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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道路绿地、规划、设计、内容、形式、方法
中图分类号: U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近几年来,随着行唐县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迅速发展进程,行唐县先后获得“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等荣誉。以美化家园、改善城市形象、优化生态环境为目的的城市园林事业蓬勃发展,作为城市绿地重要组成部分的道路绿地以独特的魅力展现在我们面前。街道是城市环境的骨架,它是城市活力的所在。法国建筑师简••••雅各布说:“当我们想到城市时,首先出现在脑海的是街道和广场。街道有生气,城市也有生气;街道沉闷,城市也沉闷。”川流不息的车辆、鳞次栉比的店铺、迎风招展的行道树、平展如茵的草坪……街景元素间对比、变化、形成动态协调,赋予街道勃勃生机和强烈个性。道路绿地作为街道景观的一个要素,在日益注重绿色空间和环境质量的今天,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1.道路绿地的含义和在城市中的作用
1.1道路绿地的含义
道路绿地最初是以行道树种植的形式出现的。当前,由于行道树内涵的发展,多用“街道绿化”一词来代替“行道树”,甚至推广为“道路绿地”。在近代我国把城市中“在道路用地中列植乔木”称作“行道树”。1986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建筑、园林、城市规划卷)》列有“街道绿化”条目,并解释为:“在城市的道路用地上采取栽树、铺草和种花措施,以改善市区的小气候,降低车辆和人流的噪声,净化空气,划分交通路线,防火和美化城市。”由于在道路用地中不仅是“列植乔木”,其内容有了新的变化,所用的名词也有了新的发展。
1.2道路绿化在城市中的作用
1.2.1 分隔交通
近年来行唐县城规模发展迅速,城市交通运输量逐年增加。如何处理好街道绿化与城市交通的关系,发挥绿化对于组织交通的作用已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在城市道路规划中,常用绿化隔离带将快车与慢车道分隔开,称为“两块板”。在人行道与车行道之间又有行道树及人行道绿化带将行人与车辆分开。在街道上的这些不同的绿化都可以起到组织城市交通,保证行车速度和交通安全作用。为了减少行人任意横穿马路,常在人行道和车行道之间种植较密的绿篱,代替金属的护栏,既有利于交通,又美化了街道。
1.2.2 美化城市
街道绿化是城市环境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是以组织植物来美化街道,而达到改善城市环境的目的。城市街道绿化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一个城市的面貌和环境质量。很难设想一个没有街道绿化的城市将是什么情景。没有街道绿化的城市,不是完美的城市。因为植物具有各种不同的形状、色彩和姿态,具有多种多样的观赏特性,所以成为美化城市、点缀街景的良好手段。绿化对于城市的美化作用,犹如建筑师在设计图上点缀树木花草一样。没有绿化的城市如同没有植物衬托的建筑一样枯燥无味。这让我们在进行设计时也应考虑到绿化在城市环境中的作用,在不同的地方采取相适应的绿化手段,使街道市容整洁美丽。
2.城市道路绿地的基本形式
2.1一板两带式
这是一种最常见的绿化形式,中间是车行道,在车行道两侧的人行道上种植行道树。在绝大多数城市 均选用此种道路模式。一般次干道、支线道路在10——40米宽的尺寸下,都采用一板两带式,道路横向距离近、障碍少,及经济又实用,管理也便利。
2.2 两板三带式
道路在中间一条绿带隔离下分成单向行驶的2条车行道和两条行道树。一般城市主、次干道在40米以上尺寸,为了分离不同车辆混流、车流,提高交通效率,均采用此种模式。
2.3. 三板四带式
用两条分隔带把车行道分成3块,中间为机动车道、两侧为非机动车道,连同车道两侧的行道树共为4条绿带,故称为三板四带式。
2.4. 四板五带式
利用3条分隔带将车道分成4条。
2.5. 其他形式
因地制宜地设置绿带,如山坡道、水道的绿化设计。
3. 道路绿地的设计方法
道路绿地的目的是为了美化街道环境,同时在盛夏能为步行者遮荫。道路绿地最主要的还是人行道绿地、分车带绿地两种形式以及街道行道树的选择种植。
3.1 街道行道树的选择与种植
行道树是街道绿地最基本的组成部分,沿道路种植一行或几行乔木,是街道绿地最普遍的形式。同一地区不同街道的行道树可以不同,这样可以作为一种道路特征,与其他道路区分开来。一条路应有一种主要树种作行道树,以突出它的特色,但也应辅以其他树种或绿化植物,以丰富街道景观。
行道树树种选择的一般标准是:(1)树冠冠幅大、枝叶密;(2)抗性强,耐瘠薄土壤、耐寒、耐旱;(3)寿命长;(4)深根性;(5)病虫害少;(6)耐修剪;(7)发芽早,落叶晚。为了保证树木正常生长的最低条件,在道路设计时应留出1.5m以上的种植带。种植池可做成条形或方形,池边平于地面或高出人行道地面10~15cm。行道树间距从用路者对街景观赏要求角度看不宜过小,否则视线遮挡过多,同时从对建筑观赏来讲,树木也不宜过高。行道树往往与架空线产生矛盾,以致经常被修剪,一般可选没有主尖的树种,同时树木要耐修剪易整形,以便修剪成各种形状,控制其高度。
3.2 人行道绿地的设计
依法行政是行政执法的核心。要真正做到这一点,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熟悉自身所从事的行政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了解行政相对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涉及面广,仅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就有282部,其中法律60部、行政法规82部、部门规章86部、地方性法规23部、政府规章31部。所涉及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891项,其中,行政处罚761项,行政审批53项(包括行政许可37项)。行政强制40项,行政征收5项。行政执法人员要将如此之多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法规所规范的具体行政行为都逐一记住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掌握较好的学习方法,熟悉法规所规范的行为,是行政执法人员做好行政管理工作的有力保障。
熟悉法律法规的方法很多,看似复杂,其实也很简单。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规范的行为虽然多,但是作为行政执法人员所从事的行政管理工作的内容也是具体的。对于从事行政许可方面的管理人员应当将市场主体的组织形式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熟悉并掌握。对于负责日常巡查工作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熟悉并掌握法律法规对市场主体进行市场活动所禁止的行为,以及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幅度。以《公司法》为例,《公司法》共有十三章219条,而禁止类规定是第十二章“法律责任”部分只有18条,所规范的行为只有32种。负责日常巡查工作的管理人员主要将所应用的法律法规通读,将法律法规中的“法律责任”部分熟悉并掌握即可。这样既了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又能将自身工作所需要熟悉的法律法规掌握好,为做好本职工作打好基础。
另外,了解市场运行规律有助于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对于违法商品,执法人员不能只是将所查扣到的违法商品没收,对经营该商品的市场主体进行了处罚就认为案件已经办理完毕了。如果了解市场运行规律,就知道商品进入到流通领域是要通过原材料的购进、生产加工、运输、仓储、销售等多个环节才能完成。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接触到的违法商品,大部分是在销售环节中查出来的,那么这个商品所经过的所有环节就都存在着违法情节。行政执法人员在办理行政执法案件查处违法行为和违法商品时,不能就事论事,应当将违法商品所经过的所有环节的经营者经营该违法商品的行为作为违法行为一并查处。对于超出办案部门管辖的违法行为,办案部门应当及时将案件线索移转至有管辖权的部门进行处理。
【关键词】核特色;安全工程;安全法律法规;教学改革
一、课程的性质、任务及特点
《安全法规》是安全工程专业本科生的一门重要专业基础平台课程。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法的基础知识,了解安全生产立法的重要意义及必要性、安全生产执法的原则;熟悉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掌握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的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并能综合运用于对安全实际问题的分析,培养学生运用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来解决安全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南华大学安全工程本科专业自2004年创办以来,建设过程中一直以“核”为特色,培养熟悉辐射防护与核安全相关知识,具备安全工程扎实专业知识的安全技术与管理专业人才[1],主要为核工业企业及核电建设企业等输送人才。《安全法规》课程既涉及法理学的知识,又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内容,具有多学科交叉性、综合性和较强的工程应用性等特点。为提高该课程的教学质量,结合专业方向和办学特色,按照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要求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培养目标,以学生毕业能力达成为核心任务,聚焦学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能力的培养,教学过程中从教学内容的把握、教学方法及考核方式的优化等方面进行了改革探索与实践。
二、课程教学改革实践
(一)精心组织、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增设核特色教学内容模块。课程教学要达到培养目标要求,首先必须选择合适的教材,对教学内容进行精选,科学合理组织教学内容。目前南华大学安全工程专业采用的《安全法规》课程教材《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2011版)是由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教材,其中部分内容已经陈旧,部分法律、法规和标准是需要更新的。因此,在教学过程当中,必须利用好网络资源对教学内容更新。该教材教学信息量大,且与《安全管理学》《职业卫生与防护》《建筑安全工程》等课程教材存在内容交叉和重复。全书共七章内容,而教学课时有限(24学时),因此必须依据专业的培养计划和目标科学合理组织教学内容,及时更新相关内容,并通过系室教研活动与相关课程进行衔接,避免内容的重复,同时结合专业方向和办学特色加以补充完善。课程讲授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主要介绍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等;第二章《安全生产法》,主要介绍安全生产法立法的必要性、立法的宗旨、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意义、安全生产法的基本框架以及重要条款内容等;第三章安全生产单行法律,主要介绍《矿山安全法》和《消防法》;第四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重点介绍《刑法》中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责任以及《职业病防治法》;第五章安全生产相关行政法规,主要介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章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规章和第七章安全生产标准体系以及第一至第五章未在在课堂上讲授的内容要求学生自学。在介绍完上述内容后,根据学校安全工程专业的专业方向和办学特色增设核特色教学内容模块,即增加一章内容:第八章核安全法律法规体系,讲授的内容主要包括:国际主要核能源国家的核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我国现行的核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发展历程、国家核安全局历史沿革和职责;我国核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架、范围;我国目前有关核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导则以及核安全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依据的主要法律和法规;核安全国际公约及有关文件;核与辐射安全有关的重要国际组织等,重点介绍《核安全法》和《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二)精选事故案例,采用案例讨论式教学法。传统的教学方法是“满堂灌”,教师讲、学生听,听没听、听懂多少要到最后的测试时才能见分晓,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较差。在人们生产、生活及生存的空间领域中,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都能体现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内容。大量的事故案例统计分析表明:事故原因大多都是“三违”所引起的,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没有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去做。《安全法规》课堂理论教学都是单纯的法律条文,如单纯采用“说教”式的教学方法,学生学习起来比较枯燥,易产生疲劳心理,教学效果难以保证。教学中如果把法律条文与具体案例结合起来,则学生对法律条文就会有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才更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案例讨论式教学法是在该课程教学中采用的很重要的一种教学方法。教学过程中先由主讲教师讲授具体的法律法规条款,然后通过精选国内外典型案例,并以课堂讨论的形式来展开,加深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选择案例时注重案例的真实性、典型性和价值性,可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上通报的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这样学生查找起来也比较方便。如介绍《安全生产法》时,对一些重要条款则结合具体案例来学习,并配以适量课堂练习题,由学生讨论后回答,边学习边消化,加深了学生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与记忆,教学效果较好;介绍《消防法》时,精选《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案例[2],运用安全管理学的原理、方法和手段,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并对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指出违法之处,即分析讨论各方责任主体,包括事故直接责任方瑞海公司、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及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如安全评价公司等,具体违反了《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哪些条款?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介绍《职业病防治法》时,通过精选国内典型尘肺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如“张海超开胸验肺尘肺事件”、“深圳尘肺门事件”等,让学生依据安全管理学的知识来分析其事故产生的原因,并对照《职业病防治法》指出违法之处,提出预防控制措施。加深学生对《职业病防治法》的认识和理解,从而重视对职业病危害的防治,并增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能力。又如介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时,教学过程中结合身边发生的事故案例———“湖南衡阳特大建筑火灾事故”,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相关责任方的违法之处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采用案例讨论式教学法时,教师提前一周将案例布置给学生,让学生先就案例进行消化,要求学生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及文献资料,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然后采用课堂讨论的形式,由教师进行启发式提问,引导学生对事故产生的原因及存在的违法问题进行思考,紧接着由学生发言,分析其事故产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指出事故各方责任主体有哪些违法之处?即具体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的哪些条款?并提出预防对策及措施,最后由教师进行点评和总结,加深了学生对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的理解。通过对案例教学法和讨论式教学法的有机融合,增强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学效果明显提高。
(三)运用视频、图片资料,寓实践教学于理论教学中。《安全法规》课程内容多为枯燥的文字条款,纯理论教学不能使学生充分掌握这门课程的精髓,容易造成学生课堂注意力不集中,教学质量和效果欠佳。在教学实践中,根据教学内容精选一些视频和图片资料,理论联系实际,生动形象地反映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便于学生理解和掌握。如介绍《安全生产法》时,对一些重要的条款配以图片或视频,简单直观、通俗易懂,教学效果好;又如在介绍《消防法》时,课堂上组织学生观看《湖南衡阳特大建筑火灾事故的剖析》典型案例视频资料,并结合《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图片资料,使学生认识到火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及学习《消防法》的重要性,增强其安全责任感。此外,还利用课间组织学生观看消防安全系列片《火场逃生与自救》,使学生感受火灾现场的紧张气氛,并学习一些火场逃生的知识,使学生终生受益[3]。通过相关视频影像及图片资料的展示,让学生轻松自如地学习,很好地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并在以后的工作中付诸于实践。
(四)采用多样化考核方式,以案例分析为主要考核内容。《安全法规》课程是一门应用性较强的课程。因此对该课程成绩的考核,主要依据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要求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培养目标,以学生毕业能力达成为落着点,聚焦对学生解决复杂安全工程问题能力的培养。即既要考核学生对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条文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又要考核他们初步运用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来解决安全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此采用综合考评的方式,进行多样化的考核,即将到课考勤、课堂表现、平时作业、课堂讨论与期末考试结合起来进行综合考评。其中将到课考勤、课堂表现、平时作业、课堂讨论四个方面作为平时成绩占40%;期末考试采用开卷方式占60%,精选二至三道案例分析题,对于每道案例分析题均提出两个问题:第一,要求学生依据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指出相关责任方的违法之处,并说明理由;第二,要求学生依据相关专业课程(如安全管理学等)知识提出预防控制措施。这样既考核了学生对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条文的理解、掌握程度以及初步应用的能力,同时通过对相关专业课程知识的渗透,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相关知识来解决安全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实践证明,采用多样化的考核方式,提升了教学效果。
三、结语
抓好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对广大餐饮、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化妆品、医疗机构、有毒有害生产企业等行业的管理者和从业人员非常重要,通过培训可使他们学法、懂法,从而达到守法的目的。针对目前卫生法律、法规众多,靠广大被监督单位人员自学已不能满足卫生监督部门的管理需要和社会效益的需求。对被监督管理单位负责人和全体从业人员由卫生监督部门每年进行集中培训其社会效果反响良好。通过培训,依法经营、守法经营、文明经营意识大大增强,违法经营案件逐步减少,案件查处自动履行办结率明显提高,经营活动进一步得到规范,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 改进观念,增强信心,提高对学习培训重要性的认识
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是卫生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重要途径。按照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加强卫生监督管理的要求,所有相关从业人员都必须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卫生知识培训,这是从事有关行业工作的必备条件之一。通过培训对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卫生知识进行讲解,使经营单位和经营者了解到,进行在岗人员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卫生知识培训,既是卫生部门的责任,更是企业和服务单位的管理人员的责任。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卫生监督部门主要代表国家行使监督、督促检查的责能,各单位有责任而且是必须做好的一项卫生管理工作。所以对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和相关卫生知识开展集中培训主要对象为各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为做好本单位卫生管理提供必备的知识储备。培训的目的要把管理人员、负责人所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具体日常管理中去,同时用有关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去指导和培训本单位下属的从业人员。根据行业实际,有的集中培训到单位负责人,有的培训到班组长,还有的培训到全体从业人员。其次,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和相关卫生知识,使单位的卫生管理水平提高了,服务的卫生质量档次也上去了,跟上市场发展的步伐和消费趋势都是非常必要的。所以我们通过联系实际,结合卫生知识的讲解,使经营者认识到贯彻卫生法律法规与提高服务档次、水平,提高企业效益是相一致的,引导他们把贯彻卫生法律法规融入日常的自身管理中去,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参加学习培训,不仅是知识的传递和交流,同时也是监督部门与各行业、各单位之间,行业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情感交流,更是行业单位与单位之间信息和经营交流。
2 服从工作大局,树立四种意识
当前我县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大开发大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各方面协调发展、健康发展是县政府提出的一个奋斗目标,也是当前我县的工作大局。服务行业也要自觉服务,服从整个工作大局,为优化投资环境作贡献。为服务于大局,引导广大经营者自觉树立四种意识。(1)大局意识。服务行业是投资环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搞好服务经营不仅要着眼于自身内部经营管理活动搞活,而且要有大局观念,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搞好经济建设大环境。(2)服务意识。服务行业服务为先,提高服务质量是搞好经营基本保证,在这方面,每个单位的经理、负责人都有深切地体会,但同时需要强调的是,既要注重经济效益,更要考虑社会方面的效益。(3)法制意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的经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保护合法经营,反对和取缔违法经营,所以,一定要守法经营,文明服务。要守法经营,首先要通过学法、知法、懂法,才能做到守法。消费者要明白消费,经营者也应该明白赚钱。(4)卫生意识。餐饮服务行业和公共场所目前主要体现大众消费,与群众的健康关系密切,所以一定要有卫生意识。要加强卫生管理并建立落实卫生规章制度,这样才能有效防止疾病的传播,特别是防止食物中毒和职业性中毒的发生。
3 学以致用,落实到行动中去
组织一次集中培训学习,卫生监督所的有关人员要认真查看有关资料,认真备课,各单位的经理、负责人也要从繁忙的工作中抽出时间来听课,所以要求一定要认真听讲,认真参与交流,这样才能使花费的时间、精力有价值,有所收获,有所促进。培训以后,首先要求各经营单位要对照学习的内容,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一次卫生管理方面的自查;其次,有的行业单位学习以后还要加强对下属员工、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有关的卫生规章、制度不能只挂在墙上,应该让员工了解和掌握。加强卫生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是上级对有关职能部门的要求,也是法律赋予卫生部门的神圣职责。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各方面特别是各经营单位自觉做好协作和配合工作。因此要求各单位要自觉、主动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做好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行业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和卫生管理水平。
一、营造氛围,建章立制,机关普法工作有序开展。“四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___围绕着“四五”普法工作做了以下七个方面的精心准备:
1.学习和领悟“四五”普法文件精神,制定了水务局“四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确保普法工作有条不紊;2.制定了“___县水务局学法制度”,使普法工作有了制度上的保障.3.在全局开展了“四五”普法宣传周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倡导学法用法;4.每周五下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和条例,提高法律意识;5.“四五”普法读本人手一册,有了学法依据;6.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普法考试,无缺考和补考现象;、7.注重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二、加大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全力搞好部门法地普及工作。
《水法》是“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搞好《水法》的普及工作、___同志认真搞好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并在形式上不断创新:一是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集中宣传日为契机,五年来广泛深入地宣传水法律法规:⑴、在县电视台开辟水法宣传周特别节目,对水法律法规的重点内容进行宣讲,并在黄金时间播放宣传标语;⑵、给副县级以上领导呈送水法律法规读本,让领导们了解和掌握水法律法规;⑶、利用赶集的时间对群众进行水法律、法规宣传,并分发有关资料;⑷、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将水法律法规读本送到了乡村、水库管理员和取水户的手中;⑸、举办了首届“水务杯”篮球赛,借助球赛宣传水法律法规;⑹、在两会期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座谈,畅谈我县的水域情况及水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争取他们的支持;⑺、办宣传专栏,将水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通过各种方式在专栏上宣传;⑻、坚持以案释法,在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的同时,进行水法律法规的宣传;⑼、唤起人们关心水、保护水、爱护水的意识,积极配合人大将古阳河水质遭污染的现状拍成了专题片在县电视台播放。二是采取了“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组织选派执法人员到省、州进行培训学习200多人次;积极请进专家来我县授课25堂。三是认真组织公务员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四是撰写法制信息10条和调研文章3篇。
[关键词]消防法律法规;农村;实效;价值
中图分类号:D911.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2-0267-0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消防法制建设得到较快发展,近年来,农村消防安全问题凸现,为有效解决农村消防问题,推进农村消防工作法治化进程,国家和地方制定了一系列针对性法律法规。关于当前法律法规在农村的实施成效值得研究探讨。
1 我国的农村消防安全现状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多样化发展,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二、三产业崛起,使得农村火灾隐患增多,火灾形势日渐严峻,农村的火灾起数、死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上升幅度远远高于城市,已严重威胁到民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直接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农村消防安全问题凸显在缺乏科学的消防规划,建筑物防火间距小,消防基础没施薄弱,建筑耐火等级低,农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安全用火用电常识,逃生自救能力差,消防保卫力量不足等等。导致农村消防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几点:
1.1 农村消防工作起步较晚
由于经济、社会等因素的制约,长期以来,我国消防工作一直以城市为重点,忽视了农村消防安全,忽略了农村消防工作,认为农村即使发生火灾,造成的危害也不会太大。因此在消防站建设、消防力量部署、公共消防设施设置、消防投入上均集中在城市。直到近十年来农村火灾高发,火灾损失逐渐加大,农村消防安全才开始引起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的重视。
1.2 基础设施底子薄
我国多数乡镇无消防规划、没有专业消防力量,村庄缺乏消防水源、没有配备基本消防器材设施。此外,农村建筑物的耐火等级较低,抗火能力差,建筑物之间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甚至毗邻而建,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火烧连营,同时,缺少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通讯,逃生救援都十分困难。
1.3 消防监督管理少
长期以来,农村消防工作缺乏必要的监管,失控漏管现象严重,许多农村甚至处于消防监管的真空。九十年代末《消防法》实施以后,农村消防工作主要由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派出所监管,近几年开展的农村消防工作也主要由各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深人农村开展,一直都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唱“独角戏”。 但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由于人力、物力等因素的制约.使得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工作显得力不从心,不能解决所有农村消防工作中遇到的全部问题。
1.4 抗灾救援力量薄弱
常年以来由于我国消防资源的严重短缺,只有城市设立了公安消防站,农村灭火救援力量几乎空白。“远水解不了近渴”,农村火灾发生后,无法及时扑灭,连片而烧。虽然一些农村自发组织了群众性灭火队伍,但力量甚微,缺乏专业培训和灭火设备,难以承担防火、灭火任务。有的村寨,年轻力量基本全部外出务工,村中留守的都是老弱病残,农村消防组织名存实亡。
1.5 民众消防安全意识淡泊
由于农民群众受教育程度低,自我保护意识差,加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到位,导致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知识和技能匮乏,缺乏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常识,普遍存在乱倒炉灰、随意烧荒、小孩玩火、迷信烧纸、乱接电器线路和保险丝等现象。
2 针对农村消防工作出台的法律法规
农村消防工作是保障农村安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实现我国消防工作社会化的重要环节。2006年以来中央1号文件连续三年提出加强农村消防工作要求,中央七部门联合制定《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应采取有力措施,长短并重,标本兼治,建立农村消防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农村消防规划、消防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村消防组织,增强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
2008年8月1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的国家标准《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实施,该规范专设一节“消防整治”,规定了村庄整治消防安全应当坚持的原则和村庄整治中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装备、建筑防火等具体内容。
2009年5月1日新《消防法》颁布实施,明确在第三十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采取措施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组织建立和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第三十二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2011年6月1日国家标准《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2010正式实施,规范着重在农村消防规划、村民的自用住宅、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环节的技术防范措施、“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技术要求、火灾预防、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内容做了技术规定。
同时,各级人民政府就贯彻落实国家法律规法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法律和法规,旨在进一步推进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法治化进程。就浙江省相继颁布实施了《浙江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下发了《浙江省农村消防管理工作若干规定》和《新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标准》等。
3 消防法律法规在农村的实效性评价
3.1 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随着针对农村的消防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在建立法制化推进过程中,各级法律法规发挥积极作用,取得了成果,主要体现在:
3.1.1各级政府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计划内容,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平安建设,建立了政府消防工作管理体制。
3.1.2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得到了建设,建立了集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治安联防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队伍。
3.1.3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得到了改善,并纳入到农村公路、人畜饮水、农村电网、农村沼气、旧镇旧村改造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3.1.4政府建立了村级消防宣传阵地,开展了针对性消防宣传。
3.1.5村中“出租屋”、“三合一” 场所、易燃建筑集中连片情况得到了一定的整治、农户电气线路、炉灶等得到了相应的改造。
3.2 不足之处
不难发现,各级消防法律法规颁布后,主要成效集中体现在政府层面,而在引导制约村民主动履行消防责任上远未达到要求,居上临下的法律法规短时间内并未改变村民自身的消防治法生活。主要体现以下几点:
3.2.1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远离法律制度,多以村规民约制约行动,村民对消防法律法规相当陌生,严厉的条款难以接受,消防法律法规在村民中普及遭遇到困境。村民不会利用法律保障自身的消防安全,也忽略法律规定的消防责任。我们能看到村民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依然我行我素,家庭电器线路乱拉乱接并未改善,只要无人管理,乱倒炉灰、随意烧荒、迷信烧纸、乱搭乱建屡禁不止。
3.2.2经济与法律相脱节。尽管农村经济已经有了长足发展,但距离法律所需的实施环境尚还差着很大距离,消防法律法规在村民中的存在和发展举步维艰。我们看到全国农村的经济发展极不平衡,有的农村村民温饱问题尚未完全保障,有房可住已属不易,就无从谈房屋是否符合消防规范建设,安全用火用电更是理想化。即使在经济相对较富裕的农村,村民也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消防安全工作对他们而言始终是其次。同时,过高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也使他们退而远之。
3.3.3宣传力度不够,未深入到村民。近年来出台的农村消防工作法律法规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而到达村民个人层面上的宣传普及却只有只言片语,稍复杂便不被村民理解,而负责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的专业人员缺乏,村民工作大多依靠村干部,而村干部自身对消防法律法规知识了解有限,所以固然有完整的消防法律法规,但村民的法律意识与之几代传承的防火意识并未提升。
4 未来消防法律法规在农村的价值取向
当前,农村火灾形势依然严峻,火灾起数居高不下,随着农村经济的崛起,火灾损失将越来越大,农村消防安全要求极度迫切。可以说,目前的农村消防法律法规建设已较完备,但如何深入有效的体现其价值得探讨。对未来法律法规的推广建设,笔者有几点建议做探讨:
4.1 重视地区性差异
当前针对农村的消防法律法规虽完备,但不适宜大而全的实施与各个村,即使在一个镇里,村与村之间也有很大的差异,应当有选择性的配套解决各村消防问题,对经济发展迅速的村,应当重在规划建设,加强民众法律责任;对人口多、房屋密集错综、历史久的村,应首先解决历史问题,加强改造;对经济落后、条件差的村,应首先整治居住房消防安全隐患;对人烟稀少、老弱留守多的村,应加强政府救助力量;对第三产业发达的村,应普及法规,加强村民法律责任。
4.2 重视村民自身需求
过高的消防安全要求会使消防法律法规远离村民,应当积极调研村民对消防工作的需求,首先解决村民最迫切的消防要求,从而再进一步开展消防工作。
4.3 重视历史遗留问题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人口众多,有约3/4 的国人生活在农村,历史久远,在农村形成了固定的习惯和文化,当前很多农村消防安全问题不是一部法律一台法规所能化解。应当通过法律的逐步实施稳健的解决农村消防问题,不可求胜心切,一夜无法改变农村消防现状。
4.4 重视执法队伍建设
目前,针对农村的法律法规相对完备,但执法队伍的建设严重滞后,除公安消防部队这支专业的队伍外,没有其他专门负责农村消防工作的队伍,而公安消防部队在做农村工作时有较大的局限性,与村民的沟通存在较大的不足。通过完备的法律法规应当建立健全专门针对农村的规划、建设、宣传、检查、执法部门,确立适合的专业人员,同时,部门人员必须要能够全面了解消防法律法规,改变现有的由公安消防部门指导其工作的模式。
参考文献
[1] 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
[2] 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2010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10
[4] 罗家祥.探讨新《消防法》实施下的新农村消防工作.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14)
关键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认知程度
中图分类号:D92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1-0-01
烟草专卖制度自1984年实行并于1991年以法律形式确立以来,为我国烟草行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烟草专卖制度所面临的形势也是日益严峻,特别是对于县级烟草专卖局来说,不管是在日常监管工作中还是目标明确的市场整治活动中都面临着不少的困难和挑战,主要是很多零售户对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不够,给专卖管理工作造成了许多困难,在此,笔者就铜川市烟草专卖局直属分局为例,陈述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以下就是因卷烟零售户对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认知程度不够导致当前烟草专卖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
一、市场现状及问题
1.无证经营现象成为烟草市场管理的一个难点
由于企业改制,失业人口不断增多,造成无证经营现象频繁出现;再就是随着城市发展建设、新农村建设进程加快、高速公路零售户地址变迁频繁,部分变迁户再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开始经营卷烟,给专卖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
2.卷烟市场供需矛盾加剧,使专卖工作压力倍增
因目前烟草行业改革进程加快,烟草企业不断改制,省产卷烟供应比例与需求比例失调,由于烟草专卖批发企业低档次卷烟短缺、畅销卷烟品种断档,降低了低档卷烟的市场供应,卷烟市场出现供需矛盾的客观因素,给制假、售假和贩假者提供了可乘之机。
3.卷烟市场监管方式单一,消费者和卷烟零售户法律意识淡薄,造成专卖管理工作滞后
近年来县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不断探索市场管理机制建设,但没有形成系统的管理方法,监管方式单一。
二、采取的一些措施
1.以一户一档管理为基础,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偏远农村卷烟市场管理工作
针对偏远农村卷烟市场战线长,零售户分布范围较大,管理困难的特点,市场管理部分结合当前一户一档管理工作,在了解到零售户信息有所改变之后,因及时对一户一档管理资料进行维护,保证一户一档资料信息与零售户信息的时刻统一。
2.不断创新宣传方法,宣传工作要有针对性
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宣传是我企业一项重要策略,需要全企业支持和关心,在我局偏远辖区更是一项长抓不懈的工作,需付出更多耐心细致的工作。宣传工作要切实取得实效,就要在宣传方法上不断创新,方法要有针对性。先与经营户交谈与烟有关的有趣的话题,待与经营户谈得进入状态后,再谈法律法规的内容或谈不知法律法规有可能会对其合法经营带来的危害性等。对偶尔有违法经营的经营户,就要通过一些典型的案例来宣传教育,说明若不懂法、不守法会对自己带来的危害性。这样对不同的宣传对象,采取不同的宣传方法,才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要定期召开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培训,印发各种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材料,在调动广大零售户遵纪守法积极性的同时,对偏远零售户也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宣传工具的作用,广泛开展法制教育。让偏远地区的零售户对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有更深刻的认知程度。做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一定要克服怕麻烦思想。对零售户做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我们要有相当的耐心,要有对普法工作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不能认为已经宣传了几次就没有必要。耳熟能详,只要有耐性,宣传的次数多了,同时加上正确的宣传方法,宣传工作一定会取得很好的宣传效果。
3.培养一支政治信仰坚定、业务内容精通、不怕吃苦耐劳的专卖队伍,是目前专卖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保障
近几年,企业十分重视专卖队伍的建设,在人员、经费与设施等各个方面较以前大为提高,专卖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工作上取得巨大成绩,目前专卖执法队伍对市场了解程度依然不够。在偏远郊区市场还存在有薄弱环节,因此我们专卖工作人员必须要对市场有更深一步的了解,要完成此项工作,必须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发扬不怕吃苦的专卖精神。
4.加强对卷烟零售户的培训力度,全力营造平稳有序的执法环境
烟草企业的发展不仅需要依靠专卖管理的维护,更重要的是靠零售户和消费者的支持。首先,要切实做好《烟草专卖法》的宣传教育,提高零售户对《烟草专卖法》的认知程度,主动担当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者和维护者。其次,要有一定的敬业精神。卷烟零售工作与其他零售工作一样,在经营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矛盾,这就要求零售户必须具备一定的敬业精神,有一定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卷烟零售户来说,他们最看重的不是空洞的理论,而是实实在在效果。为此,在给卷烟零售户培训时,切不可泛泛而谈,一定要注重以实践为主。这样,既使是再复杂的流程、再多的规范条款,再难的技巧方法都会变得通俗易懂。卷烟零售户培训工作是一项看似简单却又十分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也是专卖管理员一项重要职能专卖管理员唯有不断加强自身学习与锻炼,打牢自身的工作基础,增强卷烟零售户遵规守法的意识,才能营造以个平稳有序的执法环境。
一、以单位公职人员为重点,深入推进机关、单位法制宣传教育
1、在门户网站开设普法专栏,公布本单位法律咨询电话。由局信息中心在局互联网站开设普法专栏,公布单位法律咨询电话,此项工作在8月底前完成。
2、每年组织一次公职人员岗位法律知识考试或考核,以考促学。由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和事业人员管理股制定规划、列出时间表,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轮流一次考试或考核,此项工作在12月底前完成。
3、组织新招录公务员到法纪教育基地接受法纪警示教育,把法律知识纳入岗前培训内容。由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此项工作在12月底前完成。
4、建立法律顾问机构或聘请法律顾问。由局办公室组织实施,此项工作在10月底前完成。
5、法制股长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按照县法制办的培训通知要求,组织单位法制股长和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
二、以管理服务对象和村民为重点,深入推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
1、利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春节返乡和劳务技能培训时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每年不少于2次。一是利用春节务工人员返乡之机,开展“春风行动”,宣传法律法规和劳务输出,由县就业局主办。二是利用劳务技能培训开展法律法规宣讲,由就业促进股、政策法规股负责。
一、教学方式多样化,增强教学效果
1.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丰富教学手段。单纯用语言和板书表达清楚抽象复杂的理论很困难,但多媒体教学可以将这部分内容直观、形象地表现出来。而且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及,很多新的内容,最新的案例都可以作为教学的一部分内容。例如有关保健食品、绿色食品、QS认证标志等图片,中央财经频道的《食品安全在行动之中国政策论坛》和《每周质量报告》等视频资料,都可以在课堂上直接展示给学生,这样既能弥补教材的不足,又能锻炼学生的利用互联网检索信息的能力,让学生更快速、清楚、系统地了解这些教学内容,对食品法规与标准的相关内容形成整体的认知。
2.采用对比教学方法,加深记忆。在讲解国际食品标准组织章节时,让同学们自己分项,将CAC、FAO、ISO等国际组织的职能、目标、总部所在地和成员权利与义务等放到一起进行对比,比较这些国际组织的不同,而后总结、分析它们的作用和影响,使同学们在记忆时不至于混淆。在讲解国外食品法律法规时,和我国的食品法律法规相比较,同学们在了解了国外食品法律法规的同时又回顾我国的食品卫生法规内容,还能掌握未来我国法律法规的制定有哪些趋势,加深印象。
3.多用案例分析,提高教学内容的实用性与实践性。《食品安全法》和《产品质量法》是我国法律法规的章节的重点,单纯逐条学习这两部法规是非常枯燥的。在进行这部分内容教学时,我们应该搜集大量的典型食品违法案例,让同学们分组讨论,派代表回答案例是违反了法规的哪条哪款,应该怎样予以处罚,如有不同意见就可以进行辩论。这样既能活跃课堂气氛,又能让同学们对两部法规充分了解。
二、教学内容合理化,注重前沿与实用
1.深入浅出,激发学习兴趣。法律法规的学习相对来说是枯燥的,我们从近几年我国的食品安全事故入手,例如三鹿奶粉、含甲醛啤酒、地沟油非法加工经营、面粉漂白剂、火锅口水油等,让同学们对食品安全有一个感性的认识。然后从以前存在的食品安全多头分管造成的所谓“十几个大盖帽管不住一头猪”引出《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和《食品卫生法》的废止,由此导出食品法规与标准的重要性,增强学习法规与标准的兴趣。
2.章节内容模块化,有利于整体把握。在讲解食品法规与标准时,对遴选的教学内容进行整合和序化:例如将绪论、中国食品法律法规、国外食品法律法规和食品法规与标准文献检索归为法规与标准基础模块;将标准的制定、中国食品标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部分内容归为企业资料的编写设计模块,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食品质量认证归为企业管理体系和产品认证模块。将相关内容以工作过程为导向,按工作任务的难易递进方式构建教学模块化课程结构,使教与学有机结合。
3.加强课本与实际生活的联系,提高学生的感性认识。在教学时引导同学们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待我们生活中的食品法规与标准。有意让同学们收集一些普通生活当中的食品外包装,如纯净水、碗面、牛奶等,看看上面的标签是否规范,从外包装如何避免买到假冒伪劣食品,导入食品标签与标识标注章节的讲授和学习,使同学们真正做到活学活用。
三、考核方式多重化,注重学生能力评价
只从期终考试成绩来评定学生学习这门课的效果显然是有失偏颇的。我认为应该增加平时的成绩考核比例,如作业、课堂提问和讨论、课程论文等方式。通过平时考核,老师可以及时了解讲课效果,得到学生掌握了解已学知识的程度的信息反馈;可以多方面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使学生利用网络资源检索一些有关内容来丰富自己。我认为平时的作业10%、课堂提问和讨论20%、期终考试70%的考核比例能够更好地让学生掌握所学的知识,培养应用能力。
参考文献:
[1]吴晓彤.食品法律法规与标准[M].科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