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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策略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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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策略

第1篇:纳税筹划策略范文

[关键词]增值税转型;纳税人;固定资产;纳税筹划

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行业、所有地区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购进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不得抵扣进项税;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降低为3%,将矿产品的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为17%。增值税转型减轻了纳税人的税负,消除了重复征税,有利于鼓励投资和扩大内需,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目前,金融危机正对实体经济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全球经济增长出现明显放缓势头。在这种形势下,企业应关注增值税转型这一重大的减税政策,积极调整转型后的纳税筹划策略

一、纳税人身份的筹划

增值税转型后,不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都减轻了税负,选择何种纳税人身份成为企业纳税筹划考虑的首要问题。纳税人身份的选择可以通过增值率判别法进行分析。在适用增值税税率相同的情况下,起关键作用的是企业进项税额的多少或者增值率的高低。增值率与进项税额成反比,与应纳税额成正比,假定销售额和购进额均不含增值税,计算公式为:

增值率=(销售额一购进额)÷销售额

或者:增值率=(销项税额一进项税额)÷销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销售额×适用税率×增值率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销售额×征收率

按照17%的基本税率和3%的征收率计算出应纳税额无差别平衡点为:

销售额×17%×增值率=销售额×3%

增值率=3%÷17%=17 65%

因此,当增值率=17.65%时,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负相同;当增值率17.65%时,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13%的低税率和3%的征收率可以计算出应纳税额无差别平衡点为23.08%,分析同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因此,对于新开业的企业,应合理估计企业的年应税销售额,经测算增值率若低于应纳税额无差别平衡点,在办理税务登记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经测算增值率低于应纳税额无差别平衡点,为减轻税负,需要变更为一般纳税人,关键在于如何具备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条件,可以通过健全会计核算制度,扩大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并将增值率控制在平衡点以下,向税务机关申请变更成为一般纳税人。若经测算增值率高于应纳税额无差别平衡点,需要由一般纳税人变更为小规模纳税人,只能通过缩小销售规模来实现,分拆机构是常有的缩小销售规模的方法。

例1:假定某市一家商业企业2009年不含税销售额140万元,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符合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适用增值税税率17%,但该企业的进项税额较少,只占销项税额的60%,经测算增值率为40%,高于应纳税额无差别平衡点,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将该企业分设为两个独立核算的下属企业。销售额分别为75万元和65万元,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条件,适用3%征收率。

分拆前应纳增值税=140×17%-140×60%×17%=9.52万元

分拆后应纳增值税=75×3%+65×3%=4.2万元

显然,将该企业一分为二,按小规模纳税人身份进行纳税。每年可少纳增值税5.32万元,同时少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0.532万元。年节约间接税款5.852万元。

当然,这是仅就增值率而言的,利用纳税人身份进行筹划还应考虑以下因素:不是所有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分拆机构注销原企业。成立新企业的成本支出;纳税人转变身份后销售额的变化、可能引起客户群体、数量的变化,导致企业利润的变化等,企业应权衡利弊,使税后收益最大化。

二、固定资产购入方式的筹划

增值税转型后,取消了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税收因素在设备投资时的重要性降低。在同等条件下,选择国产设备,在降低投资成本的同时,也能获得进项税额抵扣,对购销双方都有利。此外,外购固定资产(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所列运费金额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企业外购固定资产时,可以根据情况把自营运费转成外购运费,或者由销货方将运费补贴转成代垫运费,使购货方获得运费的进项税额抵扣,降低税负。

在固定资产结算方式的选择上,如果企业以现金购入固定资产,需要支付大量的现金。在企业资金周转不充裕的情况下,应尽量延迟付款,为企业赢得一笔无息贷款,可利用结算方式进行筹划:未付出货款先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销售方接受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的结算方式;采取赊购或分期付款方式。如果企业资金充裕,可要求销货方提供现金折扣的优惠,在折扣期内付款获得现金折扣。

此外,企业也可考虑以下特殊的购货方式:如果采用以物易物的方式,以企业存货换入固定资产。在扩大销售的同时,可以节省现金支出;采用以旧换新的方式购入固定资产。企业既能较好地处理旧货,又能以优惠的价格取得新货;如果采用还本销售的方式,在购入固定资产一定期限后,销货方将价款全部或部分退还,可降低购入成本。这些购货方式虽然没有直接获得节税收益,但购货方可以获得税收以外的收益。

三、固定资产租赁方式的筹划

根据国税函[2000151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其他单位(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或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租赁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的,征收增值税;租赁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的,征收营业税。对于经营租赁收入征收营业税,对租赁净收益征收企业所得税。由于不同的租赁方式会影响企业税负,下面对固定资产的三种租赁方式进行探讨:

例2: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融资租赁业务(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2009年6月按照乙企业的要求购入一台大型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5000万元,增值税额850万元,该设备使用年限5年,采用直线法折旧。为简化计算,不考虑残

值和清理费用,也不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假定租赁期为5年。每年获得租赁收入1200万元,分别比较租赁期内不同租赁方式对甲、乙企业税负的影响。

甲企业:

方式一:融资租赁,不转移所有权,到期收回原固定资产,只征收营业税。年租赁成本=(5000+850)÷5=1170万元。应纳营业税=(1200-1170)×5%×5=7.5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1200×5-5850-7.5)×25%=35.63万元,5年税负合计4313万元

方式二:融资租赁,转移所有权,到期不收回原固定资产,只征收增值税。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设备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应纳增值税=1200÷(1+17%)×17%×5-850=21.79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1200÷(1+17%)×5-5000]×25%=32.05万元,5年税负合计53.84万元

方式三:经营租赁。以营业额全额按服务业征收营业税,甲企业每年计提折旧费1000万元。应纳营业税:1200×5%×5=300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1200-1000-60]×25%×5=175万元。5年税负合计475万元

乙企业: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以计提折旧的方式分期扣除。经营租赁方式租人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无论哪种方式,乙企业每年均可少纳企业所得税300万元。

通过比较不难发现,对甲企业而言,选择方式一税负最轻。对乙企业而言,由于租赁费可税前扣除,应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和企业资金状况选择租赁方式:若企业资金比较紧张,只是短期使用固定资产,可选择经营租赁;若需要较长时间使用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技术更新换代较快,为降低财务风险,可选择融资租赁。

四、固定资产折旧方式的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一般来说,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选择加速折旧方法可以使企业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初期较大的折旧额会使企业缴纳的所得税降低,相当于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的节税效果比采用直线法明显,尤其是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在通货膨胀的环境下节税效果更为明显。如果企业的固定资产更新换代较快或者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可以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选择加速折旧的方法,合法地减少税款。此外,企业在创办初期享受减免税优惠时,可以通过延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将计提的折旧递延到减免税优惠期结束以后计入成本,获得节税收益。

五、固定资产处置方式的筹划

根据财税[2008]170号、财税[2009]9号、国税函[2009]90号文件,增值税转型后,销售旧固定资产的政策有三大变化:第一、取消了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增值税减免优惠,扩大了征收范围;第二、取消了统一的税负和单一的税额式减免形式,征税方式复杂化;第三、取消了对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做出的专门规定。纳税人应关注销售旧货政策的变化,选择合适的固定资产处置方式减轻税负。

例3:青岛市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6月15日拟将一台已使用过的机器设备以200万元价格出售。该设备购人时的含税价格为234万元,比较销售旧固定资产在增值税转型前后的变化。

(1)增值税转型前,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一律按4%的征收率计算税额后再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增值税=200÷(1+4%)×4%×50%=3.85万元。

(2)增值税转型后,纳税方式会因固定资产购八时间不同有所区别。

假定设备是2008年12月31日前购入的,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应纳增值税=200÷(1+4%)×4%×50%=3.85万元。

假定设备是2009年1月1日以后购入的。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应纳增值税=200÷(1+17%)×17%=29.06万元。

由于购入设备时进项税额34万元允许抵扣,处置旧固定资产售价未超过原值,不会增加企业的间接税负;如果售价超过原值。处置旧固定资产的增值额需交纳增值税,增加了企业的间接税负。企业处置已使用过的旧固定资产,通常售价会低于原值,企业为弥补固定资产出售损失,可以寻求关联企业或者具有良好合作关系的企业,双方签订协议,以低价出售固定资产的同时,以优惠价购八原材料,通过以物易物的销售方式获得双赢。

例4:青岛市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09年6月15日拟将一台已使用过的机器设备以30万元价格出售,该设备购入时的含税价格为46.8万元。销售旧固定资产在增值税转型前后会有怎样的变化呢?

(1)增值税转型前,应纳增值税=30÷(1+4%)×4%×50%=0.577万元。

(2)增值税转型后。假定设备是2008年12月31日前购入的,应纳增值税=30÷(1+4%)×4%×50%=0.577万元。

第2篇:纳税筹划策略范文

关键词 :营改增;物流企业;纳税筹划;筹划策略

交通运输业及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工作自2013 年8 月1 日起在全国范围开展以来,很多试点企业都从中受益。但物流企业由于税率由原征收3%、5%的营业税改为征收6%、11%、17%的增值税,税率大幅上调,而企业方开支较大的成本项目,如燃油费、路桥费、人工费等又无法获取较多的实际进项税抵扣,导致部分物流企业整体税负不降反升的现象频现。针对这一尴尬局面,为了能够让物流企业应对这一由政策引起的暂时性税负增加带来的负面影响,应该采取相应措施,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税收筹划的技术和方法,尽可能帮助企业获取节税利益。

一、转变企业经营模式

1.由挂靠经营向“公车公营”自营税负模式转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 号) 第二条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现在很多陆路运输物流企业普遍存在采取车辆挂靠经营模式从业,即一个公司下面有很多用于经营运输的车辆,但这些车辆并不属于公司,而是一些车主(挂靠人)将自己的车挂靠在公司(被挂靠人)名下,以公司的名义从事运输活动,而车主只用向公司支付一定的管理费。此种经营模式,车的实际拥有者是个人,个人买的车,车辆的燃油费、维修费用等均由车主个人负责,实质上属于个体经营,那么这些费用就无法或无需取得合法有效增值税凭证。那么对公司而言,这些项目的开支由个人承担,不属于公司成本,无法纳入公司正规财务核算,就不体现有购进,自然就谈不上进项税抵扣了,成本与收入无法配比。加之与原交营业税率改征增值税率,税率上调,在原成本构成不变的情况下,税负明显上升。在“营改增”下,如果企业转变经营模式,不再使用挂靠车辆,而是先购置车辆,再将车辆以车价抵偿方式承包出去,或者采取公司回购挂靠车主车辆方式,实现车辆投资和车辆的产权“公司化”,使个体运输户成为企业员工。这样一来,车辆的购置不仅可进行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抵扣,还能从车辆运营过程中发生的维修、燃油等费用中得到进项抵扣(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实施公车公营,税负自然就下降了。

案例分析1:甲公司为交通货运试点企业,一般纳税人。“营改增”试点工作在全国展开后,该公司接到某生产企业的订单,为其提供运输服务。此项服务获得800 万元收入,其中发生油费支出300 万元,发生货运客运场站服务和运输工具修理费等支出70 万元,以上收入及支出均为不含税价,并且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另外获取其他可抵扣进项税额为8万元。

A 方案:甲公司维持原收取“管理费”挂靠经营模式进行运营,油费、修理费、货运客运站服务费等均由挂靠人负担,不纳入被挂靠人财务核算,那么这部分(300+70)×17%=62.9(万元)的支出则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

应纳增值税额=800×11%-8=80(万元)

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80×(7%+3%)=8(万元)

合计计税=80+8=88(万元)

B 方案:甲公司转变经营模式,实行“公车公营”自营税负经营模式

应纳增值税额=800×11%-(300+70)×17%-8=17.1(万元)

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7.1×(7%+3%)=1.71(万元)

合计计税=17.1+1.71=18.81(万元)

上述案例对比可见,“公车公营”自营税负方式比挂靠经营模式要节税69.19 万元(88-18.81),节税效果显而易见。在实际操作中,企业要转变维持已久的经营模式可能会受到来自各种因素的影响,使转变存在着诸多困难,进而不愿意实施新经营模式。物流运输企业“挂靠”经营作为被挂靠公司无论是对运输服务获得的收入还是运输发生的成本均不进行财务核算,只挂靠不管理,仅为挂靠户代开专用发票,成为“开票”公司,有悖于国家税务总局“票、货、款”一致原则,有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风险。鉴于以上分析,挂靠经营的公司应尽快转变经营模式,使管理体制完善,纳税主体明确,也有利于进行涉税风险管控。

2.由“大而全、小而全”向服务外包模式转变。仓储物流企业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一般仓储服务较装卸搬运服务收入多,占总收入的绝大部分。在“营改增”前,仓储服务征收5%的营业税,装卸搬运服务征收3%的营业税。根据财税2013[37]号文,仓储及装卸搬运这两项服务均纳入物流辅助服务,属于部分现代服务业范畴,适用6%的增值税率。“营改增”后,对仓储物流企业税负的最大影响并非是税率的变化,而是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营改增”新形式下,建议部分“大而全、小而全”企业改变经营模式,将一些内部服务环节从主业剥离出来,成立单独的生产企业,或是转为服务外包,产业层次从低端走向中高端,这样有利于降低税负,使得主业更聚集、辅业更专业。

案例分析2:乙公司为试点一般纳税人,从事仓储业,包括仓储和装卸搬运服务。2013 年12 月获得180万元(含税)总收入,其中仓储服务收入140 万元,搬运装卸服务收入40 万元,其他可抵扣进项税额5万元。

A方案:没有进行主辅分离,维持原一般纳税人身份应纳增值税额=180÷(1+6%)×6%-5=5.19(万元)

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5.19×(7%+3%)=0.52(万元)

合计计税=5.19+0.52=5.71(万元)

B 方案:转变经营模式,将搬运装卸服务外包,对于外包的这40 万元体现为乙公司向外包方购进的服务,可进行进项税额抵扣。

应纳增值税额=180÷(1+6%)×6%-40÷(1+6%)×6%-5=2.93(万元)

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2.93×(7%+3%)=0.29(万元)

合计计税=2.93+0.29=3.22(万元)

对比可见,B 方案较A方案可节税2.49 万元。实际操作中,如果仓储物流企业发展专业化分工,将提供装卸搬运劳务部分转为外包,这样可以抵扣更多的进项税额,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降低税负的作用。

二、转变企业服务方式

对于有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物流企业,比如提供大型集装箱出租,或是在淡季的时候将闲置的机器设备对外租赁等,会产生较高档次增值税率。财税[2013]37 号文件附件1规定,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征收17%的增值税率,而提供装卸搬运服务属于物流辅助业,适用6%的增值税率。鉴于该项规定,物流企业可考虑通过变更服务合同的方式,将租赁合同变更为装卸作业合同,即提供装卸服务的同时附带提供设备,这样可以以装卸服务适用较低的6%的增值税率计税,从而降低企业税负,提高企业收益。

案例分析3:2013 年8 月1 日,广州甲物流公司将两台闲置的大型装卸设备出租给深圳B 运输有限公司,使用时间为2013年8月1日至12月31日。合同规定,针对此项租赁服务,甲物流公司共计收取乙运输企业租金17 万元(不含税),并按规定缴纳17%的增值税率。乙运输公司除需支付这17 万元的租金以外,还必须额外聘请两名操作技术工人,使用期间的两人工资共为3 万元。(假设其他成本费用不加考虑)

A 方案:签订设备租赁合同

应纳增值税额=17×17%=2.89(万元)

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2.89×(7%+3%)=0.29(万元)

合计计税=2.89+0.29=3.18(万元)

甲物流公司净收入=17-3.18=13.82(万元)

B 方案:将原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变更为异地装卸作业合同,合同规定由广州甲物流公司为深圳乙运输企业提供设备装卸服务,并提供两名操作技术工人,两人工资共计3万元。另向B运输企业收取装卸服务费20万元。

应纳增值税额=20×6%=1.2(万元)

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2×(7%+3%)=0.12(万元)

合计计税=1.2+0.12=1.32(万元)

甲物流公司净收入=20-3-1.32=15.68(万元)

对比可见,B 方案较A 方案可节税1.86 万元,净收入增加1.86万元。此案例中,将原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变更为异地装卸作业合同,在客户支出不变的情况下(两种合同深圳乙运输企业均需支出20 万元),由出租方物流公司安排操作技术工作,一方面减轻物流企业的税负,另一方面也为客户节约额外聘请工人的时间,省去不必要的麻烦,可以说是一举两得。

三、对存量固定资产进行融资性售后回租

对于物流企业来说最大的资本性支出莫过于固定资产投资,载货、客车等交通运输工具、装卸用大型机器设备等,这些都是单项价值较高的资产。“营改增”后,企业现有的存量固定资产已无法进行进项税抵扣,为减轻企业负担,可考虑对存量固定资产进行融资性售后回租。根据国税公告[2010]13 号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而财税[2013]37 号文附件3 也明确指出:经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即出租方融资租赁业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这样交易双方都能从政策中得到一定程度的税收优惠,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案例分析4:2013 年12 月,广西物流甲公司经财务测算,拟将一台大型装卸设备进行融资性售后回租。该项设备情况如下:账面原值120 万元,预计可使用6 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无残值,现已提折旧20 万元。

A 方案:不对现有的大型装卸设备做任何处理,按原购进用途正常使用。由于该公司在购进该项设备时,该地区尚未执行“营改增”政策,购进的设备也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既使现在已纳入“营改增”试点也无法进行进项税抵扣。

B方案:对该项装卸设备进行融资性售后回租,以公允价值100 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租赁公司(该公司为经银监会批准经营的融资租赁一般纳税人),合同约定从2014 年1 月1 日将设备租回,租期5 年,每年末支付租金24 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7%,期满该设备所有权归甲公司。

甲公司针对出售该项资产的业务,根据国税公告[2010]13 号文规定无需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因此应纳增值税额为零。

甲公司2014 至2018 年,租回该项设备,获得乙租赁公司每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每年均可抵扣进项税额=24×17%=4.08(万元)

乙公司假设无其他收入,按财税[2013]37 号文附件3 规定可享受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即征即退的优惠,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24×17%-24×3%=3.36(万元)

通过上述案例分析,B 方案中,甲公司从该项业务中每年可获得4.08 万元的进项税额抵扣,减少纳税支出;乙公司也获得了3.36万元的即征即退税收优惠。物流企业如果通过有资质经批准的融资租赁公司对存量固定资产进行融资性售后回租,能够使企业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进行融资,同时还能解决现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抵扣,达到减轻企业税负,提高效益的目的。“营改增”政策的出台预计也会促进物流企业提高融资租赁的比重。

四、适当调整营运价格

物流企业在“营改增”后面对的压力主要是由于税率大幅攀升,而实际获得的进项税抵扣较少产生的。可考虑适当调升价格,将税负部分转嫁到下游企业来提高本企业的净收入。如果下游企业也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话,因为购买高价格的产品会产生更多的进项税额抵扣,使实际采购成本降低,可实现购销双方的“共赢”。

案例分析5:上海物流甲公司主要从事货物运输服务,南京商贸乙公司主要从事对外商品贸易,两公司是长期的业务合作伙伴关系,都是一般纳税人。2013 年9月,甲公司欲与乙公司签订一笔价值100 万元(含税)的运输服务合同。按照原有缴纳营业税测算,上海物流甲公司需要缴纳营业税=100×3%=3 万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7%+3%)=0.3万元,获取100-3-0.3=96.7 万元的净收入。但现在必须按照“营改增”实行,缴纳11%的增值税。(假设其他成本费用不加考虑)

A 方案:物流甲公司与商贸乙公司按原计划签订100万元的运输合同。

应纳增值税额=100÷(1+11%)×11%=9.91(万元)

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9.91×(7%+3%)=0.99(万元)

合计计税=9.91+0.99=10.9(万元)

上海物流甲公司净收入=100-10.9=89.1(万元)

比原缴纳营业税税负增加7.6 万元(10.9-3.3),净收入减少7.6 万元(96.7-89.1)。

南京商贸乙公司获得可抵扣进项税额9.91 万元。

B 方案:物流甲公司经测算适当调升价格,通过与乙公司协商,将合同交易金额提高到110万元。

应纳增值税额=110÷(1+11%)×11%=10.9(万元)

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0.9×(7%+3%)=1.09(万元)

合计计税=10.9+1.09=11.99(万元)

上海物流甲公司净收入=110-11.99=98.01(万元)

比原缴纳营业税税负增加8.69 万元(11.99-3.3),但净收入却增加了1.31 万元(98.01-96.7)。

南京商贸乙公司获得可抵扣进项税额10.9 万元,实际采购成本由“营改增”前的100万元,下降为现在的99.1万元(110-10.9),节约采购成本0.9万元(100-99.1)。

通过以上案例比较,在B 方案中,无论是销售服务的上海物流甲公司还是购买服务的南京商贸乙公司都从价格调升中获得了实惠。

综上所述,物流企业应该以“营改增”为契机,加强和规范经营。认真研读政策文件,熟知相关法规,积极开展税务筹划,制定出合理的筹划方案,为企业合理节税,降低经营成本提供帮助。

参考文献:

[1]本报编者.物流企业如何应对“营改增”所带来的影响?[N]现代物流报,2013-08-02(C02) .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2013-05-24.

第3篇:纳税筹划策略范文

关键词:营改增;环保企业;纳税筹划策略

近些年来,环境问题日益严重,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其逐步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我国也因此在环境保护方面出台了很多政策,提供了很多有利措施,也为环保企业起到了积极的扶植作用。而营改增政策的出台已经对环保企业产生了各种影响,税收压力过大是阻碍环保企业发展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看似与营改增实行的初衷有所背离。在这种新形势下,环保企业只有立足于新的经济和政策环境,积极进行筹划纳税,企业才能健康持久发展,对于企业获得长远经济财富也具有重要意义。

一、营改增及纳税筹划简单介绍

营改增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其目的是为了减少重复纳税,降低企业税收负担。自2011年至今,营改增进程不断加快,覆盖范围不断扩大,2016年5月,营改增已全面实施营改增,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是税收体制中一次深入的改革,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增值税立法。

纳税筹划是指企业在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在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之前进行筹划和安排,尽可能的达到节税的目的。其具有合法性、事前筹划性以及明确的目的性。有利于企业有效率的选择经济行为,增强企业的竞争力,还有利于国家充分发挥税收杠杆的作用,增加国家的收入。

二、营改增对环保企业的影响

(一)对税收的影响

营改增是为了充分解决重复纳税的问题从政策上进行的改革,对于各行业大部分企业来说都有重要的意义,给他们带来了减轻税负,增加利润等好处,但是对于很多环保企业来说,反而出现了税负增加的现象,很大原因在于很多环保企业都有固定的贸易合作伙伴,两者发展不同步,环保企业进行营改增,但是贸易伙伴并没有全部进行营改增,在与这样的企业合作后,不能够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得到进项税抵扣,因此他们缴纳税务费用上升。

(二)对环保企业后期的投融资行为产生影响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纳税人购进贷款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同时,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这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亦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这里所指的贷款服务与传统意义上的贷款不完全一致,属于融资性质,不一定只是银行贷款,也包括企业固定收益的货币、基金以及理财收入等。这些都将对环保企业市场并购等动作带来直接影响,这就要求环保企业在签订相关合同时谨慎全面。

(三)对企业管理的影响

随着税收体制的快速发展,企业在财务制度、经营模式、市场营销、管理和生产等多方面进行改革,以更好的适应现在的税收制度。很多环保企业积极改进管理模式,在财务、合同管理以及合作伙伴的选择上都设立了明确的标准,企业的管理水平也因此不断提高。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营改增为企业提供了一个管理改革的新契机。

(四)对企业结构的影响

营改增很大程度上在推动企业转型,在改善企业结构方面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推动了产业资源重组和企业设备等更新换代,能够带动其他产业发展,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五)有利于资金节约,推动企业发展

目前环保企业的税负有所增加,但是这是短期的影响。革新管理和观念,实现企业转变之后,营改增的实施有利于企业节约资金,增加利润,提高企业竞争力,增强了投资积极性,对于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这也对环保企业的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对政策的把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环保企业应对营改增进行纳税筹划的策略

选择合理的合作伙伴,争取更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一方面的内容在上文有所提及,很多环保企业在实行营改增之后税负反而增加,很大原因就在于贸易伙伴不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为减轻税负,环保企业应该尽量选择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的贸易伙伴,争取获得更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取渠道,尽可能多的获得更多的进项税额抵扣。此外,很多贸易伙伴并没有在营改增试点内,企业尽量选择进入试点的贸易伙伴。企业可以利用以上途径帮助减轻企业在营改增初期的税收负担。

(一)充分利用现有税收优惠政策,争取更多的优惠政策

环保企业应该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政策,做好税收筹划,制定出合理科学完善的税务筹划方案,确保环保企业能够在新的税收体制中实现平稳过渡,早日实现税负减少的目标。国家在有关法律法规中针对环保企业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方面的投资有投资抵免政策,但是很长时间以来都没有更新修订,导致很多环保企业都无法享受这些优惠政策。此外,随着雾霾等污染问题的日益严重,国家也应该出台有关优惠的税收政策。环保企业应该多了解和学习有关优惠政策,与有关部门沟通和协商,争取更多税收的优惠政策。

(二)规范企业内部财务管理

环保企业在进行营改增之后,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在核算收入、税收以及成本的时候就会有所影响,这就很容易出现不科学、不规范的核算方式,增加了企业的财务风险。为适应多变的纳税环境,环保企业必须对财务部门的会计核算工作模式和方法进行调整,规范核算程序,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做好风险预控。环保企业也应该加强培养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帮助和督促财务人员及时了解和学习有关税收体制政策,了解有关政策的动态,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

(三)加强合同的管理

环保企业在与客户或者贸易伙伴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对企业的选择,尤其要注意选择有一般纳税人资质的企业,以便于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如果合同对象是小规模纳税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尽量压低价格,以减少由于对方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造成的损失。

(四)增值税税目的选择

在实行营改增政策之前,都征收营业税,因此税率相同,相似的业务企业可以不作严格的区分。但是在进行了营改增之后,相似的业务税率却相差太大。如果不能进行严格区分,依据税法兼营业务从高适用税率,则加大了企业的税负。因此环保企业应该认真测算,以求利用税率差给企业带来最大效益。

四、结束语

纳税筹划是企业在不违反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利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和技巧方法进行的减轻税负的途径,对于企业发展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营改增是税制改革的一次深入改革,意义重大,涉及的领域和范围非常广泛,对各行业和各企业也产生重要的影响。所以环保企业需要根据自身情况,认真筹划纳税,选取对企业最有利的筹划。好的纳税筹划能够有效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抑制纳税人偷、逃税等违法行为,降低企业风险,实现纳税企业利益最大化。可以说纳税筹划是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的最有前瞻性的工作。环保企业应该重视起纳税筹划工作,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呼吁当地税收政策,从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考虑,从整体掌握,放远眼光,实现企业在营改增初期的平稳过渡。

参考文献:

[1]高琪.浅谈营改增后环保企业纳税筹划――以XX公司业务为例[J].财会观察,2015(03).

[2]江健.营改增后的企业纳税筹划策略[J].财税金融,2015(12).

[3]孙胜楠;满海雁.营改增后企业纳税筹划策略浅析[J].财经纵览_财政金融, 2015(15).

第4篇:纳税筹划策略范文

一、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意义

(一)有利于税收经济杠杆作用的有效发挥

税收对于国家经济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是国家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绝大部分由政府制定的各种宏观政策都可能在税收法规上充分体现出来。当前我国已经迈入全球市场经济的行列,在这种条件下可以运用等多种税收经济杠杆对国家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比如增减税种、修改税率、以及征税对象的可选择性等等。在客观上要求所有微观市场经济主体严格执行并进行有效信息反馈,检查宏观调控的成效,而纳税人进行的纳税筹划行为则是政府通过税收优惠而使纳税人收益提高这一诱因能够发挥其作用的基础。

(二)促进国家税制逐步走向完善

一般来说,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主要原因是期望获得一个低税点。由于我国的部分税负制度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导致很多企业钻法律的空子,进行纳税筹划,这样一来就可以暴露出我国税制的不足。政府通过判断和分析企业的纳税筹划行为,发现税制的不足,从而促进国家税制的进一步完善。

(三)维护企业的合法权利

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可以实现企业财务的收益最大化。企业通过进行纳税筹划,减少纳税税收的成本,防止自己掉入税法陷阱。税法陷阱是相对于税法漏洞而言的,表面上看,税法漏洞给了纳税企业避税的合理借口,但是又由于存在税法陷阱,使得企业不得不小心翼翼,不然极容易掉进政府当局设立的所谓税法陷阱,因为有的所谓税法漏洞其实就是税法陷阱。

(四)能够优化企业的的产业结构和投资方向

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的时候,会根据政府给出的优惠政策进行投资以及改造自身的产业结构,虽然主观目的还是为了追求自身税负的减轻,但是在客观上促进了企业自身产业结构的优化以及生产力的布局合理化。

(五)有利于企业的避税合理化

所有纳税企业都希望能够尽可能的降低自身税负,而进行纳税筹划为企业进行合理避免提供了可能,进而避免企业违法逃税漏税现象的产生。因为如果有合法的方法可以选择,那么企业断不会冒险去做违法的事,纳税筹划开辟了合法节税的渠道,减少了违法事件的发生,从而进一步促进我国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企业纳税筹划的有效策略建议

(一)企业在日常的财务运作当中选择合理的节税策略

(1)合理降低自身税率。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一般来说在各个地区和行业的税制是不同的,各种税率差异明显,选择合理合法的方式可以有效地降低自身的税负,比如在经济开发区注册、经营高科技项目以及将企业所有员工的个人所得平均化等等。

(2)减小纳税基数。根据我国税制的规定,各个税种的计税依据是不一样的,比如企业所得额、企业营业额等等。在各种税率保持不变的基础之上,适当缩小纳税基数,可以有效的减少企业的纳税额。比如在严格遵循国家税制的前提下,增加应税所得的扣除额以及减少营业额的计税基数等等。

(3)延期缴纳税款。企业可以通过合理的会计政策以及合理的会计估计方法比如折旧方法、存货计价方法、折旧年限以及费用的摊销等等来进行延期缴纳税款。具体操作策略为:①合理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企业应该在法律允许的框架下尽可能缩短折旧年限,从而提高年折旧额,以减少纳税基数,达到减税的目的。另外,企业通过加速折旧还可以获得缓交所得税的利益。②合理计价存货,不同的计价方法对于企业的应缴税额影响巨大。通常来说,当通货膨胀严重时,发出的存货可采用后进先出,这样一来当期的发出存货成本就会增加,以减少当期利润,最终的所得税也会相应减少。当通货紧缩时,采用先进先出的计价方法,这样也可使得当期的发出存货成本增加,进而减少当期所得税。③合理选择无形资产以及递延资产摊销期,一般来说企业在创办初期,会享受比较优惠的税收待遇,这个时候可通过延长摊销期,将资产摊销额递延到减免期满后计入企业成本和费用当中,以获得相应的税收收益。反之,对于那些已经正常运作的企业,则应当选择较短的摊销期限,以加快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成本的回收,降低企业在以后发展中的不确定风险,达到企业后期成本以及费用相对前移,前期利润后移的目标,最终可以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

(二)企业在日常筹资过程中的纳税筹划策略

企业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筹资,主要包括借外债以及权益筹资等。由于我国的税制规定对于不同方式取得的资金,其列支方式是不同的,因此不同的筹款方式会出现不同的应缴税额,所以在企业筹款决策时进行纳税筹划是十分必要的。按照国家税收制度的规定,企业如果运用负债的方式进行筹资的话,负债利息列入财务费用,可以在缴税前支付,从而使得企业拥有所得税利益。举个例子来说,比如A企业向某银行贷款500万元,年利率10%,那么一年的利息就是50万元,由于利息的增加,企业利润则相应减少50万元,应缴税额就减少16.5万元。如果以权益方式筹款的话,股利就只能从税后的利润中计算分配,这样一来企业是享受不到所得税利益的。因此在确定资本结构时要充分考虑到筹资的方式,充分利用好债务筹资,以降低自身税负。

(三)企业在日常利润分配过程中的纳税筹划策略

第5篇:纳税筹划策略范文

关键词:施工企业;纳税筹划;合理避税;策略分析

1引言

从我国目前的施工企业纳税筹划及合理避税工作展开的实际情况来看,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缺少对税法基本要素的认识,对优惠政策利用不到位以及避税技术有待提高等方面。因此,本文针对问题,探讨施工企业纳税筹划及合理避税策略。

2施工企业实施纳税筹划及合理避税的作用与意义

企业的纳税筹划与合理避税是企业经营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通过纳税筹划与合理避税能够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一步减少企业的税收支出,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与可持续发展。同时,国家所制定的一些优化政策,也是从国家经济产业结构调整的角度出发的。企业合理避税方案的制定,一方面能够减轻企业的税收压力,另一方面也能够有效推动国家经济的调整。是从国家与企业两项角度的良性发展,对实现国家经济建设与企业经济建设都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3优化与完善施工企业纳税筹划及合理避税的具体措施

3.1对税基进行有效的缩小

近些年来我国的税收制度正处于不断完善的趋势。那么,在这样一个趋势导向下。企业的相关人员,便可以通过降低计税依据的方式来缓解企业的税收负担。对此,在具体的工作展开中,工作人员可针对材料的折旧与核算等方式来逐步实现科学、合理化的税收筹划方案。同时,由工作人员对应该缴纳税额的现金价值进行计算,展开分析,并通过双倍余额递减法,来完成折旧时的税额计算。

3.2制定科学、合理的企业筹资方式

在目前实际的施工企业经营管理中,往往会采用多种类的纳税筹划方式,积极应用于政策优选方式当中。同时,在税法的相关规章制度中,也存在着很多能够进行优选的政策。企业工作人员仍要不断加大政策优选的力度,以此来实现纳税筹划的基本性目标。此外,企业纳税方面的相关工作人员还要落实好定价的转让方式,实现劳务与关联企业间商品转让价格的联动。而企业在发生实际的借款行为时,也要有效利用好关联企业,实现资金向负债的转变。同时,在企业的资金筹集活动中,也要做好纳税的筹划工作。实施清晰、科学的资金筹集决策目标。过程中,不仅仅要确保资金筹集的数量,还要有效降低资金的成本。企业纳税方面的相关工作人员要始终站在纳税角度,分析在不同资金筹集方式下,税收工作所形成的不同影响。不断丰富企业的资金筹集方式,为后续其他工作的展开夯实基础。

4通过我国税法基本要素来对纳税进行有效筹划

在我国的税法中,对企业的纳税范围、比例等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那么,这些规定内的因素,也会在税收工作中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企业的工作人员,为进一步完善税收筹划工作,便要不断加强对税法的认识。在税法的范围内,制定科学的筹划方案。不过,从我国当前大部分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看,仍缺少对税法的理解。一些企业的工作人员在制定筹划方法时,甚至会跳脱于税法之外,忽略了税法规定的相关要素。因此,使最终呈现出来的筹划方案缺少水平与可行性。对此,企业也不断明确筹划方法制定的重点,遵循税法的基本要素,来合理规划避税策略。

5通过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差异来进行纳税筹划

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会计制度本身与税法仍存在差异性。并且,税法中的内容,除了对企业的纳税工作进行规范外,也给出一部分优惠政策。那么,在企业进行筹划工作时,便要实现好优惠政策的有效利用,进一步完善企业的经营结构。使企业在完善与优化后,能够满足税法内部的优化政策条件,从而合理享受优惠政策。并且借助于优惠政策,来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5.1优化企业资产的购置,通过资产购置落实避税工作

我国的发展目标多为整体经济,并以此作为目标对产业结构进行不断的完善。同时,通过有关政策的制定,鼓励企业使用一些设备,并提供优惠政策。那么,在企业进行资产购置时,便要尽可能选择这些具有优惠政策的项目与产品,从而对企业自身的税负进行有效降低。

5.2完善费用列支工作,实施有效的避税筹划

在企业的合理避税工作中,费用列支也是十分有效的一种方式。企业要在税法的基础上,由企业的管理人员对当期的费用进行最大限度的列支。从而通过企业所得税的降低,来减少企业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6施工企业避税方式分析

6.1科学、合理地利用避税技术

在企业的实际发展过程中,为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合理避税能力。企业要有效利用相关的技术方式,始终将节税作为企业自身的主要发展目标,并做好减税技术手段的应用。那么,避税技术应用的优势,不仅仅体现在合法的税收减少上,也体现在小型企业的扶持上以及国家资源的合理分配上。从而从企业角度出发,推动国家产生结构的升级与优化。对此,在企业进行筹划工作时,要同时立足于多方角度。结合税收与资本结构,以及会计方式,来进一步完善税收的筹划工作。通过税收筹划工作的合理规划,减少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与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出企业在国家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6.2做好低税率的筹划工作

在企业进行合理避税与纳税筹划工作时,为了进一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还可以对税率进行有效的降低,从而实现企业效益的提高。对此,结合我国目前税法的相关要求,以及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若想要受到低税率政策,便要在现有的经营范围内,进行再一次的优化与调整。通过合理的调整,来降低税率,减少企业税收支出,扩大企业经济效益。

6.3结合我国的税收政策,进步完善避税工作

税收政策的利用是企业合理避税中十分常见的一种方式。在我国的税法颁布中,往往也会同步制定税收的减免政策。因此,企业在进行地点设立、投资决策时,也要考虑好国家的税收减免政策,制定科学的企业决策方案。过程中,企业纳税人也要对成本的核算方法进行有效的策略和规划。实施严格的费用支付管理与成本核算,在企业内容构建良好的经营环境。

第6篇:纳税筹划策略范文

关键词:企业;财务管理;纳税筹划;合理避税;对策

一、纳税筹划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应用的提出

在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企业利润最大化或股东权益最大化是企业的经营目标,而企业作为纳税人,其税收的支出属于企业资金的净流出,必然影响到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因此,如何做好税收筹划,使纳税人税收负担最小化、企业经营目标最大化,就成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西方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企业纳税筹划的应用非常普遍,特别是在跨国公司的财务管理之中。在我国,税收筹划方面的研究与应用比较落后,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发展与完善,税收筹划工作必将得到全面、快速的发展,它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将会变得越来越重要,成为纳税人在理财或经营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二、纳税筹划概述

(一)纳税筹划的概念及目标

纳税筹划是指在不触犯法律的前提下,纳税人通过一系列预先的、有目的的、合法的策划和安排,制作一整套完整的纳税操作方案,以达到减轻自身税负效果的一种财务活动。纳税筹划不同于避税,更不是偷税,而是在多种合法方式中选择一种纳税最少的方案。

纳税筹划最核心的目标是使企业可以直接减轻自身的税收负担,但这并非是纳税筹划目标的全部。实现涉税零风险、获取更多的资金时间价值、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以及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都是纳税筹划目标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纳税筹划的基本策略

1.规避纳税义务,当纳税人希望减轻税收负担的时候,最先想到的应该是规避纳税义务。规避纳税义务是指纳税通过避免成为一个税种的纳税人或征税对象,从而免除该税种的纳税义务,无须再承担该税种的税收负担。

2.税负转嫁,是指纳税人设法将税收负担转嫁给他人的行为。

3.缩小税基,就是从减少应税收入和加大可扣除额这两个方面减少纳税额,以达到少纳税的效果。

4.适用低税率,就是指纳税人通过“避重就轻”的方式,尽量使自己的经营属于低税率计税对象。

5.延迟纳税,从企业的财务情况看,延迟缴纳税款的时间可以增加流动资金。有利于资金的周转,特别是对一些新办企业缓解资金压力非常有利。延迟纳税策略就是尽量将缴纳税款的时间延后,以获得相应税款的时间价值的税收筹划思路。

6.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利用税收优惠进行纳税筹划,具有操作性强,成本最小,收益最大的特点。

三、财务管理概述

(一)财务管理的概念

财务管理是基于再生产过程中客观存在的企业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而产生的,是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企业财务管理关系的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其主要内容是筹资、投资、营运资金管理和股利分配,主要的工作是预测、决策、计划、控制和评价。

(二)财务管理环节

财务管理环节是指财务管理工作的各个阶段,它包括财务管理的各种业务手段和方法。财务管理的基本环节有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计划、财务控制、财务分析。这些管理环节相互配合,紧密联系,形成周而复始的财务循环过程,构成完整的财务工作体系。

(三)财务管理目标

企业财务目标是指通过企业财务管理的融资和投资等活动所要达到的根本目的。在现代财务管理的理论体系及理财实践活动中,财务管理目标是一个逻辑起点,决定着财务管理各种决策的选择,是企业各种理财决策的标准。科学的理财目标,有助于企业日常理财的规范化,有利于科学理财理念的树立,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理财效率并支持企业的可持续能力。

四、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企业财务管理集中于企业主要才能创造和保持价值,即如何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的途径是提高报酬率和减少风险,企业报酬率的高低和风险大小又取决于投资项目、资本结构和股利政策。因此,在这里我们着重讨论企业在筹资与投资两个方面的纳税筹划为题,主要是从量上对资金的筹集、投放、进行分析,以便找出分析方案的解决办法,改善财务决策质量。

(一)企业筹资过程中的税务筹划

企业筹划和使用资金,不论是短期的还是长期的都存在一定的资金成本,筹资决策的目标不仅要求筹集到足够数额的资金而且要使资金成本最低,同时还要尽可能达到企业收益和利润的最大化。

案例:某企业准备自筹资金1000万元,有两种筹资方案可供选择:发行企业债券或股票。假设债券利息率为8.5%,股息支付率为7%,均为每年付息一次;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6%;企业付息和缴纳所得税前的所得为800万元,企业所得税率为25%。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8条的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发生数扣除;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不超出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进行扣除。在这里,若采用发行债券方式筹资,可以在睡前扣除利息费用60万元(1000×6%),少支付企业所得税15万元(60×25%)。

而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的规定,企业向投资者支付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所以,若企业采用发行股票方式筹资,意味着没有税前扣除。因此,仅从降低税收成本的角度分析,企业应当采用发行债券的方式筹资。

但是,如果从企业税后利润最大化的角度来看,企业是否应采用发行债券的方式筹集资金呢?下面,我们将对两种筹资方案的企业税后净收益进行比较。

在发行债券筹资的方式下,可税前扣除的60万元利息费用,企业的税后净收益计算过程如下:

实际支付利息=1000×8.5%=85(万元)

应纳所得税=(800-60)×25%=185(万元)

税后净收益=800-85-185=530(万元)

在发行股票筹资的方式下,因股息是从税后利润中支出且不能税前扣除,企业的税后净收益计算过程如下:

应纳所得税=800×25%=200(万元)

支付股息=(800-200)×7%=42(万元)

税后净收益=800-200-42=558(万元)

通过对两种筹资方案的比较分析,可以看出,采用发行债券方式筹资,虽然可以在税前扣除利息费用60万元,少缴纳企业所得税15万元,但与发行股票筹资方案相比,公司税后净利润却减少28万元(558-530),其原因在于两种筹资方案付息的依据不同。在发行债券筹资方式下,企业的付息基数是发行债券所筹资的数额;而在发行股票筹资方式下,企业的付息基数却是其税后的利润。

可见,税收筹划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来考虑,税收负担的减少不一定等于企业净收益的增加,有时一味地追求税收负担的减少,反而会导致企业总利润的减少。相反,在某些情况下,税收负担的增加有时会增加企业的税后利润。

(二)企业投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1.投资地和投资行业的选择

国家为实现调整全国生产力布局,优化产业结构的目标,促进国民经济健康迅速发展,对老少边穷地区、经济特区和保税区以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的投资项目,给予诸如减免税收等多种税收优惠政策。因此,企业在选择投资地及投资行业时,要充分考虑国家对地区、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利用区域性、行业性的税收倾斜政策,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尽可能将自己纳入优惠范围内,合理减轻企业税负,获得最大的节税利益

2.组建形式和注册资本的选择

(1)组建形式的选择也会影响投资者的收益。如较大型的企业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相对于合伙企业 独资企业这种小型企业,它的税负较重。另外,投资单位在设立企业时,还可以在创立初期采取分公司的形式,使亏损转移到总公司,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等企业步入正轨,再改为子公司

(2)企业根据投资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两种类型。相对而言,外资企业享受的减免税收优惠范围更广、享受的优惠政策也更多,而且国家为鼓励外资持续投资,减少外商投资的短期行为,在经营期限、再投资等方面也出台了相关的优惠政策

(3)在投资总额中减少注册资本的比例,通过增加外部借款的方式来进行投资,所支付的借款利息可以列入期间费用,从而得到财务杠杆利益,节省了所得税的支出

3.投资方式的选择,企业投资可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一般来说,由于直接投资需要考虑企业缴纳的各个税种,直接投资比间接投资在纳税筹划方面有更大的操作空间

纳税筹划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减少企业的经营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 。企业的纳税筹划不仅是一种减少纳税的行为 ,也是企财务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本质可以看成是一种财务管理活动。进行税务筹划要与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相协调,并做到服务于财务的决策过程 。

参考文献:

[1] 李晓佳.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纳税筹划的应用[J].《财会经济》,2011;

[2] 谢昌明.纳税筹划在财务活动中的运用;

第7篇:纳税筹划策略范文

关键词 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风险 应对措施

在我国,跨国公司还有一些大中型企业已经开始了纳税筹划工作的进行,这些工作的开展不仅能够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还能为企业的长久发展带来一定的利益。但是,在进行纳税筹划的同时,还应该对整个行业进行一下分析,如果进行纳税筹划的话,则会产生什么样的风险或者是危害,如果出现的话应该如何进行预防和解决,这些都应该是提前预想到的。

一、导致中型国有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的主要因素

(一)不能及时掌握新的税收政策

由于我国现在的经济不断的发展,所以关于税收方面的政策、法规也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的变化,这样的话,税收筹划也要随着进行一定的修改。但是现在我国企业中存在着这样的一种情况,就是我国现在的企业大多数都是家族性质的企业偏多,在企业的管理上,尤其是财务岗位都要安插自己身边的亲人或者是信任的人,这样的情况下就会让企业在财务管理的时候出现任人唯亲的情况,以企业和自己的利益为主,没有关心整个大环境的发展和变化,专业知识也不是特别的强,这样的话也就对于社会政策的发展没有一个准确的判断。企业也没有注意到增强财务人员专业知识能力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企业管理者没有办法把财务的实权放到外人的手中,还没有意识到对财务人员的技能培训,没有专业的知识进行指导不利于以后工作的开展。还有就是税收政策一旦发生变化,就要有相应的税收筹划政策的更改,原来的方案就必须作废重新制定适合现在税收政策的方案,如果更改得不及时就会存在着一定的税收方面的风险。

(二)纳税筹划缺乏整体性

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还要注重单位税收的整体性。在企业的整个税收中,每个税种都不是独立存在的,是相辅相成的一种关系,一定要把每一种关系都协调好了之后才能够让企业的每一种税收关系都能够为企业带来利益。但是,现在很多企业没有意识到税收之间的关系还有不同税种对企业带来的长期效益,在经营中,往往会为了能够避税而做假账、说假话,不仅给国家带来一定的损失,还会对企业的长久发展带来经济上的影响,如果被查出来的话还要承担更多的经济补偿,这是一种带有风险而且是得不偿失的做法。所以,企业应该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注意到企业缴税的整体性,并且要以企业的长久发展为目标进行规划,设计出一套最佳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

(三)纳税筹划基础不牢固

因为财务和税收看似相同相通的两种知识,但实际上懂得财务的人员并非真正的能够懂得税务方面的知识,这样的话,由于知识的局限性,导致了企业把财务人员安排到税收缴纳的岗位上,由于财务人员对于税收的知识了解不全面,没有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账务作假、核对的账单也不够全面,这样的话给国家进行税收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如果想要真正缴税的时候,也因为账目的不全而没有办法进行下去。这样不仅加强了自己的工作强度,还为企业以后的财务发展造成影响,没有办法进行以后合理的税收筹划,这是极其具有风险的行为,不仅不利于企业的长久发展,可能还会对企业造成更大的损失。

二、国有企业纳税筹划中的风险问题

国有企业想要进行纳税筹划,可能会由于一些原因而导致没有办法特别顺利的实现,如果没有办法进行很好的解决,可能会导致整个国有企业的纳税筹划夭折,所以,在进行纳税筹划的时候要注意以下几点风险:

(一)经营风险

国有企业由于被国家的一些激励政策和保护措施给保护的非常好,也就脱去了市场经济的约束,所以,即使国有企业没有办法给国家带来创收,那么也会受到国家的扶持一直支撑下去,这样没有竞争力也就没有了发展的动力,对于国有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也造成了制约,更不要提纳税筹划工作的发展,在国有企业中没有办法更好的实现纳税筹划工作。

(二)操作风险

税收筹划是一个非常细致的工作,如果有一点细节问题没有处理好的话都会对整个的方案产生影响,这样的话只能重新再进行修改和制作,所以在国有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过程中,要进行对细节问题的合理避免,然后对风险也有一定的判断,让纳税筹划由专门的税收部门进行制定,不要有任何纰漏的出现。

(三)政策风险

由于国有企业和其他的企业在国家税收政策上有一些区别,所以,国有企业一定要注意在纳税筹划方面把国家政策的一些规定也注意到,这样的话才能够得到最正确的税收筹划,并且能够享受到国家的鼓励政策,使得国有企业的缴纳税款能够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值里面,并且,当国家有最新的政策变化时,也能够根据既定的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保证整个纳税筹划方案的顺利进行。

三、国有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的应对措施

(一)巩固纳税筹划基础

国有企业的发展首先要正视市场经济的调控,让自己的企业投入到市场的经济中去进行良性的竞争,然后通过对产品和服务的升级实现企业效益的提升,不能够把经济的收入全部的依靠在国家的税收政策上。还有就是要对国家的税收方面的政策法规进行透彻的研究,要把收入合法化,才能够让以后工作的开展更加的合理。最后,就是要对企业的账目进行调整,让企业的每一笔账目都做到真实有效,把企业的纳税筹划建立在真实的财务基础上,并且在管理上也要专门税务部门的人员进行管理。

(二)设立专业的纳税筹划风险管理机构

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的扶持单位,更加应该响应国家的相关政策和号召,尤其是在企业的纳税筹划这项工作上,不仅要积极的建立,还要多与国家的相关税收部门进行沟通,随时了解国家的税收政策的变化,这样的话能够得到最新的资讯,才能够对其他企业的税收工作起到表率的作用。国有企业应该有专门的部门和专门的人员对纳税筹划方面进行研究,然后通过自己的工作更好的规避企业的风险,让企业能够享受到更多的税收利益。

(三)建立纳税筹划信息系统

由于市场环境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所以,经济总是在不断的变化,税收政策也是要不断变化的,所以,纳税筹划工作也要跟着税收政策的变化而不断的变化更新,只有最新的最适合的政策才能够把企业的风险降到最低。现在我国为了能够让企业更好的把握到市场经济的变化和发展,已经通过网络和报刊等等的方式进行宣传,让企业能够在第一时间把握住变化的方向,好对企业的纳税筹划进行及时的修改。所以,对于企业中的税务部门,要通过这种渠道加强对国家政策的了解,确保企业制定出来的纳税筹划符合国家最新的规章制度,并且让企业的纳税值在最佳的范围之内。

总之,国有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对于自身的发展也具有促进的作用,所以,国有企业应该根据自己的情况和整个行业的发展来制定好自己的纳税筹划工作,这样的话才能更好的为企业服务。

(作者单位为南京玉桥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第8篇:纳税筹划策略范文

关键词:企业战略;纳税筹划;财务管理目标;战略制定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13-0080-02

一、企业战略概述

企业战略往往会给人一种高端、宏观、距离日常经济生活较远的印象,其实企业战略是对企业整体性、长期性、基本性问题的谋划,虽具宏观性,但距离日常经济生活并不遥远。企业战略是决定企业经营活动成败的关键性因素,是企业实现自己的战略目标的前提条件,是企业长久地高效发展的重要基础。经过近百年的发展,企业战略理论进行着不断的演化、修正和完善:在战略依据方面,产生了环境假设的完善与发展;在战略视野方面,由关注外部环境转而关注内部环境;在战略性质方面,由以竞争为目标转变为以双赢为目标。从辩证的视角来看,企业战略是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协调、是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协调、是次要业务与主要业务的协调。将这些复杂的关系协调好、处理好,并且为未来做出有预见性的谋划,便是企业战略的精髓。

二、纳税筹划理念的发展

纳税筹划在外国产生较早,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理论与实践体系,而在我国的计划经济时期税收数量和比例完全固定,并没有税务筹划的空间。市场经济的特征之一就是竞争,只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出于自我发展、自我调整和自我激励的需要,不得不对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纳税业务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筹划。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越来越健全,社会主义法制逐渐完善,税务筹划也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

纳税筹划是企业提升战略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是企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作为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纳税筹划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认准则的前提下,为实现纳税人财务目标而进行旨在减少税收负担的某种税务谋划、对策或安排,具有必然性、合理性。税务筹划的开展,首先要收集信息,比如相关的经济信息和政策信息等,其次明确筹划目标,然后制定备选方案并进行比较分析,最后实施方案并总结经验效果。

三、基于企业战略的纳税筹划理念

1.纳税筹划是长期而非短期的企业战略。纳税筹划是一项长期的持续的活动,而不是在某一个会计期间或某一段时间内进行的短期活动。一些常用的纳税筹划方法,比如通过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选取推迟应税收入确认时间的会计处理方法和设法缩小应税收入来进行纳税筹划、通过对设备提前更新进行纳税筹划、通过调整折旧政策进行纳税筹划、通过选择存货计价方法进行纳税筹划、通过融资租赁进行纳税筹划、通过合理选择捐赠对象及方式进行纳税筹划,为了追求更好地筹划效果,从经济活动开始就要做好准备,需要进行长期的谋划。

2.纳税筹划目标可以化整为零推动实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由全体成员共同来完成的,而贯穿在企业经济活动始终的税务工作也涉及到多个部门。纳税筹划需要企业所有组成部分的密切配合,在长期工作中相互磨合相互促进才能实现最优筹划目标。在纳税筹划过程中,企业各组成部分之间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是基础,密切配合、优化协调是保障。而基于企业战略的纳税筹划主张把我企业各部分的联系,使纳税筹划的目标化整为零,建立起整体目标与各部门目标之间的有机联系,将任务目标分解到每个部门、每位员工并精确协调,进而推动整体目标的实现。

3.通过调整筹划策略实现对纳税筹划的控制。成本控制作为企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可很多企业对其认识都有一定误区,认为成本控制仅仅是从企业自身出发,只强调节约成本,优化流程;对纳税筹划方面却比较僵化,认为没有降低成本的空间。企业战略视角要求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应在纳税筹划等多角度完善成本控制,并将纳税筹划策略的调整作为企业战略调整的一部分纳入到成本控制体系之中,通过调整纳税筹划方案来实现对纳税筹划的控制进而达到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4.通过反馈筹划情况提高纳税筹划效果。单纯地发现、记录问题无助于问题的解决,筹划情况的改善和效率的提高得益于对问题的总结与分析。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税收法律法规在不断地调整,税务机关的执法意识逐渐加强,各地区税务工作人员的工作重点也并不完全一致,基于企业战略视角分析纳税筹划效果时,应注重收集反馈的信息,找出筹划过程的不足并在今后的纳税筹划过程中积极应对,做出科学的调整。

四、基于企业战略的纳税筹划体系构建

1.培养战略全局意识。企业战略视角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形成的,需要企业在长期生产经营工作过程中逐渐培养和调整。培养战略全局意识需要加强制度建设,从管理层到执行层都应该接受战略全局意识的培训,同时完善激励措施。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决策和行动都要具备全局战略眼光,一切从企业利益出发,只要企业得到了发展,个人也可以得到企业发展带来的利益。通过这种战略全局意识的培养,可以充分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企业上下一心,相互配合,达成纳税筹划目标。

2.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目前我国已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关键阶段,税收法律法规在随着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并不是长时间保持稳定。因此,管理层和财务人员在进行纳税筹划方案制定时,要及时反映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的变化,并针对变化进行纳税筹划策略的调整。同时还需进行专业知识的补充与积累,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充分了解企业的业务特点和运行规律等实际情况,运用恰当的纳税筹划方法。

3.建立纳税筹划评估分析机制。基于企业战略视角的纳税筹划,具有通过分析反馈的情况提高纳税筹划效果的特点。因此,构建纳税筹划战略体系要同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规模相适应,建立灵活的纳税筹划评估分析机制,对纳税筹划情况进行评估分析。

4.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因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在进行执法时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企业的纳税筹划是否成功往往与税务机关的执行与解读有关。因此,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该重视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维护与税务机关的良好关系,在征稽执行阶段,对于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细则要及时向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咨询,把握当地税务单位对于税法边界的实际要求,从而降低税法筹划方案风险问题的出现,从全局出发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 李丽.浅谈新税法下的企业税务筹划[J].经营管理者,2015,(1):50.

第9篇:纳税筹划策略范文

我国税政改革中,“营改增”可谓其中的重要一项,在减税方面的作用也可圈可点。2013年在各地区各行业试行以来,重复纳税得到了相对有效的控制。在十二五改革的基础上,“十三五”期间,“营改增”依旧是我国结构性减税的重中之重。因此,企业应顺应时势,对其税收策略进行及时调整,作出对企业经营更为有利的纳税筹划。

【关键词】

营改增;税收筹划;问题;对策

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愈发凸显了国际化与市场化的特性,社会各行业分工愈发细化,社会经济形态更多,使得传统税制已然无法适应这一发展情势社,改革营业税与增值税一并征收的现状实属必须。“营改增”是我国税制发展中重要的减税措施之一,即将传统的缴纳营业税项目改为征收增值税。与此同时,这一增值税的缴纳对象只限于产品或服务增值部分。“营改增”可极大地降低企业税负,有效规避重复征税,使企业成本与财务风险降低。此外,在完善税收基础上对三产发展予以扶持,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以优化其出口、投资与消费结构强化其国际竞争力。作为中国税制的重大改革之一,其实施与更大范围的推广将深远地影响并促进国内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与税制的完善。鉴于此,探讨营改增背景的企业纳税筹划意义重大。

一、营改增的主要试点征税对象及政策调整

(一)征税对象试点过程中,“营改增”的主要征税对象是交通运输业与一些现代服务业的应税服务。前者包含有除了铁路运输服务之外的水路运输服务、陆路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与航空运输服务;后者也是“1+6”行业的简称,包含有信息技术服务、研发与技术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文化创意服务、鉴证咨询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二)主要政策调整内容

1、税率和征收率基于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与13%低税率,新增两档低税率:11%与6%。这当中,交通运输业适用的是11%的税率;试点现代服务业中,除了17%税率对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之外,其他行业均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是3%;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是0,试点范围增值税按3%的税率征收。试点地区单位与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提供给境外单位的研发、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2、纳税义务人的认定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即提供交通运输业以及一些现代服务业服务的单位与个人。纳税义务人分两种: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试点纳税人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愈500万人民币时,应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纳税人的销售额不足500万人民币的,可作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

3、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规定关于增值税抵扣政策方面的衔接,营改增非试点地区的增值税纳税人向营改增试点地区的纳税人购买服务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遵照现行规定对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4、税收优惠过度政策增值税改征后继续免征现行营业税免税政策;调整一些营业税减免税优惠为“即征即退”,不过,取消可以通过改革措施而解决的重复征税问题;适当给予税负增加较多的行业的一些税收优惠。

二、基于营改增背景的企业纳税筹划空间

(一)源自于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纳税筹划空间以一般纳税人税率作为区别标准,营改增后,增值税共设四档:第一档,17%;第二档,13%;第三档,11%;第四档,6%。企业经营中,在确保实际税负不比执行税率低的情况下,一般纳税人的税款抵扣可在增值税中进行。调研表明,多数企业营改增后的营业税负均有提高,只不过提高的程度不同。因此,企业可选择作小型纳税人,如此一来,其税负浮动便不会太大,以此带给其一定的纳税筹划空间。

(二)源自于不同行业税率差异的纳税筹划空间企业营改增同时实行后,企业纳税税率便由其企业性质所决定,更会有较大的差异出现。企业纳税筹划策略对其经营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此同时,也要求企业要细化自我分析,制定出详尽地同其特点相契合的完善度比较高的纳税筹划策略。某一行业之内,如果不同企业间存在太大的税率差异,则会使多数企业独立其低税率应税项目,进行独立核算与单独计税,如此一来,其产品中的高税率部分的计税价格将会降低。由此可见,企业纳税筹划的发展空间还可能来自于其行业间税率差异。

(三)源自于兼营营业税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纳税筹划空间“营改增”对于纳税人兼营的概念提出了较为明确的要求,要求一并核算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与兼营项目的销售额。不针对此项进行核算的企业,由其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所以,企业经营过程中,应基于恪守法律法规这一前提,同时立足于其实际情况合理调整不同应税项目的产品共同成本、销售方式与定价策略等,以降低其税负。当然,企业拆分内部业务的程度或比例不同均会致其税负不同,所以,最终企业税务筹划的发展空间也有所差异。

三、基于营改增背景的企业纳税筹划对策

(一)适时转变思维模式,适应营改增变化为适应营改增这一背景,企业必须适时转变传统思维,树立大局观,将销售有机结合服务,积极参与并适应这一改革。为此,需要企业多顺应改革逻辑,调动其专业化与细分潜力,持续机制创新与升级换代。“营改增”试点发现,除了建筑业之外,其他行业企业税负都均有所降低。因此,企业应加快熟悉“营改增”政策法规。在透彻研究“营改增”政策的基础上,深入研讨、科学测算分析改革对企业税负的影响,整合资源、优化流程、细化分工,消除不良因素的束缚,主动适应新的竞争环境。

(二)对纳税人身份作出正确选择前文提到,营改增背景下,纳税人身份不同,其责权力也不尽相同。因此,基于营改增这一背景,纳税人身份的正确选择对于企业纳税筹划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对于企业而言,选择小型纳税人身份无疑是对其降低税负更有利的。与此同时,对纳税人身份作出正确选择应基于一定的前提:一是其自身实际情况、二是现实环境。

(三)对优惠税政予以充分利用,尽可能多地抵扣税额而今,我国在税收方面的优惠税政因产业与企业类型而异。前文分析提到,不同行业,其税率应是有所差异的,也就具有各自的纳税筹划空间。所以,各企业应立足于其实际情况,对相应的优惠税政作出正确选择,并能懂得物尽其用,以争取最大的经济效益。比如,对提供应税服务的某个环节,抑或所有环节直接免征或是减征增值税的直接减、免税优惠。又或者由主管税务机关首先足额征收增值税,然后由税务部门定期把已经征缴的增值税退还给纳税人的“即征即退”优惠。与此同时,企业必须选择同自身经营相适应的供应商,在考虑抵扣率问题的基础上,对可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供应商予以优先考虑。另外要注意的是详尽地分析各个项目,做到能对可抵扣与不可抵扣项目明确区分与分开核算。

(四)对产业链的定价体系予以调整营改增后,企业需缴税款类别不同与以往,由原来的缴纳营业税演变为显著的缴纳增值税。为更好地适应这一变化,企业必须重新调整其产品与服务定价体系。定价调整策略即提高良好发展项目的进货成本,提高发展欠佳项目的销售价格。如此调整的目的就在于适应营改增背景,对高税率应税项目予以回避,在确保适应消费者需求的基础上,对产品销量与服务质量予以提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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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华.“营改增"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及企业的应对策略[J].中国集体经济,2013,(30):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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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梁鹏飞.“营改增”政策背景下的企业税收筹划策略探讨[J].经营管理者,2015,(10):64.

[5]范秀娟.“营改增”政策下的税收筹划策略[J].科技创业月刊,2013,(12):8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