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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业务风险点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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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业务风险点

第1篇:担保公司业务风险点范文

担保公司个人工作计划一

20XX年,我将严格按照公司发展规划和相关要求,不断加强学习,强化工作措施,履行岗位职责,完善自我,提升自我,实事求是地参与公司建设,充分发挥和挖掘公司的资源优势和潜力,增强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推进公司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一、工作目标

以“各项制度基本完善,业务发展初具规模,经济效益有所提高,服务水平客户认可”为目标。认真履职尽责,正确认识当前公司存在问题和发展前景,带领团队力争把公司打造成一支“坚韧创新型,专业快捷型,凝聚和谐型,稳健诚信型”的融资担保行业一流团队。科学有效地掌握和运用各项规章制度办理业务,防范风险,规范行为,加强业务服务推广,使融资担保客户群体进一步扩大,中间业务(金融咨询、投资咨询)客户群体有所突破,进一步巩固服务对象的忠诚度。

二、工作措施

在具体工作上,我将以推进公司发展为准则,以自我提升,团队提升、业务提升为抓手,认真做到勤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勤动手,坚守工作职责。勤思考,理论联系实际。勤动脑,提升

专业独立性。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建强优质高效团队。建立健全完整、科学、有效的组织体系和知识互补型的专业化团队。进一步招贤纳士,引进人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管理、经济、信贷、风控、会计、法律、计算机等专业人才合理配备。

二是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全面提升自身和员工素质。积极创建学习型企业,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树立创品牌意识,扩大公司在本行业、本地区、乃至全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抢占和扩充融资担保行业的市场占有份额。

三是扩大市场开发力度。制定强有力的奖惩措施。在开发市场,招商客户的工作中要奋力拓展,勇于创新,制定强有力的奖惩措施,加大落实公司整体战略部署力度。

四是加强风险防控建设。建立被担保企业风险状况初步判断、被担保企业信用等级评估系统、被担保企业反担保措施评估系统、被担保企业授保额度评估系统。确保公司业务安全运营。

担保公司个人工作计划二

20XX年是xx担保公司贯彻集团全面转型变革的关键一年,作为xx资本重要业务板块,无论外部形势还是内部要求都给xx担保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挑战和目标。20XX年我们要紧紧围绕集团公司20XX年经营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创新风险管理手段,推动公司业务稳健发展。

一、20XX年风险管理工作简要回顾

20XX年面临国内经济持续波动下行,授信客户各类信用风险呈多发态势,银行及担保公司贷款安全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面对复杂多样的风险表现形式,xx担保公司通过多种举措不断防控和化解各类风险。一是制定了担保授信政策指引,并动态地为业务定位、布局、创新提供方向指引及指导;二是进一步优化了风险管理部整体架构,突出了技术支撑和管理服务的工作职能;三是开展了两轮项目巡查工作,对所有项目进行细致的风险摸排,并制定了“一户一策”项目管控方案;四是优化了多项操作风险管控流程,重新修订了担保业务合同,制定了在业务中引入强制执行制度的方案,在项目评审会中建立了法务人员独立发表审查意见的制度,法务工作领域不断拓宽,对公司业务经营的支撑服务作用进一步凸现等。通过以上方面的工作,推进了xx担保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竞进提质。

二、20XX年风险管理工作思路

20XX年,中国经济在向新常态转换的过程中,其结构、方式和体制的改变逐步推进并显现,导致20XX年经济增速面临着较大的压力,信贷资产质量必然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

20XX年,武汉市围绕着做好新常态下的经济发展、公共服务、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工作,在城建攻坚计划、“三旧”改造计划、生态文明建设计划、城市综合管理计划的引导下,在物流建设、金融中心建设、交通建设、生态园区和产业园区为主的项目工程中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其后续投资的力度将为武汉市经济发展提供强劲动力,为公司在20XX年更好地服务于武汉客户提供了契机。从公司层面看,集团公司变革转型调整,进一步的资本实力增强都将使xx担保公司的组织架构、管理模式、经营能力方面更加强健。

基于以上分析,20XX年我们将面对以下机遇和挑战:一是20XX年外部经济的缓慢复苏使企业扩产缺乏动力,贸易环境的不稳定性会对公司客户产生一定的影响;二是货币内部供应与影子银行供应的同步趋紧形态将扭转,企业面临的融资方式更加灵活,但准入门槛提高、融资成本增加等问题导致企业的借款风险在近期内难以缓解;三是随着企业面临的生存环境更加复杂多变,风险发生部位正逐步蔓延和相互交叉感染,使担保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也将面临着更大的挑战;四是银行于20XX年进行的大规模收贷活动作用明显,在基本面回暖的情况下,除去因收贷因素倒闭的企业,一批在强压下生存下来的优质企业将可能提高企业经营质量、盈利能力,担保公司也将面临更多更优的选择。

因此,倾向政策的冲击仍存留在信贷市场中,实体经济与信贷市场面临着更复杂的局面,我们只有提升全面风险控制与管理能力,方能稳步发展。

20XX年,xx担保公司风险管理工作思路是:密切关注宏观经济政策、市场行情的变化,顺应经济的运行规律,做到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进一步“优化结构、精细管理、坚持全方位、全过程全面主动的风险管理”,为公司经营转型下的业务发展提供差异化、前瞻性和保障。

优化结构,就是要优化业务结构,提升非融业务及低风险业务占比,实施差异化管理;优化行业结构,坚持“有进有退”,进退有序;优化客户结构,不断降低单户担保额,降低集团性质的担保余额,扩大客户基数;优化组织结构,提升评审会质量和风险管理人员的素质。

精细管理,就是要加强保前、保中、保后的履职管理,不仅要形式上合规,更要重实质风险的防控,要将精细管理浸润到公司的经营理念之中,贯彻于经营和管理的各个环节,落实到每位员工。

三、主要工作举措

(一)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的精细化风险管理

在20XX年风险管理工作中,xx担保公司要持续推进风险管

理体系建设,从优化风险管理环境、提升风险应对能力、完善内部控制、建立风险信息处理与报告机制、进行后评价等多方面入手,全面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的精细化风险管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全面梳理流程。20XX年xx担保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将独立承担担保板块的风险管理工作,不再与集团的风险管理交叉,因此要全面梳理现有业务及管理流程,根据当前的业务经营特点和资源配臵状况,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找出关键控制点,针对每一控制点,制定控制办法、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职责等措施,使管理制度逐步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

2、建立内控机制。根据集团的管控要求,树立全员、全程内控理念,建立前、中、台分工制约机制,明确各部门内控职责,将责任分解到人,建立起清晰的追踪路径,并抓好精细化管理的落实工作,形成层层落实的工作氛围。

3、强化风险约束。进一步完善保后管户主责任人制度、分层次的贷后监管制度、定期风险预警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的建设,从根本上解决保后管理薄弱的问题,提高信贷风险全过程管理水平。

4、提升信息管理。要不断优化信息系统流程管理,提高信息系统对各部门的协同作用,努力将各项制度改进的要求通过流程系统来实现,提升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不断调整优化结构,推进风险的差异化管理

1、优化业务结构,实施融资性和非融资性担保的差异化管理。在20XX年业务结构上,应提高非融业务占比,将非融业务规模占比由目前的19%提升至  %,力争业务规模突破亿元。同时,要根据各类担保业务的战略定位、政策把握、业务特点、责任承担、风险承受能力等,实施专业化和差异化的风险管理原则,对非融业务设计差异化的流程制度,提高运营效率和管控措施。

2、优化行业结构,坚持“有进有退”的行业选择。20XX年要紧盯信贷行业政策和市场风险,做好“两高一剩“行业持续性退出,政策调整下的防御性退出,风险客户的及时性退出,节约资本占用的战略性退出。在20XX年行业选择上,应对加大对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高新产业集群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利用生活水平改善和消费类相关产业;积极支持现代制造业和依附本地产业集群项下制造企业;严格房地产项目贷款,审慎择选建筑类企业,实行限额管理;暂停钢贸、煤炭贸易和大宗生产物资贸易类企业授信等。

第2篇:担保公司业务风险点范文

济宁市融资担保市场现状

截至2012年年末,山东济宁市共有在册融资性担保机构44家,注册资本总额35.23亿元,平均注册资本7960万元。按注册资本划分,2000万~5000万元的3家,5000万~1亿元的23家,1亿元~3亿元的17家,3亿元以上的1家。按所有制划分,国有参股公司9家,民营独资公司35家。在保责任余额合计61亿元,在保户数11608户,其中,2012年新增担保户数987户、9.76亿元,实现担保收入2225万元,净利润739万元,上缴税金341万元。

融资担保市场的种种“毒素”

综合来看,融资担保市场存在着种种“毒素”,表现如下:

鱼龙混杂,社会形象不佳。据调查,在济宁市工商部门登记的担保公司、担保咨询公司达868家,其中仅有44家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省金融办批准,具有经营许可证,具备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资格。目前处于歇业状态的有7家,从事非主营业务的有10家,未开展经营业务的有7家。担保机构网点众多,部分机构存在发放高利贷、票据贴现、高息集资、暴力催收、偷逃漏税等违规行为,严重损害行业形象和信誉,制约了担保行业发展壮大。

资金实力不强,抽逃资金问题严重。济宁当地缺乏优质品牌性担保机构。据调查,济宁市融资性担保机构平均注册资本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近900万元。同时,在利润最大化目标驱动下,担保公司普遍采取虚假注册验资、抽逃注册资本、制作虚假财务报表等方式制造“繁荣”假象,实际上担保能力和代偿能力都不足。

行业竞争激烈,经营业务偏离主业。近年来,随着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快速扩张,融资担保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目前,大型银行已普遍提高了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合作的“门槛”,要求担保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在本行开立保证金专用账户并足额存入规定的保证金。济宁某大型银行已将保持合作关系的担保公司由原来的20家减少为9家,担保余额与户数降幅均超过50%。

为维持生存,担保公司业务“异化”现象较为突出,诸如非法吸存、非法集资、变相放贷、高风险投资等违规经营问题屡见不鲜。个别担保公司甚至将客户的贷款或多交纳的保证金以自己的名义投放到融资困难的房地产行业或“两高一剩”企业,一旦资金链断裂,极易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其担保贷款的第二还款来源将失去保证。

公司治理不健全,风险控制能力不强。据有关部门调查,济宁市正常经营运转的19家担保公司中,有6家风险控制制度不健全,11家风险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仅凭负责人的个人经验进行决策,缺乏客观、科学的项目风险评价机制。同时,担保公司普遍存在部门设置不合理的问题,业务拓展和风险评审不能实现部门或岗位相互制约,难以有效落实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导致人情担保、关系担保、信用担保、逆程序担保时有发生。

专业人才严重匮乏,从业人员素质亟待提高。据调查,目前济宁市融资担保行业的从业人员为758人,其中从事过金融工作的有116人,占比15.3%;具备中高级职称的有132人,占比17.4%。按照《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担保公司应当配齐法律、财务、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但调查显示,多数担保公司仅有1~3名业务骨干从事过金融或企业管理工作,其余均为非专业人员,部分担保机构甚至存在“借人”充数现象。

融资担保市场的“排毒”之策

要排除融资担保市场存在的种种“毒素”,应采取以下对策:

审慎合作,严格准入。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坚持审慎择优原则,将持有经营许可证作为开展业务合作的前提条件,并从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组织机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信用等级、经营现状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审查,稳健、科学地与融资性担保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对有逃避保证责任、抽逃注册资金、虚假出资、侵占客户资金等不良记录或涉嫌违法违规经营者,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3篇:担保公司业务风险点范文

为推动建立功能完善、服务全面、运作规范、监管有效的融资性担保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持担保资金的撬动放大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创业贷款难问题,根据国家银监会等七部委《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3号令)有关规定,并借鉴省内其它地区的成熟经验和做法,结合实际,就整合全州担保机构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思路和目标

以州四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通担保公司)为主体,整合全州现有担保资源,兼并、、、四县担保公司,扩大担保规模。并通过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政策扶持,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有效运作的长效机制。

二、整合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

(二)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三)积极推进,分步实施。按照“动作要快、措施要准、工作要实”的要求,积极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三、主要内容

(一)整合资本金

将、、、四县的省级配套的2000万元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全州1160万元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基金,共计3160万元,全部整合作为州四通担保公司资本金;四县财政配套的2000万元中小企业担保资金,采取自愿原则,以入股的形式注入四通担保公司。今后省、州配套的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基金均作为四通担保公司资本金。同时动员州内重点企业投资入股。

(二)明确经营范围

主要承担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及其它融资性担保,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三)开展业务重组

州内中小企业担保、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全部由州四通担保公司负责经营。对于原各县担保公司签署的业务合同,除特殊约定外,由州四通担保公司继续履行,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四)实现资产、债务重组

以整体兼并为原则,将、、、四县担保公司的资产、负债整体并入州四通担保公司。

(五)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三会一层”法人治理结构。

1、股东会

公司为所有股东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新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根据新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2、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由5人组成,设董事长1人。监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职工代表1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董事会、监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直接对股东会负责;董事长人选由州国资委提出,州经商委党委考察和推荐,由公司董事会按程序任免。监事会主席由州国资委提出,由公司监事会按程序选举产生。

3、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长担任。

4、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各1名,人选由州国资委与公司酝酿后提出考察建议,报州经商委党委审定后向公司推荐,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任免手续。

四、公司体系

公司设综合部、财务部、业务部、风险管理部四个部室;各县成立营业部(或分公司),称为州四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县营业部(或分公司)。

(一)管理模式

建立和完善公司管理体制,州公司对公司本部及各县营业部(分公司)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各县营业部(分公司)负责本区域担保业务的调查、推荐和保后管理。

(二)业务开展

各县担保业务由县分公司承接,并会同总公司业务人员进行项目初审后,交总公司按业务流程组织评估、评审。

(三)风险承担

探索建立银企风险分担机制,争取金融机构承担一定的贷款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分担比例。

(四)利益分配

根据公司效益,年末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红。

五、管理监督

四通担保公司为州国资委监管企业,受州国资委领导,同时接受州财政局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

(一)州国资委履行主要出资人职责,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和制度对担保公司资产运营实施监管,并依据公司章程对担保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审批。

(二)州财政局对担保公司履行财务监督与会计监督责任。

第4篇:担保公司业务风险点范文

为深耕小微企业融资市场,形成具有农村信用社特色的小微服务体系,沂源联社在2012年启动“伙伴计划”,通过小微“中心”、“贵宾”服务、“多元”风控等举措,以鲜明的差别化服务,相伴成长,携手共赢,逐步打造出专业的小微金融服务平台。截至一季度末,“伙伴计划”项目累计投放小微企业贷款4.01亿元,支持小微企业109家,迎来开门红。

组建小微“中心”,开通专业服务窗口。今年初,数名优秀的青年人才调入公司业务部,充实新力量,意在进一步拓展企业服务。变革的公司业务部,以“小微企业服务中心”为定位,大力推进“伙伴计划”。首先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契机,走访企业70余家,与民营工业园、经济开发区等客户对象认真沟通、介绍产品,增进双方互解;其次根据小微企业“聚集性”特点,划分工作人员对口管理,如专门负责商品交易商户集群,或超市卖场商户集群,练就客户经理专业“眼光”,利于洞悉小微行情、掌握市场信息;再次是建立良性的业务发展机制,适度提高小微企业不良容忍度,加大收息奖励,加大学习培训,激励客户经理更好地服务小微,成长为小微服务专业人才。

提供“贵宾”待遇,密切银企伙伴关系。“伙伴计划”伊始,沂源联社将重新定义“小微”作为第一步,摒弃看小商户业主为“草根”的老眼光,而是当“黄金”客户对待。在这种理念指引下,该计划包含了更多的服务内容,被设计为贷款、结算、理财一体的综合金融方案。一是企业运营指导。小微企业管理粗放,不利于做大做强,沂源联社积极提供帮助,如指导健全财务、人事等制度,受到热烈欢迎;二是融资快捷服务。要求受理贷款申请时“小、快、灵”,根据不同成长阶段的融资特点,从担保方式、贷款期限、利率定价、还款方式等方面“量体裁衣”,满足小微企业“短、频、急”的融资需要;三是资金流通管理。广泛使用受托支付方式,引导使用企业网上银行、电话POS机等现代结算工具。

风险缓释“多元”,注重稳健长远发展。结合小微企业特点,该社提供灵活多样的风险缓释方式,一是引入担保公司,建立起现代信用保证制度。截至目前,已签署担保贷款 11笔,总金额达 8220万元;二是大力开办抵质押贷款,拓宽融资渠道,也进一步优化了信贷产品结构,风险抵御能力增强;三是强化风险预警监控。以贷款“三查”为手段,以企业“三品”、“三表”为重点,加强对企业产品、订单、生产、现金流量、担保以及业主人品的检查分析,对发现的风险苗头,提前预警,尽早处置。截至目前,该社小微企业类贷款不良率为0,收息率达99.35%。

第5篇:担保公司业务风险点范文

在采访中,企业、协会、农户不止一次提到的农业产业化担保公司,前身系成立于2003年的资阳市“千万工程”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其服务对象为“千万工程”的“两场”(养猪场、养羊场)业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相关运营加工企业。

记者了解到,涉农企业在运作过程中往往不同程度地存在资金缺乏的问题,欲扩大规模必然需要贷款,而企业的优质资产房屋、土地往往已经抵押给了银行,剩下的只有机器设备、加工产品,而金融机构为规避风险又不愿意接受这些难以变现的产品的抵押。这样一来就出现了新的问题:企业因再次贷款受阻而缺乏发展资金,不仅无力扩大生产规模,给养殖户赊销饲料、仔猪,甚至有可能因经营困难而存在资金链条断裂的隐患,进而导致金融风险,使银行前期的贷款打“水漂”。

于是,旨在降低金融部门贷款风险,解决企业发展资金不足的“六方合作”中重要的一方――农业产业化担保公司应运而生。该公司以国有资金为主,个体入股资金为辅,为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对企业的生产设备和产品实行反抵押,在通过担保发放贷款的同时,将企业发展成为担保公司股东,从而将双方紧紧捆在了一起,也大大降低了担保公司自身的风险。2006年,简阳农村信用社通过担保公司向五友农牧公司发放贷款1160万元,支持公司生产饲料和发展种猪,公司则有能力向养殖户赊销仔猪和饲料,并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收购生猪,再从中扣除仔猪款、饲料款。这样一来,农户可以在没有压力的前提下轻松扩大养殖规模增收,企业则通过扩大生产规模和销售量后偿还贷款而发展壮大。

“将金融机构看不起眼的机器设备和生产成品视为有价值的财产,并进行反抵押,从而一举化解了农户养殖缺本钱、企业发展缺资金的两大矛盾,打开了多年来想解决却打不开的‘死结’!”曾在金融系统工作多年的担保公司业务部主任李辉林深有感触。 采访中,记者感受到“六方合作”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金融机构通过担保公司向企业发放低息贷款,而企业则以赊销的方式向农户提供仔猪、饲料并以高于市场的价格收购生猪,从而既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又使养殖户在没有本钱的情况下能够扩大规模,轻松致富,而这恰恰是担保公司发挥的关键作用。

第6篇:担保公司业务风险点范文

【关键词】风险管理 担保公司 融资

一般而言,正规的担保公司收取的担保费率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假设某一担保公司某年度按3%的年担保费率共做了1年期100笔2000万元的担保贷款项目,有97%的成功率,3%的出险率。那么我们来看,该年该公司的担保费收入为:97×2000×0.03=5820万元;而仅仅出险的3笔资金合计为:2000×3=6000万元。从这一简单的假设来看,即使出险的3笔资金可以通过反担保措施或其他措施来弥补全部或部分损失,但对担保公司在商业银行的信用、资金的占用、出险项目处置成本来说都会让担保公司陷入疲于应付出险项目的困境,更不用说如果无法弥补而带来的损失。也正因为如此,处在低收益高风险行业的担保公司对项目风险的控制模式相对于商业银行来讲或许会更加严格。

担保公司的资金来源通常有两个:其一,是与合作的商业银行签署合作协议,在项目通过担保公司审核后由商业银行进行放款;其二,是担保公司自有资金。无论是哪种资金来源,对担保公司来说不出险或出险额在可控范围内,正常获取收益才是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理想状态。

为实现这一状态,担保公司一般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一、对通过审核的项目

(一)反担保

反担保是相对于第一种资金来源而讲,因为被担保人反过来要向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所以叫反担保。担保公司根据被担保人的具体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要求被担保人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目前《担保法》是担保公司对项目进行风险控制的主要法律依据。《担保法》明确规定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共五种方式。担保公司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可能会使用其中一种方式要求反担保,也可能用其中几种方式进行组合反担保,譬如可能会在要求被担保人提供抵押物的同时按一定比例收取定金,定金的收取是降低担保总额的一个办法。实践中组合反担保可能更为多见。

(二)担保

担保是相对于第二种资金来源而讲,其实跟第一种措施一样,只是因为资金来源不同而叫法有差异。

(三)联合担保或比例担保

处于风险控制的考虑或受制于担保公司自身净资产的大小,担保公司对于资金需求超过其担保能力或国家担保政策范围的项目可能会采取联合其他担保公司或比例担保的措施来进行担保。

二、再担保

有些项目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以后仍认为风险较大,此时,可通过再担保进行风险防范。再担保是指为担保人(担保人在本文中指“担保公司”)设立的担保。当担保人不能独立承担担保责任时,再担保人将按合同约定比例向债权人继续剩余的清偿,以保障债权的实现。双方按约承担相应责任,享有相应权利。再担保方式主要采用固定比例再担保、溢额再担保和联合再担保三种。

三、审核后认为风险不可控,放弃对项目进行担保

被担保人向担保公司申请担保贷款时,按要求提供诸多资料并由业务部门写出项目报告后一并交由风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出于业务正常运营与风险控制两者的平衡要求,再加上担保行业竞争激烈的现实,正常情况下,只要判断风险可控,都尽量提供担保贷款。但对于提供虚假资料、自我矛盾资料、明显夸大自身经济实力的资料、过度夸大反担保物或担保物价值的资料,必要时由风险管理人员到项目现场进行再次核实或要求被担保人补充提供相关资料以佐证对项目的判断,再综合对被担保人征信状况的调查等等多种因素,如果判断实在是风险不可控,风险控制部门会形成风险控制报告,建议放弃。如果最终的风控会议同意风险管理部门的意见,那么项目就会被放弃。

实际上,除了项目本身可能带来的风险外,担保公司的风险控制也有自身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大体如下:

(一)业务部门的业务量与风险管理部门自身的矛盾问题

任何一家担保公司都要因业务量的扩大为公司带来收益,并因业务量的大小受公司的考核奖惩,特别是面对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现状,只要有项目自然想全力促成。而风险管理部门出于风险控制的角度与责任,总是尽量把风险点提炼出来,供决策层最终决策,于是部门之间的矛盾不可避免。

(二)人员流动与相关人员的道德风险问题

保持人员的相对平稳是担保公司发展的基石。但担保公司由于体制不同而会带来收入分配机制不同,导致人才流动频繁,一方面人才流出给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带来掣肘,甚至可能导致部分业务一起流出,更有可能是与现有的公司开展竞争;另一方面,新人的加入也需要一个时间段来适应新的行业与环境,特别是专业性较强的风险控制人员。正因为如此,吸引并留住人才是公司持续发展之道。

同时,融资担保公司作为金融行业的一部分,其从业人员也可能因巨大的利益诱惑而产生道德风险。特别是如果精通业务的人员与被担保人串通骗取担保资金,那么动辄成百上千万的资金就会变成出险的资金而面临难以收回或无法收回的境地。也正因为如此,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制衡机制、教育机制等需要随之建立,且要警钟长鸣。

(三)风险资产处置的问题

一旦项目出险,反担保物或担保物价值在风险资产处置时就显现出来。按照《担保法》而设置的反担保物或担保物,除了定金的收取,其他几种在变现时都会或多或少面临许多问题。比如,部分被担保人以不易变现的偏僻的土地作为抵押物获得资金,在到期后故意不还款,那么出险后,表面上来看担保公司拥有了土地,但实际上会因对此土地的处置而使担保公司的人力成本、时间成本、机会成本等上升,从而给担保公司带来额外的负担,也会因抵押物难以及时变现而给担保公司带来巨大的资金压力,对后续业务的发展带来阻碍。

(四)法律法规问题

除《担保法》、《公司法》外,人行、银监等7部委曾于2010年3月8日联合《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中因有具体的一些规定,也是担保公司目前要重点参照执行的法规政策。比如,担保公司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5%,且担保公司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以一家净资产为1亿元的担保公司为例,其为单个被担保人至多只能提供1000万元的融资担保,如果还有关联方也要提供融资担保,那么最多也只能提供1500万元的融资担保,且在担保责任余额达到10亿元以后,担保公司即使有新的项目来源和好的项目也不能再提供融资担保服务。这些规定都是担保公司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不能因任何原因而超过这一额度,否则就会面临受处罚的问题。

其他诸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保证人的资质问题、抵押物性质权属的问题、风险资产处置的问题、出险后与某些被担保人对簿公堂的问题等等,都是担保公司需要面临的法律问题。

(五)政策性风险

从其第一种资金来源来看,一旦国家采取紧缩的或从紧的货币政策,那么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或额度就会相应的进行紧缩或从紧。即使是通过担保公司审核的项目,也有可能因为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或额度不够等类似的原因而无法放款。一旦出现此种情况,担保公司正常的业务自然要深受影响,而类似的外部政策性风险属于不可控风险,基于此,担保公司在做好微观风险控制的同时,也要关注政策的变动并有相应的对策以保持公司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担保公司对项目所进行的风险评估受制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即使是最严格的风险评估也难以保证所有的项目都不出险。再加上担保公司所面临的内外环境、政策的变化,所以在实务上业务与风险并重,甚至把风险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也可以理解了。

参考文献

[1]崔文才.论担保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实施[J].新西部.2012(26-27).

[2]严星甫,丁宇辉.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管理[J].ADF.2013(4).

第7篇:担保公司业务风险点范文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

从“以内控防范优先,新的一年里。加强制度落实”角度加强客户经理队伍建设。2011年,着重抓好一线信贷人员的培训,银行工作计划在第一季度以金融法规、各项制度、经营理念和信贷业务规范化操作顺序及要求等内容为重点进行普及培训,较短时间内培养造就一批政治过硬、品质优良、业务素质高、能适应改革步伐的员工队伍。定期组织学习金融方针政策和上级文件精神,努力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增强依法合规经营的自觉性。同时对贷款五级分类等新业务进行专项培训。

二是加强信贷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一是加强对各社及信贷员贷款权限的管理,确保新增贷款质量上。严禁各社及信贷人员发放超权限贷款。二是加大对跨区贷款、人情贷款、垒大户贷款等违章贷款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奖励一起。三是认真开展贷前调查,准确预测贷户收益,确保贷款按期收回。四是严格执行大额贷款管理制度。五是严把贷款审批关,严格审查贷款投向是否合法、期限是否合理、利率是否正确、第一责任人是否明确、抵押物是否真实、合法,担保人是否具备担保实力、贷款档案是否齐全等,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信贷资产质量逐年提高。六是全面进行信贷档案统一模式、规范化、规范化管理,实行专柜归档、专人保管,并建立调用登记制度,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人员调离或换片,贷款档案应料理移交手续,由交出人、接交人及监交人共同在移交清单上签字,促进全辖信用社的信贷档案管理工作提档升级。

三是加大金融新产品的营销力度

社加大信贷产品的创新力度,近年来。贷款品种不时增加,信贷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但在贷款还款方式和贷款期限的确定上还存在一些不足,为此省联社于2007年11月14日印发了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贷款分期还款暂行方法》为满足贷款客户的不同需求,缓解集中还贷压力,进一步提高信贷管理水平,防范信贷风险,公司业务部将于2011年在信贷管理中引入贷款分期还款,以完善信贷服务功能的需要,杜绝局部客户对信贷资金临时占用,风险继续积累、流露滞后,加大信贷风险的后果。

四是加大信贷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

对银行员工素质加以培训,首先要落实“三查”制度。使每个银行员工工作计划详细的基础上并按正确的思路做事。坚持做到防范贷款风险在先,发放贷款在后,每笔贷款都坚持按“三查”内容、要求、顺序认真进行调查、审查和检查,并填写“三查”记录簿,严格考核。报联社审批的贷款都必需有信贷人员的调查演讲和信用社的会办记录,都必需换人审查。其次要落实审贷分离制度,贷款发放实行审贷分离和分级审批的管理制度,各基层信用社贷款必需经审贷小组集体会办审批,大额贷款报联社审贷委员会会办审批,并且规定基层信用社发放贷款不论金额大小,每笔贷款都必需经主持工作的主任审查、登记、签字后才能发放,坚决杜绝信贷员“一手清”放贷。第三要加大违规违纪行为的惩罚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人员,对因违纪违规等原因造成不良贷款的责任人实行在岗清收、下岗清收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由责任人承担贷款赔偿责任。

五是明确信贷投放重点。

明确信贷投向。一是提高抵押和质押贷款比重,2011年我部将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原则。降低风险资产。城区社在发放贷款时,应多办理抵押、质押贷款,少发放保证担保贷款,以优化信贷结构,降低风险资产,要大力发放房地产抵押贷款,提高抵押贷款占比。要合理调整贷款担保方式,对新增城区居民、个体户贷款,要最大限度地料理门市房抵押贷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城区社原则上不料理联户联保贷款,坚决杜绝垒大户贷款和顶冒名贷款。二是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特色农产品基地、担保公司担保贷款的支持力度。要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特别是对产权明晰、信誉度高、行业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发展前景看好的中小企业,要给予重点支持。

第8篇:担保公司业务风险点范文

【关键词】中小企业;民营融资担保机构;风险控制

融资担保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架构,对于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发挥着重要作用,也是缓解个别企业经营风险转化为系统性风险的重要机制。

一、融资担保机构发展的基本状况

2003年我国颁布《中小企业促进法》,此后,全国政策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迅速发展,民营融资担保公司的发展更是如火如荼,已经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中介。总体来看,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呈现以下特点:1、融资担保机构发展迅速;2、担保业务特色鲜明,总量不断扩大的同时担保代偿持续下降;3、增资扩股步伐不断加快,资本规模逐年增加;4、成立担保联保平台,不断加强与银行深度合作;5、通过深化校企产学研合作,培养担保人才,开展担保行业研究。

二、融资担保机构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纵向来看,温州融资担保行业发展较快,业务模式、企业组织和人才培养方面均有所创新。但从经营效益和横向对比来看,还存在诸多问题:1、融资担保公司规模较小,资本实力和担保能力偏弱;2、一些融资担保公司不规范经营甚至违规经营,损害了行业声誉;3、担保公司盈利能力弱,没有构建起可持续的盈利模式;4、相关政策、制度不完善,约束了担保机构的业务拓展和经营创新。

三、促进融资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对策

融资担保既有公共产品的性质,也有私人产品的特点,政府和民间都有责任和动力参与其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融资担保的可持续发展,关键在于建立一种有效激励的机制,需要政府引导和扶持。鉴于我国融资担保行业发展滞后的状况,我们需要从行业规范、有效激励、自身实力三个方面入手。

(一)行业规范

1.按照特殊金融机构的性质,强化担保行业准入管理。融资担保公司业务具有金融与中介的双重性质,不能按一般企业来管理,要按准金融机构的特点来监管,特别要重视机构风险和业务风险的监管。首先,要严格行业准入管理。对从事与担保业务无关的担保机构,或者借担保名义从事违规、违法经营的各类所谓担保、投资机构,由于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损害了担保行业声誉,作为准入管理部门,经贸委、工商局要通过年检制度,予以黄牌、红牌警告,直至取缔或关闭,营造一个公平的担保行业经营环境,重树行业声誉。对于新设担保公司,行业监管部门通过严格的准入资格审查,把不合规的担保机构挡在市场之外。其次,重视担保行业风险管理。融资担保经营的是信用,担保的是风险,其业务性质决定了行业高风险的特殊性。银监局要与担保准入监管部门协调,站在行业风险监管的立场,制定担保行业风险监管指标,评估担保业务风险的积聚状况,定期推出担保行业风险评估报告,会同准入管理部门制定有效的风险监管措施。最后,经贸委作为担保行业准入的主要监管部门,也是地方担保行业联席监管会的牵头者。

2.按照规范要求,督促担保公司建立担保风险准备金制度。绝大多数合规担保公司基于盈利能力有限,无法足额提取风险准备金。担保公司要按照当年担保费的50%提取未到期的责任准备金,按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累计达到担保责任余额的10%后,实行差额提取。风险准备金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担保机构风险的化解,有利于促进担保公司管理效率的提升,也有利于把那些不从事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排斥在外。

3.充分发挥担保行业协会的服务功能,强化行业自律。信用担保协会要担负起行业自律规则制定的任务,通过多种形式倡导会员企业规范经营、自我约束,树立行业社会声誉。同时还要建立行业经营违规、失信惩处机制。而这些功能的发挥一个重要前提是行业协会自身服务能力较强,使违规经营企业的失信成本大于其违规收益。因此,地区信用担保协会可以建立规范的行业信用评级制度,结合协会联盟担保的优势,把合格的信用评级作为联盟担保成员的准入标准;还可以建立统一的业务培训、人才培养机制,扩大和丰富协会的服务能力。

(二)行业激励和政府扶持

随着中小企业不断增多,融资需求不断加大,依靠政策性担保是不够的,培育和发展以民间资本为主的商业性担保机构将是解决出路,也有利于提高担保业效率。融资担保业务盈利能力差、风险大,但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却是明显的。民营资本是最活跃的资本,它以追求一定的资本回报率为出发点,要保持民营资本对担保行业的投资热情,需要政府有效激励政策引导和扶持。

1.完善财政政策激励补偿机制。政府财政扶持担保行业发展不是一项短期的任务,而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对于民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经济尤其如此,融资担保以民营担保机构为主体。为激励担保行业的发展,补偿担保业务运营中的风险,财政需要从下列几方面予以扶持:一是对新开办的、担保业务运作正常的担保机构,给予一定金额的设立奖励。二是完善担保风险政策补偿机制。对担保公司开展的担保业务,按年日平均担保责任余额大小给予相应的风险补偿,补偿金额可以为担保责任余额的3‰~5‰。三是建立担保风险代偿损失补贴机制。目前我国担保机构规模普遍较小,盈利能力有限,风险准备金相对有限,一旦发生代偿损失,担保机构自身的生存都成问题。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所发生的损账,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2.真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担保机构实行税收减免,可直接增强担保机构的实力,也是对担保风险的一种间接补偿。凡纳入政府扶持范围的民营担保机构从事担保业务的收入,地税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3年内免征其营业税。新建的民营担保机构税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免征其一年企业所得税。所免税额转增担保机构资本金或准备金。政府要协调税务部门,在落实这些政策时,不要打折扣,真正落到实处。

3.政府部门要转变服务观念,注重服务实效。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为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创造有利条件,提高担保机构资源的使用效率:(1)担保机构开展业务中涉及工商、房产、土地、车辆、船舶、设备和其他动产、股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抵押物登记和出质登记,凡符合要求的,登记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为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并只收取工本费。担保机构查询、抄录或复印与担保合同和客户有关的登记资料,登记部门要提供便利。(2)登记部门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积极推进抵押物登记、出质登记的标准化和电子化,提高服务水平,降低登记成本。同时,担保机构办理代偿、清偿、过户等手续的费用,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减免。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过程中,有关部门不得指定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强制性评估,不得干预担保机构正常开展业务。(3)抵押登记部门要为担保业务创新提供有效支持。拥有合格抵押品的企业往往也是银行信贷的对象,而担保公司是在银行淘汰过的客户中寻找市场,可接受作为反担保的资产往往是银行贷款不接受的。以这些资产抵押质押,却是担保公司反担保中经常遇到的,担保公司也愿意作为有效抵押物。从鼓励担保业务创新的角度看,政府部门应以发展和创新的思想对待这些问题,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灵活处理,而不应拘泥于制度规定,只要不违反法律就应该允许登记。

4.政府为银保合作搭建平台。政府主管部门可以牵线搭桥,将更多的优质担保机构推荐给银行,促进双方合作。同时可以考虑在地方银行改制过程中允许担保机构参股,将担保机构业务活动与商业银行信贷活动结合起来,实现互动形式的与信贷结合,为双方合作共同降低风险打造良好的平台。

(三)自身实力

民营融资担保机构在外部有利环境的前提下,注重自身发展,从机构自身的组织机构、内管管理、经营效率、人员素质提高等方面,注重企业文化,提高工作效率,规避风险、提高收益,提高自身实力,才能从内、外两方面都取得更长足的发展。

参考文献

第9篇:担保公司业务风险点范文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现状;调查研究;浙江省;湖州市

湖州市作为浙江省首批试点地区,小额贷款公司自2008年9月开始如雨后春笋纷纷成立。截至2009年3月末,全市三县两区已有小额贷款公司5家,注册资本6.1亿元。开业以来,小额贷款公司以其灵活的贷款方式,简便的手续,放款的及时性等优势,在有效改善农村和县域金融服务的同时,取得了快速发展。但随着试点工作的不断深入,影响其可持续发展的一些制约因素也不断显现。

一、湖州市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现状

湖州市5家小额贷款公司开业以来,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浙金融办[2008]21号)、《浙江银监局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转发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银监发[2008]23号)等文件的要求,依据市场化原则,积极开展贷款发放业务,目前各公司贷款业务正常开展,盈利状况良好,较好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第一,贷款业务正常开展,较好地支持了农户、个体工商户、小企业的信贷需求。截至2009年3月末,全市5家小额贷款公司共向1376户发放贷款10.00亿元,其中:单笔50万以下客户贷款发放1207户6.16亿元,分别占到贷款发放户数和金额的87.82%和48.51%,很好地落实了“小额、分散”的信贷原则和70%资金投放于50万元以下信贷客户的信贷投放要求。从资金投向来看,农户、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成为投放的重点支持对象,较好地实现了预定的服务功能。

第二,总体收益情况良好,盈利能力相对较弱。自2008年9月第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开业以来,5家小额贷款公司共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656.53万元,营业支出1262.69万元,累计净利润1204.55万元。其中,2009年一季度,5家公司实现净利润1174.13万元,利润率为47.58%,收益情况良好。粗略地将小额贷款公司与湖州辖内法人银行金融机构进行比较后发现,小额贷款公司盈利能力相对略显羸弱。一方面,从收入产出比来看,由于是试点初期,小额贷款公司先期收入不稳定,支出较大,总体呈现不稳定特征;另一方面,从股东收益情况来看,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主要依靠自有资金实行资金拆借,无法拥有银行业机构那样低成本的公众存款吸收,以实现收益率的杠杆放大,故在股东收益方面,与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一定的差距。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年化净资本利润率最低的1.95%,最高的也不过11.60%,较高的贷款利率并未带来想象中的高股东回报,盈利能力低于法人银行金融机构(见表1)。

第三,具有齐备的业务流程设置、部门分工和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日常经营较为顺畅。湖州市5家小额贷款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小额贷款公司成立相关文件规定,制定了符合要求的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结构,设立了与贷款业务相适应的业务部门和相应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和内控控制管理框架基本齐备并运行良好。如万邦贷款公司在成立之初就制定了《湖州吴兴万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管理办法》等10多项规章制度,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制定了审贷委员会工作规程,建立健全了信贷业务集体决策、分级审批的信贷管理机制,制定了信贷操作规程,设置了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对信贷资产实行动态、实时的跟踪监测,分析判断信贷资产的内在风险,贷款业务在较为完备的部门设置和制度框架下整体运行良好。

二、湖州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制约因素

尽管目前湖州市小额贷款公司呈现较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发展中的一些问题也在不断暴露,若不加以很好地解决,将对其后续发展形成制约。

第一,缺乏完善的法律框架和成熟的监管体系。首先,法律法规上,中国目前对发展非政府小额信贷组织还处于摸索试点阶段,尚没有一套法律框架来界定其法律地位,也没有系统的监管框架对之实施有效的监管。小额贷款以企业法人身份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经营着银行业务性质的金融业务,但却并未受到现行《商业银行法》法律体系的覆盖,这种定位的模糊为其日后的发展增加了很大的不确定因素。其次,从监管方面来看,存在着监管体制不健全,专业监管机构缺位现象。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由政府主管部门(金融办或相关机构)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并未赋予银监会和人民银行相应的专业监管职能,湖州市人民银行在其中也只简单地承担着贷款利率和资金投向的简单监测工作。这样,在金融监管方面,具有宏观调控职能的中央银行和银行业专业监管职能的两大部门均被排除在外。而政府部门作为监管部门,往往缺乏相应的专业监管人才,难免出现监管盲区,小额贷款公司规范有效的经营将无法得到保障,为后续健康发展埋下隐患。

第二,缺乏足够的资金来源。小额贷款公司寻求长远发展绕不开的一个难题是资金问题。按照《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可以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不超过两家银行的融通资金;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内部、外部集资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文件所提的三种资金来源在实际操作中困难重重。首先,尽管外部对于小额贷款公司放开“只贷不存”的呼声较大,但从目前试点的安全性考虑,该项硬性条款到目前为止还是得到了坚决的贯彻执行,“一条腿走路”使其无法获得低成本的社会闲散资金为其所用。其次,小额贷款公司虽可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不超过资本净额50%额度的资金融通,但从实际操作层面上,目前除吴兴万邦小额贷款公司得到了市农业银行资金融通外,其他公司则在同银行的交涉中遭到冷遇,目前仅有的6000万资金融通也仅占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9.69%。最后,接受外部捐赠更是无从谈起。当下,5家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6.19亿元,信贷余额6.19亿元,自有资金放贷比率几近100%,作为目前仅有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的匮乏是制约其后续业务拓展最大的障碍。

第三,税负支出过于沉重。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业务支持对象的高风险特质,以及自身经营规模小、前期投入成本高的特点,试点期间总体经营收益不可能很高。但鉴于其目前企业法人的身份,在税收上不能享受到税收优惠,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调查发现,目前小额贷款公司除需要按常规缴纳营业税、印花税、所得税等外,作为股东的自然人还需再缴纳高额的个人所得税,最终股东税负率高达50%以上。繁重的税负无论是对目前尚处于试点阶段的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本身,还是对小额贷款公司股东长久经营的战略意图都将形成很大的压力。

第四,高利率与“支农、支小”之间存在矛盾。处于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之初的设计意图,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客户往往是那些大型银行认为“不屑”、“不良”、“高风险”客户,贷款风险较大,出于风险覆盖的需要,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较高。2009年一季度数据显示,湖州市5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加权平均利率17.75%,最高利率21.24%,最低利率也有11.88%,部分贷款利率触及4倍基准利率红线,与民间利率相当。高额的利率虽说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一方面与小额贷款公司支持“三农”发展、支持小企业融资需求背道而驰;另一方面,也在相当程度上将设计之初纳入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范围的金融获取弱势小额借款人屏蔽在了业务之外,缩小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客户群,对于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发展不利。

第五,信贷“支农、支小”力度的加强与信贷风险的控制仍难调和。小额信贷组织要保证经营上的可持续性,首要的问题就是控制贷款风险。风险控制是否到位,首先取决于产权制度的设置。目前实行“只贷不存”下的完全自有产权放贷模式,是我市小额贷款公司实现零不良贷款率的主要原因。其次,对于借款人信用的了解程度也是决定风险程度的重要方面,对借款人信用了解越彻底,就越能有效地降低贷前的逆向选择和贷款后的道德风险行为。这需要小额信贷组织拥有良好的外部信用环境、足够的评级机构支撑和自身风险评估技术的完善,而这些方面目前小额信贷公司都尚不具备。一方面,小额贷款公司面对的小额贷款人本身就有着信用信息残缺性特征;另一方面,小额贷款公司人员稀少,全市最大的小额贷款公司全部在职人员也才16人,无法进行信息的全面收集。以上矛盾无论在逻辑上还是在现实放贷中,都将是无法调和的。尽管近期出台了《关于做好小额贷款公司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杭银办[2009]80号)文件,小额贷款公司终可委托人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代为进行企业及个人信用报告的查询,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信息获取成本,减少信贷风险,但仍治标不治本。

三、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对策思考

目前,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运作仍在“摸着石头过河”,因此解决小额贷款公司成长中的烦恼,需要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小额信贷公司等多方的携手合作。

第一,不断完善小额贷款公司运行的外部环境。一是要尽快制定覆盖小额贷款公司的配套法律法规,让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合法合规经营,保障其健康发展。二是不断拓宽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渠道。放低小额贷款公司股东进入资格,为成立一年后的增资扩股提供更广的资本金来源;推动小额贷款公司与银行业机构之间的业务合作,打通小额贷款公司正常的银行资金融通渠道;针对“只贷不存”制约发展的问题,可在时机成熟、风险可控下进行适当比例的放宽。三是监管部门要定期与人民银行、银监部门沟通,实现监管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宏观调控部门和银监部门在金融监管方面的专业技术优势,确保业务稳健合规发展。四是不断完善信用担保与保险保障体系,构建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合作与风险分担机制。借鉴目前银行业机构与担保公司合作的成功经验,尝试推动小额贷款公司与担保公司之间的合作;加快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力度,以增强小额贷款公司客户风险承受力。

第二,给予小额贷款公司税收减免和风险补偿等优惠政策。一方面,试点阶段给与小额贷款公司税收上更多的优惠,提升其经营收益水平,实现较快的利润滚存,做到高风险经营下的较高回报,激发民间组建小额贷款公司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仿照目前农业贷款风险补偿、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成功做法,对小额贷款公司实行政策性的风险补偿,激发小额贷款公司“支农、支小”信贷投放积极性,在不断满足“三农”信贷资金服务需求和小企业融资需求的同时,实现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