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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公司资产管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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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金融公司资产管理范文

关键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治理结构;制度

文章编号:1003-4625(2008)03-0117-02

中图分类号:F832.1

文献标识码:A

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

(一)建立了多层次、多方位的监管体系。目前国家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惟一所有者。财政部负责资产处置回收目标的制定与考核以及相关财务监督,在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收购和处置中起着主导作用;银监会负责对资产管理公司的行业监管,考核和任命资产管理公司经营领导班子;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监事会代表国务院负责监督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质量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对资产公司总裁等主要负责人的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二)建立了比较全面的内控体系。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自身经营中,不断重视严格管理、规范操作,逐步建立了一整套与不良资产处置业务和其他业务相适应的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防范制度体系。设立了资产管理和处置的总部、办事处两级集体审议机构,即资产处置审查委员会、评估审查委员会和资金财务审查委员会。初步健全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内部的监督检查机制。

(三)经营机制不断健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仅在总体上实行债权资产处置目标责任制,同时各家公司又结合自身实际,在内部实行以提高不良债权回收率、降低处置成本为核心目标的激励措施。

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

通过现状分析可以发现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治理结构缺乏健全的公司治理组织体系。包括缺乏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缺乏利益相关者的监督与利益保护,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造成这些缺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

(一)产权制度过于单一化和所有者的缺位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但在实践中,缺乏有效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权利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没有一个真正对国有资产负责的持股主体,因而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没有国家股股东的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很难使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目标符合国家作为所有者的目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所有权是支离破碎的。这表现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和审计署等代表国家行使股东权利,但没有一个统一的、完整的权利代表者。财政部承担处置的最终损失而没有人事权;银监会有人事权却无收益;人民银行提供再贷款却连利息都无法保证收回;审计署只是事后进行审计检查,虽有处罚权但往往成马后炮。这种多头管理存在诸多弊端,首先各部门有多种行政目标,当所有者目标和行政目标发生冲突时,他们有可能以行政目标代替所有者目标,而使所有者的利益受到损害。主要表现为:各家机构相互之间的沟通不够,许多监督管理职能流于形式;信息的反馈不及时;管理机构之间没有统一的监管标准,监管资源不能共享,以致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疲于应付检查,影响工作;特别是多家管理机构往往由于政治因素和竞争而不考虑对方的利益,难以达成一致的意见,很容易造成“谁都管但谁都说了不算”的现象,甚至互相扯皮,致使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一些请示问题久拖不决,其结果错过了资产处置的大好时机。由于政府机关不是投资的受益人,又不受产权约束,政府机关本身缺乏监督资产公司经理层的激励,也就没有主动性。

(二)经营目标多元化、短期化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营目标具有多元化问题。虽然《金融资产公司管理条例》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目标是单一的,即最大限度地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但实际上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有三大目标:一是化解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二是最大限度地保全资产和减少损失;三是通过债转股帮助大中型国有企业扭亏脱困。从现实来看,这三个目标是冲突的,按照第一个目标商业银行应把资产质量最差、损失率最大、手续最不完备和最无望收回的不良贷款都剥离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而根据第三个目标要求剥离的不少债转股企业实际上还属于正常经营的、商业银行能够收本收息的贷款,而那些本来应该进行剥离的不良贷款却由于规模的限制难以剥离。根据第二个目标的要求,资产管理公司收购资产之后为了能够最大限度地保全资产与减少损失,要求剥离的不良贷款具备一定的条件,比如债权债务关系必须落实,相关资料齐全等。根据这些条件,资产管理公司就不得不把一些不符合剥离条件的不良贷款拒之门外。而为了体现经营业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都无一例外地将回收资产特别是回收现金作为最重要的经营指标,在短期内这是可行的,但与最大限度地保全资产与减少损失的目标是相悖的。

(三)不良资产处置市场发育缓慢

我国现有的不良资产处置市场起步较晚,主要以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主体,参与者较少,再加上受社会中介机构与资本市场的配合较差,交易不活跃,效率较低等因素影响,抑制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速度与效益,从而从外部影响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发挥。

(四)行政监管有效性不足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是排除竞争的,虽然商业银行未剥离不良资产处置会影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的处置进度,但不影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退出,除了行政性的监督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没有来自市场的压力。公司治理结构中虽设有监事会,但它更像一个行政性的监督机构,而不是公司治理中的组织。

三、重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治理结构的对策

(一)产权制度多元化

可以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或者将资产管理公司改制成股份制公司的办法改变资产管理公司的产权制度。当然这一改革仅限于资产公司的新业务,因为新的投资者是不会为不良资产损失买单的。另外从降低交易费用的角度出发,可以对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进行机构改革,因为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之间并不存在竞争关系,如将其重组为一个或两个公司,企业内部的管理费用肯定低于市场交易费用。

(二)明确经营目标

明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方向,集中经营目标,适度调整经营定位。在资产处置中要将经营目标确定在处置收益最大化,考核机制要以收回率为核心。长远的经营目标应为公司价值最大化。为了提升公司价值,要加大开拓新业务的力度。

(三)逐步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以不良资产的交易为纽带,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恰当的出资安排,实现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企业及一些大型实业集团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互相参股。建立产权联系;或由一家金融控股集团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进行战略重组,使其成为集团旗下专门处置不良资产的专业公司。以此来逐步改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治理结构中一股独大或内部人控制的状况。

第2篇:金融公司资产管理范文

一、道德风险定义简析

道德风险是指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的同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当前,道德风险的问题频繁的出现在经济生活。一方面经济人的自利性决定了其在求利过程中,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去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从而引发经济学意义上“道德风险”的可能。另一方面,由于企业中普遍存在的契约的不完备性和信息的非对称性,诱发了员工的机会主义行为。

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道德风险的成因和表现形式

作为国有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治理结构、运营机制和管理模式与国内大多数国有金融同业相同或类似。因此可从目前国内金融同业的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中找到共性或潜在因素。从目前情况来看,国内金融机构所面临的道德风险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金融机构的某些人员利用职权牟取个人私利;另一种是金融机构的决策者或各层面人员为达到经营、绩效目标,违反现有的规章制度,为短期利益而对银行长期利益目标的损害。从国内已披露的金融机构典型案例看,当前国有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呈“长期交易、权力寻租、上下皆为、内外勾结、损失惊人”五大特征,其成因除了产权制度缺陷、治理结构失衡、激励机制扭曲、约束体系软弱、考核制度异化之外,由金融机构改制转型引起的文化缺失、心理恐慌、财务重组等则进一步加剧了道德风险。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决策层(机构主要负责人)的道德风险。由于目前国内金融机构的决策层个人不拥有与其职权相应的产权,事实上无足够的经济能力对决策结果负责,或者说只能负微不足道的责任。决策层如果私欲膨胀、不负责任或者水平低下、政策性差,很可能决策失误,甚至造成重大损失,这种失误和损失,决策层本身承担不了多少,也就是责任与权力不对等。

二是管理层(部门及项目负责人)的道德风险。由于“官本位”意识在企业的渗透,管理层一般来说要迎合决策层的意思,即决策层的道德风险增加了管理层的道德风险,管理层即使认识到决策层的决策是错误的,也只能是保留意见、违心执行,致使道德风险加重。

三是执行层(具体操作人员)的道德风险。执行层处在微观信息最丰富的层次上,具体到资产管理公司,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业务人员在项目尽职调查环节,未履行尽职义务,对上反馈信息时往往删掉一些不利于他们自己的信息,致使管理层、决策层收集的信息失真,直接影响决策进一步加剧了内部道德风险;在金融商品价格谈判环节,为一己私利,内外勾结,泄漏公司核心报价机密,损害公司利益;在中介机构的选用、业务往来和费用支付环节等方面,违反有关规章制度,有章不循、违规操作,非法索取或收受贿赂等,损害公司利益。当管理层的监督和控制不到位时,执行就成为内部道德风险发生频率最高的层次。

三、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潜在道德风险的防范对策

道德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制发展的特殊时期,随着其职能的加强,业务功能的完善,在防范和化解道德风险和培养员工良好的信用意识上,要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提高人的素质,着力于塑造人的高尚精神,才能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道德风险”防范之墙。笔者认为,做好道德风险的防控要从提高领导干部修养、强化员工操守教育、构建合规企业文化、强化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员工执行力水平等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加强领导干部学习和思想道德修养提高,提高科学素养和领导力水平

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制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与时俱进,通过不断地、自觉地参加学习教育来加强本人思想道德修养,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委中心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此外,应通过举办专题辅导和定期培训,坚持不懈地开展党性教育、开展法纪教育、开展廉政教育、开展作风教育、开展责任教育、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科学普及教育;领导干部本人也要坚持不懈地自学。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筑牢思想防线,严控思想失防。

(二)强化员工学习和职业操守教育,全面建设诚信企业文化

为更好的开展商业化业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近几年加大了人才引进力度,引进了一批学历高、能力强的新员工。人员的增加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但是随之也会带来一定的道德风险隐患。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针对员工的具体情况,强化职业道德和风险意识教育,安排部署周密的培训计划,增强员工的责任心、意志力,充分发挥党、政、工、团职能,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认真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普法教育、规章制度教育,增强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筑起坚实的思想防线。应不孤立的看待道德风险防范工作,而是将其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与公司健康风险文化建设紧密结合,从道德风险防范的源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入手,筑牢道德风险防范底线,从明确健康风险文化的内涵入手,逐步引入包括道德风险防范在内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到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道德风险防范的形式到内涵,从表象到内因,层层深入,教育和引导员工构筑道德风险防范底线,营造积极向上的团队氛围,为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强的思想基础。

(三)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和体制创新,规范员工业务操作行为,筑牢道德风险防线

防范道德风险要从制度创新、体制创新、管理方式创新多方面入手,通过制定制度加以约束。一是加强人员控制。建立合理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对极少数涉嫌营私舞弊、品行恶劣的人,采取断然措施,坚决的清理出公司队伍,永除后患。二是要切实执行重要轮岗轮调和强制休假制度。经常留意、排要岗位人员的行为,及早发现问题,对重要岗位要定期进行轮换,防止长期在一个岗位工作所产生的道德风险。三是要严格规范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员工八小时内外的行为,建立相应的员工行为失范排查制度,对行为失范的员工要及时进行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四)强化规章制度观念,不断提高执行力水平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从建立与完善制度上防范道德风险。首先要从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上去防范道德风险,通过认真总结分析资产处置风险防范中的薄弱环节,不断完善和强化内控制衡制度,明确责任,规范处置行为。坚持处置过程的“三化”和 “三公” 原则,即公开化、市场化、程序化和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择优原则。在审批决策上。实行“集体审查、授权管理、分级批准”制度,遵守审核制度,在程序上严把处置审核审批关。

其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领导干部要牢固确立依法合规经营理念,始终保持高度清醒的头脑,绝不能涉足违法违规,发现违法违规的苗头,要坚决予以遏制。要经常开展案例剖析,以案说法,运用反面的教训警醒员工,不断加深其对法律、制度、规定、操作流程、道德标准的认识,提高员工按照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约束自己行为的自觉性,使其在遇到道德考验时,能够根据道德指引做出阳光选择。对于应当承担责任的员工,要加大法律、制度、规定的制裁力度,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加强法律、制度、规定的威慑作用,为金融机构创造良好的经营管理环境。

(五)建立有效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从源头上防范道德风险

从源头上防范道德风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加快法人治理机制建设,形成权责明确,各司其职,协调运转,有效制衡机制,经营层的决策失误、执行层的执行不力而发生大案要案。应深化劳动报酬分配改革,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实行向一线创利员工倾斜的分配制度,不因严重分配不公引发案件。推进监督不断深化,将纪检监察、内部审计、风险管理资源整合,解决监督分工分家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人和事,发挥好保驾护航作用,努力使从业者不想不敢不能作案,在标本兼治中变成现实。

第3篇:金融公司资产管理范文

然而,借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银行不良贷款在中国毕竟史无前例。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公司的“试验田”作用,密切关注资产管理公司开拓性的处置实践,了解其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及时跟进、完善配套的解决办法与政策法规,不仅有利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工作的顺利推进,而且也会为仍留存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处置积累宝贵的经验。

(一)当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中遇到的问题

1.地位微弱,手段不够有力。作为受命于国家金融改革和国有脱困危难之机的国有独资企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国有资产的监管者和保全者。两年来,各公司为完成自己的使命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但效果却不完全尽如人意。究其原因,根源在于资产管理公司的法律地位过于微弱,处置手段不够有力。按照国家现有规定,资产管理公司只是一个从事市场化处置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对于债务人来说,它们只是一个不受欢迎的债权人,地位还不及原商业银行(因为从它们手里还有可能继续得到资金支持)。尽管资产管理公司在债权处置过程中有折扣的权力,但对那些长期拖欠银行贷款却毫发无损、尝尽赖账甜头的债务人来说,小幅度的折扣根本不解渴,他们认为资产剥离到资产管理公司就是国家对企业的“豁免”,或想方设法隐匿资产,或找出种种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对付赖账企业,资产管理公司能够使用的最严厉一招就是民事诉讼,而这对严重资不抵债、职工负担比较重的国有、集体企业没有任何威慑力。债务企业负责人公开以职工闹事相要挟,声称希望资产管理公司将他们告上法庭,各资产管理公司对此都司空见惯。对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损失,不提供真实资产的债务人,资产管理公司甚至没有查阅账目的权力,面对大批毫无信用的赖账户显得力不从心。

2.债权资产转让定价困难,债权处置决策左右为难。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的不良资产有三种存在形态:债权、物权和股权。对于物权资产的处置,可以评估值作为定价的,对于股权资产,可以企业对应净资产价值作为定价依据,这两类资产价值评估争议不大,处置定价较容易;但对于不良债权的处置定价,目前还没有成熟的办法。各资产管理公司在实践中探索了债权价值、偿债能力评估等方式,但在实践中均遇到了债务人配合不力,评估结果可靠性差,且耗资大、耗时长等实际问题,使资产管理公司在债权转让项目处置决策时十分为难:参考评估值,明知没有债务人的配合结果很可能不实;不用评估结果,又没有其他决策依据,无法杜绝道德风险的发生。

3.资产重组后没有后续资金,重组绩效难以完全实现。企业资产重组是一项周期长、跨度大、非常复杂的资产经营业务,需要有周密的计划从资产优化组合、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富余职工的分流安置等多个方面逐步推进,有时需要半年、一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完成。资产管理公司选择适合的目标企业进行资产重组是提升不良资产价值的重要手段。但由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重组中只能运用股权、实物资产、债权对企业进行投资,而不能给企业带来新的增量资金投入,使一些重组后很有潜力的企业,特别是型企业,不能迅速扩大生产规模,规模效益难以发挥,重组工作绩效大打折扣,有时甚至会造成重组成果付之东流。

4.债转股企业股权转让政策滞后,股权转让工作进展缓慢。债转股是国家支持国有企业脱困的一项重要措施。大多数债转股企业通过债转股达到了减轻财务负担、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企业活力的目的。也有少数企业债转股后经营仍无起色,净资产持续亏损。但无论是债转股后经营状况好的企业还是差的企业,资产管理公司在存续期内完全靠企业自身回购退出股权都十分困难。按照目前的政策导向,随着各资产管理公司可供处置的有效债权、物权资产的逐步减少,资产管理公司将部分债转股企业股权向第三人转让将是必然的选择。对债转股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目前有关部门要求按照适用于所有国有股权转让的有关文件规定办理,且不允许股权缩水。而国有股权转让有着严格的要求,如必须经财政部批准、转让对象须为国有控股企业等,这对于由不良债权转变而来的债转股企业股权来说难度很大,不少企业必须进行股权缩水转让才有可能引进战略投资者,使企业焕发新的生机。

5.地方利益左右政府行为,维护稳定因素成了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的必要成本。由于的原因,国家对一些行业的国有在社会保障方面欠账较多,还有的债权当时就是“信贷财政化”的产物,企业多年担负的政策性亏损严重其正常经营活动,政策性亏损和经营性亏损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笔糊涂账,如供销社系统和国营农场系统等。这些行业一直要求各级财政对历史负责,给予一定的补偿。代表国家财政履行职责的资产管理公司在追偿债务时,不仅受到企业的抵制,且地方政府也很地站在企业一边,如支持企业借破产逃债,借改制悬空债权等。维护社会稳定、防止企业职工闹事成了这些企业应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挡箭牌。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这些企业债权时,即使集体所有制企业(如供销社企业)也须参照《破产法》有关规定操作,安置职工费用被当作企业资产的必要扣除,商业化处置的宗旨成为空谈。

6.资产质量差,市场容量小,处置损失大,决策者难下决心。国外商业银行是按通行的五级分类标准来区分资产质量的,不良资产中的“损失类”资产一般由银行自己用准备金消化,只有“可疑类”和“关注类”交由专门机构去处置,且国外不良资产大多是房地产贷款和有价证券抵押贷款,本身价值较高;而此次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是按“一逾两呆”标准剥离不良贷款的,由于是建国以来积淀多年的不良贷款,形成原因又很复杂,再加上剥离额度远远不足,使得剥离到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有1/3甚至一半属于呆账和事实呆账贷款,且信用贷款占比极高,资产质量非常差。在社会信用恶化、通货紧缩的市场环境下,加快资产处置速度与提高资产回收率形成了一对矛盾,即使是物权资产和股权资产,也经常是有价无市,市场接受的价格不及评估值的2/3,经营决策常常陷入两难境地。

(二)对策性建议

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着10000多亿的不良资产,它们曾是全国人民的血汗钱。血不能白流,学费不能白交,如何最大限度地保全这些资产并通过此次不良资产处置积累一整套适合国情的不良资产处置,不仅是资产管理公司而且更是各主管理部门须高度重视的。成立资产管理公司是国务院审时度势的慎重决策,要想确保达到预期目标和效果,须由资产管理公司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缺一不可。为此,我们建议:

1.强化资产管理公司的地位,不断完善并逐步形成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不良资产处置法律体系。国务院颁布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解决了一些资产管理公司遇到的法律问题,但随着资产处置业务的深入开展,下列法律问题的解决已成为当务之急。一是通过立法明确资产管理公司行政和企业双重职能的法律地位;二是赋予资产管理公司司法调查权,以利于其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三是明确资产管理公司经营管理的债权、担保权的诉讼时效不受现行法律规定的两年期限限制,资产管理公司存续期内均有权对债权、担保权进行法律追偿,避免为中断诉讼时效消耗大量的人、财、物力;四是突破(担保法)规定的抵押物抵债必须经法院裁定的限制,明确债务人不按期偿还债务时,资产管理公司有权直接处置抵押物,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资产处置效率。

2.在强化资产处置的透明度、加强监督的基础上,明确对一些不具备评估条件的债权资产处置可不进行评估。对既有一定的偿债能力又愿意进行债务重组或债权转让的债务企业进行偿债能力评估咨询或价值,不仅能为债权处置提供最低价格依据(采用假设清算法),还有可能通过独立的第三方评估公司获得许多有用的信息,达到厘清债务人资产及或有资产状况,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债权人、债务人信息不对称问题,对债权人保全资产、减少损失极为有益。然而,剥离到资产管理公司的债权绝大部分是可疑类和损失类贷款,很多并不具备偿债能力评估或价值分析的条件,如有的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已不存在,有的企业根本没有近期的报表等财务资料,有的企业根本没有与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方对应的资产,有的企业根本不配合中介公司的债权价值评估行为等等。有关部门应该明确,对确实不具备评估或价值分析条件的债权,可在强化资产处置的透明度、加强监督管理的基础上,不必经过评估即可进行公开处置。这样做可防止将评估工作流于形式,为国家节约大量的中介机构评估费用。

3.尽快出台支持外资参与不良资产处置的政策,并赋予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职能和一定的融资职能,为提升不良资产价值,最大限度回收减少资产处置损失创造条件。国外不良资产处置的经验和我国两年来的实践证明,不良资产处置的效果与资本市场的容量和结构密切相关。由于我国大部分落后地区资本市场容量较小,因此,结合当地产业结构调整的计划,利用外资处置不良资产早已引起业内外的重视。各大资产管理公司都在采取不同的方式探索引进外资处置不良资产的,在资产证券化方面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这就为有关部门针对各公司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难题与困惑,出台相关的支持政策创造了绝好的条件,建议有关部门抓紧时机,尽快出台针对不良资产引进外资方面的配套政策。为使重组绩效能够顺利实现,建议赋予资产管理公司对重组企业的投资权,并允许资产管理公司对投资于重组后企业的战略投资进行融资,为不良资产的价值提升创造条件。

第4篇:金融公司资产管理范文

关键词:资产管理;非标准化业务;风险控制

现代金融服务随着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从政策性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向现代金融服务企业的转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处理从银行剥离不良资产的历史使命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各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逐步发展为拥有保险、信托、租赁、银行和证券等各类金融业务子公司的综合金融控股公司,为转变成现代金融服务企业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各分支机构的业务模式也从传统的处置银行剥离不良资产向为各类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进行转变。在这种业务变革的背景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现了许多非标准化业务,如夹层融资、资产证券化、固定收益类增信业务等,这些非标准化业务在准入标准、尽职调查规范、风控要求等方面对标准化规范的制定、执行和监督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和形成了新的挑战。

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非标准化业务

2000年11月颁布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指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1]”此外,传统的业务范围还包括以下四部分:一是债务追偿和重组,资产置换、转让和销售,企业重组,债权转股权及阶段性持股;二是财务及法律事务咨询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三是向金融机构借款,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贷款,发行债券;四是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上市推荐和债券、股票承销。[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自成立之初,在管理和处置商业银行剥离的政策性不良资产方面,已形成了一整套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的标准化规范,培养了一大批处置不良资产的专业人员队伍,积累了丰富管理和处置经验。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的背景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建立或控股了一批金融业务的平台公司,业务种类已延伸至银行、保险、信托、证券等金融行业范围内,区别于传统已形成标准化规范的处置不良资产业务,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出现新的业务如资产证券化、中间业务、投资咨询顾问、固定收益类增信业务等,尚未建立真正意义的标准化规范理念和文化,也未形成体系性的标准化规范,这些业务由于自身业务或交易内在构成的复杂,很难制定标准化规范并加以执行和监督。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非标准化业务,从实务概括来说,是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基于金融创新的背景下,运用多种金融手段和金融工具开展的尚未通过成体系性的标准化流程或规定进行规范的商业化业务,其具有如下特点。

(一)业务内在构成复杂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这些非标准化业务,从广义上说,可以概括为大投资银行业务。在现代金融服务领域内,金融创新日新月异。投资银行业务作为金融创新最为活跃的领域,业务内在构成越来越复杂,交易结构从资金来源至项目运营,往往涉及诸多相关利益方,法律关系错综复杂,交易手段各有不同。各种业务同质性差别较大,往往一个项目、一个案例在交易结构、资产评估等方面都较难比较。这种内在构成的复杂为制定统一的标准化规范带来了极大挑战。

(二)业务需求多样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从传统的政策性处置商业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转变为开展商业化业务的金融服务企业,经营目标要实现市场化,经营模式应通过自身产品的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实现自身利润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客户也已经从商业银行、大型国企和政府机构发展扩大为各类金融机构、大小企业和政府机构、甚至是高净值的个人客户等等。客户的业务需求多种多样,业务需求的规模、手段和内容大相径庭,而作为市场化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立身之本应该通过自身的服务来满足客户需求,而这种多样的业务需求很难通过统一的准入标准、风控要求等进行标准化规范。

(三)从业人员观念不同和经验不足

金融资产管理从设立之初至今,发展历史不过十几年,经营理念也发生了从处置不良资产的政策性任务向开展商业化业务的变革,从业人员在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运营经验。但在商业化业务当中,不少从业人员,包括法律审查、风险控制部门人员和项目人员,尚未形成以客户服务为中心的商业化观念,商业化业务的操作经验也不足,不少从业人员还以政策性业务阶段的惯性思维对待客户需求,以我为大。这些都为非标准业务标准化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带来困难。

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非标业务标准化规范的必要性及指导思想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非标准化业务进行标准化规范,并没有明确的定义,从实践经验总结来看是指为了防范和控制非标准化业务产生的金融风险,根据业务范围的不同在准入标准、业务承揽要求、尽职调查、交易结构的设计、风险控制措施等方面,通过制度化建设建立指导规范,并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严格执行,监督交易或业务事项的变化,并根据执行过程中的反馈,及时修订指导规范。

(一)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金融服务企业,从某个程度来说经营的就是风险,而非标准化业务由于自身业务特点,比较传统的经营范围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营风险的影响更大,因此,通过制定和执行标准化规范,对于防范和控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非标准化业务产生的金融风险意义重大。标准化规范为非标准化业务的开展不仅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更有利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非标准化业务规模的扩大和经验的积累。

(二)金融资产管理商业化转型经营理念的变革

非标准化业务的开展是商业化转型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体现,对非标准化业务进行标准化规范应当树立合规经营和利润最大化并重的指导思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具有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特征的金融服务企业,在完成政策性处置不良资产历史使命后,为股东创造价值是企业经营的根本目标和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在合规经营的前提下,实现利润最大化是为股东创造价值的重要标志。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非标准化业务进行标准化规范就是满足合规经营的要求,而树立同时以利润最大化并重的思想就是要在制定和执行标准化规范的过程中建立以服务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只有建立服务客户的理念,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市场化经营当中才能为客户创造价值,与客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从而为自己创造利润,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持续地获得利润为股东创造价值。

三、关于非标业务的标准化规范的建议

(一)转变和加强从业人员的经营理念和文化

从管理学角度讲,任何标准化规范工作的落实都要依靠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从业人员来进行,而从业人员的理念和企业风险管理文化的影响都是标准化规范工作的有效性实施的基础。[3]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自2009年经营存续期限问题得到解决后,从业人员队伍不断扩大,人员结构不断更新。但从整体来讲,从事传统标准化业务和具有传统业务经验的从业人员仍占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人员的大多数。在部分从业人员当中,特别是法律审查、风险控制部门的人员,存在沿袭着原政策性处置不良资产的思维习惯和作风。在对非标准化业务制定和实施标准化规范过程中,没有建立以服务客户、满足客户需求为中心的经营理念,造成工作僵化、阻滞工作创新。因此,树立新的经营和风险管理文化,转变从业员传统思维观念,对于发挥标准化规范在非标准化业务保驾护航和促进非标准业务发展的方面是最为重要的影响因素。应当建立从高层做起,通过公司新文化的宣传和培训,逐步树立和加强标准化规范应以合规经营和利润最大化并重的指导思想。通过明确的前后台职责分工和便于业务开展的流程管理,发挥执行标准化规范对于开展非标准化业务的积极作用。

(二)根据不同业务模式制定相应的标准化规范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非标准化业务因自身的业务构成的复杂和业务需求的多样性,通过制定统一的标准化规范对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防范和控制具有相当大的困难,而且统一的标准化规范也较难适应不同的非标准化业务模式特点。虽然统一的标准化规范有利于执行,但在一定程度上并不利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非标准业务的创新,而创新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区别于传统银行发展的根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大投行概念,提供的金融服务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为了促进非标准化业务的发展,在合规经营的前提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相关部门应充分研究银监会、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监管思想和指导意见,正确领会监管部门监管思路,根据目前非标准业务发展的现状制定相应的标准化规范以利于业务开展。按照不同的产品和服务模式,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法制定统一的指导意见,避免标准化规范带来的指导僵化、不适宜实务要求的现象。例如,对于固定收益类增信业务,在准入标准上应根据房地产行业、能源行业、商业、农业等不同行业类型规范制定有所不同,在抵押担保的风控措施上应本着实质重于形式,在抵押率上设定不同要求。[4]

(三)建立健全标准化规范工作的信息沟通和监督机制

科学合理的标准化规范有利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非标准化业务的开展,但有效执行标准化规范不仅需要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还要依靠有效的监督机制和信息沟通。目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通过整合业务审查流程和项目管理流程,一定程度上在事前控制、事中控制阶段建立标准化规范有效执行的监督机制,通过内部审计和不定期检查,在事后控制阶段监督标准化规范的执行效果。[5]但是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机会,标准化规范的监督机制一定程度上虽然能保障标准化规范工作有效执行,但对于适应监管要求和市场变化及时修订和完善标准化规范方面却有所欠缺。因此在监督机制当中,应当建立健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有效信息沟通管道,通过在公司网站建立部门提问与解答共享板块、建立不定期业务部门访谈、建立信息沟通的激励机制等,加强和完善标准化规范工作制定和执行工作的科学性和合规性,最大限度地发挥标准化规范在防范和控制可能产生的金融风险的作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非标准化业务是金融创新的重要领域,也是可能产生金融风险须加以关注的重要方面。非标准化业务的开展对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合规经营和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形成自身竞争优势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而对于非标准化业务的标准化规范工作是防范和控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营风险的重要保障,也是其合规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基础,推进标准化规范应当符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营理念的变革,以服务客户为中心,以为客户创造价值作为标准化规范的重要指导思想,这个过程任重而道远。

作者:姜慧 单位: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2000-11-10.

[2]中国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金融企业财务规则[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

[3]于家钦.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前景的思考[J].金融纵横,2014(4).

第5篇:金融公司资产管理范文

【关键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持续发展 问题

一、存在的几个问题

1、发展方向和相关配套政策亟待明确。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时规定了存续期,在发展过程中,国家提出推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革,赋予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三项新业务的市场准入政策,要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谋求商业化转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怎样转型?是发展为金融服务企业,还是成为金融控股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转型的业务范围和方向始终未能确定。此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从有限存续转变为持续发展,还面临财务重组和资本注入问题。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均为100亿元人民币,按账面价格剥离收购了国有银行1.4亿元不良资产,收购资金主要来源于央行再贷款(5700亿元)和金融债券融资(8200亿元),完成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任务后形成的资金缺口一直未明确解决办法。无论是金融服务企业,还是金融控股公司,均属资金密集型行业,仅靠100亿注册资本,显然难以奏效。是引进战略投资者,还是国家继续注资?无论哪种方式都需剥离政策性业务损失,实施财务重组。因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亟待明确财务重组配套政策和发展方向,否则很难持续发展下去。

2、人员结构和业务素质亟待改善。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业务人员绝大部分来自于商业银行,业务技能和素质偏重于商业银行业务,在近几年发展过程中除少数创新业务锻炼外,员工主要从事不良资产的管理和处置业务。虽然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从市场上引进和通过自身培养锻炼了一批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和法律方面的人才,但总的来看信贷资产保全管理以外的业务人员数量不多,素质和能力尚需提高。加之强烈的政策性特点,公司不像公司,机关不像机关,员工社会理念、意识、效率、业务素质和能力与市场化业务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操作市场化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3、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能力亟待增强。四家资产管理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定位为政策性金融机构,从事的主要业务是剥离接收和处置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业务仍来源于监管部门的委托和政策安排,自身开拓的业务不多,向社会提供的产品主要集中在金融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虽然在处置不良资产过程开发了一些不良资产处置技术和提升不良资产价值的方法,但服务的领域仍局限于国有银行、业务关联的债务企业以及不良资产处置方面,产品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有限,在开发金融服务产品和开拓市场方面仍较薄弱,真正在市场中求生存还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因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亟需提高金融服务产品的开发和市场拓展能力。

4、风险控制能力亟待提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风险控制工作,致力于强化内部管理工作,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不断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信达和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还推行了ISO质量管理工作,但风险控制主要集中在不良资产定价和处置程序上,更多地是在防范道德风险,具体说就是业务点上的风险。而一旦发展为金融控股公司或金融服务企业,在防范道德风险的前提下,还要防范经营风险,要在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上实现优化,要优化配置公司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资源,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控制公司全面业务风险。风险控制从点到面的转变,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5、客户关系亟待稳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现有的业务格局和特点,决定了其与客户的关系主要表现为债权债务关系。一旦债权债务关系了结,便终结了与客户的联系和关系。在对客户的了解上,更多局限于资产负债,很少涉及客户的金融服务,没有与客户形成紧密的业务合作关系,给客户的形象更多是债权人和股东,与金融服务者相差甚远。没有密切稳固的客户关系,就失去了在市场中求生存的前提和条件。

二、几点建议

1、国家应站在完善现代金融体系的战略高度,尽快明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方向和扶持政策。党的十七大提出了“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发展各类金融市场,形成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国家应从建立我国现代金融体系的战略高度和顺应金融混业发展趋势要求来规划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未来,明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方向,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进行业务定位。(1)可以定位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机构,赋予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职能,负责统一征集、管理和使用金融机构风险基金,接受金融管理部门的委托,对危机金融机构进行托管和对退出市场金融机构进行清算。(2)可以定位为不良金融资产专业化管理机构。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市场化收购和处置社会不良资产,改革金融机构损失资产核销办法,鼓励金融机构由内部核销损失向打包转让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损失转变,最大限度提高损失类资产价值。(3)可以定位为金融服务企业,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证券、信托、租赁、基金管理业务、信用评级、担保和咨询顾问业务,通过市场手段对中小金融机构实现并购重组,优化金融机构结构,提高整体金融服务能力。与此适应,尽快明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政策性业务损失解决方法,或核销处理,或挂账停息,适当增加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行财务重组、股份制改造和引进战略投资者,提高资本实力。

2、公司应站在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建设专业化员工队伍。市场经济离不开优质的金融服务。优质的金融服务源自于优秀的人才,优秀的人才具有不可替代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特点。有个性和专业的人,聚集了有影响的事,形成了有特色的业务,铸就了机构的辉煌业绩。有特色和业绩的机构不断吸引更多有个性、特长的人加盟和参与,成就了更大的事业,如此循环往复,人才越来越强,业务特色越来越明,事业越做越大,这就是市场经济的马太效应。因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员工要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在我国金融体系发展完善和金融事业发展壮大的大环境中找准自己的角色和位置。要有立足当前,放眼未来,立足公司,放眼全球,立足不良资产处置岗位,放眼金融行业的视野,制定和实施人才战略。公司要根据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提前进行专业化队伍建设,在人才储备和队伍建设上打好提前量,站住制高点。要结合现有队伍现状和未来业务需要,从现有员工培训挖潜和社会引进两个渠道,有计划地优化员工结构,提高员工业务素质,打造学习型组织,做到公司转型,队伍建设先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员工更应在公司转型过程中不断提高素质和能力,要紧盯全球金融人才市场和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岗位要求,设计好自己的职业生涯,增强事业的荣誉感、岗位的使命感和竞争的危机感。

3、公司应站在立身之本的高度提高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能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品直接决定一个市场主体的核心竞争力,只有产品具有市场竞争力,公司才有市场竞争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能否从处置不良资产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发展成有市场竞争力的金融服务公司,关键在于能否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产品。金融服务产品不同于物化产品,客户接受金融服务产品的最终结果不是拥有了金融服务产品,而是接受了通过金融服务产品所带来的服务,这种服务必须给客户带来效率和效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未来可能涉及到的业务领域,主要集中在信用评级、征信服务、投资咨询、财务顾问、金融租赁、信托、汽车金融租赁、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等方面,这些业务在我国尚属新领域。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现有产品主要集中在不良资产处置上,对上述金融服务产品鲜有涉及。因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持续发展,成功转型,必须加大产品开发力度,要借鉴国内外成熟的经验,研究和发现金融服务产品的规律、实现功能、表现形式、工艺流程、操作内容和规格标准,培育出成熟的金融服务产品。

第6篇:金融公司资产管理范文

关键词:资产管理公司 商业化转型 资本管理

近年来,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按照商业化改革转型要求,不断拓展新业务和创新发展模式,通过全资或控股形式投资入股了多家子公司,业务范围除包括证券、基金、信托、租赁、银行等金融业务,还涉及到房地产等非金融业务,初步确立了金融控股公司雏形。但随着四家公司综合化经营进程加快、股权关系日益复杂和管理链条不断延伸,集团内的风险传染性和脆弱性也在不断增加,迫切需要公司加强资本管理,提高风险防御能力。2011年新颁布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表监管指引(试行)》明确指出“集团拥有的合格资本不得低于银监会规定的最低资本要求”,同时这一要求也是资本监管的核心指标之一。若要满足这一规定,资产管理公司必须采取相应策略加强资本管理。在此背景下,对于处在商业化转型进程中的四家资产管理公司,随着经营业务不断市场化、综合化和多元化发展,如何加强资本管理成为国家公司当前改制和未来发展都需要重点研究的课题之一。

金融危机后国内外金融监管发展新趋势

2010年底,巴塞尔委员会了《第三版巴塞尔协议》,该协议进一步强化了资本定义和计量标准,要求商业银行和金融控股集团保持充足的资本水平以抵御风险,增强吸收损失的能力(见表1)。《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也引入《第三版巴塞尔协议》的新监管理念,对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了更加严格的资本和流动性要求。国内外金融监管措施的新调整,将广泛影响各金融机构的资本管理工作。资产管理公司的资本管理也将必然受到监管变化的影响。

资产管理公司资本管理现状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表监管相关制度出台前,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本管理工作主要参照银监会颁布的《银行并表监管指引(试行)》、《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以及财政部颁布的《金融类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及监管指标。2011年3月8日,银行会正式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表监管指引(试行)》,该指引成为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后进行资本管理的重要依据。整体来看,当前资产管理公司的资本结构有如下特点:

测算后的合格资本符合监管要求。以某家资产管理公司为例,该公司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表监管指引(试行)》要求进行测算,当前集团合格资本高于最低资本要求,超额资本为超过50亿元。根据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率估算,目前该公司合并杠杆率为25%,远高于银行业杠杆率4%-5%的水平,另外两家资产管理公司也与该水平相近。

资本构成简单,以核心资本为主。目前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的资本构成比较简单,核心资本主要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东权益,附属资本种类和占比均较少。但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商业化转型的不断推进,经营效益逐步改善和提高,资产管理公司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以及未分配利润会不断增加,附属资本补充渠道也会逐步建立,资本总体规模将逐渐扩大。

资本补充渠道和工具较少。受资产管理公司体制制约和历史业务影响,目前可供其补充资本的渠道和工具较少。

相关数据积累时间较短。以资本充足率指标为例,由于商业化转型刚刚起步,资产管理公司没有或仅有近两年相关历史数据,因此还需科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的建立相关数据库。

资产管理公司资本管理面临的挑战

由于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之初主要任务是处置政策性不良资产,没有商业化经营要求,因而对资本管理并无实质性地需求。即使是目前各家公司的业务已开展商业化运行,但也未对资本管理形成有效需求,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本管理工作面临较多挑战。

(一) 开展资本管理工作的基础较薄弱

一是开展资本管理的理念尚未建立,各家公司虽已有相关考虑,但还未形成科学和系统的规划。二是虽有公司已初步偿试建立资本充足率指标,但还未形成硬约束。三是当前现有的股权结构和行政色彩较浓的管理模式决定了公司还不是完全商业化的经营机构,还需要进一步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由此来看,资产管理公司加强资本管理的外部条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 缺少可借鉴的成熟资本管理经验

巴塞尔委员会在《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具体考虑》中建议在银行及实施并表管理的集团内部应设立正式的组织, 诸如“资本管理政策委员会”(由具有适当专门知识的高级管理层成员担任负责人), 对资本问题进行全面的指导和指引,我国监管当局也对资本管理和风险管理有明确的尽职要求,但当前我国除少数新资本协议银行外,包括资产管理公司在内的大多数金融机构都未建立此类的专门机构或管理部门,相关制度规定也是近期才出台,尚无成熟的经验做法可以借鉴。

(三)现有可供参考的资本需求估算方法难以准确把握业务风险因子

以银行类金融机构为参考,当前其主要是根据年度业务预算或未来业务规划对资本净额和风险加权资产的影响进行简单测算,从而确定当期需要的资本补充额度。按这种简单的资本需求估算方法,只粗略估计了未来风险因素的影响,缺乏对自身业务风险因子如风险敞口、违约率、违约损失率等因子的准确把握,这不但会打破规划期内预定的资本充足率目标,扰乱业务发展规划,而且在较大压力事件下极有可能导致资本充足水平大幅下降,甚至触及监管风险。

(四)外部监管环境日趋严格

全球经历了金融危机后,各国认识到必须进一步加强外部监管,才能有效防范和识别金融体系的风险的必要性。总结本轮国际金融危机的教训,巴塞尔委员对资本监管国际规则进行了根本性改革,如扩大监管资本覆盖风险范围和捕捉风险的能力,提高监管资本工具的质量,建立简单的、透明的杠杆率监管标准和反周期超额资本监管框架等。与此同时,我国监管部门也加大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对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2011年3月,监管部门颁布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表监管指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对改制后的资产管理公司并表监管的具体要求。

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本管理的策略建议

(一)全面掌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表监管指引》中关于资本管理的监管要求

2011年新颁布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表监管指引(试行)》明确指出,资产管理公司的资本并表管理应充分考虑集团所处的商业化转型阶段,将定性管理和定量管理相结合。其中,定性管理主要是优化资本配置,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定量管理主要是最低资本管理和杠杆率管理。但目前此《指引》仍具有概念性的特点,没有给出一些指标的具体测算方法,因此还需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进行研究和设计。

(二)建立和完善资本管理架构

由于资产管理公司业务体系结构和资本构成的特殊性,提高资本管理水平是一个长期和渐近的过程。结合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的实际情况,可考虑从以下几方面建立和完善资本管理架构:

1.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树立资本管理观念。商业化转型后,各家公司应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组织流程和业务流程等各方面机制,以实现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甚至公司全体人员对资本补充和快速发展之间的关系形成统一认识,并将资本约束贯彻到日常经营活动中。

2.科学实施资本规划,提高资本精细化管理水平。资产管理公司可引入全面风险管理和资本规划的管理理念、管理方法和评估流程,加强各分支机构、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合理确定资本总量,科学制定资本规划。同时,结合业务经营计划和当期执行情况,科学评估资本水平充足程度,为资本管理目标的设定和资产结构优化提供指导,提升资本精细化管理水平。

3.规范资本计量,确保资本水平充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表监管指引(试行)》颁布后,资产管理公司应及时把握监管导向,分析该《指引》对公司资本状况和经营管理的影响,梳理各资本项目定义,从而规范公司的资产充足率、杠杆率等指标的计量方法,在符合监管资本最低要求基础上,确立资本缓冲水平。

4.合理调整结构,提高资本充足率。从国际金融机构发展经验来看,要解决资本充足率问题,必须重视结构的调整,包括资本结构和资产结构的调整,这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将涉及到公司经营的多个环节。要提高资本的比重,资产管理公司还可考虑降低风险资产在总资产的比重,即通过减少风险资产来减少用来承担风险资产的资本,风险资产的减少可从存量和增量上下功夫。

5.在未来条件成熟时逐步建立和完善经济资本配置和评价体系。经济资本管理可反映金融机构资本的使用效率和股东价值的创造能力,因此在资本管理中具有重要地位。建立以经济资本占用、EVA(Economic Value Added,经济增加值)、RAROC(Risk-Adjusted Return On Capital,风险调整后的资本回报率)为核心量化指标的管控和评价体系,有利于公司强化资本约束意识,控制资本成本,促进资产结构优化,增强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和长期资本回报能力。

6.加强和完善资本管理技术支持建设。资产管理公司加强和完善资本管理技术不但应包括内部风险计量模型和资本压力测试模型等与资本管理直接相关的系统建设,还应包括建立和发展管理会计体系和资金转移定价体系。因为计量RAROC 是实施经济资本分配的关键和基础,而精确计量每笔业务的RAROC需要进行科学的成本分摊,离不开管理会计系统的支撑。同样,从单笔业务、产品或客户的维度分析风险收益和盈利能力,也离不开资金转移定价系统做支撑。由于这些系统之间呈现较强依赖性,因而资本管理技术支持体系的统筹规划和安排对科学开展资本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参考文献:

1.王胜邦.商业银行资本管理:挑战和对策[J].中国金融,2008(10)

第7篇:金融公司资产管理范文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而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上世纪90年代以来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世界各国开始对金融机构不良资产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集中处理银行的不良资产,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我国资产管理公司成立有着特定历史背景,1995年《银行法》出台之前,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时代,几乎全部为国有经济,公民、法人信用度都很高,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并不是人们关注的问题。此时国有商业银行是采取的是专业银行的运作模式,信贷业务政策性色彩浓厚。随着我国经济由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国有企业亏损严重,一时间关闭、停产、破产的企业增多,加之部分银行盲目放贷,且银行对信贷质量缺乏有力地监督与管理,导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急剧增加。不良贷款比例居高不下增大了国家金融管理风险,成为经济运行中一个重大隐患,使之成为我国进一步发展和改革进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了依法处置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1999年我国政府决定成立东方、信达、华融、长城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集中管理和处置从商业银行收购的不良贷款,东方公司负责收购、管理、处置中国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信达公司负责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华融公司负责中国工商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长城公司负责中国农业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之后,依据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的指令有计划、分阶段地从国有商业银行收购了大量的不良贷款,其收购方式表现为两种,一是政策性收购,一是商业性收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其所收购的债权通过债权(单笔或多笔债权打包)转让、租赁、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债权转股权(阶段性持股)、对外合作和诉讼维权等方式处置不良资产。其中以诉讼方式实现债权为主要手段,涉讼案件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原告向债务人提讼;二是继承原国有商业银行已诉但未审结案件中的权利义务;三是因不良资产转让合同纠纷原国有商业银行;四是被债务企业或利害关系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过程中发生诉讼案件给人民法院的审理提出了诸多法律适用上的问题,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等现行法律,结合实际中的问题,先后出台了多个司法解释,为各级人民法院审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笔者借此文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因不良资产转让合同纠纷能否原商业银行的问题作些探讨。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2条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而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公司是具有完全独法人资格的金融企业,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商业银行转让纠纷主要是由于商业银行向资产管理公司转让的金融资产虚假引起的,但笔者认为双方债权转让纠纷的可诉性是值得讨论的,就此要从政策性收购和商业性收购两方面加以分析。

一、政策性收购

1999年底至2000年初,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指令性计划,按照国有银行不良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一次性对口从四家国有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收购了1.4万亿元的不良资产,这次收购被业界称为“政策性收购”。不良资产剥离和收购过程基本按国家规定完成,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形式上表现为合同、协议,但实质上并非合同法上的基于平等、自愿原则签订的合同,只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国有商业银行对资产转让结果的书面确认。该收购实质上是根据国家规定,将国有资产在两个国家指令的管理者之间实施划转的行为。因此政策性收购中因不良金融资产引起的转让合同纠纷不具有民事法律关系上的可诉性。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6月17日就此问题答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是国家根据有关政策实施的,具有政府指令划转的性质,就该转让协议发生纠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商业性收购

2004年起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后几批债权转让,不同于1999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向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等值、对口定向的剥离,而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将不良资产向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公开招标,通过市场化的招投标方式,现场开标确定并宣布中标资产管理公司。此被业界称为“商业性收购”。这几批收购从形式上似乎已符合《合同法》规定,如转让双方因虚假不良资产引起纠纷是否可诉,对此笔者认为也是有待商榷的。

首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一个政策性的民事主体。根据《条例》规定资产管理公司是为收购、管理和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资产而设立的,其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亿元)由财政部核拨。总裁、副总裁由国务院任命。

其次,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具有特殊性,宜由国家确定,不应由转让双方自行协商。《条例》第三章规定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按照国务院确定的范围和额度;超出确定的范围或者额度收购的,须经国务院专项审批。

第8篇:金融公司资产管理范文

从负债累累到200亿美元的股权投资,再到380亿美元的管理资产

北极星地产金融公司(NorthStar Realty Finance,NYSE: NRF)于2004年在纽交所上市,作为一家REITS公司融资6.478亿美元。上市之初,公司以商业地产的抵押贷款和CMBS(Commercial Mortgage-Backed Securities,商业地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为主要投资方向,并通过发行CDO(Collateralized Debt Obligation,担保债务凭证)将所投资产的优先级部分证券化出售给其他机构投资人以放大资金杠杆,而自己仅保留投资的劣后部分。到2008年时,公司的不动产债权及不动产证券投资总额已达到50亿美元(含证券化的表外部分),但由于公司发行在外的CDO大多附有“当标的资产的市值或财务状况不符合某些基础条件时,发行方有回购义务”的条款,所以,在金融危机期间,北极星地产金融公司累计确认了超过15亿美元的投资损失,并使公司股价大幅下挫,到2009年2月时,股价较2007年1月已下跌了88%,到2010年时公司旗下子公司的多项债务出现违约,并面临诉讼风险。

勉强撑过金融危机的北极星地产金融公司,在危机后期开始积极转型,包括以净租赁方式大量投资于医疗养老物业、酒店类资产和活动房屋等经营性物业资产,并在二级市场上折价收购了多个私募地产基金的LP份额(有限合伙份额)包;同时,公司还发起了多只非交易型REITS,分拆了资产管理公司以及欧洲的地产投资业务……

截至2015年三季度,北极星地产金融公司的对外投资总额已超过200亿美元,其中,直接投资的经营性物业资产约170亿美元,另有约14亿美元的私募地产基金投资;而金融危机前的最主要投资标的――商业地产的债权及证券投资额――已减少到27亿美元。

此外,加上2014年被分拆为独立上市公司的北极星资产管理公司(NYSE: NSAM),公司的管理资产总额达到380亿美元,另有两只封闭式债权投资基金和1只非交易型BDC已经提交注册申请,在2015年四季度和2016年陆续发起融资。

那么,在负债累累的背景下,北极星地产金融公司是如何转型的?转型后的北极星地产金融公司又面临哪些考验?

金融危机中,抵押贷款证券化业务惨遭滑铁卢

上市之初,北极星地产金融公司主要通过发行商业不动产的抵押贷款、然后将其证券化出售来获取收益,其中,约60%-70%是第一抵押权贷款,80%-90%是以LIBOR为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公司通过将这些抵押贷款打包成CDO,然后再将其中的优先级部分在N-Star品牌下分拆出售给机构投资人以放大资本杠杆,而自己只保留劣后部分,这一策略在金融危机前一度创造了丰厚的收益。

2007年时,为了进一步放大资本杠杆,公司又发起了证券投资基金NorthStar Real Estate Securities Opportunity Fund,对外融资8100万美元,该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CMBS、CDOs等证券化资产的次级部分,或其他REITS公司发行的信用债,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资金投资于北极星地产金融公司自己发起的N-Star品牌的CDO产品的劣后部分,从而使北极星地产金融公司的劣后投资也由表内资产转为表外资产。

到2007年底,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内仅保留了约25亿美元的不动产债权投资、约5.5亿美元的不动产证券投资,以及约11亿美元的经营性物业直接投资;相应的,当时公司的业务部门主要有以下三块组成――不动产债权投资、不动产证券投资和净租赁模式下的经营性物业投资,其中,经营性物业投资在公司总资产中的占比只有24%,如果考虑表外资产,则实际的债权投资比例更高。

但随着金融危机的爆发,这些债权资产的风险开始大规模暴露,到2009年时,公司债权投资部门的不良率上升到了4.91%,2010年不良率已超过了10%,相应的,N-Star品牌下的CDO资产大幅缩水,2007-2008年公司所投证券的平均评级还能保持在Baa2/BBB的投资级水平,但2009年上述证券的平均评级已降低到Ba2/BB,到2010年进一步降低到B2/B,其市值更大幅贬损60%-70%,并面临平仓(Margin Call)压力;实际上,即使到了2015年,公司所持有的N-Star品牌的CDO资产的市值也只恢复到当初面值的六成左右。

2010年随着美国会计政策的变更,公司更不得不将N-Star品牌的表外CDO全部表内化,结果导致2010年表内的证券投资总额从上年的3.36亿美元大幅上升到16.91亿美元,相应的,证券化负债也从上年的5.85亿美元上升到22.59亿美元,这还没有包括全部的证券化负债――截至2010年底,公司的证券化债务总额达到44.49亿美元,如果加上表外部分,公司的债务总额将超过62亿美元,而当时的净资产值只有12.8亿美元,实际的财务杠杆率(带息负债/净资产)已接近5倍。

在债务额大幅上升的同时,公司的证券化融资渠道和资本市场融资渠道都被封闭,传统的信贷融资额度也被大幅缩减,到2009年时,公司的信用贷款额度更被完全减至零。2010年,北极星地产金融公司度过了最艰难的一年,不仅面临严峻的现金流危机,同时还遭遇多项债务违约诉讼,并面临CDO产品的回购压力,现有的债务也面临到期再融资的问题,融资成本更大幅攀升,公司只能通过折价抛售其所持有的债权资产及其他证券资产来维持现金流,这期间,公司股价已大幅下挫了近九成。

2012年,随着后危机时代的到来,北极星地产金融公司的融资环境有所放松,公司也由此启动了转型之路。管理层将2011年以前的不动产债权和不动产证券投资都定义为Legacy Investment(有毒资产)。截至2012年底,有毒资产合计占到公司资产总值的50%,而这些投资都主要通过危机前发行的CDO来提供融资支持,其中不少CDO面临回购压力。

2013年,公司开始将N-Star品牌的CDO主动清算,即,在回购日,将标的资产出售,回笼的资金用于回购CDO项下的负债,平均的回购成本虽然只相当于面值的34%,但也让公司确认了不少投资损失;而剩下的几只未回购的CDO,多数已经不符合压力测试标准,其标的资产的管理权已转移给第三方,仅余少数几只CDO仍停留在资产负债表上。

截至2015年三季度末,公司的不动产债权投资总额减少到20亿美元(表内为5.9亿美元),另有约7亿美元的不动产证券投资(表内为4.6亿美元),在投资组合总值中的占比从上市之初的80%-90%下降到15%。

上述不动产债权投资和不动产证券投资预计在2015年可贡献2.35亿美元的净利息收益,并在上半年贡献了约2000万美元的升值收益,但此前公司的不动产债权和证券投资已累计减计了约17亿美元的投资损失。

从净租赁业务入手转型经营性物业的直接投资

2011年,随着后危机时期的到来,北极星地产金融公司逐步恢复了融资能力。这一年公司在私募市场发行股票融资6900万美元,发行可转债融资1.63亿美元,并从富国银行处获得了新的附带回购协议的抵押融资支持。2012年资本市场的大门重新向地产企业开放,这一年公司从股票市场融资3.83亿美元,发行优先股融资2.62亿美元,发行可转债融资7900万美元。2013年公司再次发行普通股融资14亿美元,发行优先股融资1.93亿美元,发行可转债融资3.35亿美元……

用这些钱,北极星地产金融公司开始大举拓展它在净租赁物业上的投资。所谓净租赁模式(Net Lease),通常是指REITS等不动产领域的长期投资人将经营性物业资产从经营者手中买下后再返租给原来的经营者,有时也会为经营者定制开发物业或将合同到期的单一租户物业转租给其他经营者,但租期一般都在10年以上,且由承租方(物业的经营方)自行负担与物业相关的所有税费,包括物业的维护费用、保险费用及物业税等。在净租赁模式下,物业持有人(通常为REITS公司)几乎不提供任何物业管理服务,其经营利润率通常可以达到90%以上(不含折旧摊销),租金收益相对稳定,但增幅较小;而且由于这类物业大多为单一租户,具有较强的定制性,所以,当主要租户破产违约时,物业转租的难度较大,物业持有人的盈利水平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主要租户的财务状况。

不过,由于在净租赁模式下,对物业持有人的经营能力要求较低,所以,北极星地产金融公司在由资产证券化向直接股权投资的转型过程中仍选择了以净租赁模式来持有经营性物业资产。为了竞争,公司降低了对租户财务状况和资信水平的要求,而更加强调物业本身的通用性。

截至2015年三季度末,北极星地产金融公司传统的净租赁物业组合的总值约7.8亿美元,相当于公司股权投资组合总值的5%,共有64处建筑、880万平尺(约96万平米)的可租赁面积,平均的出租率为96%,平均的剩余租期9年,预计2015年可贡献净经营收益6200万美元,其中,50%来自工业地产,42%来自单一租户的办公楼,8%来自零售物业。

从传统净租赁领域延伸进入医疗养老地产的净租赁市场

为了避开激烈的市场竞争,北极星地产金融公司决定在净租赁领域开辟新的市场空间。它先是合资成立了Wakefield,主要投资于养老物业,然后再以净租赁模式返租给当地的养老社区运营商。2009年北极星地产金融公司将Wakefield平台上合资方的股权买下,并计划将旗下养老地产业务单独分拆上市。但受到金融危机影响分拆计划被搁置,直到2013年公司才通过发行非交易型医疗养老REIT NorthStar Healthcare Income突破了医疗养老物业的融资瓶颈,NorthStar Healthcare首轮募集资金11亿美元,后又将融资目标提高到18亿美元,目前已累计完成15.5亿美元的融资计划。

2014年,随着公司债权投资风险的逐步出清,北极星地产金融公司成功增发股票融资13亿美元,发行优先股融资2.42亿美元;2015年上半年,公司再次发行普通融资13亿美元,并在7月发行优先票据融资3.4亿美元,融资成本也从此前的7%以上下降到4.625%。在资本市场的融资支持下,公司先是在2014年以40亿美元的总价(其中11亿美元以定向增发的股票支付)收购了一家非交易型的医疗养老REIT Griffin-American Healthcare REIT II;2015年5月,北极星地产金融公司又以8.9亿美元代价购入了一个养老物业组合的60%权益,该物业组合由32处独立居住型养老社区构成。

截至2015年三季度末,公司医疗养老物业的总值已经从2013年的不到6亿美元猛增到68亿美元,占公司股权投资组合总值的46%,该物业组合由495栋建筑的28104张床位构成,平均的出租率87%,平均的剩余租期8.7年,2015年预期可贡献4.27亿美元的净经营收益,预期的净租金回报率约6.4%,其中,83%的收入来自于运营商支付的租金,17%来自于运营商经营收益的分享――上述物业大多以收购返租的形式租赁给养老社区的运营商或医院、护理机构等,前十大运营商合计租赁了公司245栋建筑的22235张床位,占床位总数的79.1%,贡献了公司医疗养老部门净经营收益总额的56.9%。

第9篇:金融公司资产管理范文

经过半个月马拉松式的谈判,布什政府提交的7000亿美元救市方案经过一再修订,从最初的薄薄3页纸变成了现在厚厚的400多页,在增加了许多保护纳税人利益和赋税减免的条款后,终于化解了众议院内诸多议员对动用纳税人巨额资金去救市的不满情绪,使该法案在10月3日众议院二度投票中顺利过关。布什总统随即在短短的两小时之内便迫不及待地签署了这一《紧急稳定经济法案》。但这一法案不仅没有“立竿见影”,3日当天美国股市大跌,而不少美国媒体也认为,该救市计划的实施仍面临诸多挑战。

美式救市引欧洲激辩

有媒体认为,美国救市计划可能挽救金融系统,但美国经济仍无法止痛,而且这种痛也将传染给世界各国。面对美国政府债务的急剧上升,如果日本、中国投资者停止购买甚至开始抛售美元资产的话,美国仍将处于泥沼。也有媒体指出,全球的国家干预拯救了受到沉重打击的银行,而有的银行干脆国有化,如美国联邦国民抵押贷款协会、英国北岩银行、德国巴伐利亚州立银行等等,依靠国家资助才避免破产命运的金融机构的大名单一天比一天变长。这个悲惨的消息同时表明,纯粹的市场经济及其自我清洁程序正在消除。同时,没有严格的监控和整顿措施,救助计划又将孕育出金融市场的另一个泡沫。

不过,也有不少观点认为,国家有义务救市,因为此次危机不仅体现了市场失败,也是政府失职。国家没有真正担负起监督和调控的职责。目前,欧洲金融体系的问题虽尚未达到美国的程度,但损失也足以对金融体系基石构成威胁,迫使国家伸出救援之手。英国财政大臣达林在接受电视访谈时表示,政府愿意采取非常步骤,稳定银行系统。但他同时表示,在目前情况下,英格兰银行不受行政干预是至关重要的。当然,欧洲能否比美国更好地度过这场金融风暴,现在还言之尚早。此外,金融危机也会波及发展中国家,比如美欧进口减少,就会影响中国等新兴国家。

欧洲民众对于美国通过救市法案也意见不一。有民众表示,这样做非常糟糕,这完全是管理不善。为什么政府不为民众的保险埋单?也有民众认为,如果市场回升,政府的投入就可能获得大量回报,政府可以用这笔钱来造福民众。

救市需过“利益平衡”关

有美国媒体10月4日称,这一救市计划的立法过程实际上已经暴露了该法案在具体操作时面临的许多挑战。首要问题是在动用7000亿美元收购陷于困境的金融公司的不良资产时如何给这些资产定价。因为没有买主,政府准备接手的不良贷款和房贷抵押证券根本没有市价可言。如果政府以杀低价格收购,纳税人利益可获得保障,但银行会蒙受巨额损失,而银行在募集到新资本前,就无法恢复放款活动。如果政府依照银行账本上的定价来收购不良资产,纳税人肯定要吃亏。

此外,过分依赖私人资本管理公司将带来利益冲突。据悉,美国政府将聘请大约20余名具有资产管理、会计和法律等专业人士作内部幕僚,大部分工作将外包给5~10家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买卖将采取逆向拍卖方式进行,即政府将标购一整类资产(如次级房贷抵押证券),而最后价格将取决于有多少家银行愿意出售这类资产。而这些资本管理公司在推升或降低这些资产价格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问题是,大型资产管理公司本身不是拥有政府计划收购然后代销的证券,就是跟拥有这类证券的银行有密切关系。这些政府挑选的资产管理公司如何兼顾利润极大化和社会大众利益的目标就成了问题。救市法案规定,政府在聘用民间公司、决定收购哪些资产、资产如何管理等方面必须注意避免利益冲突,但财政部仍需给出细节规范。前美联储副主席阿兰・布林德说:“遗憾的是,很少有这样的人,既有你需要的专业知识,又没有任何潜在的利益冲突。”

救市未必能立竿见影

在该法案等待美国国会批准期间,美国股市大幅波动。而最新公布的数据也显示,美国9月份就业人数降幅达2003年以来的最高水平。众议院许多议员或许正是在看到经济显现出越来越多低迷迹象后才改变立场的。而这一救市法案的通过,意味着美国将出现世界数一数二的资产管理体系,它有7000亿美元可以调度,全球经济前景将取决于该体系的成败,而从成立到开始运作,美国财政部只有四周的时间筹备。

由于救市计划本身存在赢利的可能性,目前还不清楚该计划对美国已创下历史记录的财政赤字会产生什么影响。但有一点可以明确,美国政府只能通过举债为救市埋单。有经济学家估计,美国外债规模占GDP比例将由2007年的61%上升至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