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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1-0175-01
0.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而天然气作为一种清洁型能源也逐渐出现在各个领域中。近年来各国的科学技术显著提高,对于能源的开采、运输、存储、利用等的水平也发生了迅猛的变化。其中,天然气能源的管道运输是联系前后的关键步骤。管道建设的合格与否直接关系到天然气的输送是否安全,合理建设天然气管道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在工程建设中,施工对的水平是影响质量的重要因素。在此过程中,招标投标是一项能够确保质量的有效途径,通过招标可以选择符合情况的单位来完成相关的工作,引进先进的设备。由此可见招标投标的工作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成功与否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研究招标投标中存在的问题,是一项紧迫的任务。
1.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研究现状和存在问题
1.1 招标投标相关概念
所谓招标是指一种有组织的、普遍运用的市场交易行为,是各项贸易中的一种工程、货物、服务的买卖方式,和投标相对,因此称为招标。主要是由招标人即买方发出投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说明招标的工程、服务、货物的范围、标段划分、数量、投标人即卖方的资格要求等,邀请特定或不特定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投标的行为。
所谓投标是与投标相对应的概念,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应招标人的邀请,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主动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并以中标为目的的行为[1]。
1.2 招标投标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1)现阶段的法规体系存在一定的弹性空间。
现阶段建设工程招标或者投标所依据的相关法规主要是《招投标法》,《建筑法》和有关部令和地方法规(下文简称“招投标法规”)。《招投标法》的部分条款规定本身留给机构或业主一定的弹性空间,比如《招投标法》中的第十二条所赋予项目业主或者自行招标以及委托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权力;第十八条和第二十条有关规定对投标人不能够有歧视性条款规定;第四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的条款和评审等。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对这些条款的把握,对当事者的道德约要束比法律约束高。近年来,招标和投标的竞争十分激烈,竞争对手综合评审法、得分,差距十分微弱,法律法规所提供的弹性空间都能够直接影响评标结果。作为指导我国招投标活动的法律,《招投标法》在能够保证公平性的前提下,应该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弹性空间[2]。
(2)目前的体制现状存在着一定的“可操作性”。
现阶段条块分割是我国的建设体制基础,各个法人单位承担项目业主,并按行政隶属关系接受其上级主管部门监督。在招标和投标过程中引入相关的招标机构,在实际施工阶段聘请相关的社会监督管理部门,并且强制性、无条件的接受政府的监管,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各项目法人单位的专业素养问题,实际中,招标和投标阶段是市场建设最容易出现问题的阶段。目前的建设体制来讲,项目法人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人,它是各级政府的委托人,他们具有法律上提供的弹性空间,在执行公务时,只有用道德的约束,为他们所服务的机构做出决策。从经济学角度进行理性的假设,当能够在很小的风险下,最大限度的获取个人利益的回报时,道德方面的约束就显得十分的脆弱,在实际的应用中,业主不会干预,而招标人员却代为干预,领导不干预,相关的业务人员进行干预。这种情况现实的说明了一切。
2.建设工程项目投标招标过程存在问题的解决策略
(1)政府投标的项目应该禁止招标机构。
现阶段的招标公司首先应该具有公平竞争性,应该杜绝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一方面来讲,要从程序上保证公开性;另一方面要有良好的监督管理机构对招标进行严格的监督。从程序上来讲,一般的招标机构都是按照我国相关法规和操作流程进行组织招标的。公开性和公正性是招标机构的核心任务。招标人必须向社会公开自己的采购意图,向物品提供方公开。当所有的公司将货物密封投递之后,相关部门应该按照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将所有报价公开,公开投标结果[3]。
(2)管理投标中的工程造价。
招标清单是由招标单位提供的统一的招标文件和工程造价清单,投标单位会把这个清单当做报价的依据并且根据这个文件作为定额计价,根据自身的特点,考虑现场的费用和承担的风险,最终确定出总价和单价进行投标。这是普遍的招标方法,与国际的工程成本、管理模式都是能够相互配合的。因此目前我国积极大胆的探索造价合理低价中标、工程量清单明确,这样做顺应时展,符合市场的发展需求。
(3)政府应该防止招标单位发生串标的现象。
在综合评标法中,经济标的评标标底在生产过程中,投标报价占据的比重很大,投标单位一旦串通就能够决定评标标底,容易产生投标串标现象。防止串标的有力方法是事前措施和事后措施两种。在评标办法中采取措施是事前措施,在评标过程中采取的措施成为事后评标法[4]。
3.总结
随着改革开发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各个行业都得到了显著发展,不仅如此,各种新型能源也不断的进入人们的生活。对于环境节约型能源―天然气的运输和存储更是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保证管道建设的质量,需要质量合格的施工队伍和合格的施工设备。而工程投标招标是一项解决此类问题的正确渠道。本文主要介绍了建设工程项目中投标招标过程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响应的改进措施。
参考文献
[1] 林善谋.招标投标法适用与案例评析[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
[2] 叶东文,马占福.招标投标法律实务[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
中图分类号:TV523 文献标识码:A
所谓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在这种方式下,通常是由项目采购(包括货物的购买、工程的发包和服务的采购)的采购方作为招标方,通过招标公告或者向一定数量的特定供应商、承包商发出招标邀请等方式发出招标采购的信息,提出所需采购项目的性质及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交货期、竣工期或提供服务的时间,以及对供应商、承包商的资格要求等招标采购条件,表明将选择最能够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承包商与之签订采购合同的意向,由各有意提供采购所需货物、工程或服务项目的供应商、承包商作为投标方,向招标方书面提出拟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报价及其他响应招标要求的条件,参加投标竞争。经招标方对各投标者的报价及其他条件进行审查比较后,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
1 招标投标的基本概念
招标与投标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是交易过程的两个方面。招标是招标人〔采购方)在招投标过程中的行为,投标则是投标人(供应商、承包商)在招投标过程中的行为,最终的行为结果是签订采购合同,产生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合同关系。
在招投标过程中,除“招标”、“投标”的概念外,“开标”、“评标”和“中标”也是较为重要的概念。
开标是指招标人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在有投标人出席的情况下,当众拆开标书,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价格的有效修改等主要内容的过程。
评标是指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招标小组或专门的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所报的投标资料进行全面审查、择优选定中标人的过程。评标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要求有生产、质量、拉验、供应、财务、计划等各方面的专业人员参加,对投标人的投标方案从质量、价格、工期等方面讲行综合分析和评比。中标是指招标人以中标通知书的形式,正式通知投标人已被择优录取。这对于投标人来说就是中了标;就招标人来说,就是接受了投标人的标。经过评标择优选中的投标人称为中标人,在国际工程招标投标中,称之为成功的投标人。
2 建设工程招标范围
建设工程招投标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和建设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法定强制招标项目的范围有两类:一是法律明确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二是依照其他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3 建设工程招标类型
按招标范围不同,可将建设工程招标分为全过程招标、单项招标和专项招标三大类。
3.1 建设工程的全过程招标
全过程招标是指从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开始,包括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生产准备、投料试车,直至投产交付使用为止全部工作内容的招标。全过程招标一般由业主选定总承包单位,再由其去组织各阶段的实施工作。无论是由项目管理公司、设计单位,还是施工企业作为总承包单位,鉴于其专业特长、实施能力等方面的限制,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采用分包方式实施。
全过程招标由于对总承包单位要求的条件较高,有能力承担该项任务的单位较少,大多以议标方式选择总承包单位,而且在实施过程中由总承包单位向分包商收取协调管理费,因此,承包价格要比业主分别对不同工作内容单独招标高。这种招标方式大多适用于业主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管理能力较差的中小型工程,业主基本上不再参与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只是宏观地对建设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可充分发挥工程承包公司已有的经验,节约投资,缩短工期,避免由于业主对建设项目管理方面经验不足而对项目造成损失。
3.2 建设工程的单项招标
单项招标是指工程规模或工作内容复杂的建设项目,业主对不同阶段的工作、单项工程或不同专业工程分别单独招标,将分解的工作内容直接发包给各种不同性质的单位实施。如勘察设计招标、物资供应招标、土建工程招标、安装工程招标等。
3.3 建设工程专项招标
专项招标是指某一建设阶段的某一专门项目,由于专业性较强,通过招标择优选择专业承包商来完成。例如,勘察设计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洪水水源勘察、基础或结构工程设计、工艺设计;施工阶段的基础施工、金属结构制作和安装等。
4 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
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一般分为个阶段:①招标准备阶段,从办理招标申请开始,到发出招标广告或邀请招标函为止的时间段;②招标阶段,也是投标人的投标阶段,从招标广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之日的时间段;③决标成交阶段,从开标之日起,到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为止的时间段。
5 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问题
5.1 行政干预、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
许多工程项目在招投标的实施操作过程中,表面看是招投标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制定的各项交易规则也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定,但实际上有些建设单位不能独立进行,其要受到来自各方行政力量的制约,把工程内定给某个施工单位,其他投标单位只是做个陪衬,使招投标徒具形式。
5.2 背离招投标文件订立施工合同
在工程施工中,有些建设单位为了逃避招投标程序,经常把建设工程进行分拆或肢解,从而达到指定施工单位的目的。而招投标管理部门在审核报建单位的工程造价时只根据报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备案,缺少严格的审核把关,给某些业主提供了钻政策、法规的空子的机会。
6 建立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6.1 统一管理与行业管理的关系
建立有形建筑市场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努力形成统一开放依法管理、平等竞争、有序运行的市场体系。坚持统一管理和行业管理有机结合的管理体制.在当地党委、政府及其办事机构的统一管理之下,妥善处理同行业主管部九和其他地区之间关系,使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横管到边、纵管到位。
2.2 完善招投标制度
凡政府投资以及国有企事业、集体企业和公有制产权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投资工程,都必须采取公开招标发包的方式,择优选定承包单位。不进行申报、未经批准而擅自发包的,所签承发包合同视为非法,一律无效,并对建设单位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结束语
作为建筑市场主体,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都要维护各自的经济利益。这是市扬竞争中的合理现象。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双方往往为了各自的利益而纷争不休。因此,要按照平等互利、等价交换、协商一致的原则,正确处理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关系,使他们在共同维护国家和集体根本利益的前提下,建立一种对立统一利益兼顾的伙伴关系。
参考文献
[1]刘伊生.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北方交通大学出版社.2002.
【关键词】建筑市场;招投标市场;资源配置
引言
招标投标制度已成为一项国际惯例,并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系统,成为各国政府和企业共同遵循的规则。推行招标投标,可使投标人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中进行充分竞争。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招标投标能够有效减少信息不对称,杜绝腐败和,降低交易成本。建设工程招投标是通过市场竞争和交易,形成工程合同的过程。正是由于招投标行为及承发包模式都与工程合同的形成及执行有着十分密切的内在联系,因此,选择不同的承发包模式必然会对招投标的操作流程产生影响,并进而影响招投标交易成本。本文将重点针对传统承发包模式和总承包模式下的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成本进行对比研究。
1、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模式
1.1 平行承发包模式
即采用分阶段分专业平行承发包,或称之为传统承发包模式。业主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以及设备和材料采购的任务分别发包给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厂商等,并分别与各承包商签订合同。
市政工程指的就是由政府投资建设的非经营性质的基础设施、环境保护设施以及社会公益设施等,例如城市园林绿化、道路、燃气、桥梁、排水、污水处理等,这对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城市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与招标相对的就是投标,招标投标就是指货物、服务及工程的招标方按照特定的程序将招标对象的交货条件、规格及数量等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吸引符合条件的承包商和投标方,在良性竞争的基础上进行出价投标,招标方在此条件下选择适合自身的承包商或投标方进行合作的一种符合市场规律的交易行为。这种交易行为对购买方来说是招标,是招标方向潜在投标方、承包商发出的购买邀请;对投标方或承包商来说是投标,是投标方向招标方发出满足购买要求的邀请,招标方向满足招标条件的投标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代表了招标方对投标方的承诺。招标与投标属于市场交易行为中两个相对的方面,交易双方同时具有一定的权利与义务,受到法律的保护,保证了交易双方在一定成本投入的基础上得到应有的收益。
2市政建设工程前期招标中工程量清单报价对工程造价的作用
工程量清单是世界上普遍采用的一种工程招投标方式,其建设单位可以择优选择建设工程施工队伍,实现对建设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这对提高工程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指的就是在进行市政建设工程投标时,招标单位根据相关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现行工程量以及建设工程的施工设计图纸,为投标方提供具体的实施工程量项目的方法、项目数量清单等,以使投标单位填写工作简单化。在单价的基础上计算总价,然后通过评标,最终确定合同价。招标单位将预备实施的所有工程内容和工程项目,按照统一工程量的计算原则,根据工程部位和工程性质等有效标准,把技术方法和实物工程量统一计量单位后列为一个清单。因此,工程量清单可以反映工程建设的个别成本,而不是按照社会平均成本计算价格,所以工程量清单成为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
2.1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实力和市场情况进行报价
在采取无标底的方式进行招标时,一旦出现不规范合理的恶意围标现象,或是在市政建设工程前期设计阶段,出现工程造价失去控制的情况,就可能导致工程中标价与招标方预期设计方案中的价格出现较大的出入,这会对市政工程造价形成消极的作用,因此,投标方的行为会对工程造价控制产生影响,要在自身和市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发挥对工程造价的积极作用,节约市政工程建设的成本。
2.2投标中工程量清单的重要作用
招标的工程量清单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控制,它是进行投标计价的主要依据。使用工程量清单主要是在市政工程的施工阶段,此阶段是招标方进行造价控制的关键阶段。通常在使用工程量清单的合同中,其单价不会发生变化,而工程量是随着市政建设工程的实施情况而变化。因此,招标企业在进行市政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对于工程进度所需的资金进行严格控制,避免出现超出工程预算、增加成本投入、降低经济效益的情况。
2.3对招标方承担工程造价风险的能力提出新的要求
在招标中使用的项目工程量清单,是由招标方提供并作为计量依据的,投标方在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这使得工程量清单自身存在的错误风险转嫁到投标方企业。因此,在市政建设工程的设计阶段,施工建设单位在施工质量得到保证的前提下,适当的缩短施工建设期限、减少成本投入,以提高经济效益。
2.4在“最低价中标法”的前提下运用科学的评标方法
市政建设工程的低成本竞争是在所难免的,部分工程建设项目由于其条件和规模吸引人,容易出现不合理的恶意的底价竞争的情况,若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不能履行合同上所规定的承诺,就会对建设工程的施工期限与施工质量造成直接的影响,为工程造价控制带来较大的风险。
2.5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之间实现模式的转变
工程量清单报价所反映的是市政工程建设中实物消耗的费用和相关费用,在预算定额的基础上,有利于根据市政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实现计价模式的转变即静态计价到动态计价的转变。同时还要考虑到相关的影响因素,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量价分离。转变后的动态计价模式,摆脱了定额计价的方式,企业可以进行自主报价。
2.6工程量清单为投标计价提供了依据
工程数量的多少是确定招标计价的依据,投标方按照招标方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实现对措施项目计价表、税金计价表、分部分项计价表以及其他相关计价表的编制。经过计算汇总,形成市政工程投标底价汇总表,然后再进行汇总,得出单项工程投标计价表和工程项目投标计价表。
3招标承包方式的选取对工程造价发挥的作用
要选取正确的承包方式,这是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的关键条件之一。在前期招标与施工合同签订的过程中,个别的施工建设企业不能完整的考虑问题,例如设计的施工图纸与技术资料不完全或不准确,同时忽视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的条件下,仍然以总价承包的方式进行施工,尽管主要风险转嫁给了投标方,但是会受到价格、材料等容易变更因素的影响,导致市政建设工程造价提高。因此,要根据施工实际及相关因素变化的情况,选择合适的招标承包方式。
4招标合同的签订对工程造价控制发挥的作用
关键词: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应用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工程项目的招标环节是一个复杂、系统、严格的过程,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模式能够大幅提高招投标的工作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电子招投标的概念
电子招投标是基于互联网技术的一种全新招投标方式,它通过网络平台招标信息,并实现了招标全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价款支付)电子化。电子招投标以原先的业务流程为基础,以新兴的互联网技术为支撑,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保障,实现了在线模式的招投标操作及管理,其实质是利用网络实现协同作业,一方面提高招投标工作的效率,另一方面构建工程项目招投标诚信体系。[1]
实行电子招投标的意义
对于电子商务而言,电子招投标只是其中的一种交易形式。在日益成熟互联网技术的帮助下,电子招投标表现出了诸多优势:1)降低招投标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相较传统的招投标模式,电子招投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实现了全程电子化,降低了招投标成本,如招投标文件的印刷费用、邮寄费用以及管理费用等,除此之外,还大幅缩减了运作周期;[2]2)增加交易透明度,避免暗箱操作。在电子招投标模式中,相关招投标信息(如招标公告、变更以及评标结果等)都会到网上,不仅做到了信息披露的及时性,还做到了信息披露的公开化;3)优化监管方式,预防腐败的发生。如今,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不仅表现出了规模扩大化的趋势,还表现出了范围拓展化的趋势,高效化管理的需求已经迫在眉睫,给传统业务方式提出了转变的要求。电子招投标模式下,监管部门及监管人员通过网络便可查阅到相关信息,并发挥全程监管的职能。对于招投标而言,评标是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监管部门可通过网络监管评标的整个过程,可对相关数据进行直接明了的对比及审查,不仅方便、快捷,而且十分精准,弥补了传统监管方式中的诸多不足,为监管部门及监管人员提供了科学、准确、详实的决策资料,最大程度避免了违规操作、不正当竞争,招投标工作得以有序进行。[3]
从系统角度分析电子招投标的应用
3.1电子招投标管理系统的功能
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前端系统主要包括两大功能,一是信息,二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将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通过网络到指定的公共信息平台上。信息后,参与投标且获得机构认证的各个单位可从该平台上获取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系统管理。为各方提供必要的对接文件 、招标报名、 网上信息交流以及 网上支付等业务,从而帮助各方 在网络上完成业务的高效对接。
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全部报名文件都将被转化为代码形式,如有必要甚至可以采用匿名报名的形式,防止报名企业获取竞争对手的资料,从而避免围标或者串标的发生。[4]
3.2电子招投标的应用流程
为了保证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安全,在系统设计过程中,采用了密钥分开管理的办法,即客户、PKG共同订立密钥,如此一来,便可有效避免单方面通过PKG掌握密钥的风险及威胁,与此同时,也更利于客户、PKG之间密钥的有效传输。多重加密、封存及开封、数字签名等诸多措施为电子招投标系统构筑了可靠的安全体系。电子招投标系统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了相关内容(招投标双方、数据库以及评标专家等)的有机结合,实现了运作的高效化。
整个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运行情况如下:1)系统可实现参数的初始化。在投标单位正式上传标书之前,就应该通过服务器进程完成参数的初始化,同时做好加密算法及解密算法的科学选择。这些准备工作不仅有利于后续公钥及密钥的产生,还有利于标书文件的上传及存储。2)标书封存。在电子化招投标模式中,电子标书将通过网络来实现传递,一旦被截获,将会导致商业机密的泄露,所以,有必要做好敏感信息、重要信息的加密保护工作。值得一提的是,标书文件的内容通常较为复杂,若采用直接加密的方式将会浪费大量的时间,降低整个系统工作效率。因此,建议先压缩、后加密,如此一来,不仅有助于效率的提高,而且有助于传输准确性及安全性的提高,还有助于存储成本的降低。在压缩、加密环节应用数字签名体制,一方面保证了信息的完整性,另一方面保证了信息的不可抵赖性;3)标书解封,换而言之,解密压缩加密文件。在开标的过程中,相关单位(业主单位及监管部门)采用公开的方式对招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在解密的过程中,应对其完整性进行仔细验证,防止文件泄密或者篡改等问题的存在;4)评标系统。当解密结束后便会进入到评标过程。在评标过程中,招标方解密后的标书文件送至评审委员会处,后者便会根据相应的评标方法展开评审工作,评审结束后,由招标方公布最终结果。在整个评标环节,需要借助计算机系统的独特优势来保证评审流程的完成性及科学性。在评审环节,计算机能为评审专家提供一个相对独立的界面以方便他们的评审工作,提高他们的评审质量。由于标书全部以代码形式出现,因而有效避免了人为因素对评标结果的影响。评标按照“开标信息主审复审废标评标结果输出结果”的流程进行;5)公示电子招投标结果后,由监督管理部门做好结果备份工作,并将其保存到专用的数据库中,从而发挥第三方监督的作用,规范招投标双方的行为,为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氛围。[5]电子招投标系统整体业务流程图如图1所示;电子招投标软件系统如图2所示。
图1 电子招投标系统整体业务流程图
图2 电子招投标软件系统
促进当前电子招投标应用进一步发展的对策
促进当前电子招投标应用进一步发展的对策:1)建立并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电子招投标作为一种新兴模式,相关法律法规还没来得及制定,更谈不上完善。所以,制定完善的管理办法以及技术规范,便成了当务之急,这是电子招投标系统的研发工作及运用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保证;2)加强统筹工作。对于建设工程招投标而言,电子招投标模式具有光明的发展前景,行业主管部门需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并主动介入,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推动电子招投标系统朝着全国统一这个方向发展,避免“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3)建立公共服务平台。以实现各系统之间互联互通、 信息交互、资源共享, 提供行业管理、行政监督、 信用管理等公共服务和管理通道, 采用多部门、多用户协同办公的模式, 打破各职能部门自建系统而造成的信息孤岛, 让招标人、投标人、 交易中心、行业监督、 行政监察等各方, 均基于统一平台进行 业务办理和审批, 保持信息及时畅通, 提高办事效率。[6]
5.成功应用案例
5.1时间效益
以我省某公路工程招标项目为例。投标单位共计189家。本着对投标人和招标人认真负责的原则,189份投标文件3个人审查,大概需要6天的时间才能对投标文件做完初步审查,而采取电子清单格式后,只需要1个人花费3天时间就能完成此项工作,具有非常明显的时间效益。
5.2金钱效益
全过程采用电子标书进行交易,取消传统纸质标书,达到节能、环保和绿色招投标,降低社会运行成本的目的。目前,国内平均每个标(按7家投标人计算)的投标成本高达18500元,其中用于纸张和打印装订的费用占20%—30%,约5000元,采用电子标书后,投标成本可以降低30%—70%,按照我国每年60万招标项目计算,可节省50亿元左右。[7]
6.结语
目前,一些建设工程已经应用了电子招投标这种模式,并取得了预期效果,获得了成功。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电子招投标将会发展成为一种主流的招投标模式,为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带来诸多便利。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新生事物大多有其不足之处,建立与之适应的监督机制以及法律法规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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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徐秋林. 浅谈我国电子招投标发展趋势[J]. 山西建筑. 2010(24).
[4] 刘天云. 电子招投标在交通建设领域的应用[J]. 交通建设与管理. 20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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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本文介绍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计重点,针对施工合同审计审计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和难点,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并对进一步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计进行了思考和探讨。
0引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法律文书,现代建设工程规模越来越大,相应的合同关系越来越复杂,合同条款越来越多,为更好的促进施工合同合法签订和履行,促进建设工程投资的监督管理,必须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审计工作。
实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审计,应重点针对施工合同实质性条款中的核心条款——工程造价,随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国内的实施,工程计价模式由传统的定额计价“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改革为工程量清单计价“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工程计价模式的改革深刻影响了施工合同价格的形成,从建设市场的经济活动来看,由于缺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相配套的合同示范文本,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在运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进行计价时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何顺应计价模式的改革,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切实做好施工合同的审计,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计工作面临的新课题。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计的重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要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计工作,必须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实质性内容。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确定双方当事人基本权利与义务的条款。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工程施工承包人的主要义务是按期保质完成施工任务,并享有按合同约定得到工程款项的权利;工程施工发包人的主要义务是按时足额支付工程价款,并享有按合同约定期限接受符合合同约定质量目标的工程产品。从中分析出工程价款、工程质量和施工工期对签订施工合同双方的利益影响最大,决定了双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属于施工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因此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审计的重点必然是针对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其中对工程价款的审计更是施工合同审计的重中之重,施工合同条款的审计重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1 审查施工合同的符合性及完备性首先要熟悉招标、投标文件,关注施工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承诺的符合性,检查是否存在背离条款;其次检查对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补遗,修改、书面答疑、询标纪要、各种协议等是否均已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是否明确解释顺序。
1.2 审计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内容的重点检查合同当事人的法人资质、合同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检查合同的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符合;检查合同条款是否全面、合理,有无遗漏关键性内容,有无不合理的限制性条件,法律手续是否完备;检查合同双方是否具有资金、技术及管理等方面履行合同的能力;检查合同是否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检查合同是否存在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等导致合同无效的风险;检查合同是否有过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检查合同是否有按优先解释顺序执行合同的规定。
1.3 审计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内容的重点检查合同是否明确规定工程范围,工程范围是否包括工程地址、建筑物数量、结构、建筑面积、工程批准文号等;检查合同的工程质量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检查质量保证期是否符合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是否有履约保函;检查合同是否明确规定工期,以及总工期及各单项工程的工期能否保证项目工期目标的实现;检查合同工程造价计算原则、计费标准及其确定办法是否合理;检查所规定的付款和结算方式是否合适;对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结算调整条件应在合同专用条款部分针对招标文件作详细约定,避免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在施工、竣工结算阶段产生争议;检查合同是否明确规定设备和材料供应的责任及其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的工程量的确认程序及有关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无防范价格风险的措施;检查中间验收的内部控制是否健全,交工验收是否以有关规定、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和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检查合同所规定的双方权力和义务是否对等,有无明确的协作条款和违约责任。
1.4 对于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施工合同重点审计其条款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有关规定:合同中只有类似的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约定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给与差价补偿原则,防止不平衡报价;尤其是对于清单中没有涉及到的项目变更,其定价原则、方式要明确,建议可以采用参照定额组价的模式,即工程人机材耗量参考定额,人机材单价采用信息单价,取费参照投标报价;对于工程量变化综合价格的调整,建议事前约定工程量变化超过规定幅度值时综合单价的调整公式;对材料价格较大幅度变化等因素造成的价格调整,应约定分担原则或调价公式;在施工过程中变更施工方案、采取赶工措施等是否增加费用,也应加以明确。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计中常出现的一些问题及对策
2.1 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的造价争议由于建设工程项目的唯一性、一次性、固定性等特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是不可避免的,特别是在实际工作中常常遇到因为工程变更的费用问题,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互相扯皮,影响工期,甚至工程质量。如某体育馆工程合同约定:如工程变更的数量超过工程量清单该项工程量的±15%时,应考虑调整该部分工程单价。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土方量超出了工程量清单中土方的15%以上,因此施工单位要求调整超出部分土方挖运的综合单价。建设单位则认为:施工单位在中标后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淸标,对工程量清单的土方量没有异议,应视为对工程量清单的认可,应执行中标单价,不予调整。施工单位认为是地址勘探报告深度不够,招标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不够准确等原因。为此双方扯皮,互不相让。因此在合同审计时应特别注重对工程变更索赔条款的审查,不能把工程变更的原因局限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两方,应根据产生工程变更的根本原因,本着“谁的责任谁负责”原则,对参建建设工程的勘探、设计、招标、监理等各方的合同都明确规定双方的责、权、利。各方各司其职,工程变更中扯皮现象将会大大减少,有利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2.2 工程投标中不平衡报价的应对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采用不平衡报价策略已成为施工单位的惯用策略,不平衡报价法是相对通常的正常报价而言的,是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总价确定后,投标方根据招标文件的付款条件,合理地调整投标文件中子项目的报价,在不抬高总价以免影响中标的前提下,实施项目时能够尽早、更多地结算工程款,并能够赢得更多利润的一种投标报价方法。由于建筑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有经验的施工单位可能比建设单位更清楚工程量实际会发生的数量,当发现有缺项、漏项或两者之间有较大差别时,大多会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在进行施工合同审计时应采取对施工单位此部分超额利润的反索赔措施,当此此部分超额利润超过一定比率时,应约定可以按实调整合同价格。
2.3 “阴阳合同”的危害及的对策“阴阳合同”,又称“黑白合同”,其概念主要出现在《招标投标法》颁布之后,“阴合同”是建设双方私下签订的合同,未经合法的招投标程序且未在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反之是“阳合同”。 “阴阳合同”区分针对的是招投标和备案程序。“阳合同”程序合法,对外公开,但不实际履行,主要应付政府监管;“阴合同”私下签订,只为当事人所知但实际履行。虽然“阴阳合同”的标的完全一样,但在具体的合同价款、工期、工程款拨付条件等实质内容方面则有较大差异。分析“阴阳合同”产生的原因,建设单位大多为追求成本最小化及逃避监管等,施工单位因为建设市场竞争激烈,大多属于被动接受。“阴阳合同”不仅扰乱了建设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而且使双方的权责失去约束,极易产生争议,影响工程进度,甚至工程的质量安全。因此在合同审计时应严格依照《招标投标法》第43条规定: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第46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文件发出后30日后签订合同,双方不得再签订违背原来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对“阴合同”的效力进行认定,尽管“阴合同”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阴合同”为私下协议,未按《招标投标法》进行招投标程序,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等43条、第46条强制性规定,且该合同未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为无效合同。当然合同审计只是一种防范手段,要从源头上治理 “阴阳合同”,应该建立行业诚信体系,制订行业自律规范,促使各主体之间及内部自觉维护建设市场正常秩序,自觉抵制“阴阳合同”,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联合管理,从制度上杜绝“阴阳合同”的出现。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计的一些思考
当前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大多采用签订前审计,但实际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仍会出现不少合同违约现象:发包方未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中途停工、固定造价合同遇到主要材料涨价风险过大、工程提前交付、逾期交付、拒绝验收、拖欠工程款、拒交工程等等,因此对施工合同的审计应该是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施工合同跟踪审计事先必须有着非常明确的、恰当的目的或目标,跟踪审计模式很容易使审计人员偏离正确的定位而侵入项目管理者的职责范围,审计监督不能越位参与建设过程中的项目管理,因为介入了项目管理,反而使审计监督的作用弱化,客观性受损,审计风险加大。所以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全过程跟踪审计应准确把握跟踪审计的控制点和介入深度,重点针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的监督,同时应在积极探索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已有的经验,建立健全施工合同审计程序和审计规范,使合同审计逐步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中。最大限度地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审计风险。
参考文献:
[1]张静.浅谈高校固定总价合同包干工程的审计[J].长江大学学报(社科版),2005.2.
关键词:招投标价格比对 机制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设工程产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同其他商品一样,也具有价格的属性。在我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阶段工程预算定额无疑是工程价格管理中的重要依据和有效手段;随着社会注意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工程价格的管理,仅有工程预算定额是不够的,因为经济的飞速发展,生产效率的大幅提高,新材料、新技术、新机械、新工艺的广泛应用,导致工程预算定额滞后于生产的发展;如今我国已加入WTO,各个领域与国际接轨是不可避免的,未来的经济发展中,市场因素是决定因素,工程价格及其对比和管理工作也越来越重要。
一、控制价
1.概念
控制价是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2.招标控制价的作用
(1)有利于控制投资
招标控制价作为招标人能够接受的最高交易价, 可以使招标人有效控制项目投资,防止恶性投标带来的投资风险。招标控制价是最高限价,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这一规定让招标人可以把工程投资控制在招标控制价范围内,不会出现中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所能接受的最高值。
(2)减少了投标人的交易成本
招标控制价的公布,使投标人不必花费人力、财力去套取招标人的标底或是有关的预算信息。因此,投标人的报价更多的是反应本企业的实力。各投标人根据自己的实力,考虑风险承担能力及所期望的利润目标,确定竞标策略,实现了真正的公平竞争。潜在的投标人也可以对比招标控制价决定自己是否投标,这样可以减少投标不中所产生的成本。
(3)增强招投标过程的透明度
招标控制价不参与评分,不在评标中占有权重,只是作为一个对具体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参考。相比标底,减少了招标人对评标基准价的影响,规范了招标人在招标活动上的行为,使交易更加透明,防止关系标、人情标的出现,避免了假招标、暗箱操作的发生,有效地遏制了营私舞弊和以腐败行为的发生,减少了暗箱操作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并且消除因工程量不统一而引起的在标价的误差, 有利于正确评标。
(4)有效引导投标方自主报价
编制的标底价一般科学合理性较差,较难考虑施工方案及施工措施对造价的影响,很容易与市场价值差异较大。定出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有了报价的目标,可以根据自身的技术、财务、管理、设备等能力进行报价,不再受标底的左右,更能反应市场水平,符合价值规律。
3.招标控制价的形成
2000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因此标底是招标单位的绝密资料,不能向任何相关人员泄露。
2003年版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标明,在招投标活动中,原则上不设标底,如设标底只做参考之用。但是不设标底的情况下容易出现围标、串标现象,各投标人哄抬价格,给招标人带来投资失控的风险;出现低价中标后偷工减料,不顾工程质量,以此来降低工程成本;或先低价中标,后高额索赔等不良后果;而且评标时,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报价没有参考依据和评判标准。由于投标人自我约束能力的不足以及相应监管机制的不完善,使得原则上不设标底之举难以真正实现。
鉴于以上设标底和不设标底所产生的问题,2008版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规定: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布,不应上调或下浮,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构备查机;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以拒绝。
二、投标报价
1.概念
投标报价是投标人为了争取中标并通过提供商品、工程实施或服务取得经济效益,按照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进行佑价,并根据投标策略确定的价格。
2.投标报价的作用
投标价是指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章程的条件完成招标项方针预算(假使有的话)、动工、竣工和修补任何缺陷的报价;是承包者按照招标要求提出报价,争取获得承包任务的工作;是投标人应招标人的邀请或投标人满足招标人最低资质要求的主动申请,按照招标的要求和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递价,争取中标的重要行为。
3.投标报价的形成
(1)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
招标文件;
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有关的技术说明书等;
工程所在地现行的定额及与之配套执行的各种造价信息、规定等;
招标人书面答复的有关资料;
企业定额、类似工程的成本核算资料;
其他与报价有关的各项政策、规定及调整系数等。
在标价的计算过程中,对于不可预见费用的计算必须慎重考虑,不要遗漏。
(2)准确合理的工程量清单
随着招投标市场的日趋规范,招标单位开始采用国际通用的竞争性招投标方式,向投标单位提供工程量清单,有效避免了由于各投标单位因预算人员理解图纸的差异造成工程量相差甚远,从而导致报价的悬殊,不便于横向比较,难于评标定标。根据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充分体现了价格的实质,为施工企业创造了一个平等竞争的报价环境,符合商品交换的等价原则。
(3)准确合理运用现有定额计价
投标报价的第二步是最重要的中心环节,即是根据现有定额作概(预)算,据编好的工程量清单上价,这里一定要讲究对号入座、量体裁衣。工程定额是被大家公认的编制依据,且具有法令性、普遍性,所以在编制过程中就应遵循其编制原则,尽量做到一致性、准确性。当然,任何定额也不可能包罗万象,有时需"估价",有时需借用其他子目,有时需调整子目等等,这就应凭经验合理计价。既不能高估冒算,也不能低估少算,一定要掌握好这个"度"。
(4)认真分析主要材料价差
为了计价方便,各行业都有自订的材料信息价格,而主材是工程造价中最活跃的部分,价格变动频繁,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涌现。鉴于此,一定要做价差分析,将预算价与市场价详细统计比较,结合工程总量计算正负价差,然后计入总价,真实反映实际造价。
有时为了直观,主材直接采用市场价计价,这样就省去了复杂的价差分析,从操作角度看,确实是简便了。我认为这样计价既直观又方便,应该提倡。
目前主材信息并不十分通畅,地方一季度一次的信息价太慢,且种类有限,品种以土建居多,安装品种太少。我们只能依赖于几年前出版的行业装材价,最直接的方式是找熟悉厂家咨询,但需要大量时间,信息费用又高,且咨询面非常有限。为了适应当前招投标市场的有序发展,建立一个快捷方便、品种齐全的装材信息网势在必行,这要靠全社会各行业的共同努力,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
(5)寻找工程特殊点
建筑产品的特点之一就是具有单一性,任何一个建筑产品都找不到跟它一模一样的工程,既便是规模大小及程度完全一样,也因建设地点各异、时间不同而导致价格差异。这就要求我们在投标报价期间,充分考虑本工程的一些特殊点,找出其个性,报价有的放矢。比如,一些技改项目工程,一般都是在原厂址施工,场地狭小,势必增加材料的二次搬运费,与生产同时进行,势必产生降效费,还有那些拆除的旧材料有些是可以再利用的,这又降低了材料购置费等等。
这些可以预见的施工情况考虑得愈充分,报价就愈客观准确,愈接近实际价值,企业所担风险就可降低到最低程度。
(6)信息的作用
现阶段的招投标市场,还远远没有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开、公正",政府还没有完全退出市场,行政干预招投标结果是显而易见的,这是市场经济改革的过渡时期,是最困难的时期,企业要生存要发展,不能脱离社会实际而空谈改革理想。
因此我认为,合理确定投标报价,还要依赖于--信息的畅通,这是一个企业全方位综合能力的体现,只有"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具体地说,就是要弄清投资主体及建设单位的真实意图,报价能"投其所好"、恰如其分,过高肯定没戏,过低一样出局,这就要灵活科学掌握这个"度",一定要适中,"甘居中游,稳超胜券"。
(7)综合平衡,合理取费
投标报价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过去那种单一严谨的计价方式受到了市场经济的强烈冲击,首当其冲的是取费项目和取费标准。我们历来是遵循行业"预规"计取,而现在已逐步过渡为行业指导性和参考性,势必给企业的成本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完全根据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测算出各种费用。各企业对这一块的竞争尤为激烈,取哪些项目以及取多少,这里有个综合平衡问题,是企业对自身综合实力的具体体现。只有管理水平高超的企业才可能占上风。
每个投标报价都应围绕投标策略定价,有时微利报价,有时保本报价,也有时为了占领市场而亏本报价,虽然方式不同,但目的都是为了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保存企业实力,使之能安全顺利通过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渡时期,以求企业的长足发展。
4. 报价策略
招投标过程中,如何运用以长制短、以优制劣的策略和技巧,关系到能否中标和中标后的效益。在通常情况下,投标策略有以下几种:
(1)高价赢利
以较大利润为投标目标的策略,适用于施工条件差;专业要求高、技术密集型工程,或公司在此方面有特长以及良好的声誉;总价较低的小工程,本公司不是特别想干,报价较高,不中标也无所谓;特殊工程,如港口海洋工程等,需要特别设备;业主要求很多的、且工期紧急的工程,可增收加急费;竞争对手少;支付条件不理想。
(2)微利保本
降低甚至不考虑利润,适用于较为简单,工作量大,但一般公司都可以做,比如大量的土方工程;公司在此地区干了很多年,现在面临断档,有大量的设备处置费用;该项目本身前景看好,为本公司创建业绩;该项目分期执行或该公司保证能以上乘质量赢得信誉,续签其他项目;竞争对手多;有可能在中标后,将工程的一部分以更低价格分包给某些专业承包商;长时间未中标,希望拿下一个项目维持日常费用,可以支付开支,够本就行。
(3)低价亏损
不考虑企业利润,相反考虑一定的亏损后提出的报价策略。这种策略在报价中不考虑风险费用,是一种冒险行为。如果风险不发生,即意味着承包商的报价成功;如果风险发生,则意味着承包商要承担极大的风险和损失。使用该投标策略时应注意:第一,业主肯定是按最低价确定中标单位;第二,这种报价方法属于正当的商业竞争行为。这种报价策略通常只用于:市场竞争激烈,承包商又急于打入该市场创建业绩;某些分期建设工程,对第一期工程以低价中标,工程完成的好,则能获得业主信任,希望后期工程继续承包,补偿第一期低价损失。
三、评标价
1.概念
评标价的计算是以投标报价为基础,综合考虑质量、性能,交货或竣工时间,设备的配套性和零部件供应能力,设备或工程交付使用后的运行、维护费用,环境效益,付款条件以及售后服务等各种因素,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权数或量化方法,将这些因素一一折算为一定的货币额,并加入到投标报价中,最终得出的就是评标价。
2.评标价的作用
评标价是在投标报价过程中,需要由专家评审团评审的报价部份,“评标价”有别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合同价格,他只是在评标中的一个中间价格。
3.评标价的形成
不同的评标的方法,就有不同的评标价计算法。以苏建招(2010)333号为例,就有三种方法:
(1)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5%-98%。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2)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招标控制价为B,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1×Q1+B×K2×Q2,
Q1的取值范围一般为30%,35%,40%,45%,50%;
Q2=1-Q1;
K1的取值范围为95%~98%;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修、安装工程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 、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3)投标报价低于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下浮3%且低于招标控制价下浮8%的,评标委员会应对其进行重点评审,进行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的判定;
投标报价低于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下浮6%且低于招标控制价下浮12%的,评标委员会应直接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
所有投标报价中有2个或2个以上低于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下浮3%且低于招标控制价下浮8%的,评标委员会将从最接近3%的开始,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是否低于成本的判定,若某一投标报价被判定低于成本,则从该投标报价开始,所有低于该投标报价的投标自动被判定低于成本。
将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低于基准单价(基准单价=有效投标人相应价格平均值×50%+工程预算价相应价格×50%)的85%范围的全部列出,用其投标价格与相应基准单价的价差乘以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数量,计算出合价差,合价差大于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明的利润金额的,即判定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
四、现行价格机制的常见问题
1.投标报价向招标控制价靠近,不具有明显的竞争性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是200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工程造价信息;造价管理机构的信息以外的参照市场价;其他的相关资料。编制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计价规定,不得任意上浮和下调,可以看出,编制的依据具有普遍性,是社会平均水平。
现实中存在有的劣质投标人的企业定额水平低于预算定额水平,优质的投标人的企业定额水平高于预算定额水平的情况。由于招标控制价在招标文件中公布,各个投标人博弈的结果就是:不管是劣质还是优质的投标人,其报价结果都是向招标控制价靠近,使报价集中于一个较窄的区间。自身不具备竞争优势的投标人,用于编制投标报价的自身企业定额并不先进合理,却可以因为招标控制价在开标之前公布而得到警示,通过招标控制价来倒推用于编制投标报价的企业定额。这一类型的投标人就可能在投标报价时不惜亏本,期望以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报价先中标再说。尽管自身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并不能达到应有的水平,却希望今后在施工过程中通过索赔,或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来获得利润。对于另一类技术先进、实力雄厚的投标人来说,企业定额可能远远优于社会平均水平。但是,由于招标控制价的公布,为了自身的利润更大,他们往往会使投标报价接近于招标控制价,而并不会真正根据企业定额编制投标报价,也就使得招标活动不能真正保证工程的经济性,不能切实提高资金的有效利用率。这样,劣质的和优质的投标人都隐瞒自身信息,使得招标活动并不能反映各个投标人的真正实力,不具有明显的竞争性,违背了招标的初衷。 2.招标控制价过低时,增加招标成本或出现逆向选择
如果公开的最高限价远远低于市场平均价,可能导致以下两种问题:一是影响招标效率,可能出现无人投标情况,因为按此价投标将无利可图,不按此投标又成为废标,结果使招标人不得不修改招标控制价进行二次招标,增加了招标工作的成本。二是出现逆向选择,如果招标控制价设置太低,给恶意抢标提供了契机,而将有资质的投标人排挤出市场。当招标控制价设置过低时,投标价若是低于这个价格可能导致有实力、资质好、技术高、管理严格的投标人无利可图;但投标价若是高于招标控制价又成为无效标,因而他们干脆不参加投标,这样资质好的企业就被排挤出市场。而恶意抢标者就极有可能不顾实际成本,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并中标,资质差的企业被市场保留下来了,这时出现了市场的逆向选择。中标后恶意抢标者为了保证生存所需的利润,很有可能铤而走险,不顾工程质量,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或先低价中标,后高额索赔,或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却履行不了合同承诺,直接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工期目标。
3.招标控制价过高时,为围标和串标创造了方便
公布了招标控制价,投标人就有了报价的目标,由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只要投标人相互串通,“协定”一家单位中标,或投标人联合起来轮流“坐庄”,投标人不用考虑中标概率,就能达到较高的预期利润。在以往有标底招标时,往往对预算报价进行一定幅度的下调,而招标控制价是不准上浮和下调的,所以招标控制价很可能高于以往的标底。在以往有标底招标的过程中,投标人串标的结果是使得内定的中标人以与标底最接近的报价中标。在公布招标控制价的招标过程中,即便是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由于投标报价的权重一般都占到60%左右,投标报价仍然是决定中标与否的关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评标时更是如此。这样,在公布招标控制价情况下的围标串标会导致中标人以接近招标控制价的报价中标,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比在有标底招标时造成的损失还要大。
五、工程价格管理现状分析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尽管招标控制价可以有效控制投资, 防止恶意哄抬报价, 保护招标人的利益和规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行为, 但这必须建立在招标控制价编制科学、合理的基础上, 否则将不可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招标控制价在我国还算是一个新生的事物,它从产生到完善还需要一个过程,我们不能回避问题,更不能因噎废食。
此外,现阶段工程价格管理工作由于一直采取静态管理模式,习惯于定额价格多年不变的状态,其结果严重制约着建筑企业的发展。形成“活市场、死价格”的格局:预算费率按企业资质等级划分,造成同一工程不同企业施工工程造价不同,这严重违背了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造成企业间不公平竞争,出现层层转包、倒包现象。
同时,当前的定额价格水平普遍偏低,不能准确反映本地区一定时期工程合理价格水平,定额内容严重滞后,与实际施工工艺不符,新材料、新做法不能及时补充到定额中去,狠不适应市场价格的变化,致使工程预算严重脱离实际,这些问题如不改革,定将阻碍市场经济的发展,不利于工程价格的管理。
综上招标投标工程的价格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工程建设经济管理领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因此加强工程价格管理、细化价格比对是确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地位,培育合格建筑市场主体,增强企业改革活力,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有限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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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是商品经济中的一种重要竞争方式,在大型的工程建设中招投标起着重要的作用,而我国的工程建设实行招投标制度采用的是分派建设任务方式,建设工程发展中,招投标制度建立与推广是重要的一环,在现代城市建设工程中,各种类型的园林工程因对城市形象发展以及城市发展都重要,所以园林工程招标对城市的发展起着促进作用。而我国的园林工程预算根据编制依据以及所起的作用不同,主要分为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施工预算,其中施工图预算是对园林工程招投标的价格制定起着重要作用。
2园林工程预算的对工程招投标的作用
2.1对工程招标的影响
园林工程预算在招标活动中所起到的主要作用就是影响招标预算控制价,即控制整个园林工程所需的最低资金额度,招标预算控制价对工程建设有着一定的影响,通过招标控制价,建设单位可以对工程建设的成本进行全面的调查,并对工程总体造价进行科学的预估,准确掌控园林工程的投资额,在招投标活动中招标预算控制价是影响招标底价的重要标准,也是确定施工单位报价合理性的依据,只有施工单位报价达到了招标预算控制价,在招标评议过程中才能作为有效报价,超过招标预算控制价范围皆是作为废标,禁止出现在招标评议中。
2.2对工程投标的影响
园林工程预算在园林工程项目进行投标的过程中影响施工对园林工程项目投标中的报价,这是施工单位参与园林工程项目竞标的重要的依据,结合园林工程预算提出合理的标价,这直接决定了施工单位是否能够中标,报价结合市场行业、园林工程招标状况以及公司自身状况,如果施工单位的报价过高,超出了园林工程项目中招标预算控制价的最高限额,将会失去竞标资格;相反报价过低,低于园林工程项目中招标预算控制价最低限额,同样会失去竞标资格,即使中标施工单位将会承担着极大的亏损风险,施工单位在对园林工程项目进行投标的过程中,对园林工程项目概况进行造价预算,结合公司自身建筑能力,制定科学合理的投标方案,采取正确的报价,在园林工程投标过程中实现中标之外,加强自身的经济效益,提供公司的信誉。
3对园林工程预算编制的建议
3.1重视预算前的编制的准备工作
在编制园林工程预算之前需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对工程建设相关的数据材料,工程量清单等等准备全面,同时收集与园林工程建设相关的其它资料,例如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地形地貌以及与施工单位的合同等资料,对于工程施工方案制定则是需要确定工程的具体情况以及结合科学地施工工艺,选择最佳的园林工程施工方案,当然在工程编制之前需要充分收集以下数据:工程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地区材料预算价格,这些数据是决定着整个工程的造价,才能保证工程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3.2做好工程预算定额
在工程预算的编制过程中,以工程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为基础依据,控制整个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对工程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严格审核,检查施工材料成本、工程建设成本等等工程费用,对于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要重点关注,保证招投标过程中料报价与工程预算材料价格相吻合或者误差很小,在工程招标阶段除需要了解园林建设市场实际情况,还要了解园林植物、劳动力的价格等等,为园林工程后期建设作准备,在工程预算编制时,准确地对工程量误差及造价误差进行修正,降低工程造价对工程预算定额的影响,为确定工程预算定额提供准确的依据。
4结语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改进措施
一 、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的概念
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是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阶段由招标人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要求,以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统一的施工项目划分规定,为投标人提供实物工程量项目和技术性措施项目的数量清单,然后由投标人在国家定额指导下,结合工程情况、市场竞争情况和本企业实力,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主填报清单,开列项目的综合单价与合计汇总价,并形成最终报价的招标投标方式。
三、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的一般工作程序
(一) 在招投标的准备阶段: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控制价是由招标人根据相关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计价规定,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工程造价,其作用是招标人用于对招标工程发包的最高限价。
(二)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随招标文件发送投标人。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如实公布招标控制价,不得对所编制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上浮或下调。应公布招标控制价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价总价。
(三)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内容,结合自身的实力和竞争所需要采取的优惠条件,评估施工期间所要承担的价格、取费等风险,提出有竞争力的综合单价、综合合价、总报价等进行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经评标确定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由发、承包双方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工程合同价款。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质量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对《计价规范》(【条文】4.4.4)列明的事项进行约定;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按《计价规范》执行。
四、当前工程量清单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设计深度不够
工程量清单编制的重要依据之一是工程设计文件,特别是设计施工图纸,它的正确性、完整性直接影响到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但有时设计单位由于主观或客观的原因,比如设计人员的业务水平问题,导致图纸设计不合理或不全面,甚至出现设计错误。有时如急需开工建设的政府投资工程,工期紧,导致设计单位设计的深度不够,根据这种图纸编制出的工程量清单势必出现错误或漏项,从而导致在工程结算中发生争议与纠纷。
(二) 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不高。工程量清单由发包人编制,是《计价规范》赋予发包人的责任。目前普遍存在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不明确、项目特征描述不清、工程量计算不准、漏项严重以及与《计价规范》的计算规则不相吻合的现象。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其质量高低、直接影响到建设项目的投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施工过程中的资金拨付以及最后的工程结算。工程量清单质量问题的存在,相关各方均站在各自的立场对工程量清单予以不同的理解,协调起来非常困难。
(三) 招标文件完备性不够、合同不规范
招标文件作为招投标乃至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纲领性文件,是整个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在编写招标文件时应认真分析,尽量做到准确、周详,而且文件之间的条款需和工程量清单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签订合同时要看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避免出现自相矛盾。在合同专用条款里应尽量写详细些,特别是涉及到设计变更后如何进行价格调整的条款,还有清单工程量的增减达到一定幅度后是否需要调整单价,新增项目的价格如何确定等要写清楚。否则会出现投标单位先以低价中标然后再大幅度调增造价的被动局面。
(四)评标方法有待进一步完善。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认定标准问题。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一般都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为原则。其关键是如何解决对投标人企业成本的界定,不同投标人的企业成本差异非常大,在没有任何标准的情况下,由评标人员来判定各投标人的报价是否低于企业成本是不现实的。于是为了使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稳妥保险起见,评标人员最后确定的中标往往就是最低报价,而不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这样就给各投标人一个深刻的印象,工程量清单就是最低报价中标。
2、评标中分析投标报价不够,片面选择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中标。
工程量清单报价的优点在于清单项目、工程量一致。投标人只需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量报每项的综合单价和相关的措施费、其他项目费及计算相应的税费,非常便于评标人员对各投标人的报价进行分析对比,但这项工作往往做得不够。一些评标人员往往迎合招标人心理,不对投标报价进行仔细的研究和公正客观的评判,仅仅对各投标人所报总价进行比较,片面评定最低价中标。
(五) 施工企业对工程量清单招标理解不够。工程量清单招标从现状来看,计价的确定与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劳动生产企业消耗标准联系不大;企业还没有着手编制自己的企业定额;企业的投标部门与工程施工部门脱节,企业不注重资源的收集与整理。企业投标的市场竞争是一种价格竞争,而不是管理水平、综合实力的竞争。
五、 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的改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计价规范》的内容,应不断完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细分项目,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使清单项目和工程建设各个阶段的细节紧密联系。对常用的项目进行补充修改,可以编制适合于《计价规范》的各专业的消耗量定额,制定出相应的规定来规范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深度,满足工程量清单编制和计价的需要。
2、加大监管力度。加大政府监管力度,建立约束机制,增强造价咨询专业人员的责任心。清单计价的实行,使工程量清单成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按照《计价规范》的要求,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人进行编制,因此要加强对招标文件编制的监督。招标监管部门要加强招标过程的监管力度,对招标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必须严肃查处。要严格对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审查。
3、提高设计质量。工程设计图纸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关键,因此必须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与管理,注重图纸会审,提高工程设计质量。使工程图纸内外所涉及到的问题在设计阶段得以解决,为进行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打好基础,减少因图纸的错、漏、缺等现象导致计价失误的产生,避免建设单位在开工后进行不必要的设计变更以及可能由此产生的纠纷。
4、施工企业要尽快适应改革的需要。施工企业要建立自身的信息收集与反馈系统,逐步建立自己的企业定额。对每个施工项目都要认真地收集项目施工成本资料,一方面可以为投标做准备,另一方面企业可不断改进,提高竞争实力。
5、加强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宣传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