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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续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
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转变管理职能。在全面公开许可事项、许可依据、许可条件、许可范围、许可程序、办理时限等内容基础上,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切实提高许可工作的透明度,真正建立起公开、公平、公正的许可制度。行政许可由市政府办事大厅我局窗口统一受理,行政审批处严格实施,要在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的基础上,依法办理安全生产各项许可。要进一步加强许可档案台帐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规范整理各类许可档案,及时归档。
二、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严格按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不断深化。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建设,建立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制度,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处室要在清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权的基础上,把执法职权分解落实到具体执法岗位。召开安全生产法制与执法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年度安全生产法制与执法工作,并做到季度有评查、半年有督查、年度有检查考核,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制与执法工作落到实处。加强行政执法责任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严格落实执法责任。
三、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苦练基本功”活动,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业务技能的操练,通过举办培训班、业务学习会、安全生产论坛等,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根据人动,及时调整、充实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和业务操作培训,努力增强执法人员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与依法行政和履行职务相适应的法律素质和能力。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制度,加强培训考核,提高素质,确保所有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合法,持证上岗。
四、规范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行为
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是保障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内在要求。决策要按照调查研究、专家咨询、法律论证、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听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等程序制定。加强决策执行督查,形成决策执行的过程监督和反馈纠错机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要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今年重点将进一步完善落实《行政决策评估制度》、《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程序程式化管理,努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和案件办理工作,按照《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定》和《省安全生产监管现场检查规定》的要求,加强对立案、调查、审理、告知、送达、处罚、执行、结案、归档、执法纪律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严格执法办案程序。认真贯彻执行2011年版《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做到正确使用执法文书。继续开展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强化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水平。
五、全力宣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按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法律咨询、安全图片巡展等多种形式,结合市委市政府开展的“机关服务基层、干部服务群众”活动,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省安全生产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11]88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的监管主体责任,努力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进一步重视工作,强化责任意识,依法处理群众事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通过举报反映的问题,保障人、举报人权利。积极探索《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安全生产举报督查制度》等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分工分流的工作机制,把行政管理引发的纠纷和矛盾及时引导到法定的渠道上来解决。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健全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相关业务处室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健全内部层级监督体系,做到各负其责,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同时,进一步抓好行风(执法)监督员队伍建设,今年是行风(执法)监督员聘期届满之年,要认真及时做好行风(执法)监督员的续聘、选聘工作。要召开好行风(执法)监督员会议,努力健全外部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努力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执法环境。进一步推进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关于备案工作的规定,建立备案案件定期审查通报制度并认真执行,确保依法行政、执法公平。
七、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随着民众法律意识的提高,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被复议和诉讼的可能性不断加大,法制和执法部门要树立讼意识,确保办案质量。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事项,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增强透明度,提高公信力。充分发挥律师顾问作用,积极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积极配合和支持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对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认真研究,并加以落实。
1.搭建政社互动新平台。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民生服务信息平台、效能建设网络,实现政府与村(社区)的实时信息互动,为政社良性互动搭建信息网络平台。
2.实施政社互动新举措。研究出台更具操作性的实施意见和措施,对政府延伸至村(社区)的工作进行全面疏理,进一步明确政府和村(社区)各自的法定职责,严格按照要求,切实推行“准入制度”。在条件成熟的村(社区)试点签订“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协议书,规范实施劳动社保、卫生、体育、教育、综治、等一揽子服务,并逐步在全镇推广。
3.探索政社互动新形式。对镇、村两级干部进行政社互动的法理、意义、内涵、机制等理念的辅导。进一步研究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的规范程序,进一步研究自治组织的准入程序,进一步研究衔接互动的有效形式,让行政部门与自律、自治组织衔接、政社双向能互动,形成政社协调的新格局。
二、建立健全宣传教育机制,打造法治文化特色
1.打造法治特色文化。通过理论中心组学法和举行培训班的形式,将法制宣传融入到机关制度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中,打造机关法治文化;以村图书室为载体,实现图书文献共享,村村公共文化设施达标,打造新农村法治文化;以法制学校和法制教育基地为依托,打造校园法治文化;以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为准则,打造企业诚信文化。
2.创新法制宣传载体。印制法律法规宣传册,发放到规模企业、机关、行政执法单位以及村、社区;在镇政府门户网站和《今日》栏目开辟法制宣传专栏;结合“六五”普法,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继续抓好国务院《纲要》和《决定》的学习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全镇两级干部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学习计划,确保镇公务员每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少于40小时,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参加市、镇法律知识培训,政府班子全年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领导班子全年专题研讨不少于2次。
3.拓展法制教育阵地。在外来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区和规模市场交易中心试点建立法制教育基地,并在人口集中区和较大规模企业内推广,设立固定普法宣传栏,定期出刊普法内容,组织开展培训等宣传教育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基层,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影响力。
三、建立健全决策机制,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1.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党委、政府议事规则规定的科学民主决策程序,不断完善镇三套班子会议、镇长办公会议制度,增强政府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逐步形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2.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村、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运作,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推进信息公开电子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3.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根据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度程序规定的要求,对照《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规定,严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审议、、备案等环节,在规定的时限内按要求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做到“有件必备”。组织清理规范性文件,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进行了修改、废止并向社会公布。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增强防范和化解矛盾能力
1.健全制度。高度重视稳定工作,认真开展“三项排查”,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开展“开门接访”和“主动下访”。坚持做到“书面办结制”,凡是受理的案件,一律实行书面答复。继续坚持每天有一名三套班子领导和一名机关助理值班,调解处理各种及突发事件。
2.健全大调解机制。继续规范三级调解网络,发挥好人民来信来访接待中心和社会矛盾调处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妥善解决社会矛盾,完善镇综治中心建设,不断增强化解民间纠纷的能力。
3.建立联动机制。各村(社区)、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以及上报制度,加强联系沟通,形成建立预防、共处的镇村联动机制。
五、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完善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明确责任、协调配合。
一、转变行政方式,全力推进社会管理
1、推进“三合一”网络平台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管理(暂行)规定》和《“三合一”网络平台行政权力数据库维护管理办法》,健全“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实现权力全覆盖,运行全透明,流程全监控,保障全到位。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行政权力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等工作制度。
2、强化行政服务窗口建设。按照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服务窗口人员选派、培训等,强化窗口服务建设,不断提升窗口人员的服务水平。
3、夯实政务公开建设基础。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办事依据、标准、程序、时限和结果,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将行政许可事项法律依据、审报程序、条件等向群众公示,切实保障监管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认真受理各种举报和投诉,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单。
二、推进依法行政,不断规范行政管理
4、行政执法规范化。执法前先亮证,并且记录在案,执法必须2人以上。按照法律规定,从立案到结案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在查处案件过程中,重事实、重证据,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条款正确、处罚适当。案件查处过程中,向当事人公开执法依据、违法事实、适用条款以及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权利、程序和时间等,还当事人以知情权。
5、行政执法精细化。建立监督机制。设置行风建设举报电话,主动邀请区人大、政协领导对执法工作进行视察和督查,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制和六条禁令,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建立评议机制,从社会各界聘请行风监督员和药监信息员,定期召开座谈会,评议执法工作。推行效能、作风、廉政建设“一卡通”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外出执法必须填写执法时间、单位,并将接待人员的姓名、电话交由纪检监督部门进行跟踪回访,确保所有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得到全过程的跟踪监督。
6、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推进数字药监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质量。大力推行全过程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
7、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积极创建依法行政示范点,以此为契机,不断加强依法行政的水平和效率,提升社会满意度。
三、化解社会矛盾,探索互动协商机制
8、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加强行政调解与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的衔接。完善调解申请书,受理调解登记表,调解记录,行政调解协议书等行政调解文书。
9、拓宽民意反映渠道。构建言路畅通、办理快捷、反馈及时的社会监督运转机制和政民互动机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积极回应民意诉求,主动沟通,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发阶段。
四、强化执法责任,完善行政监督和问责
10.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要主动汇报。
11、加强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完善监督制度,改进监督方式,建立依法行政档案,切实加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12、严格行政问责。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区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五、完善保障措施,贯彻落实法治建设
13、健全组织领导。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案件审理委员会,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凡遇重大或难处理的案件,坚持集体讨论,由案审会决定,确保案件正确性。
14、健全各项制度。制订公正执法、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和规定,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社会服务承诺制、罚缴分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切实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
15、健全岗位责任。根据行政执法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奖惩分明。
16、制定工作规范。按照省、市、区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责任主体和奖惩措施。
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着力在推进平安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1、从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防线着想,抓好“三个建设”。一是抓好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示范点建设,加强人民调解队伍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的战斗力,总结推广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每个乡镇年内要建成2个规范化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示范点。二是加强人民调解网络机制建设。在加强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组织阵地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加强人民调解与矛盾纠纷多发部门的对接,全面提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水平。三是推进卫生、道路交通等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构筑以“县调解组织为指导、乡镇调解组织为主导、村(居、社区)调解组织为主体、专业化调解组织为补充”的人民调解大格局,确保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化解矛盾纠纷达2000件以上,努力打造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特色品牌。
2、从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着手,落实“三项工程”。一是落实矫正“四统一”工程。统一矫正社会风险调查评估程序,严把评估质量关;统一设立村(社区)矫正工作站,明确工作站的人员及其职责;统一矫正工作流程,上好第一堂课,发放好《社区矫正人员手册》;统一建立个人信息档案,规范管理。二是落实监管工程,建立电子监管信息平台,对矫正人员实施电子围墙监管,对重新违法犯罪及风险较高的重点人员实施GPS电子定位跟踪监管,严防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三是落实矫正队伍建设工程,建立由乡镇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等部门人员组成的矫正专职队伍,建立由村(居、社区)书记、调解主任和综治专干组成的矫正联络员队伍,建立由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村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的矫正志愿者队伍。利用他们与矫正对象靠得近、情况熟、信息反馈快等优势,对矫正对象的日常行为进行帮教和监管,把情况控制在视线中。努力做到100%监管,实现“四无”目标。
3、从规范安置帮措施着力,抓好安置帮教基地建设。推行安置帮教出来有人接、回来有人管、就业有人扶、困难有人助的“四有”工作模式,建立健全司法所、社会、家庭、单位无缝对接机制,及时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摸排专项活动,准确掌握帮教人员底数和基本情况。同时加强心理矫正和引导,在帮扶中做到思想上、措施上、行动上跟上,把帮教人员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及时解决就业和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真正做到“暖其心,安其身”,最大限度的消除不满情绪,减少社会对抗,实现管理效果最大化。年内安置帮教率达93%,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8%以内。
二、认真履行法律服务职责,着力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4、深化法律服务服务新农村建设措施。围绕农村土地承包、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等,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开展“法律服务下乡”活动,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向群众有针对性的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群众依法维权。
5、强化法律服务社会职能。进一步加强对公证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的管理,建立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办理重大影响案件的指导制度,加强对律师敏感案件和的指导,引导广大律师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努力在办案中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积极主动的融入到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事业中去。
6、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团制度,围绕县委、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决策参考意见,为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启动乡镇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
7、进一步巩固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成果,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业务指导、培训,年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达145件,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着力在推进法治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8、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和《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用法培训、考试制度,认真组织国家公职人员集中学法用法辅导培训,全面安装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和普法无纸化考试软件系统,改进培训、考试方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总结“六五”普法以来的法治建设工作,准备好迎接省、州的“六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
9、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认真制定活动方案,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载体,丰富内容,创新方法,努力提升活动效果;建立“法律六进”工作制度,加强对“法律六进”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10、进一步深化法治创建活动。根据《法治建设纲要》、《法治湘西建设决定》,出台高质量的《法治建设意见》,建立健全县、乡镇、村(居、社区)三级法治建设工作机构,认真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社区)”、“法治校园”、“文明执法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年内60%以上村(社区)要建立起群众基础好,合法、管用、权威的“村规民约”,新增加33个民主法制示范村(社区),全县创建面达70%以上,不断提高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
11、大力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大力加强以案说法。加大户外法制宣传公益设施建设力度,力争年内建成1个法制宣传户外公益设施。突出法制宣传民族特色,贴近群众、贴近基层,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利用少数民族传统节日,通过法制文艺演出、有奖法律知识抢答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现场为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打造法治品牌。
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着力在提升服务水平上取得新突破。
12、突出以“用真诚对待人,用实干带动人,用事业凝聚人,用实绩评价人”这一主题,继续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
13、建立健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要做到年初工作有目标,具体工作有方案,工作落实有考核,严格奖惩兑现。在表扬先进,惩罚后进的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以先进为榜样,筑牢“司法为民、服务至上”的思想基础。
1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大力倡导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不断推进党务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要求,树立“务实、高效、公正、廉洁”的司法行政机关形象,切实做到办事规范、快捷便民。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在提升司法行政保障水平上取得新突破。
(一)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规化。以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落实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政府常务会和部门办公会学法、法制讲座等形式强化法治观念,推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不少于2次,各乡镇、各部门每年聘请专家、学者为领导干部作专题法制讲座不少于1次,领导班子学法不少于4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依法行政知识不少于6次。
(二)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制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规范行政执法条例》,积极组织宣传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新规定,及时总结和推广开展依法行政及法制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各乡镇、各部门每月向县政府法制办报送依法行政信息不少于2条。
二、健全行政决策制度,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水平
健全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注重运用调查研究、民主协商、公示反馈等科学民主决策方式,认真落实《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坚持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制度、听证制度,为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提供保障,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和公开政府行政审批行为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管理创新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关键。各部门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经济活动行政审批流程公开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坚持公开透明、依法确认、简化优化、集中办理的“四坚持”原则。进一步落实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坚持该取消的必须取消,能整合的必须整合,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批实施的法制监督,及时纠正违法行政审批行为,建立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推动行政审批行为程序化、法制化、信息化、公开化。明确行政审批权限,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严格收费标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推行“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办公,提高现场办结率。运用现代管理与技术,推进政府服务集约化建设,提高审批集中率,打造高效、便捷、公开、透明的网络化审批服务机制。
四、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一)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突出政府法制机构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中的主导作用,创新审查方式,坚持把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集体决定等制度贯穿于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全过程,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和中心工作。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按照“立、改、废”相结合的原则,紧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要求和上位法立改废情况,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建立和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布、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力度,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达到100%。
五、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及时纠正和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积极开展内部行政监督,自觉接受上级的监督,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机关的监督,接受群众的监督,并定期向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实施依法行政的工作情况。逐步建立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行政执法督导、行政执法问题内部通报、警示诫勉等制度,及时纠正和查处各种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公平、公正、高效。进一步完善投诉和举报制度,完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渠道。
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营造优质发展环境
(一)构建规范的权力运行制度体系。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大力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理清执法机关职责权限、编制部门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权力运行流程,真正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效能,有效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精简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二)打好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攻坚战。进一步完善落实涉企执法规定的相关配套措施,保证规范涉企执法工作围绕效能建设、政务公开、规范执法、文明服务、队伍建设等重点,用制度规范和监督权力的运行,用制度预防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发生。同时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和实施情况备案制度,探求治本之策,建立长效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认真落实执法案卷单位年度自评和全县集中评查制度,加大个案监督力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七、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提升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
(一)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渠道,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积极推进实地调查、公开听证、专家咨询等审理方式,把调解、和解贯穿于复议办案的全过程,依法、公正、高效化解行政争议。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力争达到行政复议“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效果。
(二)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促使行政机关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建立健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对接机制,增强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进一步落实行政复议应诉与行政审判工作联系制度,完善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之间的协调沟通机制,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良性互动机制。
八、加强考核管理,落实推进依法行政的保障机制
(一)做好国务院《决定》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建立健全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和专题法制讲座制度,把国务院《决定》纳入公务员和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组织广大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明确应当承担的责任,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运用报刊、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为加快推进我市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建立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律知识考查、考试和考核制度。市政府对非人大任命干部在任职前进行相关法律知识考试和依法行政情况考查,考试、考查结果作为任职的依据。加大公务员法律知识测查力度,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机制,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三)全面实施依法行政的评议考核工作。依照《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制定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从依法履行职责、科学民主决策、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强化行政监督、防范化解社会矛盾、落实推进依法行政保障措施等七个方面,对各政府和市各部门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
(四)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示范标兵创建活动。加强对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的联系、培育和指导,加强信息的收集、传递和运用;积极推进我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示范标兵的创建活动,带动和引领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五)进一步完善政府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市政府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
(六)加快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进程。探索扩大公众有序参与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机制、程序和方法,完善公开征求意见和采纳意见情况说明制度,积极探索专家起草规范性文件制度,使政府规范性文件更好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同时,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后评价机制。
(七)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研究工作。认真探讨和研究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律,增强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努力实现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
(八)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全市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编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完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和定期清理制度。
三、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九)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按照《市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的安排,深入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的劳动保障、食品安全、节能减排等领域的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努力提高监督检查的实效性,进一步改善执法状况。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和行政执法案卷归档制度,统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十)认真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按照我市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清理行政权力事项,认真编制职权目录和运行流程图,建立电子政务平台和行政权力数据库,建立健全网上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实施全过程监督。
(十一)严格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各项配套制度。积极开展实质审查,提高报备率和纠错率,启动社会公众监督机制,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发挥备案审查的功能和作用。
(十二)积极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新举措。建立行政执法统计报表管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数据网上报送工作,全面、实时掌握全市行政执法情况。认真受理、办好行政执法投诉,在全市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中确定一批依法行政联系点,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
四、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
(十三)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行政复议申请权,健全立案制度、告知程序,积极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通过合法方式,表达合理诉求,凡是符合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都必须受理。
(十四)规范案件审理方式。认真落实《省行政复议听证办法》,规范听证程序,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复议案件,应积极主动通过公开听证、当面质证等方式,增强行政复议透明度和公信力。严格遵守时限规定,切实提高结案率。在依法裁决的前提下,根据不同情况灵活运用调解、和解等不同结案方式,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十五)全面推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继续深入推进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层层落实??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五、努力提升政府法制工作
(十六)进一步深化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市政府法制机构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开展前瞻性研究,探索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并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努力当好市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和顾问,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中充分发挥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作用。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审批服务便民化原则,加强大数据分析运用,以企业群众办事需求为导向,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核心,以“不见面审批”和“全链条一窗办理”为抓手,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提高服务效率,推动服务理念、审批制度、工作作风全方位转变,实现“网上全办、马上就办、窗口代办”,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等突出问题,加快建设区域“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运营成本最低、政府服务最优、创业创新活力最强”的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建设改革标准化体系
1.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要求,动态调整权力清单,按照能放则放原则,进一步厘清市县共有权力职责边界,制定出台县级初审转报事项清单(2018年版)和运行标准,切实做到一项权力事项由一级政府全程办结。
2.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以高频审批服务事项为突破口,探索推行“一证通办”减证便民改革试点,通过无依据取消、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信用承诺等方式,全面清理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凡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群众重复提交;凡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加快电子证照推广互认,凡是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形成的材料、证书、审批文件、证明等,由数据共享系统提供或审批部门自行核验,不得要求当事人提供。建立与市级统一的审批前置要件设立标准和审查机制,推进审批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建设,解决证明材料不统一、不规范问题。
(二)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促进改革高质量发展
3.公共服务事项“就近办”。依托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平台,以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为切入点,按照“小事不出村(社区),镇(街道)域一窗办”的要求,对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和办理流程实行标准化动态管理,积极推动事项“异地受理” “异地办理” “同城通办”和“就近办理”。
4.一般业务事项“马上办”。对办件量较大的一般性业务事项,简化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提升网上全程办结率和现场即到即办率。对法律法规要求必须现场审批和核验材料的事项,落实“网上先审、现场后验”“容缺预审”等措施,实现“最多跑一次”。简化企业住所登记,探索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资源新途径,允许“一照多址”或“一址多照”,推行集群注册等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方式。
5.多窗受理事项“一窗办”。对涉及社保、医保等民生事项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按照多部门办理事项和低频办理事项的业务类别,整合各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各审批部门专职负责后台审批工作,通过前台后台无缝对接,线上线下深度融合,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
6.权证高频事项“联合办”。集成优化调整全链条审批服务流程,推动“3550”改革常态化、普遍化。继续推行开办企业领域“多证合一”、不动产登记领域“一窗集成服务”、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领域“容缺预审”“模拟审批”等模式,全面落实“多图联审”“多评合一”联审联办制度,推行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每个审批阶段确定一家牵头部门,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大力开展政务代办服务,确保“3550”改革年底前普遍达标。开展“3550”达标率日常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县直机关和单位绩效考评。
7.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办”。按照市统一部署,全面推行“334”改革,深入推进“三集中、三分开、四保障”集中高效审批模式,原则上不再保留各部门自设的服务大厅,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8.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积极做好对上衔接,及时调整完善县级“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按照“事项名称、申请材料、表单内容、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办理流程(业务经办流程)”六个统一要求,梳理规范办事指南;除法律法规规定事项以及涉及机构改革领域外,实现 “不见面审批” 事项标准化全覆盖。大力推行“网上办”,凡能够实现网上全程办结的事项,不得要求现场办理;对法律法规规定或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一律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对必须要求现场办理的事项要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全面推行“两微一端”(微信、微博和移动客户端)审批结果送达方式,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实行快递送达。建立完善事项目录库、电子证照库、政务数据库,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
9.分类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县级层面,推动同一领域或相近领域执法队伍实施整合,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设置行政执法队伍;一个部门设有多个执法机构的,原则上整合为一支队伍;积极探索开展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开发区层面,在经济开发区设立综合执法机构,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 镇级层面,全面推动镇级综合执法改革。
(三)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确保改革精准化落地
10.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建立以权责清单为边界、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抓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以大数据为支撑的监管体系。推进企业“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建设,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存储和应用,与行政许可、处罚和监管有效衔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建设,建立奖励举报、惩罚赔偿、联合惩戒等制度,切实提高监管效能。持续完善“网上中介超市”服务事项目录、中介机构库、信用评价信息库,规范业务流程、收费标准、服务时限等,促进中介超市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信用平台相互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在突出位置,主动作为、通力协作,持续下功夫,力求新突破。要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统筹谋划改革任务,整合行政服务资源,系统化推进改革工作。要组织专门力量,细化工作方案,完善配套政策,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和进度要求推进。
企业政治思想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是一对有着紧密联系的“兄弟”,思想政治工作决定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成败,安全生产工作又反映了思想政治工作的水平。以安全生产工作为落脚点,深入落实十精神,将思想政治工作做扎实,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思想政治的主线贯穿安全生产全过程的落实载体是广大的电力职工。依托电力企业特殊发展平台,结合电力企业员工实际,制定合理方针,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思想保证。
(一)做好企业职工日常思想工作是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础做好电力企业职工日常思想工作的基本要求便是实时的掌握员工的思想变化,根据思想变化传达出来的信息合理安排工作,轻重适当。职工拥有轻松的心情,良好的心态,就能卸下沉重的心理包袱,将工作做得更好。
(二)以人为本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力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要求便是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责任明确了各层次领导职工安全生产工作的任务和要求,不偏不倚,每个人都是责任的担当者,人人都有义务与权力紧抓安全工作。这样做使得思想政治工作能深入到生产工作的每个环节。安全文化是企业政治思想工作的有效载体。安全文化是形象与精神的有机结合体,重在营造一种氛围与理念。建立、健全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培养员工爱岗敬业意识,依托生产经营制定生产目标,打造广为传颂的企业口碑,培养能够传承的职工操守,树立积极、正面的企业形象,调动可释放的、活跃的工作积极性,在企业又好又快的发展中发挥难以估量的推动作用。
二、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善始善终,形成事前事后均有应对方案的完整体系
在电力企业界,“三不放过”是调节处理事故工伤的指导思想。思想要求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严格按照“三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符合唯物主义的认知规律,杜绝了盲目寻因,调动了自助能动性,能更好的指导日常工作。思想政治工作要在生产的事前、事后均发挥作用,事后的教育工作要科学适度,总结教训要切合实际,让员工自纠、自救,把安全事故带来的严重危害和经济损失降到最低限。发挥员工自纠、自救能动性的同时,应在保护当事人隐私的前提下编结成例,作为教材案例影响更多的职工,前车之鉴在前,避免再犯。与此同时,对未遂事故与惯性违章要严肃对待,教育与惩处并行,使员工也在教训中学习,在教训中成长。只有采取双管齐下的、刚柔并济的措施,才能保证安全,为生命尽职尽责,为责任找到根基。一系列细致入微的思想政治工作,渗透进入日常的防范教育工作,为企业的安全生产打下了牢固的基石。
三、总结
2、通过调研,找出阻碍行政服务中心行政效能提高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强窗口建设,增强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感,提高服务水平。
3、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窗口认真总结工作,查找存在问题,改进工作作风,踏实做好行政服务工作,真正经得起各级人员的明查暗访和监督检查。
4、加大已进驻中心的行政部门、单位对窗口充分授权的力度,强化“一审一核”,基本实现“两集中”,即部门和单位的行政许可、和其他有关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到一个实职科室实施;实施许可审批服务的科室成建制地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实行窗口式办公,理顺办事权限和程序,努力改变窗口的“二传手”格局。
5、认真梳理办事流程和工作时限,在减少环节和缩减工作日上下功夫,更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各窗口从 4月15日 起开始调研,4月底前拿出可行方案报中心协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