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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随着全球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企业间竞争的日益加剧,民营中小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多,其在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民营中小企业的大量存在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是所有地区和社会经济发展历程中的必经之路,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
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国的民营中小企业经过了从弱小到强大的发展历程,虽然在规模上都比较小,但其数量众多,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现已成为我国经济建设中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快速增长,保持市场经济繁荣,扩大社会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动力。
二、北部湾经济区的现状
相对于其他经济区而言,北部湾经济区总体经济实力比较薄弱,工业化、城镇化水平都比较低,现代化的大工业少,高技术产业基本薄弱,经济要素较分散,加之缺乏大型骨干企业及中心城市带动;港口规模不够大,竞争能力不强,集疏运交通设施依然滞后,快速通达周边省份特别是珠三角大市场以及东盟国家的陆路通道亟待完善,与经济腹地和国际市场联系不够紧密;现代市场体系不健全,,创业氛围不浓,民间资本不活跃;近海地区生态保护及修复压力较大;人才开发、引进和储备不足等。
三、北部湾经济区民营中小企业融资困境
(一)内源融资困境
与全国其他经济区民营中小企业一样,北部湾经济区民营中小企业在选择融资渠道时,也往往更多的依赖内源融资,它是民营中小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但内源融资提供的资金不能有效解决资金困难问题,不能满足企业长远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民营中小企业发展都普遍存在不成熟,规模小、实力弱,自我积累能力不强。
(二)直接融资困境
民营中小企业的外源融资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指发行股票和债券等有价证券,间接融资是指从银行或非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款项。银行贷款是民营中小企业主要的外源融资方式,但是,民营中小企业通过银行信贷融资难度大,成本高,加之我国的直接融资体制也逐步建立。所以在我国,民营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同样面临着许多问题。
1.证券市场准入门槛高。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证券市场上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都规定了严格的限制条件,从股权融资来看,沪深两个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上市发行股票都设置了很高的门槛,如《公司法》规定,股票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得少于500万元。而民营中小企业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制约,经营规模偏小,远远达不到上市发行股票的条件;从债权融资来看,目前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尚不完善,对企业发行债券融资也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如《公司法》规定,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其他两个以上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并且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分别不能低于300万元和600万元。在这种苛刻的条件下,大型企业尚难于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筹集资金,民营中小企业就更不用说了。
2.发行股票和债券的相关成本较高而且相对固定。相关成本包括信息披露、财务审计、评估和承销费用等成本,一般民营中小企业是难于承受这些成本的。加之民营中小企业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信息透明度低,其所发行的股票的市场价格容易被低估。
3.场外交易市场不规范。为了解决民营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难的问题,全国各地先后成立了证券交易中心和柜台交易市场。但是场外交易市场是由当地政府和当地人民银行审批,缺乏全国的统一规划,容易出现盲目竞争等问题,金融风险高。
(三)间接融资困境
在外源融资方式中,民营中小企业一般以间接融资为主。这是因为与在公开市场上发行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相比,金融机构贷款不需要太多的限制。但金融机构主要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期限较短的流动资金以及固定资产更新资金,很少提供长期信贷。具体表现在:
1.金融机构对民营中小企业贷款的条件苛刻。金融机构认为民营中小企业经营风险大、倒闭破产风险高,为了减少不良资产的积蓄,如在向民营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时,但由于民营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成立时间短,资金实力薄弱,一般缺乏符合银行金融机构要求的抵押物和质押物,也很难找到合适的担保人,使得大量规模较小、自身实力较弱、处于创业开拓阶段的民营中小企业往往难以满足银行贷款的条件,不容易取得银行信贷资金。
2.借款手续繁琐,成本较高。比如,一些基层银行授权有限,办事程序复杂繁琐。企业借款需经过申请、评级、授信等一系列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大多数情况下还要求提供担保,还要增加验资、评估手续,所以借款花费时间长,即使钱到手,也可能已错过了商机。而且对大多数民营中小企业而言,现有评级标准比照大型企业执行,根本没有结合民营中小企业的资信情况。此外,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银行为了降低贷款风险,会向民营中小企业提出比较高的借款利率。同时,在整个贷款过程中民营中小企业还需要支付资产评估费、抵押登记费、公证费、担保费等各种费用。
(四)依赖非正规融资渠道
由于通过银行借款、发行股票和债券等正规渠道融资难度大,所以民营中小企业对民间非正规融资渠道情有独钟。非正规融资渠道目前主要包括职工集资(向员工借钱)、民间借贷、拖欠货款、“关系”贷款和相互担保等。由于民间融资可以为许多城乡居民手中的闲散资金提供一条获利途径,所以很多居民个人纷纷将手中的资金投入到这一市场。而这些资金的融资要求少,借贷手续简单,所以尽管监管部门严格限制各种民间融资活动,民间非正规融资一直非常活跃。
风险投资能够为处于创业初期的高风险的民营中小企业提供发展所需要的充足的资金,是民营中小企业的一种简便而有效的融资渠道。但是,由于我国风险投资体制尚不成熟,存在一系列问题,如投资主体是政府,头脑里有限,民间资本不足;风险投资运作水平不高;风险投资退出渠道不畅通等,不利于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不能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有效的融资渠道。
(八)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
民营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不健全表现为:缺乏有效的企业信用搜集、评估和查询系统;企业信用意识淡薄;信用法律意识和保障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失信惩戒机制等方面。这都导致民营中小企业失信行为严重,使得投资者丧失对其投资的信心,筹集不到所需要的资金。
五、结语
风生水起北部湾,北部湾经济区民营中小企业的崛起与迅猛发展,给广西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尤其是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落户南宁,不仅使得北部湾经济区与东盟十国的经济往来更加密切,而且与周边省份的经济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所以,北部湾经济区的民营中小企业对广西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很重要和关键性的作用,所以,探讨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深入分析和研究引起融资难的原因,对我国民营中小企业、尤其是北部湾经济区民营中小企业具有宝贵的参考价值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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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本文系广西民族师范学院科研项目“北部湾经济区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及对策研究”(项目编号:2012XYYB005)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关键词】湖南;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服务体系
1.目前湖南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服务体系现状
1.1 融资服务体系以内源融资为主,外源融资比重较少。湖南省中小民营企业的发展资金,绝大部分是来自于内源融资;而外源融资较少。据资料统计,湖南地区中小民营企业业主资本和内部留存分别占中小企业资金来源的35%和30%之多。
1.2 直接融资市场体系不健全。湖南省直接融资不发达,中小民营企业缺乏多元化融资渠道,资金来源过多依赖银行贷款,直接融资市场体系不健全。由于中小企业普遍不具有现行证券管理标准所要求的规模和投资回报,基本上被拒于证券市场之外。
1.3 民营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得资金。作为湖南中小企业最重要的外源性融资渠道——银行,主要提供的是流动资金以及固定资产更新资金,而缺少长期性信贷,且中小民营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难度很大。
企业的短期贷款占银行全部贷款的比重更是少之又少,亲友借贷,内部职工集资等非正规金融在中小企业融资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2.湖南省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服务体系的构建
2.1 商业银行应成为中小企业最重要的融资渠道
首先,现有银行应针对中小企业设计完全不同于大企业的审批程序和判断标准,在信贷发放上应体现中小企业的特色,并为中小企业提供灵活、个性化的融资品种。其次,简化贷款审批手续;把贷款融资和企业财务顾问业务结合起来,逐步将贷款业务融入企业财务顾问业务之中;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快捷、方便、小额结算服务工具,再者,应创新融资工具。如:借鉴外债管理的好方法,给企业设立还本付息专户,事先与企业签定协议,约定有关专户存储的要求,以使贷款到期及时归还银行。在面向中小企业客户提供短期资金方面,银行可考虑采取英美银行“透支账户”管理方式,即给这种账户合格的申请者一个可透支额度(并相应规定好利率水平和归还时限等),并根据情况发展调整这种额度。总之应通过发展各种金融服务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扶助与辅导。降低交易成本,积极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
2.2 直接融资市场应成为未来关键的融资渠道
(1)建立中小民营企业风险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
风险投资的功能在于将社会闲散资金聚集起来,形成一定规模的风险投资。许多国家都通过风险投资基金来促进中小企业自主发展,当今许多著名企业如微软、英特尔、康柏等都是风险投资基金耀生的结果。风险投资基金的雪中送炭式投资能适时化解融资危机且能最大限度激发中小民营企业的经济潜能。
所谓私募股权基金,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私募股权融资与银行贷款相比,对企业的资格限制相对较低,更适合中小企业。私募股权融资不仅有投资期长、补充资本金等好处,还可能给企业带来管理、技术、市场和其他企业所急需的专业技能和经验。如果投资者是大型知名企业或著名金融机构,他们的名望和资源在企业未来首次上市募集时还有利于提高上市的定价,提升二级市场的股价。
(2)建立产业投资基金
产业投资基金可以发挥其中介作用,能够促使间接融资直接化,打通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的通道,构建金融体系内银行信用与市场信用的转化机制,是当前形势下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的一种理想选择。产业投资基金以直接股权投资的形式为未上市的企业提供融资,降低企业的负债比例,改善企业的经营环境,有利于扭转湖南省中小民营企业高负债运转的局面。
(3)成立湖南省中小民营企业金融互助协会
许多国家政府通过规定协会的组织职能,鼓励中小企业进行自助和自律活动。建议成立湖南省中小民营企业金融互助协会,按地区形成小企业内部的资金市场,如用自有股权向银行申请质押贷款,推出采矿权、旅游景点门船票收费权、在建工程等抵押、质押贷款。由牵头企业组织相同或相近区域、资产和规模相当、彼此熟悉的企业组成联保体,联保体成员相互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主要包括生意圈、老乡、同行联保贷款。但在运作上必须接受央行的监管,以防扰乱金融秩序。如允许其自由参与同业拆借;缴存中央银行的准备金比率可比国有商业银行低一些等。注重区域性商业文化的形成和培养,如历来的徽商、晋商等文化精神,通常商业文化精神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其商业兴衰。
2.3 其他融资渠道可作为重要的补充渠道
(1)票据贴现融资
票据市场主要是通过对商业票据(如商业汇票、本票)的贴现、转让,进行资金借贷、融通,而这些票据都以真实的商品交易为前提,其中商业汇票中的银行承兑汇票更是以银行为第一债务人,用银行信用做担保。银行不按照企业的资产规模来放款,而是依据市场情况(销售合同)来贷款。企业收到票据到其兑现之日,往往是少则几十天,多则三百天,资金在这段时间处于闲置状态。企业如果能充分利用票据贴现融资,远比申请贷款手续简便,而且融资成本很低。
(2)典当融资和融资租赁
中小企业经常有一些融资期限相对较短、金额不大的融资需求,这种融资需求从主要提供中长期贷款的银行很难得到满足,而借助于典当行就很容易解决。其优势在于:只要注重典当物品是否货真价实,只要证件全,手续完整,当物权属清楚,来源合法,一般就能即当即兑现,拿到借款可以动产与不动产质押二者兼为。比较适合资金需求不很大,但资金需要很急的小型企业融资。当然,由于机构小、规模小,提供融资服务的能力有限,融资成本高,贷款期限短,抗风险能力弱,这些决定了典当行这种新的短期融资渠道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对承租人所选定的租赁物件,进行以其融资为目的购买,然后再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将该租赁物件中长期出租给该承租人使用。其优点:对企业整体资信能力要求低,不需要额外担保,手续简单融资速度快,费用相对较低,租金支付灵活,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利于中小企业利用外资,避免通货膨胀影响,减少设备陈旧过时风险,优化资本结构。
(3)非正规金融可发挥应有的作用。
非正规金融在促进储蓄转化为投资、促进资本增长、弱化金融体系脆弱性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这些作用的发挥体现在对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的支持上。鼓励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发展,让民间融资从地下合法地转到地上。如:可考虑在严格创办主体资格、注册资本等市场准入条件的前提下,允许创办私人银行,同时央行要加大对其管理力度。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我们会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一边是巨额的民间资本或仅用于储蓄或到处寻找投资机会;一边又是众多的中小企业缺乏资金。建立湖南省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服务体系能够有效协调好这两者的供需,也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我省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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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的因素。由于政府没有一套完整的监督制约机制去规范民营企业。使多数企业还停留在传统的经营管理层面,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生产经营偶然性、随意性大,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报表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经营和财务收支状况。致使很多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管理不规范,信用等级不高,银企之间信息不透明,企业拖欠、逃废、悬空银行债务经常发生,抑制了银行贷款的发放。据资料显示,某省一县20多亿元贷款有80%左右被压死,可周转资金不到20%。如:如某亚麻原料厂和某造纸公司分别欠原工行、建行贷款12896万元(剔除新企业承担的贷款2700万元),1800万元,分别占工行、建行贷款总额的41%、50%。因两家企业经营管理不善,银行资金形成呆坏账,使两家银行无法生存,撤出了该县。银行营业网点也由过去的78个减少到43个。
(二)国家政策因素。长期以来,政府在资金、税收、市场开发、人才、技术、信息等方面一直给予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外资企业特殊的扶持,造成了民营企业市场竞争环境的不确定和竞争条件的不平等。据对某市民营企业调查了解,能从银行得到贷款的民营企业仅占2%左右。结果是民营企业向社会提供了效益, 却难以获得必要的资金支持,融资供方市场不能使他们得到相应的回报。民营企业解决资金供给的办法只能依靠自身解决,或来源于民间市场。而民营企业不能与外资企业共同享有“超国民待遇”。例如,外资企业不管规模大小和地位轻重,均具有 “特事特办”,减、免税,亏损弥补等等优惠待遇。而民营企业既没有国家扶持,又没有优惠待遇,只能“在夹缝中生存”,其融资困难也就不足为奇了。
(三)银行资金因素。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和各银行缺乏对民营企业状况的外部信息佐证,银行出于防范风险的目的,对民营企业所需的融资申请,只能是严加审查或不予受理,在一定程度上很难满足民营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如:近年来,某市各银行资金十分充足, 2011年12月末存贷比例43.01%,如果把剥离和置换的不良资产计算在内,存贷比例可达60.10%,由于资金运用不出去,仅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邮政储蓄就上存资金达9亿多元,占辖区整个存款余额的28%,使大量资金不能用于本地企业的发展。
(四)抵押担保因素。抵押和担保是金融机构对信息不对称不透明的民营企业提供贷款时保护自己利益的重要工具。银行对抵押品的要求条件较为苛刻,除了土地和房地产外,银行很少接受其他形式的抵押品。而且不少民营企业是由国有及乡镇企业改制而来,企业资产为租赁或划拨而来,不能作为抵押的资产,如果能作抵押其抵押率也极低。抵押贷款涉及的中介收费有评估费、登记费、公证费、保险费、注销抵押费等多种形式,而且企业贷款金额小,中介费占贷款利息支出的比重又很大,让不少民营企业望而却步。
(五)企业诚信因素。一些民营企业的管理层只看重企业的发展,忽视了内部制度建设和对污染环境的治理,很多民营企业还停留在原始的经营管理上,且没有与政府相关部门和银行构建良好的政、银、企诚信关系。相当多的民营企业还简单地认为只要项目好不管有无污染和前期的诚信如何,银行针对我的好项目就应该给予贷款。而银行发放贷款,不是仅仅看项目的好坏,还要通过观察企业的长期信用和各方面的评估状况来决定是否发放,发放的额度也是根据企业诚信和企业信用的积累逐步增加的,而不是单凭项目的好坏发放贷款。
(六)银行授权因素。由于银行授权授信过度集中,使各家银行贷款权限在一定程度上被削弱。目前,除城乡信用社拥有贷款自外,各银行信贷审批权都高度集中在省一级,县(市)级支行几乎没有贷款审批权,有的即使有贷款审批权,也局限在10万、20万元以内。如:农业银行某市支行最高贷款审批权限为20万元,但为了防范风险只能放给用商服楼作抵押的个人。企业如要申请贷款,银行只能逐级上报,层层审批,时间可达几十天或几个月,有的还不一定审批下来,企业对此很无奈,只能是望贷兴叹,企盼国家尽快出台良好的融资环境。
(七)融资渠道因素。由于进入资本市场的条件限制,民营企业基本无法进行直接融资。如我国沪深交易所对上市公司注册资本金要求很高,使处于成长期的效益好但规模较小的企业很难进入证券市场融资。同时债券市场上,由于受到“规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级审批”的约束,民营企业也很难以发行债券方式进行融资,因此直接融资渠道基本被堵死。唯一的融资办法就是靠民间融资,或去借高利贷,这样即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同时也增加了企业债务风险,企业是有苦难言,银行对此也是很无奈。
二、中小民营企业融资过程中存在主要问题
(一)中介机构收费高。民营企业如果要向银行申请短期抵押贷款,银行经过考察确认符合贷款条件,但出于资金安全考虑,要对贷款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物评估、公证、办他项权证等事项。然而办理这些事项的中介服务机构的收费,金融机构不愿意拿,企业又难以承担,而且这些费用只按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不考虑贷款期限,使期限短的贷款费用超过了贷款利息,有些算“细账”的企业出于成本考虑只好放弃贷款打算,去寻求民间借贷等其他更简便的方式进行融资。
(二)银行和企业贷款“两难”。各银行县(市)支行贷款权限的上收,使民营企业得到贷款的难度加大。目前,各银行县(市)支行贷款的审批权上收,没有自主向民营企业发放贷款的权力,民营企业要想得到贷款必须得到层层审批,门槛过高,时间过长,使绝大多数民营企业因达不到标准或因审批时间过长错过了投资时机,而放弃贷款。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资金是企业的“血液”。近年来,国家加大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力度,积极引导并协调商业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但根据数据统计显示,贷款的增加与企业的发展明显不同步,甚至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增长低于贷款的平均增长率。可见,多数中小企业资金短缺的问题仍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融资难仍然是当前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不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其发展就陷于瓶颈难以突破。
一、中小企业的界定标准
我国现行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是2003年2月由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发展计划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2011年7月4日,国家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与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对84个行业大类的中小企业界定统一了标准,新标准对原有的认定标准做了修订,尤其是新增了微型企业标准,有利于明确重点,更便于中小企业得到政策、资金和技术的扶持。
二、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2008年爆发的金融危机使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形势雪上加霜,受出口急剧减少的影响,中小企业利润空间大幅缩小,这就导致中小企业的内源性融资大大减少;同时,金融风险的加大,导致金融机构投资更加谨慎,惜贷现象进一步恶化,这也会使中小企业的外源融资更加困难。在内忧外患的叠加下,我国许多中小企业面临鲜有的生存危机。资金缺口加大、生产成本上升、人民币升值等问题日趋严重,其中资金短缺是这些企业面临的最困难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因此,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是化解我国中小企业生存危机的关键。
三、中小企业融资难原因
笔者认为中小企业难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相关法律规范严重滞后。虽然中小企业融资产生已经很多年了,但是我国至今没有出台一部专门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中小企业融资的制度需求得不到满足,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法律制定的滞后及缺失严重导致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狭窄,缺乏选择机会,同时也不能有效运用社会闲散资金,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二)认识不到位。对中小企业认识不到位,民营金融与民营经济整体发展不相称。我国中小企业几乎全是民营企业,民营企业、民营经济的发展,对国家整体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非常大的贡献。但有关决策部门,可能受制于意识形态,对金融业在我国建立现代市场经济制度中的定位没有清晰的认识,对金融改革的市场化方向不明确,造成我国目前民营金融与民营经济整体发展
极不相称,以致我国没有形成服务于中小企业的金融体系。这是形成当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最根本原因。
(三)商业银行体系影响中小企业贷款。银行业利润过度依赖息差。银行放给大企业的一般是基准利率,而放给中小企业的则会在基准利率上还要上浮,上浮幅度有的能达到20%甚至30%。在去年信贷收紧的背景下,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也水涨船高。据《每日经济新闻》调查,各家商业银行上浮范围基本上处于20%~50%之间。商业银行在发展中小企业业务的过程中面临着诸多问题,由于涉及长期和短期利益的冲突在内部资源的重新调配上、运营体系的优化、对业务模式的摸索以及对等都出现了较高难度的挑战。
(四)融资成本高。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惜贷现金,根据规模经济理论,与大企业相比,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例如资金成本、管理成本、信用风险成本、执行成本、信息成本、机会成本等各项成本,而商业银行收益低,手续繁杂,存在贷款成本规模不经济的状况,因此,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存在歧视,贷款积极性不高。而且中小企业贷款手续繁琐,普遍需要2-3个月时间,许多中小企业为保持正常生产经营不得不高息拆借民间资金,更加剧了企业的高融资成本。
四、完善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对策
我国中小中小企业近年发展很快,如何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笔者主要从以下几点阐述:
(一)健全政策、法规。中小企业融资急需法律支撑和国家制度扶持,健全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健全和完善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金融生态以及金融监管,服务和保障经济转型和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也可以使融资工作流程化、标准化、透明化,促进员工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二)完善意识。充分意识到中小企业在我国发展过程中的地位,量大面广、占全国企业总数逾99%的中小企业,是抵御金融危机冲击的重要支柱,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要动力。它的作用不仅体现在对国民经济的支撑作用、对各级财政的增收作用以及对三次产业的转化作用,更体现在安置就业、保持和谐、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等方面的重要社会作用。所以我们要从上到下的意识到中小企业的重要性,首先从政府出发,增强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采取更多的采取创新的形式,在降低全国金融风险的同时调动民间资本的积极性,缓和中小企业融资困境。
(三)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各大商业银行要创新金融产品、强化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城市商业银行、合作金融机构等则要立足当地,避免求大和盲目扩张,同时要发展与中小企业相适应的小型金融机构。使得商业银行在运作过程中长期利益和短期利益相结合。
(四)完善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合理的调整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比率,使资本结构与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相适应,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以防渠道单一化,从而促进中小企业健康的发展。
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期,融资难仍将是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要缓解该难题,关键要多措并举,加快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和组织制度创新,充分发挥好市场机制和政策支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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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国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策略研究》 刘旭琰 吉林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2010.10
(一)间接融资方面的现状
1.企业间接融资渠道过于狭窄,主要靠银行;融资方式单一,以贷款为主。2003年8月份,人民银行对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除外)的1358家金融机构和2438家中小工业企业的贷款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表明,贷款依然是中小企业主要的融资渠道。2003年上半年,金融机构贷款占中小企业国内融资总量的98.7%。 由此可见,中小企业基本上存在融资方式单一,过多依赖贷款的现象。
2.企业融资需求满足程度低,多数企业认为贷款难度大。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承惠对民营经济相对发达的浙江、江苏两省的调查,2000年,江苏无锡市参加银企合作的20家绩优私营企业中,得到贷款的仅3家,贷款额仅700万元。江苏省经贸委在2001年初对常州武进市(现改为武进区)800家私营企业的调查,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中,认为贷款难的占45.1%,而那些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下的企业,贷款难的比例竟高达86.5%。在民营经济蓬勃发展的浙江、江苏尚且如此,其它民营经济发展不充分的地方,情况就可想而知了。
3.企业融资渠道不稳定,受国家政策影响大。在本轮宏观调控中,民企又一次首当其冲成了被波及的群体。最新数据显示,2004年3月份,金融机构民营企业及个体新增人民币贷款79.9亿元,四月份骤降为29.73亿元。原本民企贷款就难,现在就更加困难了,迫使一部分企业转向非正规的融资渠道,增加了企业的负担与经营的不确定性。
(二)直接融资现状
从成熟市场的经验看,资本市场作为现代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对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具有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育较晚,直接融资只占到间接融资量的10%左右,低于发展中国家的一般水平。而民营中小企业在直接融资中所占比例就更少了。
1.“此路不通”的主板市场。我国的沪、深证券交易市场(通常被称为主板市场)在成立之初,担负着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脱困、改制的历史使命,使得民营企业被排除在外。近年来,管理层摒弃了限制民营企业到主板上市的做法,但毕竟主板扩容压力很大,且门槛较高,只有少数发展迅速的民营企业集团才有可能直接或间接进入“主板市场”,对于广大民营中小企业而言,此路不通。
2.远水不解近渴的深圳中小企业板市场(二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的设立,有效地降低了准入的门槛(同主板相比),得到了广大民营中小企业的热捧,但一方面受证券市场低迷的影响,截至2005年6月末,仅有家企业成功上市;另一方面,中小企业板设立的宗旨之一是为主业突出、具有成长性和高科技含量的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平台,而我国大多数民营中小企业处于传统行业之中,科技含量较低;再者中小企业板对企业股本的要求(股本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对多数中小企业而言仍然过高。因此,对于众多中小企业而言是远水解不了近渴。
3.缓步前行中的场外交易市场(三板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形成的产权交易市场和证券柜台市场是我国三板市场的雏形。但在1997年末和1998年初,中央政府出于防范金融风险的考虑,下令关闭了绝大多数的地方性产权交易市场和证券柜台市场,其余也多数暂停了股权交易业务。到2000年后,部分地区又开始了新的探索,并以迂回的方式争取到了各级地方政府的认可。但从规模上无法与沪、深证券交易市场相比,发展相对缓慢,无法满足众多中小企业迫切的融资需求。
4.“空中楼阁,可望不可及”的企业债券市场。目前,我国企业债券的发行实行“规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级审批”的办法。同时,债券发行办法还对发行企业的净资产有较高的要求及需要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单位作担保。这一系列条件极大限制了民营中小企业进入债券市场融资。
二、在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理解上存在的误区
(一)“所有制歧视”是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最关键的原因
此观点认为,国用商业银行在现有机制下,在相同情况下倾向于提供贷款安排给国用或者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企业会受到“所有制歧视”而得不到贷款。这一情况在计划体制下或转轨初期是大量存在的,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与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这种歧视将越来越淡化。根据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对上海市中小企业融资情况的调查,2002年上海市中小企业贷款余额比2001年末增长30%,在60家样本中小企业中,民营、股份制中小企业的贷款满足率为100%,而国有中小企业的贷款满足率只有78.72%。或许上述事件不能反映全国的一般情况,但至少说明将“所有制歧视”列为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最关键的因素,并不能完全反应现实情况。
(二)将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归结于“规模歧视”
此观点认为,对大型商业银行而言,小额贷款和大宗贷款所需付出的交易费用和信息费用相差无几,而收益却相差很大。因此,大型商业银行可定会有某种程度的“规模歧视”。并拿出欧美等发达国家的例子作为佐证,强调“门当户对”的重要性。但这一论点明显忽略了以下几点事实:首先,中国与欧美等国的金融体系不同,美国的大型银行分支机构较少。以美洲银行为例,在美国国内仅有5,800多家零售银行办事处,而作为中国国有的四大银行的分支机构可以说是遍布大江南北,以中国建设银行为例,在全国约14,500个分支机构。试问如此庞大的机构都在干吗,基层机构在贷款方面的权利都被上收了吗?其次,既然是“规模歧视”,那么如何理解部分“块头”较大的民营企业集团也难以得到融资;第三,中小商业银行在现有体制下是否就一定乐于为民营中小企业进行融资服务或者能够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中国城市商业银行研究》课题组于2004年对中国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三个有代表性省份的20个城市商业银行的运营情况进行了一次实地调查。他们的研究表明:城市商业银行整体资产质量仍然较差。其业务过分集中于部分国有大企业,贷款集中度很高,从资产风险配置的角度看,远未实现理想水平;各地方政府在城市商业银行的平均直接持股比例是24.2%,如果再加上地方政府通过其他企业或机构间接持股的数量,应该说地方政府对城市商业银行仍拥有绝对控制权。由于地方政府在实质上控制了城市商业银行,因此,其信贷取向就倾斜于与地方政府有关系的各类企业。第三,与大型商业银行相比中小商业银行资本金少,抗风险能力弱。如果其贷款对象主要为中小企业,则势必增加其经营风险,甚至可能危机国家金融体系的安全。
(三)将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归结为贷款市场利率不能自由浮动
此观点认为,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在于为贷款市场利率不能自由浮动,金融机构贷给民营中小企业的资金面临较大的风险,需要更多的收益作为补偿。只有这样才符合风险和收益成正比的原则。且以非正规金融动辄几倍甚至十几倍的贷款利率水平为依据,提出通过贷款利率市场化手段解决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但是西方学者Stiglitz和Weiss通过数理模型分析得出与之相反的结论:如果银行靠提高利率来挑选贷款的对象,那么随着利率的上涨,剩下来敢于继续申请贷款的将是平均风险更高的企业。当银行步入利率与风险交替上升的恶性循环时,调增利率给银行带来的好处可能还不足以弥补风险上升给银行带来的损失。事实上,即使在利率自由化的国家,银行也大多将利差设置在2%―3%左右。因此,通过扩大利差的方式驱动商业银行对民营中小企业进行融资是缺乏依据的。
(四)设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银行
这似乎是一种很习惯的思维,有问题国家包。更有学者拿出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例子,以证明这已经是国际惯例了,中国也不能例外。不过这一观点忽略了一点,即发达国家已经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存在的中小企业融资难属于完备市场经济下的金融市场失灵,属于拾遗补缺的类型,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介入中小企业融资并不深。以美国为例:1980―1998年,中小企业管理局提供的28万笔担保贷款,总额也只有410亿美元,只是这期间中小企业融资总量极小的一部分,对中小企业的影响极为有限。而中国现阶段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更多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没有很好的建立起来,这又加剧了经济社会固有的“信息不对称”,因此在现阶段,首要的是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积极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同时打开金融系统封闭的闸门,让民间资本充分迸发活力,而不是急于通过政府设立相关机构来弥补市场经济的漏洞。
(五)非正规金融是金融安全的大敌
长久以来,提到非正规金融总让人们与“高利贷”“倒会”“卷款潜逃”等现象联系在一起。加之长时间的不被认同,决定了其处于白色和黑色之间的灰色地带,甚至很容易与“黑色”产生某种联系,于是被认为是国家金融安全的大敌。但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非正规金融对于民营中小企业筹资有着重要的意义,甚至在部分地区成为民营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这是由于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中小企业融资依靠的是“软信息”,只有便于获取并处理“软信息”的金融主体才能克服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信息不对称难题。因此,合理引导非正规金融的发展,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使非正规金融健康发展或许才是解决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正解。
三、对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建议
总的来说,解决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应该遵循“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两条腿走路,“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两手都要硬的原则。不断拓展融资渠道,完善融资方式。
(一)建立健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融资体系
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继续发挥主板市场作用,激活企业债券市场;在完善现有中小企业板的基础上,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上市培育与辅导体系,适时启动创业板市场;在尊重历史与现状的前提下,整合现有地方产权交易市场,并借助现代通讯工具形成覆盖全国的交易体系。通过形成梯度化的融资体系,改善民营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二)积极推动国有商业银行的体制改革与业务创新
1.体制改革方面。通过建立与落实各项激励措施与监管措施,逐步使各国有商业银行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调动和激发各个基层机构的活力,促使其从吸收存款的机构向小型商业银行的转变。
2.业务创新方面。在满足银行体系安全的前提下,针对民营中小企业的特点,进行大胆的业务创新,为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便利条件。如在国外经常采用的仓单质押业务、应收账款质押业务、出口退税业务、保理业务等。
(三)打开金融体制封闭的闸门,让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银行系统
现有的金融体制下,很难形成充分的竞争。打开金融体制封闭的闸门,让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银行系统,借助民营资本天生的逐利性,推动金融系统内的良性竞争,形成金融体系内的“鲶鱼效应”。最终摒弃大小客户之分,而以优劣为贷款标准。
【关键词】 民营中小企业 融资难 信用担保
在我国,民营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推动创新等方面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截至2008年,我国民营中小企业数已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所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占60%,上缴税收占50%,就业人数占75%,进出口总额占69%,开发新产品占82%以上。
浙江省作为我国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之一,拥有大量的民营中小企业,对全省财政收入的贡献超过60%。然而,融资难却一直是制约其发展的一大瓶颈。特别是暴发金融危机以来,依赖产品出口的浙江民营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环境持续恶化,融资难的问题日益凸显。
一、民营中小企业融资困境
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可以从以下四个角度来分析。
1、市场角度
(1)信息不对称。民营中小企业的信息披露机制相对不健全,造成与放贷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严重不对称。一旦中小企业不按银行的要求提供相关信息,银行就会“惜贷”;同时为了消除信息不对称对自身的不利影响,银行会更加严格地审查贷款者的信用状况,分析信贷风险。
(2)机制不完善。我国是银行主导型的融资体系,资本市场发展相对缓慢且滞后于经济发展。民营中小企业在我国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发展速度很快。我国缺乏专门为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与市场。
2、企业角度
(1)经营管理水平差,财务制度不规范。很多民营中小企业没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较为混乱。有些企业将贷款资金作为自有资金使用,短贷长用现象严重,有些企业甚至没有建立规范的会计账目体系,给银行的信贷资格审查造成极大的困扰。同时,决策者由于受自身文化程度的限制,重视规模扩张而轻视风险控制,企业缺乏完善的费用核算、成本分析机制,容易出现经营行为短期化,抗风险能力低。
(2)负债沉重,资信差。民营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方式粗放,自有资金不足且缺乏有效的内部成本控制,以致其负债率往往过高,这样的资信就很难通过银行的信贷审核。长久以来,一些民营中小企业存在逃避银行债务、多头抵押等不良行为,造成银行对民营中小企业整体信贷的信心缺乏。为降低信贷风险,提高自身经济效益,银行大多不愿意冒风险向民营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尤其是长期贷款。
(3)直接融资渠道不畅通。中国的证券市场处于不稳定的成长阶段,而民营中小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的金融风险极大,政府不得不对此实施严厉的监管。在美国,中小企业通过股票市场、二板市场、企业债券等途径直接融资高达50%以上,我国仅占3%左右。在发达国家,中小企业还可以通过私募或定向私募来融资,而我国类似的融资方式应用范围极其有限。
(4)贷款特殊性。由于民营中小企业对贷款需求的计划性比较差,所以其贷款一般具有要的急、频率高的特点,而且每次所需金额相对较小。据调查显示,中小企业首次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一般需要三至六个月,即使是老客户也需要一个月的时间,这与中小企业贷款需求时间急的特点不协调。
3、银行角度
(1)服务对象。出于对提高信贷资金安全性及降低成本的考虑,国有商业银行的眼光多投向国有大型优质企业,虽然近年来在发放贷款的政策上有向中小企业倾斜,但总体依然秉承“抓大放小”的观念。在当前银行进行市场化改革、加强风险管理的大环境下,各银行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不高。
(2)信贷管理成本。由于每笔贷款的经办程序大致相同,而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规模较小、频率高、呆账坏账概率大,使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前的调查成本、贷款单位交易成本和贷款后的监管成本都较高。综合以上因素,商业银行从节约经营成本和监督管理费用的“经济性”出发,不愿意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
4、政策角度
(1)法律法规不完善。由于民营中小企业在我国起步较晚,国家对其金融支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因而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来扶持民营中小企业发展、改善民营中小企业融资状况;同时也缺乏约束民营中小企业市场行为方面的机制,造成其发展极不规范。
(2)担保体系不健全。由于民营中小企业资信低,经营风险大,因而很少有人愿为其提供担保。随着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经营机制的转化,企业的担保风险意识不断强化,一些效益好且具有担保资格的大企业不愿意冒如此大的风险。虽然近年出现了一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但其规模偏小,资本不足,加上我国的担保体系与信用评估机制不完善,依然很难获得银行的认同。
(3)对民间资本支持力度不够。由于受政策上的限制,我国虽有数目庞大的民间资本,但并不能得到充分利用。特别是在北京这样的城市,金融监管十分严格,以致中关村的中小科技型民营企业很难从民间金融渠道取得发展所需的资金。
二、民营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1、创新担保模式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从上世纪末开始发展,在市场与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已经步入了健康的发展轨道。近年来,浙江省担保机构数量不断增多,担保业务发展迅速,推出了不少新的担保模式。
(1)无形资产抵押贷款。据浙江省银监局的资料显示,从2009―2010年9月末,温州市作为全国第二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的城市之一,在两家银行机构试点开办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累积已向8家企业发放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22笔,共11150万元。2011年这一数字还将有所增加。
温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运作模式符合市场化规律:由政府牵头搭建银企合作平台;由银行控制风险具体实施;通过引入第三方模式来减小知识产权质押中巨大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损失。此外,温州市财政每年还会拨付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城区范围内科技型民营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的贴息。
(2)动产质押。据统计,目前生产型的民营小企业平均每1000万资产中,有不低于300万的是企业动产,主要是原材料和产成品,而贸易型企业的库存商品往往就占总资产的40%以上。这些动产无疑占用着民营小企业的大量资金。
各大银行早就有对国有企业的大宗物资办理动产质押的业务,但民营中小企业的存货数量少、种类多、交易频繁,一向不符合银行质押的标准。针对此情况,杭州银行推出了民营小企业“仓储贷”融资业务,不仅妥善地将民营小企业的存货纳入到了动产质押的业务范围,还保障了其正常经营的存货流动需要。
为了让民营中小企业能更便利地利用企业自有的存货动产获取银行贷款,目前杭州银行联手仓储公司,在已有的动产质押业务基础上,开发了一种新业务――仓储单质押。这将使杭州地区的民营中小企业可以享受到“凭企业自有的存货到仓储企业换仓单,然后持仓单到杭州银行办理仓单质押,从而获取贷款”的便利融资方式,最快3个工作日就可拿到贷款资金。
(3)联合担保。联合担保是指借款企业通过缴纳一定的保证金组成互助联合担保小组,互相提供贷款担保,银行根据其联合信用发放一定额度的贷款。这一方式由杭州市科技局在国内首次设计并推出,旨在搭建新型担保业务平台以有效解决科技型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联合担保业务充分发挥了各单位的优势资源、提升了联合担保集体的可信任度、有效地分散了风险并大大拓宽了贷款企业范围。
据统计显示,从2006年8月开始启动联合担保业务至2007年,联合担保平台已经进行了总计21次的联合担保业务,总担保额为2740万元。截至2006年12月,被担保企业共实现累计销售收入增长额4606万元,利税增长额1278万元,总利润增长额417万元,新增就业职位约100余个。
2、建设融资平台
近年来,浙江省一直努力营造民营中小企业成长的良好外部环境,构建多层次民营中小企业融资体系。2006年,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联合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在国内首次建立中小企业创业融资平台,有效整合了市场性与公共性两个方面的因素,充分利用了政府、国家开发银行、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各方的资源,建立了完善的组织架构和有效的控制体系,有效解决了银保合作不畅的难题,为解决浙江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提供了新的途径。
拥有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是该平台成功运作的一大亮点,浙江省中小企业局和国开行浙江省分行,通过设立风险评估决策委员会对平台成员进行审查推荐、让平台成员之间进行担保和反担保、设立风险准备金等一系列措施,为融资平台装上了三道安全闸门,以保证信贷资金高效、安全地使用。
数据显示,2009年通过省中小企业创业融资平台,国开行浙江省分行共发放基准利率贷款19批,总额39135万元,受益的民营中小企业达242家。截至2009年12月30日,通过省中小企业创业融资平台,国开行浙江省分行累计向成长型中小企业发放基准利率贷款达9.7亿元。
此外,浙江省正在搭建中小企业信用社会化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和信息系统,建立区域化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积极探索银行与担保机构的合作机制,力求通过政府引导,将更多的社会担保机构纳入到民营中小企业融资的体系中来,并鼓励更多的私募基金和风险投资机构对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提供支持。
三、进一步缓解民营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建议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
要解决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必须拓宽其融资渠道,加大直接融资力度。主要可以通过帮助民营中小企业发行债券、利用民间资本建立小额贷款公司和社区银行以及对小额贷款进行风险补偿等方式来实施。
(1)发债融资。探索建立民营中小企业上市育成系统,稳步推进民营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试点。首先,要积极推动民营中小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推荐上市。其次,根据企业自身发展的特点和需要,适时发展为其服务的小额资本市场。
(2)小额贷款。有效利用数量庞大的民间资本。浙江的民间资金十分充足,但由于管理不善,并没有完全转化为资本优势,这就需要政府在民间资本与民营中小企业之间搭起桥梁。小额贷款公司和社区银行就是很好的尝试。
小额贷款公司按照“小额、分散”的原则发放贷款,但其利息率必须小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对于那些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的民营中小企业来说,小额贷款公司的出现无疑是他们的“福音”。国家批准在浙江进行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后,浙江各地小额贷款公司纷纷成立。
相对于大银行,社区银行扎根当地,易于了解附近民营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的程度;放贷之后也能相对容易地监督贷款使用情况,减少了资金风险,降低了对民营中小企业放贷的管理成本。在浙江这样的民营经济发达地区,可以相对放松金融管制,引导民间非正规金融机构发展成社区银行。浙江的泰隆银行、稠州银行就是很好的范例。
(3)小额贷款风险补偿。为解决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浙江省加强政府、银行、企业三方面的沟通交流,建立了民营中小企业风险贷款补偿机制。早在2005年浙江省就正式出台了《浙江省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试行办法》,安排风险补偿基金,主要用于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当年新增民营中小企业贷款而产生的风险进行补偿,也可以用于对民营中小企业增加贷款较多、风险控制较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奖励。
截至目前,浙江省已有61个市县承诺出资开展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各地方承诺配套出资金额进一步增加,进行风险补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范围进一步扩大。在此基础上,浙江省2011年将改进民营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考核办法,完善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使用制度,以增强银行向小企业放贷的积极性。
2、构建合理的征信系统
广泛的征信系统可以降低银行对民营中小企业的贷款成本。中国人民银行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建立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截至2005年4月底,共收录借款企业462万户,人民币贷款总额16.3万亿元,约占全国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近90%。
我国目前主要只有人民银行的公营征信系统,由于受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限制,系统中民营中小企业的信用资料相对不健全,虽然也出现了私营征信公司,但数量有限,并未形成有效竞争。因此,我国应进一步完善公营征信系统,积极构建私营征信系统,并加强公共征信系统和私营征信系统的联系,消除民营中小企业与外部投资者间的信息不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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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小企业 融资难 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27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4)08-060-02
目前,国内大多数中小企业存在管理水平低、市场竞争能力弱等一些不容忽视和回避的问题,同时又面临融资难的困扰。下面通过对国内中小企业融资难原因等四个方面分析,探讨研究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建议和对策。
一、国内中小企业融资难原因分析
国内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涉及三方即中小企业本身、金融市场、政府,三方任何一方表现出不配合、不协调、不给力,都会影响中小企业融资,其具体分析如下:
(一)从中小企业三个发展阶段来分析
1.初创期中小企业融资困境。这一时期的中小企业一般规模较小、固定资产少、流动资金匮乏,其净资产收益率也往往为负,因而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可能性较低。
2.成长期中小企业融资困境。这一时期的中小企业需要募集大量的资金进行项目投资或技术改造,而大多数中小企业无法提供银行看重的正规的财务报表等相关“硬信息”,从而限制了银行对其融资。
3.成熟期中小企业融资困境。这一时期的中小企业是最易融资的时期,但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和开拓新市场的资金缺口仍比较大,却由于银企信息不对称和盲目追求利益最大化等因素的影响,造成企业可能过多进行无效投资,甚至出现过度融资,导致在遇到市场波动或银根紧缩时陷入困境。
(二)从中小企业管理制度建设来分析
1.没有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对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中小企业来说,将企业的产品率先推广出去、提前抢占市场的有利地位才是头等大事,使经营者在潜意识里忽视了管理制度的建设,一旦外部大环境发生变化,企业的生存处境危机便会凸显出来。
2.没有明确战略发展方向。以民营经济、私有制为主的国内中小企业,管理队伍大多为家族成员,企业主的个人发展思路,变成了企业的发展思路,经营决策者大多只注重眼前利益,造成很多中小企业“有战无略”的局面。
3.没有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小,家族式的经营管理模式普遍存在,这些沾亲带故的财务人员只会遵从企业经营者的意愿去做账,财务信息失真,银行因此不愿冒险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
(三)从银行所需的“硬信息”条件来分析
1.获取中小企业“硬信息”成本过高。中小企业所能提供的财务信息、抵押资产这一类相对容易获取的“硬信息”是对企业经营状况、资产规模、发展前景等情况的真实反映,金融机构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这类“硬信息”,但其获取成本过高,加大了企业的融资成本费用。
2.中小企业“软信息”获取困难。中小企业“软信息”,来自于企业主的性格、生活习惯及企业文化、商业信用、与供应商及客户的关系、社会形象等,银行凭借此类信息对借款人和担保人的抵押物和担保能力作出准确的评估,以此把银行所要承担的风险降到最低,但要获取此类信息较“硬信息”更难。
3.中小企业“软硬信息”之比较。中小企业“硬信息”有量化的数据及报表作比较分析,而“软信息”属于定性化的信息,无法采用标准化来评估,然而“软信息”对企业贷款决策作用更大,更关乎到“硬信息”的真实存在,这就是由表及里的内在关联所在。
二、国内中小企业融资难源于金融体系存在的缺陷
国内现有的银行体系是以大中型银行占据主导地位的,中小型金融机构处于非主流地位,金融体系存在的缺陷影响着中小企业的正常融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中小企业的不平等待遇
国内的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现行的贷款条件、选贷环节限制了它们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能力,规模较小的中小企业被银行拒绝贷款的比率远远超过大中型企业,这是由于服务中小企业的成本过高、收益率低、风险大,很多银行信贷部门觉得与其做这么多中小企业业务,不如做几家大客户来得划算,正是由于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贷款设定的条件苛刻,才会导致对中小企业的不平等待遇出现。
(二)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成本较高
实施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的成本较高,首先,各主管部门各司其职,不能形成一个有效统一的监管体系;其次,国内信用评级机构公信度较低、行政色彩浓厚并过度依附于各自的监管部门,难以保证公平公正的原则;再次,国内信用评级标准主要以定量指标为主,对大、中、小企业采取固定指标的形式,这样的方法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显得不尽合理。
(三)解决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的成本较高
由于缺乏有关中小企业客户风险的足够信息,银行不能对企业作出适宜的风险评价。如果要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银行的贷款成本和监督成本必然上升,这是因为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的成本过高,中小企业与银行沟通不到位。
三、国内中小企业融资难缺少政府扶持力度
长期以来,国内对中小企业发展尚未形成较为完善的政府部门扶持、法律保证、财政资金支持的体系,这是中小企业为什么融资难的症结所在:
(一)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完善
相比发达国家或地区,我国在资金、税收、人才、技术等方面,政府都设有独立的部门和政策性金融机构给予中小企业大量帮助,尽管2003年国家实施并颁布了《中小企业促进法》,但是在内容上缺乏具体的优惠政策和措施,也缺少相应的配套法规和长效机制,比如一直给予国有大中型企业“国民待遇”的特殊政策,广大中小企业却享受不到,不同程度地伤害了中小企业融资的积极性。
(二)缺乏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金融体系
当中小企业融资难受到市场失灵的影响时,由政府成立专门的机构来干预市场具有明显的提高整体福利水平的效应,面对市场失灵,政府如不出手相救,很多弱势中小企业便会纷纷倒闭。可见成立政策性金融机构显得如此重要,尽管有些银行设立了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部门窗口,但真正意义上只是应对政府的号召,其业务放贷量远不及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在政府主导下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仍是空白。
(三)抵押担保制度存在不足
目前,银行愿意接受的抵押品多为有产权的房屋和土地、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大宗固定资产,然而中小企业自身用于抵押的资产不足,再加上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机构太少,整个社会的信用担保体系不成熟、不完善,中小企业落实第三方担保人时,往往很难找到满足银行要求的、合适的第三方保证人,因而拖累了中小企业信贷。
四、缓解国内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建议
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需要完善自身建设、改变传统观念、加大扶持力度等,形成企业、金融机构、政府多管齐下的态势,在现有的中小企业融资模式上、手段上,进行大胆创新,为积极寻求适合于国内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的特色之路作出努力:
(一)企业根据不同发展阶段选择融资方式
1.初创期中小企业融资策略。初创期的中小企业在依靠团队、家庭、朋友开展内部融资的同时,可寻求天使投资、民间借贷、政府资助等。中小企业在初创期的融资需求呈现出资金需求持续性强、频率高、单次融资量相对较小的特征,而天使投资则可以满足其要求。
2.成长期中小企业融资策略。这一阶段的中小企业更愿意采用债权融资方式获得短期周转资金,其融资形式也趋于多样化:一是债务筹资。在保持合理的资产负债率的前提下,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是最直接、简便的方式。二是股权筹资。通过吸收其他投资公司及私人投资者入股,通过建立合理的持股方式、激励体系与风险分担机制来进行风险融资。三是创业板上市。为成长期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上市平台,可以有效降低投资者和企业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与交易成本,是这一阶段中小企业融资方式的最佳选择。
3.成熟期中小企业融资策略。成熟期中小企业可以选择证券公募、私募,也可以利用商业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发行企业债券、增发新股、新股配售等方式进行筹资,融资过程只需对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内源融资与外源融资进行合理调整与分配,就能达到融资的预期目标。
(二)加强中小企业自身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用科学有效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解决中小企业资金规模小、管理不科学、信用等级差、财务报表不真实等问题,全面树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思想,改变长久以来重经营、轻管理的经营理念,严格按照《公司法》要求,建立健全适合于企业自身需要的各项管理制度。
2.明确企业的战略发展方向。中小企业明确自己未来在市场中的战略发展方向,要结合自身产品的实际,为企业的发展寻求定位,走“小而专、小而精、小而特、小而新”之路,靠产品的专、精、特、新来占领市场,提升企业产品市场竞争力。
3.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中小企业财务部门应聘用具有任职资格的会计人员,杜绝财务部门的家族式管理,企业根据《会计法》、《会计制度》等法规的要求,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审计制度、资产管理使用制度等一系列基本制度,以此保证会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并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必要的保证。
(三)改变传统金融服务理念多方面拓展融资渠道
1.提高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水平。银行要以融资企业长远的经济效益而不是目前的规模效益为放贷依据,在信贷资金和金融服务上,对中小企业实行与大企业一视同仁的政策,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都应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完善中小企业授信业务制度,逐步扩大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的规模和比重。
2.降低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成本。首先,加强行业的统一监管。用法律来保证信用评级机构的公正性,用法规约束评级机构的行为,用针对性的评级标准实施行业统一监管。其次,建设高水平的专业信用评级机构。目前以中小企业为重心的评级机构更是缺乏,因此,建设一批高水平的专业评级机构,将会有力地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再次,对信用评级方法进行创新。建立不同的信用评级体系,特别是评级指标的选取,是当前评级方法创新上应注意的问题。
3.加快建立多元化的直接融资渠道。根据中小企业规模不同、发展方向不同、融资需求不同等情况,扩大中小企业债务融资发行规模,推进完善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信托和集合票据的试点工作;加快推出创业板和中小板的频率,降低创业板和中小板入市门槛,尤其是创业板与中小板的上市门槛条件和主板几乎没什么差别,应放宽两板的限制,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打通各个环节,开辟多种渠道。
4.依靠多元化的无形资产质押来拓展融资渠道。从政府层面来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管理体系,拓展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目前适合中小企业用来质押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特许经营权、著作权等一系列知识产权,中小企业可以将这些知识产权出质给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取资金。
5.发挥信息服务作用解决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信用信息服务在中小企业融资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只有解决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方可化解一方有闲置资金无处放贷,另一方寻求资金无处借贷的两难困境。国内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应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在工信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等部门的配合下,通过收集与共享中小企业信息,银行应该积极主动利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系统,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6.通过降低抵押担保门槛加大信贷产品创新。中小企业没有固定资产抵押物或抵押物价值不足,这就需要各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制合适的金融信贷产品,鼓励经营状况较好、资信度较高的企业之间互相担保;同时进一步完善财产和货物抵押认定办法,降低抵押担保门槛,推出账款质押、动产质押、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多种适合于中小企业信贷需要的抵押质押方式。
综上,缓解国内中小企业融资难包含许多复杂、难以化解的因素,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加强中小企业自身建设、创新金融市场机制、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三个方面入手,这三个方面政府的作用至关重要,以中小企业融资市场化运作为前提,实现市场有效地对资源进行配置。通过出台支持中小企业金融、税收、信用政策,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创新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等,在改善政府调控宏观经济职能的同时,切实推进缓解国内中小企业融资难工作的全方位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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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在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中小企业可以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试验田,中小企业可以培养更多具有开拓精神的企业家,在优化资源配置、提供个性化服务、制度创新、活跃市场等方面都功不可没。具体而言,中小企业对我国社会、经济具有主要作用表现在促进国民经济增长、扩大社会劳动力就业、促进生产加工方面技术创新、增加我国贸易出口、平衡区域经济的重要杠杆等方面做出卓越的贡献。例如:在贸易出口方面从加入WTO以后,出口年增长率达到28.8%,净出口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从最初的1%升至21.5%;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增长中有8%左右是来自于出口贸易增长,而中小企业的出口总额占全国68.3%,其中纺织、轻工、服装、五金、玩具等方面的出口产品,基本上都是由中小企业生产制造。
资金是企业的“血液”,融资是影响中小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性问题。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基本情况和特点表现为:内源融资份额较大,间接融资仍是中小企业主要的外部融资来源,直接融资逐渐成为中小企业新的融资渠道,创业投资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等特征。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据中商情报网统计,2015年末,全国工商登记中小企业超过2000万家,个体工商户超过5400万户,中小企业利税贡献稳步提高。中小企业发展在国民社会经济中具有重要作用,不但能够稳定国家税收,促进经济发展,同时也能够增加就业岗位,加快技术发展。但是我国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均为小规模经营,因此经济风险抵御能力比较差,加之现阶段我国信贷金融制度体系不够完善,导致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融资难问题。虽然目前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对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燃眉之急有所缓解,但是并没有彻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尤其从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之后,在员工工资上涨、人民币汇率升值、?济持续下行等因素的影响下,进一步加剧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1.内源融资现状
从当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实际情况来看,很多中小企业都是通过自身积累来实现融资,少数企业通过股票和债券的方式来进行融资。但是依靠自身积累这种传统的内源性融资已经无法满足现阶段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中小企业急需要扩大外源性融资来促进自身企业的快速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
2.外源融资现状
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外源融资最主要的形式就是股票融资和债券融资。但是我国的资本市场从开始到现在,上市公司的资格以及股票的发行量都与企业的自身规模及经营状况有着紧密的联系,债券市场同样存在着这样的问题。再者,我国的银行业的贷款业务服务主要是针对一些大中型企业进行,很少涉及中小企业。
三、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分析
1.中小企业自身的原因
(1)中小企业自有资本不足。我国中小企业多属民营或私营企业,由于成立时间短,规模小,自有资本偏少,因而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差。在调查中,有33%的企业认为融资难的主要原因是企业自身的问题,使得金融机构不愿对其轻易放贷。
(2)财务制度不健全?信用度低。许多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不规范,产生的信息不透明和信息失真,使金融机构对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无法真实辨认,严重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决策抑制了金融机构的放贷积极性。
(3)不熟悉融资产品。中小企业对融资的渠道单一,据统计:46.48%的被调查企业目前补充资金的渠道仍是银行和信用社的贷款。
2.金融机构发展不健全,信用担保机构发展不规范
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总是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使得企业信用缺失,为降低这种信用缺失,最简单的方法是要求企业寻求担保。从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建立担保机构是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问题的有效手段。但是,目前我国担保公司在为企业担保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例如:基层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发育缓慢,不能满足众多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的实际需要;具体运作、管理方式存在缺陷。担保机构在具体的操作中往往会关照优势群体,而忽略劣势群体。金融机构对劣势群体设置提高贷款担保费用,提供再担保等一些障碍。这样就失去了金融担保机构的杠杆作用,丧失了其存在的意义,严重影响企业融资。在我国的中小企业中因无法落实担保,再担保或因无法支付高额的担保费用而被拒贷的比例在不断增高。
3.国家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不够,法律法规不完善
政府对中小企业提供的待遇往往不如国营企业,使得中小企业的经营、融资、发展处于不利地位。政府没有从根本上赋予中小企业平等的生存空间、融资待遇和发展环境。另外,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大多建立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一整套法律、法规体系,而我国长期以来在这方面做得还很不够;针对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法律执行环境有待改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依旧存在。
四、国外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办法
经过长期的摸索,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在完善的信用体系基础上,己经建立起了一整套支持中小企业直接、间接融资的市场体系(主要包括信用机构、担保机构、中小银行、创业投资体系和创业板市场),以及政府政策支持与扶植体系,从而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全方位的融资支持系统,有效地支持了中小企业的发展。日本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上也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
1.美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办法
美国对国内中小型企业的政策性贷款数量是有限的,占中小企业投资总额45%左右的资金来自中小企业主自身的储蓄;13%左右的资金来自企业主亲朋的借款。为了使中小企业得到民间资本的投资,中小企业管理局便成为了政府制定宏观调控政策的主要途径。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通过在国外设立推?映隹诘呐沙龌?构专门收集国外市场情况和经济贸易情况,通过组织中小厂商出国举办商品展览和出国推销考察等方式,帮助中小企业扩大出口。与此同时,美国小企业管理局还采取了向小企业主直接贷款或者同银行共同发放贷款,批准、管理和资助向小企业投资的私人公司,帮助小企业获得它们应分得的一部分政府合同和政府剩余财产等一系列为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做法。
针对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中小企业融资的困境,2012年4月初,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颁行的《创业企业扶助法》(JOBS Act,即“乔布斯法”)试图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乔布斯法涉及多项证券监管改革措施,整体基调是放松监管,这与当时全球金融监管普遍加强的趋势是有所不同的。
2.日本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办法
战后日本中小企业发展很快,需要大量的融资,但由于财务上的原因,向银行贷款通常需要抵押和担保,因而遇到很多困难。为此,日本政府制定了《中小企业基本法》,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加以扶持。
(1)设立专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政府金融机构。主要有:国民金融公库(1949年根据《国民金融公库法》由日本政府出资建立)、中小企业金融公库(1950年根据《中小企业金融公库法》由日本政府出资建立)、商工组合中央金库(设立于1936年,目的在于促进中小企业等协会团体及其成员的企业金融顺畅运行。金库由政府和中小企业等协会团体共同出资组成,对团体所属成员提供无担保贷款、贴现票据)、环境卫生金融金库(1967年,由日本政府出资设立,目的在于提高与环境卫生相关产业的卫生标准,促进这些行业中小企业的现代化水平)、冲绳振兴开发金融金库(设立于1976年,除了经营一般的金融业务外,主要对从事与日本落后地区开发有关的各项经营以及对地区的产业振兴做出贡献的企业或个人给予优惠贷款,并为本地区开发筹措资金)。
(2)通过各种渠道,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主要包括:①设立中小企业振兴事业团,由该团负责提出意见,将公库的钱对中小企业进行低息或无息贷款,帮助中小企业实现生产和经营现代化;②帮助中小企业合并组成大型公司,扩大生产规模。对需要的资金,经主管大臣同意,中小企业振兴事业团可给予企业合并资金专项贷款,年息2.7%,期限12年;③实行出口损失预备金制,允许中小企业在出口利润中留出5%作预备金,5年不交税。如有亏损,可以抵补;④政府设立中小企业海外市场开拓准备金,帮助中小企业解决海外市场调查和推销产品的部分费用;⑤提供改进技术和生产设备的部分资金(补助金)。
事实证明,日本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对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促进中小企业的现代化、消除经济二重结构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五、国外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对中国的启示
中国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是接受国家政策性银行和大型商业银行贷款。自国家《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以来,国内银行业率先推出了各类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产品,成为中小企业发展融资的主渠道,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特别是东中部和沿海地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我国应借鉴国外经验,在继续支持国家政策性银行和大型商业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同时,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
中小企业是国家经济的柱石。改革开放来,我国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迅速,取得了重要的成就,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力量。截止至2009年9月底,全国工商登记企业1030万户(不含3130万个体工商户),按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测算,中小企业达1023.1万户,超过企业总户数的99%,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60%左右,缴税额为国家税收总额的50%左右,提供了近80%的城镇就业岗位。
尽管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功不可没,但是,多年来,中小企业一直面临着诸多的问题,其中比较明显问题之一就是融资难的问题。据中国国家信息中心和国务院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等机构的调查,中小企业短期贷款缺口大,长期贷款更无着落。81%的中小企业认为,一年内流动资金部分或者全部不能满足需要,60.5%的中小企业没有1-3年中长期贷款。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严重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客观上阻碍了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综合国力的提高。
二.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一)中小企业内部自身方面
1.中小企业的体制不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不完善,造成银企关系中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给银行造成严重的损失风险,影响银行给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积极性。很多中小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仍然沿用的是经验式和家庭式的管理方式,缺乏科学决策机制,且内部管理混乱,财务制度不健全,更无法为银行提供完整的财务表和信息资料。为避免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的逆向选择或道德风险,银行对中小企业的审查格外严格。在严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银行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必然采取慎之又慎的态度,采取严格的审查标准。这样,很多中小企业不能获得银行提供的贷款和其他金融服务就在情理之中了。 2.企业信用观念淡薄,失去了银行支持的信心。企业法人个人信用程度低,造成企业信用行为扭曲,存在着逃债、赖债、甩债等观念;企业历史客观原因,表现为企业信用观念差,一些企业负债大,包袱重,还贷难度大,企业主观不存在逃债意识,企业法人一直对无力还贷深表对金融部门的歉意。这种情况在现代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越来越成为一个影响银行在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时考虑的因素。在信用环境比较好的地区,那些效益好的中小企业纷纷成为银行竞争的重点,中小企业融资也就并非难事。 3.抵押担保能力不足,不能为银行提供完整的信贷手续,影响中小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融资的成功率。抵押担保难是制约中小企业取得贷款的主要问题,在私营中小企业中表现尤为突出。一些企业的发展现状和前景都是好的,于是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发放的贷款必然以抵押、担保贷款为主。但是银行在对其进行考察时,企业缺乏必要的抵押品和没有担保,往往受制于中小企业无法提供正常的担保信贷手续而不能够对其进行融资,必然形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状况。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外部成因
1.资金的供给和需求不平衡。没有建立完善的金融体系,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不畅通。现阶段中国金融市场还是以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为主的间接融资比较发达的间接融资体系。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资金余缺问题通过银行来调剂解决,银行在此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由于我国金融体系的建设刚起步不久,金融机构与金融体系的完善尚在过程中,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导的“大金融”很难满足“数量少,批次多”的中小企业的需求。
2.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上推行了统一授信制度,风险管理强化,考核力度加大,银行贷款更加谨慎。目前,商业银行加大了对基层行的考核力度,对信贷人员实行以资产质量为主要指标的考核,实行贷款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这就形成了在贷款管理上只有责任而没有利益,从而使得银行信贷人员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产业“惧贷”心理。依法收贷环境差,削弱了银行放贷积极性。
3.中小金融机构不够发达,没有形成面向中小企业的具有专业性质的中小金融机构体系,导致对中小企业提供的服务不全面,没有针对性。从而加大了银行发放贷款的风险,增加了中小企业融资的成本,打击了中小企业融资的积极性。
4.政府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不够,迄今为止未出台一部完整的有关中小企业的法律,导致各种所有制性质的中小企业在法律和权利上的不平等。近年来这一方面有所改善,但是,由于发展时间短,缺乏成熟经验等原因,许多担保机构存在这样或那样问题。
三. 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对策及建议
(一)提高我国中小企业自身素质
中小企业获得金融支持的前提是自身有较高的信用度。中小企业借款难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究其原因,与其自身存在的不足有较大的关系,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人们提出种种建议,然而,任何方面的加强与完善,都取代不了中小企业的自身发展和自身信用度的提高。
1.提高融资能力。一是企业应实行严格预算控制制度,建立一套资金需要量的预测办法,使预算管理贯穿于融资管理的全过程;二是加强融资活动中成本控制,要考核成本完成情况,建立融资管理人员责任制;三是要建立一套有效运用资金的方法,加强内部管理,把有限的资金用活用好、用出效益。
2.加强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一是要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素质,经营管理者应熟悉金融政策,学习金融知识,运用现代金融知识结合自身条件,争取合适的银行融资;二是企业要把握住产品经营寿命周期,在产品市场饱和之前,及时进行技术改造、设备更新,使产品不断更新换代,提高质量,降低成本,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定健康的发展。
3.强化信用观念,构筑良好银企关系。有些中小企业没有长远眼光,为了减轻一时债务负担,不还贷款本息、逃债、废债,严重损害了企业信誉形象,破坏了银企关系。为此,中小企业必须强化信用意识,保全银行债权,尽量按时还本付息,有困难时与银行协商解决,
(二)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
1.金融机构要提高服务水平。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企业,认真听取企业的反映和要求,了解和掌握中小企业的需要;要充分利用银行点多面广、信息灵通的优势,及时为中小企业提供市场信息;要积极参与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的建设,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担保难的问题;金融机构可以拓展相应的银行中间业务,使企业迅速筹措到生产经营所需的短期资金,缓解资金困难。依据国家政策,落实和完善的信贷人员尽职免责机制。
2.建立和完善与中小企业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机构体系。一是国有商业银行要成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信贷部,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授信业务制度,并拓展面向中小企业的存贷款业务,根据中小企业资金需求时间紧、时效强的特点,公开信贷政策,简化业务程序,对一些经营基础和财务制度计划比较好的中小企业实行综合后单项授信,在额度之内优先办理;二是合理调整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的信贷投向,突出支持地方小企业的重点,使中小金融机构充分发挥支持中小企业的主渠道作用;三是适当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小型金融机构,可以建立中小企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应根据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政策及产业结构的调整方向,通过各种贷款引导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三)完善政府服务职能,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更多机会
转换政府职能,由过去的单纯管理型逐步向服务型转变,理顺政企关系,积极疏通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各级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立从政策上引导、由企业自主决定破产、兼并、变卖等改制方式的机制。引导和鼓励发展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各类中介机构,给予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相同的国民待遇。
(四)建立和完善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现阶段我国的中小企业主要还是通过银行贷款来获得发展资金,中小企业的担保贷款、抵押贷款以及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惜贷行为,实质上都是因为中小企业自身信用制度的不完善所造成的。诚然,规范建立正规的金融市场,建立与之相符的各种机构等等,可以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起到一定的作用,但那只是外部的因素去影响和促进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解决,要真正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还要从中小企业自身出发,去完善和建立健全自身信用,从而从根上去解决融资难的瓶颈。
(五)金融机构转变观念,创新金融产品
金融机构要实转变观念,突破传统观念和制度的障碍,加快信贷管理体制的改革,适应民营经济发展。金融机构还应创新工作思路,吸纳推出国际国内先进的金融产品如专利贷款,品牌质押贷款等业务,同时改进贷款决策程序,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的信贷审批机制,更好的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难通常与地方经济环境和信用环境都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在进行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可以依据地方特点进行重点创新。一是注重新融资方式发展在当地的群众基础,重点因势利导,去芜存精;二是推动和构建良好的地方信用环境形成机制;三是大力引导和鼓励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兴融资方式的发展壮大;四是规范新兴的融资方式,从地方法规和政策层面保障其健康有序的发展;五是强化当地银监会和央行把控地方总体信用风险的能力,确保地方金融体系的和和谐发展。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需要政府部门、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和社会中介组织等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中小企业自身要通过改善经营管理、改进生产技术、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逐步增强对信贷资金的吸引力,坚持诚实守信,提高资信度,依靠良好的信用、真实的信息赢得银行的信任和支持。有关中介组织,要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更好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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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谢黎明.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及对策,湘潭师范学院报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