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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珠宝企业 销售 财务管理
一、珠宝销售业务的独立运行需要建立健全的销售财务制度
随着珠宝行业市场的发展,珠宝行业中的销售财务所包含的业务内容越来越多,同时,内部的分工也越来越细。和珠宝生产、珠宝供应等这些财务部门的日常收付、月终核算不同,珠宝销售财务是有着相对独立内容的、针对珠宝产品销售的一种贷款回收。所以,珠宝企业应当单独设立销售财务机构,来统一管理珠宝产品的销售费用、应收账款核对、余款结算、欠款清理等业务。
二、加强珠宝销售环节中的会计监督
(一)珠宝企业中销售循环的内部控制
内部审计师把握审计程序的主要重点是,贯穿在销售循环中的内部控制制度、系统、结构和环境。这主要包括对顾客订货的环节、批准授权、运输、开具销售的单据、记录珠宝销售收入、结转成本和应收债权各个阶段进行审查和评价:审查接受订单是否沿着珠宝企业的预定生产战略进行操作,审查开具发票的手续是否符合规范性的制度标准,审查结算、记账及银行转账方面是否单据齐全,评价珠宝企业的销售信誉是否建立在良好的环境状态下。
(二)珠宝企业对销售循环进行监督与控制的方法
对珠宝销售决策和计划进行审查与评价,需从多方面考虑。首先,要考虑珠宝销售计划的编制是否符合企业其他机构的职能均衡,珠宝销售计划的衔接过程是否经过严格的检验,以及珠宝销售计划执行的实际效果是否和预计的保持一致;其次,要考虑珠宝产品的销售价格决策是否合理,是否建立在对珠宝产品市场调查的基础上,珠宝产品特殊售价的策略是否符合既定组织的目标,以及珠宝企业的剩余生产能力的估算是否科学;再者,要考虑珠宝销售合同制定的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范,预防珠宝销售法律诉讼行为的措施是否充分,珠宝销售合同实际履行的效果是否达到珠宝企业的控制目标,珠宝销售合同效益是否与同行业及市场的定位一致,以及是否遵循了市场供求关系的基本原则。
三、规定珠宝销售会计业务的控制程序
为了防止珠宝企业中收入控制程序这个基本控制程序的内部舞弊,需要规定珠宝财务销售会计业务控制程序。下面是珠宝企业收入控制程序的一般情况:“三线两点”。
珠宝企业的收入业务涉及钱、单、货三个方面。珠宝产品销售或者提供了劳务后,账单(发票)就得开出去,货币就会收进来;或者随之形成账款的追索权。在钱、单、货这三个方面中,产品是前提,因为如果产品不销售,那么其他两个方面都是空的;货币是中心,因为所有的控制都是紧紧围绕账款的收和账款的进而进行的。而保证货币正确无误地收进,是控制程序的基本任务;单据是关键,因为产品是根据单据发出的,而账款是根据单据计算和收取的,也就是说,没有单据,就没有控制的依据。
所谓“三线”是指发票传递线、货币传递线以及产品传递线。所谓“两点”是指发票与货币的核对点和珠宝产品与发票的核对点。把单、钱、货分离成三条互相独立的业务线进行传递,再在三条传递线的终端设置两个核对点,然后把这三条线联结起来进行控制,这就是“三线两点”的主要精神。这样,使得经手珠宝产品的人,不经手发票账单和货币;经手发票账单的人,不经手产品和货币;经手货币的人,不经手产品及发票账单。从而形成三条业务传递线,每一条业务传递线由许多的传递链条或者是传递环节所组成,而这些链条和环节分别由不同的人员或部门负责。就这样一环接一环,环环相扣,缺一不可,而每向前传递一步,就对上一步的传递工作进行核对,这当然使得整个控制系统的可靠程度进一步提高了。
四、充实会计业务内容
综合来看,应充实的内容如下:
第一,要加强对用户信用等级的考察和评定,规范对用户来料受托加工产品贷款和来料的清算,加大对用户有老欠款又订新合同贷款的控制;第二,要规范企业对有意垫资的新产品的贷款管理,按“专款专用”原则进行贷款结算。
五、先审核,后核算,并且严格控制销售费用
见到合同——收预收款——执行完毕——收齐货款——填制记账凭证——开发票——审核——发票交用户提货或通知发货——核算,这是珠宝销售财务的工作流程。而审核这一过程,关系到货款是否正确无误收到、记账科目是否合乎规定,所以审核岗位是珠宝销售财务工作中“守门员”性质的岗位。一方面,因为此岗位的设立很大程度上为珠宝销售收入的实现和降低应收账款金额提供了保障,所以要选择责任心强、素质高、经验丰富的人员负责此岗位;另一方面,对珠宝销售费用等销售产品发生的支出,也要经过审核后才可以支出,这样可以从整体上保证珠宝销售财务在贷款收入和销售费用支出上按规定。按制度执行,杜绝或避免不合理支出给珠宝企业造成损失的现象发生。
总之,珠宝销售财务管理是珠宝企业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作为珠宝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它的完善和发展,已经和珠宝企业的管理水平,甚至与社会经济环境紧密相关了。所以,珠宝企业的销售财务管理必须加以重视和研究。最大限度地发挥它的作用,从而为珠宝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效益的提高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张慧德.市场竞争下的企业财务管理[J].财会月刊,2001(06):18-21.
第一条 合同的主体
甲方:________________物业
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第二条 合同宗旨及原则
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对_________提供日常保洁服务,协商如下。
第三条 合同的范围
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作业内容及清扫周期以《________________物业清洁标准及定期作业指导书》为准。
第四条 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五条 合同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
2.无偿为乙方提供保洁用水、电。
3.对乙方保洁质量应及时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质量标准。
4.教育有关人员遵守________________物业保洁制度,共同维护__________业内环境,爱护园内设施。
5.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物料仓库、办公用房及办公电话一部(注:每月电话费由乙方支付)。
6.负责协调乙方与________________物业内客户间关系。
7.负责向乙方提货________________物业内客户有保洁要求的有偿特约服务信息。
8.积极采纳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物业内保洁方面的合理化建设,协助乙方处理有关投诉。
9.甲方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现场。
10.甲方有责任代乙方向客户开据有偿特约服务的发票和收据。(注:发票和收据由乙方提供)。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进驻现场书面通知后,要积极做好准备,准时进驻现场。
2.乙方在甲方设立作业所。作业所在业务上受乙方和甲方双重领导。
3.认真完成《________________物业清洁标准及定期作业指导书》规定的作业项目和标准,确保卫生质量,达到客户满意。
4.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物业服务总人员不少于_________人,________________物业内非公共区域内日常保洁工作(如:有偿特约服务)由乙方从公司总部另调人员完成,并保证各项工作质量。
5.乙方人员要统一着装,衣帽整洁,配戴本公司名牌,进入工作现场的出入证上甲方配发,遵守甲方各项内部规章制度,乙方不得在甲方服务区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承揽业务。
6.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若乙方主管负责人不在作业现场,乙方临时负责人应接受甲方主管保洁负责人的监督指导,并按甲方的保洁工作标准进行检查。
7.乙方派出一名主管负责人负责日常保洁工作质量检查和保洁工作紧急情况的处理,并于每月25日之前将当月的保洁工作总结和下月的保洁工计划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
8.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用工应签定劳动协议,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如因用工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9.乙方在承包的保洁工作范围内,甲方如因保洁工作未达到保洁质量标准,被有关社会职能部门(环卫、城管等)处罚,该罚款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在保洁工作中未达到保洁的质量标准(实际上经过限期整改可以达到保洁质量标准的),经甲方两次口头警告通知,仍未达到标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发出一次书面通知,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保洁服务费的0.5%-%1。
11.乙方教育员工爱护_________物业内建筑物及室内各种设施。注意节水节电。
12.由于乙方在日常保洁工作中不慎给甲方设施、材料及甲方客户物品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3.乙方作业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和具有专业知识人员担任。
14.乙方作业应遵守甲方规定的时间要求,如有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15.乙方在作业中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做好各项防护措施,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要加强管理,安全生产。
16.乙方为保证施工质量,须根据不同材质,采用相适应的清洁原料和操作方法。
17.乙方负责提供保洁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材料、药剂和客用品等。(如:大、小垃圾袋,卫生纸、香球,光亮剂、清洁剂等)。
第六条 合同总价
本合同月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此款取费所列项目见《________________物业清洁标准及定期作业指导书》。
第七条 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如未发现保洁质量问题,以转帐支票方式于每月_________日(如遇休息日或节假日,付款日期顺延)全额向乙方支付当月的日常保洁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如发现保洁质量问题,甲方按照月保洁费的10%先行扣款,然后双方协商。
第八条 合同变更与终止
1.合同的变更与提前终止必采用书面形式。
2.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协商以补充合同方式解决。
4.合同内容变更、提前终止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月服务费25%负赔偿责任。
第九条 合同解除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2.乙方严重失职造成甲方物业管理的重大损失,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3.乙方发生严重违约后,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一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及行动,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内向乙方付费,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对逾期未付的费用每逾一天,按交付金额的3‰支付滞纳金。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优质的保洁服务(按合同标准)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剩余合同款3‰违约金。并要求乙方退还当月服务费。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在履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讼。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自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_______________物业清洁标准及定期作业指导书》及其他附件共_________页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在第一阶段,主要从三个层面建立了医院保洁服务流程。
1、6S方法的应用
保洁作业不规范、服务标准不清晰、服务意识不到位,劳动量分配不均、局部劳动力过剩等现象,是各项目普遍存在的问题,严重影响了保洁服务质量。针对这一情况,应用“6S方法”,围绕医院后勤的功能特点和运作要求,按照“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六方面来规范保洁服务全过程。
从保洁员服务形象开始,制定岗位行为规范;划分工作责任区域,确定工作职责;制定关键环节作业指导书和岗位工作流程;修订作业标准,明确服务目标;找出潜在的不安全点,建立应急预案。
通过对现场作业的规范(如区分层流手术室限制区、半限制区、非限制区作业要求等),以及对现物进行分类标识(如制定医院感染色别分类等),建立清晰、简单、标准化、实操性强的工作流程,创造、规范有序的工作环境,引导员工良好的工作习惯,提升岗位的服务品质。
2、“主动式服务,零干扰作业”理念
针对医院物业服务的特点,根据高端客户群体的定位,我们提出了“主动式服务,零干扰作业”的服务理念。
⑴、主动式服务。员工要改“接到指令再行动”的被动惯性,树立“主动式服务”意识——保洁要勤快,服务态度好,协同意识强。
保洁要勤快。医院人流量大,地面、洗手间等公用地方容易脏,要求保洁员主动发现存在的问题,做到随时作业,消除卫生死角。
服务态度好。前来就诊的客户大多行动不太方便或心情不太好。要求员工要有耐心、细心、虚心。同时按照首问责任制的要求,遇到客户的提问,要耐心解答,忌一问三不知。
协同意识强。服务工作分工不分家,除做好本职工作外,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主动协助其他岗位开展工作。如在对办公室进行保洁时,发现照明系统出故障,应及时反馈给维修人员。
⑵、零干扰作业。医院的氛围是安静、舒适、温馨的。保洁员作业过程中动作要轻快,不高声说笑,不可干扰医护人员工作和病人的休息。如手术室在进行手术时,切记不得进入或干扰手术的正常进行;根据病(产)房的特点以及入住客户的需求,安排保洁服务时间。
3、培训以实操为主,考核横纵向结合
医院物业管理对保洁员素质有较高的要求,实操是培训的重点。管理处结合每周工作重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每天半小时培训,要求保洁主管对每个工作环节、每个岗位流程进行讲解,以操作示范为主。培训结束后,抽取3—5名保洁员进行实操考核,对作业过程存在的不规范,进行现场点评。定期做好开展保洁培训,培训教材选用清洁急救网提供的视听教材和演示教学
同时,要加强对保洁服务的量化考核(清洁表格管理)。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区范围内具有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核准的资质、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小区物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而收取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
本办法所称物业,是指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住宅及其附属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本办法所称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公司接受业主的委托,对其物业、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项目开展日常管理、维护、修缮、整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本办法所称城区,是指*区行政区域范围。
第三条*区价格主管部门是本市城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主管部门。*区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加强对本市城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及与业主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
鼓励物业管理公司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防止价格垄断和牟取暴利行为。
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
(一)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标准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参照《住宅小区物业分级参考标准》和政府指导价约定或由双方协商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区物业主管部门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组织招标投标确定。
(二)物业已交付使用但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由物业管理公司在政府指导价标准上下20%的幅度内提出,经*区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后,报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
由于住宅小区规模小、物业管理经营成本高等特殊原因,无法执行政府指导价标准的,由*区物业主管部门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组织招标投标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经*区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后,报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
第六条本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标准(按每月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如下:
(一)多层住宅(7层及以下)
一级:每平方米0.55元;
二级:每平方米0.45元;
三级:每平方米0.40元;
四级:每平方米0.35元。
(二)高层住宅(8层及以上有电梯)
一级:每平方米1.20元;
二级:每平方米1.00元;
三级:每平方米0.90元;
四级:每平方米0.80元;
五级:每平方米0.70元。
不带电梯的高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多层住宅的标准执行。
高层住宅中不使用电梯的底层住户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高层住宅标准的80%收取,不分摊公共电梯的电费。
第七条住宅小区内的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住宅标准的200%收取,商业用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住宅标准的300%收取。
住宅小区临街商铺的物业管理服务由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商定,如业主需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按照上款标准约定或由双方协商确定。
空置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住宅标准的50%收取。
高尚住宅区、别墅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依据业主的要求和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质量和深度,按优质优价的原则确定。
第八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不包含小区及楼宇内的公共水电费,公共水电费的分摊办法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住宅小区内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必须经*区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收取,并作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入。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第九条市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市场物价的变动情况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标准作适当调整,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质量、深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可在政府指导价标准基础上浮动。
获得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称号的物业,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可在政府指导价标准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5%。获得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称号的物业,可上浮不超过10%,获得省城市物业管理优秀称号的物业,可上浮不超过5%。
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达不到《住宅小区物业分级参考标准》的最低等级,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在政府指导价最低标准基础上适当降低。
第十一条*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会同*区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住宅小区物业分级参考标准》对住宅小区物业进行定级。
第十二条对物业管理公司实行资质管理制度。从事物业管理的公司必须向*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申领《*市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才能经营物业管理服务业务。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许可证制度。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向*区价格主管部门申领《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并按规定制作《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公示牌》。
《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
第十四条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申报或调整收费的程序:
由物业管理公司向*区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市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二)营业执照;
(三)小区楼宇总平面图;
(四)小区定级证明。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以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认可的,业主或者使用人可以不支付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公司已接受委托实施物业管理并已收取服务费的,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再重复征收性质和内容相同的费用。
第十七条业主不按《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或政府指导价标准交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催缴、限期交付;逾期仍不交付的,按合同约定加收滞纳金,合同没有约定的,可按每日加收欠交金额千分之一的滞纳金;经催收仍不交付的,可累积记帐,在物业转让时,由房地产交易机构代为扣除;物业管理公司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
第十八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期满,或者物业管理公司违反《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规定的,业主委员会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解聘物业管理公司,重新聘用物业管理公司。
第十九条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纠纷,由*区价格主管部门和*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调解。
第二十条物业管理公司违反本办法的,由*区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市城区范围以外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市政府过去颁发的有关物业管理收费的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住宅小区物业分级参考标准
住宅小区物业分级参考标准
一、多层住宅:
一级:
1、小区布局合理,设计档次高、质量好,整体环境优美舒适,绿地覆盖率达到30%以上,有较大规模的园林小景,绿化物修剪整齐美观,维护管理良好。
2、公共配套设施完善,维护良好。道路平整顺畅,水、电、防设施先进,保障及时、有效。
3、有住户活动会所,有充足良好的各种文化娱乐、体育等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和商业等生活服务设施,并能经常开展各种文体活动。
4、实行封闭式管理,配备先进保安设备和监控报警系统,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区内治安秩序良好。
5、环境清洁卫生,公共场地每天清扫、保洁,楼内大堂洁净无灰尘,区内无卫生死角、无积存垃圾,无乱堆乱放,下水道、沙井、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6、管理人员素质高,文明礼貌,服务周到。
二级:
1、小区内绿地覆盖率达到25%以上,园林绿化维护管理良好。
2、公共配套设施维护良好。道路平整顺畅,水、电、消防设施保障有效。
3、有较好的社区活动场所,并能开展文体活动。
4、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保护小区安全。
5、环境清洁卫生,公共场地每天清扫、保洁,无积存垃圾,无乱堆乱放,下水道、沙井、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三级:
1、小区内绿地覆盖率达到20%以上,园林绿化生长较好。
2、公共配套设施完好。水、电、消防设施齐全有效。
3、有公共社区活动场所,基本适应公共活动。
4、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保持小区安全。
5、环境清洁卫生,公共场地保持清洁,下水道、沙井、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四级:
1、小区内绿化维护正常。
2、公共配套设施完整。符合设计要求,能有效为小区服务。
3、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保持小区安全。
4、环境清洁卫生,保持公共场地清洁,下水道、沙井、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二、高层住宅(商住楼)
一级:
1、小区(或大楼)布局合理,设计档次高、质量好,用料上乘,环境优美舒适。绿地覆盖率达到30%以上,有园林小景,绿化物修剪整齐美观,维护管理良好。
2、公共配套设施完善,维护良好。道路平整顺畅,电梯、水、电、消防设施先进,保障有效。
3、有良好的住户活动会所和先进完善的各种文化娱乐、体育等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并能经常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商业等生活服务设施配套适用、方便。
4、实行封闭式管理,配备先进保安设备和监控报警系统。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区内治安秩序良好。
5、环境清洁卫生,公共场地每天清扫、保洁,楼内大堂洁净无尘,区内无卫生死角、无积存垃圾,无乱堆乱放,下水道、沙井、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6、管理人员素质高,文明礼貌,服务周到。
二级:
1、小区内绿地覆盖率达到25%以上,园林绿化修剪整齐美观,维护管理良好。
2、公共配套设施完善。道路平整顺畅,电梯、水、电、消防设施保障有效。
3、有良好的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并能经常开展各种文体活动。
4、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区内秩序良好。
5、环境清洁卫生,公共场地每天清扫、保洁,区内无卫生死角、无积存垃圾,无乱堆乱放,下水道、沙井、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6、使用高档电梯。
7、有先进、完善的消防系统,供水、供电和防盗系统,维护使用良好。
三级:
1、小区内绿地覆盖率达到20%以上,园林绿化维护管理良好。
2、公共配套设施完善。道路平整顺畅,电梯、水、电、消防设施保障有效。
3、有较好的社区活动场所,并能开展文体活动。
4、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保护小区安全。
5、环境清洁卫生,公共场地每天清扫、保洁,无积存垃圾,无乱堆乱放,下水道、沙井、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6、使用中、高档电梯。
7、有较完善的消防、供水、供电和防盗系统。并维护使用良好。
四级:
1、有电梯,小区内绿地覆盖率达到10%以上或有盆花,园林绿化生长较好。
2、公共配套设施完好。电梯和供水、供电、消防设施齐全、运作正常,服务良好。
3、有公共社区活动场所,基本适应公共活动。
4、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保持小区安全。
5、环境清洁卫生,公共场地保持清洁,下水道、沙井、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五级:
1、小区内绿地物管理较好。
2、有公共活动场所。
3、公共配套设施完好,电梯、供水、供电、消防设施齐全、有效。
商(市)场、展馆名称
Xx商场
计划人
计划周期
计划项目、内容及完成结果
第一季度
1、将2017年的各类记录整理和归档;
2、对项目各岗位工作进行严格的检查巡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做好节前安全检查工作;
4、提前做好春节前的商场环艺布置;
5、认真做好分公司的月检及周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组织每月四次例会,学习公司下发的各类相关制度及文件;
7、做好每月的基层人员的绩效考核;
8、认真做好商场各区域的环境消杀工作;
9、做好春节期间的工作安排;
10、积极做好公司缴费送好礼的宣传及2018年各项费用收缴工作;
11、根据办公需要上报办公用品的采购计划;
12、认真做好与商户的亲情走访及沟通工作;
13、加强雨雪天气的应急防范及清扫工作;
14、做好春节期间值班人员的慰问及工作的督查;
15、做好2017年度优秀员工评选工作;
16、做好空区合同的续签及服务费的收取;
17、每月做好代收电费的核算统计装订工作;
18、随时关注业主群的报修情况及舆论动向;
19、认真按时完善各类内业资料;
20、认真填写2018年项目财务预算报表;
21、做好物业办公室的装修计划的申报工作;
22、做好商户建议更换商场门头意见的上报工作;
23、认真做好公司季度检查和月度检查问题的整改回复;
24、积极参与安防人员的考核培训及消防演练工作;
25、积极协调商户与顾客的投诉纠纷与回访工作;
第二季度
1、继续收取2018年1-6月物业服务费,完成目标应收的50%。
2、做好装修督察验收及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工作。
3、及时录入乐天软件,与财务核对票据及收费情况。
4、检查商户占道经营,清理门口货架。
5、每月核对商户的用电情况,检查电表是否正常。
6、处理业主商户与顾客间的各种投诉并及时进行回访。
7、督促做好室内、外围的清洁及垃圾房的冲洗消杀工作。
8、监督检查各岗位的日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9、巡查商场设施设备的运行、保养及卫生状况。
10、组织每天的晨会工作,学习公司文件及相关制度,总结上周问题,安排本周工作。
11、做好每月工作计划及落实工作。
12、根据物料消耗上报办公用品的采购计划;
13、做好每月亲情走访工作。
14、夏季来临,加强大风暴雨天气的应急预案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15、做好遮阳布面料的选购及悬挂工作。
16、督促月检、季检问题的整改与回复。
17、提前做好五一期间商场的环艺布置。
第三季度
1、春季加大对外围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
2、做好保洁人员的招聘工作;
3、加强对主管人员和保洁人员的培训,每月至少培训两次;
4、加强对原有保洁员和新聘保洁员的礼仪和业务技能培训;
5、加强室内地面、外围地面和门头的清洗;
6、督促区域主管做好日检的工作;
7、配合院方做好各类检查和每月的卫生考核;
8、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特别要求进行环境清洁工作;
9、组织每月一次的月综合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0、组织每月四次例会,学习公司下发的各类相关制度;
11、做好每月一次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的绩效考核;
12、按院方要求做好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的分类及各项消杀工作;
13、每月与院方确认结算物业服务费;
14、根据物料消耗上报保洁物品和办公用品的采购计划;
15、每月及时与院方巡检人员做好沟通;
16、对新型保洁工具进行专项培训学习;
17、做好新入职员工的各项培训工作;
18、做好护士节慰问工作。
第四季度
1、做好2017年7月-12月物业综合管理费的收缴工作,收缴率达100%。
2、收取下半年空区、广告位租金,收缴率达100%。
3、做好收取装修保证金和退装修保证金的登记工作。
4、及时录入乐天,与财务核对票据及收费情况。
5、督促检查商户占道经营,清理门口货架。
6、督促每月电费的收缴,做好核算和装订工作。
7、督促每月核对商户的用电情况,检查电表是否正常。
8、处理业主、商户、顾客的各种投诉并及时进行回访。
9、督促做好每月的消杀工作。
10、监督检查保洁清洁的工作。
12、巡查商场设施设备的运行、保养及卫生状况。
13、巡查客服、工程、安防、保洁上岗情况。
14、组织每月一次的月综合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5、组织每周晨会,学习公司下发的各类文件及相关制度;总结上周问题,安排本周工作。
16、督促做好客服人员每月工作计划安排。
17、随时参与安防人员的培训及考核。
18、督促协助配合消防演练、培训及考核。
19、督促检查自检记录、培训记录、投诉记录、检修记录等各种记录。
20、根据物料消耗上报办公用品的采购计划。
21、督促做好夏季门帘的清洗及收藏工作。
22、督促做好冬季门帘的安装工作。
23、做好中秋、国庆节的环艺布置工作。
24、做好平安圣诞节的环艺布置工作。
25、做好每月亲情走访工作。
26、做好冬季雨雪天气应急预放及清扫工作。;
27、考核评选2017年优秀员工。
28、做好年终总结工作和2018年度的工作计划。
29、配合公司做好客户满意度调查。
30、督促月检、季检问题的整改与回复。
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使物业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结合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于县行政区域内城镇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活动,城镇区域内所有居民住宅、非住宅,都必须依照本方案实施物业管理。
第三条县建设局是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社区应协助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并在各自区域内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六)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住宅小区入住率达到60%以上时,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物业所在地社区负责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可以采用集体讨论或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必须将书面议事内容发至业主,业主的赞同、反对、弃权意见须由业主本人签字。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职责:
(一)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通过招标,选聘、续聘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并与物业服务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合同;
(三)审议物业服务企业制订的物业管理计划和措施;
(四)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五)确定或者调整物业管理服务和内容,并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收缴物业服务费;
(六)督促业主遵守业主规约,协助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工作,督促共用设备、设施和共用场地的合理使用。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必须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未经批准不得从事物业管理活动。
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在本县从事物业管理活动时,应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交纳服务保证金2万元。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规范标准按年度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核。对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差的企业给予处罚,处罚金从保证金中扣除。
第十条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开发建设单位不能自行组织开展物业管理活动。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招标公告参与投标实施物业管理活动;
(二)按照委托管理合同要求,制定住宅区物业管理方案及措施;
(三)依据委托管理合同和政府规定标准收取服务费;
(四)按照委托管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实施物业管理;
(五)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的监督;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区域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配置规模、社区建设、方便管理、降低管理成本等因素划分。
新住宅区,包括分期建设或两个以上开发单位建设的住宅区,拥有共同的配套设施设备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旧住宅区与周边原有住宅或新建住宅房屋相毗连的经相关业主同意加以整治可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第三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十三条新建物业的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开发建设单位应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把提前介入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作为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前提条件。
第十四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时间不许超过三年。前期物业合同约定期限尚未届满,业主大会已按规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时,开发建设单位应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及配套的基础设施、设备竣工图、地下管网图。
(二)公共设施设备清单;
(三)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四)业主名册和协议书;
(五)物业管理需要的其他资料;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将上述接收的资料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十六条新建住宅小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开发建设单位应无偿提供建筑面积120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无偿提供5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设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无偿提供2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自行车棚按开发建设套室,每户1平方米面积配置。凡物业设施不配套的建筑工程不预验收,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准办理确权登记。
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
第十七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专项管理服务,要签订物业服务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服务的基本要求:
(一)物业服务企业应制定日常管理服务制度;
(二)按规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三)40%以上管理人员应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
(四)物业服务应设立服务中心,实行12小时服务接待,公示服务热线电话;
(五)每年与业主作有效沟通;
(六)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物业竣工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档案等)
(七)建立收费公开制度,按合同约定公布收费标准和收费情况;
(八)按规定合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九条物业服务的范围和标准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服务范围:房屋共用部位包括基础、承重墙体、屋顶、外墙面、楼梯间;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给排水主管道、窨井、化粪池、二次供水设备、电梯、楼区内道路、院面、围墙或栅栏、自行车棚和物业管理用房的维修、养护和清掏。
服务标准: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楼梯间和外墙面无破损。供水、供电、电梯、照明设备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消防系统设备完好,可以随时启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道路畅通,院面平坦,路灯完好。
(二)公共秩序维护及车辆管理
服务范围:维护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出入和停放。
服务标准小区出入口24小时值班,对小区重点部位定时巡查。出入小区的机动车、非机动车按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对小区设备场所和具有危险隐患的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设施和标志。对火灾、电梯困人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
(三)环境卫生保洁
服务范围:住宅区域内的场地道路和楼梯通道的清扫保洁。
服务标准:管理区域内场地、道路、楼梯通道做到每周“三扫、四保”楼梯通道门、窗、扶手每月擦拭;及时清扫积水、积雪;清洁区域无垃圾、杂物,外观整洁、无乱贴乱画现象;小区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对违反者及时劝阻,不听劝阻者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四)绿化管理及养护
服务范围:管理区域内所有规划建设绿地,花池和树木。
服务标准小区内绿化布局合理优美,花草树木栽植得当,小区内绿化率达到规定要求。花草树木无枯死、无虫害,枯死及时补种,虫害及时打药灭虫。绿篱超过平齐线时进行修剪,绿篱根部无死枝枯叶及杂物。造型树木根据树木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进行修剪整形,达到观赏效果良好。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保持树木长势良好。
(五)档案资料管理
服务范围:管理建设单位移交的各项工程资料。
服务标准:资料档案编目有序,做到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建立资料档案供阅制度;防止资料档案发霉变质、丢失。
第二十条按照各住宅区建设的规模、配套设施和具备物业管理的条件,划分三级物业管理服务和收费标准:
一级物业管理服务:应具备楼房八层以上,设立电梯、配电室、二次供水泵、二次供热泵、消防设施、物业管理用房等物业管理服务条件。达到房屋共用部位设备设施维修养护;电梯、二次供水、供热运行操作;秩序维护及车辆管理;环境卫生保洁;绿化管理及养护等管理服务标准。
二级物业管理服务:应具备楼区封闭,院面通道硬化,自行车棚封闭,住户60户以上,设专用物业管理用房等物业管理服务条件。达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与养护;公共秩序维护及车辆管理;环境卫生保洁;绿化管理及养护等管理服务标准。
三级物业管理服务应具备院面通道硬化,绿地绿化等物业管理服务条件。达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与养护;环境卫生保洁;绿化管理及养护管理服务标准。
第五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一条业主依法享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处分。
第二十二条业主对买受的物业要科学使用,因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设计造成质量事故及损失,由业主自己承担责任,给毗连房屋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赔偿。
第二十三条业主装饰装修房屋的要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把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因装修中损坏楼梯间、楼梯墙面、踏步、栏杆等共用部位的其修复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二十四条业主需要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空调机的必须按照《县太阳能热水器安装管理规定》和空调安装要求进行安装,安装前到物业服务企业办理安装手续,方可安装。
第二十五条业主或其他单位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等部位的应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与各专业管理部门物业维护职责分工
(一)居民小区内住宅楼低压供电设施管理职责:
使用架空线路或地下埋设线路供电的楼房,以电缆进线兀接箱为界,界外(包括兀接箱和计费表)由供电部门负责管理;界限以内至分户保险开关(不包括保险开关)供电线路及设备,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维护管理;分户保险开关以内至终端电器,由业主自己维护管理。
(二)居民小区供水设施管理职责:
住宅楼以楼外自来水阀门井为界,界限以外(含阀门)供水管线,由供水部门负责维护管理;界限以内至用户水表的供水管线(不含水表)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维护管理;水表至终端出水口由业主自己维护管理。
(三)居民小区内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物业管理区域内清扫保洁(包括道路、住宅楼房周围及楼内公共部位、绿地等)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
(四)供热、燃气、有线电视、通信等专业管理部门维护管理到用户终端。
第二十七条物业已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后,开发建设单位要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二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在维护共用部位、设施设备时,需要毗连房屋业主协助时,业主应积极配合,不准阻挠。因阻挠延误维护造成损失的由毗连责任方赔偿。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九条物业服务费在政府指导价格下,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双方协商确定服务价格不成时,由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服务价格。物业服务企业应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业主也应按照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服务费用。物业管理服务费按月缴纳,不得预收。
第三十条凡我县行政区域内销售商品房时,购房者按购房款2.5%比例向售房单位缴纳专项维修资金。
第三十一条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由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处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申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方可使用。
第三十二条新建的住宅区,房屋开发单位未按规定收取专项维修资金,房产主管部门不得办理房屋销售许可证,产权登记部门不得确权发证。
第三十三条原有住宅区已经实行物业管理,未交纳住宅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更新时,由业主按拥有的建筑面积比例承担,该住宅区业主委员会协同物业服务企业收缴。
对没有开展物业管理的旧楼和弃管楼房,由原开发单位出资整修,没有开发单位的由政府出资整修,达到物业管理条件后,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管理活动。
第七章法律责任及附则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实施方案规定的行为,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方案规定,开发建设单位未按规定配备物业管理用房的由县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工程不予竣工验收。
第三十六条开发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撤出,并没收违法所得。
第三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无顾单方终止合同,给业主造成损失的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业主未按照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按照应缴金额的0.5%按日收滞纳金。拖欠物业服务费六个月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提讼。
第三十九条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发建设单位之间因物业服务发生争议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
一、公共环境卫生监督工作。
履行卫生检查制度,发现大厦环境保洁不到位时向外包单位发出《不合格通知书》或《警告通知书》,没有及时整改者,即将情况向领导汇报。原外包单位(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在屡次发出《不合格通知书》及《警告通知书》的情况下,未能整改完成,物业部积极配合管理处于12月1日更换外包清洁单位。新的清洁单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由于人手不足,影响到大厦公共卫生的保洁不到位,管理处于1月1日再次更换清洁外包单位(远航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清洁单位的更换过程中,物业部顺利地完成交接工作和履行监督工作。
二、处理投诉意见工作。
物业部接待和处理投诉意见,2011年度关于服务工作的投诉有五宗,物业部于12月26日对该五宗投诉都做了年度回访(其中有一宗由于联系业主有苦难,暂时未回访成功)。年度回访的结果甚是令人欢喜,业主对管理处的工作都表示满意与支持。
三、档案管理工作。
由于国龙大厦历史背景的特殊性,物业部在领导的指导下,逐渐完善业户的资料:(1)、将旧文件归类存档;(2)、更新业主(住户)的资料;(3)、管理各种合同文件;(4)、打印和存档文件。2011年12月20日,物业部在领导的指导和各部门的配合下,完成大厦业户资料汇总的任务,这对大厦的管理带来一定的方便作用。
四、工程跟进。
物业部接到业户关于工程求助或意见时,及时发出《工程单》,同时跟进工程的进程。公共部位的工程项目,由物业部发出《内部协调单》并跟进。物业部在跟进工程进程的过程中需做好业户的解答工作与回访,并监督工程部完成进程任务。如未能及时完成工程项目时,即与工程部主管协调,并及时将该情况向领导汇报。七楼外包项目与员工宿舍于2011年1月15日竣工,物业部在此工程项目中起着监督与协调的作用。
五、部门协调与监督工作。
履行部门监督制度,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部门出现不合格现象时,及时向其部门主管沟通,同时发出有关文件,如果该现象经多次协调无果时,及时向领导汇报。在接到重要任务需要部门之间的配合时,及时发出《部门通知》,例如2011年8月接到台风“鹦鹉”袭击大陆的通知时,及时发出《部门通知》以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六、公文写作。
在接到通知或节假日来临时,及时在公告栏中《温馨提示》、《通知》等公文,以此将管理处的信息传递给广大业户。
七、管理费催收工作。
物业部负责将每月的管理费情况汇总并催收,2011年度里,物业部在领导的指导下很好地完成管理费的催收工作。写字楼当月的缴费率达到百分之百;物业管理费2011年欠费超过半年的户数有3户。物业部于每双月的月底负责将管理费的收费情况向领导汇报。
八、仓库与广告位的管理。
物业部负责对仓库与广告位的出租、收费等管理工作。
物业经理上半年个人工作总结【1】 时光荏苒,岁月匆匆,转眼间,20xx年即将成为历史,自20xx年5月1日加入万阅城项目以来,得到了公司领导对我工作支持、关心和照顾,让我从中学得到了很多管理、技术等方面的经验,为我在万阅城项目工作做了铺垫。在此我非常感谢公司领导给我的这个机会。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回顾调入XXX开展工作所得总结
1、自觉加强管理、技术知识学习,努力适应新的工作环境为了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通过赵经理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每周工作例会让我对各部门的工作岗位及岗位职责有了不断的了解,为我开展工作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在熟悉工作的同时,通过与相关施工单位之间的联系学习工程土建维修、消防、排水等知识,虚心求教各部门经理,不断理清工作思路,总结工作方法,使之尽快融入到工作当中。
2、严格律己,树立良好的管理人员形象
物业管理的项目管理就是现场管理,在日常工作当中,我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工作中认真听取员工的意见,尊重、团结每一位员工,不搞一言堂,不搞特权,不谋私利,始终以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的原则要求自己,在员工中树立一个良好的管理人员形象。
3、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管理出效益、团结出战斗力。先从紧抓员工思想工作入手,牢固树立项目一盘棋的指导思想,引导员工转变服务观念、每日写日志、每周写工作总结及下周工作计划,强化管理人员自身素质及业务培训的不断提高。
在经过加收换热站运行费用一事上,业主对于我们现在的管理所出现的问题产生了疑问?事后深知项目目前存在严重的问题,为秉承和心物业的服务理念,加强了对员工服务意识的思想教育,针对于业主提出的问题陆续整改,并将整改的情况,反馈给相关业主,通过项目全体员工的努力,现在的管理和服务比以往有了较大进步。
4、对待业主投诉,不卑不亢,认真对待,落实到人,回访跟上,解决问题
物业客服中心每天都会接到业主的投诉,客服中心认真接待每一位投诉的业主,详细记录相关投诉内容并反馈给相关的部门负责人,负责人通过整改情况告知客服中心,客服中心将有关整改情况的进展程度报给业主,最终将投诉问题解决好,按照这个流程我们项目部完成不少工程遗留问题。通过定期回访、责任落实,不但加强了与业主的沟通,还提高了我们服务水平。
5、物业费收取工作
我小区住户有690户,从912月份物业费收取情况来看,除个别业主因开发公司工程遗留问题不交物业费,(正在协调开发公司处理)大多数业主都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收缴率在92%以上。
二、在工作中当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没有把一些工作要求及标准认真的贯彻好,导致了在工作中出现了诸多问题。
1、部门管理人员工作态度、服务意识较差。
部门管理人员业务知识、自身素质、会议传达、工作相互扯皮等相关问题,已经在工作当中暴露出来,为杜绝这些问题的出现,项目部加强对部门管理人员的培训。2xx年项目部将本着努力创建学习型服务团队的基本目标,从部门管理人员到员工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以确保项目部服务水平的提升。
2、管理人员突发事件的处理应变能力不强。
从20xx年度发生几起服务投诉、创建文明城、换热站运行费用情况来看,应急预案的培训、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置仍存在欠缺,随着业主对小区管理及物业服务的要求逐步提高,在明年工作中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培训。
3、作为项目负责人,管理模式及管理方式方法存在不足。
管理方式有待改善,实践证明粗放型、保守式管理最终将会被抛弃,为适应新的要求,严于律己,不断增强管理业务学习,改变管理模式。以公司的眼光看问题,想问题,对于管理的流程进行在梳理,总结一些好的方法和经验,通过实践进行应用,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探讨、学习、交流管理经验取长补短,鼓励员工对公司和项目部提出合理化建议,寻求管理工作的经验。以此带动带动整个项目管理水平。
4、物资浪费严重,增加了支出在物资。
使用上存在着浪费问题,为了节省支出,杜绝浪费,在今后的工作当中减少物资浪费,加强对物资管理工作,最大化减少成本支出。
5、客服服务意识不够,工程遗留问题未及时处理。
工作标准不一、收缴率未达标为了提高客服服务意识,曾强对客服人员培训,严格统一客服人员服务标准,增加与社区业主的沟通,主动服务,了解业主真正所求,提高服务质量,夯实服务基础,以此来提升客服服务水平。在工程遗留问题上,与开发公司联系尽快解决工程遗留问题,对于因工程问题欠费业主,及时处理,情理并上,在原有物业收费率上提高收缴率。
6、保安工作责任心不高,要求不严,出现了车辆乱停乱放、丢车、丢鞋事件。
对于保安工作,加强理论培训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在理论培训上通过观看视频物业管理是怎么炼成的?实质让每一位保安员了解物业管理服务的工作,在实际操作中掌握突发事件预案程序,工作中对每一位保安员采取岗位落实职责,提高整体安保服务,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让业主生活在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中。
7、保洁卫生打扫不彻底存在死角。
保洁对于小区卫生打扫好与坏,直接关系到小区整个门面,在今后工作中以保洁主管为中心,全面培训所有保洁人员的实际操作,培训完毕不管是日常打扫卫生、家庭保洁还是保洁等开荒都能够全面提升保洁工作的流程化
物业经理上半年个人工作总结【2】 由于客服部经理调动,我受公司领导指派,负责客服部近一时期的全面工作,根据我们公司客服工作的工作重点,结合我多年从事物业客服管理工作的经验,现把20xx年上半年尤其是这段时间所做的工作及下一步工作工作.安排及设想总结如下:
一、强化部门制度建设
1、由于部门人员变动,结合实际情况,对本部门工作分工进行调整,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2、针对客服部管理制度空白的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起草和修订。制度建设共七则:例会制度、投诉处理规定、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制度、维修处理规定、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巡楼制度、前台管理制度。并将应用表格重新按照统一标准制作,并下发使用。
4、定期召开客服部全体人员会议,对现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并及时整改,完善和提高部门员工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
5、有针对性地开展部门培训工作,组织学习《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各项制度得到落实。
6、对B区新进员工的招聘培训工作。
二、收费管理
1、对前期因房屋质量问题而要求物业公司赔偿的52户进行沟通,经过客服部管理员、主管、经理直至物业总经理的多次艰难协商沟通,现已经集团批准同意已妥善解决35户。
2、对20xx年上半年到期物业费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清缴工作,收缴率达92%,收缴金额为370,214.65元.不含前期因赔偿未成而拒交物业费的17户,并将物业费、采暖费收取及赔偿金额进行统计整理上报,明细附后。
3、家政创收收入16年计划为10万元,截止至7月末共收入7410元,于计划相距很大,主要原因首先为物业公司今年准备开展一些创收项目,如配送,为业户接送小孩等,但上半年一直未实行;其次是保洁人员数量精减一半,调整流动性比较大,造成计划完成率比较低。下半年由于二期开始交屋也是家政服务开展的时机,力争创收达2万元。
4、下半年收费分三部分,一是对16年6月30日到期因各种原因迟迟不交的21户进行清缴;二是进行16年7月末到期物业费的收取工作,针对公寓多为出租户的特点,主要以电话通知辅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催缴;三是对前期索赔未达成协议的16户进行跟进,尤其是重点解决一直未来协商的5户,力争07年底前将此项遗留问题妥善解决。物业费收缴率力争达99%以上,采暖费收缴率达100%。
三、服务管理
1、对前期物业档案和资料进行整理,并规范档案借用制度,安排专人管理,实行借用登记制。
①对客户基本信息进行重新整理;重点对4号、5号公寓分布情况汇总成平面图,将业主与租赁住户分开,方便查阅和日常管理;
②对业主及各外协单位的联系方式进行更新整理;
③对维保厂家资料进行统计整理,联系地产办公室确定验收合格日期,为客户维修提供有利依据;
④将前期信报箱钥匙、电磁炉、门禁卡领用情况逐一进行情况统计,核实剩余数量,查找缺损原因,为今后工作的开展做好准备;
⑤对现有空房钥匙及室内设施设备进行整理,安排联系维修及室内清洁工作,为销售做好准备,并实行定期空房巡视制。
2、对客户前期房间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修缮,重点处理了防水、门槛石、墙面裂纹、水浸维修、地板裂纹、淋浴屏漏水、卫生间渗水及卫生间地砖倒坡、更换室内门锁、维修入户门、维修洗水盆下水等问题。
3、对4#807因洗衣机水龙头在未关的情况下断裂造成漏水导致地板、墙面等受损要求赔偿进行处理,多次沟通业主及相关责任单位,在未果的情况下致函要求责任单位限期答复,现已做出书面承诺于7月底对业主进行地板进行恢复处理。同样的问题针对不同的责任单位进行不同处理,如5#506同样的原因业主因漏水受损后,由物业公司将业主及责任单位约见面谈,双方达成维修意向,即为业户尽到了责任,也维护了物业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失。
4、加强走动式管理,规范日常大堂岗位及巡楼工作,组织多次集体巡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近期未能解决的问题进行拍照统一整理以书面的形式,转相关部门处理,并进行回访跟进。
5、管理小区内养犬问题,一是下发小区内加强管理养犬规定的通知,并公示举报电话;二是请民主广场派出所配合,清理整顿违反养犬规定的业主并下发清理通知;三是专门设一部电梯,通知引导携带宠物者乘坐货梯并做电梯指示,以免人、犬冲突等问题的发生。
6、针对前期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强调并加大检查公寓业主二次装修情况,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要求业主停工并到物业公司办理相关装修手续,方可开工,同时请安管部在班后及夜间按公司对装修业户的规定实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
四、B区工作准备
1、与地产集团销售中心沟通联络,取得B区所有业主祥细资料及户型图,提前做好交屋准备,提高工作效率。
2、对B区交屋需要的程序、资料进行思考准备,改进完善制定A区交屋程序,避免产生同样的错误及失误。根据A区资料参考《物权法》等法规对B区所需文件进行整理准备,并请示集团后准备印刷。
3、进入B区施工现场,了解进度,对已完工项目进行初验,为正式接管开始准备工作,为10月1日顺利交屋做好准备。
4、下半年进行B区全面交屋入伙工作,安排交屋后需要维修项目工作,做好回访。
5、B区交屋入伙资料的存档工作,钥匙的保管借用管理。
五、保洁管理
1、接管管业部后,针对之前存在的问题,立即对工作情况进行整体安排。一是对人员分工、工作范围、工作标准、作息时间、工作周期和频率等内容统计进行布置,对重组的保洁班进行内部选拔,目前已选出试用班长两名;公寓实行二班制,保证早8点前将公寓大堂全部清理完毕,给业主留下清洁明亮的视觉享受。
二是对公寓及商街工作标准进行提高及细化,加强清洁质量;三是对费用计划进行掌握,并在原有工作基础上进行分析,提出新思路,节支增效;四是协助仓库管理员合理储存和使用保管保洁用具,用品,进行建帐,入库、领用严格实行登记,并由领用人、班长及经理签字后方可出库,并控制其合理的使用,并进行月底盘点,做到帐实相符。
2、日常保洁管理。一是对保洁班目前工作依照考核标准进行每日巡查,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二是组织班长召开工作布置会议,对其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做到工作有计划,事后有总结;三是定期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进行阶段性总结,将新标准、新要求在班组内进行贯彻落实提升班组精神面貌。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整,保洁工作无论从精神面貌还是从工作质量标准上均有明显的改观,多次受到公司领导的肯定及表扬。
为进一步理顺物业管理体制,强化市场监管措施,完善市场运行机制,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改善人居环境质量,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市物业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理顺管理体制
物业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
(一)成立市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有关负责同志担任。主要负责研究决定物业管理重大方针政策,决策和部署物业管理重要工作,协调解决物业管理重点疑难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二)进一步落实市、区、街道、社区工作责任。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物业属地区域管理推进管理重心下移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综合协调、各区政府属地负责、街道办事处(含乡镇人民政府,下同)具体实施、社区居委会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主要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统一监管,指导、监督、检查各区物业管理工作。各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物业管理工作负总责,区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区长为直接责任人;区物业主管部门为物业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街道办事处为物业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负责组织社区居委会落实物业管理有关工作。
(三)进一步落实居住区管理工作联动机制。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住区管理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以街道办事处为工作平台,建立完善居住区调处、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工作联动机制。各相关部门要依据各自管理职责,主动将管理职能延伸到居住区,加大居住区行政监管和执法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对居住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维护居住区公共管理秩序。对因推诿扯皮、拖延不办引发群众集体上访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要依据条例和党政纪律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构建服务体系
根据居住区建筑规模、设施配套、周边环境以及居民需求、业主意愿等不同实际情况,采取社区基础性物业服务和标准化物业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分类确定管理方式和服务形式,实现居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
(一)推进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常态化。对老旧住宅区,因地制宜,通过建立社区物业服务站、社区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进行自治管理等多种模式,实现物业服务常态化,保障居民正常生活。
1.建立社区物业服务站。对于无人管理的老旧住宅,组建社区物业服务站,隶属于社区居委会,接受市、区物业主管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监管。社区物业服务站原则上以每个社区为界组建成立,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批准备案和综合指导;区物业主管部门负责督办落实;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社区居委会具体实施。社区物业服务站根据房屋、环境、配套设施等现实状况,结合居民的服务需求,提供卫生保洁、日常综合维修、绿化维护等基础。
2.非小区住宅(单体楼)实行综合。对于目前由街道办事处收取卫生费、物业服务企业收取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养护费的非小区住宅,全部实行统一管理,提供卫生保洁、秩序维护、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修、绿化维护等综合。其中,现由物业供热集团提供物业服务的由其统一接管;由其他社会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的,原则上由现物业服务企业统一接管,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的,纳入社区物业服务站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后,物业服务收费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居民庭院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确定的四级基本服务标准和收费成本价格执行。
3.单位自管住宅纳入统一监管范畴。对于社会房管单位自管的家属住宅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监管范畴。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社区居委会配合,监督社会房管单位做好卫生保洁、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修等服务工作。
(二)推进既有物业管理小区服务规范化。街道办事处要将组织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日程,排定组建计划,力争两年内符合成立条件的住宅小区均要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暂未成立的,由社区居委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事项。业主委员会要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正式物业服务合同,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在承接项目时,要将物业服务合同向项目所在地的区物业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人员、服务标准、服务电话以及收费项目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并定期征求业主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区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要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管理服务,发现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企业,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推进新建住宅小区服务优质化。对于新建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要在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前,向区物业主管部门申请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区物业主管部门要以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为主要依据,考虑共用设施设备配置和使用、独立封闭、社区居委会设置等因素,在征求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的意见后进行划分,并书面告知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建设单位要在项目交付使用前,按规定与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物业承接查验手续,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相关资料。物业服务企业要在物业交接后按规定到区物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开发建设单位销售物业时,要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前期物业服务内容、服务费用、物业保修范围和时限、违约责任等事项,或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作为房屋买卖合同附件提供给购房人,并严格履行物业保修责任。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必须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业主委员会未成立的,由社区居委会组织征求业主同意后,可由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继续实施管理;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经业主大会决定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在街道办事处指导下,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新物业服务企业三方按规定做好相关移交工作,确保物业管理正常衔接。
三、完善市场机制
加强物业市场培育,建立完善市场运行机制,通过市场合理配置物业资源,重点扶持一批管理正规、服务优良、信誉上佳的物业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带动行业总体水平的提升。
(一)建立完善物业管理市场准入机制。对于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严格审查资质条件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对于申请资质转正和晋级的企业,严格审核业绩材料,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不予转正和晋级。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物业项目经理等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物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建立物业服务企业驻区备案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在取得《资质证书》后,须到注册所在地的区物业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备案登记手续;承接物业项目后,须到项目所在地的区物业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登记手续。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监督制度,定期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资质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对改正不合格的,依法撤销其资质证书。
(二)建立完善物业管理市场退出机制。区物业主管部门要会同街道办事处,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保证物业管理活动正常持续开展。业主大会或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不再续约或者提前解除合同的,要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告,并由解约方在解除合同60日前将解约原因、解约时间等书面报告街道办事处、区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要指导业主委员会在合同解除前,依法召开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区物业主管部门要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在合同解除之日起10日内,按规定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图纸档案资料、物业管理用房。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保证金缴存制度,物业服务企业须以物业管理项目为单位,到项目所在地的区物业主管部门缴存物业服务信用保证金。对擅自退出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要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扣除其物业服务信用保证金。
(三)完善物业服务收费市场机制。居住区管理服务要区别不同的物业性质和特点,合理确定服务内容和标准,服务收费要遵循公正合理、质价相符的原则。对已实行市场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要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居民庭院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公布的物业服务指导标准和指导价格,业主大会对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另行作出决定的,须到区物业主管部门、物价监管部门备案。对未实行市场化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零散居民楼院,由社区物业服务站实施基础性管理服务,其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按照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物价监管局《关于社区物业服务站服务标准和服务收费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四)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建设,建立市、区、街道联动信用评价机制,吸纳相关管理部门参加,每年对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进行考核、评价,并向社会公布。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于优秀、良好企业,给予优先晋升资质等级、减免物业服务保证金等扶持政策;对于基本合格、不合格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并给予限制承接新的物业管理项目、禁止资质晋级、撤销资质等惩戒措施,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市场氛围。
四、推进老旧住宅维修改造
(一)加快老旧住宅改造步伐。通过建筑节能改造、平改坡、庭院整治等,对早期建设的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小区进行整治改造,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使其达到物业管理标准。对近期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城中村,要完善区域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并与城市基础设施相衔接。对尚未纳入改造范围的棚户区、城中村,要改善其基础设施条件,并交由社区物业服务站管理。改造工作采取政府统筹,多家联动,多方投入,协调推进的方式,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完成老城区旧住宅整治改造。
(二)推进老旧住宅维修工作。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多渠道筹措资金,推进老旧住宅维修工作。对于已实施房改的旧住宅,有房改售房款的,由原产权单位向市物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物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将房改售房款用于住宅维修,不足部分采取原产权单位自筹和居民分摊的方式予以补充。对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由产权单位或业主向市物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物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按照程序予以拨付,不足部分采取产权单位自筹和居民分摊的方式予以补充。对于物业供热集团管理的旧住宅,维修资金采取集团自筹一部分、政府补贴一部分、居民分摊一部分的方式解决。对于无人管理的旧住宅,维修资金采取政府补贴一部分、水电气热等公共服务单位承担一部分、居民分摊一部分的方式解决。设立物业设施维修改造资金,作为常态支出,用于老旧住宅共用设施设备的应急维修以及社区物业服务站的资金补贴等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物业管理工作事关城市长远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将其作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创建文明城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切实摆上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研究措施,扎实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为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