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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如何防范风险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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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如何防范风险

第1篇:担保公司如何防范风险范文

一、 民间借贷融资担保之法律关系剖析

从目前法院受理的案件中,民间借贷融资关系中存在三方法律主体,分别为作为债权人的自然人、担保公司及有资金需求的企业。它们之间的法律关系开始于企业因有融资担保需求向担保公司提出融资借贷担保申请;担保公司对其审核后,如同意为其提供担保,便向普通民众提出融资性担保借贷的要约邀请;自然人如愿意提供借款,即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并同企业签订借贷合同,向企业提供借贷。其中,自然人与担保公司的约定,主要为当被担保人(企业)不履行还款责任时,由担保公司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二、民间借贷融资担保之风险剖析

随着金融政策从适度宽松转向稳健、银行信贷额度从紧,部分商业性担保公司将业务从为企业进行融资贷款担保转向吸引普通民众为企业进行借贷投资中来,许多普通民众受部分担保公司高投资回报宣传的影响,在不具备相关常识的情况下盲目将资金向企业或个人进行借贷融资,引发了较高的风险性。

(一)担保公司内部运营、业务操作不规范引发的风险

就实践中遇到的案例,担保公司在内部运营中存在诸多的缺陷:

一是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部分担保公司为增加影响力,占领担保市场,会伪造出资或在出资后违法抽逃出资,这使得其自身承担风险的能力大大降低。有些担保公司甚至会利用客户资金进行自己融资以充填其注册资金,逃避相关部门的监管。

二是高利担保吸引投资资本。部分担保公司为吸引投资者,允诺自然人高额利息,以致借款企业或个人无力承担。

三是违法吸收公众资本。一些担保公司直接吸收公众的资金,然后再转贷于有需要的企业或个人,这些行为扰乱了我国的金融秩序,涉嫌非法集资,不仅违反国家的法律规范,其极有携款逃跑的可能性,此违规操作势必给投资的普通民众带来损失资金的风险。

四是以新贷养旧贷。在出现还款困难的情况下.一些担保公司采取用后续资金填补上一笔不良借贷,或协商让债权债务人签订延长还款期的合同。这种以新贷养旧贷的做法,极易形成恶意循环,给债权人带来风险。

(二)外部环境带来的风险

一是民间借贷隐患重重。从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看,我国法律之认可和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但由于民间借贷是由债权人自行判断的行为,不可避免具有随意性和主观性,这就使得其成为一些人进行市场投机、攫取不正当利益的工具,容易异化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那么为这些借贷提供担保的行为,其风险性不言而喻。

二是企业信用不足,承担责任能力有限。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其自身发展能力有限,自身资本有限再加上管理上的不规范,很容易带来企业经营上的困难,这也直接降低了其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同时在借贷中,如果借款利息过高,给其还款造成过大的压力,目前发生的许多企业主弃企逃跑的大多数是因为这个原因。

三是融资性担保相关法律供给不足。推动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制度建设的法律体系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相关立法;第二类是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一些地方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而这些是融资性担保法律规范的具体细化,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仍存在不足,主要是尚未制定专门的法律,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直接约束的现行规范效力层次低。

三、民间借贷融资担保风险之法律防范

随着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多方,民间借贷融资的风险及纠纷也会随之加大,在制度构建方面,对其进行风险防控已迫在眉睫。

(一)完善立法,加强法律制度供给

结合目前我国民间借贷案件高发,矛盾相对集中的情况,建议借鉴、比较国外的立法的基础上,应采取单行的立法模式,并尽快修订法律和规范之间的冲突。在此基础上制定针对关于融资性担保行业的专门法律规范,完善民间借贷融资性担保的法律体系,使其有完善的法治运行环境。

(二)引入监管机构,加强监管力度

在民间借贷融资担保隐患已经显现的情况下,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担保行业准入的监管,严格审批,把好担保行业发展的第一关口,力促担保行业规范化发展。在此基础上,建议可以成立明确统一的监督管理主体,落实监管责任制度,使得对担保公司的监督力度真正落实到位。

(三)加强法律引导,增强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第2篇:担保公司如何防范风险范文

【关键词】 农信担保;项目风险;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农信担保的存在与发展有效解决了农业生产经营中“融资难、担保难”的发展瓶颈,为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进程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促进了农业增效,帮助农民增收致富,培养农民的信用意识。自2002年成立温州市农信担保有限公司之初,浙江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就积极参与建设农信担保公司,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广大农户和其他为农服务经济组织提供担保服务。据统计,截止2009年底浙江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已有31家农信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达到3.35亿元,除绍兴外,其他地市均已组建农信担保公司。浙江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信担保公司在规模和效益上都走在全国前列,但是随着农信担保公司为三农服务效益的增长、规模的扩大,其亏损的局面也在不断扩大。这些问题除了财政支持力度不够、不及时,农村、农民信用意识不强,担保公司收费低,收不抵支等原因外,与担保公司内部缺乏系统的项目风险控制机制、科学的项目风险评价指标体系也有着一定的关系。

2010年2月笔者针对经营一年以上的25家浙江省供销社系统农信担保公司,进行了担保业务开展情况的调查。发放调查问卷25份,回收21份,有效问卷20份。其后又通过电话访问、实地走访等形式,对浙江省供销社系统农信担保公司的经营和风险控制情况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查。本文拟就农信担保公司项目风险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做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建立项目风险评价指标体系的意义

担保项目风险是担保项目发生代偿及损失的可能性。为了强化担保公司的风险管理,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减少担保项目风险带来的损失,提高担保项目的质量,担保公司应参照商业银行贷款分类的做法,结合担保公司经营特点,建立按担保项目风险程度进行分类的风险控制制度。

(一)农信担保公司项目风险控制现状

良好的担保风险控制应该由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科学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构成。

1.缺乏专业、专门风险控制部门和人员

浙江省供销社系统农信担保公司虽然已发展近十年了,但是由于经营规模小、人员缺乏,最大的农信担保公司――杭州供销农信担保公司员工人数为13人,绝大多数公司员工都在3~5人,无法单独设立项目风险管理部门,项目风险管理则分散到每个业务员头上,或集中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一人或几人身上。担保业务员对所管担保项目全权负责,即从项目的选择、评估、承接、监管到代偿、追偿,全过程均由业务担保员负责信息的收集与分析,然后交由公司并参与进行集体决策。

农信担保公司员工大多数为非信用管理、信用担保或金融专业人士,且又缺乏对“三农”经营生产的深入了解,只能依靠缩小担保范围、固定担保对象(如只为效益好的、或与供销社系统有关系的农业龙头企业、种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提供担保),或用更多的时间到担保项目现场进行保前、保中观察、监管来控制项目风险。项目风险评价也主要依靠感觉、经验来判断,常常导致人为的担保风险,极大地限制了农信担保公司业务的拓展。

2.缺乏科学有效的项目风险评价指标体系

虽然大多数农信担保公司都能够本着为农服务的宗旨,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风险控制制度》、《绩效考评制度》及《项目评审制度》等风险控制制度,从而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员工风险意识。但是对担保项目风险进行评价的指标体系仍处于探索阶段,一些业绩好、规模大的公司正着手或已建立项目风险评价指标体系,由于无国内外同行业经验可借鉴,其科学性和有效性尚在探索中,无论指标群还是指标权重都还需要通过实践检验和完善。

(二)建立项目风险评价指标体系的意义

农信担保公司应引入银行信贷防范风险的管理制度和操作办法,结合担保公司的实际特点,制定担保业务项目风险管理办法和操作实施细则。而建立健全项目风险评价指标是有效管理项目风险的关键,其意义体现在以下方面:

1.对项目风险进行量化评价,减少人为风险

从调查的结果来看,目前农信担保公司信用管理、信用担保人才奇缺,即使是金融专业人才也是屈指可数,对担保项目的风险评估还主要依靠多年与“三农”打交道的经济管理人士、会计审计专业人士,在信用评级的基础上结合自己多年的经验来进行判断。这就使得项目风险的评价难免有人为因素的影响。建立健全风险评价体系,可以对担保对象的风险进行量化评价,通过科学合理的指标分析与打分,使项目风险评估更加明晰、客观、准确,从而减少经验估计、情感打分等人为误差带来的风险。

2.使项目风险控制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担保业务效益

农信担保公司虽然历经近十年的经营与发展,但是在项目风险的控制上由于无国内外经验可借鉴,仍然处于探索阶段,项目风险控制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还有待进一步发展与完善。而健全完善的项目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则可以在项目风险的调查、评估等方面起到指引规范、全面收集客户资料,科学、客观评价风险水平,提高项目风险控制的作用。

目前浙江省余杭农信担保有限公司等几个业务规模较大的农信担保公司基本已经或正在建立有自身特色的风险评价体系,对申保客户进行保前、保中、保后的风险评价,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3.加强对在保项目的风险管理,防范和化解担保风险

建立项目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可以将担保项目的实际风险水平进行定量、定性的评价,并将风险按大小程度依次分类排列,对其采取不同层次、不同方法的管理和控制,揭示担保项目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担保项目质量,及时发现担保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担保风险管理,判断担保风险准备金是否充足,从而达到防范和化解担保业务风险的目的。

二、农信担保公司项目风险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担保是一项高风险的行业,而农信担保则是一项更高风险的行业,面对的是弱质产业、弱势群体,他们不仅要面对市场风险,同时还要面临各种自然灾害的袭击。一旦出现风险,99%成功的担保业务收益仍难以弥补1%担保失败的损失,因此,开展担保业务必须把风险的防范放在首要位置。供销社系统农信担保公司大多是由地方政府、各省供销社共同出资建立的,其具有一定的公益性,所承受的信用风险也有所不同,必须对所面临的各种担保风险进行细致、全面地分析,建立科学的项目风险评价指标体系。

农信担保公司构建项目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与重要性相结合原则

项目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应该能够全面反映各种引起农信担保项目风险的因素。但是由于影响担保项目风险的因素有很多种,如果面面俱到势必增加风险评价成本,且担保公司人力资源水平、精力也达不到。农信担保项目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应该将全面性和重要性结合起来,把那些引起项目风险的各种主要因素全面、重点突出地反映出来即可。

(二)科学性原则

项目风险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不仅从理论上要有科学依据,在指标群的选择和确立的方法、依据等方面也要讲究科学性,从而使指标间有机配合、紧密衔接,并能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三)针对性原则

各种担保机构都有着自己独特的项目风险评价指标体系,是因为其所服务的对象不同。农信担保公司服务对象是农业龙头企业、种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副产品购销大户等,属于弱势产业、弱质产品,且机构本身又具有公益性,其所面对的担保风险也与其他信用担保公司不同,有着资金不够雄厚、经营规模小、风险大的特点,因此,农信担保公司对项目风险的考虑,不仅要考虑那些一般信用担保公司要考虑的各种项目风险,还要有针对性地考虑到农村、农业、农民所面对的市场风险、自然风险等因素,以此确定项目风险评价指标。

(四)可操作性原则

一个好的项目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应当建立在便于操作人员理解与操作、被担保人理解和配合的基础上。由于目前农信担保公司人员专职少、兼职多,专业人员缺乏,服务对象又是对金融、经济、担保不熟悉、不专业的农民,因此,项目风险评价指标项目不可过多、过细、过于专业化,定量和定性要相结合,指标项目要与担保对象经营特点相吻合或接近,便于担保业务收集信息、分析信息和向担保对象解释信息。项目风险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应结合目前农信担保公司经营情况、人员结构情况、担保对象情况等因素来进行。一个操作性强的风险指标体系,才能真正起到提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作用。

三、农信担保公司项目风险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一)风险分类

对担保项目的风险管理,担保机构一般参照商业银行贷款分类的做法,结合担保业务客户的实际情况,来设计项目风险分类标准。担保项目按其风险程度有三类、四类、五类等不同等级的分类方法。农信担保公司项目风险分类应遵循真实性、及时性、重要性、审慎性原则,借鉴银行贷款、中小企业担保项目风险分类经验,结合“三农”的实际情况,对所面临的各种风险进行识别与分析,科学、合理、全面地构建项目风险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央行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中所述贷款分类的标准:“评估银行贷款质量,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简称贷款风险分类法),即把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其中,五类贷款的定义分别为:

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结合农信担保公司的实际情况,次级、可疑和损失三类客户所带来的项目风险为公司所不能承担的。因此,我们认为农信担保公司项目风险分类可只划分为三级,即正常、关注、退出三个级别,达到次级即予以退出,可疑和损失两类则不予以考虑。这样的分类既简便易操作,又有利于有效控制风险。对于关注类,在实际操作中还要经常到实地进行观察、监管,一旦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有明显问题,即将其转入退出类,以确保将任何项目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

(二)风险评价指标

对项目风险进行分类,实际上是判断被担保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被担保人的还款能力是一个综合概念,包括被担保人现金流量、财务状况、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等等。具体考虑哪些因素,应结合所担保的对象进行细致的划分。由于农信担保公司担保的对象比较复杂,因此在指标的选择上,首先应进行适当的归类,如生产加工企业、贸易企业、种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然后再结合各类特色,选择具体的指标,并赋予权重。

风险评价指标的选择决定着风险评价的效果,从理论研究的情况来看,风险评价指标可多达近百项,但更多学者认可的指标有18项。指标项目过多会使风险评价工作繁杂、成本高、效果差、效率也低;过少的指标项目,不能够全面、正确反映风险水平。如何恰当选择指标项目,也是农信担保公司正在探索的一个课题。我们认为农信担保公司的风险评价指标可从以下17个方面,针对不同担保对象来考虑:

1.核算资产负债率:主要评价企业的偿债能力。生产、加工型企业与贸易型企业负债率指标分别评价;

2.资产质量情况:主要评价企业6个月以上的应收账款所占比例,权证齐备的固定资产超过核算固定资产的比例。种养殖大户、企业所占比例分别评价;

3.固定资产可抵押率:主要评价担保对象核算固定资产达到银行总贷款的比例;

4.企业销售情况:主要评价担保对象销售总额每年增长情况;

5.企业生产状况:主要评价担保对象生产任务、员工生产积极性、停工与复工、开工率等情况;

6.企业利润情况:主要评价担保对象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不低于主营业务额增长率的比例,主营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7.财务成本情况:主要评价担保对象财务费用增长率与主营业务增长率的高低,或与负债是否同比例增长;

8.企业现金流情况:主要评价担保对象现金流总额高于企业销售额的比例,贷款转贷时自有资金比例;

9.存贷周转情况:主要评价担保对象季节性生产企业存货周转期长短;

10.应收账款周转情况:主要评价担保对象周转期长度,年末余额未超过年度销售额的比例;

11.或有负债:主要评价担保对象对外担保超过总资产的比例;

12.抵押物情况:主要评价担保对象抵押物保值性和抵押率;

13.反担保单位情况:主要评价担保对象反担保单位经营情况,经营业绩有无重大滑坡;

14.企业配合情况:主要评价担保对象每月按时报送财务报表,积极配合项目经理展开调查的情况;

15.实际经营者经营理念:主要评价担保对象对企业发展是否有较为稳健的规划,经营思路是否积极向上,是否注重成本核算,个人身体状况和精神面貌情况是否良好;

16.实际经营者经营实力:主要评价实际经营者家庭固定资产投入及抵押情况、各项资产可控性、收益的稳定性。

17.实际经营者诚信:主要评价担保对象是否真实反映企业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有无弄虚作假,个人信用记录情况。

(三)风险评价指标的权重

风险评价指标的权重在评价体系中,与指标的选择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对于一个评价指标体系而言,光有科学合理的指标项目,没有准确适用的指标权重,是不可能做到准确评价风险水平的。

权重是表明各个评价指标(或者评价项目)重要性的权数,表示各个评价指标在总体中所起的不同作用。权重大小与该指标的作用大小成正比。权重的确定方法有许多,总体可分为主观法和客观法两大类。目前,农信担保公司由于专业人员缺乏、风险评价经验欠缺,比较常用的方法主要是专家咨询法和投票表决法,这两种方法都属于主观法。虽然简单易行,但是由于人的学识、经验、偏好等原因,常常产生人为误差,缺乏科学性和准确性。客观法一般是利用数理统计的原理,通过复杂的操作和大量计算得来,操作者必须具有一定专业能力,不易掌握使用,但科学性和准确性较高。无论采用哪种确定权重的方法,都应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减少主观判断,使评价指标具有较高的逻辑性、系统性和实用性,既简单易行,又科学准确。如何科学、客观、精确地分配风险指标权重,实现对风险进行有效评估尤为重要,农信担保公司应结合机构人员的专业水平与能力、担保对象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权重确定方法。

总之,随着我国农信担保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风险管理意识的不断加强,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有效的项目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已成为必然趋势。但是我国农信担保公司担保项目风险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目前仍处在探索阶段,还有各种各样的问题等待解决,尚需各界人士的共同关注与研究。

【参考文献】

[1] 刘新来.信用担保概论与实务[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294-298.

[2] 王新红,陈燕杰,仲伟周.我国中小企业信用风险评价指标体系构建[J]. 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7): 129

第3篇:担保公司如何防范风险范文

【关键词】商业银行 担保公司 合作模式 风险

随着经济的发展,商业银行与担保公司在地域、担保范围和客户等方面的合作得到了进一步的进展,实现了银行、企业和担保公司的多方共赢。

担保可分为融资性担保、履约性担保和其他担保。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现阶段担保公司以融资性担保为主,包括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自然人消费贷款担保等等。

一、银行与担保公司的合作模式

银行与担保公司的合作应该从平等互利的角度建立与实际业务相符的模式,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划分。

(一)从不同的参与主体来看

1.政府主导型合作模式。参与主体包括银行、政府、担保公司与企业。在这种合作模式下,担保公司一般有政府出资背景,受行政命令对企业进行担保,有明显的政策性倾向。企业的贷款行为不但有担保公司的担保,还会得到政府的扶持,面临的偿付风险较小,但是,担保公司的独立性有时会因为政府的干预行为受到影响。

2.商业担保合作模式。参与主体包括银行、企业及担保公司。在这种合作模式下,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同时担保公司根据合作协议提供担保,与银行共同分担贷款的代偿风险,三者之间的关系完全处于一个开放的市场中,受市场规律的影响和约束。

3.混合型合作模式。参与主体包括银行、担保公司、企业。在参与的银行中,既包括商业性银行,也包括政策性银行,政策性银行的参与,使得这种合作模式带有政府和市场的共同特征。担保公司对企业贷款进行担保,政策性银行也为融资提供政策支持。在这种模式下,政策性银行参与了部分担保责任,贷款的偿付风险会因为参与方的增加而分散。

(二)从银行与担保公司的参与来看

1.一对一的合作方式。一家担保公司只选择一家银行进行合作,在这种合作模式下,银行与担保公司的合作比较固定并趋于长期化,合作方式成熟,相关的保障措施比较完善,但由于只有银行和担保公司参与,面临的风险可能较大。

2.一对多的合作方式。一家担保公司同时选择几家银行进行合作。大多数实力较强的担保公司都会与多家银行合作。在这种合作模式下,银行与担保公司合作风险区域化,呈分散状态,系统风险减少。

3.多对一的合用方式。一家银行同时选择几家担保公司进行合作。在这种方式下,银行的选择范围扩大了,合作风险较小,但因为针对不同的担保公司,规则和程序的制定繁琐。

(三)从审查的主体来看

1.授权保证方式,是由银行对中小企业担保申请进行审查,并同时进行信用审查。

2.直接征信方式,是由担保机构对提出担保申请的企业直进行信用调查。

在实际工作中,担保业务操作程序既不是单纯的授权保证方式,也不是单纯的直接征信方式,而是二者的结合,即担保公司与商业银行都对中小企业进行资信评审和风险控制。

二、不同的风险来源

担保公司通过不同的合作方式,帮助企业实现了融资,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贷款的风险。但是,担保公司承保的贷款风险并不等于零,它的风险可能来源来银行、担保公司、企业或政府的干预。

(一)银行方面

1.信用风险。现阶段,我国社会总体信用缺失,信用观念和信用制度还不完善,制约着担保业的发展,当采用抵押以外的反担保方式进行合作时,必然面临更多的风险。商业银行采用低级的信用形式进行授信,在风险责任划分和业务品种创新等诸多方面与担保公司存在分歧,难以开展深入合作。

2.商业银行运营风险。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较大不足。内部审批程序环节过多,信用担保的流程不规范,缺少系统的评估体系,担保方式不灵活。在对中小企业的贷后监督上,没有科学系统的方法,缺乏主动性。

(二)担保公司

1.担保公司目前的风险管理手段较为有限,并不能完全覆盖突发性事件带来的风险。如何避免和降低突发性事件产生的冲击和影响,提高担保公司的风险抵御能力,也是担保公司面临的问题。

2.按照《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担保机构不得从事受托贷款和资金拆借,但在实际上,担保公司违规拆借的情况比较普遍。如果在偿付时,对方或自己资金短缺,可能发生资金断裂。

3.担保公司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些人员未受过专门的金融和担保的业务训练,对风险认知能力不足导致认识不清,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较低。

(三)企业方面

1.在申请担保贷款的企业中,多数是规模小、抵押资产不足的企业,本身就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2.企业的诚信意识差,受保企业在有担保公司担保的情况下,所做的经营决策更倾向于做出风险较大的项目上。

3.有的企业为了获得担保,会通过采取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等手段骗取担保;或在取得担保之后,改变贷款使用方向,使贷款风险加大。

(四)政府干预经营

对于政策性担保公司,由于是由政府出资组建,带有明显的政策性;地方性的商业银行由于有政府参股,也会受到影响,使得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得到了担保,担保公司难以实施市场化运作,担保风险加大。

三、建议采取相关的措施

(一)银行方面

1.审慎选择担保机构,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工作。担保之前应从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法人治理结构、人员素质、风险控制水平、经营状况等进行全面审核,做出综合评价,选择有实力的担保司作为合作伙伴。担保中按风险管理办法进行控制,时时跟踪,加强对担保公司资金流的管理。担保之后,也要关注担保公司的发展,引导担保公司规范运营。

2.建立银监部门、商业银行和担保公司三方共享信息平台。可以利用人民银行信贷管理系统或开发新的担保公司担保贷款管理信息系统,开放窗口,方便银行和贷款客户查询。

3.建立整套的风险管理方法和措施。把风险评估集中在总部,对担保公司实行统一授信,并要求担保公司缴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二)担保公司

1.开展不同的合作方式。尝试着多对多的合作模式,建立不同的业务渠道,进行市场细分,降低风险。也可建立银行、政府、企业三方联合的风险共担模式,各自的担保比例可视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2.扩展业务创新,扩大业务区域,扩宽业务来源。在不违反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发展担保业务,增加咨询服务,加大风险防范,创新金融产品,逐步完成全区域的业务覆盖,除了与合作银行充分沟通,还需走出去主动营销,寻找优质客户,多向中小企业倾斜。

3.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高人员素质。人员素质的提高是担保企业收入的保障,提高企业盈利能力的关键,担保企业只有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咨询团队和专家团队,才能有创造力,才能促进企业的发展。

4.在办理担保业务之前要做好宣传工作。把涉及银行、企业、担保人的责任和义务广泛宣传,尤其要强调可能发生的直接风险和间接风险,避免夸大收益,使各方都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

5.严格业务操作程序,防范风险。担保公司应该建立起一套较为科学和行之有效的评审制度,实行反担保审查,以担保中心的形式建立风险补偿基金。

(三)政府方面

1.人民银行应该发挥其政策行的优势,引导和鼓励更多的商业银行与商业担保机构合作开展担保业务,引导商业银行在风险分担比例上与担保机构积极合作。2010年3月8日《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综合了原有的管理规定,兼顾了全国各地区的担保业发展情况,形成了相对统一的担保行业监管法规。但这只是个办法,还没有上升到法律的地位,所以要尽快出台“担保法”。

2.做好本职工作,监管到位,推动经济发展。政府对于组建担保公司、促进银行与担保公司的合作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为了本地区的发展,各级政府要积极从政策环境的营造入手,为担保公司、银行、企业各自的经营活动创造条件,改善投资渠道、改变城市的软硬件设施,从税收等政策方面加大扶植力度,扩大优惠范围。

3.尽快建立再担保中心,从政府层面建立以政府财政为主的包括担保公司、银行、企业的多层再担保体系。在此基础之上,加大对风险补偿基金的投入。

参考文献

[1]李成青.对商业银行与担保公司合作的研究与思考[J].金融经济,2008,(10).

[2]刘登金.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合作风险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2008.

[3]孔雷.商业银行对担保公司一般授信担保业务审查审批探讨[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03).

[4]杨金波.银行与担保公司合作的风险防范[J].中国农村金融,2010,(03).

第4篇:担保公司如何防范风险范文

一、河南省担保行业发展现状分析

(一)担保企业数量众多,资金实力不足

河南省担保企业数量众多,资金实力不足。截至2012年6月底,河南省担保企业数量为1383家,其中注册资本过亿元的仅占总数的3%,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下的占总数的近50%。对于担保行业来说,担保就是用自己的信用与资金实力来为其他企业或个人顺利融资提供保证,而一旦受保企业或个人无法及时还款,还要承担代偿风险。

(二)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风险控制能力弱

担保公司是高风险行业,其主要服务对象是中小企业,而河南省的中小企业信用水平普遍较低,担保机构又缺乏严格的风险管控制度,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控制不健全,一些担保机构偏离融资担保的主业,把大量资金投放在寻求更大投资收益空间上。正所谓“高收益,高风险”,造成资金管理落实不到位,尤其是“两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担保赔偿准备金”——没有专款专用,制度的欠缺最终导致担保企业对于风险的防范与控制措施不够,降低了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偏低,风险防范意识差

由于担保行业的特殊性,专业性程度较高,要求从业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是能够掌握金融投资、风险管理等多方面能力的复合型人才,要具有识别风险、防范风险并在风险承受范围内提高公司的收益能力。但目前担保行业的从业人员大多为金融理财、财务、法律等相关专业的人员,能够同时掌握投资担保、风险评估、法律法规等综合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还比较少,这样在进行风险评估与防范时就会增加担保企业的财务风险。

二、担保机构的风险因素分析

(一)由政府行政干预所带来的财务风险

政策性担保公司是由地方及国家财政部门共同出资或以政府出资为主设立,其业务经营往往受到政府的监督与管理,各级政府往往以出资人的身份参与经营活动,以行政命令等形式直接干预政策性担保机构的担保活动,使得经营过程有失公正,产生行政干预弊端,给担保机构的正常运行带来风险,甚至会因行政过度干预陷入财务危机。

(二)由受保企业信用风险所带来的财务风险

信用风险,又称为违约风险,是由于债务人不能按时还款而由担保企业代偿所带来的风险,这是担保机构最主要、最直接的风险。担保机构的服务对象是中小企业,目前中小企业信用观念不强,整体信用等级不高。为了获取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可能会通过粉饰财务报表、提供虚假的经营管理信息、资产重复进行违规抵押等手段,骗取贷款担保,这无疑增加了担保机构的财务风险。

(三)由银行道德风险所带来的财务风险

中小企业若要获得银行的贷款,需要寻找担保公司为其贷款增信。银行在发放贷款之前,通常会对借款企业进行严格的资信调查及风险评估,还会要求担保公司对借款资金全额提供担保。这样,在整个融资担保过程中,受益最大的就是银行,银行获得贷款收益,却把风险降至最低、甚至无风险,风险全部由担保公司承担。银行在向企业提供贷款时,可能由于内部监管不到位、执行业务人员内外串通等原因,把风险全部转嫁给担保公司。

(四)由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财务风险

信息量的增加会降低风险程度。目前阶段我国的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不尽规范,违规建账、粉饰财务报表情况时有发生,一些中小企业甚至一个企业有三四套账,以应付不同情况之需要,财务信息失真现象严重。而担保机构在进行担保审核时,多是根据受保企业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进行决策,而且商业性担保机构的担保业务范围更广,这样就加大了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财务风险。

(五)由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和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偏低所带来的财务风险

担保机构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公司管理层的决策缺乏治理层的监督,会导致决策失误;内部管理水平不高,内部控制机制等不健全、不完善,操作缺乏规范性,都会增加经营中的风险。同时,担保机构是高风险行业,要求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个人修养要高。但目前担保机构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甚至为了骗取担保顺利贷款,内部从业人员与被担保企业恶意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给担保公司带来巨大财务风险。

三、河南省担保机构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及建议

(一)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担保机构应从内部治理结构、经营管理的机构设置、内部业务流程、内部制衡机制等方面健全和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并且建立评审、担保、监管、追偿相互独立、相互制衡的业务流程,做到“审保分离”,实施全过程的风险控制。建立严格的“三会一层”的管理体系,内部机构在业务处理上应达到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内部制衡机制,严格把控可能发生的“或有负债”代偿风险。

(二)完善财务风险外部分散机制

银行和担保机构按合同约定风险分担比例,一旦被担保机构无法按时偿还借款,由银行和担保机构按照事先的约定比例共同承担这部分信用风险。相关部门可以制订一些法律法规,规定银行在担保业务中必须承担一定的风险,可以设定合作银行应当承担的最低风险比例,这样,既降低了担保公司的风险,也体现了风险收益的原则。

(三)建立完善全社会征信平台

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业务之前,需要针对每一笔担保业务对受担保对象进行保前资信评估,但由于成本较高、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等原因,会造成全社会资源的浪费。因此应将信用建设纳入工作日程,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逐步完善并开放“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促进社会信用意识的增强和社会信用信息的共享,降低担保机构业务操作中所面临的各种风险,促进资源的优化使用和合理配置,同时推动全社会的信用建设与担保机构业务的良性循环发展。

(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完善从业任职资格认证制度

我国担保行业起步较晚,发展迅速,造成准入门槛较低,合格从业人员少,同时相关法律法规配套较少,从业人员违法违规操作情况时有发生。对此,相关部门应建立担保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凡从业人员一律要取得担保从业资格证书和任职资格证书,以后每年要定期进行继续教育和考核。而对于担保机构的管理层,也要进行定期学习和考核,取得相关职务任职资格,逐步提升整个担保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

(五)建立完善财务风险预警体系

提高担保公司的财务风险控制能力,应建立担保公司财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包括资本充足及安全指标体系、担保资产状况指标体系、经营管理水平评价体系、持续发展能力指标体系、流动性指标体系。对在保客户进行风险预警动态监控,时刻关注其相关指标的变化,可以设立安全临界值范围,一旦接近这个临界值下限,则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问题担保采取针对性处理措施,以及时防范、控制和化解财务风险。

第5篇:担保公司如何防范风险范文

(石家庄宝德中小企业担保服务有限公司,河北 石家庄 050700)

摘 要:随着我国金融领域的改革逐渐走入深水区,投资担保行业迎来的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局面。一方面,08年金融危机后,世能界经济陷入低谷,如何避免投资担保行业的风险成为了政府和相关企业共同探讨的课题;另一方面,随着民间资本的充实,投资担保行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以为愈发重要,政府也逐渐明确了其经济地位。本文就是在这一背景下,通过探讨投资担保企业发展现状及前景,介绍其目前存在的风险和问题,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以期为有关方面提高有益借鉴。

关键词 :投资担保;现状;前景;发展战略

中图分类号:F27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5)01-0100-02

一、绪论

从一般理论定义上来说,投资担保公司是指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贷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需要贷款人找到第三方,为贷款人做信用担保的公司。站在业务经营角度,它是指依法设立的主要经营融资性和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来讲,融资性担保业务是指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通常可经营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等业务;非融资性担保业务是指同融资性担保机构及银行开展联合融资担保、工程担保、诉讼担保、民间资金借贷担保等担保业务。

目前我国投资担保公司虽然起步较晚,但近些年在市场需求和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发展较快。受惠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快速成长且急需信贷支持的中小企业为担保业提供了巨大市场,投资担保行业逐渐形成规模。融资担保公司目前呈现的是一种以中小担保企业为主,多且广,发展良莠不齐的局面。主要表现在,政府相关法律框架不明确,具体实施政策不健全;企业自身风险控制不到位,不重视诚信的积累,同银行等强势金融机构合作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自身权益无法保证;社会对于投资担保公司还有部分抵触心理;等等。

二、投资担保行业的发展前景

虽然投资担保企业目前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诸多困难,但是不可否认,投资担保行业前景依然明朗。近几年,投资担保公司在全国各地如雨后春笋般遍地开花,民间资本大量涌入,表现出非凡的活力就是最好的证明。投资担保公司快速发展的必然性主要来自两方面:

首先,百姓投资理财意识的觉醒。我国传统的理财主要依靠“省吃俭用”和存钱。但是,近几年随着 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升,人们的理财意识也越来越强。目前,股票、基金、理财产品、房地产等都是发展很快的投资理财方式。当然,不可否认的是这些理财方式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存在一定障碍。一方面,是因为这些理财方式本身较为复杂,存在一定的风险,普通投资者缺乏专业知识和信息获取的渠道;另一方面,很多投资者往往受制于时间和资金量的限制,投资收益往往并不理想。相比较而言,投资担保公司的专业性、大资金量、多元的信息渠道以及较高的信誉担保都是明显的优势,不仅可以实现自身的快速扩张,而且其提供的相关服务也满足的普通投资者的理财需求。

其次,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旺盛。08年金融危机以来,在流动性紧张和通货膨胀压力持续高涨的情况下,中小企业生存环境趋于恶化。主要表现为订单量减少,坏账风险加大,融资渠道收窄,现金流紧张等。此外,作为初创型的中小企业,在创业期和快速成长期内本来就会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而商业银行为了避免信用违约情况的出现,一般原意将资金贷款投向业务稳定的大中型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即是是将贷款投向中小型企业,往往也是手续多,利息高,耗时长,再加上相应的抵押担保。这样一来,中小企业面临的生存环境无疑是雪上加霜。然而,投资担保公司作为一个新型的金融组织,它可以吸收社会上的闲置资金,通过搭建一个中小企业与投资理财客户对接的平台来满足投资者理财增值和企业融资的双向需求。

三、目前我国投资担保企业发展面临的困境

1.投资担保体系存在着结构性的缺陷

正如笔者前文所说,我国投资担保行业发展较晚,社会上的投资担保机构在体系上也存在着结构性的缺陷。主要表现为:第一,政府担保的份额占有过高的比例,民间资本型的担保占有的市场份额严重不足;第二,国家信誉体系缺失导致投资担保结构中的根基不稳;政府在投资担保行业的监管责任、协调责任和服务责任缺失,很多制度性框架没有完全建立,一些具体政策针对性不强或者短缺不具备可操作性,这导致投资担保行业在发展过程中的结构性保障机制不健全,企业营运风险大大增加。我们知道,投资担保行业兴起的原因是市场的选择,即在中小企业和普通投资者的资金使用上出现困难时,投资担保企业无疑是理顺了二者的关系,缓解了市场上的需求矛盾。正因如此,我们需要明确,整的在这期间应该更多地起到宏观调控的责任,扮演社会管理者的角色,而非资金流动的直接参与者。然而目前的现状是政府扮演了双重角色,不仅分散了稳定市场和监管经济人行为的精力,而且也违背了市场发展规律,不利于投资担保行业的良性发展。

2.缺乏健全的投资担保会计体系

健全的会计体系是保证企业稳定运行的重要前提,由于投资担保行业依然属于新兴行业,针对性的行业会计政策和制度出台的还不算及时。再有,很多中小投资担保企业本身缺乏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没有真正意识到金融行业固有的高风险性,不重视本企业的会计制度建设。在经济繁荣的背景下,这些投资担保企业的运作状况普遍良好,资金回笼有保证,会计制度的作用似乎并不明显;然而当经济回冷步入下滑通道,投资担保公司的资金链条便很容易因坏账上升而绷紧,进而引发财务危机。最后,需要指出的是,会计的最终结果也是供外部使用者使用的。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政府监管部门,如果缺乏健全的会计制度和体系成了投资担保行业的普遍现象,那么监管部门就没有办法及时履行相应的监督职责,很多风险无法做到防患于未然,一旦积小成疾,很容易再次引发金融危机。

3.缺乏必要的风险防范机制

除了会计制度不健全,缺乏一整套必要的风险防范机制也是目前投资担保公司面临的一大问题。我们知道,投资担保公司的融资担保业务都是次级贷款业务(08年金融危机就是由次贷危机引发的),这也就意味着投资担保行业本身属于高风险行业,风险控制应该成为相关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的主线。然而,目前很多投资担保企业,由于缺少相关管理人才和业务经验积累,内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不少领导为了完成业绩,不惜过度追求短期利益,很多投资担保项目缺少必要的尽职调查,甚至一再降低担保门槛,为公司的发展埋下隐患。再有,风险管理理念存在偏差,风险控制意识不到位。缺乏全过程风险控制的机制。不少投资担保公司忽视了对客户诚信和还款能力的信息收集,在担保期间不重视对于担保对象的跟踪调查,使得担保对象在其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危机没有及时作出相应反应,错过了担保贷款收回的最佳时机。

四、投资担保企业发展的相关建议

1.建立与银行的联动机制

虽然如笔者前文所说,投资担保公司的主要业务属于次级贷款业务,但是这不意味着当投资担保公司担保企业的银行贷款出现违约行为时就一定会发生代偿损失。要想规避担保风险,避免由于担保对象的违约引发的损失,尽快建立起担保机构同银行的联动机制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担保公司要加强同商业银行的沟通,在准入机制细则(对风险的评判标准)的制定上尽量同银行保持一致,对于那些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企业,担保公司也要通过风险控制手段化解偿债风险;另一方面,通银行签订协议,以合同条款的形式明确责任的承担比例,避免银行就将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完全转嫁给投资担保企业。当然,联动机制还应该强调业务往来上的协同合作,举例来说,银行和投资担保企业可以共享借贷人的信用资料,通过风险的事先甄别降低共同损失;此外,对于贷款的催收工作,二者也可以通力合作,提高成功概率。

2.建立投资担保行业会计制度

建立投资担保行业会计制度,笔者主要给出两点建议:

第一,投资担保企业要完善内部会计组织建设体系。首先来说就是要完善资金体系。我们知道投资担保企业担保能力的高低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其资金的支持力度的。企业在引进和扩充资金的同时,也应该重视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率问题。站在会计角度,一方面要通过岗位设置和勾稽措施的实施保证会计人员的会计行为处于严格监控之下的;另一方面要通过引入会计信息系统加大会计行为的跟踪监控。

第二,投资担保企业要积极吸纳高素质的会计从业人员,通过加强员工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提升企业内部会计运作质量。另外,单位内部还应该建立健全完善的培训机制,加强内部人才的培养和“造血”能力。最后,企业应该重视员工的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的建立,通过制定约束会计人员的行为,通过晋升和惩处督促其不断提高职业能力。

3.建立企业内部风控体制

内部风险控制体制是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投资担保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投资担保企业的当务之急是尽快建立起现代化的管理模式,通过制度和执行力的灌输规范企业在运营过程中的行为。其次,领导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加强风险管理意识,重视每个投资担保项目的事前尽职调查、事中跟踪监督和事后诚信记录工作,保证投资担保业务的整体可控。

五、结语

投资担保行业是金融领域的一大不可忽视的分支,对于调节资金配置,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至关重要。投资担保企业的存在也有效的沟通和串联了中小企业、商业银行和普通投资者。近几年,我国经济发展形成的庞大市场容量吸引了大量资本急剧进入担保行业,各类担保公司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但发展状况却参差不齐。本文根据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关简介和改进意见,这里仅仅是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以期有关方面能够得到有益的借鉴。

参考文献:

[1] 张定远.关于我国投资担保公司内部风险管理完善的思考[J].中国-东盟博览,2012,(5).

[2] 钟守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担保质量的分析与对策[N].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5).

第6篇:担保公司如何防范风险范文

关键词:农户小额贷款;担保有限公司;发展现状;对策

一、引言

农户小额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为了提高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服务水平,加大支农信贷投入,简化贷款手续,更好地发挥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而开办的小额贷款。这一贷款业务主要是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款项。农户小额贷款适用于主要从事农村土地耕作或者其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民、个体经营户等。这种贷款形式根据保证人的不同可以分为农户联保贷款、农户保证贷款、商户联保贷款和商户保证贷款四种,其中商户保证或联保贷款最高金额为10万元。其还款期限最短为1个月,最长为12个月,还款方式比较灵活,有一次性还本付息法、等额本息还款法、阶段性等额本息还款法等多种方式可供选择。自从2001年我国农村信用社首次推出农户小额贷款以来,农户小额贷款为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同时,伴随着业务的飞速发展,农户小额贷款的风险也逐步暴露出来,只有有效地防控风险,才能保证农户小额信贷业务的正常发展。本文从农户小额贷款担保有限公司的视角,详细地分析了农户小额贷款担保有限公司的发展现状及农户小额贷款业务存在的风险,并给出相应措施,为我国农户小额贷款担保公司的业务构建起风险防范体系。

二、农户小额贷款担保有限公司的发展现状分析

贷款问题直接制约着三农经济的发展,许多农户、个体户以及中小企业由于缺乏抵押物从而无法取得贷款,最终阻碍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展开。农户小额贷款担保有限公司的存在在促进三农经济发展中扮演了极为重要的积极角色。农户小额贷款担保有限公司的担保贷款业务手续简便且要求较低的抵押物,成本法利率优惠且可进行信用担保,很受个体商户及广大农户的欢迎。然而,在具体发展过程中,也因担保贷款暴露出许多问题,如何有效防范农户小额贷款担保风险使其更好地服务三农是担保公司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首先,担保公司人员综合素质普遍偏低,整体效率不高。担保公司中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财务工作人员极少,对法律法规及金融专业知识掌握的较少,专业技能偏低,合规性操作意识薄弱。这就易累积公司的操作风险,员工无法有效分析风险指标、管理客户信用资料,再加上业务量较大,公司员工在办理担保业务时效率普遍低下,使得部分统贷项目无法及时上报。

其次,担保公司内部控制意识薄弱,运营风险较大。部分农户小额贷款担保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极其不合理,内部控制较为随意,公司倾向于贷款给业务合作伙伴或相识人群,这在一定程度上蕴藏着道德风险及机会主义风险,加上农户信用信息存在严重的不对称性,更进一步加大了担保公司的运营风险。此外,担保公司的贷后监测配备人员也非常不足,制度执行流于形式。

再次,外部监督存在严重缺位。作为经营金融业务的企业法人,外界有效监督是降低担保公司经营风险的必要保证。但目前看来,缺乏必要的外部监督或监督流于形式是担保公司面临的现状,人民银行、银监会等专业监督机构的监督缺位,公安、工商等部门的监督工作则又相对缺乏专业性。

最后,政策扶持力度须进一步加强。有关部门在企业税负、奖励措施等方面给予担保公司的政策倾斜不足,不利于农户小额贷款担保有限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当前农户小额贷款存在的风险分析

农户小额贷款有着便捷简单的办理手续,极大地方便了农民用款的需求,但同时也给农户小额贷款担保有限公司的管理带来了巨大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业收入波动变化大

当前我国农业发展比较滞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农村地区在很大程度上还存在着靠天吃饭的情况,农业收入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很大。小额农户贷款的还款主体是以农业收入为主要还款资金来源的农民,一旦受到天灾的影响,农业收入会锐减,农民偿还贷款的能力也受大了极大的限制;另一方面,我国部分主要农产品在一定时期内的市场价格波动很大,一些不法商贩利用资金以及信息的优势压低农产品收购价格,使得部分农民在丰收年份仍然没有好的收入,极大地限制了农民的还款能力,给农户小额贷款担保带来巨大的风险。

(二)农户财务管理意识淡薄

农户小额贷款可以为农民在短期内获得一定量的资金,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以及生活中比较急切的资金需求,农民要想真正发挥这批资金的作用,必须要有比较好的财务管理习惯,将资金利用在最能发挥作用的地方。当前我国农民财务管理意识普遍比较缺失,不能对资金的使用情况做出很好的规划,这就会导致农户小额贷款不能给农民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不能很好的推进农民增收,也就给农民还款带来困难,给农户小额贷款担保有限公司带来风险。

(三)对农户信誉评价不当贷款担保不合理

农户小额贷款的发放对象是农民,当前我国农民的信誉评价体系尚未建立,无法根据科学合理的数据记录来评价农民的信用情况。一些地区的农行通过逐级下达小额农户贷款增量任务,忽视了贷款的风险防控。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一些客户经理在贷前没有对农户的信誉情况做出很好的评价,集中办理大量农户小额贷款,这就会导致大量贷款集中到期,加大了贷款清理的难度。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农户小额贷款目标群体基数大,与传统的商业贷款业务相比,业务量特别大,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对每一笔贷款进行审核、跟踪以及贷后管理,很容易出现偿还风险。

四、防范农户小额贷款担保公司风险的对策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当前我国的农户小额贷款管理面临着巨大的风险,给农户小额贷款担保有限公司的业务推进和持续健康发展带来了巨大的阻碍,只有防控好以上风险,切实解决农户小额贷款担保有限公司目前所面临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才能更好地发挥农户小额贷款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一)完善人才引进机制提升员工综合素养

一要进一步强化担保公司员工的法律规范及业务知识培训工作,使其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规,运用专业知识高效率地处理担保业务,增强风险防控意识,以全面有效地降低风险。二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司员工进行再教育与培训,使其能够系统地学习农户小额贷款担保业务有关的金融专业知识。可通过邀请农村信用社信贷部门人员举办专业知识讲座,向农户小额贷款担保有限公司的员工对小额信贷知识有一个全面深入的了解,同时农信社的有关专家也可将其信贷审批专业经验与知识普及给公司员工,使其专业化水平及业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三要依据公司业务发展整体状况,逐步扩大专业人才,引进优秀担保人才,完善人才晋升机制,建立健全人才储备与引进机制,提升员工工作积极性。同时明确各有关岗位的权责利,严格保证专岗专人,稳定提升各级业务能力,使公司经受得起新形势下的巨大挑战。

(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化解有关风险

第一,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是划分各岗位职责权限的首要前提,只有进行完善的内部自我控制与监督,才能有效避免不当授权、越权等不良现象的发生。第二,担保公司应该持更加谨慎的态度来对待关联人及熟人的农户小额贷款担保,鉴于此类担保贷款潜在风险很大,应逐步减少接手此类贷款业务。第三,贷后管理也不可忽视,贷款后期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测,在公司内部实行问责制,会同外部监督部门,做到清晰掌握各项贷款的使用及投放情况,做到全程监测。第四,全额担保风险性极大,应逐步减少,担保公司的风险意识要进一步增强,在与农信社签订银保合作协议时要明确双方贷款风险分担的具体有关事项,努力构建合作双赢的良好合作伙伴关系。第五,持续完善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调取有关农户的信用信息,进一步加强担保客户的信用管理,切实降低部分农户的违约风险。

(三)严格监督机制加大政策扶持

外部监督体系必须协调一致分工明确,将农户小额贷款担保有限公司纳入至现有金融监督框架之中。对于担保公司的日常业务活动,人民银行要经常性履行其监督管理职能,判定公司经营风险的大小及稳定性,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其加以整改,以进一步化解担保公司有关风险。对担保公司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给予其更多的税收优惠,明确担保公司的奖励标准及补贴政策,以充分调动农户小额贷款担保有限公司为“三农”服务的积极性。

(四)加强对农户投资理财教育

农户小额贷款是农民获取生产资金的重要途径,农民只有充分利用好了这部分资金才能真正发挥这项业务的作用。当前我国农民财务管理意识淡薄,在获取资金后不能很好地对资金使用进行规划,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增收和贷款的按期偿付。增加农户的理财能力是防控农户小额贷款风险的根本措施。因此,在办理贷款业务的同时,各地的信用社还应该加强农民的投资理财教育,让小额贷款切实能够发挥出增加农民收入的作用,培养农民信用意识,使其在借款的同时做好用款计划以及还款规划,让农户小额贷款进入一个良性循环,切实发挥农户小额贷款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防止贷款风险的产生。

(五)构建农民信用记录体系

当前我国农户小额贷款的业务量巨大,审批程序简单,造成了贷款管理风险巨大,不能对每一个农户的贷款申请以及还款能力做出科学合理的评价,只能简单地通过申请贷款农户的财产情况以及大概的收入情况来判定,得出来的结果不具有科学可靠性。要解决这一个问题,必须建立起完善的农民信用评价体系,通过记录申请贷款农民的收入情况、资产状况以及过去的还款情况来综合考虑农民的还款能力以及还款风险,科学合理的确定贷款的数量和期限,防止盲目贷款给农户小额贷款担保有限公司带来的风险。

五、结束语

本文作者详细分析了我国农户小额贷款担保有限公司的发展现状,并充分剖析了当前我国农户小额贷款所面临的风险,并从完善人才引进机制提升员工综合素养、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化解有关风险、严格监督机制加大政策扶持等几个方面来预防和控制风险,综合考虑到风险产生的内外部原因,可以使农户小额贷款担保有限公司较为有效地防控担保风险。但是需要指出的是,风险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农户无力偿还贷款。因此,具体的风险防控措施虽非常必要,但帮助农民脱贫致富才是防御各种风险的根本举措,这也是农户小额贷款发放的根本目的。

参考文献:

[1]吕晓静.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农户小额贷款风险管理研究[D].华侨大学, 2011.

第7篇:担保公司如何防范风险范文

新常态小微企业融资对策

我国小微企业的数量庞大,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小微企业可以为全国75%的城镇人口提供就业机会,拉动经济增长。在我国经济面临较大的调整周期的过程中,如何正确支持和引导小微企业,对我国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以及转变经济房展模式起着重要作用。但是,我国小微企业长期面临融资、融资贵的难题,如何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依然是热议的话题。

一、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一)信息不对称因素

从理论上讲,信息不对称往往会造成逆向选择以及道德风险的负面效应,这也是造成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关键因素之一。小微企业由于规模较小,管理模式相对落后,财务核算不规范,导致其不能够对银行等金融机构有效的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一方面,银行出于谨慎性原则在不能准确评估企业的信用等级的情况下的会选择谨慎放贷,另一方面企业为了实现融资目标很可能会粉饰相关财务报表,隐瞒相关不利信息或者捏造相关的虚假信息,骗取银行的贷款资金。上述的信息不对称不仅仅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利益造成损害也导致资质良好的小微企业不能够获得正常的银行资金支持,造成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彼此利益受损。

(二)小微企业自身因素

从小微企业自身因素,其产品结构单一加上,同质产品较多,技术含量较少,再加上小微企业运营模式单一,自身规模小等一系列原因导致小微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面临更大的破产风险,很容易出现资金链断裂的危机。小微企业往往不重视自身的风险管理以及信誉管理,没有严格规模的财务核算系统,不能有效对自身的财务进行准确的评估和衡量,给小微企业的融资带来了难度,加上,小微企业数量庞大,资金需求方式多样,资金需求紧急,这些特点都造成小微企业融资难度大。

(三)外部配套环境滞后

一方面,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大部分企业的融资的首要渠道。对银行来说,小微企业的金融风险高于大中型企业,对于小微企业的贷前检查以及贷后管理的难度比较大,相应的增加了银行的信贷业务成本。银行对小微企业的服务意识不强,没有针对小微企业的数量大、规模小的特点设计出具有针对性的信贷产品以及相应的信用评估方法体系。第二,小微企业因为自身固定资产规模小,相关的抵押物和信誉都不足以得到银行的抵押贷款往往需要借助外部的担保机构,我国的担保体系建设相对比较落后,担保公司的运作比较混乱,对于小微企业收取的高昂的担保费用,间接提高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加大了小微企业融资的难度。第三,政府在小微企业上的扶持力度不够,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还比较少,缺乏相应的政策制度来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相关的政策体系还没有建立,从而不能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等一系列问题。

二、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的对策

(一)规范小微企业管理,强化信用观念

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小微企业自身也要不断完善提高市场竞争适应经济社会。首先,小微企业应该规范操作,提高自身的风险意识,强化信用观念。小微企业可以通过建立现代化的企业制度,严格按照会计制度、法律准则进行财务的登记,规范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以及披露财务信息的及时性、规范性。企业自身定期评估企业风险,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加强对小微企业管理层的道德建设,杜绝管理层卷款潜逃事件,强化对管理层的信用意识,减少故意违约现象的发生,树立良好的小微企业形象,与银行建立良好可持续的合作关系,互利共赢。

(二)银行应创新融资模式,完善信贷制度

银行金融资产充沛,一直是小微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离不开银行的支持。一方面,银行与企业应该建立合作共赢的模式,根据小微企业类型的不同,融资需求的不同,银行及时创新融资供应链,为小微企业提供量身定做的信贷产品。另一方面,银行要适当的进行工厂式的集中管理,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降低审批过程中的管理成本,切实为小微企业服务,高效并切实的为小微企业提供多层次多方位的金融信贷服务,缩短融资周期减少银行融Y的时间成本。银行可以适当的下放下属分支机构的贷款的审批权,精简流程、减少融资周期,高效的为小微企业服务。最后,银行应该针对小微企业建立一套适用的信用等级评估体系,加强对小微企业的风险把控,确实了解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制定相关的评价指标与体系,做到心中有数,防范信贷风险,对信誉良好的小微企业提供一定的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三)加快小微企业担保体系的建设

我国的担保体系还比较落后,不能做到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及时有效的担保。一方对现有的担保公司进行规范,严查担保公司乱收费现象,规范担保公司的操作。第二个方面,加快担保体系的建设,各级政府以及财政部应该组织成立相应的政策性担保公司,对信用良好的小微企业提多层次、多方面的融资担保,并落实担保公司有关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和免征增值税政策。

(四)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引导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得到了日新月异的发展。相对于传统模式的种种限制,互联网金额给小微企业打开了一种新的便利融资模式。互联网金融没有地域限制,相对传统的银行信贷模式,互联网金融成本更低。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能够有效的提高社会效率,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可以给小微企业带来新的融资渠道,能帮助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政府可以考虑划拨资金与银行金融合作建立官方的公共网络平台,同时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规范操作,保障平台和小微企业的利益,使互联网金融不仅能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还能得到良性发展,助力我国金融体系建设。

参考文献:

第8篇:担保公司如何防范风险范文

【关键词】 县级 财政 农村金融

兴化位于江苏省中部里下河腹地,是典型的农业大市,现有耕地180万亩,人口156万人,行政区划调整后辖29个镇、5个乡、一个省级开发区,是全国著名的商品粮、水产品生产与集散基地,同时为省级“不锈钢特钢制品出口基地”和“脱水蔬菜出口基地”。2011年兴化市实现财政总收入66.56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25.56亿元。2012年1月至6月份实现财政总收入36.97亿元,同比增长9%,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73亿元,同比增长9.5%。

一、当前农村金融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兴化市目前有银行业金融机构10家,农村小额贷款公司8家,担保机构16家。截至2012年6月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409.49亿元,比年初增加60.85亿元,同比多增加22.61亿元,余额比年初增长17.45%,存款总量突破400亿元大关;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62.66亿元,比年初增加30.16亿元,同比多增加12.86亿元,余额比年初增长12.97%。

1、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支农服务面临的困难

(1)农业生产经营项目收益低、风险高,放贷机构存在顾虑。由于农业属于弱质产业,农业生产回报率低,而且受自然灾害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农业生产的抗风险能力较弱,加上农业政策保险机制尚未完善,农村生产得不到保障。这就使得农村金融机构对农业贷款发放存在顾虑,农村生产资金的需求得不到满足。

(2)农户贷款额小、分散,成本较高,信贷人员缺乏放贷动力。农户贷款具有额度小、手续繁、客户量大面广的特点,信贷人员需投入较大的精力,放贷成本加大。兴化市农村金融机构积极推行“阳光信贷”,采取建立农户信用档案,集中授信的方式,既提高了放贷效率,同时也减轻了信贷人员劳动强度,降低了贷款成本,但农村金融机构普遍建立了信贷业务考核机制,实行信贷人员绩效工资与贷款发放量挂钩,不少信贷人员将眼光瞄准额度大的企业贷款,对于发放额度小的农户贷款自然缺乏动力支持。

(3)农村企业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加大了银行审贷难度。目前,虽然大部分农村企业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真正按公司制规范操作的为数不多,其多数股东为家庭成员,实质为一人公司。因而不少企业财务管理及财务信息披露不规范,对外报送的账表有多种数据。农村金融机构无法通过报表对中小企业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及时作出准确评价,从而增加了农村金融机构对企业的放贷顾虑。甚至少数企业无专门会计人员,无账无表或做假账,农村金融机构无法准确把握其资产、负债、成本、效益等情况,贷款额度很难把握。

(4)缺少担保抵押,贷款难以发放。农村金融机构出于防范信贷风险考虑,必然要求企业提供有效的抵押、担保。可是,不少企业尚处初步发展阶段,自有资产有限,缺少可抵押的固定资产。同时,信用担保机构对大部分农村企业认同度不高,使得农村企业无法获得有效的担保途径,银行贷款难以得到落实。

(5)农村信用环境不佳,银行存在畏惧心理。近年来,随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农村信用环境有所改善,但少数企业和农户信用观念依然淡薄,诚信意识不强,逃债行为时有发生,无疑加大了贷款风险,挫伤了农村金融机构放贷的积极性。

2、担保机构存在的问题

(1)与银行合作关系未能有效提升。具体表现在与协作银行的风险分摊比例、担保贷款的利率优惠以及与贷款配套银行收取的各种费用减免等,这些因素将导致担保机构所担保的贷款质量偏低,承担风险过大,收益偏低。

(2)担保机构抗风险能力不强。由于担保公司普遍缺乏健全的风险防范体系,同时又尚未接入人行征信系统,无法调阅被担保人的征信报告,难以对担保项目进行有效评估和审查。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不需要担保公司担保,银行就可以贷款;需要提供担保的企业大多是新成立、经济效益一般的企业。部分企业信用观念淡薄,诚信度低,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缺乏健全的财务制度,大大增加了担保公司的风险。

(3)担保机构专业人才匮乏。担保行业属于新兴的特殊行业,所需的专业人才不仅要具备企业管理、财务会计等知识,还应具备一定的金融知识和熟悉金融政策法规。据相关部门统计,兴化市担保行业现有从业人员中从事过金融工作的人员数量比例严重偏低。

(4)担保业务收益偏低。担保公司属于低收益高风险,担保手续费费率每年仅为担保金额的1.8%左右,导致兴化市正常开展担保业务的14家担保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最高3.74%,最低仅为-1.24%,平均仅为0.81%,其中有两家亏损,大大低于其他行业收益水平。个别担保公司为了弥补收益上的不足,甚至出现超范围经营现象。

(5)政府缺乏有效监管。国家针对担保机构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制度,但相关管理部门缺乏行使监管职能的有效手段。个别担保机构存在违规超范围经营、抽逃注册资本、内部管理制度混乱、风险控制措施不到位等现象。

另外,还存在一些其他问题,如针对涉农保险机构的优惠措施不多。目前除农业保险保费的营业税优惠外,无其他优惠措施,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不高。而且,由于县级财政不宽裕,农村金融机构获得的财政支持以中央级、省级为主,而从本级财政获得的支持较少。

二、当前县级金融机构享受的财政政策

第9篇:担保公司如何防范风险范文

(青岛工学院,山东 胶州 266300)

摘 要:小微企业融资难是世界性难题,融资保险业务虽然能够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境,但其风险水平较高。本文主要介绍了由于逆向选择、道德风险以及小微企业本身特性而导致的融资业务高风险,并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如完善信用体系、设定差别费率,设定免赔金额、设置超额比例赔付条款,以及健全内控制度,完善风险分散机制等。

关键词 :融资保险;逆向选择;道德风险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4)25-0114-02

一、引言

近年来,小微企业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高,已成为市场经济最活跃的部分,在促进经济增长,推动技术创新,增加就业岗位,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融资难题始终困扰着小微企业,对其持续健康发展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党的十报告中提出,现阶段要把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作为经济重点。融资保险业务的逐步开展,能够大幅提升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境,但是小微企业融资保险是专业性较强的高风险险种,因此,在当前小微企业融资保险业务正在多地区试点的背景下,如何防范小微企业融资保险业务的各项风险就成为该业务能够顺利开展的重要议题。

二、小微企业融资保险业务的主要风险

(一)由于逆向选择而导致的高风险

当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自己无法解决的资金困难时,为及时获取银行贷款,在自身信誉较低的情况下,往往会通过购买融资保险来解决问题。通过购买适当的融资保险产品,小微企业通过保险公司提高了自身的信用度,从而易于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时融得资金。另外,小微企业经营过程中起伏较大,盈利能力不稳定,而且银行与小微企业间存在信息不对称,这就导致银行不能及时了解小微企业的相关经营信息,为转移风险,银行也会想到融资保险业务。对于信用度较高的小微企业,违约的几率较小,各方对融资保险的需求也较低;而对于信用度较低的企业,因其违约风险较高,各方对融资保险的需求也越高,无论是小微企业自身还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必然会更加积极地转向保险公司购买融资保险产品以规避风险,这样便容易形成逆向选择。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向投保成功的高风险小微企业放贷后,必然导致此项融资保险业务的违约风险较高。

(二)由于道德风险而导致的高风险

在投保融资保险后,小微企业后期的还本付息便有了保障,资金盈余方很可能会降低贷款企业的门槛,如商业银行向本不具备贷款资格的企业发放贷款,担保机构对不具备资格的客户随意进行担保等等。与此同时,由于融资保险的存在,小微企业在获得充足的资金支持后,降低了还本付息的紧迫感,可能对获得的资金使用不善,放宽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并有可能违背最初贷款时的意愿,而将资金投放于其他的高风险领域,这就形成了道德风险,融资保险业务的风险随之上升。

(三)由于小微企业本身特性而导致的高风险

小微企业融资保险的主要功能在于通过为小微企业提供信用担保,以保险公司的信用来加固小微企业的信用水平,从而使某些资信较低的小微企业也能够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资金支持,融资保险的实质就是对小微企业融资后可能发生的违约风险进行控制和分散。小微企业由于其企业主的综合素质普遍较低,企业产权过度集中,且缺乏高水平管理人才及技术人才,因此直接导致小微企业管理基础薄弱,缺乏内部治理机制,缺乏管理经验,管理水平较低,加上小微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报表缺乏审计部门的认可,企业生产经营风险较大,这就决定了保险公司在经营小微企业融资保险业务的过程中面临较高的风险。小微企业融资保险业务的高风险性对保险公司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小微企业融资保险业务的风险防范措施

(一)完善信用体系,设定差别费率

信用体系在美国等西方国家已发展得非常成熟,我国政府应大力扶持信用中介机构,并出台相应政策法规,对隐瞒、欺诈等手段骗取融资保险的违约失信行为进行严厉制裁;银行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之间应建立起完整信用记录体系,对小微企业的贷款等融资行为进行记录。开展小微企业融资保险业务的目的是促进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并不是为企业违约提供保障。因此,我国应建立完善的小微企业征信体系,通过完备的信用记录来有效识别小微企业,进而缓解由逆向选择导致的高违约风险。

同时,保险公司应设定差别费率,根据投保企业的信用度和风险等级的不同计算差别费率,对于信用度高、违约风险较小的小微企业和信贷主体,实行较低的保险费率,相反,对于信用度低、违约风险较高的小微企业,实行较高的保险费率,以这种形式防范逆向选择。

(二)设定免赔金额,设置超额比例赔付条款

为防止道德风险,首先,可设立免赔额。对于一定额度之内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由小微企业自己承担。当小微企业投保后,银行、担保、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应加大对融资方的财务监督力度,促使融资方按照最初的目的合理使用贷款。再者,在免赔额的基础上可设置超额比例赔付条款,当发生损失赔付时,对超出一定额度的损失部分,保险公司只需按合同比例进行部分赔偿,剩余部分由银行和小微企业等第三方承担,这样做的目的是建立风险共担机制,防止道德风险。

(三)健全内控制度,完善风险分散机制

小微企业由于自身管理水平有限,经营状况不稳定,因而导致融资保险业务风险较高,为有效控制高风险的发生,保险公司首先应建立健全自身的内部控制制度。第一,应建立核保、承保、核赔与理赔等各环节相分离的制度,增强各业务环节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使各环节操作人员既职责明确,又能够相互制约,保证整个业务操作的高透明度。第二,应坚持贷款对象额度限制。保险公司应在融资保险业务总金额控制的基础上,对符合投保条件的单家小微企业,依据企业的信用状况及投保项目的风险度、金额和资金的使用性质,确定该笔融资保险业务承保的审批权限。如已经试点的宁波市就将融资保险业务区分为农业种养殖大户、初创型小微企业、城乡创业者等不同的贷款人,分别设定了单笔贷款不超过50万、300万和100万的额度限制。第三,由于小微企业法人在整个企业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因此,应强调小微企业主的法人责任,比如要求申请贷款的小微企业主承担无限担保责任等。

此外,保险公司应完善风险分散机制。首先,应确定保险公司、商业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多方参与的风险分担机制。商业银行应主要负责小微企业的资信调查、信贷审批以及放贷后的资金使用监督等环节,以防范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保险公司负责商业银行贷款初审的复核以及最终确认,并发挥其风险管理的特长,对小微企业经营风险和系统性风险进行识别防范;担保公司可以在共同审批的基础上,发挥其处置抵押资产的优势。多家参与融资保险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各司其职,并且分别承担相应风险,如果商业银行将所有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则很可能出现调查、审批不严或企业资金使用监督不力的情况,进而加大放贷风险,同时也将大大降低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的参与热情。如宁波市试点业务中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必须承担30%的信贷风险。其次,保险公司应当对融资保险业务进行再保险。保险公司受理融资保险业务后,可根据该业务涉及金额及风险度到规模较大的其他保险公司进行再保险,以此进行风险的二次分摊,以减少风险损失。最后,保险公司在销售融资保险产品时,可要求小微企业购买企业法人意外伤害保险、企业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等传统险种,以此降低融资保险业务的整体风险。

参考文献:

[1] 郭左践,罗艳华,徐放.小微企业贷款保险模式创新[J].中国金融,2012,(5):48-49.

[2] 纪晓琼,易士佳.小微企业融资保险机制初探[J].武汉金融,2012,(1):64-65.

[3] 曾小丽.保险机制在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中的应用研究[D].湖南大学,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