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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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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论文

第1篇:职业教育论文范文

1、司法考试在一定程度上拉近了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距离我国法学专业教育已有近三十年时间,期间为社会输送了大量的多层次的法律人才。同时也经历了从无计划地疯狂扩张到毕业生数量远超市场需求的过程。法学本科毕业生严峻的就业形势早在十多年前就已经显现。我国法学教育体系成型比较早,有着自身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模式。我国重理论、轻实践;重考试,轻能力;重分数、轻素质的填鸭式的法学教育模式,使得法学专业毕业生质量远远达不到市场对应用型法律职业人才的要求,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也严重脱节。为了改变现状,我国在2002年正式启动了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它的实施使得高校开始重视法学本科教育阶段中职业能力培养的重要性;它的实施也促使法学本科教育由通识教育向职业教育转化。因此,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拉近了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距离。

2、本科教育转型职业教育指明了法学专业改革的方向目前,我国严峻的就业形势主要体现在大学生过剩和技工严重缺乏。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在今年3月底表示,“中国解决就业结构型矛盾的核心是教育改革。教育改革的突破口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的人是技术技能型”。国家教育部的改革方向已经明确:国家普通高等院校1200所学校中,将有600多所转向职业教育,转型的大学本科院校正好占高校总数的50%。实际上,在英美法系国家法学专业教育的目的主要在于培养实用型、具有独立操作技能的法律人才,即培养法律职业人才。现在,许多大陆法系国家在法律专业职业教育方面也在进行积极地探索以适应社会的需要。我国在本科教育转型职业教育的背景下,法学专业教育也要适应新形势做出相应的调整。由于司法考试制度的实施,使得法学专业比其他专业的职业化道路走得要早一些。但是,这还远远不够,我国法学专业职业体系尚未成型,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摸索以寻求符合我国国情的法学专业的职业化道路。

二、我国法学专业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措施

我国的法学教育具有多层次性,主要包括法律高职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教育等。那么,我国法学职业教育体系也应该具有多层次性。

1、加强法学专业高职教育我国现有的法学专科教育主要包括法律事务、司法助理、民事执行等,以法律事务专业为主。目前法律事务专业的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和手段几乎照办法学本科的教学模式,并没有形成不同于本科教育的法学高职教育自身的特点与优势。在我国本科教育转型职业教育的新形势下,应加强法学专业高职教育以适应我国对应用型、技能型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具体措施如下:

(1)明确法学专业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清晰准确地提出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高等职业教育应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技能人才”。我国法学专业高职教育的目标可以表述为:培养具备必需的法律理论知识、综合实务操作能力(电脑速记、文书写作、现代办公技能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良好的人际协调能力和较高职业素养的应用型和辅助型法律人才。

(2)用先进的职业教育改革理念培养高职法律人才这种先进的职业教育改革理念就是对课程进行“项目化”改造,即以学生为主体、以项目任务为载体、突出能力目标。项目化改造的特色与优势主要有以下三点:第一,项目化改造突出能力目标。每门法学课程都可以有多种目标:知识目标、能力目标、素质目标等,职业教育必须突出其中的能力目标。能力目标通常表述为:通过完成×××(具体任务),学生能运用×××(知识),根据×××(标准),能做×××(具体的或某类型的事情)。第二,以项目任务为课程内容的主要载体。能力不是“听”出来的,不是“讲”出来的,也不是“看”出来的。能力只能是自己动手、动脑“练”出来的。学生在“做”中学,边做边练能力,边做边学知识,将直接经验与间接知识有效融合起来。随着课程的逐步展开,学生在提高专业能力的同时,学到系统的应用知识。第三,学生是课程教学的主体。学生在老师的引导下,应当兴趣盎然、积极主动地投入教学过程中去,通过亲自完成每个项目来提高应用能力。对课程的评价也应当以“学生学得好不好”为主要依据。

2、完善法学专业本科职业教育我国法学专业职业教育体系中本科的职业教育的构建是核心也是难点所在。现阶段,想用学术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出应用型、技能型的法律职业人才是行不通的。因此,我们必须对法学本科教育进行彻底地职业化改造,从教育观念到课程设置、从教学方法到实践教学,从教材编写到教师队伍建设,每个方面都要进行彻底改革。

(1)明确法学本科教育目标,更新教育观念我们在法学本科教育的性质是“通识教育”还是“职业教育”的争论声中,迎来了本科职业教育的转型。那我们现在应该如何定位法学本科教育呢。笔者认为现阶段法学本科教育应该是由通识教育向职业教育的转变。这个转变指明了改革的方向,但是这个转变应该是循序渐进的,不是急转弯即不是对先前法学本科教育的全盘否定。法学专业本科教育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我们这次职业化改革是为了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以适应市场需求来提高就业率,但是我国的法学还需要一定的学术研究性人才来保证法学专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法学本科教育有双重的责任,既要培养法学研究的后续人才又要为社会输送大批职业素养高的应用型法学人才。因此法学本科教育的具体目标可以表述为:旨在培养理论功底深厚的学术研究型人才和职业能力突出的应用技能型人才。

(2)完善课程设置在课程设置内容方面,除了法学核心课程以外还应增加培养职业能力的课程,如:司法文书写作、辩护技巧、证据收集、司法会计等;在课程设置阶段上,可以施行分阶段因材施教。大一进行以法学基础、法律逻辑、法制史等为主的基础法学教育,大二、大三进行以三大法、三大诉讼法为主的应用法学教育。大四则进行分流,允许学生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选择学术型的在大四主攻考研;选择职业型的在大四进行全套的实践教学。

(3)改革教学方法教学方法改革是这次职业化改革成败的关键,我们可以借鉴法学高职教育的“项目化”方法,即把若干个相互联系的法学知识改编成“项目”,让学生参与其中,通过“项目”的解决全方面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里举个实例加以说明。这个“项目”是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问题。首先,交给学生两个典型的导入案例。【案例1】甲、乙于8月15日订立一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于9月1日前交货。交货方式是甲办理铁路委托运输,运费由乙支付。8月20日,甲办妥与铁路局的托运手续。问:货物所有权何时归乙所有?【案例2】甲卖一母牛给乙,价3000,约定乙于6月1日至12月1日之间,春岁月155每月付500元,12月1日前付完,母牛即为乙所以。随后甲于5月31日将牛交至乙家中。后乙于11月28日付清所有价金。问:母牛何时归乙所有?其次,给学生布置任务然后分组完成。任务一:两个案例如何解决,并找出相关法律依据;任务二:两个案例的相同点与不同点;任务三: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中动产和不动产的异同。任务四:归纳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原则和例外情形。再次,教师对以上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点评,并帮助学生把相关知识点进行系统归纳和相关法理的讲解。最后,教师将近三年司法考试中本“项目”的试题交给学生,进行真题测验。这样的“项目化”教学模式充分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突出了学生的主体作用,同时锻炼了学生演绎和归纳的逻辑思维能力,提高了其解决实际问题的具体操作能力。

(4)加强实践教学现在许多本科院校都已经认识到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开展了多层次、分阶段的实践教学活动。例如:案例教学、法律诊所、法律援助中心、模拟法庭、法律咨询、毕业实习等。现在的关键是要把这项工作真正落实好,而不是走过场。那就需要建立配套的机制,例如:建立实践教学的科学评价标准、多元化的考核形式,让学生真正参与其中,亲自动手、独立思考。

(5)重视教材编写我国法学本科专业教材的现状不容乐观,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许多院校还在使用多年前出版的由本校老师编写的教材。这些教材几乎是纯理论性的从该学科的体系、历史沿革到概念、性质、特点一应俱全,有些甚至通篇没有一个案例。要编写出适应法学职业教育的各门课程的教材是个浩大的工程。首先,编写的人员应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还要有丰富的职业经验。其次,编写的内容要适应法学职业教育要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既要有理论知识,还要有现行法律的具体应用。最后,还应编出配套的习题和司考真题。

(6)提高教师职业素质影响法学职业教育成败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高校法学教师的素质,他们的职业化水平直接影响毕业生的职业化水平。现在的法学教师大多是出学校门再进学校门,没有丰富的法律职业经验,他们培养出来的毕业生的职业素养可想而知。为了法学职业教育的成功,我们必须下大力气增强法学教师的职业素养。为此,要建立长效机制,真正打通人员交流的渠道,例如,要求法学教师在任期内,最少有半年的时间在相关司法实践单位进行挂职锻炼;学校每年必须邀请现任法官、检察官或律师来学校进行讲座或进行实践教学的指导工作;鼓励法学教师兼任律师。

3、改革司法考试制度以发挥其对法学职业教育的积极作用司法考试制度的实施影响了整个法学教育体系,尤其是法学本科教育体系。一方面,许多本科院校逐渐抛弃正常的法学教育模式,开始以司法考试为指挥棒,无论是课程设置还是考核方式都围绕着司法考试转,不少高校把司法考试的通过率作为评价高校办学质量的最重要的标准,结果有些高校演变成了司法考试的培训班。另一方面,它的实施确实在很大程度上拉近了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距离。因此,我们必须改革司法考试制度,充分发挥其对法学职业教育的积极作用,实现司法考试与法律职业的良性互动。具体改革措施如下:

(1)完善报考条件第一,我国的司法考试应该以法律教育经历为前提和基础,排除非法学专业毕业生的报考资格。纯应试的司法考试辅导班的出现使得非法学专业的考生能在短时间内提高考试成绩,这增大了其通过司法考试的偶然性。这种偶然性使得不具备扎实法律理论功底的人员充实到法律职业队伍中。这些人员往往只会机械地运用法律条文解决案件,不懂得法律条文背后的法律精神,对于没有具体条文可以应用案件更不懂得通过一般法理来实现公平与正义。因此,这些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应该排除在司法考试之外。当然,这些人员要想参加司法考试完全可以通过本科院校的第二学位或自修获得法学教育经历。第二,增加法学专科毕业生的报考资格。将大量法学专科的学生排除在司法考试之外是不合理的。现在大多法学专科教育都能用三年的时间完成法学本科四年的课程,因此,应该将所有的法学专科毕业生纳入司法考试范围,而不仅限于某些特殊地区的法学专科毕业生。

(2)设立专门的司法考试组织机构现在的司法考试由最高法、最高检和司法部共同组织,其中以司法部为主。由于各部门职能差异往往在司法考试的命题、标准答案等方面出现偏差,这严重影响了司法考试的权威性。因此,建议建立独立的司法考试组织部门,从命题、阅卷、争议处理等方面进行专门管理,最大程度体现司法考试的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3)改革考试形式和体制我国可以借鉴英美法系和许多大陆法系国家分阶段考试的体制。第一阶段以主观题为主,以笔试的方式进行,主要用来考查考生的法学基础知识、基本原理和法律职业素养。第二阶段以主观题为主,以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中包括分析判断的能力、推理论证的能力和解释说服的能力等。

三、总结

第2篇:职业教育论文范文

1.苛刻的准入门槛

德国职业教育教师培养的典型方式是分段接受学校教育与实践教育,起点是接受了中等教育(例如高中教育)的毕业生。毕业生接受职业培训或者至少6个月的实践工作;第一阶段是大学阶段,进入大学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学制为4年;第二阶段是预备实习阶段,通过第一次国家考试后,进入为期两年的实习期;第三阶段是国家考试阶段,一共有两次国家考试,经过第二次国家考试,获取教师资格证书。如此完成一个职教师资的培养过程,才有资格受聘担任职教师资工作。大学学习阶段:在高校培养职教师资一般分为两个阶段。一是本科学习阶段:入学者至少有26周的企业实习等工作经历。二是硕士学习阶段:硕士阶段不再设置单独的硕士学位考试,而是将第一次国家考试作为学位考试,通过了第一次国家考试也就意味着获得了硕士文凭。预备实习阶段:大学学习结束后即开始了教师的预备实习,预备实习为期两年,主要在教师进修学院和职业学校进行。在教师进修学院主要进行师范专业课程学习,由教育学、专业教学等课程组成。在职业学校主要开展实习培训,采用的是“师傅带徒弟”的方式。教学形式主要有三种:学生旁听、有教师指导的授课、单独授课。每周为8至12学时,其中学生每周应旁听2学时。国家考试阶段:第一次国家考试合格者取得见习教师资格方可进入预备见习阶段。在教师的预备实习结束之前,新教师须通过第二次国家考试,即取得政府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考试的内容包括五个方面,即大学学习成绩、论文、所学第一专业的试讲、所学第二专业的试讲、专题座谈等。国家考试要求十分严格,对于以上五个方面,考生均须达到一定的标准,并且总成绩也要达到一定的水平,否则视为不及格。据德国近年来的统计,有约20%的实习教师无法通过第二次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2.严格的在职培训

按照德国的法律规定,教师参加工作后必须接受师资培训。每年每位教师有5个工作日可脱产带薪参加继续教育,每年至少有2周时间到企业实习。德国职业学校教师是分级分类接受培训的,包括州、地区和学校三种层次的培训。全州范围内的进修由州文化部组织,每个课程培训时间为一周左右,内容为通识培训和企业锻炼两部分构成。地区性的进修是相邻学校的联合培训,由区政府组织,每个课程时间为一至三天。学校组织的教师培训则是缺什么补什么。值得一提的是德国非常重视对新入职教师的培训。此外,高学位课程也为在职教师开设,目的是为他们提供进一步研修的机会。以柏林大学为例,教师可以在任何相关学院注册博士、硕士学位课程。

二、德国职业教育教师培养特色

1.完善的培养培训体系

从培养体系看,德国,职教教师是一种独立的、专门化程度极强的职业,已经形成了系统化的从本科到硕士,甚至是到博士生培养的专业设置。本科阶段的学习更注重的是专业理论与专业实践,而硕士阶段的学习更注重的是一般教育理论与教学法的学习。大学阶段的学习与两年的预备实习阶段、两次国家考试相辅相成。整个流程下来学生既学到了相关的理论知识,也在实践中得到了很好的锻炼,充分保证了预备教师已具备了作为一名职教师资所需的知识与能力,形成大批既懂专业知识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师型”人才。从培训体系看,一个显著的特色就是培养培训渠道多样化。如:有专门的职业教育教师培训机构,职业教育学院、高等职业学校内部成立的教师培训机构,职教教师联合会,大学的教育系,学校与学校之间、企业与学校之间联合的培训机构等等。

2.高度重视专业教学法

在大学学习中,无论是本科阶段还是硕士阶段均设置了专业教学法模块,在硕士阶段学生还需进行专业实践,目的是加强对专业教学法的理解及实践运用能力。在教师的预备实习阶段,实习教师需在教师进修学院学习高达140-280学时的专业教学法。通过专业教学法的学习,教师更加清楚地知道如何才能将专业知识最好的传授给学生,以获得最好的教学效果。

3.注重实践能力综合培养

在德国,学生若想进入大学学习职教师资专业,必须具备至少26周的企业实习经验。并且学生在大学期间也要完成为期26周的企业实习,这样才有资格参加第二次国家考试。在为期两年的预备实习阶段,在经验丰富的老教师的指导下,基于问题导向去尝试进行授课。另外,德国政府对于愿意提供教师培训的企业给予了许多政策上的支持,从而吸引了大批的企业参与到教师的在职培训中来。

4.考试要求非常严格

宽进严出。在德国要想成为一名职业学校的教师,需要首先通过本科学位考试、然后先后通过两次国家考试。考试由考试委员会按照考试条例进行,委员会由大学教授、职业学校校长、企业专家及有关考试机构的代表组成。考试不再局限于理论知识,同样重视对考生实践能力的考察。考试形式的多样性及考试过程的严格性充分保证了对考生的全面考察,能够较准确、真实地反映出考生是否具备成为职教师资的能力资格。

5.强有效的法律支持

法律健全使德国职业教育界和企业界都有法可依。德国政府通过了一系列新的职业教育法案,其中影响较大的有《职业训练法》、《联邦职业教育保障法》,确保“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正常运行。另外德国对职业教师培训也有明确的法规——《职业教育培训师资规定》,还有370多种国家承认的培训职业的培训条例,对于职业教育教师的学历资格、考核、继续教育等方面都有具体而严格的法律规定。

三、德国职业教育教师的高地位

在德国,职业教育学校的教师都必须是大学毕业生。他们不但应当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丰富的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以及教育和教学的实践能力,而且应当处处为人师表。

1.公务员的身份

德国职业学校的教师享有很高的社会地位。联邦政府规定,教师是国家公职人员,与政府官员享有同等的社会地位,不受解雇的威胁,并享有免缴劳动保险费等权利。国家公职人员的工资分三类,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教师的工资均在第一类中。在德国人眼中,教师职业是一种相当崇高的职业。教师职业受到青睐。每个教师都是国家公务员,只要不犯法就终身不会失业。

2.丰厚的薪酬待遇

德国职业学校的教师享有优厚的工资待遇。无论与欧洲其他国家同行相比,还是同国内其他职业工作者相比,都是比较高的,并超过国内平均水平。职校教师的工资一般相当于工人工资的1.5至2倍,其中工作五年左右的理论课教师6470欧元/月,换算成人民币约51760元/月(按照1:8汇率计算)。除基本工资外,教师的收入还包括地区补贴、婚姻子女补助、职务补贴和房租补贴等。考察表明,在德国当一名职业学校的教师,可谓是“上大学容易毕业难”,大学生从入校到毕业,平均需要7年,4-5年能毕业的人很少。难度最大的是国家教师资格考试,这大约要花3年左右的时间,德国的制度设置杜绝了“走后门”的陋习,竞争和筛选十分激烈,只有那些真正热爱教育而又有真才实学的人才能成为教师,而一旦实现当教师的梦想时,年龄已经在30岁上下了,基于这样的背景,教师职业备受尊重,教育界人才荟萃。

四、德国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对我们的启示

1.紧扣职业热情主题,加强职业引导工作

在德国考察学习期间,不莱梅大学研究院的Hauschild教授向我们介绍了德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培养的投入与产出成本测算和职业教育的定位。通过调查问卷研究职业热情、企业热情和道德热情对职业定位的影响,经研究发现三者之间职业热情影响最大。反观职业教育现状,如何提升学生对职业的归宿感和认同感?如何提升职校教师的职业热情?研究显示教师的能力、素养直接决定了职业教育学生的选择和定位是否长久、稳定并充满激情,而非全部受制于收入的多少来决定职业热情的高低。教师的职业热情从根本上影响学生的职业热情和定位,通过培养教师的职业热情和归宿感,最终实现学生的职业热情和归宿。基于此,建议学院从两个方面,加强职业引导工作。一方面加强对在岗教师的职业引导工作,通过教育、培训、实践、考核、待遇、事业等多方途径,制定教师的成长计划,培养教师的爱岗敬业、爱校兴校、为人师表的职业热情、企业热情和道德热情。另一方面,在人才引进时,一定要考察教师的在职业引导上接受到的教育,加大对教师在职业热情、企业热情和道德热情三方面的考核力度,认真分析其入职担任教师岗位的工作动机,防止投机教师职业以及不具备为人师表素养的人员混入到教师队伍中来,为教师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在人才引进上把好选人的第一道关。

2.紧扣实践能力主题,加强学历提升工作

基于学历层次不高、年轻教师比重较大的现状,学院要不断提升教师的学历层次。但是学历提升的目的不应该仅仅是拿一个文凭,而应该将重点放在提高自身的专业实践能力上。在教师学历提升期间(例如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要对下企业实践锻炼提出具体的要求。在职称评定时,要注重实践能力的职称评审制度建设。以往职业院校教师评职称依据综合性大学教师升职称评等级标准实施,没有体现职业教育的差异性。强化教师以专业实践能力为导向之升职称评等级,把“教师到一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服务的实践成果”作为评职称的依据之一。此外,学院引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要在职称评审领域给予政策倾向。

3.紧扣产业园区主题,加强各类培训工作

一是要加强新入职教师的师范素质和教师基本功培训。德国的职业学校教师,都经过了为期两年的预备实习。当前我们基本上是直接选用大学毕业生(硕士为主)来担当职教专业课教师,因此,必须对新教师进行师范专业培训和专业教学论方面的培训。对新入职的教师采用集中培训的方式,聘请校内外的专家进行师范技能的培训,主要在教学方法、教学程序、教学理念等方面进行标准化的集中训练,实践一般为1-2周。培训结束时要进行达标考核,并将考核的结果和年度考核、职称晋升等挂钩,存入个人业务档案里。二是要加强双师素质队伍培训。可以采取以下途径:第一,选送新入职专业教师到园区合作企业进行1年的实习,熟悉生产流程、业务流程,掌握实训设备的操作规程,提高其专业实践能力,加深对理论的理解。第二,认真组织实施两年一个周期的专业教师到园区企业、科研单位进行专业实践。系部结合专业和师资实际情况,了解所从事专业目前生产、技术、工艺、设备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在教学中及时补充反映生产现场的新技术、新工艺;教师带着教学中的一些问题,提高推广和应用新技术开发的能力。第三,依托园区企业进行师资培训。我们可以借助园区搭台,主动积极地邀请企业参与到教师培训中来。园区可以来协调企业和学校在整个职业教育的领域达成协作关系,保障双方有充分的话语权,能够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解决具体问题。

4.紧扣国际接轨主题,加强国际项目合作工作

第3篇:职业教育论文范文

1.设置确定实践教学目标是构建实践教学体系的基础。商务英语学习的五大要素是:英语语言、商务英语、商务知识与操作技能、沟通技能和人文素养与职业素养。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课程模式是职业教育改革的必然选择。商务英语课程可优化整合为五个模块:语言综合技能模块、商务技能模块、综合素质模块、实践技能模块、素质拓展模块。商务英语实践目标就是在教学过程中,运用各种实践教学手段,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经调查,商务英语学生就业岗位主要有:单证员、跟单员、业务员、商务助理、涉外文秘和商务翻译等。针对这些岗位的工作过程分析后,可设置以培养从事国际商务活动的职业岗位能力为教学目标的实践教学课程。如商务英语听说和写作实训、商务英语口笔译实训、外贸函电实训、外贸单证实训、国际商务模拟操作等。

2.以职业技能为导向的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商务英语教学就是要在仿真的商务环境中培养学生能够有效运用英语进行沟通的能力及相关业务的操作能力。可以说它既是英语语言教学,又是商务技能和职业素养培养。校内的实训基地建设必须“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区域经济为宗旨”的职业教育定位,注重培养语言应用技能、商务实践能力及职业素养等。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可以从两方面考虑:培养学生听、说、读、写、译能力的语言交际能力实验室。包括:语言实验室、翻译实验室等。培养学生商务操作能力的商务英语综合实训室。通过外贸单证实训软件、外贸函电实训软件、国际商务谈判软件等,根据工作过程设计实训模块,利用信息技术帮助学生掌握商务相关的业务操作技能,为今后从事商务活动打下扎实的基础。

3.以双赢为原则的校企深度合作在新常态下,中国企业面对经济发展的变化和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传统优势逐渐消失,必须从制造向创造转变,这就需要企业拥有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进行产品创新,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构建这一体系,需要校企深度合作,共同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因此,产教融合和校企协同育人是构建科学有效的商务英语实践教学的关键所在。现代职业教育理念下,无论校内的实训条件再好,也替代不了行业企业的职业教育功能。要求企业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实现校企一体化育人。通过校外实习基地,学校可以和企业深度合作,了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并指导专业定位、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生通过真实的工作环境进行岗位实践后,了解行业标准和职业规范,并促使其形成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职业态度,为毕业后迅速步入工作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校外实践教学可以通过“工学交替”的工学结合模式进行:认知实习。针对具有初步的专业基础理论和知识的学生,通过参观、考察、访问实习单位,对工作性质和简单的业务流程有所了解,培养学习兴趣等,为今后的专业学习打下一定的认知基础。专业实习。针对已经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生。通过实习,既检测了学习效果,又培养了职业素养,为顶岗实习做了充分准备。顶岗实习。通过顶岗实习能够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操作技能,培养其综合素质和技能,也是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具体体现。职业教育“新常态”下构建商务英语实践教学的几点思考作为应用型复合型极强的商务英语教学,需要突出职业教育的特点。在商务英语实践教学中常出现以下问题实践教学目标不明确,缺乏企业行业指导性;实践教学内容缺乏系统性;校内实践教学条件和环境不能满足实践教学需求;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高;校企合作中缺乏制度保障;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缺乏指导和监督检查作用等。

二、树立现代职业教育理念

1.提高职业教育认识在教育领域中,“重学术,轻技术”的观点比比皆是,导致职业教育吸引力不强。社会、家长、学校、学生都认为,只有学习不好的学生才到职业学校学习,技术技能型人才属于“蓝领族”,社会地位不高,不受人重视。应该呼吁全社会改变教育观念,认识到职业教育强调的是教育类型而不是教育层次,要从“学历本位”转化为“能力本位”。同时并不摒弃学历教育,而是此基础上,以发展能力为核心,高度重视继续教育,积极满足终身教育的需求,重点建构各职业教育间“立交桥”的互通机制。优化校内实践教学配置,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实践教学的目标是培养职业能力,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商务英语人才培养的质量。因此,优化实践教学课程体系,使之科学化、系统化,具有针对性、应用性和连贯性,做到商务与语言、商务知识与技能和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的校内实践教学体系。引导学校的工作重心和资金投入放在校内实训中心建设,提高学生的职业岗位能力水平,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商务英语人才培养质量。

2.提供校企合作制度保障,调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积极性在校企合作过程中,总会出现“校热企凉”“工学”教学模式质量不高、产学结合度不高、校企合作缺乏法规保障、校企合作中缺少政府的监督检查行为等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应尽快制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并纳入到《职业教育法》中。内容包括:明确政府、企业、学校、师生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引导政府设立校企合作发展专项基金,并明确用途;对具有职业教育资质的企业,符合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要求,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对于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并争取其他项目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等优惠;强化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公共服务保障等。通过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校企合作的顺利进行。

三、结语

第4篇:职业教育论文范文

新闻传媒从广义上包括杂志、报纸、校园广播台、校园电视台以及校园各大新闻网站,具有公开性、真实性以及实时性等特点,也正是由于这些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新闻传媒的宣传教育以及舆论引导作用,保证新闻内容更具有说服力和影响力。我国现阶段职业教育过程中的新闻具有多样性的内容,新闻传媒所宣传的内容包括职业教育院校的发展以及改革活动、办学历史、治学办学理念、未来发展规划等,除了上述关于学校发展的相关内容之外,还包括学生的日常生活和学习等不同内容,宣传形式多样,包括校园记者问答、任务采访、新闻广播电台中的“点歌祝福、实时新闻”等等。

二、拓宽职业教育内容的视域

新闻传媒的教育功能是指对职业教育院校的教师以及学生进行思政教育教学活动,关注学生以及教师的思想动态,努力营造出和谐融洽的学术氛围以及校园人文环境。作为新闻传媒报道的另一个相对重要的板块就是有关师生参与的各种教学活动,例如兴建重点实验室,采购实验教学器材,从而更好地培养学生专业知识以及实践技能。在职业教育中传播与学术研发密切相关的内容,让学生及时了解最新学术动态,激发学生对本专业知识的关注度以及学习的动力。学生的价值观以及人生观大都是在生活以及学习过程中、在与同学的沟通交流活动中逐渐形成的,职业教育中的新闻传播一个较为重要的功能就是教会学生如何进行科学有效的沟通。新闻传媒在培养学生的人生态度、价值观念等方面起着较为突出的纽带作用。

三、政治教育功能和文化传承作用

在教育功能上,新闻传媒较为显著的是引导作用,媒体通过对党政方针、专业知识以及科学技术的宣传来武装学生的头脑,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通过对职业教育学校的先进事迹以及优秀人物的宣传,激发大学生像模范看齐,争做先进的动力,营造出和谐融洽的校园氛围。还可以通过建立并完善各种专栏,包括班级活动、教学活动以及社团活动来提升学生向心力和凝聚力,增强学生对班级的归属感。新闻传媒在职业教育活动中所具有的新闻传媒功能与职业教育院校所开设的课程内容以及各种课堂活动有着显著区别。新闻传媒在对各种新闻进行传播时,坚持客观性、真实性的要求,在新闻报道中,不会随意添加感彩,通过对新闻事件进行有选择的报道,来保证新闻传媒所具有的舆论导向功能得到正确的发挥。新闻传媒所具有的客观性能够帮助处于叛逆期的学生接受系统的教育教学内容,从而帮助他们更好地认识现实生活,并学会利用正确积极向上的态度对待身边的人和事,成为一个充满正能量的人。职业教育活动中,可以通过在校报或者网站上开设生活专栏,报道学生身边的大事小情,普及生活小知识,与学生进行良好互动,让他们在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的大家庭中健康成长,进而帮助他们培养健康向上的价值取向以及道德情操。新闻传媒在职业教育活动中的运用能够从根本上培养学生的新闻技能,通过校园报纸、记者团、校园电台、校园广播以及校园新闻网等不同渠道开展的新闻实践活动,并进行新闻播音、新闻写作、文版编辑、任务采访以及各种活动主持等,让学生积极参与其中,在新闻实践活动中能够对现实生活以及学习产生更加深刻的体会。培养学生养成敏锐的洞察力,将在校园生活学到新闻写作以及新闻采访技巧进行实际运用。职业教育中所开设的新闻专业还可以与校外新闻事业单位进行校企合作,并结合学生发展的实际状况建立新闻实践以及教学的活动基地和项目。热烈欢迎新闻记者走进实际的职业教育活动中,让新闻专业学生更好地体会以及感受职业教育的魅力。另外,还可以让学生到报社、网站以及其他新闻单位进行学习和工作,在实践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素养。

四、有助于挖掘更多的就业渠道

第5篇:职业教育论文范文

(一)高等职业教育法制化体系完善发达国家坚持法律支持职业教育发展,依法管理教育,以确保高等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在不同的时间,政府法律和法规对职业教育从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以及质量和效益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评估。就职业教育的发展而言,美国、德国、日本和其他一些国家比较完备和安全。例如,美国通过了《莫雷尔赠地法案》(1862),它第一个承认了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和角色,《史密斯-休斯法》(1917),《退伍军人权利法》(1944),《国防教育法》(1956),《职业教育法》(1963),《技术职业应用教育法》(1990),《科学和高级技术方法》(1992),《由学校到就业法》(1994),《劳动力投资法案》(1998)和一系列法规、法令,对职业教育的体制、经费、形式等做了明确的规定,使美国高等职业教育法律得以实施,并走向规则化。德国的职业教育立法进程的早期,也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的保护。早在1869年,政府颁布了《强制职业补习教育法》的法律规定,企业培训应结合职业学校教育。自20世纪50年代,德国颁布了一系列法律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如《职业教育职业》、《促进法手工学徒毕业考试条例》等。这些法律,以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为促进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日本高度重视职业教育立法,每个职业教育改革是伴随着职业教育法的实施来实现的,一些更重要的法令:《工业学校秩序》(1899),《行业教育促进法》(1951),《职业训练法》(1958),《高学校设置标准》(1961),《短期大学设置标准》(1975),《培训学校设置标准》(1976),《就业———发展的机制方法的能力》(1999),“新计划”在第21世纪的教育(2001)。这些法律法规对日本职业教育发展体系的完善和转型有非常重要的影响。英国、法国等也致力于加强职业教育法律法规的建设,在过去的二十年已经了一系列的职业教育法律法规。

(二)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经验丰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有利于促进职业教育的稳定发展。德国、日本、美国、加拿大和其他一些国家都十分重视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职业教育在发达国家有健康、稳定的师资培训体系的来源,主要有三个渠道:一是致力于培养教师的职业教育在高等技术师范学院,如日本职业能力开发大学、韩国仁川技能大学、法国国立学徒师范学校等;二是在工科技术学院培训;三是通过专门的职业教育师资进修、培训机构来培养。发达国家职业教育教师的招聘标准较高。职业教育师资的任务决定了他们应具备的素质比普通学校的教师更专门化。教师职业教育首先应具备从事职业教育和职业道德,他们不仅要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还应熟悉专业生产实际,具有产生一定的操作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普通中学和大学教师的就业条件和职责不同,是教师队伍建设的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的重要的成功经验。德国的职业教育教师都有严格的要求,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允许持有职业教育教师资格。德国对职业教育师资格要求主要有三点:一是至少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从而保证高职教师的基本理论知识;二是教师要通过实习或工作所获得的实践动手能力,就是说,教师的专业实践技能;三是教人们通过正规的师范专业培训,掌握教育教学能力。对职业教育教师,美国有严格的资格要求和选择程序。国家规定,从事职业教育的教师,必须具有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美国几个州明文规定,必须有学士学位教育,优秀的人才具有相关领域的学士学位的1-2年的实践经验,一个职业技术教师资格证书。同时,发达国家的教师职业教育培训体系更加完善,有培训机构专业前,后继续培训机构,教师有一个稳定的渠道来源。

(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职业教育企业、行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统称为社会力量。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德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和其他社会力量在职业教育非常积极地参与。企业或行业主要是通过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模式的干预。在环境中的主动参与,各种各样的校企合作模式,逐步形成了国际,如美国的“合作教育”,德国的“双元制”,英国的“工读交替制”,澳大利亚“TAFE”和日本的“产学合作”。它们的共同特点是:企业(行业)广泛参与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过程中,学生的大部分时间在企业(行业)的技能培训的实践,并通过企业接受是目前使用最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培训结束后,学生可以工作。参加工作、参与面广,成为企业的一大特点。行业参与教育过程,参与学校各方面的企业,如学校的管理、专业设置、教师培训、教学计划、课程改革。例如,在德国职业教育应由行业协会制定毕业生能力要求,公司不仅是制定培训计划,但也提供培训基金;在英国作为雇主,公司在一些主要机构如教育基金会、所有的澳大利亚TAFE学院、大学理事会、总统大多数成员都来自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到学校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建立职业教育机构或提供援助。

(四)办学体制开放、灵活开放的、灵活的办学体制,是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的另一个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灵活的入学方式,所有的人都能入学。例如,对高等职业教育实施的主要机制是美国社区学院的学生,没有年龄限制,对所有15—70岁的人开放,而且没有入学考试,只要有高中文凭和成绩单或等效的入学条件。第二,教育系统的多样化。德国,英国、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和其他国家满足岗前培训、岗位的需要,采用不同长度的学时,实行一校多业务,全日制、半日、晚上,为多种教育系统假日等。第三,办学形式多样化。办学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机制,学习风格与政府、企业和学校不同的是,发达国家出现了多种办学形式,例如在职业学校为纯职业学校系统,主要形式的合作体系形成职业教育集团系统。第四,灵活的教育方式。例如,美国社区学院的信用制度以及各学校之间相互承认学分,可以使学生在理论和实践中是灵活的,可以自由选择不同的工作和研究的出路。

二、对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思考与启示

通过成熟的办学模式,发达国家职业教育培养了一大批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的数量,这些技术员构成了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发达国家的基石,参与全球竞争,为发达国家赢得全球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的成功,给我们很多的思考与启示。

(一)健全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发达国家以法律为职业教育的发展保驾护航,始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促进教育教学。主要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立法和职业教育的发展保证在不同时期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同步,政府出台法律、法规相配套。我们应该通过立法加强质量控制发展职业教育。中国目前没有一个完整的、专业的农民职业教育法,只有相关的“职业教育”《民办教育促进法》。由于相关立法的缺失,导致管理体制不顺、资金不足、师资力量薄弱,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不健全。因此,为了确保江苏高等职业教育的顺利运行,创造一个良好的、有序的发展环境,中国应加快专门立法建设,为了加快高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为高等职业教育经费来源的必要保证,中国教师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与服务系统建设。

(二)切实加强高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促进高职院校的可持续发展。目前,江苏省职业教育甚至整个国家普遍存在结构不合理、数量少、教师评价体系不健全等缺点。因此,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尤其重要。高职院校应特别注意教师团队建设,建立新的建设目标,建立新的概念。第一“,双师素质”的目标。注重专业实践能力的发展,有计划安排教师去相关基地进行有效培训,并且支持教师取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进行自我增值,校企联合建设教师培训基地的同时,充分发挥基地改善质量的双重功能。第二,进一步扩大高等职业教育教师的来源,学校通过各种渠道招聘企业和其他行业的专家,引进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也可以制定优惠政策。第三,适度匹配的评价体系和奖励,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科研活动,充分激发每个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调动多方面的力量尤其是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职业教育在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政府、学校、企业和社会的参与是非常必要的。教育和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特殊形式,它是宽的,连锁涉及更多的利益与责任的主题。因此,如果你想成功,你必须互相配合。从江苏省职业教育的现状来看,除了政府、学校、企业,主要是缺乏强大的凝聚力,导致江苏职业教育的“跛脚”。江苏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应注意挖掘和吸收企业联盟协会、社团、协会、银行、基金和其他社会主体参与学校,尤其要注意培育社会中介组织。中介机构,作为一种协调和缓冲机构可以利用自己的优势,解决利益冲突,两者之间的矛盾,发挥中介机构的协调作用,受试者在当前的不平等的条件下,可能有助于促进合作。

第6篇:职业教育论文范文

我国的农村职业教育一直都不发达,农民的培训工作比较缺失,使得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不高。很多农民并没有接受合适的职业教育,自己也没有一技之长。另外现在我国每年都有很多初中毕业生不能继续上学,没有接受相关的职业教育就需要面临就业。对农场劳动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加强,已经成为了提高我国农村劳动力素质的迫切要求和客观的发展需要。

加强我国的农村职业教育与农民培训是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培养信息农民和建设新农村的需要。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农民是主要的建设者,同时他们也是农业发展的实践者。在培养新型农民的过程中农村职业教育与农民培训是最重要的手段。推广新型农业技术、提高农业机械化程度和增强农业专业化都对农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现代农业中,农民不能只是简单的依靠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他们需要更多的新技术和知识,这样才能够更好的从传统农业转变成现代农业。加强我国的农村职业教育与农民培训是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和适应经济结构转变的需要,对我国的二三产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农村劳动力的素质对我国的二三产业的发展水平和社会竞争力的提升都会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在我国的二三产业的就业人员中,农村劳动力占了大部分。所以要想大力发展我国的二三产业就需要让我国的农村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

2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职业教育与农民培训的问题

2.1农村职业教育与农民培训的资金投入不够我国在农村职业教育与农民培训方面的资金投入比较少,我国对教育的资金投入总体上就比较少,用在农村职业教育与农民培训方面的资金就更少。最近几年虽然我国财政对农民的培训教育有一些专门的培训工程和教育项目支持,但是农村职业教育与农民培训的投入没有完善的制度和稳定的资金来作为保障。农村职业教育与农民培训表现出非常明显的不稳定性,培训项目具有很强的随机性,这样培训的效果也就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2.2整合教育资源比较困难农村职业教育与农民培训的开展需要涉及到很多相关部门的共同参与和整合各种资源,但是培训资源比较分散、资源的协调性不强以及社会培训资源的整合缺乏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农村职业教育与农民培训的教育资源整合比较困难,这样就对对农村职业教育与农民培训的正常开展造成影响。

2.3农村职业教育与农民培训和劳动力市场之间的相互衔接不好虽然现在我国农村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人数越来越多,但是农民的技能素质并没有真正的得到提高,从劳动力市场来看,技工的供需矛盾依然存在,很多企业都比较缺乏技术工人,但是很多农民在经过培训之后并不能有效满足这些企业的实际需求。

2.4在输入和输出方面出现培训脱节的情况现在我国很多地方的农村职业教育与农民培训都存在输入和输出脱节的情况,很多输出地政府认为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农民并不是在当地就业服务,所以就不愿意进行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投资,而另外输入地的政府部门认为这些农村劳动力并不是本地人,所以也不愿意进行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投入。

3加强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职业教育与农民培训的措施

3.1拓宽资金的筹集渠道,加大农村职业教育与农民培训的资金投入对农村职业教育与农民培训的资金投入应该要稳步的增加,在教育经费方面可以向农村职业教育和培训倾斜。农村职业教育与农民培训的外部性和公共性也非常强,所以政府部门也应该要从资金上加大对它的支持力度。如果只是简单的依靠政府的财政投入肯定不够,所以就需要借助企业、社会以及农民的力量来开展农村职业教育与农民培训,最终就能够形成一个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3.2建立和完善农村职业教育与农民培训的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农村职业教育与农民培训的管理体制,对农村职业教育与农民培训的管理模式进行不断创新。我国政府部门虽然加强了对农村职业教育与农民培训管理的综合协调能力,但是管理体制却还需要进行不断的改善,各级政府部门的任务和职责需要更加明确。农村职业教育与农民培训还应该要坚持市场化的发展放线,要以社会和就业的实际需求和前提,对管理模式进行不断的创新。农村职业教育与农民培训还应该要对自身的管理能力进行不断加强,对培训的理念和办学理念进行不断创新,在确定办学思路和方向的时候应该要以市场的实际需求来进行,对课程和专业进行合理的设置,学校的管理也需要不断加强,这样才能够很好的为社会和企业提供比较高水平的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

3.3政府各部门的资源要综合利用这样才能有效形成农村职业教育与农民培训开展的合力。在农村职业教育与农民培训中,综合利用各个政府部门的资源、协调利用社会资源是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各级政府部门应该要对体制进行积极的创新,对各类教育资源、科技资源、培训资源等进行综合利用。另外还要对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源进行有效的协调使用,在农村职业教育与农民培训的工作中,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4结语

第7篇:职业教育论文范文

1.1以行业为纽带

专业领域趋同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典型特征就是以行业为纽带,以专业为主体。从成员单位上来看,均是行业内企事业单位和具有相关专业的各类院校,集团内各院校可以在专业、实习实训基地、教师队伍、课程、毕业生就业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并能更好地探索中高职、高职本科衔接人才培养模式,以达到各院校之间共同发展的良好效果。同时企事业单位成员可以与院校成员单位之间实现专业技术信息共享、科技攻关、双方员工双向交流培训、专业与课程建设、学生就业等方面进行校企深度合作。

1.2以行业部门为主导

内部凝聚力强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是以行业为背景,在行政主管部门的组织和协调下组建和运行的,集团内部成员之间有一种天然的联系,能够有效地形成合力,凝聚力较强。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建设目标明确,可以有效地整合行业内部职业教育资源,各成员单位之间可以更好地进行优势互补,使成员单位相互了解的渠道更为畅通,能够更加直接反映出行业、企业中相关岗位的需求,有效提高行业人才培养质量,为行业发展服务。

1.3以行业品牌学校为龙头

示范作用明显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牵头的一般是地区范围行业内中高职院校,且多数为各级品牌职业院校,在办学和人才培养方面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牵头院校改革、发展、建设的成果及所形成的先进理念,可以辐射、惠及职业教育集团内各成员单位,尤其对职业院校示范作用更为明显,从而确保整个职业教育集团的建设方向和合作走向。

2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发展困境

2.1组织结构松散性特点

导致集团内部资源难以充分整合利用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同其他类型的职业教育集团一样,具有自发性和民间性,导致集团内部的利益关系不明确,在整体上缺乏统一的合作载体和管理机制,从资源、组织结构到制度的集成非常有限,资源很难进行有效融合,资源利用效率不高。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都具有相近或者相同的专业,理论上可以实现信息技术、办学条件等资源上的共享,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并没有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究其原因是职业教育集团是松散性非法人组织,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不明确,往往职业教育集团只从学校利益出发,主要目标是学生实习和就业,而对成员单位之间职工进修与培训、技术开发等方面需求考虑不多,从而造成资源丰富但利用率低下的尴尬局面,整体办学效益不高。

2.2集团内部可操作性的运行机制不健全

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在成立初期都制定了章程,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和配备了相应的人员,从表面上看已经具备自我运行和管理的能力。但是由于职业教育集团是松散性非法人组织,集团内部各成员单位在隶属关系、人事关系、管理体制等许多方面并不一致,没有实际的人事和财产的调拨权力,这一先天的设计缺陷使得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后期运行乏力。这种集团化办学过程中松散关系的状况,导致集团内部无法形成理想中办学的合力,在当今以市场为主导的办学情形下,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的核心竞争力也就难以培育起来。

2.3集团化办学实质性政策支持不到位

尽管《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推动公办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与创新”,“推动公办职业学校资源整合和重组,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路子”,但是在实际工作落实中往往缺乏大胆探索和尝试,实质性政策支持不到位。在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发展过程中,行业主管部门在职业教育集团中的统筹、协调、投资、评估、指导等功能和作用得不到体现,形成不了集团赖以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在行业内,行业主管部门也不能发挥主导作用运用实际政策吸引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集团内部活动,对职业教育集团采用粗放式管理,放任自流,不管不问。

2.4企业成员参与动力不足

尽管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企业成员都是行业内企业,但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是以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在职业教育集团运行中企业不能获取直接的经济效益,导致企业成员单位参与职业教育集团的运行与管理动力不足现象十分普遍。对于企业这种被动式的参与,在现有职业教育集团框架下,行业主管部门难以用强制手段约束企业行为,更多是需要成员单位之间进行有效的沟通,以达成某些方面的合作契约。由于企业参与动力不足,职业教育集团往往变成了学校一厢情愿的孤芳自赏,形同虚设。

2.5专业设置重复影响

集团活动有效开展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有别于其他职业教育集团最大的特点是以行业为主导院校成员单位都有相同或者相近专业设置,行业和专业是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组建的纽带,合理、有效地整合集团内部成员单位优势资源,并在集团范围内开展全面而深入的校企合作发展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集团成立的终极目标。但从职业教育集团现有校企合作来看,仍然是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单个合作,集团成员之间的校企合作状况是孤立且带有竞争性色彩,无法体现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带来的优势。究其原因在于职业教育集团内各院校间的专业结构设置不合理,存在大量重复设置的专业。专业的重复设置阻碍了院校间的校企合作信息共享,涉及学生实习实践、教师队伍建设、企业员工培训、技术开发等方面,使得集团层面的与全行业的全面合作难以开展。

3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持续发展对策

3.1政府行业层面制定

集团化办学发展规划,激发发展活力职业教育集团作为职业教育领域内的新生事物,迫切需要政府给予政策方面的扶持,应在政府层面组织制定《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规划》、《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管理办法》、《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经费管理规定》、《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绩效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和政策,为职业教育集团的运行提供相应的操作规范,帮助解决职业教育集团发展中顶层设计问题。同时,在政府层面打破常规,改变职业教育集团现有性质,将职业教育集团的非法人地位确定为法人身份,赋予相对应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对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而言,行业主管部门应在上述上级政府制定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规划及相关制度基础上,对本行业职业教育集团出台实施细则,特别是建立拨款制度或者专项经费制度,指导和监督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运行和发展。为使职业教育集团规划和相关制度落到实处,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可以实行目标责任制,制定年度任务目标,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来年向职业教育集团拨款和支持的依据,以激励职业教育集团有序运行和发展。

3.2职业院校层面转变办学理念

规范集团运行找到“利益共同点”,是所有职业教育集团存在的关键所在,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也不例外,在现行职业教育集团管理体制下,职业院校转变办学理念,变被动服务于主动服务,应主动锁定企业需求,提供相应服务,如帮助企业解决技术开发与应用中的难题,借此机会深化校企合作。职业院校应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制定具体激励政策增强校企合作的吸引力,同时改变以往校企合作“单兵作战”的做法,与其他成员院校一起,进行专业共建,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共用,形成专业共同体与企业进行合作,从而实现职业教育资源最大化效用。

3.3社会层面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助推集团有序发展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社会公平又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和保障。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是国家和政府推进职业教育均衡、有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需求的有效途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更需要全社会关心,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给予理解与支持。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引导各类媒体应积极多角度对职业教育进行正面解读和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让普通老百姓和企业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有正确的理解,最终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良好氛围。

4.总结

第8篇:职业教育论文范文

(一)现实表征:职业论与专业论的张力失范

第一,课程目标和课程评价的偏颇。由于社会的认识,人们的观念等原因普遍将接受职业教育的群体定位于专业教育的淘汰者,认为该群体接受专业教育知识体系的学习甚为困难,即不具备再继续接受专业教育的条件。基于此,职业教育课程的目标和评价标准便定位于授受职业技能,以保障学生基本的社会生存能力实现。第二,课程内容的选择与组织的欠缺。职业教育课程更多地是关注学生的职业能力,注重工作任务操作化技能的训练,并通过反复的实践训练形成职业经验和职业能力,但却极少关注学生作为“社会职业人”的职业素养,也极少提供共性知识的储备学习,所以导致学生上岗快但技能的迁移性差。第三,课程结构的失衡。为了彰显职业院校职业性的特点,不少院校非理性提高实践课程和理论课程、专业课程和人文课程的课时设置比例,导致课程结构出现失衡。这种失衡表现为职业论的功利性和专业论的基础性之间的张力失范。

(二)表层冲突:研究范式的二元对立

课程研究范式二元对立思维一直就存在,由于研究者自身经历、研究信仰和教育背景不同,其往往认为某一种研究方法更适合职业课程研究,而对其他的研究范式存在偏见。实际上,职业教育课程研究范式不是永恒的、绝对的,任何一种范式的合理性强调到极致而完全排斥其他的研究范式都是片面的,同样推行任何一种研究范式的霸权也都是有害的。首先,从方法论的历史来看,一个研究范式的出现,其应用范围和精确性都是有限的。某种范式之所以获得重要地位是因为“它们比它们的竞争对手能更成功地解决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又为实践者团体认识到是最为重要的。”随着研究的深入,问题的复杂化,范式的普适性受到挑战,对于新问题,旧的研究方法就显得力不从心。而当新的研究方式获得研究群体的认可之后,旧的范式就被新的取代。其次,从研究主体来看,课程研究方法的范式是被“研究共同体”接受和认可的,研究方法范式的选择受研究传统、社会需求、研究者认识上的偏见或局限等方面的限制,是“生活世界的利益相互交织在一起的”,所以课程研究方法的范式并不是价值无涉。“人的任何思想和见解都包含着一种任意的、偶然的要素,这种要素依赖于个人的状况、能力和爱好给个人设置的限制。即人的任何思想和见解都包含着一种错误的要素”。最后,从职业教育课程研究的特点来看,“人”作为课程研究的主体,其复杂性决定了课程研究的复杂性。在课程研究中,如果试图用单一的研究范式来解决所有的问题,是不切实际的。同样推行某一种范式而排斥其他可以使用的范式,带来的结果必然是将复杂的课程问题简单化。

(三)深层冲突:社会需求与个体发展取向异化

职业教育课程作为教育实践的载体,承载着传承社会文明、服务区域经济等社会价值,同时还应满足人的全面发展等个体价值。但满足个体发展的需要和社会需求之间存在着矛盾关系,这使得职业教育课程理念定位摇摆不定,因此设计出的课程体系也大相径庭。实际上,只重视职业课程社会价值的职业院校,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为目标来设计和实施课程,或者依据行业企业需求开发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导向的课程,这样建构而成的课程具有明显的社会服务性和产业对接性。而大多数职业院校的课程也多定位于满足这样的社会需求,把学生培养为满足社会发展需求的“社会人”,把学生的塑造溶于社会价值建构之中,甚至牺牲个人的发展单纯满足社会需求。而教育的本质应该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职业教育虽然和普通教育在培养方式上有所差异,其宗旨应该一样的。从人学视角出发,“职业教育课程的目的在于促进个体的全面发展,使受教育者具备应对社会职业流动和社会职业变迁的综合能力,并养成真、善、美的完美人格”。于是不少职业院校为了平衡对社会需求的过度追捧,又将职业课程理念定位于个人本位的取向,针对个体职业生涯发展的需求情况来建构学科体系导向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培养具有通用性素养的职业人。但这样的课程体系虽然符合教育促进人全面发展的宗旨,却又忽略职业教育的特质。课程设计如何在社会需求与个体发展之间取得平衡状态,确实是课程研究者们值得思考的另一个问题。

二、职业教育课程范式的转换

职业院校的课程研究是一项系统工程,当务之急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课程改革的指导思想问题,即职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矛盾问题。二是课程改革的价值取向问题。三是课程改革的路径问题。而解决这三个问题的基本出发点是课程改革的知识论问题,即职业院校究竟应该传授什么样的知识,这些知识又是以什么形式存在的。所以职业教育课程范式的转换,首先表现为知识存在范式的转换。

(一)课程知识存在范式的转换:从确定性到不确定性

到目前为止,职业教育课程内容的选择与组织主要是依据职业岗位的工作任务来进行的。也就是说课程开发的逻辑起点在岗位的工作任务而不是学科的系统知识,其基本逻辑是“先明确学生能够做什么,再根据要求推定他们知道的”,而不是“先让他们系统地学习相关知识,然后将所学的知识运用于实践之中”。这表明职业教育课程知识包含两条基本观点:第一,职业教育课程首先学习的内容是工作任务,而专业教育课程首先学习的是系统知识。第二,职业教育课程中的知识是与任务相关的方式进行选择和组织的,而不是按照自身的逻辑关系组织的。而职业教育课程之所以以工作任务为主要学习内容,是因为在职业活动中,知识与工作任务之间本身就存在明确联系:(1)职业活动中的工作任务是相对确定的。(2)工作任务的确定性程度,决定了其所需知识的确定性程度。也就是说传统职业知识的存在范式表现为工作任务与职业知识关系的确定性。这种确定性使得职业课程与专业课程成功区分开来。而随着技术的革新,生产组织模式的改变,当前职业活动中的工作任务越来越具有不确定性,当这种不确定性达到一定程度时,职业活动与专业活动之间的界限便趋于模糊。也就是说新时期职业课程中工作任务的确定性在逐渐销蚀。工作任务的不确定性首先表现为工作结果的不确定性,即工作任务的名称表述虽然相同,但工作结果可能不同。当这种不确定性达到一定程度后,便使得职业性工作任务具有了专业性成分,并且与专业性工作任务呈现交融状态。基于此,新时期职业知识的存在范式表现为工作任务确定性的销蚀。而工作任务确定性的销蚀,要求从业者掌握与该项工作任务更为广泛的知识,而这个广泛性知识又包括几个方面:第一,表现为对广泛的普适性知识的掌握。第二,表现为对原理性知识的掌握。第三,表现为经验性知识的储备。

(二)课程研究方法范式的转换:线性研究转向复杂研究

职业教育从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以来,一直没有专属于自己的研究范式,其研究范式都是从其他学科借鉴而来。从最初的思辨研究范式、实证研究范式、量的研究范式到质的研究范式,每种研究范式都有着自己特定的时代特征及适合的场域,但同时每种研究范式也有着自身的局限性。以往研究者所秉持的思辨与实证、质与量的二元对立思维严重阻碍着不同研究群体的对话与交流。实际上,职业教育现象、职业教育问题本身是复杂多变的,单一的范式很难解决职业教育研究中的问题。因此,职业教育课程研究问题的复杂性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必须从单一的、线性的研究范式转向复杂的、多元的研究范式。系统论、信息论和控制论的出现,为我们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它们在推动科学研究的复杂化的同时,也促进了复杂性科学的形成,伴随而来的便是复杂性研究范式的兴起。复杂性研究范式以“非线性、不确定性、自组织性和涌现性”为特征,打破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整合多种研究方法。同时复杂性研究并不是对立范式之间的简单糅合,它对不同研究范式的整合有其内在的逻辑。虽然目前复杂性研究在职业教育课程建设的具体方面贡献并不大,也还没有在对经典研究范式“破”的基础上“立”起来,基本上还处于一种理念状态,但复杂性研究范式为职业教育课程研究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与思维,必然有助于推动职业教育课程的发展与优化。

(三)课程理念引领范式的转换:冲突到融合

职业教育课程理念引领范式的树立应该消融专业论与职业论的内在张力,弥合社会本位与个人本位的取向冲突,建构以人本主义课程观为纲、融合为目的的职业教育课程行动体系。以人本主义课程观为纲,是因为长期以来,职业教育课程理念选择的冲突使得课程研究者处于迷茫、混沌的状态,而人本主义则为之提供了新的研究方向。有学者明确指出,人本主义逐渐将现代职业教育课程观导向合理的哲学范式。这是因为人本主义职业教育课程观重视受教育者全域价值的实现,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课程价值的人本关照,避免单向度训练的泛化;第二,课程权利的人性自由,提防学科体系课程的霸权;第三,课程内容的人本渗透,避免单纯的工具理性至上;第四,课程实施过程的人本回归,挽回职业教育实践价值的缺位;第五,课程评价的人本关照,合理运用多种评价方式。以融合为目的是试图借用中庸的思想——“执两用中”,既不单向度趋附于某一种价值取向,也不完全排斥另一种价值取向的合理性,而是根据职业教育课程的具体情况,形成具有预设性、生成性等特征的职业教育课程设置的“间性”调和区域。而“间性”调和区域对建构职业教育课程行动体系具有操作意义。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课程内容的选择方面,职业教育课程内容应整合岗位职业知识、学术知识、企业生产一线所需要的实践知识。第二,课程体系设置序列方面。依据职业课程的规律,现行职业院校开设的课程大致可以划分为五类:经验主导、职业能力培养课程,科学文化素质课程,思想政治课程,身心健康课程,学历达标课程(英语、计算机等)。根据这五类课程的不同性质,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在设置时,既要兼顾职业技能的训练、受教育者的认知心理,还要考虑到个体发展性职业素养的培养。于是最终将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分为职业课程和通识课程,职业课程又包含职业专业课程和职业通用课程。这种序化的课程行动体系使得职业教育课程不偏废职业技能训练,也不缺失个体认知的人文关怀。第三,“间性”调和区域还可以运用于实习、实训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三、结语

第9篇:职业教育论文范文

教育部制定、实施的《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的基本理念就是:“学生为本,师德为先,能力为重,终身学习”;《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小学部分)的基本理念就是“:育人为本、实践取向、终身学习”。两者其中的“能力为重,终身学习”、“实践取向、终身学习”都体现小学教师职业化、终身化的知识与技能的特别需求。一直以来,在教师教育作为学科(知识)体系的“专业教育”,知识的结构及其与实践的关系是:因应教育实践的新进展而被动式修整教育理论的系统性,并以系统的学科知识释出对应的知识应用能力为教学的主要目标;而在教师教育作为能力(实践)体系的“职业教育”,知识的结构及其与实践的关系是:基于教师真实的工作过程最必要的知识与技能的“选择序化”,并以序化的学习领域实训工作岗位必需的职业技能为教学的主要目标。

1975年联合国教科文卫组织第35次国际会议通过了《关于教师作用的变化及其对于教师的职前教育、在职教育的建议》,强调必须重视教师教育的职前与职后的统一性及终身化。而日新月异的信息(网络)技术也正为自主性与终身化学习不断提供无限的、便利化的时空条件。所以,应当遵循《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小学部分),本着“学会工作终身学习”的职业教育理念,依据小学教师真实的工作过程,构建小学教师职业化、终身化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

二、基于工作过程的内容构建

在《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小学部分)中,课程目标领域是:①教育的信念与责任;②教育的知识与能力;③教育实践与体验。在《小学教师专业标准》中,基本内容为:①专业理念与师德;②专业知识;③专业能力。这两个标准,构成小学教师职前职后教育的一致性要求:一是理念(信念)与师德(责任)部分;二是专业知识与能力部分;三是实践与体验部分。在此重点论述知识与能力部分的构建:如前所述,教师职业“需要教师通过严格的和持续的学习获得和保持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那么什么是教师应有的“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就小学教师而言,作为专业化的职业教育,有关小学教师的应有的“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组成内容的确定,只能是遵循《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小学部分),本着“学会工作终身学习”的职业教育理念,依据小学教育的真实工作过程———包括教学工作、德育工作、课外活动、教研活动及教师成长等方面的工作(成长)过程(行动领域),在课程内容上构建基于工作过程的“小学教育知识篇”和“小学教师技能篇”的两大组合(知识与技能)模块(学习领域),正是进行教师教育的课程与配套教材建设的创新尝试。

1“.小学教育知识篇”(专业知识)包括:教育与教育学,小学教育,小学生、小学教师的相关专门知识(按照两个标准的相关条文有序构建,并以主题案例及知识话题引导知识学习)。

2“.小学教师技能篇”(专门技能)包括:教师成长、教学工作、德育工作、课外活动、教育研究的相关职业技能(按照两个标准的相关条文有序构建,并以真实工作案例及行动体验引导技能实操)。作为配套教材建设,首先应当革新“教材观”,变以教为主为以学为主,不再“为教而编”,而是“为学而编”,变教材为学材,即有助于变教而学,为学而行。因此,构建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内容在总体上既要体现小学教育、小学教师的特色,在具体部分又要体现工作过程的“行动领域”与教学过程的“学习领域”对应关系。最重要的是,更期望通过执教者创造性的组织教学,变“教教材”为“用教材”,变“知识灌输”为“行动体验”,创建职业化的“自主、行动、合作”的教学文化。

三、基于行动导向的技能实训

小学教育永远是实践第一的活动。在实际工作中,小学教师的工作能力一般都比知识量更为重要。因此,无论是职前教育还是职后培训,有关小学教师工作的系列技能部分就是职业教育的核心内容,而与小学教育相关的知识通过引导自主性或探究性学习理解和掌握。我们既不能单方面谈论课程的内容构建,也不能离开课程的内容构建单方面谈论教学方法。基于工作过程的内容构建必然需要基于工作过程的教学方法。这是教师职业教育的课程建设和教学设计必须同时考虑的。基于工作过程的教师职业技能的教学方法有以下几种。

1.行动导向教学法是德国职业教育的主要教学方法,它是基于工作过程培养学生综合能力的有效教学方法。但同样也是适用小学教师职业教育的主要教学方法。因为行动导向教学法的内涵就是指教师不再按照传统的学科体系来传授教学内容,而是按照职业工作过程来确定学习领域,设置学习情境,以学生为中心、以小组为学习形式组织教学,并强调学习过程的合作与交流,培养学生的职业行动能力。特别是“以学生为中心”、“合作与交流”完全就是小学教师实际工作要求的预演。而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更是任何职业教育所必需的。

2.微格教学法原作为教师教学技能专用的教学法,实际就是与具体组成行动导向教学法的“角色扮演法”或“模拟教学法”在内涵上一致的教学法。现可更大范围用于教师系列职业技能的实训。

3.多元智能(MI)教学法是基于多元智能理论的教学法,要求以一种或多种智能探究单个或综合性学习主题,同样是以学生为中心、以小组为学习形式组织教学,并强调学习过程的合作与交流的教学法,如果把MI教学法与行动导向教学法结合,完全可以生成新的MI—行动导向教学法,可更全面有效地培养作为小学教师不同于和高出其他职业的综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