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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的意见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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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的意见

第1篇:民营企业的意见范文

【关键词】辽宁 民营企业 问题 建议

一、辽宁省民营经济的发展现状

据最新的省政府工作报告显示,2014年辽宁省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86万亿元,其中民营经济总量约1.94万亿元,占全省GDP68%,同比上年增长7.2%。民营经济提供全省64%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75%以上的就业率,成为拉动全省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目前辽宁省民营企业实际数量约184万户,其中规模以上的民营企业16000余户,中小微企业占比超过99%,庞大的中小微企业队伍是辽宁目前乃至未来民营经济加速发展的重要引擎,对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中小微企业在辽宁民营经济中虽然发展势头强劲,但是相对于其他经济发达的地区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从最直观的数据显示,辽宁的民营企业存在数量少、规模小、起步晚的问题。除去直辖市,全省民营企业绝对数值不及广东、江苏等发达省份的一半,且远落后于浙江、山东、福建等省份,注册资本金的规模也不及全国的平均水平。从相对值来看,一个地区每万人拥有的企业数在数量上反映了中小企业的发展水平;中小企业户均GDP在质量上反映了中小企业运营水平。而辽宁的中小企业发展在数量和质量上也非常不足,这说明辽宁地区市场经济体系不够成熟完善,人民创业、创造财富的能力有待加强。另外中小微企业目前还是一个弱势全体,相较于南方的发达省份,辽宁多数的中小微企业起步较晚,发展较缓,甚至还有许多的小微企业处于手工作坊阶段,所以中小微民营企业的发展需要政府在多方面给予支持和支助。

二、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软环境问题

(一)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我国仅有的一部针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文件是《中小企业促进法》,而这部法律是在2003年颁布实施的,与当前中国经济“新常态”内、外部环境存在较大的不适性。虽然辽宁这几年相应的出台了《辽宁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辽宁省中小微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等地方法规,且《辽宁省中小微企业权益保护条例》是国内第一部保护中小微企业权益方面的地方法规。但是相关法规的职责部门划分不够明晰、不够细致,导致法律的执行力没有后续保障。即中小微企业一旦出现问题,责任部门容易互相推卸责任。

(二)政策信息不对称

政策就是资金,政策就是市场,政策就是管理。目前辽宁民营企业的政策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较多,资金的涉及面较广,符合相关优惠政策条件的企业也较多。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优惠的政策无法在符合条件的企业中得到普惠,只有极少数的企业能够有幸享受到。原因有二:一是政策信息传达的滞后性。目前民营企业获知的政策信息的主要来源是辽宁省中小企业厅网站。虽然网站的信息平台公开、透明,但是获知渠道的单一,使得企业对政策信息的知晓率低、知晓滞后。再加上优惠政策信息填报的时效性短,导致符合条件的企业还未填报申请,就已过期失效。省内某相关机构做出统计:辽宁民营企业的政策知晓率是20%,然而据100份企业的调查问卷得到的结果是:对政策知晓的问卷只有3份,即从整体估算,民营企业的政策知晓率不足5%。二是政策信息掌握的偏差性。政策信息的晦涩难懂,是很多中小微企业面对政策优惠时都会遇到的棘手问题。企业对具体的政策信息理解不到位、理解有偏差,认定标准有异议,导致信息填报时有纰漏,进而错过应该享受的政策优惠,甚至有些企业由于经常性被退回而彻底放弃再申请。三是政府行政部门之间政策口径不一致。小微企业在发展到一定规模时,往往都会涉及到买地扩建厂房的问题。这其中就有企业反应,由于县(区)与市里的土地审批口径不一致,企业拿到区(县)的土地审批手续,到了市里复核盖章时却被驳回。由于土地审批流程而耽误的小半年时间里,企业大量的周转资金既没买到地,也无法投入生产,这大大降低了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浪费不少的时间成本。

(三)融资环境难成本贵

从目前来看,钢铁、煤炭等传统产业由于国内外市场需求的变化、政策的约束和环保的要求等原因导致存在严重的产能过剩问题。金融机构出于自身的风险利益考虑,对这些行业采取限贷、压贷、收贷后不放贷等措施,使得企业的资金链紧张的格局进一步加剧。而且,纵然总行批准了相关贷款,企业要拿到贷款的融资成本也在15%以上,远高于基准利率。如果想兼并重组,贷款融资更是难上加难。另外,我省中小微企业数量已经占到民营企业总数的99%以上,几乎涵盖了国民经济领域的绝大多数行业,中小微企业的快速发展和其对资金的渴求程度正相关。然而融资约束一直是制约我省中小民营企业生存发展的主要障碍。首先,融资环境难。从资金的供需双方来看,中小企业的融资约束一方面源于自身的信息不透明、缺乏抵押品担保、融资规模小、单位融资交易成本高。另一方面,正规国有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配置存在“规模歧视”和“所有制歧视”,这决定了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服务对象主要是国有企业、大型企业、政府融资平台及能提供充分抵押品的资信、财务状况良好的客户。

(四)显性税减隐形费重

据相关部门的数据统计,目前辽宁的民营企业平均税费负担超过本企业总成本30%,约占全年营业收入的15%。虽然营改增及地方财政税收优惠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的成本压力,但是多数企业也反应在税减的同时,隐形的费却重了。据营口一位科技型小微企业负责人透露:“2014年,除去国家和地区的正规税费,企业上缴与财税相关的隐形成本高达9000余元。这其中包括税控程序的升级服务费、财税定点培训费、统计员培训费、财税部门定点购置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这些隐形收费是否合理企业心知肚明,却无法不交。另外还有企业提出:“地方财政收取的河道维护费、价格调节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费用,对于小微企业也是不小的开支,是否能在企业成立初期予以减免,希望地方政府能给予考虑。”这些民营企业的心声在一定程度上为我省税费收取提出了合理化建议,而这些问题对完善我省民营企业发展的软环境建设有着积极的意义。

(五)行政审批手续繁杂、费用不合理

党的十报告提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虽然近几年,辽宁的行政审批从削减事权、强化监管、规范管理、改善服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现行的审批制度仍存在着流程不透明、环节繁杂、收费名目多、时间成本高等问题,加重了企业的负担。据某民营企业反应其第一次办理项目的审批流程时,不能完整的了解行政审批的流程、收费标准和依据,本来可以一次性3-5天办理的事宜,其往返周折两个多月,大大降低了办事效率。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更有甚者某项目审核超过1年,这都是由于各审批部门之间缺乏最基本的协调沟通和对彼此业务的了解,导致企业在办理审批手续时,各衔接部门连贯性差,浪费了大量的人力和时间成本。另外辽宁各市、区的行政收费标准不同,依据不透明,金额不合理,缺乏统一规范的指导,企业负担沉重。如:某外地驻辽的建筑施工企业,其已经按规定在公司注册地为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但在辽宁各市(沈阳除外)异地施工时,非临时雇工人员必须重复缴纳社保费,否则不予办理开工手续。但根据辽地税发〔2012〕2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问题的通知》:“各级地税机关对建筑施工用人单位的建筑工程项目实行属地征收。对在异地施工的用人单位,如已在参保地全员参保且无临时雇工的,可凭缴费凭证由建筑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准后不再征收该工程项目的社会保险费。”再有,对招标说明书明确“规费”中的“社保费”由建设单位缴纳、准予施工中标企业于开工后返还的,现浑南、沈北、铁西三区仍有不按政策规定返还的事宜出现等等。

二、民营企业软环境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健全政策法律环境,提高政策法律的针对性、有效性和执行力

(1)完善民营企业的法律体系,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具体来说,一是要细化法律条文的实施细则,采用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结合,使企业可以根据指标、细则对号入座。二是落实“部门制”,明确法律的执行部门。发挥政策法律在解决民营企业困难时的强制性作用。特别是要以立法的方式明确中小微企业的社会地位,确保相关政策的强制性、可操作性,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样中小微企业的各项政策才能有效的享受,权利利益才能根本的保障。

(2)清理不合理的税费,促进财政税费制度改革。目前辽宁民营企业的税费成本负担很重,政府需要采取适当的税收减免政策,尤其是清理隐形的不合理收费、乱收费现象,规范税收管理体制和监管体制,确保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经济实力尚且不足、风险承受能力差,如果税费超过了企业的承受范围,或将导致他们抵制税赋的缴纳或者采取偷税、漏税的行为。

(3)完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优化营商的环境氛围。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行“负面清单”,放宽市场准入门槛,实现公平竞争;打破“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等隐形壁垒,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另外,政府要着手制定并实施特许领域的准入办法,打破行业垄断,陆续将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电信等公共事业推向市场,走市场化的发展道路。

(4)加大政策专项资金的扶植力度,实现专项资金的普惠。目前由中小企业厅提供的政策专项资金有:大小企业配套、专精特新产品、新兴产业、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创新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人员培训等七项。其他厅提供的专项资金有:技改贴息、工业集群、科技专项资金、专利成果转化、海外先进技术引进、企业并购、节能资金上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等。加大政府专项政策资金的扶植力度和广度,通过不断完善服务体系平台,使符合政策条件的民营企业得到政策普惠是我省软环境落实程度的重要体现。另外,加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入力度和宣传力度。目前,沈阳已首期投入5亿元“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扶植创新型企业发展,并保证今后陆续追加投入,促进基金良性滚动发展趋势。但是这是远远不够的。加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投入力度和宣传力度,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引导大量的社会资金参股运作,促进民营企业吸收社会就业、推动企业的自主创新、增加财政税收。

(二)建立社会化、市场化、多元化的民营企业服务体系

辽宁省中小企业厅是政府官办的民营企业服务中心,全面负责全省民营企业创办、经营、指导和服务。但就目前官办的服务体系来看,直接的行政化手段多,间接的市场化服务少;权益保障充足,专业化技术管理类服务不足;难以解决民营企业经营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所以打破官办民营企业服务中心独大的格局,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民营企业服务组织机构,构建具有引领性、实用性、包容性的服务体系,是促进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有效手段。所谓引领性,是指服务体系能够根据国家的政策导向、居民的消费需求,结合我省的区域规划和产业重心做宏观分析,引领民营企业发展具有前瞻性的投资产业或项目,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与稳定增长。比如:现阶段与两化融合相关的产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经济新常态下的“互联网+”产业项目等备受市场关注。所谓实用性,是指服务体系要能够满足民营企业关于政策、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服务需要,帮助企业解决生存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比如:对于有资格享受国家政策优惠或资金优惠的企业,服务中介在政策下发的第一时间传达给企业,并辅助企业在填写申报表中做必要的技术性处理,避免其因填表不当而错失应该享受的政策优惠。所谓包容性,是指服务体系要能够包容不同规模、不同特性、不同层次的企业,满足异质性企业的服务需求。具体来说,一是引入民营资本和资源,官民合办民营企业专业服务机构,通过改革管理体制、市场化公平竞争,促进服务体系健康发展。二是鼓励大企业集团、大专院校等社会团体为民营企业提供盈利或者非盈利的专业化技术管理咨询服务,引导丰富的社会资源向民营企业流动,促进服务体系形成网络化格局。三是政府可以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机制购买民营企业所需的专业化技术管理咨询服务,鼓励和推动企业运营外包服务。在发达国家,民营企业可以自由选择合适的技术管理咨询服务。专业的服务机构通过公平机制获得订单,政府根据既定的政策部分或全部承担订单费用。即“你需要,他服务,我买单”。这种方式既确保服务需求、供给、政策扶植过程的全部信息公开,又能让政府、企业、民间团体等通过评审记住并选择那些品质更优质的服务。

(三)搭建新型的融资体系,改善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

(1)直接融资方式。加快辽宁股权交易市场的创新发展,鼓励有条件的科技创新型企业上市融资。目前,辽宁省只有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和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两个资本交易市场,辽宁股权交易市场作为我国由一板(沪深主板含中小板)、二板(深市创业板)、三板(北京中关村新三板)、四板(区域性股权交易)构成的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刚刚起步,但是具有巨大的金融创新和发展空间。建议政府成立股权交易市场建设的专家小组,破解股权交易市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建立相关部门的相互促进机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意见和评价;加强民营企业征信系统与股权交易市场的协同发展,促进辽股权交易市场为企业增信融资提供更好的服务;支持以资本为纽带开展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跨区域开展股权交易市场。特别是政府应该对民营企业的上市融资给予更多的关注,不仅省、市、县(区)三级政府要给予上市企业股权交易市场融资补贴资金,而且政策上也必须给予优惠,制定具体可操作的企业挂牌前改制费用、改制中企业和个人税收额度增减变化相关政策;改制挂牌企业财政、税收、技改优惠政策;挂牌企业及相关保荐机构、中介组织奖励政策等,促进更多的中小微民营企业做强做大。再有,借助互联网为融资租赁进行资金融通。尽快出台融资租赁及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推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挖掘中小微企业的网络交易记录、信用记录、客户评价记录等数据并对其进行风险评估,完善中小微企业网络信用评估体系,以解决融资信息不对称问题。网络融资租赁业务的拓展,不但提高了生产设备的引进速度,还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很多投资风险小、现金流稳定、投资回报好的项目适合通过租赁公司来筹措资金,政府在这方面也应该给予一定的支持优惠。

(2)间接融资方式。第一,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外资银行与国有银行在同等条件下公平竞争,为中小微企业创造一个容易贷款的空间。相较于中资银行,外资银行在贷款对象的选择上更看重企业本身的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而不局限在硬性的严苛条件上。所以,外资银行更愿意把中小微企业看作是潜在的客户群,而政府需要做的是给予外资银行和国有银行同等的条件,促进国有银行顺应形势改革,引入新的营销理念,开辟新的业务范围,为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铺路,同时带动金融市场的繁荣。第二,明确民间金融机构的合法地位,并将其纳入到金融业的监管体系中,支持民间金融与中小微企业的“关系型借贷”。银行业存在一种基于规模的专业化分工,即大型国有银行主要向大企业提供贷款,民营银行、社区银行、小微银行、小贷公司等主要给小微企业提供贷款。一方面因为小型民营银行等民间金融机构资产规模小,出于自身资金风险性考虑,难以授信于资金需求较大的企业。另一方面,民间金融机构组织结构简单、链条较短,使之在信贷决策中对“软”信息处理具有比较优势。而且具有地域性和社会性的民间金融机构与小企业往往存在长期互动的关系,这种关系更能有效的拓宽“软”信息的收集渠道,让“关系型借贷”成为可能。所以,政府要规范引导民间融资,放宽中小微企业进入融资市场的渠道,运用国家财政资金设立民间金融机构发展专项基金,以参股、投资合作等方式充实民间金融机构资金实力,特别是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民间金融机构,给予所得税减免、降低法定准备金比例等优惠,使民间资本走出灰色地带,进入金融领域,为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铺路。第三,建立由政府直接出资和政府引导出资两级信用担保体系。第一级担保体系是由政府直接出资成立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政府为中小微企业出资,做社会、经济风险担保,切实解决了中小微企业融资的信用担保问题;第二级担保体系是由政府设立政府引导资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立“种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基金”,培植社会性的第三方信用担保法人经济主体。

(四)加快推进辽宁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要转变政府的职能。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政府要淡出微观领域的干预,切实落实简政放权,通过市场的调节达到资源的合理配置。坚持社会化的取向。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民间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政府可以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通过委托、授权或招标的形式,将一些服务性职能交予社会组织去承担管理,政府要淡出行政制度的审批,尤其是投资审批权要精简。二是规范审批流程,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实现审批权力的公正化、透明化。政府要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除了行政审批中的项目,其他的都要对社会公开,做到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明确各级政府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做、法无授权不可做。另外,要深入基层调研,根据各地方的实际情况,按照“能减就减、能并就并”的原则进行流程“再造”,合理的整合优化审批环节,建立完善的审批机制,减少行政审批过程中的重复行为。而且必须对项目的审批内容、申报条件、适用对象、申报材料、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政策依据、办事流程予以公示、告知,完善网上审批制度,对办理热门的环节尽可能采取集中办公,真正做到“一站式服务”。三是精简行政收费项目,合理收费标准,减轻企业的负担。在政策权限范围内,对全省的行政审批收费用统一进行梳理,不合理的、重复性的收费必须清理,必须性的收费重新制定减免标准,按适当的比例减免企业的缴费额度,杜绝各市行政审批收费口径不一,做到省内一个标准。四是建立有效的监督制度和管理体系。立法监督,依法明确审批权限,对滥用或者越权使用审批手段的行政主体制定惩罚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流程引导、政策解读和解答疑难问题。落实“问责”制。主管机关要严肃监督,明确监督的主体和责任人,不定期地开展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问责,同等情况同等问责;上级主管部门监管不力,主要负责人和监督人要连带负责。加强公众监督,各级政府要充分尊重媒体和公众的言论自由,鼓励新闻媒体曝光违规审批现象;鼓励公民通过检举揭发纠正审批过程的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构建政府负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五是通过公众参与,科学推进行政审批的标准化建设。公众参与不仅是通过公告、征求意见、网上参与等形式使行政审批意见更具有群众基础,而且要让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各部门参与进来,统一审批标准、规范审批流程、确保审批服务的质量。另外,听取行业专家的意见也是十分必要的。行业专家可以从理论与实践双视角对行政审批改革提出中肯的想法,对审批的规则制定和流程盲点给予指导性和参考性的意见,提升改革决策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第2篇:民营企业的意见范文

宁波民营企业在巩固制造业市场领先地位的同时,积极进入以新能源、新材料、金融业等为代表的新兴产业或高端服务业。其中,金融业(包括创业投资公司与小额贷款公司)是宁波民营企业实行跨行业、多元化经营的重要目标行业。国家对于企业参股或组建金融机构有较为严格的政策规定,目前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并不普遍,但是宁波民营企业以不同方式对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进行了参股,产融结合趋势日益显现。宁波民营企业参股金融的主要特点是:

民营企业入股金融的机构呈现多样化

据不完全调查,截至2010年10月,宁波民营企业共参股金融机构37家,其中,城市商业银行1家、城市信用社1家、农村信用社6家、农村合作银行3家、村镇银行3家、信托有限责任公司1家、小额贷款公司16家、创业投资公司6家等。各类机构发起时的资本金总额51.6亿元,民营资本占比80%以上。其中,16家小额贷款公司发起时的资本金总额30.3亿元,民营资本占比98%以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时的资本金总额2.38亿元,民营资本占比80%以上。

民企入股机构的金融总量相对较小

目前,宁波民企入股的金融机构主要是地方金融机构,除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其他单家机构的金融实力均很小,宁波民企入股金融的影响力较弱。因此,虽然宁波民营企业入股的金融机构种类较多,但是民企入股机构的金融总量相对较小。以入股的银行类金融机构为例,截至2010年10月末,宁波市存贷款余额分别为9567.74亿元、9143.72亿元,分别比年初增加1326.51亿元、1427.8亿元;而民企入股金融机构的全部存贷款余额分别为2015.35亿元、1532.1亿元,分别比年初增加223.02亿元、230.44亿元,存贷款余额、新增存贷款分别占全市金融机构的21.06%、16.76%、16.81%、16.14%。

单家企业参股金额在总股本或企业净资产中占比较小

宁波民营企业对进入金融行业一直有较浓厚的兴趣,囿于有关政策限制或制度障碍,企业参股金融占比相对较低,单家企业参股金额在金融机构总股本和企业净资产中的占比均较小。以入股宁波银行的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是一家实力雄厚的上市企业,2009年末参股金额1.79亿元,参股金额在总股本中占比7.2%,但是参股金额在其净资产中占比仅为1.1%。再如入股余姚农村合作银行的帅康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一家大型家电制造企业,2009年末参股金额75万元,参股金额在总股本中占比0.5%,而在其净资产中占比仅为0.2%。其他企业参股金融机构也有类似情况。

入股金融机构的民营企业运作良好

宁波民营企业起步早、发展快、经营理念新。随着企业向规模化、现代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具有现代企业制度特征的有限责任公司已成为宁波民营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目前,宁波市民营有限责任公司达4万多家,占民营企业总数60%左右。与企业组织形式相适应,法人治理结构不断优化,决策、执行、监督分层运行、相互制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责权明确、各司其职。以参股宁波银行的雅戈尔、杉杉、华茂等为例,由于治理机制完善、经营业绩优良,这些企业均进入了宁波银行董事会。

宁波民营企业参股金融的动因分析

较强的实力与意愿是民企参股金融的经济基础

宁波民营企业的资本积累已经基本完成,一些实力较强的企业为了实现资金高效运转与增值,较早涉足了资本运作,并使得民营企业参股金融成为可能。同时,宁波拥有大量优质企业,金融发展前景较好。据统计,2009年宁波市103家企业135个产品的国内市场占有率第一;产值过亿的工业企业就达1200多家;200余家企业进入了上市“后备队伍”,80余家企业实质性地启动了上市工作。良好经济发展基础提供了区域金融的优良生态环境,更进一步增强了民企参股金融的意愿。以卓力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为例,该企业是宁波慈溪十强企业之一。截至2009年末,企业净资产达10.32亿元。2008年出资600万元参股宁波慈溪民生村镇银行时,如果没有有关筹建村镇银行规定或限制,该公司愿意出资1亿元。

高回报率与融资便利是民企参股金融的现实原因

目前,由于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居民储蓄意愿仍然很强烈,再加上我国存款利率尚未市场化,而贷款利率则可以浮动,因此,金融机构收益率普遍较高,总体上高于社会平均利润率。相对较高的金融行业回报率,是吸引企业参股金融的经济动因。以宁波某防腐材料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入股宁波慈溪农村合作银行101万元,当年获利15.2万元,利润率高达15%,高于该企业生产经营利润率约10个百分点。同时,通过参股金融机构,企业与金融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其融资提供了便利。例如,2010年8月末,宁波某模具有限公司贷款余额2990万元,其中在其投资的农信社贷款余额800万元,占该企业贷款余额26.7%。

民企参股金融是集团企业多元化发展的战略体现

宁波民营企业顺应经济发展趋势,适时实施经营地域、行业多元化战略。一是积极开拓多元化市场。目前,通过“走出去”抢占国际市场的势头越来越强劲。宁波市已有民营外贸企业6000多家,年进出口总额达440多亿美元;民营企业还通过“走出去”到境外投资办厂、建立研发机构,目前已在境外创办企业已达560余家。二是适时进入多元化行业。宁波民营企业在做好传统制造业主营业务的同时,积极进入以金融业等为代表的高端服务业,因此,民企参股金融也是企业多元化发展的战略体现。在回答宁波市工商联问卷调查中“如果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您将如何?”的问题时,只有10%左右的宁波民企选择了“不入股”,而选择“入股”、“看一看再说”的比例达90%左右。实际上,宁波民企颇具战略眼光,有效地实行了经营多元化,在2010年5月国务院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又称“新36条”)之前,宁波民间资本已进入了金融业。以宁波银行为例,作为一家上市的跨区域经营股份制商业银行,主要大股东如雅戈尔、杉杉、华茂等,均为宁波市规模最大、资本力量最强的成功实施多元化战略的优质民营企业。

促进民间资本进入金融的对策建议

落实政策,细化措施,有效促进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

“新36条”实际上是2005年“36条”的进一步深化。由于种种原因,“36条”的一些政策尚未落实到位。例如,在市场准入方面,“36条”明确规定,允许外资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也允许国内非公有资本进入,但根据有关方面的调研情况,目前全社会80多个行业中,允许外资进入的有62个,而允许民间资本进入的只有41个。“新36条”明确提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放宽对金融机构的股比限制”,但实际上,如果缺乏明确的细则,隐性的、过度的管制还将存在。例如,民营资本在金融机构中要获得控股地位,实际上很难获批;在引进战略投资者时,通常引入外资或国有资本,而较少考虑民营资本或者会引起监管部门的过度监管。因此,应该尽快出台细则,在注重金融机构合理规管的同时,给民营资本以“国民待遇”,减少隐与过度管制,支持民营企业发起或参与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以及信用担保公司、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银行、证券、保险等机构的改组改制。

注重存量,着眼增量,探索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方式

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至少包括两方面含义:即民营资本对金融业的资本准入与机构准入。近年来,民营资本在金融业占比上升较快,但相对于国家股、国企法人股、外资股来说,所占比重仍然偏低。在机构准入方面,如按照“民有民营”来判断,真正的民营银行数目还很有限。因此,要积极推进民营资本对金融业的资本准入与机构准入。一方面,要注重存量,优先考虑资本准入,增加对现有银行持股比例。例如,对一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民营企业可以采取收购、兼并等方式,直接参股甚至控股城市商业银行或农村信用社,或将它们重组改造成地方民营银行。另一方面,要着眼增量,稳步推进机构准入,通过新设方式发展民营银行。要依托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改革,探索设立民企控股的村镇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探索设立服务于城市小企业和个人的社区银行。

端正理念,强化管理,关注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风险

民营企业进入金融业后,能为企业进一步发展搭建一个广阔的金融平台、打造一个稳定的融资渠道。按国际惯例与有关规定,企业一般不能在自己参股的金融机构中为关联业务进行信贷,否则其内在的黑幕交易不可避免;而且一旦发生危机,通过关联交易会放大风险,影响金融稳定与经济发展。因此,民营企业应进一步提高社会责任意识,要从有效配置金融资源、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提高金融业整体竞争力的高度,正确看待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这个命题,而不能把它看作是寻求一种新的融资工具或融资平台,也不能仅仅视之为寻找一种新的投资工具或投资领域。管理部门要加强信息披露,防止隐蔽关联交易发生;逐步建立有效的金融市场退出机制,促使金融机构合法、合规、高效、稳健经营。

第3篇:民营企业的意见范文

摘要:本文列举了民营企业财务管控的主要内容及各实体财务管控主要功能,论述了资产管控、资金管控、费用管控的管控方法。

关键词:民营企业;财务管控;建议

随着泰丰公司的快速发展,财务管理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事实上,控制尤其是事前控制,已经在实际的企业管理过程中表现出越来越突出的作用。因为经过事前风险评估等控制手段,可以有效降低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降低管理成本,进而提升管理效能。

一、泰丰财务管控包括,主体、客体、目标、方式和环境。

(1) 财务管控的主体是公司下属的经济实体,紧紧把握住财权这个中心,合理配置财权。 2)财务管控的客体是经济实体的生产与销售,应该是财务管控要处理的核心要素,只有这样才能明确实际中的工作重点。 (3)财务管控的目标是为生产与销售管控服务,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核心竞争力。 (4)财务管控的方式是全面预算,最常用也是最重要的方式,当然,还有像健全财务制度、对现金的控制、财务风险的控制等。 (5)财务管控的环境是好的管理模式,如果没有好的管理模式,财务管控将会失控。

二、 对各实体财务管控主要功能有:规范管控、资产管控、资金管控、费用管控,

(1)规范管控

建立规范:建立和健全下属实体公司各项财务办法(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成本费用管理等)

统一管理:统一管理各单位财务人员,对财务人员负有教育培训、工作指导、业务考评、资格管理等职责。统一由核算的会计事项进行处理。

了解下情:督促各下属单位及时提交各种会计资料,及时分析和掌握各单位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检查监督:检查监督各单位财务工作,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弄虚作假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2)资产管控

下属单位的关键设备、重要建筑物、限额以上的资产的使用、必须经过泰丰公司批准上报。流动资产的处置由下属单位决定,但需报公司相关部门审批、接受监督并备案。例如因固定资产发生损坏等,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表明该项固定资产的价值发生了减损。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当将固定资产价值减损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才不会在资产负债表上虚夸固定资产的价值。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中的较高者。

如果无形资产将来为企业创造的经济利益还不足以补偿无形资产成本(摊余成本),则说明无形资产发生了减值,主要表现为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了其可收回金额。《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定期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发现以下情况,则应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并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收回金额的部分确认为减值准备:①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它新技术所代替,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②某些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③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④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3) 资金管控

公司对下属单位的资金使用实行集中统一协调与调配。应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①统一银行开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货币资金是内部控制的最关键环节,为强化货币资金的事前控制,在健全货币资金基本内部牵制制度的基础上,撤销集团内部各单位在社会金融机构的多余账户,保留使用唯一基本付款账户。②统一资金调度,强化资金监管。统一重大资金调度权,控制投资规模,将资金投资引向高回报低风险的地区,同时也给予子公司日常的资金管理权限。③统一资金信贷 , 确保筹资效益。通过集团财务公司集中对成员单位实行内部贷款制度,优化资金信贷结构;统一对外筹资职能,根据集团资金结构优化以及各单位发展的需要,统一向商业银行办理贷款筹措资金,同时作为信贷管理的延伸,强调由母公司统一对外担保,以防范担保风险。 ④统一资金过程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每年编制年度资金占用预算指标应与经济责任制考核指标挂钩。通过预算的跟踪考核,对资金从物资采购、存货的盘点和处置、产成品销售等全过程实行过程控制和管理。

(4)费用管控

制定预算编报规程,指导下属单位财务预算的编报,汇总财务预算,检查和监督预算执行情况,提出合理建议。组织各单位内部预算完成情况的考评工作,提交考评报告,供生产销售参考。分析国家税法、费用征管与基金管理制度,协调与税务、社保等机构的征缴关系。同时,也不能忽一下三点:①科学调度资金,盘活存量资产 民营企业应从全面加强资金管理入手,挖掘内部潜力,减少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循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资金运用产生最佳效果,是企业财务管理所追求的基本目标。其次,加快货款回收的速度。回收的货款迟延,厂家要背负那部分的成本负担。再次,要形成合理的资本结构。民营企业受企业规模的限制,承受财务风险的能力比较低,因此,形成合理的资本结构,确定合理的负债比例尤为重要。

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很多私营企业疏于日常记录,很难提供一份完整的财务资料,这势必会给自我评估、融资、计划、预算等财务管理工作带来很多困难。现代化的企业管理,特别是有效的财务管理,必须要有完整的财务资料,以帮助管理者分析过去和预测未来。

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增强自我约束能力。民营企业主由于权力过分集中,在企业财权的支配上随意性很大。因此私营企业可以自己制订一些财务规定。每项开支要会计按规定报销。并规定财务人员严格控制开支,尤其要减少超支,如有违反,要追究责任。

三、财务管控能力基本要素包括:学习能力、财务控制能力、信息处理能力。

(1)学习能力

财务管控的基础,学习是一个知识获得、共享、利用的过程。财务管控能力是长期积累和学习的结果,关键在于使财务管理部门财务学习型组织,使财务管理工作能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确实为生产销售管理服务。随着生产经营环境的变化,要求财务人员要多深入生产销售一线,做到“管财务,必须了解生产与销售”的理念,具备基本分析能力、构思能力、观察能力等,必须经常与生产及销售部门、机电部门、采购部门接触,深入了解部门的特点、流程,交流技巧。

(2) 财务控制能力

财务控制能力是财务管控能力在单位管理发挥作用的集中体现。财务管控能力不仅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更是单位管理的有力工具。财务控制涉及管理的各个层次、生产经营全过程,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要求财务人员全面了解经营活动,从为生产与销售管理服务出发,形成符合实际的财务控制方法,形成“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方法。

(3)信息处理能力

财务部门作为企业信息中心地位将更加突出,信息处理能直接影响财务管理工作效果。财务人员需要学会如何将数据变为信息,再由信息转变知识,最后由决策者将知识转化为决策的智慧,并通过财务部门将决策以信息方式付诸行动。

四、 财务管控能力的管理

财务管控能力是实体公司管理的重要环节,它的培育和保持需要有效的管理。财务管理能力需注意以下几点:

(1)观念与过程的结合

财务管控能力的培养是一种观念与过程的结合。没有财务管控能力的观念,财务管控能力的培养过程就不会出现。因此管理部门要认识到财务管控的重要性,使财务管控能力的培养以积极主动的方式进行,是资源不断投入和整合的过程,尤其其是知识资源积累过程。

(2)财务管控能力的价值

财务管控能力的价值在于应用,也是衡量财务管控魄力的最好尺度。它的应用贯穿生产与销售的全过程,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各个部门、员工,都能发挥主观能动性,体现人力资源价值。同时员工思想与经验的交流有利于财务管控刽能力的不断提升。

第4篇:民营企业的意见范文

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不规范,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在民营企业里,内部审计人员的来源十分复杂,往往是企业内部的财务人员、经营管理人员转岗,知识结构单一,缺乏专业的复合型审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的不足,加上审计工作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脱节,往往导致审计结果缺乏权威性、不被企业管理层所认可,审计工作成效不大。

二、应采取的对策与解决办法

(一)强化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监督职能,增强审计工作的地位和重要性首先要明确职能。根据我国的民营企业经营管理目前的实际情况,其内部审计应强调监督职能,其作用是为实现企业的经营管理目标而保驾护航。其次要提高认识。民营企业管理层和内部审计人员都要认识到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内部审计是企业经营管理组织结构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可以为实现企业经营目标提供支持和保障。最后要广泛宣传。民营企业内部要广泛宣传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地位,使其真正成为企业决策层的参谋和助手。

(二)完善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机制,提高审计工作独立性和时效性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的目的在于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只有产生效益,才能得到企业决策层的重视。要实现这个审计目标,首先应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民营企业内部应有专门的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审计部门应独立于其他职能部门,同时,其直属领导的层次越高,审计独立性就越强。其次根据审计目标的重要性,有些审计工作应全面参与到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从传统的事后审计转变为事前、事中和事后全审计,做到事前科学预测与决策,事中、事后跟踪监督,使其及时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做出全面、科学、准确的评价,提高审计的时效性。最后要明确内部审计人员的责任,通过划分职责来确定内部审计工作的权责和义务,才能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目标与其职责相统一

(三)加强民营企业内部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要实现好审计工作的监督职能,内部审计工作的队伍建设十分重要。首先从内部审计人员选拔的角度来看,要选拔那些实践经验丰富、专业水平较高的人员充实到内部审计队伍中。其次要做好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审计技能,要求内部审计人员除了精通财务审计方面的技巧外,还要熟悉和掌握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知识,具备较高的综合分析能力。最后要拓宽内部审计工作领域,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竞争十分激烈、面临的经营风险不断增加,这就要求内部审计人员要具备风险意识,增加审计工作的宽度和广度,为企业经营管理层的决策提供依据,防患于未然。

第5篇:民营企业的意见范文

关键词:市场经济;民营企业;吉林;经济融资

1.引言

据政府部门统计,2015年吉林市民营企业创造的经济收益占吉林市GDP的57.64%,其比重已超过了一半。由此可知,吉林市民营企业在吉林市的经济地位非常重要。民营企业与其他大中型国企相比其经营模式、管理方式、市场运作机制更为灵活,对激发市场活力和促进经济增长的效力更为明显。同时,民营企业规模的扩大能为吉林市广大民众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社会矛盾,吉林市民营企业的不断发展必将带动整个吉林市经济的高速发展。然而,当民营企业发展到某一程度之后将很难进一步的扩张,阻碍吉林市民营企业进一步扩大规模的主要原因在于大多数民营企业难以获取企业发展所需的经济融资。阻碍民营企业经济融资的因素来自多方面:企业自身、社会金融体系,政府政策等等。如何分析找出影响民营企业经济融资难的影响因素,对其加以解决对扩大民营企业的经营规模,进一步提升吉林市的经济水平有着重要深远的意义。

2.吉林市民营企业经济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2.1民营企业自身存在的缺陷

吉林市大多数民营企业存在一个通病:管理层的水平参差不齐、生产经营方向不统一、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等等,尤其是财务制度不规范造成对企业进行经济融资造成的影响最大。民营企业经济融资来源主要是从银行,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必然无法是银行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作出实际的了解和判读,盲目为企业贷款必然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失。另外,由于企业人员自身知识结构的限制,大部分人不具备金融和财务的知识,无法通过多种渠道对资金进行合理的筹划,与金融机构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只能借助于中介机构进行融资,提高了融资成本,这些对于民营企业进行经济融资来说都是不利的。

2.2银行贷款融资渠道不畅

吉林市大部分民营企业进行经济融资的渠道和方式都是通过一定的抵押和担保从各类银行进行贷款。这种贷款方式对于一些国家支持发展的大型国有企业而言比较快捷和方便,对于一些中小型的民营企业而言则很困难,银行为避免给中小民营企业贷款后造成贷款无法回收的情况发生,往往会制定一系列比较严格和苛刻的审批条件,当贷款办下来以后已经过了很长时间,使得中小民营企业错过了绝佳扩大规模的时期。这种银行贷款融资渠道的不畅通是影响民营企业进行经济融资、扩张的另一个重要的负面影响因素。

2.3公司债务融资条件难以满足

吉林市部分民营企业想通过上市发型公司股票或债券进行经济融资,然而绝大部分中小型民营企业不满足上市的调价,即净资产数额不够。吉林市的民营企业要么净资产规模够,但不是上市公司,要么是上市公司,但没有合适的用途发行公司债,这一融资途径很难被吉林市的企业利用。

2.4担保融资发展不均衡

吉林市大部分民营企业向银行取得经济融资的方式是通过:抵押贷款或担保贷款。很难获得银行给予的信用贷款,然而即使是采用抵押贷款或担保贷款,民营企业除将不得不按银行的各类贷款制度的要求向银行支付一定的利息外,还需给担保公司支付一定的贷款利率和储备金,这都给很多民营企业带来了一定的资金风险。大部分中小民营企业难以找到担保人,银行也不允许效益一般的民营企业担保,效益好的企业又不愿以自己企业的资产做抵押,害怕市场风险。这种担保融资发展的不均衡制约着民营企业进行经济融资,也制约着民营企业的发展。

3.促进吉林市民营企业经济融资的对策

3.1加强企业自身建设

建立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吉林市民营企业想要突破经济融资难的困境,必须坚持不懈地建立科学规范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只有建立和完善标准化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才能得到金融机构的认可,降低双方交易成本,解决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障碍。

引进培养高素质金融人才:限制大部分民营企业进行经济融资的一个原因是企业的管理决策层缺乏相应的金融和财务人才,对此企业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设立专项资金去聘用和培养适合公司发展的高素质的金融、财务人才。

树立全方位融资理念:民营企业进行经济融资往往是建立在新项目或者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基础上,而市场机会的出现往往是短暂的。不论是能为企业获取利益的新项目还是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而企业恰巧在这个时候没有充足的资金储备,也很难在短时间内获取一定数额的经济融资。这就需要企业树立全方位的融资理念,将自身资源最大可能的资本化,增加资本使用效率。

3.2政府扶持角度的对策

政府对民营企业的扶持政策是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提升民营企业经济融资的一个强有力的后盾。政府可以通过加大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考核奖励力度、打造融资信息对接平台、加大支持中小企业上市工作力度及组建地方金融控股集团,促进民营经济融资等多种方式帮助民营企业进行经济融资,扩大生产规模。

参考文献:

[1]符戈.中国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9-13,42-43.

[2]王一翔.浙江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0(12):185-186.

[3]车传盛.大连市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及解决对策研究[D].辽宁:大连海事大学,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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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民营企业的意见范文

[关键词] 民营企业 劳动关系 劳动者权益 集体协商

随着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我国劳动关系市场化的特征已基本形成。特别是在以民营企业、港澳台及外资企业为代表的非公有制企业内部,劳动关系市场化特征更加明显。随着以民营企业为代表的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崛起,非公有制企业逐渐取代国有企业成为劳动关系最不稳定的部门。 如何解决民营企业内部劳动关系的冲突,选择正确的劳动关系调节模式成为影响到建立和谐的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一、民营企业劳动关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市场化过程中存在的劳资力量对比失衡,导致民营企业大量农民工受到不公平地对待,劳资冲突成为民营企业内部的主要矛盾。主要表现在:

1.劳动报酬过低,工资拖欠严重

我国工资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重一直偏低。在民营企业集中的制造业,职工工资水平更是长期被严重压低。许多民营企业参照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员工的劳动报酬,一些企业甚至变相将工人工资压到法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之下。即便如此低的工资收入,广大农民工也难以得到保障,工资拖欠问题非常突出。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调查,目前全国仅有6%的农民工能按月领取工资。如此低下的收入连劳动力简单再生产都难以维持,成为激发劳资冲突的主要原因。

2.劳动契约化程度低,劳动者权益缺乏保障

劳动契约化程度是与企业组织程度高度相关的。不少民营企业由于本身组织程度低,因此在与来自农村的农民工关系上,呈现出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且很不规范的情况。据2004年、2005年对全国部分城市的抽样调查,规模较小的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只有50%左右,建筑业餐饮服务业仅为40%左右。

3.劳动条件差,强度大

由于部分民营企业现代化程度不高,生产条件恶劣,工伤事故、安全事故屡禁不止,民营企业职工的劳动强度和劳动时间都高于同行业的国有企业。在制造业发达的珠三角地区,农民工每天工作12小时~14小时者占45%,没有休息日者占47%。我们不时可以看到农民工由于长时间超负荷劳动导致猝死的报道,也反映出农民工恶劣的工作条件。

4.职业培训少,社会保障缺乏

大部分农民工从事的是脏、累、苦、差的职业,缺乏基本的技能培训和晋升的机会。据统计,农民工群体中没有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占76.4%。面对恶劣的工作环境状况,农民工还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农民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及女职工生育保障的参保率分别为33.7%、10.3%、21.6%和5.5%,基本处于无保障的状况。

二、影响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的因素分析

1.劳资力量对比失衡,劳动者缺乏谈判力量

劳资双方关系主体双方是两个独立的利益群体,有各自明确的利益要求。建立劳动关系的过程也是利益“博弈”的过程。双方凭借各自的地位和实力通过谈判的手段决定利益分配。在这一看似平等的过程中,面对单一的劳动者,企业居于强势地位,形成的是不平等的个别劳动关系。加之我国劳动力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就业压力大,劳动者在与企业的谈判中处于劣势,常常被迫接受恶劣的工作条件和带有剥削性质的工资。

2.制度保障缺乏,劳动者权益受损

在我国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体系下,绝大多数农民工难以取得城市户籍,无法享受城市居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地方政府很难避免维护当地人利益、漠视甚至损害农民工利益的行为偏好。这种深层次的制度因素首先导致在企业层面难以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其次,地方政府很难从根本上关心农民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对劳动违法现象打击不力。第三,尽管中央政策相对完善,但地方政府贯彻落实的效果则大打折扣。由于制度保障的缺乏,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很难从根本上得到抑制,这是导致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紧张的根本性原因。

3.工会作用弱化,集体谈判难以实行

在民营企业中,工会的组建率较低。工会要想真正起到维护劳工权益的作用,就必须成为与资方对等的、代表和维护职工利益的主体。不少民营企业因此视工会为损害资方利益的代表,不愿组建工会和支持工会活动。即使组建了工会,也容易成为企业的附庸或者员工的福利机构。工会力量缺乏独立性,起不到代表和维护职工利益的作用。劳动者也缺乏对工会作用的正确认识,一方面缺少维权意识,另一方面,由于流动性太强,很少被吸收到工会中来。一旦发生劳资冲突,很难通过工会集体出面与资方谈判,通常由劳动者采取个人行动或者自发的集体行动,非常容易演变为近年来频频发生的劳资过激冲突。

4.民营企业的生存环境恶劣

相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生存环境也并不乐观。在政策待遇上,民营企业长期处于不利地位。在竞争实力上,民营企业资本规模小、技术水平低、要素禀赋差,难以与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抗衡。所以民营企业的劳资关系更体现为相对的弱资本与绝对的弱劳动的矛盾。企业为了生存,只好把成本和损失转嫁到比他们更弱的劳动者身上。因此,切实改善民营企业的生存环境,扶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是解决民营企业劳资冲突的一个重要环节。

三、建立民营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对策建议

1.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集体协商制度

在民营企业,工会的建立缺乏制度保证,难以起到与资方平等谈判的作用。劳动者素质相对低下,缺乏依法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在人口和劳动力严重过剩的严峻就业形势下,劳动者不具备与资方平等议价的能力与条件。因此在选择民营企业劳动关系调节模式时,必须关注在中国的适应性问题,广泛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壮大工会力量。

2.制定相关法律,提高立法层次

制定完整的法律框架,为集体协商制度的发展提供合法的空间。作为市场化条件下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制度,专门的集体合同法律或法规以及罢工法等支持保障工会平等参与集体协商的法规的出台显得尤为迫切。为了维护工会和企业双方平等协商谈判的原则,需要对涉及双方利益的法规和涉及集体协商问题的法规进行清查,补充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立法层次。

3.运用三方协调机制,发挥政府的协调监管和支持保障功能

政府以公正人的身份介入劳资关系,三方均保持独立身份,以平等的方式协商确定有关劳工标准和劳动政策。劳动行政部门还要起到监管和支持保障的作用,对于集体协商的程序合规性、集体合同的认证和管理、劳动争议的仲裁和处理等问题进行监管和服务。进行相关的宣传培训,让更多人了解集体协商制度。通过培训提高劳资双方相关人员参与集体协商的技能,提高谈判效率。

4.鼓励民营企业建立健全工会组织

重视农民工权益的保障,积极扶持民营企业中工会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强化工会维护工人合法权益的功能,通过文化教育、法律知识培训等渠道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他们团结起来进行自我保护的意识。

5.把握谈判尺度,在双赢基础上共谋发展

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并不仅是单方面强调劳动者权益,而是在处理劳动关系双方利益中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从长远来看,对劳资双方都是有益的。劳动者得到合理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后,可以减少纠纷和怠工,促进企业稳定发展。在当前劳资双方力量不平衡的前提下,职工在与资方进行集体谈判时,应该把握好协商分寸,从双赢角度去谈判,更有利于得到资方的配合,就能更顺利地进行平等的集体谈判,保证集体合同的维权效果。

6.提高民营企业的社会保障覆盖程度

社会保障制度是推行集体协商制度的基础,它通过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从而在维护公民的包括集体协商权等基本权利和自由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有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基本生活支持,劳动者在与雇主进行谈判协商时,才可能真正做到地位对等、平等互利。加强对企业参保的监管力度,对于拒不执行国家社保政策的,加大处罚力度,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使民营企业的社会保障制度真正做到法制化。

参考文献:

[1]平新乔:民营企业中的劳工关系[J].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工作论文, No.C2005001

[2]姚先国:民营经济发展与劳资关系调整[J].浙江社会科学,2005,(3)

[3]沈琴琴:和谐劳动关系与民营企业发展[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7,(1)

[4]陈伯庚:论构建民营经济的新型劳资关系[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07,(5)

[5]中国工运研究所课题组.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几个重大问题[J].工运研究,2007,(3)

[6]邵慧萍:工会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的作用[J].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6)

[7]姚惊波:非公企业中劳资冲突问题探讨[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07,(2)

第7篇:民营企业的意见范文

关键词:民间金融;民营企业;金融改革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13)04-0070-02

一、概述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金融体系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而不断发展,然而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我国金融体系尤其是民间金融组织方面仍不够完善。与此相对应的是。我国的私营企业融资需求迅速增长,而这种需求在我国的正规金融部门中并没有得到满足。

此外。在国内外的研究中发现,金融体系的改革和信贷规模的发展与经济增长和资源分配效率呈现出较强的相关关系。尽管我国目前经济增长速度较快,但银行体系提供信贷能力并不能完全满足我国私人行业的信贷需求,民间金融由此在近年迅速发展,其正规化和法制化也就成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而在微观的企业层面上,对于在融资过程中投向正规金融还是民间金融的这一抉择也与企业在销售额、生产率和利润再投资率等指标的变动上息息相关。Mien,Oian,&Oian(2005)Kensuke Tanaka与Margit Molnar(2008)对我国的相关研究表明,主要依赖于民间金融的民营企业在销售额和生产率增长的表现往往不如获得正规金融融资的企业。从经验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民营企业当然更偏好成本较低的正规借贷。但由于缺乏信用记录和信用评级,以及信息不对称等因素,中小企业往往会被大型金融机构拒之门外,而不得不转向更看重企业目前业务和净运营资本的民间金融。因而,民间金融的正规化和法制化。可以降低企业的借贷成本,同时可以利用民间金融独特的优势,推动企业的发展和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

二、我国民间金融对私营企业融资影响的理论研究

(一)我国正规金融体系的构成和民间金融组织产生的必要性

我国的金融体系的主体是商业银行,其中以四大商业银行作为主导,其他多种信贷机构作为辅助。考察大型商业银行的作用我们可以发现,他们的主要对象并非是民营企业,在四大行建立之初便分工明确。中国工商银行为我国国有工商业提供运营资本,中国农业银行为农村与农业发展提供信贷业务。中国建设银行主要针对国家建设与固定资本投资方面的融资需求,而中国银行则将重心放在对外贸易与外汇汇兑方面。

而上述特点使其在一定程度上将大部分资金流入国有企业。不仅如此,我国的大多数贷款需要抵押。而抵押的形式以固定资产为主,尤以土地与厂方或其他建筑居多。流动资产往往难以作为抵押获得贷款,这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阻断了民营企业获得贷款的可能。银行对民营企业贷款抱有歧视。这使得中小企业不得不将更多地依靠替代性的融资渠道。

在银行体系过为庞大而又相对低效的同时。我国的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和其他很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和一些情况相近的发展中国家相比,规模较小,监管尚有发展的空间。我国的资本市场为企业提供资本以谋求长远发展的作用并没有完全发挥出来,投资者的权益并没有真正得到保障和实现,相反更多地体现出投机性:我国的债券市场也面临相似的窘境,政府干预较多,仅有少部分公众有能力和意愿参与到其中。

由此可见,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型民营企业,通过正规渠道获得贷款的能力较低,使得民间金融渠道能够利用其相对优势和对正规金融的补充能力,对中小民营企业服务,在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其存在是有一定必然性和必要性的。

(二)民间金融组织竞争优势的两种假说

我国民间金融组织的产生和发展对于私营企业融资有重大的影响,因而,讨论其成因可以更深刻地分析民间金融与企业融资的关系。

国外学者认为,在收入较低的国家产生非正规金融(与本文所探讨的民间金融类似,但并不严格相同)往往有以下两种原因。

主流思想认为,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相比有比较优势,在对民营企业的财务监管上有更强的能力和在追讨不良贷款时有更强的执行能力。这个理论认为,在低收入国家非正规金融在一定程度上拥有正规金融的地位,比如像台湾这样的经济体灰色经济与非正规金融的联系就体现出了正规金融的一些特征。而且在我国也同样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在法律体系和执行能力较弱的地区,无法得到正规金融融资的企业,如果依赖于替代性金融组织,则可能会需要对于其财务管理更加重视。尽管上述两个优势可能让民间金融成本更高,然而民间金融组织却可以通过各种渠道,获得正规金融中的部分信息,从而降低成本,这也是其比较优势之一。

而另一种假说则认为,非正规金融是正规金融体系在低端市场上的一种补充和替代。无法获得正规金融融资的企业,或者没有存在的或者良好的信用记录。或者信用评级较低,或者面临较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银行体系无法对其财务状况有充分的了解,此时民间金融则可以发挥其在监视贷款企业财务和追偿方面的优势。为其提供资金。然而显然这一点在高端市场则不适用,这也就是为什么民间金融仅仅能涉足中小型企业。

分析两种假说,我们更可以发现,民间金融对于中小型民营企业的融资是必要的。此类组织在低端市场上充当替代,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正规金融在中小企业中没有提供足够资金的缺点,发挥了其比较优势。对企业融资有着重要的影响。

(三)我国民间金融体系概述

可以说,我国的民间金融凭借在上述两种假说中所拥有的优势,与民间借贷有很大的联系。参考Allen,Oian和Oian(2008)的论述。可以发现我国的民间金融有多种形式,包括非委托监管的典当行、私人借贷等等,以及委托监管的地下钱庄和非正规银行。而无论哪种形式的民间金融,很大程度上依托于私人关系。而据Zhang,Yuan和Lin(2002)的报告称。大概有84%的私人借贷是基于私人关系而没有抵押的。相对而言,民间金融的风险因此也就更高。

Tsai(2002)和Allen et al(2005)认为,我国的场外金融市场在私人借贷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其特点为利率高,游走在法律边缘甚至由于对官方利率的背离可能有非法之处。然而。我国的地下钱庄却并非是完全不正规的,Tsai(2002)提出,我国的场外金融市场虽然不直接受中国人民银行控制和监管,但却必须借一些合法的金融公司之名,且或多或少受到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督和审查,这也就是我国民间金融与国外非正规金融的区别之处之一。

三、政策建议

在国内外学术界的主流观点中。银行体系的完善程度和国家经济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正相关关系,然而我国始终作为这一研究的反例存在。即我国的银行体系尚需完善的今天。我国经济尤其是私营经济的发展非常迅速,学术界的一种看法是民营企业采用了正规金融体系以外的融资渠道,从而提高了发展速率。然而虽然这种假设可能成立,但是非正规金融融资的公司发展速率相对于我国银行融资的公司还是较慢的,民间金融恐怕仅仅能作为一种替代性的融资手段。本文认为,在企业发展速度方面,民间金融并不一定能够提供有效的替代。

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民间金融应当如何进一步改革和发展。并促进我国企业发展乃至经济结构调整,我们认为重点在于以下几点:

(一)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各金融市场,实现利率市场化,促进股票和债券市场发展和完善

银行融资由于是官定利率,且拥有更充分的信息,所以融资成本低于民间金融融资。然而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市场规律的背离,没有充分体现出借贷供求双方的意愿。也正因为如此。虽然我国正规银行体系对私企发展有促进作用,但却只能局限于少部分企业。当各金融市场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之后,私营企业可以通过更多的渠道进行融资,利率低于当前由于成本较高而产生的高利率。促进企业发展。

(二)积极促进民间金融正规化

很多学者认为,我国的民间金融组织正规化程度仍然不够,经营活动由于很大程度上不受中央银行控制,产生了较高的风险和泡沫,不利于宏观调控。而且由于民间金融往往形成地方性的网络,很可能产生连锁性反应,如果其中一些组织风险较高,投机性较强,可能会使得该地区承受较大的风险。早日将民间金融纳入体系之中是我国宏观调控和降低经济风险的需要。

(三)鼓励信用评级机构更多地为民营企业评级,降低民间金融组织的成本、风险和信息不对称问题

第8篇:民营企业的意见范文

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房地产行业得到蓬勃发展,民营房地产企业随之实现了快速发展,并且在房地产行业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但是在受到外界各种环境的影响,民营房地产企业面临着十分巨大的挑战,随着房地产企业的管理能力和施工能力不断提高,很多民营房地产企业意识到了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这也是增强企业在行业中的竞争实力,同时也对于企业的防范风险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现就民营房地产企业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探讨。

二、民营房地产企业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题

1.民营房地产企业内部控制的认识不足

目前,许多民营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到施工人员对于企业的内部控制仍不够重视,而是将工作重点放在房子的开发和销售上,再加上很多管理人员对于内部控制并没有实践经验,对于内部控制不能够完全理解,片面地认为内部控制就是成本控制,从而认为这是财务部门的职责,或者很多企业认为内部控制就是增加相关的规章制度,这样没有起到强化内部管理的作用,反而使工作更加繁琐,同时也影响了办事的效率,从而对内部控制重视不够,积极性不高。另外,企业员工认为内部控制是领导阶层要考虑的事情,与自己无关,导使得内部控制制度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对于企业的良好发展十分不利。

2.民营房地产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在民营房地产企业中,内部控制工作实行得比较晚,加上对内部控制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使得内部控制的相关制度不健全,在内部控制工作中缺乏合理的依据来开展工作,虽然有些企业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但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缺乏细节性的内容,如财务控制中,对于财务成本控制内容不详细等,或者对于内部控制的执行能力相对较差,同时,有些民营房地产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没有结合自己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使得相关制度与实际脱离,导致了企业的难以实现良好的长远发展。同时部分民营房企公司治理结构不太完善,影响了内控制度制定及执行效果;特别是部分2000年代起开始的国企改制潮中改制企业,经过变更,成为两个股东的“夫妻店”,一人说了算,缺乏相对规范的治理结构,内控的规范建立存在较大难度。

3.民营房地产企业内部控制人员的素质相对较低

在大多数的民营房地产企业中家族意识较浓,大多数都是一个大家族管理,很多部门管理人员的能力相对比较欠缺,管理意识不强,使得内部控制工作难以有效开展,加上培训工作不到位,使得内部控制工作开展不到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壮大。

三、民营房地产企业内部控制的解决建议

1.提高民营房地产对企业内部控制的认识

首先,为了保证民营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状况良好,促使民营房地产企业的经济效益实现最大化,要使得企业内部人员对于内部控制具有正确认识,这样才能够使得从根本上对内部控制重视起来,这也是内部控制工作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要营造一个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要真正重视内部控制工作,为员工做出榜样和宣传,对于企业预防风险的能力也有所提高,同时要加大内部控制的宣传力度,使得每一个工作人员能够意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使得民营房地产企业内部控制能够有序的进行。同时经营者要转变观念,建立相对规范的公司治理机制,并不断完善内控;寻求外部帮助,借助外部咨询机构测试企业的内控漏洞,帮助企业制定完善的内控制度,并采取有效举措确保有序执行,充分发挥出作用。

2.健全民营房地产企业内部控制的制度

在内部控制中,风险评估是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对于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使得民营房地产的风险能够有效降低,就要建立风险评估制度,这样能够及时的将企业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分析和控制,科学分析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使得企业能够实现良好的发展。此外,还要建立完善的信息沟通制度,这样能够有效使得企业内部和外部的联系交流加强,使的相关的数据能够及时收集和整理,为企业领导层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最后,还要引进信息化的内部控制系统,强化内部管控,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能够更加的高效快捷。

3.提升民营房地产企业内部控制人员的素质

由于民营房地产企业内部很多都是一个大家族成员在实施内部控制管理工作,为此,一定要加强定期的学习和培训,建立考评制度,对定期学习情况进行考核,使得每一个员工都能够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从而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同时对于民营房地产企业中的重要岗位要聘请专业人员来进行管理,同时在将相关的知识传授给员工,使得内部控制的人员的整体素质能够得到有效提高。

第9篇:民营企业的意见范文

一、我市民营经济政策落实情况

从内容上来看,这些政策大多涉及到民营经济在市场准入、财税金融支持、完善社会服务、维护合法权益、提高自身素质、改进监管、加强指导和政策协调等七个方面。而这些政策,多数是国有企业或外资企业早就享有,现在也正在享有的,但是民营企业还没有完全享受到的。这些文件的制定出台,就是要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主体环境。从落实情况来看,这些政策基本上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贯彻落实。有的贯彻比较好,如市委2号文件中的鼓励发展外向型民营经济、支持农副产品加工型民营企业发展、扶持劳动密集型民营企业发展、加快商贸流通类民营企业发展、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多措并举改善融资环境、建立发展民营经济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学习培训机制、健全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民营企业主的政治社会地位等,在实际贯彻落实中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各部门配套实施措施相继出台。**年全市十万人全民创业动员大会召开以后,全市上下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7号文件和市委市政府2号文件精神,落实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推动全民创业的若干意见》的32条政策措施通过各部门进一步完善配套实施意见,以各种有效形式向企业和群众传递。市工商局、质监局、地税局、建设局、民政局、检察院、司法局、人事局、药监局、农开局、海洋与渔业局、农业局、海事局、卫生局、城市管理局、**海关、物价局、农业银行等19个部门单位先后制定出台部门服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市民经局、工商局、税务局、质监局都将省市民营经济相关支持和部门的实施意见汇编成册,印发近2万份。市民经局印发的《**全市民营经济目标体系实施意见》将民营经济的各项主要指标首次纳入市政府全市年度主要工作考核范围,进一步加大了对民营经济发展的督察考核力度。根据市政府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要求,各部门切实加强和提高了机关效能建设,全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良的发展环境。市行政审批中心为民营企业设立服务组,开辟了民营企业注册登记快车道,并成立10个项目审批代办服务组,免费发放了3万册《交费明白卡》,制定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实施办法》,为民营企业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民营经济得到了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

二是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去年相继成立的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市民营经济投资发展服务中心、市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市职业培训服务指导中心、干部创业服务指导中心等一局四中心,为重点投资商、重点企业及重大项目直通卡服务的内容和办法更加明确,为直接服务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工作保障。在加强引导、建设社会服务体系方面又有了新的探索和新的进展。在银企合作方面,**年全市共落实银企合作项目236个,金额32.53亿元,项目数量比上年增长22.9%,金额是上年的1.07倍。**年3月召开的银企合作联席会上,达成合作意向的项目319个,意向贷款金额46.72亿元,比**年的合作意向又有较大幅度增长,分别增长25.59%和24%,其中,民营企业项目资金占1/3以上。在担保机构建设方面,到今年4月份,全市各类担保机构已达13家,累计为1200余家企业和个人实施担保总金额近10亿元。仅市区4家担保机构就为859户企业提供担保金额3.7亿元。在引导行业组织建设方面,市浙江投资企业商会等一批行业组织在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创业辅导、人才引进、法律咨询服务和以商引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由市各有关部门、单位组织承办的中国沿海地区民营经济发展企业家论坛、省“333”工程苏南企业家东陇海产业带投资考察、苏南企业家苏北行等投资考察活动,为让更多经济发达地区民营企业了解**、投资**积极搭建了服务平台。

三是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明显改善。民营经济进入的领域和行业进一步放开,在金融、担保、教育、卫生、公用事业中民营企业不断进入。按照市委2号文件“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主参政议政,推选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具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的优秀分子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要求,去年以来,市工商联积极配合市委统战部推荐一批优秀的非公代表人士进入市工商联的领导班子,7位民营企业家增补为市政协委员。先后推荐我市民营企业(家)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就业和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省优秀民营企业”、“省优秀民营企业家”、“省民营企业纳税大户”、“省民营企业就业先进单位”、“省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奖”等省级以上表彰27个。去年市委市政府表彰了28名“创业之星”和8位优秀民营企业家。今年,市政府表彰了20名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10家纳税先进民营企业和24家先进民营企业。这些表彰推荐活动不仅建立起了激励机制、营造了舆论环境,而且发挥了典型引路的作用。问卷调查显示,民营企业家对于自己社会地位在很高、较高、一般、较低和很低的五个选项中,33.3%的企业家选择较高,63.3%企业家选择一般,只有3.4%的企业家认为社会地位较低。对于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在土地等资源利用上,仅有20%的企业家认为不平等,16.7%企业家认为很平等,63.3%企业家认为是基本平等的。70%的民营企业家认为金融部门对企业的支持较以前有所改善或大大改善。对于政府部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有40%的企业家认为较好或很好,56.7%企业家认为一般,仅有3.3%企业家认为较差。对于行政事业性收费,70%企业家认为很少或较少,26.7%企业家认为较多,仅有3.3%企业家认为仍然很多。对于**年企业发展,53.3%企业家表示要进一步增加投入、扩大规模,30%企业家表示要加大技术创新,走科学发展之路。这些调查数据说明,随着民营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这些文件的出台和实施为我市民营经济的迅猛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对激发全面创业热潮,加速民营经济发展产生了十分积极的作用。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个体私营企业已达73129户,注册资金122亿元。其中,私营企业已达10638户,注册资本108.2亿元,实现现价产值791454万元,同比增长15.03%,实现增加值131141万元,同比增长19.92%,实现出货值43535万元,同比增长7.49%,实现营业收入753748万元,同比增长16.47%,实现利税43496万元,同比增长26.06%,实交税金总额12457万元,同比增长27.26%。

二、当前民营经济政策贯彻落实中还存在的问题

当然,在民营经济政策贯彻落实中,也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总的讲贯彻落实还存在部分缺位或短腿,抓落实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大。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推动全民创业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市民营经济发展联系会议成员单位有39个,但近半数还没有制定实施细则或办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的一些相关内容在我市有的还没有涉及或虽有涉及但还未进入实施,在全市的学习、贯彻、落实中还没有提出具体的要求和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发[**]7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企业发展环境的规定》(苏政发[**]40号)即“十不准”中还有部分不准的现象在我市时有发生。有些已经出台实施意见也还缺乏较强的操作性。市委《关于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推动全民创业的若干意见》(连发[**]2号)的32条意见中也还存在部分内容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的情况。具体表现在以下10个方面:

1、首次告诫制执行在一些部门的实际执行过程中很难落实到位,有的即使多方面协调仍难以改变,首次教育为主要求根本无法落实,三乱现象仍然时有发生。仍有企业不断反映还存在搭车收费、乱收费、收费中自由裁定收费以及乱罚款现象,执法部门对企业不满的处理方法是鼓励私了,越靠向上反映,处罚越是重,或越是免不了被罚,多检查、重复检查,一些民营企业敢怒而不敢言。许多民营企业普遍反映近两年里发展环境虽有好转,但是与外地相比仍然有较大差距,有的两头在外的本地贸易企业干脆在外地注册、在连开展业务,税收交在企业注册地以便企业享受优惠和到位的服务。

2、市委2号文件中规定,“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的改革与发展”,但我会与市政协经科委于今年6月初调查显示,我市现有的大部分行业协会改革还没有启动,有的新成立的协会官办色彩很浓,许多协会都聘请了市领导担任名誉会长,其效果和影响并不能如愿,一切运作仍然是官办形式,未能按照市场化的要求规范化运作,仍依附于政府部门,“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教育”的企业家办会原则还未得到落实,有的除了收费很少有其他作为。

3、省委7号文件中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在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自主管理员工人事档案的政策并未得到落实,如我市国有改制为民营企业企业后,在改制前属于国有企业时的职工档案仍由企业自我管理,但改制后新聘用员工的档案就必须由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管,不公平、不平等十分明显。每年要缴纳委托管理费用,不仅增加了企业费用开支,也给企业员工统一档案管理带来不便。

4、鼓励机关干部离岗创业和引导年满20年工龄退休并给以合理补偿的政策在实际执行中鼓励政策和效果还没有充分体现出来,还未能发挥应有的政策引导效应。

5、政府用于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配套资金和奖励资金大部分没有兑现。比如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方面,虽然省财政给予了1840万元担保扶持资金(是3年借款),而市县政府至今都还没有配套资金支持,因此在引导民间投资入股担保机构方面也没有大的突破。市县政府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难以真正到位,目前政府出台的对民营企业资金扶持政策的操作办法也只是针对申请国家、省里的专项资金而言的,缺少市县一块。

6、企业用工难的问题已经显现,应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土地证久拖未办的情况仍十分突出,使许多企业因土地证长期办不下来企业资产无法抵押,企业贷不到款,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进一步投资发展。拆迁难也是许多房地产企业特别是外来投资企业的难点。

7、招商引资承诺说了不兑现或是难以兑现,一些参与引资的民营企业和引进来的企业对此都有共同的反映。

9、民营企业对政策知晓率还不高。问卷调查显示,民营企业对各级政府对民营企业资金扶持政策,不知道和不确切知道的达76.7%,仅有23.3%企业家表示知道。90%民营企业对于财政扶持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不知道或对如何争取不了解,只有10%的民营企业申报争取过。对民营经济政策的宣传和讲解培训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10、融资难矛盾仍然十分突出。至**年7月底,金融机构为私营个体企业短期贷款2.26亿元,仅是全市金融机构短期贷款163.77亿元的1.38%,与民营经济在全市经济发展中近50%以上的贡献极不相称。

三、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政策贯彻落实的建议

问卷调查显示,50%的民营企业认为当前政府最需要做的事就是要加大对现有政策的落实力度。座谈会上企业纷纷反映,实际上目前民营经济政策出台的已经比较多,但是政策虽好落实难。为此,我们建议应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抓好民营经济政策的落实: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政策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创业主体知道了解自己应有公平、平等的经营环境所包括的内容,积极创造条件争取用好政府鼓励、引导、支持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资金。

1、对民营经济政策的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市主流媒体,形成宣传合力,向宣传交通法规那样,在全市范围内展开全面系统的强势宣传,把党和政府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宣传到家喻户晓;进一步营造创业者在法律上有保障,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发展上有方便,经济上有实惠的良好社会氛围,建议市委市政府对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纳税、就业先进民营企业典型的年度表彰要形成制度。

2、注重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特别是各类行业协会、商会更为直接的宣传、培训,按会员意愿把民营企业最关心、最需要的政策信息,通过民间组织自我教育的形式加以宣传,容易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在行业组织的发展和引导上强调民间化,坚持“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教育”的“五自”原则,多引导、多鼓励,少设障,逐步推进改革,减少官办行业组织。

3、建议尽快完善政府对民营企业专项培训资金的有效使用和管理,真正管好、用好培训经费,要让真正开展有效培训工作的组织和单位得到政府的扶持。政府部门组织企业开展有关争取享受政策扶持的操作性的实务培训,完善培训规划,制定培训计划,扩大受训面,加强政府与企业信息化建设沟通渠道。

二是加大政策措施落实力度。

1、加大领导协调力度。加大市县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工作协调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县区尽快完善实施细则,把没有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政策逐一列出来,把民营企业发展中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一一列出来,专题会办协调,明确落实部门,确保协调效果。

2、下大力气解决政策措施落实中的难点问题。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降低和清除民营企业进入我市服务业、文化、教育、卫生、公用事业等领域、行业的门槛,简化审办手续。对违反首次告诫制的部门和个人等反面典型给予严肃处理,真正体现公正、公平和平等。强力推进全市企业担保机构建设,建设全市工业企业信用体系,建立多渠道融资服务平台解决民企融资难,对于民营企业的资金扶持,需县区财政配套支持的应到位。选择恒瑞、康缘、鹰游等大企业先行试点“民营企业在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自主管理员工人事档案”,发挥员工人事档案的应有作用。对工作年限满20年的机关人员离岗创业给予更大程度的鼓励性补助,大张旗鼓的鼓励支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走进创业、兴业、纳税、奉献的建设者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