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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Tax Planning)一般被认为是与节税(Tax Saving)具有相同的本质属性,并作为一种合法的节税行为而被各国政府所认同,进而为各国税收政策、法律所允许或鼓励。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税收筹划逐渐被国内接纳,并广为企业等纳税主体所采行。时至今日,国内税收筹划的经济、社会、制度及其规制环境已发生了重大变化,国家税法规范的日益多元化、弹性化和复杂化,纳税主体权益保护理念的进一步强化,为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加之专业机构的介入,企业税收筹划进一步走向隐蔽性、专业化和复杂化,对其合法性的判别愈加不易,以至以之为基础的法律规制出现失度;特别是企业竞争的加剧,致使税收筹划成为企业不可或缺又经常异化的行为。然而,税收筹划的专项立法、规制实践和学理研究又不能及时策应这些变化,故在利益最大化追求的驱动下,不少企业的税收筹划越发失去其正当性基础,进而异化为逃税、偷税、漏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和事实,使得税收筹划背离了税法规定和税法精神,已危及税法制度追求的公平、效率和秩序。
企业税收筹划及其环境因素的新变化,需要学界重新审视其合法性,以便更好地区分企业税收筹划行为和不正当税收违法行为,保护正当的税收筹划行为,防范和规制税收违法行为。以往关于税收筹划正当性与合法性的研究方法和结论,已经不足以指导目前变化着的税收筹划实践。笔者认为,尽管现今各国都试图在立法或司法上严格区分节税与避税,但是由于节税与避税各自内含的技术性、隐蔽性和复杂性,两者的边界十分模糊。因此,判断不同类型税收行为要基于但不限于税法的具体规定,税收筹划的合法性不仅直接源于税法规范的明文规定,而且根植于法律特别是税法理念、原则、精神等更广泛意义上的正当性。因而,需要冲破先前基于具体技术和特定规范的研究模式,脱出经验主义的窠臼,代之以新的税法学视角,对特定形态的税收筹划行为进行考察,才能对其合法性与正当性进行多维度识别,以做出恰当的分析和结论,进而为规制不当的税收筹划行为做出理性思考提供基础。
一、税收筹划应遵循税法规制的一般价值标准
效率、公平和秩序是诸多法律调整所共同追求的价值,[1]也是税法规范、制度和体系得以创制的基础,更是税法规制的价值导向。在实践中,一个主体的特定税收行为是否合法正当,除具体税法规范之外,可依法的一般价值标准加以评判。税收筹划的运行能够遵循法律追求的一般价值,这是税收筹划得以存在并得到法律、政府和社会认可的一般法理基础。
首先,企业通过依法实施税收筹划以降低税负,节约经营成本,提高自身经济效益,增加企业的可税性收益,为国家税收的实现提供经济基础,从企业和国家两个角度考虑,都有利于实现税法追求的效率价值,这是显而易见的。其次,税收筹划不属于税法禁止的范围,企业在依照公法性质的税法进行税收筹划的同时,也受到私法的保护,[2]企业可按意识自治的精神自由选择,任何企业都有选择和不选择税收筹划以及选择什么样的筹划技术作为提高自身经济效益的权利和自由。尽管税收筹划具有一定的难度,但是从事税收筹划的专业人员和机构的服务,也为企业的这种选择提供了现实基础。企业可通过税收筹划提高竞争能力,实现公平竞争。最后,也正是主要基于上述两点,企业的税收筹划得到税收征管部门的许可和鼓励,企业通过合法手段减少税收负担,增加企业的可税性收益,有利于实现纳税主体利益和国家公共利益在长远意义上的动态平衡,同时也不伤及企业之间竞争的公平性,由此可见,税收筹划符合公法和私法所共同追求的秩序原则。正是因为税收筹划的运行遵循着上述三方面的价值标准,使得它在税收行为范畴中与税收违法、税收非法以及其他非正当税收行为区别开来,这是识别和研究税收筹划正当性的税法理论基础。
二、税收筹划以税法学上的“两权分离”为理念基础
从一般意义上说,国家的税收涉及政府收入和国民负担,作为政府收入的税收收入,从另一个侧面看,实际上是国民的一项负担。税收问题实质上是特定的财产权在政府和国民之间的转移和分配。因此,税收立法的过程也是对国家和国民税收权利进行配置的过程。国家财政权与国民财产权的“两权分离”是历史上税收法律制度产生、发展的基础,也是现实中税收法律制度运行的前提。这一基于国家财政权与国民财产权“二元结构”假设的理论,要求无论是国家财政权,还是国民财产权,都应当是“法定”的,都应当依法加以保护,不能片面地强调某一个方面。[3]税法制度对“两权分离”主义的追求,体现了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的不同权利主张和利益需求,有利于平抑不同权利主体的利益冲突,引导多主体有效博弈,实现税法制度对不同主体利益的平衡保护。“两权分离”作为基本理论假设,正在成为税法研究的重要前提,并为越来越多的学者所接受。此外,在“两权分离”的前提下,税法的基本属性可以定位为:税收是企业及其他纳税主体向国家履行的公法之债,企业在承担纳税义务的同时,也具有一定的税收权利,其中企业出于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尽量少纳税是符合企业的经济属性和趋利需求的,符合各国税法关于公权利和私权利平衡保护的基本精神,这已为众多法学研究者认同和许多国家的司法实务界所认可。[4]
在“两权分离”主义视野中,企业的税收权益被纳入二元结构中“国民财产权”的范畴,企业通过税收筹划正当地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符合税法精神。成功的税收筹划能够帮助企业自身减轻对国家的税收负担,实现经济利益,其实质是通过抑制国家公权力来扩张企业私权利,体现了纳税主体财产权利和征税主体税收利益的冲突。企业在依照税法精神和税法规定减少税负以增加效益的同时,也增加了可税性收入,在理论和形式上成为国家税收权力实现的物质基础,正是企业税收筹划以其手段的合法性和效果的增值性为基点,使得企业和国家在税收活动的动态博弈过程中促成了国家财政权与国民财产权的平衡与协调。
三、税收筹划符合税法学上的税收法定原则
法定原则是公法领域的通用原则,其源于宪法保护国民权益的精神追求,主要着眼点是限制政府权力的不当行使。税收法定原则是公法上通用的法定原则在税收规制问题上的具体体现,是一项历史悠久的法律原则,其含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规定;征纳主体的权利义务只以法律规定为依据,否则任何主体不得征税或减免税。有的专家将税收法定原则分解为:课税要素法定、课税要素明确、依法稽征等三个子原则,[5]并将其概括为税收征管主体必须按照法律的实体和程序规定,来确定课税的税法主体、课税客体、计税依据、税率以及税收优惠等来课税。从税收筹划的操作层面看,其技术技巧的着力点就在于通过有计划的筹划和安排,以合法的方式改变课税的税法主体、课税客体、计税依据、税率以及税收优惠等课税要素,从而合法地少缴或不缴税款。其实质是利用国家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来保护自己的税收权益,合法是税收筹划的根本前提。税收筹划的基础是基于多种原因而制订两种或多种合法的税收方案,这些方案可以是税法所明示的或为其所默示。税收筹划的合法性来源于被选择的方案所涉及行为的合法性。在税收征管实践中,企业及其税收筹划人在分析税收政策、法律规定和基本制度的基础上,提出税收筹划方案,征求税收征管机关的意见,征管机关必须依据法定原则和内容,判定该方案和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不得在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任意否认其筹划方案。
判定企业税收筹划合法性与正当性的标准就是法律的规定。然而,在中国,目前税收法制不健全,一定程度上导致企业税收筹划的法律规制水平不高。考察中国关于税收筹划的立法资源,不难看出,现行宪法及其同类型文件至今尚没有明确规定税收法定原则,[6]税收法定原则在宪法中没有明确的地位。在《税收征收管理法》中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这一规定应该被视为中国的税收法定主义的规范体现。但是,由于现阶段税收立法的数量不够、质量不高,按照税收法定主义,许多应该由法律规定的税收问题,仅是由中央政府的条例、相关部委的规章、通知、办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加以规定,违背了税收法定主义关于税收问题的法律保留的基本原则,无疑为税收筹划的合法性和正当性认定增添了复杂性,模糊了合法性税收筹划和不正当税收行为的边界,为税收筹划的法律规制带来不小的难度。但这并不影响人们按照税收法定的原则来指导对税收筹划正当性的分析和判断。随着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税收法定主义在指导税收筹划的法律规制方面会发挥更大的作用,越来越彰显其应有的价值。
四、税收法律关系决定了税收筹划存在的正当性
税法学研究认为,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构成税收法律关系中的税收主体。在这一关系中,尽管税收主体双方的地位和权利不完全对等,但是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都是权利主体。国家通过制定税收法律制度和有关政策,税收征管机关代表国家依法行使税收征管权,以国家强制力依法取得税收收入,维护国家的税收权利,增加财政收入;同时,通过不同行业、不同产品的税种、税率、税收优惠政策等办法达到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目的。企业作为税收法律关系中的另一方,在税收筹划过程中,通过税收筹划方案的准备、制订和实施,可以促使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运用及操作的及时、准确和完整,同时,促进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以及时有效地发挥其作用。企业依法实施税收筹划,一方面有利于促进国家税收立法目的的实现,发挥税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有利于国家对企业行为实施税法规制;同时,企业通过税收筹划,更好地了解国家税收法律制度,及时掌握税法和税收政策的调整,也使本企业的纳税更加具有计划性、经常性和自觉性。因此,税收筹划能够为纳税人及时、足额、自觉地向国家上缴税款打下良好基础,在客观上对税收征管机关的组织政府收入工作起到积极的协助作用。对纳税企业来说,在税款缴纳过程中,其权利和义务则一般是对等的,依法纳税是其应尽的义务,而采取合法的途径进行税收筹划,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维护自身经济权益,也是其在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应当享有的一项权利。因此,通过税收筹划可以使企业在行使纳税义务的同时,利用合法手段保护自己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
正是基于上述原因,企业的税收筹划才在合法性的前提下具有广泛的正当性,从而在经济生活中有其存在的可能以及发展的空间。因此,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无论是从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任何一方面来看,税收筹划的存在都是必然的,也是合理的,这是征纳双方权利得以实现的有效途径。
五、税收筹划在动态博弈中可推进税收法制建设
税收“两权分离”的思想,为税收筹划作为企业的一项独立合法权利奠定了理论基调,企业能够以具有自己独特利益主体的身份和行为,为追求自己利益的实现而与征管主体及其规制进行博弈。再从税收的基本内涵看,它是加诸纳税主体的一种强制性负担,基于理性经济人之假设和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组织属性,企业等纳税主体总是千方百计采取策应国家税收政策的对策行为,以避免或减轻自己的税负。企业税收筹划的运行过程体现了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管主体和纳税主体在博弈中协调利益冲突,在经济上体现为“国家税收的减少”与“企业实际税后利益的增加”的矛盾。两者按照税法规则进行博弈,追求均衡状态和各自利益的实现,以至“共赢”。同时,博弈规则在主体博弈实践中得以产生、修改和完善。合法的税收筹划不仅能促进税法精神的实现,而且能促进不同税收主体的利益平衡,同时,对于国家这一税收主体和博弈主体而言,这种动态博弈能够在反复的“税收政策—对策—修改政策”的循环周期中促进博弈规则的演变,推动着税收法制建设,提高税收征管主体的税收征管和国家的税法规制水平。
在税收立法方面,税收筹划有利于完善税制,促进税法质量的提高。企业税收筹划既是纳税人对国家税法及国家税收政策的对策行为,同时也是对国家税收政策导向的正确性、有效性和国家现行税法完善性的检验。国家可以利用税务筹划行为所反馈的信息,特别是通过税收筹划的方案发现并改良已有税法的不完备之处,对现行税法和税收政策进行修订和完善。立法机关加强税收筹划的实践研究,有利于立法机关顺应不同时期国家经济发展对税收和宏观财政政策的调整,及时检查税法对税收筹划规制的适度性,不断完善税收法律制度,准确划定税收筹划的法律边界。因此,税收筹划的过程实质上是辅助国家税法完善的过程,做到对税收筹划规制的适时、适度,从而使我国税收法律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在实践中螺旋上升。
在税法执行方面,鉴于税收筹划体现了不同税收主体之间动态博弈的复杂运动,税收筹划行为的多样性以及税收筹划方案的复杂性,对征管机关的执法能力形成挑战。特别是大量的以合法税收筹划的名义逃税、偷税、漏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和事实,为税收征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供了鲜活的研究材料。对税收筹划的有效监管,有利于税收征管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识别具体的税收筹划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的过程中,提高税务执法的职业水准,提升税收征管的实际能力,确保税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确代表国家征税,行使税收权力,维护国家税收权利,同时实现国家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在税法遵守方面,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初衷是为了少缴、缓缴税,通过税收筹划实现其税收利益,但这一目标的实现必须通过符合税法的形式来完成。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在其经济业务发生前,要深入研究税法精神,熟悉税收法律制度和具体的规范,准确把握从事的业务有哪些环节,它们将涉及我国现行的哪些税种,这些税种有哪些优惠和鼓励政策,掌握以上情况后,纳税人才能充分运用税法,合理安排企业的经济活动,达到节税目的。因此,税收筹划在一定期程度上可以加快普及税法,强化纳税意识,提高企业的税法意识和遵从税法的自觉性,这在税收法治发展的初级阶段尤为重要。
六、税收政策之变易与税收筹划正当性之承认
政策是法律制度赖以生成和施行的重要基础,税法学的研究十分关注税收政策的变易及其对税收法律和税收征管实践的影响。就税收筹划而言,它的正当性是一个相对的、具体的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或者在特定国家的不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税收筹划的正当性会得到不同程度的认可,并在法律制度中得以体现,从而影响企业税收筹划的发展水准。税收政策的变化、选择和实施主要受制于政府和税收行政机关的态度,而政府和税收行政机关对税收筹划正当性的认可程度,则源于对其经济性和合法性的肯定或否认。在中国,政府对企业税收筹划的态度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进程。早些时候,尽管学界已经开始研究和著述税收筹划问题,但是政府和企业都尽量回避税收筹划这一话题,其原因是税收筹划的直接结果对政府聚集财政收入不利,而且由于税收筹划正当性问题的规定缺失,所谓合法与非合法难以界定,很容易形成避税,甚至偷税漏税等不法行为,因而长期以来政府对待税收筹划既不支持也不反对,低调处理。2000年初,国家税务总局用以宣传税收政策,指导各地税收征管实务的机关报———《中国税务报》创办了《税收筹划》专刊,并配发了题为《为税收筹划堂而皇之叫好》的短评。几年来,该专刊发表大量文章,介绍税收筹划的基本理论和实践做法,分析税收政策,引导企业合法正当地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这是政府对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政策导向,体现了政府对税收筹划的概括性肯定、许可和鼓励,也标志着企业税收筹划在税法法理、税法制度和经济上的正当性得到了公开承认。还要看到,在税收筹划发展的整个进程中,随着税收政策的阶段性和区域性调整,政府对于税收筹划的认可态度、规制程度将会随之发生变化,并适时在税法制度中得以体现。
注释:
本文原标题为《企业税收筹划正当性的税法学简析》
[1]参见张守文:《经济法理论的重构》,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98页。
[2]税收筹划不同于税收逃避,后者往往利用私法和税法的冲突,或者利用税法的漏洞,滥用私法自治权利,规避国家税收。有的学者认为,节税是合理利用私法交易形式,符合税法立法的意图,属于法律所鼓励或许可的行为。参见刘剑文、熊伟:《税法基础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54页。
[3]参见张守文:《财税法疏议》,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6页。
[4]美国的汉德法官曾指出:人们通过安排自己的活动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是无可厚非的。英国议员汤姆林认为,任何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事业,以依法获得少缴税款的待遇,不能强迫他多缴税。参见张守文:《财税法疏议》,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33页;唐腾翔、唐向:《税收筹划》,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4年版,第13—14页。
【关键词】医药企业;税收筹划;现状;对策
近几年来,我国税收筹划进入了一个迅速的发展时期,随着我国税收环境的日益改善,税收筹划已经成为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税收筹划在我国企业的实务操作中起步时间相对较晚,再加上税收征管中所强调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以至于许多企业对税收筹划的理解显得极为片面。另外,我国税收征管环境目前还不够完善,这对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也有一定的限制。因此,研究医药企业的税收筹划的现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一、医药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目的
1.降低纳税负担。在医药企业的税务处理上,经常出现由于纳税主体计算错误、没有申请税收优惠或者是没有报备可扣除项目,造成医药企业出现多纳税的情况。采取税收筹划要求纳税主体准确的掌握税务法律以及税收政策,运用法律手段以及财务处理,制定额度最低的整体纳税方案,维护纳税主体的合法利益。
2.防范纳税风险。通过采取税收筹划管理,可以确保纳税人税务帐目清晰、申报方式正确、税款缴纳足额、及时,防范企业出现多纳税以及偷逃税款行为,避免企业由于税收方面的问题承受法律处罚,实现医药企业的涉税零风险,进而降低医药企业不必要的损失,确保医药企业财务核算管理的规范化。
3.效益的最大化。在医药企业内部开展税务筹划,其目的并不仅仅是实现最大的纳税降低额度,而是实现医药企业总体经济效益收入的最大化。在进行企业税收筹划的过程中,需要采用成本效益综合分析的方式,对税收筹划的净收益进行计算明确,确保医药企业总体经济收益的最大化。
二、我国医药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
1.不能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观念
由于税收筹划在我国起步较晚,税务机关依法治税的水平和社会纳税的意识尚有距离,导致征纳双方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了解不够。纳税人在实际进行税收筹划时,往往不能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甚至把税收筹划看做避税,以至与偷税混为一谈,使人们在税收筹划的认识上存在很大的误区。税收筹划的实践是以税法为准绳的基础上的一种合理合情合法的行为,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正当手段,而偷漏税是在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并且确定的情况下,采取不正当不合法的手段,以逃脱纳税义务的行为。可见,税收筹划与偷税最本质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是否合法。所以,坚决不能以偷漏税等违法行为曲解税收筹划。
2.缺乏筹划成本观念,仅考虑税负最轻因素
税收筹划的目的在于优化税负,获取收益。事实上企业的经济活动是一个连续且复杂的过程,税收筹划给企业Ю词找娴耐时,也需要企业为之付出相关的成本和费用,甚至在整个税收筹划的过程中,所付出的成本远远大于规避的节税费用。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也存在着机会成本,往往由于税收筹划的方法选择不当,或者税收优惠政策解读不透彻而失去了其他方面的战略规划调整,也会给企业造成极大的损失,进而付出了更大的机会成本。
3.缺乏风险意识,税收筹划价值
企业应该意识到由于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税收筹划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如果企业过分重视和依赖税收筹划,反而会影响企业的整体全面的发展。如果企业只是一味地为了减少税收负担,盲目地追求税收筹划减少税负的结果,就容易忽略更有前途的发展机会和发展项目。那么,这样的税收筹划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价值,说明税收筹划也是失败的,使企业得不偿失。
三、提高医药企业税收筹划能力的对策
1.正确理解税收筹划的含义,使税收筹划与税收政策导向相一致
医药企业在市场经济竞争中,面临着复杂的形势,科学的企业税收筹划,就必须要从各个方面采取措施,来提升企业自身的水平。在确保企业税收筹划能够完全服从于医药行业战略发展需要的同时,建立完善有效的医药企业纳税筹划体系,制定一系列的标准。精确把握税法政策,综合考虑国家政策、税法的变动趋势,以及各种优惠政策。尤其是对于各种免税政策以及税收临界点的合理运用,以提高医药企业经济决策的水平,税收筹划的科学性,确保了税收筹划方案的最佳。
2.合理规避税收筹划的风险,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
企业在实践税收筹划的过程中,首先要树立税收筹划的风险意识,建立有效的税收管理实施机制。税收筹划是在一定的政策条件下,一定的范围内发生作用的。所以,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和涉税事务中,企业财税管理人员要始终保持着对筹划风险的警惕性。从税收筹划的时效性看,仅仅意识到风险的存在是不够的,企业的相关财税人员还应当充分利用现代化的、先进的网络设备,根据现行税收政策以及企业发展战略,建立一套科学快捷的税收筹划管理系统,对企业涉税的各个方面的筹划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实时监控并且合理规避。
3.充分运用税收筹划的各种方法和技巧的空间
随着国家税制的逐渐完善,单纯的税收筹划方法变得越来越困难,只有灵活运用节税、避税、递延、转嫁等多种手段来扩大税收筹划的空间,只有复合式的税收筹划方案,才会最大程度降低税收筹划的成本和合理规避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从而谋求企业收益最大化。
一、税收效应理论及其对纳税主体的效应分析
经济学理论所说的收入效应是用来说明货币收入一定条件下,商品价格上升与实际收入变化之间的关系,即被迫购买价格已经上涨的商品等于减少实际收入,从而减少几乎所有商品的购买量。从税收角度而言,所谓收入效应是指由于课税或增税使纳税主体的收入发生变化,改变总体收入水平,使纳税主体境况变坏的效应。税收收入效应的大小由纳税主体的总收入与其缴纳的税金之比例,即平均税率所决定的。平均税率高,税收负担重,则对纳税主体的收入效应大;反之,则产生的收入效应小。一般来说,税收的收入效应不会对纳税主体“工作努力”产生妨碍,因为税收增加会使纳税主体收入减少,所以纳税主体为了取得更多的收入而不得不减少闲暇等其他方面的享受,能激励人们更加发奋工作。
经济学理论所说的替代效应是用来说明相对价格变化及其所造成的与私人支出模式变化之间的关系,即一种商品价格上升,而其他商品价格不变的情况下,用其他商品来替代价格上升了的商品。从税收角度来看,所谓替代效应是指由于政府实行差别税收待遇,使某种商品或劳务与另一种商品或劳务之间的相对价格发生变化,导致人们改变对各种商品或劳务的选择,用一种不征税或少征税的商品或劳务来代替征税的或税负重的商品或劳务。替代效应是由税收的边际税率或边际税负所决定的,边际税率越高,替代效应越大;反之则越小。一般地,替代效应不利于鼓励人们努力工作,而会导致人们增加闲暇。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是税收对纳税主体产生的两大基本效应。收入效应反映了征纳双方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关系,也反映出税收对经济的激励作用。替代效应则表明,当课税超过一定限度时,人们通过逃避税收,会对经济产生抑制作用。着名的“拉弗曲线”揭示了税收负担程度的经济效应和财政效应,同时也是对税收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的最好证明,即,一定程度的税收负担既能保证税收收入,又对纳税主体产生收入效应,激励“工作努力”;税负超过一定限度,不仅不能取得最佳税收收入,反而产生较大的替代效应,激励逃避税收。政府课税必须兼顾财政需要和纳税主体负担能力或负担心理,既保证税收收入的极大实现,又维护纳税主体相应的合法权益,促进纳税人“工作努力”,力图淡化税收替代效应的负面影响。
二、税收调控理论及其对纳税主体的激励与制约
税收调控经济的职能及作用方式概括起来有两种:其一,税收自动稳定机制。税收自动稳定机制也称“内在稳定器”,是指政府税收规模随经济景气状况而自动进行增减调整,从而“熨平”经济波动的一种税收宏观调节机制。例如政府对所得课税,在经济衰退时期,纳税主体收入下降,即使不改变个人和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国家课征的所得税税额也会自动下降,并且在累进税率的作用下,税收减少的幅度大于纳税主体收入下降的幅度,从而增加社会总需求,起到反经济衰退的作用。相反,在经济高涨时,纳税主体的收入上升,国家征收的所得税相应自动增加,并且在累进税率的作用下,税收增加的幅度会大于个人和企业收入上升的幅度,从而抑制社会总需求,减缓经济活动的过度扩张。其二,相机抉择的税收政策。相机抉择的税收政策是指政府根据经济景气状况,有选择的交替采用减税和增税的措施,以“熨平”经济周期波动的调控政策。在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政府根据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对比状况,以及总供给与总需求内部结构的分配状况,通过增税或减税措施,以及税负差别待遇,调整人们的收入分配状况和消费水平,进而刺激或抑制消费和投资欲望,包括扩张性的税收政策和紧缩性的税收政策。比如,在经济衰退时期,实行减税措施,通过相对增加市场主体的可支配收入,刺激消费需求增加,推动生产规模扩大,刺激经济复苏,从而促进国民收入恢复到充分就业水平;在经济繁荣时期,通过增税措施,相应减少人们的可支配收入,抑制私人消费和投资需求,从而扼制社会总需求,防止经济过热。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调控方式的选择要求遵循“黑箱原则”,即要求把受控的经济主体作为一个“黑箱”看待。调控方式一般只考虑四个基本问题,即:(1)税收政策的制定;(2)税收政策与实施结果之间的关系;(3)受控经济主体整体的行为反应;(4)适时调整税收政策。具体来说,就是税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并不深入到企业内部,过问企业内部的具体经济情况和特性,而是针对经济主体的整体状况和国家的政策目标来制定税收政策和组织实施,对所有的经济主体产生同样的效力。
三、税收效应及税收调控理论——税收筹划的理论依据
由税收效应理论和税收调控理论的基本描述及其对纳税主体的影响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政府课税应兼顾财政需要和纳税主体的利益,税收筹划是纳税主体的合法权益的体现。
税收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理论表明,政府课税应有一个合理的限度,必须兼顾财政需要和纳税主体的利益,税收制度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威才能真正得以确立,税收才能取得财政、经济的最佳效应,这是依法治税的前提。国家通过合理、完善的税收制度,依法治税,既保证国家的税收权益,也依法维护纳税主体依法纳税后的合法权益。纳税主体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筹划和安排,取得的任何经济利益,包括节税收益,归根结底属于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依法治税是税收筹划合法性的前提。
2.税收对经济的调控与影响来自于纳税主体对课税的回应,税收筹划是纳税主体对税收的正向回应。
税收调控理论表明,只要税收存在,就必然对经济产生一定的影响,这种影响来源于纳税主体对课税的回应,包括正向回应和负向回应。政府利用税收调节经济实质上是通过税收利益差别来引导纳税主体行为使之产生正向的影响,实现一定的社会、经济目标,因而政府不仅注重如何制定税收政策。而且更关注纳税主体对税收政策的回应。就纳税主体而言,既然外在的税收环境存在利益差别,不从中作出筹划或抉择显然是不明智的。就课税主体而言,运用税收调节经济旨在通过纳税主体对税收利益的追逐来实现调控目标,而纳税主体追逐税收利益的途径有逃税、避税和税收筹划,其中,逃税和避税的主要后果是导致政府税收流失,是政府所反对的;税收筹划则对经济产生直接影响,这种影响是好是坏,取决于税收制度是否合理。税制合理,税收筹划对经济产生正向影响;税制不合理,税收筹划则产生负向影响。因此国家可以利用的只有税收筹划。也就是说,税收筹划不仅对纳税主体是必要的,对实现税收调节目标同样也是必要的。税收筹划本身与税收政策导向是一致的,它有利于税收政策目标的实现。
3.税收调控范围和手段划定了税收筹划的范围和途径。
税收上的利益差别,使得税收负担具有弹性。从纵向看,在不同经济时期,国家选择实施扩张性或紧缩性税收政策,使不同时期的税收负担具有弹性;从横向看,国家在地区之间、产业之间、产品之间乃至行为之间,实施不同的税收政策,也使税收负担具有弹性。由于税收调控纳税主体行为是通过弹性税负来诱导纳税主体行为的,因此在税收负担有差异或有弹性的领域里,税收筹划是可行的,是有利可图并且是安全的,是国家所鼓励、所利用的。而在税负无弹性的领域,税收筹划则是无为的、无效的,纳税主体减轻税负的行为,只能是逃税或避税。这也表明,如何根据税收政策找出弹性税负,才是税收筹划的根本途径。
4.税收调控方式决定了税收筹划是纳税主体获得合法税收利益的唯一途径。
税收通过外在税收环境刺激或制约企业的行为选择,使企业适应税收的变化,形成对所有的经济主体总体上一视同仁的激励与制约机制。这表明税收调控并不针对具体的纳税主体,不同的纳税主体所面临的是同样的税收环境。在市场经济中,纳税主体要想获得合法的税收利益,只有通过税收筹划才能实现,而企望得到国家的个别优惠是不现实的。同时,国家税收政策也将根据调控目标与政策实施结果的状况作出新的调整,这就要求企业税收筹划应及时与税收政策变动作出相应的配合,与时俱进地更新税收筹划的内容与方法,而不是一成不变的。由于税收政策的变动,某些今天看来行之有效的税收筹划方法,明天则可能是偷税行为。
四、影响税收筹划的税收因素分析
分析影响税收筹划的主要因素目的在于:把握税收筹划的必要程度,即纳税人在财务规划中把多大精力放在税收筹划上是适宜的;了解税收筹划大致范围和可能达到的程度有多大,节税潜力如何;能带来最大节税利益且又最简便易行的途径何在以及税收筹划所应考虑的其他相关因素。
影响企业税收筹划的税收因素可概括为四个方面:
其一,税收负担水平。税收负担水平包括宏观税收负担和微观税收负担水平。从宏观上看,衡量一国税负高低的公认指标是税收总额T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从微观上看,衡量一个纳税人的总体税负一般不是单纯以某一税种的税负来衡量,而是以企业资本回报率即资本收益率来评价,资本收益率是净收益与利息支出之和同投资总额之间的比值。通常情况下,税负越轻,资本回报率越高,税负越重,资本回报率越低。
税收负担水平对税收筹划的影响主要表现为:首先,税收负担水平决定税收筹划的广度和深度。如果宏观税负和微观税负较低,企业税负可以承受,纳税人就没有必要精心筹划节税策略。因为如果进行税收筹划还要花费一笔节税成本,而所取得的税收利益对资本回报率影响又不大,此时税收筹划的必要性就大打折扣。但是,如果宏观税负和微观税负水平高,税收则成为影响资本回报率的重要因素,是否实施节税策略结果是完全不相同的。其次,国家间税收负担水平的差异,影响跨国纳税人的投资决策。由于国际市场上不同国家或地区同类商品税负轻重不同,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所得税税负水平也有高低之差,相应的投资回报率也相当之悬殊,所以跨国纳税人在实施经营和投资过程的税收筹划时,往往青睐于税负低的国家或地区。
摘 要 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税收筹划对中小企业稳住脚跟并取得长足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意义出发,结合对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现状的考察,从内外环境两个方面提出改善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建议。
关键词 中小企业 税收筹划 现状和对策
当前,不同国家、地区和不同行业之间存在很大的税收政策差异性,以及会计制度规定在会计处理方法的弹性选用,这些都为税收筹划提供了自由选择的空间和条件,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中小企业要实现利润最大化,税收筹划问题必然要进入中小企业管理者所要考虑的日程表之中。这是因为,一方面,偷逃税的成本和风险会越来越高;另一方面,随着未来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间成本的竞争也将进入白热化阶段。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
税收筹划是指在遵守税法和符合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利用税收法规所赋予的税收优惠或选择机会,通过对企业投资、经营和理财等活动的事先安排和筹划,在众多的纳税方案中选择其中税负最轻或最佳纳的税方案,以实现利润最大化的行为。它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综合学科,其最主要的特征是合法性和前瞻性,目标是减轻纳税负担,降低纳税成本,使企业利润达到最大化。
二、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意义
截止到2010年,我国中小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60%左右,提供了全国75%的城镇就业岗位,上交的税收已经超过全国的税收收入的50%。中小企业在确保国民经济适度增长、缓解就业压力、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力量。
三、我国中小企业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分析
(一)中小企业对税收筹划认识不足
1.认为与税务机关搞好关系是主要的,税收筹划是次要的。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税收法制建设相对滞后,加上征管机制不完善,税务机关在执法上的自由裁量权较大,一定程度上存在税收执法上的随意性,造成纳税人把与税务机关搞好关系作为降低税收支出的一条捷径。
2.认为税收筹划就是避税,钻税收制度的空子。
很多人将税收筹划与避税等同起来,其实这是一种误判。税收筹划会涉及到一些避税措施,但是并不等同于避税,它是纳税人在事前通过对企业的注册地点、组织形式、投资方向,筹资方式、业务流程、财务制度等涉及的经营活动的合理安排,用足税收优惠政策,达到节税的效果。
3.认为税收筹划的目的就是少缴税。
税收筹划的直接目的是为了降低税收负担,但在税收筹划方案的选择时,并不能认为缴税最少的方案就是企业最优选择。税收筹划的目标应服务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管理总目标,有助于企业发展战略的实现。
(二)中小企业税收筹划专业人才缺乏
税收筹划实质上是一种高层次、高智力型的财务管理活动,是事先的规划和安排,经济活动一旦发生后,就无法事后补救。
(三)中小企业税收筹划水平不高
企业税收筹划水平可以从深度上划分为三个层次:初级筹划立足于规避额外税负;中级筹划立足于综合考虑不同方案的税负差别,选择最佳经营决策;而高级筹划指通过反映、申诉、呼吁等措施积极争取对自身有利的税收政策。从我国的现状来看,中小企业水平低下是不容置疑的。
四、改善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现状的对策
(一)外部环境方面的对策
1.税法及税收制度的完善。我国应当进一步完善税法,制定一些与税收筹划相关的法律条款,提高立法级次,修订税法语言表达不清或不明确之处,明确税收筹划定义,避免出现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在“税收筹划”认识上的分歧;明晰税收征管范围,明确税务机关职能,真正做到纳税、征税环节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提升税收征收监管力度,保障税收征收的统一、严肃、公正和公平;切实转变税务执法人员观念,提高税务人员业务能力;努力培养一批税务专门律师,完善税收筹划争议解决途径,更好地保障广大中小企业税收方面的权益。
2.建立健全税收筹划机制。首先,应广泛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实践,制定《税务法》、《税务师法》等,以明确税收的性质、宗旨、范围、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将税务资格考试、资格认定、执业范围、管理协会的规章制度、后续教育、业务监督纳入统一管理体系中去,从立法的高度确立税收的地位和作用,为税收提供法律依据,为税收市场的健康运行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其次,提高人素质。
(二)内部环境方面的对策
1.中小企业要强化税收筹划及规避税收筹划风险的意识。
2.中小企业要注重税收筹划专业人才的培养。税收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成功的税收筹划不仅要求筹划主体以正确的理论作为指导,更要筹划主体具备法律、税收、财务会计、统计、金融、数学、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还要具备严密的逻辑思维、统筹谋划的能力。因此,企业要想降低税收筹划的风险,提高税收筹划的成功率,就必须重视企业内部税收筹划人才的培养,就必须提高其财务部门人员的素质,多组织财务部门进行税收方面的学习,多加强与税收筹划专门服务部门的合作,以提高本企业财务人员实施税收筹划的能力。
中小企业进行真正意义上的税收筹划是企业纳税意识不断增强的表现,它表明企业的有关利益主体将会采取合法的手段来追求税后利益最大化的实现,这也是中小企业不断走向成熟、走向理性的标志。同时,从经济运行的客观效果看,税收筹划也正是政府运用税收杠杆引导中小企业,使企业按政策倾斜的方向实现政府的宏观调控意图。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是企业的一项长期行为和事前筹划活动,要有长远的战略眼光,企业的管理者不仅要着眼于税法的选择,更重要的是着眼于总体的管理决策。
参考文献:
[1]张中秀.税务筹划.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1.
关键词:税收筹划企业 切入点 绩效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不违反国家税收法规的范围内,通过对投资、经营、理财等各项经济活动的事先周密筹划和合理安排,尽可能地减轻税负,为纳税人带来税收利益,并最终为纳税人带来经济利益的管理活动。它同纳税人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一致。税收筹划对企业和国家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企业税收筹划的重要性
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独立地进行各种管理决策是企业管理的基本任务,更是一种挑战。为了实现股东财富的最大化目标,进行科学合理的决策是事关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加强企业的财务、生产、销售、科研、人力资源等各项管理是企业发展的唯一出路。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方面,财务管理是对企业价值活动(或资金运行)所实施的管理。在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无论筹资、投资还是股利分配,无不涉及税收。税收有可能构成企业成本、费用或营业外支出。不管哪一种表现形式,税款支出都是企业现金流出的构成部分。所以,税收是企业进行财务决策必须考虑的因素之一。
企业是否有长期发展潜力,财务决策能力与决策水平起关键作用。决策水平越高,企业越有发展后劲,经济效益越好。而税收筹划得当,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减轻企业税负,增加企业的利润和可有资金,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使自身价值达到最大化,促进企业良性发展。对国家而言,税收筹划促进企业遵循国家产业政策的导向,有利于国家重点扶持的落后地区和幼稚产业的发展;有利于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优化,从总体上扩大了国家税收的税基,增加了税源;有利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快速、稳定发展。
二、企业税收筹划的几个契入点
(一)选择节税空间大的税种契入
从原则上说,税收筹划可以针对一切税种,但由于不同税种的性质不同,税收筹划的途径、方法及其收益也不同。节税空间大小有两个因素不能忽略:
一是经济活动与税收相互影响的因素,也就是某个特定税种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对决策有重大影响的税种通常就是税收筹划的重点,因此,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之前首先要分析哪些税种有税收筹划价值。
企业作为微观经济组织,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一方面应当考虑本身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也应当自觉地使自身的生产经营行为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要求尽可能保持一致。例如,当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带有明显的产业倾向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通过税收这种经济手段直接作用于市场,鼓励扶持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市场上具有竞争力的产业、产品。因此,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决策时,就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要求,自觉排除国家限制发展的那些产业领域,以此来减少市场风险,增加获利能力。
二是税种自身的因素。这主要看税种的税负弹性,税负弹性大,税收筹划的潜力也越大。一般说来,税源大的税种,税负伸缩的弹性也大。税收筹划当然要瞄准主要税种。另外,税负弹性还取决于税种的要素构成。这主要包括税基、扣除、税率和税收优惠。税基越宽,税率越高,税负就越重;或者说税收扣除越大,税收优惠越多,税负就越轻。
(二)从税收优惠契入
税收优惠是税制设计的基本要素,国家为了实现税收调节功能,一般在税种设计时,都设有税收优惠条款。企业如果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条款,就可享受节税效益。但选择税收优惠作为税收筹划突破口时,应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纳税人不得曲解税收优惠条款,滥用税收优惠,以欺骗手段骗取税收优惠;二是纳税人应充分了解税收优惠条款,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请,避免因程序不当而失去应有权益。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时期,市场体系不健全,市场发育不够完善,税收法律法规不够规范,也不完善,法律效力较差,稳定性不强,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有很多财务、税收事项需同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和理顺。因此,对于企业来说,协调与政府部门的财务关系主要是了解国家对企业的财政、税收政策的动态,尤其是在一些特定领域(或行业)对企业在财务、税收上有何特殊优惠政策、要求,企业能否争取到这些政策照顾,等等,这对企业的发展来说非常重要,有利于节约企业税金支出,增加企业盈利。
(三)从纳税人构成契入
按照我国税法规定,凡不属于某税种的纳税人,则无须缴纳该项税收。因此,企业理财进行税收筹划之前,首先要考虑能否避开成为某税种纳税人,从而从根本上解决减轻纳税负担问题。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由于经营手段和销售方式不断复杂化,同时新技术、新产品的出现使产品的内涵不断扩展,以至于常常出现同一销售行为涉及两税种的混合销售业务。依据混合销售按“经营主业”划分只征一种税原则,企业有充分的空间进行税收筹划以获得适合自己企业和产品特点的纳税方式,具体筹划,系统比较,从而获得节税收益。
每一税种尽管都明确规定出各自的纳税人,但现实生活的多样性及特殊性是税法不能完全包容的。企业要从其经济利益角度出发,无论纳税怎样公正、正当、合理,都是企业直接经济利益的一种损失。市场经济是一种法治经济,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要想合理、合法地节税,就应该充分研究现行税收法律法规,运用科学的方法和巧妙的手段进行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采用灵活的方法来减轻税收负担,以便减少税金支出,降低耗费,增加企业收益。
(四)从影响纳税额的几个因素契入
影响应纳税额因素有两个,即计税依据和税率、计税依据越小,税率越低,应纳税额也越小。因此,进行税收筹划,无非是从这两个因素入手,找到合理、合法的办法来降低应纳税额。例如,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就是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有三档,即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税率8%,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0万元,税率为7%,应纳税所得额在0万元以上的,税率为33%。在进行该税种税收筹划时,如果仅以税率因素考虑,那么就有税收筹划的空间。另外,由于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税法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允许扣除项目金额,具体计算过程中又规定了复杂的纳税调增、纳税调减项目,因此,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空间就更大了。
三、企业加强完善税收筹划的建议
(一)税收筹划要注意防范风险
从目前我国税收筹划的实践情况看,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过程中都普遍地认为,只要进行税收筹划就可以减轻税收负担,增加税收收益,而很少甚至根本不考虑税收筹划的风险。其实不然,税收筹划同其他财务决策一样,收益与风险并存。
1.税收筹划具有主观性。纳税人选择什么样的税收筹划方案,又如何实施税收筹划方案,完全取决于纳税人的主观判断。主观性的判断在任何情况下都有两种可能:正确与错误。所以,纳税人应努力提高自身的主观判断能力,如果一旦失误,将会使税收筹划演变为偷税、避税行为,轻则补税罚款,重则受到刑事处罚。
2.税收筹划具有条件性。一切税收筹划方案都是在一定条件下选择与确定的,并且也是在一定条件下组织实施的。而纳税人的经济活动与税收政策等条件都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如果条件发生了变化,那么,原来的税收筹划方案可能就不适用了,原本是合法的东西甚至会变成违法的事情,税收筹划也就会失败。
3.税收筹划存在着征纳双方的认定差异。税收筹划方案究竟是不是符合税法规定,是否会成功,能否给纳税人带来税收上的利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税收筹划方法的认定。
4.税收筹划本身也是有成本的。任何一项经营决策活动都具有两面性:一方面,经营决策为经营者带来经济上的效益;另一方面,决策与筹划本身也需要实施费用。如果纳税人的税收筹划费用小于实施税收筹划带给他增加的收益,那么,该税收筹划才是成功的;而一旦纳税人税收筹划费用大于筹划收益,即使税收负担降低了很多,该税收筹划仍然是失败的筹划,是得不偿失的。
(二)保证经营税收筹划行为的规范化和法律化
税收筹划的性质和发展过程决定了税收筹划必须走规范化、法律化的道路。首先,需要建立起对税收筹划合法性的认定标准,此标准可以从先形成行业惯例到逐步法律化,最终以相关法规来明确界定合法筹划与避税、逃税的性质及其构成要件;其次,应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纳税人作为筹划方案的使用者和利益的直接受益者,对方案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要负全部责任,而方案的提供者则要受行业执业标准的约束,严重违规或违法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再次,对税务这个行业要加强规范化和法律化建设,建立规范的执业标准和监督机制。
(三)正确界定与评价税收筹划的绩效
对税收筹划效应实施评价考核时,应切实注意以下问题:一是税收筹划的意义不仅仅反映为其自身绩效的大小或水平的高低,更在于是否有助于市场法人主体的总体财务目标的顺利实现与有效维护,即市场法人主体不能单纯地为了减轻税负而追求减轻税负;二是税收筹划活动的外显绩效,并不直接等同于其对财务目标的贡献程度,而应在将与之相关的各种机会损益因素全面纳入,并予以调整后方可做出正确的结论。组织和评价税收筹划活动,不仅要充分依托市场法人主体正常经营理财的内在秩序,同时也应切实遵循税收筹划相对独立的行为特征,从而使税收筹划活动的特殊性与正常经营理财过程的一般性有机地融汇于市场法人主体利益最大化财务目标之中。
(四)税收筹划对决策者素质和行为规范的要求
市场法人主体想成功地实施税收筹划,必须建立现代化的税收筹划运作体系,要求决策者必须具备理财素质和行为规范:即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能准确地把握合法与非法的临界点;能够洞察经济发展动向及税收的立法宗旨,在有效地驾驭各种有利或不利的市场制约因素的基础上,组织适宜的筹资、投资的配置秩序;必须树立收益、成本、风险等现代价值观念,即减轻税负的根本目的是实现投资所有者利益预期的最大化,包括即时的和长期的。当即时利益与长期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以长期利益为首选。总之,市场法人主体只有依托长期利益目标的优化,通过筹资、投资活动的合理规划,组织收益、成本、风险的最佳配比,才能获得理想的税收筹划效应。因此,建立一套精简、高效的税务筹划机制,配备高素质人才,以及建立现代化信息传递方式是非常必要的。
参考文献:
[1]唐腾翔.税收筹划[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4.
[2]张中秀.合法节税―为企业节省资金[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关键词] 税收筹划 税收负担
在现代经济条件下,税收作为企业的客观理财环境之一,如何依法纳税并能动地利用税收杠杆,谋取最大限度的经济利益,成为企业理财的行为规范和基本出发点。对于追求财富最大化的企业来说,如何在税法许可下,实现税负最低或最适宜,也就成为企业税收筹划的重心所在。由于税收筹划在我国起步较晚,对税收筹划进行探讨研究非常必要。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与特征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通过经营活动的事先筹划或安排进行纳税方案的优化选择,以尽可能地减轻税收负担,获得税收利益的合法行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税收筹划必将成为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的特点:
1.合法性。税收筹划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的选择行为,是完全合法的。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的税收筹划,是对税法立法宗旨的有效贯彻,也体现了税收政策导向的合理有效性。
2.超前性。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的发生具有滞后性,即由于特定经济事项的发生才使企业负有纳税义务。税收筹划就是将税收作为影响纳税人最终收益的重要因素,对投资、理财、经营活动做出事先的规划、设计、安排。
3.目的性。税收筹划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减轻税收负担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选择低税负,在多种纳税方案中选择税负最低的方案;二是滞延纳税时间,即在纳税总额大致相同的各方案中,选择纳税时间滞后的方案。
4.积极性。从宏观经济调控看,税收是调控经营者、消费者行为的一种有效经济杠杆,国家往往根据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节约税款,谋取最大利润的心态,有意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投资者和消费者采取政策导向的行为,借以实现某种特定的经济或社会目的。
5.综合性。由于多种税基相互关联,某种税基缩减的同时,可能会引起其他税种税基的增大;某一纳税期限内少缴或不缴税款可能会在另外一个或几个纳税期内多缴。因此,税收筹划还要综合考虑,不能只注重个别税种税负的降低,或某一纳税期限内少缴或不缴税款,而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
6.普遍性。从世界各国的税收体制看,国家为达到某种目的或意图,总要牺牲一定的税收利益,对纳税者施以一定的税收优惠,引导和规范纳税人的经济行为,这就为企业提供了进行税收筹划、寻找低税负、降低税收成本的机会,这种机会是普遍存在的。
二、现代企业实施税收筹划的可能性
1.税收理念的改变为税收筹划排除了思想障碍。在计划经济年代,人们把税收看作是企业对国家应有的贡献,侧重从作为征税主体的国家角度研究税收,片面强调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特别突出国家在征纳关系中的权威性,忽视了作为纳税主体的企业在依法纳税过程中的合法权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理论界开始重视从纳税主体的角度研究税收,企业管理者开始认识到税收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作用。可以说,目前研究税收筹划的思想障碍已经基本消除。
2.税收制度的完善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制度保障。综观世界各国,重视企业税收筹划的国家都有一个比较完善且相对稳定的税收制度,因为如果企业所面临的税收环境变化不确定,企业选择的纳税方案的优劣程度往往会进行相应变化,甚至会使一个最佳的纳税方案蜕化成为一个最差的纳税方案。我国自1994年税收制度改革后,税收制度朝着法制化、系统化、相对稳定化的方向发展,体现了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并为市场经济的国际化提供了较为可行的外部环境,这为企业管理者进行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制度保障。
3.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及国际间税收制度的差异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优化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促进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是我国宏观调控的主要内容。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我国充分发挥税收这一经济杠杆的作用,在税收制度的制定上,在诸多税种上都制定了一些区域税收优惠政策,产业、行业税收优惠政策,产品税收优惠政策等。另外,不同国家的税收制度也因政治经济背景不同而不同。这就使纳税人有更多的选择机会,给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广大的操作空间。
三、税收筹划的效应分析
税收筹划既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纳税人应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且在现有的法规和制度下,有其存在的空间,那么,当纳税人充分行使这一权利时,将会产生哪些经济和社会效应呢?这是我们不能回避的问题。
合法性,即金融企业所制定的筹划方案不能背离税法精神,一定要在现行税法的许可范围内,且税务机关会认可;成本收益性,即在整个税收筹划过程中要对成本效益进行分析;整体性,即与企业效益最大化的目标相符;长远性,即企业所制定的方案需与组织长远利益相符,同时还要时刻关注税收政策是否出现变化,以便及时调整。
二、金融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可行性
(一)企业缴税具有不可避免性
企业在营运过程中会支出成本,目的在于收获利润。大部分企业会采取措施以减少成本,以追求利润的增加。税收也算是企业支出成本之一,但是属于纯成本,且具有强制性。若金融企业不予支付,则属于偷税,需受到相应处罚。若企业可在法律许可情况下减少这种纯成本,例如一个单位,那企业便会收获一个单位的净利润增加,并非营业收入获得一单位增加。
(二)税收筹划可增强金融企业财务管理与经营管理水平
对于金融企业而言,其开展财务与经营管理主要包含三大要素:资金、成本以及利润。企业开展经营管理就是探讨如何促使资金使用率最大化,并对成本进行摊销,以实现经营目标。而税收筹划即促使上述三大要素产生最优效果,故而金融企业在开展税收筹划时与财务息息相关。若在处理会计的过程中其方法不同于税法要求或者可自主选择财务政策与方法,金融企业可以通过税收筹划活动调整纳税,使财务报告的编制更具科学性,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三)可促使纳税主体的纳税意识获得提升
纳税主体要开展税收筹划必须十分熟悉国家税法,因此,金融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可促使纳税主体在对合法利益进行谋取的过程中,去主动自觉地研究税收法规,从而提升自身纳税意识。
(四)对企业结构、资源进行优化配置
税法中含有税率与税基,两者差别较大,纳税人可基于税法相关鼓励或优惠政策,开展筹资、投资或者企业重组以及调整产品结构等活动。从主观上而言企业自身税负有所减轻,但是从客观角度而言,企业是通过税收经济杠杆逐渐迈进对产业结构、生产力进行优化配置的道路。
(五)税收筹划是条生死线
我国税收体制主体为流转税,这意味着企业缴税主要是依据其征税额,并不将企业盈利与否纳入考虑范围。这样一来对于某些资金难以周转或者处于亏损状态的企业而言,税收筹划是一条生死线,可决定其存亡。
三、金融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措施
(一)具体操作
主要包括筹资、用资以及经营这三个环节的具体操作,具体如下:
1.筹资环节
金融企业的经营对象较特殊,主要为货币,而企业运营主要是基于筹资,故而筹资具有重要地位。筹资方式的不同会对金融企业后期所获取的纯利润或者需缴纳的税额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在选择融资方式时一定要考虑其是否能够降低税赋。例如若金融企业开展债权融资,其成本可在纳税前便予以扣除,此时可对股权、债权这两种融资方式的比例进行调整,使其最优化。特别是金融企业若已经上市或者准备上市,则更需要采用类型不一的筹资结构模型开展综合分析,以确保所选筹资方案的最优化。
2.用资环节
金融企业若要拓展经营领域,则要做好投资业务,例如贷款、证券、中间业务、外汇以及期货等。在开展具体投资时要基于国家所颁布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投资品种以及投资企业采取的组织形式进行合理选择,因为类型不一的金融产品在处理其利息税赋时方式也不一样。在某些情况下可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直接使用,而后投资环保项目或者高新技术便可降低税赋。
3.经营环节
金融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都在实现利益,故而其全过程中都与税收有所关联。故而在经营环节开展税收筹划也具有较大作用。可在经营过程中选择交易方式,以对收入与支出会在何时发生进行明确,避免成本与利润会在某一个纳税时间段集中。同时,还可充分利用关联方交易形式,由于不同国家有不同的税法,可对此差异进行利用,在内部进行价格转移,将赋税较高企业的利润转移到赋税较低的企业中,从而降低企业整体税负。但是一定要保证转移的合理性。此外,还可对成本费用的提取、计算、分配以及财务成果计算等方式进行合理选择,达到养活税负的目的。还有对外进行合法捐赠或者对固定资产进行合法折旧等方式。
(二)整体操作
1.需对税收筹划进行正确认识
开展税收筹划是为了实现金融企业的利润最大化目标。对税收筹划的合理性与科学性进行判断时并非考虑其缴纳税款额是否降低,而应该考虑价值能否实现最大化。税收筹划不同于逃税,只有制定合法的筹划形式与内容,将税收意图明确反映,才会受到税收法律的保护。因此,在开展税收筹划过程中,企业需对税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细致了解,避免由于粗心或者疏忽导致税收筹划本质转变为逃税。
2.有效控制税收筹划风险
金融企业在制定税收筹划方案时需将各种风险因素考虑进来,例如税制改革、税收政策出现变动或者税种有所调整等。还有一些政治或者经济因素,都会成为风险。结合风险因素对筹划可能产生的收益进行预估从而选取最合理的方案是金融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关键点。因此,企业在制订方案时眼光一定要长远,同时预测与估计各种风险因素,制定补救方案,避免风险出现时措手不及。
3.提升税务管理水平
金融企业开展经营活动主要在合理进行税务管理的前提下。企业需将税务管理各项基础工作落到实处,采取授权审批与岗位责任制,这样可防止在税收筹划过程中产生违法行为,降低企业损失。可通过外聘税务管理专家的方式,提供定期咨询服务,在其科学指导下提升税务管理水平,确保税收筹划工作的合法性。
四、结束语
关键词:税收筹划 筹资活动 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7-179-03
税收筹划在发达国家十分普遍,已经成为企业制定经营和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虽然税收筹划开展较晚,发展较为缓慢,但可喜的是,近几年来税收筹划已经渐渐为人们所认识、了解和实践。
面临严峻的全面税收约束的市场竞争环境,税收作为企业税前利润的一项支出和必须支付的一项外在成本,直接影响到税后利润的大小,只有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才能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由于税收筹划具有减轻企业税负、降低企业成本,实现纳税人利益最大化的积极意义,因而越来越受到广大企业的重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享受独立的经济利益,同时在激烈的竞争中产生对成本控制的需求,因而进行税收筹划已经成为企业的共识。
我国的税收筹划处于起步阶段,随着宏观税负的调整和税制的不断完善,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经营决策时,应当重视税收筹划,为企业的经营作出正确、合理的决策。
一、税收筹划的基本理论
1.一般认为,税收筹划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税收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背税法的前提下,运用一定的技巧和手段,对纳税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科学、合理和周密的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和缓缴税款目的的一系列谋划活动。这个定义强调:税收筹划的前提是不违背税法,税收筹划的目的是少缴或缓缴税款。它包括采用合法手段进行的节税筹划、采用非违法手段进行的避税筹划、采用经济手段等进行的税负转嫁筹划。
狭义的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以适应政府税收政策导向为前提,采用税法所赋予的税收优惠或选择机会,对自身经营、投资和分配等财务活动进行科学、合理的事先规划与安排,以达到节税目的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这个定义强调:税收筹划的目的是为了节税,但节税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以适应政府税收政策导向为前提的。
2.税收筹划是以纳税人为主体的一种积极、主动的经营筹划行为,最本质的特点是以国家的法律为依据,选择最佳纳税方案,其最根本的目的在于减少税收支出,取得最大税收利益。
二、企业筹资活动与税收筹划的关系
筹资活动的税收筹划是纳税人以税收政策为导向,对筹资活动进行决策,从中优选纳税方案,以减少纳税义务,达到合理避税的效果,最终取得正当收益的行为。
(一)企业筹资的内涵及方式
企业筹资,是指企业从自身生产经营现状及资金运用情况出发,根据企业未来经营与发展策略的要求,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方式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一种经济活动。在现代企业资金筹集阶段,企业通过不同的融资方式得到的筹划效果也各不相同,相应地,资金成本、融资收益和税收负担也高低不等。对在筹资过程中涉及的税收进行筹划有利于企业做出正确的财务决策,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企业筹资的基本目的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
(二)企业筹资活动的主要方式
企业的筹资方式主要有两类:权益筹资和负债筹资。企业采用不同的筹资方式,与投资人就形成了不同的经济关系。其中,以权益筹资方式取得的资金,企业与投资方是投资对象与所有者的关系;以负债筹资方式取得的资金,企业与投资方形成的是债务债权关系。根据每一类筹资性质特征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不同的融资方式。
(三)企业筹资活动中进行税收筹划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强化纳税意识,实现诚信纳税。纳税人都希望减轻税负,税收筹划的存在和发展为纳税人节约税收开支提供了合法的渠道,在客观上减少了企业税收违法的可能性,增强纳税意识。
2.有助于优化企业产业结构和投资方向。企业根据税收的各项优惠政策进行融资决策、投资决策、企业制度改造、产品结构调整等等,尽管在主观上是为了减轻税收负担,但在客观上确实在国家税收经济杠杆的作用下,逐步走上优化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合理分布的道路。
3.有助于提高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纳税人对税法有深层次的掌握,说明纳税人经营能力层次高,更能促使纳税人依法纳税,诚信纳税。
4.有利于完善税制,增加国家税收。税收筹划有利于企业降低税务成本,也有利于贯彻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有机结合,从而增加国家税收。
三、企业筹资活动中的税收筹划研究
不同的筹资方式会给企业带来不同的预期收益,同时也会使企业承担不同的税负水平。下面从权益资本筹资、负债筹资、融资租赁筹资的角度来探讨如何进行筹资活动中的税收筹划。
(一)权益筹资与负债筹资税收负担的实例分析
如果仅就税收负担而言,不考虑企业最优资本结构问题,负债筹资较权益筹资的最大优势则在于,企业借款利息可以在所得税前作为一项财务费用加以扣除,具有一定的抵税作用,能够降低企业的资金成本。下面以企业筹资的两种主要方式(即负债筹资和权益筹资)为例,就有关税收筹划的问题加以说明。
例如,某股份有限公司计划筹措1000万元资金用于产品生产线的建设,相应制定了A、B、C三种筹资方案。假设该公司的资本结构(负债筹资与权益筹资的比例)如下,三种方案的借款年利率都为8%,企业所得税税率都为25%,三种方案扣除利息和所得税前的年利润都为100万元。
A方案:全部1000万元资金都采用权益筹资方式,即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每股计划发行价格为2元,共计500万股。
一、中小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认为税收筹划是企业自己的事,与税务部门无关。二是认为税收筹划是打税法的球,主要是想达到企业的避税目的。三是认为税收筹划减少了国家税收收入。四是片面认为税收筹划是财务人员的事情,与其他部门无关,或认为只要与税务局的关系好,有事可以通过疏通摆平等,盲目操作,很容易形成纳税风险。
一些企业把税收筹划误解为单纯的少纳税,甚至采取违规手法开展“筹划”。有的企业筹划人员的财务会计、税收政策、企业管理、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欠缺,统筹谋划、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不强,很难使税收筹划真正取得实效。
二、中小企业税收筹划存在问题的原因
中小企业税收筹划之所以存在很多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宣传工作不够深入,界限不明
税法宣传注重实效较少;常识性宣传较多,实质性宣传较少,强调纳税人义务的宣传较多,强调纳税人权利的宣传较少。
(二)利益驱使,盲目作为
法律意识较强和税收知识较多的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选择合法追求税收利益,而法律意识较弱或税收知识较少的中小企业往往盲目追求税收利益甚至不惜违法追求税收利益。后一类中小企业时常出现税收违法问题。
(三)一些法律界限比较模糊,执法上有些偏颇
我国现行税法对偷税、避税、节税等法律规定不是很明确,一些基层税务人员在长期以来保证税收收入和“从高从严”征税的思想指导下,只要发现纳税人采用某些方法少缴了税款或者减轻了税收负担,首先想到的就是纳税人偷逃了税款,寻找依据来进行查处,很少区分纳税人的行为是否合法,查处行为是否有法律依据;有时将纳税人的一些避税行为和合法的税收筹划行为也视作偷税进行查处。这无疑是个执法偏颇问题,同时也是近年来我国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较频繁的原因之一。
(四)财会人员素质较低,缺乏协调能力
随着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分离以及税收征管环节细化,要求财会人员重视税收政策和会计政策的合理选择并协调好两者的关系,要求企业办税人员主动与税务机关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税法动态,统一认识化解纳税争议,提高办税质量。而许多中小企业的大部分财务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协调能力较低,故而经常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差错。
(五)企业管理失衡
不少中小企业经营者,只重视生产管理、营销管理,不重视财务管理,只重视事后采取补救措施,不重视事中或事前采取积极行动;只知道被动等待税收减免,不知道积极争取税收优惠政策,因而往往不关心税收筹划或很少开展税收筹划。
三、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方法选择及应注意的问题
(一)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方法选择
1、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在进行筹资决策时,应对不同的筹资组合进行比较、分析,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确定一个能达到减少税收目的的筹资组合。合理利用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有效利用融资租赁可以少缴所得税,获得节税收益。因为他们税前支付利息有抵税的功能。但也不是负债越多越好,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企业的财务风险也就随之增大了。
2、投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在进行投资预测和决策时,首先要考虑投资预期获得的效益,其次要考虑收益中属于本企业的有多少。对投资者来说,税款是投资收益的抵减项目,应纳税款的多少直接影响到投资收益率,尤其是所得税对投资收益的影响更需得到决策者的重视。通过对企业组织形式、投资地区的选择和投资行业的选择,使税收效用达到最优。
3、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以不同的方式筹集资金,并按照科学的方法投入企业后,其经营活动进入营运周转阶段,这一阶段集中了企业的主要经济活动,筹资、投资的效益通过这个阶段得以实现,而且自始至终包含着税收筹划。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来进行税收筹划。
(二)进行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1、遵守税法,依“法”筹划,进行经常性的、持续性的相关知识宣传,纠正错误观念,对税收筹划应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2、税收筹划活动要充分考虑实际税负水平
影响税负实际水平的因素有货币时间价值和通货膨胀。货币时间价值对企业投资绩效及税负水平的最深刻影响,表现在现金流量的内在价值的差异方面。在税收筹划中,企业应提高应收现金的收现速度和有效比重,在不损害企业市场信誉的前提下,尽可能延缓税收支出的时间和速度,控制现金支付的比重。
3、税收筹划要考虑边际税率
对税收筹划影响较大的税率不是某项税负的平均税率,而是其边际税率。边际税率是对任何税基下一个单位适用税率,也即对每一新增应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在实践中,往往会出现“边际税率越低,税收收入越高,边际税率提高,税收收入反而降低”的怪现象,这反映了边际税率变化对纳税人心理的影响及对经济行为的影响。企业应通过对边际税率的考察,核算税收筹划的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合理开展税收筹划活动。
4、税收筹划要有全局观
税收筹划要从企业微观经济系统甚至国家宏观经济系统角度全面考虑,细致分析一切影响和制约税收的条件和因素。
5、税收筹划应注意风险的防范
税收筹划之所以有风险,与经济环境、国家政策及企业自身活动的不断变化有关,尤其是那些立足长期的税收筹划,更是蕴涵着较大的风险性。因此,在税收筹划中,有关人员除了全面学习税收法规之外,密切保持与税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至关重要。
6、加快培训企业税收筹划人员
成功的税收筹划不仅要求筹划主体以正确的理论作为指导,更要筹划主体具备法律、税收、财务会计、统计、金融、数学、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还要具备严密的逻辑思维、统筹谋划的能力。因此,企业要想降低纳税筹划的风险,提高纳税筹划的成功率,重视企业内部税收筹划人才的培养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