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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增值税;税务筹划;税负平衡点
中图分类号:F810.42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10-0016-02
收稿日期:2010-02-04
基金项目:河南工业大学校科研基金资助
作者简介:黄芳(1975-),女,湖北武汉人,会计师,硕士研究生,从事技术经济及管理研究。
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差别待遇,为增值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增值税转型后,纳税人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在设立、 变更时,正确选择增值税纳税人身份。企业选择哪种类别的纳税人有利呢?主要判别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不含税销售额的无差别平衡点分析
当增值税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况下: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可抵扣进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税率-可抵扣项目额×增值税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可抵扣项目额)×增值税税率=增值额×增值税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率)×增值税税率当增值税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情况下: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征收率。因此,不含税销售额情况下增值税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税负平衡公式就可以界定为:
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率×增值税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征收率
即:不含税销售额平衡点增值率(a0)=增值税征收率/增值税税率×100%
当实际增值率a=a0时,平衡式的两边金额相等,说明此时一般纳税人税收负担与小规模纳税人一样;当实际增值率a>a0时,平衡式的左边金额大于右边金额,说明一般纳税人税收负担重于小规模纳税人,从节税角度讲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对企业有利;当实际增值率a
也就是说,对于适用17%税率和6%征收率的增值税纳税人来说,当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率>平衡点增值率35.29%(6%/17%×100%=35.29%)时,应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以减轻增值税负担;当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率
案例:方远公司是一个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左右的生产企业,公司每年购进材料60 万元左右。如果属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产品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增值税征收率为6%。该公司会计核算健全,有条件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假定企业购进材料适用17%增值税税率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现应用税负平衡点分析法为企业进行纳税人身份的税务筹划并进行验证。按照上述税负平衡点分析原理,我们需要计算企业实际增值率。企业预计的实际增值率=(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购进额)÷不含税销售额×100%=(100-60)÷100×100%=40%因为实际增值率40% >35.29%(平衡点增值率), 所以该公司维持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更为有利于税收负担的降低。结果验证: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100×17%-60×17%=6.8万元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100×6%=6万元,结果表明,在这种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比一般纳税人缴纳的少0.8万元,进一步验证了税负平衡点分析结果的正确性。
二、含税销售额的无差别平衡点分析
增值税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况下: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可抵扣进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税率-可抵扣项目额÷(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含税销售额-可抵扣项目额) ÷ (1+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税率=含税增值额÷(1+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税率=含税销售额×增值率÷(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当增值税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情况下: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征收率)×增值税征收率,因此,含税销售额情况下增值税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税负平衡公式就可以界定为: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增值率×增值税税率=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征收率)× 增值税征收率
即:含税销售额平衡点增值率(b0)=增值税征收率÷增值税税率×(1+增值税税率)÷(1+增值税征收率)×100%,当含税销售额实际增值率b=b0时,平衡式的两边金额相等,说明此时一般纳税人税收负担与小规模纳税人一样;当实际增值率b>b0时,平衡式的左边金额大于右边金额,说明一般纳税人税收负担重于小规模纳税人,从节税角度讲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对企业有利;当实际增值率b
对于适用17%税率和4%征收率的增值税纳税人来说,当含税销售额增值率>平衡点增值率26.47%[4%/17%×(1+17%)/(1 +4%)×100%=26.47%]时,应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以减轻增值税负担;当含税销售额增值率
案例:新达公司是一个年含税销售额在200万元左右的商业企业,公司每年购进含税商品160万元左右。如果属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产品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增值税征收率为4%。该公司会计核算健全,有条件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假定企业购进商品适用17%增值税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200 ÷(1 +17%)×17%-160÷(1+17%)×17%=5.81万元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200÷(1+4%)×4%=7.69 万元结果表明,在这种情况下一般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比小规模纳税人少1.88万元, 进一步验证了税负平衡点分析结果的正确性。因此,企业应健全会计核算制度并向税务机关提请一般纳税人身份认定。
三、结语
综上所述,增值税转型后,增值税纳税人应该选择税负最轻,对自己最为有利的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当然,这种选择是有条件限制的:一是企业产品的性质及客户的要求决定着企业进行纳税人筹划空间的大小。假如企业产品多是销售给一般纳税人,客户因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一般会要求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此情况下,企业必须选择作一般纳税人,才有利于产品的销售。二是根据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34条之规定,销售额超过规模纳税人标准,未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纳税人只要具备了一般纳税人条件就必须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否则就不能按小规模纳税征收率计算税款,而必须按 17%或 13%的税率直接计算应纳税额。另外,企业的经营目标是价值最大化,这就决定企业必须扩大销售收入来实现经营目标,在此情况下,即使采用小规模纳税人合算,也必须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当然,尽管纳税人在选择纳税人身份认定或纳税方式时会受到上述诸因素的制约,但基于税收筹划的角度,企业在合并、 分立、 新建时,纳税人可通过对税负平衡点的测算巧妙筹划,根据所经营货物的总体增值率水平,选择不同的纳税人身份,获取最大的节税收益。
参考文献:
[1]毛夏鸾.企业纳税筹划操作实务[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5.
[2]盖地,付建设,苏春兰.税务筹划[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纳税筹划原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G2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09)01-0048-02
众所周知,随着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的健全和人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对于每个公民来说已不再陌生,税收的缴纳也自然而然地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成为与老百姓关系最为密切的税种。在我国的财政收入中,个人所得税所占的比重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从维护纳税人自身利益、减轻税收负担的角度出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越来越受到纳税人的高度重视。
学术界对纳税筹划的概念也是繁多的,笔者认为,所谓纳税筹划是指从纳税人的角度出发,在不违反税法及其他法规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法中固有的起征点、税率、税目、税收优惠政策等对纳税人的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的巧妙安排,以达到在合法的前提下少缴或不缴税及优化税收结构的目的。另外,纳税筹划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纳税义务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具有合法性、前瞻性、目的性三个特征。
1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出现的原因
1.1 主体原因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是每个纳税人经济活动的重要目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取得个人收入之后,税收支出会减少个人辛苦得来的收入,在此基础上,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都希望减少纳税支出,以达到增加个人生活储蓄和提高生活质量的目的。于是,纳税筹划便成为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理想选择。
1.2 客观原因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具有纳税筹划的主观动因之后,其目的并非一定能实现,要使纳税筹划变为现实,还必须具备某些客观条件,包括税法、税制的完善程度及税收政策导向的合理性、有效性。只有当税法规定不够严密或者存在“缺陷”时,纳税人才有可能利用这些“缺陷”进行旨在减轻税负的纳税筹划。这些客观条件包括:
(1)税法规定的差异性带来的税收差别待遇: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定义的可变通性、课税对象的可调整性、税率上的差别性、起征点与各种减免税存在的诱惑性。
(2)税收政策导向性带来的税收差别待遇:一国税法在税负公平和税收中性的一般原则下,总渗透着体现政府经济政策的税收优惠政策,政府通过倾斜的税收政策诱惑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实现政府目标意图。
(3)税收国际化带来的税收差别待遇:目前世界上还没有一部统一的税法。各国经济水平和税法规定的差异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跨国纳税筹划提供了客观条件。
2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应遵循的基本原理
当存在不同的纳税方案可供选择时,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为了减轻税负,选择其中税负最低的方案,都是为了取得最大的税后利益。在此基础上可以遵循以下原理:
2.1 按筹划客体不同划分的纳税筹划原理
根据筹划客体的不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基本原理可以分为税基筹划、税率筹划和税额筹划原理。
税基筹划原理是指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通过缩小税基来减轻税收负担甚至免除纳税义务的原理。税基乃计税的基数,如果适用税率一定,税额大小与税基大小之间是一种正比关系。也就是说,税基越小,则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负有的纳税义务就越轻。
税率筹划原理是指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通过降低适用税率的方式减轻税收负担的原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虽然不能改变税法中明确规定的计税税率,但却可以通过选择课税对象、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类别或者改变税基分布调整其适用税率。
税额筹划原理是指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来减轻税收负担甚至解除纳税义务的原理。它的运用通常与税收优惠中的减免税、退税相联系。
2.2 按筹划效果不同划分的纳税筹划原理
按照筹划效果的不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基本原理可以分为绝对收益筹划原理和相对收益筹划原理两大类。
绝对收益筹划原理是指使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纳税总额绝对减少,从而取得绝对收益的原理。绝对收益筹划原理又可以分为直接收益筹划原理和间接收益筹划原理。其中,直接收益筹划原理是指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直接减少纳税绝对额而取得收益。比如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可以通过对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类别的选择实现所缴增值税税额的绝对减少,此种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方式就是运用了直接收益筹划原理。间接收益筹划原理则是指某一个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纳税绝对额并未减少,但与之相关的另一个或一些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纳税绝对额减少。
相对收益筹划原理是指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纳税总额并未减少,但纳税义务递延到以后的纳税期实现,取得了递延纳税的时间价值,这也就是所谓的相对收益。此种原理的运用主要是考虑到货币的时间价值(是货币在周转使用过程中,由于时间因素而形成的增值)。比如,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可以通过选择不同的方案尽量拖延纳税时间,虽然在一定时期纳税绝对总额是相同的,但考虑到货币的时间价值则实际取得的收益是不同的。此种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法就是运用了间接收益筹划原理。
3 个人所得税进行纳税筹划的思路
3.1 充分考虑应纳税额的因素
充分考虑应纳税额的因素,即是考虑应纳税所得额和税率。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个人取得的每项收入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之后的余额。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基础和前提。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采取分别确定、分类扣除,根据所得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定额、定率和会计核算三种扣除办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另外,在合法的前提下,通过周密的计划和安排使应纳税所得额使用较低的税率;在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的情况下,费用扣除的越多,所适用的税率越低;在实行比例税率的情况下,将所得进行合理的归属,使其适用较低的税率。
3.2 充分利用纳税义务人身份不同的规定
成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泛指取得应税所得的个人,包括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对于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各国在税收立法和税收政策上有着不同的界定范围。我国税法对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是从“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并列性标准来界定的,即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和无国籍的外籍人员。也就是说,只要符合或达到其中任何一项标准,就可以认定为居民纳税人。而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我国税法规定,非居民纳税人只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其纳税义务是有限的。所以,在纳税人身份的不同界定方面也可以进行纳税筹划。
成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纳税义务人。
在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个人可选择的投资方式有:建立个人独资企业,组建合伙制企业,设立私营企业,作为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和承包承租业务。这几种投资方式中,从2001年1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投资者的投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私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因税率不同,在收入相同的情况下,私营企业的税收负担重于前者。所以,个人所选择的投资方式不同,纳税者身份也就不同,应缴纳的所得税也就不同,这就为纳税筹划提供了筹划空间。
3.3 充分利用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是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之一。国家为了实现调节功能,在税种设计时,一般都有税收优惠条款,纳税人充分利用这些条款,可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个人所得税法也同样规定了一些税收优惠的条款,如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再有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等也免交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条款也为纳税义务人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突破口。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纳税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愚蠢者偷税,聪明者避税,智慧者做纳税筹划”,由此可见,每个纳税义务人对此的认识是有所不同的,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日益健全,收入水平的提高,纳税筹划也越来越得到人们的重视。在此基础上,我认为,纳税人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减轻自己的税负,应集中注意以下几个问题:要依法进行;必须发生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纳税义务人与筹划人或部门进行充分的合作;要遵循成本与效益原则。只有在注意了以上几个问题的前提下进行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才是具有现实意义的,才能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才能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实现国家的宏观调控。
参考文献:
[1]朱仁贵,刘厚兵.现行政策下个人所得税筹划思路[J].财务与会计,2007(1):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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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耿秀珍.浅谈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J].税务筹划,2006(4):63-32.
一、纳税筹划及必要性研究
纳税筹划是企业通过对相关涉税业务进行制定完整的、尽量减少税负的纳税计划,其目标在于降低涉税业务的税负,提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竞争力。根据我国税法相关政策,纳税筹划是对企业享受各类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体现,也是促进企业税负合理优化的一种方式。当然,对于纳税筹划本身,并非是偷税漏税,而是依托现在税法制度规范下所进行的减税降负行为。纳税筹划是纳税人的自主纳税行为,是在遵守税法要求下完成的纳税方案。由于企业在纳税筹划中,对于不可控因素所带来的利益与计划的不一致现象,可能面临一定的纳税风险。因此,政府只有从税法制度完善上来促进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合理、规范,而企业在纳税筹划中,也需要从会计人员对税法制度的全面了解与掌握,正确评估企业纳税筹划的收益与纳税筹划方法,才能降低和减少纳税筹划可能带来的不确定风险。
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面临的竞争更加激烈,企业在完善自我核算、自负盈亏管理中,始终将效益作为企业经营的重点工作。税收的强制性成为企业纳税筹划管理的基础,纳税筹划的实施,也是企业响应国家税法要求,践行纳税义务的具体表现。其必要性有三点。一是纳税筹划是现行税制的基本要求,也是企业开展财务核算工作的基础。由于企业税法政策与税法技术的原因,企业面临的税种具有多样性,而不同税法核算方法将导致不同的纳税筹划方案。二是纳税筹划是企业履行的税收义务。企业在自我增长过程中,需要遵循我国税收部门的监督与管理,特别是在企业纳税行为上,企业可以根据税法规定享有相应的优惠政策,而纳税筹划就是从自身经营业务的调整中来合理调节纳税支出,达到降低经营成本的目标。三是纳税筹划是提升企业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依法纳税是必须的,而税法规定的纳税行为又具有一定宽泛性,企业通过纳税筹划来优化纳税税款,以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收益。
二、企业纳税筹划中的风险归纳
对于纳税筹划的风险,主要是纳税筹划人在制定纳税方案中,因不确定因素而带来的纳税筹划风险,特别是与税法规范不一致的纳税行为。因此,从纳税筹划风险归纳来看,主要有四种风险类型。一是企业经营上的风险。不同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业务具有差异性,企业在对不同业务的收益预测上也存在不确定性,而纳税筹划是基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计划,一旦企业经营出现风险问题,如因经营不善而导致企业收益的降低,将会直接影响纳税筹划计划,使其陷入纳税筹划的经营风险中。二是企业纳税筹划人的操作风险。纳税筹划是企业财务人员对企业税收业务的策划、整理与实施,由于财务人员自身操作能力局限,如对整个纳税筹划方案的理解缺乏正确评估,产生理解偏差而导致纳税筹划方案未能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从企业纳税筹划方案可行性分析来看,税法政策理解偏差、纳税业务执行偏差都可能带来纳税风险。三是对国家税收政策的应用风险。我国在企业税法政策制定上,一些优惠税收政策在执行上,企业因未能充分理解和应用,可能带来因税收政策变化而增加税负的风险,使得企业未能达到预期的收益。因此,只有加大对税法政策的解读与关注,及时调整纳税筹划方案,才能避免税法政策风险。四是违反税法下的风险。对于纳税筹划方案的制定,纳税筹划人因不了解税法制度、规范预期,或者违反税法制度要求,钻法律漏洞,可能导致纳税筹划风险。
关键词:企业纳税筹划 风险 成本收益 对策
一、引言
从纳税筹划实务看,纳税筹划风险并未引起纳税人的足够重视。从纳税筹划的实际效果来看,有的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没有全面的进行财务安排。还有的企业限于某些原因,特别是对新的财会、税收政策不了解,没有及时对纳税筹划方案进行调整,从而导致筹划失败,使企业承受损失,因此,重视纳税筹划的风险及其管理,已变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二、企业纳税筹划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
纳税筹划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与经济环境、国家政策和企业自身活动的不断变化密切相关。
1 政策选择风险
纳税筹划的合法与合理性具有明显的“时空性”。纳税筹划人首先必须了解和把握这个尺度。首先,一个国家内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会促使地方政府展开激烈的税收竞争,政策差异比较明显;其次,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法律,同时由于文化、传统、宗教等因素的影响。不同国家对“合理”与“不合理”的界定和理解又有差异。受这两点的影响,在一个地方、一个国家合理合法的事情,在另一个地方或国家可能并非如此,纳税筹划的政策之一就是政策选择错误的风险,即自认为采取的行为符合一个地方或一个国家的政策精神。但实际上会由于政策的差异遭到相关的限制或打击。
2 行政执法偏差
企业纳税筹划是企业为实现自身价值最大化和使其合法权利得到充分的享受和行使,在既定的税收环境下,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的一种理财活动。尽管这与偷逃税和避税有本质区别。但在实践中,纳税筹划的“合法性”还需要得到税务行政部门的确认。在这一“确认”过程中,税务行政执法的偏差增加了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
3 征纳双方的认定差异
严格地讲,纳税筹划应当具有合法性。纳税筹划方案究竟是不是符合税法规定,是否会成功,能否给纳税人带来税收上的利益,很大程序上取决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纳税筹划方法的认定。如果纳税人所选择的方法并不符合税法精神,那么,税务机关将会视其为避税,甚至当作是偷逃税。这样,纳税人所进行的“纳税筹划”不仅不能给纳税人带来任何的税收上的利益。相反,还可能会因为其行为上的违法而被税务机关处罚,最终付出较大的代价甚至是相当沉重的代价。
4 企业活动的变化
企业纳税筹划的过程实际上是依托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税收政策的差别进行选择的过程。因而具有明显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企业要获取某项税收利益,必须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某一方面符合所选择税收政策要求的特殊性。而这些特殊往往制约着企业经营的灵活性。
同时,企业纳税筹划不仅要受到内部管理决策的制约,还要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而外部环境是企业内部管理决策难以改变的。一旦企业预期经营活动发生变化,如投资对象、地点、企业组织形式、资产负债比例、存货计价方法、收入实现时点、利润分配方式等某一方面发生变化,企业就会失去享受税收优惠和税收利益的必要特征和条件,导致筹划结果与企业主观预期存在偏差。
5 纳税筹划的主观性
纳税人选择什么样的纳税筹划方案,又如何实施纳税筹划方案,完全取决于纳税人的主观判断,包括对税收政策的认识与判断、对纳税筹划条件的认识与判断等。一般说来,纳税筹划成功与失败的几率与纳税人的业务素质成正比例关系,如果纳税人的业务素质较高,对税收、财务、会计、法律等方面的政策与业务比较熟悉,甚至是相当的熟悉,那么其成功的可能性也就越高,相反,则失败的可能性越高。
三、规避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的对策
1 提高纳税筹划的风险意识
在纳税筹划的实践中,往往有一部分企业急于求成。企图短期内见效,片面理解税法,见缝插针,见有利可图,就不加选择地套用相关筹划案例,加之少数不良税务机构出于行业竞争和自身利益的考虑,不但不及时纠正企业的错误选择,还推波助澜,帮助企业钻税法的空子,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巨大风险。
面对这种风险,广大纳税人必须树立风险意识。一方面要了解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细心分析企业经营的特点。另一方面要熟悉税收法规的相关规定,细心掌握与自身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内容,最终将二者结合起来,细心琢磨,选择既符合企业利益又遵循税法规定的筹划方案。
2 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
由于企业的很多活动是在法律的边界运作。如不能适应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特点,或者纳税筹划方案不能得到当地主管税务部门的认可,就难以体现它应有的收益。筹划者应该确立沟通观念,争取税务机关的指导和认同,避免筹划成果转化上的风险。筹划行为所要达到的最终结果是节税,而节税目的的实现依赖于税务机关承认企业的筹划行为合法,只有得到了税务机关的认同,并依照法定的程序履行了相关义务,筹划实践才会转化为企业的实际利益。
3 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税收政策
为了能够及时调节经济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税收政策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纳税筹划从某个角度讲,就是利用税收政策与经济实际适应程度的不断变化,寻找纳税人在税收上的利益增长点,从而达到利益最大化。因此进行纳税筹划就是要不断研究经济发展的特点,及时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趋势。此外还要注意全面把握税收政策的规定性,切勿抓住一点,不及其余,否则也会功亏一笋。
4 注意纳税筹划的成本与效益的分析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纳税筹划方案理论上虽然可以少缴纳一些税金或降低部分税负,但在实际运作中却往往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其中很多筹划方案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是造成纳税筹划失败的重要原因。因此,决策者在选择筹划方案时,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才能保证纳税筹划目标的实现。所谓成本收益分析法,就是对于具体的企业提出若干个税务筹划方案,详细地列举出每种方案可能的全部预期成本和全部预期收益,通过比较分析,选择出最优的筹划方案。
关键词:财务管理 纳税筹划 结合
财务管理活动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构成部分,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方面发挥着“管家”的作用。而纳税筹划树立了一种积极的理财意识,可实现对企业资金、成本和利润的最优组合,此举无疑更加符合企业的长期发展。伴随着当今经济全球一体化,必然带来企业投资、经营和理财活动的国际化,这也需要财务主管人员根据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国家的税收政策,进行税负最优的纳税筹划。
一、企业财务管理与纳税筹划结合运用的现实意义
(一)财务管理的目标对税收筹划的影响
税收筹划要服从整个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即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相对于税收筹划来说就是要减少税负和延迟纳税(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企业在达成其最终目的的过程中,是需要分解成一个个小目标来实现的,获得税收筹划的利益就是这些小目标之一。因此,税收筹划要始终围绕财务管理活动来调整,有时候企业在实现这些税收筹划利益的时候,并不一定会给企业总体成本的降低和收益水平的提高。也就是说,在筹划纳税方案时,不能一味追求纳税负担和成本的减少,必须综合考虑采取该税收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和给社会带来利益。因此,决策者在选择筹划方案时,必须符合财务管理的目标。
(二)财务管理的内容对税收筹划的影响
财务管理内容包括:筹资、投资、资金运营和利润分配,要想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这一终极目标,就要将税收筹划的思想融入到财务管理的整个过程中。例如,在筹资的时候,会因为债务利息可以抵税的效果,可能会选择采用债务筹资;在投资时可能会选择有税收优惠的行业;在资金运营过程中,可能会统筹安排企业的采购、销售甚至内部核算进行税收筹划;在利润分配时,可能会为股东考虑股息所承担的税赋高于股本增值的税赋,采用不同的鼓励政策。
(三)财务管理环境对税收筹划的影响
企业财务管理环境包括企业外部环境和企业内部环境,外部环境又分为经济环境、法律环境、金融市场环境。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置于这样的环境中,势必要受到这些环境因素的影响。税收筹划作为财务管理活动的一部分同样要受到这些环境因素的影响。因此,税收筹划要在顺应这些环境因素的前提下才能良性运行,从而实现筹划目标。纳税筹划必须着眼于企业整体税负的降低,须知各个税种之间是相互关联的,一种税收减少可能造成另一种税收增加。另外,还要充分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一个能降低当前税负的筹划可能会增加企业未来的税负,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应将不同时间的税负折算成现值加以比较,谋近也要谋远,从整体上进行规划。
二、当前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运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纳税筹划的目标是降低纳税成本,实现利润最大化。但在实际操作中却不尽然,其原因是人们对纳税筹划缺乏全面的了解,制约了纳税筹划的健康快速发展。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纳税筹划的认识存在误区
不少企业从领导到财务人员,对企业的纳税筹划其实都存在一些误区,比如,认为纳税筹划就是与税务局进行“勾兑”,以不合法的方式偷逃税款;或者想法做假合同、假票据等方式,以偷漏税款达到少交税的目的,认为这也是“筹划”。这样其实给企业造成了税务风险,积聚了隐患。
(二)重效益,轻成本和风险
偏重纳税筹划给公司带来的收益,忽视筹划成本,使纳税人眼睛仅仅盯向纳税筹划的获得性,忽略了其成本付出和筹划风险。从理论上讲,纳税筹划可以针对一切税种和所在经济活动,但实际上纳税筹划要进行成本一收益分析、筹划风险分析和分析其经济上的可行性。因此。正确权衡成本和收益之间的关系,才能实现纳税筹划的终极目标。
(三)重静态筹划、轻动态筹划
大多数企业在选定筹划方案后,忽略税收政策、经营环境、经营模式等内、外部因素的变化,致使原本很好的筹划方案,由于没有适时调整而失效,有的只重视方案设计,忽视方案制造,由于执行不当使纳税筹划的方案在实施中流于形式。
(四)重视理论研究、忽视案例研究
在纳税筹划中忽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税收法规之间的协调性和统一性。一味的围绕税收政策走,致使方案理论价值高,操作可行性差,实用性弱的情况发生。因此,要求企业要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在制定纳税筹划方案时保持相当的灵活性。
三、正确认识纳税筹划与企业财务管理的关系,促进筹划效果的实现
(一)正确认识纳税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的功能定位
税收筹划可以促使企业合理安排其经营管理活动,特别是财务管理活动,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股东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因此,税收筹划不只是在税负上避重就轻,更重要的是通过纳税方案的优化选择,有利于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增强企业纳税意识,从而促进其社会目标的实现。企业纳税筹划是通过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安排来实现的,它影响到企业的投资、融资、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决策。企业纳税筹划不能独立于这些决策过程之外,而必须服务于企业的财务决策;否则,它必然会影响到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甚至导致企业做出错误的财务决策。因为税收负担的减轻并不一定能带来企业总体成本的降低和收益水平的提高。同时,如果因为片面追求税负最低,而为企业带来了不必要的涉税风险,则是更加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的。
(二)做好基础财务工作,事前详细论证是企业做好纳税筹划的前提
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企业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企业纳税筹划也要包括会计政策选择筹划。企业与纳税筹划相关的主要会计政策如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收入确认原则等都有实施纳税筹划的空间。比如当前,融资租赁已成为借以实现税收筹划的一种重要手段。其税收筹划是融资租赁费用中由承租方支付的手续费及安装交付使用后的利息(体现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可以在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租金不能扣除),因此其筹资成本较权益资金成本要低。二是融资租入设备的改良支出可以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不短于五年时间内摊销,而企业自有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则应作为资本性支出,只能增加原值,在该项资产的剩余折旧期限(一般不会少于五年)内摊销。因此,在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情况下,融资租入设备更能体现节税效应。
(三)把握现行税收政策,是企业做好纳税筹划的关键
高水平的企业纳税筹划要求企业会计人员既要精通会计准则和财务制度,又要熟悉现行政策和税法。找到最有效,最可靠,最可行的纳税筹划方法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如果企业的纳税方案不能立足现实,就可能导致降低企业的积累能力和偿债能力,动摇企业持续发展的基础。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要注意避免由于对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和执行不到位无法享受优惠的情况。第二,还要尽量避免过度筹划,造成对税收筹划本身的成本超过节税节省的成本而得不偿失的现象。第三,在税收筹划计划实施中要有适当的灵活性,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千差万别,税收政策也处于动态的变化之中,具有一定的不可预见性,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税收筹划方案的结构,方式,等进行重新审查和评估,适时更新内容,做到与时俱进,科学发展。
(四)正确认识纳税筹划方案的实现方式
随着我国纳税环境的规范、正规化,越来越多的企业也认识到纳税筹划对企业的重要性,也常常会聘请中介部门如税务师事务所进行重大事项的涉税分析以及进行项目整体的纳税筹划,如固定资产购置纳税筹划、土地增值税清算策划等等。但较多的企业高管,对纳税筹划都抱有过高的期望。须知,税务机关与企业,总是处在相对的两个方面,其本身的职能就决定了总是在不断完善相关规则,减小企业纳税可能存在的法制空间,因此,企业必须从这个角度出发,对企业的设立、筹建、资产购置、生产、资金、销售、各种关系、社会影响、当地条件等都需要分别进行筹划。所以,依据企业的特点和需要,设计一些针对性强、繁简得当、通俗易懂、方便操作的解决方案,才是纳税筹划工作得到快速开展的可行之路。
(五)准确把握纳税筹划的界限
纳税筹划不是一种孤立的行为,而应有机地融于企业经营理财活动的各个环节,需要与各环节对应的税收制度相符合。企业纳税筹划的直接结果是减少税收支出,最终影响到减少国家税收。因此,税务机关每年都会对企业进行税收检查,防止纳税人将纳税筹划演变成偷税漏税。而且,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税收立法与税收执法中的缺陷会不断得到修正和补充,优惠政策也会与时俱进而变化;再者,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立足点不完全相同,对纳税筹划方法认识也会时有不同,纳税人稍有不慎,都会使纳税筹划变成偷税漏税。因此,纳税人在纳税筹划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尽量避免纳税筹划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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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朱容喜.税收筹划的经济学分析[J].上海商业,2006,(3):59-60
【关键词】现代企业;纳税筹划风险;防范对策;研究
随着各企业及管理者对纳税筹划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其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纳税筹划不仅能够为企业带来一定的效益,其潜在的财务风险因素繁多,因而其结果不确定性较强。纳税筹划要求其在国家规定的法律要求以及税法的基础上进行,其有效实施能够大幅度的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但不合理的纳税筹划可能会使企业的成本亏损,承受较大的经济损失。因而企业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强化对纳税筹划的风险因素分析及控制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企业纳税筹划中存在的风险因素
(一)政策风险因素
随着我国市场环境的不断发展变化,税收法规法律也在不断的被完善和更新,因而其时效性变得较差,所以企业在实施税务策划时普遍存在不能及时跟进国家税收法规调整的问题。但企业的纳税筹划有一个显著的特点便是长期性,从最初的筹划设计到后期收益需要一个漫长的历程,而税收法律法规的实现会使得最初的筹划设计发生改变,因而达不到预期效果。
(二)专业纳税筹划人员不足
就目前来看,企业的专业纳税筹划人员严重不足,因而方案的不确定性和随意性较大,从而造成税收筹划地位显著但税收筹划工作差强人意的情况。究其原因,很大一部分是由于企业对纳税筹划的投入较少、专业纳税筹划人员不足引起的。专业纳税筹划人员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纳税筹划人员专业性不强,大多由企业财务人员担当,因而其税收策划能力及专业能力明显不足,纳税筹划的合理、科学性大大降低,不能保证方案的组织策划质量。二是激励制度缺失,相关工作人员工作量及强度增大,而主观能动性及工作积极性大大降低。三是修订纳税筹划方案时,相关工作人员的主观意识强烈,不利于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三)纳税筹划内部控制问题突出
在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内部纳税筹划风险中问题时常存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需强化企业内部控制流程,并通过风险控制流程的改进,来实现风险的有效规避。但就目前来看,大多数企业根本没有建立起有效的纳税筹划内部控制制度,或是制度建立但未有效落实,其作用未有效发挥,纳税筹划风险便由此产生。
二、针对风险因素采取的防范措施
(一)提高风险意识
纳税筹划是指在纳税人经济行为开始前进行规划部署的一种活动。在企业实际当中,经营环境是瞬息多变的,因而不可控因素较多,纳税筹划风险因素繁杂。在这种内外界形势下,要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纳税筹划人员充分认识到客观存在的纳税筹划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在实际的经营过程中,充分考虑涉税问题并提高警惕。纳税筹划具体实施开展时需先考虑其存在的风险因素,以便做出合理决策,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二)及时跟进财税政策,整合税收资源
财税政策风险是现实存在的一个风险问题,只有充分了解并掌握国家税收政策的发展动态,才能科学制定筹划方案,合理开展纳税筹划工作。但就目前来看,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税制,普遍存在税收政策更改快、层次多等问题,因而熟悉掌握较为复杂,这就需要运用现今先进的信息技术对现有的税收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和分类整理,及时跟进国家财税政策,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
(三)培养专业纳税筹划人才
专业纳税筹划人才对企业合理实施纳税筹划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实际工作当中,强化对内部税收策划人员的专业培训对企业纳税筹划效果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人力资源是企业的重要资源,尤其是纳税筹划工作,其对纳税筹划人员的质量要求及专业性要求更高,因而需要企业管理人员强化对现有纳税筹划人员的培训和再教育工作,并聘请专业技能水平较高的纳税筹划人员参与企业的纳税筹划。具体需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大资金投入,为纳税筹划提供资金支撑;二是招贤纳士,为新入职人员提供教育培训,改善工资待遇,提高纳税筹划工作的科学性和专业性;三是开展多种多样的交流会,交流经验,并通过理论、案例相结合的方式,提高纳税筹划相关人员对税收筹划知识的认知程度,全面提升其科学合理性。再者,企业可通过建立奖惩机制以及提升福利待遇的方式密切联系工作绩效与待遇,提升其在实际工作中的积极性。
(四)合理分析及衡量纳税筹划方案
开展纳税筹划工作时,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综合考虑企业的经营发展战略与投资情况,实现企业经济价值的最大化。在实际工作当中,要对节税以及筹划问题进行综合考虑,确定整体利益最优,而非税负较小的解决方案,再者,应遵照成本收益原则,对具体实施过程中的管理问题进行充分考虑,合理组织筹划,既要满足合理性,又要满足合法性,以此实现预定的收益目标。但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全面性,既要充分考虑方案实施而造成的一些额外费用,也要考虑到所产生的机会成本,通过全面的统筹兼顾,实现成本的最低化和效益的最大化。
三、结语
在目前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必要路径。纳税筹划作为扩大企业发展空间、提升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路径,是企业实现效益最大化的重要措施,亦是未来重要的发展趋势。纳税筹划不仅作为一种节税活动,更作为现代企业实现财务管理水平提升的重要举措,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并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经济法规,确保其合理、合法性。现阶段,随着经济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纳税筹划越来越受到各行各业的青睐,掌握技巧,有效防范风险,才能确保企业纳税筹划的合理进行,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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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集团 所得税 纳税筹划 企业财务
企业集团所得税纳税筹划,是具有全局意义的战略性活动,主要通过合法地纳税筹划方式,将企业集团下属各个企业的投资收益进行有效整合,最大程度上避免额外的税务支出,以期能够确保企业集团的税后利润最大化,为企业的资源优化配置提供最为有利的保障。科学合理的所得税纳税筹划,是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中的重中之重,是企业集团发挥经营管理协调作用的重要保证。企业集团的所得税纳税筹划主要由企业的投资、筹资,以及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纳税筹划所组成。本文通过探究企业集团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最优途径,从而体现出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重要性,使得企业在最大程度上能够减轻税务负担,增加企业的经济收益情况。
一、企业实行所得税纳税筹划的重要性分析
1.有效控制所得税的纳税风险。企业的纳税成本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个是完全的现金性,另外一个就是收益变现程度的非对称性。对于企业本身而言,现金的调度有着一定的约束性,在纳税支出方面严重缺乏弹性。而一个大的集团是由很多个企业所组成的有机整体,在纳税现金流量的安排与筹划方面,比单个的企业更具弹性,不仅能够有效降低企业集团的纳税成本,并且还能够在最大程度上规避纳税的风险。
2.实行所得税纳税筹划,优化集团财务管理。有利于企业集团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整合优势,确保企业集团的资源能够得到合理有效的配置,是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重要目标。企业集团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实行,能够充分体现企业集团经营管理的协同作用与市场竞争优势,实现1+1>2的协同成果,以促进企业集团实现价值最大化。由于企业集团是由多个企业所组成,组织结构相对复杂,集团旗下的每个企业的经营和纳税活动,都会对集团的财务管理目标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企业集团实行的所得税纳税筹划必须具有全局性和统筹性,要站在企业集团的战略发展角度,来实施所得税纳税筹划,最大程度上起到降低纳税成本的效果。
3.综合考虑外界各种环境因素对于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目标制定的影响。企业集团在制定财务管理目标的时候,应该充分考虑各种环境因素的影响,所制定的目标必须具有可行性。同时,还必须考虑企业经营的相关成本与收益,以及企业集团的利益相关人的需要。因此,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必须建立在企业投资收益成本、人力资本,以及社会资本的利润最大化的基础之上。现代的企业通常会利用国家财政税收的优惠政策,以及税率差异等手段来实行所得税纳税筹划,这样可以有助于提升企业集团的核心竞争力,以及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同时,对于企业集团制定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目标,以及培养依法纳税的法律观念也有着很大的作用。总而言之,现代企业集团实行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最终目标,就是实现经济纳税,即在最大程度上为企业减轻税务负担,为企业争取税后利润的最大化。
二、企业集团投资纳税筹划
一个企业要想不断地扩大自身的经营规模,最主要的方式就是进行有效的投资。投资是企业延续与发展的重要手段,投资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企业能够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在此期间,需要充分考虑各种税收因素对投资行为的影响。企业集团通过并购其他企业,或是建立新的企业之后,将项目投资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并结合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投资融资的减税免税政策,以期实现企业纳税筹划的目的,这种方式就是所谓的企业集团的投资纳税筹划。
1.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企业在成立初期,都会涉及到机构组织的形式选择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的组织形式也越来越趋于多元化,每一种组织形式都会有不同的税务负担。企业可以通过实行纳税筹划,并根据不同类型企业形式的税收优惠政策,来选择出最适合企业发展的组织形式,以便企业在最大程度上减轻税务负担,提高企业的税后利润。
2.对投资行业的选择。我国的税法对于不同的行业有着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所以,企业在进行投资行业的选择时,一定要多方考虑外界因素,来选择税收负担最轻的行业,以达到减少税负的目的。目前,我国给予税收优惠政策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企业能够合理调整自身的组织结构。为了更好的发展壮大,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进行多元化投资。并且通过有效利用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实行纳税筹划,从而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
3.投资方式的选择。在企业的发展规划中,选择合适的投资方式,能够有效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现在的企业集团非常注重资本运作和企业重组,在投资过程中,企业可以通过进行货币交易,或是其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来进行等价投资,以实现企业的资本运作和企业重组。我国的税法明确规定,通过无形资产,或者是企业的不动产进行投资交易的,可以参与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同时也需要承担等价的投资经营风险。以该方式进行投资的企业,可以不对其征收营业税,但是一旦将所有股权进行了转让,就必须根据税法规定的要求,缴纳企业所得部分的营业税额。另外,如果投资方是以土地等有形资产投资入股,或者作为联营的资本条件,之后又将土地产权进行了转让,因为这种行为与出售房地产的行为有所不同,期间并没有获得转让土地产业所得的收入,是一种具有投资性质的经济行为。所以,这种行为按照我国的相关税法要求,可以暂时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4.结合企业自身发展需要进行投资区域的选择。为了确保地区经济发展的平衡,我国税法在制定的过程中,专门针对一些特殊地区制定了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以促进当地的市场经济的发展。比如,在我国的经济特区、技术开发区、西部地区等,都实行了比较优惠的税收政策,其目的就是为了大力发展贫困地区,着重研发高新产业技术与科技创新技术,全面促进我国经济的平衡发展,大大地提升我国的科技生产力水平。鉴于我国税法对于特殊区域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集团可以在核心企业所在地实行合理的纳税筹划,根据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向该区域进行全面投资建设,充分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为企业集团的税负减轻压力。
三、企业集团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1.存货计价方式的选择。企业集团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对存货进行发货时,通过加权法、个别计价法等方式,计算出企业的运营实际成本,以期为企业减轻税务负担。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会产生不同的利润和存货股价,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企业的税收负担。所以在选择存货计价方法时,必须根据企业自身的发展形式与财务状况,有效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比如,在物价下跌的情况下,企业可以选择先进先出的存货计价方法;如果在物价极度不稳定的状态下,企业就应该选择加权法来进行成本计算。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固定资产的折旧,是固定资产从生成到投入使用的过程中的商品价值和使用价值的转移,因此,企业在计算应缴税额时应该把固定资产的折旧排除在外。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一特点,为企业减轻税务负担。在一般情况下,在税率保持不变的时候,企业会选择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使得企业可以延期纳税。
3.企业经营收入的确认时间。企业的经营收入不仅是企业盈利的重要因素,还会影响到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情况,更是企业确认其他税额的关键。因此,企业应该根据产品的实际销售情况来制定销售方案,并选择合适的经营收入确认方式,最大程度上延迟经营收入的确认,进而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
4.选择合理的费用列支方式。在企业费用列支方式的选择上,首先要使得企业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得到最大程度上的补偿,其次要尽可能预计企业的损失情况和成本费用情况。
四、结语
企业集团所得税纳税筹划,是具有全局意义的战略性活动,主要通过合法地纳税筹划方式,将企业集团下属各个企业的投资收益进行有效整合,最大程度上避免额外的税务支出,以期能够确保企业集团的税后利润最大化,为企业的资源优化配置提供最为有利的保障。科学合理的所得税纳税筹划,是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中的重中之重,是企业集团发挥经营管理协调作用的重要保证。要全面落实企业集团所得税纳税筹划,首次必须找出企业纳税筹划的空间,这是企业集团成功实施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关键性问题。通过研究和分析刘锦企业集团的所得税纳税筹划问题,找出企业集团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最有效途径,并根据我国税法对于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投资行为、投资区域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集团实现效益最大化提供有利的保障,以期能够实现企业集团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在最大程度上减轻企业集团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经济收益。
参考文献:
[1]杜永奎.企业集团纳税筹划问题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0
摘要: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的收入来源和形式也越来越多,很多人也成为了需要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相对应的,国家财政收入中,个人所得税所占比例也越来越大。如何让纳税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尽可能少缴纳税,获取最大的利益,这是一个需要研究的问题。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筹划原理;具体对策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缘由
(一)个人主体的原因
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纳税人都希望自己的利益能够最大化。以便自己能够获得多一点收入,用来改善生活质量。纳税筹划便在这样的需求下应运而生了。
(二)客观原因
纳税人在萌生纳税筹划的念头之后不一定能够实
现,要想变成现实,还必须要一些客观条件配合,比如税法和税制的完善程度以及税收政策的合理性、是否有效等。在税法不严或者存在“漏洞”的时候,纳税人才能利用这种“漏洞”进行纳税筹划。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税法的差异性而导致税收存在差别。纳税人存在的可变通性和课税对象的可调整型、税率的差别和缴税的起征点以及其他各种减免税有吸引人的优惠。
2.税收的政策而引起税收具有差别性。国家的税法在税负公平性和税收中性的原则之下,一般都要隐约透露着政府在税收上面的优惠政策。政府这种带有倾向性的税收政策,不但可以让纳税人实现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目的,也可以实现自己的目标。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应该具备的基本原则
在缴纳税款时如果能够选择的话,纳税人一定会选择其中缴纳税款最低的那一种方案。这都是为了使自己少缴纳税款,使得自己能获得更多的利益。纳税筹划在这个基础上要遵循以下原理:
(一)筹划客体不同划分的纳税筹划原理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根据筹划客体的不同,其基本原理可以分成三种:税基筹划原理;税率筹划原理;税额筹划原理。
第一种税基筹划原理,它指的是纳税人用缩小税基的方式来减少需要交纳的税款,甚至不用交纳。税基是计税的基数,如果税率保持不变的话,那么税额的和税基就呈正比的关系,也就相当于,税基越小,那么纳税人所要缴纳的个人税款就越少,负担就越轻。
至于税率筹划原理,指的是纳税人采用降低税率的方法较少缴纳税款。纳税人虽然不能改变国家税法中规定的税率,但是可以在缴纳税款的时候选择缴纳的税种、纳税人的类别或改变税基来调整适用的税率。
最后一种税额筹划原理,它运用的时候通常结合税收优惠的减免税或退税等政策联系到一块。它是纳税人将应该缴纳的税额减小来减轻纳税负担,甚至不需要再缴纳税。
(二)按筹划效果的不同划分的纳税筹划原理
个人所得税可以根据筹划效果的不同,将纳税筹划分为两大类:绝对收益筹划原理;相对收益筹划原理。
相对收益筹划,说的是纳税人在某个特定时期内缴纳税款总额不减,但缴纳税款的义务却延伸到以后纳税的时间,获取的就是延伸期间的价值。这种原理主要是利用货币在周转期间因为其他因素而升值,从而获取一定的利益。所以使用这种办法,要选择不同的纳税类别来拖延缴纳税款的时间,虽然在一定时期内缴纳税款的额度不变,但是在这种过程当中,货币的时间价值所获取的利益是变化的。总之就是一句话:拖延纳税时间,增加收益。
三、软件企业的涉税影响因素
(一)管理层的理念决定内部人员进行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在我国只有一部分人认可,很多软件行业的人也不了解纳税筹划的基本理念,宁愿偷税漏税也不愿纳税筹划,企业管理层在这方面有着很重要的作用。
在纳税筹划方面,管理层人员要为员工做好榜样。
(二)管理人员自身的素质是纳税筹划的保障
现在社会经济发展越发的迅速,一些企业的管理人员对新的水手政策不甚关心,有时候回导致自己莫名的涉及偷税漏税,给企业带来巨大困扰和名誉损失。企业要规范纳税尝试,要善于利用税收法律进行纳税筹划,合理的避税才能让企业健康的发展。
(三)确保纳税筹划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是纳税筹划的基础
纳税筹划在我国还没有普及,很多人甚至都闻所未闻,所以才会采取非法手段避税漏税,这种办法是不理智的。软件企业若想健康持续的发展下去,就应该按照税法来缴税,聘请税务专家指导纳税筹划,保证其安全性和合法性。
(四)加强和税务机关的交流
软件企业要和税务机关建立好关系,了解税务机关的流程,建立起信任关系,在进行纳税筹划的同时降低涉税的风险。纳税筹划人也要了解相关税法,在出现争议的时候要利用税务机关的行政手段来解决争议。
四、个人所得税进行纳税筹划的思路
(一)充分考虑缴纳税款的因素
首先要记得,纳税人取得的应该缴纳税款的所得就是个人所得税。应该的缴纳税款是纳税人的收入减去规定要扣除的项目之后的余剩。要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我国现在实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分别确定、分类扣除。根绝纳税人所得的不同情况实行定额、定率和会计核算三种办法来计算的。
(二)充分利用纳税人不同类别的规定
我国税法中所指的纳税人,泛指取得收入的个人,分为居民、非居民纳税人。不同的国家在针对居民纳税人的税收立法和政策上有着不同的界定范围。而我国对居民纳税人的界定是靠“住所”和“居住时间”,即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或没有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不论是中国公民还是外籍人。所以说,居民纳税人只要符合其中一项就是纳税人。而非居民纳税人就是在中国境内既没有住所,也居住不满一年的人。我国税法规定,非居民纳税义务有限。所以纳税人可以变化不同身份进行纳税筹划。
(三)充分利纳税的优惠政策
税收的优惠政策是税收的基本制度之一。国家在调节税收设计时一般都会有一些优惠政策。纳税人也可以利用这些政策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个人所得税制定了一些优惠条款,比如对省级政府、国务院和解放军以上的单位的奖金可以不用交税,福利、抚恤金以及救济款等优惠政策也为纳税人纳税筹划提供了新的捷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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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所得税 纳税筹划 节税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所得税,它是国家指定的用以调整企业所得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从企业方面看,企业因缴纳所得税,会减少股东和债权人享有的企业营运后所产生的财富,因此纳税人企业在缴纳应交税金时,在不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前提下,自行或通过中介机构的帮助,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理财等经济业务或行为的涉税事项预先进行筹划,从而减少当期应缴纳所得税,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从国家来看,纳税筹划也具有必然性,它对于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资本流通以及对资源的合理配置都是有现实意义的。
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是纳税人的收入扣除各项成本、费用等开支后的净所得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所得税的轻重直接影响到企业税后利润的形成,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因此,如何把握新的税制,有效地降低纳税成本,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每个企业都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本文以新企业所得税法机器实施细则为基础,对此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一、企业形式的纳税筹划
新税法规定,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机构不是独立纳税人,应汇总纳税。从纳税角度来看,企业分支机构性质不同,税负义务也不同。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承担纳税责任,在法律性质上与总公司视为两个主题,其成本、损失、所得全部独立核算,并可以单独享受税收优惠;而分公司非独立法人,它与总公司同为一个纳税主体,其盈亏状况关系到整个公司的税负轻重。
案例分析:A公司在外地设立一子公司,预计其子公司第一年亏损为25万元,第二年亏损25万元,由于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总公司独立纳税。假设A公司每年盈利为100万元,则每年需缴纳税额为100×25%=25万元,A公司两年纳税额合计50万元,且其分公司的亏损也无法弥补。若该公司在设立子公司之前进行了纳税筹划,预测到其子公司在前两年会有较大的亏损,因为分公司与子公司只是组织形式上的差别,对于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太大影响,因此我们可以假定A公司的分公司与子公司盈利水平相似,这样我们采取设立分公司的形式,用税前利润弥补分公司亏损,每年的应税额为(100-25)×25%=18.75万元,两年合计37.5万元,且对分公司的50万元的亏损进行了弥补。
策划结果:纳税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选择设立合适的分支机构。从税收角度来分析,公司对于设立分支机构,可以通过设立分公司的形式,使其亏损抵消总公司的所得,减少应纳税额,然后再视其盈利状况,采用其它形式设立分支机构。
二、存货计价方法的纳税筹划
新准则对于存货的核算的方法,去除了后进先出法,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确定存货的实际。在实际核算中,采用的方法不同,对成本、利润以及纳税金额的影响亦不同。
案例分析:2008年A企业甲商品在物价上下波动的情况下本月的进出货情况如下:
企业在月底结算本月发出存货成本时,若采用加权平均法,发出甲商品的总成本为(150×5.00+100×5.50+150×5.70+100×5.90)/(150+100+150+100)=5.49万元,发出以商品总成本为300×5.49=1647万元;若采用先进先出法,发出甲商品总成本150×5.00+50×5.50+50×5.50+100×5.70=1870万元。可以看出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发出商品成本比采用先进先出法高出223万元,销售成本的增加可为企业节省所得税额223×25%=55.75万元。
策划结果:A企业甲商品在物价波动的情况下,应采用加权平均法来节税。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来选择不通的计价方法。一般情况下,在物价持续下跌时,宜采用先进先出法,来使期末存货成本降低,本期期货成本增加,是利润减少,相应的也减少了应纳税额;而在市场价格持续上涨时,企业应采用加权平均法,因为销售成本中包含的后期存货的成本全额较高,可将利润递延到以后年度,从而达到节税目的。
三、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纳税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于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可采用缩短折旧年限或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选择不同的折旧方法会引起各期的成本和利润,从而对纳税额产生影响。直线折旧法下,使每年的折旧费用平均化,各期税负较均衡;而加速折旧法下,前几年的折旧费用较大,从而减少了前期费用支出。
案例分析:A公司为正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新型企业,其某机器设备原值为200000元,五年后残值为10%,不同折旧方法每年计提的折旧如下表:
策划结果:A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期间,应采用直线折旧法,使该期间折旧费用最低,达到节税的目的;在无税收优惠的情况下,应采用加速折旧法,延缓纳税的支出,增加公司营运资金的周转。因此,公司应该结合自身所处的税收环境,通过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来影响当期纳税额,从而达到合理避税。
四、研发费用的纳税筹划
新税法对企业的技术研发费做出了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即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案例分析:A公司年度利润为80万元,研发费用为50万元,若无其它纳税调整事项,则该公司应纳税额为(80―50×50%)×25%=13.75万元;若企业未进行技术研发,则利润为130万元,应纳所得税为130×25%=32.5万元。所以进行技术研发可节税32.5―13.75=18.75万元。
筹划结果:对企业而言,充分利用技术研发的优惠政策,积极进行技术开发,不仅促进了企业产品升级换代、增加企业核心竞争力,而且实现节税,获得“双赢”的效果。
五、公益性捐赠的纳税筹划
新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再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该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供应性捐赠需通过公益性的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对公益事业的捐赠才可以扣除,直接捐赠和非公益性捐赠时不允许税前扣除的。
案例分析:A企业本年度实现利润为200万元,企业考虑到社会公益以及社会形象,拟对外捐款30万元,因此企业采取直接捐赠给灾区学校30万元,如无其他调整事项,则本年度所得税额为200×25%=50万元,捐赠后剩余利润200-50-30=120万元。进行纳税筹划,结合新准则,采用通过政府捐赠给灾区学校,则本年度应纳税额为(200-200×12%)×25%=44万元,捐赠后剩余利润为200-24-44-6=126万元,通过纳税筹划为企业节税50-44=6万元。
筹划结果:由于税法对不同的捐赠对象和用途有着不同的规定,因此纳税人可以利用捐赠途径和对象的不同进行纳税筹划。
六、“三费”的纳税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企业应以成本受收益原则为基础,尽可能的扩大销售规模,从而获取最大限度的节税利益。可见,销售收入的大小是影响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的共同因素。为了获取最大的节税收益,企业在考虑到成本收益原则上尽可能的扩大销售规模,如可以通过设立子公司来扩大“三费”的扣除限额。
案例筹划:A公司本年度税前利润为5000万元,本年度广告费600万元,业务宣传费500万元,业务招待费50万元,“三费”合计11750万元,则A公司当年税前可扣除的“三费”为5000×15%+5000×5‰=775万元,剩余375万元税后扣除,若无其它纳税调整事项,本年度应纳税额为(5000-775)×25%-1056.25-375=3568.75万元。在进行纳税筹划后,为了扩大销售规模,A企业将内部销售机构注册为子公司B,则A公司税前可扣除“三费”限额为5000×15%+5000×5‰=775万元,B公司税前也可扣除“三费”775万元,税前可扣除“三费”共计1550万元,从而实现母公司的全部“三费”均可在税前全部扣除。
筹划结果:在对“三费”进行税务筹划时企业应以成本――收益为基础,尽可能的扩大销售规模,从而获得最大限度的节税利益。
七、薪酬与福利的纳税筹划
新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因此,企业可以适当的通过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增加职工福利支出、教育支出等,来达到减税的目的。
案例分析:A企业08年利润为56万元,全年应发工资为72万元,其中12月份工资为14万元,尚未发放,若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则08年度应纳所得税为(56+15)×25%=17.5万元。进行纳税筹划,企业在12月份及时发放工资,则应纳税额为56×25%=14万元,节税3.5万元。
筹划结果:企业应当在了解新准则的情况下,灵活运做,减少当期的应税所得额。
八、纳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纳税筹划不仅涉及企业内部的投资、经营、理财等各项活动还与政府、税务机关以及相关组织有很大的关系。纳税筹划是企业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复杂的决策过程,因此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应注意一下事项:
1.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
企业所得税的筹划必须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进行,不得与税法规定相抵触,要保证纳税筹划的措施与手段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不得采取隐瞒收入、扩大支出、转移财物等违法手段来偷税。企业通过纳税筹划不仅获得了节税收益,也顺应了国家的政策导向,实现了双赢。
2.权衡成本――收益
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合法节税、增收,使整体收益最大化,因此,应当遵循成本收益原则,是筹划所付出的成本低于筹划带来的收益,实现整体负税最小,这样的纳税筹划才是有意义的。
3.进行总体系统地筹划
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是不应当把降低本区域税负最为唯一目标,而应当立足企业整体利益,以企业价值的长期最大化为纳税筹划的总体目标,对不同税种进行综合分析,从而通过纳税筹划获得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
4.事先筹划
税收筹划必须在应税行为会应税事实发生之前对企业的投资、经营和理财活动进行筹划和安排,以达到减少税负,获取节税利益的目的,但如果纳税事实已经形成,纳税项目、计税依据和税率已经形成,纳税筹划就失去了意义。
纳税筹划在我国是一项新型事业,它是一个企业走向成熟、理性的标志,而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与实施,为企业的带来的新的机遇与挑战,在新形势下,企业应主动采取措施,积极应对,有针对性的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使企业税负最小化,降低成本,从而最大限度地增加企业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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