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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要大力提升土地整体生态环境,将土地环保政策保质保量落实到位
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提升土地整体生态环境的措施主要有:一是完善和强化相关制度的约束力。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制度的完善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没有规矩难成方圆。不仅仅需要规划,更需要完善配套制度,强化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消除土壤障碍因素,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的后期管护,稳步提高耕地地力水平。二是大力推进农业科学技术的普及。尽可能改变或提高现有农业生产力,改变单打独斗的“小作坊式”农业生产现状。三是宣传和激励生态农业的快速发展。“庄稼一枝花,全靠肥当家”,提高粮食产量就不可避免地要使用化肥农药等,这些又会造成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加强生态农业的宣传,从思想上改变传统农业思想。奖励使用最小剂量的化肥农药,科学管理土壤施肥,改变传统养分管理方式,使用生态有机肥料,奖励秸秆还田,推广低碳、低耗、低污染的种植方式。四是限制高污染工业在高标准农田周边发展。高污染工业将导致土壤生态功能的灭失,进而导致生物多样性的降低。
有调查显示,我国受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已达2000万公顷,占全国总耕地面积的1/6。根据欧美等发达国家经验,土壤保护成本∶土地可持续管理成本∶场地修复成本,基本上是1∶10∶100的关系。目前土地污染最严重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在大城市、工矿区周边。尤以云南、四川、湖南、安徽、贵州等省最为严重,这几个省的有色金属矿山较多,再生金属加工企业园区建设相对发达。调查显示,华南地区部分城市有50%的耕地遭受镉、砷、汞等有毒重金属和石油类有机物污染;长江三角洲地区有的城市连片的农田受多种重金属污染,致使10%的土壤基本丧失生产力。这就意味着污染最严重的地区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
当务之急是加强对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冶炼业、加工业,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企业的监管,督促其进行环境治理达标,减少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建立耕地污染补偿修复资金,做到“谁污染,谁治理”。根据不同农区耕地土壤类型、耕作制度和生态环境,加快推进市、县两级配套监测点标准化建设,改善设施装备,推进优化升级,逐步形成完备的全国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和预警体系,对耕地质量进行动态监测。另外,就是减少化肥的使用量。可以说,粮食产量“十连增”的背后是高昂的生态代价,过多使用化肥和农药,且高达65%的化肥使用不当,河流和农田成为长期滞留有毒物质的场所。
土地环保政策能否落实到位关键看地方政府是否真正履职尽责。因为中央只是指导和督促,真正还需要地方政府放弃GDP挂帅的思想,为自己负责,为百姓负责,为后人负责。敢于对造成土壤污染的行业说“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占补平衡”中要更加关注“占补”质量平衡。土地环境保护政策能否落实这个问题,并不是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真正起决定性作用的是政府部门。记得在鄂州市调研时说过:粮食安全要靠自己。这就需要对土壤污染,国家层面加强法规和技术标准建设,地方政府加强标准建设的同时,严格执法。形成一个上下统一的、牢不可破的土地环境保护体系。
二、建设八亿亩高标准农田的筹资渠道和具体措施
建设八亿亩高标准农田,需要很大的资金投入,这些资金单纯依靠国家财政投资是完不成的,这就需要整个社会的共同参与。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鼓励农民筹资投劳。将环保部门征收的污染税和相关罚款纳入高标准农田投入序列。进一步加大土地出让金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比例,积极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本增加投入,鼓励社区和居民集资、公益捐助、基金利息等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努力形成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合力。
目前来看,高标准农田建设还基本上靠政府投资。随着相关制度的逐步完善,更多的筹资渠道必将打开。
高标准农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主战场,它集布局合理化、农田规模化、生产机械化、环境生态化于一体。农业产业化经营需要相关制度的推动,只要高标准农田建设能给农民带来更多的收益,让更多的人受益于农业产业化经营,就可以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当然这就需要有相关制度做铺垫,比如在国家进行补贴和奖励的前提下,允许农民自筹资金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农民承包地的流转以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鼓励以联合方式开展生态农业投资、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相关产业;补助农田承包专业大户,补助农民兴办家庭农场;允许跨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土地出让收入较多的、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省份拿出更多的资金补贴土地出让收入较少的、耕地面积较大或耕地后备资源丰富的省份。只有形成一个全国的“合力”,才能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按时、足量到位。当然,不能忽视审计在资金筹措中的监督作用,没有良好的审计,很可能即使筹措到了建设资金,也可能成为寻租的机会。
三、在城镇化进程中,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可能会遇到新的问题与挑战
城镇化仍然是耕地减少的主要原因,也是优质耕地减少的主要原因。在城镇化进程中,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可能会遇到以下问题与挑战:
一是在城镇化进程中,土地征收增多,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很可能成为城镇化的土地征收对象。由于基础条件比较好、建设成本低、示范效果好等因素,高标准农田一般建设在城镇周边。但是,在城镇化过程中,这些地方往往又是建设用地、工业用地首征之地。不仅造成大量的耕地资源的流失,而且造成更多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的资本的白白浪费。
二是在城镇化进程中,城市扩张带来的耕地污染,直接影响高标准农田。在农用地向城市用地流转过程中,土壤表面的封闭,造成土壤“呼吸系统”的堵塞,而基本农田遭受重金属污染的发生也并非个案。在城市边缘地带,城市扩张带来了更多的工业、生活垃圾等污染源,增加了土壤中持久性的农化污染源。
三是在城镇化进程中,水资源的供需矛盾会日益突出,直接威胁高标准农田的稳定性。目前还主要以“田成方、林成网、渠相连、路相通”作为高标准农田的标准,而忽略了耕地土壤质量建设。水资源的供需矛盾一旦不能解决,高标准农田建成后效益难以真正得以体现。
关键词:高标准农田;建设;做法;成效;民乐县
民乐县地处祁连山北麓、河西走廊中段,总面积3687km2,耕地面积8.6万/hm2,辖10个镇和1个城市社区管委会,总人口24.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0.86万人。全县气候干旱、降水稀少,是典型的干旱缺水地区,同时农田水利设施薄弱是影响农业可持续发展尤其是粮食稳定增产的“最大硬伤”和“明显短板”,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57%,农业灌溉亩均用水量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29%。近年来,民乐县坚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稳产增收的基础,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立足资源禀赋优化产业发展布局,稳定粮食生产空间,强化耕地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杜绝增量、消化存量、严治抛荒、深挖潜力,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加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随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深入推进,民乐县把过去在水务、农业、国土、农业综合开发等单位实施的项目相近、投入相同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及资金集中整合到民乐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逐步加大农业投入力度,统一规划、整体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彻底结束了过去涉农项目各自为战、建设资金“撒胡椒面”的状况,将耕地保护、地力提升和水肥一体化滴灌技术有机结合打出一套“组合拳”,走出了一条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从示范点建设到全县整体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的富民之路,不断补齐制约农业产业发展的基础短板,提高农业发展质量,有力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建成“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良田,提高耕地质量和粮食生产能力,促进了全县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截至2020年底,民乐县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441万hm2,全县粮食总产量达31.91万t。
1主要做法
1.1加强组织领导,推行项目建设“双管”法人制
为加强对民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政府牵头主导、部门分工协作、镇村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民乐县委、县政府成立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作为“主管”法人,全面负责节水灌溉工程建设,重点加强部门间的技术交流和工作协调;同时为有效保障土地平整工程建设、群众筹资筹劳、矛盾纠纷化解、工程建设管理及质量安全等工作的实施,项目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项目村村干部为成员的项目建设协调工作组,作为“片管”法人,严格落实项目主体责任和质量终身责任制。项目实施过程中广泛宣传,引导各项目村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整体推动全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形成了由点到面、集中连片的良好局面。进而推动了土地资源的有效整合,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集约化经营水平。
1.2加强资金整合,多元融资重保障
民乐县耕地南北落差大,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单位面积投入资金较多,按照国家统一标准补助,项目缺口资金比较大。为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民乐县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乱、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充分利用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现代丝路寒旱农业的优惠政策,通过争取地方专项债券、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引导群众筹资投劳等方式,统筹安排、形成合力、集中建设。提高资源配置合理性,突出重点,高效配置公共财政资源,形成项目资金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安全的使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农田建设资金整体效益,建成高标准农田,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
1.3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带动区域协调发展
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过程中,把水肥一体化灌溉技术推广应用作为战略重点和优先领域,科学规划、精心组织,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健全“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控制体系,确保工程建设任务按期全面完成。同时,将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与农业产业布局、设施农业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乡村振兴紧密结合,有效改善项目区的农业生产条件,推动土地资源的有效整合,提高土地利用率和集约化经营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着力在规模、布局、灌溉效果上充分体现水肥一体化灌溉技术要素,为发展现代农业、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提供了良好的灌溉基础条件。
1.4推行企业委托代建,集约经营提效益
在“确保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的前提下,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积极推行企业委托代建,引导有能力的企业或专业合作社参与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采取以土地流转费抵顶群众自筹资金的方式,确保项目投资足额到位,助推项目建设按期顺利进行。同时,针对长期以来土地分散化、碎片化不利于农业耕作机械化实施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行以“小块并大块、分散变集中、零碎变连片”为主要内容的“一户一田制”,形成“一村一大块,一块一产业”的基地生产模式,有效破解了耕地碎片化、耕作不便等问题,方便了机械化作业,机耕费由原来的3000元/hm2下降到2100元/hm2,有效降低了劳动成本,实现了以土地整理推动土地流转、以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以规模经营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模式,推动农业向集约化发展、农民向职业化转型、农村向城镇化迈进。
1.5突出建设管护并重,健全机制促长效
坚持把高效节水灌溉新技术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推广水肥一体化灌溉技术,采取“管灌+滴灌”双模式设计,实现了粗放农业向精细农业转变、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按照“建管结合、建管并重”“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积极探索政府主导、村集体管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的长效管护机制。制定了《民乐县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实施方案》,明确了产权归属和管护主体,项目村按照75~150元/hm2的标准向土地流转经营主体收取管护资金,由村委会统一支配,用于高标准农田设施后续管护与维修。强化管护责任,把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机制有机衔接、有效统一,建立健全工程良性运行与管护制度,形成建管护一体化的新机制,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确保农田水利设施长期良性运行。
1.6深化“三变”改革拓展,利益联结助农富
为充分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在推动农业规模化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中的带动作用,结合农村“三变”改革,将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形成的各种固定设施资产,通过市场化运作变成股金管理,让村集体和农民群众享受入股分红的收益。同时,将新增耕地全部归集体所有,按照“村集体资产+经营主体+收益”的模式量化入股,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使后续管护经费得到有效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以来,逐步形成了以现代戈壁农业为引领、六大特色产业为支撑的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产业体系。
2建设成效
通过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及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明显提高,项目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明显增强,农田灌溉保证率明显提高。同时,降低了灌溉成本,特别是水肥一体化灌溉技术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灌水条件,减轻了田间灌水、施肥的劳动量,大量节省了田间劳动力,使得农民有更多的时间通过劳务输出创收。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持续提升,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促农增收作用日益凸显。
2.1保障了粮食安全
通过整体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民乐县形成了“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的现代农业生产新格局,农业生产条件大幅改善,农田抗灾减灾、旱涝保收能力明显增强,耕地质量至少提升了1个等级,单位面积产量稳步提升。玉米等粮食作物平均产量提高了1500kg/hm2,平均产能提高了10%~20%;马铃薯(大西洋)平均产量由原来的37.5t/hm2提高到现在的52.5t/hm2,产能平均提高了40%。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升,进一步夯实了全县粮食安全根基,有效实施了“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
2.2促进了企业增效、财政增税
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项目区耕地变成了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农田,更适合大型机械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竞相流转土地,2021年民乐县规模流转土地面积达3.773万hm2。大力推行“一企一基地、一业一基地”规模化经营模式发展产业,积极引导发展订单农业,带动全县种植马铃薯1.467万hm2、高原夏菜0.667万hm2,为全县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了充足的原料,产业链条不断延伸,企业生产成本明显降低、产出效益明显增高、财政税收贡献突出,实现了企业增效、财政增收的“双赢”目标。
2.3拓宽了群众的增收渠道
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农业耕作机械化水平普遍提高,土地逐步趋向规模化经营,吸引了更多的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大户前来洽谈土地流转事宜,项目区土地流转费用由原来的3000~4500元/hm2增长到现在的7500~9000元/hm2,群众财产性收入明显增加。土地规模流转将青壮年劳力彻底从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外出务工收入大幅度增加。同时,吸纳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务工,增加了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全面提升。
2.4提升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
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积极引导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化、精细化发展中药材、马铃薯、高原夏菜等特色产业得发展,在耕、种、防、收等环节,开展专业化、社会化托管服务,实现规模种植、集约管理、订单销售,促使土地、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向现代农业产业集中,推动全县农业从传统、粗放、低效型向现代、集约、高效精细型转变。
2.5筑牢了西部安全生态屏障
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过程中,广泛推进水肥一体化滴灌技术,农田灌溉由大水漫灌转变为精准滴灌,化肥利用率由40.3%提高到61%,农药利用率由40.2%提高到60%,水资源利用率由50.3%提高到72%,实现了“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着力改善了土壤性状,提升了耕地地力,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将节约的水资源用于发展戈壁农业和生态绿化,大幅度提高了水资源利用率,使民乐的山更美、水更清,实现了戈壁变绿洲、荒滩变良田,筑牢了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3结语
关键词: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划定;层次分析法;鄂西北;南漳县
中图分类号:F30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6)05-1151-05
DOI:10.14088/ki.issn0439-8114.2016.05.016
High-standard Primary Farmland Construction Area Zoning in
Northwest of Hubei Province
QIU Li-juana,LIN Ai-wena,b,LI Hai-jianga,PENG Peia,ZOU Linga
(Wuhan University, a. School of Resource and Environment Science;
b. Key Laboratory of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Ministry of Education, Wuhan 430079, Hubei, China)
Abstract: Taking Nanzhang county in northwest of Hubei province as case, selecting factors from four aspects of natural quality, producing condition, location and ecology, an evaluation model for zoning high-standard primary farmland construction area was established by AHP method, then an analysis of limited factors was conducted to define the construction direction.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construction conditions in Nanzhang county indicated a certain spatial pattern. To be specific, conditions in the eastern area, southern area and the northwest area were the best, worse and the worst respectively. According to the evaluation results, 42 800.48 hm2 of primary farmland were zoned into the high-standard primary farmland construction area. Further, for the zoned construction area was deeply restricted by conditions of production and ecology, the constructions of infrastructure condition and ecological protection project should be strengthened. The evaluation model can quantify influencing factors effectively, especially its try of bringing in landscape indexes in describing ecological characterization, and combined with the farmland protection area radio and pollution intensity to quantify it, which provided a scientific basis for high-standard primary farmland construction area zoning.
Key words: high-standard primary farmland; construction area; zoning; AHP; northwest of Hubei; Nanzhang county
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问题一直是国内热点,耕地资源在庞大的人口下显得十分稀缺,改革开放以来日益加快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又使耕地资源大量流向非农利用,耕地生态环境恶化,影响国家粮食安全[1]。在人类的历史进程中,确保人类粮食总体需求的根本途径只有两条,扩大粮食种植面积与提高单位耕地面积粮食的产量[2]。就当前发展形势而言,提升耕地产能无疑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中之重。国家已从战略层面明确大力推进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建设为重点的农田整治。2010-2014年中央“1号文件”多次强调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兼顾了耕地数量、质量、生态管理的内涵,随着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加大,基本农田承担越来越大的生态涵养功能和景观美化功能[3]。目前,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研究主要集中在潜力评价[4-6]、空间划定[7-10]、建设时序与模式分区[11-14]等方面。在空间划定研究的指标体系构建中,耕地质量与基础设施完备度的量化指标相对完善,但生态方面相对欠缺,一些学者对此进行积极地尝试,通过判断区域是否为重点生态保护区对生态影响进行量化[7],通过对研究区土地进行生态安全分级后对其内的基本农田赋值生态安全修正系数[8],引入田块集聚度对生态景观进行量化[9],用农田防护林相关指标来刻画农田的生态良好程度[10]。但这些研究所选量化指标相对单一,具有一定的片面性。本研究尝试引入景观指数结合农田防护面积比例及环境污染强度来定量刻画耕地的生态良好程度,并在此基础上探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的划定方法。鄂西北地区地形条件复杂,以南漳县为例,对其进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划定研究,为鄂西北地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1 研究区概况及数据来源
1.1 研究区概况
南漳县位于湖北省西北部,位于111°26′-112°09′E、31°13′-32°01′N,地处江汉平原北缘,南阳盆地南缘,荆山山脉东麓。地形复杂,西高东低,大致可分为中山地带、低山丘陵地带、平原岗畈地带三级阶梯。研究区属北亚热带季风性气候区,日照充足,年均温10~16 ℃,境内水资源丰富,自北向南分布有潍水、蛮河、漳河、沮河四大河流,自西向东穿越县境,泉眼众多,有水库130余座,为灌田提供了重要保障。全县耕地总面积85 211.68 hm2,基本农田面积58 547.11 hm2。
1.2 数据来源
空间数据主要从南漳县1∶1万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矢量数据(2011年)、南漳县1∶1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 ― 2020年)、南漳县农用地分等定级更新成果中提取,统计数据从南漳县统计年鉴(2012年)和实地调研得到。
2 研究方法
采用层次分析法,从自然质量、生产、区位、生态4个方面构建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划定模型,基于已有数据利用ArcGIS 10、Fragstats 4.2软件获取指标值,并对其进行标准化,根据评价模型计算各基本农田片块的综合得分,根据评价结果划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
2.1 评价单元的确定
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指在规划时期内,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15]。在以往高标准基本农田划定研究中常以基本农田图斑或耕地图斑作为评价单元[8-10],这可能会导致相互连接(有公共边)的地块中只有部分被选中,这样在最后的划定结果中连片性无形中就被削弱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强调规模生产,十分注重地块的连片性,为避免上述情况出现,同时考虑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属土地整治范畴,土地整治是以行政村为具体实施单位,而基本农田片块是以村或自然地块为单位的耕地保护区域,即以村为单位对基本农田图斑进行融合后形成的区域,因此将基本农田保护片块确定为评价单元。
2.2 指标体系的构建
根据高标准基本农田内涵、相关标准[15,16],结合专家意见,从自然质量、生产、区位、生态4个方面构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评价指标体系。自然质量条件主要体现在耕地肥力、规模、坡度等因素对工程建设难度的影响;生产条件主要体现在基础设施的完备度对建设工程量影响;区位条件体现在距道路、城镇、村庄的远近对农资投入效率、农产品商品化便捷度及耕作便利度的影响;生态条件的限制主要指农田防护、环境污染及农田景观对农田生态建设的影响。另因评价对象是基本农田,规划时已避开城镇规划区、有条件建设区、重点项目建设区等,故指标体系中不考虑此类政策因素。运用层次分析法结合特尔菲法确定指标因子的权重。同时为消除指标量纲影响,参照相关研究[8,17,18],采用分级给分法对指标进行标准化,由此建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划定模型(表1)。
2.3 评价指标值的获取
自然质量等、连片性等空间指标是在ArcGIS 10的支持下,基于基本农田数据、土地利用变更数据、农用地分等数据,通过叠置分析、缓冲区分析、空间统计分析等功能获取的。农机化水平及环境污染强度由统计数据结合实地调查得到,并通过属性挂接的方式赋值给基本农田片块。指标的具体参数设置:①将相隔20 m以内的基本农田视为连片。②环境污染强度主要是指耕地中残留的化肥、农药、地膜造成的污染,三者残留率分别取64%、65%、42%[19,20]。③景观脆弱度采用的是脆弱度模型V=α×AWMSI+β×F+γ×D,其中α、β、γ分别取值0.59、0.28、0.13,AWMSI、F、D分别为面积加权的平均形状因子、分维数、分离度[21],通过Fragstats 4.2软件求得。
3 结果与分析
3.1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划定
对南漳县6 152块基本农田保护片块进行评价,并用自然断点法对各片块的综合得分进行分级:Ⅰ级(高度适宜)、Ⅱ级(中度适宜)、Ⅲ级(低度适宜)、Ⅳ级(不适宜),结果见图1。
Ⅰ级区面积28 724.51 hm2,所占比例为49.06%,集中分布在东北部平原岗畈地区。该区地势平坦,土壤熟化度高,土层深厚,有机质含量高,一般在2.0%~3.0%之间,最高可达3.9%,连片规模均在150 hm2以上,形状规整,聚集度高,非常适宜大规模机械化生产。该地区同时也是南漳县经济发展的腹地地区,农业生产条件良好,石门、三道河、云台山三大水库加上密布的沟渠为该区的农田灌溉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发达的交通路网及集镇为物资投放及农产品交易提供了充分的保证。
Ⅱ级区面积14 075.97 hm2,所占比例为24.04%,主要分布在南部丘陵地区及东部平原区的边缘地带。交通及集镇的发达程度虽不及平原区,但从该区穿流而过的沮河、漳河两岸分布有较大规模的冲击平原,土壤肥沃,质量等别高。农机化水平达到该县的中等水平,防护林分布较多,斑块形状较规整,农田生态条件较好。
Ⅲ级区基本农田面积10 679.19 hm2,所占比例为18.24%,主要分布在西部山区。这些地区土壤质地较差,肥力低,有的基本农田片虽然具有一定的规模,高者亦可达上百公顷,但复杂度高,外形多呈枝丫状,景观脆弱度大,易敏感,生态条件较差。
Ⅳ级区面积为5 067.44 hm2,所占比例仅为8.66%,集中分布在西北部山区及乡镇交界带上。受地形因素影响,该地区的土类多为砂石、砾石,土层薄,有机质含量低,破碎度高,坡度较大,易发生水土流失等地质灾害,生态安全度低。加上地处偏远,农路基础设施条件差,基本无灌溉水利设施。
根据以上分析,Ⅰ级区已基本具备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条件,Ⅱ级区需稍加改造可建设成为高标准基本农田,Ⅲ、Ⅳ级条件较差,不太适宜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因此将Ⅰ、Ⅱ级区划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共2458个基本农田片块,面积合计42 800.48 hm2,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73.1%。
3.2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方向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应针对相应的限制性因素制定正确的方向,对限制因素采取科学合理有效的方式加以削弱和消除,打破低效均衡利用状态,充分挖掘基本农田生产潜力。针对划定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分别从自然质量、生产、区位、生态条件4个方面考察其限制区分布,根据各评价因素得分,划分为三个级别:优(≥80分)、一般(60~80分)、差(
自然质量条件限制区面积16 459.94 hm2,占划定建设区域总面积的39.48%,主要分布在西部及南部。该地区主要为山地丘陵,土层薄,有机质含量一般在2%以下,坡度多为Ⅱ级,连片性一般。该区可通过实施培肥地力工程提高耕地肥力水平,对于坡度较大的可实行坡改梯,增加农田的保水保肥能力,西部山区应注意辅以生态护坡工程,控制水土流失。
生产条件限制区面积共33 607.12 hm2,所占比例达78.66%,除东部经济发达区外,其余地区的生产条件均不理想。应加强水利及田间道路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灌溉用水,提高田间道路通达度,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使农田的生产潜力得以发挥。
区位条件限制区面积共10 064.02 hm2,所占比例为24.31%,主要分布在乡镇边缘且距公路较远的地区,尤其是九集北部和巡检西部。可通过完善公路网,消除交通死角,提高农业物资投放效率及农产品商品化率。
生态条件限制区面积共39 076.12 hm2,所占比例高达90.19%,县内均有分布。由于南漳多山地、低岗,耕地的空间形态多呈枝丫状,形态复杂,分离度高,脆弱度大,农田防护面积比例小,多数地区基本无农田防护工程。加上长期大量使用农药农膜容易造成土壤理化性质变化,作物生长受到抑制,农田生物多样性降低。应大力推广精准施肥施药等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技术,降低农田环境污染负荷,实施土地平整和景观提升工程,优化农田的景观格局。
4 小结与讨论
以基本农田为评价对象,从自然质量、生产、区位、生态条件4个方面建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划定模型,确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区空间布局,并进一步地对划定区域进行限制因素分析,明确其建设方向。主要结论如下:
1)基于评价模型将南漳县基本农田划分为高度适宜、中度适宜、低度适宜和不适宜4个等级,面积分别为28 724.5 1、14 075.97、10 679.19、5067.44 hm2,且呈现出东部平原岗畈区较优、南部丘陵地区次之、西部山区最差的空间规律性。将基本已具备高标准基本农田条件的高度适宜区和稍加改造可建设成为高标准基本农田的中度适宜区划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共42 800.48 hm2,占全县基本农田总面积的73.1%。
2)分别从自然质量、生产、区位、生态4个评价因素出发,对划定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进行分析,从而确定各要素的限制区范围及分布。其中,区位条件限制区面积最小,主要分布在乡镇交界处,可通过完善交通路网消除交通死角;其次为自然条件限制区,主要分布在西部及南部,应以地力提升工程为主;生产条件限制区面积较大且限制程度大,主要分布在西部及东南部,应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生态条件限制区最广,应注重耕地生态建设,扩大耕地防护面积,推广精准化农业,减轻农田污染负荷,实施土地平整和景观提升工程,降低耕地脆弱度。
3)评价模型能够有效地量化各影响因素,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的划定提供了科学依据,具有现实意义。在生态条件刻画上,尝试借助农田防护面积比例、环境污染强度、景观脆弱度来量化耕地的生态良好程度,弥补了以往研究对耕地生态方面刻画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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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用地分等;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932122
所谓的农用地分等指的就是在对农田进行利用耕作的时候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农田进行一系列的划分,目的就是能够在相关的农业工作中实现按照不同的地基地质来进行不同的耕作工作。我国的农用地分等的举措在提供相关的土地使用的信息同时,还可以做到对我国土地的相关质量、可利用程度以及所能达到的经济效益进行科学、合理以及准确的判别。
1 关于我国农用地分等
1.1 具体应用
为保证19.73万hm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指标的落实,宁夏编制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依托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建设14万hm2,依托“十二五”生态移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0.67万hm2,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在黄河和清水河流域新建5.07万hm2,并编制了2012―2015年分年度《宁夏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年度方案》。工程涉及5个地级市18个县(市、区)和6个国有农场,其中2012―2013年度共实施11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建成1.33万hm2高标准基本农田。
1.2 具体实施过程
宁夏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坚持节约土地、合理使用的原则,通过采取适当的水利措施、农业措施、田间道路建设措施和林业措施,达到“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总体要求,提高农田基础设施配套程度,推行节水灌溉和其他节本增效技术,解除制约农业生产的关键障碍因素,合理布设农田防护林网,增强农田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稳步提高农业特别是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达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总目标。按照一定的方法先对宁夏地区的相关土地质量进行测量,然后根据测量的结果再对土地进行三六九等的划分之后就可以对其进行有效的利用。简单地说,就是根据土地的不同特性在进行农作物的种植的时候选取不同的品种,以此来达到农作物高产高质量的目的。
2 应用成效
2.1 耕地质量建设成效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通过土地平整、水利设施配套、盐碱地治理等措施,粮食产量所有提高,项目区内的耕地质量均有所提升,但耕地质量提升程度并不显著。耕地质量提升程度较低的主要原因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耕地表层的耕作土壤有一定程度的扰动,耕作层土壤养分、生产能力仍需2~3a的恢复,所以目前耕地质量提升程度并不高。
2.2 社会效益
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改善了项目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吸收了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增加了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当地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通过土地整理,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提高了耕地质量,增强了农业发展后劲,保证了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通过水利工程建设,提高了渠系质量,有效地防止了渠水渗漏,改善了农田排灌条件,改良土壤,减轻土壤盐渍化;通过农田防护林工程,增强了项目区耕地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了耕地的生态价值和景观价值;同时,耕地的集中连片和机械化率的提高,减轻了农民的劳动强度,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减少农作物生产成本及损失。
2.3 经济效益
通过2012―2013年度宁夏11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共增加了238.39hm2的农田灌溉面积,改良盐碱地8980.79hm2,栽种各种树木501961万株,项目区形成了“田成方、林成网、路通畅、渠配套、旱能灌、涝能排”的格局;原有土地生产能力大幅提高,项目区粮食单产平均增加1000kg/667m2,为实现宁夏粮食“十二连增”和现代化农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增加了农民收入,项目区农民因粮食、蔬菜和经济作物增收及参与工程建设人均年纯收入增加近千元。
2.4 生态效益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是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把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建设、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建设及农田防护林网建设紧密结合在一起,通过改变灌溉方式、渠道砌护、沟道清淤等水利措施,避免因大水漫灌造成的土壤板结和水土流失,减少渗漏损失,节约了水资源;农业用地结构的合理搭配,渠、沟、路、林统一配套规划和合理布局绿化,提高了项目区农业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多样性;提高了项目区内耕地的保水、保湿、保肥、防风防沙、防治土壤盐渍化、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一定程度的改善了项目区小气候,起到了防旱固土、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的作用,改善了项目区内的生态景观。
我国对于农业用地的重视度是十分强大的,尤其是关于我国的相关的农业用地的方面。因为,我国的面积虽然是国际的前几名,但是,我国的人口却也是最多的,因此,人均耕地水平就相对偏低了。所以,如何提高我国基本农田的产量以及质量就是迫在眉睫的事了。而农用地分等这一举措就恰好可以解决我国目前的困难。
目前,东昌府区水利工程已基本形成了以徒骇河、马颊河和位山引黄三干渠为骨干的水利工程排灌网络。灌区工程模式主要采用骨干工程排灌分设、支渠及以下渠道灌排合一为主的型式。全区现有大中型泵站11座,初步形成了以扬水泵站为龙头的引黄灌溉体系;全区现有4条主要排涝支流,其建设标准为“年雨型”除涝,“六一年雨型”防洪。
东昌府区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主要类型有机井工程、小型泵站、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渠道、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等。全区各乡镇办事处现共有灌溉机井14426眼,现除非宜井区外,机井总量已趋于饱和,但也存在着机井密度不均、分布不合理的问题。全区现有小型泵站(装机小于1000kW)95处,主要分布在各支渠及斗渠上。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4.405万亩。主要分布在张炉集、道口铺、堂邑、闫寺等乡镇办事处。
2 高效节水灌溉方面
为了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2011年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大部署,提出到2020年率先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着力构筑现代水网,加快建设“旱能浇、涝能排”农田水利工程体系。2012年,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联合行文,发出了《关于编制“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通知》。我区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编制了《聊城市东昌府区“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2.1 规划目标
力争到2020年,全区建成有灌溉设施、有水源依托的农田101.6万亩。全区耕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比例力争达到100%。
2.2 规划总体思路
规划的总体思路为“三化”“六统一”。(“三化”是指耕地灌区化、灌区节水化、节水长效化。“六统一”是指: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水源配置、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稽察验收、统一管理体制、统一调度运行。)即将全区全部耕地合理划分为自流灌区和提水灌区两种不同类型灌区,分别进行灌区规划设计。自流灌区通过对干、支、斗、农四级渠道实施衬砌,将水源送到田间地头,实施灌溉;提水灌区,对1m3以上的输水渠道实施衬砌,田间灌溉工程采用引黄灌区末端泵站提水固定管道输水模式实施灌溉。通过对现有灌区的提升改造,使灌区覆盖的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规划目标,实现耕地灌区化。
2.3 主要建设内容
东昌府区“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1年-2020年发展泵站提水管道灌溉面积79.36万亩,建设提水泵站401座,总装机容量18045kW,铺设管道5975.46km;新打配套机井4830眼,修复配套机井10722眼;衬砌渠道115条,衬砌长度493.8km;自流灌区设计灌溉面积9.9万亩;建设喷灌面积2.2万亩,微灌面积1.15万亩;治理斗沟910公里,治理农沟2564公里,配套建筑物14325座。扩建塘坝443座;硬化道路429.29公里、素土道路240.69公里;2011-2013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
2.4 项目投资
东昌府区“旱能浇、老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总投资为260420.43万元。
2.5 实施措施
根据东昌府区实际情况,按照以乡镇为区划基础的原则,将东昌府区所有耕划分为26个网格,各网格分别由水务局、国土资源局、发改局负责实施。
关键词:土地整治规划;实施评价;对策建议;蚌埠市
中图分类号 F3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7)02-03-0003-03
土地整治规划首要目标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其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为根本要求,加快农村土地整治复垦,着力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以农田整治为重点,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积极开展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土地整治工作水平,以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 上轮规划主要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蚌埠市上一轮土地整治规划基期为2010年,规划目标年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1至2015年。规划范围为蚌埠市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包括龙子湖区、蚌山区、禹会区、淮上区、怀远县、五河县和固镇县,总面积为5 950.72km2。
1.1 全面落实补充耕地任务 全市实际完成可用于占补平衡新增耕地2 555.93hm2,年均新增耕地511.18hm2。
1.2 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全市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18 320.00hm2,平均耕地质量等级提升0.87,新增耕地1 100.00hm2,项目区新增粮食产能150 989 372.56kg。
1.3 有序推进城乡建设用地整理 全市累计完成城镇建设用地拆旧区总面积3 372.06hm2,增加农用地面积3 372.06hm2,其中增加耕地3 140.93hm2。
2 上轮规划实施效益分析
2.1 经济效益
2.1.1 增加耕地面积 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通过对闲置、废弃、低效利用的农村居民点进行整理复垦,有效增加耕地面积;二是通过土地平整,归并不合理和过于分散、碎化的农村道路、沟渠、田块等有效增加耕地面积;三是通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土地利用方式增加耕地面积。
2.1.2 提高耕地质量 主要表现在通过排水和灌溉工程保证了农田的灌溉率;农田林网建设工程增强了农田的防风抗旱能力;田间道路建设工程最大限度的满足机械下田运作需求,提高了机械化水平;土地平整工程和土壤改良工程使耕作层厚度适当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土地产出率较整治前均有较大提升。蚌埠市土地综合整治后的耕地质量等级平均提高0.87。
2.1.3 优化土地利用布局 通过实施土地整治,根据农民的意愿将农民安置在新建的住宅小区或者就近的中心村、镇中居住,有效地解决了农村居民点用地粗放、布局凌乱的问题,提高了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度和土地利用效率,同时也有利于加强管理和统一规划。特别是增减挂钩项目,通过对农村建设用地拆迁复垦和城镇土地开发建设,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理工作目标。在不多占用耕地资源的情况下,城镇工矿发展的用地需求得以保障,缓解了土地资源的硬约束。
2.2 社会效益
2.2.1 有效增加了农民收入 通过土地综合整治,一方面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和生产物资投入成本,直接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通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土地生产力,促进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当地农业产业结构得以优化调整,提升了农民增加收入的空间。
2.2.2 增加就业机会 土地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从而为农户提供新的劳动场所,为农村剩余诙力提供就业机会,减少了劳动力的闲置;并且土地整理工程本身也吸纳一定的社会劳动力,增加整个社会的就业机会,加速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起到社会保障的作用。
2.2.3 增加耕地供养人数 土地整理增加了人均耕地资源,提高了土地的基本生活保障能力。意味着农民基本社会保障程度得到提高。
2.3 生态效益
2.3.1 优化生态结构,改善生态环境 农田土地整治通常以项目为载体,最大限度的保护和发挥耕地的湿地、绿地等多种基础性自然生态功能,采用生物、工程等技术,提高土壤肥力,减轻水土流失,控制耕地石漠化、沙化、盐碱化,保护生物多样性,增强耕地生态涵养能力,农业生态系统得到维护,项目区内的水资源、植被、农业小气候等环境要素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善[3]。
2.3.2 改善人居环境,美化乡村景观 建设用地土地整治通过对农村居民点、工矿废弃地、采煤塌陷区的拆迁、复垦、整理活动,统一规划、建设独具当地特色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带来了农村环境面貌的显著变化。土地整治成为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美丽乡村的有效路径和重要举措[4]。
3 上轮规划实施情况总体评价
3.1 补充了耕地数量,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 2011-2015年蚌埠市实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332个,新增耕地2 555.93hm2;同时组织实施土地整治重点项目93个,总规模118 320.00hm2,新增耕地1 100.00hm2,投资规模15.76亿元;通过综合运用工程措施、生物措施、耕作措施等,改良了土壤结构,提高了耕地质量;通过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升了耕地综合产能。
3.2 优化了用地格局,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 通过持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等工作,农村土地利用结构得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更趋合理。2011―2015年,蚌埠市城镇建设用地拆旧区总面积3 372.06hm2,增加农用地面积3 372.06hm2。优化了城乡用地格局,促进了城乡良性互动,推动了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发展,城乡统筹发展进入新阶段。
3.3 维护了农民权益,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在做好地籍调查和权属管理前提下,蚌埠市通过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引导农村集体土地有序流转、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加强了农田道路、水利、林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村居民点安置用房、道路、给水、供电、清洁、通信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统筹配套,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3.4 改善了农田生态环境,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的排水和灌溉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林网工程和土壤改良工程,增强了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配套,提高了田间道路通达率和森林覆盖率,控制局部地区的土地继续退化,改善了农田生态环境,同时部分土地整治后的区域内的耕作方式也由此发生转变。通过采煤塌陷区综合整治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加快了矿区生态修复,促进了区域生态环境保护。通过推动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出现2个集中,即农民住宅向大村和中心村(镇)集中,农田向规模经营和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农村居民生活污水和垃圾排放得到有效控制,降低了对农田、农产品污染的范围和深度。
4 上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4.1 规划目标较为单一 规划目标侧重于补充耕地,忽略土地的综合整治和增产增效;为了片面追求新增耕地数量,没有经过适宜性评价,一些不适宜整治的未利用地也被过度开发,部分新增耕地由于缺乏水源,缺乏配套的农田水利设施等,导致新增耕地产能较低,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5]。
4.2 指标设定不合理 如全市实际补充耕地是规划目标的234%;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补充耕地是规划目标641.56%等。
5 新一轮规划修编建议
5.1 科学设定规划目标 加大对土地整治规划目标设定的科学分析,根据全市环境资源的承载力,合理确定各类土地整治目标和控制指标:一是完善补充耕地目标;二是调整农用地结构和布局;三是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整治模式;四是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5.2 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新一轮土地整治规划的重点,积极开展“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工作,按照全域布局的工作思路,对符合条件进入储备库的高标准农田项目,逐县逐年分解建设任务。怀远县是全市唯一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应在资金和任务量上予以倾斜;同时设立1~3个生态高标准农田保护示范片或示范区,建立健全农田保护监管体系,以建设促保护,发挥农田保护示范区典型示范作用[6]。
5.3 优化城乡土地资源配置 按照蚌埠市制定的城(矿)乡一体化的发展理念和建设“两型”城市的要求,推进老城改造、棚户区改造,促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利用;积极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美好乡村”;加大采煤塌陷区土地综合整治力度,落实采煤塌陷区村庄搬迁任务,建设和谐矿区。
5.4 落实保障措施 强化规划管控,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持续发挥土地整治机制创新的示范作用;加强对土地整治规划执行的考核工作;加大规划期内土地整治项目的资金筹措力度,强化投入保障;积极引导基层政府和群众的广泛参与;培养土地整治专业技术队伍等[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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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圆满完成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
1-5月,我办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资金,全面完成2012年度项目建设任务并于5月28日顺利通过市级检查组的验收。完成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1.06万亩总投资1365万元。其中新建水陂2座,开挖疏浚渠道40.5公里,衬砌渠道40.5公里,修建机耕路11公里,平整土地0.5万亩,技术培训400人次。土地治理增量资金项目总投资为150万元。完成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贴项目计划投资153万元,其中县年繁育1万头优良仔猪基地扩建项目投资76万元,县年出栏0.5万头商品猪扩建项目77万元。
在完成2012年项目建设的同时,我办组织人员对内业档案进行了完善和补充,在保证项目建设完成好的基础上做到了资金账目规范,档案资料齐全,受到市级年度验收组的好评,被评为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综合先进县和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十佳县。
2、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进展顺利
一是完成、项目区外业测绘;二是完成项目区初步设计初稿。
3、争资争项任务超额完成
经上级批准,2013年度我县农业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总投资为18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1200万元,省级配套384万元,市级配套48万元,县级配套48万元,自筹资金120万元;开发面积为1.29万亩,项目涉及乡、镇等2个乡镇的6个行政村。并已上报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良好
完成人民币进资61万美元。
5、“三送”工作进展有序
我办“三送”工作组帮助乡村向上级部门申报扶持项目5个,并协助做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示范化建设和百姓电子档案建设工作。
二、主要存在问题
半年来,我办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兄弟县、兄弟单位相比,仍有差距。主要是:
1、我县属山区小县,集中连片田块面积相对较小,而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按照治理面积安排,从而增加了我办争资争项的难度。
2、我办工作人员少,工作量大,工作时间较紧,有时很难抽出时间到“三送”挂点村“入户三同”。
三、下半年主要工作打算
1、全面建设2013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
关键词:永久基本农田;重点区域;县域;GIS
中图分类号:F301.21;S1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7)02-0248-06
DOI:10.14088/ki.issn0439-8114.2017.02.012
1998年新修订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明确基本农田是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是指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1],它强调基本农田的稳定性,以及要通过建设来克服自然质量方面的不足达到设施配套、抗灾力强、高产稳产、与现代化农业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目的等特征。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6年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并实行特殊保护”的要求,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是“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的重大事项,也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落实新发展理念、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的重要举措。永久基本农田一旦划定,将让城市建设发展融入山水林田湖,形成有机相连的生命共同体,让居民共享“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绿色生态,最终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对其划定研究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学者们基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展开了较为丰富的研究。在研究尺度上,主要从县域[2-4]、市域[5]和省域[6,7]等微、中观尺度展开;在研究方法上,主要利用了GIS技术[8,9]、综合评价方法[2,10]、聚类分析方法[11,12]、决策模型应用[13,14]等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数理方法;在研究区域类型上,主要对平原地区[15]、丘陵山区[16,17]等特定区域展开了针对性研究。分析发现,以上研究虽应用了丰富的技术方法,并从多种尺度和区域类别展开了研究,但对于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区域的划定研究较少,特别是在划定工作中,主观上“不让划”、“不敢划”、“不愿划”人为干涉划定工作现象依然存在。国土资源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中明确规定各地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工作中,要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以及土地整治规划所确定的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基本农田整理重点县等列入建O重点区域[7]。强调,耕地红线要严防死守,要划定基本农田。总理指出,要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实行特殊保护,扎紧耕地保护的“篱笆”。因此通过科学技术手段判定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区域,将所有“应划、能划、必划”永久基本农田全面划定,是有效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的重要保障。
鉴于此,在综合分析现有研究的基础上,从基本农田质量、基本农田地形条件、基本农田区位条件、基本农田区位设施状态等方面构建了评价指标体系,利用线性综合加权法,以湖北省当阳市为例,对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区域进行了划定研究,以期为县域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和耕地的持续有效利用提供科学参考。
1 研究区域及数据来源
1.1 研究区域
当阳市市境地处荆山山脉向江汉平原延伸过渡地带,余脉绵延起伏,构成东、南、西、北四面环山。境内地貌类型复杂多样,地表形态各异,山地、丘陵、岗地、平原兼而有之,属江汉平原“镶嵌构造”地带。根据2009年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成果,当阳市土地总面积为214 969.24 hm2,其中农用地186 268.76 hm2,占土地总面积的86.65%;耕地80 516.13 hm2,占土地总面积的37.45%;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 70 837.64 hm2,占土地总面积的32.95%。从土地利用现状来看,当阳市未利用土地较少,土地利用的潜力主要是农村居民点的归并整治和工业用地的集约利用。
1.2 数据来源
以湖北省当阳市境内所有基本农田为研究对象,数据主要来源于当阳市国土资源局提供资料、当阳市统计年鉴、当阳市发展公报以及现场调查等。主要包括当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数据库成果、当阳市第二次土地利用调查数据库成果(2009年)、当阳市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2010)市统计年鉴(2010年)等。
2 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区域划定方法
2.1 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区域一般要能对基本农田的现状进行科学、客观、全面、有针对性的评价,因此需要遵循一定的选取原则:①科学性原则。基本农田建设必须尊重农业、生态、土地以及经济发展的规律,划定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区域的指标体系应能比较真实和客观地反映系统状态和其变化趋势。因此在把握系统规律的基础上,注重指标与研究尺度的匹配,以便真实反映基本农田的情况。②综合性原则。任何系统都是由多种不同的要素组合而成,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和综合性都极强的工作,涉及不同学科、不同领域的协作。因此选取的指标要能够较为综合而全面地代表基本农田质量、区位条件、利用水平等各方面的状况。③可测性原则。在构建指标体系时,选取指标必须考虑到指标数据获取的难易程度。指标数据保证能够通过调查、计算、观察、试验等方式来获得,否则,如果建立的指标体系无法获得真实客观的数据,即使体系设计得再完美,也无任何意义。④互异性原则。影响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的因素来自许多不同的方面,各方面的因素都会对最终选取结果造成或大或小的影响。在选取评价指标时,这些指标应该涵盖不同的方面,指标的选择应来自多种类型的因素,以便得到客观综合的评价结果。
根据以上指标选取的原则,基本农田重点建设区域的划定决策因素主要从基本农田质量、基本农田地形条件、基本农田区位条件、基本农田区位设施状态这几个方面来选择。考虑到当阳市属于山区与平原交汇地带,在回顾了相关研究之后,结合专家意见,构建了如下指标评价体系(表1),利用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权重。
2.2 评价指标量化分析
2.2.1 耕地质量等别 农用地分等利用等指数以耕地自然质量条件为基础,同时考虑土地利用水平对耕地的限制作用,客观地衡量耕地种植质量状况,能够较全面地反映土壤肥力水平。因此将农用地分等,利用等指数作为衡量基本农田质量状况的标准之一。一般情况下,农用地分等成果中包含了农用地分等利用等指数的信息,因此可从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中得到全部基本农田利用等指数。但本研究评价单元设定为行政村,与农用地分等成果中的划分单元不同,故按流程图1进行转换,首先将质量等别赋值给基本农田保护图斑,然后由各行政区内的基本农田图斑的质量等别进行面积加权平均。
2.2.2 耕地坡度 耕地坡度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坡度对养分和水分的影响方面,坡度越大越容易水土和养分流失。《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对耕地坡度分为5级,即≤2°、2°~6°、6°~15°、15°~25°、>25°,本研究分别对应1~5级。这是由于坡地一般坡度大于15°时,不适宜农业机械化耕作,此时要采用等高种植或靠牲畜力或人力,坡度大于25°不适宜开垦,适宜发展林业。基本农田划定规程中明确规定地形坡度大于25°或田面坡度大于15°、易受自然灾害损毁的耕地不得成为新增基本农田,原有基本农田中地形坡度大于25°的也应该逐步从基本农田中调出。坡度数据可以从农用地分等数据中直接提取,通过Spatial join工具对基本农田保护图斑赋值,然后通过面积加权获得评价单元耕地坡度。
2.2.3 基本农田连片性 基本农田的高连片性有利于提高基础设施的规模效益,便于使用大型机械,有利于农业产业化程度的提高。国土资源部于2012年7月颁布的《永久基本农田建设规范》中明确指出,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益”。因此基本农田的集中连片程度是衡量基本农田能否入选永久基本农田的因素之一。通常来说基本农田的连片程度用基本农田连片面积的大小来衡量,连片面积大则基本农田的连片程度高,面积小则说明基本农田的连片程度低。由于本研究评价单元范围比基本农田保护片块要大,连片性指标不能够直接以评价单元内基本农田面积表示,因此选用评价单元内部基本农田总面积占评价单元总面积比例来表示,比例越大说明基本农田连片性越好,计算方法如公式(1)所示。
基本农田连片性
=■×100% (1)
2.2.4 到城距离 在城镇周围设立基本农田可以防止城镇的无序扩张,限制建设用地的增加。并且由于距离城镇较近,与农贸市场较便利,无论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中需要的物资还是今后农产品的运输与交易都更为便捷和经济。因此,越接近城镇的基本农田建设成为永久基本农田的价值越高。一般认为,距离城镇用地小于1 km的耕地具有更明显的区位优势,大于3 km的耕地则区位相对较差。本研究利用ArcGIS 9.3中的缓冲区分析工具获取评价单元到城镇距离:首先从利用属性选择功能地类图斑中提取出城镇用地的图斑;然后利用ArcGIS 9.3中的欧氏距离(Euclidean distance)对城镇用地进行缓冲分析,得到栅格格式的城镇用地数据。最后利用空间分析工具集里面的Zonal Statistics工具对每个评价单元到城镇的距离进行统计分析,得到的是每个评价单元到城镇用地的最小值。具体步骤如图2所示。
2.2.5 基本农田图斑规整度 对于耕地来说,田块越规则、形态越简单,即种植作物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将会提升,耕作效果也越好[18]。规整的田块不仅可减小农田灌溉的难度,也可有效降低化肥使用量,并且更利于现代化农业机械作业。考虑到评价单元中包含了较多的基本农田图斑,本研究借用景观生态学中的面积加权平均形状指数来表示基本农田图斑的规整度,该指数通过面积对单元内每个图斑形状指数进行加权综合,每个图斑的形状指数则通过与同面积的规则图形(圆形或正方形,本探究采用正方形)之间的差异率来测算,图斑总体越规整,则加权平均形状指数越小。具体计算如公式(2)所示。
S=■■■ (2)
式中,S表示评价单元基本农田保护图斑加权平均形状指数;n表示评价单元内部基本农田保护图斑个数;i表示评价单元内第i个基本农田保护图斑;Pi表示第i个基本农田保护图斑的周长;ai表示第i个基本农田保护图斑的面积;A表示评价单元内基本农田保护图斑面积之和。
2.2.6 灌排保证率 完善的水利基础设施能够保证永久基本农田具有良好的灌排条件,灌排条件的优劣直接影响粮食作物的生长情况,因此水利基础设施水平的高低将影响基本农田能否入选永久基本农田。灌概保证率反映了利用农用地和水资源的集约化程度,其大小由田间农田水利设施的完善程度来决定。可通过农田水利设施密度来测度,密度越大说明灌排保证率越好,具体计算方法见公式(3)。
灌溉保证率=
■ (3)
2.2.7 道路通达度 道路通达度是指基本农田范围内的耕作田块的可达程度,其大小影响农民耕作意愿和农业机械的使用。通达度越好的地区,农民耕作意愿越强,农业机械的使用条件越好。以往研究在获取指标数据时多采用基本农田与道路连接的最小距离。本研究中,由于基本农田保护片块范围比较大,其周边存在道路的情况较多,因此,大部分基本农田保护片块离道路最近距离很可能为0。鉴于此,结合本研究评价单元的特征,确定以农村道路密度来表示道路通达度,具体计算方法见公式(4)。
道路通达度=■(4)
2.3 综合划定方法
对于需要通过多个指标多个因素来共同评价的过程,通常要建立合适的综合评价数学模型,来将多个指标综合成为一个整体的评价值,以此作为最终评价的依据,从而得到相应的结果。目前比较常用的方法有线性加权综合法、非线性加权综合法、逼近理想点法(TOPSIS)等。线性加权法[19]适用于各个评价指标直接相互独立性较强的情况,非线性加权法则适用于各评价指标直接有较强关联的情况。逼近理想点法可以用于各种情况,但是计算过程较为复杂,尤其在指标个数较多的情况下。相较而言,线性加权法具有计算简单、可操作性较强的特点,并且本研究选定的各指标间独立性较强,故选择线性综合模型作为评价模型,其计算结果则代表基本农田入选永久基本农田的适应性,计算公式如下:
Qj=■WiFji (5)
式中,Qj表示第j个评价单元;Wi表示第i个指标的权重;Fji表示第j个评价单元第i个指标的标准化分值。
3 结果与分析
3.1 耕地综合评价结果
依据以上分析,利用ArcGIS 9.3软件中属性计算功能计算出各个评价单元的综合得分,并绘制出综合评价图(图3a)。其中评价得分相对较高的单元优先考虑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区。
从图3a中可以看出,各单元综合得分的空间异质性较明显。总体上东南方向明显优于西北方向,东南方几乎集中了80%以上的高分单元。结合前面各评价指标在空间上的分布特征,发现当阳市从东南方向西北方向,地势越来越高,东南方属于江汉平原边缘地带,生产条件好,而西北部属于荆山山脉余脉,坡度较大,基本农田较为分散。同时,东南部社会经济发展相对较好,人类活动影响更大,也更容易为人类所改造。因此,选定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应首先考虑东南方的基本农田。从数据来看,147个评价单元中,综合得分最高的是郑湖村的0.878 6,得分最低的是玉泉林场的0.278 6,平均得分为0.609 8, 82个评价单元得分在平均分以上,65个评价单元得分在平均分以下。
根据当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在规划期内,全面推进高产农田建设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农用地利用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不断推进,产出效益显著提高。规划到2020年,全市高产田建设目标为27 390.61 hm2。将综合评价图层属性表按综合得分进行排序,对各个评价单元内基本农田面积依次进行累加。结合规划目标,当累积基本农田面积达到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目标时,所选中的评价单元则被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建设范围。依据以上方案,利用GIS技术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见图3b。从图3b中可以看出,根据评价结果选出的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区域主要位于当阳市东南部,仅有几个区域在靠近中北部地区。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共选取了55个评价单元,涉及到8个乡镇,共计27 463.07 hm2,达到了土地利用规划的建设目标。从数据来看,评价单元最低得分是金龙村的0.670 4,平均得分是0.728 6,在平均分之上的单元为20个,在平均分之下的单元为35个。所有入选评价单元的坡度级别标准化得分均为满分1,而耕地质量仅有少数几个单元为0.8,其余的均为满分1,说明坡度平缓、质量较优的基本农田更适宜于建设永久基本农田。
3.2 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区域划定分析
在ArcGIS 9.3中,将选出的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单元提取成为一个新的图层。利用Classify功能,对综合评价得分进行分级,分级方法选用Natural Breaks(Jenks),分级数选择2。其原理与聚类分析法类似,即在分类数一定的情况下,通过聚类分析将相似性最大的数据分在同一级,即通过选择分级的位置,使各组组内的数据方差最小,而各组之间方差最大。结合现行当阳市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时序周期,把入选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的评价单元划分榱郊叮分数更高的一级各项指标更优,更接近永久基本农田的建设标准,则将其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区域,优先开展建设,所得结果见图3c。从图3c可以看出,永久基本农田重点建设区域主要聚集成两个组团,主要涉及到草埠湖和两河镇。采用Natural Breaks的方法共选出了12个评价单元,平均得分为0.809 4,总基本农田面积为4 629.21 hm2。
4 小结与讨论
1)本研究以当阳市规划基本农田为研究对象,通过设定适当的评价单元,运用指标加权综合评价模型,进行基本农田入选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区域的评价。在此基础上,根据当阳市建设永久基本农田的指标,将综合得分靠前的评价单元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区,最终共确定55个评价单元入选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区域,涉及基本农田27 463.07 hm2,占当阳市规划基本农田总面积的44.07%。
2)在相关文献及咨询相关领域内专家学者的基础上,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的要求,从基本农田质量等别、地形条件、区位条件和基础设施配套程度等因素方面选择了耕地自然质量等别、耕地坡度级别、基本农田连片性、基本农田图斑规整度、距离城镇距离、灌排保证率、耕作道路通达度共7个指标构建了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区评价指标体系,为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3)在确定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区之后,进行了重点建设区的划定。根据聚类分组的理念,利用GIS 9.3中的Natural Breaks工具,将入选评价单元分为两组,其中综合得分较高的一组作为优先建设区,优先进行建设。得分较低的一组作为重点建设区,作为中期建设区域。其他未入选的评价单元则作为一般建设区,在资金充裕、技术成熟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将其作为远期建设区域。最终得到优先建设区12个,重点建设区43个,一般建设区92个。
4)通过实地调查发现当阳市目前村庄布局散乱、基础设施年久失修的现象普遍存在于优先建设区、重点建设区和一般建设区中。通过分析各区域内指标数据,可分析出各区建设永久基本农田的限制因子,可通过土壤培肥、土地平整、田块归并、田间道路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解决各区自身限制因子,以达到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求。
从综合评价的观念出发来衡量基本农田是否可以入选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区,选取了若干指标对研究对象进行状态模拟,从研究角度看是客观可行的,但耕地是个十分复杂的系统,选取的指标不能完全表达相关评价情况。如何准确而详尽地对基本农田系统进行模拟还有待进一步探索。依据土地整治项目的特点,将评价单元设定为行政村,以保证基本农田的行政独立性。然而,在研究中发现,很多指标存在跨评价单元的现象,比如连片性,往往在不同的评价单元之间存在相互连片的基本农田,此类现象在评价单元中无法表达,但对实际建设过程却影响很大。因此,如何协调行政因素,探寻更合理的评价单元成为后期研究关注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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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自2009年全国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以来,中央财政更是对河南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截至2012年底,中央财政已累计下达我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3.18亿元,全省有84个县(其中第一、四批重复4个县)被纳入国家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范围,占全省158个县(市、区)的53.2%,95个产粮大县中已有77个县被纳入国家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范围,占81%。四年来,通过实施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极大地改善了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有效提高了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农业生产效率,对河南省稳定提高粮食产量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创新机制,强化管理,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自2009年中央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以来,河南省各级财政在不断加大投入的基础上,通过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强化监督、规范管理,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资金步入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轨道,取得良好成效。
(一)创新资金投入机制,有效提供财力保障。为支持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河南省各级财政努力拓宽投入渠道,推动形成农田水利多元化投入新格局。特别是在今年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形势下, 认真贯彻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印发了《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支持建设高标准粮田的实施意见》,积极履行职责,优化支出结构,认真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政策,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全部用于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的规定,拓宽水利建设资金筹措渠道,较大幅度地增加了水利建设投入,为我省水利建设和全年粮食丰收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支撑。2012年,省财政筹措统筹相关专项资金122.2亿元用于支持高标准粮田建设,其中仅小农水重点县和专项县财政投入就达21亿元,是2010年投入的3倍。
(二)创新资金分配机制,提高财政资金政策扶持效应。为克服项目“一对一”单向式审批的弊端,增强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河南省出台了《河南省财政支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竞争立项暂行办法》,项目选择采取竞争立项方式。同时,为确保项目县遴选公开、公正、公平,我们聘请省内外水利技术工程及财务管理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并邀请纪检、监察人员组成监督小组对竞争立项工作进行全程参与,根据专家封闭评审得分和现场陈述得分对入围重点县进行综合计分,按得分高低依次确定重点县名单,并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财政资金分配环节引入竞争性机制,促进了财政性资金在不同地区之间的合理决策机制,形成了科学高效的财政资金分配机制,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三)创新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利用绩效考评结果。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我们建立了绩效考评机制,并根据绩效考评结果奖优罚劣。通过建立绩效考评机制,优胜劣汰,增强了重点县的竞争进取意识,改变了过去“只跑项目,不抓管理,只要资金,不顾成效”的做法,实现了由一般监管向绩效考评转变,形成了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四)强化监督管理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通过竞争立项把关、严格日常监督、注重绩效考评等方式,积极推进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动态监督,把“小农水”专项资金检查常态化,为重点县建设保驾护航。为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采取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示制、监理制及县级财政报账制等六制管理,提高了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实施四年来,共新增灌溉面积345.3万亩,恢复灌溉面积150.4万亩,改善灌溉面积351.25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98.8万亩,新增、改善除涝面积347.7万亩,新增节水能力2.8亿方,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00万吨。重点县项目区初步实现了“旱能浇、涝能排”,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逐步增强。
二、财政支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政策建议
四年来,通过实施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极大地改善了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有效提高了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农业生产效率,对河南省稳定提高粮食产量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河南县区多、中低产田面积大,比较而言,我省在发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中仍存在投资力度不大、覆盖范围偏小、投资标准偏低等制约因素。为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步伐,推进河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力度。粮食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和国计民生大局,确保粮食安全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社会责任。河南省是全国第一农业大省和粮食大省,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巨大贡献。相比而言,国家对河南省的资金投入总量明显不足,与我省农业在全国农业格局中的地位不相吻合,与我省占全国粮食产量的份额不相适应。2012年,河南省粮食总产达到1127.7亿斤,占全国粮食总产11791.4亿斤的9.6%。但是,中央财政对河南省的水利投入明显不足,以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为例,河南有88个县被纳入全国重点县范围,仅占全国小农水重点县1650个的 5.3%,与河南省粮食总产占全国的比重差4.3个百分点。2009年8月国家正式批准《河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河南省将在现有1.08亿亩耕地中,规划7500万亩作为粮食生产核心区,确保到2020年,粮食产量由2008年的1000亿斤提高到1300亿斤。国务院在《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理和复垦开发项目中央补助力度。” 同时,在财政部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同签署的“共同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备忘录”中也提出: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河南省现代农业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对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的支持力度,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因此,为了保证河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的顺利实施,打造国家永久、稳固的大粮仓,建议中央在确定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分配水利建设资金时,以农作物播种面积和粮食总产量作为资金分配的主要因素,加大对河南省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力度,以促进河南加快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适当延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年限。目前,我省耕地面积为10816万亩(其中:中低产田面积6497.2万亩),其中95个产粮大县耕地面积9270.5万亩(其中:中低产田面积5525.5万亩),每县平均耕地面积98万亩,其中中低产田面积58万亩。根据国家小农水重点县目前的投资标准和建设期限,每个重点县每年可完成2―3万亩建设任务,连续实施三年能够完成的建设任务尚不足10万亩,与每县平均58万亩左右的中低产田改造任务相比差距很大,要初步实现基本农田“旱能灌、涝能排”的目标,目前的投资标准和投资年限明显偏低,重点县的农业生产条件难以从根本上实现明显改善。为此,建议中央能够适当延长粮食主产区小农水重点县的建设年限,从3年延长到5年,这样再加上整合其他涉农资金和农民筹资投劳,则基本上能够实现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的目标。
(三)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和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粮食主产区肩负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任,从成本收益角度看,发展粮食生产很难增加财政收入,形成产量越高、财政越穷、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越低的困难局面。以河南省为例,2011年,全省95个产粮大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5万元,比其他县低1.6万元,仅相当于后者的61%;产粮大县人均地方一般预算收入806元,比其他县低1316元,仅相当于后者的38%;人均地方一般预算支出2717元,比其他县低1299元,仅相当于后者的67.7%。粮食产量越多,人均支出水平越低。95个产粮大县中,7个粮食产量在100万吨(20亿斤)以上的县人均支出2351元,比非产粮大县低1665元;25个粮食产量在60―100万吨以上的县人均支出2536元,比非产粮大县低1480元;其余63个产粮大县人均支出2891元,比非产粮大县低1125元。粮食主产区地方政府没有财力进一步加强粮食生产,无力发展农村公共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受到严重影响。同时,在自然灾害频繁、农资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粮食生产成本不断增加,种粮效益远远低于打工收入,低于经济作物收入,不少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在粮食主产区也十分突出。农业基础薄弱是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最大的障碍。地方政府发展粮食生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业经济的发展。同时,粮食主产区为支持粮食生产,还要增加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地方财政需要承担减收、增支双重压力。为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粮食生产和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使粮食主产区和农民安心致力于粮食生产,建议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财力转移支付或者设立粮食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并明确要求用于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加大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中央财政统筹比例向粮食主产区倾斜。进一步完善粮食生产利益补偿机制,加大惠农补贴力度,全面提升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
(四)倾斜粮食主产区,建立科学的绩效考评体系。长期以来,粮食主产区为国家粮食安全和支持城市及工业化地区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和牺牲,形成了粮食生产越多,对国家贡献越大,农民增收越难,地方财政越穷,社会包袱越重的局面。以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为例,虽然中央在相关文件中并未规定省级财政安排相应资金的比例,但在中央出台的《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中对“省级投入”指标的分值设定很高,中央财政在分配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时,绩效考评结果又是一个重要因素,在政策上没有对粮食主产区给予倾斜。从近几年中央小农水重点县绩效考评结果来看,获得优秀名次的,要么是经济发达地区,要么是非粮食主产区。考评结果主要反映出了地方投入占中央财政投入的比重,各地的项目资金管理水平和建设成效难以真实体现。因此,我们建议中央在制定绩效考评办法中充分考虑粮食主产区确保粮食生产政治责任大于经济效益的因素,对粮食主产区和非主产区制定不同的考评因素,分别进行考评,以体现中央对粮食主产区的倾斜政策。
(五)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小农水重点县土地流转步伐。随着农业现代化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农村土地经营规模小、成本高、效益低、抗风险能力差、市场竞争力弱的问题日益凸显。根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全国从事农作物种植业的农户平均土地经营规模不足10亩,河南更是不足7亩。一家一户的小农生产方式,不仅增大了农业科技应用的推广和管理成本,制约了农业科技的应用和转化,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严重阻碍了大规模开展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是应对当前农业经营方式面临新挑战的有效举措,是保障我国农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为此,建议中央财政出台相关配套政策,设立专项引导资金,加大财政奖补力度,对粮食主产区的土地流转进行资金支持。引导和鼓励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及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增加土地经营规模,给予其一定的奖励资金用于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所申报的农业基础设施类项目,以加快粮食主产区土地流转的步伐,为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创造条件。
(六)加大对粮食主产区中非粮食主产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河南省共有158个县(市、区),2011年全省粮食产量达1108亿斤,其中:95个产粮大县1062亿斤,另外63个非主产县播种面积1545.4万亩,县均耕地面积近25万亩,粮食总产46亿斤,县均生产粮食7302万公斤。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小农水专项资金要突出支持粮食主产区,再加上河南县区本身较多,这些非粮食主产县基本排除在小农水重点县申报条件之外,即便如此,河南95个产粮大县尚有18个未纳入重点县建设范围。这些非粮食主产县也肩负着粮食生产的重任,相对于粮食主产县,这些县自然条件更为恶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尤其落后,大部分农田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功能老化,配套不全,保障功能下降,不能完全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不能满足农民持续增收需要。为此,建议中央在适当增加河南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的同时,加大对河南专项县建设的投入力度,对这些耕地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的县(市、区),通过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县项目来解决他们的农田水利建设问题。同时对专项县建设也可以采取竞争立项的方式,项目县一定三至五年,但投资规模可以适当偏小,这样可以通过适当的集中投入来初步恢复这些地区的小型水利设施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