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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内容20xx年6月1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布,新修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于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应急救援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办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编制应急预案或未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将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将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等7种情形,将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办法规定,安监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分别从总体、专项类型及具体事故类型制定应急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内容全文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编制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评审
第十三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备案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一条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实施
第二十三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七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四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附则
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化完善预案管理体系建设,科学规范本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程序,全力推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加快本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明确市、区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管理职责,制定预案备案程序,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力争实现高危行业企业、国有企业以及在册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应急预案备案达到100%。
三、组织领导
为推动《办法》的有效实施,成立*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监管一处、监管二处、危化处、法规处主要负责人任组员,具体负责贯彻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工作,指导协调贯彻实施重点督导区县和企业制定应急预案管理贯彻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工作座谈会,指导、支持重点督导单位开展人员培训和应急预案评审工作。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总结《办法》贯彻实施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广经验,带动本地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市安全监管局将对黄浦区和奉贤区安全监管局以及*化学工业区、华谊集团、宝钢股份公司不锈钢分公司进行重点督导。
四、主要工作内容
(一)制定相关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按照《办法》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要求,结合本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建立完善有关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和规定,进一步规范本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二)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人员培训
组织对区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相关部门预案管理人员及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培训人员系统掌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知识和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掌握应急预案数据库建立和使用方法,指导本地区、本单位、本企业的应急预案编制与管理工作。
(三)建立完善预案管理数据库
各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建立各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数据库,通过互联网与国家应急预案管理系统对接,实现应急预案动态化管理,实时掌握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和应急预案变化情况,为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四)开展预案备案审查工作
按照《办法》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分级分类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及行之有效的应急预案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在2009年底前完成高危行业、市直接监管单位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其他类型生产经营单位完成分级分类应急预案数据库的建立。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报备工作。
(五)抓好预案衔接工作
指导重点企业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做到应急预案衔接,实现应急预案常态化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做到全员参加应急管理培训、所有应急预案经过演练和论证,并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应急预案有用、管用。
各行业(系统)、市直接监察单位应结合行业特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近年来企业发展情况,对总部及所属单位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并在年底前将修订后的总部及所属单位应急预案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五、应急预案备案流程
(一)各区县安全监管部门根据本区域安全生产实际,编制应急预案,经区县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市安全监管部门备案。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编制的生产安全专项应急预案应抄送同级安全监管部门。
(二)各行业(系统)、市直接监察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市安全监管局备案,并抄送所在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报送所在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三)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报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四)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六、工作步骤
应急预案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分为准备、实施、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09年5月20日至6月中旬)
1.各重点督导单位制定下发工作方案,明确深入推进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危险化学品和重点企业,落实相关工作。
2.参加国家组织召开的应急预案重点督导工作会议。
3.做好贯彻实施的其他准备工作和宣传培训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6月下旬至10月下旬)
1.组织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各行业(系统)、市直接监察单位修订相关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预案质量。
2.指导重点督导区县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实现动态化管理。
3.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开展《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三)检查完善阶段(2009年10月下旬至12月下旬)
1.指导重点督导区县完成本地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
2.形成本市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成立组织指导机构并明确负责人。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请于*月底前上报负责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名单和贯彻实施工作方案。
(二)突出重点,周密部署。根据国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要求,结合*的实际,各单位要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周密部署,认真组织。通过动员、研讨、检查、典型引路等工作,保证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按照省“十二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进一步修订完善《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狠抓工作落实。
(二)加强与省交通、建设、国土、水利、环保、气象等部门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及信息共享机制。
(三)州(地、市)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与政府部门间的应急联动、联席会议、资源共享等制度规范,指导企业应急救援队建立健全接警处置等管理制度。
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一)加强指导协调,推进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区域性矿山救援队伍建设。结合我省应急救援队伍标准化达标考核,进一步加强省区域性应急救援队伍,加快省区域性金属非金属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步伐。
(二)依托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救护队,加快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实训演练基地建设步伐,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编制完成项目建设方案和第一期建设任务。
(三)依托中央驻青及省管企业,加快推进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田等骨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协同有关部门推进公安消防、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民用航空、水力、电力等行业专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矿山及危险化学品企业较多的州、县,要采取政企联合等方式建设区域性应急救援队。
(四)加强大中型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贯彻落实好《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等,对尚未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的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督其与邻近具备相应能力的专职应急救援队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指导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
(五)推动工业园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选取基础扎实、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大中型企业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三、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一)加强部门应急救援工作机制,进一步密切与公安、地震、气象、环保等部门的应急联动,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能力,建立完善政府、部门和企业间协调畅通、快速联动的应急救援机制。
(二)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十二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省、州(地、市)安全生产应急机构职能,、、等安全监管部门要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等安全监管部门要设专职应急管理人员。
(三)监督指导大中型企业和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设置或指定安全生产应急工作办事机构,配备专职应急工作人员。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报预警机制,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分级分类、检测检验和安全评估工作,建立省、州(地、市)、县三级重大危险源动态数据库和分级监管系统。
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一)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修订、、备案、培训和演练情况。加强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工作岗位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的管理。通过落实预案审查、备案等制度,促进政府、部门、企业预案的上下衔接和资源共享。
(二)加强企业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依法将应急预案作为行业准入的必要条件。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没有应急预案或预案未通过专家评审的,或重大危险源没有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组织省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州(地、市)、县安全监管部门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企业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高危行业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周”活动,监督指导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冶炼企业和交通、建设、教育、铁路、民航等行业(领域)的应急演练工作。
五、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建设
(一)加快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项目建设步伐,第一期主要建设应急管理支撑系统、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子系统、应急知识库及事故案例管理子系统、应急救援事故总结分析子系统等。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要充分整合现有调度指挥、监测监控、办公自动化等信息系统,建立应急救援指挥平台。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应急管理工作主要抓了三方面工作:
(一)抓宣传教育,筑牢应急管理思想基础。紧密结合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新要求宣讲活动、“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以及全市依法治市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应急管理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积极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今年通过安全生产宣传周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新要求宣讲活动,旨在进一步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普及民众安全知识。加强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将应急管理知识作为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岗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的重要内容,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促进企业自觉抓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二)是抓应急预案管理,提升应急处置水平。突出应急预案管理,着力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今年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全局综合性应急救援预案和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及烟花爆竹等重点直管行业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要求,适时督导各乡镇、市级部门、企业做好应急预案修订、评审和备案工作;突出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救援演练工作。进一步检验了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提升了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水平。督促煤矿、非煤矿山等企业开应急演练,危化品和烟花爆竹高温防雷防静电应急演练。积极争取政府和部门支持,拟筹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鼓励企业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充实应急救援力量。
(三)抓应急值守,建立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应急值班值守,不断完善制度、明确责任、规范流程,畅通事故信息渠道,及时为应急指挥和决策提供依据。严格落实局机关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煤矿监管中心全天候值班值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配合,及时预警信息,协调发挥好公安、交通、气象、卫生、环保等有关部门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切实提高应急处险效率。
二、存在的问题
应急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安全生产应急保障层次较低,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匮乏,应急救援力量薄弱,尤其缺乏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缺乏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和应急指挥平台。二是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援救实战演练缺乏,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有待进一步检验和提高。三是一些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仍不健全、人员和设备配备不足,难以适应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要求。
三、下一下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领导机构,明确各自分工职责,加强队伍组建,确保人员、职责、经费、培训“四落实”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谐发展。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整合资源,平战结合;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二、适用范围
凡发生下列安全生产事故,即启动本预案:
(一)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事故。重点是防范各养老服务机构的锅炉、液化气、天然气等危险物品发生泄漏、爆炸而引发的事故。
(二)用火用电事故,主要是各单位室内外用火用电不慎发生的意外事故。重点防护对象是各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入住人员用火用电安全。
(三)食物中毒事故,主要是各社会福利机构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重点防护对象是各社会福利机构的食物、饮用水质量和食堂环境卫生,防止出现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三、事故处理的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为有效组织领导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县民政局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协调指挥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民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民政局副局长胡登峰、曹岩山担任,成员为祁志国、李永红、赵连月、俞元芹、祁成尚、梁其玖。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救援组、信息工作组、后勤保障组和善后处理组五个工作小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处置和善后各项工作。各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及主要职责如下:
综合协调组:组长,组员。工作职责为负责承担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传达贯彻落实市县领导对事故救援处置的批示;协调相关力量,全力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与现场救援组、事故单位及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现场救援组:组长,组员。负责现场指导和协助事故单位制定救援方案,组织开展好紧急救援工作;核实事故情况,及时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报告受害人员状况以及事故单位急需要解决的困难,并提出解决困难的意见和建议。
信息工作组:组长,组员。负责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汇总;及时向上级民政部门和县应急办汇报事故信息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拟定事故责任追究及抚恤理赔报告和其他需要上报的材料。
后勤保障组:组长,组员。负责应急救援的交通、物资及后勤保障;完成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善后处理组:组长,组员。负责协调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工作,及时、妥善处理伤亡人员的各项善后工作。
(二)各乡镇敬老院、局属各单位均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各单位根据具体工作实际,明确相应的应急范围和应急措施,明确组织领导分工,做好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详细计划,加强应急预案培训,并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
四、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单位要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报告。民政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县政府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并同时向市民政局报告。
(二)应急响应
县民政局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综合事故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可控情况等因素,分为三级应急响应:
1、Ⅲ级应急响应。发生一般性的安全生产事故,在本单位范围内,通过利用日常工作中的人力和物力可以应对处置,能及时控制事态扩大,并逐步消除危害的,由本单位根据事故情况迅速进行事故处理。
2、Ⅱ级应急响应。发生较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民政系统配合公安、消防、卫生部门可以应对处理,能及时控制事态扩大,并逐步消除危害的,由民政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协调配合本级公安、消防、卫生部门开展救援工作,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3、Ⅰ级应急响应。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当立即向县政府提出启动县级生产安全事故灾害应急预案的建议。县级生产安全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在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民政系统积极服从、配合县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开展各项救援工作。
(三)应急救援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启动应急预案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立即组织各工作小组和局属各单位按照预案要求,组织人员进入岗位,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现场人员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救援和应急处理,防止事故的扩大,应急救援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四)应急终止
救援工作结束后,根据现场救援情况和事故调查组的意见,确定现场救助成功、事故隐患得到妥善处理,经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请示县政府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意后,宣布应急救援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事故现场。
五、预防、预警机制
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对安全管理人员、专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和防范突发安全事件的能力。
1.冶金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在冶金企业的生产过程中,因为工艺、设备、环境、人不安全行为及管理缺陷等原因,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危险或危机,可能会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而回避、恐惧都不能解决问题。只有采取有效的应对机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事前超前预防,事后按照既定各类方案有效处置,把危害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这就是应急管理。
1.1 建设应急组织机构及应急平台
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是应急管理的第一要务。我们公司设立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统一领导全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公总调度室设立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调度中心,负责统一受理突发生产安全事故报警,在公司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前,代行指挥机构职责。
1.2 应急体系建设及预案的制定、修订和完善
冶金企业应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要求,提高冶金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制定、修订冶金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重大危险源专项预案,通过专家评审在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我公司在应急体系建设及预案的制定、修订中,不仅从公司层面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和重大危险源专项预案,各二级单位、车间、班组分别编制了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和岗位应急对策,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中规定的要素各级预案进行分级评审,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二级单位厂级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车间主要领导负责组织对岗位应急对策进行评审。
1.3 应急队伍的建设和岗位人员培训
消防队、煤气防护站、环保监测站、卫生防疫站。相关医院是冶金企业的专业应急队伍,各单位应分别成立兼职应急队伍,认真抓好专业应急队伍的管理,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业应急队伍开展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应急队伍的素质和事故处理能力。同时采取多种教育形式加强对职工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让职工掌握各类事故的处置方法。增强自救、互救和第一时间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
1.4 应急资金投入和应急救援设备保障
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应急救援资金的投入保障,在应急救援设备保障方面,配有多部消防车,厂区设有消防栓,重点防火部位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具备消防应急能力。各二级单位煤气防护站配备了煤气检测仪、测氧仪、苏生器、空气呼吸器、充填泵、担架等应急器材,具备应对中毒窒息等突发事故的应急抢险能力。环保监测站配备了相应监测器材,具备对大气、水质的监测能力。宣钢医院是二级甲等医院,配有多部救护车、高压氧舱及相应抢救治疗器材,具备抢险救护能力。
1.5 应急预案培训与演练
在应急救援培训方面,冶金企业可以采取集中授课培训和日常岗位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教育:充分利用安全例会、班组安全活动日、安安全教育是冶金企业保证安全文化的首要手段。安全教育既要保证全面性,又要保证深入性,还要在现有方式上进行创新。安全检查等对应急预案进行督导学习;每年定期举办安全管理人员、作业长安全管理培训班,将应急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培训,不断增强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作业区领导的应急意识和管理水平。
冶金企业每年还应组织开展各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根据各二级单位的不同情况,我公司在每年的“安全生产月”期间和年底,均会组织各种层面的防护救护应急演练、技能比赛,以此为契机,大力开展职工学业务、比本领、保安全的技能培训活动,使职工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应急救援能力均得到大幅度提高。
2.总结
[关键词]天津港;爆炸事件;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
中图分类号:X9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02-0060-01
引文:在2015年8月12日22时51分46秒,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吉运二道95号的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事故,事故共造成165人死亡。其中,公安消防人员24人,天津港消防人员75人。天津港事件的l生令人震惊,而100余名消防员的牺牲则更是令人痛心。
危险化学品的应急救援工作专业性强,“8.12”天津港事件应急工作备受质疑,在应急救援过程中暴露出的救援队伍非职业化,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迟迟不明确,救援方式缺乏科学性,应急舆情管理不到位,谣言四起等问题,让我们加深了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认识。企业承担着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安全生产企业应急体系,对于提高企业应急能力,促进社会安全、稳定尤为重要。
1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对象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其核心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前的隐患管理和事故发生后的应急管理。隐患管理是指通过事故发生前对危险源的分析与控制,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而应急管理主要是为了控制生产事故的势态进一步恶化和减少事故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应急管理包括以下几个阶段:①信号侦测。识别危机发生的警示信号,并采取预防措施。②探测与预防。查找、探测影响危机的隐患,并尽力排除或减少隐患。③控制危害。在危机发生时,努力使事故不影响周边运行的其他部分或外部环境。④恢复。尽可能快地让组织运转正常。⑤学习。回顾和审视所采取的危机管理措施,并整理、固化,使之成为今后的运行基础。
具体而言,应急管理到底包括哪些内容呢?根据应急的生命周期,应急管理包括识别风险、预防隐患、控制危机、事后恢复、学习提高5个阶段。简单而言,应急工作就是要在事故发生前做好预测、预警、预防,制定好应急管理制度和编制应急预案;事故发生后要控制范围,尽快恢复生产,即要开展预案的实施、应急资源的配置和调度、事故现场的指挥和事后的应急绩效管理。
2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问题分析
从众多事故不难发现,导致我国重大事故,乃至特别重大事故频发,伤亡后果严重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未形成健全的应急体系,应急功能和应急预案的编制不够完善等。
2.1 没有制订应急预案,未进行风险评估
不少企业缺少风险意识,没有对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辨识和评估,不了解可能造成的事故后果,没有编制应急预案,未提前制订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一旦事故发生,现场极其混乱。
2.2 未进行应急知识培训和教育
很多企业在培训工作中注重生产技能培训而忽视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培训。事故发生时凭借更多的是本能意识。这就需要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培训。当前,部分企业应急意识淡薄,一旦事故来临,职工容易陷入恐慌。
2.3 应急救援演练不够,应急装备不足
很多企业虽然按照地方政府要求编制了预案,但仅仅停留在纸质文本上,不组织开展预案的演练工作,不进行应急工作投入,导致应急组织磨合不够,应急方法未得到实战演练,应急装备与事故类型存在偏差。
2.4 应急决策系统不足
事故发生时,危险危害程度都是瞬息万变的。一旦决策不对,就容易造成事故扩大,导致群死群伤。现阶段,很多企业没有建立应急专家队伍或决策辅助系统,决策时靠感觉、拍脑袋,容易把小事化大。
2.5 缺少科学的企业应急管理评估
目前,企业普遍缺少应急体系的评估考核办法,管理者可以以此来准确把握应急工作中的不足,进而建立一种科学的长期持续改进的管理机制。
3 应急体系建设改进方向
3.1 开展风险分析,做好预案编制
通过工序、设备、人员分析方法辨识危险源。根据危险源后果类型,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个完整的应急预案主要包括9大要素,即总则、事故风险描述、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信息公开、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在制订应急预案的应急响应分级标准时,要做好与企业所在地区应急预案的衔接;在应急预案动态管理方面,要制订制度来明确各级各类预案的编写内容、评审要求、演习周期要求、修订要求等。预案工作小组宜设置通讯组、治安组、消防组、抢险抢修组、医疗救护组、运输组、物资供应组、对外联络组等应急救援专业组,分工、高效地开展工作。
3.2 建立应急工作运行机制
企业每年要将应急工作纳入全年工作安排中,编制年度应急培训、演练计划,定期采购必要的应急物资、器材,落实应急管理责任,从而使应急工作常态化。演练要定期组织,将演练环节的设计做好,对接近事故状态进行模拟,真演真练,务求实效。要将预案演练后的评价、总结工作做好,对预案及时根据演练情况进行必要的完善,从而提出改进措施。
3.3 应急预测预警手段要加强
“防”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要对事故预测预警工作加强。要在重点部位通过危险辨识来对应急预警装置安装。比如,在重点防火部位对有感温或感烟的探头进行配备,将可燃气体浓度报警仪配备在易燃、易爆场所,将有害气体浓度监测仪配备在可能存在急性职业中毒的场所,在压力容器、工业管道上对超温、超压装置等进行配备,并使对预测预警装置的检验加强,从而进一步确保其有效性。
3.4 对完善应急体系评估机制建立
企业要对应急工作的管理要素梳理,并且根据各要素的完成情况,对一套科学的评估制度和流程建立,对应急工作的薄弱环节不断找出,将改进措施提出,进而使应急工作持续发展得以推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一定要将企业应急建设工作摆在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上。企业应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好,从而对应急管理工作抓好,坚持预防与应急工作相结合,做好防范和预警工作,对现有资源充分利用和整合,将常态下的危险源监控、风险评估、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预案演练等工作积极做好,使应急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参考文献
[1] 黄亚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之我见[J].安全与健康,2008(12).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核心,通过狠抓安全责任落实,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着力提高安全管理本质水平,全力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努力把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上新台阶。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今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一、继续坚持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它始终贯穿到城管各项业务工作之中
在开展每一项工作时,都要考虑到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特别是在组织重大活动时,一定要首先认真做好安全评估。在开展工程建设的时候,一定要与监理方和施工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在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审批中,要制定严格的安全标准,强化安全监管力度。
二、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继续贯彻落实“天天巡查,一周一报,月月通报”的检查办法,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台帐,切实做到对一般安全隐患发现后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限期整改,做到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同时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的跟踪督办力度,严格实行重大隐患逐项整改验收销号制度。
三、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继续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度。认真落实与市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各项要求,与各单位签订新一轮责任书,层层抓好安全目标责任管理的落实。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责任追究。完善考核机制,严格实施考核奖惩。根据各单位的工作实际,制订安全生产年度考核量化指标,力求考核体系、方式创新,以发挥考核的科学管理作用,调动各单位争先创优的积极性。推行黄红牌警告制度,对辖区内发生伤人事故的的单位实行黄牌警告和责任倒查;对发生死人事故或较大事故的单位实行红牌警告和责任倒查,其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对相关责任人严格责任追究。
四、进一步完善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在新形势下取得新突破
我们要不断完善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日常工作机制,重点完善安全员制度、安全督查制度、台帐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操作流程。要完善应急预案。对《深圳市城管局安全生产事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深圳市城管局防汛、防风、防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深圳市城管局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深圳市城管局垃圾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进行修订。各单位也要根据形势发展的最新要求,并结合本身的实际进行修订。
五、突出重点,抓好专项安全工作
进一步抓好防汛工作,认真治理山体滑坡的地质灾害,对易涝路段、易滑坡路段加强检查和加固。进一步加大对道路、桥梁的检查、检测力度,继续狠抓道路桥梁安全管理,确保我局所管理的每一座桥梁的安全。继续狠抓所属物业的消防安全,防止发生各类消防事故。进一步强化对高压容器、填埋场、受纳场、游乐设施的安全防控,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运行。进一步抓好爱国卫生工作,加强防疫病物资储备,通过技术创新等手段加强疫情防控,切实提高应对突发疫情事件的能力。
六、继续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增加安全保障力度
在每年度的财政预算中要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并做到专款专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对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劳动保护。做好安全物资储备和安全防护工程、基础设施设备及技术装备建设,消防器材该换的要换,防护栏、防护墙该建的要建,设备该添置的要添置。
七、建设覆盖全局系统的安全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平台
充分利用信息和网络技术,构筑安全管理电子政务、隐患排查整治、预案及应急管理、量化考核等综合信息平台,并能与市应急指挥中心、市三防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气象中心等部门的信息资源进行共享,保证安全生产信息准确、快速传递和应急救援能够快速启动。
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我站积极配合县级有关部门,迅速开展加油站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防风险、方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在此次排查中总结了以下几点:
一、安全基础管理情况。
1.“双控”机制建设情况。对加油站危险因素进行全面辨识和专项辨识,形成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建立了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并建立隐患治理信息台账;按照要求开展月排查、周排查、日排查。
2.安全领导责任落实情况。我站制定了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并严格落实;设立了安全管理人员,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关安全资格证件。
二、排查应急处置能力情况。
1.应急预案情况。我站按要求建立了应急预案体系,按照GB/T 29639要求编制了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和应急处置卡;应急预案按规定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
2.应急处置演练情况。我站年初制定了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培训;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按计划开展全员应急处置演练;应急演练完成后进行总结评估,分析问题,修订完善预案。
3.应急器材和设施情况。按照《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标准》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建立了应急器材台账、维护保养记录,并按照要求定期检查。
4.消防器材情况。消防柜内器材配备齐全,附件完好无损;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灭火器材,定期更换药剂。
三、检查存在的问题。
1.在隐患排查档案方面填写不完善。
2.消防沙颗粒较大,罐区报警器不灵敏。
3.现场有客户接打手机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