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工程量清单论文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取向是通过市场机制进行资源配置和生产力布局,而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又是价格改革的中心,因此在造价管理改革中计价模式的改革首当其冲,电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不可能游离于国家经济体制改革之外,所以建立以市场为取向由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也是电力工程造价体制改革的核心环节之一和必然之路。
我国加入WTO后,将有些国外大的投资商进入中国来争占我国巨大的投资市场,我们也同时利用入世的机遇到国外去投资和经营项目,入世意味着必须按照国际公认的游戏规则动作,我们过去习惯的与国际不通用方法必须做出重大调整。FIDIC条款已为各国投资商及世界银行、亚洲银行等金融机构普遍认可,成为国际性的工程承包合同文本,入世后必将成为我国工程招标文件的主要支撑内容。纵观世界各国的招标计价办法,绝大多数国家均采用最具竞争性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国内利用国际货款项目的招投标也都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因此,为了与国际接轨就必须推广采用工程量清单即实物工程量计价模式。为此,《建设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提出,“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报价方式,建立工程造价市场形成和有效监督管理机制。”这结建设工程承发包市场行为规范化、法制化的一项改革性措施,也是我国工程计价模式与国际接轨的一项具体举措,我国建设项目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报价也是大势所趋,如果我们不学习和研究工程量清单计价,总包单位无法参与投标,业主无法招标,咨询单位无法编标计价,一句话无法介入项目和市场。可见学习和研究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必要性、迫切性和意义所在。
二、工程量清单的涵义、作用、分类、与定额计价的区别及表现形式
1、工程量清单的涵义
工程量清单(BOQ:Billofquantity)的涵义有
①工程量清单是把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准备实话的全部工程项目和内容,按工程部位、性质以及它们的数量、单价、合价等列表表示出来,用于投标报价和中标后计算工程价款的依据,工程量清单是承包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②工程量清单是按照招标要求和施工设计图纸要求,将拟建招标工程的全部项目和内容依据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子目分项要求,计算分部分项工程实物量,列在清单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投标单位逐项填写单价用于投标报价。
③工程量清单,严格的说不单是工程量,工程量清单已超出了施工设计图纸量的范围,它是一个工程量清单的概念。
2、工程量清单的作用和要求
①工程量清单是编制招标工程标底价,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量的依据。
②工程量清单必须依据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划分及计算单位的规定,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情况和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
③工程量清单应由具体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
④工程量清单在当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3、工程量清单的分类
工程量清单的分类,按分部分项工程单价组成来分有:
①直接费单价(也称工料单价)
直接费单价由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组成。我国目前的单价是按照现行预算定额的工、料、机消耗标准及预算价格和可进入直接费的调价确定。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材料差价、税金等按现行的计算方法计取列入其他相应价格计算其中,这是我国目前绝大部分地区采用的编制方式。
②部分费用单价(也称综合单价)
部分费用单价只综合了直接费、管理费和利润,并依综合单价计算公式确定综合单价。该综合单价对应图纸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即分部分项同工程实物量计价表,一般这部分费用属于非竞争性费用。综合费用项目如脚手架工程费、高层建筑增加费、施工组织措施费、履约担保手续费、工程担保费、保险费等,这部分费用属于部分性费用。我国目前非竞争性费用采用定额预算编制方法套用定额及相应的调差文件计算,而竞争性费用由投标人依据工程实际情况和自己的能力自由报价。
③全费用单价(国际惯例)
全费用单价由直接费、非竞争性费用和竞争性费用组成。该工程量清单项目由工程清单、措施费和暂定金额组成。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组成,措施费由各措施项目费组成:暂定金额即不可预见费,它包括工程变更和零星工程(计日工)。全费用单价合同是典型、完整的单价合同,工程蚽发能形成一个独立的子目分项编制。对于该子目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必须加之说明界定。工作量清单不能单独使用,应与招标文件的招标须知、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图纸等结合使用。
4、工程量清单计价与传统的定额计价的区别
①定额计价是我们使用了几十年的一种计价模式,其基本特征就是价格=定额+费用+文件规定,并作为法定性的依据强制执行,不论是工程招标编制标底还是投标报价均以此为唯一的依据,承发包双方共用一本定额和费用标准确定标底价和投标报价,一量定额价与市场价脱节就影响计价的准确性。定额计价是建立在以政府定价为主导的计划经济管理基础上的价格管理模式,它所体现的是政府对工程价格的直接管理和调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曾提出过“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量价分离”、“以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等多种改革方案。但由于没有对定额管理方式及计价模式进行根本的改变,以至于未能真正体现量价分离,以市场竞争形成价格。也曾提出过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但实际上由于目前还未形成熟的的市场环境,一步实现完全开放的市场还有困难,有时明显的是以量补价量价扭曲,所以仍然是以定额计价的形式出现,摆脱不了定额计价模式,不能真正体现企业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条件自主报价。
②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属于全面成本管理的范畴,其思路是“统一计算规则,有效控制水量,彻底放开价格,正确引导企业自主报价、市场有序竞争形成价格”。跳出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建立一种全新的计价模式,依靠市场和企业的实力通过竞争形成价格,使业主通过企业报价可直观的了解项目造价。
③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不仅仅是在表现形式、计价方法上发生了变化,而是从定额管理方式和计价模式上发生了变化。首先,从思想观念上对定额管理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和定位。多年来我们力图通过对定额的强制贯彻执行来达到对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这种做法在计划经济时期和市场经济初期,的确是有效的管理手段。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这种以政府行政行为作为对工程造价的刚性管理手段所暴露出的弊端越来越突出。要寻求一种有效的管理办法和管理手段,从定额管理转变到为建设领域各方面提供计价依据指导和服务。其次,工程量清单计价实现了定额管理方面的转变。工作量清单计价模式采用的是综合单价形式,并由企业自行编制。
由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提供的是计价规则、计价办法以及定额消耗量,摆脱了定额标准价格的概念,真正实现了量价分离、企业自主报价、市场有序竞争形式价格。工程量清单报价按相同的工程量和统一的计量规则,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报出综合单价,价格高低完全由企业自己确定,充分体现了企业的实力,同时也真正体现出公开、公平、公正。
采用行业统一定额计价,投标企业没有定价的发言权,只能被动接受。而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可以充分发挥企业的能动性,企业利用自身的特点,使企业在投标中处于优势的位置。同时工程量清单报价体现了企业技术管理水平等综合实力,也促进企业在施工中加强管理、鼓励创新、从技术中要效率、从管理中要利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和壮大,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高,可以降低管理费,自有的机械设备齐全,可减少报价中的机械租赁费用,对未来要素价格发展趋势预测准确,就可以减少承包风险,增强竞争力,其结果促进了优质企业做大做强,使无资金、无技术,无管理的小企业、包工头退出市场,实现了优胜劣汰,从而形成管理规范、竞争有序的建设市场秩序。
5、通用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现形式
工程量清单一般由总说明和清单表组成。
工程总说明: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工程量清单在合同中的地位,计算原则、应摊入单价内的费用内容,清单中没有列入和漏报项目的处理原则以及使用工程量清单应注意问题等等。有时总说明也采用表格型式。
工程量清单表随行业和地域的不同可能略有差别,一般包括7~10张表格,表八、表九、表十是否需要由发包人明确。如安装工程:表一、工程量清单总价表,表二、分部工程清单项目费用汇总表,表三、分项工程清单项目费用汇总表,表四、技术措施项目费用汇总表,表五、其它措施项目费用汇总表,表六、安装工程设备价格明细表,表七、主要材料价格明细表,表八、综合单价分析表,表九、子目工程机分析表,表十、措施项目费合价分析表。再如市政工程:表一、工程量清单总价表,表二、分部工程清单项目费汇总表,表三、分项工程清单项目费用汇总表,表四、技术措施项目费用汇总表,表五、主要材料价格明细表,表六、综合单价分析表,表七、子目工料机分析表,表八、计时工价格表,表九、其他。具体表格从略。
三、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面临的工作
目前建设部正在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其范畴主要是通用的建筑安装工程,据了解建设部也正在编制小发电机组的工程量清单,一旦审查通过将以法规颁发并强制执行,大型发电机组有其特点而且我们比较熟悉,因此对于电力工业常规的30~60万千瓦机组的工程量清单工作我们应组织人力着手准备,以免被动。
我认为有以下几项工作要做:
1.在目前企业定额普遍尚未建立的条件下,既面对市场又结合我国国情,第一步首先在行业主管单位和协会的指导和组织下,迅速建立并不断完善工程量清单数据库,包括综合项目及独立项目的工程量、综合价、总价等。组织设计,施工、管理等部门在预算基价和已完工程数据的基础上对工程量清单研究,其中金属制造内容组成、表现型式、费率的确定原则等等并做到动态管理,以提高报价的速度和质量。
2.行业协会要尽快制定出既按照国际惯例而内容和表现形式又与我国电力项目相应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包括统一工程量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划分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以规范工程量清单和招投标的计价行为。
3.为了快捷准确地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报价,必须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操作程序,迅速研制出界面直观、功能齐全高水平的工程量清单计算软件,建立起亲密无间原工程价格信息系统。
4.我国在招投标法中明确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价的除外,按照这一评标原则,标底不再做为评标的唯一标准,同时为了保证中标的价不低于成本价做到合理和公正,还应建立询标监管,应由专家对投标和工程量清单进行询问、核算和判断,以排除不合理报价。
关键词:工程招标工程投标工程量清单造价管理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建设工程全面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已是大势所趋。
一、工程量清单及其报价
1.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又称工程量表,指有关专业人员(如工料测量师)按一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包含在合同文件中),将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及说明转换成分项描述及数量的文件。工程量清单的精细程度主要取决于设计深度,与图纸相对应,也与合同形式有关。工程总价就是由每张工程估价明细表(BilllsofQuantities简称BOQ)之金额加总而成。BOQ一般包括:
a)基本要求费用(Preliminaries)
b)合同工程量计量方法(Preamble)
c)工程量清单明细表(MeasuredWork)
d)指定项目和暂定款(PrimeCostandProvisionalSums)
e)回标总结(GeneralSum)
f)日支工资费用表(DayworkSchedule)
g)图纸目录(ScheduleofDrawings)
2.工程量清单报价
工程量清单报价是依据建安工程费的内容,将投标报价分为四个部分: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材料设备报价清单、法定费用、独立费用报价清单。它是由标底编制单位根据施工图纸、现行预算定额子目分项特点及计算规则,将拟招标工程的全部项目和内容按工程部位、性质等列在清单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投标单位逐项填价。报价内容包括定额内直接费、材料预算价差、价格指数调整及其他直接费等所有的工程直接费用。材料设备报价清单是指大型设备和特殊大宗材料的报价。法定费用包括施工企业的间接管理费、利润及税金。此类费用主张施工单位按规定算足打够,以保证企业正常的运转与合法的经济利益。独立费用内容较多:赶工费、排污噪音费、墙改基金、扶散基金、三材市场价差、商品混凝土价差等特殊费用,此类费用投标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工程总造价是以上四种报价的汇总,在此基础上投标单位可结合考虑企业实力及市场行情提供优惠,得出最后的总报价。
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作用
1.工程量清单报价均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中包含了工程直接费、工程间接费、利润和应上缴的各种税费等。其中“工程直接费”可以理解为定额中的直接费。一言蔽之,就是大综合,不象以往定额计价那样先有定额直接费表,再有材料价差表,很可能还有独立费表,最后在计费程序表中才知道造价。相比之下,工程量清单报价显得简单明了,更适合工程的招投标。
2.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者可集中力量进行单价分析与施工方案的编写,避免了各投标单位因预算人员水平差次,素质各异而造成同一份施工图纸,所报价的工程量相差甚远,不便于评标与定标,从而也不利于业主选择合适的承建商。少算或漏算者,若中标必定会减少盈利、甚至造成亏损;多算者则会失去夺标的机会。而此计价法则提供投标者一个平等竞争的基础,符合商品交换要以价值量为基础,进行等价交换的原则。工程量(实物量)清单报价实质即为同一时期内生产同样使用价值的不同企业,各自劳动消耗量之间的竞争。
3.过程中,月、季等结算依据可按照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及分项,以合同单价和有关合同条款进行拨付;出现工程变更或索赔时,也可参照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来确定新项目的单价或索赔价格。
4.在目前建筑市场发育尚不健全的过渡时期,此套报价方法,比较好地解决了“政府管理与激励市场竞争机制”二者的矛盾,有效地将计划经济下预算编制办法与市场经济下对投标报价市场化的要求相结合。按现行预算定额及编制办法套算,对工程造价中可变因素波动较大,所占比重也较大的材料市场价格及一些施工措施性费用,由企业自主报价,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并通过竞争确定招、投标双方可接受的工程承包价,符合市场经济的运作规律。
5.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投标单位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实力报价,并逐渐推行最低投标中标法,从而打破了工程造价形成的单一性和垄断性,呈现出有高有低的多样性。与其他行业一样,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很大程度上应是工程单价的竞争,如仍采用以往单一的定额计价模式,竞争就不能体现,招标投标也失去了意义。
三、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措施探讨
工程量清单报价现处于理论研究与实践相结合的初步阶段。通过实行一年多来看,基本能适应市场经济对报价模式的要求,普遍得到市场各主体的认可。但要进一步完善与发展清单计价法,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还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为了保障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的有效实施,应采取以下措施:
1.抓好事前控制工作。其核心内容为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资质的管理。
清单编制质量将直接影响到计价项目的正确性,进而影响到招标单位标底编制的准确性和投标商的报价,甚至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控制工作。清单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或招标组织编制。招标单位资质与编制清单单位资质是招标组织条件中的两层相对独立的含义:①可组织招标工作,但不具有编制工程量清单资质。主要指对一些预算人力不足的建设单位。②既可组织招标也可编制工程量清单,如一些工程监理与造价咨询机构。在积极培育发展中介机构的同时,严格把好资质审批关,以保证清单的编制质量。
2.注重过程监管。
在实施过程中,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准确性由编制单位负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行使宏观调控的职能:①负责对标底进行审核,在招投标过程中,参与评标的监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督促招标组织加以纠正,并负责核查中标价的合理性。②制定相关政策文件及法规,定期公布工程造价指数,预算定额的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的调整系数及材料信息价,建立工程造价信息网,供市场各主体参考使用。③建立招标组织年审制度,加强预算工作的行业管理。定期进行预算工作检查,对工作质量低劣,高估冒算者,取消编制资格;加大执法力度,规范行业行为;及时举办专业培训班,组织参加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的考试,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3.加强事后跟踪。
其核心内容为处理纠纷与合同管理。例如,中标单位对工程量清单提出疑议的,在中标后一个月内与清单编制单位核对,若确属于漏项和错项的,按实调整。双方难以裁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造价管理站)负责审查处理。再如,以中标价为基础确定合同价,且不得随意调整。但因设计变更引起实物量变化,或工期在12个月以上且风险费未列入造价的,可按实调整,实行“动态合同价格”。
4.尽快编制出台《建筑工程单位综合价格》
现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法是将工程直接费、法定费用、独立费用分别计取,其单价仍是以单位估价表的形式体现,不直观,计算繁琐,更不利于投资者与投标商双方合同单价的签定。且费用定额按企业性质划分,造成同一单位工程,产生各种价格,不利于公平竞争。工程量清单报价法最终要达到按国际惯用的全费用报价,每一项子目报价表包括了人工、材料、设备、管理、税款及合同中包含的风险、责任所应有的一切费用。合同单价以中标单价来确定,设计变更等因素引起工程量变化按实调整。要达到这一目标核心问题应着手编制一套以量价分离为原则的全费用定额,即《建筑工程单位综合价格》。
5.建立工程量清单报价澄清制度
目前建安及市政工程施工招标的评标定标办法大多采用百分制评分办法,按投标报价、投标工期、工程质量、投标水平评定、企业信誉考察、企业综合业绩、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施工组织设计八个分项内容进行综合打分评定。其中主要的投标报价分是按各家总报价离评标标准价百分值的范围计分。并在开标会结束后,立即进行评标、定标。采取这种评标办法,对遏制及避免评标过程中受外界因素的干拢,保持整个评标、定标过程中的独立性是很有益。但在处理一些大中型工程及装修工程上,特别是施工方案优劣直接影响到报价的工程也显露了其弊端。比如装饰装璜工程,执行的是市场价格,因而往往会出现各家投标单位报价相差甚远的现象,投标商因采用了先进的施工工艺,节约了造价,也许反而失标。遇到诸类情况,应在评标、定标过程中,参照国际惯例建立清单报价澄清制度,给投标商一个解释澄清的机会。解释澄清,主要放在方案与报价上,对先进工艺,要让投标者阐述见解,并给予应有高分,工程报价要通过澄清,消除不合理成份。增加澄清程序,保证评标合理、公正,以最终实现合理低价中标。
6.加强合同造价的审核管理
建设部近期出台的《建设工程合同价暂行规定》征求稿中指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负责按规定范围的工程合同价的认证或参与施工合同的签证工作。”加强合同的审核管理工作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造价管理部门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法”采取“事后跟踪”的重要内容之一。工程中标是施工单位对造价与施工条件选择的一个阶段,要使造价及施工条件落实,合同签证至关重要,建设主管和造价管理部门通过对合同签订前进行审核认证,旨在检查中标后,合同双方是否进行核对,有差错是否进行调整,价款的的确定及调整是否按相关规定执行,工程质量、工期、施工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先进。克服合同中不合理、不平等条款,以保证合同主体、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同条款的合理性,维护合同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利益,提高合同的履约率。
7.加强预算队伍的素质管理
工程量清单报价法是工程报价一种新的方法,随着改革深入,这种办法越显示出科学性与重要性,要使我们跟上发展,加强与提高预算队伍素质管理已迫在眉睫。
首先,应加强预算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让预算人员懂得投标报价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中标后的施工行为,合理造价是企业的生命。因此,预算人员应严格按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编制工程报价,防止无限压价、哄抬造价、相互串标、围标行为,查处预算员证书满天飞,私自承接预算编制任务,以及其他损害业主、国家利益的现象,以保障工程量清单健康有序的实施。
其次,应加强预算人员的业务素质教育。定期对预算员进行合同管理、设计规范、施工技术、预算基本知识、微机应用等各方面的培训,并且严格把关考核发证,实行持证上岗与证书年审制度,对取得证书而无从事预算工作及预算工作质量低劣的人员,应收回其资格证书,以净化预算队伍。
最后,要加强招标组织和施工单位预决算管理部门的资质检查,发挥他们在管理工程造价中的能动作用,管理好本单位内预算人员,提高预决算编制水平。
1.1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一种动态的计价模式
通常对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进行全面的了解,其主要在相关部门定额的基础上,对建筑工程造价进行相应的计算。当前我国大部分省市都有自己的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并根据预算定额设计和制定施工图,对工程的标底、投标报价涨幅额等进行相应的制定。对于招标中的任何一方而言,其操作都要遵守相关规定,切忌出现违反规定的现象。这种计价模式属于静态的计价模式,其已经不能满足时展的需求。随着经济的不断进步,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应运而生,其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通过运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有利于对招标市场进行有效的规范,从而使工程造价市场能够健康发展。通过对技术、经济、市场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确定单价,这一过程是动态计价模式。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单位能够对招标价格的主动权进行全面的掌握,在企业内部建立工程清单计价相关的定额系统,确保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顺利施行。
1.2能够消除底标的作用,促进建筑市场的透明化
通过运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简化了标底监督审查的相关步骤,在削弱标底的同时,有利于工程造价过程中的公正、公平,有效避免出现违法的现象。在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通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使企业集中注意力做好企业管理工作,从各个方面努力,逐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使建筑市场的透明度越来越高。
2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审计依据的相关变化
相对于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而言,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造价审计在很多方面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尤其在审计依据方面,发生的变化比较明显,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2.1弱化对定额参考与套用的作用
通过对传统定额计价模式下审计定额的参考与套用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发现在传统模式下具有较强的审计定额参考与套用依赖性。但通过运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清单计价已经对合同任何一方提出了相应的约束条件,对定额套用正确与否的重视程度较低,甚至不关注定额套用的实际情况。这种现象说明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已经弱化了定额的参考与套用的作用。
2.2提高了项目施工方案与措施的作用
通过对当前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方案与措施的应用情况进行调查和研究,发现项目施工方案与措施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不仅弱化了定额参考与套用的作用,还强化了项目施工方案与措施的地位。在确定清单单价的过程中,需要施工方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进行定额定价,定额定价的确定主要由施工方案和措施进行衡量,主要根据施工方案与措施,对定价是否具有合理性和竞争性进行判定。相对于传统的计价模式而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有利于强化项目施工方案、措施的作用和地位。
2.3增强了对合同双方的约束力
在运用传统计价模式的情况下,存在着很多方面的问题,在一般情况下,会出现价格弹性过大的现象。另外通过对传统模式下合同的时间内容进行全面研究,发现合同的内容比较简单,缺少很多细致的条款,对合同双方的约束还不够,没有真正体现出合同的效应。但通过运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其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具有一定的刚性。通过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双方合同进行调查,发现其在对合同双方的规定比较细致,内容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泛,能够对合同双方进行有效的约束和控制,有利于工程造价审计的顺利进行和完成。
3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审计内容变化的分析
在工程量单价模式下,不仅审计依据发生了相应的变化,而且在审计内容方面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例如项目招标阶段的变化、项目施工过程方面的变化等等,具有变化情况如下。
3.1项目招标阶段的变化
清单计价模式非常注重市场竞争的择优机制,因此需要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审计工作,更加注重项目工程造价审计的工作。在工程造价控制方面,招标文件起着重要的作用,这就要求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要加强对招标文件的审计。其次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科学的审计,在工作内容中,要强化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对清单子目工作内容进行全面审核与监督。另外要强化对清单报价的审计,加强对投标报价相关策略的监管,在工程最后结算的过程中,可以顺利追加工程款。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在项目投标阶段,审计内容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清单报价。
3.2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变化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审计内容变化还体现在项目施工过程。在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阶段,对项目工程造价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是主要的审计内容,包括:核实项目清单工程量、鉴证工程量的变更。另外还要特别注意合同中价格调整结算方法。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模式下,需要对变更签证进行详细的检查。这一阶段的审计工作直接关系到整个项目是否能够顺利进行。
3.3项目竣工结算阶段的变化
相对与传统计价模式而言,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大大减少了项目竣工结算阶段的工作内容。在项目竣工结算阶段,多数工程造价审计的工作是处理项目施工阶段遗留的补偿款、索赔问题等问题。
4结语
关键词:清单;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
中图分类号:P285.2+7文献标识码: A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前提是依照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在实际工程量清单编制过程中,经常暴露出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有的是编制人的原因引起的,也有些是招标投标的机制和招标人的原因引起的。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 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
主要体现在编制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计算规则和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混淆。特别是在计算土石方、刚性屋面防水、楼梯及楼梯饰面、天棚吊顶中的跌级等。因为在计算土石方时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不考虑施工组织设计中放坡和工作面对施工的影响,仅按设计图示尺寸;同样在计算刚性屋面防水、楼梯和天棚吊顶跌级时也是按照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考虑折叠和展开部分面积。
2.“五统一”的不规范。
所谓“五统一”是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应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相一致。
项目编码的不规范。主要体现在:(1)重码。(2)乱码。(3)乱套编码。以浙江省为例:经常在工程量清单编制中把实木地板(项目编码:020104002)列入金属复合地板范畴(项目编码:020104004)。智能安装工程中的管线、面板、插座列入强电编码范畴。(4)随意组合。如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门、门套、门套线等包括油漆应有专门的项目编码,并分别列项,但在编制时会把它们随意组合在一个编码里,又没有标明详细的工程量和名称,以致混淆或漏项。
3. 技术措施费的规范准确计算。
主要表现在没有或者严格按照规范详细计算出与工程实体相关的技术措施费的工程量,采用分部分项的格式.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在个别项目上有时用“项”概括。特别表现在模板、脚手架和湿土排水等措施内容上。如模板的计算,应采用与混凝土接触面的计算面积,而不是按项或者系数法模糊计算工程量。
4. 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中,随意更换计价规则或者硬性规定材料、人工、暂定价。
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辅导教材的说明,工程量清单的总说明应包括内容为:工程概况:工程发包、分包范围;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使用材料设备、施工的特殊要求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有些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随意增加与计价规范、有关规定不一致的内容或者强制条款。
5.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中《主要材料计价表》与工程本身或者6大类主材的主材定义不一致。
还有的材料表中把主要材料的数量也列入《主要材料报价表》中,众所周知,工程量清单报价应鼓励采用企业定额和市场价,企业定额是企业的先进水平,与预算定额的社会平均水平显然不一致,那么材料消耗量和人工消耗量也不一致,计算出的材料报价表的主材数量和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的主材数量可能不一致。就算一致,因每个人对工程项目的理解不一致、对预算定额换算水平的不一致,最后的主要材料工程量也不可能一致。
6. 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招标控制价相混淆。
上述所列问题中有几种是把编制工程量清单与编制招标控制价相混淆造成的。如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清单计算方法与预算定额计算方法不分,编制招标控制价时一般采用预算定额的计算方法;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中规定采用的规费、人工材料的价格,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时的依据,而不是编制工程量清单总说明时也要用这个依据;标明主要材料的数量、价格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时的表格,而在编制工程量清单主要材料表时应简化,只需要提供主要材料的序号和名称即可。
二、产生问题的严重性与后果
1. 因工程量计算及计算方法存在问题,导致竣工结算时工程量的大量变更。
这其中除了人为因素外,大部分是对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没有理解透彻。图纸认识不清晰,工程量清单编制与预算定额计价规则错误认识造成的。因为工程量清单计价竣工后工程量是按实结算,很多工程因工程量的错误计算引起工程结算大幅度超出原编制工程量。而有些地方财政部门硬性规定竣工决算不能超原合同价一定数的百分比,使因工程量计算错误大幅度超出原合同价的工程久拖不能结算。
2. 因项目特征的描述不全面、漏项。技术措施费的漏算,导致投标单位少报、漏报,施工合同实施中必然会产生纠纷,为以后的工程索赔埋下伏笔,损害业主的利益。
3.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对规范的认识有偏差和对主材表编制的不严谨导致工程废标增多,评标尴尬,工程中标后履行困难。
三、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工程量清单编制中的诸多问题已经影响了正常的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对工程中标后合同的履行也带来隐患,进而影响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索赔定价。问题产生的原因有:
1. 招标人缩短工程量清单编制时间与咨询行业机制的缺陷。
众所周知,工程量清单编制一般是招标人自己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实践中一般是由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委托编制。在工程正常招标投标过程中,从工程设计出图到工程施工合同签订要经历施工出图、工程清单编制、招标备案、招标公示、开标、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许多程序。期间因为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大部分为国有资金的工程,所以还要涉及财政拨款的预算。这个时间太漫长,一般不计设计出蓝图的时间至少2个月工程才能开工建设。有些招标人为了抢工期,往往缩短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时间,在工程图纸还未完全确定下来就编制清单,工程量清单编制未完成招标控制价还没有出台时就要求招标备案。而招标备案必须提供工程量清单和主要材料报价表或品牌表,在仓促完成的工程量清单中主要材料报价表与工程本身不符,就是因为设计变更多次或者设计未完成而主材先定,或者工程量清单未编制而主要材料先确定。当然工程量计算失误或者偏差较大就不难理解了。
2.工程量清单编制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工程量清单编制人的业务水平决定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全新的知识面,特别是《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之前的2008版又有不少的改进与变动。正确、准确编制工程量清单还要借助造价软件、CAD图形软件:同时工程材料、施工工艺、建筑结构、施工方案的确定等也是一项长期的学习和实践过程。这些都是准确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关键。如在编制工程技术措施费清单湿土排水、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时必须与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相吻合。
3. 行业缺乏监督检查机制。
有些工程量清单编制与招标是同一家单位,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成后,往往直接去招标备案,没有采取检查、复核程序。招标人无人复核,没有采用两家工程量清单编制咨询公司同时编制:当地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也是直接上网。在投标公示过程中,投标单位因时间短更不会自行检查。这些也为最终的清单出台而简化了检查监督程序。
结束语:解决途径研究: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的好坏越来越重要。工程量清单编制过程中的问题不加以解决,的确对控制工程造价不利,也不利于工程招标投标和工程后续的竣工结算。
第一,作为工程量清单编制机构的主体编制人,应熟练掌握预算定额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区别和联系,适应市场要求,除迅速准确按照清单规范计算工程量清单外,还要了解各种关联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案,熟悉政策法规和工程材料、价格及特性。
【论文摘要】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计价方式,是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主要形式。围绕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阐述其在招标中的评标特点,讨论目前普遍采用的两种主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和合理低价评标法,在分析各自特点和局限性的基础上,找出我国现阶段工程招标的最适评标方法。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1)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概念。工程量清单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承包人依据招标人按统一项目设置,统一计量规则和计量单位按照规定格式提供的项目实物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实际、市场实际和企业实际,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后,形成包括成本、利润和税金在内的工程总造价。(2)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根据“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指导原则确定价格,国家不再统一定价,工程造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实力报价,打破了工程造价形成的单一性和垄断性,呈现出有高有低的多样性报价,这种多样性,将有利于推行“最低评标价”的授标原则,降低了工程造价。(3)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推进建设市场化的重要途径。采用这种方式提高了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为承包人竞争提供了一个共同的起点,促进有序竞争,规范建筑市场的秩序。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国内企业要进入国际市场参与竞争,必须依造国际惯例、规范和做法计算工程造价。即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二、清单招标中的评标特点
(1)技术标与商务标密切相关。投标人选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技术措施等是编制报价的重要依据,也是投标人技术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施工技术方案和措施的先进性、适用性和经济性必然反映在报价之中。因此,技术标与商务标的评审不是孤立的,有着必然的联系。先进、适用和经济的技术方案是合理低报价的基础。(2)不平衡报价的倾向更加突出。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综合单价一般不作改动,也没有价差的概念,各项费率一般也不作调整,这为投标人运用不平衡报价提供了有利条件。在商务标评标时,不仅仅要评定总报价,也要对综合单价进行评审,尤其是对工程量可能发生变更的项目必须进行评审。(3)商务标的评审范围加大。在商务标评审中,除了对总报价和综合单价进行评审,还要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主要材料单价等进行评审。
三、工程量清单模式下的评标方法
(1)综合评分法。根据综合评分法,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应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这种方法是将评审各指标分别在百分之内所占比例和评标标准在招标文件内规定。评标小组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评标标准, 对投标人的报价、质量、工期、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经营业绩以及社会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经量化后对各项指标进行打分, 计算出每一投标的综合评估分。综合评分法最大的优势是有效防止不正当的低价竞争。弱化业主标底的作用,评标结果相对较科学。(2)合理低价评标法。合理低价评标法就是在各商务条款满足招标文件且各项报价在基准价的合理区间内,选择投标总价较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这种评标方法是按照评审程序,经初审后,以合理低标价作为中标的主要条件,合理的低标价必须是经过终审,进行答辩,证明是实现低标价的措施有力可行的报价,合理低价并不是最低价。这种评标方法在比较价格时必须考虑一些修正因素:工期提前的效益对报价的修正;投多个标段的评标修正等。(3)最适评标方法的选择。综合评标法增加了对投标方施工方案及组织设计、工程质量、工期、信誉和业绩等方面的评分,这种方法不单是比较各投标单位的报价优势,也是强调企业的综合实力,一般工程复杂、技术难度较高的项目会采取综合评分法。施工工艺较简单的工程项目则会采取合理低价评标法,充分发挥市场竞争优势,以最大程度的降低工程造价。总之,综合评分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中应用较多的评标方法,虽这种方法其评定因素指标及权重的设置不易达到科学合理的水平,但在现阶段乃至今后较长时期内,仍不失为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评标方法。
综上所述,各种评标方法都存在其优势和局限性。在复杂的实际工程中,依不同的环境、地区及不同的投标群体,考虑各种评标方法的特点和适用范围来进行选择。尽可能地选择最适合该项目的评标方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评标方法其关键是判断报价的水平和是否低于成本,因此,评标时要善于利用投标人的报价,通过运用适当的评标方法,力求选出相对优秀的承包商。
参 考 文 献
论文摘要:从人工费的管理、材料费的管理、机械费的管理及其他费用的管理等几方面,探讨在项目施工管理中,对工程造价的控制提出新的思路。本文着重介绍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实施各阶段的造价控制方法。
我国加入WTO后建设领域的进一步开放,工程造价按照预算定额计算已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规则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拟建工程的施工方案,结合自身情况,并考虑风险后,自主报价的计价模式。《GBS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进行工程造价的确定。这一规范的出台,是我国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已同国际惯例接轨。本文通过分析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谈谈该模式下工程造价的控制。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一)基本概念
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由招标人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中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它体现了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完成的工程项目及相应工程数量,全面反映了投标报价要求,是投标人进行报价的依据,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招标人或其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工程数量,由投标人自主报价,并按照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计价也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32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即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采用的单价是有别于现行定额工料计价单价的另一种单价,即综合单价,它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二)工程置清单计价模式的特点
通过制定统一的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达到规范计价行为的目的。这些规定和办法是强制性的,工程建设各方面都应该遵守。
主要体现在,一是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按国家规范规定执行;二是明确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规定了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必须做到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等统一。并且要用规定的标准格式来表述。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措施项目,在工程量清单中只列“措施项目”一栏,具体采用什么措施,如模板、脚手架、临时设施、施工排水等详细内容由投标人根据企业的施工组织设计,视具体情况报价,因为这些项目在各个企业之间各有不同,是企业竞争项目,是留给企业竞争的空间;《建设工程工程量情单计价规范》中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没有具体的消耗量,投标企业可以依据企业的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也可以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进行报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将报价权给了企业。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造价管理
(一)工程量清单的管理
要保证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必须要有统一的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其组成包括下列几个方面: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设计修改、变更通知等技术资料;施工现场地质、水文、地下情况的有关资料;省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消耗量标准、说明、工程项目划分及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应以实体消耗费用为主,工程计价时,消耗量标准及其计算内容、方法和说明必须严格按定额执行。属于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措施方面的脚手架、垂直运输工程、超高补贴、土方放坡系数、临时设施费、材料二次运输费、优质优价增加费、赶工措施等非实体消耗费用。在工程招标文件中,以“宗”或“项”形式出现,由投标单位自报费用,除合同约定以外,一般不允许调整。 转贴于
工程量清单的每一个子项,应准确地列明定额的编号、工程项目名称及内容、工程量和工程计量单位。需换算、参照的子项,应在定额编号后注明“换”、“参”字,并在工程项目内容中说明。未能准确确定和计算的项目,而采取“暂定金额”和“暂定工程量”者,应当在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予以说明。
工程量清单发出后。若发现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与施工设计图纸、招标文件不一致时,应通过招标补充通知或答疑纪要予以更正。招标补充通知、答疑纪要具有对施工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最后修正的效力。
(二)合同价格的管理
长期以来。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局限于工商管理部门对其合法、真实性的鉴证,而对合同造价和工期的合理性、实际履行中的监督检查甚少,缺乏有效管理,致使施工合同纠纷日益增多,严重干扰着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建设部近期出台的《建设工程合同价暂行规定》中指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负责按规定范围的工程合同价的认证或参与施工合同的签证工程”,所以,加强合同的审核管理工作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造价管理部门对工程量清单招标采取“事后跟踪”的重要内容之一。工程中标是施工单位对造价与施工条件选择的一个阶段,要使造价及施工条件落实,合同签证至关重要。建设主管和造价管理部门应对合同签订前进行审核认证,审查合同价是否与中标价吻合,合同中的其他条款的签订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有否附加不合理的条款,拨款形式与时间是否合理等等。以保证合同主体、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同条款的合理性,维护合同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利益。提高合同的履约率。
(三)结算价格的管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到设计变更、地基处理、经济签证、材料价差等调整合同价格的内容,中标人应当通过办理工程补充结算方式调整合同价格,并不得更改中标价格或合同价格。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采取“暂定金额”、“暂定工程量”的子项,由工程承包单位依据项目监理的指令,计算并提出书面意见,经造价工程师或项目监理工程师核实签证,可以调整该项的工程价格。工程竣工后,工程承包单位与工程分包单位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办理工程结算。工程发包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出审查意见。并将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意见及有关结算资料,一并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审定。经审定后。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三、结 语
在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为适应市场需求,我们必须不断学习新的工程技术知识。学习国外造价管理中的先进经验和技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把自己锻炼成适应时代需求的造价工作者。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是一个动态的控制过程。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条件下,造价控制人员必须在施工建设的各个阶段合理确定工程项目的造价目标,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造价控制方法和手段,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合理的控制。
参考文献
[1]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SO500-2003[s]
[论文摘 要] 我国经济技术快速发展,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模式也逐步从定额计价模式向清单计价模式转变。定额计价模式形成的工程造价基本上属于社会平均价格,不能反映参与竞争企业的实际消耗和技术管理水平,指令性过强,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平竞争。清单计价法有着很多的优点,值得推广普及,但它也存在缺点,需要不断完善。
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是由招标人按照《计价规范》附录中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由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确定工程造价的程序为: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时,招标人依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要求、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统一的项目划分规定,为投标人提供工程数量清单。投标人根据本企业的消耗标准、利润目标,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市场竞争情况和企业实力,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主填报清单所列项目的单价与合价,包括工程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和税金。并以所报的单价作为竣工结算时的计价标准,根据工程量的增减情况,调整工程造价。在这种模式下确定的工程造价是由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的建筑产品价格,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国际惯例的要求。因此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一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允许承包商自主报价的、通过市场竞争确定价格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计价模式。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利
1.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能够反映市场经济规律。建筑产品虽然有其特殊性,但建筑产品也是商品,与一般商品一样在市场竞争中要受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货币流通规律的支配,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不仅规定了反映工程实体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对施工措施消耗部分也固定化了,虽然由有关部门定期价格指数对价格作以调整,但以此为依据形成的工程价格基本上属于社会平均价格。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则把确定人、材、机消耗量及施工措施消耗量及其相应价格的权力交给施工企业,有利于建筑产品在市场中形成价格,反映其真实价格。
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坚持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由政府有权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确定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原则、方法和必须遵守的原则,包括统一的项目编码、统一的项目名称、统一的计量单位、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等。同时留给企业自主报价、参与市场竞争的空间,将属于企业性质的施工方法、施工措施和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水平、管理费及利润由企业根据自身的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和劳动生产率来确定,给企业充分选择的权利,同时有利于企业精心控制成本,从而不断的促进企业自身的发展和进步,并带动整个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3.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有利于建筑市场风险的合理分担。由于建筑产品本身的特性,其不确定和变更因素非常多,建设的风险较大。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后,投标单位只对自己所报的成本、单价等负责,而对工程量的变更或计算错误等不负责任,因此由这部分引起的风险由业主承担,这种格局符合风险合理分担与责权利关系对等的原则。 转贴于
4.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有利于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传统的预算定额计价模式,标底在招投标活动中占很重要的地位,其准确与否及保密性是招投标双方的关注焦点。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淡化了标底的作用,只是起到一定的控制或最高限价(即拦标)的作用,招标的原则是合理低价,由投标人自己掌握一个合理的临界点,既要有一定的利润空间,又要报价最低以取得标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增加了招投标的透明度,更能进一步体现招投标过程中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防止暗箱操作,有利于遏制腐败的发生。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弊
由于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法律制度还不健全以及建筑市场主体不很成熟的现状,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我国的推行过程中,开始暴露出许多的问题。
1.招标投标工作没有简化,反而被复杂化
对于招标人来说,首先根据相应的计价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将其发给各投标人,然后再根据相应的消耗量定额确定标底。对投标人而言,收到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后要进行复核,为其不平衡报价做准备,然后再根据企业定额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的消耗量定额确定投标价格。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标底和投标报价的编制人首先需要确定消耗量定额各子目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及相应市场单价,以其量价之和为基础乘一定费率计算管理费、利润和风险,再逐项汇总得到子目单价。将清单子目所包含的各消耗量子目的人工费量价之和除以清单子目工程量,即得出清单人工费的数值,其他材料费、机械费等计算方法同人工费,各项数值相加即为清单子目单价。在具体计算过程中,由于各消耗量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同、计量单位也各不相同,计算工作繁多复杂,从而可能导致招投标工作时间的延长,体现不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招投标中的优势。
2.消耗量定额对建筑市场的消极作用
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消耗量定额的宗旨是对确定建筑产品的价格起指导性作用,规定招标人编制标底时必须依据相应的计价规范和消耗量定额,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根据本企业定额编制,若无企业定额时也可以参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消耗量定额。但目前绝大多数施工企业还没有自己的企业定额,只有依据消耗量定额,揣摩招标人及其他投标人的心理,投机性地对消耗量定额作一定幅度的调整来确定投标报价, 根本没有体现企业实力,这和预算定额计价模式下在取费程序中作一定百分比的优惠下浮有何不同?同时由于施工企业长期以来形成的对预算定额的强烈依赖性,以及由于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的限制未能制定自己的企业定额,而消耗量定额的颁发就更助长了施工企业对制定本企业定额的消极性,长此以往,反映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的消耗量定额与原预算定额又有何不同?而且可以预料到企业间相互剽窃定额的现象在所难免,这样又不能体现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反映企业个别成本及体现建筑产品由市场竞争定价的优势。
总之,工程量清单是国家有关部门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和本企业实际情况自主报价的模式,其特点是“量变价不变”。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真正贯彻了国家当前工程造价体制改革“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是一种真正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但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操作方法,才造成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推行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因此就需要完善各种基础性配套工作,需要大家积极配合,定会一点点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
参 考 文 献
[1] 龚维丽.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3.
关键词:新清单规范、明确、调整、细化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前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自颁布实施以来,各地区在执行过程中提出了一些问题。为更好的掌握工程量清单计价和投标报价技巧,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实务操作水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以下简称《新清单规范》),《新清单规范》于 2013年7月1日正式执行。
一、《新清单规范》从法律性质上讲属于技术性法规,在计量计价方法、招标采购操作、工程合同契合、甲乙方风险分担、措施费计算的细化、工程价款调整、全过程价款支付、结算与工程款清欠、争议纠纷与造价鉴定、工程造价档案管理等十大方面做出了新的规定,与原规范存在着五大改变,分别是:增强了与合同的契合度、明确了术语的概念、增强了对风险分担的规范、细化了措施项目费计算的规定、改善了计量计价的可操作性且有利于结算纠纷的处理。
二、《新清单规范》的主要原则
以原有规范为基础进行延伸和扩充,改进和完善了约束和管理功能;严格遵守国务院、建设部颁布的有关文件规定;坚持中国特色的建筑业运行模式;以现有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行业认识,实施水平为基础;广泛吸收国内典型企业的新思想、新理念和新做法,同时也大量地吸收和借鉴了国外相关国家和地区适应我国市场的管理理念和做法;最大限度地体现与国际通用模式的融合,参考和采纳了大量的有益成果,充分体现了造价管理的国际化发展方向;为全过程、全功能和全方位的项目运作模式完善和将项目工作范围扩展为相对的全寿命周期奠定基础。
三、《新清单规范》的主要技术要点
1.注重管理的程序化。管理的程序化是管理工作程式化和有序化的综合,是管理目标有效实现的保障。注重加强造价管理各个层次和环节的程序化要求,并就主要内容规范了严密的程序。
2.强化了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并根据我国建筑业的具体特点,创造性地提出了有针对性的管理理念和方法。
3.体现建筑业生产方式改进和提高
综合了二十多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经验和改革成果,学习和借鉴了国外建筑业生产方式变革的经验,提出了全过程管理原则。从全寿命周期的角度,按照责任一体化、利益一体化、项目功能一体化的原则,提出造价管理理念。
4.注重建筑业文化建设
文明运行、高效实施、规范推广、和谐竞争.
5.按照科学发展观,积极鼓励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技术的应用。
6.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二、《新清单规范》四、专业划分更加精细、更有针对性。 《新清单规范》将原2008清单规范中的六个专业(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矿山)重新进行了精细化调整,调整后分为九个专业。其中,将建筑与装饰专业合并为一个专业,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开,拆解为一个新专业,同时新增了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三个专业。五、《新清单规范》对原2008清单里诸多责任不够明确的内容做了明确的责任划分和补充。
《新清单规范》新增了对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做了明确阐释。对发包人提供的甲供材料、暂估材料及承包人提供的材料等处理方式做了明确说明。
《新清单规范》对计价风险的说明,由以前的适用性条文修改为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应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并且新增了对风险的补充说明: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划分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的,应提请招标人明确。
《新清单规范》新增了对招标控制价复查结果的更正说明:当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5%的,应当责成招标人改正。对低投标报价的适用性也改为了强制性条文执行。
六、可执行性更加强化《新清单规范》对工程量偏差给出了明确的计算说明:合同履行期间,若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且超过15%时,调整原则为:a、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b、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并给出了详细的调整公式。《新清单规范》对工程变更引起综合单价的调整明确给出了调整综合单价的计算方式。
七、总的来说,《新规范》对工程造价管理的专业性要求会越来越高,同时对争议的处理也会越来越明确,可执行性更强。
结束语 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造价管理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实行工程量清单进行招投标,不仅是快速实现与国际通行惯例接轨的重要手段,更是政府加强宏观管理转变职能的有效途径,同时可以更好地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使广大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工程造价人员的工作更加有章可循,必将受到建设项目参与各方人员的强烈关注和普遍欢迎。
参考文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文件 建策会【2013】40号
论文关键词:招标文件 计价条款 问题 办法
论文摘 要:长期以来,招标文件中计价条款的约定都缺少相关依据,存在诸多不合理的霸王条款。本文旨在探讨如何执行08清单计价规范,正确、全面地编制招标文件计价条款。合理分摊承发包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风险,维护和保障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
在我国建设领域引入招投标制度以来,工程承发包市场的交易大多通过招投标活动来实现。招投标活动的目的是发挥竞争机制作用,规范建设市场,引导建筑市场领域资源优化配置。招投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指导整个招投标工作的正常进行,招投标结束之后,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长期以来,招标文件中计价条款的约定都缺少相关依据,存在诸多不合理的霸王条款。随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简称08规范)的实施,对招标文件中计价条款的编制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本文旨在探讨如何执行清单计价规范,正确、全面地编制招标文件计价条款,合理分摊承发包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风险,从源头上防止工程造价纠纷的产生。
1 招标文件中计价条款的重要作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此规定明确了招标文件是指导投标工作的大纲性文件,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投标报价的编制要求进行商务标的编制,否则将视为废标。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此规定强调了招标文件中计价条款的规定将直接转变为施工合同的具体条款。
(3)《08清单计价规范》4.2.3、4.3.3、4.8.3中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依据均有招标文件。突出了招标文件中计价条款的规定直接影响着不同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
2 目前招标文件中计价条款存在的问题
(1)招标文件计价条款中规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要求投标人在短时间内复核工程量清单,如无异议,则视为清单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吻合,结算时不再调整。若还有缺项、漏项、错项,则作为投标人的优惠,竣工结算时也不作价款调整等。
(2)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按项目特征、图纸、施工技术要求等方面综合计算工作内容,如果图纸或施工技术要求中已经明确,且在施工中必然发生,即使醒目特征中未描述也应视为有经验的承包人所能预计的风险,施工过程中不另行增加。
(3)招标文件中约定材料涨价等因素除主材可调整原材料价差外,其他材料投标单位应有充分的预计,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有招标文件这样写:本工程为包工包料合同,材料除主材外,其他材料涨价招标人不做价格调整。主材的种类没有列出,涨价幅度为多少可调整也未做相关规定;政策性原因造成工程价款的调整,结算时也不调整。最终造成甲乙双方风险责任约定不清。
(4)招标文件针对设计变更产生新的项目如何确定工程价款也缺少相应条文,包括如何计价、如何下浮等都规定得很模糊。
(5)招标文件对措施费的约定如下: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各项措施费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进行投标报价。应考虑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量的变化及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等原因引起措施费发生的增减变化,结算时概不调整。
(6)严重不平衡报价可以调整,但对严重的界定不清楚。如此这么多的规定损害了施工单位的根本利益,这在工程建设中显然有失公平,同时也为今后工程结算留下了诸多隐患。
3 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编制招标文件的计价条款
《08清单计价规范》的实施,为招标文件计价条款的编制提供了原则性的规定,根据规定不断完善招标文件计价条款的内容,使其更加合理。
(1)根据《08清单计价规范》3.1.2规定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明确规定了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对工程量清单不负有核实的义务,更不具有修改和调整的权利。招标人应负责清单的准确性—数量不算错,完整性—不缺项、漏项,如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责任仍应由招标人承担。因而招标文件应明确,对固定总价合同,应给予投标人足够的充裕的时间复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不能由投标人承担工程量清单的相关风险,对固定单价合同,应强调工程量的风险由招标人承担。
(2)《08清单计价规范》3.2.7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要求招标人在其的招标文件中必须对其项目特征进行准确和全面地描述。如果项目特征的描述不具体、特征不清、界限不明,会使得投标人无法准确理解一个清单项目所包括的内容,无法准确确定综合单价,最终导致无法准确履行合同义务,产生大量的造价纠纷。因而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人不应承担由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导致的风险和损失,特征项目里未描述的内容结算时可以增加。
(3)《08清单计价规范》4.1.9规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该条文对工程风险的确定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招标文件应当对发、承包双方各自应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风险范围或幅度予以明确规定,进行合理分摊。比如根据工程特点和工期要求,承包人可承担5%以内的材料价格风险,10%的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等。主材种类要明确,政策性原因造成工程价款的变更,结算时可以调整;承包方管理费和利润的风险由自己承担等。严重不平衡报价的界定应规定清楚。
(4)《08清单计价规范》4.7.3规定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招标文件也应写入这些内容。
(5)《08清单计价规范》4.7.4规定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该条规定了措施费的调整原则在招标文件中应列出来。
4 结 语
综上所述,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标文件是编制投标报价和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只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性文件规定公平、公正地编制相关造价控制条款,才能合理分摊工程风险,维护和保障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