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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的职责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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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的职责

第1篇:工程监理的职责范文

【关键词】交通建设;工程监理;解决措施

1引言

在整个交通工程的建设中,工程监理促使交通建设工程更加合理化,并且呈现科学发展的趋势。在进行交通建设工程监理职责研究时,必须要结合实际问题,把监理职责的具体内容作为主要研究对象,提高整个交通建设的质量。

2交通建设工程监理的职责

工程监理的职责存在于工程施工的全部过程,包括初期的工程设计指导,中期的招标和督查以及最后的工程验收工作[1]。建设监理是一种符合时展的管理模式,能够在具体工作中对提高整个工程的质量、缩减整个工程的工期及减少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工程监理是一项新兴的发展行业。

3交通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的工程监管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如相关的法规和制度还比较模糊,单位和企业对其重视程度不够等,本文主要对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

3.1工程监理的制度体系不健全

在具体的工程管理工作中,监理没有进行清晰的组织和规划,监理的职责不明确,法律的规定也不够清晰,这样就导致了在工程建设施工中常常出现一些责任推诿的现象出现。在具体的工作中没有严格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而监督管理工作只是存在于表面,不能够具体落实到实际的施工中,有关的法律规定也被忽视。

3.2监理水平良莠不齐

学校是培育专业性人才的关键地方,很多的学习内容只是注重了理论知识,而忽略了具体的实践,这让很多学生与企业无法有效衔接。而经验丰富的监理师却没有相应的理论基础,经常依据感觉办事,这让工程的监理缺失一定的科学性。同时监理工程工作的艰辛及低薪酬导致了整个监理行业的人员流失程度严重。

3.3市场不规范,工程监理招标恶性竞争

监理市场的不规范性,导致企业之间存在着恶性竞争的问题,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太过重视价格,从而忽略了质量上的严格要求,导致了社会秩序的损坏,其服务的质量也达不到要求,以至于拉低整个监理行业的形象。

3.4过分强调对承包人的服务

公路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无疑是业主单位,从有利于工程顺利进展和完成出发,在管理及技术方面对工程施工企业给予适当的帮助,既有利于业主按期获得良好的工程产品,也有利于国家建设。从对社会做贡献的共同目标出发,对承包人适当帮助是应该的,但这只是道义上的责任,不是法律上的义务。因此,将承包人作为服务对象,或者过分强调对承包人的服务就是进入误区,这无形中就会减轻承包人的责任。

4提高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的具体措施

4.1制定明确的规则,把质量作为工程的基础

在交通建设的施工中,必须要坚持工程为上,质量为重的相关原则。整个工程的核心和灵魂是质量。监理人员要对其所管理的项目结合工程中的多种因素,比如,具体工程的特征、工期以及人力设备等方面,分析质量控制问题的重点和关键,提出明确的控制标准。为了解决监理工作中的盲目性,在建设相关的规定和合理配置人员的基础上,要制定出完善的方案让监理部的员工依法展开工作,保障监理工作的质量。

4.2完善法律法规、培养专业人才

企业想要正常地运转,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支撑,这是企业发展运营的基本和前提。当前的法律在工程监理方面还不够健全,对每个职位的责任不明确,因此,相关的部门要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总结相关经验,去掉不合理的法律规范,加入必要的规章制度,这样才能够保障整个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基础,这是企业在市场中立足的重要部分[2]。监理人员需要的是综合性的人才,所以相关的教育单位和企业要在人才的专业技能和其综合素质上同时进行培养,培养集管理和技术为一体的复合型人才,组织学生或者员工进行专业化的培训,提升其实际的专业技能,增加企业的创造能力,从根本上促使交通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整体质量。

4.3增强施工和竣工阶段的质量监理工作

在前期的准备工作中,监理人员要对施工人员进行监督,要让施工人员的专业水平与项目工程技术的效果要求相配。要对施工的设计和质量目标进行检查,施工时使用的相关机械也要进行检查,具体到机械设施的型号和数量等方面是否符合前期投标中的要求,进入施工现场的时间是否能够确保整个施工质量和进程,使用的机械设备在安装之后要让相关的部门检查,在获得合格中之后才能使用到实际的施工中。

5交通建设工程监理的发展趋向

在后续的工程施工中,监理还会被更加普遍地使用,因此,后期的发展也非常重要。其相关的监理条例也在实践中不断地被完善和修改,工程施工阶段,其监管工作必须要强制进行,使其在建设中成为主导地位。一些大型的监理企业要逐渐具备多样化的工程管理能力,而一些中小企业则需转型成为各具特色的服务机构。在监理市场上也要进行标准化的管理,促使其成为行业中的专业化环节。人才培养依旧是监理企业需要解决的最大问题,所以在以后的发展中,组建高素质专业化的监理人才队伍是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方式。

【参考文献】

【1】白红霞.浅谈交通建设工程监理职责及存在问题[J].交通建设与管理,2015(10):61-62.

第2篇:工程监理的职责范文

一、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工程项目的业主对监理工作还不够重视,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内投资商对工程项目管理大都按计划经济的模式相应成立一个具体实施项目的管理班子(即业主代表)。从政策处理到选择施工单位及工程施工时的质量、进度控制和资金支付管理统一自行负责,现在要转移给监理工程师来具体实行全方位管理,还不很放心,仅出于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才使工程监理制度逐步实施,但对工程监理制度的认识还有一定的距离。大部分业主认为对工程施工实行监理制度是为了应付国家有关部门的政策(有的采用内部监理)。他们把工程监理人员作为业主管理工作班子中下工地蹲点的技术人员和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来看待,目的是为了加强业主方的技术管理力量。还没有真正认识到监理工程师是独立、公正地按国家的有关法律及工程技术标准、经济法规、工程施工合同文件为依据行使监理职权开展工作的。由于业主对工程监理制度认识上的差异,给监理工程师在实际工作中带来一定的操作难度。

2、目前我国的工程监理制度还不够完善,特别是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利的体现方面,国家的有关部委所规定的工程监理规定及办法中虽然提到这方面的内容,但还不够明确,除公路工程外大部分行业的工程监理规定及办法只提到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在洽谈监理合同时具体商订,也没有讲到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限与义务要进入工程的施工合同。国内目前尚无统一的土木工程施工监理规定,有的省市各部门还另作规定,这方面的要求很少提及。例如国内的有些监理规定中讲到监理工程师有督促业主及时妥善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事项和法定承诺的职权,但实际上在一般的工程监理合同中不可能出现。所以在大部分工程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中没有明确体现监理工程师的应有职责权利,而有的就根本没有进入施工合同文件。这样就给实施职责时产生较模糊的概念,使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的工作很难开展,工地上碰到什么间题,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都得随时向业主代表汇报。监理工程师也无法独立、公正地来处理施工合同规定的有关事项,体现不了其应有的监理作用。

3、近几年来大部分的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都是拼盘的,资金到位很困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的领导整天忙于筹集资金,并千方百计动脑筋省钱,把不该省的监理费用也想省,招聘或委托监理工程师时也尽量压低监理费用,要求工程监理单位必须服从业主代表的统一管理调度。有时工程的资金支付不出来,他们就请监理工程师出面想办法去应付承包商,监理工程师也出于无奈只能找工程施工上某项程序还不当等为理由而推迟签字,从而来达到推迟付款的目的。为了支持业主的工作和维护业主的威信,有些监理工程师也做了些违心的事,失去了监理工程师应有的公正性。

4、行政领导的干预,使监理工程师的工作难以适应。特别是工程的工期变更。承包商按照合同工期安排了较周密的施工组织设计,但有些行政领导出于某种政治上的需要,很关心工程的进度,经常提出要提前完成。这样多次变更工期就打乱了整个工程的施工计划安排,使承包商的压力过大。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承包商的利益,而且还不能提出索赔,只有想办法全力以赴去抢进度。业主代表也为了抢进度想出办法搞劳动竞赛,以工程进度的快慢排名次来进行奖罚,这样就势必会影响工程的质量。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既无权阻止业主工作的随意性做法,也无权为承包商的利益着想提出其应有的索赔,同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要求也只好有所放松,否则就会导致工程进度缓慢而受影响,承包商和业主都不会满意。

5、监理工程师自身素质的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理工程师在具体工作中的应有职责和权利的体现。有些监理工程师的知识面不够宽,缺乏工程设计和施工方面的经验,同时还缺乏工程经济、财务、法律和金融贸易等相关知识,所以在具体工作中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例如在管理中碰到施工单位做的程序不当或工程设计上本身的问题,可自己却搞不清该如何去判断处理,提不出自己的处理意见。有个别人由于政治素质上的因素,工作责任性不够强,从而使业主和承包商对监理工程师信任度的下降。

二、怎样发挥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

目前各行业的工程项目建设普遍要求建立工程监理制度,而且已从内部监理逐步规范到外部监理,政府部门也建立了相应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程的质量问题已引起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重视。要真正发挥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就必须加强监理工程师的队伍建设,规范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利等条款,并能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体现。

1、政府各主管部门要大力宣传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作用和意义。加深和规范工程监理制度,是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领域改革的需要,是进行坚持对外开放、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发展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需要。从事工程监理行业的监理工程师也应该加强自身的学习,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具有对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的高度责任感,并应遵守“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廉洁自律”的准则,和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全面履行工程监程的职责和义务,真正体现监理的公正性。用自己良的服务态度、熟练的岗位技能和丰富的知识、经验服务于工程建设,搞好监理工作,赢得业主和承包商对监理工作的重视及对监理工程师的信任。

2、应把监理工作较规范详细地纳入工程施工的承包合同中,国际上通用把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作为工程合同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明确了工程实施管理中有关业主、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的地位、职责、权利和义务,工程中的监理操作程序和有关事件的处理等。在国内公路工程和一些特大型工程项目中采用较多,但有些地方在公路、桥梁工程建设中对业主有制约的条款基本上作了变更(包括监理工程师的权利等)。象目前一般的水运工程、水利工程及其他工程根本就没有采用这个国际通用合同条件,也没有按国家的有关工程监理规定来执行。我国“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限与义务应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以及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服务合同中明确”。今后凡采用监理制度的工程项目,应该要按上述的规定来执行较妥,业主和承包商及承包商和分包单位所签订的各种合同也要监理工程师的参加和认可。

3、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并批准后介入比较合适,当然有些国际项目和特大型项目采用监理工程师全过程跟踪监理是十分必要的。在项目开工前招聘监理工程师事实上已经迟了,因为监理工程师要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前要有一个全面了解的过程。了解业主的资金来源和投资情况;领会业主对该项目实施的具体要求及意图;了解和熟悉该项目的施工设计图;了解参加投标及中标施工单位的具体情况(主要是了解对该项目实施的资源投入等情况);了解业主拟定的施工承包合同和中标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等。这样监理工程师工作起来就比较顺手,为以后施工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打下较好的基础。

第3篇:工程监理的职责范文

一、 推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以加强监理业务培训为基础,选拔合格的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油田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监理人员特别是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高低,对油田工程建设监理事业能否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我部根据胜油局文件精神,积极落实监理公司安排的监理人员培训计划,认真选派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各式各样的监理业务培训,并根据培训情况从中选拔优秀的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监。目前我部参加监理培训64人次,以取得监理资格证书的四十一人(其中五人取得全国监理工程师证书;两人取得中石油乙级总监理工程师证书;二十九人具备监理工程师资格),同时,所有的监理工程师在项目聘任前,都要参加一定规模的监理知识模拟试题考试,报公司批准后,才能担任监理项目总监或监理工程师。

二、 结合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建立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完善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组织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至关重要的职能,其目的是让全体职员在共同的工作中,为实现共同的目标而有效的工作。对监理工作的评价仅仅靠领导“印象”和少数人的反映,就无法对项目监理的工作作出客观的、公正的评价,也就无法有效地实施对监理人员的激励。所以建立对监理人员管理、培养与激励机制必须从建立健全监理工作标准、制度及职责入手。只有建立与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相适应的组织管理体系,才能使各方面工作协调一致,互相配合,不断提高监理服务水平。我们滨南监理部根据监理公司的要求,率先对年度滨南油区的工程建设监理项目,推行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同时编制出版了《滨南监理部监理工作管理制度》、编写了“总监理工程师责任书”、“总监项目组人员聘任书”及制定了相应的监理项目成员考核评定标准――即监理项目成员风险抵押金考核制度。

经过年实际操作,特别是在监理部各岗位人员到位的同时认真组织学习FIDIC合同条款、监理公司有关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结合实际工作的经验,在不断学习其它监理部好的经验的基础上,对《监理部管理制度及考核制度》进行了及时修订,先后补充制定了《监理部岗位职责》、《现场监理组工作标准》、《十三项现场监理组工作制度》、《二十三种工程监理现场操作程序图》,编制了“总监理工程师操作手册”、“专业监理工程师操作手册――矿建工程、路桥工程、油气站工程、油气管道工程”,配合公司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工作的开展,认真编制监理部工作检查计划,在公司和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完善了滨南监理部的管理和检查、监督制度。使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实际工作中,有法可依、检查和讲评有据可查,责任明确,奖罚有力。

三、提高总监管理水平,推行总监负责制的一点做法及效果

各项管理制度和激励考核机制的建立和健全。在目前监理体制逐步摸索和不健全的形式下,既要规范监理服务行为和市场行为;又要使工程建设监理事业全面推进;既要调动建立合理的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又要防止“会哭或会笑的孩子多吃奶”,使各工程监理项目有章和有序的进行。

1、项目组在总监理工程师的组织下,对工程建设监理的责任心、现场监理力度及工程建设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较往年有了较大的提高。通过监理部组织各项目组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活动及监理资料的自检、互检情况来看,工程建设监理情况比往年有了很大的提高。工程监理项目合同签订率为100%;工程投资控制100%不超计划且共节约156.92万元;工程优良率为47%;工程正点率为100%。我部监理的滨南科技档案楼工程获年度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省优质工程),在滨南二期安居住宅工程中,经滨州市质量管理委员会和油田质检部门联合检查验收,工程优良率获得60.7%的高分,列管理局矿区工程建设项目前矛。

第4篇:工程监理的职责范文

关键词:质量管理;原则;措施

Abstract: Quality is the basis and the key to the success of the project, no quality of the project, no project investment benefit. This article from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management, expounds the measures for quality management principles and some.

Key words: quality management; principles;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与控制是保证工程质量优劣的首要前提,工程质量的优劣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而且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就要求我们选择科学有效的方法,加强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的全过程科学管理。

一、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原则

要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提高,必须坚持与遵循特定的施工质量管理原则,采用一系列检测、监控措施、手段和方法,来确保建筑工程达到合同、规范所规定的质量标准。

1、“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原则

在当前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建筑企业若想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这一基本原则。把建筑工程的质量放在第一位,时刻为建筑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考虑。

2、预防、预控为主的施工理念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树立预防、预控为主的施工理念。将考虑的重心从事后检查调整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避免突发事故的发生。以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对材料质量、对施工工序、场地环境的监督与检查。

3、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道德

无论是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或施工人员,还是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过程中,都应该严格按照相关的技术规范,从工程的客观实际出发,恪尽职守,尊重科学,遵纪守法,严格自律,秉着科学、公正的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认真做好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二、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几点措施

1、提高施工质量和技术管理水平。

1.1 从施工技术成面来看,施工质量控制与技术因素密不可分相关,技术因素不仅包括技术人员的技术素质,而且还包括施工装备、施工信息以及相关的检验检测技术等。科技的巨大作用体现在施工生产活动的整个过程之中,技术进步所产生的效果也相应会在施工质量上得到最终体现。这就反映出一个规律,为了保证建筑施工的工程质量,就要重视施工中所辖用的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先进性以及适用性,施工企业要把符合技术要求的质量标准、工艺流程、具体操作规程以及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贯穿于建筑施工的全过程之中,并通过具体出现的问题来对施工技术和工艺水平进行不断完善、改进和提高。

1.2 从施工管理层面来看,管理因素在质量控制中举足轻重,管理也是生产力的一种体现。这就要求建筑工程项目离不开系统的质量责任制和严密的质量保证体系作为有力保障。具体而言,可采用全过程质量管理方案,第一,要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易出质量问题的环节以及施工队伍自身情况来确定工程质量目标以及具体施工内容;第二,要结合工程质量目标以及具体施工内容来编写施工组织设计计划书,并在明确了施工内容的前提下制定出具体的工程质量保证计划以及施工措施,同时进一步选择和确定施工方案;第三,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加强质量检查,并对施工结果进行定量分析,由此不断总结成功和失败的经验,以此形成案例库,并将成熟经验逐渐转化成今后确保施工质量的“工作标准”和“管理制度”,由此进入良性循环,保证优质高效建筑工程的开展。

2、人员管理上的优化措施。

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必须要注重对人的因素上的把握,因此在质量管理上需要注重实现人员管理上的优化。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需要注重对人员上的管理和控制,由于人是工程建设中的主体,但凡是参与到工程建设中的人员,无论是直接操作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还是服务人员,都有可能对工程质量的形成造成不同程度上的影响,这些人员都是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因此在具体的优化过程中,首先必须要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要坚持在施工过程中质量第一的重要观念,并坚持预防为主、用数据说话、为用户服务以及坚持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的观念;其次是要提高建筑人员的综合素质,尤其是技术人员以及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素质高低直接决定了决策高低以及质量管理的水平,因此需要格外重视。

3、材料进场上的控制优化措施。

首先,收集信息,优选供货厂家,确定材料品牌、厂家信誉可靠、质量过硬。对材料或半成品构件(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盖板、侧石、井篦、井盖等),订货前要取得供货厂家的产品备案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进行甲方、监理方、质检方、供货方会同检测部门二次检验,验证其质量可靠性;其次在进场材料方面,要有出场质量合格证和出场检验报告,合格证书、检验报告为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货单位印章方为有效。特殊情况可以补报。如水泥,技术标准规定,水泥厂应在水泥发出之日起7天内寄发除28天强度以外的各项试验结果,28天强度数值,应在水泥发出之日起32天内补报。

4、努力克服不利的环境因素。

首先,在工程管理工作上。要明确界定工作职责,做好管理协调、技术协调以及组织协调工作,从而保证物料和施工人员的充裕性和及时性。其次,在进场前,施工企业在要做好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工作,一是对施工场地进行充分了解,二是合理安排材料的堆放和防护工作,三是仔细检查现场的通讯设备以及通风、照明情况,从而合理布置好施工称帝的基础设施。

5、创建体系,完善制度

根据建筑工程形式,建立良好的保障体系,对当前的施工作业管理制度进行更新调整,这些都有助于提高工程质量。建筑工程单位要想实现工程质量的提升,则必须要结合现代化建筑指标体系,积极更新建筑施工规章制度。具体操作可参照《质量手册》这纲领性文件来成立质量监督体系,同时做好各个方面的工程管理。项目经理要熟悉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要求,从日常施工操作环节掌握好工程质量。完善管理制度方面,可以大力倡导“质量奖罚条例”、“质量分析制度”、“质量检查制度”、“用户回访制度”等不同政策,只有把不同的规定内容执行到实处,才能借助于提高人的工作质量来提高工程实体质量。对施工材料控制,主要是严格施工原材料、预制构件等质量检查,对施工机具控制,就是正确选择、使用、管理和保养好机械设备,方法控制,是指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施工技术等;环境控制,主要是对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等的了解和掌握。

6、建立质量目标责任制

工序管理主要是建立质量,管理点,消化工艺文件,严格工艺规律,进行工艺分析,管好人、 机、料、法、环境诸冈素中的主要性要素,开展群众性的质量管理活动,做好质擐控制的三个环节即施工准备控制、施工过程控制、竣工验收控制。在质量保证体系运行中,应强调质量目标责任制,使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都有质量保证职责,任何质量工作都有标准和专人管理。应抓好以下儿个方面:

1.必须贯彻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这里所讲的“责”是指保证质量的职责。应当以职论责或岗位论责。“权”是指完成质量控制任务所需要的权限,它是实现质量承包责任的保证。“利”是指完成质量职责后根据成绩给予的报酬和激励。如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造成浪费、返工、修补等,给用户或下一道工序造成损失的,要给予惩罚。“利” 必须落实, 奖励能激发进一步提高质量的积极性。

2.质量承包必须有明确的对象和目标。责任目标可以文字表达,也可以定量表达。

3.参加工程项目施工的所有人员,不论是哪个岗位,均应承担质量保证任务,尤其是项目经理,必须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4.质量承包的内容随工程的进展而变化,考核标准也随之变化,从而使保证工程质量的工作水平随着质量控制的展开呈逐渐提高的趋势。

5.各质量目标责任人的责任目标应互相关联,形成体系。做到自检、互检、交接检和专检。

6.质量目标责任制要征求执行人的意见,然后由质量管理人员同目标责任人签订责任状。

第5篇:工程监理的职责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甲方;职责;质量管理措施

Abstract: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roject, party a is the main body of the market as investors, should to the project management of the whole process and all-around, and building engineering project implementation can say is a very complicated system, has some of the internal rules, so be sure to take and adjust to each of the scientific management model and advanced management method.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management of party a duty and control measures are discussed.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Party a; Responsibility; Quality management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25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建设单位是整个建设过程中的总负责单位,它作为建筑工程项目的总投资人和负责主体,在确定了承建单位以及监理单位以后,需要对整个项目工程的建设进行全面的控制和检查,保证项目工程的质量能够达到相关需求,目前,很多建设单位通常都会在建筑施工现场安排甲方代表人。这就在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形成了一个甲方、施工以及监理三位一体的管理格局,三者均受到合法合同的制约。甲方代表人由于建设单位的主体地位也具有了特殊的身份,所以,如何约束甲方代表人的职权和行为,发挥其作用,合理的管理并控制项目工程的质量,成为目前建设单位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1甲方的职责与作用

1.1加强各个单位之间的联络和沟通

甲方代表的一个重要工作内容就是加强各个单位之间的联络和沟通。这里所说的联络主要指的是三个方面:其一为内部联络,也就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单位之间进行的联络和沟通,通常要求三者在规定的时期内召开共同会议;其二是外部联络,也就是设计单位、质量检查单位、材料供应单位以及勘察单位和周边各个单位之间的联络和沟通,外部联络需要甲方代表人能够审时度势,通过提前性的联络争取将矛盾化解在突显之前。通过这种方式能够有效的避免工程出现经济损失,确保建设工程的进度能够顺利进行。并且在建设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及时的汇报所获得的信息,同时将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的要求准确的传达到施工单位中。只有在横、纵两个方向上做好各项联络工作,才能够保证各个参与方能够互相配合,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开展。

1.2做好各个组织之间的协调工作

协调工作主要指的是确保各个子系统之间在进行能量、信息以及各种物质交换时候管理工作的高效性,主要内容有人际方面的关系、各个组织之间的关系以及各种资源以及技术供求方面的信息等。通常建设项目的投资都较多、建设规模较大、整个建设周期持续时间长,而且具有多个生产环节,参与的方式也多种多样,因此建设单位就更需要做好各个组织之间的协调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维护各个方面的利益,建立相应的协调制度,召开协调会议,将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的解决。采取的手段要求多样化,一些重大的问题需要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到各个单位。只有这样才能为各个单位提供一个和谐健康的工作环境。

1.3避免出现越位的现象

甲方代表人需要严格按照跟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明确自己的义务,灵活的使用自己的权利,要将合同作为三方之间进行联系的纽带,将其作为三方之间责任关系的主要依据。只有强化对合同的管理力度,才能真正的将项目工程管理落到实处。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甲方代表人一定要尊重其他两个单位的权责,不能出现越位的现象,要从根本上认识到,一旦签订了合同,就需要严格的根据合同的规定办事,只要是在合同中进行了规定,就尽量不要采用行政手段进行干预,确保合同的严肃性能够充分的体现出来。

2 质量管理中甲方的控制措施

2.1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过程中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和控制

在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管理的时候,一定要在设计阶段就投入足够的重视,首先要慎重选择施工工艺,要求工艺技术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成熟性,尤其是关于工程质量方面的内容,一定要给予足够的重视,确保工程的安全系数达到最大;其次,在选择建筑材料的时候,需要将安全和可靠作为其选材原则,在造价允许的前提下,确保材料的质量能够达到最好。

2.2在建筑安装阶段进行的质量管理和控制

首先,建筑工程项目所包括的工程量是相当庞大的,而且项目施工周期持续时间较长、施工所包涵的范围较广、在施工过程中会涉及到很多的工序以及工种,所以施工过程中的中间环节会出现很多的产品,而且大多产品都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这就会导致各种有形的或者是无形的因素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整体质量产生较大的影响,而通常情况下工程质量的管理跟控制都是一次性的。比如说,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会使用数量比较多的钢筋材料,如果没有做好隐蔽工作,混凝土的质量没有达到施工要求,将会导致整个工程的实体不能达到相关的质量目标,如果问题是在最后工程竣工验收的时候发现的,就无法再挽回工程的质量了,也就是说质量的管理跟控制都是一次性无法逆转的。其次,建筑项目工程的整体质量还会受到工程施工的进度以及工程的造价双重因素的影响。要想确保项目工程的质量能够满足业主的要求就必须从进度和造价两个方面下功夫,将各种要素有机的联系在一起,能够互相的协调和配合,才可以确保工程的质量达到建设标准。

2.3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1)有效的控制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首先,工程项目的的领导者以及监督者应该针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点问题制定出相应的监管规定,在接下来的施工过程中严格的按照这些规定和准则进行监管,只有监理部门的工总做到位,认真的履行相应的职责,才能够确保施工质量达到工程项目的各项要求,在最大程度上提高工程施工的质量;第二,还应该严格的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并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制,防止有些施工单位在得标之后,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按照标的要求严格施工,不能采取相关合同中规定的质量保证措施。因此,为了避免出现这些问题,就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并健全各阶段的施工质量体系,并且监理单位要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核,在获得甲方的同意之后,完成工程施工设计图纸的交底工作,并且组织各单位各部门针对该方案做出必要的探讨和研究,图纸设计人员针对方案中采取的各项施工工艺以及措施等做出详细的介绍,说明在施工阶段需要遵守哪些必要的验收标准以及质量检查标准,最后由甲方代表人审核批准之后才可以开始施工。(2)在项目工程的施工中进行的质量管理和控制工作:工程项目在施工的过程中,一定要对整个施工阶段进行全方位的质量管理和控制,主要包括土建跟安装过程中的所有工作内容,还有施工作业中的质量管理和控制等,不仅很多施工阶段都相互交错,涉及到的面还非常广。所以,首先需要针对材料质量以及人员工作水平进行必要的控制,其中对人员的工作水平采取的控制措施主要有:人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是一个主体因素,所以具有良好的态度以及必要的施工水平会直接决定施工的顺利进行,目前在我国的建筑行业当中,一线工程大多都是由农民工构成的,他们具有的技术水平以及文化水平等都相对较低,因此就需要在工程施工之前对这些工作人员做好相应的施工培训,提升他们的工作技能,避免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技术水平低造成的质量不达标现象。除此之外还应该严格控制施工材料的质量,通常采取的措施有:一要严格实施建材的甲方控制制度;二要由施工单位进行建材的采购工作;三要避免施工单位由于受到某些利益的驱使,在购买材料的过程中减少一些周转性材料的购买数量等。除此之外还要控制好混凝土的拆模时间,要求监理工作人员做好日常的检查工作,避免出现任何的施工质量隐患。最后还应该控制好钢筋和混凝土的施工,这是施工过程中的两个重要内容。

2.4在项目工程竣工验收阶段进行的质量管理与控制

(1)自查阶段:建设工程在竣工之后,项目部门需要对整个工程进行质量检验,将问题归类分别处理。(2)监理单位和甲方代表检查阶段:督促监理单位组织工程项目当中各方面专业人员参加项目检查工作,并且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逐个整顿改正。(3)备案检查阶段: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需要组织质量监督部门、工程设计监理部门参与到备案竣工验收工作当中。

3结语

总而言之,建筑项目工程当中最主要的管理方就是甲方,甲方代表人需要参与到各种项目的管理过程中,是整个工程项目的领导者,能够发挥重要的质量管理以及控制作用,可以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达到相关的要求,确保工程能够按照进度高效进行。

参考文献

[1]陈友源.如何加强甲方的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J].科技资讯,2008.2.

[2]张佳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措施分析探讨[J].中外建筑,2009,1.

第6篇:工程监理的职责范文

【关键词】农民工 社会保障制度 政府责任

社会保障制度的内涵

作为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社会保障是社会给予其共同成员人道主义关怀和援助,以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并维护社会秩序的一种社会措施。它既是客观社会物质财富累积到一定程度的产物,也是人权理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内涵尚无定论,从发生学的角度考察,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一词最早出自于美国 1935 年颁布的《社会保障法》,其中明确使用社会保障这一概念,并对其进行初步的解释和分类。①1942年,在国际社会的推动下,国际劳工组织将社会保障定义为:“通过一定的组织对这个组织的成员所面临的某种风险提供保障,为公民提供保险金、预防或治疗疾病,失业时资助并帮助他们重新找到工作。”1989年,国际劳工局编著《社会保障导论》一书,将“社会保障”界定为:“社会通过采取一系列的公共措施来向其成员提供保护,以便他们与因疾病、生育、工伤、失业、伤残、年老和死亡等原因造成停薪或大幅度减少工资而引起的经济和社会贫困进行斗争,并提供医疗和对有子女的家庭实行补贴法。”②我国的《中国民政词典》将“社会保障”解释为“国家和社会依法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予以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③。从中不难看出,基于各国的政治经济制度、社会文化背景和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差异,各国在界定社会保障概念时会出现覆盖范围以及部分内容等方面的差异,但作为普遍的社会管理措施,其内在的核心理念有基本的一致性,可归纳为:第一,责任主体是政府和国家;第二,受益人群主要是处于不利境地的社会成员;第三,以保障当事人的基本生活为标准;第四,以保障社会的安全和稳定为目的。

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现状

理念层面。目前,针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理念的讨论,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三种:一是效率论,认为当前中国处于一个地区发展不平衡、国家财力相对有限的历史时期,如果在此时期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体制,必将影响到经济发展、政府财政和国际竞争力。④二是公平论,认为社会保障不能实行“义务—权利”对等的原则,而要实行“平等主义”原则,所有中国公民凡是生活处于困难时都应该“一视同仁”地得到国家的帮助。⑤三是社会公正论,从罗尔斯教授提出的重叠共识(Overlapping Consensus)论出发,推进6个基础和6个整合,最终实现“守住底线,卫生保健;强化服务,就业优先;依托社区,城乡统揽”。⑥

制度层面。纵观我国各省、市推行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在考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的基础上,按照经费来源方式、覆盖人员范围和保障标准,可以分为以下三种制度设计。一是以广东、河北、甘肃等省为代表的直接扩面模式,通过推行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统一的社会保障政策,扩大城镇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将农民工直接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之中。以广东省为例,省政府于1998~2002年间先后出台《广东省社会保险管理条例》、《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和《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并在上述文件的适用对象条款界定中,将“所有企业、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均纳入社会保险的视野。尤其是在2000年颁布实施的《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中,这一直接扩面模式表现得更为明显。以上法律文件的颁布实施,为形成无差别化和整齐统一化为特点的直接扩面模式奠定了重要的法律基础。二是以浙江、上海和成都等省市为代表的低标准或独立保障模式,通过出台针对本地农民工群体的特殊政策,以降低标准或者完全独立的方式,为农民工构筑一套相对独立的社会保障体系。比如,2003年,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台《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低门槛准人,低标准享受”办法的意见》,以降低农民工参与社会保险的门槛和受益水平,上海市在2002年出台《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成都市在2003年出台《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暂行办法》,这都是将农民工从社会保障体系中剥离出来,实施相对独立的一种保障制度设计。三是以部分建立乡镇企业的县、乡、镇为代表的“返乡模式”,以国家大力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为基础,针对农民工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务工的特点,将乡镇企业职工纳入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之中。

现实层面。在社会保障的三级体系中,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作为非缴费性质社会保障措施,由于受到户籍等身份制度的限制,农民工并不能实际享有。1999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中明确规定,其享有对象是“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明确将农民工排除在外。在缴费性的社会保险领域,虽然我国各省市都相继出台了各种规范性文件,也取得了一些效果,但总体上仍难逃“两低一高”(农民工的参保率低,社会保障待遇低,农民工退保率高)的命运。

完善政府在农民工社保制度中的主动参与职能

强化政府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中的立法责任。我国亟需一部统一的《社会保障法》及其它配套法律。目前,中国针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规范性文件都是以省、市为主,并带有临时性和地域性特点,这导致全国各地农民工社会保障水平参差不齐,地域各自为政、互不相容,严重影响具有高流动性的农民工享受社会保障的延续性。因此,笔者建议国家建立以《社会保障法》为主体,以《失业保险法》、《养老保险法》、《工伤保险法》、《医疗保险法》等社保系统专门法为辅助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指导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深入贯彻落实《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提高农民工进入社会保障体系的积极性,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省际、区域间的接续机制,实现各省市、区域间社会保障制度的无缝对接。

强化政府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中的经费分担责任。目前,我国政府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不足10%,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资金总量不足严重制约了社会保障的发展。同时,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由“国家—单位”保障制向“国家—社会”保障制转变的过程中,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利益博弈存在相互转嫁责任的情况,中央政府通过部分国有企业改制的方式,将企业中职工的社会保障责任转嫁给地方政府;而地方政府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索要拨款等方式获取财政支持,导致事实上的财权、事权相互分离。一方面地方政府虽迫于现实压力而逐步推行了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但由于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导致农民工社会保障区域差别明显,难以实现区域间的接续;另一方面,基于政府的自利性和非理性特点,在缺乏相应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情况下,两级政府责任不清、相互推诿,导致有限的资金供给无法保证,农民工社会保障建立面临资金约束。因此,明确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资金投入责任,不仅需要明确资金投入所占财政支出比重的百分比,更需要明确中央和地方的分担机制,逐步从地方统筹过渡到中央统筹,实现全社会社会保障的一体化。

强化政府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运作中的参与性、补偿性和干预性。参与性是指政府作为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代言人,有义务更有责任参与到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中,在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过程中实施管理和融入资金,为社会中的大多数人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化的福利体系;补偿性是指政府有义务对处于社会不利境地的农民工提供特殊的政策和经费上的扶持,以实现社会公民所应享有的最基本社会保障内容;干预性责任是指政府保障合理的目标和原则的责任,即在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建立过程中,政府通过制定目标和宏观调控的方式来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目标、公益性原则等给予导向。这三种责任共同构成政府责任的主要内容,参与性程度决定政府的重视程度,补偿性程度决定社会公正的可能水平,干预性程度决定公共政策的目标导向,三种责任共同促进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的顺利发展。

(作者分别为四川外国语大学教育学院院长助理、讲师,四川外国语大学校长办公室主任、副教授)

【注释】

①陈平:“美国社会保障法评析”,《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2期。

②国际劳工局社会保障司:《社会保障导论》,管静和、张 鲁译,北京:劳动人事出版社,1989年第35页。

③崔乃夫:《中国民政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0年,第577页。

④陈平:“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短视国策”,《中国改革》,2002年第4期,第16~17页。

⑤国家计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中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方向》,北京:国家计委,2001年。

第7篇:工程监理的职责范文

关键词:工程质量风险;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博弈模型

中图分类号:F25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引言

逆向选择又称为不利选择,是指由于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和市场价格下降产生的劣质品驱逐优质品,进而出现市场交易产品平均质量下降的现象。Akerlof的“柠檬”市场模型(1emons model)开创了逆向选择理论的先河[1],在“柠檬”市场上,逆向选择问题来自买者和卖者有关二手车质量信息的不对称,可能使低质量汽车卖主将高质量汽车卖主排挤出市场,从而扼杀互利的交易,在均衡的情况下,只有低质量的车成交,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在极端情况下,市场可能根本不存在,交易的帕累托改进不能实现[2]。

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逆向选择风险,从而诱发的机会主义行为是建设工程质量主体(包括代表政府的建设工程监督机构、工程质量社会监管主体、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行为风险产生的根源[3]。在合约签订之前,信息不对称将导致逆向选择。例如在招投标阶段,实力水平低的投标方会把实力水平高的投标方“排挤”出市场,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大大增加了建设市场的风险,将会使建设工程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导致工程质量风险。从而损害业主乃至整个社会的利益。

2. 建设工程质量风险的逆向选择分析

目前,我国建设市场中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产生了类似于旧车市场模型中的逆向选择风险。建设单位(业主)与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质量检测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商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关系,相当于旧车市场模型中的买者与卖者之间的关系。建设单位(业主)对他们有自主选择的权利,他们之间的逆向选择问题来自委托方对被委托方实力水平高低(资质、技术水平、管理能力、信用等状况)信息的不对称。被委托方知道自己的实际实力水平,然而业主对被委托方真实的技术水平、管理能力、资质、信用等情况却不能完全了解,只能通过被委托方的投标材料或其他渠道去获取这些信息,了解到建筑市场上被委托方的平均实力水平,因而只愿意根据平均实力水平支付报酬,但这样一来,实力高于平均水平的被委托方(资质、技术水平、管理能力、信用等较好的被委托方)由于得到的报酬太低甚至亏本(实力水平高的被委托方要耗费更多的人力资源成本、技术支持成本等)就会退出交易,只有实力水平低的被委托方(资质、技术水平、管理能力、信用等较低的被委托方)进入建筑市场。结果是,建筑市场上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质量检测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商等被委托方的实力水平越来越低,买者愿意支付的价格进一步下降,更多的实力水平高的被委托方退出建筑市场。在均衡的情况下,只有低实力水平(高风险)的被委托方被建设单位选中,高实力水平(低风险)的被委托方退出建筑市场。

在建筑市场上建设单位对工程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商的业务委托一般采取招投标的方式确定被委托方,对施工图审查单位、质量检测单位则采取直接选择委托确定。为了讨论问题的方便,我们仅以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择工程监理单位为例,对逆向选择条件下的工程质量风险的形成机理进行博弈分析,建设单位(业主)与施工图审查单位、质量检测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商之间的委托与被委托关系与之类似。

3. 建设工程质量风险的逆向选择模型假设与构建

招投标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交易形式,建设单位以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工程监理单位可以看作是建设单位与工程监理单位之间的交易关系。建设单位对某个工程项目进行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在建筑市场上往往有多家工程监理单位参与投标。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是公开的信息,工程监理单位能够比较清楚的了解。工程监理单位也了解自己的实力水平 (资质、技术水平、管理能力、信用等情况),然而建设单位对工程监理单位的实力水平 却不能完全了解,只能通过工程监理单位的投标材料或其他渠道去获取这些信息,了解到建筑市场上工程监理单位实力水平的分布函数 ;为了分析问题的方便,我们把建设单位看作买方,工程监理单位看作卖方。我们还假定买者和卖者都是风险中性的。建设单位出价P,工程监理单位决定接受或不接受。

(1)如果接受,则建立逆向选择模型如下:

其中, 为建设单位的效用, 为工程监理单位的效用, 为买者的估价, 为卖者的估价, 为建设单位出价。

(2)如果不接受,双方的效用均为零。由于我们已经将没有交易发生时的效用水平标准化为零,因而交易带来的效用是指净效用。

4.逆向选择模型讨论

下面以如下例子来说明上述模型中逆向选择是如何出现的,为什么非对称信息会导致帕累托改进不能实现。假定工程监理单位的实力水平有两种可能的类型: (实力水平高)或 (实力水平低),每一种的概率分别为 ,其中 ;买卖双方有相同的偏好且对工程监理单位的评价好与差等于他们的实力水平高低,即: 。那么,如果没有交易发生,支付为效用向量 ;如果在价格 下成交,建设单位的效用为 ,工程监理单位的效用为 。

如果建设单位知道工程监理单位实力水平高低,均衡价格为 (实力水平高),或(实力水平低)。当建设单位不能知道工程监理单位实力水平高低时,如果两类工程监理单位都进入建筑市场进行投标,工程监理单位的平均实力水平为 ,建设单位愿意出的最高价格为 ;但在此价格下,高实力水平的工程监理单位将退出市场(因 ),只有低实力水平的工程监理单位愿意接受中标价格(因 )。建设单位知道,愿意接受委托价格的工程监理单位一定是低实力水平的工程监理单位,因此, 不可能是均衡价格。唯一的均衡是 ,即只有低实力水平的工程监理单位接受委托,高实力水平的工程监理单位退出,从而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5.分析结论与对策建议

综上所述,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逆向选择,使低实力水平的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将高实力水平的“驱逐”出建设市场,大大增加了建设市场的风险,将会使建设工程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导致工程质量风险。并且从长期来看,低风险有实力的参建方要么退出市场要么趋同于高风险者,建设市场将陷入恶性循环。

为此,需要优化市场竞争环境,建立起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使那些低风险企业健康发展,高风险企业淘汰关停,出现“良币驱逐劣币”的良性循环;

建立完善的信息获取机制,实现信息的对称性,使建设各方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来获取对方的信息,避免建设双方信息不对称;政府、建设市场和建设企业应该联手建立建设市场信用机制,推行“公开、公正、公平”的信用评价和信息披露制度,有利于增加信息的透明度,减少建设市场的信息不对称。

参考文献

[1] Akerlof, George A. The Market for a “Lemons”: Quality Uncertainty and the Market Mechanism.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1970, vol.84, Aug. 488~500

第8篇:工程监理的职责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安全责任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在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更需要监理人员严谨对待。当前建筑行业市场对于安全管理监理工作的认识不够,使得目前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无法取得较好的效果,安全事故频发给监理企业带来较多的责任问题,使得监理企业面临较多的风险。所以监理行业从业人员加强了对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为更好地避免安全事故的出现。本文结合笔者对于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安全管理责任的认识,谈谈如何做好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一、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的认识

从 《建筑法》来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职责在政府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的责任主要由施工企业负责。但这并非意味着监理企业可以置工程安全工作于不顾。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第57 条对工程监理单位与责任人有具体的法律责任规定与要求,在 《建设监理规范》的规定中,监理企业或总监工作范围也涉及到工程安全的管理,这就有可能发生因行为失当而产生安全责任事故。另外也不能排除因监理企业或监理人员过错导致的工程安全事故责任。《刑法》第 137 条规定: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 5 年以上 10 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表明,如果监理企业或者监理人员因失职、渎职或等原因造成工程安全事故,将承担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二、工程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范围

建筑工程监理企业要对施工企业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计划中关于安全管理方面所提供的方案进行审核,审查原则是安全技术措施要符合工程建设安全标准;工程监理企业在对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理工作中,如果发现某些环节存在安全隐患,应根据对安全隐患的程度来向施工企业提出有关的整改或暂时停工的要求;如果监理单位发出要求后,施工单位未予理睬而是继续施工,监理企业应将有关情况上报有关管理部门;工程监理人员应仔细研究有关的法规、法律、工程技术规范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安全技术标准,并以此实施监理工作,并有义务承担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的监理责任;建筑工程监理企业在履行工程项目安全责任时,会在监理工作中与施工方、建设方以及其他单位存在配合问题,需要通过书面协定的方式反映出来。

三、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如何制度上落实到每个监理人员

认真开展《条例》和安全生产管理法规的学习工作;通过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深刻领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精神实质,提高对安全生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制定监理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监理安全责任,切实提高依法履行监理安全责任的能力和水平。工程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监理安全责任负总责.工程监理单位要建立健全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规章制度,确定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分管领导和归口管理的部门,在单位各级岗位职责中落实监理安全责任。加强对有关监理安全责任的考核工作,尤其要加强对项目监理机构的考核工作。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监理安全责任负责。项目监理机构要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分管人员并明确其职责,要把监理安全责任的落实工作作为项目监理机构的重要工作内容来抓,《条例》中规定的监理安全责任内容要列入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制定相应的实施措施,并严格落实。

四、监理工作中的难点与认识误区

(一)安全管理的授权。监理企业在接揽工程监理项目时,需要结合自身的企业管理水平、技术设备水平,来选择适宜的工程,工程项目的监理难度应在企业的接受范围内,而不能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而承担与自身实力不匹配的工程监理任务,这样造成较大的安全事故时,监理方将承担较大的责任。监理企业在接受了建设方的监理委托与授权时,应在建设方的监督工程质量的基础上,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监督机制,从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管理的到位。建筑工程安全责任监理的目标。从安全监理任务的区分上看,可以根据工程施工阶段以及监理人员的相关职责范畴来区分。根据工程施工阶段,将安全目标任务分为:招标阶段安全管理监理;施工前准备的安全管理监理;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竣工验收阶段安全管理监理。按照监理人员的不同职责范畴可以分为安全监理员、安全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等职责。

(三)安全管理的实力。当前建筑工程市场环境,监理单位在承担安全管理责任时遇到较多的困难,要解决这些难题,首先就需要从监理单位的企业形象与自身技术水平上下工夫。加强企业内部的管理,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能力并强化他们的安全管理责任态度,提高对施工单位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督力度,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予以坚决的制止。此外监理企业还应该加强监理人员的继续再教育与培训工作,使得监理人员熟悉现行的监理法规、技术规范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精神。确保监理人员在具备全面的专业素质能力的同时,还具能吃苦不怕累的精神,并时刻保持对安全隐患的警惕心理。加强监理人员资质管理,保证监理人员持证上岗的制度,有利于提高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效果。

五、结语

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对于工程施工现场监督与管理具有重要作用,安全监理具有保障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等的重要意义。新时期下监理单位应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重视,做好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监理工作,有利于监理企业自身的发展与壮大。

参考文献:

[1] 王斌,唐鹏,王福来.安全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9(01).

[2] 梁亦彬.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J]. 天津市经理学院学报. 2010(05).

第9篇:工程监理的职责范文

考试目的

测查考生掌握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的程度,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1.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

2.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和责任

3.建设工程监理相关制度

二、工程建设程序及组织实施模式

1.工程建设程序

2.全过程工程咨询

3.工程总承包

三、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法规政策及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内容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相关内容

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主要内容

四、工程监理企业与监理工程师

1.工程监理企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活动准则

2.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

3.监理工程师执业和继续教育

4.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

五、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1.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方式、程序和评标方法

2.建设工程监理投标工作内容和策略

3.建设工程监理费用计取方法

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

六、建设工程监理组织

1.建设工程监理委托方式、实施程序和原则

2.项目监理机构及其人员职责

七、监理规划与监理实施细则

1.监理规划的编写、主要内容和报审

2.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写、主要内容和报审

八、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和主要方式

1.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

2.建设工程监理主要方式

3.建设工程监理信息化

九、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

1.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表式及主要文件资料

2.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职责和要求

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1.项目管理知识体系

2.建设工程风险管理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阶段服务内容

4.建设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一体化

5.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集成化管理

十一、国际工程咨询与组织实施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