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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实训总结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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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实训总结

第1篇:央企实训总结范文

本文以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四川省省级示范专业———园林工程技术为例进行研究。

1.1高职园林工程技术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目标

根据2008年中央1号文件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及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学院省级示范性高职专业(2011年立项)建设的要求,高职园林工程技术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具备从事园林工程规划设计、园林工程施工、园林工程项目管理、园林植物生产经营管理的高技能应用型、创新型技术人才。

1.2高职园林工程技术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

2002年,在全省率先依托园林技术、园艺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立了园林工程技术高职专业,在四川省建设厅岗位培训中心及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的指导下,实施“双证”式教学。目前,有专任教师23名,兼职教师29名,校内实训基地9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为31个。

1.2.1校企全程参与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园林工程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为“项目驱动,四段育人”,其中“项目驱动”指对接并归纳整合七个职业岗位(四个主岗位,三个拓展岗位)能力,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对接生产过程,以工程项目为载体,遵循职业成长规律,开发课程体系;对接真实工作任务和国家职业标准,遵循认知规律,开发课程;对接工作过程,创新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对接企业用人标准,企业文化,建构专业和课程的评价体系。“四段育人”是根据学生认知及职业素养形成规律,在设计与实施中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4学期):学生在校内和师徒工作室完成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程学习,搭建专业基础平台,培养学生岗位认知、基本专业素养及单一问题的解决能力;第二阶段(第4学期暑期岗位见习):在合作企业和师徒工作室结合生产项目进行定岗实践,让学生对各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流程、质量标准有进一步认识,培养学生团队协作和分析问题解决的能力;第三阶段(5学期):根据定岗实践中对各岗位工作的体验与认识,结合学生个性特点,以企业提供实际工程项目为载体,在学校或合作企业进行综合能力模块和拓展能力模块课程学习,提升专业岗位能力和专业综合能力,培养学生综合问题的解决能力;第四阶段(6学期):到园林企事业单位在具体的工作岗位上结合工程项目进行综合顶岗实习,培养学生职业综合能力,实现由学生向职业人的过渡。

1.2.2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实施方案(1)抓阵地,建协会,强师资,设基地,举行技能大赛、多种方式凸现素质教育为中心。按照“抓住一个阵地、建立三个协会、培养一只队伍、建设一个基地、举行技能大赛等多种活动”的工作思路,切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2)“政企行校”四方联动,提供项目支撑,立体推进。与成都市温江区花卉园林管理局,温江区劳动就业局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合作,政府出台政策,为校企合作搭建平台、提供保障;与成都大众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四川省远景建筑园林设计院,成都华西生态集团等31家省内外企业合作,确立了设计员、施工员、造价员、资料员四个主要就业岗位,监理员、招投标员、苗圃管理员三个拓展岗位,确立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在四川省风景园林协会、成都市风景园林学会、成都市园林绿化协会、温江区花卉园林协会的指导下,与合作企业一道,根据生产过程,以工程项目为载体,制定了工学结合的课程体系;与行业协会和企业合作,完成了工学结合的23门项目化、情境化课程建设工作;对接工作过程,实现校内仿真实训、校外定岗实训和顶岗实习相融合,教室教学、实训区教学和工地教学相融合的教学模式;在四川农业大学风景园林学院、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的指导下,与企业和行业协会合作,根据企业用人标准和企业文化,完成了专业教学标准和集教学思想、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环节、教学方法、教学效果为一体的课程评价体系。(3)三方互动,理实一体,深度合作,拓宽人才培养平台。坚持以素质教育为中心,以培养学生职业能力为目标,依托名企(成都大众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等)、师徒工作室(成都三邑园艺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专业建设共同分析岗位群对人才能力的要求,共同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共同确定人才培养模式,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制定园林工程技术专业课程体系,共同进行实训基地建设及学生岗位见习(定岗)、顶岗实习指导工作等;使深度合作企业增加到31家,学生顶岗实习半年以上的比例达到100%。(4)“四段育人”分段推进,工学交替,四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通过“四段育人”,充分体现了工学交替,分段推进的培养模式。在建设过程中,实现了四个融合,即学生职业能力、就业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相融合,校内仿真实训、校外定岗实训和顶岗实习相融合,教室教学、实训区教学和工地教学相融合,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和岗位能力相融合,从而极大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

2校企合作的模式及组织形式

2.1行业协会+企业+学校合作模式在温江区花卉园林局指导下,将区园林绿化协会、成都欣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引入学院,共同组建项目管理工作室。学院提供场地,协会和企业提供设备、项目、技术支撑,学院师生与企业技术人员共同组建团队,完成南部县行政中心附属工程车道及人行道绿化工程、温江区涌泉花和道路行道树栽植工程、创维成都物流园二、三期园林绿化工程等10个项目、面积438000m2、合同额为4800余万元项目的施工投标、工程施工及现场管理等方面工作

2.2企业+学校合作模式学院与省内外31家知名企业建立了校企业合作关系,建立了稳定的学生校外实习与就业基地。

2.3师徒工作室模式在企业、学校成立师徒工作室,实施拜师制式的实习模式。该模式以学生为主体,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发展,积极为学生选派具有极佳社会声誉的专业人士为导师,对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进行建设性的指导,激发学生热爱专业、学习专业的热情。

2.4组织形式行业协会、企业、学院、专业共同组建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教学团队,负责校企指导与评价校企合作的具体工作(包括拟定校企合作项目、项目实施流程、各环节管理办法及质量评价体系),并定期研讨总结

3高职园林工程技术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实施成效

通过近三年的建设实践,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明显提高,实践操作能力、职业素养、团队协作能力大幅度提高。人才培养取得了以下可喜成绩:2013年毕业生“双证书”取证率达100%、就业率在达到98%,专业对口率为91%,本专业学生半年就业起薪为2836元;毕业生爱岗敬业、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

3.1实验实训条件建设

3.1.1校内实训室、场建设紧紧围绕专业课程体系建设的需要,分院采用“行业指导、企业参与”方式进行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分院新建园林工程材料展中心、园林工程景观设计工作室等17个学习训练区,其中与成都大众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合作共建园林工程施工实训中心、与四川远景园林建筑设计研究院合作,共建园林景观设计工作室、园林工程设计及项目管理实训中心,与成都惠美花境园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共建园林植物栽培与管理实训场;与温江区园林绿化协会合作,将成都欣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引入学校,学校提供场,企业提供设备及相应工程项目,共建景观设计工作室。企业按照实际工作流程,提供项目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指导教师、实训项目,使各实训项目在真实工作场景下完成;满足园林工程技术专业的实践教学需要,满足园林类职业技能的鉴定与培训需要。

3.1.2校外实训基地建设选择四川远景园林建筑设计研究院、成都大众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成都华西生态集团、成都三邑园艺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有代表性、基础条件较好的园林设计、工程施工、花卉苗木生产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建成了31个校外实习基地。各基地已接纳顶岗实习学生共计300余名,从而有效地利用了校外实习基地的各种资源,为学生岗位见习(定岗实习)、顶岗实习、专业课程教学、学生就业等方面提供了充分保障,确保了学生在校期间半年顶岗实习比例达100%。

3.1.3师徒工作室建设充分利用温江区是全国西部最大的花卉苗木生产地及川派盆景的发源地,知名园林花卉苗木生产企业、园林工程设计兼施工企业多,知名行业专家和技术专家云集的优势,在成都市风景园林协会、成都市风景园林学会、温江区花卉园林协会、温江区园林绿化协会、温江区花卉园林协会等行业协会及温江区花卉园林局、温江区就业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支持指导下,与温江区20余家企业达成协议,在企业成立园林工程技术专业师徒工作室。

3.2实践教学项目建设及实施

与合作企业合作,在企业技术人员的参与下,按照实际工作流程,设计并完成了主要专业课程实训项目、专业综合实训项目、专业认知项目、岗位见习项目、顶岗实习实践教学项目的建设,在项目实施中,实行企业人员与校内教师双指导。

3.3课程建设

与成都大众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四川省远景建筑园林设计研究院、成都三邑园艺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惠美花境园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合作,聘请企业专家和课程专家指导,按工作过程和“五个对接”改革教学内容,完成了《园林工程技术专业导论》等23门课程标准;完成了《园林植物景观营造与维护》等8门课程资源库建设,完成了17门校本教材编写,并陆续由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制定了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和考核体系,编制了“拜师制”实训、暑期岗位见习、顶岗实习指导书,初步建成了园林工程技术专业共享型课程资源库和开放式网络学习平台。

3.4师资队伍建设

3.4.1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近三年,选派4名老师到合作企业全职锻炼;选派12名老师带着课程建设任务,利用寒暑假时间到合作企业生产一线实践锻炼;安排12名老师参与了成都农林科学院承担的学院彭州葛仙山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规划、项目论证;四川省远景园林建筑设计研究院承担学院大门及景观项目设计等生产性项目。目前,20名教师分别取得了全国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全国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景观设计师等执业资格证书。

3.4.2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与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含学会)、企业合作,有针对地在“政、企、行”中选聘兼职教师,现已建立了29人的专业兼职教师资源库,参与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课程标准的审定等工作。

3.5技术服务

近三年来,积极开展对合作企业园林植物生产与养护、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服务。先后参与完成了四川雅安芦山县第三小学园林绿化工程、成都市新都区柏茗现代科技农业园、成都市温江区永生镇石河鱼永生大路、成都市温江区涌泉花和道路行道树栽植工程、成都市创维成都物流园二、三期园林绿化工程等26个项目的设计、施工任务;承担成都市温江区、郫县花卉苗木生产企业在栽培养护管理方面的技术咨询100余次,解决生产技术问题20余项。为企业解决了技术难题,挽回了损失,受到企业好评。

4校企合作反思

第2篇:央企实训总结范文

一、深刻认识做好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

重点项目建设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具有引领、带动、突破、示范、支撑和统筹作用。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是打造中原经济区“一区三基地”,全面落实幸福和中原经济区强市建设任务,体现战略定位,力争实现重大突破的迫切需要;是优化资源配置,破解发展难题,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增强发展后劲,实现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的迫切需要;是统筹各方面力量,调动广大群众积极性,凝聚发展合力的迫切需要。

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幸福和中原经济区强市建设工作大局,以促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为着力点,统筹兼顾产业转型升级、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各类项目,着力破解土地、资金等要素制约,进一步强化联动推进、优化建设环境,提升重点项目建设水平,增强重点项目建设在拉动投资增长、引领产业升级、强化基础支撑、促进城乡统筹、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全面落实幸福和中原经济区强市建设任务与“二五”规划,增强重点项目的综合带动能力,更好地发挥举纲带目、带动全局的作用。

坚持合力推进,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整合人力、物力、财力和优势要素资源,联动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坚持遵循规律,充分尊重市场主体意愿,依法依规推动项目合理布局、科学高效建设,实现质量、安全、效益相统一。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建设人民满意工程、放心工程、和谐工程。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建设管理组织,改进方法手段,创新体制机制,提升重点项目的运作水平。

(三)主要目标:紧紧围绕落实中原经济区强市建设任务,不断拓展重点项目涵盖领域、范围,提高重点项目质量,优化重点项目投资结构,努力提高“两个比重”,即进一步提高重点项目投资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力争五年内达到40%左右;进一步提高工业项目投资在全市重点项目投资中的比重,确保持续保持在40%左右。促进重点项目建设的要素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外部建设环境明显优化,服务保障体制更加完善,重点项目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

三、明确重点项目的领域和范围

(一)产业转型升级项目。

1.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制冷、新型建材等高成长性产业结构升级项目。

2.化工、造纸、能源、纺织、食品等传统优势产业精深加工和促进技术升级的改造项目。

3.生物与新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煤化工、电池与新能源汽车、新型膜材料等先导产业项目和自主创新、科研开发项目。

4.大型物流、文化、旅游、金融、信息服务、现代商贸等服务业项目。

5.产业集聚区内符合主导产业定位、技术含量高、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

6.高层次产业转移项目、与央企战略合作项目,国内外大型企业在新建立的生产研发基地等项目。

(二)重大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

1.客运专线、城际铁路、货运铁路、大能力铁路运输通道,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升级改造、通用航空项目、卫河通航能力等交通运输体系建设项目。

2.高效清洁燃煤发电、风电、电网、大型煤炭矿井、油气长距离运输管道和配送体系等能源项目。

3.粮食生产核心区、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现代畜牧业、特色高效农业、现代农业服务体系、粮食生产保障工程、大中型控制性工程、水资源供给保障工程等农业和水利项目。

4.节能减排、节地节水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开发、土地整理开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环保生态建设等项目。

(三)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

1.城市新区、城市组团、城市交通、城市生态、市政配套、环保、城中村和旧城改造等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2.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标准化厂房等产城互动项目。

3.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产业集聚区迁村并点工程。

4.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四)民生和社会事业项目。

1.城市教育卫生资源扩容、农村基础教育、高校新校区功能完善、职业教育园区和公共实训基地、公共卫生、公益性体育、公共安全等项目。

2.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城市和国有工矿、林场、铁路棚户区改造等项目。

3.公益性文化设施和文化产业基地项目。

4.农村公路、安全饮水、环保等农村基础设施项目。

5.其他直接惠及民生的项目。

四、实行重点项目分级管理和分类指导

对全市重点项目实行统筹协调、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和服务。

(一)按照项目性质分A、B两类。国家、省重点项目,跨区域重大线形项目,中央和省财政直接投资融资的项目为A类项目。各县(市、区)政府、平原新区、高新区、工业园区等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类项目的争取工作,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年度指导目录,认真筛选推荐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及产业升级具有全局意义、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重大项目,同时要积极做好跟踪争取,使我市的更多项目纳入国家、省重点项目管理。此类项目由市政府大型项目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大项目办”)为主负责协调推进。其他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地方产业升级、结构调整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为B类项目。由各县(市、区)、平原新区、高新区、工业园区,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条件负责筛选、上报,市大项目办负责汇总初审并提出初步意见,提交市政府审定,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同意后印发实施,并组织考核评定。

(二)按照实施进度分为前期项目、计划新开工项目和在建项目。正在开展规划、论证和相关手续报批的项目为前期项目。对该类项目服务的重点是积极帮助项目单位抓紧协调落实报批等建设条件,争取尽快进入实施阶段。已经完成项目备案(立项)或通过城市规划预审、土地预审、环评审批,当年能够实质性开工建设的项目为计划新开工项目。对该类项目的服务重点是积极帮助项目单位完善各项手续,落实建设资金,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各种建设手续完备,当年继续建设或竣工投产(用)的项目为在建项目。对该类项目的服务重点是保证项目外部建设环境,协调解决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项目单位完成节点推进计划,确保项目如期建成。

五、落实相关政策措施

(一)加强联审联批。将重点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全部纳审联批协调推进服务范围。进一步完善联审联批工作机制,推进“并联”审批,强化审批衔接,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所有与项目建设相关的部门要针对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全过程服务,及时完成涉及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对需要国家、省相关部门许可的事项,实行市直有关部门对口跟踪落实责任制。市、县两级联审联批办公室要会同监察部门建立项目审批督办制度和审批进度反馈制度。把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结合起来,按照审批时限要求,对分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审批事项跟踪落实,抓好督办。

(二)强化用地保障。坚持“有限指标保重点”的原则,市国土资源、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重点项目用地的管理,在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时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集中用于重点项目建设。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统一调配制度,积极争取省国土资源部门掌握的20%土地占补平衡指标,用于全市特别急需、所在地确实无法平衡的重点项目。改进土地供给方式,对全市重点项目用地要及时组织报批,研究建立阶梯供应和按建设时序供地机制,按照项目轻重缓急和投资进度,科学有序供地。规范重点项目用地标准,严格控制用地规模和单位面积投资强度。加强重点项目土地使用情况督察,对恶意圈占土地、不按批复要求使用的,要及时依法收回土地。

(三)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市、县级财政建设资金和各部门专项资金优先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努力争取中央、省各类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切实提升政府投融资平台实力,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投融资机制,明细投资方向,带动社会资金为重点项目提供投融资支持。建立银—政—企合作长效机制,开展经常性融资对接活动。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支持重点项目以发债、上市等方式直接融资,鼓励、引导社会资金进入重点项目建设领域,支持项目法人依规利用BOT(建设—经营—移交)、BT(建设—移交)等模式进行项目建设。

(四)优先保证环境总量。积极组织落实减排措施,为重点项目建设腾出环境容量。加强环境总量指标预算管理,对全市经济社会大局有重要影响的项目,其环境总量指标所在县(市、区)、平原新区、高新区、工业园区难以保障时,由市政府从省争取的环境容量中给予调剂解决。

(五)优化外部建设环境。项目所在县(市、区)政府、平原新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对重点项目的外部资源负总责,严厉打击妨碍重点项目建设的各种违法行为。监察部门要建立重大项目建设环境效能监察机制。要进一步清理和规范重点项目建设涉及的各类收费项目,坚决制止各种名目的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行为。突出抓好国家重点工程、省重点工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外部建设环境,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六、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政府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指导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的作用。强化市大项目办职能,严格落实重点项目建设督办制度,强化重点项目稽察和效能监察制度,对重点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服务,坚持并完善市级分包领导的工作提示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综合考评重点项目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各县(市、区)政府、平原新区、高新区、工业园区要建立健全重点项目建设综合协调服务机构,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提高协调服务水平。突出以领导方式转变带动重点项目管理方式转变,切实转变职能和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坚持市级领导分包服务项目制度和重点项目例会制度,完善重点项目配合联动机制,实行巡回服务制度,健全问题协调解决机制,对重点项目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协调服务。坚持开展重点项目观摩点评活动,进一步完善机制、创新方式,提升观摩点评效果。各县(市、区)、平原新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把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实处。

(三)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制。各县(市、区)、平原新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是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项目主管单位对重点项目的法人选择、手续办理以及建设进度、资金落实等负责。各县(市、区)、平原新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对重点项目的选址、规划许可、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建设环境等负责。相关部门分别对涉及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支持保障工作负责。项目法人对资金落实、招标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负责。严格落实工程建设质量终身制和生产安全责任制,确保项目质量,杜绝事故发生。认真研究重点项目建设涉及群众长远生活的保障机制,妥善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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