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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
1、通过开展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大检查,掌握全县文化行政审批基本情况,总结先进经验,改进薄弱环节,完善制度措施,迎接文化部、省文化厅、市工作组的检查;同时,以检查促改革推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强审批行为监督,提供优质服务,推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推动我县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再上新台阶。
2、充分认识开展文化行政审批大检查,加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坚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不断改进工作,完善管理,确实履行好审批职能,将建设和发展作为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营造有利于提升文化生产、文化经营和文化消费的管理环境。
二、按照省市部署切实做好工作落实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有序开展行政审批大检查的相关工作。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建立组织和自查阶段:5月至6月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成立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审批规范化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文化部关于加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开展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大检查的通知》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许可规范化建设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对照《文化市场行政审批检查事项表》,对我县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进行逐条检查,认真填写《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基本情况汇总表》,完成自查报告(包括自查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意见建议等)及相关表格于6月30日前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迎接检查阶段:6月至8月
6月至7月,迎接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的检查组,来我县开展交叉检查;7月至8月,迎接省文化厅检查组对市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检查。
一、检查对象
承担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储存任务的库点(包括延伸收购点),以及其他粮食经营者。
二、检查组织方式
由*县粮食局、*县物价局组成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县粮食局为组成单位,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县物价局为副组长单位,按职能对粮食最低收购价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储存任务的库点(包括延伸收购点)应按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和本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配合专项检查工作,并作好迎接省粮食局、省物价局的工作组对各地进行的巡查和抽查工作。
三、检查方式及内容
根据我县实际,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分别纳入大春收购专项执法检查和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一并进行。
(一)对粮食收购市场的检查。对收购市场的检查纳入大春收购专项执法检查一并进行。检查时间为9月1日至12月31日。检查内容包括:
1、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情况。主要检查是否向售粮农民公示了收购品种、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是否认真执行《20*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规定的粮食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缺斤短两、以次充好、以陈充新等变相压低或提高收购价的行为;是否及时向售粮农民支付了售粮款,是否存在给农民打白条、代扣各种收费及其他款项等行为。
2、检查粮食经营企业履行最低库存义务情况。各地要引导和鼓励各类粮食经营和加工企业履行收购义务,积极入市收购粮食。对新粮上市后*不到按《四川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最低库存要求的粮食经营企业,由县粮食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切严重的,可取消粮食收购资格,并提请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3、其他检查。粮食收购者是否具备粮食收购资格,是否按照《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送粮食收购数据和有关情况;是否存在收购中人为设卡、搞地区封锁,阻碍粮食正常流通问题。
届时如我省不启动《预案》,则涉及《预案》的有关内容不进行检查。
(二)对最低收购价粮食储存、销售、移库及管理工作的检查。对最低收购价粮食储存、销售、移库及管理工作的检查,一并纳入今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进行。检查时间为9月1日至12月31日。检查内容包括:
1、检查最低收购价粮食储存及管理情况。最低收购价粮食承储企业(包括跨省移入地区的确良承储企业)是否存在擅自动用或自行销售最低收购价粮食的情况;承储的最低收购价粮食是否质价相符、帐实相符;粮食储存是否符安全储粮要求。
2、检查最低收购价粮食销售和移库的出库情况。主要是:最低收购价粮食交易过程和交易行为是否符合交易规则,是否存在非法交易、囤积倒卖行为;承储库点是否按销售出库和移库计划以及相关要求及时出库,是否存在人为设置障碍、借故拖延出库等行为。
3、中央和地方储备轮入的粮食是否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水平。(《预案》不启动此项不检查。)
一、工作任务
(一)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大清查工作。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市2013年度国土资源执法大清查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对中省市重点项目、基础设施、民生工程违法用地,开发园区项目违法用地,矿产勘查开采违法项目)批而未用和闲置土地,农村宅基地违法违规审批行为等进行全面清查清理,分类整改处理,切实规范用地行为。
(二)开展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印发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把政策界限,认真检查整改,严肃问责追究,坚决把违法用地比例降下来,确保县政府不被约谈问责。同时,要提前谋划2013年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早安排、早着手,把问题提前整改处理到位,确保顺利通过2013年度卫片执法检查。
(三)开展土地例行督察自查自纠工作。根据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关于印发<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建设用地审批、土地供应及利用、耕地保护、执法监察、土地整治等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县发改、住建、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对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用地规划许可、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等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不掩盖、遇到矛盾不回避,坚决依法整改,处理到位。
(四)开展盘活存量用地提高供地率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室2013年9月13日印发的《关于印发市盘活存量用地提高供地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尽快摸清全县批而未征、征而未供、未批先占土地基本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存量土地盘活方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工作步骤
(一)学习动员阶段(10月12日至17日)。成立县国土资源大清理大清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召开全县国土资源大清理大清查专项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各级干部的工作责任感、紧迫感;要加强对抽调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使其熟悉政策、掌握方法,推动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自查自清阶段(10月18日至31日)。本次国土资源大清理大清查以《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出台的政策规定为依据,对出台的地方性政策规定一概不作为有效依据,并将地方性违规优惠政策全部列入违法违规问题,坚决不允许地方政府违规减免税费等行为发生。各相关部门要在前一阶段全市土地管理自查自纠、交叉检查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归类存在问题,对照土地例行督察的内容和要求,查找相关的、可能存在的、遗漏的问题,确保不留任何死角和隐患。对于梳理出来的重大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必须及时上报县国土资源大清理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完善阶段(11月1日至20日)。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规定,对存在问题进行纠正、整改和规范,切实加强资料的收集完善和档案归集整理,确保土地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所有工作资料具备完整性、延续性、衔接性,做到内业资料不缺失、外业核查无差错。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21日至12月12日)。各相关部门必须按时限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做好检查验收工作,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讨,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科学化、规范化土地管理长效机制。同时,要准备好相关资料,迎接市双清办的检查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国土资源大清理大清查工作,县政府成立国土资源大清理大清查领导小组,由县长志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县国土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同志任副组长,县法院、公安局分管领导,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房管局主要负责人,各镇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统计执法自查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副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有**、**、**为成员的2010年粮食执法自查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组长负责,业务股具体实施,办公室、财审股配合。
二、检查目的
全面了解《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四川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促进粮食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检查和查处粮食流通统计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保障统计资料的全面、准确和及时,充分发挥统计在粮食流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
三、检查范围
实施粮食统计的机构和相关人员,我县境内规模以上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粮食(含食用油)经营活动的粮食企业,以及以粮食为生产原料的重点粮食转化企业(包括养殖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等依法负有提供统计资料的单位。
四、检查内容
(一)统计违法行为及其查处情况。一是单位负责人是否存在强令或者授意粮食统计机构和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打击报复统计人员,对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等问题。二是粮食部门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实施组织统计调查或者变更统计调查内容,违法公布统计资料,违法泄露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等问题。三是统计调查对象是否依法报送统计资料,是否存在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等问题。
(二)统计基础建设和保障措施的检查。一是统计人员队伍建设情况,二是四川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三是2008年以来的中央和地方统计调查经费落实、拨付和使用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五、检查时间和方式
检查时间2010年7月11日至31日,检查组对被查单位全面检查进行,在31日前完成所有检查,整理并保管好所有资料,形成检查报告,以迎接省市级复查。
六、工作要求
(一)做好本次统计执法大检查宣传工作,将检查的意义、内容和要求传达到被查企业和相关部门。
(二)在检查中,要做到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坚持把执法与服务、执法与宣传结合起来,采取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重要情况及时进行整改。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以确保资金安全、维护农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措施、提高资金管理使用效益、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为重点,着力解决涉农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中央、省、市、县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二、检查的内容和范围
(一)20*年度和20*年度农业部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资金”和扶贫部门“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二)20*年度和20*年度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和能繁母猪补贴的发放情况。
(三)20*年度和20*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
三、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底一8月上旬)
1.由各乡镇、华侨农场管理区、县直有关单位根据所涉及的检查内容,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组,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地、本行业的专项检查工作。
2.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一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的数量、培训人数、培训质量和效果,重点是有无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甚至贪污专项资金的行为;二是“三项补贴”的发放情况,重点为是否按照规定兑付给农民群众,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涉农补贴的行为;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的数量、就医农民享受补贴的情况,重点是乡镇以下定点医疗单位药品入口关、参保农民就医补贴兑现及有无弄虚作假、骗取新农合资金的行为等。
3.各乡镇、华侨农场管理区、涉农部门于8月18日前向县政府纠风办上报清理工作总结和统计表(附后)。
(二)抽查汇总阶段(8月上旬一8月中旬)
清理工作期间,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相关单位情况反映和有关群众举报,对部分乡镇、行业、部门涉农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重点案件进行查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专项检查工作在县纠风办统一领导下进行。为使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由县纠风办牵头,农业、扶贫、卫生、畜牧、物价、财政等相关部门参加,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高海荣,副组长:陈健,成员:钱伟、赵学富、朱虹昆、罗小平、周洪生、刘茜、崔勇、王惠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茜兼任。办公室职责是:根据《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按照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具体组织协调全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每个阶段定期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这次检查的两年度、6大项涉农资金,具有资金来源渠道多,结构复杂,使用范围广等特点。从来源渠道看,有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有上级财政下达的补助资金,还有有关部门安排的专项资金;从分配使用方面看,有直接对农民个人的补贴,也有对农业生产的补助,还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从涉及部门或领域看,有农业、扶贫、畜牧、卫生以及财政等多部门、多领域。因此,在工作中要充分认识到情况的复杂性和任务的艰巨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一协调,深入细致,全面推进。
(二)抓住关键,突出重点
一要抓住自查自纠这个关键环节,集中力量深入调查,督促各乡镇和涉农部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尤其要在对好账目、核准资金环节上做细致的工作。二要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将群众反映频繁,问题突出的资金纳入重点检查范围,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抽查。
一、总体要求
监督检查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和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要求相结合,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相衔接,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讲究方法,切实促进资金发挥较好效益,推动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和商贸流通体系建设。
二、监督检查依据
本次检查以《关于继续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11〕1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监察部等部门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意见的通知》(〔2010〕41号)以及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制定的内外贸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为依据。
三、监督检查内容
对外贸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主要是了解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商务部关于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决策部署、管理使用外贸专项资金的情况,并对专项资金扶持的具体项目进行抽查。内贸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主要了解具体项目以及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检查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拨付是否及时、配套资金是否到位,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各项要求,项目完成后是否取得预期效果等等。
四、监督检查方式
(一)根据商务厅安排,外贸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由厅财务处牵头,做好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上下衔接工作。外贸处、机电产业处、开发区处、服务贸易处、外资处、外经处等相关业务处室参与和配合。重点对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专项资金进行检查,检查组由司局级领导带队。
内贸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由厅市场运行处牵头组织协调,市场秩序处、市场建设处、商贸服务处负责具体实施,做好与部检查组的对口衔接工作。以实地检查为主,现场检查项目情况,查阅有关文件、财务账簿、会议纪要等资料;听取汇报情况为辅,与实地检查情况对照。
(二)根据以上精神,我市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如下安排:
外贸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由局财务科牵头,做好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上下衔接工作。外贸科参与和配合。
内贸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由局市场科牵头组织协调,市场秩序科、商贸服务科负责具体实施,做好与部检查组的对口衔接工作。
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检查工作,并抓好我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五、实施步骤
3月21日商务部已召开全国动员部署会议,3月22日省商务厅印发通知作了安排布署。根据安排,省商务厅4月上旬做重点抽查,4—5月商务部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组将到我省各市进行检查,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市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近期,组织召开全市商务系统会议,对内外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3月下旬开始,各相关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进行自我总结,各县商务主管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将检查结果上报市商务局相关科室,并做好迎接商务部检查组的各项准备工作。商务厅拟于4月上旬,到各市开展重点抽查。
(三)重点检查。4—5月份,商务部检查组进行实地检查,请各县商务主管部门和企业积极配合,完成检查任务。
(四)问题整改。5月底,对前期的内外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学习有关政策文件,熟悉项目情况。准确把握内外贸专项资金使用的要求,对检查项目做到心中有数。加强沟通协调,合理安排检查时间和地点。
(二)深入实际,加强调研。注意发掘好的经验和做法,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解决存在的问题;对涉及制度、政策性的问题,及时反馈有关部门研究并完善相关政策规定。
一、检查的重点领域和主要内容
这次安全生产检查的重点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船舶、电力、燃气、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民航、建筑施工、地下空间、人员密集场所、水利、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布置和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制订和实施情况;
(三)“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四)**年排查出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重要生产场所、重要部位的日常监管、安全警示标志、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五)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案情况;
(六)按照《**市**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关于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治理的要求,各部门制订的计划措施落实情况;
(七)公共聚集场所安全防范情况;
(八)安全投入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
(九)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十)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二、组织方式和实施步骤
(一)组织领导
各区、县政府负责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全面监督检查,各安全监管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控股公司、集团公司等)负责各自系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负起责任。务必做到工作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安全责任到位、隐患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二)实施步骤
这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行业互查、各级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督促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坚持行业部门检查与企业自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检查工作方案由各区县、各行业部门、各企业结合实际自行制定。检查组织工作分二个阶段进行:
自查自检自改阶段:即日起至3月底,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各区县、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辖区、本系统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督促检查阶段:3月下旬,各区县和各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开展重点抽查,及时督促企业针对自查、互查、督查中提出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认真抓好整改。同时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联合督查组对我市的调研督查准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开好全国“两会”和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创造良好环境的重要意义,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迅速行动,结合实际制定检查方案,部署检查工作。各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效果。
(二)加强执法,落实责任。
结合年初区域内发生事故的特点,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行业(领域)和单位要实施重点检查,尤其要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关、新开工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关;要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对于拒不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值守,强化防范。
一、建立机构,明确分工
(一)建立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迎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领导、科室、大队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的“迎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
(二)明确分工。
A、局办公室:
作为领导小组所设办公室,局办负责“迎检”工作各项具体事务的牵头组织工作,重点落实安全生产培训、宣传教育方面的有关“迎检”准备工作。具体工作任务是:
1、负责组织召开机关“迎检”工作动员会;
2、负责整理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情况;
3、负责整理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活动情况;
4、负责整理局成立以来受理的件、市长公开电话的调查处理情况;
5、负责整理局成立以来各界对我局行风建设、队伍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负责整理市人大代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议案、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
7、负责与人大财经工委的沟通联系,根据人大的安排,落实检查期间各项活动的准备工作;
8、负责汇总局机关在自查自纠阶段排查问题的情况,并根据局长办公会议的意见,形成本局的整改汇报材料,在6月初报市政府;
9、负责起草其他有关文件和材料。
B、综合监管科:
重点落实危险化学品行业(包括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行政管理方面的有关“迎检”准备工作,具体工作任务是:
1、负责整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和管理情况;
2、负责整理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的经营许可证发放和管理情况;
3、负责整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4、负责整理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的组织情况;
5、负责整理生产经营单位(矿山企业、采掘施工单位除外)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6、负责整理局成立以来调查处理的安全生产事故(涉爆事故除外)情况。
C、矿山监察科:
重点落实矿山、采掘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行政管理方面的有关“迎检”准备工作,具体工作任务是:
1、负责整理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和管理情况;
2、负责整理矿山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的组织情况;
3、负责整理矿山企业、采掘施工单位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4、负责整理局成立以来调查处理的矿山、采掘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D、执法大队:
重点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方面的有关“迎检”准备工作,具体工作任务是:
1、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负责清理行政处罚执法文书的格式合法性情况;
2、负责对行政处罚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情况进行自查;
3、负责对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的按时办理情况进行自查。
二、突出重点、精心准备
根据市人大的安排,这次执法检查范围主要是20*年以来我局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情况。具体要准备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材料和资料:
一是本局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牵头开展相关宣贯活动的情况;
二是根据综合监管的职责和要求,本局落实监管责任的思路和措施情况;
三是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特别是查处重大案件的情况;
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情况;
五是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意见和处理来信来访情况。
三、把握环节,稳步推进
根据人大的安排,“迎检”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发动阶段。时间为4月底前,主要工作任务:
1、成立“迎检”工作领导机构和办公室,研究制定“迎检”
工作方案。
2、召开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会议,对“迎检”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科室和人员的责任与任务。
3、主动征询市人大的意见和建议。
(二)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为4月底—5月下旬,主要工作任务是:
1、认真分析20*年以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行政监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重大事故案件调查处理等情况;认真梳理20*年以来上级领导交办、各级人大代表反映、群众和投诉举报的各类事项和案件处理情况。
2、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与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三)迎接检查阶段。时间为5月下旬—6月下旬,主要工作任务是:
1、精心组织,主动接受各级人大对本局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检查。
2、根据本局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各级人大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书面整改方案报市政府。
(四)整改提高阶段。时间为6月下旬以后,主要工作任务是:
1、全面落实整改方案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并于11月底前将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书面报市政府。
2、召开专题会议总结“迎检”活动,对下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明确意见。
四、加强领导、确保实效
一要充分认识人大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迎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人大对我市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必将有力地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为此,我们要以此次人大执法检查为契机,扎实做好本职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主动接受各级人大的监督检查,虚心接受意见建议,把人大提出的意见、建议作为下一步改进工作的重点,通过主动参与人大检查,提高我局的依法行政水平,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作出积极的贡献,发挥更大的作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深化源头治腐、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县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建设工作,根据省高院《关于建设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的工作方案》(鄂高法[2012]71号)和市中院《关于建设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的通知》(宜市中法[2012]62号)文件要求,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是加强职务犯罪预防、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腐败的有效手段,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遏制职务犯罪、促进诚信建设、优化廉政环境、规范市场行为的基础性工作。我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协作,在加大惩治职务犯罪的基础上,建立我院职务犯罪信息库,进一步健全配套机制,通过规章制度等形式,加强信息管理。到今年年底,要配合市中院建成两级法院预防职务犯罪信息的录入、管理、查询、应用和反馈的专用平台,为有效开展查询提供坚实保障,推进职务犯罪信息在更高层面、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得到充分应用,共同推动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方法和步骤
我院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从现在起,到9月底结束。
(一)部署实施(5月初至6月10日)。根据市中院《关于建设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院建库实施方案,并组织刑庭、立案庭、审监庭(审管办)、监察室等相关部门进行针对性学习。要按照方案措施建立起职务犯罪案件的录入、管理、查询、应用和反馈等程序性机制,充分利用“通达海”审判信息管理系统搭建预防职务犯罪案件信息库平台,凡职务犯罪案件,必须全面、准确地录入各项案件信息。由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在审判信息系统中建立单独的职务犯罪案件信息模块,以便于对职务犯罪信息的专项查询。
(二)自查整改(6月11日至7月10日)。省高院将派出检查组对全省法院信息库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全省法院通报。市中院将按照工作目标要求对全市基层法院先行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为迎接省、市法院的检查,由我院监察室协同审判管理办公室对涉及建库工作的相关部门进行检查督办,对职务犯罪案件信息的录入、管理、查询工作不符合要求的部门限期整改达标。
(三)总结提高(7月11日至9月30日)。我院将对建设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按照要求上报相关材料。在探索建设、管理、运用和考核问责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形成制度落实的长效机制。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市中院的要求,经本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建设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宋方权任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明任副组长;刑庭、立案庭、审监庭(审管办)、监察室、机关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在刑庭设立办公室,负责建库工作及组织协调等具体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