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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是依法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举措,对夯实城市管理基础、维护市容环境秩序、实现依法治市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为进一步落实市容环境长效管理,增强全社会做好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责任感,依据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全面推行以“五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包美化、包设施)为重点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实施意见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城管局成立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陈国宁任组长,副局长李镇国、方毅军任副组长,市容处昝浩、执法处邓雅萍、法规处沈志刚,锡山、惠山、滨湖、崇安、南长、北塘、新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王彪、吴伟君、唐国良、李东海、孙意德、肖伟民、洪斌,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孙文军、市城管治安分局局长虞广仁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方毅军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市城管局相关业务处室人员组成,实行定期例会制度,以确保责任区制度推广、落实工作有效开展。
二、责任分工
(一)市城管局负责全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推广、落实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检查考核。具体职责是:
1.研究制定全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推广、落实工作实施方案,及时掌握全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推广、落实工作进展,做好牵头组织、日常指导及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2.制定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推广、落实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和达标标准,结合“太湖杯”城管创优考评及城管行政执法队伍绩效考核,定期、不定期组织进行检查考核。
(二)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为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责任主体。各区城管(行政执法)局负责对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具体职责是:
1.根据市统一部署,制订本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台帐资料和工作档案,对街道(镇)开展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监督。
2.负责本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推广、落实工作的执法保障,依据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签订情况同步落实执法管理监督责任,并对执法监督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3.了解与掌握本区开展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工作情况,并定期向所在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市主管部门报告。
(三)各街道(镇)负责落实本辖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具体职责是:
1.按照市、区部署,制定本街道(镇)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工作计划,负责本辖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签订工作及日常监督管理。
2.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内容详实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台帐资料和工作档案。
(四)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场所的所有权人是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之间约定管理责任的从其约定(见《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
建设、公用事业、规划、园林、交通、水利、公安、工商、旅游、体育、邮政、电信、供电等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产权所有及《无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求,确保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和相关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立面整洁。
市公安城管治安分局要积极支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对阻碍城市管理人员及城管行政执法人员依法管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范围要求
二环以内主次干道沿街、沿广场经营户单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签约率达100%,二环以外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签约率达90%以上,执法管理监督责任与责任书签订同步落实。
四、方法步骤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四个统一”为目标,以履职尽责为基础,以强化基层监管组织化程度和提升基层监管履职能力为抓手,通过履职竞赛引导、数据监测控制、督查通报保障等手段措施,促使基层强化监管基础工作,准确执行监管工作制度规范,探索建立科学高效的基层监管运行组织机制,全面实现基层监管人员“会检查、能办案、懂监管”的基本要求,从而达到基层依法履职、规范尽责、积极行政、高效服务的职能建设目标。
二、工作目标
从2013年起,用三年时间,全面实现“基础工作扎实、组织运行高效、监管履职到位、职能形象提升”的基层监管工作建设目标。具体目标内容包括:
(一)2013年推进目标
1、基础工作方面:(1)监管干部全面掌握《省工商系统信息化应用应知应会手册》,熟练操作经济户口管理软件,会使用经济户口信息系统相关工具查询、掌握自己或部门的工作情况。(2)准确执行经济户口管理工作各项制度规定,规范实施户口维护、巡查组划分、重热点标注、规定检查、监督管理、警示管理、案件管理等业务软件操作,准确规范率100%。登记人员熟练使用登记软件、登记质量符合规定。(3)熟知管辖区域内经济户口数量及类型分布,掌握重热点行业户口数量及行业分布;巡查组或网格监管人员还应掌握辖内户口的在业情况和拥有使用商标情况,重热点行业户口的经营地址、主要经营项目以及重点监管事项等情况,处在流程中的管理个案和所办案件情况等。(4)工商所(分局)有明确的监管工作岗位责任制,监管工作组织流程、责任流程清晰,层次感强,无责任死角。
2、监管绩效方面:(1)辖区内持照(证)经营率、亮照经营率100%;监管人员会对无照经营采取正确的监管措施,会办理无照经营简易程序案件,50%监管干部会办理无照经营一般程序案件。(2)两名以上监管干部取得企业年检委托授权资格,年检程序、质量符合规定;监管人员办理验照准确规范率100%。(3)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问题处理率达100%;针对问题的监管措施的及时、准确率达到70%以上,程序合法、适用法规准确。(4)建立并执行监管责任移交制度和履职困难报告制度,工商所(分局)负责人和监管骨干应会统筹、指导制度的执行,应移交或应报告的监管个案做到100%移交或报告,有效控制问责风险。
3、监管素质方面:(1)30%监管人员能对一般违法行为采取准确的监管措施,主办常见违法行为的一般程序案件且案件质量符合标准,监管人员主办的一般程序案件达到基层工商所(分局)所办一般程序案件30%。(2)监管人员熟知重点行业户口的检查事项,并积极规范地实施管理,行政指导率达到100%;50%监管干部掌握除注册资本以外登记事项的检查技能,能对常见违法行为实施检查。
(二)2010年推进目标
1、监管绩效方面:(1)全面达到省级文明工商所考核细则中监管履职业务工作指标。(2)辖区内杜绝存在连续经营1个月以上且未在监管流程中的无照经营行为。(3)工商所(分局)分行业建立辖区内重热点市场主体的工商联络员网络,结合行业特点组织自查、自律或组织集中指导培训不少于60%;结合专项检查或自行组织对热点行业户口的实地检查不少于50%。(4)针对问题的监管措施的及时、准确率达到90%以上,程序合法、适用法规准确;工商所(分局)内部监管责任的有效流转达到100%。
2、监管素质方面:(1)100%监管干部掌握除注册资本以外登记事项的检查技能,能对常见违法行为实施检查;50%监管干部掌握注册资本审查、检查技能,取得年检授权资格。(2)100%监管干部会办理无照经营一般程序案件;60%监管人员能对一般违法行为采取准确的监管措施,主办常见违法行为的一般程序案件且案件质量符合标准;20%监管干部能主办较大、较疑难的一般程序案件;监管人员主办的一般程序案件达到基层工商所(分局)所办一般程序案件60%。
(三)2011年推进目标
1、监管绩效方面:(1)组织重热点行业主体自查、自律或组织集中指导培训的面不少于80%;结合专项检查或自行组织对热点行业户口的实地检查不少于80%。(2)重点行业主体规范化管理(落实管理要求)的面达到80%以上。(3)监管问题的规范处理率达95%以上。
2、监管素质方面:(1)100%监管人员能对一般违法行为采取准确的监管措施,主办常见违法行为的一般程序案件且案件质量符合标准;50%监管干部能主办较大、较疑难的一般程序案件;30%监管干部能主办注册资本一般程序案件;监管人员主办的一般程序案件达到基层工商所(分局)所办一般程序案件80%。
三、推进措施
(一)建立数据监测技术体系,及时纠控工作偏差
市局和直属局、分局要建立基层监管工作数据监测指标体系,安排专人负责定期、不定期地对基层经济户口管理工作中的户口维护、巡查组划分、重热点标注、各种规定检查、监督管理、警示管理等业务数据实施监测,并对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作出定量、定性分析。通过分析找出基层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其存在的原因,指导、督促基层予以纠正。
市局拟每季度监测一次,对每次监测的问题及存在问题的单位予以通报,并向问题单位发出整改通知;通报的问题以及整改的情况纳作条线和单位综合考核的内容。
(二)继续强化监管履职督查,促使监管工作规范
督查主要围绕监管履职的规范性、真实性、有效性开展,重点查处履职中的弄虚作假行为,着力指导、督促基层规范履职、有效尽责,积极排解基层监管履职中的问责风险。
市局每季度组织一次基层监管履职情况督查,结合数据监测情况有重点地开展。督查方法主要有:重点检查、随机抽查、观摩互查、现场测试、数据核实、实地走访等。对督查结果予以通报,并向存在问题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通报的问题以及整改的情况纳作条线和单位综合考核的内容。
具体督查内容见附件。
(三)坚持开展监管效能竞赛,推动基层监管水平提升
基层监管履职效能竞赛作为基层业务能力建设的有效抓手,应常抓不懈。从2010年开始,每年的效能竞赛贯穿全年,起始时间为上年竞赛的截止日,截止时间由当年竞赛方案确定。
竞赛内容主要围绕当年的推进目标编制,突出监管能力和效果,体现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每次竞赛产生优胜工商所(分局)12个,基层监管工作标兵20人,并予以通报表彰;各直属局、分局参赛单位的平均成绩名次,纳入直属局、分局综合考核内容。
通过竞赛,旨在不断丰富市局层面组织、管控经济户口管理工作的思路、经验和方法,强化直属局、分局以监管履职为重心的工作理念的确立和工作主动性的树立,充分调动基层监管履职的积极性、自觉性和成就感,提升基层履职效能。(登记履职检查另见注册条线考核办法)。
四、组织保障
在工商事业发展规划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履职大检查”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任:市局分管监管业务副局长
副主任:企业处、监察室、信息中心负责人
成员:公平处、个、商广处、市场处、消保处、外资处负责人及各县级局分管局长。具体负责草拟计划;拟定方案;组织实施数据监测、履职督查工作;数据监测、履职督查工作情况;指导基层监管履职工作,答复基层监管履职疑难问题;组织对各局基层监管工作的评价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检查程序标准。对基层人员的履职检查要严格按标准实施检查;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检查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标准一致,收集的材料、反映的情况应真实有效;发现问题要一查到底,严防走过场;坚持检查与业务辅导相结合的原则,推动基层监管人员在监管工作中做到尽职尽责。
(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
1.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应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加强日常检查,在履行城市日常清扫保洁管理工作过程中,发现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告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应及时予以查处,并函告查处结果。
2.市城管执法局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不及时的,应及时告知市住建局。市住建局接到告知后应督促下属环卫单位进行及时清扫。
3.市城管执法局在查处损毁环境卫生设施行为时,应责令违法当事人向市容设施产权单位缴纳赔偿金,并告知产权单位依法收缴赔偿金,产权单位应向市城管执法局提供收取赔偿金的标准和依据;发现环境卫生设施损坏、缺失需要修复的,应及时告知市容设施产权单位,产权单位应及时修复。
4.市住建局作出建城区户外广告、店招设置许可决定后3日内,应将有关批文及相关资料抄送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应跟踪监督实施。
5.市住建局在编制城区农贸市场、停(洗)车场(点)等专业市场建设规划时,应征求市城管执法局意见。
(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方面
1.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分区规划、城市用地功能规划、城市道路规划、城市绿地规划、城市管网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规划图纸和审批文件以及建筑工程造价标准一经依法审定,市住建局应当在政府相关网站公布,并将规划图、文等资料完整地抄送市城管执法局,作为规划执法监督的依据。
2.市住建局作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后,3日内应将审批内容及其规划控制性附图和附件抄送市城管执法局;收到建设单位或个人现场验线申请后,应会同市城管执法局现场开工验线并抄送相关图纸资料,市城管执法局应跟踪监督规划建设项目的实施。
3.市住建局发现违反城市规划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属市城管执法局管辖的,应及时告知或移送市城管执法局处理。市城管执法局对规划违法行为查处后,应在作出处罚决定后7日内将处罚结果函告市住建局,需要作补办手续等相关处理的,由市住建局依法办理。
4.市城管执法局在查处案件中,需要向市住建局调查取证、查阅和复制规划许可方面地形图、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图、施工图等相关资料时,市住建局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办理,图纸资料现存的应在接到协助函的当日或次日无偿提供,需新制作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
5.市住建局组织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技术评审、建设工程完工后的规划核实及临时建设工程使用期满自行拆除、清理场地的检查、验收等工作时,应会同市城管执法局实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市住建局应在5个工作日内函告市城管执法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届满仍未到市住建局办理备案手续的,市住建局应及时函告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应及时查处并反馈查处结果。
(三)市政公用和绿化管理方面
1.市住建局作出建城区内临时占用市政道路或绿地进行经营、施工行政许可的,应明确占用地点、面积和期限,并在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后的当日或次日将有关批文抄送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跟踪监督实施。
2.市住建局在履行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管理职责时,发现属于市城管执法局查处范围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告知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接到告知后应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反馈市住建局。
3.市城管执法局在查处违法损坏城市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等违法行为时,应责令违法当事人向市政设施产权单位缴纳赔偿金,并及时告知相关产权单位。相关产权单位应及时修复,提供收取赔偿金的标准和依据,并依法追收其赔偿金,将结果反馈市城管执法局。
4.市城管执法局在依法对擅自砍伐、损坏城市树竹花草或者践踏、损毁城市园林绿地,擅自占用城市园林绿地,擅自砍伐、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无故不履行城市植树义务,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区绿化及设施管护等其他绿化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中涉及赔偿损失和加倍交纳绿化费等具体金额标准时,园林管理部门应提供收取赔偿金、绿化费的标准和依据,并依法追收其款额,将结果反馈市城管执法局。
(四)城市房地产管理方面
1.市住建局作出房地产开发经营行政许可决定后2日内,应将许可内容抄送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应跟踪监督。
2.市住建局在履行城市房地产管理职责时,发现属于市城管执法局查处范围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告知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接到告知后应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反馈市住建局。
3.市住建局作出城市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后2日内应将许可内容抄送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应跟踪监督实施。
4.市城管执法局在查处城市房地产违法案件过程中,需要查阅、复制相关许可证书等证据的,市住建局应予及时提供。
5.市住建局房地产管理机构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新建项目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后2日内应将登记内容函告市城管执法局。
二、市环境保护局与市城管执法局工作协作内容
市城管执法局根据《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试行)》(市政府令58号)查处涉及环境保护管理方面违法案件时,需要作环境保护方面专业技术监测的,应及时函告市环境保护局,市环境保护局应及时派技术人员进行采样、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
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市城管执法局工作协作内容
(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工商局)发现经营摊点与登记场点不符或者超越经营场点范围的行为,应及时告知市城管执法局处理;市城管执法局应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市工商局。
(二)市工商局原则上不办理有形市场(固定)经营场所以外的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游园等公共场所的摊点的经营许可,特殊情况确需许可的,事前应征求市城管执法局的意见。
(三)市城管执法局查处违法案件,需市工商局提供违法违规当事人工商登记信息资料时,市工商局应在2个工作日内提供。
四、市公安局与市城管执法局工作协作内容
(一)市公安局确定1名副局长负责城管执法协作工作,县公安局确定1名副局长负责县城管执法协作工作,市公安局巡警支队、交警支队各确定1名领导负责城管执法协作工作,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各确定1名领导负责县城管执法协作工作,城区各公安派出所各确定1名副所长负责辖区城管执法协作工作。
(二)市城管执法局在实施重大集中整治执法活动和依法采取拆除、查封、扣押等强制管理措施前,应告知市公安局(县公安局、通区公安分局)。为了预防、避免和控制恶性治安案件、发生,市公安局(县公安局、通区公安分局)依照职权职责派出相应警力协助执法,以确保城管执法工作有序、高效。
(三)公安机关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依法属于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查处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告知市城管执法局查处。市城管执法局应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反馈公安机关。
(四)公安机关对采用张贴、喷涂、刻写非法广告的方法买卖伪造、变造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或者诈骗钱财,故意损毁或偷盗城市雕塑、护栏、凳椅、路灯、果皮箱、邮筒、公用电话、灯箱广告、亮化灯具或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管(缆)线及其他公用设施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市城管执法局。
(五)公安机关对阻碍城管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损毁证据材料及扰乱执法现场和执法部门工作秩序,公然侮辱、殴打城管执法人员,故意损毁城管执法车辆、装备器材或者城管执法人员衣物等违法行为,应及时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市城管执法局。
(六)市城管执法局查处脏车入城案件,违法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市城管执法局抄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协助查处。
(七)市城管执法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依法属于公安机关查处的违法行为,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八)市公安局在城区开展治安巡逻、应急处突工作需要市城管执法局配合的,市城管执法局应当予以配合。
(九)城区天网工程、道路交通监控等设施设备坚持资源共享、平台共用,依托公安“110”指挥中心、交警道路交通指挥中心建立城管“110”指挥中心。
(十)在城区执勤的公安巡警、公安交警发现违法占道经营、违法设置气柱气标气拱门及广告牌匾、脏车、违法建(构)筑等行为,应及时告知城管“110”指挥中心并协助依法查处;在城区执勤的城管执法人员发现抢劫、抢夺、盗窃、诈骗、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寻衅滋事、结伙斗殴、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告知公安“110”指挥中心并协助依法查处。
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市城管执法局工作协作内容
(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则上不办理有形市场(固定)经营场所以外的餐饮服务许可,特殊情况确需许可的,事前应征求市城管执法局的意见。
(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执法活动中发现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伪造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摊点,应及时告知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应及时查处并反馈查处结果。
(三)市城管执法局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伪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的摊点实施行政处罚后,应在7日内将处罚结果函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六、市民政局与市城管执法局工作协作内容
(一)市城管执法局在查处案件过程中,通过走访调查,发现当事人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按条件应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困难救济等政策而没有享受的,应告知市民政部门,市民政部门应当及时落实相关政策。
(二)市城管执法局在查处案件过程中,发现城区有需要实施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应及时告之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应当及时实施救助,市城管执法局辖区大队应积极配合。
(三)市城管执法局在工作中发现地名标志牌损坏时,应及时告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应及时修复完善。
七、新闻媒体与市城管执法局工作协作内容
(一)日报社、广播电视台、新闻网、传媒网、网等新闻、网络媒体单位应开辟专栏,及时、全面宣传报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积极正面引导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努力形成“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浓厚氛围。
(二)市城管执法局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日常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个人或典型的违法案例,应及时给相关新闻媒体单位提供素材。相关新闻媒体应及时宣传和曝光,充分发挥新闻监督职能作用。
八、通区人民政府与市城管执法局工作协作内容
组织领导和检查落实东城、西城、朝阳办事处和西外、北外镇及莲花湖管委会行政辖区内城镇的清洁、绿化、市容“门前双三包”工作,组织办、镇、管委会和社区干部协助市城管执法局对城市管理方面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及时协调、化解相关矛盾。市城管执法局定期与区政府召开城市管理工作座谈会,研究确定工作重点,解决重大矛盾和问题,共同考核城市管理工作实效。
九、县人民政府与市城管执法局工作协作内容
县政府统筹组织指挥南外镇行政辖区、河市镇集镇规划区、市化工园区内的城市管理工作。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市城管执法局县分局的行政执法业务指导和监督。
十、市城市管理执法协调办公室与市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办公室工作协作内容
市城市管理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在市城管执法局的市城市管理协调办公室、下设在市政府法制办的市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办公室应加强城市管理的调查研究,互通信息,共同协调解决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并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承办日常协调、监督事项。
十一、执法协作监督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市”建设和“森林”建设为目标,按照“堵疏结合、标本兼治、形成合力、集中整治、完善机制、规范管理”的总体要求,对全市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坚决治理矿山开采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乱采滥挖、破坏林地、生产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加快建立政府部门联动执法、齐抓共管的监管机制,切实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水平,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森林”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这次集中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和破坏林地的行为,使我市乱采滥挖等违法行为得到根本遏制;非法开采案件得到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基层政府的日常监管得到继续加强,矿产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得到建立完善;矿山安全生产隐患得到彻底根除,道路及周边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矛盾纠纷得到全面化解,社会和谐进程得到稳步推进。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年月底前)。建立工作机构,制订实施意见,召开动员会,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营造集中整治工作氛围。各镇(街道)要按照动员会统一部署,针对辖区内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问题,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专职人员。要把专项行动中《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通告》等宣传资料张贴到镇(街道)、农村的主要路口、公共场所,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月—月底)。在全面动员部署的基础上,市级有关职能部门和沿山各镇(街道)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对辖区内的非法开采点进行集中整治。
1.全面落实管护措施。沿山各镇(街道)对辖区内的废弃矿山及重点非法开采区域要采取砌墙封塘、设置醒目警示牌,在主要道路上设置视频探头等措施,全面落实监管保护措施,尽力减少非法采矿行为的发生,实现源头防控。
2.全面开展集中巡查。沿山各镇(街道)对辖区内的非法开采点要进行日常巡查和监管,要按照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的要求,及时组建专门的巡查队伍,实行24小时不间断动态巡查,真正做到不留空隙不留死角。发现有非法开采行为时,要立即控制作业工具,并及时上报市联合执法组进行查扣。市联合执法组对重点非法开采区域要进行高密度巡查。
3.全面查处违法行为。市级有关职能部门和沿山镇(街道)要切实加大对非法采矿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市联合执法组接到群众举报或镇(街道)上报后,要立即赶赴现场处置。沿山镇(街道)接到市联合执法组的处置协助通知后,要及时组织力量赶赴现场,维持现场执法秩序,全力保障执法工作顺利进行。国土资源、农业部门对非法开采行为要进行及时处理,通过分组突击谈话、查扣作业工具、实施证据保存等措施,从快从严给以行政处罚。发生阻扰执法或暴力抗法的,公安部门要及时到达非法开采现场,稳控局面,依法处置。国土资源、农业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有犯罪嫌疑或涉及犯罪线索的,应及时向公安部门通报案情,对恶性犯罪嫌疑行为,单独调查取证有困难的,公安部门应提前介入;符合刑事立案条件的,应及时立案。
4.全面加强综合管理。公安交警、交通部门对沿山路面的超载超限运输车辆要依法予以查扣,发现不能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矿产品运输车辆的,要及时上报市联合执法组处置。工商部门要严肃查处收购、销售非法矿产品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大重点区域、重点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安全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非法开采,应及时告知市联合执法组。建设、交通、水利部门要落实对工程建设所需矿产品使用的监督管理责任制,明确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必须购买合法的矿产品,发现使用非法矿产品的,应立即通知市联合执法组,并视情禁止其参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广电、报社等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对非法开采行为要公开曝光,进一步营造矿产资源规范管理的良好氛围。监察部门要监督各部门、镇(街道)在集中整治过程中履职及协作配合情况,并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参与支持非法开采等违纪违规问题。
(三)巩固提高阶段(月)。市集中整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对沿山各镇(街道)集中整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逐一评估,对没有达到工作目标的地方,要适当延长集中整治时间,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同时,各地各部门要在全面总结本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管机制,真正实现长效管理。
1.落实巡查监管。各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对矿产开采的日常监管职能,进一步明确巡查职责和区域重点,做到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同时要加强台帐管理,要按照矿产资源监管巡查零报告制度的要求做到每日一报,真正形成“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的巡查工作机制,及时将非法采矿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市联合执法组设为常设机构,负责指导、检查、督促沿山各镇(街道)的日常监管工作,并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对非法开采开展联合执法。
2.强化责任考核。要全面强化责任考核,沿山各镇(街道)作为矿产资源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全面加强对非法开采的监管力度;市级职能部门作为执法主体,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认真履职或履职不规范、造成非法开采屡禁不止的,要严肃问责。同时,要加强对村级组织的考核管理,要将矿产资源管理列入农村干部责任制考核,加大奖惩力度,对村干部放任非法开采,甚至参与非法开采、非法牟利的,镇(街道)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组织查处。
3.规范矿产管理。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合法开采点的运输车辆提供合法来源标识,以便公安交警、交通部门对矿产品运输车辆进行稽查管理。同时针对我市重点工程多、矿产品供应紧张的局面,抓紧调研找寻合适的可开采点,规范矿产开采出让。各镇(街道)要从全局的高度,积极支持新设采矿点的设置,及时做好相关基础工作,通过增加矿产品供应量,来缓解供需矛盾,平抑矿产品市场价格,进一步遏制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现象。同时,要加快推进废弃矿山治理工作,确保废弃矿山生态面貌得到有效改善。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镇(街道)和市级有关部门要从保护生态环境、维护我市社会稳定和市场经济秩序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我市非法开采矿山资源的严峻形势及危害性,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市成立集中整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建设局、市安全监管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分局等部门分管领导和沿山各镇(街道)镇长(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工作的日常工作。在此基础上,从国土资源、农业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市联合执法组,在市国土资源局设置办公场所,实行集中办公,其他职能部门要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工作联络员,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参加市联合执法组活动。各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确保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各镇(街道)是本辖区内整治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非法开采点日常巡查和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开采行为,配合市联合执法组现场处置。国土资源、农业部门要加大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和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的查处力度。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抓好此项工作。
“这样的听证会在闵行人大历史上前所未有”,上午首场听证会主持人——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主任钱惠琴坦言,“我们希望从扩大公众参与入手,将人大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提高书面意见的督办效果。”
创新:对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公开听证
当天听证的两件书面意见:“关于在社区开设非盈利性老年食堂的建议”与“关于依法整治‘黑车’、乱停车、乱载客的意见”,是闵行区人大常委会从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提交的260多件书面意见中层层甄选产生的。听证会的参加对象身份从人大代表、社会公众、专家学者、到政府部门,一个不少;会议程序从陈述人陈述、陈述人询问辩论、到听证人询问,一个不漏。
以上午关于“老年食堂”的听证会为例,主持人“现在开始听证”的话音刚落,提出书面意见的区人大代表杨梅芳率先发言:“社区有不少老人为每日就餐问题而伤神,社区老年食堂既能解决他们的就餐难题,也能为他们提供交流场所。”针对杨梅芳提出的建议,主、会办单位——区民政局和莘庄工业区分别就办理情况作简要说明。紧接着,社会公众陈述人、专家陈述人各自表达立场和态度。时长2个半小时的听证会,围绕着“老年食堂”到底要不要办、怎么办展开热烈讨论。
同样激烈的交锋也在下午的“整治黑车”听证会现场出现。
对于此次听证会选取自己提出的书面意见作为听证项目,区人大代表杨梅芳和钱国忠都感到新一届人大越来越关注书面意见的办理效果。而作为政府部门陈述人的区民政局副局长蔡秀兰在会后表示,听证会上的不少意见建议都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这为政府部门推进为老服务各项工作打开了思路。
据介绍,听证会上各方陈述的观点意见,将整理成听证报告转交政府有关部门并向社会公开,作为常委会下一步督办书面意见的参考依据。
听证:意在“沟通”与“参与”
2008年,闵行区人大常委会在区人大代表中全面实行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后,代表书面意见的数量越来越多,反映的历史遗留问题、综合性问题有所增加,人大代表对书面意见解决落实的认真程度也大大提高。
“有些疑难的书面意见往往到后来就没了声音,我们都不知道其中的症结所在”,一位连任三届的老代表坦言,这既反映出双方信息不对称,也说明督办力度还有待加强。书面意见听证会扩大了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对代表书面意见办理过程的民主参与,听证机构事先提供了大量背景资料,还为各方搭建起面对面沟通的平台,有助于形成解决问题的合力。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作为听证人参与听证会,了解意见办理工作具体情况,其监督主体地位得以彰显,有利于常委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能。
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举办听证会的目的就是为了加大督办力度,强化沟通协调,进一步提升相关书面意见办理效果,为代表履职提供有力的支撑。
打造宜居城市环境,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针对我市主城区户外广告过多、过乱、设置档次低等严重影响城市市容的实际,近日,市政府相继下发了关于清理整治主城区户外广告的通告》渝府发〔〕84号,以下简称《通告》关于印发市主城区户外广告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50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并于8月26日召开了整治工作动员会。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市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把建设成为内陆开放城市和宜居城市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和“314总体部署为指导。认真履行工商部门户外广告监管职责,按照市政府《通告》和《工作方案》要求,配合市级有关部门、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和北部新区管委会,对主城区户外广告开展集中清理整治,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管理、提高户外广告档次,使户外广告与城市景观相协调,促进户外广告健康、有序、协调发展。
二、整治内容
主城区各局要与当地政府(管委会)和市政管理等部门积极配合,按照《工作方案》中明确的主要范围和对象。切实清理整治主城区“两江四岸”景观影响区、城区主干道沿线和重要窗口地区的户外广告。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时间:年8月下旬-12月底。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一)宣传动员和自查自纠阶段(年9月25日前)各局要利用各种形式加强集中整治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对列入整治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进行清理调查。积极参与当地政府(管委会)整治方案的制定工作。同时督促各相关户外广告经营单位认真进行自查,自觉纠正、拆除违法违规的广告。
配合有关部门对各区列入清理整治范围内的户外广告集中进行规范整治。二)集中整治阶段(年9月25日-12月15日)各局在市局和当地政府(管委会)统一领导下。
并将整治总结分别报送市局和当地政府(管委会)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三)总结及检查验收阶段(年12月1612月20日)各局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做好迎接市局检查验收的工作,并积极参与当地政府(管委会)对辖区清理整治的检查验收工作。
四、措施和要求
加强领导。市局成立全市工商系统主城区户外广告清理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李晞朦副局长任组长,一)落实机构。季平任副组长,广告处、法制处、财审处、监察室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广告处。各局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结合各地实际,细化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工作实效。
严格审批。一是坚决贯彻执行市政府《通告》对暂停设施设置审批的一律不得批准广告。二是按照《广告法》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语言文字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二)尽责履职。户外广告审批中依法把好广告内容和画面色彩关,注重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把好语言文字关,杜绝低俗,规范广告用语,抵制不良文化,提升户外广告内容的格调和艺术性。
各局要按照属地化监管的原则,三)积极组织清理。对渝中区等主城区“两江四岸”城市主干道沿线及窗口地区户外广告审批情况。对辖区范围内的广告及时开展清查摸底工作,及时上报市局并加强与各区整治领导小组的信息沟通。
牵涉面广,四)加强协调配合。一是工商系统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二是整治工作涉及到市级有关部门、主城各区政府(管委会)和户外媒体单位、广告公司等。矛盾大,市局广告处要牵头做好协调工作;各局要在当地政府(管委会)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当地有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和联系。
各局要在市局的统一指导下,五)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对此次集中整治中清理出的一般违法广告及时采取责令整改的行政措施;对整治期间不顾大局、擅自户外广告的单位。依据《广告法》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严肃查处。
强化自律。各局要充分发挥广告行业组织的作用,六)加强行业指导。帮助户外广告经营企业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觉清理、拆除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同时,要积极引导广告经营单位从广告创意、设计、制作、审查、各环节入手,增强广告的艺术性和表现力,杜绝虚假违法广告。
根据鄂农信办发【2018】36号《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农商银行“深化内控合规管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荆农银办字【2018】32号《关于印发<荆门农商银行“内控合规管理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钟祥农商银行坚持以合规经营为己任,以防控风险为重点,以提升风险质量为目标,加强检查监督,提高全体员工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和案防制度执行力,全面开展、推进“内控合规管理深化年”,做好内控合规管理工作,为业务经营、发展壮大保驾护航。2018年,我行“内控合规管理深化年”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贯彻落实“内控合规管理深化年”活动的开展,市行成立了“内控合规管理深化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董事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合规与风险管理部。
二、制定实施方案
印发钟农银发【2018】47号《关于印发<钟祥农商银行“内控合规管理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三个深化”工作目标,即深化内控合规机制建设、深化内控合规执行力度、深化内控合规文化培育,着力健全全市农商银行内控合规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内控合规管理体系,补齐内控合规制度短板,强化制度执行力,深入普及和培育合规经营知识和合规文化,加强内
控合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内控合规管理的质量和实效,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
“内控合规管理深化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8年4月为全面启动阶段;第二阶段:2018年5月-10月为全面实施阶段;第三阶段:2018年10月-12月为总结评比阶段。
三、 全面深化内控合规管理
(一)全体动员,积极部署,推进“内控合规管理深化年”活动。
钟祥农商行召开了“内控合规管理深化年”动员会,各支行、各部室召开了内控合规管理深化专题会,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了合规经营责任。
(二)围绕工作重点,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结合前期已开展的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方面22项内容,重点围绕内控合规制度,于4月28日完成我行案防合规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并上报工作报告。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1.开展基层员工的合规教育和宣传活。5月初,我行将银监部门制作的《关于在营业网点播放“内控合规倡议视频”的通知》的视频,安排在全市所辖网点和微信工作群中播放,对员工进行合规教育。
2.下发合规经营倡议书。5月份,向全市所有干部员工下发了《钟祥农商银行依法合规经营倡议书》,要求做到“三心”,一是常怀敬业之心,强化合规理念;二是常怀律己之心,深化合规执行;三是常怀责任之心,助力合规深化。树立“高层带头合规,合规人人有责,合规从我做起”的理念,引导全体员工成为合规文化建设的践行者、参与者和执行者。
3.分别在柴湖、胡集、城区组织开展了4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4.开展案防警示教育。2018年8月6日、7日,分两批开展了“不忘初心 警钟长鸣”案防警示教育,机关全体在岗员工8月6日晚19时参加了警示教育,城区全体在岗员工8月7日晚19时参加了警示教育。
(四)开展合规征文活动
2018年5月17日,钟祥农商行下发《关于开展“合规创造价值”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内控合规管理深化年”相关工作稿件评比活动的通知》,全市共收到征文稿件74篇。在荆门农商银行“内控合规管理深化年”合规征文活动中,运营管理部经理涂海涛《坚守初心,做合规的践行者》一文荣获一等奖,综合管理部王凡凡《合规之我见,守规矩者自由》一文荣获二等奖。
(五)开展合规经验交流
2018年3月10日开展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诉讼基础培训,对民法总则、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进行了培训,对诉讼证据资料的收集与审核进行了经验交流。经验交流由合规与风险部陶春月、法律顾问刘尚友主讲,各行部分管信贷业务副行长、信贷主管,合规与风险部、信贷管理部、个人银行部、审计监察部全体人员参加了本次经验交流。
2018年9月4日开展了主题为“以按说法话风险”的案防知识培训,一级支行行长、副行长、会计主管,公司部、小微部负责人,二级支行行长,机关部室正、副经理,支行法律兴趣小组员工代表参加培训。
2018年11月4日开展了法律培训,风险部经理薛兴慧、法律顾问刘尚友分别就诉讼、贷款清收进行了讲解,学员踊跃提问,两位主讲人现场进行了答疑解惑,增加了学员的法律知识、不良贷款清收实战能力,提高了依法合规经营能力。
(六)开展合规讲堂活动
2018年6月11日开展了“农商银行风险条线培训会议暨合规知识大讲堂”活动,市行班子成员,机关部室正副经理、授权中心主任,公司部经理,小微金融部负责人,承天支行、郢中支行行长,机关信贷部、风险部、特资部全体员工,小微部全体员工,一级支行会计主管参加了合规知识大讲堂培训。
(七)开展监督检查
1.按季开展合规案防检查。2018年4月8日至11日,开展了2018年一季度合规案防检查,共对十个条线进行了案防检查,存在21个方面的问题,对24人进行了处罚。2018年7月9日至17日,开展了2018年二季度合规案防检查,共对十个条线进行了案防检查,存在22个方面的问题,对34人进行了处罚。2018年12月4日至10日,开展了2018年三季度合规案防检查。
2.迎接荆门市银监部门开展案防检查。5月8日,荆门银监分局饶风明副局长及钟祥银监办一行4人对钟祥农商行案防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调研。饶局长对钟祥农商行内控合规管理、案防安保等方面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充分认可。并对下阶段的案防工作提出了五项要求:一是要完善制度体系,扎实构建案防责任管理、制度约束、风险排查、风险评价、追究问责等五个工作机制;二是要抓好内控合规管理深化年后续两个阶段的活动;三是要如实、按时报送案件风险信息等案防报表及报告;四是当前要做好不良贷款压降工作,严防新增风险贷款;五是要持续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全面做好金融服务网格化的工作。
四、 内控合规管理建议
(一)加强培训,树立全员合规意识。合规管理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后期要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培训工作,利用智慧学习平台组织全员学习内控合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升全员业务能力,增强合规经营意识。
(二)查找问题,督促整改。对内控合规管理排查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总结。摸清本金融机构显性或隐性的各项贷款、债券、投资、同业、表外、通道业务等风险敞口的风险底数,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奠定基础。对发现的问题,要落实整改意见,在期限内逐条进行整改落实,通过化解或缓释风险,确保内控合规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教育基本情况
*----*学年,全县共有中小学226所,776个教学班,1211名教职员工,25338名在校学生。其中,小学在校生23136人,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5.46%;初中在校生1943人,高中在校生259人,中学阶段适龄生入学率达17.49%;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4300人,实际招生4825人,完成率为112.2%;初中计划招生850人,实际招生656人,完成率为77.2%;高中计划招生100人,实际招生86人,完成率为86%;两类寄宿制学生由6300人增加到6459人,占在校生总数的25.5%。另有幼儿园2所,其中公办1所,民办1所,教学班14个,共有在园幼儿592人。
二、主要工作及进展情况
(一)教育整顿。
按照县委、政府的规划要求,将*年作为*教育整顿年。我们针对局机关和全县各中小学校近年来存在的具体问题,特别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学生组织纪律涣散,行为习惯差,厌学,部分城区学生经常外出喝酒闹事,打架斗殴,极少数教师参与赌博、吸毒等违法违纪活动,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突出问题,制定了整顿的计划,采取了严厉的整顿措施进行了一系列的整顿活动。
1、通过严格的考察考核,对学校领导班子进行了大刀阔斧的调整。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考核评估。
2、对*中学和*二小的的学风、校风、校纪进行了严厉的整顿,教育局主要领导亲临学校召开整顿会、现场办公会、协调会,落实了在这两所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的制度,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与公安司法部门密切配合,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行“警校共育”活动。在全县片区以上学校建立了校园警务室,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定期在学生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维护学校纪律,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4、组织了教育局财务内审工作小组,对每一所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状况进行了内审,对学校财务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进行了整改和纠正。
5、六月下旬到七月初,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由纪检组牵头,人事股、督导室参与,对调整后的学校领导班子进行了一次严格的考察考核。通过考察考核,对履职情况较差的校长、副校长进行了诫勉谈话,对不能胜任领导工作的,提交局党组研究,再次进行调整。
通过以上各项工作,今年的教育整顿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基本完成了第二阶段的整顿任务。使学校的校风、教风、学风都有了明显的好转。下一阶段将按照整顿计划的安排,进一步扎实推进。
(二)教育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州教育局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教育的各项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认真处理好教育局的日常事务。在全面总结*年教育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年的工作要点,并对*年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必要的分解落实,相继制定出台了*县教育局*年1号和2号文件,现正在认真贯彻实施。
2、今年春季开学以后,我们对全县各中小学校进行了督察指导,对*—*学年下期开学初的学生报表进行了分析研究,对部分辍学打工的学生通过党政领导和村组干部做了大量的劝返工作,使高段学生辍学打工的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3、为了认真搞好“百乡扶贫”和“对口支教”的协调工作,在元旦春节期间,我们组织回访了州百乡扶贫联乡单位和对口支教的广汉市教育局,同时慰问了退休教师。
4、为了早规划,早安排,全力以赴完成“两基”目标任务,我们聘请了宜宾规划设计院的专家对“普九”期间需要重点建设的五十多所中小学进行了规划设计,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规划方案。
5、为了进一步摸清情况,了解乡村学校的实际困难和主要问题,为县委、政府的决策提供可靠的参考材料,我们协同人大代表考察调研了一批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农村学校,针对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向县委、政府提交了调研报告。
6、公务接待方面。一是接待了省教育厅姜副厅长一行关于教育均衡发展重大课题的调研,向调研组一行提交了关于*教育发展状况的汇报材料;二是接待了州人才建设工作调研组边副局长一行的人才工作调研,提交了我县有关教育人才工作状况的汇报材料;三是接受了州教育局副局长唐波率队的开学相关工作督察组的督察指导;四是先后接受了*、*两县市的教育收费和财务管理交叉大检查;五是先后接受了州“两基”攻坚、《十年行动计划》检查组和四川省“两基”攻坚《十年行动计划》检查组沈处长一行对大桥、*两所“两基”攻坚项目和树窝、洒库、柳洪、俄普四个《行动计划》项目工程的检查验收;6月初还接受了四川省重大项目稽查组的严格稽查。尽管由于各种特殊原因,在工程进度上有所推迟,但在工程质量、施工管理、资金使用和其它各项工作方面都是严格规范的,受到了检查组和稽查组领导的充分肯定。
7、重大会议的筹办方面。一是春季开学前召开了全县校长工作会议,对本学期的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安排部署;二是开学以后按*州和*县干部作风整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了干部作风整顿建设工作,并召开了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民主生活会;三是为了争取县委政府对教育工作的支持,在3月22日参加了县委常委专题研究教育工作的汇报会,会上提出了当前急需解决的13个教育重大问题,绝大部分得到圆满解决;四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动员全县各方面的力量,积极投入到分乡“普九”工作中来,完成十个乡的普九任务。4月26日协同县委、政府召开了“工业强县、‘两基’攻坚暨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由县委政府向全县人民发出了分乡“两基”攻坚的动员令,标志着十个乡的“普九”工作正式启动。会上县委政府与各“普九”乡党委政府签订“两基”目标责任书,落实了党委政府包入学和巩固,学校包管理和质量的工作责任。接着十个“普九”乡相继召开动员大会,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普九”工作顺利推进。教育局实行局领导包县城,股室包片区,股员包乡的三线承包制,局教育股对十个乡的“普九”业务人员进行了培训和跟踪检查指导。
8、陪同并协助中央电视台《聚焦三农》节目记者到*、尔其采访,完成了《远山的呼唤》的专题报道。5月14日在中央电视台10频道播出,使全国人民都了解了我县贫困山区的教育现状。
9、邀请了广汉市教育局李局长所率教育专家组一行12人,来我县一共举办了24场以班级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专题讲座,全县接受培训的教师达1200多人次。
10、成功组织了初中体考,初、高中毕业会考,大中专招生考试和成人自考。考风正,考纪严,无任何考场舞弊现象。
11、教育惠民行动方面。一是认真贯彻实施国家“两免一补”政策,使25079名中小学生享受了免杂费和免费教科书,使6400名中小学寄宿制学生享受生活费补助;二是大力实施“两基”攻坚和《十年行动计划》新建了*、大桥两所乡初级中学,改扩建了树窝、洒库、俄普、柳洪四所乡中心校。完善并改扩建、新建了塔古村小、板洛村小、齐色村小、马都村小、阿居曲村小、特波觉村小、基维村小和四立平村小等八所村小;三是与海外基金会协调在柳洪片区和特布觉村资助贫困学生69人,共计10695.00元;四是与*救世军联系,在柳洪片区中心校、大桥片区中心校、依波沃村小、俄普片区中心校、觉洛乡中心校、*中心校、*中学、洒库乡中心校、基伟村小等学校为593名贫困学生分两次共资助现金53280.00元;五是协调州百乡扶贫的13个单位对口我县的觉洛、洒库、农作、柳洪、大桥、九口、拉马、牛牛坝、新桥、典补、玉龙、峨曲古、龙门等13个乡,共资助现金97910.00元,物资折合人民币166591.90元;六是启动了“中英西南基础教育*县教师培训项目”的各项工作。
12、完成了巴普镇初级中学和牛牛坝初级中学的选址和土地的协调工作,并在选定的校址上完成了地勘任务。
13、组队参加*州第十届中学生篮球、田径运动会获团体总分第四名,单项比赛第一名6个,破四项记录,第二名5个,第三名5个,第四名5个,第五名1个。
14、制定并出台了《*县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标准(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全县寄宿制学校标准化管理全面推行。
15、在俄普中心校组织筹办了青少年文明礼仪活动启动仪式。
16、人事师训方面。组织实施了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和局机关108人的年度考核工作;拟定了*年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并上报了省州有关部门,选派了83名中小学校长和教师接受省、州组织的培训,组织举办了一期中小学校长培训班,对53名正副校长进行了培训;组织完成了89名中小学教师的职称工资进档,完成了160名教师资格申报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完成了全县教职工的工资套改和艰苦补贴增资工作;协助人事部门完成了75名乡村小学教师招考简章的制定、报名及考生资格审查工作。
17、计财与基建项目方面。继续加大新机制的宣传力度,规范健全“两免一补”的数据表册。认真核算并按时拨付工资和各项经费,做好每月财务收支账目,做到资金专款专用,完成了两次调资和固定资产的清理登记工作。按时上报各种报表,继续加大财务审计力度,六月中旬,联合县财政局对全县教育系统各核算单位的专项资金等教育经费进行了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确保资金安全,杜绝各种损失和浪费,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认真对“两基”攻坚和“十年行动计划”工程进行管理,做好工程安全、进度的检查督促,质量的把关验收工作。现柳洪中心校学生宿舍楼已在5月13日完成竣工验收;树窝乡中心校教学楼、洒库乡中心校学生宿舍楼、俄甫中心校综合楼均已完成了主体建设及室内外的装饰装修工程,进入了工程的实质验收阶段。认真做好大桥、*两所初级中学工程的分步质量把关验收工作。现大桥初级中学和*初级中学的教学楼、学生住宿楼、学生食堂、综合楼共计8幢楼房主体建设已经完成,马上进入室内外的装饰装修,8月30日将全部交付使用。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是市场主体稳步发展。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实有市场主体108405户,较2005年增长了50969户,增长率为88.74%。其中,内资企业9284户,较2005年增长了70.69%;外资企业82户,较2005年增长了32.26%;个体工商户96083户,较2005年增长了47.21%;农民专业合作社384户,带动农户7.3万户。市场主体总量持续增长,行业布局渐趋合理,第三产业持续占据领先地位,工业主体数量不断增加,遂宁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二是企业融资更加便捷。利用职能协助企业融资达68.37亿元,年平均融资15.13亿元,较2005年融资额5.60亿增长了166.55%,为解决企业融资难题、突破融资瓶颈作出了积极贡献。2006年以来,办理动产抵押936件,融资42.22亿元;注册担保公司28户,融资19.6亿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3户,融资2.7亿元;开展股权质押登记10份,融资3.85亿元。
三是品牌战略成效明显。目前,全市拥有注册商标1847件,比2005年增长了68.7%。其中知名商标83件、著名商标18件、驰名商标5件、地理证明商标2件。通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助推华纺银华、高金食品、天齐锂业等3家公司陆续上市,使全市上市公司总数达7家,居全省第二,初步形成了以纺织服装、食品饮料、油气盐化工、机械配套和电子等5大优势产业。
四是市场秩序不断规范。查办各类违法违规案件9722件,年均查处2430件,较2005年增长了42.6%。2009年,查办违法违章案件2867件、案值4719万元,较05年分别增长了68.3%和59.2%。4年多来,与公安机关联合行动,端掉传销窝点113个,挡获传销人员1731人,刑拘传销人员31人、其中C级以上头目8人,执法惠民得以体现。
五是民生服务逐步完善。单独或联合举办招聘会4次,提供就业岗位10万余个;在政务中心电子显示屏、工商网站等企业用工需求信息2万余条;帮助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55575人实现了就业再就业。建立健全12315联络站点2548个,较2005年增长了106.32%。消费提示和消费警示588条次。开展12315“五进”活动,受理解决各类消费咨询、申诉、举报2608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86.9万元。
六是队伍素质显著提升。系统上下的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明显提高,执法为民的理念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改善,履职能力和业务技能进一步提升,全市工商系统先后有6人次荣获了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
五年来,我局先后两次荣获全省工商系统综合考评一等奖;连续四年目标考核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优胜单位。同时,被国家人事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表彰为全国工商系统先进集体;被国家工商总局表彰为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被省人事厅、省工商局表彰为人民满意单位;被省总工会、省委宣传部等部门表彰为四川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被省人事厅、省整规办联合表彰为四川省整规工作先进集体;多次被市委、市政府联合表彰为五创联动、招商引资、促进工业发展、国资工作等先进集体。市广协被中广协表彰为全国先进集体,射洪县工商局、直属分局城南工商所被国家工商总局表彰为全国商标工作先进集体。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28次。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全力服务,进一步优化服务措施
一是出台优惠政策,营造宽松环境。2006年以来,我局陆续出台了《关于推进工业强市战略的实施意见》、《关于发挥工商职能实施“惠民”行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六大园区及区县工业集中区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职能积极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支持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政务服务工商窗口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等13个优惠政策文件、229条措施,从开通绿色通道到降低准入门槛,从下放登记权限到简化办事流程,从优化服务措施到提高服务效能,多方面多角度营造了宽松的政策环境,为企业落户遂宁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是强化职能介入,提升服务效能。把行政许可、行政指导、行政执法等职能充分介入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在园区派驻工商特派员、重大项目配备工商秘书等措施,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面指导,建立和优化省市重大项目登记、返乡民工、招商引资、外商投资等四个“绿色通道”,全市市场主体不断发展。将动产抵押登记权限授权下放至基层工商所,不断完善了股权质押、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等四个协企融资平台,企业融资更加便捷。实施商标战略,加强宣传指导和引导培育、落实中长期规划、制定短期目标,不断开创了全市商标注册和“三名”争创工作的新局面。省工商局沈健副局长评价“遂宁工商局为全省各市州的商标工作做出了榜样”,市政府专门发文对我局商标工作进行了通报表彰和奖励。
三是创新服务方式,增强经济活力。2006年以来,我局开通了“招商引资企业登记注册绿色通道”,施行“招商企业工商秘书制”,不断优化投资环境,并赴上海、江苏、湖南、新疆、辽宁等地区开展“招商引资项目推介会”5次,引进市外企业68户,引入资金3.06亿元。2009年,为促消费、扩内需,市工商局在8个社区和12个乡镇发放问卷300余份,开展了“遂宁市居民消费状况及预期情况调查”,为促进经济回升提供了决策参考,得到了保华书记等领导的肯定性批示。自2008年开始,我局每年编写两期《市场主体发展报告》,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市场主体理性投资提供了依据,得到了保华书记和昌升市长的充分肯定。
(二)加强执法,进一步强化监管手段
一是加强常态监管,促进守法经营。几年来,全市工商系统运用“进货索证索票制、重要商品备案制、信誉卡、商品质量承诺”等“两制一卡一承诺”制度规范了食品经营户的经营行为;实行市、县(区)、所三级巡查,落实“六查六看”动态监管等系列措施建立健全了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强化了食品安全。在“禽流感防控”、“三鹿奶粉事件”及后续的“奶制品”等专项整治中,措施落实,工作到位,全市流通领域食品经营秩序良好,安全稳定。组织开展信用遂宁建设,“文明市场”、“诚信个体工商户”、“诚信私营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创建活动,实施信用分类监管,营造了诚信的竞争环境。
二是施行精细管理,提升监管效果。在基层局、所全面推行“所为网、网划格、格定人、人定责、责定效”的属地网格化管理,使管理责任精细化;按照市场主体经营规模、经营特点、行业类别和信用等级,实行分层分级分类管理,使管理分类精细化;网格员每周对辖区经营情况进行巡查,各县区、分局每月对巡查情况进行复查考核,使管理方法精细化;建立完善经营户的电子档案,做到经营状况、监管重点清楚,使管理内容精细化;实行网上监管信息共享,实时掌握监管新信息,为网络监管打下基础,使信息管理精细化;推出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AB岗制,为经营者提供深层次的人性化服务,使服务精细化。
三是开展专项执法,营造公平环境。几年来,我局陆续开展了“粮食市场”、“旅游市场”、“产品质量”、“校园周边环境”、“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食品安全和食品添加剂”、“奶制品”等专项执法行动。同时,持续开展了以强化消保维权的“节日市场”,强化重建建材、下乡家电和一次性餐具监管的“重点商品”,强化汽车市场监管的“红盾金轮”,强化合同监管的“反欺诈”,强化烟草市场监管的“金叶维权”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特别是在“五创联动”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全市工商干部充分践行“五创精神”,出色圆满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为全市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环境保障。
四是改革执法方式,实施人性执法。2007年,我局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指导实施行政约见制度的意见》,在登记注册、年检审查、日常监管、执法办案等环节推行行政指导,运用行政建议、行政预警、行政告诫、行政约见等方式,引导经营者知法守法。对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者,全面实施行政约见制度,指导企业加强管理、依法经营,达到事前指导、事中规范、事后监督的目的。几年来,我局实施行政约见1298余件,这一做法得到了保华书记和昌升市长的充分肯定。
(三)注重建设,进一步提升干部素质
一是加强硬件建设,改善办公条件。投入资金近千万元,新建、改造基层工商所29个,新建县级局办公楼2个,基层规范化建设基本完成。投入资金500余万元,对全系统计算机硬件进行了优化更新和改造升级,目前,全市工商系统办公环境逐步改善,人手一台电脑的目标已基本实现,摄像机、照相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现代化办公设备更加完备。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增强能力素质。通过加强继续教育引导,全市工商系统干部职工的学历层次不断提高。目前,有研究生14人,占2%,本科242人,占42%,专科233人,占41%。开展在线考试、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等,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得以强化、素质得以提升。5年来,我局在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浙江大学等学府举办青年干部培训班6期,举行综合业务知识在线考试4次,开展各种专项业务培训300余次,效果明显。以创新干部任用机制为突破口,加强干部的上挂、下派、外派等交流学习,选好班子、锻造队伍,班子结构更加科学合理,干部素质明显提升。
三是加强机制创新,促进管理科学。不断革故鼎新,大胆探索人事考核和工作管理的新模式。2006年,率先在全省引入推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次年通过国际质量认证,促进了机关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和法制化。2009年,实施“岗位绩效管理”,落实职位,使工作无缝链接,让管理更加科学精细,得到了保华书记的高度肯定。同时,通过OA办公系统的应用,彻底实现了“无纸化办公”;开发应用“基层管理系统、案件管理系统、流通许可证发放系统、绩效考核管理系统”等9大系统,7个子系统,科技手段在业务工作中的应用范围和广度不断扩大。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推动廉政勤政。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大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双风险”查找和防控,基层工商所述职述廉、党员示范创建、创先争优和“三满意”活动等,“阳光工商”深入人心。几年来,我局签订廉政承诺书和责任书248份,开展专题廉政教育10次、述职述廉500余人次,廉政文化建设活动30余次,系统上下为政清简、政治清明、作风清新、氛围良好。
三、主要工作体会
(一)党政人大政协的坚强领导是工商履职的重要保证
多年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一直高度的关心和支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给我局认真履职、做好服务指明了方向。同时,在相关政策上给予了大力支持,2006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打造优质品牌,争创驰名商标的实施意见》,为全市“三名”商标争创工作增强了动力;2007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工商所建设的通知》,为全市工商系统工商所标准化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持。将“市场三化”建设纳入“五创联动”,不断提升了全市集贸市场建设水平;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下拨食品质量监测专款,缓解了我局经费压力。
(二)勇于担责是做好工商服务工作的首要前提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工商的第一责任。“责任”是完成监管任务、维护市场秩序的客观需要,是履行工商职责、实现职能到位的内在要求,是服务经济发展、建设服务型机关的必由之路,是市局党组要求全系统每一名干部职工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有一份权力就需承担起一份责任,勇于担责才能保证工作绩效,才能走向成功。我局城南女子工商所被视为全省工商的一面旗帜,曾获得“全国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她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责任二字,成为全市工商人的一个缩影。新晨
(三)公平公正是确保权为民用的充要条件
只有公平公正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才能树立执法权威,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用、利为民谋。只有做到公平公正,工商工作才会有更大作为,工商工作才会有更高位置,工商工作才会有更深根基,工商工作才会有更大活力,工商工作才会有更好发展。近5年的行政执法案件,没有一件因执法工作而产生复议、没有一件因执法问题而提请诉讼,群众的口碑渐好,有力地推动了遂宁统
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形成。
(四)优质高效是促进工商事业发展的有效支撑
有效率才有效益、有效率才有公平、有效率才有服务,只有“建设高素质队伍、运用高科技手段、实现高效能监管、达到高质量服务”,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才能真正促进工商事业发展。我局政务中心工商窗口,高效履职、全心服务,连续9年被评为“市级优秀窗口”,2009年又被评为“省级优秀示范窗口”,有力地践行了效率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