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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数量不断增多,形式日趋多样,涉及金额也越来越大,逐渐成为我国产业结构战略调整、上市公司优胜劣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手段。而资产评估在并购重组中的定价功能和应用效果得到了更广泛的认可和关注,资产评估在并购重组中的应用呈现出新的趋势和特点,评估方法也灵活多变。本文首先介绍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基本情况,以及资产评估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的作用,并详细介绍了资产评估的方法及其应用。
关键词 并购重组 资产评估 评估方法
随着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影响的逐步消退,上市公司的资产注入掀起了新一轮的热潮,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的提高和经济效益的规模化增长迎来了新的机遇,而资产评估是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的核心要件之一,是交易定价的重要基础。资产评估因其有着客观、公允的立场,往往成为交易双方确定交易价格的主要依据。
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概况
并购重组是指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企业为了获得其他企业的控制权而进行的产权交易活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主要包括控制权的转让(收购)、资产重组(购买、出售或者置换等)、股份回购、合并、分立等对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结构、资产和负债结构、主营业务及利润构成产生较大影响的活动。
我国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是在我国证券市场特定制度和政策环境及其变迁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1.萌芽阶段(1993年―1997年):该阶段经历了从直接在二级市场收购“三无概念”股到更为现实的以国有股和法人股的协议转让为主,其主要特点是以市场自发探索为主。
2.快速发展阶段(1997年―1999年):该阶段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规模越来越大,并购重组次数大量增加,新的并购手段不断涌现,控股权的变化成为并购重组的一种普遍现象。
3.调整规范阶段(2000年―2005年):随着证监会颁布《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收购市场逐步规范。交易数量未再有显著增加,但实质性的“借壳”重组开始流行起来。
4.规范与创新阶段(2005年―至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确立了追求市值最大化的行为模式,要约收购、吸收合并、定向发行等创新不断出现。
随着国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日益增多,并购重组在方式创新、效率提高上达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二、资产评估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的作用
资产评估是由专门的评估机构和专门的评估人员,依据国家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有关的资料数据,根据特定的评估目的,遵循适用的评估原则、评估范围、评估程序和评估标准,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和统一的货币单位,对被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定估算的过程。
我国资产评估业伴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而成长,经历了一个从不规范到逐步建立规范,从仅规范国有资产到规范不同所有权性质的企业的发展历程,资产评估对于完善我国证券市场资源配置功能,促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健康发展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在上市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中,除财政部强制性规定国有资产占有单位的资产转让、置换、拍卖、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行为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外,非国有资产的定价往往也依据资产评估的结果来确定,因此,资产评估在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特别是重大资产重组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2000年以来证券市场发生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绝大部分都是以资产评估值作为交易定价的主要依据。以2009年为例,沪深两市共有95家上市公司启动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交易规模总计达3,205.96亿元。
三、上市公司资产评估的方法及应用
从近年来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看,采用的资产评估法主要有以下三种:
1.重置成本法:是在现时条件下,被评估资产全新状态的重置成本减去该项资产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根据该项资产在全新情况下的重置成本,减去按重置成本计算的已使用年限的累积折旧额,考虑功能变化、成新率等因素,评定重估价值;或者根据资产的使用期限,考虑资产功能变化等因素重新确定成新率,评定重估价值。
但在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运用成本法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成本法是以企业要素资产的再建为出发点,无法把握持续经营企业价值的整体性和各单项资产的整合效应。
2.收益现值法:是指通过估算资产在未来经营中的预期收益,并按社会基准收益率折算成现值,然后累加求和,据以确定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此方法运用的前提是:资产必须继续使用,且资产与收益之间存在稳定比例关系,并可以计算;未来的收益可以正确预测计量;与预期收益相关的风险报酬能估算计量。
此方法,国外用的最普遍,在国内也是技术型资产评估的主要方法。它的出发点是资产的价值由使用所产生的效益大小决定,不考虑其成本。但并购重组外部环境的不成熟影响了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收益法的准确性。收益现值标准基于被并购企业现有资产必定有未来收益的潜能,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投资体制、价格体系,企业资产重组、市场环境等方面也正发生较大变化,企业未来收益额及其与资产额之间的比例关系尚不能合理确定。
3.现行市价法:指在市场上选择近期内交易的若干相同或近似的资产作为参照物,针对各项价值影响因素,将被评估资产分别与参照物逐个进行价格差异的比较调整,然后综合分析各项调整结果,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此方法的适用条件是:市场上存在与被评估资产相同或相似的三个以上的资产交易案例,并可作为参照物;资产市场发达有充分参照物可取;价值影响因素明确,并且可以量化。
类似资产成交价格等可比数据的缺乏限制了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时市场法的运用:被评估企业与参照企业之间的“可比”性和个体差异问题、企业交易案例的差异、不存在一个可以共享的企业交易案例资料库、案例和交易的发生时间、市场条件和宏观环境又各不相同。评估人员对这些影响因素的分析也会存在主观和客观条件上的障碍。
2009年,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调查显示,并购重组中购买、出售资产的评估方法仍以成本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结合为主,评估结果以成本法结果为主,但收益法结果定价的比例显著提高。在进行资产评估过程中,评估方法的运用时多种多样的,评估机构需要根据不同评估对象的特点和所处的市场条件选择最能客观反映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有利于提高评估结果的合理性,有助于客观地发现价值。随着评估方法逐步与国际接轨,评估方法的技术含量逐步提高,方法运用更为合理。
资产评估作为我国社会经济活动中一个重要的中介服务行业,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国家对包括资产评估在内的市场中介行业高度重视,为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政策环境,我们相信在行业协会和监管部门的共同研究和推动下,评估行业以及上市公司的治理,会有更好的建设和发展。
参考文献:
[1]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编写组.资产评估.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4.
[2]徐玉德.公允价值计量理论与实务.商务印书馆.2009.1.
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及其人员。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市场的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指资产评估报告、验资证明、验证证明、审计报告等中介证明。其中资产评估报告,是指资产评估人对公司的物产、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资产折抵资本经过评估所出具的报告,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同成立的发起人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为自己股款折资本的,其在公司中所持的股份数额,应由资产评估师评估;公司解散时,对其资产也应当评估。根据国务院1991年11月16日的《国有资产管理方法》规定,国有资产占有单位(以下简称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1)资产拍卖、转让;(2)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3)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4)企业清算;(5)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认为需要的,可以进行资产评估:(1)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2)企业租凭;(3)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国有资产评估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资产评仿师在评估后应当如实提供评估报告或者证件。所谓验资证明,是指由验资机构及其人员在公司成立时,对股东是否出资、是否足额出资以及出资是否到位等核实查验后所出具的证明。所谓验证证明,是指法定的验资机构及其人员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如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就其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进行审查后提出的证明。所谓审计报告,则是审计机构及其人员对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公司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变动情况表,连续3年以来的经营状况,公司的合并、分立等依法进行审查、核实后所作出的报告。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首先、要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如果工作认真负责,完全因受蒙蔽无法发现或确因水平、能力的限制而没有发现的,则不能以本罪论处。严重不负责任,既可以表现为该为而根本不为、也可以表现为马马虎虎草率应付,不认真而为。前者如资产评估时不评估,验资人员不验资,验证人员不验证、审计人员不审计等等。这种完全的不作为是以过分相信为基础的。过分相信,应有相当的基础,如公司经营作风好、资信能力强等。如果明明知道公司经营管理混乱、资信能力很差,不讲信用而仍不作为甚或收受贿赂的,则不能以过失论,构成犯罪,对之应以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论处。后者如走马观花,不作全面认真仔细的审查、核实就出具有关证明文件。其次,必须造成了证明文件重大失实。失实,是指证明文件有虚假内容;重大失实,则是指内容与实际情况存在重大出入,与事实不符,如全部内容失实,重要内容失实等。最后,必须造成了严重后果。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或虽造成危害后果但不是严重后果,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严重后果,主要是指给国家、公司、股东等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的;造成市场秩序甚至社会严重混乱的;等等。
“三板斧”、拼盘和外包
没有证券资格的资产评估公司给上市公司做完资产评估之后,将业务转交给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公司,对方只是对评估报告进行文字上的审核后就盖章,就能获得30%的业务提成
评估业界的一位著名人物曾将评估机构的制胜法宝是“三板斧”:人际关系、高回扣、压价。这是对业界现状的精辟概括。由于资产评估公司不像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每年为客户做审计,客户往往是一次性的,需要不停地开拓,这是生存的基础。对于规模不大的资产评估公司来讲,争夺市场是第一位的。
另一方面,虽然评估准则迟迟未出,但评估行业实行着严格的资质管理制度,首先,每一项资产的评估都要取得相关部委的许可证,并且根据机构的注册资本、注册评估师人数等划分不同级别,不同级别的机构业务品种和承揽业务范围有所区别,要评估上市公司还要取得财政部和证监会给予的证券执业资格,没有证券资格的公司在争取到业务后不得不找有资格的公司做“拼盘”。
财政部在1997年就停止批准证券资格的评估公司,但是多年来一些没有证券资格的资产评估公司也发展起来,于是出现了业务转包的情况:他们给上市公司做完资产评估之后,将业务转交给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公司,对方只是对评估报告进行文字上的审核后就盖章,一般不再做现场调查,就能获得30%的业务提成,如果是转包给大的评估公司,提成更高达40%甚至50%。
倒推流程
就像在农贸市场一样,企业拿着钱和标的来买评估报告
在“为企业服务”的宗旨下,先了解企业的心理价位是业内的“通行程序”,或是比较婉转地问企业的思路是什么,如果企业要合资,会表明计划投资的规模,双方谈判的情况如股权比例等,这样很容易推算出企业希望资产评估到多少。如果是以资产偿还上市公司的欠款,就更容易了解了。也有的企业比较含蓄,报告做完才说评估高了还是低了(如果是收购方委托评估被收购企业,就希望把资产评得低一些),最后评估师还要根据企业的要求来调整,所以评估师也学“聪明”了,一开始就了解清楚对方的意图,并且告诉企业要达到评估标准需要做哪些准备,当然老练的企业也知道如何配合评估师。
就像在农贸市场一样,企业拿着钱和标的来买评估报告,而且委托方压价相当厉害,正常执业的评估企业几乎没有生路。价格为什么可以一降再降?竞争激烈或许是原因之一,但成本也可以一降再降。
竞争的另一种代价
成本低到不能再低的时候,评估的过程被大大简化,功夫仅仅花在了制作报告的形式上
1992年国有资产管理局颁布的《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资产评估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收费办法,即按资产金额大小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相加为收费总额。资产评估收费一般依据账面原值,没有账面原值或没有作价入账的资产可以按评估值计算。但实际上收费标准并不拘泥于此。
2002年3月,准备将财险业务海外上市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将资产评估项目招标,4家中方评估公司(包括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资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参与竞标,最高报价近2000万,而中企华以480多万元的总报价争取到这个项目,并准备和中资等公司合作。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资产在四五百亿,有4500多个分支机构,资产几乎遍部中国每一个县,平均一个省的评估费只有十几万,而通常这样的一个省的项目至少需要五六十万,如此低的价格怎能保证尽职调查做到位?为什么同一个项目不同公司的报价能有三倍之巨?
1993-1997年间评估业纯利润率一度能达到50%,但是此后江河日下。评估公司越来越多,执业环境恶劣,低价竞争很严重。原来做企业上市的资产评估收费50万,现在也就30万,在有的城市还能降到20万元;做上市公司配股的评估收费从20万~30万降到10万,由于很多上市公司国有股股东放弃配股,所以和配股相关的评估业务越来越少,因为上市公司的评估费用相对较高,非上市公司评估业务超过10万元的不多,最低的还有1000元,所以上市公司就成为资产评估公司争夺的焦点。
评估业的这种白热化的竞争付出的是什么代价?一位资产评估公司的经理说,以前做上市企业资产评估收入能达到50万的时候,纯利达到50%,25万元的成本中15万元是人员、办公等固定成本,其余10万元是调研费用,但是不同资产评估公司的调研费用差异很大,有些公司只花1万元,现场调查按照程序进行需要一周的,有的公司为节省费用和时间呆半天就走了。收费降低到30万元之后,评估公司更是变本加厉通过控制成本来保全利润,一是降低工资但幅度有限,二是尽量在本地或通过互联网询价,降低差旅费。成本低到不能再低的时候,评估的过程被大大简化,功夫仅仅花在了制作报告的形式上。评估师变成了“高级打字员”。
火箭项目
档案室的柜子里装的都是一颗颗不定时炸弹,不知道什么时候引爆
以一家大型资产评估公司做的一个“火箭项目”为例,它的“包装”非常漂亮,但评估现场调查却很粗,简化或省略了资产评估必备的程序,其简化方式如下。
其一,按照规定,企业的机器设备应该逐台勘察,而评估公司却根据企业填写的资料对价值较大的设备进行抽查。其二,按评估规范要求,存货抽查比例要达到数量的40%、金额的60%,评估师一般只能做到金额的要求,抽查金额大的存货。其三,按规定需验证房地产是否抵押,评估公司应验证房产证原件,并且在复印件上签字,但一些评估师根本不看原件,只看复印件,而且也不签字。其四,几乎很难全面验证企业固定资产的购置发票。其五,写案例时挑选对评估有利的例子。比如房产项目,评估公司专门从企业填写的资料中挑选金额大、造价高、没有产权纠纷的项目去调查,其他项目并不逐个细查,回来写案例的时候专门写此类项目。时间紧的时候,甚至有可能先写报告再倒推工作底稿,这样的工作底稿即使被管理部门抽查也难以发现问题,普通投资者就更难以发现问题了。
这样的火箭项目业内比比皆是。资产评估公司档案室的柜子里装的都是一颗颗不定时炸弹,不知道什么时候引爆。
增加水分的秘诀
调高成新率、通过汇率换算将进口设备高估、高估无形资产、调高未来收益预测是常用的手法
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时可以通过调高成新率这一关键数据来高估资产,确定成新率的办法主要是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等因素推测设备的尚可使用年限。如果将每天两班运转的设备按正常一班计算,使用年限可以延长,成新率能从30%增加到60%,评估价值可以高估一倍,而没有去过现场的人根本无法了解实际情况。
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时,有时会因为非标准的专业设备询价比较困难而根据企业提供的价格确定重置成本,还可以通过汇率换算将进口设备高估。如果以找不到国内替代产品为由,采用汇率调整计算,则可以因多年来人民币汇率贬值导致重置价值的翻倍。
采取收益现值法的评估结果一般高于重置成本法。比如南方的房地产项目,前几年的爆炒之后减值很厉害,如果企业提出高估的要求,资产评估机构可以通过调高租金的方法增加未来收益,评估机构在报告中运用“本评估结论是建立在物价指数上涨百分之几的基础上确定的”这样一个评估假设将评估风险回避了。而实际上将该房产出售根本不可能达到评估价值。在以收益现值法评估药品生产企业时,评估机构则常常回避药品回扣占销售收入的比例相当高的现实,将未来收益预计得比较高。
预测企业未来收益时,评估师主要的依据,一是以该公司当年的经营水平(如平均值)推算;二是查找行业平均基准收益率,主要查找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的《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而该手册公布的数据往往置后一年。而贴现率的选取更是随意性极大。
2003年6月,宁夏中卫城乡建设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城建公司)改制为民营股份制中卫恒嘉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恒嘉公司)。改制前后,记者接到了改制过程中存在大量国有资产流失的群众举报。带着疑问,记者于2004年2月中旬来到中卫――这座刚刚撤县建市的塞上名城进行调查。
一个接手时纯利润426万元的国有企业,3年后以负资产改制
成立于1984年的城建公司是一家只有32名员工的地方国有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1993年,该公司与香港尔安公司合资注册成立了“宁夏天河房地产开发公司”,但实际上两个牌子一套人马。
1998年7月,原县政府调整公司班子,新任经理作为国有资产方代表,接替了原公司董事长兼合资公司总经理的职务。据当时对前任总经理离任审计结论,截止1998年6月,公司资产值为2366万元,利润426万元。
新任经理上任不久便提出注销合资公司,对国有的母公司实行“零资产”改制,变国有企业为民营的想法并付诸实施。2001年2月26日,公司召开职工大会,根据《中卫县关于深化企业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表决同意改制为民营企业。随后,该公司委托宁夏瑞衡资产评估公司进行资产评估。2001年11月2日,瑞衡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以2001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城建公司资产总额1557.3万元,负债总额1571.75万元;净资产为-14.45万元。加上剥离锅炉房等资产,实际剩余的净资产为-50.4万元。
2003年6月2日,原县政府“企业改制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该公司改为股份制民营企业。与此前评估报告所确认的剩余净资产为“负资产”不同的是,政府采用增加土地使用权、不再剥离锅炉房等技术手段,将亏损企业变成了正资产37万多元的企业。至此,城建公司完成了由国企向民营股份制的改制。值得关注的是,改制后的民营企业――中卫恒嘉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股份持有者中,现任管理层也即董事会成员占据着大比重份额。
一幢“半成品”在建楼,《评估报告》中的价值是150元……
如果1998年6月权威部门出具的离任审计报告所确认的城建公司总资产2366万元、利润426万元的审计结论准确无误,如果联系近年来房地产市场价格不断飚升的现状,并将不断加快的城市化进程中广大城乡民众对成品房的强烈需求作为背景参照,人们有理由提出这样的疑问,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国有企业在近3年来其国有资产不仅没有增值,为何反而负债?
曾任国资局局长,在国资局合并到财政局后,又成为县财政局副局长的王振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认为城建公司的改制进行得比较规范。王振远这番话的依据是,当时公司邀请了正规的中介机构――宁夏瑞衡资产评估公司进行了资产评估,如果资产评估存在问题,应该由中介机构来承担责任。
这里需要提及的是,在新闻媒体过问改制评估问题之后,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资委曾经派一个4人调查小组到中卫调查过城建公司的改制情况,结论是“反映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与事实有较大出入,主要是企业审计评估后的资产变化在实施改制时应予考虑而没有考虑。”换句话说,宁夏瑞衡资产评估公司对城建公司出具的改制评估报告在自治区国资委调查组这里是得到基本肯定的。
改制国资评估果真没有问题吗?
记者就“一幢在建的‘半成品’楼被评估为150元?”的问题进行调查。地方财政局王振远副局长的答复是:“财务账面都清楚,仅是设计费。”他还说:“那是城建公司搞的在建工程,具体情况我不清楚,国资委不可能具体过问每一件事。”
为弄清事实,记者在王振远的陪同下来到改制后的恒嘉房地产公司,该公司负责账务的财会人员对此这样解释:“资产评估时该楼还没有动工,只花了150元的签证费。”
但记者从中卫质量监督站了解到的却是:被评估为150元的这座楼位于县文昌南街西侧,称美利新村6号楼,为六层60套(含一层地下室)四单元砖混结构,建筑面积5684平方米,2001年6月8日开工,2002年7月19日竣工。这一事实表明,在2001年11月资产评估报告提交时,被评估为150元钱的这幢“半成品”楼已经施工4个多月。
透过以上评估调查,人们不禁要问,对半成品楼房进行评估时难道可以不考虑前期投入的土地成本、拆迁费?不做实地考察,也不参照评估时土地、建筑材料的升值情况?那么,仅根据账面记载进行评估,如此评估意义何在?
一笔已经收到的土地出让费,评估报告以“应付账款”形式出现,其名目为“欠雍全义40.1万元”,还有一笔说也说不清楚的213.92万元的欠付利息……
《资产评估报告》在“应付账款”中有一项“欠雍全义40.1万元”。调查结果表明:这40.1万元的资金是城建公司将东门外一块7亩多土地出让给雍全义(供其搞楼房开发)而收回的土地转让费,这在1999年的审计报告中早已确认。而资产评估时不仅未将其作为利润,反而变成了“外欠账”。对此,王振远副局长和公司财务人员承认:“这笔账记得有问题,应该作为收入记账才对”。但这却证实了该笔款项一减一增,国有资产再一次由正变为了负。
如果说上述款项还能够摆一摆,理清楚的话,那《资产评估报告》中另一项“1999年欠施工单位利息213.92万元就没有这么简单了。公司财务人员对此的说法:这是1995年以前盖商城商品楼时,拖欠各建筑施工企业的利息,一直“赖”着没给人家。调查结果却是:建筑企业称“承建商城的工程款已全部付清”、“与城建公司无债务关系”。公司前任经理讲,1995年前,我安排以商品房成本的名义提出了432万元,将其中200万元作为利润隐瞒了下来。此后用其中一部分陆续支付了银行利息,到1997年年底时,尚余213.92万元。当然,这笔钱至今仍“赖”在城建公司八、九年,公司根本没准备也不可能付给施工企业。
接下来我们看到《资产评估报告》“应付账款”中有一笔57.45万元欠县财政“借款利息”。自治区国资委4人调查小组对此曾做出“往来挂账应增加国有资产91.2万元(出售土地应付账款40.1万元-即雍全义土地转让款-注,和欠县财政的借款利息51.1万元)而没有增加……”的审查意见。可见问题存在并得以纠正。尽管城建公司财务人员对此的解释是,“这笔账记错了。本来应该是欠职工集资款的利息,却记成了欠财政局的。”但据知情人透露,公司改制时既不欠财政局的利息,也不欠职工的集资款利息。早在1996年至1998年,公司已经按季度向职工发放了此前的职工集资款和利息。一份城建公司职工总共领取23万多元利息的花名册,证实了知情人的说法。可就这样一个简单易澄清的事实,却在城建公司213.92万元所欠利息的账面中再一次以“欠财政借款51.1万元(利息)”的名目出现了。
如果联系施工单位与城建公司并无债务关系的证人证言,进而联系知情人所提供的情况和宁夏区国资委调查组的报告中对“欠财政利息”的认定等,这样多的证据足以形成这样一个证据链:这笔本应作为利润的213.92万元资金被虚列为“应付款”后,一减一增,国有资产减少的不仅仅是自治区国资委4人调查组认定的91.2万元,更多的国有资产由正变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上述几例“应付款”,国有资产流失数额当在数百万元,而类似的“应付账款”在《资产评估报告》中还有很多。
该评的“漏掉”了,改制期间升值的国有资产忽略了,巨额国有资产怎能不流失?
值得注意的是,《资产评估报告》中早已明确:“本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为一年,自2001年9月30日(即基准日),至2002年9月30日前有效。”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在评估报告失效后改制,就得重新进行资产评估。然而,直至企业改制时的2003年6月2日,也即评估报告失效8个月后,城建公司并未对国有资产重新进行评估。但评估基准日2001年9月30日计算起至2003年6月初的20个月间,城建公司的资产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资产评估时的许多“半成品”楼在一年甚至几个月内即告竣工,销售情况良好。那么,新产生的利润呢?
根据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的不良贷款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的不同情况,处置这些不良债权主要采取收本收息、债务重组(包括折扣变现、以资抵债、债转股、修改债务条件等)、债权转让、诉讼、清算等方式。除了收本收息、诉讼、清算由特定主体组织评估外,其它处置方式的运用都需要聘请社会中介机构提供评估或咨询意见。中介机构在对不良债权进行评估时,由于不良债权最终所形成资产表现形式的不同,也存在着不同的评估形式,主要包括对物权、股权等实物资产的评估、对债务人现实或未来偿债能力的评估、对债权人所持债权可变现价值的分析咨询等。
我国金融不良资产处置评估的现状之一:评估理论严重滞后。
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评估工作有两大特点:一是“债权”评估是一项新工作、无先例;二是评估的对象大多是关停、倒闭企业。资产管理公司对不良资产的处置,一般都是以快速变现为目的,形式多为债权,不同于其它资产,这类资产的处置价格除受资产本身的质量影响外,还在很大程度上受金融不良资产特殊的市场供求状况、各种处置因素所影响。现有的评估标准和规范明显不适用于金融不良资产的评估,中介评估机构在实际操作中缺乏理论支撑。截止目前,资产评估所遵循的评估操作规范主要是《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国资办发[1996]23号)、《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50291-2001)、《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财会[2001]1051号)。在执行上述规范时,不论采用什么方法,只能对实物资产价值进行计算,难以准确核算出这些资产的无形损失和效率损失。同时由于我国二级市场极不活跃,也难以采用现行市价法进行评估。而采用重置成本法则受到《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中诸如尚可使用的房屋成新率不低于30%、设备成新率不低于15%等规定的限制,致使评估结果与最终的处置价值严重脱离,对资产管理公司的运作显然很不公平。尤其是法院裁决的项目一般是按照市场价值进行判定,其评估结论未考虑评估对象快速变现的因素构成,导致二次处置损失。
目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由于成立初始就面对大量的债权处置而提前进入了企业偿债能力的研究,并在实践中逐步摸索制定了相应的《不良资产评估操作规范》,但该规范也只是作为内部参考,并没有作为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在理论界的统一标准,仍然不具有整体的代表性。除此之外,目前再没有专门的机构致力于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的理论研究。呼吁有关职能部门尽快制定金融机构不良资产评估标准,解决偿债能力评估和债权评估中可能出现的理论、政策和法律等问题。
我国金融不良资产处置评估的现状之二:评估咨询对象分布散、规模小,评估咨询成本高。
资产管理公司委托的评估咨询业务,有着特殊的评估咨询目的,特殊的评估咨询目的势必要求评估咨询工作质量高、结论公允权威,但客观上多数评估咨询对象地处边远地区,评估咨询的现场资料通常难以取得。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资产管理公司原则只接收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或家开发银行发生再在1996年以前的不良资产。而实际上,在农村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国家进出口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甚至人民银行中都存在规模不一的不良资产。根据估计,资产管理公司目前接收的不良资产只占全部不良资产的三分之一左右。以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为例,从商业银行收购不良贷款14000亿元,近250万户。大多数分布在县以下的乡镇和农村,其中10万元以下的资产户数占总户数的70%以上。尤其是呆帐贷款、呆滞贷款的打包评估更加难以操作,散小差的特点十分突出,缺乏评估基础资料。按照国际惯例:逾期三年以上的债权评估值为零,不满三年者按逾期长短相应减值。如以此推算,资产管理公司打包处置的呆帐贷款价值一般都为零,与实际处置的债权价值根本无法吻合。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防范道德风险的角度出发,不良资产的最终处置都应履行评估这一环节,但从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的不良资产整体情况看,确实存在户数多、单户债权金额小;县以下乡镇贷款户数多、大中城市贷款户数少;关停破产倒闭企业多、维持正常经营企业少;呆帐多、呆滞少等实际情况。如果要全部聘请中介机构评估,一是工作量大,过于集中,可能评不过来;二是费用高,有的可能得不偿失;三是有的中介机构出于各种因素的考虑不接受委托。为了提高处置进度,降低处置成本,建议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对已处置的不良资产逐项建立数据库,内容涵盖各项比较调整因素,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的情况(包括贷款时间、本息结构、剥离形态等),债务人情况(包括行业、性质、规模、地域等),不良资产的市场状况,交易情况(交易批量、交易时间、交易动机)等,便于市场比较法的充分应用,合理规避复杂的资产评估程序。
我国金融不良资产处置评估的现状之三:部分债权性资产权属不清,产权依据不足,偿债能力判断失真。
资产管理公司在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待处置资产进行评估咨询时,很多情况下提供的只是一些债权资料,这些资料中没有完备的产权证明,致使评估机构难以确定评估咨询对象的产权性质和数量,从而给委托和评估带来一定的障碍。特别是国有企业存在着“软资产、硬负债”的问题,存在着债务多和财务资料不健全,企业产权不明晰及债务方不配合评估工作等问题。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从户数来看,多是农户贷款,其次是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贷款,少量是国企贷款。这些客户的抵债资产多为房屋、土地使用权和机器设备,但是由于我国房地产注册登记工作尚不够完善,各地区之间不平衡,水平参差不齐,未办理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十分常见,尤其是农村地区。以假设清算法的偿债能力分析为例,操作过程中首先要对债务企业的整体资产进行评估,评估中通用的做法是,由委托方出具委估对象的有关产权证明,评估机构只对委托方的合法资产予以评估,对债务企业不能提供有效权属的资产不予评估。但有些资产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可分割的主要资产,在进行债权转让时又具有一定的转让价值,从而导致评估结论与处置结果明显脱离的矛盾,也给债务企业恶意隐匿资产提供了可乘之机。如果能如前所述建立不良资产处置数据库,则可以通过案例比较避免由于目前评估制度和相关理论落后造成的偏差,有效避免采用假设清算法致使企业隐匿资产、虚增负债的状况出现,加快不良资产评估分析的进度,降低评估分析成本。
我国金融不良资产处置评估的现状之四:没有统一的不良资产评估计费标准,影响了中介机构对不良资产评估参与的积极性。
不良资产的评估方法包括对物权、股权类的资产评估;采用假设清算法、信用评价法、模拟拍卖法等确定债务企业的偿债能力分析评估;采用综合因素分析法、交易案例比较法确定的债权价值分析评估;以及在债权批量处置的过程中由于分类可能出现的上述任何形式的评估等。不同的评估方法其工作量大相径庭,应当客观地制定不同的计费标准。但资产管理公司大多以拟处置的债权或以最终回收的债权金额作为计费的标底,影响了中介机构对不良资产评估参与的积极性。仍以假设清算法的偿债能力分析为例,债务企业的偿债能力分析评估虽然作为咨询意见报告,却是严格按照资产评估的操作规范,在对企业进行整体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在一定合理假设前提下分析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再对偿债能力进行分析的行为。由此可以看出,中介机构的工作已经超出正常资产评估的工作量,有的资产管理公司将拟处置的债权总额作为计费标底,有的地方办事处甚至将偿债能力的结论作为付费的计算标底。例如:拟处置的某债务企业债权为1000万,企业的账面资产原值为6000万,经过中介机构分析的偿债能力为600万元。按照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即以6000万作为计费标底,评估费应当支付6、55万元。如以债权作为计费标底,计算的评估费为2、85万元,而以偿债能力的结论作为计费标底,评估费仅1、85万。可以看出,中介机构不仅没有因超出正常资产评估的工作量而获得回报,反而因评估费的严重下调而挫伤了中介机构对不良资产评估的积极性。致使很多在国内具有影响力的大型中介机构没有加入到不良资产评估的队伍中来,这也是导致我国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的理论研究工作滞后的重要原因之一。再以信用评价法为例,该方法的使用基本上属于财务审计的范畴,如果采用评估计费标准,势必导致处置成本偏高。因此,宜尽快出台有关不良资产评估的计费标准,避免中介机构在采用评估咨询方法上厚此薄彼,影响评估结论的客观性。
我国金融不良资产处置评估的现状之五:不良资产的处置进度与评估咨询报告质量的矛盾突出。
评估咨询报告作为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唯一的参考依据,应当起着指导处置价格、监督处置行为、衡量处置效果等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我国目前对资产管理公司是以现金的回收额作为主要考核指针,致使评估管理工作处于“服务于处置”这样一个被动的地位。很多处置项目存在着评估与处置时间上的矛盾,为了保证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评估咨询报告,中介机构难以完全按照评估程序操作以保证报告的质量,逆程序操作的现象比较突出,同时也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笔者认为,随着金融不良资产商业性剥离的出现以及资产管理公司向投资银行方向的发展,处置变现不宜再作为不良资产处置的主要方式,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也将逐步向多元化过渡。企业的偿债能力分析将与企业的效绩评价相结合,使分析结论更加趋于合理。资本运作手段的增强将会引出多种债务重组形式的出现,对中介机构专业技术知识多元化的综合掌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总之,我国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已经积累了相当的规模,随着处置进度的需要,必须尽快解决与不良资产评估相应的理论和操作规范,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最大限度保全国有资产、减少损失的目标。
作者简介:许洪,女,江苏省苏州市人,硕士,1996年毕业于中科院系统科学研究所管理科学与系统工程专业。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具有土建中级预算资格、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工程系统学会会员,中国投入产出学会会员,曾任/现任陕西成本研究会理事,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西安办事处/评估顾问。
品牌资产是一种无形资产,它是品牌知名度、品质认知度、品牌联想度以及品牌忠诚度等各种要素的集合体。以S公司为例进行案例研究,从品牌资产要素和评估管理、品牌资产评估指标体系、品牌资产评估实施流程和品牌延伸管理四个方面阐述了品牌资产管理的核心内容。
关键词
品牌资产;S公司;品牌资产管理;品牌延伸
0引言
现阶段房地产行业、企业对于品牌资产的管理相对薄弱,企业在重视品牌资产的基础上,如何进行品牌资产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与实际。但品牌资产的管理是个长期性与综合性的过程,以个案形式进行研究比较切合。本文以解决实际管理问题为导向,以房地产企业的品牌资产管理为研究对象,以S公司为例进行案例研究,详细说明了S公司的品牌资产管理的核心内容,将有利于促进S公司的品牌资产建设,进而促进S公司的发展。
1品牌资产
1.1品牌资产的定义
品牌资产是20世纪80年代在营销研究和实践领域新出现的一个重要概念。(1)DavidA•Aaker在《管理品牌资产》(ManagingBrandEquity)(1991)一书中将品牌资产定义为:“与品牌、品牌名称和标志相联系的,能够增加或减少企业所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价值和(或者)顾客价值的一系列品牌资产与负债。”(2)现代品牌理论认为,品牌资产(BrandEquity)也称品牌权益,是指只有品牌才能产生的市场效益,或者说,产品在有品牌时与无品牌时的市场效益之差。因此从竞争者角度来说,品牌资产是与品牌、品牌名称和标志相联系,能够增加或减少企业所销售产品或服务的价值的一系列资产与负债。
1.2品牌资产的构成
DavidA•Aaker认为,品牌资产与负债“必须与品牌名称以及品牌标志相联系。如果品牌或者标志发生变化,即使是改为新的名称,某些或所有的品牌资产或负债将会受到影响,甚至消失。”将品牌资产概况为为五个方面:品牌忠诚度(Brandloyalty),品牌知名度(Nameawareness),品质认知度(Perceivedquality),除品质认知度之外的的品牌联想(Brandassociation),以及品牌资产的其它专有权—————专利权、商标、渠道关系等。
1.3品牌资产的特点
(1)品牌资产的无形性和依附性。品质资产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品牌资产依附于消费者,而非依附于产品。(2)品牌资产形成的长期性和积累性。品牌资产的形成需要经历一个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积累过程,培养一个企业品牌需要经过长时间的不断积累。(3)品牌资产的增值性和波动性。通过经营者的经营,可以使得品牌资产增值,但同时受到多种内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也可以造成品牌资产的波动。如市场容量、市场结构、行业生命周期、市场竞争激烈程度、品牌经营者运营水平等都对其产生影响。(4)品牌资产会影响消费者的行为包括购买行为、以及对营销活动的反应。
2S公司品牌资产管理
S公司品牌资产管理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了品牌资产要素和评估管理、品牌资产评估指标体系、品牌资产评估实施流程和品牌延伸管理四个方面的内容。
2.1品牌资产要素和评估管理
品牌资产可以通过吸引客户、帮助客户树立购买信心、创造产品附加值、降低营销成本和提高客户满意度为公司创造价值,它也是现代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
2.1.1品牌资产要素
品牌资产是由品牌名称及标识而给公司或目标客户带来的价值的一系列资产,它代表了产品的附加值。S公司品牌资产项目包含了四项主要指标:(1)品牌忠诚度———客户重复购买或推荐S公司产品的次数和程度。(2)品牌知名度———客户对S公司品牌的熟悉程度。(3)品牌形象———客户记忆中对S公司品牌联想所反映出来的直觉印象。(4)品牌认知———客户对以往与S公司品牌有关经历的确认能力。
2.1.2品牌资产评估管理
(1)评估组织———由品牌发展部和审计监察部组成S公司品牌资产评估小组,或委托外部专业咨询公司,每隔2~3年对公司品牌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估。(2)评估方案———在实施评估计划之前,由评估小组向公司总裁办公会提交品牌资产评估方案,具体内容应包括:评估目标、评估指标体系、团队分工、时间进程安排表、外部合作伙伴和费用预算。
2.2品牌资产评估指标体系
资产评估体系是一系列调研步骤的组合,其目的是为了给公司决策人员提供品牌资产的来源及产出的信息资料,为市场营销人员提供有关品牌及时、准确和可利用的信息。S公司品牌资产需要建立一套由四项品牌资产评估维度组成的指标体系,而销售额、成本、边际收益、利润和资产回报从财务当期指标反映了阶段性的经营状况,是品牌资产评估体系的补充。四项评估维度从不同的角度衡量了公司品牌战略执行总体状况,如定位、核心价值和品牌识别,具有衡量品牌功能性利益和情感性利益的意义。未来企业在实施评估过程中,主要是通过定量和定性调研分析,并根据调研结果调整和改进评估指标。
2.3品牌资产评估实施流程
实施公司品牌资产评估需要按照品牌管理计划,在确定了预算的前提下开展,另外也要配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阶段性品牌推广,具体步骤流程:(1)第一步要制定计划,说明为什么要评估,在什么时间、针对什么问题、花多少费用达到什么目的,特别说明由谁来实施;(2)第二步最重要的是确定评估指标体系,四项维度是否都需要衡量,每个具体指标又包括哪些定性和定量的指标,需要根据实际需求确定;(3)编制调研方案时要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调整和改变原有的调研方案;(4)在实施问卷调研的同时,可以同时进行客户重点访谈;(5)在正式实施调研之前,要进行调研人员培训和小范围的试验性调研,以保证调研的效果;(6)品牌资产评估报告之后,可根据品牌资产状况,相应调整品牌战略,如品牌定位、品牌识别和品牌策略等。
2.4S公司企业品牌延伸管理
品牌延伸是母品牌资产保护和增值的重要手段。S公司品牌延伸是指将母品牌延伸到新的产品线和跨行业类别中,并且使用同一品牌名称。品牌是否延伸、如何延伸,公司相关部门和控股企业需按照下述规定和流程执行。(1)品牌延伸规定。无论是公司还是控股企业,未来S公司母品牌延伸只限于房地产行业,如果有特殊情况需将公司品牌实现横向或纵向延伸,都必须按照流程向公司品牌管理部门提出申报计划和实施报告,具体内容包括:①品牌延伸和目标市场的认知;②品牌延伸的可行性;③实施品牌延伸的营销计划;④延伸结果对母品牌的影响。(2)品牌延伸管理流程。品牌延伸中方案的提案者为项目开发管理部或控股企业,审议者为品牌发展部,决策者为总裁办公会,执行者为公司项目开发管理部或控股企业,品牌发展部实施监管和专业指导。
3结束语
品牌资产的建设与管理是个长期性的积淀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品牌资产管理也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工作,而且因行业、企业等的情况不同而异。房地产企业明显以项目导向为特征,它有别于其他行业的企业,同时,同为房地产行业中的企业,虽然都有项目导向的共同特征,但是因为不同企业的战略定位、企业文化等不同,其品牌资产管理也没有统一的模式。因此,选择个案形式进行详细的研究,是个适合的有新意的研究视角。本文的研究及取得的研究成果,在S公司品牌资产管理方面,是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与明显的应用价值的,它将十分有利于促进S公司的品牌资产发展,进而促进S公司的发展,这是管理实践创新之处;而就品牌建设与管理问题本身来说,本文也提供了一个详尽的研究案例,具有较强的参考借鉴之处。
作者:周莉 单位: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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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专利资产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进行专利资产的评估:
(一)转让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
(二)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作为法人在变更或终止前需要对专利资产作价的;
(三)以国有专利资产与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实施的,或者许可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实施的;
(四)以专利资产作价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
(五)需要进行专利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二、非国有专利资产因作价出资、转让等情形需要进行评估的,其所有人或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应当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有关专利资产进行评估。
三、专利资产评估可由专利资产专职评估机构或综合评估机构进行。从事专利资产评估业务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有关规定,取得资产评估资格,并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国有专利资产占有单位进行专利资产评估时,应按上述有关规定办理立项确认手续。
四、国务院各部门申请设立专利资产专职评估机构的,应经中国专利局审核同意,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组织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设立专利资产专职评估机构的,首先应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利管理机关审核同意,再由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组织审批。地市级不设专利资产专职评估机构。成立专利资产专职评估机构应当报中国专利局备案。
五、从事专利资产评估业务的从业人员应经过由中国专利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共同组织的专业培训。
六、评估机构在进行专利资产评估的实际工作中,应当按照规定的评估办法,采用中国专利局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共同制定的有关参数及标准,对被评估专利资产的现时价格进行评定和估算,评估结果应报中国专利局备案。
七、委托对专利资产进行评估的当事人,应当向受委托的评估机构提交由省级或部级专利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当事人是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以及该项专利权为有效专利权的证明文件。
八、从事专利资产评估业务的机构,可以接受有关专利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委托,对专利侵权纠纷或者专利侵权诉讼双方当事人的非法获利和损失做出评估。
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债权转股权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
债权转股权工作的意见
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民银行
为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债权转股权(以下简称“债转股”)工作,推进债转股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盘活不良金融资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规范实施债转股企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有关单位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债转股新公司的设立
(一)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转股的企业,应当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通过制定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权利与义务,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并依法设立或变更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
(二)新公司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时不得有职工持股,原企业在此之前已存在的职工持股问题,由职工持股方案原批准单位商有关方面妥善解决。
(三)新公司设立时,要依法进行资产评估和产权登记。债转股企业的资产评估,须公开招标,通过竞争确定评估机构和收费标准。参与竞标的资产评估机构必须具备财政部规定的资质条件。债转股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凡属中央企业的,报财政部备案;凡属地方企业的,报省级财政部门备案。净资产评估结果为负值,需要调整债转股方案的,由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提出解决办法,个案报国务院审定。
(四)凡已经国有企业监事会监督检查或上年度经国家审计部门全面审计,以及上年度经符合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审计且出具审计报告的债转股企业,可不再重复审计。
(五)新公司的股东依法具有平等地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股东之间可按自愿原则转让股权。
(六)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转股的企业,属国务院确定的580户债转股企业范围内的,从20**年4月1日起停止支付转股债务的利息;其他企业从国务院批准实施债转股之日起停止支付转股债务利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从停息之日起按照股权比例参与原企业的利润分配,新公司设立后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新公司设立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股东,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可派员参加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新公司要积极探索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新机制。把组织考核推荐同引进市场机制、向社会公开招聘结合起来,把党管干部原则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
(八)新公司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规定,规范和完善企业财务制度,重点加强成本核算与成本管理、资金管理与财务会计报表管理。
(九)新公司要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人事、劳动、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管理人员竞聘上岗、能上能下的人事制度;建立职工择优录用、能进能出的用工制度;建立收入能增能减、有效激励的分配制度。
二、减轻债转股企业的负担
(十)新公司因停息而增加的利润,其所得税返还给原企业(原企业经变更登记已注销的,返还给原企业出资人,以下统称“原企业”),但只能用于购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权,同时相应增加原企业的国家资本金。
(十一)债转股企业将实物资产投入到新公司时,除债转股前未贴花的在新公司成立时应贴花外,免征增值税和其他相关税费。原企业持有的各种生产经营证书转入新公司时,免交各种费用。
(十二)原企业将生产经营使用的划拨土地投入到新公司,凡符合法定划拨用地范围的,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不符合划拨用地范围的,可采取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由此增加的国有资本由原企业持有。原企业可免交除工本费以外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费和手续费。
(十三)新公司在实施债转股时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中,免交企业注册登记费。
(十四)债转股企业要按照批准的债转股方案要求,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分离办社会职能和分流富余人员,地方政府要履行相应的义务。
三、盘活不良金融资产
(十五)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原企业签订的债转股协议和方案中,以下条款予以废止:
1、任何形式的股权固定回报;
2、设立监管账户;
3、将原企业资产抵押、股权质押或要求第三方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股权退出提供担保作为债转股先决条件或附加条件的;
4、原企业享受兼并、减员增效政策,银行应核销的利息而计入转股额的;
5、要求原企业全部购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股权的有关条款;
6、将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用于购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股权;
7、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债转股时直接置换原企业出资人已上市公司的股权;
8、凡不符合《研究债转股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20**]16号)等有关规定的其他内容。
(十六)新公司符合上市条件的,证监会依法受理上市申请,加快核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所持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要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十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向境内外投资者协议转让股权(不含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时,其股权定价须经符合资质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确定受让人和受让价格,同等条件下原企业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八)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所持股权不能向境内外投资者协议转让的,原企业可用股权分红所得购买,购买价格参照资产评估每股净资产,由买卖双方商定。
(十九)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股权转让、出售的最终损失处置问题,由财政部提出解决方案另行报国务院审定。
(二十)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必须控制的企业,在转让或上市时,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保证国家控股。
(二十一)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终止时,其所持新公司剩余股权处置问题,由财政部、国家经贸委、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提出解决办法另行报国务院审定。
四、支持实施债转股企业的发展
论文摘要:随着技术创新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企业竞争已不仅停留在有形资产的竞争上,无形资产已经成为左右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品牌作为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在企业竞争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目前,关于品牌资产的评估存在两种视角和三个模型,每种模型都各具特点及适用的条件。
品牌资产作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由于它具有获取超出产品本身价值的能力,而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重视。纵观目前的品牌资产研究,我们可以看到品牌资产评估有两种基本视角:一种是从企业层面出发,分析品牌带来的溢价、超额市场份额和销售收入,以及超额股东价值等;另一种是从消费者角度出发评估品牌强度,分析消费者对品牌的熟悉程度、忠诚程度、品质感知程度,消费者对品牌的联想等。其中,从企业层面评估品牌资产的方法可分为基于财务会计要素的品牌资产评估模型和基于财务和市场要素的品牌资产评估模型。从消费者层面评估品牌资产的方法则称为基于消费者的或顾客心智模式的品牌资产评估模型。
一、基于财务会计要素的品牌资产评估模型
从财务会计的角度看,资产是指企业由于过去的活动所形成的,现时拥有或掌握的,能够以货币计量的,并且在未来能够产生效益的经济资源或财产。财务会计要素的品牌资产评估模型主要看重的是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它以价值标准(现金流的折现)作为最佳标准,通过对未来收益现金流的折现来进行评估。目前运用最多的方法是成本评估法和收益现值法。
1.成本评估法
成本评估法将品牌价值看成是获得或创建品牌所需的费用(包括所有的研究开发费、试销费用、广告促销费等)。从具体操作上又分为两种:一是历史成本法,即沿用会计计量中的传统做法,把品牌价值看成是取得品牌所付出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其做法是对该品牌的各项投资如设计、创意、广告、促销、研发、分销、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保护等一系列开支进行计算并直接相加求和;二是重置成本法,是依据实际投入在品牌上的各项资源的现时成本来确定品牌的价值。其基本计算公式如图1所示:
2.收益现值法
收益现值法是通过估算未来的预期收益(一般是“税后利润”指标),并采用适宜的贴现率折算成现值,然后累加求和,借以确定品牌价值的一种方法。其中,主要影响因素有超额利润、折现系数和收益期限。它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方法,因为对于品牌的拥有者来说,未来的获利能力才是真正的价值。
二、基于财务和市场要素的品牌资产评估模型
基于财务和市场要素的品牌资产评估模型将产品市场和金融市场的指标相结合,通过品牌的现有利润推算未来利润潜力,进而估算品牌价值。此模型最早应用的是英国的Interbrand公司的评价体系,影响最大的是美国《金融世界》的评价体系。在中国目前主要流行的是北京名牌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评价体系。
1.英特品法(Interbrand)
英国的Interbrand公司是著名的品牌资产评估公司。该公司认为,品牌的价值不全在于创造品牌所付出了成本,也不在于有品牌产品比无品牌产品可以获得更高的溢价,而在于品牌可以使其所有者在未来获得较稳定的收益。该方法根据企业市场占有率、产品销售量以及利润状况,估算确定品牌资产的价值。计算公式是:
品牌价值(V)=品牌未来收益(I)×品牌强度因子转化的贴现率(S)
其中,品牌未来收益(I)是基于对品牌的近期和过去业绩以及市场未来的可能变动而作出的估计。品牌强度代表其估计的未来收益转化为现实收益的可能性。该方法思路如下页图2所示:
财务分析是为了估计某个产品或某项业务的沉淀收益,沉淀收益反映的是无形资产,包括品牌所创造的全部收益。市场分析的目的是确定品牌产品的沉淀收益中,多大部分应归功于品牌,多大部分应归于非品牌因素,综合产品和业务所产生沉淀收益和品牌在产品和业务中的作用,确定品牌的未来收益。品牌强度分析主要用来确定被评估品牌较之同行业其他品牌的相对地位,其目的是衡量品牌在将其未来收益变为现实收益过程中的风险。
2.《金融世界》(Financial world)评估法
《金融世界》品牌评估法是指著名媒体《金融世界》设计的品牌资产评估方法。与Interbrand 公司品牌评估法相类似,《金融世界》每年对主导品牌的品牌资产进行评估,不同之处在于《金融世界》(Financial World)方法更多地以专家意见来确定品牌的财务收益等数据。
3.北京名牌评估事务所的品牌价值评估方法
北京名牌所从1995年开始,对中国最有价值品牌进行了跟踪评价,评价结果每年都在《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上公开发表。这种品牌价值评价方法既参考了美国的评价方法,又结合了中国的国情,并考虑到各个行业不同发展情况。其计算公式如图3。
品牌的市场占有能力代表指标是产品的销售收入;品牌超值创利能力,是指超过同行业平均创利水平的能力,其代表指标是营业利润和销售利润率;品牌的发展潜力,主要指标是商标国内外注册状况、使用时间与历史、产品出口情况、广告投入情况等。
三、基于消费者心智模式的品牌资产评估模型
人、经济状况、经济理论、公司、竞争对手等因素在经济发展上尽管很重要,但实际上它们起着暂时的作用。而消费者对价值的追求以及品牌和消费者建立起来的关系却能对经济增长产生长期的作用。消费者心智模式的品牌资产评估模型主要依据消费者对品牌各方面属性的认知和感受进行评价,评估结果可以反映出消费者对品牌真实地感受。具有代表性的评价方法有:
1.品牌资产趋势(Equitrend)模型
品牌资产趋势模型是由美国整体调研(Total Research)公司提出,通过消费者的调查来衡量品牌资产的3项指标:品牌的认知程度、认知质量和使用者的满意程度;然后综合每个品牌在以上3个指标的表现,计算出一个Equitrend品牌资产得分。
2.品牌资产评估者(Brand Asset Valuator)模型
品牌资产评估者(Brand Asser Valuator)模型由扬·鲁比广告公司提出。根据品牌资产评估者模型,每一个成功品牌的建立,都经历过一个明确的消费者感知过程。在调查中,首先消费者用以下4方面指标对每一个品牌的表现进行评估:差异性、相关性、品牌地位、品牌认知度。然后在消费者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建立两个因子:品牌强度和品牌高度,其中,品牌强度等于差异性与相关性的乘积,品牌高度等于品牌地位与品牌认知度的乘积。
3.品牌资产引擎(Brand Equity Engine)模型
品牌资产引擎模型是国际市场调研公司的品牌资产研究专利技术。该模型认为,虽然品牌资产的实现要依靠消费者购买行为,但购买行为的指标并不能揭示消费者心目中真正驱动品牌资产的关键因素。品牌资产归根到底是由消费者对品牌的看法,即品牌形象所决定的。该模型通过建立一套标准化的问卷,得到所调查的每一个品牌其品牌资产的标准化得分。得出品牌在亲和力和品牌功能两项指标的标准化得分,并进一步分解为各子项的得分,从而可以了解每个子项因素对品牌资产总得分的贡献,以及哪些因素对品牌资产的贡献最大,哪些因素是真正驱动品牌资产的因素。
四、两种视角下的品牌资产评估模型评析
品牌资产评估有两种视角和三种模型,其中基于企业视角的品牌评估模型使用的是客观财务数据,其结果体现品牌的交易价值;基于消费者的品牌资产评估模型使用的是消费者调查的品牌资产评价法,其结果体现品牌的内在价值。
1.基于财务会计视角的品牌评估方法
基于财务会计视角的品牌评估方法主要着眼于对公司品牌提供一个可衡量的价值指标,认为品牌资产从本质上是一种无形资产,必须为这种无形资产提供一个财务价值。这种评估方法产生的背景是:公司必须对股东负责,在一定时期内必须向股东报告其所有资产的价值,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价值。一般来讲,这种评估方法主要用于以下目的:向企业的投资者或股东提交财务报告时,企业资金筹集时和企业进行收购或兼并时。
但是,基于财务会计视角的品牌评估方法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过于关心股东的利益,集中于短期利益,很可能会导致公司只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从而忽视品牌的长期发展;过于简单化和片面化;品牌资产的内容十分丰富,绝不是一个简单的财务价值指标所能概括的;基于财务会计视角的品牌评估方法对于品牌管理没有任何帮助,只能提供品牌的一个总体绩效指标,却没有明确品牌资产的内部运行机制。
2.基于财务和市场要素的品牌资产评估方法
基于财务和市场要素的品牌资产评估方法的核心是将品牌视为企业无形资产,与企业有形资产一起,构成企业市场总价值。从市场总价值中剔出有形资产、能够为企业降低成本或带来收益的其他非品牌无形资产(如专利)、产业环境(如政府管制)因素的价值后,就可以得到品牌资产的价值。但是,以财务和市场为基础的品牌评估方法需要成熟、完善的资本市场为基础,在资本市场不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其推广受到限制。同时,用这种方法测量得到的是企业所有品牌资产的价值总和,更适用于只有一个品牌或仅有一个主导品牌的企业。
3.基于消费者的品牌资产评估方法
迄今为止,绝大部分学者都是从消费者角度来定义品牌资产,他们认为,如果品牌对于消费者没有任何意义(价值),那么对于投资者、生产商或零售商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因此,基于消费者的品牌资产评估方法主要是评估顾客或消费者对品牌的知名度、态度、联想、情感依附和忠诚。这种评估方法认为,顾客或消费者是品牌资产的源头,顾客对品牌的心理认知能够预测市场潜力。
基于消费者的品牌资产评估方法的优点是揭示了品牌价值的构成要素,能够诊断品牌的现状并预测未来发展,从而对企业营销决策具有指导和借鉴价值。但是,这种资产评估方法要以消费者调查数据为基础,不易计算,多为多指标模型,评估工作繁多,难以对品牌提供简洁明了的评价指标,不能直接转化为品牌资产的财务价格,难以满足企业对品牌财务价格评估需求,因而,对品牌经理人而言没有吸引力,也无法引起金融市场(尤其是资本并购活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