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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同治理理论介绍
协同治理是指政府、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等社会元素相互协调、合作、治理社会公共事务,以追求最大化的治理效能,最终达到最大限度地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之目的。协同治理的前提假设是“多中心”理论,强调上下互动的权力向度与资源有效整合。
二、农村社会风险协同防控概述
(一)农村社会风险概念。农村社会风险是指受自然灾害、经济、政治、文化及社会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而可能引发的农村社会失序和社会动荡。当前,我国农村社会风险类型多样,主要包含农民人身风险、农村组织方面的风险、农村文化风险等方面。
(二)农村社会风险协同防控概念。基于协同治理理论的视角,我们可以得出在农村社会风险发生时,除了要积极发挥政府在风险防控中的作用,还应当最大可能的调动社会力量,形成协调合作防控危机的局面。
(三)协同防控主体的角色定位。(1)政府的定位。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政府从过去的“全能政府”逐渐向“掌舵型政府”过渡,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作用的弱化。无论是从理论还是实践的经验看来,在防控社会风险,处理社会公共危机过程中,政府这一特殊组织凭借自身天然的优势,拥有强大的国家强制力、领导协调能力、财政支持力和法律约束力。而这些能力都是其他社会主体所不具备的,因此,在社会风险防控过程中,政府始终处于统筹规划的主导地位。(2)其他社会主体。协同治理理论认为在处理公共事务中,存在多个治理主体,这些主体之间互相独立、不存在上下级领导关系,它们之间是平等的合作、竞争关系。协同网络中的各个参与者保持独立自主,不受政府的限制,是协同的前提条件。
三、农村风险协同防控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风险意识。受传统应试教育的影响,我国学校都普遍只关注学生成绩和升学率,对危机教育涉及非常少。长期以来危机教育的缺失,导致我国,特别是农村地区普遍缺乏风险意识。同时,政府过度追求经济的高速发展,忽视社会风险的防控。作为国家的指挥者,既没有利用自身的优势,对社会公众进行危机教育,普及风险意识,也没有调动社会多方资源形成全方位的风险预警机制。
(二)缺乏有效信息沟通机制。在协同防控农村社会风险过程中,由于各个协同主体的相互独立,受农村地域广,社会组织分散,技术水平和人才滞后的影响,社会风险信息不对称,信息沟通不畅的现象经常发生。防控主体具有多元化和复杂化的特征,如果缺乏一个综合的信息沟通协调机制,风险防控中的各个机构就会呈分散状态,社会资源也无法被整合利用,甚至会出现资源浪费、权责不分、责任推诿等问题。
(三)农村社会风险管理缺失。在我国,风险防控还处于起步阶段,既缺乏专业的风险预警机制和应对风险的专门性处置机构,也尚未建立起一个完善的国家突发性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农村社会风险管理实质上就是对外趋利避害,谋求国家安全;对内有效缓和矛盾,抑制社会危机。
(四)风险防控主体间力量发展不平衡。首先,政府主导风险管理缺陷显现。受传统“官本位”思想和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政府成为公共管理中的绝对中心,在风险防控的过程中,政府也始终占据着领导者的地位,掌握着大量社会资源,而其他社会组织、公众几乎都长期处于被安排的状态之下。其次,我国社会组织发展不充分。当前我国农村社会中介组织面临着数量少、规模小、人才流失、缺乏专业技术支持、法律制度不健全等诸多问题,导致其在风险预警、风险防控中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完善我国农村社会风险协同防控的对策和建议
(一)完善风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全面、系统的风险管理法律体系。社会风险管理法律体系应做到宏观管理与微观标准相结合,不仅要包括风险管理的总体规定,还应包括相关实施细则,完善应急法律机制,二者互补,完善风险管理程序。另外针对我国社会风险管理现状,还应完善与社会组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监督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强化农村社会风险管理。首先,建立全面的农村社会风险管理机制,有助于促进农村社会风险防控过程规范化、效能化,为风险防控提供硬件支持,是构建有效风险协同防控网络的前提条件。其次,完善农村社会风险预警机制。从我国国情和我国农村现状出发,建立标准化的预警指标体系和应急基金体系,针对农村各地实际情况的差异,因地制宜,探索新型社会风险预警方式和手段。
(三)完善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首先,强化协同治理理念。在农村社会风险防控中,政府应坚持走群众路线,积极引导、激发农民和社会各界组织的参与自主性和积极性,保障农民各项权益,获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构建一个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协同治理局面。其次,应加强防控主体的道德建设。加强防控主体的道德建设,积累“道德资本”,有助于强化政府和其他非政府组织的信任,巩固农村风险防控网络的有效运行。最后,还应深化改革,完善新农村文化建设,构建强有力的农村文化队伍,提高广大农民的文化和素质水平,培育风险管理专业人才。
(四)大力发展农村社会组织。大力发展农村社会组织,是构建农村风险防控网络的必由之路。首先,政府应鼓励农村社会组织的成长,完善现有法律法规,加大支持和扶持力度,在相关制度和政策层面给予农村社会组织便利和优待,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形成各个部门合力促进农村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的新局面。
(五)加强信息交流。针对风险信息失真和有效信息缺失这一困境,首先需要构建一个完善的应急资源信息交流平台,保证信息的真实性,通过这一平台,快速收集、整合农村社会风险信息,提高各地区风险预警能力和防控能力。
参考文献
【关键词】社会治理;公共产品;政府;自治组织
一、政府代表性的“异化”
政府政治权力的基础是政府的代表性,在现代政治体制中的各个国家都设立了代表民意的代议制机构。威尔逊提出了政治与行政的二分法,即通过环式的民主将民意通过议会进行表达,由专业化的政府来对民意进行执行。在此之后,企业的科学管理思想和方法不断的影响和完善政府的执行职能,使政府和企业一样成为了一个以效率为主要价值标准组织,政府中的雇员也成为了一个价值中立的“打工者”,在这种体制下,政府成为了一个单独的利益群体。随着政府职能的不断扩大和专业性的不断提高,政府的自主决策能力、影响舆论和代议制机构的能力也在不断的增加,政府的行政裁量权不断增加,政府对于社会和经济的干预往往并不是公共利益的集中体现,也不是出于社会公正的道德标准,而往往是出于政府作为一个独立的利益集团的考虑,并且受到社会强势利益集团的影响,是社会强势利益群体利益博弈之后的集中体现,产生了代表性危机。
二、共同利益与公共利益
政府政治权利的法理渊源来自于公共领域的失灵。理解公共领域首先要区分共同利益和公共利益两个概念。共同利益指的是社会中一部分人的共有利益,往往具有纵向性。一个人具有多种利益,并且同时属于多个共同利益群体。而公共利益指的是一定范围中所有人的共同利益,具有横向性,往往和年龄、地域等方面联系在一起,代表的是一个阶层。公共利益存在着三种情况:一是所有人都获益;二是一部分人获益,另一部分人不受损失;三是部分人获益之和超过部分人损失之和。第二种情况在现实中是存在的,但是其并没有将相对的公平因素考虑在内,往往人们会产生不公平感,如果存在利益的话就应该总获益超过不公平感的损失。大多数的公共利益问题发生冲突的现象都来自于第三种情况,即公共利益与共同利益的矛盾,即部分共同利益获利超过部分共同利益损失。那么,如何解决利益博弈的问题呢,就应该引入社会治理的思想,政府则作为一个局外人来进行仲裁,博弈的结果必然是双方利益的最大化,使双方都满意。当公共利益与共同利益发生矛盾时可以通过社会治理来解决问题,政府和社会组织共同努力实现公共利益。
三、公共物品的非政府提供
政府对市场与社会进行干预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在于公共物品市场无法提供,因为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因此,市场中存在着“搭便车”现象。但是,政府提供存在效率低的问题,往往会导致整体公共利益的损失,即税收政府使用的效率小于私人使用的效率。提高效率的方法可以考虑由有私人来进行提供公共产品,这种提供方式可以称之为“混合提供”,即公共物品往往和一些利益损失绑定在一起提供。例如,日常用的收音机散发的广播信号是典型的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但是,广播台是由私人经营的,广播台要与广告商合作将节目与广告绑定,共同提供广播这种公共物品,同时,私人企业能够更加深入的了解听众的口味,从而提供最能够满足听众边际效用的广播内容。所以,笔者认为公共物品的私人提供可能更具有效率。公共物品还可以通过合作的方式由共同利益群体来进行提供,例如整个社会的环境污染治理可以由慈善组织通过募捐的方式使整个社会中具有环保需求的人士进行共同捐助与治理。对于,共同利益群体的公共利益,也可以由共同利益群体来进行自治,并且与其他利益群体进行博弈来维护(例如行业协会与拆迁)。因此,对于整个社会发展需要的公共物品可以由政府、个人、社会组织和企业共同进行提供。但是,对于整个宏观经济的稳定与发展,应该依赖于政府作为市场主体通过财政政策和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进行调节,而不是直接的干预,在这个方面来看政府的作用是不可代替的,可是,在市场宏观调控中政府并不代表着“上层建筑”,而是作为一个市场主体来进行调节,在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在进行着“社会治理”,而不是传统的行政管理。
政府行政合法性的根基是代表公共利益和处理公共问题,但是,在现实中往往是异化的和低效的。除了政府之外,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更好的代表自身利益,更好的处理公共问题和提供公共产品。
参 考 文 献
[1]张康之.公共管理:社会治理中的一场革命[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4(1)
[2]陈伟东,李雪萍.社区治理与公民社会的发育[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1)
关键词:政府;社会管理;公共利益;职能转变
一、问题的提出
在任何国家,一个稳定、和谐与发展的社会都离不开有效的社会管理。我国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主要包括政府承担的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协调社会矛盾、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的职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在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不断改革和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总体上,我国政府的社会管理功能依然比较薄弱,在进行社会管理的过程中,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对公民利益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潜在威胁,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
十报告中指出,政府要积极转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当前中国正处于体制机制转轨的重要时期,在深化改革的道路上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社会发展险象环生。这些都需要政府进一步审视和反思自身在社会管理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不断加深对社会管理过程中应然角色的认识,并进行相应的职能转变。
二、当前政府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由于受几千年来国家与社会同质同构历史因素的影响,我国政府的权力边界划分和职能关系的处理较为模糊。政府在社会管理中该管什么、管到何种程度以及不该管什么方面等问题不甚明了。当前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存在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难题,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管理重经济发展,轻社会发展
建国以来,我国的社会管理存在过度重视经济发展而忽视社会发展的问题。相对于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领域的发展较为滞后。重经济发展在政府部门绩效考核中主要表现为在设定发展目标时只注重经济建设指标,而忽视社会发展指标;对领导干部的考核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仅将经济增长作为衡量干部政绩的最重要的指标。社会发展过程中,经济是基础,但单纯的经济增长并不能带来社会的全面发展。在重经济发展的价值导向下,一些地方政府搞出了多种“形象工程”,不仅劳民伤财,造成资源浪费,财政吃紧,还在客观上导致了社会的不良发展,由此产生、积累了诸如环境污染、贫富差距加大等社会问题。
(二)社会管理方式比较单一
目前,我国政府在进行社会管理时方式仍然较为单一,以罚代管,以罚代法等现象比较突出,而不善于灵活地处理问题,未能运用柔性、平等对话的方式以及经济、行政、法律等综合手段进行管理。同时,社会管理的执行过程还缺乏一定的透明度,这种情况有时会造成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影响到政府社会管理活动的有效开展。此外,由于在社会管理过程中,政府对自身职能的界定不够清晰,如何向社会中转移职能以及转移哪些职能尚未形成成熟的机制,使得一些可以向社会转移的功能没有得到有效转移,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社会力量的发挥。当前,我国政府与社会的互动格局需要进一步优化,社会管理的方式也要走向多元化。
(三)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提供能力和现实需要存在一定差距
根据社会需要,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当前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使得公众对公共产品与服务的需求急剧增加,这种现象在教育、医疗、住房、环保等领域表现得尤为突出。然而,我国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与现实需求之间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较为单一,服务范围和内容存在城乡差别,服务体制不够完善,服务效率也有待提高。这些矛盾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甚至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这不仅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的正常发展产生着不利影响,还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政府的形象与公信力。所有这些都要求政府不断强化公共服务能力,以减少公共产品与服务供需之间的矛盾。
(四)社会管理中面临的社会矛盾不断增加,利益纠纷关系复杂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社会组织形式以及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日趋多样化。现阶段,我国经济总量不断增加,已跃居世界第二,但人均收入水平依然较低,不同群体之间收入差距不断拉大,城乡、区域之间发展还很不均衡。这些情况构成了社会矛盾不断增加的潜在因素。政府在社会管理过程中面临的许多社会矛盾相互交织,并日益呈现出多发性、群体性、复杂性、长期性等特征,危害到社会公众利益和社会的和谐安定。同时,社会管理中所要处理的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当前政府社会管理的难度。
三、政府的职能转变方向
社会管理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也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是维护公民利益、实现社会健康发展的应有之义。当前我国政府要针对自身在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实现自身的职能转变。
(一)推动政府职能向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并重转变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理念导向下,对诸如社会、文化等方面建设有所滞后,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各领域发展的不协调,产生了许多社会问题。因此,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要推动政府职能向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并重转变,政府在追求经济增长的过程中要注重谋求社会各领域的综合发展,促进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利用进一步向社会建设领域倾斜。与之相应,要将以GDP指标为上的政绩价值取向转换为重视反映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的综合指标体系。同时,还要对我国当前的干部政绩考核与责任体系进行改革,建立以公共服务为取向的政府业绩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行政问责机制。根据实际需要,在现有的政府绩效评估过程中加入一些新的指标,如医疗教育、生态环境、社会治安等指标来考核政绩,并使之与领导干部的晋升、任用、奖惩等内容相结合,以此促使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对所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深入反思与改进,更好地对广大人民群众负责。
(二)培育公民社会,促进社会管理方式与主体的多元化
盖伊・彼得斯认为,“公共部门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工作过程中的合作程度,而不是取决于政府员工个人提供的服务。一个真正具有效率、效能的服务计划需要服务对象的主动参与,而不是服务对象的被动接受”。我国政府在进行社会管理的过程中,要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加强社会管理体制的建设和创新,善于灵活运用多种方式进行社会管理。现阶段,在我国公民参与意识、参与素质和能力不断提高,社会组织快速发展的政治生态环境下,政府要以此为契机,不断深化对政府与社会关系的认识,合理界定政府与社会权力边界,重点培育和完善我国公民社会,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力量及社会公众参与到社会管理中来。政府通过不断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以合法合理的程序将社会管理方面的部分权力和职能转移给社会承担,从而构建政府与社会的新型关系,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社会管理格局。
(三)强化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提供能力
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有效提供,关系到公民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的稳定有序发展。当前社会形势下,我国政府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提高公共产品与服务的供给能力:一是建立与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加大政府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投入;二是要统筹兼顾,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尤其要重视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福利的供给,加大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的力度,实行城乡无差别服务,切实解决城乡失衡问题,实现城乡公共服务事业的和谐发展;三是改进公共服务方式,推进公共服务体制的创新。在公共服务领域打破垄断,引进竞争机制,形成公共服务提供的多元化主体模式,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推行电子政务,建立电子政府,拓展公共服务的发展空间,增强公共服务的品质、效率、回应力和能力。在政府实际活动的开展过程中,要将这些措施落到实处,并针对实践中产生的新问题对配套政策加以改进。
(四)提高处理社会矛盾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与公共利益
政府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在实际工作中要为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着想,协调好、解决好各类不同的利益冲突。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发展还很不均衡,存在着复杂多样的矛盾,社会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加,突发事件与危害着社会稳定。因此,各级政府在社会管理过程中应从大局出发,不断对社会发展中的矛盾演变规律进行系统而深入的研究,在正确分析矛盾特点和成因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对策:一是积极借鉴国外政府在社会管理过程中处理矛盾与利益纠纷的有益经验,并根据我国实际,建立全方位、多渠道、法治化和系统性的矛盾调节机制;二是要高度重视社会公众的利益诉求,正视现实中的利益矛盾。在实践中建立起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并综合运用多种合法手段,及时有效地解决群众所反映的问题;三是要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真正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在发展中解决各种问题。
参考文献:
[1]唐铁汉.加强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思路与对策[J].理论动态,2005(10).
[2]盖伊・彼得斯.政府未来的治理模式[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县人民政府召开今天的会议,就全县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分析、部署。根据会议的安排,我就祥云县发展和改革部门如何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规范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管理
根据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放宽投资领域,保护投资者利益,确立企业投资者主体地位,建设项目按投资来源、投资主体和投资领域的不同分别实行审批、核准、备案制,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制实行分级管理。实行审批和核准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由建设、规划、国土、环保、林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及时完成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林地使用等审核审批,相关资料齐备后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或上报州核准;实行备案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填写项目备案申请表、项目法人有效证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由投资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建设项目投资备案证》。这次清理自查的重点是:投资项目是否严格履行国家有关审批、核准、备案程序,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是否做到了严格审核、严格把关,是否严格执行土地、环保、节能等政策管理规定,相关审批手续是否齐备,是否存在任意拆分项目违规审批,是否存在未批先建等问题,以促进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审批的公开透明,推进依法行政。
二、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督促、检查
按照中央“快、重、准、实”的要求,祥云县发展和改革局积极协调各部门,不断加强项目争取力度,从去年第四季度以来,中央和省、州先后安排祥云县四批中央扩大内需项目29项(第一批项目12项,第二批项目4项,第三批项目7项,第四批项目6项);下达项目计划总投资39622.96万元,其中:20xx年第四季度下达项目计划投资为9970.26万,20xx年下达项目计划投资为29652.7万。目前,累计到位资金17006.36万元(包含州、县级配套资金),其中:20xx年第四季度累计到位资金为5697.26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162万元,新增中央预算内资金2380.11万元,省预算内补助资金935.15万元,州财政配套753.8万元,县财政配套1453.2万元,其他投资13万元);20xx累计到位资金为11309.1万元(新增中央预算内资金6984.9万元,省预算内资金1304.6万元,州配套补助资金496万元,省统贷统还资金1097.6万元,县配套资金1426万元)。
为了认真推进我县四批中央扩大内需项目建设,祥云县发展和改革局认真组织,对20xx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进行认真清理和自查工作。首先要求各项目单位开展工程建设自检自查,根据各个项目单位自检自查和整改情况,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工程进度方面重点检查:是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落实建设条件中央和省、州资金到位后,按照项目建设实现要求尽快开工建设,是否不断推进项目建设,保证工程建设进度。工程建设方面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法人责任制进行项目建设,是否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终身责任追诉的相关手续和制度保证;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招投标政策法规对项目建设进行招投标,招投标过程中是否程序合法,手续是否完善,是否存在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项目建设是否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度,监理部门资质是否合格,监理是否到位;项目建设是否严格执行双合同管理制,是否认真签订工程建设质量合同和工程建设廉政合同,是否存在豆腐渣工程、腐败工程等问题;项目及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是否存在盲目赶进度导致的质量安全隐患。资金管理方面重点检查:项目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到位,资金管理是否公开透明,是否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五严禁”的要求,即“严禁不用”、“严禁挪用”、“严禁暗用”、“严禁乱用”、“严禁虚用”,中央和省、州资金到位后,是否及时按照资金使用规定,投入项目建设;是否存在项目资金截留、挤占、贪污、挪用以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建设资金情况。通过以上工程建设方面、资金管理等方面的督促、检查,我局改进全县项目建设进度、项目质量和项目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为我县今后的项目建设和项目争取工作定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督促整改,落实完善
专项治理工作以规范工程项目建设和自查自查、督促检查、整改为主。在认真吃透政策精神、实事求是的基础上,我局严格执行纪律,对20xx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进行了认真清 理和检查。并督促各项目部门和建设单位对省、州各级检查,自检自查,县发改局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对照中央关于扩大内需项目“三个百分之百”的要求,我县20xx年安排的中央投资项目5月底已经,20xx年扩大内需项目9月底已经百分之百开工;省、州、县各级配套资金已经百分之百到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经百分之百整改到位。
三叉神经痛是临床上常见的一种疾病,是位于三叉神经分布区域内的一种剧烈阵发性疼痛疾病。射频温控热凝治疗三叉神经痛是目前国际上的一个先进方法之一,其主要机理是通过射频电热对三叉神经感觉根的痛觉纤维凝固变性而止痛,公认为是一种简易、可靠、安全、显效、痛苦小的好方法。我科自2007年1月至2008年1月采用射频温控热凝术治疗原发性三叉神经痛患者共187例,治疗效果满意。现将护理体会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本组患者187例,男性52例,女性135例,年龄29~84岁,平均年龄63.4岁;右侧117例,左侧70例。本组病例均曾行药物或其他方法治疗,但效果不佳。
1.2 治疗方法 患者取仰卧位,消毒铺洞巾,局部浸润麻醉下,采用前入路法:一般在口角外2.5~3cm处水平线上,向内上后进入卵圆孔或刺入孔达三叉神经半月节或感觉根[1],穿刺到位时患支神经分布区有强烈麻胀痛感,用方波刺激实验判定针位准确后进行热凝,温度85℃,时间3min[2]。
1.3 结果 随访3~6月,痊愈156例(占83%),好转31例(占17%)。
2 护理体会
2.1 术前护理
2.1.1 心理护理 三叉神经痛的患者由于长年疼痛,严重损害了病员的身心健康,患者一直处于痛苦状态,情绪低落,多数患者曾多次接受过其他治疗但效果不佳,对治疗失去信心,甚至有患者因不能忍受疼痛而产生轻生的念头。因此针对患者的这种心理状态,就要做大量的思想工作让患者重拾信心。具体做法: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向患者详细讲解整个治疗过程,使其消除不安和紧张情绪,积极配合治疗;鼓励患者与经射频治疗后痊愈病员沟通,增加其对治疗的信心,在生活上给予体贴关心,帮助患者解决生活上的困难,使患者感到医院的温暖,增加对医护人员的信任感。
2.1.2 健康教育 患者因剧烈疼痛而不敢刷牙,应告知患者可用棉球轻轻擦拭,严重者可用漱口水。保持口腔卫生,坚持早晚刷牙,饭后漱口。龋坏牙应早治。缺牙应尽早镶装义齿。应尽量避免感冒,因感冒可加重病情。
2.1.3 饮食指导 多数患者因惧怕面部疼痛而拒绝进食,长期如此会导致严重营养不良,护理中应指导患者在疼痛缓解期进食高热量、高蛋白、高维生素、易消化的温软食物。避免用力咀嚼诱发疼痛,忌生冷、刺激、煎炸热性食物。
2.1.4 疼痛护理 由于该疾病有疼痛的“扳机点”,常位于上下唇、鼻翼、齿龈、口角、舌、眉等处。轻触或刺激扳机点可诱发疼痛发作。因此要告知患者避免刺激扳机点,同时可根据病情遵医嘱给予镇静止痛药,常用卡马西平要注意观察药物疗效与副作用。
2.2 术后护理 术后当天卧床休息,少说话,保持环境安静避免一切不良刺激。饮食以清淡温软饮食为宜,避免用力咀嚼诱发疼痛。
2.2.1 术后病情观察 (1)术后当天可能出现轻度头痛、头晕无力、恶心呕吐等症状。这是射频热凝刺激脑膜引起的反应,一般平卧数小时,症状可自行消失。(2)术后1~2周内,有原患区肌肉跳动感,虫爬感等不适,常不需特别处理即能自愈。术后唇面部的麻木感,这是术后必然出现的,一般会持续较长时间,但也会逐渐减轻以致慢慢消失,不需要服用任何药物。(3)面部肿胀,因颌面部血管丰富,在进针过程中个别可刺破静脉丛造成血肿,应及时加压包扎、止血、早期冷敷,24小时后可热敷。(4)麻痹性角膜炎,三叉神经第一支损伤后易造成角膜反射减退或消失。可用抗生素眼膏或眼药水保护角膜禁用热敷,必要时请眼科会诊做眼睑缝合。(5)咀嚼肌功能减弱,张口受限,因术中损伤三叉神经第三支,可因热凝损伤运动纤维出现留口涎,张口困难等不适,多在术后1~3个月能自愈。(6)颅内感染,术后应遵医嘱口服复方新诺明片三天,预防感染。
2.2.2 出院指导 射频热凝术治疗虽可迅速有效控制疼痛,但要巩固疗效,还须在日常生活中注意调养,加强自身保健。每天保持充分的睡眠,避免熬夜、过度劳累会促使病情反复。饮食以清淡温软为宜,避免用力咀嚼,戒烟、戒酒、少吃辛辣刺激食物。保持心胸开阔,避免情绪波动过大,少着急,不生气,勿动怒。
3 体会
三叉神经痛的治疗方法有很多,药物治疗效果不明显,手术治疗费用高、风险大。本组采用射频温控热凝术治疗三叉神经痛,止痛效果确切,费用低、痛苦小、安全性高。
参考文献
社会公众股东单独表决制度的建立健全是一项维权工程。该制度有助于恢复股权平等原则的真意,提升在实力、持股比例、表决力和信息占有等方面处于弱势群体的流通股股东的地位,从制度上可以有效预防资本多数决的传统公司法原则与“一股独大”的股权现实结构导致的资本多数决滥用现象,从而避免股东大会演变为“大股东会”。这不但充分体现了对社会公众股东共益权的关怀,也体现了对社会公众股东自益权的维护。
社会公众股东单独表决制度的建立健全是一项规范工程。该制度有利于规范股东大会运作程序和非流通股股东的表决力行为、控制行为。
社会公众股东单独表决制度的建立健全是一项发展工程。证券市场是一个信心市场。实践证明,证券市场只有规范,才能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公众股东单独表决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增强各类投资者(尤其是机构投资者和散户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从而推动证券投资基金业乃至于整个证券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社会公众股东单独表决制度的建立健全是一项稳定工程。该制度有利于平衡社会公众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有助于稳定投资者人心。需要指出的是,该制度仅是资本多数决原则的纠偏机制和补充机制,因而既不是完全剥夺流通股东的表决权,也不同于利害关系股东回避表决制度。这就有助于避免矫枉过正之嫌,有助于预防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运作实践中存在的捣乱股东的消极现象。
社会公众股东单独表决制度的建立健全是一项诚信工程。该制度有助于引入社会公众股东对上市公司管理层和控制股东、非流通股 股东的监督和制衡力度,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管理层和控制股东、非流通股股东的诚信度。
社会公众股东单独表决制度的建立健全是一项工程。该制度有助于提高广大中小股东和机构投资者的投资维权意识和维权知识,有助于鼓励他们积极踊跃地参与股东大会;也有助于增强该制度对有滥用表决力之嫌的控制股东、非流通股股东和内部控制人的威慑作用。
关于社会公众股东单独表决制度的合法性
一些对分类表决制度持否定意见的人认为,作为部门规章的《若干规定》如果在行
政部门主导下付诸实施,其核心“分类表决”就形成了对上位法规《公司法》和《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挑战,在程序和实体上违法,在实践中必将造成混乱。笔者认为,社会公众股东单独表决制度的建立符合《公司法》的精神,是对《公司法》基本原则的继承、创新和发展。
首先,该制度符合《公司法》中的股东平等原则。我国《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股东平等原则,但设有不少体现股东平等原则的法律条款,如同股同权和同股同利(第一百三十条第一款)、一股一表决权(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三款)等。既然是“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此处“利”字泛指“利益”,不限于“股利”一词),从反面解释就意味着“不同股则不同权、不同利”。当前社会公众股东和非流通股东恰恰在股权取得的价款、再融资和分红等方面存在着不完全相同的待遇。只有凸显社会公众股东的表决力,才能实现社会公众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实质平等,弘扬《公司法》中股东平等原则的主流价值观。
其次,该制度的建立也是多年来我国证券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的经验积累。1993 年《到香港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1994 年8月27日《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中均提出了类别股东的概念;2002 年7月中国证监会的《关于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有关条件的通知》更是明确提出了社会公众股东表决票单独计票的要求。因此,社会公众股东单独表决制度的建立并非空穴来风,而有着制度建设的长期积累。
摘 要 本文从体育组织文化的角度对“运动员球场暴力”问题进行分析,并且从体育组织文化的角度来分析“运动员球场暴力”问题产生的原因,为解决“运动员球场暴力”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些理论指导。
关键词 体育社会问题 体育组织文化 运动员球场暴力
一、相关概念厘定
(一)社会问题
社会问题,是社会学研究的重要领域之一,指社会关系失调,影响社会大部分成员的共同生活,破坏社会正常活动,妨碍社会协调发展的社会现象。
(二)体育社会问题
体育社会问题作为社会问题的一个小分支,具有社会问题的普遍性,但是体育社会问题也具有它的特殊性。体育社会问题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三点:1.必须有与体育相关的社会现象产生了失调情况;2.体育现象失调影响了很多人的生活,并引起多数人的注意;3.体育社会现象失调必须运用社会的力量才能解决。以上三点必须同时满足才能称为体育社会问题。
二、运动员球场暴力问题的现状分析
运动员球场暴力是指在比赛过程中,由于在对抗过程中,裁判的误判或者双方不文明的语言导致对方的不满而引起的不文明的动作行为。运动员球场暴力一般在对抗项目中比较多见,随着运动员球场暴力事件的不断发生,运动员球场暴力倍受社会的关注。
三、运动员球场暴力问题的危害
运动员球场暴力作为一个体育社会问题,有着体育社会问题的共性,也有其独自的特殊性。首先,运动员球场暴力给运动员的身体和心理方面造成创伤,造成比赛的中断。运动员球场暴力一般在对抗性项目中比较多见,因为在对抗项目中身体接触比较多,多少运动员之间会有一些摩擦,再加上运动员心理因素比较差,分数落后就会暴躁,会产生一些不道德的行为,运动员球场暴力就产生了。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运动员对裁判员的判罚不满,而与裁判员之间产生的暴力行为,可能会造成裁判员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有可能会引起比赛的终断,甚至会影响这个运动的形象。
四、运动员球场暴力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裁判的执法水平和职业道德
运动员球场暴力产生的原因之一就是裁判的误判,所以裁判作为球场的法官,他的一举一动都会触动运动员、球迷和俱乐部官员的每一根神经,甚至会引起他们情绪较大的波动,尤其是对关键区域和关键时间段的判罚,有可能一个小的疏忽就会触动球场暴力的产生。另外就是裁判的职业道德,作为一名裁判员首先要严于律己,经得起利益的诱惑,不要因为一点小小的利益而出卖自己的职业道德。有的裁判员正是由于没有经得住利益的诱惑出卖自己的职业道德,甚至参与到“假、赌、黑”的行列,不但出卖了自己,最后也逃不过法律的制裁,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二)球员自身的文化修养低下
我国运动员文化修养低下一直以来是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一个瓶颈。是什么导致我国运动员的文化修养低下,这要归结到我国的体育体制——举国体制。我国的“举国体制”有专门的培养运动的路径即由体校—省队—国家队,大多数运动员都是在这样的“生产线”上出来的,他们在校期间以运动技能的培养为主,忽略了对文化知识的培养。文化素质的低下直接影响了部分球员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缺乏文化修养的运动员在不顺心的时候极易冲动,往往选择暴力解决问题,从来不考虑后果。还有就是明星球员的自身素质修养问题,明星球员在球场上都很自大,脾气也大,对于裁判的判罚大呼小叫,甚至煽动球迷高涨的情绪,导致运动员球场暴力的扩大化。
五、解决运动员球场暴力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裁判执法水平和职业道德的培养
经常组织裁判进行学习,保证裁判员有共同集中的时间,一起探讨专业的技术问题,在比赛中尽可能不出或少出错;同时要加强对裁判的管理和监督,杜绝裁判受贿或参与。在具体的比赛中主裁与副裁之间要做好配合,尽量避免出现判罚的结果不一致。对于重大的赛事或者比较敏感的赛事可以聘请国外的裁判执法,保证比赛的公平、公正,来防止运动员球场暴力事件的发生。
(二)注重运动员的文化培养,养成良好的体育道德和体育意识。
加强运动员文化知识的培养,从根本上改变运动员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文化水平高的运动员在不顺心的时候会理性的看待不易冲动,冲动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针对问题采取正确的策略才是关键的。文化水平高的运动员知道怎样在球场体现自身的运动价值,更重要的是能克制自己的行为,能够及时的调整自己的行为。例外,要注重运动员自身体育道德和体育意识的培养,有了良好的体育道德的束缚,运动员就不会故意去伤害对方,而是尊重对手。有了良好的体育意识,运动员就知道在运动场中该如何正确的体现自身的运动价值,从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运动员球场暴力事件的发生。
六、结语:
运动员球场暴力的存在与运动项目自身特点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另外,运动员球场暴力之所以长期以来延续不断,说明运动员球场暴力产生的条件是长期存在的,只有将运动员球场暴力产生的条件进行控制,才能从一定程度上解决运动员球场暴力问题。
参考文献:
[1] 仇军,钟建伟.论体育社会问题[J].首都体育学院学报.2009.11(第21卷第6期).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12)12-0003-04
在自我调节的学习中,学生依靠自己的观念控制自己的学习活动,因此传统上把自我调节的学习主要视作学习者心理内部的活动,然而,从社会认知理论的角度看,在自我调节的学习中,学生不仅仅是自我调节、自我反思的,而且自我调节的过程、策略、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等都深受社会环境的影响。不深入研究制约自我调节能力的社会因素,就无法深刻理解自我调节学习的实质与规律。基于此,本文将从社会认知理论的视角来考察自我调节学习的性质、发展阶段与具体策略。
一、自我调节学习的内在规定性
自我调节的学习常常又称为自主学习,通常认为是学生心理的内部活动,是由学习者个人所决定的。然而,社会认知理论对自我调节的学习提出了完全不同的解释。社会认知理论的奠基者班杜拉(Bandura)认为,人的行为是环境、个体特征、行为自身相互影响的结果,这三者之间也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任何一个单一因素都不足以决定人的行为。个人的行为既受个体遗传因素、心理特征(特别是认知活动)的制约,也受到环境(包括物理环境与社会环境)的影响,同时,个体也会根据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来调整后续的行为。这就是社会认知理论的三维交互作用的观点。
社会认知理论对自我调节的学习做出了独具特色的解释,指出自我调节的学习作为一种重要的能力不是先天具有的,而是学习者个体在与社会的交互作用中逐渐形成的。自我调节的学习离不开学生的认识,但认知活动不是在真空中进行的,它必然会受到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制约。那么,究竟什么样的学习可以说是学生自我调节的?齐莫曼(Zimmerman)认为,当学生在动机、行为和元认知等方面都能够积极参与、且有明确的自我意识时,他们就能够自我调节自己的学习了。进一步地说,如果学生能够自己激发学习动机,能够对自己的学习行为主动地作出自我观察、判断与反应,能够依据对学习情况的判断灵活地运用或调整元认知策略,那么,这样的学习就是自我调节的学习[1]。他强调指出学习中的自我调节既包含学习者内部的心理活动,也会受到社会因素的制约。在不同的问题维度上,自我调节受外部社会因素影响的程度不同,自我调节的属性与过程也不一样。
二、自我调节学习的不同水平与影响因素
社会认知理论着重关注社会因素对个体认识活动的影响。依据社会认知理论,自我调节的学习是个体在与社会的互动中由低级到高级逐步发展起来的。这一过程,大致可以划分为如表1所示的四个阶段:
由上表可知,自我调节学习的发展过程始于观察。学生要有效地进行学习,需要观察榜样的学习行为,感知榜样的学习规则与策略,但还没有把这些规则与特征内化,还没有真正掌握榜样所示范的学习方法。在模仿阶段,学生把知觉到的学习策略与技能付诸实施,应用于自己的学习活动。在模仿阶段,学生对学习技能或策略还没有完全内化,使用时还需要外部的支持。无论是观察还是模仿,学生的学习都深受社会因素的制约,例如,在学生练习所感知到的学习策略时,如果榜样能够及时提供讲解、指导以及反馈的话,会大大提高学生模仿行为的精确性。
自我调节能力发展的第三级水平是自我控制。在这一阶段,学生已经能够独立地运用策略或技能去完成学习任务。这得益于学生已经内化了榜样所示范的学习技能或策略,意味着学生开始能利用自己内部的力量来调节学习了。最后,在自我调节能力发展的最高水平即自主水平上,学生已经完全内化、掌握了榜样所示范的学习策略或技能,并且能够依据不断变化的个人状况与学习环境而灵活调整学习的策略或方法,自主地、随意地调节自己的学习活动了。综观自我调节能力的发展过程,前两级水平主要受社会因素的影响,而后两级水平则主要由学生内部的心理活动控制,主要依靠学生自身的力量来调节学习了。
社会认知理论对影响自我调节学习的因素也提出了独特的见解。根据该理论,影响自我调节学习的因素包括内部因素、行为因素、环境因素在内的众多因素。就内部因素而言,主要包括自我效能感、学习策略、设置目标的策略、情感、归因等,其中自我效能感与学习策略是影响自我调节能力的关键因素。行为因素主要包括对学习活动的自我观察、自我判断、自我反应,行为因素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影响自我调节的学习的质量。环境因素包括榜样示范、他人的帮助等社会性因素以及学习发生的物理环境,这些因素为自我调节的学习提供了物质的或社会性的支持。依据班杜拉的观点,这三种因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决定了学生学习中自我调节的发生及其成效。
三、社会认知理论下自我调节的学习策略
学生要对学习进行有效的自我调节,就必须采用科学合理的策略。从社会认知理论的角度看,对于自我调节的策略,也应该关注其社会属性。自我调节的学习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设置目标。设立学习目标是自我调节学习的首要工作,学生要对自己的学习进行自我调节,就必须具有引导、调整学习行为的参照点,否则无法比较自己当前的学习行为与预设状态的差异。为了确定自我调节学习目标的个体属性与社会属性,宾特里奇(Pintrich)从四个维度剖析了自我调节学习的目标特点,如表2所示:
由上表可知,在自我调节的学习中,学生如果设立的是表现性目标,那么,目标就主要受环境因素的影响,即这种目标是社会性的而非内源性的。在这种目标控制下,学生主要在考察他人学习状况的基础上调整自己的学习动机与策略,以达到超越同伴的目标。所以,社会维度是表现性目标的主要特征,在这种情况下,自我调节的过程与策略和掌握性目标的调节过程存在很大的区别。
目标由学生自主设立,还是由他人指定或分配,对自我调节的进程也会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研究表明,当学生自己设立学习目标而不是被动接受他人指定的目标时,他们对实现学习目标的承诺的感受更强烈,而且对自己的能力更自信。因此,从社会认知理论的角度看,教师应鼓励学生自己设立适切的目标,从而增强他们的责任心与自信心,而不能越俎代庖,影响学生对学习活动自我调节的效果。
观察与模仿。社会认知理论认为,观察是一种重要的学习途径。如前所述,自我调节能力的发展就是个体把他人的学习技能内化为自己能力的过程,这一过程要先后经历观察、模仿、自我控制、自我调节四个阶段[3]。个体的自我调节能力起源于对榜样的观察和模仿,经过练习内化为自己的学习策略,从而实现对自己学习过程的调控。个体不仅可以观察他人的学习状况,也可以以自身的学习为观察对象,对自我榜样的认知与反思同样有助于发展自我调节能力。不论是观察、模仿他人的学习,还是自我榜样,都是发展自我调节能力的有效路径。
社会性比较。当评价一个人的能力时,社会性比较可以提供必要的规范与标准。为了说明社会性比较所提供的标准的重要性,申克(Schunk)进行了这样一个实验:在数学课的教学中,被试组在每一节课都会被告知教学目标,并且会被告知其他同学解决了多少数学问题。这是一种社会性比较,让被试意识到教学目标是可以实现的。对照组则每一节课都没有被告知学习目标,教师只是简单地鼓励他们好好学。结果显示,被试组的学习结果远远胜过对照组[4]。通过与他人的比较而获得行为的规范与标准,可以提升学生的自我效能感,促进其问题解决的进程,从而提高他们的数学成绩。社会性比较可以帮助学生设置有针对性的目标,并依据目标与标准不断自我调节学习的过程。
归因。归因是一个人对自己的成功或失败所作出的因果解释。韦纳(Weiner)归纳了学生对学习成败归因的四种类型,如表3所示:
当然,学生在对自己的学业成败进行归因时,这四项因素往往是结合在一起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例如,如果学生把自己的学习成功归结为能力强,把学习失败归结为努力不够,那么,这样的归因就有利于自我调节能力的发展;如果把学习成功归结为运气好,把学习失败归结为自己能力差,就会对自我调节能力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如果学生把学习失败归因于自己的能力不足,这是一种内部的稳定因素,学生会觉得难以改变,就会产生焦虑情绪,自尊心降低;如果学生把学习失败归因于可以弥补或纠正的原因,不论是内部的因素还是外部的因素,都有利于激发学生自我调节的行动。必须注意,从社会认知理论的角度看,外部提供的归因反馈对学生自我调节能力的运用也具有明显的影响。申克的研究证明了这一点。如果被试被告知其学习结果是由他的能力导致的,那么他解答的问题会更多;即使是被告知了其它的归因,能够接受到反馈信息总比没有接到任何反馈要好。如果他人告诉学生其取得的进步是自身努力的结果,那么,学生的学习会更加努力,对后续学习的效能感也会进一步增强[5]。
出声言语。自我出声言语策略也是促进学生自我调节学习的有效方法。在一项研究中,第一组学生在本文转自dylw.net解决问题时一直大声地说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第二组学生在学习的前半段大声描述解决问题的方法与过程,后半段则不再言语,第三组学生则一直不对自己的学习方法与过程进行语言描述。结果表明,第一组学生的学习效果最好。让学生大声说出自己的学习方法与过程,一方面是为了提高他们对学习的自我意识,增强自我效能感,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使教师能够诊察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实施有针对性的帮助。
自我指导。自我指导可以引导学生设置既具有挑战性、又能够实现的目标,还能够督促学生把更多的时间用于学习。研究表明,与没有指导的状况相比,不论是自我指导,还是他人的指导,都能够加强学生的自我效能感,改善他们的学习结果。外部指导并不局限于课堂教学,谁是指导者也不是影响学生自我调节能力的关键因素,指导的方法与过程更重要,有条理的、详细而又有重点的指导能够帮助学生诊察其学习过程,并提高他们对后续学习的效能感。
外部奖励。合适的奖励无疑有益于学生自我调节的学习。为了提高学生的期待,在学习初始阶段,最好不要告知学生奖励什么。不能无原则地给予奖励。奖励可以与学生的学习目标结合在一起。研究表明,当学生实现所设立的目标时对他们给予奖励,能够最大限度地促使他们调控自己的学习进程与策略。
反馈与评价。班杜拉指出,人们的行为主要是经由自我评价来调节的。自我评价一方面为个体的行为提供导向,另一方面,自我评价还是行为的动力源,积极的自我评价比物质奖励更能促进学习。在自我调节的学习中,自我评价究竟能够发挥什么样的作用,还需要结合学习目标来考察。如果学生关注学习的过程,而且能够不断地得到反馈,那么,自我评价就能够较好地促使学生调整学习策略。如果学生仅仅关注学习的结果,而且所设立的目标宽泛、模糊,自我评价就难以发挥调节学习的作用。
要对学习过程进行连续的评价与反馈并不容易。为了促进学生的自我评价,教师可以采取这些措施:在每次学习开始前,督促学生设立具体的行为目标,在学习过程中让他们经常比照;教师也可以提供一些具体的标准,便于学生评判自己的表现;在适当的情况下,教师引导学生先对自己的学习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当学生自己的评价与教师的评价比较一致时,对学生给予表扬和强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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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Elliot,A.J.& Church,M.A hierarchical model of approach and avoidance achievement motivation[J].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1997(72).
[3]Schunk,D.H.& Zimmerman, B.J. Self-regulation learning and performance: Issues and educational applications[M]. Lawrence Erllbaum Associates, Publishes,1994.219.
[4]Schunk, D.H.: Developing children’s self-efficacy and skills:The roles of social comparative information and goal setting[J]. Contemporary Educational Psychology,1983(8).
关键词:社会化监测机构;质量管理;对策
2015年2月环境保护部下发《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环境监测。随着市场的不断扩大,社会化监测机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各实验室为了抢占市场,必然会将客户的需求放在第一位,这就会给其出具的数据的准确性、代表性以及可比性带来极大的挑战,数据质量得不到保障。这些数据大部分是为政府管理或者是环境监察执法服务的,若不准确,将会直接影响政府的公信力。所以社会化监测机构数据质量至关重要。
1 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人员问题
实验室是一个有机整体,影响数据准确性因素很多,其中最具活力、能动、创造力的因素是人员,同时也是实验室开展标准化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工作中不可替代的关键因素[1]。监测人员的技术水平、质量意识以及法律意识都在影响着监测数据质量。社会化监测机构中,监测人员的人员技术水平良莠不齐,新近人员一般缺乏采样、样品分析等实际工作经验,并且没有质量意识,有经验的技术骨干往往追求更好的工作岗位,人员流动性较大;监测人员普遍法律意识不强,为了满足客户需求,不惜铤而走险,编造虚假数据,这就给出具的报告带来极大的隐患;另外监测人员不能做到人人持证上岗,或者实际工作内容超出上岗证所允许的工作内容,这些人员问题导致监测数据不准确,报告无可信度。
1.2 基础设施和环境问题
实验室基础设施和环境是监测工作的基础,也是影响数据准确性的重要因素,实验室的装修和布局应该充分考虑到装修材料质量对监测实验环境的影响以及实验间的相互影响,尤其是新建实验室,更应该考虑到实验室的通风、照明、无菌条件、恒温恒湿、以及废物的处理等方面[2],因为这些方面都将影响实验室仪器的正常使用进而影响检测结果。社会化实验室大部分是新建实验室,但是由于投入资金有限,大部分实验室缺乏必要的专业设计和施工,导致实验客观条件不理想,从而导致监测数据质量得不到保障。
1.3 仪器设备及管理
监测实验室不仅依赖于人员素质和环境条件的保证,还取决于仪器设备的好坏和管理水平。精良的监测设备,对监测精度以及监测速度都有一定的质量保证。但是精密的监测设备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规模较小的社会化实验室一般不太会选用。
仪器设备的性能直接关系到出具质量的准确性,在仪器的日常使用与管理中,有些社会化实验室所没有对设备进行检定或校准,或者是所使用的仪器已经过了检定日期却仍在使用。这就使得仪器随着时间的变化发生计量性偏移,有可能超出允许的误差范围,给监测工作带来风险。
2 建议及对策
(1)社会化实验室要提升监测人员待遇水平,使其能够安心在岗工作,并且在补充新生力量后,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涉及到法律法规、质量文件和体系文件、采样方法、仪器使用等,积极安排工作,使其熟练掌握岗位技能。根据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对监测人员进行日常培训及法律培训,通过不断自学习和交流,提高实验室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与法律意识。并且对实验人员要做到人人参加持证上岗培训及考核,做到持证上岗,持证内容与实际工作内容一致,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2)对于新建实验室要请专业的监测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
以便达到仪器使用要求以及实验要求的客观条件。实验前需确定仪器所处环境是否满足仪器要求,并确定检测标准对环境的要求是否达到,在实验过程中防止监测过程中的相互干扰。
(3)尽可能的投入资金购置精度相对较高的实验仪器,根据设备仪器使用的目的和其计量特性,制定仪器周期性检定/校准计划,并组织实施,以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对送检或校准过的仪器设备要进行计量确认,核查其是否满足实验室的技术要求,当校准产生修正因子时,应对实测值进行修正。在两次检定/校准之间,做好期间核查,确保仪器的准确度。
3 结束语
社会化监测机构其数据的准确性关系到监测机构的水平,更涉及到监测结果的公正性,为了保障监测结果具有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完整性和可比性等要求,既要保证实验室环境及仪器设备的准确性,又要完善技术人员的技术能力,保证整个监测过程的合理性和规范性,真正为政府环境管理和监督执法等提供有效数据。
参考文献
[1]杨震炯.第三方实验室开展标准化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的探索[J].现代工业经济和信息化,2014,83(12):24-27.
[2]薛琳.第三方环境实验室的质量控制探索[J].环境与生活,2014,4(65):151-152.
[3]韦利杭.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的能力认定与质量管理.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年年论文集[C].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3:1705-1708.
[4]李娟.浅谈换件监测社会化的质量监管新思路[J].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14,26(4):9-11.
[5]李国刚,赵岑,等.环境监测市场化若干问题的思考[J].中国环境监测,2014,30(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