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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关工委汇报材料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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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关工委汇报材料

第1篇:乡镇关工委汇报材料范文

扎实开创农村基层关工工作新局面

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近几年来,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镇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下,紧密结合农村实际,创新实践,主动作为,不断开创农村关心下一代工作新局面,促进农村青少年健康成长,为新农村建设作出新贡献。

一、让科技跃进“农门”,帮青年农民致富

为顺应新时期农村青年求知、求富、求发展的新期待,镇关工委深入开展“讲政治、育新人、学科技、奔小康”活动,为农村青年成长铺路,创业搭台,让青年农民感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有奔头、有干头、有盼头。

1、围绕农业产业化“一村一品”,镇关工委春主动协助参与镇政府制定了《镇种植、养殖业实用技术培训方案》,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不搞花架子,围绕农业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协助农办通过“农民田间学校”、“雨露计划”、“星火培训”等平台,对村青年实行“手把手、面对面、心连心、零距离”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农机等科学技术培训,一年来共开展各类科技培训15余场次,受训农村青年近千人次。通过参与式、交流式、启发式、动脑、动口、动手,使参训青年农民掌握1—2项适用技术和生产能力,给青年农民插上致富翅膀,走科技致富之路。

2、镇关工委主动牵头,配合农技站、林业站、扶贫办及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对全镇50户科技示范户,近500名种养能手,能工巧匠、农村经纪人和专业协会会员进行重点科技培训和帮扶,通过“科技人员直接入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农技推广机制,培养了一批卷起裤脚就下田,挽起衣袖上讲台,做在家中能搞活流通的“田秀才”、“土专家”。如“茶状元”郁仕涛,返乡创业蔬菜大棚种植能人汪丁军,养鱼、养猪立体养殖能手胡成国,水稻种植大户孙运,养鸡致富余宏星等科技致富先进典型,使广大青年农民“学有典型、做有模式、富有门路”。乡士人才又以“农家课堂”的形式,传授知识和技术,让农民培训农民,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3、借助现代农业示范小区平台,精心打造青年农民学科技、培养新农民基地。县现代农业示范小区座落在我镇大沙埂、双乐河两村。目前已有28家企业和大户租赁当地农民近2500亩土地,从事规模化、标准化、科学化种养、加工、营销,展现了现代农业风貌和农民致富希望。为发挥现代农业示范小区示范带动作用,镇关工委借助这一优势平台,有计划地分批组织青年农民参观学习,或跟班作业,拜师学技术、学管理、学创业精神,坚定农村青年学科技奔小康建设新农村信心,发展现代农业,在农村施展才华,走科技致富道路,做一代新型农民。

4、为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村富裕劳动力转移,镇关工委积极协助党委政府,重点做好返乡青年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利用“五老”自身优势,宣传家乡经济社会发展大好形式,宣传正确的择业观,宣传党委政府的优惠扶持政策,消除返乡青年农民工思想疑虑,安心在家乡就业创业。与此同时,镇关工委积极协助配合镇人力资源劳动保障所,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办法,积极对返乡农民工进行培训,并提供就业信息、政策咨询,权益维护;组织返乡青年农民工积极参加家乡企业用工招聘会;牵线搭桥,帮助找市场、上项目,力所能及为他们排忧解难。去年下半年以来,在镇关工委、村关工领导组帮扶下,全镇有近百名返乡青年农民工走上留乡就业创业之路,或办厂或开店经商或租地从事规模化种养。镇关工委大力宣传回乡创业先进典型,鼓励更多青年农民由劳动者变为创业者,带动更多人就业,使打工青年做到“返乡不失业,就业创业促增收”。

二、关爱留守儿童,为弱势和特殊青少年尽心竭力办实事、做好事、送温暖。

据摸底调查,目前镇义务教育阶段有留守儿童2143人,占学生总数57.6%,其中小学留守儿童1300人,占小学生总数62.8%,初中留守儿童832人,占初中生50.8%。“留守儿童”是未成年人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因父母外出打工,出现了亲情缺“慰”,生活缺“助”、心理缺“疏”,学习缺“导”、安全缺“护”等现实问题,是新形势下义务教育中一个新的突出问题。“留守儿童”的教育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的 共参与。为此,我们整合资源,构建管护网络,创新关爱模式,让“留守儿童”沐浴爱的阳光,在同一蓝天下健康快乐成长。

1、提高师德水平,把学校建设成为学生依恋的精神家园。让“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学校教育要转变思路,尽可能地扩大和延伸教育范围。各校都建立了“留守儿童”动态信息管理档案,“家长联系卡”,开通“亲情电话”,为孩子与家长搭建心灵沟通的桥梁,让常年在外的父母经常联系子女,给孩子情感“充电”,并经常联系班主任,了解孩子学习和表现情况,形成良性互动。中心校还建立了“谈心室”、重视“留守儿童”心理咨询与引导,当“留守儿童”的学习或生活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能及时“对症下药”,尽快化解和治愈他们的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

各校在高度重视体育课、音乐、美术、安全、卫生保健课的同时,重视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如开展歌咏比赛,广播操比赛、书法比赛、诗朗诵、讲故事、文艺汇演,积极组织参加上级征文,及省关工委、省美协举办的“党是阳光我是苗”书画大赛,让“留守儿童”课外生活更加充实,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如中心校年级女同学金心怡获省中小学生书法比赛一等奖。五年级留守学童汪琳琳写的“我们的支教老师”一文发表在年第期《小学生导读》“真情你我他”栏目上。青埠畈小学五年级留守女同学刘翠写的“家乡——山王河”获中华文学基金会“育才图书室”工程5周年金叶杯“我爱这土地”主题征文二等奖,今年5月27日应邀赴京参加颁奖典礼,北京四日游。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让学生更加地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加知识,增强能力。

做好对“留守儿童”的教育,老师要转换角色,以父母的心去疼爱他们,用家长的责任去关注他们,让他们沐浴着浓浓的亲情。在平等的基础上优先关爱这些孩子,让他们生活在一个没有歧视的集体中,感受到信任和关爱。为提高老师对做好“留守儿童”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心,镇关工委建议镇政府每年“老师节”拿出上万元,奖励先进班主任和优秀教师,激励提高师德水平,把学校建设成为学生依恋的精神乐园。

2、努力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长科学教育孩子能力。

俗话说:“解铃还需系铃人”,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关爱孩子的成长,给他们以亲情关爱,是任何人无法替代的,为此,各校努力办好家长学校,提高隔代家长科学教育孩子的能力。重视利用春节民工返乡机会,召开留守儿童父母座谈会,交流家教经验,改变重物质轻精神、重智育轻德育、重看管轻沟通现象,不能只顾“钱袋子”,忘了“育孩子”,为提高素质,争做家长我们还邀请了中国科技大学及省家教专家来我镇为500多名学生家长举办“成才之路”报告会,扩大了家长视野转变观念,争做新时代合格父母。

3、调动各种资源,形成关爱“留守儿童”强大合力。

除了父母的努力,关工委还积极动员组织社会上更多的志愿者为留守儿童尽一份力量,担任留守儿童“家长”、“义务辅导员”、“义务联络员”、“义务监护员”,构建管护网络,使留守儿童思想有人帮、安全有人管,课外学习有人教、困难有人扶助。为不使一个贫困家庭儿童辍学、失学,镇关工委和团委、妇联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支持,发放希望工程款6000元,使30名贫困家庭儿童受助;春蕾计划款5700元,使28名家庭贫困女童受助。我们还发动镇机关干部职工为患白血病儿童捐款献爱心。

我们的做法和体会引起了省社科院的关注,省社科院领导和《新安晚报》记者曾专程来我镇调研和采访“留守儿童”情况,中心校关工委李光农老师应《新安晚报》邀请,到合肥参加《新安晚报》及省社科院举办的“关爱留守儿童论坛”;中央电视台第四频道2位记者也曾来我镇采访报道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这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鼓励和鞭策,我们将更加努力,不断创新和拓展关爱模式,更加有效地解决“留守儿童”这个特殊群体面临的困难,为他们撑起一片蓝天。

三、几点体会

1、农村工作千头万绪,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是做好农村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关键。为争创“五好关工委”和“关工先进村”,近几年来,镇党委每年至少研究2次关工工作,听取汇报,安排布置工作。做到组织健全,活动经费有保障,为镇关工委征订了《中国火炬》、《安徽日报》、《皖西日报》等报刊,给关工委的老同志思想上“充电”,工作上支持,极大地激发了关工委“五老”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第2篇:乡镇关工委汇报材料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党的十七大、十七

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县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简化项目审批环节为重点,以依法高效、创建最优发展环境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规范机关行为,切实解决机关效能和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促进机关建立权责明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机关运作机制,达到在较短时间内使全县各级机关作风大转变,办事效率大提高,尤其是项目审批效率大提速,履职能力大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大改进。

二、活动范围和方法步骤

参加活动的对象为各乡镇场、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直及驻县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以及其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和公共服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开展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要紧紧围绕县委三届九次全会所明确的工作要求,把学习教育、明察暗访、建章立制、监督检查贯穿始终,集中解决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发展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整个活动分为学习动员、组织实施、考核总结三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阶段(2009年2月10日-2009年2月底)

各乡镇场、各部门要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吴新雄省长在全省机关效能年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上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学习全县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动员大会会议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工作制度、工作纪律等。同时,要结合本乡镇场、本部门单位实际,对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制定开展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在2009年2月26日前必须召开好专门动员大会予以安排部署,2月底前必须举办本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学习培训班,进行机关作风、法律法规等专题教育。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将适时举办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班。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要将实施方案于2009年2月26日前报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3月1日-2009年10月31日)

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要在3月底前针对机关作风懒、散、拖、漂、浮等行为,切实开展自身找、群众提等活动,认真查找问题。要求召开自查自纠剖析专题会议;召开企业代表、个体工商户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民生工程代表、重点项目负责人座谈会;要求组织专人深入企业、村组、群众走访收集对本地、本部门单位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建议。针对收集的意见、建议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马上改,决不允许拖延;暂时不能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落实责任人,并制定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各个专题座谈会要求在3月底前完成好,走访活动在4月中旬以前完成。要完善各项制度,4月底前形成制度汇编。尤其要查找与科学发展不相适应、人民群众关注、基层反映强烈的问题,决不允许找问题轻描淡写,事后如故。要着力解决好下面几个突出问题:

1、认真解决项目审批环节繁杂、时间太长问题。

建立重大项目审批快捷通道,做到重大项目必须特事特办。完善部门联席审批制度,相关手续和规费代收代办制度。涉及项目审批的部门要对照吴新雄省长的讲话要求,根据市机关效能、项目建设年活动要求,行政许可事项、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至少缩减50%,单次行政审批时间在现有基础上至少缩减50%,使我县行政事项审批时间在全市乃至全省最短。对省、市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坚决取消,决不允许拖延执行。各乡镇场、部门单位、村擅自设立的收费项目立即无条件取消。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要对照省、市的有关文件规定和对照栗府发20086号文件开展行政审批项目和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自查自纠。对不按要求执行,仍然我行我素的,查实的违纪违规金额,无条件一律退回或追缴县财政。对影响大的,坚决按照《上栗县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暂行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并对单位实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一票否决。2009年3月底前对部门单位执行落实情况组织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建立重大项目审批快捷通道,完善部门联席审批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行政许可事项、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行政审批时间缩减的实施方案,由县发改委牵头,县财政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配合。

2、严厉整顿机关作风懒散、效率低下等问题。

要建立严厉工作纪律、坚决做到以严厉的制度管理人。要坚决执行行政机关服务承诺制度、坚决执行去向告知制度。除特殊岗位需保密外,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必须在去向牌上告知去向、联系方式,不严格执行该制度的,明查暗访发现了将以脱岗处理。着力解决热衷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衙门作风严重、漠视群众诉求;作风不实、工作漂浮;进取心不强、缺乏责任感;贪图享乐、

钱大手大脚等“虚、冷、浮、庸、奢”五种不良作风;坚决落实省纪委“出国经费预算零增长,公务用车和招待费零增长,差旅费零增长”的要求,力戒铺张浪费,大手大脚和奢糜之风,严格控制会议、公务接待和公务消费等支出;坚决执行市委关于机关作风建设的“二十一条规定”。要求各乡镇场、部门单位对照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切实主动删除办公电脑游戏、聊天、炒股等软件。对不能遵守规定的,依据《上栗县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暂行规定》予以追究;坚决执行首查先行责令改正制度,必须严格遵守已规定的“执法部门在首次发现行政对象发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可以不予处罚的先行责令限期改正,凡可以教育解决问题的,严禁以罚款解决;第二次检查仍未改正再依法处罚,减少以罚代管、以收费代服务的不正常行为”这条最基本原则。对故意刁难企业的行为,查证属实的,单位列为机关效能建设重点管理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诫勉教育;影响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纪律责任。

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加强规章制度的建立,以岗位责任制来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承诺制来明确为民服务内容,以公开办事制来推进政务公开,以民主决策制来强化群众监督,以绩效考核制来评价工作实绩,以责任追究制来严肃工作纪律,实现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管人管事。要组织开展先进单位、先进科(股)室、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确保机关作风的根本转变。县机关效能建设绩效工作考核方案由县政府办牵头,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政府法制办、县纪委、县监察局、县统计局、县公共政务管理局、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配合。对落实省纪委提出的“四个零增长”的实施方案由县财政局牵头,县廉政办、县审计局、县采购办配合;对改进机关作风的实施方案由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牵头,县直机关工委、县廉政办配合;解决“虚、冷、浮、庸、奢”五种不良作风的实施方案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委办、县政府办配合。

3、切实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收费行为。

要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集中整治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中介机构与行政机关要彻底脱钩。2009年5月底前开展一次调查摸底,详细调查全县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收费情况,并结合实际制定出规范管理措施。由县民政局牵头,县工商局、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配合。

4、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切实解决因部门和个人利益驱动,随意执法、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报”等问题。各乡镇场、部门单位要在2009年4月底以前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发现问题能及时予以纠正,则不再追究责任。如有问题又不纠正,为了部门或个人利益,不执行有关文件规定,仍然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查实的违纪违规款一律无条件退回或上缴县财政。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县纪委、县监察局在全过程中适时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开展大走访活动,排查违纪违规线索,并加大典型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发改委、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配合;深入企业走访,违纪违规案件查处由县纪委、县监察局牵头,县审计局、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配合。

5、坚决纠治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乡镇场、部门单位要增加工作透明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要求实行政务公开,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加大对行政审批人员的监管,从而有效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小鬼难缠”等现象。要健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做到群众办事真正方便。由县廉政办牵头,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公共政务管理局配合。

6、加强对检查评比表彰的清理。

进一步清理规范表彰活动,切实解决影响企业生产的各种检查评比表彰活动,着力解决检查评比表彰活动过多过滥的问题。要减少不必要的会议、不必要的应酬、不必要的检查。部门单位检查评比活动要报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备案审核。非县委、县政府审核同意组织的达标评比表彰活动,一律不准实施;部门单位可以联合组织检查的,一律不准单独实施。各职能部门严禁临近中午、傍晚进入企业检查,不准在公务执行中接受企业安排的娱乐、用餐邀请。执行不到位的,初次予以批评教育,屡犯者予以纪律处分。在2009年3月底前组织一次专项清理。由县政府办牵头,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县人劳局配合。

(三)考核总结阶段(2009年1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各乡镇场、各部门要以六个方面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制定科学的、量化的、便于操作的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进行绩效考核。今年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融入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中,不单独开展专项活动。县委、县政府将把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的开展情况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绩效考核、政务环境考核指标体系相结合。年底组织专人对各乡镇场、部门单位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通过察看资料,召开座谈会,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及结合平时各个专项检查结果,评估各乡镇场、部门单位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效。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场、部门单位开展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情况在全县通报,适时召开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总结大会,表彰先进。

各乡镇场、部门要把各个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三、工作要求

机关效能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工作涉及面广,标准要求高。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乡镇场、各部门要把开展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作为新形势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举措,作为落实扩大内需、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全局性工作,真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县委办、县政府办要搞好综合协调,县委宣传部要加强宣传报道,县纪委、县监察局、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取得实效。

(二)认真监测,及时收集信息。建立重大项目领导挂点联系制度和企业特派员负责制度。建立健全具有广泛性、代表性、上下联动的立体监测网络,进一步创新监测方式,拓宽监测范围,充实监测内容,全方位、多角度地收集了解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机关效能建设和发展环境方面的动态信息,充分运用好监测成果,并将监测成果作为机关效能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三)快速处置投诉,取信于民。要建立健全效能投诉受理机制,认真受理和办理效能投诉,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凡是查证属实的投诉,一律依纪依法对责任者进行处理。建立效能建设光荣榜和曝光台,对机关效能建设中的先进典型予以表扬、奖励,对影响机关效能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第3篇:乡镇关工委汇报材料范文

一、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经工办是一个综合服务协调部门,做为一名经济口的干部,需要熟知农村经济和城市经济的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等。一年来,在学习上我主要是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深入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和市委的重大决策决议,做到自学和辅导学习相结合、精读与通读相结合、理论和时间相结合,努力做到学以致用。特别是认真研读了市委六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和六个《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思路和重点;二是按照机关工委的要求,定期收看党员电教片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特别是到我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观看后,对我的启发和感触很深,一定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绝不做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人民的事,一定要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三是努力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高指导经济工作能力。一年来,除了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外,我的业余时间就是通过各个方面和各种渠道学习关于市场经济知识。首先是阅读单位征订的关于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书籍;其次是定时收看新闻以及相关财经报道;第三是阅读报刊杂志时,把自己认为有用的、对工作有帮助的文章摘抄下来,分类成册,以备系统学习之用。通过采取以上学习方法,使我对党和国家关于发展经济的一些理论有了系统地了解,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更加清晰了。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协助领导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工作思路确定后,抓落实的关键就在于干部。年初,市委召开六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和新型工业化工作会议后,我们经工办的工作重点也明确了。在单位领导的指导和帮助下,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起草了《__市关于促进农牧民收入持续增长,全面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参与起草了农村工作会议和新型工业化会议的相关交流材料;二是为了落实好年初确定的新农村建设工作任务,参与了市委组织的调研组,对九个乡镇场进行了调研,并形成了调研报告,对乡镇场在新农村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和对策;三是为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6月中下旬,由王主任带队,市委办、政府办副主任和我组成调研组,对我市20家重点保护企业进行了调研,调研企业涉及外贸、加工、服务行业等,详细了解掌握了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税收以及职工待遇等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我市上半年关于城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告。调研中,王主任针对不同企业的发展现状,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一方面明确了企业的发展思路,另一方面也使我对全市的企业有了全面的了解,受益匪浅。四是根据年初经工办的工作部署和王主任的安排,由我负责协调非公局和个体私营协会,对近两年来市委、政府命名的优秀个体工商户进行了回访,主要了解个体工商户的发展现状和是否存在行业不正之风等问题。与非公局和个体协会共同完成了《关于对我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思考》调研报告;四是共编写了经工信息10期,领导参阅6期,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五是认真及时地完成了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一年来,我能够认真执行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经常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从中吸取教训。坚持以自律为主,以廉洁从政为重点,在实际工作中,从小事做起,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珍惜党员的光荣称号,强化自律意识,始终做到工作上高标准、生活上严要求,努力把廉洁自律变为一种自觉行为,把服务群众变为一种自觉行为,从根源上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四、存在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第4篇:乡镇关工委汇报材料范文

县委县府高度重视,强化目标责任;计生系统艰苦努力,赢得部门密切配合。先后分别出台了《2013年人口计生目标管理办法》、《2013年人口计生目标考核细则》、《2013年人口计生目标管理办法》等文件,并召开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会,由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均分别与县委县政府签订了《人口目标责任书》,从而形成了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人口计生工作格局。年内全县出生人口8921人,自然增长率为2.61‰,比市下达的指标低0.39个千分点,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3.80%,优于目标任务0.8个百分点。

二、关于行政执法、群众自治和诚信计生

一是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活动。全县各级扎实学习贯彻中省市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会议精神,执法队伍文明执法意识显著增强。进一步强化了行政征收和处罚工作指导力度。年度内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的通知》,明确了“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性质、征收程序,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监督、使用作了更进一步的细化。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年内,全县无因违法行政引发的,也无行政诉讼案件发生,沱牌镇、太兴乡被评为“全国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先进乡镇”。

二是逗硬兑现奖扶政策。县、乡(镇)、村各级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重点突出具体政策条件、个人申报和程序的相关要求。通过乡镇自查、县上抽查、综合评估等方式进行年审,建立应享尽享、不符退出的良性循环机制。按照各级的有关要求和川财教〔2013〕18号文件精神,全年新增确认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1902人,特别扶助对象44人,三级手术扶助对象51人。全年有享受国、省计生奖扶对象9054人,特别扶助对象对象321(含三级手术后遗症扶助对象51人)人,实现了奖扶、特扶信息确认质量“零误差”。

三是稳步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积极开展群众自治示范活动,以计生协会为群众自治活动骨干,采取包干工作目标任务、经费及奖励挂钩的管理模式,充分调动村级组织履行计划生育管理职能的积极性,全面提高计划生育工作质量。同时,以全国首批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万林乡夏家大田村)为标杆,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基层群众自治先进经验,注重工作实效。目前全县425个行政村、街道社区,全部按照群众自治规范化建设要求,落实好、建设好,合格率达96%。

四是积极培育诚信计生示范单位。全县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把依法行政作为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县指导、镇负责、村为主、组配合、户落实”的总体工作要求,将计生诚信工作的责任落到了实处。

三、关于计划生育家庭民生改善

一是正确执策,严格把关。全年新确认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1902人、特扶对象44人,三级手术扶助对象51人。全年共确认各类计生奖扶对象9054人,兑现资金869.18万元,确认特别扶助对象321(其中,特别扶助270人,三级手术后遗症扶助51人)人,兑现资金48.09万元。实现了信息质量“零误差”,兑现奖励全到位。

二是依托计生“三结合”的帮扶活动,共帮扶计划生育“三结合”户2870户,超额完成20户,其中新增帮扶户320户,联系户980户。;新建帮扶基地38个,投入帮扶资金(含物资折款)60余万元。同时,局机关在与涪西镇结成“联建”对子中,确定了“以发展特色产业、打造惠民工程、加快产业调整”的帮扶思路,并通过部门协作,为其引进并建立了年产量近百万斤的榨菜生产基地。县乡各级党政和计生协会,共计慰问农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5213户,赠送慰问金和物资达48.6万元,在“红五月”对缺劳户开展帮扶助耕,抢种忙收各类农作物1780余亩。

三是稳步落实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奖扶政策。按照国家将三级以上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计生奖扶制度范围的要求,我县扎实开展该项工作,通过个人申请、专家组鉴定、局审核、市批准的工作模式。年内,经审核将符合条件的三级手术并发症对象51人纳入奖扶制度,并无任何复议上访案件发生。

四、关于统计和信息化建设

一是严把统计数据准确关。今年我县以开展计生统计质量信得过乡镇建设活动为亮点工作,确定了具体内容和规范标准,年初以《关于开展人口计生统计数据质量信得过活动的通知》(局发【2013】11号)文件下发到各乡镇,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对乡镇党政计生年度人口目标考核。统计报表数据准确率达到95%以上,统计监测信息准确率达到98%以上,并得到省计生委通报表扬。

二是以课题研究提供决策依据。今年我县开展了“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重大课题研究”,并专门聘请西南财大教授为改课题提供学术指导。通过前期的数据资料收集等工作,目前该课题正在研究之中,近期将全面完成。

三是县人口计生局围绕夯实基层基础,以“统计质量信得过”活动为抓手,结合各乡镇的实际情况,开展全员人口信息采集机制创新试点工作。通过狠抓难点、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共同提升,切实完善工作考评和信息化管理机制。据摸底调查全县全员人口个案信息完整性、准确率已经达到90%以上。

五、关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一是抓好人员数据收集与服务。县人口计生局先后与广东东莞、深圳龙岗等地计生部门建立流出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区域协作长效机制,在信息反馈交流、孕环情监测、节育措施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婚育证明》办理等方面实行全面深度合作。年内先后与省内外各市县区签定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管理协议》58份,核实、反馈、提交流动人口信息9955条,接受率和反馈率分别达到98.90%和95.40%,区域协作工作得到有序开展。

二是实现流动人口技术服务全覆盖。在全县推进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扎实开展“六免工程”,即:免费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免费“四项”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手术服务、免费查孕查环查病、免费婚检和孕前优生检测、免费避孕药具供应、生育关怀求助服务等,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生殖健康权益。

三是大力给予流管工作人力财力支持。县委、县府高度重视流管工作,把流管工作列入了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并签定了目标责任书。今年初,县计生局经批准成立了副科级流动人口管理中心,并配齐班子,给予专项经费。各基层乡镇也全部配齐了流管服务的专、兼职工作人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基本实现全覆盖。

六、关于宣传教育和关爱女孩行动

一是抓好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年内,县人口计生局在抓好常规宣传的同时,注重与县内外主流媒体的联系。《全省计划生育协会工作会在召开》、《县人口计生局打造社区人口计生新理念》等46条信息,分别被《中国人口报》、《家庭生活报》、“中国网——西部高地”等媒体采用,县人口计生局和局机关干部马骏分别被表彰为2013年中国人口报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是全面推进人口文化精品建设。在抓好常规宣传的基础上,以“两线、三片、五点”为重点,新建符合新时期新形式人口计生宣传工作的各类宣传画、标、栏、板等239幅/块,成功打造了明星镇龙凤峡景区曾家湾人口文化新村、万林乡中皇生育文化新村、太和镇黄桑浩计生文明社区等一系列的新型人口计生宣传阵地。

三是突出关爱女孩主题,开展性别比综合治理。以“关爱女孩成长,建设幸福家庭”为主题,全县各级扎实开展广泛宣传,先后出动宣传车辆24次,悬挂大型横幅30条,刷写固定宣传标语26条,散发宣传资料4万多份,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专项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多次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两非”违法行为并取得实效。2013年我县新生儿男女性别比为108:100,较之上年的112:100有明显下降趋势。

七、关于技术服务

一是搞好以避孕节育为主的常规服务。今年以来,县、乡计生服务机构在群众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上狠下功夫,积极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年内,开展全县范围“三查”活动四次,各级计生服务机构共为育龄妇女免费检查和提供生殖保健服务354234人次,落实免费计划生育手术8849例,提供免费避孕药具13余万人份,随访服务21564人次,落实避孕措施及时率达95%以上。

二是巩固创优成果,提高服务水平。在巩固“国优”成果的同时,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一是采取分批学习进修方式共培训人员150人次,不断优化技术服务队伍学历、职称、专业结构。二是制定了《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工作人员绩效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建立了一套技术服务绩效考核指标评估体系。三是加大对服务机构硬件设施投入,促进全县计生技术服务水平再上台阶。

三是围绕免费检查项目试点工作,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作为首批全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县,我县围绕群众优生优育和不孕不育治疗防治的需求,在抓好“优生两免”工程的同时,开设生活情趣馆、提供孕前、中期和产后随访服务,极大的提供了群众的参检热情。全年共举办“准妈妈”培训班212期,发放优生优育、预防出生缺陷科普知识折页128652份,参训人数达26585人次,婚检参检率达90%。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1826人,已完成全年参检目标114%,创历年参检率新高。出生缺陷发生率已于原来的17.77‰降至11.56‰,为历年来最低,出生人口素质得到显著提高。

八、关于行业行政效能

一是着力打造“阳光计生”。全面开展“阳光计生承诺书”签订工作,严格按照“阳光计生”工作要求,完成规章制度、村规民约、计生奖扶、政务公开,证件办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等相关制度的更新和完善,开设“12356”阳光计生热线,自觉接收群众监督。4月初,我县成功接受省级“阳光计生”示范县验收,并被省人口计生委拟报创建全国“阳光计生”示范县。

二是化解矛盾,做好人口计生稳控工作。县人口计生局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工作思路,建立领导班子定期接访和矛盾化解工作制度,把稳控工作分解到人头,认真做好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落实班子成员首问责任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确保“小事不出乡(镇),大事不出县”。年内未发生非正常群访、集访案件。

三是保障工作经费。2013年县人口计生局通过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财政请示汇报,经财政审定,下达人口计生事业经费1166.16万元,给予了人口计生工作开展强有力的经费保障。同时,经多次与上级相关部门联系和衔接,已争取项目资金930.19万元,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四是“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狠抓行风政风建设。局总支按照“外塑形象,内强素质”的要求打造专业精、业务明、作风好的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在县直机关工委开展的党建考核中,局总支党建工作受到一致好评。年内,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均未发生案件。同时,逗硬落实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投入专项资金对机关大门两侧、院内墙面及办公楼梯间的公示宣传内容进行彻底更新,将工作理念、办事流程,以及工作规划和工作动态等进行了全面公示,既方便了群众办事,又营造了浓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氛围,促进了活动的深入开展。乡镇村各级也规范了公开内容和程序,做到了自身优质服务,群众办事方便。经抽样调查,群众对人口计生的满意度达97.8%。

五是强化政务信息工作。年内,县人口计生局上报市人口计生委工作信息56条,经验文字和事迹材料17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17条;向县委县府报送政务信息63条,已采用18条。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党务政务信息任务,并获得由县政府颁发的“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荣誉。

第5篇:乡镇关工委汇报材料范文

市人常委会:

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汇报我市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的情况,请予审议。

我国第一部《土地管理法》是1986年颁布的,今年是20周年。期间经过了2次修正、1次修订。我今天汇报的,是1998年修订、2004年修正的新《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新法)的贯彻实施情况。

一、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基本情况

新法实施以来,我市出台了《关于对市区土地实行五统一管理的通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土地市场管理促进经济发展的通知》等20多个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制度,土地管理工作逐渐步入了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

(一)宣传力度不断加,社会各界的依法用地意识逐步增强。新法出台以后,我市把对新法的宣传作为“三五”普法、“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坚持“6.25”全国土地日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采取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材料、举办国土资源杯“歌唱××”歌曲创作赛和土地管理,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视知识竞赛等形式,对新法进行广泛深入宣传。1999年以来,全市举办培训班100多期,培训1.5万人次,召开座谈会70多次,发放宣传材料70多万份。通过宣传,各级领导、用地单位和广群众对新法的认识不断提高,资源忧患意识、依法用地意识明显增强,有力地促进了新法的顺利实施。

(二)耕地保护机制不断健全,耕地保护力度不断加。一是建立耕地保护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办法,明确各级耕地保护的目标和责任。特别是在基本农田保护方面,市、县、镇、村、农户逐级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市共签订55万份,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建立健全了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缴纳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五不准”等上级关于耕地保护的各项政策,实现了耕地保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力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十五”期间,我市争取国家级、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26个,争取资金2.2亿元,全市通过开发整理复垦增加耕地3000多公顷。1997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确定我市耕地保有量为192969.12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为169943.8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8.1%。到2005年,我市经审批的建设用地,连续7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保护率始终保持在88.1%以上。

(三)土地市场不断规范,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程度不断提高。一是建立土地储备制度。市及各市国土资源部门都成立了土地储备中心,通过收回、收购等方式储备土地,并制定土地供应计划,根据市场情况,适时推向市场,起到宏观调控土地市场的作用。二是建立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2000年,市政府出台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办法》;2001年,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土地市场管理促进经济发展的通知》。两个文件都明确规定,对商业、旅游、娱乐、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2002年,各市区都建立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率先在全省全面实行。2002年以来,国土资源部门建立健全了局长办公会集体会审出让底价制度、现场监督公证制度、监督管理方案审批备案制度、公告和信息披露制度、拍卖底价和竞买人报名保密制度等制度,不断完善工作程序,使“招拍挂”工作规范运行,国有土地的资产价值得到充分显现。2005年,我市又进行了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试点。2005年,全市“招拍挂”出让经营性土地129宗,实现政府纯收益9.5亿元,占土地总收益的比例由2000年的6%提高到59%。三是建立地价管理制度。2000年,我市将市区土地划为7个级别,制定了相应级别不同用途的基准地价。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基础设施状况的改善,2001年和2004年,又对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进行了两次调整,使地价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保证了国有土地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对采取协议方式供地的,供地价格均以基准地价为基础依法进行评估,并经国土资源部门集体会审确认,保证了土地出让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国有土地资产不流失。四是建立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转让交易制度。市及各市都建立了土地交易市场。除城镇居民住房、法院判决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外,对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实行在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对申报的转让价格低于实际评估价格20%的,政府行使优先购买权。该制度的建立,培育和规范了土地二级市场。土地市场建设的不断深化,使土地资产收益逐年幅度增加。2005年,全市实现政府土地纯收益16.3亿元,是2000年的10倍。

(四)征地管理不断加强,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重点强化了四项措施:一是规范征地程序。凡是征地前没对土地补偿标准进行听证或测算征地标准达不到我市最低标准的,国土资源部门一律不受理征地审批报件。二是依法适当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新法出台后,我市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了3次调整。2000年,市政府办公室下发17号文件,将市区征用土地年产值标准和地上附着物标准提高了20%左右。2005年,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城市规划区内耕地年产值最低标准环翠区为每亩1800元,荣成市、文登市为每亩1600元,乳山市为每亩1400元;城市规划区外耕地最低年产值标准为每亩1000元。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两项合计不得低于亩产值的16倍。为有效解决征地中同地不同价的问题,使征地工作更加公平合理,并进一步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国土资源部门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制订工作。在城市规划区内征地的,适用区片地价;在城市规划区外征地的,适用统一年产值标准。市区区片地价分了10个区片、5个级别:分别是每亩8万元、7万元、5万元、4万元和3万元;统一年产值分了5个区域,标准都是每亩1300元,补偿倍数分别是23倍、22倍和20倍。目前各市区全面完成了制订工作,待省上批准后公布实施。三是严把征地补偿关。从2004年开始,对新增建设用地,供地报件中必须附被征地村出具的土地补偿费到位证明和被征地农民领取补偿费的证明,否则国土资源部门不予受理和批准供地。四是做好失地农民的安置工作。我市先后采取了货币安置、农业安置、留地安置、转权让利、土地入股等安置方式。为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问题,2004年,市政府下发《关于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通过“政府出一块、村集体补一块、农民个人缴一块”的方式,把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保障的社会化。目前各市区都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了相关政策。

(五)执法监察机制不断健全,土地执法力度不断加。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都成立了执法监察科,组建了执法监察支队和队,建立了市、县、镇、村四级土地动态巡查网络,制定了《××市土地动态巡查办法》,与公安部门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对土地违法案件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2001年以来,扎实开展了城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清理整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开发区清理整顿等集中治理整顿工作,全市共制止土地违法行为500多起,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930余件,拆除违法占地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有力地规范了土地市场秩序。截至2005年,市国土资源局连续3年被市整规办评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先进单位;2004年,被山东省整规办评为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先进集体。

(六)土地调控力度不断加,促进了全市经济的平稳运行。2003年,国务院把国土资源部门定位为宏观调控部门,把土地作为宏观调控国民经济的重要手段,下发了国发〔2004〕28号和〔2006〕31号文件,制定了一系列土地调控的措施。对此,我市态度鲜明,行动积极,措施果断,一是严格执行国家产业和用地政策,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做到“三禁止、一严格”,即禁止向违背国家产业政策、高耗能高污染、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的项目供地,严格控制列入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的项目用地。二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2006年新开工项目用地清理工作。今年国庆节期间,市国土资源局组成7个督导检查组,进驻各市区,对新开工项目逐个进行土地报件档案和实地现场督导落实。对10个违法占地项目全部依法进行了查处,其中依法拆除的4个,没收的3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的3个,恢复土地原状的1个;对8个项目进行了罚款;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责任人10人,追究刑事责任的2人,做到了既处理事,又处理人。10月16日,我市新开工项目清理工作顺利通过国务院督查组的检查验收。

(七)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不断提高。一是强化窗口办文工作,提高服务效率。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都建立了窗口办文制度,把土地审批事项纳入窗口管理,实行“受理”与“办理”分开。依托城镇地籍信息系统,把城镇居民土地登记发证时限由法定的2个月缩短到15分钟以内,极地方便了市民。2003年,市国土资源局办文窗口被省国土资源厅和市直机关工委分别评为“优秀办文窗口”和“文明窗口”;2002年—2005年,连续4年被市行政审批中心授予“群众最满意窗口”称号。二是坚持开源节流,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在节约用地方面,全市通过旧城改造、治理“城中村”和“空心村”、处置闲置土地等措施,盘活土地1.6万多亩,节约土地7000多亩。在集约用地方面,2005年,市政府下发31号和38号文件,对30个类别工业项目用地的投资强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化率做了详细的规定。依据这两个文件,国土资源部门在用地审批中严格把关,对达不到我市土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的,坚决不予批地或核减用地面积。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得到省政府的充分肯定,2006年,全省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暨节约集约用地先进企业表彰会议在我市召开,我市金猴集团、万得集团、三角华盛轮胎、华力电机等8家企业受到表彰。三是千方百计保证项目落地。2003年以来,我市共争取审批建设用地8.3万亩,综合全省各市城市面积和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等因素(这些因素是省上分配用地指标时的参考依据),批地总量排在全省15个市(除济南、青岛外)前列。坚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供地政策,实行“五个优先”,即优先保证国家、省、市重点工程,教育、卫生等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高科技项目,重点利用外资项目以及资金到位的项目用地。

2003年,市政府被省政府评为全省实施2001-2002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2002-2005年,市国土资源局连续4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2003年,被省国土资源厅评为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先进单位;2004年,被人事部、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05年,荣成市国土资源局、文登市国土资源局被省人事厅、国土资源厅授予“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二、土地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社会各界特别是个别地方领导依法用地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个别地方把发展同多占地划等号,认为发展就要多占地,多占地就是发展。有的地方用地根本不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放在眼里,想开发哪块就开发哪块,投资商看中哪块就给哪块,不管符不符合规划,不管有没有用地指标,也不管是不是基本农田,对国土资源部门的依法制止和规范,他们认为是阻碍经济发展。有的地方甚至搞“毁地招商”,什么项目也没有,把地推平了再说。有的乡镇以租代征违法用地现象比较突出。

(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我市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上进行了不懈地探索,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但从总体上看,社会各界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还不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还停留在较低水平。开发区中工厂建一层厂房的较多,有的还讲排场,建花园式工厂,搞面积绿地,土地利用效率较低。土地闲置浪费的现象比较突出,不是有项目没地,而是有地没项目,不是土地制约了经济发展,而是有些地方土地的闲置荒芜引起了群众的不满。土地集约利用的审批考核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健全,有的企业不是根据投资强度确定用地面积,而是虚报投资强度到国土资源部门骗取多批地;批地后,一些用地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投资、建设。

(三)征地中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仍然存在。发展经济、推进工业化必须要占用农民集体土地,但是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过程,应当是农民分享工业化、城镇化成果的过程,应当有利于增加而不是损害农民的利益,应当有利于缩小而不是扩城乡的差距。但有的地方领导干部脑子里缺乏这种观念,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的现象依然存在,甚至违背农民意愿强行征地。造成征地纠纷不断发生,农民上访不断出现,影响社会稳定。据统计,因为征地问题引起农民上访占土地量的40%。从反映的情况看,有的地方的征地行为作风粗暴、性质恶劣,庄稼眼看就要收了,一夜之间强行把地推平,这种做法必须纠正。

(四)土地历史遗留问题较难处理,亟待妥善解决。近年来土地方面暴露出来的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其中最突出的有三个方面:一是原来出让的土地,后来由于《森林法》的有关规定或者规划调整为绿地等原因,使土地使用者不能按原用途使用,形成遗留问题,比如初村北海、张村沿海等1.3万亩土地。土地使用者纷纷要求解决,处理难度很。二是乳山银滩开发区于1992-1993年越权批准出让的一些土地,现在还有1万亩左右由于当时没有确定具置而空挂,用地单位都来找,难以解决。三是以前有的乡镇搞以地生财,把地擅自卖给开发商,由于没经过转用征收,不能办理正常的用地手续,前任领导把收开发商的钱挪作他用,换届后下一任领导不承认,现在开发商想办理用地手续,符合规划的没有资金,不符合规划的办不了手续。

三、今后我市土地管理的思路和措施

今后我市的土地管理工作,将以这次市人常委会审议《土地管理法》贯彻情况为契机和动力,紧紧围绕市委“1161”工作思路和目标,认真贯彻崔曰臣记、宋远方市长、刘命信副市长今年10月9日到市国土资源局调研时的重要指示精神,规范管理,高效服务,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可持续的土地保障和优质高效服务,重点做好五个方面。

(一)严格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一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使修编后的规划既有利于保护耕地,又为经济发展留出合理的用地空间。二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定期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进一步强化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对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责任。按照“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总体要求,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坚决制止通过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占用基本农田报批的违法行为,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三是力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积极申报部级、省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争取专项资金。认真落实《××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全面推行项目招投标管理,实现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规范化运作。

(二)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加宣传力度,彻底转变粗放的用地观念和习惯,提高社会各界的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加强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建立健全土地集约利用考核评价办法和体系,遏制圈占土地和粗放用地。一是批前严格审查。建设项目办理立项手续前,由项目所在地的国土资源部门进行用地预审,未经用地预审的,一律不予转报批次用地和批准供地。二是批中严格把关。对超过规定用地定额标准或达不到我市集约利用控制标准的,压缩用地面积或不予批准用地。三是批后严格监管。建立新批土地信息库和跟踪检查台帐,建立新批用地项目现场公示制度,及时向建设单位下发提示和督促建设通知,定期跟踪检查,防止土地闲置。把企业现有土地利用情况作为新增供地的重要依据,对土,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地利用率高的企业,在新申请用地时优先安排;对达不到节约集约用地规定标准的企业,暂缓新的用地审批,待其将原有土地达到节约集约利用标准后,再考虑新的用地审批,促进企业节约集约用地。

(三)拓宽用地空间,保障经济发展。一是立足内涵挖潜,彻底清查、充分利用批而未供的土地、闲置土地、空闲土地等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二是继续争取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与城镇新增建设用地挂钩试点工作,通过农村建设用地减少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优化城乡用地结构,拓宽城市用地空间。三是全面摸清全市范围内可利用的盐田、废弃虾池和沿海滩涂,在充分做好环境影响论证和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区别不同情况,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以利用。四是加向上沟通协调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上预留的建设用地指标,缓解土地供需矛盾。

(四)加强和改进征地管理,维护农民利益。一是把提高征地补偿标准落到实处。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区片地价批准公布前,严格执行威政办发〔2005〕69号文件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失地而下降。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区片地价出台后,严格按照新的标准执行,切实解决征地标准偏低和同地不同价的问题。二是严把征地补偿关,确保征地补偿费及时足额到位。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落实的,一律不予受理上报省政府批次征地报件;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到位的,一律不批准供地。探索建立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和统一收缴、发放机制,减少发放环节,防止截留、挪用。

第6篇:乡镇关工委汇报材料范文

一、强化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司法理念。新刑事诉讼法修改之前,各地对未成年刑事案件采取不尽一致的做法,有的注重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有的却较为淡化。各地思想认识还不一致,司法理念有所差异。因此新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检察机关要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的理念。一是始终坚持一个方针、一个原则,即“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这一方针和原则是指导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的标准,在出现法律规定不具体,法律条文解释有分歧时,按照以上的方针和原则进行解释或处理,处处体现刑诉法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的司法理念。二是特别注重未成年人诉讼权利的保障。由于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认识问题的能力还不足,尚不能完全以自身的能力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能独立的行使诉讼权利,所以要特别注重未成年人诉讼权利的保障,如,在讯问未成年人时及时通知其法定人到场等,有利于未成年人减少对抗,悔过自新,回归社会。三是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尽量实行非犯罪化、非刑罚化、非监禁化处理,注重亲情关怀。严格适用逮捕措施,坚持少捕、慎诉,对未成年人实行分案审理、分别羁押、分别教育、分案等特殊程序,体现社会的人文关怀;实行亲情会见,文明、规范、人性化讯问,缓减未成年人的心理压力,释放亲情关怀;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当中尽量不穿制服、庭审中使用“检察寄语”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等。对未成年实行特殊的司法保护,也是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体现。四是注重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犯罪预防。办案过程中,认真走访未成年人家庭、所在社区和学校,了解其性格特点、生活现状、成长经历及走上犯罪的原因,宣讲法律及犯罪的危害性,避免再次误入歧途;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拓宽检校共建范围,指派经验丰富的干警深入校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活泼的法制教育活动,结合案情为在校青少年上法制课,以案释法,营造青少年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专业性,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专业机构,配备专门人员。新刑事诉讼法设专章对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进行了专门规定,并适用了特殊程序,这体现了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案件与普通刑事案件的不同之处,强调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别重视,对检察机关适应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检察机关建立专业机构提供了基础。

因为,一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点,要求熟悉未成年人特点、掌握其心理特征的专人办理。以前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案件的专门机构大多设置在对未成年人保护重视的地区,机构设置不尽统一,如上海三级检察院均设置有专门的机构和编制。有的是在地市级所在基层院指定一个基层院专门办理辖区内的未成年人案件,如平顶山市新华区检察院设立未成年人公诉局办理市区4个基层检察院的未成年人公诉案件。大多数检察院尤其是基层检察院没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有的也只是指定专门的人员成立办案小组办理未成年人案件。这些不适应新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特殊刑事诉讼程序的更高要求。成立专门机构可以保证未成年人案件分案审理、分别、分别羁押,能够加快案件办理进程,缩短办案周期,避免和减少交叉感染。二是未成年人特殊诉讼程序对附条件不考察的客观要求。由于未成年人附条件不的帮教考察由检察机关完成,而目前检察机关案多人少,很难抽出人员或很难专业性地对附条件不的未成年人的活动进行有效地跟踪考察,由一般的案件承办人员进行考察,由于缺乏专门性,很难深入了解未成年人在学校、社会、家庭中的各种表现,成立专门的未成年人检察机构,可以更专业地由专人进行考察,提出考察报告,不至于使考察流于形式,保证这一检察环节的特殊制度落到实处。只有稳定的队伍,专门的机构,才更能适应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殊程序要求。三是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内在客观需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与普通刑事程序区别较大,如卷宗材料要标注未成年人字样,由专人保管,分案诉讼,分别讯问,分别羁押,分别审理等特殊要求,由专业的机构和人员办理,更能体现其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符合司法工作专业化、精细化发展趋势和方向。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程序的特殊性也要求有专业的机构与人员进行办理,从而提高办理效率,保证办理质量,所以检察机关有必要设置专门的未成年人案件机构,配备专业的未成年人办理人员。四是成立专门的未成年人检察机关已经有较好的经验和外部条件。据《检察日报》报道,目前,全国成立有独立编制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构298个,没有独立编制的303个、专门办案组1434个,这为下一步在其它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检察机构积累了良好的经验。同时,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机构的外部条件适宜,2010年,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六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要加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门机构和专门队伍的建设。这为成立专门的未成年刑事检察机构提供了强力政策支持。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多年来对未成年的关爱,社会管理创新的需要,也有利于党委政府对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机构的认可和支持。所以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汇报,积极争取,顺应形势,及早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机构,为提高未成年刑事案件质量打好扎实的基础。

因此,除个别人员稀少、地处偏僻的基层检察院外,一般在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同时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机构,以加强对未成年刑事案件的监督,适应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特殊需要,顺应社会强化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时代潮流。

三、强化制度完善性,加紧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制度的完善和修改。新刑事诉讼法设立未成年特殊诉讼程序,是刑事诉讼的较大修改,许多程序的设计都是以往刑事诉讼程序中所没有的,虽然这些制度的设计都是在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得来的,但相对于一个检察院来说,更多的是新生的诉讼程序,即使以往已有的制度,相对于新的未成年人特殊诉讼程序也要进行调整和完善,所以结合新的特殊程序,加紧修改或完善各种制度,以适应其特殊要求。一是制订完善讯问未成年人通知法定人制度。细化对法定人身份核查、讯问过程、监督保障等环节进行具体规范。明确将讯问情况作为案件卷宗的必备内容。二是对附条件不制度进行完善。现有的规定与以往工作实践有较大差别,如,汝州市检察院在2010年办理了河南省首例附条件不案件,刑事诉讼法专家樊崇义教授参加并进行了指导,汝州市检察院出台了附条件不制度办法,但是以往的实践与现行法律的规定出入较大,如附条件不的适用范围为三年以下的轻微刑事案件,考察期为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等,这些都与新刑事诉讼的规定有较大出入,需要进行完善和修改,严格按现在新规定操作,防止突破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三是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考核机制的完善。由于附条件不案件,程序繁杂,办案人员责任大,考察帮教工作量大,办案人员顾虑较多,如果还按以往的考核办法,很多办案人员不会主动去适用附条件不,而是走一般的渠道,以减少工作量,减轻责任,从而使这一检察机关多年探索出来的较好制度在实践中搁浅。因此,针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案件,要改变或完善相应的考核制度,提高办案人员的主动性,减少他们办案的顾虑和担心,为这一制度下一步的推开积累实践经验。四是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刑诉法修正案草案特别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但是对于封存的主体、封存的程序,以及查询的程序都需要检察机关内部的相关制度进行明确与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