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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致谢范文(一)
感谢肇庆学院四年来对我的辛苦培育,让我在大学这四年来学到很东西,特别感谢计算机科学与软件学院为我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感谢领导、老师们四年来对我无微不至的关怀和指导,让我得以在这四年中学到很多有用的知识。在此,我还要感谢在班里同学和朋友,感谢你们在我遇到困难的时候帮助我,给我支持和鼓励,感谢你们。
特别感谢我的指导老师xxx,在本系统开发中给予我悉心指导,从系统开发到结束中过程遇到很多困难都是他给我鼓励与指引,使我能够克服重重困难,将系统做完成,在此谨向x老师致以诚挚的谢意和崇高的敬意。谢谢!
论文致谢范文(二)
这次的毕业论文设计总结是在我的指导老师xxx老师亲切关怀和悉心指导下完成的。从毕业设计选题到设计完成,x老师给予了我耐心指导与细心关怀,有了莫老师耐心指导与细心关怀我才不会在设计的过程中迷失方向,失去前进动力。x老师有严肃的科学态度,严谨的治学精神和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这些都是我所需要学习的,感谢x老师给予了我这样一个学习机会,谢谢!
感谢与我并肩作战的舍友与同学们,感谢关心我支持我的朋友们,感谢学校领导、老师们,感谢你们给予我的帮助与关怀;感谢肇庆学院,特别感谢计算机科学与软件学院四年来为我提供的良好学习环境,谢谢!
论文致谢范文(三)
我的致谢:
这次毕业论文能够得以顺利完成,并非我一人之功劳,是所有指导过我的老师,帮助过我的同学和一直关心支持着我的家人对我的教诲、帮助和鼓励的结果。我要在这里对他们表示深深的谢意!
感谢我的指导老师——王香平老师,没有您的悉心指导就没有这篇论文的顺利完成。
感谢班主任牛永斌老师,四年的生活相处不久,却从您身上学到了太多,必将终身受益。感谢所有教授过我课程的暨南大学的老师们,是你们诲人不倦才有了现在的我。
感谢我的父母,没有你们,就没有我的今天,你们的支持与鼓励,永远是支撑我前进的最大动力。
关键词:案例教学;课堂教学;案例;教师
案例教学法又称“个案法”。它缘于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通常是指教师在课堂上通过对典型案例的解剖分析,引导学生从个别到一般,进一步学习、理解和掌握教材中的相关原理、原则。作为一种重要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思想,案例教学目前在我国高校的许多课程教学中得以使用,为了使案例教学在高校教学质量提高及高素质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我们应对案例教学的理论和实践进行探讨,形成正确认识,科学的实施。
1案例教学与传统教学的区别
案例教学与传统教学有很大的不同,弄清楚这些区别对于我们推广案例教学有很大益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授课方式。
传统教学是教师讲、学生听,课堂讲授是教学的重点和中心;案例教学是教师和学生一起,共同参与对实际案例的讨论和分析。案例构成课堂讨论的基础,通常是在课前把书面形式的案例报告交给学生阅读,然后再在课堂上讨论。因此组织好案例讨论是案例教学中的中心环节。
(2)教师的角色和责任。
在传统教学中,教师的角色定位是把自己知道的书本知识传授给学生,只要教材熟悉,表述清楚,就算尽到了教师的职责。在案例教学中,教师的角色是指导者和推动者,其角色定位是要领导案例教学的全过程。其责任有三,一是课前教师要有针对性地选择案例,真正弄清楚问题是什么;二是课堂上教师要领导案例讨论过程,不仅要引导学生去思考、去争辩、去作出决策和选择、去解决案例中的特定问题,进而从案例中获得某种经历和感悟,而且要引导学生探寻特定案例情景复杂性的过程及其背后隐含的各种因素和发展变化的多种可能性。在这里,正像一些有经验的案例教师讲的那样,教师既不能无所事事,任课堂讨论自流,也不能严格控制讨论过程,不让学生说出自己想说的话。因而,这种讨论对于教师来说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三是教师要负责案例更新,要使案例教学跟上时代的要求和反映当前的教育实际,教师必须不断地进行案例更新。如果案例不作更新,多年不变,那么,学生也只能处理几年前的事情和得到几年前的知识。因此,案例更新是保持课堂活力的血液。
(3)学生的角色和责任。
在传统课堂教学中,学生的角色是听讲者和知识的接受者,学生完全处于被动的地位。在案例教学中,学生必须扮演一个积极的参与者的角色。课前必须仔细阅读教师指定的案例材料,进行认真分析和思考,据以作出自己对真实生活的决策和选择,并得出现实而有用的结论。在课堂上,必须积极发言,讲出自己的思考和结论,并与他人展开争辩。学生是教学的主角,既可以从自己和他人的正确决策和选择中学习,也可以从承受的错误中学习,即从模拟的决策过程中得到训练,增长才干。这样,学生学到的知识就不再是本本上的教条,而是活的知识以及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能力。
2案例教学的实施
案例教学在实施中,大致可分成案例引入、案例讨论、概括总结三个基本环节。
(1)案例引入。
在案例教学中,教师要根据教学目的和内容的需要,挑选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研究,以帮助学生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所以,案例的选择是案例教学的核心。离开案例,案例教学也就无从谈起。教师所用的案例,从其来源讲,无外乎两类:一类是自己编写的案例,另一类是他人编写的案例。对前者,教师可介绍一些有关写作案例的感受、趣闻、轶事,以引起学生的注意;对后者,教师可运用其他一些手段来提醒学生予以注意的必要性。
(2)案例讨论。
典型的案例讨论一般总是与下列问题的探讨联系在一起的:案例中的疑难问题是什么?哪些信息至关重要?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哪些?作出决策的标准是什么?什么样的决策是最适宜的?应制定怎样的实施计划?什么时候将计划付诸行动以及如何付诸?如何进行整体评价?
讨论中,一方面,教师要努力创造良好的自由讨论的气氛和环境,把握和指导好案例讨论,要让学生成为案例讨论的主角,并注意掌握案例讨论的方向,使学生紧紧围绕着案例的主题。但应注意教师只是在必要时起指导作用,在讨论中教师不要直接表露自己的观点,避免学生产生依赖思想。如果学生分析判断有错误,教师也不必立即纠正,而应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使学生认识到自己错在哪里,自觉地加以修正,另一方面,学生则可分别从自身角度剖析案例,阐述自己的看法,相互辩论、唇枪舌战,形成热烈的探讨问题的气氛。作为学生,除了自己积极发言以外,还要认真倾听别人的分析与见解,并比较自己的观点与思想,从中吸取并综合出更完善的决策思想。
(3)概括总结。
这个阶段属于过渡阶段,它通过从案例讨论中引申出一定的结论,为后续的课堂教学提供准备。在这个阶段,可以让学生总结,也可以教师自己总结,讲明案例中的关键点,揭示出案例中包含的理论,强化以前讨论的内容,提示后续案例,指出讨论中存在的不足和长处,并要求学生写出案例分析的书面报告。写好书面报告是锻炼和培养学生书面表达能力的一个好方法。因此,在教师指导下,通过对案例广泛地进行讨论后,应要求学生独立撰写案例分析报告。学生不要去猜测教师的分析构思、评价结论,实际是如何做的,也不要去照搬所谓权威性的分析评价结论。学生通过分析和评价复杂多变的实际问题,能够掌握正确处理和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3案例教学的优点与局限性
案例教学作为一种教学方式已在教学中得到推广,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有必要全面、客观地认识和把握案例教学,弄清它的优点和局限性,为我们的教学实践提供良好指导。
3.1案例教学的优点
(1)案例教学可以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性,学生参与的主动性。案例教学是一种引导启发式教学,改变了教学过程中单纯由老师唱主角、讲授知识、学生当观众、被动接受知识的状况,把知识的讲授和能力的培养训练有机地结合起来,不仅可以使理论讲授变得生动活泼,具有启发性,而且有利于学生尽快掌握抽象的原理,并能灵活运用,举一反三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
(2)案例教学可以使学生的创造能力和实际解决问题能力得到发展。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鼓励学生自由探索、大胆质疑,及时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见解,充分尊重学生的意见和好奇心,使学生在一种安全的心理环境下将自己的潜能发挥出来。同时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中可以发现成功与不足,进而针对漏洞寻求填补方法,因此,通过案例教学既可以把握理论的精髓也能够增强分析、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通过讨论还可以使学生提高表达能力,培养交流和合作的意识,强化竟争意识。
(3)案例教学可以把抽象的概念、原理具体化,让它们处于一定的情境之中。这样,学生可以更清楚、更深刻地把握、理解这些概念、原理。另外,通过联系实际了解这些概念、原理在实际生活中的表现和作用,可以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增进学习的动力,缩短教学与实际生活的差距,使学生能够关注社会、关注生活,以后能更快、更好地适应工作,从而避免高分低能现象泛滥。
(4)案例教学可以促进教师的发展。要讲好一个案例并不容易,需要真正的理论修养和相应的领域知识。如何以小见大,如何于细微处见精神,如何多视角多侧面地剖析问题,引发学生的思考,又能做到收放自如,这些都是需要认真思考和切实解决的问题,在案例分析上是最能检验一位教师的“功力”。案例的运用促使教师很好地掌握理论,教师通过案例教学得到的知识是内化了的知识,并且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整合教学中那些“不确定性”的知识。3.2案例教学的局限性
(1)案例教学的课堂上容易出现“冷场”。案例教学是以学生的积极参与为前提的,但我们的学生大多数长期在传统的教学方法中成长起来,出现了或重或轻的迷信权威、迷信教师的行为,面对新的教学方法常表现出保持原有的“惰性”,采取了冷眼旁观的态度,被动接受、机械记忆的方式,参与课堂讨论的积极性、主动性会受到限制,而一但学生没有参与课堂讨论的热情,课堂上就容易出现“冷场”。
(2)案例教学对教师的要求较高。案例教学是以教师的有效组织为保证。教师在案例教学中发挥的作用是导演、教练、评论者、仲裁者,教师要潜心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和争辩,让其各抒己见、展示观点。组织讨论要讲究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为此,教师授课前要扎扎实实地备好课,胸装一盘棋,对案例可能提的问题拟出讨论提纲,引导学生参与讨论,避免讨论过于分散、杂乱无序。同时要根据案例涉及的问题多少、问题的难易程度把握好讨论的时间,留有一定的时间加以归纳总结。教师要通过布置案例、设问、分组、指导发言和暗示等方式激发学员思维,拓宽学员思路,引导学员参与讨论。讨论进行中教师还要善于把握好讨论的气氛,调控好讨论节奏。当讨论分散杂乱时,要加以规范;当学生热情不高思维停止不前时,要启迪疏通;当争论不休、纠缠不清时,要分析梳理;当水到渠成,问题迎刃而解时,要及时归纳总结。所以,只有特别优秀的教师才能上好案例课,而且培养一位优秀案例老师需要较长的时间。
(3)案例选择费时费力。案例教学是以精选出来的能说明一些问题的案例为材料的。案例是为了增强教学效果而设置的线索、背景,案例选择是否恰当是案例教学成败的关键因素,所选案例不仅不能脱离教材内容,要同教材内容“接近”,而且还要使其具有一定的通俗性、简洁性、疑难性和典型性,要通过案例选取将深奥的理论通俗化、抽象的概念具体化,便于学生从案例中准确地理解教材的基本观点和基本原理,案例要力求简洁,要将主要时间用在讲授理论和学生思考、讨论上,不能把整堂课变成故事会,避免冲淡授课的重点。选择案例还应考虑疑难性,给学生开辟一个广阔的思维空间,让学生从多角度多层次去发现问题、思考问题,提供多种意见。而要做到这些方面的有机结合往往较为困难。
(4)案例可能使学生形成一些不正确的概括化认识。因为有时某一或两个案例所展现出来的信息非常吸引人,学生也深受影响,但他在这一两个案例上形成的概括化认识,也许远远不能说明事物整体,这样就出现了一种“过度概括化”的现象。同时,虽然案例对于启发人的灵感、创意和理性有好处,但作为培养高素质的人才,不能仅靠这种启发。学校的根本任务是为学生打基础、进行科学修养,是在强调基本训练的前提下来谈结合实际和灵活运用,切不可本末倒置。否则,容易陷入“让学生到学校里来学实践、学经验”的误区。在学校,当然可以学实践、学经验,但显然不是学校最擅长的,学校毕竟是“探索和传承普遍学问的场所”,对系统的、结构化知识的掌握,当成为学生的主要诉求。
综上所述,教学中我们不仅要从理论层面上弄清楚案例教学的相关知识和问题,而且在实际运用中也要掌握一定的技巧,只有两者相结合,才能取得好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徐艳霞.引入案例教学提高教学实效[J]职业技术教育研究,2006,(11).
1.什么是创新思维下的会计案例教学模式。创新思维下的案例教学模式属于以案例内容为主的一种教学模式。在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教学实践中,应用这种模式的具体教学过程是:在学生学习了会计的基本理论之后,教师对学生进行分组,让学生提前准备不同会计知识点对应的案例素材。教师与学生在课前有效沟通,共同选取有价值的、易于学生理解的引导案例。引导案例选定后,学生自主查找并整理引导案例涉及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对引导案例进行初步采编;在课堂上,由学生讲述案例内容,教师则深入解读案例中涵盖的会计知识点,从而引出每节课相应的教学内容。课后,教师让学生借助网络公开信息查找某些上市公司近期发生的与会计处理相关的新闻报道,基于这些报道发表的评述或观点,让学生从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尤其是附注说明中查找线索,判断网评观点是否正确或论据是否充分,即“执果索因”。由于这种模式体现了从实务到理论再回归到实务的独特教学过程,因此我们将其称之为创新思维下的会计案例教学模式。
2.创新思维下的会计案例教学模式的优点:①案例内容丰富,解析透彻。在这种教学模式下,每一章节的教学都是通过对引导案例的解析引出相应的会计教学知识点,让学生感受到会计教学不单单是理论知识的学习,更是与企业经营实际密切相关;课后案例的分析,则有利于学生巩固本节的教学内容并强化其应用。学生由此可以更加深刻体会到会计学对其未来工作和生活的作用,领悟到会计的实际应用价值。②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分析能力。引导案例采编的过程可以锻炼学生从网络公开渠道收集、整理资料,并获取有用信息的能力;课后案例的分析需要学生自主思考,自己发现问题,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对案例涉及的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和剖析。经过这些过程的锻炼,学生运用会计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将显著提高。
3.创新思维下会计案例教学模式的使用要点:①案例采编过程要由师生共同完成。整个过程包括两个环节:其一是案例的选取。尽量选取社会上的典型真实事件,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案例。选定案例的过程需要有学生的参与,确认案例适合学生理解后方可使用。其二是案例的采编过程。在此过程中,学生作为主体,依托于网络公开信息,查找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将所获信息整理归类,一般可分成公司简介、事件概述、案例描述、报表分析、案例启示等。在采编的过程中,学生以小组的形式与教师进行反复沟通,提升了学生归纳信息的能力及其分析理解能力。课后案例的选定亦需师生共同配合,但与引导案例不同的是,课后案例的分析要由学生根据已学理论知识自主完成,教师仅用少部分时间对其进行反馈、答疑。②对教师的高素质要求。创新思维下的教学模式中,案例内容丰富,涵盖知识点多,这就需要教师有侧重地介绍案例要点和理论知识,良好地把握教学进度,对课堂进行有效控制,同时,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确保大部分学生参与案例的讨论与思考,鼓励学生在课后独立完成对案例的分析思考。最后要做好总结归纳工作,对精彩的发言予以鼓励,对讨论过程中出现的概念及理论错误进行讲解,达到加深理解的目的。③对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要求。无论是高效的课堂互动,还是课后自觉地完成课后案例的解读,都需要学生的积极配合。由于课堂上引导案例占用时间较多,知识点的介绍只能侧重于重点,更加系统的理论知识需要学生课后加以归纳总结,同时完成课后案例的阅读与思考。这种模式不同于传统的填鸭式教学,对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有了更高的要求。在国际化的大背景下,中国学生需要跳出填鸭式的牢笼,逐步探索独立思考、自主学习的方式。创新思维下的教学模式为此提供了机会。
二、创新思维下会计教学模式的应用举例
下面介绍创新思维下围绕公允价值这一知识点进行讲解的会计教学模式。
1.教学过程。(1)课前选取引导案例。针对公允价值这一知识点,教师和学生依托于网络公开信息,共同选定与其相关的两篇典型案例,涉及的上市公司分别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和昆明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百大A)。学生根据这两家公司的财务报表,对案例进行初步采编。以下是两篇案例的简介:①中国人寿巧用公允价值。本案例通过分析中国人寿财务报表主要资产与负债使用的计量属性可得出,中国人寿对证券投资的计量使用了公允价值计量,体现了公允价值对于公司财务报表具有重要作用。由于此案例难度较浅,易于理解,因此将其作为引导案例。②昆百大A。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拯救财报。本案例通过昆百大A通过将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其财务报表状况得到了极大的改善。转换计量模式之后,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后,对投资性房地产不再计提折旧或摊销,并需对前5个月已提折旧及摊销进行相应调整,主要涉及公允价值计量对于公司财务报表的作用。由于此案例难度相对较大,适合已具备理论知识的学生阅读分析,因此将其作为课后案例。(2)课堂上教师应用引导案例进行分析并讲解其涉及的理论知识点。对于引导案例“中国人寿公允价值的利用”,学生陈述公司简介、事件概述、案例描述、报表分析等内容,教师以此为基础,引出理论知识点,提出思考问题,循序渐进地引导学生加深对公允价值的了解。其中报表分析是案例分析的重点和难点,教师可通过基础知识点的讲解,进一步拓展学生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额”“、股东权益”等报表项目的了解。③课后案例反馈与巩固。教师可将师生共同选定的课后案例“昆百大A: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拯救财报”作为课后作业留给学生,目的是加深对公允价值的理解。由于学生在学习了引导案例和理论知识后,已具备一定的分析能力,因此教师不必给出具体的分析要点,只提供给学生思考的大体方向即可。具体来说,课后案例叙述了昆百大A通过计量模式的变更使其财务报表状况得到了极大的改善的事件,因此学生可以对公允价值计量具体如何影响公司财务报表这个问题展开分析。教师可利用5到10分钟的时间进行点拨,对学生的问题进行答疑,完成教学反馈过程。
2.教学效果。根据创新思维下的案例教学模式的实施效果来看,该模式充分调动了学生对公允价值这一章节的兴趣,拓展了学生的经济视野,达到了案例价值最大化的目标,最大限度地使学生掌握了案例内容对应的理论知识,同时提高了学生检索信息、归纳整理、自主学习、独立思考、积极反馈的能力。同时,师生间充分沟通,高效互动。
三、结论
1、案例分析论文来源
案例素材必须是学生亲身经历(如通过本人所从事的工作或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课题等)获得;案例素材所涉及的单位,建议原则上为某一企业,对特别有现实意义的案例,也可以是针对某一行业、某一科研院所、高等学校或政府的某一经济主管部门;案例素材应真实可靠,应取得所在单位负责人的支持与同意。应不违反有关的法律或损害所在单位的利益。必要时可对该单位的名称、有关人物的真实身份及姓名、相关数据等进行掩饰性处理。
2、案例分析报告内容组成
(1)情景描述--分析给出的案例中的情景(企业介绍,案情介绍)
(2)原因分析--分析出现该问题的原因(企业现状问题,案情形成原因)
(3)提出备选方案--分析问题的解决方法并提出可行的备选方案
(4)评估并加以选择--进行备选方案的评估及选择
3、案例正文
案例正文是案例主体部分的核心,应介绍案例的人物、组织以及事件的经过。可以按照时间顺序或事情发展的逻辑顺序组织案例的主要内容。尽量加入一些数字和图表,以加深读者对案例的理解。
(1)案例正文的叙述,要做到全面、周密、客观,避免加人作者的主观分析评价。同时,还要注重情节的真实感和生动性。
(2)案例正文中涉及的组织、人物和统计数据等,可以作适当的技术性处理。例如,隐去组织和人物的真实名称而采用化名,对真实的统计数据作同比放大(或缩小)处理。
(3)案例正文中的内容也可根据编写需要进行适当标注。
4、进行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是在案例介绍完以后,对案例进行系统且深入的分析。
从时间维度说,就中国当代司法制度的发展历程来看,通过编纂判例的方式形成或确认用于裁判的规则并指导司法实践也多少具有一定的传统。作为中国当代司法实践发端之一的陕甘宁边区的司法就曾以编纂判例的方式来指导司法实践。根据有关研究的介绍,在边区法律文献及实践中,“判例”主要指处置妥当的典型案例,那时的判例编制主要由具有权威性的机构边区高等法院和具有权威性的人员进行,编制出的判例以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并具有多重的功能,其中以判例对法律疏漏的弥补和指导司法实践为主要定位,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在中国当代司法制度定型与确立之后,通过编制案例的形式以供司法裁判参考的﹙非正式﹚制度实践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审判体制改革的初期,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曾专栏设置了判决书选登,这种做法“被认为是最高法院公开指导性案例的早期尝试。”根据当时《公报》中的声明,被刊登的案例“是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工具”,“可供各级人民法院借鉴”,当然,由于这些案例并不属于司法解释,也不能被引用,它们对各级法院的司法裁判影响非常有限。由此来看,生成和发展具有一定效力作用的规则是判例的实体性特征,如果我们在此使用广义上的规则创制概念,我国法院的指导性案例自然也不例外。从这一方面看,我们至少应该肯定中国法院的指导性案例编纂属于通过司法来生成和发展法律规范的一种活动。就当下的案例指导制度而言,通过指导性案例编纂实现司法规则的发展并进而指导法律的统一适用逐渐成为人们的一种认识。从已经的指导性案例的结构体例上看,每个指导性案例均具有裁判要点、基本案情、裁判结果及其裁判理由,而作为指导性案例主旨的裁判要点更是以规则阐述的形式得以表达。作为指导性案例之核心和精华的裁判要点,就是“指导案例要点的概要表述,是人民法院在裁判具体案件过程中,通过解释和适用法律,对法律适用规则、裁判方法、司法理念等方面的问题,作出的创新性判断及其解决方案。”进一步分析来说,裁判要点的结构也明显地展现了作为一种类似抽象性法律解释形态所具备的要素,具有发展具体司法规则的明显特性。裁判要点“作为对相关法律条文的解释适用,都具有作为一般行为规则的形态和含义,其中所包含的规则适用条件、具体行为模式和相关法律后果等规范逻辑要素,很容易被识别。”
二、指导性案例的编纂与司法的统一诚然
在肯定指导性案例编纂在从事法律解释并发展司法规则的同时,也应该看到的是,较之于普通法系中各级法院的判决都有可能成为被后续案件裁判予以适用的特性,我国当前的案例指导制度变为只承认最高法院对指导性案例的选拔和编纂,就是与大陆法系国家大多由具有权威性的机构编纂判例的模式相比,这种垄断指导性案例编纂的做法也显具特色。具体言之,按照目前的指导性案例编纂规范和实践,一方面,只有最高人民法院才有权编纂并指导性案例,地方各级法院都不得编纂和以指导性案例为名称的判决案例;另一方面,由最高人民法院编纂和的指导性案例并非就是来自最高法院的司法裁—08—判,而是来自于各级人民法院的既定生效裁判,这意味着任何一级的法院生效判决经过推荐、选拔、审核和编纂也都有可能被为指导性案例,被编纂为指导性案例的案例具有了在一般生效判决基础上另外的效力,将对全国各级法院的司法裁判具有参照适用效力。根据以上两个方面的认识而断,虽然我国案例指导制度是对世界司法判例制度的某些形式的借鉴,但是我国当前的案例指导制度可谓打破了人们关于判例编纂的一般性认识。且不说在普通法制度下任何一个层级的法院都可以假借对案件的审判形成新的裁判规则,法院的任何判例根据判例法制度的固有机制而有可能成为被后续审判特别是下级法院的审判所遵循的先例,就是大陆法系司法制度下的判决在其被做出之后也就能因自身的权威和“魅力”而成为有影响力的判例,而我国的指导性案例只有最高法院按照一定程序和条件才能组织选拔、编纂并。这样,一个法院对某个案件的判决被做出并公布以后,并不能凭借某种固有机制或自身权威而就具有案例的效力,它仅仅只对案件当事人发生作用,只有当该案例被层层遴选,报经最高人民法院编辑,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并予以之后,才能成为具有效力的指导性案例。另外,在这种工作思路的统合下,可以说,被编纂为指导性案例的判决也并不是最高法院“正向”利用自然汰选的结果,而是案例编撰机构和工作人员通过一定套路在全国各级法院已生效判决中寻找出的“遗珠”。这种借助最高司法权威和文本垄断的方式所进行的指导性案例编纂,很显然是为了在既有的司法制度框架内实现对法律适用所应有的司法统一的寻求,这种司法统一既包括司法裁判的统一,当然也暗含着司法权威与司法组织结构的统一。就司法权威而言,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在我国法院体系中的最高权威地位,由最高人民法院垄断性地进行指导性案例的选拔编纂,有利于形成一元的司法判例体系,基于我国司法审级体系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领导进行指导性案例的遴选和编纂事宜自然是最具现实合理性的一种选择。分析我国现行的司法审级体系,从形式主义的角度看,最高人民法院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构成了一种等级化的裁判体系,作为这种体系最顶端的最高人民法院无疑是承担司法统一最有权威性的机构。就司法结构而言,我国当代法院的体系需要着重致力于在组织样态和联系机制上确立在国家范围内的一元化的整体系统,这种一元化的系统不仅要求各级法院在司法裁判中坚持裁判依据的统一和裁判结果的统一,而且要求司法系统在整体上形成一元化的对外格局。就此而言,除了我国案例指导制度本身所具有的志在实现统一法律适用,和需要积极借鉴世界范围内司法判例制度以促进我国司法发展等缘由之外,这或许正是我国目前致力于建构一元化的案例指导制度的一定正当性所在。通过由最高法院垄断指导性案例编纂和的体制安排虽然在对司法统一的寻求方面有其不可被忽视的正当性,但是在实现司法统一的道路上是否就意味着必然能够到达呢?对此,已有研究做了深刻而细致的回答,根据该研究的论述可知,现行的指导性案例编纂制度使得各级法院所做出的生效判决都不当然具备案例的效力但都具有成为指导性案例的资格,但又即使是最高法院自己裁判的案例也不能自动成为指导性案例而必须经过推荐程序,这样,由最高法院统一编纂并指导性案例,表面上看似形成了一元的案例指导制度,但是这种表面的一元也因现行审级制度而实质上趋于破裂,因为最高法院并不能运用其终审权力来确保各级法院统一参照指导性案例。倘若对此种原因进行进一步的追问,我们所要做的是必须考察判例制度建构的实质性原理,并从实质上检视我国法院体系职能设置的现实。可以发现,如果沿着指导性案例所具有的为法律适用提供和发展司法规则的作用寻找,那么以维护司法统一为目标的指导性案例编纂需要具有更为深层内容的制度设置的贯穿,而这种具有更为深层内容的制度设置恰是司法体系中应该具有的某种不统一,这种不统一的表现就是司法在不同级别的法院之间实行职能分层。
三、我国指导性案例编纂的行政程序性质
1.如果从指导性案例的编纂程序与具体步骤出发审视,我国现行的指导性案例编纂体制在案例的推荐、选拔、审核、编辑再到公布的一系列环节,比较鲜明地体现了行政操作式样的运作机理。这种遴选与编纂指导性案例的方式和体制无疑不同于判例法制度下的判例产生和运行机制,因为判例法固有的机制让法院的判决可以自动成为对之后案件裁判具有约束力的判例,每个生效的判决作为先例也会因为司法在之后遇到的案件与其相同或类似而被自动地遵循适用,由此也可以说一定的判例汇编对于先前判决是否能成为判例并没有意义。与此不同的是,在对案例的编纂方面,我国行政化的指导性案例编纂机制与大陆法系多国的判例编纂机制有着较为相似的家族特性,即案例的编纂是生效判决成为有约束力的判例的必要环节和程序,行政式的案例编撰程序是一般案例成为真正判例的前提,也是案例对后续司法裁判产生一定效力的真正源泉。展开来谈,虽然在全球化等时代形势和现实背景下,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一直在加速着互相吸收甚至融合的趋势,但是,与英美法系的判例生成和发生约束力的机制不同,在大陆法系司法体制下,案例如要能够成为应当被适用的判例就需要经过一种类似行政式程序的编纂和确认。所以,在大陆法系中“没有判例编纂就没有判例法”,判例的创制需要获得国家权力的统一认可,这如同制定成文法的立法程序一样,由具备最高权威的司法机关创制并予以公布,只有这样发表的判决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判例。就此而言,与英美法系的判例制度相比,大陆法系的判例就增加了一种专门的统一确认、编纂乃至的程序,而这种程序的设置就是为了专门使一些案例获得具有权威性的一定效力或约束力。然而,还可以看到的是,我国指导性案例的编纂和在发展司法规则和催生案例的效力方面于整体上符合大陆法系判例编纂活动的基本要义,但是在一定方面和程度上又有自身的不同之处。在我国当前的案例指导制度下,指导性案例是由作为我国最高司法审判机关的最高人民法院专门设立的机构﹙即案例指导工作办公室﹚从全国各级法院中选的案例,而且指导性案例的效力也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审查予以赋予和确认的。同时,在从一般性案例到指导性案例所经历的漫长的行政性的筛选和确认程序中,虽然指导性案例最终是由最高人民法院予以编纂和的,但是,如上所述,大部分指导性案例并不是由最高人民法院自己裁判的[。这一系列的做法基本上是通过运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审判职能之外的权力而得以完成的,至于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审判职能对于指导性案例的产生和效力的赋予也没有发挥其自然而然的功能和意义。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对指导性案例中裁判要点的审查和确认“也基本上类似于司法解释的出台过程,而不仅仅是帮助法官或法律工作者理解、查阅、检索案例。”不仅如此,更为特别的要点在于,我国法院指导性案例的这种具有行政性质的遴选和编纂程序没有与司法的审级制度相切合,其除了在最高人民法院这一层次上体现出了一点对法院审级制度的关照之外,在事关指导性案例的最初生成和产生原始约束力的机制方面就不再进行识别和区分。这种看似全体法院都可以参与并受其约束的指导性案例形成机制,其实把各级法院的审判职能和法院审级构造中的司法连接制度﹙如上诉制度﹚排斥在外了,所以,由这种行政性质的操作占据着主要方面和主导的案例指导制度,在何种程度和范围上能够实现统一法律适用的目标也就让人生疑了。这正如有研究所分析指出的,如果依据我国现行的法院体系和两审终审的司法体制构建案例指导制度,尽管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编纂和指导性案例,但是每个地方法院为了免于判决过多地受到上级法院的发回重审或改判,只会有动力去接受自身所属的那个上级法院的相关判决和案例的约束,因为我国上诉制度所承担的法院系统内部的监督大多发生在具有上下级关系的两层法院之间,这样,在全国范围内追求法律统一适用的制度梦想就有可能破灭了。
2.既然如此,我国的案例指导制度应当如何来弥补上述可能出现的问题,且应当基于怎样的制度原理认识和促进法院指导性案例编纂体制的合理化呢?同时,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的是,在与中国司法模式具有一定相似性并同样存在以类似行政性质的程序推动判例编纂并赋予案例约束力的大陆法系国家,他们是如何契合司法审级制度并因循法院层级体系来设计判例的生成机制和编纂程序的呢?对这些问题的思考与回答可以让我们再一次认识到,在司法判例的编纂乃至整个运行制度中应该具有更为深层内容的制度安排和技术性操作。通过进一步考察发达国家判例制度的运作机制,并思考司法判例制度与法院体系和审级制度的关系,可以看出,完善和优位的司法判例制度是只有通过依赖作为审判职能承载主体并符合现代司法结构原理的法院体系,及其相应的合理技术规范或要素才可以获得建构的。就此而言,在不同级别法院之间的司法职能分层,正是那种能够保障司法判例制度合理建构的更具深层次内容的制度安排和技术设置。现代法院司法职能分层设计的基本原理一般来说,现代法院的司法职能主要就是审判职能,这种职能就是针对诉诸于司法的各类案件纠纷进行审理判决。在现代法院的权力配置中,司法权也主要就是行使审判权的法院和法官就争讼的案件事实进行调查和认定,并通过解释、适用法律对案件作出裁判结论的权力。所以,现代法院通过司法权的行使所承担的主要任务就是通过审判活动来解决社会纠纷。与此同时,司法对案件纠纷的审理既然是通过解释和适用法律的手段进行的,通过对案件的审理和判决,现代法院也要以此来为社会公众提供关于什么是法律的回答,并借由案件的审判活动维护整体的法律秩序和法治价值。就这个层面而言,作为司法制度载体和承担者的一国各级法院具有相同的职能,即通过审判案件以解决社会纠纷,代表国家对争讼就我国当前案例指导制度的构建而言,指导性案例的编纂和事宜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和掌管,从最高人民法院在我国法院体系中的最高权威性及其司法职权范围上看具有较强的合理性﹙前文已述﹚,这也与许多成文法国家司法判例制度的安排较为一致。随着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行,特别是随着完善司法体制和跨行政区划设置法院等具体改革措施的落实,包括指导性案例编纂在内的案例指导制度之建构可以在更大的空间中获得发展。完善我国的案例指导制度需要司法体制改革的支撑并建立相应的配套制度,指导性案例编纂体制的合理化和科学化,也需要以整体的司法制度改革在相应司法组织构造方面的更大变革作为期待。例如,从既定的审判制度和诉讼体制上看,我国现行的司法审级体系在不同层级的法院之间并不存在司法具体职能的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的职责区别更多地体现为一种对案件审判管辖的分工。可以说,除了在案件管辖权方面确立了各级法院的不同受案范围,每一级法院在案件实质审理的范围上都具有基本相同的司法裁判职能,其主要表现就是诉讼的二审程序和一审程序几乎重复相同的任务和程式,二审审理往往变成了一种二次审理,以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为依据的体制技术要素在规范各级法院之间的关系方面存在缺失。基于这种认识,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建构就不再只是案例编纂等范围的事宜,改变我国诉讼体制中在上下级法院之间缺失司法职能区分的状况,并配之以确立得当的终审审级制度,也成为下一步的司法制度改革值得面对和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所以,就目前情况来看,合理的法院组织体系和司法审级制度的建构将是我国案例指导制度完善和发展的更大依赖。连接本文的主题来说,在指导性案例编纂致力于实现维护司法统一的目标之语境和背景下,相应的法院结构体系和司法职能分层是值得主张的制度设计和改革安排。于此而言,综上所论,对于构想中的具有合理性的指导性案例编纂体制和案例指导制度,可以认为,一方面,应当以当前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在上下级法院之间实行司法职能划分,在法院管辖分工的基础上建立以事实审理与法律审理为技术要素的具体审判职能分层,并以推动确立合理的诉讼终审审级制度为目标和支撑;另一方面,应当积极推进最高人民法院对司法审判职能的合理履行和完善,改变那种超越具体个案而作出司法解释的通常做法,代之以由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对具体个案的法律审来作出具有司法解释性质的裁判,且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这可能正是值得我们关注和把握的关于中国司法判例制度未来发展的应然规律。
四、结语
论文摘要:房地产市场营销课程与实践密切相关,传统的课堂讲授模式教学效果不佳,案例教学可以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启发学生创新思维。本文提出了案例教学的的意义,着重探讨了案例教学的实施过程。旨在探索一套行之有效的案例教学方法,提高房地产市场营销学的教学效果。
房地产市场营销是市场营销学在房地产领域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属于专业的市场营销范畴。它是建立在经济科学、行为科学、现代管理理论基础之上并在房地产业的实践中形成的一门应用性极强的学科,具有全程性、综合性、实践性的特点。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业地快速发展,房地产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在教学过程中,如何结合房地产市场现状向学生讲授房地产市场营销学课程,是摆在每一个从事房地产市场营销学教学人员面前的一个新课题,而案例教学法对学生学习和理解房地产企业营销方法和策略能起到积极作用。
一、市场营销学案例教学的起源
案例教学法也叫实例教学法或个案教学法,它是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教学目标和内容的需要,利用案例展开教学活动,组织学生进行学习、研讨和锻炼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中通过分析案例,可促使学生突破原有的知识范围局限,从中学会综合运用更多的知识与更灵活的技巧来处理问题,弥补机械接受知识的弊病。这种方法不单单指向于“教”,而且也涵盖“学”在内,要求教师与学生有更多的投入和参与。
案例教学早在1870年首先在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和法学院兴起,今天已经被世界各地的商学院广泛接受,成为管理类课程教学的主流方法,其所用课时一般占总课时的1/3以上,有的甚至达到80%~90%。我国的案例教学始于上世纪90年代,虽然我国案例教学在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资源上与西方国家大学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但该方法被引入到中国以来,很快被我国专家学者普遍接受,并在教学过程中广泛采用。
二、房地产市场营销案例教学意义
1.案例教学有利于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房地产市场营销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如果在教学过程中仅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而脱离了实践,忽视对学生运用营销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那我们培养的学生有可能是纸上谈兵的专业人士,在工作中遇到具体的问题便感到茫然和无所适从。因此,如何在教学过程中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培养和提高学生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者在房地产市场营销学教学过程中经过不断地探讨,总结出案例教学是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有效方法。
2.案例教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
采用案例教学法,让同学们在老师的指导下分析典型案例,学生被设计身处在特定的情境中,在不充分信息的条件下对复杂多变的市场形势独立做出判断和决策,不是去寻找正确的答案,而在于寻找处理和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通过案例分析,旨在锻炼学生综合运用各种理论知识、经验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发散型、创造性思维方式和创新技能。
3.案例教学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
我国传统的教学方式是“填鸭式”教学。即教师满堂讲课--学生记笔记--复习考试--考试过后全部忘光,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完全是被动学习,为考试而学习,提不起兴趣来。案例教学是互动式的教学,使学生变被动听讲变为主动参与,学生以“当事人”身份去解决问题,做出自己独立的决策,从而不断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房地产市场营销案例教学实施
(一)选取恰当案例
案例教学法的成功与否,案例的选择是关键。
首先,应根据教学目标与教学内容选择与之相适应的案例,它必须能体现营销理论和营销策略的本质。一般情况下,教师可在讲课之前介绍引导案例,提出问题,引起学生兴趣,然后进行课程理论教学,让学生带着问题听课,理论课程讲授完成之后,引导学生用营销理论解决案例中提出的问题。
其次,案例应具有典型性、实践性。要选择那些典型的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因为对于典型案例,老师能提供较充分的材料,教师容易讲解,同时学生也易于理解,这种案例一般能较好满足教学的要求。
再次,尽量选择本土化案例。目前我们在教学过程中经常采用国外的案例,由于中国的环境和国外的环境有很大的不同,学生们在讨论国外的案例时经常会对国外具体情况不了解,难以理解案例的内容,总是觉得国外案例中的事情和中国的实际情况相差太远,实用性不够。因此教师应尽量搜集本土案例,以提高案例教学效果。
最后,注意案例的时间性。所选案例要基本反映当前的房地产市场环境和房地产企业状现状,如果案例时间久远不能反映当前实际情况,案例就失去了意义。比如笔者在最近给学生讲授房地产市场营销环境时,选取了济南一家正在进行房地产开发的企业,要求同学们就现在银行存贷利率连续加息、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加紧,将居民购买第二套房首付比例上调提高到40%、济南市在2007年9月份向社会推出中华世纪城经济适用房,对企业房地产开发的影响时,由于同学们刚刚通过报纸、电视等信息传播媒介对这些环境变化已有相当的了解,因此在课堂上学生讨论热烈。
(二)分组讨论,激发学生参与意识
教师应将学生合理编组,引导每一组学生在理解案例的基础上采取头脑风暴法进行自由讨论,激发学生强烈的参与意识,在讨论过程中鼓励学生发散思维、逆向思维、异想天开想法,尽可能得出尽可能多的答案,不要重视是否得出正确答案,而应重视得出结论的思考过程。最后,每个小组由代表把小组的讨论进行总结,然后代表小组汇报讨论的情况、得出的结论及想要解决的问题。
(三)教师进行合理的引导
案例教学中教师应对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在实际教学中往往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一是学生长期以来处于被动学习的地位,要转变为主动学习思考,需要一个过程。为数不少的同学对书写分析报告及发言胆怯,语言表达能力差,教师要给予鼓励,并找平时大胆、活跃的同学先发言,以带动其他同学。在讨论过程中,要注意调动学生积极思考,形成活跃的课堂气氛。二是学生在讨论中容易走题、偏题或争论不休,此时教师要善于引导,去粗取精、去伪存真、贴近主题、引向深入。
(四)做好分析总结工作
一个案例经过学生分析讨论后,教师应综合同学在案例课上的观点及时做出相应的总结,还可要求每位学生写案例分析报告,做到从现象深入到本质,从感性认识上升到教学目标的理性高度。
四、结语
案例教学是师生互动的教学,既要有教师精心编排案例和恰当引导,也要有学生的积极配合,才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我相信在教师与学生的共同努力下、不断总结案例教学的经验,不断创新,就一定会使房地产市场营销学课程教学更加生动,更加贴近社会实践,提高学生的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
参考文献:
[1]李英子,周伟忠.房地产市场营销学[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7.P15-16.
1、案例教学的准备工作
案例教学的准备工作是案例教学中最重要的步骤。教师可以课前准备充分的案例,让学生看到教师对案例教学的重视,从而也提升学生在案例教学中的学习积极性。充分的案例可以激发学生的讨论积极性,也让学生有了一个讨论的环境。学生可以在讨论的过程中,掌握本节课所要学习的地理知识,与同学分析本节课的地理知识,进行深入的理解。例如:在学习《区域差异》的时候,教师就需要提前准备多个国家的气候、海陆位置、纬度位置等。学生就可以在课堂上利用教师准备的案例进行充分的讨论,增强对于地理知识的认识,加强地理学习的能力。
2、案例讨论的引导工作
学生在进行案例讨论的时候,教师就需要在旁边对学生进行引导,让学生在正确的思路下进行讨论,不会偏离本节课的学习目标。案例讨论的时候,教师还可以将学生分成小组,让每个学生都有发表自己意见的机会。学生还可以在讲台上进行发言,增强学习地理的积极性。但是,在案例讨论的过程中,肯定会有一些学习成绩不好的同学羞于发言。教师对于这些同学就应该加强鼓励,让学习成绩不太好的同学进行发言,同时让学习成绩好的同学带动着学习差一点的同学进行讨论,增强学习不太好的同学的自信心。让案例教学深入到每一个学生中。例如:在学习《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的时候,就需要讨论哪些措施符合了哪几个原则,这才需要学生进行积极主动的讨论。学生在讨论的过程中,不自觉的就会提升对于地理知识的认同感,明白案例教学非常适合高中人文地理的学习。而且,学习差一点的同学的学习积极性也会得到提升。学生在讨论的过程中,还应当注意保持课堂纪律,让讨论的话语不能影响其他班上课。
3、案例教学的总结工作
学生在经过紧张激烈的讨论中,肯定会产生对于知识的看法。但是没有经过合理的总结,这些知识也不会成为学生自己真正学到的知识。所以,教师在课堂上就需要在课堂上对学生案例讨论的结果进行总结,并且及时的对小组讨论的结果进行讨论;教师还需要在整个讨论结束的时候进行总结,总结本节课的知识点,让学生明确本节课的难点与重点。例如:在进行《中国可持续发展之路》讨论的时候,教师就可以根据学生讨论的结果进行总结,也可以让学生自己试着进行总结。教师就可以总结中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主要从:人口、资源、环境、稳定战略中进行总结。这样有条理的进行总结,可以让学生对地理的知识构建知识网络,提升地理学习的能力。
二、案例教学的特点
案例教学的特点有自主性、探究性、实践性三个特点。所谓的自主性就是在案例教学中学生占据着最大的学习自主性,探究性就是学生在案例教学中能够与同学进行知识的探究,实践性指的就是讲地理知识运用到日常生活中、并从日常生活中获取地理知识。这三个特点最大程度的概括了案例教学的优点,案例教学可以让学生的自主探究能力得到发展,可以让教师的教学更为高效。学生可以通过案例教学,深刻的理解人文地理的学习方法,并从教师的教学中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
三、结语
在理工科院校专业教育中,工程力学是一门公共基础课程,与许多后续课程内容息息相关,是关键性的课程.其理论课程偏重理论推导,通过很强的逻辑数学关系进行公式证明和推导,对于初学者会感到枯燥.如果结合工程的实例,使教学内容生动,在理论应用到实际的同时,理解知识,既有针对性又会大大提高教学效率.
2案例教学的教学特点
在案例教学的授课中,并不是以教师传授课程内容为主,而是把主导权交给学生.通过学生之间对教学案例中涉及到的问题进行讨论,对解决问题需要应用的理论知识进行引入解释,让学生主动思维,接受新的理论内容,并掌握在实际中引用知识的能力,做到学以致用.案例教学中,学生占主导地位,以学生为中心,教师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参与讨论.教学过程中,教师的任务是制定本堂课的教学目标,根据教学内容选择案例,分析学生的学习特点,制定出课堂讨论方案,课堂上组织学生讨论,讨论结束后进行归纳总结.根据教学内容选择的案例形式多样,难度也大不相同,有些案例涉及内容广泛、难度较大,可以提前将案例材料发给学生,进行提前预习.在课堂讨论过程中,可以采取针对案例中的问题循序渐进.例如:在某桥梁设计的工程问题案例教学中,可以对桥梁结构进行讨论,然后针对桥梁结构中的不同材料选择进行分析,同时联系结构和选择材料之间的关系.可以让学生课前对工程材料做一些了解,在课堂上根据结构进行材料选择.教学中没有所谓的标准答案,教师鼓励学生针对不同方案和观点进行讨论,在讨论中产生创造性的观点和方案.课堂讨论之后,教师对案例讨论中的不同观点进行总结,针对发言中存在的问题做点评,加深学生对案例的认识.做好总结是案例教学关键的步骤,能让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得到深化.
3工程力学在案例选择上应遵循的原则
下面仅以我所带的一个学生为例简单讲述一下我个人在一对一教学中对反应灵敏的学生的一些心得体会:张震是一名初三的学生,刚来巨人时物理成绩不是很理想,对物理也不太感兴趣,但作为一名初三的学生在考试的压力下他不得不学,但被动学习的效果只能是事倍功半,他头脑反应灵活,记忆力好,对于这样的学生我告诉他学习就是要学不会的东西,而不是学一加一等于二,然后我在每次考试前都给他讲述一些比较难的题,并让他必须把它弄懂,并会做同一类型的题,因为每次周考、月考都考的是最近学的东西,所以每次考试都有一两道题是他做过或见过类似的题,考完试后他经常会对我说"老师这次考试那道题咱们做过,那道题和咱们什么时候做的题类似""老师这次考试最后的大题只有我和我们班谁谁做对了"虽然那时他的成绩不算很高,但一道题的成就感会大大提高他对物理的兴趣,别人不会做的题他会,就使他产生一种成就感,使他对物理产生了兴趣,自主的去学习物理来保持他曾得到的成就感,信其道,则亲其师,他逐渐对我的话深信不疑,对物理更是兴趣浓厚。
对于这类反应灵敏的学生,我们应该先给他一点小小的成就感,建立他的自信,使他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使他信其道,亲其师。
但是在我们针对学生因材施教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对学生的了解,我们要先从班主任、咨询师和家长口中去了解学生的兴趣、成绩、特长、爱好等、再仔细、细心的去观察、发现学生的特点,以便于我们分析,评价学生,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
2、对课本知识、考试考点的了解,我们要熟练掌握课本知识,分清知识点、重点、难点,归纳做题的方法、技巧等,以便于对不同程度的学生讲的难易知识不同。
3.对计划实施过程的注意,即在执行计划的过程中要依据教材又不拘泥于教材,多与实际生活相联系,教材在变,题型在变,但知识不变,我们要授之以渔而不是授之以鱼,且计划要根据学生情况不断修正完善。
4、多鼓励、不批评、讲道理,绝不放弃,绝不抛冷水。
5、人性化的关怀,发现学生的需求,投其所好的奖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