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互联网企业税收筹划范文

互联网企业税收筹划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互联网企业税收筹划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互联网企业税收筹划

第1篇:互联网企业税收筹划范文

关键词:税收筹划;企业;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的壮大,我国制度不断的完善,税务制度也在不断的健全、完善,但是我国东西部的经济差距比较大,各个地区的税务人员参差不齐,虽然我国在不断的落实税收征收的政策,但是在税务筹划的发面有很大的欠缺,对税收筹划认识不足,了解的不是很全面,在税收筹划的运用上更是与发达国家有很大的差距,这就严重阻碍我国税收工作顺利的进行,在一定程度上还会严重影响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税收筹划是我国当前税收制度改革的一个关键点,在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必须从当前税收筹划的现状、以及筹划的措施进行分析,探索我国税收筹划未来的发展趋势,使其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中间力量。

一、融资以及利润的合理分配

1.近几年我国经济不断的发展,我国的金融市场以及现货市场发展的相对成熟,纳税的人大部分都采用现货工具融资的较多,主要是金融机构的贷款、同业拆借、内部融资、债券融资、股票融资、内部积累等其他的方式。企业要想长期稳定的发展就必须追求最大化的利润,最大化的减少成本,这是企业长期发展的终级目标,而筹资的成本作为税收筹划的重要衡量指标,我们可以从税收筹划的方面进行分析,可以将效率的好坏依次的排列为:债券融资、股票融资、内部积累、金融机构贷款、同业拆借、内部融资、这样排列的主要原因在于当前我国企业的内部融资机构比较多,很容易增加融资的成本,同时也会因为税负的分散而降低负债抵税效应。这是是我国传统的融资方式,当前我国市场不断的进行细分,租赁公司也是快速的发展,尤其是对那些价格相对比较高,使用次数比较少的机械设备,如:私人飞机、货轮、大型的机器等,一些大中型的企业就采用租赁的这一融资方式,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租赁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经营的租赁,另一种是融资租赁,从表面上来看很难看出哪种租赁更能达到最好的税务筹划效果。融资租赁的设备折旧一般在税前扣除,经营租赁可以冲减企业的利润,因此企业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应该结合本企业发展的状况,通过精确的计算之后选取合理的租赁筹划方式。

2.我国企业的利润分配筹划。现阶段我国的企业税前利润的用途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要留存收益,为扩大企业以后的经营发展做充分的准备,另一方面弥补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依据我国的税法,税前弥补亏损有五年的期限,如果还一直亏损,企业可以适当的延长利润补亏的期限。同时企业可以采取收购亏损企业的方式,来达到中和企业利润的目标,这样就可以减少或免除企业所应缴的税。当前很多企业都在采用资产计价和摊销的方式以及费用列支范围和标准的权利来延长企业的补亏期限。企业亏损弥补后,依据国家的税法,缴纳相应的所得税,然后进行利润的分配。当前我国在企业股利分配的过程中一直都有很大的争论,从理论的方面进行分析,不论是上市公司的个人还是企业法人,在进行股利分配的过程中都必须按照国家的相关税务法律,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未来我国税收筹划的发展趋势

1.不断的完善税务会计独立于财务核算体制。企业中的财务人员主要是进行成本费用的计算、经营利润的确认、税金核算、纳税申报、税收的筹划等工作。随着我国经济不断的发展,我国的企业也迅速的崛起,税务会计人员近几年被广大的企业所认可,加重了对税务会计人员的认识,但是税务会计人员在对企业税收筹划的过程中,企业并没有彻底的对纳税筹划成本进行严格的审核,所以当前企业在审核的过程中应该遵循相应的原则,税务会计不能死板的对税收进行筹划,在筹划的过程中应该熟悉我国相应的税收法律法规,并且合理的运用税收的知识,为企业提供一个合理科学的筹划策略,加快企业的快速发展。

2.企业的税收筹划应该得到税务机关的大力支持。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东西部经济发展的差距比较大,导致我国的税务执法人员参差不齐,所以当前我国应该加强对税务执法人员的培训,提升税务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丰富税务执法人员的相关知识,提升税务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尤其是西部比较落后的地区,国家更应该加强对税务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税务执法人员的工作态度,使其能真正的在理论角度认识到税收筹划的重要性,合理科学的税收筹划策略可以在确保国家税收收入正常的情况下,减少企业自身税负,减少企业的成本,这样不仅可以促进大型企业以及事业的良性发展,同时还能规范我国税收的秩序,使我国税收制度不断的健全,与发达国家相接轨。3.健全完善我国税务机关的信息。当前社会是信息化的时代,所以我们应该充分的利用互联网,不断的完善税收机关的信息化建设,可以有效的提升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等工作,同时还能有效的提升税收的执行效率以及税收的完成效率,而且还可以利用信息平台不断的更新税务的法律法规,达到普法的目的,企业可以将其作为税收筹划的主要理论依据。

三、结语

虽然我国经济在不断的发展,但是我国的税收筹划还处于初期的发展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较还有很大的差距,尤其是企业对其更是了解甚少,这就需要我国的税务执法机关不断加强宣传,使我国税务筹划走上快速良性的发展通道,做好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促进我国企业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谈消费税的纳税筹划[J].张惠玲.冶金财会.2013(02).

[2]消费税税收筹划策略探析[J].徐恩耀.商业会计.2012(15).

第2篇:互联网企业税收筹划范文

【关键词】中小企业 税收筹划 有效性

一、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局限性

(一)对税收筹划存在错误认识

在中国,税收筹划还是一个新理念,还没有引起中小企业足够的认识。在实际工作中,中小企业对税收筹划还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影响了税收筹划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一种典型的错误认识认为税收筹划就是想尽办法将税收减少到最低,完全不顾税法的规定。企业有意识地利用收入划分不清,违反税收政策,以达到少纳税的目的。这种方法不是税收筹划,而是虚假纳税申报。目前,大部分纳税人对偷税和税收筹划的概念模糊不清,使得真正意义上的税收筹划从起步开始就步履维艰。

另外一种错误认识是认为税收筹划仅仅是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过程中的一种手段,与经营无关。这部分纳税人错在将税收和经营区分为两个相互独立的概念,并错误地认为只需要会计人员通过账目间的相互运作,就能够达到减少纳税的目的。殊不知,税收是国家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与经营息息相关。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以适当调整企业的经营方向,把经营项目放在国家鼓励的产业上,既有利于企业的微观发展,又达到了降低税负的目的,这才是税收筹划的根本所在。

(二)税收筹划人员的素质有限导致筹划层次低

目前,进行税收筹划的从业人员,无论是企业内部的财税人员还是税务机构的工作人员,大多为专门的财务人员,其知识面普遍较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而税收筹划需要的是知识面广而精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不仅需要具备系统的财务知识,还需要通晓国内外税制和经营管理方面的知识。中小企业这方面的人才极度匮乏,导致企业税收筹划的层次低、税收筹划范围窄,很多企业只是套用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或者是在某段税收优惠时期套用一些税收筹划方法,不能从战略的高度、从全局的角度,对企业的设立、投融资及经营管理作长远的税收筹划。中小企业中能够达到这个层次的非常少,绝大多数企业仍停留在低层次的个案筹划,即针对企业某一个具体问题提出的筹划方案。因此,如何提高税收筹划人员的素质和筹划层次、扩展筹划范围同样是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中存在的问题之一。

(三)税收筹划工作存在着各种风险

税务筹划活动越来越受到中小企业的重视,但中小企业往往忽视了税收筹划过程中的风险,使之收效甚微甚至失败。从税收筹划风险成因来看,税收筹划主要包括以下风险:

首先,税收政策变化导致的风险。总体来看,税收政策风险可分为政策选择风险和政策变化风险。政策选择风险是指税务筹划人员首先必须了解和把握好尺度。企业自认为筹划决策合理、合法,但实际上由于政策的差异或认识的偏差可能会受到限制或打击。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是指税收筹划是事前筹划,每一项税收筹划从项目的选择到获得成功都需要一个过程,在此期间,若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可能使得原合理方案变成不合理方案;且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为了适应不同发展时期的需要,税收政策将会不断地被改变乃至取消,因此一些政府调控的政策具有不定期或相对较短的时效性。这也会导致企业长期税务筹划风险的产生。

其次,税务行政执法偏差导致的风险。从本质上说,税收筹划与避税的区别在于它的合法性,现实中这种合法性需要税务行政执法部门的确认,在确认过程中税收政策执行偏差的可能性是客观存在的,因为无论哪种税,税法都在纳税范围上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税务机关就有权根据自身判断认定是否为应纳税行为,且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及其他因素影响,其结果就可能为企业税收筹划带来风险。

最后,投资目的不明确导致的风险。税收筹划活动是为了税后利润最大化,而实现纳税人的企业价值最大化才是它的最终目标。因此税收筹划要服务于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为实现企业战略管理目标服务。纳税人往往因税收因素放弃最优的一种方案而改为次优的其他方案,扰乱了企业正常的经营理财秩序,将导致企业内在经营机制的紊乱,最终将招致企业更大的潜在风险损失的发生。

二、中小企业有效税收筹划的目标及意义

(一)中小企业有效税收筹划的目标

传统的税收筹划宗旨是少纳税款与降低税负,有效税务筹划的目标应当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所谓企业价值最大化是指通过企业财务上的合理经营,采用最优的财务政策,充分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和风险与报酬的关系,在保证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上,应满足各方利益关系,不断增加企业财富,使企业总价值达到最大。

有效税务筹划作为企业的一种理财活动,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贯穿于企业财务管理的全过程,必然应以企业财务目标为导向,服从、服务于企业的财务目标。因而,有效税务筹划应该始终围绕着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最终目标来进行。这也是税务筹划最根本、最本质的目标。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如果不着眼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这一整体目标,仅以税负轻重作为选择纳税方案的惟一标准,有可能导致企业价值的减少。这就要求在税务筹划中要从企业全局出发,从企业整体价值战略高度出发,综合运用现代企业管理的新理念,将税务筹划纳入企业价值创造的战略层次上。

(二)中小企业有效税收筹划的意义

税收筹划具有事前筹划性,即在经营活动开展前,对经营活动进行全面安排。企业经营决策无非是决定企业经营的“六个W”:即what(做什么)、why(为什么做)、when(什么时候做)、where(在什么地方做)、who(谁来做)、how(怎么来做)。企业的决策者在决定这六大元素时需要与一定的税收政策结合起来考虑,根据政府制定的有关税法及其它相关法规进行投资方案、经营方案、纳税方案的精心比较,择优选择,达到合法“节税”,实现价值最大化的目的。通过综合筹划方案的择优可促使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组织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另外,税收筹划主要是谋划资金运动流程,实现资金、成本、利润的最优效果,这些是以财务会计核算为前提的。为了进行税收筹划,就需要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财会管理,加强会计核算,详细制订财务计划和筹资投资计划。因此,企业财会人员必然要加强对税收法律和财会知识的学习和钻研,深刻地理解税收法律和财会知识,提高其自身素质,从而使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增强中小企业税收筹划有效性的对策

(一)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观

首先,积极树立税收筹划意识。税收筹划是企业对其资产、收益的正当维护,保护属于中小企业应有的合法权益。中小企业应当首先树立依法纳税、合法节税的筹划意识。

其次,加大税收筹划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电台、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宣传企业税收筹划,重点介绍税收筹划的概念、特点、原则,介绍税收筹划与逃避缴纳税款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区别,介绍税收筹划可能带来的收益及存在的风险。税务征管人员也要在执法活动中让纳税人了解其享有的税收筹划的权利。税务中介机构要通过对企业税收筹划的成功案例的介绍,对比筹划与不筹划的区别,从而增强企业管理人员的税收筹划意识,提高企业财会人员的税收筹划水平。

最后,尽快确定税收筹划和避税的法律概念。目前我国已经确定了逃避缴纳税款的法律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逃避缴纳税款的概念作了明确规定,《征管法》和《刑法》分别对逃避缴纳税款的违法犯罪活动作了处罚规定。然而税收筹划和避税的法律概念一直没有确定。其实,税收筹划应包括避税,避税本身没有违反税法,纳税人在法律范围内有权对自己的事务进行安排以获取更多利益。避税现象的出现暴露出税法的不完善,反过来也推动了税法的进一步修订。正是由于我国没有明确税收筹划和避税的法律概念,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税收筹划的发展,有必要尽快确定税收筹划和避税的法定概念。

(二)提高税收筹划人员素质

第一,提高中小企业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加强对企业财务管理人员会计、财务方面的知识培训,使之熟悉会计法和会计准则,在企业内部能够建立完善规范的财务制度。同时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税法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思想教育,使之熟悉现行税法,在法律允许范围进行税收筹划设计。

第二,促进税收筹划分工专业化。企业在采购、销售和经营等不同阶段都需要熟悉流程的筹划人员,只有在熟悉流程的前提下,才能设计出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因此,企业应加强税收筹划人员配备,以促进筹划分工更加细化。

第三,培养大批合格的税收筹划后备人才。经济类高校是培养税收筹划人才的重要基地。目前,许多财务专业的大学生不懂税法,影响了以后工作的开展。有必要在大学经济类专业开设税收筹划课程,培养知识全面的财务管理后备人才。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可以显著扩展税收筹划的运作空间。

(三)加强风险意识防范

首先,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和调整,提高税务筹划风险意识。税法常常随经济情况变化或为配合政策的需要,而不断修正和完善,其修正次数较其他法律规范更频繁。通过学习可以准确把握税收政策,才能预测出不同纳税方案的风险,并进行比较,优化选择。成功的税务筹划应充分考虑企业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为企业增加效益。目前,我国税制建设还不是很完善,税收政策变化较快,许多税收优惠政策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和区域性,这就要求纳税人在准确把握现行税收政策的同时,时刻关注财税政策的变化,应对政策变化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测,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防范。

其次,营造良好的税企关系。税法制定不同类型的且具有相当大弹性空间的税收政策、而且由于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不同,税务执法机关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企业应加强与当地税务机关的联系和沟通,争取在税法的理解上与税务机关取得一致,特别在某些模糊和新生事物上的处理得到税务机关和征税人的认可。在充分了解当地税务征管的特点和具体要求上,进行税务筹划。

最后,借助专家,提高税收筹划的成功率。税收筹划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求筹划人员不仅要精通税法和会计,而且还要通晓投资、金融等专业知识,专业性较强,因此对于那些自身不能胜任的项目,应该聘请税收筹划专家来进行,以提高税收筹划的规范性和合理性,从而进一步减少税收筹划的风险。

主要参考文献:

[1]张晓雯.如何认识企业税收筹划[J].商场现代化.2008,(18):325~325.

[2]梁萍.税收筹划的作用及其思路探讨[J].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培训学院学报,2007(2):54~57.

[3]陈湘芗.浅谈税收筹划的相关问题[J].商场现代化,2008(5):355~356.

第3篇:互联网企业税收筹划范文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移动平台和云计算等的突飞猛进,对企业发展和创业形式带来了很大影响。目前在政府倡导、政策支持、媒介宣传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日渐形成,大学生创业已经成为更多大学生的选择。但某高校对创业团队的调查结果显示,仅不足四成企业仍在维系,创业“夭折”的原因包括融资、管理、成本及技术等多方面。价值最大化是企业追求的主要目标,成本是重点管理对象,税收成本是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很多大学生创业者由于缺乏税收政策和财务知识而面临涉税难题,于是在思考企业长期规划发展的同时,迫切需要初创企业恰当地运用税收政策进行筹划,降低其经营成本。

一、初创企业涉及的主要税种、税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2015]482号)的有关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新设企业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一般来说,公司制企业相对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涉及的税种繁杂,初创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关税、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建税、房产税、印花税、契税、车船使用税等。

(一)增值税。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也进一步扩大,凡是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应税服务、进口货物及视同销售行为均应当向所在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按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11%,6%)或零税率缴纳,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额的3%征收率缴纳。

(二)消费税。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按规定税率在特定环节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为15种货物,在指定环节一次性征税。消费税税率形式有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和复合征税。比例税率有10档,在1%―56%间;定额税率则主要适用于啤酒、黄酒和成品油,其中啤酒税率有2档;复合税率只适用于卷烟和白酒。

(三)企业所得税。按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其适用税率有基本税率(25%)、高新技术企业(15%)和小微企业(20%)。

(四)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税种,即将个人取得的各种所得划分为11类,分别适用不同的费用减除规定、税率和计税方法,采用超额税率与比率税率。

(五)其他税种。(1)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之和作为计算基数,城建税视地区不同。税率有7%、5%和1%,教育费附加则为2%。(2)单位和个人在我国境内设立、领受、使用属于征税范围内所列凭证必须缴纳印花税,税率有0.3‰(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和技术合同等)、0.5‰(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货物运输合同等)、1‰(财产租赁及合同,仓储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等)、0.05‰(借款合同等),按件贴花5元(权利、许可证照等)。(3)房产税是向产权所有人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财产税,有从价计征(年税率为1.2%)和从租计征(税率为12%),有特殊情况减按4%税率征收。(4)车船税是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按辆或整备质量吨位等实行定额税率。(5)契税是针对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由买方纳税,税率为3%―5%,具体执行税率有所在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

二、大学生创办企业设立初期的税收筹划

对于初创企业来说,到底设立什么样类型的企业,如何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需要大学生创业者针对现行相关的税收法规和政策,综合税基、税率、税收优惠政策等多种因素,为尽量减轻税收负担而事先合理谋划各个环节,包括创办企业的组织形式、投资行业、投资地点、筹资方式、设立时间及员工聘用等。

(一)组织形式的选择。大学生投资创立企业之时,在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上需要进行事先筹划,因为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所承担的税负有着较大的差别,其投资收益也将产生不同的影响,因而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企业在新设之初,备选的组织形式按照其财产的组合和所负的法律责任不同,通常可分为公司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1.“双重征税”问题。公司制企业可以享受国家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但有“双重征税问题”即:一是企业按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是利润分配后投资者拿到的股息还要按20%比率缴纳个人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其综合税负的高低取决于利润的高低,按照生产经营所得实行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税率的最高限额为35%。

2.增值税纳税人身份选择问题。一般纳税人经营规模标准有:(1)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并兼营批发或零售,批发或零售货物,“营改增”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分别50万元以上,8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上。(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纳税人,但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便于客户抵扣进项税,而公司制企业更容易成为一般纳税人,从而更有利于生产经营。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因其规模不大难以满足一般纳税人的标准,只能成为小规模纳税人,按征收率为3%简易办法征税,不能开具用于客户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虽可申请税务机关代开,但抵扣税率很低,仅为3%。

3.涉及税种差异问题。公司制企业设计的税种比合伙企?I和个人独资企业复杂,且公司制企业以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当经营初期出现亏损时,可以在以后连续5个自然年度内税前利润弥补,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则不能享受该税收政策。

以上是从税收筹划角度考虑,但投资者在投资前选择何种组织形式,还应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个人独资企业在经营上制约少,管理上灵活,但其负无限责任;合伙企业资金来源广些,可解决大学生新设资金短缺问题,管理上可集思广益,增强决策能力,但其产权流动性差些;公司制企业,筹集资金渠道多,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经营者有较多的经营自主权,负有限责任,但大学生在经营、管理和融资等缺乏经验,创办公司制企业优势不明显。大学生创业应切实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出对自己适合的组织形式。

(二)投资行业的选择。在设立企业前,投资者要综合自身的兴趣特长、行业发展前景、行业性税收优惠和行业性税制差异等因素进行投资行业的选择。现行税制中关于行业方向及企业类型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1)经相关部门认定,具备技术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缴纳。(2)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20%缴纳。(3)如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持有2年以上的,可按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允许在以后纳税年度抵扣。(4)对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生产经营所得,实行“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5)从事蔬菜等种植业,家禽等牧业,涉及农、林、牧、渔业符合税收优惠政策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因此,在企业组建时,大学生创业者应根据自身情况考虑,了解所拟涉足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尽量选择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行业或项目创立企业。

(三)投资地点选择。企业设立登记时,除了要考虑劳动力、基础设施和市场行情等因素外,也不可忽视当地优惠政策,我国现行税法实行逐渐由地区导向转向行业优惠为主、地区优惠为辅的政策。在现行税法中,区域性的税收优惠主要有以下几点:(1)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西部地区新设立的交通、水利、电力等企业,在其所在区域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实行“两免三减半”政策。(2)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经所在人民政府批准可决定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3)有一些现行税种的征税范围、幅度与企业所在区域相关,如城建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及企业所得税等。因此,大学生创业者在选择投资地点时,除了根据企业自身的发展战略外,尚可借助“互联网+”优势,根据所得税区域优惠政策差异,拟出并选择成本、投资收益及税负水平权衡下的经济效益最大方案。

(四)筹资方式的选择。企业筹资方案的选择应充分综合运用租赁筹资、选择正确的贷款途径等多种方式。企业初创时,所需资金较多,为了保存企业的举债能力,可以采取融资租赁,不仅可以使企业迅速获得所需资产,其租入的资产所计提的折旧计入成本费用,租金利息也可税前扣除,很好地降低了纳税基数;如是经营租赁租金则可以直接冲减利润,降低纳税基数。一般来说,初创企业注资较小,为了克服资金短缺,可通过向金融机构贷款、非金融机构或企业拆借、发行债券及企业内部员工等负债筹资方式;也可发行股票、内部留存等方式的权益筹资,采取适当的方式,获取所需资金。诚然,企业可以从多方借款,虽是财务风险加剧,但其利息可以税前列支,减轻税负。对新设企业来说,往往受限于金融机构借款条款,该途径筹资一定程度上容易受阻,很多初创企业转向基于“互联网+”的P2P、众筹等风险高、借款利率高的非金融的民间借款或高利贷,其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的利息部分,不允许税前扣除。因此,从税收筹划角度出发,初创企业应积极利用国家支持“双创”的融资政策,尽可能找金融机构筹资。

(五)设立时间选择。依据新办企业的优惠政策,下表中的企业或组织,自开办之日起,即从事生产经营并取得第一笔收入之日起计算相应优惠政策期限。如第一笔收入在当月15日前,从当月计算;反之,从下月计算减免税时间。对新办的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企业,如不是在年初开业,从开业之日起,当年实际生产经营期在6个月内的,可申请选择当年缴税,减免税执行期可推迟至下一年度。

(六)员工聘用的选择。大学生创业者设立企业时除了要根据企业自身人员结构、员工的能力等聘用人员外,有关员工聘用的税收优惠也应予以重视,可以吸纳一部分残疾人、退伍军人、失业人员、毕业大学生等到初创企业就业,以便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在其所支付工资可以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加计扣除。因此,大学生创业者可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在非核心岗位或是其他能扬长避短的岗位上,安排少数残疾人做文秘、后勤等工作,安排部分退伍军人负责安保工作及日常行政维护工作,该类人员工资可以按工资加计扣除,减少税额和残疾人保障金等税负成本。对安置残疾人的企业,符合优惠政策的条件,可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可见,为了降低税收成本,在聘用员工时,大学生创业者可通过咨询税务机构或研究税收政策来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第4篇:互联网企业税收筹划范文

关键词:软件企业;税收筹划;问题探讨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快速时期,同时,也是调整我国经济结构的关键时期。针对软件企业制定政策优惠作为当下增强我国信息技术发展实力的政治推动力,为我国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和营造更加优越的发展环境有重要意义。但同时,我们也发现,软件企业由于各种原因在纳税筹划方面存在一定问题,对企业实现快速效益转化,增强企业实力等造成了一定阻碍。

一、纳税筹划简介

(一)纳税筹划概念

纳税筹划,本人认为指纳税方在遵守一定的纳税规则和相应的法律制度前提下,得到相应税务机关的认可,运用科学合理的措施,对其相应具体的涉税事项进行安排和筹划,从而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的纳税事前操作手段。

(二)纳税筹划特点

1.合法性

纳税筹划中的合法性,具体是指当其进行具体筹划事项时必须遵循相应政策和法律,不得进行违法违规操作。合法筹划时,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其一,筹划方拥有合理自由安排企业财务的相应权利。其二,有权利利用相应政策。其三,有组织形式的调整权。其四,必要时可选择纳税递延权。同时,税务机关无法进行干涉,只能通过改变政策及法律导正[1]。

2.事前筹划性

事前筹划性指其筹划于纳税前对筹划时间形成具体限制。而当前的税收活动主要为经济行为位于纳税行为前,同时也为其进行有效合理合法的纳税筹划创造相应条件。而没有事先筹划,只能事后通过非法手段进行偷逃漏税,就会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2]。

3.目的性

企业进行纳税筹划,一定有一个基本目标,即节税增效。没有目的性的纳税筹划,往往会收效甚微。而更加长远的目标则是使企业能够在长期的经营管理过程中,进行合理有效合法的财务管理,从而为企业的长期发展奠定良好的财务管理基础和发展空间。

4.专业性

纳税筹划要求有一定的专业性,要求筹划个人或团体,不仅要精通国家相应的税收法律,同时对当下的国家政策,行业发展规范,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各种制度,以及相应的财务会计制度等精通[3]。同时深入结合当下的纳税环境,实现有效的企业财务管理,达到税收成本节约的目的。

5.政策导向性和时效性

税收是国家发展经济的重要杠杆,我们可以通过相应的税收政策,税法制定等进行税收的减免和多征,从而引导纳税人能够采用合理的方式进行依法纳税,实现国家对国民经济的整体把控,更深层次的达到治理社会的良好效果。同时在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税务政策制定是根据一段时间经济发展状况所决定的。因此,纳税人根据相应政策及法律规定进行纳税筹划,具有一定的时效性[4]。而从其从属关系上进行分析,相应的政策一定是在遵循相应法规的规定下提出并制定的。因此,在具体筹划时首先遵循法律规定,其次根据政策变化进行灵活应变。

二、软件行业税收筹划的重要意义

(一)软件企业特点

软件企业具有以下几点特征。第一点,在资产比重方面,软件企业的无形资产一般占据较大比重,属于高科技产业。因此,其产品研发技术,专利产品,高科技人才,以及相应负责服务和管理人员,都是极其重要的无形资产。而相对应的场地,设备等都相对较为固定,并且需求较小[5]。针对这一点,在具体进行筹划时,有一定的难度。第二点,成本高风险较大,收益回收期较长,同时相应的发展速度也较快。软件行业,强调技术性和创新性,前期研发期长,产品的附加值普遍高于其他行业,而当下产品同质化,单一化等缺陷,是当前企业难以从买方市场进入卖方市场的主要因素,在具体效益转化时难以在短期内有效进行,容易导致企业财政危机[6]。软件企业相比其他传统行业的成长速度较快,只要产品有特性且是市场所需,就能在短期内为企业带来可观效益,但同时也会由于架构管理的问题,导致企业对自身纳税筹划的认识不足。第三点,软件行业发展离不开优秀的人力资源保障,但当前其行业内部存在人员流动性较大的普遍现状。这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企业的运营情况难以稳定,也会为相应的纳税筹划增加难度。

(二)纳税筹划的必要性

纳税筹划存在一定必要性,主要通过以下几点体现。第一点,对于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是有效整合企业信息进行全面管理的必要途径,而通过这种形式的管理,可以使企业发展的目标更加清晰,对企业的利益实现和经营状况改善等发挥良好作用。第二点,进行纳税筹划,有一定的战略意义。当前,由于软件企业无形资产占比过重,因此,企业的现金流情况并不良好。通过合理有效的纳税筹划,改善这一现状,能够为企业扩大经营获得更多的竞争优势,提升整体管理水平,为进行有效结构的调整贡献力量[7]。我集团其中一个主营互联网媒体业务的子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25%,年度利润总额2000万,正常应纳企业所得税500万。集团公司利用自身软件开发业务优势,为子公司开发SEO搜索云服务软件,开发费用1000万,集团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10%,此时子公司缴纳所得税250万,集团公司多缴纳所得税100万,此方法不但节省所得税150万,而且有效增加了集团公司的现金流。另外,软件企业研发费用的适度资本化也是增加企业收益,延迟纳税一个很好的方法。

(三)纳税筹划的可行性

纳税筹划是国家允许和认可的纳税事前规划行为。当前我国主要以发展经济为主要任务,市场竞争环境异常激烈,不论是何种性质的企业,都是以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为目的进行经营管理。而由于我国各区经济发展情况不同,税收调节已经成为有效平衡区域经济发展及结构的常用手段。作为当下我国扶持的重点行业,国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成为软件行业通过纳税筹划,快速发展自身实力的关键时期。除此之外,越来越多专业性的纳税筹划师,已经逐渐得到国家的扶持和认可。在纳税方意愿,国家政策支持以及专业性人士的服务三方作用下,软件企业纳税筹划具有可行性。

三、软件企业税收筹划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者意识淡薄

在很多企业的管理者思维中,对于纳税筹划的认知是偏见和狭隘的。大部分人认为其筹划就是通过操作使其少纳税,通常以最终纳税所减免的金额作为评价纳税筹划效果的标准。这在发展期较短以及实力较弱的小型企业中较为常见。还有一部分的管理者仅认为纳税筹划属于财务管理的一部分,从而忽视了筹划方案制定时所需要的企业配合,从而使最终的纳税筹划效果不尽人意。

(二)组织机构不协调

一个良好的企业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对于企业发展目标的制定及有效实施是非常关键的。而针对纳税筹划,软件企业由于大部分还沿用了职能型结构,对日常管理,财务核算,经营运作而言,都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在管理项目,目标核算,运营管理不畅的情况下,必然会导致团队与各部门间配合不协调。因此,软件企业的纳税筹划在实施时具有客观阻碍。

(三)企业人员配置不合理

纳税筹划需要专业性的人员进行参与,而当前由于筹划人员的配备有所缺陷和不足,使当前的纳税筹划方案难以进行并缺少一定的可行性。一般而言,纳税筹划必须由对企业可以全局协调的人员进行总筹划,从而避免只考虑单一税种的孤立片面筹划。在此基础上,还需增强筹划人员的专业性,做到完整规划,有效安排。

(四)筹划方法不当

其筹划活动主要是通过合理有效的方法使自身的经营能够针对税收政策实现利益最大化。但在此之前,必须遵循合理合法,事先筹划原则。而部分企业盲目强行筹划,忽略筹划空间,采用非法不合理的手段进行偷税、逃税,违背了纳税筹划的原则和法律规定。不恰当的筹划方法大多没有正确的运用和掌握相关政策和企业信息,不但无法实现纳税筹划的效果,还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税务风险。

四、软件企业纳税筹划的方法措施分析

(一)增强管理者对纳税筹划的认识

纳税筹划是一项具有长远发展需求的经济活动,正确合理的认识纳税筹划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是企业战略制定的重要部分。软件行业作为当前高科技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技术性和创新性作为企业发展及产品研发的核心价值观,更应该与时俱进,积极的接纳纳税筹划的正面性,全面性,重要性。从而在企业制定战略目标时,合理的通过调配企业资源,实现各部门协调沟通,使纳税筹划为企业的发展贡献价值。

(二)改进企业组织架构

进一步完善软件企业的组织结构,是进行纳税筹划的有利前提。软件企业,由于大部分都是以项目及产品开发为核心,传统的职能型企业架构很难保证企业的运营和发展。但在当下,由于大部分的软件企业在组织架构方面并没有实现良好的转变和完善,进一步使纳税筹划活动进展缓慢[8]。例如,对项目核算而言,进行纳税筹划,需要对各个部门关于项目相应信息进行全面收集整理,这无疑会极大程度的浪费资源和时间。而通过转变和完善以项目为核心的组织架构,能够进一步帮助软件企业税收筹划顺利进行。

(三)重视纳税人员队伍建设

软件企业是当下国家重点发展和扶持的行业,因此,在政策支持方面有一定的优越性。但同时,专业性软件行业从业人员的不断涌现,也使行业的发展逐渐步入快车道。不同地域在贯彻这一国家政策时,由于其自身区域的特殊性,客观性,使其软件企业在进行具体筹划时,所要考虑的政策有较大差异,使企业对专业性纳税筹划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9]。因此,不断加强对专业性纳税筹划人员的吸入,并通过培训企业内部相关人员,针对项目派遣专业筹划人员等,都是有效强化当前人员队伍建设及专业性的有效方法。

(四)改善纳税筹划的具体方法

针对目前软件企业的发展情况和国家出台的相应优惠政策,对具体的纳税筹划方法有一定的选择。

1.财务预算中的筹划

财务预算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在制定相应的经营管理目标及财务管理任务时,进行有效的财务预算是开展纳税筹划活动的必要前提。在其中,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发展情况以及当前的各项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区域优惠方案等,针对企业的各项经营目标,对财务核算目标进行全面性预算。例如,软件企业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用,可以按照预计营业收入的15%设置预算金额;业务招待费则按照预计发生额的60%与预计营业收入的0.5%孰低设置预算金额。在设置预算限额时,将各项预算指标与相应规定政策相互结合,同时根据当前经营计划内容,实现有效预算[10]。同时在日常执行时,企业也可以根据具体各项费用情况,及时进行记录和反馈,从而进行合理控制。在后期纳税时,进一步缩减纳税的基数,从而达到合理节税的目标。

2.增强项目管理工作

软件企业是以项目研发作为核心的高科技企业,因此,其所产生的主要支出是各项新技术,新产品以及新工艺的研发费用。根据财税[2018]99号文,2018年至2020年期间,一般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75%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而根据规定,企业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前提是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且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因此,当有多个项目时,应对应不同项目的研发费用分别归集。在这种情况下,进一步健全企业对项目的管理工作,对具体事项的实施进行严格规定,能够帮助企业在研发项目鉴定,备案时,符合国家的相应要求。同时在增强项目管理工作的基础上,能够更好的为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各个阶段的跟踪管理,制定相应合理制度,极大程度上减免不必要的人工耗费、财务支出等。除此之外,针对目前软件企业进行项目管理的实际状态,应进一步规定合理的定期归集及分配制度,核查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最终,为纳税筹划项目加计扣除提供良好的信息支持。

3.合理分配职工薪酬结构

当下的软件企业,由于人员素质要求较高,人力成本占据较大部分,人员的流动性较强等因素。因此,对实际性的纳税筹划造成一定阻碍。我们针对这一情况,应进一步通过合理调整职工的薪酬组成结构,提高员工工资水平,增强职工的福利及奖金收益,增加员工培训教育费用占比等措施,例如,在新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实施后,鼓励员工参加硕士、博士进修、专业技能职称培训,利用购房、租房优惠政策等增加税前抵扣项目。合理的降低企业的税负基数及企业人力资源的压力,无形中为企业减轻税负,为留住人才提供机会和支持。

4.明确筹划目标,用好税收优惠政策

软件企业税收筹划最直接的目标就是节税增效,但前提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所以,合理合法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是当前进行纳税筹划的必要原则。在部分区域,为了平衡经济结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政策的时效都是短期,并且有诸多限制。在进行纳税筹划时,不仅需要相应人员对政策有全面了解,更重要的是可以将其与企业的发展经营情况相结合,在不违背企业总体发展战略的前提下,运用业务流程再造、合同重构等筹划思路合理节税,是当下软件企业快速发展实力的有效途径。

第5篇:互联网企业税收筹划范文

(一)电子商务的内涵

电子商务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在美国、加拿大等国兴起的一种崭新的企业经营方式。具体讲,电子商务是一种通过网络技术的应用,快速而有效地进行各种商业行为的最新方法。它不仅指基于国际互联网上的交易,而且指所有利用国际互联网、企业内部网和局域网来解决问题、降低成本、增加附加值并创造新的商机的所有商务活动,包括从销售到市场运作以及信息管理在内的众多企业行为。

参与电子商务的实体有4类:顾客(个人消费者或企业集团)、商户(包括销售商、制造商、储运商)、银行(包括发卡行、收单行)及认证中心。尽管互联网上提供的销售、服务多种多样,但就其方式而言,综合归纳起来不外乎两大类,即间接电子商务方式和直接电子商务方式。

1、间接电子商务方式。企业在互联网上开设主页,创建"虚拟商店"、"在线(online)目录",提供供货信息,客户通过电子函件系统向销售商发出订购单,在互联网上完成必要的电子单证信息交换后,销售商(或委托配送中心)以传统的邮寄方式或直接上门送货方式完成产品的交付。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实体产品,如消费产品(服装、餐饮、鲜花)等。在这种场合,互联网的使用只是给交易双方提高了时间和财务效率,而在实质上,它和传统的通信或交货渠道如电话、传真或邮寄等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2、直接电子商务方式。主要针对无形货物或服务(指可以数字化的产品),像音乐、软件、图片、VCD等内容的在线(online)订购、付款、交付,或者全球规模的信息服务。在这种场合,互联网是有形交易的一种替代形式,它使交易双方越过地理界线直接进行无缝的电子交易,最适用于远程购物。

电子商务涵盖的范围很广,不仅包括通过因特网、EDI所进行的网络上的商业数据交换和电子交易,还包括政府职能部门提供的电子化服务、电子银行、电子税务、电子邮政、企业协作等等。根据不同的交易对象,电子商务可以分为个人与企业之间(如网上购物)、个人与政府之间(如网上报税)、企业与企业之间(EDI)、企业与政府之间(如网上报关)等多种类型。

(二)电子商务的特点

电子商务是综合运用信息技术,以提高贸易伙伴间商业运作效率为目标,将一次交易全过程中的数据和资料用电子方式实现,在商业的整个运作过程中实现交易无纸化、直接化。电子商务可以使贸易环节中各个商家和厂家更紧密地联系,更快地满足需求,在全球范围内选择贸易伙伴,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利润。

电子商务的发展相对于传统的商务活动而言,是一次质的飞跃,它有许多现行税收体制无法适用的特点,在某种程度上为商家和消费者避税提供了机会。从最根本上说,电子商务有如下特点:

1、电子商务的交易具有无国界性、无地域性。由于互联网是开放的,人们传统贸易中刻意追求的国界概念在互联网下将变得毫无意义,国内贸易和跨国间贸易并无本质上的不同,很多跨国交易甚至可不受海关检查而自由进行,因而网上贸易是突破了地域观念的贸易。

2、电子商务中使用的货币是电子货币(Electronic Money, 以下简称EM)。EM是一种可转换货币,已经被数字化、电子化,可以迅速转移。从税收的角度看,传统的现金逃税是有限的,因为现金交易数额不可能巨大,然而在EM申由于交易金额巨大,且隐秘、迅速、不易被追踪和监督,因此逃税的可能性空前增加。

3、电子商务中的交易人员具有隐匿性。由于缺少对互联网使用者的有效控制,互联网的使用者具有隐匿性、流动,性,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的双方,可以隐匿姓名、隐匿居住地;企业只要拥有一台电脑、一个调制解调器、一部电话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改变经营地点,因而对使用者交易活动的地点也难于确定。

4、电子商务中的交易场所是虚拟市场。电子商务是一个通过虚拟手段缩小传统市场的时间和空间界限的场所。互联网上的商店不是一个实体的市场,而是一个虚拟市场。网上的任何一种产品都是触摸不到的。在这样的市场中,看不到传统概念中的商场、店面、销售人员,就连涉及商品交易的手续,包括合同、单证甚至资金等,都以虚拟方式出现。

5、电子商务中的交易信息载体是数字化是无形的。能在互联网上传输的信息大都是二进制的或数字化的信息,这些信息在传输时一般都已被压缩。所以除非将信息下载,并进行转换,否则很难了解所传输的内容。电子支付体系的采用,使货币、账簿也变得电子化、无形化,加大了对交易内容和性质的辨别难度。加上加密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只有具有私人密钥才能破解信息。

反电子商务中的交易商品来源具有模糊性。互联网上大多数站点都设有镜像站点,镜像站点通常是位于其他国家的计算机,其中存贮着与原始站点完全相同的信息。采用镜像的目的是避免互联网上 "交通阻塞",使互联网用户访问与之物理位置相对较近的计算机,从而加速信息的交互过程。为此,对网络贸易的消费者而言,他并不知道是哪个国家的计算机为他提供了产品或服务。当然对消费者而言,只要获得所需的产品和服务,它们的来源情况如何是无关紧要的。然而这一特性却加大了税务当局的工作难度。

二、电子商务对税务稽查带来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

1、有利于税务稽查实现由"有限稽查"向"全面稽查"转换。目前,税务稽查是根据纳税申报表,发票领、用、存情况,各种财务账簿和报表等信息,来确认稽查对象并实施稽查的。企业提供的涉税信息的充分性和可靠性非常有限。实行电子商务后,可以通过互联网获取该企业所属行业信息、货物交易情况、银行支付情况、发票稽核情况及其关联企业情况等,促进稽查约有效实施。同时,稽查人员可随时获取法律、法规、条例等信息,甚至可以网上取证。

2、电子商务推动税务稽查的方法和手段走向现代化。税务机关与银行联网,通过"网上银行"、"电子货币"、"电子支票"来收缴查补税款,加快了税款人库时间。传统的查账将被"网上稽查"所代替,通过税务机关与电子商务认证中心、网上银行、海关、工商、外T管理局、法院、公安等部门的联网,共同建立专门的电脑税务稽查与监控网络,研制具有网上追踪统计功能的网上稽查软件,查处电子商务中税收违法案件,从而加强了依法治税的手段和力度。

3、有效降低稽查成本,促进了税务稽查部门的廉政建设。电子商务促进了对纳税人实行电脑化、网络化管理,稽查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以电子邮件形式,把电子账册、电子票据等信息发送到稽查部门,实行网上稽查,避免了目前繁琐的实地稽查和调账稽查,避免了与纳税人接触,更加符合税收的简便和最小征收费原则,也促进了廉政建设。

(二)不利影响

税务机关要进行有效的征管稽查,必须掌握大量有关纳税人应税事实的准确信息,以作为税务机关判断纳税人申报数据准确性的依据。为此;各国税法普遍规定纳税人必须如实记账并保存账簿、记账凭证以及其他与纳税有关的资料若干年,以便税务机关实施以账证追踪审计为主要形式的检查,从法律上奠定了税收征管的基础。

1、在互联网这个独特的环境申,由于订购、支付甚至数字化产品的交付都可通过网上进行,使得无纸化程度越来越高,订单、买卖双方的合同、作为销售凭证的各种票据都以电子形式存在,且电子凭证又可被轻易地修改而不留任何线索、痕迹,导致传统的凭证追踪审计失去基础。

2、互联网贸易的发展刺激了电子支付系统的完善,联机银行与数字现金的出现,便跨国交易的成本降至与国内成本相当的水平,一些资深银行纷纷在网上开通"联机银行"业务,开设在国际避税地。国际避税地也称国际避税港,源自英文Tax Haven,含义是"税务天堂"、"避税乐园".一般来说,国际避税地就是一国政府或一个地区,为了吸引外国资本流人和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对外国人在本国或本地区投资开设的企业不征税,或者只征收远低于其他国家税率的税,从而向外国投资者提供不承担或少承担国际税负的特殊有利场所。"联机银行"更是成为税收筹划者获取"税收保护"的工具。目前国内银行一直是税务机关的重要信息源,即使税务当局不对纳税人的银行账号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潜在的逃税者也会意识到面临的风险。如果信息源为境外等地的银行;则税务当局就很难对支付方的交易进行监控,从而也丧失了对逃税者的一种重要威慑手段。

3、数字现金的使用也应引起重视。从传统方式看,现金货币在逃税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数字现金不但具有现金货币的特点,且可以随时随地通过网络进行转账结算,避免了存储、运送大量现金的麻烦,加上数字现金的使用者可采用匿名方式,难以追踪,较之现制。

4、随着计算机加密技术的成熟,纳税人可以使用加密、授权等多种保护方式掩藏交易信息,税务机关既要严格执行法律对纳税人的知识产权和隐私权的保护规定,又要广泛搜集纳税人的交易资料,管理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美国政府要求执法官员拥有进人每一台计算机的"钥匙",但即便如此也无济于事。因随着加密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只有具有企业的"私人钥匙"才能破解其交易信息,但如果责令企业交出"钥匙",又将与法律规定的隐私权保护相悸。如何对网上交易进行监管以确保税收收入及时、足额人库是网上征税的又一难题。

三、税务稽查如何面对电子商务的挑战

(一)完善税务登记制度

实行电子商务后,企业的形态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虚拟企业(网上企业)。因此,必须建立专门的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制度,要求所有上网单位向税务机关申报网址、电子邮箱号码等上网资料,公司的税务登记号码必须展示在其网站上。实施税务稽查时,稽查人员可以通过查询企业网站,来获取企业的信息是否与申报信息一致,以便及时对企业实行监控。

(二)建立完善税务稽查电子系统

基于税务系统的四级广域网,实施办公自动化与征管信息系统、税务稽查系统、"大面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稽核系统"、"出口退税用专用税票认证系统"、"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报警系统"、电子邮件等系统的系统集成,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之间涉税信息的快速传递、发票函件调查和相互协调。

(三)在当前的电子商务发展状况下,必须紧紧围绕银行资金结算这一关键环节展开税务稽查。目前,通过网上银行,大额、实时、跨国资金结算还未实现,电子货币还未推行(即便实行电子货币也需要一个将初始金额装人系统的金融中间人),电子商务法律不健全,电子票据的法律效力还未确立。因此,付款手段不可能发生根本变化。从最近查处的儿起网上偷逃税案件来看,都是从银行账户资金往来情况这一关键环节着手的。

(四)在实际稽查工作中,必须充分利用好新《合同法》这个强有力的武器,以前的法律,一般只承认看得见、摸得着的形式存在的合同。在电子商务时代,"书面合同"还包括看得见却摸不着的"电子邮件".1999年10月1日开始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况顺应时展要求,正视电子数据交换对《合同法》和《诉讼法》的影响,第一次明确了自然人作为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也是合同的书面形式。这就为互联网经济的发展铺平了道路,它的影响是划时代的。在总共428条的新《合同法》中,有两个条文对电子商务有重大影响:《合同法》中,对电子商务影响最重要的是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条规定,第一次确立了自然人作为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在享有权利的同时,自然人和法人要承担相同的义务。因为新的《合同法》引人了"要约"与"承诺"的概念。当一个人在网站上一个商品的价格服务时(要约),如果另一个人选择确定购买(承诺),那么在法律上就成为正式的合同关系。《合同法》中另一个对电子商务有重大影响的条款是第十一条。该条款对合同"书面形式"的解释为: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这项条款奠定了新《合同法》在网络时代的"比特法律"地位,网络在国内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得以确立。

(五)加大税务稽查人员的计算机知识和操作方面的培训力度,尤其是要提高稽查人员通过操作财务软件来查看企业各种财务报表的水平。同时,实行财务软件备案制度,企业开始使用财务软件时,必须向当地的税务机关提供财务软件的名称、版本号、超级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经税务机关批准后才能使用。目前,金蝶、用友等财务软件开发商已经开发了基于电子商务的网络财务软件。网络财务是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基于闷络计算技术,将帮助企业实现财务与业务协同,远程报表,报账,查账,审计等远程处理,业务中动态会计核算与在线财务管理,实现集团型企业对分支机构的集中式财务管理,支持电子单据与电子货币,改变财务信息的获取与利用方式,财务数据将从传统的纸质页面数据、初步电算化的磁盘数据发展到网页数据。

(六)加快立法,尤其需要修改《会计法》,确认电子账册和电子票据的法律效力。另一方面,还要考虑电子商务环境下,如何解决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后带来的网上认证和法律效力等问题。从长远来看,必须制定相关的税收法规,明确网络交易的性质、计税依据、征税对象等。在保证鼓励新技术发展的同时,防止税收流失。

第6篇:互联网企业税收筹划范文

关键词:电子商务常设机构税收管辖权税务管理税收对策

一、电子商务概述

电子商务是近年来伴随着社会进步和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应运而生的一种新型贸易方式。它是在互联网环境下,企业和个人从事数字化数据处理和传送的商业活动,包括通过公开的网络或非公开的网络传送文字、音像等。截至1999年底,全球互联网用户约1.9亿,4000多万企业参与电子商务活动。1998年,全球电子商务贸易交易额约为450亿美元,1999年猛增至2400多亿美元。预计2001年将增至3500亿美元,2002年将超过1万亿美元,2003年将增至13000亿美元。在我国,电子商务起步较晚。目前使用互联网的人数只有1000万,其中直接从事商务活动的只有15%。但是,我国的电子商务具有很大的潜力。据预测,我国的上网人数将以年均40%的速度增加,至2004年,将增至4000万。这将大大地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商务不仅对传统贸易方式和社会经济活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也对传统税收原则、税务管理提出了挑战,对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与传统商务相比,电子商务具有下述特点:1、全球性。互联网本身是开放的,没有国界,也就没有地域距离限制,电子商务利用了互联网的这一优势,开辟了巨大的网上商业市场,使企业发展空间跨越国界,不断增大。2、流动性。任何人只要拥有一台电脑、一个调制解调器和一部电话就可以通过互联网参与国际贸易活动,不必在一地建立传统商务活动所需的固定基地。3、隐蔽性。越来越多的交易都被无纸化操作和匿名交易所代替,不涉及现金,无需开具收支凭证,作为征税依据的帐簿、发票等纸制凭证,已慢慢地不存在,这使审计失去了基矗4、电子化、数字化。电子商务以电子流代替了实物流,传统的实物交易和服务被转换成数据,在互联网上传输和交易,可以大量减少人力、物力,降低成本。正是这些特点影响了传统税收原则的运用,并给税务管理带来困难。

二、电子商务对传统税收概念和原则的挑战

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及其特点,对税收概念和税收原则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一)传统的常设机构标准难以适用

在现有国际税收制度下,收入来源国对营业利润征税一般以是否设置“常设机构”为标准。传统上以营业场所标准、人标准或活动标准来判断是否设立常设机构,电子商务对这三种标准提出了挑战。

在OECD税收协定范本和联合国税收协定范本中,常设机构是指一个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的固定场所。只要缔约国一方居民在另一方进行营业活动,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如管理场所、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厂、车间、作业场所等,便构成常设机构的存在。这条标准判断在电子商务中难以适用,如果一国管辖权范围内拥有一个服务器,但没有实际的营业场所,是否也构成常设机构呢?美国作为世界最大的技术出口国,为了维护其居民税收管辖权,认为服务器不构成常设机构;而澳大利亚等技术进口国则认为其构成常设机构。

在传统商务活动中,如果非居民通过非独立地位人在一国开展商业活动,该非独立地位人有权以非居民的名义签订合同,则认为该非居民在该国设有常设机构。在电子商务环境中,国际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是否构成非独立地位人呢?各国对此也存在争议。OECD财政事务委员会主任奥文斯认为,若ISP在一国以外,而通过它进行的活动,在该国范围内,则不应将其视为常设机构;如果在一国范围内,但ISP客户进行活动只是其正常业务的一部分,那么,该ISP也不成为常设机构;只有当在一国的ISP活动全部或几乎全部代表某一非居民时,该国才可将ISP视为常设机构。

如果一个人没有代表非居民签订合同的权利,但经常在一国范围内为非居民提供货物或商品的库存,并代表该非居民经常从该库存中交付货物或商品,传统上认为该非居民在一国设有常设机构。在电子商务中,在一国范围内拥有、控制、维持一台服务器(服务器可以贮存信息、处理定购),是否构成常设机构呢?美国与其他技术进口国就此又存在意见分歧。

(二)电子商务的所得性质难以划分

大多数国家的税法对有形商品的销售、劳务的提供和无形资产的使用都作了区分,并且制定了不同的课税规定。然而在电子商务中交易商可以将原先以有形财产形式表现的商品转变为以数字形式来提供,如百科全书在传统贸易中只能以实物的形式存在,生产、销售、购买百科全书被看作是产品的生产、销售和购买。现在,顾客只需在互联网上购买数据权便可随时游览或得到百科全书,那么政府对这种以数字形式提供的数据和信息应视为提供劳务还是销售产品?怎样确定其所得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此外,税收协定和各国税法对不同类型的所得有不同的征税规定。例如,非居民在来源国有营业利润(即出售货物所得),只有通过非居民设在该国的常设机构取得时,该国才有权对此征税。而对非居民在来源国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和劳务报酬,来源国通常只能征收预提税。但目前电子商务使所得项目的划分界限更加模糊,因为商品、劳务和特许权在互联网上传递时都是以数字化的资讯存在的,税务当局很难确定它是销售所得、劳务所得还是特许权使用费。如软件的销售,软件公司以为,他们卖软件,从理论上说正如卖书一样,是在销售货物,这是一种货物销售所得。然而从知识产权法和版权法的角度看,软件的销售一直被当成是一种特许权使用的提供。各国就如何对网上销售和服务征税的问题尚未有统一意见。

(三)税收管辖权面临的难题

首先,电子商务的发展必将弱化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外国企业利用互联网在一国开展贸易活动时,常常只需装有事先核准软件的智能服务器便可买卖数字化产品,服务器的营业行为很难被分类和统计,商品被谁买卖也很难认定。加之互联网的出现使得服务也突破了地域的限制,提供服务一方可以远在千里之外,因此,电子商务的出现使得各国对于收入来源地的判断发生了争议。

其次,居民(公民)税收管辖权也受到了严重的冲击。目前各国判断法人居民身份一般以管理中心或控制中心为准。然而,随着电子商务的出现、国际贸易的一体化以及各种先进技术手段的广泛运用,企业的管理控制中心可能存在于任何国家。税务机关将难以根据属人原则对企业征收所得税,居民税收管辖权也好像形同虚设。

此外,电子商务还导致税收管辖权冲突。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并行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和居民(公民)税收管辖权,并坚持地域税收管辖权优先的原则。然而,电子商务的发展必将弱化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比如通过互相合作的网址来提供修理服务、远程医疗诊断服务,这就使得各国对所得来源地判定发生争议。电子商务的发展还促进跨国公司集团内部功能的完善化和一体化,使得跨国公司操纵转让定价从事国际税收筹划更加得心应手,利用国际避税地避税、逃税的机会与日俱增。如一些国际避税地,已在国际互联网上建立网址,并宣布向使用者提供“税收保护”。美国作为电子商务的发源地,则基于其自身利益,明确表态要加强居民税收管辖权。因此,地域税收管辖权虽然不会被抛弃,但其地位已开始动遥

三、电子商务对税务管理的影响

电子商务在影响税收原则的同时,还给税收征管的具体工作带来一些难题。由于电子商务发展迅速,各国税收征管对策难以跟上其步伐,这将造成国家税收收入的流失,因此在研究电子商务影响税收原则、概念的同时,必须注意其对税务管理的影响。

1.各国税收征管都离不开对凭证、帐册和报表的审查,为了确认纳税人申报的收入和费用,纳税人需要保留准确的会计记录以备税务当局检查。传统上,这些记录用书面形式保存。然而,电子信息技术的运用,在互联网的环境下,订购、支付、甚至数字化产品的交付都可通过网络进行,无纸化程度越来越高,订单、买卖双方的合同、作为销售凭证的各种票据都以电子形式存在。电子凭证可被轻易修改而不留任何线索,导致传统的凭证追踪审计失去基矗电子商务还可以轻易改变营业地点,其流动性与隐蔽性,对税收征管造成极大的压力。

2.互联网贸易的发展刺激了电子支付系统的完善。联机银行与电子货币的出现,使跨国交易的成本降至与国内成本相当。一些资深银行纷纷在网上开通”联机银行”业务,已经被数字化、电子化的电子货币,可以迅速将钱转移到国外,通过互联网进行远距离支付。一些公司已开始利用电子货币在避税地的”网络银行”开设资金帐户,开展海外投资业务,电子货币的转移不易被监督,将对税法的执行产生不利影响。

3.电子商务为纳税人逃避税务稽查提供了高科技手段。建立在互联网之上的电子邮件、可视会议、IP电话、传真等技术为跨国企业架起了实时沟通的桥梁,跨国关联企业通过转让定价,轻易地就可以将产品开发、设计、生产、销售的成本”合理地”分布到世界各地。在避税地建立基地公司也将轻而易举,只要拥有一台计算机、一个调制解调器和一部电话,任何一个公司都可以利用其在避税国设立的网站与国外企业进行商务洽谈和贸易,形成一个税法规定的经营地,而仅把国内作为一个存货仓库,以逃避国内税收。

4.随着计算机加密技术的成熟,纳税人可以使用加密、授权等多种方式掩藏交易信息,加密技术的发展加剧了税务机关掌握纳税人身份或交易信息的难度,税务机关既要严格执行法律对纳税知识产权和隐私权的保护规定,又要广泛搜集纳税人的交易资料,难度很大。

四、国外电子商务税收对策

针对电子商务所带来的税收问题,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欧盟、OECD等许多国家和区域性组织,都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并提出各自的对策。美国是电子商务的发源地,也是世界上第一个对此作出政策反应的国家。美国财政部于1996年发表了《全球化电子商务的几个税收政策问题》的报告,提出以下税收政策:1、税收中性原则,不能由于征税而使网上交易产生扭曲;2、各国在运用现有国际税收原则上,要尽可能达成一致,对于现行国际税收原则不够明确的方面需作适当补充;3、对网上交易”网开一面”不开征新税,即不对网上交易开征消费税或增值税;4、从自身利益出发,强化居民税收管辖权等。1998年10月美国国会通过“互联网免税法案”,对网上贸易给予3年的免税期,并成立电子商务顾问委员会专门研究国际、联邦、州和地方的电子商务税收问题。该委员会于2000年3月20、21日在达拉斯召开第四次会议,建议国会将电子商务免税期延长到2006年。

1998年5月20日,世界贸易组织132个成员国的部长们在日内瓦达成一项协议,对在因特网上交付使用的软件和货物至少免征关税一年。但这并不涉及实物采购即从一个网址定购产品,然后采取普通方式越过有形边界交付使用。

作为协调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OECD早在1996年6月就着手研究电子商务税收问题,多次召开部长级会议对电子商务税收原则进行磋商。在1998年渥太华会议与1999年巴黎会议上,就电子商务税收问题达成如下共识:(1)保持税制的中性、高效、确定、简便、公平和灵活;(2)明确电子商务中消费税的概念和国际税收规范;(3)对电子商务不开征新税,而是采用现有的税种;(4)提供数字化产品要与提供一般商品区别开来;(5)在服务被消费的地方征收消费税;(6)要确保在各国间合理分配税基,保护各国的财权,并避免双重征税;(7)在定义常设机构时,要区分计算机设备的硬件与软件,只有前者构成常设机构等。

五、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与管理的建议

&nb

sp;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电子商务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电子商务引发的税收问题还不突出,我国尚没有对付电子商务的税收规定。我们应密切关注电子商务的发展态势及其对税收的影响,尽早提出应对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措施。针对电子商务对税收管理的挑战,我们应采取如下具体对策。

1.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实际,确定我国电子商务的税收原则。一是在制定相关税收政策时,应以现行税收制度为基础,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对现行税收制度作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二是暂不单独开征新税,不能仅仅针对电子商务这种新贸易形式而单独开征新税。三是保持税制中性,不能使税收政策对不同商务形式的选择造成歧视。四是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在互利互惠基础上,谋求全球一致的电子商务税收规则,保护各国应有的税收利益。

2.完善现行法律,补充有关针对电子商务的税收条款。考虑到我国仍属于发展中国家,是先进技术的纯进口国,为维护国家利益,在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时,应坚持居民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并重的原则。尽管从短期来看,无须对电子商务征收新税,但从长远来看,必须研究制定相关的税收法规,明确网络交易的性质、计税依据、征税对象等,在我国现行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关税等条例中应补充对电子商务征税的相关条款。

3.建立专门的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制度。实行电子商务后,企业形态将发生很大变化,出现虚拟的网上企业,因此,必须要求所有上网单位都向税务机关申报网址、电子邮箱号码等上网资料,公司的税务登记号码必须展示在其网站上。实施税务稽查时,稽查人员可以通过查询企业网站,来获取企业的信息是否与申报信息一致,以便及时对企业实行监控。

4.加大税收征管科研投入力度。从硬件、软件和人才上改善监控条件,提高硬件的先进程度和软件的智能程度,大力培养既懂税收业务知识又懂电子网络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尤其要提高稽查人员通过操作财务软件查看企业财务报表的水平。建立备案、核算、代扣代缴等税收征管制度,开发自动征税软件等专业软件,利用高科技技术来鉴定网上交易,审计追踪电子商务活动流程,简化纳税登记、申报和纳税程序,对电子商务实行有效税收征管。

5.紧紧围绕银行资金结算这一关键环节展开税务稽查。目前,在我国通过网上银行,还未实现大额、实时、跨国资金结算,电子货币还未推行,电子商务法律不健全,电子票据的法律效力尚未确立。因此,付款手段不可能发生根本变化,通过银行资金帐户往来情况进行税务稽查是当前对付电子商务的重要手段。

6.利用互联网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可在互联网上开设主页,将规范的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设置在主页中。纳税人通过计算机登录访问该主页,将需要的纳税申报表等下载到自己的计算机中,输入有关的申报数据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税务机关的电子信箱中,同时签发一封信件寄给税务机关,以确认该项申报的有效性。税务机关在收到确认信后,对电子信件进行安全性检查,然后转入税务机关计算机处理系统中,确认该项申报有效。

第7篇:互联网企业税收筹划范文

【关键词】 税法课程;教学方法;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

目前,会计学本科专业基本设置了以基础会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为主干的专业课,辅之以会计模拟实验、会计信息系统等加强学生动手能力培养的课程体系,一般同时设置税法相关课程。正如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亨德里克森在《会计理论》一书中所说:“很多小企业,会计的目的是为了编制所得税申报表,甚至不少企业若不是为了纳税根本不会记账。即使对大公司来说,纳税也是会计师们的一个主要问题。税法对于提高会计实践水准具有极大影响,并促进一般会计实务的改进及一致性的保持。通过税法还可以促进会计观念的发展”。

由于税法与会计工作有密切联系,在很多情况下对会计政策选择、会计方法等有决定性影响,要求会计学本科学生能够熟练掌握税法知识。随着经济的发展,税务筹划已经成为企业理财的一个重要方面,税务筹划对纳税人的技术要求较高,要求纳税人系统、熟练掌握税法知识,并掌握一定的税务筹划技术。会计学本科专业系统地进行税法课程建设十分必要。

一、税法相关课程的设置

税法相关课程主要包括《税法》、《税务会计》、《税务筹划》(或称《税收筹划》、《纳税筹划》)、《税收实务》和《国际税收》等课程。目前各院校会计学本科专业对税法相关课程的设置不尽相同,其中《税法》一般为必修课,《税务会计》、《税务筹划》、《税收实务》和《国际税收》一般为选修课。由于大学压缩理论教学时间,增加实践教学时间,多数会计本科专业或开设《税法》及《税务筹划》或开设《税法》和《税务

会计》,部分侧重注册会计师方向或侧重税务的院校开设《税收实务》和《国际税收》。

二、教材及教学参考书选择

1.教材选择。开设《税法》及《税务筹划》的专业有两种开设方式,教材的选择根据开设方式不同而不同:一种方式是分别开设《税法》和《税务筹划》。先开设《税法》,一般每周3学时,然后开设《税务筹划》,每周2学时。这样的课程设置可以使学生系统学习税法知识和税务筹划技术,学时较充裕;缺点是学习税务筹划时要求对税法知识相当熟悉,因为税法是以前学期开设,需要复述一些税法规定。作为两门课程来开设,每门课程选择独立教材即可,可供选择的教材很多,一定要注意税法更新非常快,教材必须选用能跟上最新税法变化的相应教材。

另一种方式是只开设一门课《税法及税务筹划》(或称《税法及税收筹划》),每周4课时。这样的教材不多,许多院校是选择一本税法教材和一本税务筹划教材,同时使用。一般先学习某税种的税法规定及税额计算,接着学习该税种的筹划技术。这样设置的优点是在学完某税种后即学习该税种的筹划,效率比较高,限于学时不多,往往顾此失彼,各院校可考虑学时选择开设。

开设《税法》和《税务会计》同样也有以上两种开设方式以及相应教材选用,一是分别开设《税法》和《税务会计》。这样的课程设置可以使学生系统学习税法知识和税务会计知识,学时较充裕;缺点是《税务会计》中有关所得税会计部分与《财务会计》中重复,设置教学计划时要做好调整。另一种方式是只开设一门课《税法及税务会计》,将《税法》和《税务会计》进行整合。

2.教学参考书选择。税法的一大特点是更新非常快,教材往往跟不上税法的变化。如果选用的教材上有已被废止的税法规定,任课教师必须补充相应最新条文,势必增加老师和学生的负担,可以考虑使用最新的税法考试用书作为教学参考书,如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教材(或注册税务师考试教材)。考试用书的优点是最新最权威,缺点是体系不太合适,它的体系是为考试用的,不如一般的高校教学用教材知识点讲解系统全面,不过这一缺点可以通过任课教师的讲解弥补。总体来说,因为注会《税法》教材的权威性及更新快,许多院校用它做教学用书。

三、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

教学方法除了课堂讲授外,要积极尝试其他方式,尤其突出实践教学、案例教学。教学手段可以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支持教学方法创新。对如何提高教学效果的研究已经很多,本文强调以下两点:

1.重视实践教学。税法相关课程的性质决定了课程必须结合案例,结合实践。可以通过录像观看、税法专家讲座等方式让学生学习实际操作。如现在企业普遍实行电子报税,可以请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利用多媒体讲解模拟电子报税过程,或购买仿真电子报税软件,建立电子报税实训室,由学生独立完成电子报税业务;对《税务筹划》的教学,应将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和企业作为主要实践场所,让学生在真实的情境下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或利用中税网等互联网上的实际税务筹划案例让学生分析,练习综合运用会计、税法和税务筹划知识的能力。

2.习题库试题库作用有限。在建立精品课的过程中,一般会建立该门课程的习题库试题库,但税法课程更新快的特点决定了税法课程的习题库试题库作用有限。税法是以现行税法条文为标准,两年前建立的习题试题库可能因税法的变化已经不再适用,即使建立了习题库试题库也必须不断更新。可以考虑使用当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习题(或注册税务师税法习题)作为参考。

四、师资队伍建设

1.税法课程的教师应具备综合专业基础

首先,税法课程的教师应具有一定会计知识,熟悉企业会计核算实务。这在企业所得税的税务处理上表现得非常明显。我国的企业所得税实行纳税申报制度,需要纳税人具备相当专业的税收知识和会计知识。尤其对《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的差异要非常熟悉,这样才能把所得税讲好。

其次,税务筹划课程的教师除精通税法外,还必须具备财务管理知识。如税务筹划在计算时一般会用到折现计算,另外,税务筹划中有企业筹资的筹划,就需要用到财务管理中筹资方式的相关知识等。

2.重视“双师型”教师的培养。会计专业教师的“双师型”队伍建设问题,一直是近几年各高校普遍关注的问题。有些院校鼓励专业教师参加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考试,借此提高税法专业素质,提高税务操作能力;有些院校鼓励专业教师到校外实习,教师实行轮流实习制度等。通过这些措施,目的是增加教师的实际经验,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这样对提高授课水平、增强教学效果有很大帮助。

总之,税法相关课程有其特殊性,在组织教学时应科学设置课程体系,合理选择教材及参考用书,精心选择教学方法,重视师资队伍建设等,通过以上措施提高教学效果,满足企业对会计专业学生税法知识结构的需要。

参考文献

[1]宁宇.关于高等工科院校开设税法相关课程的探讨[J].会计之友.2007(6)

[2]姚爱科.试论《税务会计》课程与《税法》课程的整合[J].会计之友.2009(6)

第8篇:互联网企业税收筹划范文

关键词:新能源发电企业;税务风险;防范措施

近年来,我国着眼优化能源产业结构,不断加大扶持力度,促进了新能源发电企业的蓬勃发展,市场竞争也更加激烈。同时,随着国家法制体系的健全,税务部门加强了新能源企业的税收规范管理。在这种形势下,加强企业内部管控就显得尤为重要,以海上风电企业为例,其本身具有投资规模大、开发难度高、回收时间长等特点,因此,积极开展税务风险的识别、防范工作,对于企业持续、科学发展的重要性更加突显出来。

一、新能源发电企业税务风险的基本概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实现了几十年的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大幅提高。与此同时,出现了资源、能源的巨大消耗,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不断增加。为有效改变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我国加大了新能源发电等企业的发展力度,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货币等方面的扶持政策。[1]但是,极个别企业为了减少成本、提升效益,赢得市场竞争,不惜通过偷税、漏税等违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一般来说,企业的税务风险指的是企业因没有严格遵守税收政策,导致未来的潜在利益可能产生损失。具体来看,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企业在纳税时,其行为不符合税收政策,没有缴或者少缴了应缴的税款,产生补罚税款、增收滞纳金、名誉受损等危害。第二,企业的日常经营不能够科学地适用税法,没有全面利用优惠政策,以致纳税成本增加,导致企业经济效益的降低。同时,有少数企业为少缴税款,以税收筹划的形式避税,然而,实际操作中因没有严格遵守税收政策,给企业的未来经营带来了潜在的风险。新能源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一方面,应该充分利用好相关的财税优惠政策,合理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另一方面,必须切实遵守税收政策,严防税务风险,才能够真正实现提高企业效益、增强竞争力的目标。

二、新能源发电企业加强税务风险识别和防范的重要意义

我国税法具有刚性特征,一旦纳税人有违法行为,将受到罚款、征收滞纳金等行政处罚,直至刑事追究。所以,新能源发电企业管理层必须高度重视税务风险,加强识别和防范工作,以更好地促进企业科学发展。

(一)能够促进企业科学决策

随着我国税收征管体系的不断完善,企业出现的违法行为将受到精准、严厉的处罚,一方面,征收滞纳金、罚款等将造成企业经济负担的加重,另一方面,会导致企业未来的合同签订、融资、上市等各个方面的不利影响。重视税务风险的识别、防范工作,有利于新能源发电企业管理层统筹把握政策方向,增强投资、财务、发展前景等战略性决策的科学性。

(二)能够利于企业降低成本

近年来,特别是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同时,针对新能源企业专门制定了扶持性的产业政策,有助于企业节约税务成本,激发经济活力。新能源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如果积极做好税务风险的识别、防范工作,将能够充分享受政策红利,相反,如果措施不当,不仅会导致成本增加,而且可能丧失税收优惠政策享受资格,甚至产生企业相关人员受到刑事处罚的严重后果。

(三)能够帮助企业树立良好形象

随着我国诚信体系的日益完善,以及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信用记录直接关系企业的发展前景,被视为企业的命脉所在。如果企业出现税务风险,将直接增加税务成本,降低经济效益,同时,更将严重影响企业的公众形象。特别是海上风电等新能源发电企业,作为国家重点扶持的新兴行业,如果因偷税漏税被处罚的话,在互联网上将无处遁形,给企业的商业信誉带来恶劣影响,对企业的长远发展非常不利。

三、新能源发电企业的税务风险识别

目前,我国新能源发电企业在日常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税种包括增值税及附加税、企业所得税等,容易导致税务风险。所以,应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大税务风险识别力度。

(一)增值税方面

增值税是新能源发电企业遇到的主要税种之一。由于实行抵扣制,增值税的税款计算、缴纳比较复杂,财务人员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税务风险。所以,在增值税的税务风险管控方面,新能源发电企业要从销项税、进项税等各方面全面统筹,杜绝潜在的税务隐患。比如,如果新能源发电企业不能本着真实、合理的原则对销售业务的销项税金进行认真核定,就很容易出现虚开发票的严重后果。

(二)所得税方面

我国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积极的扶持政策,比如,在所得税等方面的优惠力度非常大。因此,很多国内的新能源发电企业都在积极争取这一资格,以海上风电为例,其技术含量较高,具备申报的行业优势,但是,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有很多硬性规定,包括研发费用支出比例、产品销售收入比例等,一旦企业的这些数据不达标,不但无法享受所得税方面的优惠,而且有可能导致被罚款、征收滞纳金等后果。所以,新能源发电企业在积极争取优惠政策的过程中,要统筹把握,避免税务风险的产生。

(三)房产税方面

前期基础设施建设是很多新能源企业获得经济收益的重要途径。比如,新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效益的取得主要依靠电量销售,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电量销售成正比。在新能源发电企业的基建项目扩大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牵涉到建筑物的投资,所以,房产税也是一种较为常见的税种。建设周期一般为1—2年,便能够开展预转固处理。在这一过程中,采取的是打包计入一项总资产的形式,其中的房屋建筑物涉及房产税,但没有单独列示,关于房屋建筑物价值的确定是较为重要的涉税风险之一,应引起高度重视。

(四)土地使用税方面

新能源发电企业获取收益主要来源是电量销售。对于海上风电等企业来说,在新项目的开发、建设过程中,或多、或少不可避免地都会牵涉土地占用问题,因此,土地使用税成为主要的税种之一。实际操作中,土地使用面积是税收缴纳的重要依据,其确定也是一项不可忽视的涉税风险,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五)契税方面

在新能源发电企业涉及的诸多税种中,契税相对来讲较为简单一些,但是,如果实际处理不当,也可能发生税务风险。比如,有的新能源发电企业在契税缴纳时,仅仅关注土地出让金问题,却忽视了基础设施配套费,导致税务风险的产生。一旦被查实,除补缴税款之外,还可能被征收滞纳金。

四、新能源发电企业税务风险防范的对策分析

税务风险的识别、防范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绝不仅仅牵涉到财务部门,更不仅仅是会计人员的事,需要企业管理层高度重视,各部门负责人、每名员工共同努力,才能够及时识别风险,防范问题的发生。

(一)优化内部管控,规范纳税流程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发电企业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数量日益增多,同时,市场竞争也更加激烈。面对这种形势,新能源企业在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时,应强化预算管控,优化内部管理,通过税收筹划等方式,有效降低税务成本,规避税务风险,提高经济效益。要重点关注增值税的风险管控工作,持续规范纳税流程,在财务核算时,要切实加强进项税的管理,防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风险,一旦发现虚开现象,要坚决进行杜绝。

(二)切实加强企业所得税流程的控制

当前,我国企业需要缴纳的税种中,企业所得税操作相对较为复杂,因此,很多企业常出现税务风险。对于新能源发电企业,特别是成立时间较短的企业,更应该引起高度重视,比如,要切实关注成本费用扣除比例的规定,以及对那些视同收入的行为虽未开票也要计入收入的规定,不断优化管理流程,防止操作失误,避免税务风险的发生。

(三)提高房产税等的防范水平

第一,房产税税务风险的防范。对于房屋建筑物价值测定这一敏感问题,可以通过造价部门,或者中介造价机构进行,以此作为纳税依据,避免税务风险发生。第二,土地使用税税务风险的防范。应该根据土地使用证核发面积,落实好所属地区分类既定单位税额,以科学计算土地使用税的应缴税额。第三,契税税务风险的防范。在缴纳契税的过程中,计税依据尤为重要,也是很多新能源发电企业容易产生税务风险的环节。根据规定,除土地出让金外,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都应列入计税依据,在实践过程中,应引起新能源发电企业的高度重视,防止风险发生。

五、结语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财富不断增加,群众生活日益提高,但是,也产生了能源消耗增多、环境污染加重等问题。为此,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促进了海上风电、核电等新能源发电行业的蓬勃兴起,市场竞争呈现出激烈化态势。面对这一形势,新能源发电企业加强税务风险的识别、防范工作,提高内部管控水平,就显得特别重要。针对增值税、所得税等方面可能出现的税务风险,应积极通过规范纳税流程等途经予以解决,避免问题的发生,促进企业的科学、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沈际平.新能源发电企业税务风险识别及防范措施分析[J].现代营销(下旬刊),2019(2).

[2]胡怡.关于施工企业的税务风险与有效控制手段探讨[J].纳税,2019(5).

[3]曹晶.探讨新税制政策背景下建筑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策略[J].财会学习,2019(3).

[4]刘策.工程总承包企业税务风险浅析——以巴基斯坦为例[J].现代商业,2020(2).

第9篇:互联网企业税收筹划范文

关键词:“产业+会计” 管控

一、问题产生背景

2014年初,N公司为适应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明确提出:传感器,轨道门、环保三大产业并驾发展。调整了公司的“十二五”战略后两年经营工作目标:2015年,公司产业规模突破5亿元,三大产业规模均过亿元。新组建了三大产业事业部,事业部明确了经营目标KPI绩效考核。N公司财务以公司新的经营战略目标为导向,快速响应公司产业管控要求,提出建立“1+2+3”财务新型管控模式。即:一个财务资产部管理指导公司多产业板块发展需求;建立财务两级领导责任制负责公司产业服务;选定3个责任能力强的产业会计负责参与三大产业管报编制、分析、指导。新的组织机构和新的财务管控模式确定,为公司实现新的经营战略目标保驾护航。

二、管控制定

2014年3月,N公司经营管理层明确提出产业间:推协同发展、强考核落地。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与各产业事业部经营班子成员签订年度经营责任状。责任状明确各产业的全年工作目标、KPI指标,重点工作、职能部门与各产业协同帮扶要求。N公司坚持“制度管人、流程管事”的原则,公司财务力推将CRM客户关系、SRM供应商、PLM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与SAP、预算、费用控制系统实行无缝衔接,实现产业间、产业与部门间的“横向集成、纵向管控”的一体化信息管理,以此打造预算-执行-监管-考评的闭环管理。

三大产业彼此间没有共性和关联性,每个产业面对的客户群、市场环境也不一样,财务要洞察各产业的财务与非财务有价值信息,并在此基础之上高效制定有效的财务管控模式。N公司财务为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基于业财融合,助推“产业+会计”的管控服务,促进财务价值创造,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产业的盈利能力。

三、传感器管控

传感器是N公司的支柱产业,产品划分为电流、电压、速度等类别系列。产品市场领域为:铁路、城轨市场的传感器销售相对稳定,产品知名度较大;工业品市场则为新兴开拓领域,产品市场推广、成本竞争压力大。产品是以订单式承接市场客户需求,产业会计聚焦于产业经营活动,对其价值链流程进行梳理优化,其作用的核心内容为:①产品标准成本、变动成本及其差异分析;②产品类别盈利能力分析;③营销、客户、产品价值管理;④资源配置、产品市场型项目闭环管理;⑤供应链价值管理、战略成本控制等。

(一)尝试多维度成本管控

传感器产业以销售预算目标为导向,产业会计对铁路、城轨市场的传感器按产品标准成本维度管理,同时对客户销售的产品按类别进行盈利能力分析;工业品新兴市场划分为: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光伏产品市场,按产品线生产的产品类别变动成本进行管理。在制定产品标准成本时,产业会计联合生产、工艺、技术等根据产品类型生产的工艺难易程度,对产品类别的作业费率和能耗费率设定几个等级标准,真实地归集产品间接成本,有利于不同市场领域的产品竞争。如:产业会计对风力发电市场的产品报价及量本利分析时,侧重按客户销售的产品类别材料成本利润率或季度订单额度进行考核;铁路市场由于对产品质量及性能要求较高,则按产品平均毛利率或产品基准价加成报价,确保产业整体盈利能力。

(二)树立营销客户产品价值管理

2014年前,传感器营销是以订单式生产承接市场业务的。产业会计对以前年度营销的传感器产品及客户财务数据整理结果见图1和图2。

从图1和图2的数据统计分析得出,N公司传感器营销产品类型、销售金额完全符合市场管理的28定律原则:2012年销量占80%的产品种类与2013年销量占80%的产品种类中有85%是同种类别型产品,即有50种主型产品每年都有较好的销售业绩。基于公司产能效益、客户利益最大化原则,产业会计向公司管理层出具了2011-2013年度传感器销售产品类型及客户盈利能力分析专项报告,公司领导依据产业会计提供的专项财务管理报告和公司产能情况,及时决策调整了部分主型产品销售接单方式:由订单式销售改为库存式销售,进而促使了公司主型产品的生产、计划、采购方式的转变,推动了公司后端供应链价值管理,提高了公司的产能配置效率和大客户开发战略,提升了战略客户的服务价值。

四、轨道门管控

轨道门是N公司新兴产业,为了提升产业团队的战斗力和行业内市场影响力,公司以中标市场项目年度合同总额对产业进行KPI绩效考核。由于项目执行期限一般在6个月以上,产业会计以项目管理的形式对产业实行财务闭环管理:计划―预算―执行―监控―分析―考核。项目经理对项目交付质量、进度及盈利能力负总责。

项目合同签订时,产业会计联合相关部门制定《项目成本概预算管控方案》,设定了项目概预算控制总目标,为后期项目实施执行考核提供了可行性依据。项目立项后,项目关键物料采购设定招投标管控目标,产业会计根据项目管控的要求,在SAP系统和项目管理集成系统中同时设立了几个子项目工作令号,项目发生的任何费用均按子项目工作令号进行归集,做到事前有预算、事中有监控,事后有分析考核。

N公司财务管控规定,项目完成交付3个月内,产业会计将根据SAP及项目管理集成系统项目材料成本及费用归集的实际发生情况做出详细的财务决算分析报告承上公司管理层做相应的考核决策,产业部经营层及项目经理的年薪有10%是项目业绩考核决定。项目财务决算分析报告涵盖内容为:①项目实施实际与预算对标情况;②项目总体盈利情况分析;③项目费用实际发生情况分析;④项目主要存在的问题;⑤后续项目实施建议改进部分措施。

五、环保产业管控

环保产业是N公司朝阳产业,现已形成污水真空收集、污水处理、传感与智能控制、湿机械分离四大核心技术,拥有真空集便装置、污物转储系统、感应卫生洁具等产品系列共50余种产品,应用于轨道交通、海洋船舶工程、农村污水处理、野外作业与宿营、公共卫生设施、市政环保工程六大应用市场。

N公司财务对于轨道交通市场领域的真空集便装置和机车整体卫生间等产品,按品种法分产品类型标准成本在SAP系统中设置产品BOM层级系统管控,同时对接CRM和SRM集成系统。其他市场的产品基本上按项目成本概预算方案进行财务闭环管理。

N公司根据产业发展战略需要,事业部对产业总体经营目标负责;同时对不同的应用市场设置了专项的KPI考核目标,由产业部市场总监对市场型项目负责;产业部技术总监对研发型项目的成果交付负责。产业会计根据产业部职责分工为管理层提供不同的专项管理分析报表以便决策支持,如:产业部的营收利润表(月度)、市场型的项目成本概预算管报、研发型的项目费用归集报表(季度)等。

六、财务创造价值增值

N公司按产业板块责权利职责机构设置以来,产业会计从“事后财务核算”转变为“事前参与预测,事中管控服务”。以经营、财务大数据为支撑,充分发挥产业会计的预测、控制、分析等职能,推动“产业+会计”工作提质增效,同时将财务与非财务信息相结合对称分析,为企业的良性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一)决策支持

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产业会计参与产业服务指导时,通过对客户销售的产品类型数据统计、分析,为产业部门提供有价值的市场需求信息,公司管理层决定将50种传感器主型产品由订单式销售调整为库存式销售管理,提升了公司的产能、资源配置效率,促进了公司的业绩增长,同时也为客户创造了服务价值。

(二)业财融合

基于N公司产业发展需要,明确要求产业会计向产业管理层提供有针对性的专项管理分析报表,参与产业相关工作例会,听取收集产业相关的有价值财务信息,与产业对接对其信息深加工和再利用,实现对产业经营活动的预测、决策、管理服务。如果说,财务会计是企业事后核算的价值记录员,那么产业会计就是企业的价值创造者。

“互联网+”下财会人员转型:产业会计不仅要与生产运营和投资管理对接融合,更要与工艺、技术、设计强化联动。因为产品的80%成本由工艺、技术、设计所决定的,产业会计若能在产品设计过程参与产品成本管理,才能为企业创造价值增值。2014年10月,产业会计参加环保产业的月度例会,知悉某系列客车真空集便装置在科研试制的产品BOM层级结构中配有两个自主设计的软件信息产品,产业会计事后组织相关人员办理此两个软件著作权的申报备案。2015年5月,某系列客车真空集便装置实现批量生产销售,该系列产品获得了软件产品税收优惠政策,提升了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三)税收筹划

基于产业对接服务,产业会计着重关注业务方面更有附加值的经营活动,充分发挥“产业+会计”在决策支撑、资源保障、价值创造、风险防范等作用,引领企业资源配置,带动企业管理转型,为企业创造价值增值。

税收筹划是产业会计关注的一环。2014年,对接产业的工艺、技术、设计,产业会计对科研试制设计项目实行IPD全流程管控评审,尤其关注市场型的科研项目FAI结题评审,对市场型科研项目实行财务闭环管理。2014年9月,通过对产业产品的事前策划,事中管控,N公司第一次实现软件产品市场销售,全年实现软件产品退税收入突破100万元;2015年,N公司三大产业都实现了软件产品销售,软件产品的销售大大提升了公司产业的盈利业绩。2014年3月,轨道门产业中标某城市地铁维保项目合同,项目跨期3年。在签订项目合同时,产业会计联合证券法律部对项目合同进行专项评审。在确保合同总额不变的条件下,通过双方协商同意修改子项目的销售商业模式,不但符合税法规则规避了公司的税收风险,而且合理降低了项目合同的整体税负率,提升了产业市场项目的盈利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