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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临床为基地,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体,以保障生殖健康和预防为主的妇幼保健工作方针,深入开展母婴保健各项技术服务,全面加强妇幼三级网络建设,不断加强两个系统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努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减少出生缺陷和消灭新生儿破伤风,全面推动了我区妇幼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我区妇幼保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地处***市中心。全区总面积581平方公里,总人口44万,辖四个乡镇, 67 个行政村,五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现有6个乡镇卫生院,72个村卫生室,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5个市直市管医疗机构,40家托幼园所(二类及以下托幼园所28家)。全区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13家,辖区内有乡级妇幼专干11名,村级妇幼专干97名,全区妇幼三级网健全。
***区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73年,属全民事业单位,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现编制9人,在岗7人,2008年由原来的站更名为妇幼保健院,并争取国家灾后重建项目880万,购买了2084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目前正在建设当中。
二、认真落实妇幼项目工作
1.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稳步推进。“农免”项目自2009年5月1日在我区全面启动以来,按照市上统一部署,制定下发了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培训、督导方案、健康教育方案、资金运转管理程序和流程等各项管理制度。为落实项目工作,我们一方面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提高办卡率,另一方面,加强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严格按照项目服务包内容执行,对有些医院不按规定变相收费、重复检查、服务包漏项等行为给予了批评指导,并采取对服务包漏项扣除相应费用的制约办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加强资金管理,保持资金平衡稳定。截止目前,(2010年5月1日到2011年9月30日)全区办理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卡 2088份,已住院分娩数1655人,补助人数1655人,补助总金额1293065.00元,其中,区级医疗机构补助人数579人,区域外医疗机构补助人数1076人,阴式产补助金额458531.00元,剖宫产补助金额800900.00元,危重孕产妇补助金额33634.00元,全免率达100%。
2.继续加强增补叶酸项目工作。项目实施以来,先后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健康教育方案、叶酸发放管理程序及流程、药品的管理及随访等制度。印制了宣传彩页8000多份,发放宣传书籍300多份,叶酸项目知识宣传单20000张,宣传横幅120条、大型喷绘20幅,年画2050份等宣传资料发放到基层及群众手中,举办目标人群项目知识培训班4期,发放项目知识调查问卷145份。为了能提高叶酸发放率,项目办在人员极少的情况下,选派专人在区市民中心婚姻登记处设立叶酸免费发放点进行宣传和发放,同时,加强和计生部门和民政部门的协作,采取通过结婚大礼包的发放、在市、区各医疗机构妇产科门诊设立免费发放点发放、以及通过乡、村两级妇幼专干的发放措施,逐步提高叶酸的发放率及服用率。今年,共发放叶酸15515瓶,服药人数2165人,服药率88.51%,依从率61.06%,叶酸知识调查人数1403人,叶酸知识知晓人数1256人,知晓率89.52%。
3.加强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区卫生局、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印发0-36月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办公室,印制了10000余份宣传材料和大型宣传版面36块下发到乡镇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时召开了项目启动会,组织项目培训四次,参加人数277人。同时,为了加强项目工作的管理,多次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了业务指导和督导,提高了基层医院的业务水平及 工作能力。截止9月底,全区共办理0-36月儿童结算单及保健手册8725人,办卡率91%。拨付报账资金168052元,办理孕产妇结算单及保健手册3160人,拨付报账资金184063元,区域外拨付报账资金43430元,拨付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宣传培训经费164000元,共拨付项目资金559545元。按照省市文件精神,我区于10月1日启动了新的《0-6岁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并召开了项目培训会。
4.开展了***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按照《***市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项目实施方案》(宝市卫社发[2011]159号)文件精神,制定下发了《***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项目实施方案》,成立了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制定了综合防治方案、项目咨询、检测、信息上报等制度及流程。积极组织辖区各医院妇产科主任及检验科主任参加市上举办的项目培训,并按时汇总上报项目相关报表。目前,我区有4340名孕产妇进行了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确诊梅毒感染7例,(其中***区2例,均在随访:一例引产、一例正常分娩),发现乙肝表面抗原阳性 85人,对阳性孕产妇均进行了规范的治疗和孕期保健指导。
5.国家“降消”项目有序开展。制定下发了项目实施方案、培训、督导方案、资金管理办法及各种管理制度。加强了业务技术培训,今年选派2名职工参加了市妇幼保健院组织的半年业务进修学习,同时,组织辖区医院积极参加省、市相关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基层产、儿科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2011年无一例孕产妇死亡,无新生儿破伤风发生。
三、努力加强基层保健工作
1.加强领导,完善妇幼三级网络。年初召开了妇幼卫生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妇幼卫生工作要点,与乡镇卫生院、社卫中心签订妇幼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职责,夯实了任务。建立健全了乡镇妇幼专干和村卫生室妇幼保健考核制度,完善考核管理办法,量化考核,以履行职责、工作业绩为依据考核发放工资和相关补助,确保基层保健工作落到实处。为了加强和稳定乡村两级妇幼保健人员队伍,区财政在经费困难的情况下,解决了乡镇卫生院妇幼专干的全额工资待遇,村级妇幼专干公共卫生经费也由每月60元增加到500元,确保了妇幼三级保健网络人员队伍的稳定和巩固,做到了每村、每乡都有妇幼人员管理妇幼工作。
2.加强了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工作。以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工作为依托,以高危妊娠管理为重点继续开展了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高危妊娠三级转诊和分级分娩制度,加强了产科规范化建设和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不断提高保健质量,努力降低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全区2010.10-2011年9月底,共有产妇2605人,系统管理2573 人,系统管理率98.28 %,住院分娩率100%,新法接生率100%,进行高危孕产妇管理 740人,高危筛查率28.41%,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 %。活产2618 人,无孕产妇死亡。7岁以下儿童19701人,系统管理18523人,系统管理率94.02%,三岁以下儿童9587人,管理9135人,管理率95.29%。五岁以下儿童死亡25例,死亡率9.55‰,其中,婴儿死亡24例,死亡率9.17‰,新生儿死亡11例,死亡率4.20‰。
3.加强了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制定了新的实施方案,并与开展助产业务的医疗机构签订了新生儿疾病筛查目标责任书。组织辖区助产机构人员参加新筛业务培训班,现场学习采血技术,提高血片合格率。对疑似阳性患儿,及时追踪召回,降低失访率。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了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今年,共采集、上报血片488张,筛查率98.39%,合格数479张,合格率98.16%。查出可疑苯丙酮尿症2例,甲状腺功能低下5例,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1例,经召回复查后已全部排除。
4.加强了我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监测工作。今年对监测方案进行了重新修订,尤其是母乳喂养和五岁以下儿童营养状况监测,与往年有了较大改动,我们专门组织乡镇和社卫机构妇幼专干进行了两次监测培训,并现场示范指导,使他们能很快撑握要领。按照随机整群抽样的原则,在全区进行了五岁以下儿童营养不良监测和母乳喂养监测。2011年,五岁以下儿童营养不良监测800例,其中查出营养不良患病人数31例,患病率3.88%,肥胖52例,患病率6.5%。母乳喂养共监测467例,母乳喂养率68.74%,其中,农村纯母乳喂养率73.91%,城区母乳喂养率63.71%。对市人民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的危重孕产妇监测工作进行了质控,抽取出院的危重孕产妇及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的个案调查表及病历1088份进行了质控,并及时上报。
5.开展了妇女病防癌普查工作。组织对全区24214名已婚妇女进行了防癌普查,查出妇女患病人数 14209人,患病率58.68%,查出宫颈癌10例。
6.加强了对基层妇幼工作的检查督导。坚持每季度对基层妇幼保健及妇幼项目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要检查对象,分别从妇幼项目的组织管理、资金运行、人员培训、健康教育、项目运行、资料收集、信息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督导,采取边检查,边指导,边整改的办法,及时梳理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基层妇幼保健及项目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管理轨道。
7.依法加强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对申请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机构、人员严格按照《母婴保健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审批手续。组织进行了母婴保健及产科质量检查,严禁非医学指征胎儿性别鉴定,坚决取缔非法引产和接生行为。规范《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完善了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登记台帐,专人负责,证章分离,严格了出生证明的发放、办证程序,保证了出生医学证明的有序发放。今年,为辖区各医疗机构发放出生证明3240份,为群众免费办理出生证明152份。
8.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按照***市卫生局、教育局关于转发《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教育部第76号令的通知》精神,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教育部第76号令《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及时对辖区内托幼机构进行了摸底调查,组织各托幼机构园长和保健医师参加了市上举办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知识培训,并制定了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考核标准,定期进行检查指导。
9.按照区卫生局《关于区级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积极响应号召,选派一名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对晁峪乡的三所乡镇卫生院从妇幼保健知识、管理、妇幼项目管理、各项监测工作、妇幼信息资料收集整理等方面进行了业务指导,使妇幼专干的工作技能有了明显的提高。
四、加强医院内部管理,积极开展创建服务。
1.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卫生单位”的活动。以开展“树行业新风,塑良好形象”活动为主题,以卫生系统先进人物杨瑞辉、鲁有强同志为模范榜样,开展学先进、敢先进、超先进的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积极改善和提高服务质量,做到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来有迎声,问有回声,走有送声。全面落实院务公开、服务公开制度,设立群众意见箱和投诉电话,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围绕全区开展的“建设西部一流城区我们做甚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更新思想观念、理清发展思路、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2.开展了全民控烟工作。按照宝渭卫发(2011)37号文件精神,我院及时召开职工动员大会,成立控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在办公场所张贴禁烟标志,合理设置吸烟区,设立监督人员负责平时的控烟行为,力争在年底建成无烟妇幼保健院。
3.我院灾后重建项目工作,在区政府、卫生局党组的支持下,经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发改委批准后,在***区广元路购买2000平方米的办公楼(1-3层),预计在2012年办公楼交付使用,现正在建设当中。
五、存在问题
1.个别医疗机构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服务包执行欠规范,剖宫产率偏高,有一定的资金风险;
2. 由于我区人口流动性较大,给育龄妇女叶酸服用情况追踪随访带来很大困难,有失访现象存在,目标人群叶酸服用依存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摸底建卡率较低,孕产妇、新生儿家庭访视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总之,虽然我们努力开展和落实了妇幼保健和妇幼项目工作,但距上级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我们将以这次检查为新的起点,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为广大妇女和儿童提供更加便捷、优质、满意的服务,进一步推动我区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及妇幼保健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
一、加强领导,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
一是制定规划,合理布局。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指导意见精神,针对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城市居民对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需求,我们制订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确立了到2012年在全市构建起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总目标;确立了由扩展到三个县级市,再扩展到6个县,分阶段实施,逐步覆盖的发展战略;确立了以公立医疗机构领办或创办为主、社会力量创办为辅的发展方式。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网点布局、功能定位、科室设置、人员和设备配备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我们把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与整合卫生资源、调整医疗网点布局紧密结合起来,对医疗网点过密的社区采取以现有医疗机构整体转型为主的方式设立,对缺乏医疗网点的社区采取以新建为主的方式设立,以避免重复建设,造成新的浪费。目前,三市一区的16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是由国有二、三级医院领办或整体转型举办;33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分别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设、企业卫生所转型和社会力量承办,业务上接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对新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我们坚持严格把关,要求在网点布局、房屋面积、科室设置、人员数量和资质、药品和设备配备上必须全部达到规定标准,否则不予审批。
二是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市委、市政府始终给予了高度重视,坚持把这项工作作为落实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切实把这项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把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作为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精心研究部署并认真组织实施。市委连续六年把社区卫生服务列为全市的大事大项,由市委督查室跟踪督办抓落实。每季度听取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每半年进行一次实地检查,每年年终进行一次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市委胡世英书记经常过问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并多次深入到等地视察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市政府主管领导始终把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抓在手上,不但定期听取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情况汇报,每年都深入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检查指导,并现场办公解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对这项工作也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了大力支持。为了打造规范化、标准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纳入了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在规划和建设各社区服务机构办公用房时,专门预留出1000平方米作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并通过政府投入、领办医院投入等形式先后投入210万元,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置了心电机、B超、血球分析仪、电冰箱等仪器设备;在没有上级资金支持的情况下,共投入资金715.5万元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其中财政连续3年共投入资金430万元(350万元用于业务用房建设,80万元用于设备配置),领办医院自筹资金285.5万元(208.5万元用于业务用房建设,77万元用于设备配置),建设了3所高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是积极开展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试点工作。从2008年开始,我们在市辖区进行了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试点工作,2009年这项工作在我市三市一区全面铺开。在开展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前,各市、区政府专门出台了《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核定暂行办法(试行)》和《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评暂行办法》,提高了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操作性,为确保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取得实效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二、加强管理,全面推进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化建设。
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过程中,我们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精神,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卫生厅下发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实施细则》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要求,坚持标准、严格监督管理,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标准和功能性质。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具备全科诊室、预防保健室、治疗观察室、资料室、健康教育室等必设科室,人员和设备等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并把儿童计划免疫、妇幼保健管理、疾病防治等多项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交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了社区卫生服务的功能。针对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工作上偏离社区卫生服务宗旨的现象,我们多次召开会议,严格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坚持公益性质原则,必须坚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标准,必须发挥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并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与管理规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检查评估标准》等9个文件,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管理提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要求。国家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下发后,我们按照新标准要求,对全市原有的社区卫生机构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全部进行重新审核,对经整改后仍达不到新标准要求的4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坚决给予撤销。
为保证社区卫生服务的效果,我们按照国务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城市社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了《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标准》,根据此标准对我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考核。在考核过程中,不仅将服务项目数量、质量有效地结合在一起,提高了考核的科学性和指向性,同时,采取“面对面”的方式,通过调查问卷了解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综合满意度,并将满意度测评结果与拨付政府购买资金挂购,强化了对购买服务的社会监督,增强了评价效果的公信力。制定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明晰和规范了每一个项目的工作内容、操作流程和质量标准,为社区卫生服务的规范化和评价的科学化奠定了基础。按照考核的标准,对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工作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有力地保证了社区卫生公共服务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规划》主要目标落实情况
《*妇女发展规划》涉及七大领域,271指目标,其中统计指标260项,工作评估指标11项。经监测评估,已有239项指标实现规划中期目标,18项指标突破规划终期目标。主要目标进展情况:
1、参政议政。目前,全市共有女干部3800名,占干部总数的35.2%。市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班子中配备女干部6名,配备率达到100%;副科级以上女干部87名,占同级干部总数的10%;60%的市直部门配备了女干部;9个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达到100%;市人大女代表比例达到15%;政协女委员比例达到23.7%;村妇代会主任进“两委”比例达到42%,比2000年提高5个百分点;发展女党员比例达到27.3%,高出规划终期目标2.3个百分点。
2、教育培训。目前,全市教育结构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阶段学制得到规范。*年,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均保持在100%;初中普及率达到100%,巩固率保持在99%以上;高中教育普及率达到65%,比2000年提高23个百分点。大力开办农民技校、成人学校,对妇女进行文化、科技教育。在农村,90%以上的妇女接受了实用技术培训,4320名妇女获得“绿色证书”,1220名妇女获农民技术职称,突破《规划》目标要求。在城镇,95%的女职工接受了岗位技术技能培训。
3、妇女就业。*年,全市社会从业女性20.27万人,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总数的45.8%,超出规划中期目标2个百分点。其中城镇从业女性达到6.94万人,就业率达到40%以上,比2000年提高2.3个百分点。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转移,五年来,共向外地输出妇女劳动力1.3万人。妇女就业领域进一步优化,科技、教育、卫生、金融业妇女就业人数逐步增加。在毕业生就业、干部招考等方面都体现了男女平等。
4、卫生保健与计划生育。目前,市、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实现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我们在济宁市率先启动了母婴保健保偿和新生儿听力筛查,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均达到100%,超过《规划》中期目标2个百分点;婚前医学检查率降至4.1%,比2000年降低78.1个百分点;妇科病检查率达到16.1%,比2000降低20个百分点。积极推行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效保障妇女的身体健康,妇女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3岁。大力实施避孕节育措施和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开展四大病毒检测工作,全市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9%以上,避孕措施、知情选择受教育率达到100%,四大病毒检测率达到100%,男女出生性别比保持在105.9:100。
5、法律保护。全市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148”妇女法律热线、家庭暴力致伤鉴定中心、妇女特邀陪审员以及司法部门最大限度的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援助机构援助的妇女儿童有59人。农村收养利机构覆盖率达到8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女职工人数逐年增加;城镇企业女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达到98%,比2000年提高3个百分点;女职工查体日趋规范。劳动、工会、妇联每年对企业女职工保护情况进行检查,有效防止了侵犯女职工权益案件的发生。、猖等社会不良现象得到遏制,侵害妇女权益的案件从重从严处理,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二、实施《规划》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妇女事业摆在和谐发展的重要位置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把妇女事业摆上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和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市里调整充实了妇女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市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各成员部门和市直有关部门签定了《*-*年度妇女规划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下发了《〈*妇女发展规划(*-*年)〉目标职责分解》和分阶段分年度目标实施计划,各成员部门、各乡镇(街道)也根据各自承担的指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把指标分解到相应科室、单位,做到了职责清、目标明、层层有人管、层层有人抓,全市上下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统筹、妇联牵头、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1、加强领导,完善组织网络机制。为全面启动新规划的实施,市委常委会多次听取妇儿工委实施规划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多次召开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和妇儿工委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市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妇女工作的意见》,调整充实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也都成立了妇女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市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相连、职责明确的妇女工作组织网络。
2、完善制度,形成高效运行机制。在人、财、物上对妇儿工委办公室给予倾斜支持,每年拨付5万元专项经费,确保了活动的正常开展。加强办公室自身建设,完善了工作报告、联络员、协调议事、监测评估等八项制度,配置了微机、打印机等信息网络设备,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实现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3、强化责任,创新目标管理机制。制定下发了《目标职责分解》和分年度分阶段实施计划;指导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制定了本系统、本单位妇女规划实施方案;确立了鲁城、书院、组织部等8个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全面开展;与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签定了《*-*年*妇女儿童规划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自责任,纳入年度考核,确保了目标责任真正落到实处。4、监测评估,创新监督激励机制。调整了市妇女儿童规划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专家评估组和监测统计组;下发了《*市妇女儿童规划监测评估实施意见》;先后完成了*、*、2004年重点指标的监测评估和*-2003年第一阶段的监测评估工作,形成了评估报告,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及时的予以了研究和解决。市里每年召开一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妇儿工委成员联席会议,把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评选先进的必备条件,对目标完成好的单位大张旗鼓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目标的单位取消其评先树优资格。
(二)强化宣传培训,营造实施规划的良好社会氛围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本着面向领导、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原则,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宣传媒体,通过开设栏目、悬挂过街横幅、制作滑动画面、动用宣传车、开辟宣传一条街、巾帼文明队入户宣传等形式,向社会宣传新规划的目标任务、实施规划的重要意义,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做出的突出贡献,宣传重点指标部门实施规划的新经验。先后组织拍摄了实施新规划专题片,开设了《*妇女儿童事业网》,举办了“电信杯”妇女儿童新规划知识竞赛、“农行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男女平等演讲比赛、“健康杯”婚医学检查知识竞赛,广泛开展了《纲要》、《规划》知识竞赛和重点难点问题调研等一系列活动。五年来,在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专题栏目5次,举办妇儿工委成员、乡镇市直分管领导、妇女干部参加的规划知识培训班3期,下发知识竞赛试题3200份,市领导发表电视讲话1次,宣传重点部门12个,悬挂过街横幅480条,制作宣传图版66块,下发宣传材料5000份,制作滑动画面宣传栏8个。国务院妇儿工委网、两纲通讯、中国妇女报、山东妇女、山东妇女网等网络杂志就*实施规划工作情况多次予以报道或刊发。多种形式的宣传,使《规划》目标深入人心,公民知晓率达到了85%以上。
(三)整合多方资源,解决妇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重点、难点指标的实施,是推动纲要规划目标落实的关键环节。五年来,我们在年初下发全市妇女儿童工作要点的基础上,着力从三个方面解决了妇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1、制定政策,促进妇女参与发展。市委常委会、市长办公会每年听取妇儿工委全面工作汇报,针对实施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关政策,及时协调解决。*年以来,针对新时期妇女工作的特点、妇女参政议政、妇幼卫生保健等问题,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工作的意见》、《关于在换届选举中保证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比例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妇女进“两委”工作的意见》和《*市妇幼保健保偿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妇女发展的文件,优化了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
2、加大投入,切实为妇女办实事。市政府把妇女事业纳入每年为民要办的10件实事的重要内容,明确部门责任,统一部署考核。*年,市妇儿工委结合*实际,确立了落实男女同龄离岗、建立特困儿童教育基金、实施大病妇女救助等10件实事,并以市委、市政府两办文件向社会公开承诺,*年低,10件实事已件件落实。同时,先后投资2亿多元,加强了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按照全国千所示范学校的标准高质量建设了新*一中,极大的提高了高中学生入学率;投资760万元,扩建了市妇幼保健医院;投资20万元,购置了优生检测酶标仪和自动咨询服务台,在济宁市唯一开展了四项优生病毒检测工作,覆盖率达到了100%;吸引外资90万元,建立了3所希望小学;争取上级投资80万元,改建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为妇女的生存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3、抓住关键,解决妇女发展的突出问题。工作中,我们注重抓关键环节,着力解决了妇女发展中的三个突出问题。一是加大力度,努力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水平。市里成立了培养选拔女干部领导小组,建立了女干部人才库。组织部门从提高女干部自身素质入手,会同妇联举办妇女干部培训班8期。先后选调18名妇女干部到省委、济宁市委党校学习培训。在市直机构改革、市、乡镇班子换届时,做到了文件中有要求,动员会上做强调,深入基层时重点安排,为女干部成长优化了社会环境。二是拓宽渠道,最大限度的安置妇女就业。市里多次召开协调会议,出台相关政策,规范企业用工和下岗职工管理程序,在企业用工和减员增效的情况下,对女职工给予照顾和保护,全市妇女从业人员比例保持在45%以上,下岗女职工再就业率保持在40%以上。积极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到外地就业,五年输出妇女劳动力1万余人。三是动员社会力量竭力为妇女办实事。市委、市政府出台为妇女儿童办十件实事意见,免费为特困妇女办理新型合作医疗,免费为转移妇女劳动力、下岗妇女培训等。为特困妇女提供科技、信息、资金服务,使262名妇女摆脱贫困;全市协调社会资金209万元,对全市11000户困难家庭进行了救助。市慈善协会不断拓宽筹资渠道,扩大救助范围,五年共资助贫困家庭350户,为困难妇女解决了生产生活的实际困难。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建议
五年来,由于各级各有关部门措施得力,实施规划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通过这次统计监测,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妇女参政议政比例较低,正职、实职女干部偏少;二是妇女的科技文化素质有待提高。农村妇女的科技文化素质还不能适应标准化农业和建设新型农村的需求,城镇女职工技术技能较差,不能适应企业改革的要求。三是规划中的一些指标弹性较大,部门指标有下滑趋势;四是工作发展不平衡;五是经费投入不足等等,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妇女的利益,关系到规划目标能否实现。为进一步推进规划目标如期实现,提出以下建议:
1、加大领导力度。近年来由于基层党政领导变动比较大,有些领导对妇女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够,对《妇女规划》实施的要求了解和研究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规划目标的实施。各级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妇女规划》实施工作的重视,将其摆上重要位置,强化政府责任。
2、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由于妇女儿童规划是政府颁布的,各级政府是实施规划的主体,各成员单位是执行部门,这就需要各部门把规划实施看成是份分内的事,全盘有位置,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个人;年初有计划,年终有考核。主动配合妇儿工委,自觉协调,使规划目标如期达标。
3、继续重视妇女参政的进程。要认真落实市委提出的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意见,明确目标,落实措施;要拓宽选人渠道,为培养选拔女干部提供源头活水;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女干部脱颖而出创造条件;要强化政策措施,对确有真才实学的优秀女性要及时大胆提拔任用;要多层次、多渠道加强对女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女干部在岗位竞争中的综合素质与能力。
当全市人民以饱满的政治热情、紧锣密鼓地迎接奥运圣火在我市传递之际,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市妇儿工委2010年度工作会议,暨实施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程推进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总结交流去年工作,研究部署今年任务,进一步动员各方力量,不断开创我市妇女儿童工作新局面。刚才,同志代表市妇儿工委全面总结了2009工作,对2010年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安排意见,我完全同意。市教育局、县、区村街道汲桥社区等部门,交流了开展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经验,这些经验各具特色,相信会对大家有所启迪。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认真实施《市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2年)》、《市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2年)》,强力推动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市妇儿工委及各成员单位围绕实施“两纲”,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切实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妇女儿童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和优化。特别是在推进生育保险、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等方面成绩突出,走在全省前列。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的全力支持配合、与在座各位的辛勤工作密不可分,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和市妇儿工委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提高认识是一句老话,但绝不是套话。只有认识到位,才能工作到位;只有思路清晰,举措有力,才能开拓创新,才能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占总人口数三分之二的妇女儿童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状况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尺,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首先,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重视和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健康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体现了包括妇女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一个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社会,必然是一个注重男女平等、两性协调的社会,注重下一代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社会。没有妇女的幸福,难有家庭的稳定,就不可能有社会的和谐;没有儿童的健康发展,就不可能有社会未来的发展和希望;没有妇女儿童的全面发展,难有社会和谐稳定。没有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就谈不上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其次,妇女儿童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人力资源是经济社会持续增长的第一资源。妇女作为一支重要的人力资源,儿童作为人力资源的“后备库”,其教育程度、健康水平、综合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市人力资源状况,影响我市当前乃至今后几十年的经济社会发展质量、速度和效益。从这个意义上讲,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努力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综合素质,就是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就是抓住了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战略重点。
第三,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妇女儿童都是特殊群体,需要更多的帮助和呵护。各级政府要深刻认识在推动解决妇女儿童民生问题中所肩负的重要责任,准确把握各类妇女儿童群体的生存、发展状况,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坚持体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进一步加大为妇女儿童做好事、干实事、解难事的力度,为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提供更好的政策环境、机制保障和物质条件。
各级政府及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促进跨越式发展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我市妇女儿童的可持续发展。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思想和行动上真正重视起来,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从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利益,充分调动广大妇女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少年儿童健康快乐成长提供有力保障,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
二、真抓实干,大力实施留守流动儿童关爱工程
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城市流动儿童的数量不断增加。截至2009年底,全市留守流动儿童达到14万,占18岁以下儿童总数的14.5%,其中在校学生10万多人,占在校生总数近30%。留守流动儿童的家庭监护和教育缺失问题已经成为带有普遍性的不容忽视的问题。促进留守流动儿童的健康成长,不仅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未来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也关系到我市两纲目标的贯彻落实和又好又快推进跨越式发展。
去年,我市组织实施了“留守流动儿童关爱工程”,开展了“十百千”行动。各县区均成立了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领导组,出台了实施方案。截止去年底,全市已建成80个留守流动儿童之家。我市实施关爱工程总体进展良好,产生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典型,但是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个别地方领导认识不到位。没有真正负起责任,对实施关爱工程重视不够,没有下大力气抓。不少留守流动儿童之家缺乏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有些儿童之家虽然设立了图书阅览室,但是儿童书籍却只有寥寥数本。二是活动开展不到位。有的儿童之家开放次数少、开放时间短、活动形式单一,没有真正发挥效能。留守流动儿童及爱心家长的建档、活动资料的留存等工作不够规范。三是统筹协调不到位。没有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作用,推动工作的资源没有得到有效的整合和集成。
上述问题的存在,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要采取切实措施,大力推进留守流动儿童关爱工程。要把实施留守流动儿童关爱工程作为一项事关儿童健康成长、家庭幸福和谐、社会稳定发展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民生工程”。各县区要加强对关爱工程实施情况的督导,从组织建设、经费投入和工作制度等方面为工程实施提供保障,探索建立留守流动儿童教育、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把这件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我市“留守流动儿童关爱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各自的职责。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加强留守流动儿童教育管理的经验;教育、卫生部门要牵头做好留守流动儿童教育和卫生保健工作;文化部门要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特别是加强网吧整治工作,净化儿童成长环境;公安、司法部门要打击侵害儿童权益的行为,开展儿童权益保护法制宣传教育,切实维护留守流动儿童合法权益;团委、妇联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心公益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留守流动儿童办好事办实事;民政部门要牵头做好留守流动儿童社会救助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大力支持留守流动儿童关爱工程,为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社会各界都要积极行动起来,切实为留守流动儿童撑起一片蓝天。
三、加大力度,切实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妇女儿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内容多,牵涉面广。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切实把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要坚持每年听取1—2次妇儿工委工作情况汇报,保证解决1—2个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要整合资源,打破部门工作界限,加大工作协调力度,推进两纲实施,促进两纲目标如期实现。
二要充分发挥各级妇儿工委及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是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是实施两纲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责任主体。各成员单位必须明确实施两纲是政府的职责,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在妇联,并不仅仅是妇联的工作。由于政府换届,各部门人员变动很大,今年市妇儿工委组成人员有所调整。有些部门的负责同志可能还不太了解妇儿工委的组织职能,认为是在帮妇联干工作,这是一个误区。36个成员单位职责都在后面,大家各自对照,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任务。各成员单位要自觉增强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肩负起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重要职能和任务,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真正形成妇女儿童工作由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多方参与,全社会关注的社会化工作格局。
三要提高示范水平。两纲示范工作是推广妇女儿童工作的好经验,是带动和促进两纲目标任务落实的有效举措。我市绝大部分示范点特别是县区级示范点的工作都比较规范,但少数乡镇示范点组织不健全、分管领导不明确、工作机制不健全。我们要花大力气抓好示范点工作,加强对示范点的领导,加大对实施两纲的投入,切实发挥示范先行的作用。在示范工作中要坚持三个原则:一要坚持率先性原则,确保妇女儿童发展主要目标始终位于同等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区的前列;二要坚持创造性原则,着力探索建立妇女儿童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和新方法,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的步子迈得更快一些、成效更大一些;三要坚持务实性原则,千方百计为妇女儿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确保广大妇女儿童在共建共享和谐社会中真正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