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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务信息化建设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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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务信息化建设

第1篇:企业税务信息化建设范文

关键词:税务稽查 信息化建设 应用

税务机构通过对信息技术的运用,能够采集、处理及运用相关稽查数据,实现执法水平的提升。近年来我国社会各界日益广泛的运用信息化技术,税务稽查管理与查账软件更加先进,并在我国国税、地税系统中得到运用,这让税务稽查工作迈向了信息化管理时代。通过运用税务稽查软件,可以实现从选案、稽查、审理、执行到归档等工作的无纸化操作。另外,也便于领导及时掌握税务稽查工作情况,提高了稽查效率,减少了工作量,让税务稽查工作更加精细与规范。

一、税务稽查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稽查软件系统不完善

稽查信息化应用平台专业化程度低,虽然综合征管软件CTAIS2.0升级很快,功能日益完善,但是日管依然是重点。对于税务稽查来说,缺少统一管理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等工作的系统。各环节台账登记、衔接传递主要靠人工完成,监督工作也缺乏有效性,极易导致工作环节出现脱节、遗漏,难以准确了解检查户情况,无法对检查员工作成功进行衡量。在税务稽查实际工作中,检查环境、违法手段日益复杂,案件查处时要查询大量税收政策,但税收稽查政策库的缺乏,不能为其提供支持。

(二)稽查方式较为落后

近年来我国企业管理中加强了对信息化技术的运用,更多企业实现了会计、财务的信息化管理。在税务稽查工作中,虽然有辅助查账软件,但是受到运用范围限制,不能调取某些企业的电子账套,一般使用手工查账方式,无法满足企业财务信息化管理的要求,这对稽查效率及质量影响很大,导致企业偷税、逃税行为时有发生。

(三)缺少信息互换共享机制

稽查信息来源有限,阻碍了对信息化的应用,税务稽查缺乏信息来源,反馈不顺畅。目前检举、评估及内部管理等是主要案件信息来源,税务稽查与工商、银行、地税等部门缺少科学有效的信息数据交换方式,信息交换机制不够规范和科学。另外,信息反馈制度不够完善,缺少高效的信息反馈手段,降低了稽查效率,无法打击各种涉税违法行为。

(四)缺乏高素质稽查人才

目前税务稽查队伍素质很难满足信息化建设发展要求,缺乏专业信息技术人才,不能满足税务稽查信息化建设需要。大多数稽查人员对信息化建设认识不足,专业信息技术有限,税收业务能力也不强,导致阻碍了信息技术的深层次开发,对税务稽查信息后建设影响很大。

二、加快税务稽查信息化建设的建议

(一)集成、开发稽查应用软件

第一,要运用先进信息技术,整合现有稽查信息化软件系统,改造、重组税务稽查信息化流程,实现税务稽查的现代化管理。目前我国正在进行金税三期建设,共有7大子系统35个模块,税后事务由稽查子系统负责,不仅有稽查四环节,还增添了反避税模块。建议将功能项目添加到综合征管软件V2.0中,比如在选案环节,运用三期工程中的信息共享机制,利用计算机选案;将电子查账软件应用到检查环节,对电子账套纳税状况加以检查。

第二,建立税务稽查政策信息库,在税收政策检索查询时更加便捷,让稽查执法水平得到提升。收集并整理向税政、法规及征管等部门请示的答复,建立税务稽查政策信息库,方便稽查人员遇到业务难题后进行查询,并统一某类政策问题的适用口径。

第三,目前,各类征管软件较多,也不统一,稽查查账软件和征管系统接口不相通,无法直接在征管软件中取得相关数据。因此,开尽快开发出统一、通用的稽查查账软件,实现稽查查账软件与征管系统的有效衔接,确保稽查人员能够在征管软件中取得有用数据。

(二)提升稽查手段科技含量

随着企业财务电算化的推广与普及,税务稽查手段越来越显得落后,这让稽查效能的充分发挥受到严重制约。所以,要最大限度提升对信息技术的应用,让稽查工作更加科学有效。加快开发并用稽查查账软件,深入挖掘稽查信息化的作用,做好选案系统研发工作,将计算机运用到选案中,让选案更加有效、准确。研发检查分析系统,让财务数据分析更加智能化,实现检查效率与质量的提升。

(三)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

建立并完善信息交换共享机制,使其更加高效、规范。第一,建立信息内部共享机制,实现和征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征管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将发票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及水源管理等情况向稽查部门反映,这样有利于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第二,建立信息外部交换共享机制,与工商、银行、地税等部门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换机制,从而拓宽获得纳税人涉税、生产经营方面的信息。第三,加强稽查软件推广应用,确保稽查软件成果能够在日常稽查及征管工作中得到应用。

(四)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在税务稽查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人才发挥着关键作用。第一,稽查部门要努力培养高素质稽查人才,提高资金投入不断引进专业人才,让稽查信息化建设的需求得到满足;第二,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学习培训,帮助稽查人员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能力。要定期开展稽查业务技能培训、计算机技术培训、网络技术培训等工作,确保稽查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升。

三、结束语

总之,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信息技术在社会各领域逐渐得到了广泛应用,并发挥出了显著作用。因为,为加快税务稽查信息化建设,就要提高认识,加大稽查应用软件开发力度,不断学习先进计算机信息技术,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国税务稽查工作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第2篇:企业税务信息化建设范文

(一)“量身定做”的信息系统

1.高可管理性。面对金融业务的不断增加,对数据和系统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天津国税通过方正公司搭建的独特的税务系统拥有强大的网络管理功能,能够有效的帮助税务部门全面实现网络管理和远程监测,大大提高企业对网络的可管理性和可维护性,同时,降低了国税局及地方税务局在IT资产的总拥有成本。

(二)“简便易用”的培训系统

天津国税局为了提高公务员素质,使其更好的跟上税务信息化步伐,建成了一个供税务内部人员使用的信息培训教室。税收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内容涵盖了税收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工作量大,任务艰巨,质量要求高,各种新技术,新系统,新软件的不断出现,国家重点税务信息化系统,金保工程系统编由四个软件系统构成,分别为:每一个系统的成功实施,都需要项目相关官员的积极配合和学习,因而为适应未来信息化不断深入的要求,对项目相关人员进行不定时的信息化培训非常必要。考虑到税务系统的特殊性,各种税务系统繁多,系统维护人员较少,安全性要求较高,现有的网络培训系统以不能满足税务行业的需求,因而,天津国税局委托方正公司建成了一个供税务内部人员使用的信息培训教室,并使用了在国内具有领先水平的双翼税务培训系统解决了网络建设上的难题。由于天津国税局在建设税务征管信息化方面的不懈努力,有效抑制了长期以来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负面影响,提高了税务机关的服务质量、政策决策的理性需求以及税务检查效率,朝着税收征管现代化大踏步迈进。但是在天津国税向下级基层税务机关普及信息化培训过程中所取得的实际效果,省市级税务机关好于县区级税务机关,因此也暴露出许多基层税务机关征管信息化建设的问题。

二、制约基层税务机关信息化建设的因素

信息化建设是一个庞大、复杂的工程。影响基层税务机关信息化建设的因素很多,可以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进行概括:

(一)主观原因

从主观上剖析,基层税务机关信息化建设缺乏观念支持,基层税务人员对信息化建设认识有偏差。税务征管信息化作为一项长期系统工程,税收信息化建设工作尽管已经进行好几年,但发展很不平衡,究其原因,主要是观念上的问题。对蓟县分局的10多名税务人员初步调查:对税务信息化缺少必要的认识,不知道税收信息化是什么的占大多数;认为信息化建设高不可攀,客观条件不具备的也很普遍而能清楚回答当前税收信息化建设主要内容的只有2人。或许这样的调查不能代表较深层面的现状,但可以看出加强基层税务人员信息化观念迫在眉睫。

(二)客观原因

1.成本太高,基层税务机关的财力难以承受

从长期来看,虽然相对在降低税收成本减少偷税漏税方面带来的收益是“物有所值”,但有限的财力制约基层税务机关信息化建设,在网络建设、硬件配置、设备维护等方面都难以快速推进,因此会带来一系列连锁反应,导致计算机依托功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基础数据采集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不高、源端信息和集端信息不对称、信息不能共享、数据传递和存储技术有待完善等问题。

2.缺乏专业人员

就税务系统的人才状况来看,目前税务系统内部不仅缺少网络管理人员,而且缺少系统操作和应用管理人员,更缺少精通税收、经济、管理以及数学等专业的复合型专门人才。由于没有专门人才对税收信息的开发利用,在一定程度上使税收信息的管理与应用只停留在简单的模拟手T操作的水平上,即使有的地方初步应用了一些辅分析系统,也只是局限于对历史数据的静态分析,尚不能做到动态预测与管理。究其原因,都是受人才引进渠道和工资待遇等诸多因素影响,而工作在基层,尤其是郊县的就更少。以蓟县分局为例,计算机专业技术人才几乎没有,全市国税系统系统仅有的这方面人才又都集中在市国税机关信息中心,基层征管基本上是没有熟练掌握征管软件程序的人,另一方面,县级国税局受工资制度限制,也难以留住人才。再有就是信息技术培训缺乏系统性,仍有一部分人虽会操作也仅限于开票,打字等,计算机功能远远没有发挥。

3.税收管理的专业化分工不到位

目前,税务征管各环节专业化分工并未按照信息流的相对集中和静止环节来进行划分,没有充分考虑到信息技术条件下信息使用的重要性和广泛性,而是仍然按照工作环节划分专业职能,并且各专业职能之间包括各环节内部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交叉重复、职责不清的现象。譬如,在征收专业化基本到位的条件下,作为税收管理重要内容的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专业化分工明显缺位。从近年来纳税评估和稽查选案的运行情况看,不仅其职能相互重叠,并且在每个环节的内部也同样没有明确的专业化分工。纳税评估在具体操作中没有一个完全统一的操作办法,对相当一部分评估对象只是简单地走过场。稽查选案则是根据纳税申报的一些资料和计算机中的有限信息,对选取的案源进行评析,在稽查选案对象的确定上,非数据信息的成分大。

第3篇:企业税务信息化建设范文

    但是由于基层税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专业工作人员,加之基层税务人员观念存在偏移,在学习并对管理软件进行应用的层面上参与度不高。则首先软件开发的投资不足,没有获得数据、资料来源的有效工具的基础之上,再加之使用、操作软件的技术人员的匮乏,导致基层税务机构对企业整体纳税情况的评估和对税源变化的因素分析缺乏依据,从而导致无法对纳税人的税务活动做出准确的评估,继而最终影响税务信息化建设的顺利开展。使得形成委托-关系的链条断裂,存在有微观不经济的现象。这种负面效应首先出现的是信息化发展所带来的信息的重复搜集以及信息的沟通不畅,进而导致征税能力的差异日趋明显,以至于信息可能促成了信息优势者设租行为的产生。而在当前生产要素充分流动、信息交流日趋频繁的前提下,在纳税人的生产行为日趋多样化的前提下,税务系统缺乏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不仅不利于税务信息化建设的进一步拓展,对于税务工作长远稳定的发展都会产生一定的负面效应。

    二、税务系统内外的信息割裂——信息不对称角度的解读

    信息不对称理论是对微观不经济现象的一个有效地论证,主要论证了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双方或多方对于与活动相关的信息的获得成本、持有数量和质量上存在区别,导致交易结果在博弈的前提下没有实现最优。而具体到税务信息化建设这一命题,其重点在于税务系统内部和税务系统外部两种信息不对称。

    1.税务系统内部的信息不对称

    税务管理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各管理环节之间相互联系密不可分,但目前在信息化建设中人为割裂了税务管理各环节之间的关系。近些年来,软件开发管理混乱,部分省市税务局自主开发了一些税收征收管理软件,这些软件数据结构、业务流程、软件运行平台均不一致,给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和集成带来困难。这种情况既造成设备和资源浪费,增加系统维护的难度和加大基层税务机关的工作量,同时也很难适应税收业务的发展需要,无法对涉税数据进行统一的挖掘分析和充分利用。2.税务系统外部的信息不对称长期以来,由于统一的信息交换平台的欠缺,使得税务机关内部仅了解其所管辖的纳税人信息,而不能实现跨区域的信息共享,即使在同一地区,国、地税机关也缺少有效的信息协调、沟通机制。此外,在政府机关普遍推行信息化建设的步伐中,税务、财政、国库、审计、工商、劳动、公安等政府部门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管理和监督机构,各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需求日渐高涨。但由于部门间在信息化建设中各自为政,部门间“信息孤岛”现象一直客观存在,并日益成为制约政府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的难以调和的矛盾。增加了税务机关甄别纳税人涉税信息的难度,形成了信息割据格局,使得行业之间的信息互不融通。继而出现了系统内部和系统外部的信息不对称现象。

    三、我国税务信息化发展的对策分析

    1.税务信息化观念之革新

    对原有的旧式的税务信息化观念予以革新,产生新的税务观念之内容,是税务信息化发展的必由之路。观念的革新表现在对税务信息化认识的层面之上,其核心乃是通过对计算机的有效应用使税务业务流程能够有所更新。其中,为方便上层的管理者能够直观明确的获取基层的信息数据,有必要对管理层级进行扁平化的组织,同时尽量尝试新的征管模式,以真正实现税务信息化对税收工作的质的推动作用。上述对策足以为整个税务信息化持久、良性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目前税务信息化人才的缺失是极为普遍的现象,这种不利的局面势必影响委托-关系而对税务信息化的建设带来负面的效果,因此,怎样既合理又有效的提升税务人员的信息化业务水平将成为解决当前困境的最直接的方法。信息化是方法,人的合理使用才是重中之重。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水平需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需要在税务人员的考录上着手,这就需要大力大范围的招录专业化程度较高的人才,同时紧抓技术培训,从而使得税务人员能够实现理论联系实际,更有效的为税收信息化建设服务;另一方面,强化对现有税务工作人员的信息化知识技术的培训,更新现有的知识储备和结构,辅以相应的考核,保证现有税务工作人员与信息化相适应,推动税务信息化系统的优化和高效运转。这一对策将有利于解决委托-关系之下面临的人才缺失的问题。

第4篇:企业税务信息化建设范文

一、目前信息化建设在税收征管中的应用现状

税收信息化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计算机在征管中的普及,对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起到了较大的作用,但从目前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1、税收业务基础和规范化管理工作比较薄弱,对信息化全面建设和应用造成困难。信息输入环节是信息化发展的首要环节,因此信息输入的准确性至关重要,但由于受诸多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征管工作不规范、征管资料不全、资料传递不到位、资料录入垃圾数据多等现象大量存在,影响着信息化建设的深入发展。

2、缺乏既懂计算机技术,又懂税收业务的复合型人才。计算机专业技术人才对税收业务接触不多,而税务人员的计算机水平又亟需进一步提高,目前在国税系统中既懂计算机技术,又懂税收业务的复合型人才严重缺乏,使得征管软件无法发挥应有的效果。

3、计算机使用水平低,大多税务人员仅限于以电脑代替手工劳动,发挥其数据输入及表证单书的生成功能,而其信息共享、管理监控、决策分析功能却远远没有发挥出来。

4、全国没有建立起“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统一征管模式。各地在软件开发上各自为政,且层次低、投入高、浪费大,缺乏统一的开发推广。

二、我国现行征管格局存在的问题

我国税收征管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与世界性征管改革的趋势是一致的,且经历了一个不断演进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征管改革取消了基层税务机关对个别企业减免税的权力,减少了执法的随意性和由此造成的税收不公;第二次征管改革取消了专管员管户制度,代之以“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模式。应该说,第二次征管改革是征管史上的一次革命,它标志着我国税收征管由传统的粗放式管理向现代集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转变,基本上包涵了自行申报纳税、优化服务、征管信息化等一系列具有现代征管意义的内容。几年来的征管实践证明,这一次征管改革是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格局和行政管理要求的,对保证收入、发挥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及加强税收队伍建设起到了较大作用。但现行征管中仍存在许多问题:

一是具体做法上的不统一,造成管理上的混乱和执法的随意性并未从根本上消除。由于对征管的理解不同以及各地环境条件的差异,各地在操作方法上不统一,管理的侧重点也各不相同,形成“各自为政”的局面。加之传统的强调完成计划收入任务思想的影响,执法不规范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

二是由于片面地将“自行申报”理解为纳税人主动上门缴税,“集中征收、分类管理”理解为人员、场所的高度集中,征收、管理机构的分离,带来三个问题:第一,在目前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面对面办税”的现实情况下,征收场所的集中必然增加企业办税成本。纳税人从发生到终止纳税义务,要办理开业税务登记,频繁地领购发票,每月申报缴税等一系列涉税业务。而目前大多数涉税业务都需要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而且一项业务可能需要往返几次,如果实行税务征收场所的过度集中,给纳税人带来的不方便是显而易见的;第二,对税收信息的集中及分析利用重视不够,对纳税人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监控转为对大量表证单书的管理,从而降低了税源动态情况控管能力。

三是税收征管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第一,税收征管基础资料不规范、不完善,不能为税务管理、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提供可靠的信息资料。第二,税收征管信息化程度不高,监控网络不健全,不能为专业化税收征管提供信息保障。第三,专业化税收管理中征管查分工不明确,衔接不严密,税收管理、监控不到位。第四,纳税申报多元化体系不够完善。

四是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目前税务人员受教育程度不高,专业人员少,税收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国税系统税务人员研究生以上仅占0.08%,全日制大学文化程度占4%,大中专文化程度占57%,高中以下的占38%。

由此可见,征管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已严重制约了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影响了依法治税的进程。

三、国外依托信息化建立征管机制的现状

世界性的税收征管改革是经济全球化不断推进、知识经济和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的必然结果。综观各国征管改革的历程,不论改革的具体细节有何种差异,其形成的征管格局是一致的,即在不断完善的法律法规前提下,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计算机网络监控,管理、稽查与服务相配合,形成税务机关——纳税人——社会相互制约的现代税收征管机制。

一方面,各国都把计算机网络建设摆在了税收征管的重要位置,大大提高了征管质量与效率。如美国在国内收入局设立了1个电脑中心,全国设立了9个服务中心,将征管的各个环节都纳入计算机网络管理,每年处理10亿份以上的申报表。再如属于发展中国家的阿根廷,在统一网络系统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的纳税行为建立不同的网络子系统:比如针对重点税源的“2000计划系统”,针对进出口税收管理的“玛利亚系统”,以及强化稽查的“奥赛里系统”等。此外,德国、日本、法国、加拿大等国,都实现了全国联网,征管业务全部由电脑完成。另一方面,与税收征管网络化相适应,申报方式也呈现出多样化。如美国建立了联邦税款电子付款系统,受理各类电子申报纳税。在德国,绝大多数纳税人都通过电子邮件申报纳税。澳大利亚70%以上的纳税人采取电子申报纳税。现代化征管手段使征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四、加速信息化建设对建立科学的税收征管格局意义重大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税收信息化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目前税收系统中,信息化建设还远不能满足需要。信息化建设发展不平衡、应用软件开发管理不规范、应用缺乏整体性与系统性、信息共享和利用水平较低等问题都有待进一步解决。在此情况下,集征管查于一身的全职能基层征管机构仍大量存在;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的权力分散、缺乏制约,税收执法中仍然存在随意性,对纳税人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都要求通过加速信息化建设来解决,因此,笔者认为,税收信息化绝不是把税收工作由以前的手工操作简单的移植到计算机上,而是税收征管的一场革命,它涉及到权力结构的调整和工作方式的改变,对税务干部的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就是说,税收信息化不是用信息化来适应现在的工作方式,而是要用信息化来改造目前的工作。加速税收信息化对建立科学的征管格局、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务系统内部监督和外部监控,提高税收公共服务水平都意义重大。

(一)信息化解决了信息快速准确集中这个征管中的关键问题,使集中征收、专业管理和重点稽查成为可能。

1、现有征管模式实行的是专业化征管,其中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税款仍是集中征收的基础。如何解决集中征收给纳税人带来的困难,途径就是建立统一集中的网络系统,让纳税人面对征收网络系统,以各种灵活的方式申报纳税,从而实现集中征收,由场所的集中转变为信息的集中,这样既解决了场所集中条件下纳税人申报的困难,又实现了信息快速准确地传输与交流。为进行有效的专业管理和稽查创造了信息条件。

2、专业化管理,也必须是信息的专业化。以有限的税务人员面对日益增加的纳税人,即使建立了专业管理局,要实现对纳税过程的全面监控,首先应该是对纳税信息的监控,只有通过计算机网络将各类纳税人的信息及时准确地输入、检索、分类,并对其变化进行动态分析,才能针对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与措施,使管理深化。

3、税源监控信息和征收信息的集中与分析,为设置多种选案模型、筛选案源进行日常检查和重点稽查提供了基础,所以,信息化也是专业稽查的重要条件。

(二)信息化解决了“信息不对称”这个管理难题,实现了信息共享与透明,为防止执法随意性和治理征管中的腐败打下了基础。

执法随意性和税务腐败现象大多数情况下源于信息的不对称。在电脑网络信息系统的支持下,纳税人的初始信息即为几个相互独立的专业部门所掌握和共享,且在征管环节上分解了管理人员的信息处理权,这就使得信息更透明且为多个部门相互控制,从而堵塞了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漏洞,从机制上消除了执法的随意性与税务腐败问题。而且实行税收征管电子化后,由于申报管理、发票管理等都实现了程序化、制度化,并且每一项业务操作都将被计算机自动进行记录和保存,以便随时查询和核实。通过计算机应用,建立起一套以机器管人的新机制,不仅便于检查和考评,而且能增强对干部执法的约束力,促进征管行为的规范化和透明化,客观上为廉政制约机制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可以有效地避免关系税、人情税和随意延缓减免税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信息化解决了人工管理带来的效率低下、随意性大的问题,提高了服务质量。

首先,信息化使税收征管过程中形成了以信息为纽带的内部严密控制和外部多种申报方式相结合的征纳关系,办事效率的提高,时间的缩短,误差的减少,即简便、快捷、高效将是这种征纳关系的特点,当然它也是优化服务的首要目标。其次,信息化为准确掌握与核实纳税人的情况提供了基础,对合理确定税负,创造公平的税收环境提供了依据。这是提高服务质量的核心内容,也只有在高度信息化的基础上才能实现。

(四)信息化是降低征收成本的主要途径。

税收成本分为两部分,一是政府收税所须建立征收机构及场所、支付税务人员工资以及办公费用等构成的征管费用;二是纳税人进行做帐、申报、咨询等所构成的缴纳成本。在税收总量既定的前提下,税收成本的高低决定了税收征管效率。有关资料显示,发展中国家的税收成本大大高于发达国家,如1996年美国的征收成本率为0.6%,日本为0.8%,加拿大为1.6%,而中国则为4.73%(这只是统计数字,实际情况可能要比这个数字更大一些)。我国在1998年加大征收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以来,征收成本更有所上升。这其中,信息化程度低是主要原因。因为要获得同样的信息发展中国家往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只有加速实现信息化,才可以大大提高数据的处理速度和准确性,减少征纳双方在人、财、物和时间方面的耗费,进一步缩小效率与成本之间的比例,税务部门可把更多的精力充实到管理和稽查系列,加大征管力度,提高征收管理效率。

(五)信息化可加大税源监控能力,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和支持。开展税收信息化建设,使用计算机并建立网络系统后,各级税务机关将对相关信息系统所采集的数据进行挖掘、汇总的基础上,建立起集中管理、相互依存、数据规范、安全可靠的综合信息库,内容涵盖征收管理、税收法规、文书档案、稽查信息等内容,各级税务部门可在同一数据库里,按照自己的权限和业务要求产生不同的应用,如综合查询、税源分析、稽查选案等,及时监控税源变动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五、依托信息化建设并建立科学的税收征管格局

依托信息化建设建立科学的税收征管格局应包括两部分,即内部征管控制系统信息化和外部申报系统多元化。内部征管控制系统信息化是指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统一的征管信息化系统软件,建立高层次技术支持系统,包括网络、数据库、服务器及平台。实行统一代码和运作机制,实现从基层征管到高层决策的信息共享与功能相联。而多元化申报方式诸如电子申报、网上申报、电话申报、银行储蓄申报等,使纳税人不受纳税场所的束缚,只要将信息集中到征收机构的服务器上即可实现申报,扩大了申报空间,缩短了时间,集中征收和专业化管理才算真正实现。最终达到的效果应该是建立符合信息技术要求的、统一规范的业务规程、流程及表证单书,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科学严密的岗位衔接体系,既要重视征收、管理、稽查之间的衔接,又不能忽视其内部各个岗位之间以及人与人之间的衔接;既要能规范业务操作,提高工作效率,又要尽可能地优化人员配置,节约人力资源,使各项税收业务都按预定的、规范的、制度化的工作流程开展。

笔者认为,要想加速信息化建设,首先应增强三个观念:一是服务观念。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必须面向税收业务,为提高依法治税水平服务;面向社会,切实创造条件为纳税人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纳税服务;面向基层,为广大的税务干部服务。二是效率观念。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要讲究成本和效率观念。对内,要有利于简化广大税务干部日常繁琐劳动,节约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税收征收率,降低征税成本;对外,要有利于纳税人节省办税费用,降低纳税成本。三是应用观念。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目的在于应用,对今后一段时期而言,应用水平的高低将决定税收信息化水平的高低,影响到税收管理信息化工作的持续发展。

那么,如何通过加速税务征管信息化建设,达到数据集中、数据共享、数据的高效利用,从而建立科学的征管格局呢﹖

首先,重视税收业务的基础工作,建立严密、科学、规范、统一的管理制度。税收征管的基础工作是实现信息化的前提,所以,税务机关应强化日管,不断提高税务登记率、纳税申报率、税款入库率、违章处罚率、滞纳金加收率、稽查选案准确率等征管质量指标;税务信息化涉及税务内部的多部门、多岗位和多环节,因此,部门的协调配合、人员的细化分工、岗位的定职定责、环节间的有效衔接,都需要有严密科学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保证统一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其次,加强网络建设,提高信息的集中化程度。税务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开展得比较早,发展比较快,大大小小的信息化数据库建了不少,这些数据库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如何更好地规范、统一这些系统和数据,实现信息共享,已经成为一个紧迫的任务。应在现有的基础上,提高数据集中程度,建立一个直达总局的数据库。

第三,整合各个管理系统为全国统一的税收征收管理系统。税收信息化在建设过程中,迄今为止没有规范的系统应用平台,导致信息不能共享。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共有大大小小30多个各类征管应用软件,这些软件大都自成系统,这需要有关主管部门本着“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步实施”的原则,构筑一个统一规范的应用系统平台,在此基础上,将各类管理系统整合为一个全国统一的税收征收管理系统,达到数据的集中、共享。

第四,加快建立规范的纳税信息服务体系。纳税信息服务应当包括三个体系:(一)税收公共服务体系。这是一个基于互联网的税收公共服务平台。纳税人在这个税收公共服务平台上应能够查询到各级税务机关的组织结构,各种涉税事宜的办理指南,各类税收法律、法规和最新的税收政策,以及税务公告和通知,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作废、丢失信息,纳税人关心的各种涉税统计信息,各种证照审批结果,纳税人信誉等级信息等等,根据权限还可以得到个性化的资料、信息和相关的各种服务。(二)税收征收管理服务体系。这个应用平台应与税务机关后台涉税业务数据库相连接,为纳税人提供税收征管全程的网上业务服务,即建设完善的“网上税务局”。“网上税务局”是为纳税人提供多功能、方便、快捷的“智能化”纳税服务的技术平台,过去的税务网站,大多只是宣传税务机关形象方面的内容,随着税收征管信息化的不断发展,现在建设税务网站必须做好纳税服务工作。一方面,税务网站不仅要有各种涉税资料,而且应该实现网上“自助报税”。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可以通过网站通知,纳税人可以在网络上完成办理证照、待批文书的审批等事宜。(三)面向纳税人的呼叫中心体系。在这个应用平台上,纳税人可以得到税务人员实时在线的服务和帮助,及时解决纳税人提出的各类涉税问题。

第五,强化税收征管信息采集与共享。建立一个规范、严密、准确、及时、丰富的税收征管数据仓库,是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的前提条件。各级税务机关在实施税收征管信息化时,不仅要满足前台征管业务的需求,而且要着眼于管理服务,把充分运用信息资料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作为根本目标。与此相适应,纳税人在数据采集源头就要扎扎实实地做好基础工作,税务部门则要注重在实现前台业务操作计算机化的同时,建设好基础数据源,将管理服务的理念贯穿于数据资源的挖掘利用之中。

第5篇:企业税务信息化建设范文

关键词:信息化时代 税收监管 体制改革

现代信息化的发展依托与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网络化体制的建设和完善,传统的经济体制从过去的单一、粗放型发展为现在的高度集中与网络密集化运作模式。经济活动的全球化趋势越来越明显,一些新型的借助网络信息化而兴起的商业实体越来越多,其经营模式与传统体制正发生着质的变化,而税收作为国家经济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新经济体制的产生和繁荣必然的会对传统的税收监管制度产生冲击。可以说,信息化的经济体制对税收监管是一把双刃剑,怎样堵住信息化带来的税收监管缺口,缓解两者之间产生的新矛盾,而又能借助现代信息化发展带来的管理上的便利性,促进税收监管的信息化建设是现代税收监管体制思索的新课题,只有在两者之间做的有机的结合,才能保障我国经济体制发展的长治久安。

一、 信息化时代为税收监管带来的新挑战

(一)纳税主体的变化

税收监管的有序执行,必须首先确认监管的对象,即纳税主体。纳税主体的区分有属地主义和属人主义两种方式。然而在信息时代,各种新型的经营主体借助现代信息网络技术,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如阿里巴巴、淘宝、易趣等)便可以开展商业活动,这就使得这类的经营活动的负责方不需要通过工商部门进行相关的注册登记,在税务上很难有相应的监管政策对其进行专门的管制。新型支付方式的产生,如网上刷卡消费、网银支付、支付宝交易、网上金融、网上中介等越来越多,这就与传统意义上的纳税主体的属地主义和属人主义规范方式产生了冲突,形成一个难以实时监控的灰色区域。不仅企业、个人的国籍和归属地难以确定,就连企业与企业之间、个人与企业之间的产权关系都越来越模糊,这就使纳税主体国际化、边缘化、复杂化和模糊化,越来越多的商业交易行为很难明确判定究竟属于哪一个或哪几个企业的活动。所以纳税人难以确定,这是网络经济带给税收政策的困惑之一。

(二)税收稽查难度增大

现代信息化网络经济活动也对税收稽查带来各种困扰,经济体负责人信息的无法确定性对税收监管的对象难以确认,加上各种跨国贸易、国内贸易、其他形式的B2B、B2C、C2C在支付方式上有各自的保密和独立操作系统。税务部分应该采取怎样的征管方式不得明确。尽管现在网络商业运营机构有自己设立的身份核实系统,但是其目的都是为了保障自身的经济利益,并没有税收监管部分的实际介入。电子商务大多是采用无纸化的交易系统,很多个人和机构都没有自己的独立的会计系统,电子票据存在着极大的不真实性与随意性,票据上的虚拟化不仅使得税收征管与稽查无处下手,更使得税务管理人员无法对其进行稽查和举证,难以追究和区分违法纳税人的法律责任。

(三)税收监管部分的信息安全受到威胁

现在税务机关的数据库系统和征管活动的日常信息管理大多是借助计算机软件来实现运营管理。这种对计算软件和办公网络的依赖性,也反过来使其安全受到威胁。网络本身便是一个开放式的互联环境。各类非法组织以及个人为了自身利益的需要通常对税务管理数据库实施黑客攻击,以非法篡改、盗取、删除具有高度机密的税务经济信息,其造成的经济破坏性和社会影响性不可估量。再者恶意木马病毒的传播和攻击可能会对税务管理系统和相关开发性的税务网站造成全面瘫痪等,这些可能出现的网络安全问题对税务管理部门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如果税务部门不重视自身的网络安全建设,不提高自身的网络安全水平,就无法应对这些挑战,可能给国家带来巨大的损失。

二、 信息化时代加强税务监管的对策

(一)建立和完善税务监管的信息化建设

利用信息化时代技术优势来服务于现代税收监管工作,建立健全适应信息化时代特点的现代管理方式和管理体制。规范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监管各种开放式的网络活动实体,并与之进行深度合作,实现网络交易的全面实名制和登记制度,在网络交易支付端增设税务监管接入端口,与网站备案系统相结合。对各种交易活动进行监控和管理。从源头上清除束缚税源管理信息化进程的负面影响,从根本上解决制约改革的人和物的因素。以体制保发展,以机制促提高,通过自上而下的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思路的树立,将税收信息化建设纳入科学、有效、有序、合理的发展道路,这既是税收工作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切合基层税务工作的客观需要。

(二)加强立法,完善信息化商业活动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

国家对各类借助信息化平台开展的商业活动完善法律、法规管理条例。细分纳税主体的责任方法,整顿网络经营环境,完善网络“110”与工商管理核查体制,限制网络经营主体以个人的登记、注册方式。

完善科学的税收监管网络管理软件,用统一的软件管理系统把各经营主体与个人的开发、应用的软件全部贯穿起来, 使之成为一个能有效覆盖管理服务、稽查执行、申报征收、违章监控等全部税收征管业务的强大而完整的系统。

参考文献:

[1]张炜.关于税收信息化几个基本问题的认识[J].财政研究.2004(12)

第6篇:企业税务信息化建设范文

关键词:税收征管信息化;现状;建议

1当前税收征管信息管理与应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思想认识上的误区

税务人员信息化管理意识和理念还很淡薄,片面地认识和理解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内涵。部分税务人员把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仅仅理解为外在的机构和人员的重新组合,却忽视了对税收管理理念、方式和内容以及税收管理运作程序等多方面深层次的变革要求。也有税务人员把税收信息化建设当成是单纯的技术问题来看待,技术开发和业务需求之间存在被割裂的现象。

1.2基础数据采集不全面

在征管和报税软件中,目前普遍重视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表、税务登记、税款入库、专用发票等涉税数据的收集,而对于纳税人的财务报表、经营状况、银行存款等大量相关数据基本没有或无法采集。因此对企业整体纳税情况的评估和对税源变化的因素分析缺乏依据,信息管理与应用有很大的局限性。

1.3数据传递、存储技术不完善

(1)数据传递不及时。

全国只有极少数地区实现了以地、市局为单位的数据库集中,绝大多数地区是以县局或以基层局为单位建立数据库,大量而分散的小数据库需要通过网络并经数据库复制技术,才能将基层的征管数据逐级传到市地局,不仅时效性、可靠性差,而且不够准确。

(2)数据安全隐患大。

一方面由于各级在思想上对数据安全重视不够,另一方面受社会信息化发展水平不平衡及系统内技术力量、管理体制、资金等条件的制约,无法形成完整、严密的管理体系。其三,税务系统目前尚未建立灾难备份中心,一旦遇到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大量数据将彻底消失。

1.4信息不能共享

目前,国税、地税、工商、银行、国库等部门的信息化建设程度各不相同,尚不具备实现税务与相关部门间的网络互通和信息交换的条件,无法实现信息共享。

此外,整个征管信息化系统大大小小的30多个应用软件在不同领域自成一体,形成了“信息割据”的局面。目前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出口退税专用缴款书数据外,大量的日管信息也无法实现跨区域交流共享。

2促进税收征管中的信息化建设的举措

2.1树立税收信息化管理的新理念

税务机关应该坚持“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讲究实效、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和“一体化”要求,加强信息化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理顺工作机制,将信息化建设的各项工作全面纳入一体化管理。税务人员必须树立起信息化管理的新理念,消除在纸介质条件下去理解信息化的思想障碍,全面树立信息化税收征管理念。

2.2拓展数据采集领域,提高数据准确度

首先要全面采集,税收征管相关业务数据的采集中,不能仅仅采集与税收征管直接相关的数据,还要采集与税源监控与纳税评估相关的数据,包括纳税人的银行存款动用、商业往来、财务报表及金融信用等。其次要严把质量关,要把保证数据的真实和准确性作为一项硬指标,在引导税务工作人员及干部充分认识数据的重要性的基础上,建立基础数据采集二级、三级审核和考核机制,进行严密考核,保证税收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工作的质量。

2.3改进数据存储手段

(1)搭建高质量数据平台,深化数据利用。

一方面要研究制定一套系统完整的数据管理制度,规范一线操作人员及各级数据管理人员的操作行为,减少或者杜绝垃圾数据产生,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另一方面,在区市一级国税机关内部设数据管理中心,负责信息系统的数据规划,监督数据的采集、加工的全过程,做好系统运行后数据维护的日常管理工作。同时要与业务部门配合,加强对数据使用价值的研究,深度开展数据分析,使系统数据能够得以充分利用。

(2)尽快落实网络、数据安全措施。

在落实防火、防盗、防雷电等相关初级保护措施的同时,要通过建立各级技术层次的安全体系,利用网络系统、数据库系统和应用系统的安全机制设置,拒绝非法用户进入系统和合法用户越权操作,避免系统遭到破坏,防止系统数据被窃取和篡改;采用具有容错功能的服务器和具有双机热备份技术的硬件设备,出现故障时能够迅速恢复并有适当的应急措施;健全工作人员的操作规范,采取身份认证、密码签名、访问控制、防火墙等技术手段,加强内部网络和数据库安全管理。

2.4整合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1)实现税务部门内部的信息共享。

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必须走一体化道路,实行统筹规划、总体设计,建立起一个包含网络、硬件、数据标准以及软件一体化的建设平台,实现数据信息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级税务局两级的集中处理。应该尽快实现不同主体硬、软件的兼容性,提高信息系统应用的集成度,减少以至消除信息“孤岛”,实现资源共享。

(2)实现与其他公共部门信息系统的信息共享。

采用“逐级推进”的方式来完善我国信息交换的保障体系。一是以登记信息交换为基础,构建登记信息的电子信息交换平台,重点是做好国地税之间、税务与工商、技术监督部门的信息交换。二是以纳税人银行资金信息共享为重点,进一步实现储户实名制,使税务部门能抽取出所有银行的数据,利用金融部门的优势,发挥其对税源监控的协作能力。三是以代码的唯一性为最终目标,实行公民和企业代码统一制和代码终身制,从根源上强化税源监控、降低监管成本。

2.5推进组织结构的调整

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中的组织结构调整应以把传统的结构庞大的税务机构体系改造成一个以信息化支撑的扁平的税务机构体系,从而降低过去较高的税收征管成本、改变信息传递的失真现象。按照属地管理及分类划片管理的原则,在市区设立一个直属于市国税局的征收局、稽查局,同时根据城市区域的大小,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设立若干个管理局;县(市)城区及其周边地区设立直属于县(市)国税局的征收局、管理局、稽查局,而不再另设其他征管机构。对于农村乡镇,按照机构收缩的原则,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适度地保留一些跨行政区划的综合性税务分局。

2.6推进业务流程重组

在规范业务流程的基础上,首先要建立健全税源监控、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税收法制等相关制度。其次要加强税源监控工作,严格税务登记、强化户籍管理,按照“一户式”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户籍档案。再次要统一内外部信息的业务标准和数据标准,规范征管流程中的信息载体——表单证书,将内部使用的表单证书简化或者逐步取消。

第7篇:企业税务信息化建设范文

我国规模最大、等级最高的数据灾难备援中心,6月26日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启动建设。

它的建设标志着我国新型的数据灾难备援服务市场进入了以社会化、市场化服务为主流的新阶段。随着电子政务的发展,很大一部分政府部门建立了数据中心,但用于抵御灾难侵袭的数据灾难备援中心却极度缺乏。并且数据量随着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越来越大,各政府部门对信息资源共享的重视度日益提高,数据的安全性已经成为政府部门必然考虑的问题。针对这一状况,国家信息化领导部门明确提出数据中心的灾难备援是构建我国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制定了一系列发展规划与应用标准。

金税三期实施方案编写工作开始,实施方案的新思路、新措施引起业界广泛关注。

5月份国家税务总局部署了部署金税工程三期实施方案预编写工作。其中金税三期建设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各级税务部门分工明确,使得各级都能够专心做本级应该做的事情,避免资源的浪费。另外,在资源配置方面,国税总局提供给地税局的资源,主要是实物,但对技术支持中心等任务也可能会提供资金的支持。

城市信息化建设如火如荼。

第二季度,很多城市尤其是大中城市都把城市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但总体来说,目前城市信息化建设都还处于初级阶段,建设重点多以基础地理信息平台、市政设施专业数据库、重点区域和路段的监控系统等为主。

业内厂商纷纷调整市场战略,拓展政府行业市场。

第8篇:企业税务信息化建设范文

[关键词]税务 电子政务建设 服务型政府

一、电子政务对税务部门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意义

1.电子政务适应了税务部门提高办事效率,进行科学决策的需求。

税务部门是社会经济信息资源的主要拥有者,在政府职能转型过程中,要求税务行政更加透明,对建设廉洁、勤政、高效税务部门,提高办事效率,进行科学决策管理和服务提出更高的要求。将经济热点、难点以及行业、地区发展重点等各类涉税信息及时、准确地汇集起来,形成决策支持的可靠依据,显得越来越重要。

2.电子政务适应了税务部门面向公众服务的需求。

为适应税务部门从执法管理型向纳税服务型转变,以及在新形势下政务公开的需要,税务部门与纳税人的互动服务必将日益增长,例如简化各类申报、申请的审批程序,网上办税服务厅、涉税信息、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投诉与监督等面向纳税人服务的需求

3.电子政务适应了税务部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需求。

政府信息作为一种重要的战略资源,是国家宝贵的财富。充分利用所掌握的经济信息资源,加快税务电子政务建设,做好信息资源的开发是保证税务政务公开、提高政府运行效率、保持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的建设基础是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的配置和开发利用,税务部门在加快重点数据库建设的同时,将电子政务建设与业务整合进程相适应,才能更好地满足各类税收管理业务应用系统建设的需求。

4.电子政务适应了税务部门实现信息共享的需求。

随着政府职能向管理服务型转变,要求政府部门减少管理层次、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加强政府与公众(包括企业)的互动,信息共享的广度和深度必然不断增强。作为政府经济管理的核心部门,税务部门需要交换信息的主要部门就涉及工商、财政、海关、国库、公安、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以及金融机构等很多。

二、税务部门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应重点把握的几个问题

1.改变思想观念,把握税务电子政务的核心。

税务电子政务的核心是“税务”,电子仅仅是手段。目前,我国许多地区的税务部门在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还普遍存在对信息化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够,“重建设、轻维护”、“重硬件、轻软件”等问题。若要保证信息化的一体、高效,前提是要梳理出一体化的业务流程,然后再有计划地逐步将业务流程以信息化的方式加以实现。由于我国税务系统垂直管理的特点,统一规范的税务工作模式是有可能做到的。

2.尊重客观规律,用科学方法论作指导。

税务电子政务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推进税务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必须重视电子政务建设内在规律的一些问题。一是建立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和科学的工程管理架构,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实施的有效性、工程风险的可控性。二是推动立法与电子政务建设相配套,为税务信息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三是树立以客户为导向的理念,在税务管理信息系统的需求设计、实践运用、成效评估等方面全面考虑“顾客”的满意程度。四是税务信息化建设必须以科学规划为基础,充分评估业务需求的实现边界和技术的满足能力,保证信息技术与业务管理变革的有序推进。

3.顺应发展潮流,正视电子政务对税务部门传统管理体制的影响。

当前,顺应信息技术的发展要求,加快税务组织制度变革,关键要从两个方面出发。一方面要推进税务系统组织机构的扁平化,将业务管理权提升到数据集中层,逐步减少管理层次、压缩职能机构,使依托于信息优势的决策组织高端化和集中化,使执行组织基层化和分散化。另一方面要重组业务流程。围绕业务行为的增值能力对税务管理组织体系进行再分析,对征管业务流程进行再设计,全面优化税务机构功能结构和资源配置,重新设计征收、服务、管理、评估、调查、稽查、救济等税务机构,并辅之以纳税户规模、管辖地域范围、征管业务专业化等设计指标,建构一套与信息技术应用水平相适应的税务管理组织体系和业务模式。

4.建立科学机制,建设高素质的技术人才队伍。

高效的税务电子政务建设离不开专业计算机技术人才。税务系统缺乏吸引社会上高级技术人员的软、硬件环境,目前税务系统高层次的税收信息技术人才捉襟见肘。要重视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打破传统的管人、用人模式,要体现信息化考核指标体系的科学、公平、公正,发现能力、利用能力、开发能力,把每个人的能力价值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形成尊重知识、尊重技术、尊重科学的氛围,提高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5.加强部门横向联系,提高数据应用水平。

税务电子政务并不是孤立的,而是与整个社会综合治税环境紧密联系。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发达的信用体系,社会化服务机构健全、各个管理部门之间紧密协作,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严密、系统的税源监控体系。在发达国家的这一社会化监控体系下,税务管理己不仅仅是狭义上的税务部门的工作职能,而是己经外延扩大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义务。

三、结语

税务机关借助电子政务全面提高行政效率、政府管理水平,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范围和深度,都有了明显的进步,极大促进了政府绩效的提高。

[参考文献]

[1]马志红.谈电子政务建设对政府绩效的促进作用.《电子政务》[J].2008(1)

[2]吴声功.服务型政府的构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3

第9篇:企业税务信息化建设范文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 后续管理 思考

一、管理思路和主要问题

后续管理涉及对亏损企业的跟踪管理,对享受优惠企业的管理等。我们的做法是对亏损企业分户建亏损弥补台账,对享受优惠的企业按要求进行备案管理,认真核查备案资料,对有疑问的进一步核查。从管理的情况看,管理员基本按要求实施了管理,但对亏损额的认定基本按企业自报,由稽查最后核查后调整确定,在企业财务核算水平较差和稽查不能检查的企业,亏损额的准确性存在重大疑问,管理手段较落后,管理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按现行政策,由企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向税务机关履行备案手续,妥善保管留存备查资料,就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对优惠企业的管理存在只是对资料进行逻辑审查的层面,管理有待加强。

二、后续管理的对象和具体项目以及管理的方法和手段

后续管理的项目主要是自行申报亏损、亏损结转、税收优惠的管理。

在企业所得税的实际征管中,基层税务机关应如何定位,做好以上项目的管理?

首先,要建立亏损弥补台账和优惠管理台账,加强管理,全面掌握情况,同时加强税源监控工作,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将税源管理工作落实到人。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务机关分片(业)管理税源的工作人员,隶属于税源管理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调查核实管户生产经营、财务核算情况;核实管户申报纳税情况;进行税款催报催缴;开展对所管企业的纳税评估及其税务约谈等。通过设立税收管理员,使税务机关适时地了解企业动态情况,加强日常监控。

其次,要认真分析资料,锁定逻辑关系,提高管理质量。

企业的财务报表是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综合反映,纳税申报表是企业所得税基础纳税信息的集中反映。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的复杂性、征收管理的复杂性以及税源监控需求的多样性,客观上要求数据信息资源具有很强的真实性、可靠性,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开展税收征管及企业所得税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等工作。高质量的申报数据是基础,为进一步提高申报质量,建议锁定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逻辑制约关系。

充分利用管理信息系统内部建立的各种逻辑、制约公式,实现对数据信息资源的审核管理工作。即根据征管现状,逐步恢复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数据、政策管理及相互之间的逻辑制约关系,使企业所得税征管及税源监控工作形成相互制约、互为补充的网络运行体系。如恢复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其副表之间的逻辑制约关系,保证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完善后续管理的数据平台,添加后续管理事项对申报数据的制约关系,如已通过税务机关备案的数据与实际申报数据比对、对未经备案的数据进行提示、对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事项提示可供弥补金额(前五年经认定的亏损认定金额和已弥补金额)等。恢复逻辑制约关系可大大提高数据的质量,使纳税人及时纠正一般性错误,不断提高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督促纳税人及时进行相关数据的备案,夯实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工作的基础。

还有,强化纳税评估,加大稽查力度。主管税务机关要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税源宏观数据、税负变化信息和纳税人户籍资料,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行业指标的横向分析和历史指标的纵向分析,利用信息化数据集中和"一户式"信息管理的优势,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进行全面系统的纳税评估。对纳税评估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如计算填写、政策理解等非主观性质差错,由税务机关约通过约谈进行必要的提示与辅导,引导纳税人自行纠正差错,在申报纳税期限内的,根据税法有关规定免予处罚;超过申报纳税期限的,加收滞纳金。对纳税评估发现需要进一步核实的问题,可下户做调查核实。经纳税评估、约谈辅导和调查核实所确定的问题。

三、加快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所得税管理科技含量

当前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信息化相对滞后,功能不完善,管理信息采集和传递相当部分还采用传统手工方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加强企业所得税征管的客观需要。特别是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总分机构全面实行汇总纳税,税源控管、税款入库、汇算清缴更需要以信息化为支撑,要将企业所得税管理信息化全部纳入整个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通盘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