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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全区常住人口自增率控制在5.5‰以内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高层倡导和宣传教育,增强统筹人口发展的能力
1、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4·26”重要讲话精神,分层次组织开展专题宣讲活动,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对全面做好人口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牵头科室:宣教科)
2、加强高层倡导。进一步落实党委(组)中心组和党校主体培训班人口理论学习制度,举办“党政领导谈人口”栏目,编辑《人口》小册子,送各级党政及部门领导。(牵头科室:宣教科)
3、借力媒体宣传。在巴渝都市报、电视台、广播电台、巴渝传媒网等主流媒体开设专题栏目,定期宣传播报。在区级以上有关媒体宣传报道,全年不少于30次(条、期)。(牵头科室:宣教科)
4、优化户外宣传。全面清理过时的人口计生宣传标语、画廊,增设新颖时尚的内容。(牵头科室:宣教科)
5、加强人口文化建设。规划建设一批人口文化细胞(人口文化大院、楼院、广场、公园、长廊),编导反映人口计生文化的文艺节目融入“唱读讲传天天赶集”,将人口计生政策等内容纳入“农家书屋”,举办人口文化汇演,广泛传播先进人口文化。(牵头科室:宣教科)
6、印制人口计生政策明白卡(联系卡)、流动人口计生服务联系卡,做到一户一卡。(牵头科室:宣教科,配合科室:流管所)
7、推进统筹机制建设。出台统筹人口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及考核办法,构建党政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统筹人口发展工作格局。(牵头科室:办公室,配合科室:规统科)
(二)强化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
8、大力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人口发展形势,开展党员、团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牵头科室:宣教科)
9、依法查处违法生育(收养)案件。降低多孩率,重点加大对名人、富人和国家公职人员等特殊人群违法生育(收养)查处力度。曝光违法生育典型案件,加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力度,确保符合政策生育率达85%以上。(牵头科室:政法科)
10、开展山区再生育政策执行情况评估,评估、调查放弃再生育奖励政策情况。(牵头科室:政法科)
11、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自由裁量权基准》,开展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专项检查活动。(牵头科室:政法科,配合科室:财务药具科)
12、加大综合改革力度。巩固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成果,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牵头科室:政法科,配合科室:科技科、规统科、协会办)
(三)强化人口计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启动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13、实施规范化建设。按照“阵地形象化、队伍职业化、服务标准化、运行规范化、管理精细化”要求,做强区生殖健康中心、做优9个中心站、规范13个一般站,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牵头科室:科技科)
14、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全面启动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农村人群和城市人群全覆盖,参检率达到市里规定的80%以上;建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质量控制制度,切实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牵头科室:科技科)
15、实施“健康——生殖健康促进专项计划”,全面开展免费生殖健康服务,确保育龄群众免费生殖健康服务率达80%以上,出生人口缺陷发生控制在10‰以内。(牵头科室:科技科)
16、实施计生药具免费发放全覆盖,推进药具“十进”活动。按照每个药具宣传服务网点30分钟、300米、300人的时间、空间和目标人群标准,强力推进宾馆、企业、社区、医院(医疗点)药具网点建设。加强药具质量管理,严格实行药具质量“一票否决”制度。(牵头科室:药管站)
17、健全完善并发症人员和病残儿医学鉴定相关制度。(牵头科室:科技科)
(四)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促进社会性别平等
18、依法查处“两非”行为。深入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联合公安、卫生、药监等部门合力整治“两非”,严格依法查处“两非”案件;建立综合治理性别比问题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出生人口实名登记制度。(牵头科室:宣教科,配合科室:规统科)
19、健全完善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个体诊所等B超等性别鉴定设备监管制度和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规范引产、流产药具加工销售行为。(牵头科室:科技科)
20、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广泛宣传男女平等,组织社会各方力量在入学、就医等方面为困难女孩提供帮助。(牵头科室:宣教科)
(五)强化计生民生,构建利益导向体系
21、严格兑现落实各类奖励扶助优惠政策。建立惠农直补资金“一卡通”登记、录入、发放相关制度。(牵头科室:政法科)
22、做好人口政策与社会经济政策的衔接工作,争取出台对计生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家庭生产、生活的优惠优待普惠促进政策。(牵头科室:政法科,配合科室:财务药具科)
23、积极探索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探索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失能护理扶助办法,关心、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帮助解决特殊困难和问题,为区委提出的“缩差共富”发挥应有作用。(牵头科室:政法科)
24、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加大协调力度,整合教育、民政、团委、妇联、工会、工商联、私个协等部门(单位)有效资源,着力实施好独生子女“助学工程”;继续实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制度;将帮助解决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生产、生活等实际问题纳入乡镇、街道党政、区级部门(单位)目标考核内容。(牵头科室:协会办,配合科室:办公室)
(六)强化人口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数据质量
25、加快硬件、软件建设步伐,确保乡、村两级网络通畅。上半年实现4M—8M光纤到计生办,100%的村实现村级起报;年底力争全区100%村(社区)实现快速接入PIC系统。(牵头科室:规统科)
26、抓好PIC系统培训,实行资格准入制度。2月底前,全面完成乡、村两级人口信息员的业务技能培训。(牵头科室:规统科)
27、加强数据采集和核实工作,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集中进行“消重补漏”,确保全员人口个案信息覆盖率达99%、准确率达95%以上。(牵头科室:规统科)
28、加强信息交换。进一步落实与公安、民政、卫生、人力社保、教委等部门数据交换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常态化。(牵头科室:规统科)
29、加强信息开发利用,定期分析、研判、人口数据、迁移、结构等有关信息,为党政决策提供详实的人口信息。(牵头科室:规统科)
30、完善考核机制。探索目标考核精细化管理制度,细化考核内容,明确考核方式,实行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平时考核与半年、年终考核、组织考核与民意调查相结合,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牵头科室:规统科)
(七)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人口计生公共服务均等化
31、探索建立城镇流动人口网格化管理模式。积极配合区综治委,联合相关部门探索在社区实现对辖区人口的网格化管理和楼栋长制度。加大流动人口违法生育查处力度,提高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牵头科室:流管所)
32、建立流入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一卡通”制度。加快实施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广“流动人口健康服务连心卡”,凭卡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免费优质服务。(牵头科室:流管所)
33、与房管部门探索建立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物业小区管理的制度。(牵头科室:流管所)
34、提升流动人口信息准确率。建立与房管、工商、经信等部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制度,进一步落实与公安、民政、卫生流动人口信息交换核查制度。(牵头科室:流管所)
35、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日常工作管理。落实专人加大对流动人口平台日常信息反馈的维护和监控;加强乡镇流管人员PIC系统操作培训;健全完善流动人口工作规范。(牵头科室:流管所)
36、加强流动人口宣传活动。创新内容和形式,加强重大节假日返乡农民工宣传服务。(牵头科室:流管所)
37、建立健全户籍制度改革计划生育保障常态机制,维护转户群众的计划生育合法权益。(牵头科室:政法科)
38、加强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组织网络建设。在企业、新经济组织和其他流动人口聚居地建立完善计生协会组织,为流动人口提供温馨服务。(牵头科室:协会办)
(八)强化“阳光计生”行动,全面展示行业形象
39、强力推进“阳光计生”行动。坚持“合法、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采取“倒推”办法,按照时间、形式、内容三统一要求,上半年全面完成村级,下半年全面完成区、乡两级工作规范。通过网络、政(村)务公开等多渠道、多形式向群众公开人口计生信息,确保“阳光计生”行动覆盖面达100%。(牵头科室:监审科)
40、探索召开新闻会等制度,公布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奖励优待政策、人口发展状况等,树立人口计生部门在人口问题上的权威和发言权,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展示人口计生阳光形象。(牵头科室:宣教科,配合科室:办公室、规统科)
41、完善评议制度,探索建立第三方民意调查制度,强化评议和调查结果应用。继续做好“12356阳光服务热线”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牵头科室:监审科)
(九)强化自身建设,增强服务管理水平
42、加强人口计生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支队伍职业化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增强业务技能。(牵头科室:组织人事科)
43、调整优化资金支出结构,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完善资金监管和追踪问效机制。(牵头科室:财务药具科)
44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建立“一讲二评三公示”长效机制,开展好“三项活动”和“人民好公仆”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持续转变。(牵头科室:机关党总支)
45、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对人口计生系统干部职工遵守廉洁从政各项纪律规定的监督力度。(牵头科室:监审科)
46、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区委作出的“七个不准”规定,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季度考核位次。(牵头科室:监审科)
47、加强机关风貌建设。完善机关工作制度,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建立科室目标管理责任制。(牵头科室:办公室)
一、强化宣传培训,创优审计执法环境
一年来,结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我们不断强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将法制宣传教育和提高审计人员的法律素质及执法水平,营造良好的审计执法环境作为普法的目标,多方面、多渠道普及国家财经审计政策法规,宣传审计工作成就,审计工作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为建立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是借助行风大家谈等平台,与相关科室共同协作,通过制作活动版面、在公开场所发放宣传材料、设立法律咨询点等方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审计法制宣传工作。二是通过晋城市广播电台“百姓热线纠风台”直播节目,针对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情况、向社会承诺情况、通过电话热线解答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疑点问题。三是“12.4”法制宣传日参加了市里在物茂广场隆重举行“12•4”“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万人承诺签名活动。四是及时了解法制工作动态,宣传审计法律法规,将上级审计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传达下去,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纠改。四是分别针对不同对象向有关领导和群众进行审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如:应市商务局要求,以《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为主题,针对常见财经问题及其防范措施,与该单位及其下属相关单位的财务人员进行共同学习、讲解,为规范我市的财政经济活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今年6月市依法治市检查组对我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中期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组听取了汇报,查看了相关资料,对我局工作给予了较好评价,认为我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重视、组织到位、制度健全、责任落实,依托党校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有亮点;完善“立体复核”体系,强化内部管理机制有创新;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培训,强化“人、法、技”建设有特色。
二、强化“人、法、技”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今年以来,为达到审计署提出的“严谨细致,提高质量”的总要求,结合建立“学习型”机关的要求,从严要求自己,坚持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力争使自己成为业务能力强、政策水平高、廉洁自律好的知识型多面手人才。一是积极参加各种法律法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2009年4月我们参加了省政府法制办举办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暨行政复义统计工作培训,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积极组织实施项目审计,积累工作经验。按照市局安排对市行政执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国土资源局三个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城区政协原主席的任期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在具体的项目审计实践中不断提升执法能力,为更好地履行审计复核职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坚持学以致用,提高执法水平。建立政治和业务学习笔记,及时收集资料,了解审计动态,学习先进的审计管理方法,更新观念,巩固学习成果。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审计准则,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
三、注重“三级”复核,提高审计质量
近年来,我们认真落实审计署6号令,不断探索创新,针对法制机构人员少的现实,改进审计复核方法,充实复核队伍,增加复核机构层次。在“三级复核”的基础上,在各科设立了审计复核监察员,强化审计复核工作。2009年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在各科审计复核监察员和我们法制科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截至目前共复核审计、审计调查项目近70个,审核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决定等100余份,对审计文书不规范,适用法律法规不准确、不恰当,审计事实表述不够准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日记、审计证据要素不全、内容填制不规范等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为促进审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认真履行集体审定处理制度,对所有的审计项目,经三级复核后,均提交审计业务会研究审定。并要求法制复核人员必须对审计程序的合法性、法规引用的正确性和恰当性、审计证据的充分性等内容做出专业判断,发表意见。三是对照审计准则及审计署下发的《审计机关审计业务范本》进行检查,针对复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审计工作实践。
四、强化监督检查,防范审计风险
1、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首先,组成审计项目案卷评查自查小组。2009年9月参加了全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动员大会,会后按照《晋城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由总审计师总体负责,并直接参与自查工作,法制科具体组织实施,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了审计项目案卷评查自查小组。其次,认真学习评查标准。组织案卷评查小组的成员认真学习了《晋城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行政处罚案卷实体内容评查标准和案卷文书评查标准。第三,对照标准,进行认真严格的自查。我们对2009年出具的所有审计处罚案卷和2009年的部分处罚案卷,按照《审计法》、《行政处罚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晋城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要求,从行政处罚实体内容和行政处罚案卷文书两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认真记录在案。经过检查发现,绝大多数审计处罚项目都能做到审计立项规范;调查取证合法、有效;作出审计决定前经过三级复核,并依法向被审计单位征求了意见;符合听证条件的,依法向被审计单位进行了告知;审计决定记载的内容完整,审计决定的送达符合法定要求,案卷档案基本符合规定,但还有少数审计项目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第四,自查与整改相结合。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审计项目档案和评查小组的记录反馈给相关责任人,要求大家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对由于工作疏忽造成的资料漏装、错装的事项进行了补充完善,并要求于9月28日前整改完毕后报评查小组验收归档。
第五,采用自查和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在自查结束后,于2009年10月又接受了市政府对全市行政执法单位进行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
通过这次案卷评查发现了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了及时整改,从而增强了责任心,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对提高审计人员的执法水平,有效降低审计风险,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2、加强对审计收缴款的管理。在对收缴款、罚没款账户的管理过程中,对照下达的审计决定,及时与相关科室及银行核对应收及到账款项,保证了罚没款及各项应收缴资金的及时入库,及时解缴。截至2009年11月底共收缴罚没款22.6万元,收缴矿管费、补偿费等应缴专项款
902.69万元。
3、抓好审计回访和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工作。近期正在与相关科室联合对审计项目进行回访,并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年度审计业务质量检查,促进审计整改的全面落实和审计质量的不断提高。
在完成上述任务的同时,经过大家共同努力还对8份政府征求意见的规范性文件稿进行办理,并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对34个申报先进
单位和先进个人的事项,根据审计情况进行了申核;对12个申报出境、出国人员按照要求进行审核,并出具了相应的便函,同时还积极开展了抗震救灾捐赠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
五、抓好廉政建设,树立良好的审计形象
廉政建设和审计质量都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为树立良好的审计形象,在抓好审计质量的同时,我们始终把廉政建设放在首位。今年以来,我们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不断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从审”教育,努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把审计纪律牢记在心;坚持做到廉政建设警钟常鸣,把廉洁自律贯穿在每一项工作中,做到依法审计,客观公正。未发生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
经过不懈的努力,在不断的探索和创新中,通过强化审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人、法、技”建设,审计执法行为在不断规范,审计质量也在不断提高。之所以能取得一些成绩,得益于局领导的关心和支持,得益于在座各位的理解和配合,得益于所有复核人员的辛勤努力,得益于科室同志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但是也还存在诸多不足,如:审计理论和审计业务的学习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审计复核工作还需要不断创新、更加细致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充实自己,提高业务水平,坚决做到依法审计,廉洁奉公,为审计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09年工作思路
继续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主题,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审计复核责任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发挥审计复核监察员在审计工作中的作用,通过复核关口前移,使复核工作在规范审计执法、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进一步完善对审计项目的管理,加强审计质量检查的力度,做好审计回访工作,有效防范审计风险。
三、狠抓三个重点,提高审计风险掌控能力。一抓程序规范:对照新《审计法》和审计准则,进一步细化审计各关键环节,把好审计过程监督复核关,明确未经相关机构进行合规性审查,审计项目不得归档;二抓业务会审:进一步强化严格的取证、定性、处理会审制度,确立取证资料由审计组会审、法规引用由法制复核机构及其复核人员会审、定性处理由审计业务会会审的工作机制,保证审定项目合规、合法和优质;三抓责任追究:按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审计人员、主审、审计组长、科长、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分级把关负责制,对把关不严引发审计风险的,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