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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治理理论概念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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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治理理论概念

第1篇:公共治理理论概念范文

关键词 学前融合教育 质量 评价

分类号G760

特殊儿童的受教育权益问题虽日益受到重视,但保障特殊幼儿的入园机会以及接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目前仍然面临重重困难。作者认为,在目前考虑学前教育立法之际,应该同步考虑如何保障适龄特殊幼儿接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其中,切实之举是探索实施学前融合教育的具体内容和方法,并把其整合进学前教育质量评估体系之中。这对待案的《学前教育法》不仅是有益且必要的补充,也是改变全国特殊幼儿命运的重要机遇。对普通幼儿园而言,开展融合教育实践这样的压力也会转变为进一步改进观念、提升质量的动力。

1 普通学前教育对质量的界定、解析和评估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在学前教育质量及其评价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且成果颇丰。就托幼机构教育而言,“质量”主要指结构性质量和过程性质量。国内外幼儿教育专家对质量的共识是:评价学前教育质量应侧重于对过程性质量的评估。但毋庸置疑,结构性质量与过程性质量不是割裂而是相互发生作用的;某些结构性质量,尤其是班级空间格局、区角规划和材料提供对过程性质量有着重要影响。因此,有些学者认为用总体环境质量可以更贴切地表述学前教育质量的内涵。Harms等(2005)编制的《幼儿学习环境评估量表(修订版)》(Early Childhood Environ—ment Rating Scale—Revised,ECERS—R)是体现这一理念最具代表性的产物。ECERS—R包含七个子量表,即从空间与设施、日常照顾、语言—推理、活动、互动、作息结构、对家长和教师的支持等七个维度对幼儿的学习环境(主要是班级)的质量进行评价。ECERS—R的判断标准包括:选择性、独立性、自由创造、多样化、计划性、积极氛围、监督管理和成人角色。值得一提的是,自1970年代起,美国在几项全国性长期研究中均应用了ECERS或ECERS—R作为对托幼机构教育质量的最权威的评估,可以说,ECERS—R是美国乃至世界范围内应用最广泛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价工具之一,

国际幼儿教育领域的学者们基本公认,美国幼儿教育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Education of YoungChildren,NAEYC)推广的发展适宜性教育实践(Devel—opmentally Appropriate Practice,DAP)最确切地代表了高质量学前教育的内涵。DAP背后所支持的理论主要包括皮亚杰、维果茨基及杜威等所倡导的建构主义教育方式。NAEYC倡导DAP的原因主要是想避免幼儿教育工作者和家长进入“拔苗助长”(即小学化教育倾向)的误区,一味强调帮助幼儿发展基础学科的各项技能。相反,DAP通过创设富有吸引力的适宜环境让幼儿发挥“与生俱来的”学习兴趣和动力,鼓励其主动参与游戏活动,让他们能自然地培养良好的自尊心、自信心和社会交往能力,为今后的学习和发展奠定健康、坚实的基础。但是,Copple和Bredekamp也补充说明:DAP并不意味着“集体教学”和“基础学科教学”就是错误,或所有的游戏和活动都必需由幼儿主动发起的;DAP也不局限于某种特定的教育方法,相反,教师需要根据幼儿的发展水平和特点灵活使用多种教学方法。因此,教师的角色是“支持者”(facilitator)。优秀的幼儿教师的最大特点是“有意识性”(intentional),即根据幼儿的年龄、发展和文化背景等特点有目的地选择教室布置、区角规划、材料投放;选择主题和相关的教学目标和内容;以及选择如何、何时与幼儿互动——交流信息、提问、纠正或提供反馈意见等_2 J。值得一提的是,ECERS—R所代表的质量概念与DAP关于高质量的定义完全吻合,因此得到了众多幼儿教育专家的认同和推广。

2 学前特殊教育对质量的界定和评估

与普通学前教育相比,有关什么是高质量的学前特殊教育(Early Childhood Special Education,ECSE)及与之对应的评价方法与内容的探讨较少,相关研究亦显贫乏。主要原因是影响学前特殊教育的理论和实践较少。其中,斯金纳和巴甫洛夫的行为主义理论和班杜拉的认知一行为理论对学前特殊教育的课程设计和教育实践影响最深,具体体现在学前特殊教育强调个体化的干预和评估,并且不断检验干预的效果。其次,布朗芬布伦纳(Bronfenbrenner)的生态系统理论最能解释支持或影响特殊幼儿是否有效地接受各项教育服务的不同因素及其关联性。因此,学前特殊教育强调家长在幼儿评估和干预中的参与以及对家长的培训和支持;注重相关服务人员的专业交流和协作;重视幼小衔接问题。此外,学前特殊教育也受建构主义理论的影响,鼓励特殊幼儿通过积极发起游戏活动、有意识地参与活动并与同伴的互动来促进发展。从这一意义上说,发展适宜性教育也适用于特殊幼儿教育。因此,学前特殊教育的服务项目繁多、内容广泛(如游戏治疗、行为分析治疗、职业治疗)、形式多样化(家庭为主的、机构为主的、普通或特殊幼儿园为主的),强调个别化目标的实现,以及通过支持家庭和维护家庭利益来促进特殊幼儿的发展。

通常,对学前特殊教育服务质量评估的内容集中体现在法律(如《特殊儿童教育法》,即IDEA)已规定的实施细则上。但这些细则往往强调是结构性质量,而非过程性质量。从过程性质量的角度而言,最具权威的标准来源于全美特殊儿童协会幼儿教育分会于2005年推广的“有效实践”(Recommended Practices)。“有效实践”总共有240条标准,包含五大领域:评估、儿童为中心的实践、家庭为基准的实践、跨学科的服务模式和科技实践。“有效实践”验证了影响学前特殊教育理论的实践效果。有些主要以行为主义理论为引导的实践,有大量的实证研究为基础,如积极行为支持(Positive Behavior Suppont)、强化(Reinforcement)以及以同伴为中介的策略(Peer—mediated Strategy)等;有些则以理论为主要支持,实证研究较少,但是在实践中一般得到一致的认可(如,合作教学、对家长的支持等)。但总体而言,针对这些实践并无相关的质量评估工具和方法,相关的质量研究也未曾查到。

3 学前融合教育的定义及其对质量的新挑战

近年来,在世界范围内,提倡学前融合教育的呼声不断高涨,进入普通托幼机构接受学前教育的特殊幼儿人数不断增长。最终,随着各国政府支持融合教育的政策陆续出台,学前普教和特教开始面临着一个共同的挑战——解答什么是有质量的学前融合教育。值得一提的是,国内的文献常使用“全纳教育”来指称融合教育。两者区别是:前者作为融合教育的一种形式,强调不管特殊幼儿的残障程度如何都应进入普通幼儿园,在任何时段都与普通幼儿一起参与任何活动。而后者则允许根据特殊幼儿的情况,通过各种灵活形式使其在普通幼儿园接受教育。事实上,在中国已经出现了包括半日融合半日个别化指导,幼儿园以外的专业康复机构训练与幼儿园融合相结合,或者反融合,即普通班幼儿到资源教室与特殊幼儿一起进行游戏活动等多种形式。因此,融合教育的说法更符合中国国情。

随着探讨的深入,学者和家长们提出了一系列关心的问题:(1)如何能确保特殊幼儿和普通幼儿同时接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2)是否使特殊幼儿进入高质量的普通幼儿园便能确保他/她接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3)针对不同特征和需求的特殊幼儿,其教育质量指标是否相同?专家们普遍认为:普通幼儿教育的质量指标和发展适宜性教育同样适用于特殊幼儿教育,它也是融合教育的基础条件。基于普通学前教育与学前特殊教育存在很多共性,许多专家积极倡导两大课程的融合并在实践中不断验证其可行性。

但是,学前特殊教育和普通学前教育在核心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上的确不同。单纯地发展适宜性教育(DAP)无法完全满足特殊幼儿的教育需求。首先,两者的出发点不同。学前特殊教育认为需要对特殊幼儿的缺陷进行预防性的干预(即积极地预防因已存缺陷造成的对其它领域发展的负面影响)和弥补性的补救。因此,个体化的、目标导向的、系统化的干预是它的核心特点;而且,普遍认为越早干预效果越好。相反,DAP强调的是幼儿自发的、兴趣为导向的、游戏为主的建构主义式教育。虽然,DAP也强调个体适宜性教育,但是它的含义仅指灵活安排环境、材料、课程和教学方法来适应不同发展水平的幼儿。由此可见,尽管DAP强调的个体适宜性为融合教育奠定了基础,但是它的个体化含义还很模糊,这与学前特殊教育中的个别化教育还是有区别。后者需要通过对个体幼儿的现有发展水平和优势做综合性评估,然后再确定符合其需要的教育目标、内容、方法和情境等。而且,评估要求是多元化的和跨领域的团队合作形式,并须定期执行来检验干预的效果,以便随时对教学方法做出调整。其次,从教学方法而言,学前特殊教育需要具备有效性(effectiveness)、效率性(efficiency)、功能性(func—tional)、规范化(normalized),即干预方法能使幼儿有效地习得技能,能有效率地使用干预方法,习得的技能便于在真实的生活情景中运用,并且,干预方法的选择以接近普通自然的方式为导向。由此可见“个别化”是融合教育的核心和关键。能否处理好这个核心问题是确保不同的特殊幼儿在普通幼儿园接受高质量学前教育的关键所在。

目前,较为一致的观点是:融合教育并非简单指特殊幼儿进入普通幼儿园的班级中参与游戏和学习活动;反之,它是通过具体的教育实践和相关服务支持来体现的。但是,特殊幼儿在普通幼儿教育环境中所需的相关服务的概念和质量指标的解析相当欠缺。更重要的是,这些质量指标和服务概念如何在普通幼儿园教育中具体展现,又该如何有效地评价其融合教育实践的质量水平?长期以来,大家对学前融合教育的理解和解释不尽相同,这对推广本来就错综复杂的融合教育服务体系和其质量提升都带来了困难。因此,对融合教育作出完整的定义用以引导质量界定和评估工作是极其必要的。

自IDEA2004颁布后,美国学前特殊教育出现了以幼儿发展和学业成就为导向的发展趋势。这一发展趋势促使美国学前普教和特教开始联手制定融合教育的定义和质量标准,以避免实践工作者进入误区。终于,在2009年美国特殊儿童协会幼儿教育分会(DEC)和全儿教育协会(NAEYC)联合发表了关于早期融合教育的立场声明:“早期融合教育包含了一系列的价值观、政策与教育实践,以支持每位婴幼儿及其家庭,无论其能力如何,都能作为家庭、社区和社会的完整一员,广泛参与各种活动和情境。

同时,此声明强调了从以下三方面来判断融合教育效果的理想性:第一,特殊幼儿、教师和家长具备归属感和成员权利;第二,发展积极的社会关系和友谊;第三,最大程度地开发幼儿的潜能。该文进一步指出以下三大特征可用来衡量特殊幼儿是否享受到高质量学前融合教育。第一,可接近性,即特殊儿童能够自由地使用她/他的教育环境和环境中的各项设施和活动。第二,参与度,即环境和活动的设计能保证特殊儿童有意义地参与游戏和学习活动。第三,支持性,即建构一个完整的支持系统,以实现以下目的:(1)培养和促进教师和家长的专业能力;(2)出台合理的政策和资源保证措施,以促进家园合作和专业人士协作;(3)构架多种特殊儿童服务模式并提高相关服务人员专业水平。

的确,此定义反映了学前教育与学前特殊教育通过多年实践经验累积的对有质量的融合教育的共识。它为实施有质量的学前融合教育指明了发展方向。同时,也让专家们看到了目前所有的质量标准不足以合理地评估学前融合教育。因为学前融合教育代表了广泛、复杂的实践系统,导致幼儿教师和专家们均缺乏对服务质量内容的共识。其中,最大的矛盾莫过于如何确保个体化的干预和发展目标在普通教育服务体系中发挥最大化利益。这个矛盾可能会因为中国的国情(如班额大和集体教学)而变得更加突出。

4 中国文化情境下学前融合教育质量评价的理论构想

目前在中国,特殊幼儿连入园都困难重重,何来有质量的学前融合教育之谈?撇开法律和政策的支持与落实不谈,我们的具体困难有:(1)班级规模大;(2)集体活动过多,缺乏对个别儿童的关注和支持;(3)普通教师缺乏融合教育的经验和方法;(4)专业教师缺乏,也没有相应的职称系列;(5)特殊设备缺乏;(6)没有适合特殊儿童的课程和评估工具;(7)政府虽重视但资金投入和具体实施计划不到位;(8)没有相关支持和服务等等。普通幼儿园即使接受了融合教育的价值观,学习了融合教育的方法,也无法有效地推动和确保特殊幼儿接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因此,即使特殊幼儿克服重重困难、通过种种途径而进入高质量的普通幼儿园,也往往只能得到低质量的学前教育。

重重困难恰恰折射出对实施融合教育和理论创新的极度渴求。国内长期以来对高质量学前教育的定义、评估和指导中并没有包含特殊幼儿的需要。在这个讲究评价的教育时代,最能影响幼儿园定位和教师行为的,无疑是对其进行的评价的导向、内容和指标。由此可见,对高质量的学前融合教育进行界定并制定相关评估标准意义重大。作者认为,推行学前融合教育的当务之急是探索中国文化情境下学前融合教育质量的理论基础,并且把这些内容体现在质量评估项目中,通过教育评估来促进教育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进而在实践中检验理论的有效性,并逐渐丰富实施融合教育的具体方法和内容。为此,在对国外多年实践经验和相关研究以及国内融合教育的初步探索进行综述的基础上,作者提出中国学前融合教育质量评价的理论雏构如下。

第一,质量的前提条件:融合教育源自教育公平的思想,即保障所有儿童的基本教育权。作为基础教育重要部分的学前教育,它的基本教育权利包含个体适宜性、文化适宜性和发展适宜性的要求。同时,它还包含避免社会性排斥要求。学前融合教育是一种以价值观为主导的教育政策和实践。认同与实施学前融合教育,首先须肯定的是它的价值观,其次才是它的实践方法和有效性。中国的文化传统和当代教育改革的走向(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均证明这一前提是正确的和坚实的。

第二,质量因素关系结构:高质量的融合教育反应出一系列互相关联的因素。布朗芬布伦纳的生态模型为融合教育实践提供了指导框架。根据这一模型,特殊幼儿在融合教育中的体验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融合策略实施(Microsystem),家庭观点(Mesosystem),社会政策(Exosvstem)以及社区和文化(Macrosystem)。这些因素互相影响,相互牵制,动态地影响特殊幼儿的受教育质量。同样,在中国要实现有质量的学前融合教育,需要动员全社会,建构起一整套的教育服务体系和支持系统。

第三,质量方向和定位:美国特殊儿童协会幼儿教育分会和全儿教育协会于2009年对融合教育和相关特征(即可接近性、参与度和支持系统)的定义为中国的学前教育工作者实施有质量的学前融合教育明确指出了质量的方向和定位。

第四,质量关键内容:融合教育质量的关键取决于教育过程殊幼儿与普通幼儿和成人的互动质量,以及相关的针对特殊幼儿的教育策略和支持系统的有效落实。在此理念指导下,来自其它国家的教学策略和方法的有效性、效率性、功能性和普遍性均有待进一步的化验证。幼教专家和教师们须不断研发促进特殊幼儿交流、参与的教学策略和适合国情的相关支持系统。

第五,质量关键难点:如何平衡参与普通幼儿班级的教育和个体化教育的最大程度实现是学前融合教育的重点和难点。在中国的国情下,如何协调和平衡两者的冲突,需要通过大量的个案研究来探讨明确。

参考文献

1 BHanns T,Clifford R M,Cryer D.Early childhood en—vlronment rating scale—revised edition.New York:Teachers College Press,2005.

第2篇:公共治理理论概念范文

关键词:治理;城市治理;城市规划

中图分类号: TU99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引言

作为20世纪90年代流行起来的理论,“治理”(governance,也译为‘管治’)一词折射了当代经济和社会的重大转型。20世纪后叶,以国家为基本依托的统治体系开始动摇,继市场失灵后,政府也出现失灵,福特主义与福利国家的危机使人们意识到无论是新自由主义,还是国家主义都是在政府和市场之间的不完善抉择,政府、市场、社会的重新组合势在必行。治理理论就是对于社会转折造成的各种不可治理性(ungovernability)的回应。

2治理的理念

治理一词较早出现于1989年世界银行的关于非洲问题一份报告中,关于治理的概念有多种定义,其中较为广泛认同的是全球治理委员会给出的定义。即“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协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这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它有4个特征: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涉及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治理虽尚无统一定义,但通观各类定义,其概念中所具有的共通特征可简单概括为多元化、网络化、分权化、协同治理等。

城市治理就是治理理念在城市层面的运用和体现。在治理概念本身尚无明确统一的定义的情况下,关于城市治理的概念目前自然也尚无一个权威的统一说法。尽管如此,通观各个学科的讨论,由于都是基于治理的理念来研究城市层面的问题,其基本价值取向是一致,孙荣等将其概括为:公私合作、多元合作、效能公平、止于至善。

3城市治理理念之于城市的意义

3.1城市治理理念之于城市的意义

城市治理理论的首先提醒我们今后城市政府的改革应由原来单纯的行政改革转向治理改革。城市政府为实现善政的目标,之前的改革主要是行政改革,将注意力集中于政府行政内部,旨在提高行政活动的合理化和效率化。这在今后虽仍然是政府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甚至可以说是实现善治的基础,但面对日益多样化的社会的需求,即便再善政的政府也同样会出现政府失灵。因此今后的城市改革不仅只是城市政府独善其身的行政改革,更应面向实现城市善治的目标,展开城市治理改革,即将包括市场系统、社会系统在内的多种力量纳入公共管理的视野,使其各司其位、各尽其职,公私合作、多元合作协同完成城市的公共事务的管理和运营。

4 基于城市治理理念的21世纪的城市规划

在世界由20世纪的现代社会向21世纪的后现代网络社会转换中,城市规划也需重新调整自身的结构体系,以应对时展。面向解决后现代网络型社会城市公共事务治理问题的城市治理的理念对于21世纪型城市规划体系的构建同样具有指导意义。基于城市治理理念日本建筑学会会长佐藤滋指出21世纪型城市规划应具有以下4点特征。

首先,应对地域性和场所性,在多样主体的相互作用下,实现城市空间的自然演化、生成。

其次,并非在事前确定城市的未来蓝图,而是通过城市的动态发展过程把逐渐演化生成的城市空间作为城市应有的面貌。

再者,挖掘城市的多样性、复杂性等,实现城市空间的文化魅力。

最后,为引导以上目标的实现,基于地域社会的自律性,来准备多样的制度和方法。

我国目前的城市规划仍是以行政主导为特点,新出台的规划法虽也在强调公众参与,各级政府部门也开始推动公众参与事业的发展,但目前的参与程度和范围、形式等都十分有限,甚至还谈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公众参与,行政一元独大的状况依旧十分突出。所以目前的首要任务是限制公权力和创造利于公众参与规划全过程的规划治理体系。

感谢东京大学国际都市规划·地域规划研究室博士孙立对本文资料收集与整理的帮助!

参考文献

[1]王诗宗.治理理论及其中国的适用性[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

[2]吉田民雄(日).都市政府のガバナンス[M].东京:中央経済社,2003.

[3]王郁.国际视野下的城市规划管理制度——基于治理理论的比较研究[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4]孙荣,徐红,邹珊珊.城市治理:中国的理解与实践[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

[5]俞可平.治理与善治[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6 ]佐藤滋.「21世紀の都市計画の枠組みと都市像の生成『都市計画の挑戦[M].东京:学芸出版社,2000.

[7]孙施文.关于城市治理的解读[J].北京:国外城市规划, 2002(1):1-2.

[8]久隆浩(日).都市計画のバラダイムシフト[J].东京:日本都市計画学会・都市計画No.283:5-10.

[9]大西隆(日).参加型地域振興による格差是正[J].东京:日本地域開発センター・地域開発2007(11):31-35.

[10]Catlaw,T,J.From Representations to Compositions:Governance Beyond the Three-Sector Society[J].New York:Administrative Theory and Praxis,2007,29(2):225-259.

[11]吴缚龙.市场经济转型中的中国城市管治.北京:城市规划,2002,(9):33-35.

第3篇:公共治理理论概念范文

在公共行政领域,治理是相对于统治而言的一个概念。它代表着一种新的管理模式,意味着“公共行政主体的多元化、公共事务责任的重新分配、公共行政的多向性和互动性”,以及政府作用的重新定位。它建立在对传统等级官僚制模式和自发市场模式反思的基础上,伴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扩展和信息社会的到来而产生。

在解决公共领域的各种问题中,政府、社会、公民个体到底谁该负责、如何负责,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公民社会,甚至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权责如何划分,彼此如何沟通和协作,都是治理理论和实践所要涉及的内容。

它是“个人和公共或私人机构管理其公共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它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人民和机构同意的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各种非正式的制度安排”。

治理理论在世界范围获得推崇,但治理实践本身却充满争议。治理偏重直接民主,却仍需要间接民主;提倡多中心治理,但官僚制这一组织方式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重构合法性的同时,缩小了公共责任的范围;分权提高了社会自主自治程度,却也带来了分散主义、本位主义和地方保护。这中间的度如何把握,由此产生的争议和分歧,应采用何种形式,如何化解,这在世界各国见仁见智。

在走向理想化的治理社会,构建科学合理、且能受到社会普遍认可的治理体制机制之前,每个社会都要经历权力和智慧的博弈,经历曲折和镇痛。所以治理是结果,更是一个过程。在我国如此,在西方国家亦如此。

当前,中国政府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如何才能因地制宜,实现这一目标?首先要对治理本身有清晰、理性的认识。而治理理论和实践发端于西方,为此,本期我们追根溯源,邀请多位专家分别从当代西方治理理论的源流、趋势,治理理论的主要内容,治理实践的特点,治理进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乃至中国治理实践与西方治理实践的联系和区别入手,抛砖引玉,希望能引发各界对治理理论和实践更深入、广泛的研究和讨论,最终对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践有所助益。

―人民论坛“特别策划”组

当代西方治理的理论与实践表明,良好的治理既需要国家、社会与公民等治理主体的能力发展,同时又是国家治理体系整合的结果,需要有良好的本土化能力。所以,我们不能过分地强调治理理论的神奇效果,它仍然只是一种公共事务管理模式。而这种管理模式,正如杰索普(Jessop)指出的那样,“市场、国家和治理都会失败,这没有什么可惊奇的”。

―佟德志

治理理论认为,那种“只有政府才具有公益心和使命感”的认识是片面的,社会组织和公民也有相当的责任心和道德感,也有为社会、为他人(当然最终也为自己)服务的动机。社会组织和公民广泛参与公共服务过程,与其说是一种制度安排,不如说是一种内在人性的趋动。治理理论关心公共事务管理责任在国家与社会、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的重新分配,认为公共责任有从政府部门转移到非政府部门的趋势。

―郎佩娟

日本的福利改革是一场既涉及到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宏观领域的变化,又与个人生活、家庭、地区等微观现实生活密切相关的具有挑战意义的改革。虽然它只能是一场不彻底的改革,但在部分领域,如地区福利建设、普遍主义福利机制建设、居民参与、市场参与等方面,确实也发生了一些令人瞩目的变化,有的甚至涉及到了地方改革以及市民与行政关系转变等深层问题,因此,也不能忽视这些转变所具有的社会转型的含义。

―宋金文

目前,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到了新的阶段,积累了一些较为严重的经济社会问题,政府治理面临巨大的压力。相较于西方社会,我国社会治理实践中的公民参与发展时日较短,发展程度较低,需要改变、改善的空间也较大。为应对经济社会转型中的问题,我们可以借鉴西方国家治理的经验,为公民参与治理提供更多的机会与平台。

―胡税根 李幼芸

第4篇:公共治理理论概念范文

【关键词】元治理;治理理论;善治;公民社会

一、“元治理”理论的内涵及其基本理论视角

治理理论是20 世纪80 年代兴起的公共管理领域最有影响的理论之一。在著名政治学者俞可平的《治理与善治》一书中,他认为治理一词的基本含义是指“官方的或民间的公共管理组织在一个既定的范围内运用公共权威维持秩序,满足公共的需要”。治理是一种公共管理活动和公共管理过程,它包括必要的公共权威、管理规则、治理机制和治理方式。

在治理理论中,“元治理”这一理论尤其引人关注。从20世纪90年代以后,由于全球化的发展,世界各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等互动愈加频繁,国际社会此时呈现的是一种复杂化、动态化和多样化的形态。因此,这时的国际社会要求的不仅仅是依赖和建立在单一主体和单一的治理模式之上的治理,而更要求政府、市场和公民社会三者的共同协同治理。在这种情况下,新的治理理论的需求应运而生。由此,英国著名政治理论家杰索普就提出了“元治理”这一理论。

所谓“元治理”,就是“治理的治理”,它旨在对市场、国家、公民社会等治理形式、力量或机制进行一种宏观安排,重新组合治理机制。这一理论的提出,就是对治理理论的完善。它的进步意义就在于,它更强调政府在治理中的作用,强调政府是治理的三方主体中进行协调的最主要主体。

在保留了原先治理理论的理念基础上,元治理进一步强调了政府在治理中的重要性和地位。杰普索指出:“虽然治理机制可能获得了特定的技术、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职能,但国家(政府)还是要保留自己对治理机制开启、关闭、调整和另行建制的权力。”元治理理论在治理理论的基础上,重新定义了政府的角色。元治理认为,政府在新的社会治理的结构中,应该被视为“同辈中的长者”,它的责任不仅仅是作为一个权威的机构,更重要的是指导社会的行进以及为了社会运行确立行为准则,尽管它并不能具有所谓最高的绝对权威。

与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一样,政府治理同样也会遭到失败的挑战。因此,在治理的过程中,当治理各方的谈判或者协作遇到了瓶颈,由于他们各自的立场、地位的不同,各自的利益和考虑角度各异造成的分歧。这就会使得原本顺利的治理过程遭遇困境,由此就达不到原先预期的治理目标和目的。治理理论强调的是多元主体共同治理,要想在这种多元化的治理体系中达到一个平衡和协调,就要有一个机构来协调各方、做好相应的安排工作。这个机构就是政府,由政府担任治理中协调主体的治理就是“元治理”了。但是我们要知道,政府担任这样重要的责任并不是说我们需要构建一个至高无上、控制一切的政府,而是我们需要政府担任制度的制定设计、提出远景和规划的任务,使得整个社会体系在良好的制度安排中不断完善和发展。

二、“元治理”下我国政府在“善治”中的作用。

自从有了“治理”的概念,人们便期望寻找到一种途径由“治理”发展成为“好的治理”,这种管理模式往往就被我们称为“善治”。

概括地说,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

善治的前身其实是善政,最开始的善政被我们理解为“良好的政府”或者是“良好的统治”。它包括的要素主要有:严明的法度、清廉的官员、很高的行政效率、良好的行政服务。而在治理理论的发展下,对善政的要求也慢慢变得更高。由此便产生了“善治”这一说法。善治理论与实践的产生和发展,其现实原因就是公民社会的日益壮大与发展。我们可以看出,在治理的过程中,善治其实是国家权力向社会的回归,善治的过程就是还政于民的过程。

从“元治理”的视角下探讨我们的政府如何更好达到“善治”,就必须要明确“元治理”和“善治”这两者的关系,明确“元治理”在“善治”中起到的作用。我们从现实出发,在当今这个飞速发展的社会,我国从改革开放以来,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从封闭、半封闭的传统社会向开放的现代社会转变,这两大转变就使我们的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目前,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都迸发出了巨大的活力,由此带来的利益追求也由过去单纯的追求国家利益逐渐演化出个人也可以追求自己努力得来的个人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社会形势正面临着更加复杂、多变和动态的形势,若我国政府想要达到“更好的治理”,就要在治理的改革中注重“元治理”这一理论的加深实践。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在这样多元发展的社会中,我们的确需要多方共同的治理。但是前文也提到过,要达到各方的协调,政府必须作为一个主体来指导工作。我们已经知道,“善治”就是使得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管理过程,而政府的“元治理”无疑是在这一管理过程中的指导者和协调者。

第5篇:公共治理理论概念范文

关键词:知识经济;治理;公共治理

一、治理的兴起是知识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公共行政的发展从传统公共行政到新公共行政,再由新公共行政到新公共管理的治理,这些行政范式的转变都根源于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行政模式的转变根源于市民社会的充分发展和公共领域的崛起。当中国市场经济与市民的社会发展已经初具规模时,公共行政模式不做相应调整,必将使中国公共行政发展陷入困境。在当今的时代状态下,市场经济与信息技术这两种力量从根本上改变了历史发展的速度、路径、性质,由于市场力量的扩展和知识经济的结构,现代社会的发展从空间和时间上出现了一种伸缩现象,由于技术的飞速发展而使得时间被大大压缩;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使得空间被大大扩展,即市场全球化使得单一国家市场、社会、政府的涉及领域逐渐扩大。这种特异的现象在学界被称为“共时挤压性”。而当代中国公共行政正处于这一历史情境之中,正是这一特性,为起步较慢、摸索着前进的中国公共行政发展带来困难。

中国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化为市场经济体制,其结果不仅仅是经济体制的转变,在公民与国家及政府的关系上也发生了深刻变化。从公民的立场上,他们开始重新界定国家与政府的作用,并且普遍关注经济、教育、医疗、福利等方面问题,他们把政府放于批判与比较的视野中进行审视,形成了对于国家与政府的公共性、合法性方面的挑战。

在释放了经济职能的同时,国家和政府也深刻地感受到了公民对于高品质的社会服务的需求。而传统的行政模式越来越无法满足这种需求。为此,政府开始在某些领域推出,让市场经济支配下的社会体系自发地完成这些功能。首先,政府释放具有经济性特征的社会事务,例如,政府实行的事业单位企业化、放开对电信通讯行业的垄断、结束福利分房商品房货币化等等;其次,政府开始释放一些公共性的领域,例如高等教育、医疗卫生、公路铁路等。国家这样的释放性活动,使得一些介于民间和政府之间的半民间半官方的组织产生,如慈善性机构、学术团体、公民的自主组织、非盈利性咨询服务组织等。以上这些现象的存在说明公共领域已经形成,也意味着公共行政中的“公共”已开始回归于社会。

由于知识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国家处于一种特殊挤压环境下,公共行政领域开始出现政府及被称为“第三部门”的多元行政主体。这就意味着为适应当前行政主体多元的变化趋势,中国的行政发展必须实现其发展范式的转换——从传统的管理走向现代治理。

二、治理理论的一般阐释

治理一词源于拉丁文和古希腊语,原意是控制、引导和操纵。长期以来,治理与统治一词交叉使用,用来表示国家更确切地说是政治活动,并主要用于与国家的公共事务相关的管理活动和政治活动中。

与此同时,对于治理概念,诸多机构与学者进行了详细阐发,其主要的代表性观点如下:全球治理委员会在其1995年发表的《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的研究报告中指出,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治理理论的另一位代表人物罗茨认为:治理意味着“统治的含义有了变化,意味着一种新的统治过程,意味着有序统治的条件已经不同于前,或是以新的方法来统治社会”。

同传统的统治相比,治理具有完全不同的内涵。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权威的合法性,虽然治理和统治概念都必须涉及到权威概念,但在治理理论中不再像统治概念那样仅仅政府具备拥有权威的条件。也就是说,治理虽然需要权威,但这个权威并非一定是政府机关,而统治的权威一定是垄断权力的政府。我们知道,统治的主体必须是社会的具有权威的政治统治组织,然而,治理的主体则体现为多元性,可以是政府机构也可以是私人部门,还可以是一种关系即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合作、政府与非政府的合作。二是权力的多向性,在统治的模式中,权力始终表现为集权,它为自上而下的、是单向的,公共行政忠实于政治权威,通过颁布规章、制度、法律来制定政策和实施政策,对社会公共事务实行管理。与此不同的是,治理则是一个民主、上下参与的互动管理过程,它主要通过话语民主、协商民主、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的目标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治理的实质在于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合作。它所拥有的管理机制主要不依靠政府的权威,而是合作网络的权威。可见,公共管理治理应是指在社会公共事务领域中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政府和公民共同参与、相互协作的双向互动的管理过程。治理的直接目的是追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为此必须超越政府与市场、公与私的传统二分法模式,并积极探索、采用新的公共事务管理技术。治理的主体可以是政府机关,也可以是私人机构、非政府公共机构或各种机构之间的联合。公共权力在政府与社会、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之间去中心化的重新分配使得治理具有较为明显的新型民主价值。

三、治理理论对中国公共行政发展的启示

1.明确定位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共时挤压性”改变了政府与社会和市场的关系,政府与社会、市场之间的双向互动得以强化,以往建立在传统的政治权威、经济权威、社会一体化基础上的全能型政府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社会公共行政管理的要求。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当逐渐退出微观市场领域而集中力量履行有限的管理职能即“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做到只“掌舵”而非“划桨”。具体来讲,政府要逐步放弃微观经济管理职能,不再直接经营管理企业,把权力交给市场;提供优良的投资空间,把投资的权力还于社会及公民,激发和挖掘社会的投资潜力;把资源配置等应由市场才能做好的事情交给市场,使政府真正成为“裁判员”,而不是“运动员”;进一步放权给市场,政府将主要集中精力在加强与改善宏观经济调控上,按照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的要求,大力整顿市场秩序,规范市场,创造一个有效率的市场环境;政府要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外部服务,如法律服务、政策服务、信息服务等。

2.规范市场边界、政府边界、公共领域边界的界定

政府治理的合作和不可分割性这样的特质决定了行政实践中三个边界的划分以及行政约束的形成。三个边界,即市场边界、政府边界和公共领域边界,这三个边界的界定能够促使治理范式各个主体间相互约束,保证公共行政的民主、公平、公正。其一,市场边界的规定,决定了应选择市场导向模式,私人性决定了市场运行的基本规则是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市场竞争的原则决定了社会资源在配置过程中最大的合理化,这为市场的优势,界定其边界则是政府在治理过程中自觉借用市场力量及时调节和干预市场的公共性;其二,政府边界的规定,决定了应选择绩效导向模式,即政府行为具有先天性不足,因此,建立在政府边界基础上的绩效导向的基本思路,就是旨在克服政府效率低下时,应用市场的手段来分化其公共权力;其三,公共领域边界的规定,决定了应选择客户导向模式。公共领域的界定使得公共服务以客户为导向,无论市场、政府都要了解公民需要,要听取顾客的呼声,建立公民的抱怨追踪体系,赋予顾客更大的选择权力等。

3.多元化治理促进第三部门建设

第6篇:公共治理理论概念范文

风险管理理论伊始于商业银行,并随着商业银行管理理念、方式的进步而不断发展,现已形成相对独立而完善的理论框架。全面风险管理(ERM)理论体系的首要组成部分是全面风险观,它也是全面风险管理的前提与基础。整体化风险管理理论是其核心管理理念。此外,还有全面风险管理理论框架体系及其配套设施。第一,全面风险管理的风险观是风险具有双侧性。现代全面风险管理认为风险就是结果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导致人们无法准确预测事物的发展方向。阿瑟•威廉姆斯在《风险管理与保险》中,将风险定义为“在给定的情况下和特定的时间内,那些可能发生的结果间的差异”,具有“双侧”性质,将不利的趋势与有利的趋势都视为风险。与传统的风险定义相比,双侧风险定义更适合风险管理,可以为资源优化配置提供理论依据。第二,整体化风险管理理论。该理论的形成也经过了长期的发展,KentD.Miller认为风险整合管理是在综合考虑各种风险的基础上建立一套具有前瞻性、预测性的管理体系[1]。JerryMiccolis将其定义为基于企业现有资源,对企业发展目标构成不利影响或者积极影响因素[2]。LisaMeulbroek认为是整合企业各项风险管理,形成系统的管理框架,创造整体管理效益的过程,是对影响企业目标及价值的各种因素的识别、评估、管控,最终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3]。WilliamH.Panning则认为全面风险管理是促进管理者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而统一思维、测定和管理方式的过程[4]。2001年北美CAS(CasualtyActurialSociety,北美非寿险精算师协会)提出了全面风险管理概念,将其定义为对潜在风险进行评价、控制、监测的过程,这一过程将会提升企业长期或短期的价值。

2004年9月,COSO委员会颁布了《全面风险管理—整合框架》报告,将其定义为为了识别和管控影响企业目标的因素而实施的贯穿于企业战略制定到经营活动整个过程的理念[5]。第三,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体系是全面风险管理理论的重要组成。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目的在于确定并管控企业经营活动中潜在风险,以最小成本实现企业经营目标。该理论涵盖企业各个部门,因而其框架体系也应该是全方位、持续的动态管理过程。全面风险管理的框架体系主要有: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管理过程及其他相关的配套设施。风险管理策略是事前对可能的风险进行财务上的处理,达到风险管理目标。风险管理过程是进行风险成本管理和有效资本配置方案确定的过程。风险管理过程应有的步骤为:其一,确定组织战略目标。战略目标是组织基于其所拥有的各种资源下的综合分析和愿景预测,长期引232导企业的全方位管理运营活动,也指导着全面风险管理活动。其二,风险评估。全面精确的识别风险因素,需要合理的风险评估模型提供必要基础,以提升风险管理的效果。风险评估应包括以下过程:一是风险因素识别。此因素既包括威胁性的,也包括机遇性的,只要它们的存在对实现组织战略目标产生影响,就需要进行风险评估。二是风险因素排序。将识别出来的风险因素根据其影响程度排序,指导人们应对风险。三是风险因素分类。根据风险对组织目标可能带来的威胁或者机遇,将风险因素分类为可利用的或者需要控制的。其三,是风险处理,包括风险控制和风险利用。风险控制是管理不利于组织战略目标实现的风险的管理步骤。运用情景分析、风险指标或早期预警系统确定并评估风险因素,最终给出最优解决方案。风险利用则专注于优化组织内机遇性的风险因素,以使组织承担的风险有更高的效益。四是管理监控。风险对组织战略目标的影响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要求风险管理是一个动态持续的过程。此外,风险管理效果监控有助于全面风险管理过程在动态的循环过程中不断得到充实和完善。第四,为了保证风险管理效果的有效实现,完整的配套设施是全面风险管理过程必不可少的。全面风险管理的配套设施包括:一是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已经是现代企业管理不可或缺的内容,更是董事会的重要职能之一。二是内部控制。为了确保企业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企业需要对潜在的风险构建内部控制制度,监督各项制度执行情况。三是组织和部门管理。一个直接对董事会负责、与其他组织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与合作的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是全面风险管理必备的配套措施。四是数据和技术资源。风险管理部门可通过会计系统和前台交易系统获得相应的数据,并通过相应的技术途径实现风险分析和处理。五是积极组合管理。组合管理是将风险与公司的目标结合,将风险因素进行组合管理,充分利用风险的天然对冲效应和分散化效应,实现风险管理效益最大化。

二、全面风险管理理论应用于公共

危机治理的可行性公共危机治理是涉及多方社会主体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在高效、合理的决策组织下形成制度性的系统规范。发源于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理论在企业内部已有相对成熟的发展,值得在公共危机治理中进行尝试。第一,风险管理理论在商业银行内部发展成熟,有一定的管理实践基础,形成了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恢复为主的过程管理,其模式比当下的应急式风险管理更加科学,有助于全面预防和控制危机。第二,全面风险管理有助于提高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主动性与时效性。一方面,全面风险管理要求应对危机的各个主体更加主动地适应规范,最大限度地规避或管理风险。另一方面,该管理体系也使政府能够在纵向和横向对公共危机进行更全面的管理。第三,西方国家在公共危机治理上有类似的经验。西方各国公共危机的发展完善过程中,或多或少吸收了全面风险管理理论的内容。美国的危机治理体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得到了极大的完善。在组织结构上,成立了国家安全委员会,整合国防机构、情报机构进行辅助,以应对战争危机管理。还成立了一体化危机管理机构“联邦紧急事务管理署”,负责对大型灾害的预防、应对、恢复的全方面工作,直接向总统汇报。城市社区组织与民众对危机的积极响应是美国危机治理的一大特色,在社区层面有社区危机反应团队、医疗预备队、街区守护者等志愿组织,形成了危机管理的多元主体。

三、全面风险管理视角下公共危机治理机制的重构

全面风险管理理论来源于企业,但其全面风险观、整体化风险理论、风险管理框架等方面的理论和实践给公共危机治理提供了全新的思路。第一,应急管理理念向公共危机治理理念的转变。目前,政府对于公共危机的管理,急需从国家管理、应急管理的方式向全面公共危机治理转变。根据整体化风险理论及风险管理框架的内容,公共危机治理应该建成一个以政府为主导,NGO组织、企业、公民能够制度化协同的开放型组织网络。它将以公共危机预防和治理为目标,对公共危机进行整体性管控,最终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这是一种制度创新和体制突破,有助于我国实现公共危机管理的跨域。第二,公共危机治理的动态化过程框架。公共危机的爆发是一种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必须以全主体、全风险、全过程的危机管理理念,将风险管理、风险要素管理、应急管理和灾害管理整合进公共危机治理框架之中,形成动态循环的治理框架。一是危机条件下的社会主体管理,包括政府、企业等机构与公共媒体之间的管理;二是风险管理,重点是风险的监测、评估;三是风险要素的管理,主要是对风险要素的识别以及风险要素的防控;四是风险过程管理。在常态管理中,危机管理应该包括危机过后的风险管理、准备阶段的危胁要素管理及恢复阶段的灾难管理。

危机时刻则应该将应急管理区分为常规应急和非常规应急;五是引入学习反馈机制。通过制度确保在危机治理过程中持续学结应对危机的新方法、新经验,并促进这些方法、经验畅通的共享。作为危机治理反馈总结环节,将有助于提升整个危机管理过程的处置能力和效率,为应对更复杂的公共危机事件奠定基础。第三,公共危机治理过程的执行思路。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以外的民间慈善组织、志愿团体以及国外的救援和志愿团体等社会组织都有所参与,但也仅仅是危机事件后某一个阶段的临时投入,而且是建立在强大的政治动员或感召之下的参与。这种参与往往缺乏组织性、专业性和持续性,导致社会组织无法有效发挥其灵活性、规模性、可及性等方面的优势。公共危机治理思路首先在于调整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业、公民等相关主体的关系,在法律和管理层面明确各个主体的权责。针对不同的主体设定相应的行政程序、行动准则及相关规范,同时在组织、管理体系上体现公共危机治理的多元参与,为各个主体全程参与、相互协同提供平台。一方面,相关法律法规需要逐步完善,解决好各类法律、法规相互衔接配套问题。另一方面,建立相应的政策架构,制度化地引入NGO以及其他社会团体的持续参与,形成组织化程度较高的制度体系。

四、全面风险管理视角下公共危机治理的实现路径

公共危机治理不是一个静态的、独立的过程,是一种动态的、全方位合作的体制。现行公共危机应急管理体系中,急需以平战结合、统分结合为原则进行权力配置,按照分级分类、条块结合的网络化管理方式进行体制的调整。突破现行行政命令式的公共危机应对体系,使组织结构由垂直型向扁平型公共治理体系发展,建立政府与社会共治危机的复合型组织合作模式。第一,建立综合协同的核心治理机构。公共危机治理需要组织结构具有相当程度的弹性,并且尽可能的减少中间环节,以保证危机治理的效率[7]。需要组织结构扁平化以及组织方式网格化。既要保证各个应急主体的独立性,还要保证应急主体之间的协同性。因此需要设立常态性的,单独的危机管理部门作为核心机构,在战略高度指导和决策公共危机治理活动。根据西方国家的危机治理经验,多元化主体是公共危机治理机构的组成形式,有助于协调各个主体的行为,形成合力,最大程度的发挥核心治理机构的“大脑”作用。

公共危机治理的公共性需要每个主体都具有履行义务的意识,尤其是不能出现各自为政的状况。我国现行的公共危机治理体系中,各职能部门和不同险种的管理在中央和地方层面都缺少具有综合决策、全面协调功能的常规性核心机构,各部门主体的职责、角色和组织机制不够清楚明确,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危机管理资源的浪费。基于此,我国公共危机治理的核心机构应该分为三级,即中央——区域(或省级)——地方。各个层级均设置其公共危机治理的核心机构,明确其组织结构和组织职能。各层级本身具有独立应对一定程度公共危机的职责和能力,各级别核心机构又可协同,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合作网络,以应对更大范围和程度的危机。一是国家公共危机治理机构。该机构是全国最高的危机治理领导协同机构,由国务院和各个部位组成,形成整合全国范围应急资源的协调机构。其职能在于集中规划全国公共危机治理的方案,集中调配和整合全国各地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形成全国性的公共危机治理力量。二是区域或省级公共危机治理机构。该机构可以是区域性的几个省份共同的应对机构,也可是某一个省份的危机治理机构。区域性针对类似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灾害具有共同性,需要共同应对的省份。这些省份面临的公共危机往往具有共性,依靠单一省份无法有效应对,需要组成区域性公共危机治理机构,统筹整个区域的危机治理资源。三是地方公共危机治理机构。该机构是国家和区域公共危机治理机构的延伸。平时主要职能是对风险因素的预测、管理,对公共危机治理措施的演练和宣传。战时则是根据国家和区域危机治理机构的统一部署进行危机应对和处置,是公共危机应对的基层组织。以上三种危机治理机构是各自层级的最高级危机应对机构。这种核心机构的治理机制将逐步发展,实现制度化、法制化,能够将分散的社会资源和力量整合,可以解决部门分割、各自为政的弊端,有助于加强各机构之间的协调合作,形成政府主导。第二,建立动态适应性的决策领导体制。公共危机决策具有独特性,是非程序化的决策[6]。政府不是决策的唯一主体,应该将众多主体纳入到决策范围,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这就需要摒弃传统的决策模式,通过决策程序再造来优化决策程序。公共危机多元治理主体需要通过协商形成共识方案,明确不同时间各个主体职责,在各主体之间形成明确的决策、行动方案,而总体性、全局性的指挥决策由核心机构统一决定。

第7篇:公共治理理论概念范文

二十世纪以来,伴随着全球化的扩张,信息化时代和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各个国家相继进行政府改革。从新公共管理模式的产生、发展和质疑,到PerryHicks提出整体性治理模式。新公共管理正在逐渐被整体性治理所取代,整体性治理使政府管理从分散走向集中,从局部走向整体,从残缺走向整合,整体性治理模式不断在各项管理工作中产生积极的影响。因此,本文结合整体性治理产生的背景和主要思想,对新公共管理到整体性治理作一个浅要分析,以期能为管理者提供一些理论参考。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整体性治理;分析

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西方各国就相继进入了新公共管理的实践模式。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新公共管理逐渐显露出其局限性。于是在美国,在新公共管理的基础上衍生出了新的实践模式,即新公共服务。其代表性人物RobertDanHate认为,新公共服务才是真正的公共行政模式。而在英国,英国学者和管理者则对新公共管理提出了批评,并且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新的实践模式,即整体性治理,其代表人物是Per-ryHicks。目前,整体性治理正在成为政府治理的新趋向。本文将对其进行简单地介绍和分析。

一、整体性治理理论产生的背景

整体性治理理论的产生来源于新公共管理的衰落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新公共管理实践模式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十分强调分散性。通过将权力大、结构庞大、等级高的部门分散,使其在内部达到一个各部门相平衡的结构,然后重新对各部门进行信息和管理系统的规定,从而以不同的控制形式对各部门加强管理。第二,注重内部之间的竞争。对于新公共管理实践模式来说,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公共结构中,购买者和提供者是隔离开来的,从前的等级式的资源分配被新公共管理的竞争机制所取代。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资源的供应开始多样化。第三,注重激励的作用。在新公共管理实践模式中,激励机制被广泛的应用,在分散的公共服务和专业精神上,进行具体的绩效奖励,多劳多得得到了有效的实践。然而,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新公共管理的不少运作方法已经被停用,新公共管理的分散性、竞争性和激励性已经造成关键部分停止运转,政府内部变得分散和无序。信息技术的发展,即数字时代的来临,作为整体性治理理论的第二大背景,信息技术当之无愧的成为了当下公共服务系统理性的重要环节,以及现代化变革的中心。当前社会,信息技术被广泛的应用到各行各业,并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信息技术还在公共管理中占据着核心位置。第一,电子信息系统改变其人才结构。政府重要的一个职能就是管理,其中就包括公民的各项信息记载。最初,工作人员以纸质记载为主,发展到如今的以电子信息系统记载为主。信息技术在政府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政府对信息技术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第二,信息技术改变其组织结构。以往的政府机构以等级官僚制进行结构架设,而随着信息技术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现在的政府的组织形式以信息技术为主导。第三,信息技术提高政府工作能力。信息技术对于抓取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分析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政府做决定的能力,从而使政府工作效率更高。第四,信息技术影响政策变化。基于信息技术的功能,通常一旦信息技术系统发生变化,那么意味着大多数政策也会发生变化。

二、整体性治理理论的主要思想

(一)重新整合。

在整体性治理理论中,重新整合是与新公共管理相对立的。整体性治理理论的重新整合主要涉及到七方面。第一,部门之间碎片化。即将功能相似的部门重新进行合并、整理、组织成一个全新的部门,重视微观层面的地方机构,新的政府结构以社区为基础。第二,大部门式的集中治理。管理的集中性是重新整合的一大重点。对于一些大的部门及重要部门来说,分散管理使机构内部之前分工不明确,工作效率低下,集中管理有利于改变分散管理所带来的情况。同时基于信息技术的融合,能够使集中管理更加方便有效。第三,政府重新化。这思想,主要是将私有收归国有,加强政府的管理职能。比如,美国对两万八千名机场安全人员的公共部门活动,从曾经外包的私人承包商手中,将此权利重新交给公共部门联邦文管系统。第四,加强中央秩序。新公共管理模式使政府在日常管理中变得分散以及无序,整体性治理思想强调加强中央秩序,有利于改变由分散和竞争导致的无政府主义现象。第五,压缩行政成本。整体性治理降调集中性,因此,大大的减少了行政支出和花费。第六,重塑行政服务链。基于信息技术的支撑,在行政服务工作中,能够对公务支撑功能、处理事务的系统进行重新设计。第七,网络简化。现代政府通过网络的高度连接,使其在内部结构中更加精简和完善,在与外部的联系中也更加紧密。

(二)整体性治理。

第一,信息的搜寻和提供。整体主义是以需要为基础。政府的信息系统就是以此基础建立,能够满足公民和企业对政府机器中的措施,表达出来以及提交相关报告。而信息技术的互动性还可以自动根据公民的需要和兴趣,提醒工作人员对其做出整体性的调整。第二,组织重建以公民和功能为基础。第三,一站式服务,将分散的服务功能集中起来进行不同问题的解决,从而使公民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第四,数据库的统一,在新公共行政管理中,不同的信息掌握在不同部门的信息系统中。而在整体性治理中,强调数据库的统一性,使政府在进行重大决策和预测公民需要时,能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第五,灵活的政府结构。对于一个灵活的政府结构来说,最重要的就是监视预报系统和预测系统。通过这两个系统能够及时对意外发生事件进行考虑。这有利于政府在进行决策和实践时,注入灵活应变的系统,增强其灵活性,取得更为有效的结果。

三、新公共管理到整体性治理的简要分析

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整体性治理不是对新公共管理的全盘否定,而是对其进行了修正。新公共管理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产生,站在经济和社会的角度来对公共服务提出了治理模式。然而,西方社会正在发生变革,从原先的生产者社会到当前的消费者社会转变。这样的改变,使其对公共服务提出了更加多元化的要求。整体性治理则需要站在技术的角度来进行理解。其治理方式和运作方式都与信息技术有着紧密的联系。信息技术要求管理功能能够越发集中化、整体化、整合化,与新公共管理理论相悖。因此,新公共管理理论逐渐被整体性治理理论所取代。整体性治理立足于政府内部的运作和部门的整体运作两方面,主要解决新公共管理所带来的碎片化管理和政府空心化问题。整体性治理能够提供比新公共管理更有有效的公共服务,并且用极低的成本产生更好的社会效果。整体性治理的整合概念还集中体现在,整合不同层次的治理、整合内部功能的协调性、整合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的关系。通过从层次、功能、部门三方面入手进行整合,从点到面,整合手段从平面延展到空间,理念也越发趋于多元化。从而使整体性治理更加符合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使整体性理论比新公共管理理论更加符合社会发展要求。另外,整体性治理理论还有一个重要的理论基础,就是以官僚机制为组织载体。而新公共管理则不是以此为基础。完善的官僚机制是行政现代化的标志。因此,整体性治理理论以官僚机制为基础,还有利于建构现代化的官僚制,其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才能更加符合现代化行政的要求。结束语:总而言之,整体性治理更加符合当前社会、政府公共职能的管理。我国社会正在进行全面转型,公民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正在不断增长。面对这样的挑战和困难,政府要结合整体性治理模式,对政府内部机构进行重新整合,集中治理。同时还需要加强政府和非政府之间的整合,让公共服务的外包工作透明化,让公共服务朝着多元化发展。

参考文献:

[1]竺乾威.从新公共管理到整体性治理[J].中国行政管理,2008,10:52-58.

第8篇:公共治理理论概念范文

第 1 章 绪论

1.1 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选题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1.2.1 国外研究综述

1.2.2 国内研究综述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1.3.1 研究思路

1.3.2 研究方法

第 2 章 核心概念和基本理论解析

2.1 核心概念解析

2.1.1 公共服务

2.1.2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2.2 基本理论解析

2.2.1 新公共管理理论

2.2.2 新公共服务理论

2.2.3 公共治理理论

第 3 章 淄博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介绍

3.1 淄博市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1.1 必要性

3.1.2 可行性

3.2 淄博市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措施

3.2.1 购买公共服务的宏观做法

3.2.2 购买公共服务的具体实践

3.2.3 购买公共服务的管理考核办法

3.3 淄博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成效

3.3.1 促进市场竞争更加充分

3.3.2 让群众享受到更为专业的服务

3.3. 有效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第 4 章 淄博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4.1 存在的主要问题

4.1.1 社会组织被认可程度低,公信力不足

4.1.2 政府人员购买意识薄弱

4.1.3 程序不规范,标准不统一

4.2 存在问题的原因

4.2.1 社会组织力量欠缺,规范化程度低

4.2.2 政府部门权责不清,改革动力不足

4.2.3 缺乏相应的规章制度保障

4.2.4 评价和监督体系不健全

第 5 章 国内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经验借鉴

5.1 国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做法

5.1.1 英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做法

5.1.2 美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做法

5.2 国内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做法

5.2.1 上海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做法

5.2.2 广东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做法

5.3 对国内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经验总结

5.3.1 重视制度建设

5.3.2 严格的购买流程和完备的评估、监管体系

5.3.3 注重培育社会组织,资金来源多元化

第 6 章 淄博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对策建议

6.1 培育壮大社会组织

6.1.1 加大财力物力支持

6.1.2 提高社会组织的人员素质

6.1.3 扩大社会组织影响力

6.2 畅通信息互通机制

6.2.1 强化政策执行过程的反馈机制

6.2.2 建立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交流平台

6.2.3 积极吸纳公众的意见建议

6.3 政府转变购买公共服务观念

6.3.1 加强自身理论学习

6.3.2 学习先进地区经验

6.3.3 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

6.4 制定合理完善的配套制度

6.4.1 充实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相关规章制度

6.4.2 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6.5 建立健全监督评价体系

6.5.1 加强内部监督评价体系

6.5.2 完善外部监督评价体系

结束语

主要参考文献

致 谢

中文摘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研究最早起源于西方国家的福利制度改革,通过在服务供给中引入竞争机制,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在政府私有化程度较高的美国和英国等国家,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作为提供社会福利的方式之一,从而弥补政府失灵和政府干预的缺陷。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展起来,并逐步让越来越多地发达国家用来进行政府管理。政府通过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以此达到削减经费、减少成本、提高行政能力的目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属于新公共管理运动内容,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西方新公共管理运动精神。

我国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研究并没有向西方发达国家那样较早的开始。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经历了向西方社会管理制度模仿学习,到适应自身社会发展并逐渐完善和创新的过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公众需求出现了更为多元化的趋势。目前我国基层政府越来越多的采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进行社会公共管理,一方面可以促进政府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另一方面能够有效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但因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在我国起步较晚,各项制度建设和市场培训还不够完善,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本文在新公共管理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公共治理理论的理论基础上,通过文献研究法、案例研究法和比较分析法,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从内涵、相关要素、基本理论等方面进行细致深入的学习研究。通过论述近年来淄博市深入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做法,从社区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开始日益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项目和措施,分析淄博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取得的效果及不足之处。紧接着在英国、美国和上海、广州的典型案例分析的基础上,学习到先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做法。它们的成功主要在于重视制度建设、规范的购买流程、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注重社会组织培育等方面。在此基础上,集合淄博市自身特点和不足,寻求出优化淄博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解决途径。要通过培育壮大社会组织、畅通信息互通机制、政府转变自身观念、建立配套的规章制度、完善监督评价体系等方面,实现淄博市政府的高效、优质的管理,弥补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的不足。

第9篇:公共治理理论概念范文

管理是指政治统治者的地位保护盒阶级压迫功能逐渐淡化,代之以将行政权力主要运用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利等方面的政治意志执行过程。政治是国家意志的体现,而管理则是这一意志的执行。对于什么是治理,许多机构和学者都作出了自己的界定。比较典型的是全球治理协会和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定义。全球治理协会的定义是:治理是个人与机构、官方和私人治理其共同事物的总和,多种多样互相冲突的利益集团可以借此走到一起,找到合法的办法。它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既可以是对立的或各异的利益彼此时应,也可以是人们同意或接受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安排。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定义是:治理是运用政治权威管理和控制国家资源,以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具体而言,治理是有许多不具备明确的等级关系的个人和组织进行合作以解决冲突的工作方式,它灵活的反映着多样活的规章制度甚至个人态度,以上定义非常典型地反映了治理理论的主要特征,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自我调节的协作方式。即国家、组织、个人之间通过谈判实现自动协调目的的方式。

2 多样化的行动者。国家责任范围逐渐缩小而公民享受更多的责任,包括政府部门、私营部门、第三部门以及广大公众都可以参与治理。

3 互动过程。致力于集体行动的组织依靠互相依赖的权利和资源关系实现互相促进和支持,形成协作性的合伙伙伴关系。

4 国家的主导角色。国家在制度设计和战略制定方面具有根本性作用,这是其他机构不能代替的,国家的作用充分体现在其宏观调控和组织协作上。

二、善治的内容

善治是指一种良好的治理。这是治理理念和相关机制建立并运用到实践中所导致的良好的绩效。它应该是社会治理发展的目标。善治只要是指治理能够收获到良好的技校,这种绩效表现在治理的政治效果、管理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方面。整治效果主要是通过治理达到了公民与公共机构之间的良性互动,公民的责任精神得到提升,公民对公共事务有着广泛的参与,社区团结性达到非常高的水平。管理效果是通过多元角度的参与和互动,社区和组织的治理取得良好的管理效果,形成了共同治理的机制,提供了最大效率的公共服务。经济效果主要是指通过治理直线了社区和组织资源最大化的利用,并确定了良好的经济收益,给社区居民带来了更好地福利。而社会效果则包括文化观念、环境保护、社区安全、邻里照顾等方面都产生良好的小郭,社区成为安全、幸福和文明的居住地。就一个国家而言,职责意味着国家实现有效的制度构建、公民创造力得到激活、政治文明程度高,意味着国家不仅在经济上去的稳定而快捷的增长,而且在综合效益上公民生活质量得到了不断提升,社会和自然都实现了和谐共进的目标。

三、公共治理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