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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土地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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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土地论文

第1篇:工业土地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农村城镇化,政府角色,政府定位,三区联动

从2006年开始,随着《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出台,全国各地掀起了一轮农村城镇化建设的浪潮,各地政府采用各种形式介入到农村城镇化过程中,如“迁村并点”、“两分两换”、“宅基地换房”、“村改社”、“新民居工程”等。政府的积极介入破除了各种制度障碍,使得农村城镇化的进程能够顺利进行,但是也造成诸如农民“被上楼”、土地纠纷等问题,正如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的《中国发展报告2010》所言,农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的巨大收益,对于缺乏城市建设资金的城市政府而言是一个巨大的诱惑,但这种土地城镇化的负面效果也很明显。因此,政府在农村城镇化过程中的角色和定位就成为研究的热点问题。

一、政府介入农村城镇化的意义

自从斯密提出“市场机制会促使人们在追求个人利益时使整个社会获得最大利益,而国家应该作为“守夜人”的角色行政管理毕业论文,维护市场秩序”的观点后,市场机制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导机制。伴随经济的不断发展,出现了一系列诸如失业、贫富差距扩大等问题,新古典经济学家庇古将这些问题归纳为市场机制失灵和市场机制的外部不经济现象,通过外部性论证了政府干预的必要性,强调通过政府干预实现收入均等化。制度主义者则不认同新古典经济学家关于政府的最小干预产生最大社会福利,认为为了实现更加公平的收入和财富分配,政府应该在经济和社会事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20世纪30年代,凯恩斯从理论上论证了有效需求不足、失业和危机的不可避免,并提出国家干预经济的必要性和措施,形成主张政府干预的凯恩斯主义。伴随政府对市场干预增强,国家干预经济引发的各种弊病日益显现。公共选择学派的保罗·萨缪尔森和威廉·诺德豪斯指出当国家干预不能提高经济效率或收入分配不公平时就产生政府失灵现象。综上可见,虽然国家干预也存在政府失灵现象,但政府干预是解决市场失灵和外部性的必要手段。在农村城镇化过程中,涉及大量的公共品供给问题,因此,需要政府与市场同时发挥作用,互相补充,以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政府介入的首要意义在于弥补市场失灵。从西方市场经济的理论与实践来看,市场的缺陷及市场的失灵被认为是政府干预的基本理由 [1]免费论文。用公共选择学派的奠基者布坎南 (J. Buchanan) 的话来说: “市场可能失败的论调广泛地被认为是为政治和政府干预作辩护的证据”[2]。城镇化的社会总收益大于社会总成本,因此无论城市或乡村居民都可以从城市发展中获得收益。但是,由于城镇化收益的外部性和非排他性,由私人部门推进城镇化动力不足,这就是城镇化进程中的“市场失灵”。 农村土地流转需要建立完善的土地交易市场,而土地交易市场建立的基础是明晰的土地产权的确立,仅仅依靠市场机制无法解决土地产权问题,政府的介入可以克服市场外部性,提权保障机制 [3]。因此,农村城镇化进程的推动,需要政府发挥积极的作用。

其次,政府的介入可以保障公共物品的供给 [4]。城镇化进程本身具有一种明显的公共物品特征。城镇化中的许多公共物品都具有规模经济特征,只有人口在空间上实现一定程度的聚集,这些公共产品才有可能被有效地提供。只有积极地推动城镇化进程,使城镇化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充分提供,才能够实现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增加就业以及提高社会福利总体水平的公共目标。

第三,政府介入可以为农村城镇化提供制度保障。中国的城镇化进程,需要一系列的制度创新行政管理毕业论文,尤其是农村集体用地的制度创新和农村户籍制度的创新。地方政府作为一定地域内的权威组织,可以利用政治力量主动地追求本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相对于微观主体有更强的组织集体行动和制度创新能力,从而节约了制度创新成本 [5]。

第四,政府介入可以减少交易成本。政府介入可以降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过程和农产品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成本。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过程会产生很大的交易成本,不仅包括信息搜集成本、谈判和决策成本,还包括土地政策的创新和实施成本。政府作为人的角色介入能够有效的减少土地流转过程中的交易成本。

二、天津市三区联动的模式中政府的角色分析

自2005年以来,天津市在不减少耕地的前提下,探索了一条大城市“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统筹城乡发展的新思路。“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是指农民以宅基地按照规?ǖ谋曜贾没恍〕钦蛑械淖≌ㄈ胄〕钦蚓幼。ㄉ枋视ε寰煤蜕缁岱⒄埂⑹视诓导酆蜕司拥男〕钦颉T谡鼗环康幕∩希旖蚴型ü痉缎〕钦虻慕ㄉ韪纳婆┟窬幼√跫蜕罨肪常煌ü┟裨械恼赝骋蛔橹锤固铮糜诜⒄瓜执枋┡┮担Vじ孛婊患酢⒅柿坎唤档停煌ü谜卣硭眉褰ㄉ栌玫刂副杲ㄉ璧南执翟扒┟裉峁┚鸵蹈谖唬銮烤檬盗涂沙中⒄鼓芰Φ耐保迪纸ㄉ栌玫刈芰坎辉黾樱佣剿鞒鲂〕钦蚺┟窬幼∩缜⑴┮挡翟扒褪痉豆ひ翟扒叭蓖吵锪母窬郑丛斐鼍哂刑旖蛱厣摹叭背钦蚧⒄拐铰浴T谌J街姓闹饕饔糜幸韵录傅恪?

2.1制定合理的区域规划

政府作为“三区”联动的推动者,在拆旧建新的同时,在各个项目区内均规划建设了工业示范园区和农业产业园区,不仅实现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顺利转移,并且实现了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

工业示范园区的建设实现了乡村工业的转型,并解决了当地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在园区化的过程中,在政府的主导下,主动淘汰一批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的企业,实现了乡村工业的转型。

农业产业园区的建设加快了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步伐,通过农业产业园区的建设首先解决了部分年龄偏大,就业能力较差的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其次农业产业园区的建设为传统农业的发展起到示范作用和科技推广作用。

2.2土地制度创新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框架下,集体建设用地不允许进入市场流转。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必须通过国家征用的形式,把集体建设用地变性为国有建设用地,才允许在市场上流转。这就造成我国建设用地供给的困境,一方面因为工业化和城镇化的不断加速,对建设用地的需求不断增加,导致城市建设用地供给量严重不足;另一方面,在农村有大量的集体建设用地行政管理毕业论文,但碍于政策和法律的约束,这些建设用地却不能够进入市场流转。“三区联动”模式通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方式,实现了集体建设用地的合法流转,通过增减挂钩解决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实现了集体建设用地与城市建设用地同地同价免费论文。

2.3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和医疗服务体系

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任务,是扩大国内消费需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在“三区联动”模式中,政府通过各种方式保障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不下降,使当地居民成为“四金”(即股金、薪金、租金和保障金)农民。三区联动模式发展中政府主要通过三个方面改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首先,通过财政补贴、集体补助、个人缴纳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制度。其次,为使农村生活困难人员逐步享受到与城镇同样的低保待遇,做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与城镇低保接轨。最后,进一步发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通过在社区建设社区卫生所等手段不断整合城乡卫生资源,向农民提供安全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三区联动模式中,通过政府的介入促进乡村工业的转型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了土地制度创新并逐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然而这并不表明政府介入的越多越好。政府介入应该有一定的边界,政府应该与市场机制共同发挥作用,充分发挥其顺应性助推之手的作用。在当地的经济发展和产业支撑确实达到农村城镇化的必备条件的时候,政府应该积极地介入,推动农村城镇化的发展,并能够承担社会“兜底”的功能。如果政府的介入程度不能合理的把握,也会产生相应的负面影响。

三、“三区联动”中政府介入存在的问题

通过政府的积极干预,“三区联动”模式实现了农村快速城镇化,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得到了当地居民的认可,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应。但是,在这一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通过在已经建成的示范小城镇中实地调研和问卷调查的方式,发现这一发展模式存在如下几方面的问题。

3.1农民就业与收入问题

城镇化后部分进城农民的就业成为问题。离开土地进入城镇,进城农民基本上脱离了农业劳动,处于重新寻找工作的摩擦性失业状态。在处于失业状态的进城农民中,比较年轻的人员希望在正规部门实现就业,但因为其文化水平的限制,第一很难进入中心城区实现就业,第二也很难在开发区、保税区和高新区找到正式职业。而对于政府提供的一些低收入就业岗位行政管理毕业论文,特别是保洁员等在一些人眼中地位很低的岗位,年轻人又很难接受。由此造成部分进城农民的就业困难。在处于失业状态的进城农民中,还有一部分人基于年龄和能力的限制,只能继续从事农业劳动。但由于中低成本的提高,包括耕种农田的空间距离,以及承包设施农业的费用等问题,影响了他们继续从事农业的可能性。城镇化后进城农民收入水平的下降问题。离开土地进入城镇,进城农民不仅将中断原来自产蔬菜、养殖等农产品出售所得,还会中断原有住房的出租收益和庭院经济收入,导致部分进城农民收入水平的下降。

3.2土地置换中的问题

在宅基地换房过程中,虽然制定了“坚持承包责任制不变、可耕种土地不减、尊重农民自愿和以宅基地换房”的方针,但是由于置换工作的复杂性,从征地补偿、拆迁安置补偿到土地复垦承包等环节,仍然出现各种土地纠纷与矛盾。通过走访调查华明镇居民对土地置换的意见,政府在土地置换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几个方面。首先,征地补偿中没有考虑到农地的非生产性收益,土地补偿的确定仅仅考虑到了农地的生产性收益,而对于农地的非生产性收益,即农民对于农地的发展权收益和社会保障收益没有得到考虑,政府在此过程中并没有把农民的未来发展问题和社会保障问题作为成本来分析。其次,置换标准的确定存在一定异议,主要体现在以住房面积替代宅基地面积换房。第三,土地复垦后,由政府投资进行设施农业的建设,再进行发包,但整合之后的租金有一定程度升高,致使进行农业生产的成本提高,而且存在“寻租”的机会免费论文。

四、政府角色和定位分析

通过对“三区联动”中政府介入的作用以及介入所产生的问题的分析,可以得出政府在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角色和定位。

首先,政府通过合理的规划和公共物品供给,使区域内的土地实现二次升值,提高社会总福利。政府在介入农村城镇化进程中,必须对区域内资源配置进行合理规划,实现区域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要通过规划形成对区域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政府还要承担区域内公共物品的提供,不断提高区域内基础设施完善程度。也就是,政府不能只依靠土地用途的转换提高土地价格,还要通过区域规划增加土地的级差地租Ⅰ行政管理毕业论文,以及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增加土地的级差地租Ⅱ,从而实现土地的二次升值,从而实现农村城镇化过程中社会总福利的提高。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政府介入时,农民和企业所获得的福利不少于只有两方的状态。

其次,政府介入必须能够减少农村城镇化过程的成本。政府能够以农村集体人的角色参与农村城镇化过程。在集体与每个农民进行谈判时,要以农民满意为前提,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在集体与企业之间进行交易时,政府应该以实现委托人——农村集体的收益最大化为目的,尽量减少土地交易过程中的各种成本。首先要通过土地法律体系的完善,减少土地流转过程中的政策成本;其次政府机制和市场机制充分结合,通过建立集体建设用地招拍挂市场的方式,减少信息搜寻以及谈判成本,在农村城镇化总福利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减少成本,以增加总收益。

第三,政府必须以“经济人”的角色进行成本收益核算。社会福利水平的提高为政府介入的收益。政府介入必须能够保证福利水平必须不低于只有农民和企业两方时的状态。即政府介入必须保证能够改善其它两个主体的福利水平,福利的改善不要求是帕累托福利改善,但必须是卡尔多福利改善——在所有受损的人都得到了充分的补偿,社会上其他的人的状况仍然比以前变得更好了。政府在进行成本核算中不应该只考虑到政府的投入,还应该考虑到社会成本,即农村居民的就业问题和社会保障问题,承担起社会“兜底”的角色。政府的介入必须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只有政府承担起为社会成员提供社会福利的责任,才能最终建立一种能够使人民的生活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更有保障的利益共享机制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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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工业土地论文范文

关键词:农村用地,土地整理,问题对策,规划保护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地之间的矛盾也日益激化,未来建设的用地量必定会突破当前的用地储备,建设用地必然会占用一部分农用地,尤其是耕地,耕地的占补平衡形势越来越严峻。如何确定土地整理项目投资的新方向,以实现保护耕地的目标,并采取一定的投资方式保护现有耕地,进一步稳定粮食耕种面积,提高耕地产出率,这对于探讨我国农村土地整理的问题及对策有一定的价值意义。硕士论文,问题对策。

一、固始农村土地整理的现状与问题

1.1城镇化水平低,发展比较缓慢

由于固始县特殊的自然条件、经济基础、区位和观念等诸多方面的原因,造成城镇化水平低,城镇发展比较缓慢。全县33乡镇中,仅有8个建制镇,建成区面积只有19.6个/千平方公里,人口只有17.73人,占全县总人口11.63%。城镇不但数量小,而且规模小。硕士论文,问题对策。固始作为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工业和第三产业滞后,尚不能很好地直到带动县域经济发展的作用,经济功能薄弱,总体规模偏小,多数乡镇基本以单一的行政中心为主,并有传统农产品加工的乡镇企业和小规模的集市贸易,集聚能力和服务功能薄弱,职能单一,处于低层次发展阶段。

1.2土地松散,土地整理功能得不到发挥

在固始县人均建设用地普遍偏高,居住用地占城市建设用的比例较大,“一户一楼,一家一院”的传统农村型居住方式仍是目前小城镇居民普遍采用的居住形式,从而导致土地松散,人口松散,土地整理功能得不到发挥。而目前,增加耕地数量、补偿因非农建设占用的耕地一度成为土地整理的唯一目标,致使土地整理的综合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甚至产生了很多负面影响,如重数量轻质量、占优补劣、开发不该开发的土地、破坏生态景观环境等种种问题。

尽管国家已明确了土地整理的工作方针,立足保护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但土地整理项目重申报轻建设,工程质量较低,项目目标单一化等问题依然存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目前土地整理还未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影响了土地整理综合性的显现与发挥,导致了土地整理与新农村建设目标相脱节的现象。

二、土地整理的对策与方法

2.1加强土地整理政策的宣传,调动农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

《土地管理法》强调'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土地整理的目的,在于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改善土地耕种条件和质量,服务于农业、农村和农民,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因此,土地整理在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阶段,就要广泛取得农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土地整理能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真正把土地整理工程做成德政工程和民生工程,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所以就要加强土地整理政策的宣传,让土地整理的政策优势深入人心,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还要主动接受农民群众的质量监督。

2.2规划应因地制宜,做到保护和利用

新农村建设中土地整理规划方案的制订应贯彻民主政治原则,使土地整理规划的实施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硕士论文,问题对策。规划时应参考村、组的界线。由于我国现阶段农村土地采取的是农村集体承包制度,各村、组的土地存在明确的界线。有些规划在设计中忽视了村、组界线的存在,经常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因此,在规划时,应尽量考虑村、组的界线,设计上可以不存在明显的界线,但在单元划分上应考虑。

在土地整理的立项阶段,应向公众公示土地整理项目区的具体区位,项目的性质和实施时间;在项目的规划形成阶段,调动公众的积极性,让公众参与到规划的调研中,把公众的意愿带入规划草案当中,使规划方案尽可与公众利益一致。同时,规划应尊重当地农民的生活习惯,能利用原有设施应尽量利用。有些道路是农户长期在生产和生活中形成的,存在一定合理性。硕士论文,问题对策。规划应因地制宜,做到保护和利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统筹兼顾,相互协调,符合当地实情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原则。硕士论文,问题对策。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加强规划管理,实现土地可持续发展

加强土地的规划管理,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必须通过建立和完善一系列调控机制来实现。由于城镇对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比农村要高,有必要对建成区及周边的用地进行细致的评价,在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和地价的基础上,保证城镇建设有足够的土地供给。城市规划主要是通过控制规划期内的城市建设规模和实施土地供应年度计划管理来实现。主要包括开源、节流、规划控制、经济手段等调控机制,并建立与有效保护耕地,集约利用土地、保障土地最大收益相适应的土地产权制度等。在规划的指导下,按照批准的城市建设规模和年度经济发展需要,从严控制土地供应规模。同时增强规划对土地性质及环境保护的调控功能,切实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对各种生态资源进行有效保护和利用,控制合理的环境容量和科学的建设标准。

总而言之,我国目前土地整理中的公众参与还只是一种低层次的参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召开公众听证会,以听取公众意见,修改和完善土地整理规划;土地整理规划实施阶段要发挥公众舆论监督的作用。促进农村和谐发展在规划实施中,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协调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农户以及其部门的协调工作。硕士论文,问题对策。公众参与土地管理项目,可直接了解项目各方面的情况,提出意见,起到弥补单纯技术研究的不足,使规划方案更加可行,设计更加科学,实施更为顺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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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工业土地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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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工业土地论文范文

关键词:采煤塌陷区,土地整理

一、 我国采矿塌陷现状分析

(一)我国采矿塌陷现状

我国是世界上产煤最多的国家,探明煤炭储量3326.4×109t左右。与此同时,我国也是塌陷面积最大的国家之一。根据典型调查和书面问卷调查,研究人员测算出我国采空区平均塌陷系数为0.24(公顷/万吨),测算直接损失系数为1—1.5(元/吨),仅2002年我国新增采空塌陷面积就高达3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20亿元。而我国目前因采空塌陷造成的经济损失累计已超过500亿元。

山西是我国煤炭产量最大的省份,采空塌陷灾害也最为严重。1980年至1999年的20年间,山西生产原煤34.1亿吨,相应的采空塌陷面积达到8.18万公顷,采空塌陷所引发的耕地破坏、地面和地下工程损毁损失约为22.51亿元,平均每开采1万吨煤,造成采空塌陷灾害直接经济损失6600亿元。

(二)我国采矿塌陷的原因

近年来,我国采煤塌陷区的面积逐年加速扩大,对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形成了严重威胁,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直接原因

塌陷是煤矿主要破坏土地的一种方式,这与煤炭主要是地下开采(占92.5%)方式有关。随着采煤量的增加,煤层上覆的围岩开始下沉变形,当变形波及地表时,就在采空区上方形成比采空区面积更大的地表移动盆地。当地表拉伸值超过3 mm/m~6 mm/m时,产生断裂带及塌陷坑。

2.间接原因

(1)在改革开放以后,集体和个人通过审批无偿取得开采煤炭资源的权力。结果导致小煤矿大量出现,又由于小煤矿资金不足,规模小,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造成了对煤炭过渡开采;塌陷是个缓慢的过程,其严重后果并不是立即显现,这也造成煤矿企业“忽略”塌陷治理。

(2)缺乏环境恢复保证措施,土地复垦率 和生态恢复率 低,开矿诱发的地质灾害和环境问题明显加剧,致使许多采矿区形成了严重的地面塌陷。

二、采矿塌陷区土地整理的必要性

(一)矿区土地整理是实现耕地动态平衡的重要手段

我国人口基数大,地少人多,耕地资源紧缺,人均占有量小,这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一方面人口不断增加,为确保粮食安全,解决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现有耕地数量不能再减少;另一方面,我国处于工业化中期,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即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不可避免的要占用耕地,而宜耕后备土地资源的开展又受到数量少、质量差开垦难度大和生态环境等诸多因素的限制,潜力十分有限。论文大全。因此,要实现中央提出的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目标,解决当前土地利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走集约利用 、内涵挖潜的路子 ,大力开展土地整理。

(二)矿区土地整理有利于促进生产和社会发展

煤矿区由于多年地下采煤,造成地表塌陷,对当地土地资源造成了极大的破坏。严重的土地破坏给矿区人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影响,甚至威胁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矿区土地整理中,通过的田,水,路、林、村、矿区的综合整治,恢复了当地的生态景观,改善了生产条件,降低了生产成本,增加了居民收入,同时也改善了居民的生活环境。

三、 采矿塌陷区土地整理主要运行模式分析

(一)土地整理的含义及其遵循的原则

1、土地整理的含义

土地整理模式,是指在一定阶段所表现出的具有典型意义的作业模式、组织模式和资金投入模式的总称。

2、土地整理遵循的原则

土地整理应遵循的原则,一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二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促进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与农业可持续发展;三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 ,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四是以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为主,适度开发未利用土地;

(二)采矿塌陷区土地整理运行模式

1、组织模式

(1) 政府牵头

政府部门牵头复垦塌陷区有其必要性和优越性。必要性表现在原先良好的农田因煤炭开采逐年塌陷,塌陷面积逐年增加,失去土地的农民连年增加,这样随着煤炭工业的发展,总有一天矿区农民的土地将逐年减少,农民失去土地也就意味着矿区政府失去土地,而土地是一切物质生产资料的源泉,所以政府想要领导农民发展经济,提高生活水平,其根本途径在于领导复垦塌陷区,恢复利用废弃土地资源。[6]

(2)农民复垦

农民复垦是指复垦资金由农民出,复垦施工由农民进行。农民出的复垦资金主要来自矿山企业所付的“以补代劳”费。

煤矿开采使农民失去了土地,原先靠土地生活的农民失去了依托,虽一时靠土地赔偿费能生活,但从长远考虑,特别是子孙后代的生存将受到很大的影响。一时失去土地的农民办企业无技术、更无市场,整日劳力闲置。因此,由农民进行塌陷区的复垦就显得有其积极意义。

2、投资模式

矿产资源在开发利用的过程中,必然会伴随着对土地资源的破坏,因此,国家规定,开矿企业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必须向当地政府上缴一定比例的土地整理复垦经费,该项经费可列入生产成本之中。论文大全。例如煤矿企业每生产一吨煤,就需向当地政府上缴一定的用于土地整理复垦的赔偿费。因此,矿区有一定数量的复垦整理专项基金,加之这类地区集体经济实力雄厚,政府对这一问题有着高度重视,各级政府均有一定数量资金投入,但投入主体应为开矿企业和所在地人们政府。在资金筹集上,应立足于自力更生。地方政府从土地出让金和土地有偿使用费、在土地整理中获得的置换用地指标用于非农建设时获得的土地收益耕地占用税留成部分、粮食开发资金、农业重点建设基金返回部分中划出一定比例专门用于矿区土地整理,其余则应归企业和所在地政府自筹。

3、作业模式

这类矿区土地整理的工程建设,应认真分析矿区土地资源破坏特点和矿区土地利用现状,突出重点,从当地挖掘土地潜力最易见效或解决土地利用主要限制因素,开展专项矿区土地整理,逐项实施。

(1)充填复垦、恢复土地原有利用方式

充填复垦是利用矿区的固体废渣作为充填材料,主要充填物料为煤矸石和坑口电厂粉煤灰。塌陷区充填复垦兼有掩埋矿区固体废弃物和复垦塌陷土地的双重功效。

(2)非充填复垦、改变原有的土地利用方式

非充填复垦因塌陷区地形和潜水位高低而不同。

在低潜水位塌陷区,潜水位虽相对上升,但基本不积水,其主要受损特征是形成高低不平的丘陵地貌。这类塌陷区的治理模式是仿照北方地区的“围山转”绿色工程,将坡地修整为围绕塌陷区盆地的水平梯田,在盆地底部挖塘蓄水或打井灌溉,使复垦后的塌陷区成为浇灌型保水保土地、农果相间的陆生土地生态系统。

在中潜水位塌陷区,局部永久积水或季节性积水。这类塌陷区积水面积和深度不仅受季节影响,还受丰水年和干旱年影响,积水区域难以种植作物,也不能进行淡水养殖。其复垦模式是将塌陷区盆地底部挖成能蓄水养鱼的深水池塘,使其同时具有蓄洪和浇灌功能,将周围坡地改造为围绕塌陷区盆地的宽条带水平梯田,从而将塌陷前的单一陆生农业改造水陆结合型生态农业。论文大全。

在高潜水位深塌陷区,往往造成大面积的永久性积水区域,原有的陆地生态系统变为水域生态系统,应发展淡水养殖业。实践证明,渔业复垦是矿区塌陷地发展高产高效农业的一条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统计年鉴.2006中国统计年鉴[M].中国统计出版社,2006。

[2]华.采煤塌陷70万公顷国土[J].瞭望,2004(47):30-31

[3]《国土资源管理理论与实践》编委会.国土资源管理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3

[4] 郝举,蔡齐.论我国矿产资源所有权[J].中国矿业,2006(9):1-4

[5] 王万茂.土地整理的产生、内容和效益[J].中国土地,1997(9):20-22

第5篇:工业土地论文范文

关键词:农村土地所有权 集体土地所有权 研究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的农业经济却呈现出越来越弱的发展迹象,“三农”问题日益凸显。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作为农村一项根本经济制度,在我国实施了近50年后,是否还能继续支撑中国农村经济向前发展,又成为了学术界关注的热点。围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实现,学术界讨论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问题,二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及其权能问题,三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改革与发展问题。

1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问题

鉴于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模糊性和抽象性,明晰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也是学者们的共识。但是究竟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如何界定,学者们的观点莫衷一是,代表性的观点有以下几种: 一是集体经济组织说,即集体土地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二是“农民集体”说,即一定社区范围内的全体农民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三是村民委员会说。持该观点的学者认为,集体所有权是一种法人所有权,因而集体所有权主体只能是具备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四是村民小组说。持该观点的学者认为,将村民小组确立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既尊重了历史,也具有现实可行性,并且能够最大限度地代表农民的利益。

2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问题

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问题,近年来学者们发表了各种不同的观点,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观点认为,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一定社区范围内的农民共同共有的所有权。第二种观点认为,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一种有特殊民事主体~农民集体享有的单独所有权,即指一定范围内的农民集体对自己拥有的集体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全面支配的权利。第三种观点认为,集体所有权是“个人化与法人化的契合”,集体财产享有股权或社员权。

3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能问题

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所有权,但仍具有财产所有权的基本特征。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能问题,学术界普遍认为尽管法律规定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但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及对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性,致使现行土地立法从国家管理角度行政性的制约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法律法规居多,而从民事权利角度经济性的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法律法规相对不足,集体土地所有权受到国家土地管理权的严重干涉,甚至有些方面国家土地管理取代了集体土地所有权。从而使得集体土地所有权各项权能受到损害,具有不完全性,是权能“有名无实”。

4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改革与发展问题

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以及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 “集体所有、农户承包”的农村土地制度在农村经济社会中的适应性及优越性逐渐淡去,而其在产权主体、权能等方面的弊端越发显现。他作为一种基础性的制度,能否继续职称、推动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受到学者们的质疑。主要有三种主流观点:(1)国有化取代集体土地所有权; (2)私有化取代集体土地所有权;(3)坚持并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

5简单评析

从以上综述可以看出,近年来,围绕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实现问题,学术界关注的焦点主要集中在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性质、权能及其改革与发展等几个问题上。并且,对于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存在模糊性和抽象性,集体土地所有权权能的不完全性及其产生的原因都已形成共识。然而,对于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究竟如何界定以及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改革与发展问题,学术界的认识依然存在分歧。

就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界定问题而言,学者们的认识之所以会存在分歧,主要是因为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土地利用状况不同,情况复杂,而有些学者往往只根据某一地区的实际情况演绎出整个中国的土地所有权归属对象,导致不同的学者根据不同的实际得出不同的结论。

就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改革与发展问题,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是学者们所侧重的矛盾不同。集体土地所有权私有化观点侧重的是效率问题。持这种观点的学者主要从集体土地的利用效率及其交易效率两个方面分析,认为土地的私人产权制度安排是实现农业市场化经营、提离农业经济效率的客观需要,然而,私有化的观点却忽略了我国农地对农民的强大的社会保障功能。集体土地国有化的观点坚守的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意识。然而,国有化的观点却忽略了这种做法的现实可行性。坚持并完善集体土地所有制的观点关注的是社会问题。这种观点认为,坚持集体土地所有制是符合我国农村社会现实的,同时也是最经济可行的做法。然而,就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如何完善,学术界的研究或者仅限于对一些典型地区的典型做法的经验总结,或者仅从“本本出发”而非从“问题出发”寻求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改革方案,这些做法是否具有普遍适用性还有待实践的检验。这不能不说是目前研究所存在的不足之处。

参考文献

[1] 张红宇,刘玫,王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变迁:阶段性、多样性与政策调整.农业经济问题,2002.3.

[2] 张永良.城镇化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析.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2004.3.

[3] 武萍.农村集体土地城市化问题的探讨.中国农垦经济,2004.7.

[4] 肖方扬.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缺陷及完善对策.中外法学,2003.4.

[5] 范成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改良研究.武汉大学硕士论文,2005.5.

[6] 李刚.论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之完善.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9.

[7] 黄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研究.南京农业大学硕士论文,2002.6.

第6篇:工业土地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功能提升,城市更新,公共空间,黄浦江

国际经验显示,滨水地区已经成为国际大都市参与全球竞争、应对城市经济结构转型和功能提升的重要战略空间。黄浦江两岸地区是指从吴淞口至徐浦大桥,沿江第一条主干道以内区域,规划控制面积约74平方公里,河道长约42.5公里,岸线长约85公里。自2002年上海启动黄浦江两岸综合开发以来,沿江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土地功能置换、滨江环境整治有序推进。当期,随上海进入建设“四个中心”和城市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作为具备水景、岸线等优势资源的发展空间,黄浦江两岸地区将在上海推进结构调整、功能提升、布局优化、环境营造、造福民生的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战略作用。因此,立足于上海城市转型和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的需求,研究黄浦江两岸地区的功能提升问题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1 城市滨水地区的功能转型与提升

近几十年来,滨水地区的开发和再开发成为许多城市应对社会经济结构转型和全球竞争的重要手段。回顾西方发达国家滨水区的功能转变历程,滨水地区转型与城市结构调整密切相关。在工业化时期,工业革命为港口城市带来发展机遇,岸线被港口设施和工业侵占,滨水功能与城市功能被分裂。到20世纪中叶,随着铁路取代水运成为主要运输方式,内河港口的重要性不断下降,发达国家滨水区由于港口外迁、旧城衰退、水环境污染、功能单一等原因而被废弃。但随着人口的持续增长, 许多城市可利用的土地资源和开放空间越来越少,一度被忽视的城市滨水空间因提供了难得的建设用地,而迎来了再开发的历史性转变。以商务和游憩活动来复兴城市滨水空间的计划成为许多城市规划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像美国的巴尔的摩内港、加拿大的维多利亚内港的开发都是城市滨水空间复兴的成功例证。

从国际经验看,伴随着滨水空间与城市空间的日益融合,未来城市滨水地区的功能趋于多元化,表现为生态功能、景观功能、休闲功能、文化功能、商业功能和旅游功能等多重功能的有机融合。

图-1 国际滨水区的主要功能

2 黄浦江两岸地区功能转换的历程回顾

黄浦江两岸地区的发展始终和上海城市功能转变息息相关。上世纪30年代,黄浦江将上海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渔村,带入了世界重要港口城市的行列毕业论文格式,沿江地区贸易业、金融业高度发达。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半个世纪里,黄浦江承担了上海工业发展的支持功能,两岸地区出于产业功能的需要,建设了大量的厂房、仓库和码头等生产性设施,为上海确立最大工业城市的地位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这一时期,由于黄浦江沿岸被大量生产功能所占据,导致了滨水空间与城市生活的割裂,使得城市功能难以向江边延伸,严重影响了城市活力和环境品质。

以功能岸海新一轮发展的焦点和地标,上海开始逐步形成了浦东浦西齐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上海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布局优化和国际航运大型化的发展,黄浦江沿岸原来以工业和码头仓储为主的功能布局已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据统计,2001年黄浦江沿线地区港口及其他对外交通用地近5平方公里,沿线工业仓储用地超过25平方公里,两者合计超过30平方公里,占据了黄浦江两岸大量土地和岸线资源。与此同时,随着浦东的开发与崛起,上海开始逐步形成了浦东浦西齐头并进、协同发展的空间格局,黄浦江从一条“城区边缘线”一跃成为连接城市腾飞两翼的主动脉。为了进一步推动上海产业结构升级和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2002年1月上海正式启动黄浦江两岸综合开发,综合开发规划控制范围从吴淞口至徐浦大桥,涉及浦东、宝山、杨浦、虹口、黄浦、卢湾和徐汇等7个行政区。由此,沿江地区的整体发展战略初步形成,黄浦江从传统的生产、航运功能加快向以金融贸易、文化旅游、生态休闲为主的综合服务型功能转变。根据《黄浦江两岸地区规划优化方案》,黄浦江两岸地区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结合黄浦江两岸用地调整和功能开发,改善地区自然生态环境,开辟活跃的公共活动岸线,创造具有强烈都市特征的滨水景观,形成水与绿的南北向滨江景观带和休闲旅游带,是黄浦江成为“人民之江”。

世博会选址在黄浦江沿岸,无疑对推动浦江两岸地区功能转换起到了巨大“媒介”作用。以2008年世博园区展馆建设和“迎世博600天行动”的开展为标志,围绕世博会的举办,黄浦江两岸地区整治与开发建设加速。一方面,配合世博园区内主要场馆和服务设施的建设,世博会范围内1万余户居民和272家企业完成动迁,世博园区及周边的江南造船厂、浦钢集团、耀皮玻璃、龙华机场等大型企业也相继搬迁,由此推动黄浦江中段和南段的土地置换,为两岸地区功能重塑和空间再造打下良好基础。另一方面,以“迎世博600天行动”为契机,完成世博周边区域、黄浦江水域及两岸纵深地带的环境整治美化工作。

总体上,自黄浦江综合开发以来,沿江地区原有以工业厂房、仓库码头为代表的生产功能不断向高端商务和休闲文化功能转变。突出表现为:

(1)生产功能逐步向外转移。相关统计显示,自黄浦江两岸综合开发以来,动迁单位约三千家(不含世博园区),完成土地收储约600公顷站。其中,浦钢集团、耀皮公司、龙华机场、上海水泥厂、上海铁路南浦货站等大中型企业的搬迁,促进了沿江产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为沿江产业形态向服务经济转型腾出了空间。

(2)高端商务功能日渐凸现。2002年以来黄浦江两岸共完成土地出让面积约155公顷,服务于国际金融中心、航运中心和贸易中心建设,为金融服务业、航运服务业、商贸物流业等服务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供给平台。

(3)城市复合功能初具雏形。黄浦江公共旅游码头功能加速提升,老码头等滨江文化休闲项目开始发挥功能,外滩英迪格酒店、外滩源、上海国际航运服务中心、东方体育中心、古民居等一批商业文化功能性项目加速建设或投入运营。

3 黄浦江两岸地区功能提升的战略优势

从“后世博”时期起,上海城市空间结构加速重组,一方面,发展重心由中心城区加快向郊区新城转移毕业论文格式,试图打破长期以来的“单核心”城市空间结构;另一方面,中心城区的各区发展重心逐步向滨江地区,凭借因产业结构调整和功能置换出来的土地资源,黄浦江两岸地区成为上海转型发展的重要战略空间。其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黄浦江两岸地区具备多要素有机融合的独特优势

黄浦江两岸地区是城市建成空间与自然空间的交融地带,具有独特的地理位置和资源禀赋,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1)拥有独特的滨水景观优势。黄浦江具有自然生态和景观功能,通过滨水岸线继承、调整和再生相结合的改造开发,打造连续、可达和高品质的城市滨水公共空间,可形成开阔、舒缓的滨水空间形态,实现水域、人文、建筑和空间的平衡,有利于将黄浦江两岸打造成为城市的“生态空间”和“门户”景观。(2)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黄浦江作为上海的母亲河,凝聚着上海近代城市发展的历史文脉,近代工业文化、航运文化、金融文化、西洋文化、民俗文化等在此繁衍滋生,众多历史文化遗存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3)拥有高端的土地经济价值。黄浦江两岸地区绝大部分位于中心城区,按照城市级差地租衰减规律,属于城市地价的峰值区,只有土地利用集约化和单位效益产出很高的经济单位如金融机构、企业总部、大公司的办公机构等才适合在此配置。基于这种独特地理位置和“稀缺”的资源禀赋条件,滨水区域既能满足城市自然生态的需求,又具备商务商业、旅游休闲、城市景观、文化活动等多种职能,使得黄浦江两岸地区具有重要的地标意义和经济开发价值,具备了实现生态价值、经济效益和社会文化效应有机结合的天然优势。

3.2黄浦江两岸地区承载着“四个中心”建设的核心功能

黄浦江两岸地区承载着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核心功能。外滩-陆家嘴地区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核心功能区,以金融服务为核心的高端服务功能已形成高度集聚状态,集聚了上海3/4以上的金融机构;北外滩地区是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核心功能区域,集聚了3000多家航运相关企业,航运功能性机构和要素集中布局,国际航运服务规模和能级得到快速提升。随着上海“四个中心”建设进入加速提升阶段,外滩-陆家嘴、北外滩等重点区域的发展将取得决定性的突破,并带来以金融、航运、贸易为龙头的高端商务以及为之配套的其他高端服务业的加快集聚。此外,徐汇滨江、虹口滨江等沿江区域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步伐不断加速。这些重点功能性区域的发展,将产生巨大的辐射力和带动力,极大推动黄浦江两岸地区加速形成以金融、航运、贸易为核心的高端服务功能集聚态势,进而形成“四个中心”建设与黄浦江两岸开发互动融合的发展格局。

3.3黄浦江两岸地区是承接世博后续效应释放的直接区域

世博园区位于黄浦江两岸,世博会的成功召开,带动了黄浦江两岸地区的开发建设。凭借地理区位便利,在世博后的新一轮发展中,黄浦江两岸地区将成为接受世博效应辐射的先发地区,世博精神、世博理念、世博经验的延续以及世博园区后续开发,将引领和带动黄浦江两岸的品牌形象、服务功能和国际化程度加快提升。一是世博会展示的绿色低碳理念、人文关怀理念、文化传承理念等城市发展理念,将在黄浦江两岸地区开发建设中率先得以实践,这将极大丰富黄浦江两岸地区新一轮发展的内涵。二是世博园区的后续开发建设,为黄浦江两岸地区未来发展提供了新的增长极和发展引擎,将极大拉动会展、商贸、旅游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并与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外滩金融集聚带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形成联动、呼应、互补的发展态势,推进黄浦江两岸地区的产业升级和功能转型,进而完善上海中心城区服务经济的空间布局。

4 黄浦江两岸地区功能提升的价值导向

与西方国家滨水区域的复兴再造有所不同,黄浦江两岸地区的发展不是以复兴衰落的城市中心区为主,而是上海响应时代变革、应对全球化竞争、落实国家战略要求、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所进行的经济社会转型、空间形态重构和文化特色重塑等过程在空间上的一种反映。主要表现为黄浦江两岸地区的发展要与城市发展战略制定、城市整体结构重构、城市功能转型以及城市形象特色塑造等战略性活动相伴而行。

4.1经济价值:响应上海提升服务经济能级的需求

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和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之一,是上海城市发展的总体定位。随着《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意见》的出台,上海“四个中心”建设进入加速推进期。与此同时,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成为上海经济转型的主要方向。2009年,上海人均GDP达到11563美元,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分别达到59.4%和55.7%。按照OECD的标准,一个经济体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毕业论文格式,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超过60%,服务业从业人员比重超过60%,则标志着这个经济体开始迈入服务经济时代。从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来看,上海已经处于经济形态向服务经济转变的重要阶段。在这一宏观背景下,推进黄浦江两岸地区的开发建设和功能转型,是加快城市转型发展和功能布局优化的重要战略举措。依托丰富的文化、景观资源和突出的中心区位优势,发挥外滩-陆家嘴、世博园区的带动作用,激发城市中心黄金岸线的潜力,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是黄浦江两岸地区的不二选择,是对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和推进服务经济发展的战略响应。

表-1 上海人均GDP和第三产业发展情况(2005-2009年)

年 份

人均GDP(按美元计算)

(美元)

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比重(%)

2005

6413

51.60

55.60

2006

7381

52.10

56.75

2007

8946

54.60

53.51

2008

10815

56.00

55.04

2009

11563

第7篇:工业土地论文范文

经济增长具有空间和时间两个维度,他们的相互关系是密不可分的。然而,当时间维度的经济增长借助最优控制理论而日趋完善的同时,涉及空间维度的区域经济增长研究仍远远没有形成主流趋势,这一领域直到目前似乎还处于一种萌芽状态。事实上,经济学一直没有忽略对空间问题的探讨。从威廉·配第(William Pett)的区位地租,到斯密对运输成本的特别强调,都反映着空间因素在经济问题研究中所处的重要地位。保罗·萨缪尔森(PaulSamuelson)甚至把屠能(Thünrn)列为历史上最伟大的经济学家之一,因为其不仅是边际主义的创始人,更开创了区位理论,并为现代空间地租理论奠定了基础。在涉及区域经济增长的现代文献中,新城市经济学突出强调空间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并将其列为主要研究对象。准确地讲,城市在区域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被看做是一种社会制度。在这种社会制度当中,技术创新和社会进步通过市场和非市场因素的相互作用而得到发展。由于这种原因,区域中的城市往往被看做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因而区域增长的研究也变成了城市的发展研究。事实上,最近也出现了一些新经济地理学理论文献,他们使用垄断竞争模型框架探讨了经济增长和地理位置之间的关系。例如:瓦尔兹(Waltz,1996),鲍德温(Baldwin,1999),马丁和奥塔维阿诺(Martinand Ottaviano,1999;2001)。尽管这些文章代表了将经济增长与地理位置进行结合分析的先驱之作,但是这些模型的结论却都有一定的理论不足。比如:瓦尔兹(Waltz,1996)有关人口流动成本为零的假设就可以推导出大规模的人口迁移,这显然与现实相差很远。鲍德温(Baldwin,1999)的论文尽管将内生增长理论与中心—理论相结合在了一起,但是由于其分析的过于复杂,几乎没有得到任何确定性的结果。可以说,新经济地理学采用的规模递增以及垄断竞争的分析方法确实将空间维度纳入了主流经济增长的研究范畴。

土地政策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

首先,通过紧缩或松动“地根”配合“银根”政策,可为经济发展起到及时的调控效果。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快速推进,实现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在这一时期土地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杠杆,这为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提供了可能性。另一方面,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补充性也决定了其在宏观调控政策体系中的主导地位。宏观调控必须立足社会整体而不是个别,必须追求全局的稳定协调发展而不计较局部的利弊得失。这就客观上必然要求宏观调控应该采用社会整体调节方法,因此国家宏观调控不仅要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而且也必须包含土地政策。例如:如果要保证产业结构优化,在经济的实际运行中,国家不能直接指令企业从事产业行为,也不能完全放任企业自由从事各种产业,但能通过土地、税收、信贷等宏观政策等方法加以引导,这就需要进行政策协调配合。这种通过市场机制的宏观调控是一种间接调整方法,决定了宏观调控政策必须是综合的调控方式。因此,要合理定位土地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参与地位,加强土地政策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协调配合,进而共同实现国民经济整体上的协调发展。

其次,转型时期,我国经济面临着加快发展、赶超世界先进的历史任务,因此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实现国民经济的健康协调、平稳快速发展。为此,土地政策不仅要通过控制土地供应总量调控投资总量,使其保持合理的经济增长速度,更要通过控制土地供应的产业结构与区域布局实现对国民经济产业结构与区域结构的调控,促进经济健康、协调发展。经济总量的增长受到经济结构的强有力制约,而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土地生产要素。通过规范和调节土地利用,可以引导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还能有力地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此外,加强土地政策与产业政策、货币政策等调控政策的协调配合,也是治理转型时期宏观经济周期性失衡与体制性失衡的有效措施。

再次,土地政策可以直接调控土地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从而调控经济增长。国家宏观调控就是利用政策工具,对各种影响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因素进行调节,从而降低经济波动幅度,保持经济的健康、平稳增长。通过土地供给的变动,可以调节投资的规模、方向,进而可以直接、有效地调控经济增长速度和增长方式。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国家的不平衡发展战略指导,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差距不断拉大,地区之间发展失衡现象加剧。普遍认为,持续、过大的区域差距将对整个经济、社会乃至政治都将产生不良后果。而推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首先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调节功能以及国家协调区域发展的宏观调控职能,而其中通过调整、优化土地供给,可以促进各区域土地资源的统筹利用,推进产业的跨区域梯度转移,进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第8篇:工业土地论文范文

关键词:填土,注浆,地基加固

 

一、工程概况

大连石化新厂新建项目,场地位于大连石化分公司院内,拟建餐厅长36.0m,宽20.7m,二层框架结构。

二、基础以下工程地质条件及地下水

(一)基础以下工程地质条件

①素填土,黑褐色,松散,由灰岩碎石及少量粘性土等组成,层厚2.5~4.6m,属软弱土,不稳定。

②中风化石灰岩,岩体具中厚层结构,岩芯呈碎块状、短柱状,岩体较破碎,属较软岩,岩体基本质量等级为Ⅳ级。

(二)地下水

地下水稳定水位埋深2.0~3.0m,为海水和第四系潜水混合的地下水,水位受潮汐影响。

三、设计参数

由于拟建餐厅周边分布石油管线及建筑物,处理范围小,不适宜采用桩基及强夯,综合考虑,采用注浆处理后的素填土为复合地基,处理后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k不小于200Kpa,压缩模量Es不小于20Mpa,即可满足设计要求。

处理基础范围为36.0*20.7m,根据理正软件计算,按1.4m的等边三角形布点,共布置17排注浆孔,总孔数为434个,注浆孔径为110mm,注浆孔钻至中风化石灰岩,注浆套管管径为108mm。①注浆压力: 注浆过程中,由于填土位于上层,层顶位于地表,浆液沿水平剪切方向流动会在地表出现冒浆现象,因此注浆的极限压力值Pu须满足下式:

Pu=γhtan2(45°+φ/2)+2ctan(45°+φ/2)

式中h为注浆孔的深度。在实际注浆过程中,应考虑注浆管道的压力损耗、注浆端头浆体堵塞等影响。经调整后采用注浆压力为0.5~2.0MPa。

②注浆浆液配比为1:1(体积比),此次注浆加固法选用水泥作固相材料。免费论文。免费论文。水泥可采用425普通硅酸盐水泥,液相用一般饮用淡水。③注浆量

注浆量按单孔注浆量控制,单孔注浆量按下式计算:

Q=πLR2nη

式中:Q——单孔注浆量(m3);

L——注浆段长度(m),取全孔长减去孔口段;

R——浆液扩散半径(m),0.85;

n——注浆段土层孔隙率,取54.3%;

η——浆液损失率1.2。

单孔注浆量根据深度不同经计算在3.5~5.8 m3之间。

四、现场试验和施工要点

由于该场地地下水为海水,且受潮汐影响,为保证地基处理后,复合地基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特选取了一块4.8*5.6m的场地进行试验,检测合格后再进行整个场地的钻孔注浆施工。①平整场地,使XY-100型钻机能够进场施工

②施放钻孔,依据设计图现场放孔,水平偏差不大于25mm,垂直偏差小于1%。

③花管制作,在无缝钢管管壁按0.5m左右切割3个孔径10mm的注浆孔,地面以下一米不用切割

④钻孔施工,钻至中风化石灰岩,钻孔应按基岩面由浅至深的地方施工,成孔后,将108mm花管下入孔中距基岩面0.5m处,孔口预留长度0.2m以上。

⑤注浆:先用水泥砂浆将花管四周密封,待封孔水泥凝固24小时后,对该孔进行高压注浆,浆体经搅拌机充分搅拌均匀后,将注浆管与花管连接上,开始加压注浆,若漏浆严重,可采取分段分次注浆。

⑥注浆压力超过设计压力,地面冒浆或注浆量小于1L/min,即注浆结束,挪至下一孔,重复上述钻孔注浆工作,注浆顺序应按跳孔间隔注浆方式进行,宜采用先外围后内部的施工方法。

⑦检验合格后进行全场施工

五、质量检验

注浆检验时间在注浆结束28d后进行,抽2~5%个孔进行重型动力触探检测,取样10组和不少于3个静力载荷试验。六、注浆加固的范围内钻孔取芯观察,浆脉呈纵向和水平分布,局部岩芯呈短柱状,与理论设计相符;动力触探检测结果:连续动探击数均大于5击,承载力特征值为200KPa;载荷试验3点结果承载力特征值为200KPa,相应沉降量为2.5~4.2mm。注浆加固地基效果满足设计要求。

六、结语

本本工程施工及检验情况均良好,证明在填土地基中进行注浆地基加固是可行的。免费论文。注浆效果的成败还在于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须建立详细、可操作的管理程序和丰富的经验及可靠的检测手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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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4、曾国熙,等.地基处理手册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第9篇:工业土地论文范文

【关键词】产品质量法;解释;产品缺陷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3-105-01

一、前言

近年来,有关国际质量缺陷的案例在中国屡有发生,特别是针对日本,从东芝的笔记本电脑到三菱帕杰罗,都遭到媒体的热炒,甚至将这些事件上升到民族感情的高度上。在针对法律事件,应以法律的观点来分析。事实是,那些国际跨国公司常常没有错,它们往往遵守了从事商业活动国家的法律,并以此为其行为的规范。而产生我国许多人产生被歧视的根本原因,恰恰是我们不成熟的法律。而造成我国产品责任法不成熟的原因,除却我国健全产品责任法需要一个长时间的过程之外,我国对民族工业的保护(以损害消费者利益为代价),也造成了目前法律的尴尬。

基于这一相关问题,我选择了中国政法大学孙波和山东大学刘琨的两篇论文进行比较研究和学习。这两篇文章都是从产品质量法的缺陷和完善方面进行阐述和研究。虽然主题相似,但是两篇文章的写作手法和研究内容却各不相同。

孙波的文章有众多案例,以案例引出文章主题,以社会生活中出现的种种现状所引发的问题,同欧美等国家做比照引起我们的关注和反思带出我国产品质量法存在的不容忽视的问题。孙波的整个文章的结构分为三个部分,都是以立法为重点。从立法的性质,模式到内容规定做了详细的阐述,以反问的方式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并表达自己的观点。而且在他的文章中引用了马克思等的名人名言,举出实例论证观点,我觉得这是在论文写作中可以借用的写作方法,这样论文更加紧凑更具信服力。从文章中不难看出作者擅于揭示法律施行的现状和由此所反映的问题。文中将法律选择模式与现行的中国消费者政策相比较则不难看出我国的产品质量法所存在缺陷。

相比较而言,刘琨的论文结构和手法则有所不同。刘琨的论文从概念着手首先明确法律的调整范围,因为对调整对象的厘定是一部法律正确适用的前提。对产品范围的规定也就成为产品质量法首先要明确的问题。接着对比其他各国调整范围的界定指出我国产品质量法采取相对狭义的产品定义而存在的较多问题。就文章的结构和内容同上篇文章相比较对于问题研究的比较全面,从法律的调整范围到产品缺陷的认定,归责原因的确定再到受害者的权益救济都一一做了分析。但是我个人认为孙波的文章更突出了重点,研究的较为细致和深入。而且能引述时尚言论和当前媒体普遍关注的事例辅助说理,加强说理的针对性,时代感,使文章更具说服力。

我国《民法通则》第122条未对“产品”的定义作出任何界定,使该条文的适用较为困难。《产品质量法》第2条将“产品”定义为“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除外。”即除建设工程以外的工业品。它必须具备两个条件:首先,必须经过加工、制作。这就排除了未经加工的天然品以及初级农产品等。因此,凡是产品都是经过工业加工或手工制作的物品:其次,必须用于销售。这是区分产品责任法意义上的产品与其它物品的又一重要特征。这样,非为销售而加工、制作的物品被排除在产品之外。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6条规定,土地、附着于土地的建筑物及其它定着物、建筑物的固定附属设备为不动产,因此,使用“不动产”这一法律用语代替“建设工程”更为科学。

二、我国和西方国家产品缺陷的判定比较

我国《产品质量法》对“产品缺陷”下了定义,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它指出了缺陷的基本含义是“存在不合理的危险”,但过于抽象概括,操作性差。

(一)“不合理危险”和“强制性标准”的含义

对不合理危险的含义,学者们各有见解。不合理危险是指产品存在非产品本身所固有的且现有科技水平能够避免的危险。不合理危险,即不合理不安全状态,凡在通常或合理的可能预见的正常使用状态下,产品未达到其应具备的安全状态即属于不合理的危险状态,即属于不合理的危险。

(二)有关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即强制性标准)是有关部门制定并必须执行的

若生产者生产的产品达不到相应标准,就认定其为缺陷产品。该标准较客观、具体、操作性强,但也有不足之处。

所以两篇文章所说,我国虽已初步建立了产品责任法律体系,但现行法律还存在不少空白,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关于立法的指导思想:确立三个基本原则:

其一,确立以保护消费者利益为核心的原则。无论是国内还是国际产品责任法律,都应该以保护消费者利益为其立法原则,这也是当代各国产品责任立法的基本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