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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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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一、开展“清剿火患”战役。

一是依靠政府力量开展清查。推动县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抽调人员组织检查组,发动社区、居(村)民,以乡镇(街道)为基本单元划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明确每个“网格”的检查人员、任务及责任,进行“网格化”隐患清剿。

二是公安多警种协调配合。消防、治安、督察、派出所、森林公安等警种加强协作、互通信息,建立完善各警种间的消防工作制度,明确工作任务、责任人员、工作要求。消防大队加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管力度,各派出所加大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单位和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统一行动。战役期间,各派出所对辖区内单位和场所进行排摸和建立花名册,拟定重点管理单位名册。

三是消防部门加强检查指导。消防大队进一步明确各行业系统的工作联络人,强化工作指导,掌握工作状况。分别指导乡镇(街道)“清剿火患”战役,消防大队联合派出所、治安大队不定期开展消防检查。

二、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

一是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隐患大排查。深入各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校园,认真排查治安隐患,及时发现和解决侵害师生权益和安全的各种问题,严厉打击和整治影响教学环境、侵害师生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加大涉校案件的查处力度。以扰乱教学秩序、寻衅滋事、抢劫敲诈勒索学生等案件为打击重点,定期对涉及中小学的违法犯罪案件进行研判,对各学校发生的案件,做到快速反映、及时出击、严厉打击。

三是强化校园安全防范,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以“法制进校园”等法律教育宣传活动和落实民警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制度为重点,建立“警”“校”联合协作机制,开辟安全防范课堂,讲授法律知识,着力提高法制和安全意识。

三、开展社会治安重点问题整治。

一是采取警民结合、专群结合的方式,加大社会面控制。按照“屯警街面、网格布警,昼夜覆盖、无缝衔接,以巡为本、重在盘查,以动制动、以快取胜”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把警力和各种社会治安辅助力量摆上街面,切实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各派出所充分发挥护村(厂)队作用,开展“企企联合”、“区域联合”巡逻制度,逐步完善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控机制。

二是加强特种行业、娱乐场所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治安部门和各派出所督促各宾馆、饭店认真落实住宿登记、贵重物品保管、巡逻守护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娱乐服务场所和公共复杂场所治安管理,严厉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第2篇: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 消防监督;措施;制度

【中图分类号】 D6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4)08-152-2

自消防法颁布实施以来,弥补了消防监督管理和执法过程中的不足,并逐渐消除了制约消防执法软肋型、瓶颈性的因素。在消防法实行和发挥效力的过程中,消防执法程序不断规范,消防执法有据可依,执法公信力不断增强。但是,在实施监督执法权力的同时,也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如何解决出现的问题,实现监督的公正,被监督的自觉,成为消防监督执法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消防监督的薄弱点

(一)政府主导作用不明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一章第二条明确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然而,政府在主导过程中就做的不尽人意,意识淡薄,始终认为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的工作,而与政府无关,对消防法律认识不到位,思想观念没有转变。单一地搞招商引资、搞经济建设,忽视了消防安全和基础设施建设,把消防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放在了无关要紧的位置。致使消防工作开展不力、消防安全隐患随身携带。消防认识不够,消防工作不到位,消防硬件设施缺乏,消防工作自然就打了折扣。

(二)社会单位法律意识淡薄

新消防法规定了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明确单位自身是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的主体。实践中,许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并且受经济利益的驱动,严重压缩对消防安全管理的投入,消防设施设备能少配置的则少配置,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测能不做则不做,防火安全自查流于形式,火灾隐患整治能拖则拖、能省则省。更有甚者为了节约开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聘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值班,而由保安、物业公司员工等无证人员兼任,从而使社会单位在消防自查中埋下了祸根。

(三)消防监督人员功底不硬

由于消防执法人员队伍比较多样化,地方大学生较多,之前对消防监督业务没有接触过,武警学院毕业的学生由于种种原因,也存在知识不系统,业务不熟练的现象。另外由于监督员更换快,两到三年就走到其他岗位,新监督员业务不熟,加之不善于学习,责任心不强等原因,执法观念存在偏颇,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执法不严,把关不严,敷衍了事,不会检查,遇到问题不会解决,没有办法。甚至有人认为执法是一种完任务,只要完成一起行政案件,办理一起处罚就是完成了执法,忽视了执法的依据性、程序性、逻辑性和执法所产生的后果。从而使监督执法随意化、不公正化,遇到问题没有解决,反而以简单粗暴、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手段办结了任务,没有真正解决问题,反而激起了与社会单位的矛盾。

(四)消防宣传教育不广泛

由于消防监督执法业务量较多,加之监督员不够重视消防宣传培训,从而使民众、员工等人群在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自救能力方面显得苍白无力。偶尔的几次培训也只是看看课件、看看宣传册,时间一长就会淡化,无济于事。教育体系不健全,没有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公共安全教育与文化知识教育相比,没有明确的规定和标准,没有完整的知识层次结构,教育开展零散,仍停留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层面。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教育薄弱。企业单位往往只重视经营成果,忽视了消防安全教育,没有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工作计划,忽视了消防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二、完善消防监督管理制度的几点对策

(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政府牵头,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级政府要将消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消防工作切实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绩效、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制度,做到防火工作常抓不懈,通过这个网络将消防安全工作渗透到机关、事业、企业、社区、农村。深入推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督促指导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配备消防设施,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增强社会单位消防管理的自主性。要鼓励、发展专业消防服务组织,为单位输送专业消防安全管理技术人才或提供消防安全管理、消防管理咨询等一体化服务。

(二)组合消防监督管理队伍

通过纳入基层中队、派出所民警,让他们考取执法岗位资格证书、进行监督业务培训等一系列方法措施,承担社会单位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实现“防”与“消”的真正结合。积极推进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的开展,扩大消防监督覆盖面。公安派出所是基层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履职者,担负着基层农村消防监督检查和协助消防人员进行火灾扑救及调查的工作职责,在防火工作中起着积极的作用。为了使基层派出所能够顺利的开展,消防大队经常对全县各乡镇派出所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提升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水平。

(三)加强农村火灾防控

统计表明,近年农村火灾占相当比重,这与农村消防基础设施不健全、消防宣传少,农民防火意识不强有很大关系。切实加强农村消防规划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体系,增强农民消防安全意识显得极为重要。为此,乡镇政府、派出所以及农村家庭应该配备灭火器、消防机动泵等,熟练使用消防设施、掌握灭火方法、从而解决因消防队距农村路程较远,发生火灾不能及时赶到的弊端,减少因火灾所造成的损失。更重要的是让农民知道如何预防火灾。乡镇、村的消防规划要城建和公安消防部门联合商讨编制。具体而言,未来农村新建、改建、扩建、架桥、铺路、通自来水时,都应该将消防纳入统一规划,严格按相关要求搞好消防规划和设计,并同步实施,从根本上改变农村消防水源缺乏,道路不畅通等状况,以提高防火救灾能力。

(四)扩大消防宣传培训的覆盖面

消防宣传是消防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每年的节假日期间,都是消防宣传的重要时段,尤其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防火安全意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消防宣传。同时还通过挂消防警示牌、宣传栏、出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尤其通过放电影、听广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更多的人来关心消防、了解消防。另外,要不定期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讲座,让更多的人知道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了解消防常识,掌握火灾扑救方法,更重要的是让他们知道火灾的危害和火灾发生产生的后果。从而起到震慑警示作用,收到预期效果。只有广大人民的消防意识增强了,才能将火灾发生率降到最低,才能在火灾发生后,采取行之有效的扑救措施,第一时间将损失降到最低。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第3篇: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今年5月,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就检查情况与区人民政府交换了意见,指出了当前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切实整改区人大常委会对《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反馈意见的有关问题,特制订整改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区人大常委会对《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有关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蒲开文任组长,区委常委、副区长邵瑜,副区长朱继中、冯紫明、张洪祥、朱俊、史江任副组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安监局副局长刘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

二、整改内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工作重点

1、关于《安全生产法》宣传的广度、深度不够的问题。

责任领导:__

牵头部门:区广播电视局、区电子政务中心、区安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开发区科技园。

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部门、单位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形成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社会氛围。

2、关于农村建房无规划设计、无资质施工等问题。

责任领导:__

牵头部门:区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发改委、区监察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区水利局、区房管局、区电力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科技园。

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对在建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和防护情况、消防通道和设施配套建设情况、危房改造等进行检查,重点对各乡镇集镇及农村建房无规划设计、无资质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从重从严查处建设工程违规发包、个人和不具备资质等级的建筑企业承揽工程。研究解决农村建房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3、__市白塔花炮厂厂房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小东门烟花爆竹市场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

责任领导:__

牵头部门:区安监局

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经委、区建设局、区工商 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质监局、区中小企业局、区卫生局、区电力公司、__镇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

工作重点: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对小东门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进行全面排查,规范经营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经营条件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规经营门市,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坚决依法取缔。督促指导__市白塔花炮厂、清江鞭炮厂按照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要求对厂房进行改造,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4、小街子、文星街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

(来源:文秘站)责任领导:__

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建设局、区房管局、.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区文体局、区工商局、区广电局、电信公司、区电力公司、东、西城街道办事处。

工作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文星街、小街子、土星街片区消防安全进行检查,重点整治电力线路老化、架设不规范、私拉乱接等问题,安装配齐消防设施,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等违法行为,整治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施不齐等火灾隐患。

5、农用车、两轮摩托车、三轮车违规载客,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责任领导:__

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农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科技园。

工作重点: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要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为重点,集中开展对经营业主、驾驶人员、中小学生和干部群众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重点查处农用车、货车载人,两轮摩托车非法营运和三轮车超载搭人行为。公安、农机、交通等部门要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加强对重点时期、重要地段的监控,从严打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6、农网改造不彻底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责任领导:__

牵头部门:区经委

责任单位:区广电局、区电力公司、电信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重点: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增强农民安全用电意识。深入开展农电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农电线路、电视光纤线路、通信线

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整治电力线路、通信、闭路电视光纤同杆架设和在电力线路下违规建房,禁止无证操作和私拉乱接,排查、整治农网改造中的安全隐患,严防农电事故发生。

7、乡镇安办建设不规范、安监队伍亟待加强等问题。

责任领导:__

牵头部门:区安监局

责任单位:区人事局、区

编办、区财政局、区安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科技园。

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乡镇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及工作经费,完善设施设备。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推进乡镇安全生产委托执法,推进乡镇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三、整改措施和工作要求

各地、各牵头部门、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保障经费投入,强化整改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过问,协调解决好整治中的具体问题,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会议、标语、墙报、会议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4篇: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20*年完成*市*区永嘉市场、*市*区回龙市场、*市*区鸿鹤综合市场的“三化”示范集贸市场建设工作达标任务。“三化”集贸市场要实现卫生整洁、设施齐备、秩序井然、制度健全、管理有序、标示明显、诚信经营的目标,减少市场经营者违法违章行为,做到诚信经商、诚信经营。

二、工作重点

(一)按照市场功能分区对集贸市场进行标准化划分:蔬菜区、水果区、干副食品区、鲜肉区、水产区、熟食品区、家禽家畜出售和宰杀区等功能区应分区布局合理,标志标示明显。

(二)市场设施建设达到集贸市场“三化”建设的相关标准。

(三)制定和完善市场各项管理制度。按照“放而有度、治而有序、管而有法”的原则,完善市场规划,规范市场行为,健全和落实《商品交易市场商品禁入制度》、《商品交易市场重要商品索证索票制度》、《商品质量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商品市场主办者“第一责任人”制度》、《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市场秩序管理制度》、《商品质量承诺制度》等制度,制作统一的“三化”形象标志、标语,设置统一的公示栏、公平秤,设立专门的市场管理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建立起依法行政、诚信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市场监管体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人民政府对集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负首要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试点集贸市场“三化”建设工作进度细化表》(详见附件)的要求,加强对集贸市场“三化”建设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做好任务分解,细化工作目标,并结合各集贸市场的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相关乡镇、市场业主要将任务分解情况和实施方案报区集贸市场“三化”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配合、通力协作。集贸市场“三化”建设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实施。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协办部门要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主动介入、积极参与,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各责任单位要积极筹措资金并动员市场业主加大对集贸市场的资金投入力度。各相关乡镇、业主单位和区级各相关部门须在20*年11月10日前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全区20*年集贸市场“三化”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第5篇: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一)切实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负责制。各单位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尽快制订、修订消防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将消防工作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分析、研究、协调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

(二)进一步强化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能,建立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消防工作良好局面。区发改、建设、规划、财政、城管、科技、水务以及公安消防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进我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国资、教育、民政、工商、经贸、交通、农业、文体、卫生、广电、旅游、人防以及供电等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消防工作的检查,指导并督促其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三)依法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是消防安全责任的法定主体,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岗位工作责任制,从组织、制度、措施、设施建设上狠抓责任落实,并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加大消防投入,建立稳定的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机制

(一)加大消防工作经费保障力度。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事业发展,不断加大消防事业投入,保证消防业务费足额到位,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逐年增长。要创新思路,不断拓宽经费筹措渠道,广泛吸收、整合社会资源,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多种形式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消防设施建设、火灾隐患治理等必需经费,为我区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执行保障标准,落实消防业务费。要按照《省财政厅省公安厅关于印发〈警省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发[]101号)精神,确保我区消防业务费达到或者超过最低保障标准。

三、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防控火灾综合能力

(一)制订《消防发展“”规划》。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制订《消防发展“”规划》,确保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使城市消防安全布局更加科学,消防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各街、乡、镇上报的总体规划中缺少消防规划或消防规划不合理的,区人民政府一律不予审批。公安、规划等相关部门要对全区小城镇消防建设规划进行修订,并检查验收落实情况,力争到“”期末,全市国家级和省级重点镇全面落实消防规划,一般镇基本落实消防规划。

(二)加强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建设。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为各消防站配齐灭火、举高、专勤等各类型消防车,并逐步、有计划地淘汰、更新超期服役的消防车辆,优化消防装备结构,使其更好地适应灭火、抢险救援等工作需要。认真落实消防建设专项资金,并按国家规定的必配标准全面落实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以及通信、消防监督等技术装备。加大侦检、救生、破拆、堵漏、洗消等特勤装备建设力度,不断提高处置各类特殊灾害事故的能力。

四、强化单位消防自主管理,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一)不断强化单位消防自主管理能力。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巡查,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定期做好建筑物的固定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置、保养、维护工作,确保其完备好用;定期组织对单位员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重点提高人员密集场所员工的扑救初起火灾和引导疏散两大基本能力;定期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活动,不断强化“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意识,努力改善本单位消防安全条件。

(二)大力提升消防管理社会化水平。充分运用行政、司法等多种手段,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监督执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探索单位现代消防管理模式,优化消防管理办法,推广使用重点单位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消防工作社会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制定消防职业资格认定、消防中介服务资质管理等规章、办法,强化消防技术服务保障能力。积极发挥金融、保险等经济杠杆作用,大力推广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增强单位平时防灾和灾后社会救助能力。

五、加强社区、农村消防工作,形成群防群治良好氛围

(一)推进社区消防工作深入开展。民政、公安消防部门要将社区消防建设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一并计划、考核;公安部门要以公安派出所为支撑点,积极加强对社区消防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社区消防工作领导机构,成立群众义务消防队伍,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定期开展消防宣传和灭火演练。充分发动街道和社区群干、积极分子,采取定期上门、结对关照、专人看护、住户联防等措施,重点做好孤寡独居老人、学生、幼儿、智障残疾人员以及外来务工暂住人员等的火灾防范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和各类生产协作组织的作用,加强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群众义务消防组织,组织村民开展自防自救。结合村镇规划、扶贫开发和村容村貌整治、水改工程和能源建设等,积极推进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灭火器材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环境。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大力传播防火、灭火、逃生基本知识,加强安全用火用电教育,倡导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

六、大力排查整改火灾隐患,改善全市消防安全环境

(一)全方位、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各有关部门要定期通报、分析火灾形式和发生规律,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为主要内容,每年年初集中二至三个月时间,有重点地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及时解决火灾防范重大问题。在专项治理过程中,既要注重解决现实隐患问题,又要注重加强防范措施,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建立健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督办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重大火灾隐患排查论证、政府通报督办、新闻曝光、舆论监督、立案销案和挂牌督办、升级督办等工作机制,确保重大火灾隐患按期整改到位。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报请区人民政府责令其停产停业,区人民政府在接到报告后7日内作出决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协调力度,督促隐患单位按期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全面加强火灾隐患的源头控制。对涉及消防安全的建设项目,规划(国土资源)、建设、安监、房产、工商、文化、卫生等部门要严格依法审批。对构成违法事实的,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消除火灾隐患。对未经消防建筑设计审核、验收或消防安全检查未合格而擅自施工、使用的场所,或者未依法获得批准而擅自举办大型集会、灯会等大型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要及时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并给予行政处罚。对原已取得批准文件而不具备新颁行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必须依法撤销原批准文件,并责令其按新的规范要求进行整改。

(四)切实维护公民的消防安全权益。定期向社会公布本地区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切实保障公民对火灾危险的知情、监督、投诉、举报等权利。公安消防部门要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电子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认真受理并及时依法处理公民对破坏公共消防设施等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的投诉、举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为公众服务的场所,要采取公告、广播、设置警示牌等方式告知公民火灾危险和自防自救方法。

七、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一)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开展消防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教育活动,组织好“119”消防日等主题消防宣传活动。劳动社保、教育、科技、司法、文化、出版等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普及教育工作。广播、电视、互联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消防知识、及时重要消防信息。要充分发挥消防教育训练馆、消防站等作为消防宣传教育基地的作用,广泛开展火灾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消防装备展示、消防法律法规宣传、防灭火和逃生演练等活动,切实增强群众的防火意识和灭火逃生技能。

(二)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加强对领导干部消防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公安、劳动社保等部门要把消防安全管理、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安装、维修,以及消防设备操作控制等特殊岗位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范畴,严格职业资格正式制度,推行就业准入制度。有关行业、单位要大力加强对消防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电工、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易燃易爆、人员密集等场所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有关单位还要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日常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八、健全消防工作考评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一)加强对消防工作的检查考核。区人民政府把消防工作作为绩效管理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城市(乡镇、村、社区)和平安地区等考评范围,并建立科学的考评评价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各街、镇、乡每年要将消防工作情况向区人民政府作专题报告。区公安消防部门要对各街、乡、镇消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第6篇: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党的五中全会和市委三届八次全委会以及县两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基础攻坚年”总体部署,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练兵”行动,大力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严格控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十二五”开局、建党周年、“平安”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努力减少一般火灾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年亡人火灾死亡人数控制在人口总数的10万分之0.19以内,即全县年消防安全亡人指标不能超过2人。

——单位消防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巩固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成果,完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级评定制度,年内除2010年达标外的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

——城乡消防安全基础全面加强。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建设,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消防专管人员;推动农村消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同步建设发展;完成《县城乡消防规划》;创建2-5个“消防安全示范社区”;推动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力量和合同制消防员编配建设。

——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稳步提高。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家庭消防安全计划”,开展“网上消防安全自查活动”、“聘任社区消防宣传员”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力争公民消防知识知晓率和消防安全感知率达到60%以上。

——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全县已有10个镇完成消防规划,乡镇新建街道已建设完成了消防设施;其余乡镇将按照“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要求,按照年度进度目标加强消防设施设备和装备建设。配置53米举高消防车1台,完成渤海消防站征地和设计工作,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装备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市政局(含自来水公司)要结合县城发展进程,推动县城市政消防取水设施建设。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推动“防火墙”工程,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体系。

1.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充分利用二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平台,建立健全季度考核、抽查督导机制,督促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和履行消防法定职责。探索制定符合实际的城市消防安全评价体系,组织对全县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评价。以县政府名义制定出台《深入推进“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意见》,督促各乡镇制定实施“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

2.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建设,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消防专管人员,实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全面提升履职能力。贯彻实施《城乡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开展“城乡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评选2个“示范社区”申报市级示范社区,评出5个县级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和农委要推动农村消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同步建设发展。打造城乡统筹消防工作示范社区,召开现场会在全县推广。加快《自治县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已完成消防规划的乡镇,要根据建设需要加强消防规划修编工作;未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的建制镇,年内必须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

3.提高单位“四个能力”。开展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回头看、回头查”,促进达标单位“提档升级”。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本行业、本系统“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的行政监管,分行业和区域召开推进会。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自查自评,定期申报评级,与公安消防部门严格等级考核、随机抽查复核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力争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年内达标。督促单位责任人、管理人依法履职,严格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控制室专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推进社会消防管理创新。培育和扶持消防管理,推动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安全评价等规范发展,加强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逐步建立单位消防安全社会信用体系,稳步推广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投保工作。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机制,发动全民关注消防安全、整改火灾隐患。

5.提高消防执法公信力。深化“执政为民、服务发展”成果,按照“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要求,积极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依托“阳光警务”监督查询系统和消防社会公众服务信息平台,推进消防政务公开。在依法严格查处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同时,注重公正、文明、理性、平和执法,切实提升消防执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安心、放心。

(二)强力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提升城乡抗御火灾整体水平。

1.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落实行业主管部门消防监管职责,强化消防执法联动机制。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采取技术措施强化重点工程和特殊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加大对违法设计、施工行为的查处力度。施行《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提升建筑施工消防管理水平。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监督管理,对消防产品生产、流通、使用领域实行全方位管控,切实提高消防产品质量。

2.大力整治消防安全隐患。严格按照“网格式”排查、“谷歌式”定位、“层级式”分解、“反抽式”核查等方式,以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等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和建筑使用性质及装修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等为主要内容,切实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攻坚整治中小学校舍火灾隐患,确保年内完成全部火灾隐患整改任务。结合季节火灾特点、火灾防控薄弱环节,适时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3.全力做好消防安保工作。提前谋划,提早介入,扎实做好建党90周年各项庆典活动以及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不发生较大影响火灾事故。加大对经常性警卫任务涉及地点、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严格执行警卫任务标准要求,按照“点、线、面结合,人员、装备、预案落实”原则,优化细化方案,确保万无一失。

(三)开展消防大宣传大培训,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整体素质。

1.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增强消防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加强提示性消防宣传;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全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活动,聘任“社区消防宣传员”,通报消防安全重大情况,集中宣传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强化媒体消防宣传,推动各类媒体开展经常性消防常识宣传;开展“网上消防安全自查活动”,评选“优秀社区消防宣传员”、“热心消防宣传工作企业家”;电视台和报要主动协调县公安消防大队开展消防公益宣传,确保公民消防知识知晓率和消防安全感知率达到60%以上。

2.加强消防安全培训。贯彻落实《社会消防培训大纲》,推动全县中小学校、职业教育学校、特殊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入学教育,推动县社会劳动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就业人员就业前培训内容,县党校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纳入乡镇长、村干部消防安全培训内容,开展保安队伍消防技能培训。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消防安全培训。年内,县政府将组织对乡镇长、街道办主任、职能部门领导干部,村居“两委”负责人开展集中消防安全培训不少于1次;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人员进行集中消防安全培训不少于1次,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逃生演练不少于1次。

(四)加强灭火及应急救援工作,提高灾害事故处置水平。

1.加强专业消防力量建设。加强战训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六熟悉”,强化模拟化训练,加强高层建筑等三维预案制定及室内消防设施熟悉、运用;进一步规范执勤、灭火救援秩序;建立灭火救援现场逃生避险标志、标识系统。

2.强化综合应急救援建设。建立区域应急救援协作机制,提高协同作战能力。推进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对水上、危化、抗洪、交通灾害事故专业处置能力,加强应急救援支队装备建设,提升跨区域应急救援联动水平。加强全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训练督导,抓好大型应急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训练,年内举行大型综合演练,提升协同救援能力。

3.巩固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深入落实公安部等七部门《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发展政府合同制专职消防队伍。探索消防监督检查文员协作机制,督促石油、化工等大型企业建立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职消防队,举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业务竞赛,提高联勤、联战、联训水平。

4.推进消防装备和设施建设。政府将为县公安消防大队配齐配强灭火救援攻坚器材装备,淘汰更新超期服役装备。完成消防装备建设规划评估论证,加强战勤保障装备、应急物资储备建设。

(五)加快消防站建设步伐。按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加快龙潭渤海消防站建设前期准备工作,解决现有消防站不足的状况。“十二五”期间,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要求,结合县域经济发展消防安全形势需要,计划年完成龙潭渤海消防站建设征地和方案设计工作,为2012年成功修建打下基础,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消防部队战斗力

第7篇: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前9个月全省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当前交通行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部署第四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当前全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交通部门紧紧围绕建设“平安交通”的目标,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重点,以加强行业监管为手段,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力遏止重特大事故,努力降低一般事故发生,确保了全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稳定。一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三是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四是针对春运、“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及不同季节的安全重点,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有效地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五是成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六是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七是扎实推进了“平安交通”建设工作。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清醒地看到,当前在行业安全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突出问题,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一)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道路运输方面:今年前9个月,全省道路运输发生事故的起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今年2月14日凌晨,就接连发生两起客运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8人重伤;6月14日、6月21日连续发生两起客运交通事故,造成10人死亡,22人受伤;工程施工安全方面,7月28日,通化市互通立交桥施工建设中,由于作业人员违章攀登支架,发生高处坠落事故,1人死亡。

(二)安全隐患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一是道路运输在个别时段某些班线上运力与运量的矛盾仍然相对突出。一些企业以包代管,重效益、轻管理等问题还未从根本上解决;黑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危及运输安全行为未能彻底杜绝,给运输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二是水上运输安全的基础条件尚未得到根本改善。部分船舶老旧、安全管理水平低下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水上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三是个别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未层层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不健全。四是部分厅直单位在车辆管理、“四防”安全方面仍然存在一些安全隐患。

(三)我们自身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基层单位的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问题;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检查活动走过场,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现象还比较突出。二是某些领域的安全管理力度还需加强。道路运输、水上安全管理还存在一些盲点和薄弱环节,安全监督执法过程中还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安全生产“双基”工作薄弱。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行政执法还不够规范,各类文档、工作记录等基础资料还不够齐全,很难全面反映安全管理过程中所做的工作。

二、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全面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1、切实加强公路建设施工安全。各建设和施工单位要结合秋冬季生产特点,有针对性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特别是隧道、桥梁工程和部分竣工项目的施工收尾安全。冬季仍然施工的单位要切实把民工队伍的安全管理纳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之中,对雷管、炸药等民用爆炸物品要严格管理,在严格出入库制度的同时,要对出库的爆炸品进行去向跟踪,避免留下事故隐患。

2、切实加强道路客货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对企业尤其是营业性运输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重点抓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严防车辆带病行驶;汽车客运站要严把车门、站门,杜绝“三品”进站上车和超员车辆出站。要继续抓好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工作,各运输企业要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的特点,切实抓好冰雪等恶劣天气的安全行车工作,落实责任、务求实效。

3、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一是继续抓好渡口、渡船和低质量船舶的专项整治年度目标的收尾工作,并做好明年的工作安排。二是进一步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要及时总结强化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四落实”等水上交通管理责任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总结水上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三是进一步加强水上应急救援工作。要继续推广整合现有救助资源的做法,实现各水域有效自救和互救;加快船舶通讯工程建设,实现船舶动态监控;做好搜救演练,提高搜寻救助快速反应能力。

4、切实抓好公路安全畅通工作。一是做好今年公路安保工程的收尾工作,力争年底完成今年的工程项目。二是做好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工作。要制订和完善恶劣天气条件下安全运营应急预案,并积极组织演练,确保高速公路行车安全。三是进一步加大路政巡查力度和巡查密度,确保发生紧急情况或交通事故时,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要密切与公安交警、卫生、环保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形成救治、事故处理、道路清障快速反应联动机制。

5、抓好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厅直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厅消防分委会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监督厅直各单位逐级落实领导、部门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深入排点场所、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隐患,做到责任到人,整改到位。要进一步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加强消防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火灾的能力。

三、充分发挥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厅党组对安全工作非常重视,明确了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承担厅安委会办公室职责。厅安全处要紧紧围绕监督检查、指导协调的工作职能,做好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能。一是要积极配合厅安委会办公室工作。安委会办公室代表厅党组协调指导各地区、各分委会的安全工作。希望大家积极主动配合安委会办公室的工作,并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二是组织大规模安全检查要慎重,认真制定方案、组织好人员,严肃检查,不能走过场;每次检查结束后要通报,好的表扬,不好的点名批评,不要怕得罪人。在此,我重点强调以下几点: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关键在领导,严禁事后重视,搞亡羊补牢,注重抓好事前预防工作,有效遏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一是要落实单位法人负责制。真正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到实处。二是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责任层层分解,逐级落实;要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真正把安全指标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第三,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抓应急预案的修改和完善工作。不断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发挥应有作用。

(二)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要围绕构筑“事前预防控制线、事中救援补救线、事后处理警示线”的安全生产三道防线为主,继续抓好组织领导、安全责任、制度约束、监督检查、隐患整治、安全投入、应急救援、奖励处罚八个机制的建立和落实。一是以抓基层和基础“双基”工作为出发点,重点抓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双制”工作的落实。二是建立技术保障体系。建立交通厅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检查、隐患评估和事故调查分析方面的作用。三是结合我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实际,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的规章制度,使安全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依法治安”轨道。

(三)加大安全投入,提供根本保障。必要的资金保证是做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基础。一是加大奖励资金的投入,在全省交通系统开展争创“安全杯”等活动,加快建立交通系统的安全奖惩机制。二是加大安全基础设施投入。重点是水上交通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的投入。三是加大隐患整改资金的投入。发现安全隐患必须整改,整改资金必须保证。四是按照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严格督促企业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职责。

第8篇: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一、专项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范围为我县辖区内所有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燃气管网设施、燃气器具的销售和安装维修市场。

二、专项整治重点和目标

(一)专项整治重点

1、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的设计、建设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消防、防雷设施是否合格;液化石油气储罐、自动灌装秤、压缩机、配电、钢瓶等充装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检验不合格的设备、过期钢瓶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是否建立健全经营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事故抢险预案;相关人员是否接受过消防安全、气瓶充装等专业培训;是否持证上岗;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是否建立完整的销售备案制度;是否有违法违规销售,特别是违法销售大钢瓶倒气现象;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在销售过程中是否对用户进行了安全用气宣传。

2、所有有证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是否设置在专用建筑物(房间)内;是否与周围建筑物、道路、明火(散发火花)地点保持了一定的安全间距;对符合要求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是否按规范配置了必要的安全设施;是否有用钢瓶相互倒气行为;是否存在用改装、报废、非法制造和超期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钢瓶充装液化石油气。

3、液化石油气钢瓶是否合格;凡报废钢瓶坚决予以没收,过期钢瓶要强行送检;液化石油气钢瓶在运输过程中是否存在客、货混装,是否有摔、打、砸等危险行为;居民用户,特别是商业用户在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安全行为。

4、对县城区内有占压燃气管网设施的建筑物进行全面清理、拆除。

5、对燃气器具的销售和安装维修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二)专项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规范液化石油气市场经营秩序,遏制违法经营势头,有效控制检验不合格或超期未检验钢瓶的灌装和使用,消除占压燃气管网设施的违章建、构筑物,规范燃气器具销售、安装和维修市场,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强化燃气市场和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及时消除全县燃气行业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整治方法步骤

(一)组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动员部署阶段

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县建委、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公安消防等相关单位参加,办公室设在县建委。各乡镇政府开专门会议,传达省、市、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有关要求,成立专项整治组织机构(各乡镇政府、建设所、工商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乡镇政府将专项整治方案于2012年12月2日前报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

各乡镇政府专项整治组织机构应按照专项整治重点和目标任务开展以下工作:

1、对县辖区内的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进行全面检查,未获得相关证件的,责令立即停业依法查处、取缔整顿;对已获得相关证件的,加强气站安全管理工作,严格经营销售的管理,发现违法经营销售的,坚决予以查处。

2、对县辖区内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进行全面检查,对无证的非法门点,立即查处、取缔;对有证但不符合安全经营要求的,责令停业整顿;对有倒气、溜街卖气等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依法吊销有关证件,责令立即限期整改;对证、照不齐全的,督促尽快办理。

3、进一步加强燃气设施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清理、拆除占压燃气管网设施的违法建筑物。

4、全面清查、整顿燃气器具的销售和安装维修市场。

第9篇: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紧紧围绕“和谐社会”和“平安*”建设大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完善网络,齐抓共管,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推进安全综合治理,做到服务与监管并举、规范与提高并重,全面推进城镇社区和农村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二、工作目标

按照“示范带动、全面展开、统一标准、分批实施、积极推进、限期达标”的工作要求,2009年底前全区所有村(居)安全网络建设达到安全工作规范化标准。具体目标为:

今年10月底前,各村(居)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机构、人员、场所、必要的设备及工具配备到位,全区村(居)安全监督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全部完成,确保参训率达到100%,村(居)安全网络基本形成,安全排查、事故预防等基础工作全面展开。到今年年底,村(居)安全管理得到规范,村(居)民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安全基础设施相对完备,公共安全切实加强,村(居)安全建设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安全状况根本好转,安全生产、公共安全水平全面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率有较大幅度下降,全区所有村(居)基本达到安全工作规范化标准。

三、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

1、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村(居)安全网络创建工作,按照安全工作规范标准,认真组织实施。

2、区直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村(居)安全创建活动的业务指导工作。

3、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村(居)安全网络创建活动的督促协调工作。

4、区安委会建立村(居)安全网络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组织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分析、部署下一步工作;实行履职报告和通报制度,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安全村(居)创建工作情况,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通报创建工作情况,确保创建工作实效。

(二)完善安全工作网络,建立安全责任体系

1、完善安全工作网络。各乡镇(街道)要建立由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自然村、村办(私人)企业组成的安全生产工作网络。各村(居)委会要设立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别由村(居)委会主任担任。各行政村至少要明确2名安全监督员,社区居委会至少明确1名安全监督员。安全监督员应具备与村(居)安全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要完善办公条件,各村(居)委会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宣传教育场地,配备必需的安全防护服、安全检查设备和工具。

2、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要切实加强村(居)安全工作制度建设和安全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具体指导各村(居)委会制定安全例会、安全日常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事故报告、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安全会议台账、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台账、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台账、安全隐患整改销案台账,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资料台账齐全。

3、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各乡镇(街道)要建立由各村(居)委会主任为本辖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村(居)委会主任对本辖区的安全负总责。要与所属各村(居)委会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各村(居)委会要把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纳入管理范围,与村办企业、私人企业、九小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签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与村(居)房屋拆建户、居民楼院、所住单位、房屋出租户(租赁户)签订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保证书。

(三)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安全监管

各乡镇(街道)、村(居)、企业要按照上级安排和要求,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乡镇(街道)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检查,村(居)每月要对管辖范围内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企业要开展经常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落实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进行认真整改,确保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消除。

1、加强“九小”场所和“三合一”建筑安全管理。要切实加强对“九小”场所(小餐馆、小商场、小旅馆、小网吧、小学校、小诊所、小歌舞娱乐、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作坊)和“三合一”建筑(集生产经营、储存、居住等功能为一体的建筑)的安全管理,落实责任,积极开展排查摸底,建立健全管理档案。定期对“九小场所”和“三合一”建筑的用电线路、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配备等内容是否达到安全标准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确保隐患消除。要加强对“九小场所”和“三合一”建筑主要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2、规范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合理布局城镇和农村液化气充装点、加油点,要严厉打击非法液化气充装点、加油点。强化对城镇社区高层建筑和餐饮单位瓶装液化气使用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农药、鼠药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毒鼠强等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物品。

3、加强村(居)交通安全工作。农村道路要建设配套的安全交通设施并保证完整有效。在学校附近、危桥、人员密集的路段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和必要的减速设施,交通干道应当设置必要的人车分流设施,要切实加强湖区、库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4、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村(居)委会要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工作。未经许可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输、储存和销售,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小作坊、小商店。要规范燃放活动,做好儿童等重点人群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教育,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烟花爆竹的,要制定燃放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公众安全。

5、加强村(居)集会安全管理。对商品交易会、夜市、灯会、庆典、庙会、集会等活动,应当完善审批程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安全方案和应急措施,活动选址与公路、易燃易爆场所保持安全距离,要加强交通疏导和销售摊点、进场人员的现场管理,确保安全。

6、加强村(居)房屋安全管理。加强对村(居)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诊所等危房的排查,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提高房屋安全等级。村委会应当加强对农村拆建房的安全管理,与业主签订安全保证书,保证施工安全和房屋质量。农村拆建房施工队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拆建房有防护网(栏)等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对房屋出租的登记管理,禁止将房屋出租用于生产、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严禁生产经营单位“二合一”、“多合一”。

7、加强村(居)防火安全管理。发挥公安消防机构的作用,大力发展乡镇(街道)、村(居)民义务和驻地企业联办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配备消防设备,落实家庭、企业和森林防火措施,禁止农村“三夏”、“三秋”季节燃烧农作物秸杆,控制消除火灾隐患源头。

8、规范村(居)用电安全管理。供电单位要加强村(居)供电设施安装、维修、调整、试验、进网作业管理,定期组织村(居)供电线路安全巡查,指导村民加强自有电器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用电隐患。变压器有护栏和警示标志,线路规范,用电设备各项性能和指标符合铭牌标示和安全标准。严禁私拉乱扯电线,杜绝使用老化线路,建筑物内严禁使用电线。

9、加强农业机械、农用车辆安全管理。加强农业机械、农村车辆的年检、驾驶人员资格年审和管理工作。所有农村运输车辆和大型农业机械都要依法登记,按要求检验合格,驾驶人员持证上岗。杜绝无牌无证、脱检脱审、无作业证和持假作业证等严重违章行为。严肃查处无证车辆上路和农用车载客等违章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车辆行为。

10、加强农村中小学安全管理。健全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排查治理学校危房,严禁用危房作教室、实验室,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公安消防、交通管理等部门应当定期深入中小学校进行交通、防火等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严禁中小学校在马路上上体育课、跑操和从事其它体育活动。接送学生车辆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从严查处超载等违章行为。

11、加强开山采石和农田机井安全管理。各乡镇(街道)、村(居)要切实加强对采石行为的安全管理,在采石场周围划定保护区域,严防飞石伤人;对积水坑塘,应当依法加强管理,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防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对农田现有机井要逐一排查登记,采取专人负责、设置警示标志或安装防护盖等办法,防止行人误入。

12、搞好各种自然灾害的防范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建立覆盖辖区内所有村(居)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联动机制,组织指导村(居)有针对性地组织排查、分析自然灾害可能对本村(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危害,科学制定防范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适时对村(居)民进行防范自然灾害的教育,提高应对自然灾害及其引发事故灾难的能力。

(四)强化安全培训教育,努力提升群众安全意识

1、深入开展安全培训。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村(居)安全监督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增强安全监督员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监督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参训率达到100%。要结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开展农村安全和务工安全培训,提高村民和农民工的安全防护技能。各乡镇(街道)、村(居)要明确专人负责统计农民工、村民参加安全培训情况,并逐级上报有关部门。

2、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要把“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等安全宣传活动向村(居)延伸,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板报、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强安全常识宣传,普及安全生产事故预防、自防自救和应急处理知识。要在各村(居)委会、城镇居民小区、自然村的醒目位置设置安全宣传栏、安全画廊和村民安全公约,在居民小区和农村关键部位、重要地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强化安全知识宣传工作。

3、开展安全文化“六进”活动。结合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活动,编印安全手册和宣传资料,送安全常识、安全法规进企业、进村(居)、进集市、进田头、进家庭、进校园“六进”活动,提高广大农民和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确保受教育率达到100%,努力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片群众的安全教育效果。

(五)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处置安全事故能力

各乡镇(街道)要指导辖区内的村(居)根据本地安全工作实际,制定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纳入乡镇(街道)和区级应急救援体系。要整合社会应急救援资源,加强村(居)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大力推动以地方力量为主体专群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扩大救援队伍覆盖和服务范围。加强农村和城镇社区安全与社会治安、医疗救护等工作的协调,实现险情预警、社会动员、快速反应、应急处理的整体联动。积极建立村(居)义务消防队伍,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的指导,充分发挥其应急抢险作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应配备消防专用车,努力做好应急抢险工作,提高村(居)安全保障的能力。

(六)加强安全规划,推进安全村(居)创建工作

村(居)规划应符合有关安全要求,农村建设规划应当借鉴城镇规划经验,将生产、生活等功能区分开,严禁在重大危险源和易燃易爆场所安全距离内以及在煤矿塌陷区、采石场和水库附近等区域内建设村民居住区和公共聚集场所,严禁违章占压天然气、煤气等危险物品运输管线,不得在村民居住区及其周边建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和储存场所。对城镇液化气充装站要合理布局、统一充装,城镇建设应当同步建设消防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居民小区、农民住房道路建设应当满足消防车辆通过等安全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村(居)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村(居)安全工作的领导,把村(居)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社区)建设整体规划,列入“平安*”创建活动总体布局,将村(居)安全工作与其它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协调推动。

(二)加大支持力度。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对村(居)的安全投入,设立公共安全隐患整改专项资金,推动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同时,积极拓宽村(居)安全投入渠道,积极引导和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村办企业进行村(居)安全投入。各村(居)要设立事故预防基金,公布举报电话,鼓励村(居)民和职工举报事故隐患和事故,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同时,各乡镇(街道)对村(居)安全监督员要给予一定的岗位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