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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制度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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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制度论文

第1篇:财政制度论文范文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刘春庭

摘要

目前,政府采购制度在中国还处于建立的初期,学习和借鉴国际立法经验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从立法目标、法律适用范围和采购方式的选择和适用三个方面对WTO《政府采购协定》、《联合国经济法委员会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以及国内相关立法进行了比较分析。随着我们对世贸组织的加入,加入GPA开放政府采购市场是迟早的事情。对此,我们在立法上应该有所准备,在采购的基本制度和运行规则上要注意与国际接轨。在加入GPA之前,我们应该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合法贸易壁垒的作用,为国内的相关产业提供必要的保护。在确定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的时候,要从采购项目的角度出发,利用项目资金的公共性、项目的竞争性和公益性的标准进行衡量。政府采购的采购方法及其适用是政府采购制度中的一个核心性的问题。从我国政府采购的立法目的上来看,应该将采购的重点放在那些公开程度高,竞争性强,规范性比较突出的采购方法上,对其他的方法的适用要加以严格的限制,从而保证政府采购制度和观念的健康形成和发展;同时,要明确每种采购方法的适用条件,使采购者在采购实践中正确选择采购方法,使法律得以真正地贯彻实施。待政府采购市场对外开放之后,再给予那些限制竞争的采购方式以更多的关注,发挥它们的合法贸易壁垒的作用。

Abstract

Uptillnow,theregulationsystemofgovernmentprocurementhasjustgotitslife,sostudyingandlearningtheinternationalgovernmentprocurementlawseemssonecessarythatwemustdoitimmediately.Thisarticlefromtheviewoftheaim,thescopeandthemanneranditsusescopeofthegovernmentprocurementactcompareandanalyzetheGovernmentProcurementAgreement(GPA)andtheModellawofprocurementongoodsprojectsandservicesissuedbytheUnitedNationsCommunityonTradeAct.AfterthejoiningoftheWorldTradeOrganization(WTO),itwillbethesubjectoftimeforchinatosigntheGPAandopenthegovernmentprocurementmarkettowardtheworld.Sosomethingmustbedoneinourlegislationtoprepareforit,theregulationinofbasicsystemanditsrunningruleshouldfitthecommonrequireofinternationalprocurementlaw.ButbeforewesigntheGPA,weshouldusethesystemofgovernmentprocurementasagoodtradevallationwhichcanprovidesomedevelopingorimportantindustrywithlegalprotectionfromtheforeigncompetition.Todecidethescopeinwhichtheprocurementlawshouldapplicable,weshouldstartourviewfromtheprocurementitems,andanalyzebythesestandards:whetherthefundfortheitemispublic;whethertheitemiscompetitive;whethertheitemisforcommonweal.Themannersofthegovernmentprocurementandtheiruseisthetopsubjectinthesystem.Tofitthegoalofourgovernmentprocurement,weshouldputtheemphasesonthemannerswhichisopencompetitiveandwellregulated.Othermannersshouldbelimitedtoensurethesystemandconceptformhealthily.Foreachmanner,itshouldbeclarifiedwhenandwherethemannercancomeintouse.Soeachmannercanbeuseexactly.Afterchinaopenitsprocurementmarket,moreattentionshouldbetakenonthoseuncompetitivemannersbecausetheyarelegaltradevallation.

序言

第2篇:财政制度论文范文

一、财政支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现状及评价

1.河北省财政支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情况。(1)财政支持总量逐年增长。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对农村问题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自新农保实施至今,政府财政支持也紧随政策形势不断发生新的增长和变化。从中央财政支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情况来看,2009年新农保试点实施以来,中央财政向河北省共拨付补贴款项1820310万元,占河北省社会保障总支出的比重为2.23%,其支持数额高于河北省地方财政对该项目的支持数额。河北省财政用于农村养老保险的金额从2009年12210万元增加到2013年72000万元,5年间增长了5.8倍,并且远远高于同期河北省财政总支出增长率。(2)财政支持增长幅度不断提高。随着新农保政策的不断推进、参保人群和覆盖面不断扩大,新农保的年平均财政支出增长率达到45.23%,远高于同期CPI平均增长率3%和河北省农民人均纯收入16.16%的增长水平。(3)财政支持农村养老逐步按照城乡统一的思路迈进。2012年7月1日起,河北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统称为“河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后城乡居民的参保缴费标准分为100~1000元十个档次,同时政府财政补贴和待遇领取政策完全一致。虽然按照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和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来看,农村养老保险水平还不足以完全满足农村居民养老的需要,但是政府财政支持农村养老的政策逐步按照城乡统一方向迈进的政策思路却清晰可见。

2.河北省财政支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政策评价。(1)政府承担起更多的农村养老保险的支出责任。明确政府的支持责任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重大进步,相较此前老农保“国家政策扶持”的责任来说,新农保“政府补贴责任”的提出与落实使政府在构建农村养老体系的过程中承担了更多的保障责任。(2)河北省农村养老保险地方财政负担较重。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财政负担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按照政策的相应安排负担,政府财政的补贴既有在参保人员缴费环节的“补入口”责任,也有在给予参保农民养老待遇时的“补出口”责任。由表3可以清晰地看出中央财政基本只负责基础养老金的补助部分,而地方政府既要承担“补入口”又要承担相应的“补出口”责任,这种“入口”和“出口”相结合的补贴方式,虽然赋予了地方政府根据地方实际发展情况调节农村养老保险水平的空间。但是,在地方财政收入有限的情况下,又无疑加重了地方政府负担。另外,根据表4的数据不难看出中央和地方近年来在财政收入和支出方面呈现出明显差异。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基本上在50%左右,但是中央财政支出占全国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却不足20%,也就是说,地方财政在收入较少的情况下承担了较重的支出责任。同时,2012年中央财政向各地方政府转移支付金额45383亿元,占地方财政总支出的42.4%,可见地方财政在支出方面还是主要依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特别是在河北省这样人口基数大、人均财政支出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地方财政负担就更加沉重。

二、财政支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财政支持对居民缴费激励效应不明显。新农保制度实施几年来,虽然国家财政支持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居民参保率,使参保人有一定的收益预期,但缴费补贴数额因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有所差别。一方面大部分地区始终以政策规定的下限每人每年30元作为补贴标准,并没有实现多缴多得的政策目标;另一方面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缴费补贴与贫困地区补贴数额相差巨大,横向考虑有悖新农保的公平原则。按照新农保目前的缴费档次来看,选择最低缴费档次100元,每年补助30元,补贴率为30%。随着缴费档次的阶梯式上升,如果始终按照同一补贴标准进行缴费补贴,在居民选择最高缴费档次1000元时,获得的补贴率只有3%,这将在很大程度上挫伤参保居民的缴费积极性,会变相促使参保人员选择较低的档次缴费,从而出现“逆向选择”的情况。

2.基础养老金替代率较低并且未能体现与经济发展同步的原则。根据保险精算理论对农村养老保险替代率进行计算,得出农村参保居民在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时,养老金替代率仅为14.11%~30.84%,其中个人账户替代率仅为0.25%~16.98%,远低于同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替代率。因此,在鼓励居民提高缴费档次和提高基金收益率的同时,稳定并增加政府补贴成为提高新农保替代率最有效的方式;另外,新农保养老金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保障参保人的基本生活,还主要取决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特别是物价水平,很多居民选择低档缴费甚至不参保主要源于对养老待遇购买力不能平衡物价水平的担忧。所以应当尽快建立基础养老金的物价联动机制,使农村居民养老金的购买力能够不被物价上涨抵消,真正发挥其保障作用和功能。

3.财政支持的预算体系不健全。自2009年新农保试点以来,国家财政对新农保的财政支出始终具有政策性和不稳定性的特点,财政支持的预算体系是不规范、不健全的。新农保开展试点工作的当年,中央财政拨款9.5亿元支持制度的开展,2010年中央财政拨付53亿元,2011年中央财政又安排了123亿元的新农保专项补贴资金,可见政府对新农保的支持是根据制度开展情况安排专项资金,具有很大的波动性。目前新农保所需财政资金在公共预算中列支,特别是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后,用于城镇和农村养老保险的财政资金并未单独安排预算、决算,因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具体的资金收支情况和资金结余情况没有被全面、详细的反映出来,也不便于相关部门进行管理和监督。

4.农村养老保险资金筹集机制存在不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因素。首先,资金筹集渠道狭窄。社会保险制度具有社会共济的性质,应当由更多的社会主体分担社会保险的筹资责任。目前制度的资金筹集渠道主要依靠各级政府的缴费和基础养老金补贴,村集体补助基本处于空缺状态;其他的社会主体在筹资方面也因相关制度缺失等因素的影响,未能在促进制度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其次,资金支出结构不尽合理。一方面,由于长期以来受到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影响,财政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出结构上存在明显不合理之处;另一方面在不同的保障项目上政府财政投入存在明显的结构不合理之处,特别是最近几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始终保持着平均每年10%的增长速度,而同样作为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的农村养老保险待遇始终没有太大变化,由中央财政负担的基础养老金自2009年新农保试点以来没有进行过调整。再次,资金到位机制尚待完善。新农保制度实施以来,个别地区在落实政府财政补贴方面仍存在低效、欠账等不良现象。随着制度的逐渐完善和发展,补贴资金到位机制也应逐步完善,确保参保居民能够及时、足额领取养老金待遇。最后,缺乏完善的资金监管机制。目前在基金的监管方面,由于有关基金监管的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导致监管无法细化,对于出现违法违规管理、使用基金的行为缺乏行之有效的处理依据;另外,由于目前农村养老保险统筹层次较低,主要由县一级行政管理机构监管,而基层政府又因缺乏专业人才、掌握信息能力以及投资运营能力不足而使得基金的监管效率低下;在监管内容方面上应当涉及从资金的筹集到资金的给付各个环节,包括基金的预算、决算监管,从宏观上把握政策的发展发向及发展趋势。

三、财政支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政策的优化措施

1.提高财政补贴标准,合理平衡中央、地方财政压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政府财政资金对制度的支持能否满足养老待遇刚性发展的需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未来发展面对的挑战是多方面的,一是中国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如何缓解农村养老压力将成为政府面临的主要民生问题;二是社会保险制度具有福利经济学理论提出的“福利刚性”特点,即待遇水平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相应提升,因而迫于刚性发展的制度要求,提高财政补贴标准成为制约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根据目前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支出情况,我们假定未来基础养老金随经济发展水平上调,选定全国农村60周岁以上人口数[本文按照农村60岁以上(含60岁)人口数占全国60岁以上(含60岁)人口总数的60%、人均增长率的约值在4.3%/年的比例进行演算]、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央、地方财政收入以及财政补贴占财政收入的比重等指标,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企业按照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0%缴纳的政策规定,我们假设当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后,由中央财政按照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0%全额给付基础养老金的标准,对中央和河北省支持农村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的财政能力进行测算,得出以下结论:(1)当由中央财政给付的基础养老金数额增加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的时候,其占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也并不高,与其他福利国家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收支比重较大的情况对比,我国的补贴水平仍然相对较低。通过表5我们可以看出采取基础养老金随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浮动的方法,虽然会加重财政支出负担,但届时农民获得基础养老金补贴将更具有购买力,而中央财政负担按照经济发展平均每年8%的增速计算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因而,提高基础养老金确保农村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的思路具有现实可行性。(2)在对农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方面,由于个人缴费和省内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不同,我们采用新农保制度建立初期政策规定的最低缴费补贴标准(每人每年30元)测算2015年以前的财政补贴数额。假设2015年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体系建立后,缴费补贴提高至平均每人每年50元,由于分层次估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补贴存在数据获取上的难度,我们暂不考虑不同缴费档次补贴的差异;根据相关数据和其他研究项目的测算结果得出农村老年人抚养比估算出至2020年河北省16~59岁参保人数,进而测算出地方财政补贴数额及其占河北省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如表6所示。通过测算可以看出在缴费补贴标准适当提高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对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的缴费补贴财政压力在可承受范围,但通过对比河北省地方财政补贴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和中央财政补贴占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我们会发现在同样提高补贴标准的情况下,中央财政的支出压力较小,地方财政压力较大。目前河北省的缴费补贴根据政策规定由省、市、县政府按照1∶1∶1的比例分担,随着制度的发展,县级财政将会因财政资源有限性的限制产生较大的支付压力,因此,以城乡统筹为最终目标的农村养老保险谋求可持续发展仍然要依靠中央财政加大对各级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力度,并根据制度发展需要适时调整支出结构,发挥中央财政在构建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制度上的主导责任;对于财政收入较少的贫困县,由省级政府加大补贴力度,分担补贴责任,同时,通过制定激励机制将集体经济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支持责任落实到实处,只有财政支持主体多方配合、明细责任,才能实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乃至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持续发展。同时我们还应看到中央和地方财政完全有能力支持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因而财政支持的各项制度机制是否完善是制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2.优化财政支持农村养老保险的补贴政策。(1)建立差异化的农村养老补贴制度。中央财政对各地区新农保的补助存在着明显的不均衡问题。东部地区地方财政不仅承担参保人的缴费补贴责任,还要负担55元基础养老金的50%;中西部地区的基础养老金虽然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但限于地方财力,即便只负担最低标准的缴费补贴支出责任,也与发达的东部地区差异仍然巨大。单就河北省而言,虽然河北省在地理位置上属于东部地区,但经济发展程度比较有限,加之农村人口集中,贫困县数量较多,地方财政负担压力较其他地区来看比较沉重。在地区财政支持负担差异明显的情况下,平衡地区差异成为农村养老保险能够在全国范围内持续发展的关键,可以由中央财政在现有补贴基础上对各省市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和财政补贴负担情况实行差异化的补助制度。在十分贫困的西部地区,可以由中央政府负担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即由中央政府主导农村养老保险的支出责任,地方政府继续承担最低缴费补贴标准之外的激励性质的补贴和为缴费困难群体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的支出责任,以此来平衡制度的地区间差异,实现大区域的均衡。(2)落实财政支持激励政策。激励机制优化包括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和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对于多缴多得,应当根据参保人选择的参保缴费档次确定激励补贴标准和实施细则,当参保居民选择100元最低缴费档次进行缴费时,由地方财政提供30元的缴费补贴,而当参保人选择更高档次进行缴费时,补贴标准应当随之提高。根据多地经验,一般来说有两种补贴方式,一是地方财政根据参保人缴费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补贴;二是确定每一缴费档次下参保人所能享受的补贴标准。如果按照第一种情况实行,选择最低缴费档次和选择最高缴费档次的参保人获得的缴费补贴将会出现很大的差距,会在未来领取待遇时出现较为严重的贫富不公的情况,因而建议采用后一种方式。根据相关学者的测算,在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时,每一级政府负担的缴费补贴按照缴费增加额的5%给付,并规定上限,就能最大程度达到政策均衡,这样既能起到对居民的激励作用,又能实现地方政府推进制度发展的目的,同时缴费补贴数额的增加也会切实提高参保人领取待遇。在长缴多得方面,河北省部分县市实行缴费满15年的参保居民每增加一年缴费,在领取待遇时由县级财政多给付2元的基础养老金,但从长远考虑,这种补贴标准对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生活的作用并不大。根据测算,多缴费一年在待遇领取时加发6~10元的基础养老金才能对中青年居民参保产生吸引力,真正起到激励作用。(3)建立财政补贴正常调整机制。建立随CPI联动的财政补贴机制也是确保农村养老保险持续发展的题中之义。现阶段政府给付的基础养老金标准较低,每人每月55元的养老金补贴标准自新农保制度施行以来并未调整,购买力十分有限。要想使农村养老保险真正惠及百姓,就要切实保障养老待遇的购买力水平。随着制度的发展完善,必须要建立与物价联动的财政补贴正常调节机制,对养老金做出调整。调整的基本思路是:本年度基础养老金=上一年度基础养老金×(1+上一年度CPI增长率),根据这种模式建立起来的基础养老金补贴制度可以基本保障养老金的购买力,增加农村居民参保的信心。

3.建立农村养老保险财政支持的预算机制。预算机制的建立要不分资金来源,将一切与农村养老保险相关的资金全部纳入到预算管理中来,包括现行的财政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支出情况、居民个人缴费的社保基金以及社保基金运营收益和结余,与制度发展相关的集体经济补助、社会机构和团体的捐助等资金统一列入预算核算,以便统筹农村养老保险资金的收支情况,掌握资金流向,进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也便于资金的监管。同时,要贯彻预算的执行和监管。就农村养老保险预算的执行来看,首先主要在预算收入上确保社会保险费用的及时、足额征缴,杜绝违规减征、截留、挤占社保基金的行为;在资金的给付方面由财政部门按照预算及时足额拨付资金;预算执行过程中,社会保险的经办机构要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上报,相关部门要做好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工作,使资金的筹集、发放、运营信息公开透明,强化社会监督。

第3篇:财政制度论文范文

市场经济下的财政投资主要是公共性的,它直接为市场提供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等外部条件,在这种背景下,财政投资评审活动的性质和目的是为市场经济服务,其制度、内容、方式方法也要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作为公共性投资,其首要目的是服务于社会利益,而不是追求项目本身的市场赢利,其项目效益必须采用社会方式,而不是商业方式来评审。因此,公共投资效果的评价标准,就不能局限于项目本身的市场成本与收益,还必须包括项目所涉及的社会成本与所产生的社会收益。

明确服务对象,明确服务的切入点,是财政投资评审当前和今后生存与发展之本。

财政投资评审首先要为政府投资管理服务。从宏观的角度上讲,评审要站得高,要有长远眼光和宏观意识,当好政府的投资参谋和助手,为合理有效地配置和使用公共资金,提供投资信息和政策建议,减少和避免政府投资的失误;从微观的角度讲,财政投资评审要为政府投资具体项目的监管服务,行使业主对政府投资项目职能,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评审要为财政部门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服务。要充分体现出评审机构的财政特色,即站在财政部门的角度,利用自己拥有的专业技术力量,通过科学、规范的评审措施算细账、算实账,为财政部门安排或调整项目支出预算提供专业技术依据,提高财政资金的有效性,筑起一道坚固的防线,并为财政投资决策提供准确的信息和政策建议。

评审要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服务。财政支出项目内容十分广泛,特别是建设性项目之间差异大、建设周期长、项目效益不确定性等因素,要求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应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技术优势,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财政支出的建设性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为政府合理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明确财政投资评审的职责范围,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微观市场

财政投资评审活动将大大提高财政投资的效率,其内容涉及到方方面面,多就投资项目本身的效率来评审,考核项目本身的活动情况、活动过程和活动结果,更侧重于微观经济,而不是投资所产生的宏观经济效应。虽然项目的评价涉及社会成本和社会效益,但仍然是围绕着项目本身来进行的。

评审工作要从驾轻就熟的政府指令性方式中解脱出来,学习运用市场知识和手段,积极地从制度和方法上研究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前提下的新思路、新方法,引入政府投资项目公众参与和专家评审机制,加大决策咨询力度,以适应政府投资管理的需要。

要保证建设工期、质量和成本支出,防止欺诈行为;要在审查环节杜绝缺项、漏项、少报工程量,避免中标后再结算中补报工程差额的“钓鱼”现象。

在项目决策设计阶段,要参与审查拟建项目的设计方案,设备选型和投资估算;审查初步设计概算,进行项目经济评价,从经济技术角度协助设计优化。在工程承发包阶段,要参与编制招标文件、制定合同条款、审定标底;在项目实施阶段应跟踪审查设备、材料订货、工程预算、工程进度款拨付、审查变更和付款签证、审核相关索赔等;在竣工验收阶段,重点审查工程价款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项目的余款额只有在评审后才能确认。

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求有较高的透明度,本着实事求是、机会均等、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财政投资评审既掌握着社会平均消耗量,又了解建筑市场价格信息,使之有可能形成一个较为客观的社会标准。这样一方面可以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从严掌握评审,另一方面又能够尊重客观实际,避免内部人操纵招投标的形式和结果。

加快建立财政投资评审信息系统,有利于及时掌握建筑市场价格信息,通过充分积累和分析工程造价资料,有效利用过去的数据来预测未来市场变化和投资趋势,以提高财政投资评审的精度,合理确定与有效控制政府投资。

工程量清单讲价是一种技术性

三、进一步规范财政投资评审,切实有效地发挥财政职能

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部门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要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规范运作,发挥其在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中的职能作用,就必须建立和完善投资项目评审机制,做到与财政职能的充分结合与紧密链接。

基建工程项目预算编制具有工作量大,专业性、技术性强的特点,充分利用评审中心的专业技术力量和技术手段,配合财政部门搞好建设项目预算的编制工作,使基建项目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有效控制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从而强化预算约束,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财政投资评审机构与国库支付相互协调配合,对集中支付项目资金应按基本建设计划拨款、按基本建设程序拨款、按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拨款和按基本建设工程进度拨款的“四按”原则进行监督,实行对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使财政部门对项目进展情况心中有效,合理控制和调整项目资金的流量、流向,提高基建项目预算执行和国库支付工作的准确性,从而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切实做好政府采购基建项目及大型修缮项目的预、决算评审工作。通过评审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为财政部门安排基本建设项目支出预算和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控制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提供依据,使政府采购招标工作与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相衔接。

评审直接表现为财政性投资项目支出的核减,而更重要的是通过评审工作,积累和分析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的数据和资料,从单位工程造价、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投资利润率、建设周期等指标对财政性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出客观评价,为财政投资决策提供准确信息和依据。

通过对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评审,合理确定财政投资项目的工程成本和各项费用支出,达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的目的。对擅自超标准、超规模、超预算形成的资金缺口,财政一律不予认账,切实硬化预算约束,维护《预算法》的严肃性。

项目单位依据评审中心审定的固定资产移交表和竣工决算批复文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和产权登记手续。

财政投资评审系统经过近年来的发展,为财政部门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但很多问题仍直接制约着财政投资评审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发挥作用。充分发挥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财政职能还要关注以下几点:

1.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实现依法评审。目前投资评审在涉及微观范畴内的业务范围、管理制度、运转流程等,并没有法律依据,这就造成了评审工作的不规范性与不确定性,因此制定指导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的法律法规,可以使财政投资评审系统形成统一、规范、有序的行为规范。

2.以调整机构性质为切入点,使评审机构真正履行财政职能。把评审机构定性为行政系统或者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赋予其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和监督的财政职能,这样可以有效地回避“评审中心是中介机构”这一争论,使评审机构真正公平、公正的履行其财政信贷并不能够满足农户的资金需求,小额信贷供需不平衡是制约农村金融健康发展的重要瓶颈。主要是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自然风险大,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农业的生产方式还是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这一生产方式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而小额信贷的服务对象是以农业生产收入为主要来源的农户,农业生产效益是农户偿债能力的重要保证,一旦遇到较大的自然灾害,信贷资金就面临着很大的风险,当地开展小额信贷的农村信用社将面临灾难性的损失,影响其继续开展业职能

3.以提高评审质量为切入点,提升投资评审工作的科学性。评审质量是财政投资评审的生命线。目前,全国投资评审行业没有统一的质量标准,评审报告质量参差不齐,格式各不相同,势必造成委托者在比较、决策时的困难。制定统一规范,明确行业标准,不仅有利于比较,对比,而且有利于建立项目绩效评价体系,为昀终的财政投资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第4篇:财政制度论文范文

关键词:财政支出;社会保障制度;转移支付;社会公平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近些年来取得了很大进步,在很多方面作出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和变革。但总的说来,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主要从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的角度来探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

一、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所面临的问题

1 社保基金中个人空帐运转

自中国养老保险开始由

“现收现付”向“统账结合”转轨,为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按时足额发放,造成了个人账户的基金被用来弥补社会统筹基金的不足,这样就导致了个人账户的空账运转,并且还要支付“空账户”的利息,进而导致统筹账户基金透支个人账户基金。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当城市居民中独生子女这一代人成为养老保险的主要交纳者时,人口结构将会朝着更加不利的方向发展,养老金账户将面临更为严重的清偿危机。

对此,我们目前改革的主要方向是试图通过个人账户的设立和“做实”,并将做实以后的个人账户基金投入资本市场保值、增值来解决将来的问题。

2 地区社会保障水平不平衡

中国经济发展不平衡,所以社会保障也不平衡。地区间公共服务水平差距尽管有经济发展水平、土地面积、人口、自然条件等多方面的影响因素,但地区间财政能力的差异却是最重要的原因。一般来讲,地方政府的社会保障财政支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收入,要缩小各地区间的差距,只有加大中央的财政转移支付。

3 财政支出结构、支出制度不合理

我国财政在社会保障支出的结构上也存在很大的不合理与不平等性,一方面城镇社会保障支出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农村几乎与社会保障无缘。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财政支出中用于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只有社会救济一项,其余的项目几乎就是空白。

4 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总量水平较低

我国对社会保障的支出远不及行政管理费支出,二者之间的绝对差额量呈上升趋势,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带来的必将是财政支出结构的进一步失衡,社会保障支出必会受到更大损失,这与一个责任型政府、廉洁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是不相适应的。

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对策及建议

1 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基于政府责任的承担方面,社会保障基金应提高到全国统筹,原因是在目前达到省级统筹之后,并不能完全解决劳动力在全国范围内的流动所带来的保险转移问题,并且省级统筹必然会导致各地方权力的分割和对于中央财政的依赖。

在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方面,实质上是通过财力调节的方式理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促进政府间社会保障权责的对等,增加财政困难地区的财政收入,从而增强其支出能力,使各地区社会保障制度提供的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大致均等。

2 优化财政收支结构,开展多渠道筹集方式

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提高民生支出比重,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坚持财政基金向社会事业倾斜。根据各地区政府间经济、财力和公共服务水平的不平衡程度,设置横向均等化转移支付项目和指标,采取补助与激励相一致的方式,促进不发达地区经济发展,使全国不同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大体均等,逐步实现不同区域间财政经济的均衡发展。

3 加强相关法律监督机制

第5篇:财政制度论文范文

目前,各级政府间的税收竞争正如火如荼地展开,但是学界及实务界对税收竞争褒贬不一,其根本原因在于对于政府间税收竞争的理论基础等问题存在认识上的误差,忽视了我国业已存在的政府间税收竞争的实践基础。为了正确处理各级政府间的税收竞争关系,展开有效的政府间税收竞争活动,本文试图阐释政府间税收竞争的理论及实践基础,以澄清有关问题。

一、政府间税收竞争的理论基础

(一)税收竞争的内涵及外延通常说来,税收竞争是指政府间为增强本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经济实力,提高辖区(或部门)福利,以税收为手段进行的各种争夺经济资源及税收资源的活动。税收竞争是政府间竞争的重要内容,是制度竞争或体制竞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说来,国内政府间税收竞争包含三个层次的内容,即上下级本论文由政府间的竞争、同级别政府之间的竞争以及一级政府内部各部门的竞争,它主要通过税收立法、司法及行政性征管活动来实现。

(二)公共选择的非市场决策理论公共选择理论作为非市场决策(政府决策)的经济研究,成功地将“经济人”假设成功地引入了政治学领域,认为各层次政府的行为同样是符合“经济人”模式的。尽管政府与其他市场主体相比在行为活动上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比如政府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性的组织,它拥有其他经济组织所不具备的强制力①),但是政府同样要受到“用脚投票”(VotingbyFeet)的约束。在这个“准”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各级政府同样必须具有竞争意识,需要努力改进政府工作的效率,从主观到客观真正造就一个更能谋求社会利益最大化的政府。税收竞争作为政府间竞争的主要工具,在保持和创造各层次政府的竞争力上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受到各级政府的青睐。

(三)财政联邦主义的财政分权理论财政联邦主义(FiscalFederalism)是20世纪50、60年代以来形成的财政分权理论(FiscalDecentralization),它主要从经济学角度去寻求为有效地行使财政职能所需的财政支出和收入在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之间的最优分工。它指出,在一般情况下,中央政府必须单独行使财政的收入分配与宏观本论文由调控职能,但就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来说,一个多级政府的财政体制却是合理的。

②在“经济人”理论的框架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都是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主体,具有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各方为寻求自身利益而展开的竞争能够实现共同的利益,即从“自利”向“利他”转化。多级财政体制及相对独立利益的形成是各层次政府展开税收竞争的前提。多级财政体制及独立利益的形成要求各级政府为了实现其目标,获得更高的政治支持率,需要占有更多的政治资源。通常来说,政治资源的获得必须依靠一定的经济资本论文由源,这就是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由此,各层次的政府为争夺经济资源和税收资源的税收竞争便逐渐展开。

(四)演进主义的制度竞争理论建构主义学派认为,在新古典主义的框架下可以由“经济人”通过成本利益分析选择出有效的国家政治经济制度。而演进主义理论认为,个人理性在理解它自身的能力方面有一种逻辑上的局限,这是因为它永远无法离开它自身而检视它自身的运作。因此在演进主义者看来,社会活动的规则(包括政治经济运行体制)应当由社会活动中的博奕尤其是重复博弈来产生。简单一点说,就是社会活动主体间的竞争产生活动规则。竞争不仅是在特定秩序下的活动,竞争活动本身是市场秩序的维护者;在平等市场环境下的竞争能够本论文由保证生命力旺盛的制度胜出,使之成为社会活动者共同遵守的规则。政府间竞争,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制度竞争或体制竞争,它突出了内在规则和外在规则体系对于各辖区的成本水平以及辖区竞争力的重要性。

正是这种竞争成为转型期政府运行体制有效性的裁判。政府间税收竞争作为政府间竞争的重要内容,它的意义绝不仅仅在于为各层次政府获得一定的经济资源及税收资源,而在于它是高效率制度的发现者和维护者。按照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强制性制度变迁存在一个“诺斯悖论”,而政府间的税收竞争则构成“诱致性”变迁或中间扩散型制度变迁的重要内容;也就是说中央自上而下的改革不可能真正实现其目标,而税收竞争作为制度的发现者和维护者反而更容易实现转型期的制度选择,从而构成财政分权制度完善的外在条件。①

二、政府间税收竞争的实践基础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政治经济制度急需实现转型,财政制度不断实现分权化,伴随财政分权的深化地区间经济竞争也不断加剧。其中,加快政治经济制度的转型使有效的政府间竞争(包括政府间税收竞争)成为现实需要,80年代以来的财政分权实践则为税收竞争提供了适格的竞争主体,而地区间经济竞争的加剧则使税收竞争的作用更加凸现。

(一)政治经济制度的转型集中计划经济实践的失败使中国及东欧国家走上了实现政治经济制度转轨的道路,而经济制度的转轨在中国则先行一步。怎样摆脱集中计划经济运行模式的束缚,建构符合市场经济运行的制度模式,是我国及其他转轨国家的重要任务。在这场转轨竞争中,谁能选择优质高效的制度,谁能以较小的代价实现转轨,谁能及早实现制度的转轨就能成为优胜者。国际间的竞争是如此,国内各地方政府间的竞争也遵循同样的规则。在国内的政治经济转轨中,一般都是中央采取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通过推行一系列政治经济改革,引进大量优质高效制度以实现制度转轨。我国的改革开放大致上就是这种模式。

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变迁无法回避“诺斯悖论”,不可能完全实现其改革的目的。为了实现政治经济制度的转轨,中央政府提出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开始推动地方政府的自主性改革探索,以寻求改革的有效路径。地方政府的自主性改革探索,强化了地方政府的自身利益机制,逐渐形成了自下而上改革的“第一行动集团”。地方政府为了维护业已形成的自身利益,及在新一轮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政府间竞争由此而展开。这种政府间竞争围绕资本、技术及优质劳动力而进行,目的在于获取足够多的生产要素,谋求竞争制高点。而在政府间竞争中,本论文由税收竞争是其重要内容,它一方面通过税收竞争获取足够的经济资源和税收资源,另一方面利用经济资源和税收资源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以谋求更丰富的经济和税收资源。

(二)财政分权改革实践自两步“利改税”初步建立我国的工商税收体系后,以税种来划分中央地方收入的财政体制正式拉开了我国财政制度的分权型改革,我国集中性的财政体制开始向分散的、分层的财政体制过渡。1994年分税制改革及对它的完善和补充,如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等,在不同程度上强化了地方政府对地区性事务的自主管理,财政分权改革进一步深化。伴随着分权财政体制的构建与“地方所有权”的确立,地方政府的资源配置权限不断扩大,特殊的地方经济利益逐渐形成。地方特殊经济利益的形成,使各地在经济竞争中拥有了相对独立的竞争主体资格,从而为政府间税收竞争的展开提供了有效的竞争者。

(三)地区间经济竞争加剧改革开放以后,各地区间首先在吸引外资方面展开了激烈的竞争,各地纷纷出台优惠措施、提供优惠条本论文由件以吸纳外国资本。由于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及沿海开发区等在税收政策上拥有比较大的优惠,且区位优势明显,因此吸纳了我国吸纳外资的绝大部分。如,2000年东部地区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及其它投资3,702,825万美元,占东中西地区合计数4,204,386万美元的88107%。②同时,各地为争夺原材料等资源的竞争也逐渐升级。

在某些领域中,控制了原材料渠道,就能够保证在经济竞争中保持较大的优势。而欠规范的市场秩序又为原材料提供了条件,因而在80年代爆发了诸如“生猪大战”、”羊毛大战”、“蚕茧大战”等。另外,地区间区域分工的竞争也逐渐展开,各地为了在经济竞争占据有利地位,纷纷向“高新”科技行业靠拢,区域间经济目标同构化严重。国家计委的测算表明,我国中部和东部地区的工业结构相似系数为9315%,西部和中部地区的工业结构相似系数为9719%。

③经济竞争的加剧要求地本论文由方政府寻求有效的竞争手段,在以优惠政策获取资源的时代里,税收优惠政策无疑受到极大的追捧。因此,税收竞争在地区间的经济竞争中优势明显。要说明的是,税收竞争是在相关政府政策的辅助下发挥作用的。

三、影响我国政府间税收竞争有效展开的外部因素

(一)地方保护主义的兴起随着地方经济竞争的加剧,地方保护主义日渐兴起,特别是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纷纷采用多种保护措施分割市场。法国经济学家庞赛的研究成果说明了中国国内市场的分割程度。庞赛发现,1997年中国国内省际间贸易商品平均关税为46%,比10年前提高了整整11个百分点。46%的平均关税相当于美国和加拿大之间的贸易关税,并且超过了同期欧盟成员之间的关税。美国经济学家阿伦杨也有与之类似的发现,在改革开放期间,中国国内各省之间劳动力的生产率和价格的差距拉大,而按工业、农业和服务业计算的GDP却呈收敛性,这正好与作为统一市场应该出现的情况相反。

④由此可见,随着财本论文由政分权运动的展开,各地不可避免的为着自身利益加强了对本地经济资源和税收资源的保护,由此导致了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市场的进一步分割。地方保护主义是地区间经济竞争的产物,或者说地方保护主义是地区间经济竞争的一种表现,它的兴起使政府间税收竞争更加混乱。地方政府间的税收竞争本来是要发现和使用更有效的制度,但是地方保护主义的出现却使之反而成为统一市场制度秩序运行的障碍。

(二)弱稳定的政府间关系建国以后,我国相继颁布了宪法及一系列法律准则,保证了我国政府间关系的相对稳定性。但是,由于受制于历史传统及现实客观因素,我国各层次政府间关系的稳定性还不够,从而影响到政府间

税收竞争的有效性。第一,由于深受悠久的中央集权制传统影响,我国建国后形成了单一制的政府体制,中央政府或高层次政府在国家的政治经济生活中扮演了较为重要的角色。第二,我国缺乏地方自治传统,地方政府或基层政府往往依赖于中央政府或高层次政府。

第三,我国现有政府官员的考核与任免机制主要受制于中央政府或高层次政府。

①而在我国的现实政治生活中,中央政府往往无法得到有效的约束,时常对地方政府事务进行干预,难以保证各层次政府间关系本论文由的稳定性。在弱稳定的政府间关系下,全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受中央政府的影响过大,常常危及地方政府积极性。首先它将影响纵向的政府间关系。由于中央政府难以得到宪法及有关法律准则的约束,导致其活动范围过于宽泛,常常超出其有效活动边界,造成越位。中央政府难以受到约束的超强活动能力及超宽活动范围,使中央政府同时扮演着“运动员”与“裁判员”的角色,破坏了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平等竞争关系。其次,它将影响横向的政府间竞争关系。中央政府或高层次政府对各地的发展畸轻畸重,往往会损及地方政府的平等竞争权,弱化部分地方政府的经济竞争能力。由于我国现有体制下缺乏稳定的政府间关系和竞争性政府主体,导致我国政府间税收竞争还处于弱势有效性阶段,还不能有效实现转轨期政府间税收竞争的主要目标,即实现政治经济制度的顺利转轨。

由于缺乏稳定的竞争规则,政府间税收竞争无法通过“看不见的手”来实现整个社会的利益,即没有从个人利益(局部利益)向社会利益的转化。而过分强调财政分权,地方政府对经济资源和税收资源的争夺过于惨烈,各地被迫卷入了地方保护主义和分割市场的恶性竞争。这种恶性竞争正是目前大多数学者反对政府间税收竞争的主要理由,因为它确实扰乱了地区间的正常经济往来,降低了资源配置的有效性。

四、结论

尽管政府间税收竞争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但是政府间税收竞争在实现政治经济制度的转轨方面具有十分突出的作用,能够发挥各层本论文由次政府在寻找高效制度方面的积极性。因此现阶段的任务在于维护政府间税收竞争的良好秩序,规范各方的行为,实现政治经济制度的有效转型,而不是全盘否定政府间的税收竞争活动。

(一)维护良好的财政分权秩序尽管我国财政分权改革缺乏稳定的法律基础及理论基础,造成了财政分权过程中的某些无序化行为(特别是地方保护主义行为),但是财政分权及由此而起的税收竞争却构成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推动力。维护有效的财政分权秩序,主要是建立地方财政的有限分权模式,保证地方政府的分权利益不受高层次政府的干预,而这也是政府间税收竞争有效展开的条件。要保证我国的强势高层次政府不干预低层次政府的分权利益及税收竞争利益,就必须建立稳定的政府间关系,即构建稳定的政治法律制度以固化各层次政府间本论文由的事权及财权关系。

对此,可以考虑建立一种超稳定的双层约束机制,既约束中央政府(包括高层次政府)对地方政府的干预,又约束地方政府的非规范性活动。

(二)打破地方保护主义与市场分割,建立统一的市场秩序有效的政府间税收竞争必须防止地方保护主义的泛滥,而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及市场分割的有效途径莫过于建立统一的市场秩序。我国在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的运动中,可以借鉴美国的双层司法体制及其宪法中的商务条款。双层司法体制中,中央司法机构主要解决全国性的司法案件并对地方之间的案件纠纷有审判权;地方司法机构主要解决地方性司法纠纷。美国的商务条款则建立了中央政府对地区间贸易争端的专属解决权,我国的现实地方政府屡屡干预地区间的贸易。因此在我国建立类似条款,对于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可能会更有效。

主要参考文献:

[1]蒋洪1财政学教程[M]1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6。

[2]斯蒂格利茨1政府为什么干预经济[M]1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1998。

[3]戴敏敏1一个市场还是n个市场?[N]1经济学消息报,(200211118-1)

[4]冯兴元1中国辖区政府间竞争理论分析框架[Z]1天则内部论文稿,2001,(2)1

[5]钱颖一1警惕滑入坏的市场经济———论市场与法治[N]1经济学消息报,2000-06-231

[6]韦森1注意哈耶克慎思诺斯[N]1经济学消息报,1999-01081

第6篇:财政制度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两税法是中唐时期为解决财政危机而实行的一次重要的税制改革,它不仅对改善唐朝的财政起到了显著作用,对以后的税制改革也有深远影响。其中的很多税收思想都是史无前例的,因而具有进步意义。

1引言

由于唐初的税制给国家带来这么多的经济问题,杨炎便上书请作两税法,唐德宗最后也采纳了杨炎的意见,首开中国税改费的先河。

1. 1两税法的主要思想及其评价

1.1.1两税法的主要思想

    两税法归并了税种,把混乱繁杂的税种归并为地税和户税两种。集中了纳税时间,一年分为夏秋两次纳税,费全部改为正税,一同并人两税。其具体类容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其租、庸、杂摇悉省,而丁额不费”,就是取消租庸调及一切杂税,简化为地税和户税两个税种:地税按纳税人的田亩征收,缴纳米粟;户税按资源多少划分等级,以货币征收,分夏秋两次缴纳。

    (2)“户无主客,以现居为薄”,就是以户为征税单位,不分主户(本地土著户)、客户(外来户),一律以现在居住地方为准登人户籍纳税。即“居人之税”。

    (3)“户无主客,以见居为薄;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即放弃按丁征税的办法,改为按照资产和田亩征税,即根据资产定出户等,确定应纳户税税额,根据田亩多少,征收地税。

    (4)“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制人”,要求唐朝中央根据财政支出的需要,定出全国总税额,分配各地征税。这成为我国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

1. 1. 2两税法的进步意义

    两税法的进步意义着重体现在两大方面:第一由于规定了贵族、官僚、商人都要交税,扩大了纳税面,有利于减轻人民的负担。第二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度,而“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这种纳税方式是顺应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的,较之于“租庸调制”更合理,更进步。

    两税法对封建生产关系的调整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给旧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带来很大冲击。

    首先,两税法的颁布意味着“租庸调制”的废除,因此与“租庸调制”为依托的均田制—政府直接控制全国土地的、法理上的“土地国有制”,实际上也正式宣告废除了。这就表明唐朝政府从法律上正式承认了两种封建土地所有制已经不能照旧并存下去的现实。

    其次两税法不再像“租庸调制”那样“以身丁为本”,直接控制农民的人身征取赋税、特别是征取力役,而着重按财产多少征税,实际上废除了力役;而且实行“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的原则,不再区分土户与客户,全都按资产多少分等交纳两税。

1. 1. 3两税法的局限

    两税法的局限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以货币计量税收,虽然可以简便征收,但是货币的币值会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变化,货币的变动又会影响税收负担的高低,尤其是在货币升值的情况下,会加大税收负担,从而可能会引起人们的不满,不利于维持社会的稳定。二是,单以资产作为课税的依据,不够合理。因为资产的多少并不容易测量,而且很可能发生隐匿资产的行为,不利于保证财政收人,资产的价值高低也不一定和资产的数量成正比,就可能出现负担不均匀的后果。

3两税法与现代税收思想的联系

3. 1两税法中体现的现代税收思想

    两税法虽然是唐代的税收思想,但是它也是以保证国家的财政收人为目的的。其中也可以看到不少现代税收思想的影子。

    首先,两税法规定的:不分主户(本地土著户)、客户(外来户),一律以现在居住地方为准登人户籍纳税。不分贵贱和身份,每个人都要履行纳税义务,这体现了税收当中的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现代税收思想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在两税法中人们已经有了要公平纳税的理念,只是还没有明确提出而已。

    其次,两税法规定取消租庸调及一切杂税,简化为地税和户税两个税种,地税按纳税人的田亩征收,缴纳米粟;户税按资源多少划分等级,以货币征收,分夏秋两次缴纳。这样简化了税种,也简化了缴税的程序,节约了纳税成本。

    第三,两税法的量出为人原则,规定中央根据财政支出的需要,定出全国总税额,分配各地征税。中国古代财政制度,一向遵循量人为出原则,在清代以前,我国始终没有产生预算制度。预算制度本质上是量出为人的。杨炎主张“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人”。这就开创了我国预算制度的先河。现在的要把国家先划分事权和财权,再制定收人计划,也是以这一思想为源头的。

    第四,两税法将租庸调和其他的杂税、杂费统一为两个税种,首开了中国费改税的先河。可以作为以后税制改革的借鉴。

第7篇:财政制度论文范文

关键词:反倾销;反倾销会计;会计问题。

1、与倾销相关的概念

1.1倾销

倾销就是指商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其正常价值。WTO规定,只有满足三个条件,进口国才可以实施反倾销措施:确实存在倾销;存在对进口国国内产业的损害;认定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1.2倾销产品

按国际反倾销法规定,倾销的认定有两个标准,即价格倾销和成本倾销。如果一个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该出口国确定的相似产品的可比价格,该产品将被认定为是倾销产品。

1.3倾销行为

出口国国内市场同类产品的售价,或销售至第三国的售价如低于单位生产成本加合理费用,应视为倾销行为。

1.4价格倾销标准与成本倾销标准

进口国反倾销机构都是以价格倾销标准为基础,只有当出口国国内市场的正常贸易过程中不存在该同类产品的销售,或由于出口国国内的特殊市场情况或销售量较低,不允许对此类销售进行适当比较时,才考虑适用成本倾销标准。在应诉反倾销时,最为有力的证据就是要证明我们产品的成本按照方的国内会计准则或国际会计准则计算,确实低于方国内的市场价格。

2、我国反倾销的现状

据商务部统计,我国已连续11年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每年涉案金额都在10亿美元以上,目前世界各国已经有500多项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案件,涉案产品损失总额达到数百亿美元。目前,我国企业对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和欧盟的反倾销案十分重视,近两年应诉率已接近100%。近30年的反倾销历程证明我国的反倾销诉讼不尽人意,长期以来,我国企业胜诉率只在30%左右。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充分发挥反倾销会计的作用,已经成为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迫切需要。

3、我国建立反倾销会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1我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存在着差异

虽然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在许多方面已基本趋同,但在存货准则、无形资产准则、固定资产准则和借款费用准则方面的差异,直接影响了对产品成本的核算,进而影响了对正常价值的计算。

3.2我国企业内部财务制度的缺陷

我国有些企业存在着会计工作不规范,论文格式具体表现在:原始凭证不真实、不合法、不完整;不少我国企业缺乏有效的内控制度,对采购、生产、销售各环节出现的虚假会计信息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少企业记账凭证填制不规范,账表、账证、账物不相符,不按规定设置、使用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会计政策、会计处理方法不一致,甚至还有不少企业出于偷税漏税、私设小金库等目的,搞?两本账%;很多家庭企业其交易主要是现金形式,并且很少开具发票。上述各个方面都使反倾销会计难以在短期内提供规范合理的会计资料,也难以通过其他国家的实地调查。

4、我国建立反倾销会计的建议

4.1促进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化

随着企业经营的国际化,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是一种必然的趋势。而对我国企业来说,尽快采用符合国际标准的会计准则是在反倾销中争取市场经济地位的重要一环。截至2005年年初我国具体会计准则只颁布了16个,距离全套核心准则颁布还有较大的差距,国有企业可以暂时不执行具体准则,这些会计制度上的差距往往给我国企业在反倾销应诉过程中造成很大的麻烦。我国的会计制定者需要根据我国企业反倾销应诉的需要,逐渐使我国的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完善我国企业的会计操作规范,切实维护我国企业在反倾销应诉中的正当经济利益。

第8篇:财政制度论文范文

(供药品营销专业五年制用)

大连医科大学

目录

第一部分毕业实习目的与要求………………………1

毕业实习目的

毕业实习要求

第二部分药政管理部门实纲……………………2

办公室

药品注册与医疗器械处

安全监管处

市场监督处

人事教育处

第三部分医药企业管理部门实纲………………4

市场部

销售部

公关部

策划部

人力资源部

财务部

后勤仓管部

药房

第四部分实习作业要求………………………………8

附:大连医科大学药品营销专业………………………12

平时考核成绩评定表

第一部分毕业实习目的与要求

(一)毕业实习目的

毕业实习是医药营销管理专业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通过实习,进一步加深对医药营销管理理论与方法的理解,同时对医药营销管理现状有一个初步的认识,以便适应医药营销管理工作的要求,增强毕业后适应医药营销管理市场与工作需要。

毕业实习也是对学生大学在校理论学习成果的一次综合检验。通过实习,帮助学生更好地把理论知识与医药营销管理工作实际相接轨,缩小理论与实际工作之间存在的差距,激发学生努力进取、开拓创新的积极精神,培养学生严谨的工作作风。

(二)毕业实习要求

为了确保教学计划的顺利完成,由学生所在学习部门安排实习,题目由科室与药营专业共同商定,对毕业实习同学提出如下要求:

1、要认真学习、理解毕业实纲对学生的要求,

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

2、在实习过程中,学生必须以医药营销管理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严格遵守所在单位和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统一住宿,不得独自外出。

3、实行实习小组长负责制度,由小组长负责本组同

学的组织与管理,协助指导老师工作。实习小组长要及时向指导教师和辅导员汇报工作情况。

4、对于违反学校纪律与实习基地规章制度的同学,

视其情节给予处理,严重者停止其实习,由此发生的费用自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第二部分卫生行政管理实纲

(一)办公室

通过办公室的毕业实习,了解药品监管局对药品的

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

术监督的职能,对药品管理有一客观印象。

1、了解办公室日常的政务工作;

2、能协助领导负责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档案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3、了解药品的新闻宣传、政策法规、行政复议等具体工作;

4、了解办公室的行政事务、资产、财务、房产管理以及保密、保卫等工作;

5、了解信息采集、新闻、来信来访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

(二)药品注册与医疗器械处

1、掌握监督实施国家和地方有关药品的法定标准;

2、了解初审新药,中药保护品种以及新药临床试验的法规管理工作;

3、熟悉拟定、修订药品地方标准程序、中药饮片炮制和医疗单位制剂规范;

4、了解药品再评价和淘汰药品初审工作程序与方法;

5、了解实施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卫生材料产品的法定标准和产品分类原理;

6、掌握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认证和监督实施产品安全认证制度;

7、了解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核发及医疗器械广告的审批等工作。

(三)安全监督处

1、了解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非处方药物目录;

2、了解初审临床药理基础的内容;

3、了解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

4、掌握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单位制剂质量管理规范的内容;

5、了解药品生产企业、医疗单位制剂生产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6、掌握品、、毒性药品、戒毒药品、放射性药品及各种药械的依法监管内容与实质;

(四)市场监督处

1、了解药品流通法律法规、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规则、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

2、了解药品经营企业资格认定制度;

3、了解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发的条件及设施;

4、了解对制售假劣药品及违法经营药品的行为和责任人的相关处罚法律内容;

5、了解药品广告的审批及内容;

(五)人事教育处

1、了解药品监督部门人员培训规划及管理办法;

2、了解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资格考试的内容与注册工作;

第三部分医药营销管理专业实纲

(一)市场部

通过在医药公司市场部的实习,认识市场营销在医药组织中的重要作用,了解市场导向,熟悉医药市场的运作、管理营销的过程和营销企划工作,了解药品的营销情况。

1、了解药品行情,根据行情开发销售工作;

2、熟悉客户服务管理,解决各种问题;

3、掌握市场营销管理过程及对营销环境的分析;

4、熟悉营销信息系统和营销市场调研;

5、掌握对行业与竞争者的分析;

6、掌握对市场需求的衡量与预测及新市场

的开拓;

7、熟悉如何进行营销绩效的评估与控制。

(二)销售部

通过在销售部的实习,了解医药行业的销售工作,熟悉销售环节、销售渠道,掌握各种销售方式。

1、解医药行业的销售工作;

2、熟悉销售渠道,例如商、经销商、人员销售、

终端销售等;

3、掌握各种销售方式,销售绩效评估;

4、熟悉销售目标及日常销售工作管理;

(三)公关部

通过在公关部的实习,了解公关部在医药公司的地位、作用及公关部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及知识,详细了解公关部的工作范畴、工作内容,可通过参与具体的公关活动来了解。

1、了解公关部在医药公司的地位、作用、岗位职责及公关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2、了解组织调研及分析企业公共关系的各个指标;

3、了解如何开展企业公关调研活动,了解调研的程序、种类、方法及技巧;

4、熟悉如何协调企业内外部的各种关系;

5、熟悉企业公关信息的传播与管理,企业形象及企业文化的宣传;

6、熟悉如何及时发现并处理好各种公关危机;

7、通过参与实际公关工作来掌握公关部具体工作的运作情况。

(四)策划部

通过在企划部的实习,了解具体企划工作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等,熟悉营销战略的设计,熟悉公关专题活动的策划、实施,产品的促销以及广告宣传等工作。

1、了解企划部的工作内容、职责范围、工作方法等;

2、熟悉如何制定营销战略计划;

3、熟悉产品促销方式、方法;

4、熟悉各种广告宣传方法及媒介的选择;

5、掌握各种公关专题活动的策划、实施程序及活动经费的预算;

6、掌握药店的终端促销;

7、实际参与各类公关策划活动。

(五)人力资源部

通过在人力资源部的实习,了解国家各项人事管理政策、制度,熟悉销售队伍的管理以及对行政、财务人员的管理,熟悉人员招聘制度、程序及规定,熟悉人员培训、薪资制度、奖惩制度的制定。

1、了解国家人事管理政策、方针、制度;

2、了解医药公司人事组织机构的建立,特点;

3、熟悉人员招聘制度、招聘程序及规定;

4、熟悉销售队伍、行政人员、财务人员的管理;

5、熟悉人员培训方式、方法,薪资制度及奖惩制度的制定;

6、熟悉人事

档案管理及人动管理。

(六)财务部

通过在财务部的实习,了解国家财政法规、财政制度、各类税收、费用管理,了解医药公司财政运作情况及财务管理。

1、了解国家财政法规、财政制度、各类税收;

2、了解医药公司财政运作情况及财务管理;

3、了解财务经营原则,账款收支、现金管理制度;

4、熟悉货款回收流程、回收款项管理及收受票据的注意事项;

5、熟悉各类帐单、发票、报销、薪资的管理;

6、了解与各银行的往来情况。

(七)后勤仓管部

通过在后勤仓管部的实习,了解医药公司的后勤仓管制度及状况,了解库存管理、货物管理、货物发放及收退管理,库存盘点等工作。

1、了解国家对药品仓管的规定、制度及要求;

2、了解医药公司的仓管制度及现状;

3、了解药品的库存管理、货物发放及收退货的管理;

4、了解库存物品的盘点。

(八)药房

通过在药房的实习,了解药房在现今社会中的作用及重要性,了解国家对药房建立及营销的规定、政策,了解药房的日常管理、药房的营销及铺货情况,熟悉药房的布置及柜台陈列,了解药房服务人员的培训及管理。

1、了解国家对药房营销的规定、制度,药房的社会作用;

2、了解药房的日常管理及营销状况;

3、了解药房服务人员的培训与管理,了解其人事及行政情况;

4、熟悉药房的布置及药品柜台陈列;

5、熟悉药房与各医药公司的关系及往来联系;

6、了解药房的进货渠道、财务管理状况及仓库管理。

第四部分实习作业要求

(一)实习作业的评分管理

1、起草2篇以上论文(题目自拟),由所在科室带教老师负责批阅、评分;

2、一次会议全过程记录,包括会前准备、会议记录及会后的有关事宜的落实和处理,由所在科室带教老师负责批阅及评分;

3、拟定一份公关活动策划方案,包括活动目的、人员安排、经费预算、场地选择、活动实施方案、实施效果、反馈情况、活动总结等,由所在部门带教老师负责批阅、评分;

4、对所在单位、部门的工作分析报告(自选一个具体部门及职务),由所在部门带教老师负责批阅、评分;

(二)工作分析报告要求

1、目的:一个组织要有效地进行开发与管理,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要了解各种工作的特点及能胜任各种工作的人员的特点,这就是工作分析的主要内容。通过工作分析,医药营销管理专业的学生可以从实际的管理中更加深刻地领会在课堂中所学到的相关管理理论及专业知识。

2、内容:

1)工作分析

工作分析是指对某种特定的工作作出明确的规定,并确定完成这一工作需要什么样的行为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职务名称:指组织对从事一定工作活动所规定的职务名称或职称代号,以便于对各种工作进行识别、登记、分类及确定组织内外的各种工作关系。

工作任务和工作程序:包括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工作流程、与其它人的正式工作关系。

社会环境:包括工作群体中的人数、完成工作所要求的人际交往的数量和程度、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等。

聘用条件:包括工作时数、工资结构、支付工资的方法、福利待遇、该工作在组织中的地位、晋升机会、工作的季节性、进修机会等。

对人员的要求:包括一般要求(年龄、性别、学历、知识结构、工作经验等),生理要求(健康状况、体力、运动的灵活性等)和心理要求(观察力、记忆力、性格、爱好、事业心、领导才能等)。

2)工作评价与建议

针对所分析的职位、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及特点的要求,结合该职位实际工作作出评价,认真分析并提出建议。

3、要求:在所在实习部门实习时间中期,要求实习同学写出工作分析报告(包括工作分析和工作评价与建议两部分),在实习结束前三天,交所在部门带教老师或部门领导审阅、评分。两部分作业由所在部门带教老师或部门领导评分后,统一交到系毕业实习领导小组。

(三)案例作业要求

1、目的:通过案例分析及实际参与案例,促进毕业生提高观察问题、分析问题、理解问题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对实际案例的参与,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使毕业生得到更好的锻炼。

2、内容:案例所涉及整个活动的描述、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人物、组织或部门等。对案例的分析评述另行成文,附在案例之后。

第9篇:财政制度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重庆市;居民;收入分配;劳动价值理论

一、重庆市居民收入分配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重庆市居民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1979—2003年,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分别由354.54元和150.18元,上升到了8093.67元和2214.55元,二者分别增加了21.8倍和l3.7倍,扣除物价因素,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6.40%,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4.47%。如表l所示。

(资料来源:根据

重庆市居民收入持续增长的同时,收入差距也呈现出扩大的趋势。

1.城市居民的收入差距

随着城市改革步伐的加快,城市居民内部的收入差距逐渐扩大。表2为重庆市城市不同收入家庭的人均年收入。1998年城市最高收入户的人均年收入为10149.03元,而最低收入户的人均年收入仅为2705.37元,前者是后者的3.75倍;2003年城市最高收入户的人均年收入达到17349.35元,而最低收入户的人均年收入仅为3848.61元,前者已达到后者的4.5l倍。此外,从1998年到2003年最高收入户与最低收入户的人均年收入增长率分别为l1.32%和7.30%,二者相差4.02个百分点。这意味着高收入户居民收入的增长明显高于低收入户居民收入的增长,社会财富越来越向高收入阶层集中。

2.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

经济学中衡量收入分配差距的基本工具是基尼系数。基尼系数越大,收入差距就越大。根据国际一般标准,基尼系数在0.2以下表示收入绝对平均,在0.4以上表示收入绝对不平均。图1表明,重庆农村的基尼系数由1997年的0.2175上升到2003年的0.2903,中间年份的数值虽有波动,但呈上升趋势。据有关数据分析,1997年重庆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纯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占14.54%,2000元以上的占28.86%;到2003年重庆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纯收入在1200元以下的占14%,3000元以上的占21.5%,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有所加大。

2.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结合

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价值创造是前提,而价值分配又反作甩于价值创造。但是,二者所解决的问题又有所不同。价值创造最终说明的是价值的来源问题,同时也为价值分配提供了一个最基本的依据;而价值分配解决的是生产要素所有权的实现问题。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但不是财富(使用价值)的唯一源泉,财富是各种要素共同创造的。在生产过程中,除劳动以外的生产要素虽然只是将其旧价值转移到新的产品中,价值量不会增加,但是价值创造必须以劳动与其他生产要素相结合为前提,否则不可能生产出商品,价值也不可能形成。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价值分配,既要承认劳动创造价值的作用,又要肯定其它生产要素在价值形成中的地位,要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

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方式改变了计划经济时期的平均主义分配管理体制,引入了竞争和激励机制。以市场化为导向的按劳分配,区分了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非熟练劳动与熟练劳动、非创造性劳动与创造性劳动,使不同能力的劳动者获得不同的劳动报酬,这势必加大收入分配差距。另一方面,因为生产要素是分配依据之一,所以要素贡献的差异以及拥有要素程度的差异也会成为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2002年到2003年,重庆市城市居民的人均收入增长率为13.16%,而同期人均财产性收入增长率为77.96%,这充分说明了居民拥有的资本要素参与分配的程度增大。由于居民个人的财富积累和金融资产的拥有程度不同,因此按资本要素投入所得的收入也会有很大差异,如果进一步将这些收入作为资本要素进行再投入,那么居民的收入差距将会进一步扩大。

3.“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的实施

效率与公平是收入分配的一个经典命题,是人类社会一切经济、政治行为追求的目标。效率与经济是否增长和增长速度这一“必要条件”密切相关,公平与社会绝大部分人群是否都有权利从经济增长中获益这一“充分条件”紧密联系,二者是辩证统一的。效率的提高可以为公平提供物质条件,公平的实现则成为效率提高的必然前提。效率之于公平的目的是基础的、首要的,而公平之于效率的意义是最终的、理想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生产力水平的局限和所有制结构的多层次性,效率与公平的矛盾还一时难以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寻找二者的最佳结合点,即“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从“先富起来”到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都鲜明地体现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这与马克思提出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公平原则是一致的。

实践证明,从平均主义的公平观到效率优先的公平观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效率优先强调把不同生产率、不同能力作为收入分配的依据,通过收入增加的激励,提高经济活动的效率,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从而增大社会福利、保证社会公平。但是,效率优先的分配机制不可避免地会导致事实上的不平等,会引起收入差距的扩大,这就需要政府运用经济手段对收入分配进行调节,把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不致于过分悬殊。根据库兹涅茨的“倒U假说”,重庆目前正处于倒U形曲线的前期,还未达到拐点,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将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的作用下继续扩大。

三、解决重庆市居民收入分配问题的若干对策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化已成必然。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政府应制订切实有效的政策,以调节全社会的分配关系和分配格局。

1.保护合法收入,打击和取缔非法收入

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需要财富和储蓄积累的支持,分配的平均主义很难使经济增长达到“起飞”的临界点,而社会的高收入阶层是财富和储蓄增长的中坚力量。只要是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收入,就应该承认其价值,社会高收入阶层的扩大,也符合社会主义生产的本质和目的。另一方面,一部分人用非法手段牟取暴利,获得的高收入与其贡献极不相称。因此政府既要强调高收入阶层社会功能,建立健全财产权保护制度,切实有效地保护各种合法收入;又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从重惩处非法暴富,取缔非法收入,促使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

2.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必须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证劳动者生活安定和社会稳定。政府应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把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全部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并对其进行再就业培训;逐步将城市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标准的居民,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积极探求农村医疗、养老和最低生活保障的有效途径,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妥善解决农转非人口和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

3.进一步完善相关财政制度

为弥补初次分配的不合理局面,政府应完善相关的财政制度,通过增加税收收入的方式来增强自身的收入调节能力。为此,政府应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实行相对高额的累进税率;尽快实施个人实际收入申报制度和实际财产申报制度,以扩大所得税的征收来源;在税种方面,增收利息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用于提高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

3.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

由于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尤其是1985年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心由农村转向城市以后,重庆市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逐年加大。从1985到2003年,重庆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由812I4元提高到8093.67元,扣除物价因素,每年以5.36%的速度增长;而同期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虽然从325.24元上升到22l4.55元,但其实际增速每年却只有3.15%,可见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无论在绝对数上还是在相对数上都明显低于城市居民收入的增长,这使得重庆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指数由1985年的2.50增加到了2003年的3.65(如图2所示)。

二、重庆市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原因

劳动价值理论是政治经济学的基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环境下,我们有必要用具有与时俱进理论品格的来指导实践。重庆市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既有经济长期高速发展的原因,又有经济体制改革所导致的奖惩机制的建立和收入来源多样化等原因,但从发展了的劳动价值理论的角度来看,主要原因有:

1.劳动的多元化与产业结构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