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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我镇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步伐,更好地为了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快捷、便利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根据《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条例》文件要求,现对加快我镇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建设目标
到2013年底,在原镇卫生院基础上转型建设成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个行政村卫生室整合转型,建设成9个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其中已建成三家)。
二、设置的条件
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要纳入各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建设要坚持“宜建则建、宜改则改、实用够、方便就医、方便群众”的原则,按一个行村或3000—5000人口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新建面积不少于120m2,改建面积不少于100m2房屋,在镇政府协调下由各村委会提供,可在村级闲置学校、队部或其它房屋的基础上改建,无论新建、改建的社区服务站的产权一律归集体所有。
三、资金筹措
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资金按照“市、乡镇政府奖励乡镇卫生院、村委会、乡村医生共同负担”的原则进行筹集,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的投入。
新建的社区服务站,村委会无偿提供土地,镇卫生院筹资2—3万,其余部分由所在的村医自筹,卫生室整合后,从提取业务利润的10%中逐年偿还,如镇卫生院有经济条件每年也将偿还一部分。
改建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委会提供房屋,镇卫生院筹资10000元,其余部分由所在的村医自筹,三年内由镇卫生院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还清村医自筹部分。
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型改造资金,由镇卫生院自筹解决。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加快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步伐,大力发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事业,是在新形势下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地对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要求的民心工程,也是市委、市政府今年提出“为民办十件实事”的内容之一,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一项内容。各村委会要切实承担责任管,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纳入本辖区经济社区发展规划,提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农村社区卫生的组织者、建设者、推动者,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任务。
一、服务主体和对象
服务主体:区1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服务对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辖区内所有的养老机构及入住老人。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
1、在养老机构内开设简易门诊,原则上每周1次,每次半天,提供以配药、随访、咨询等为主的简单诊疗服务(不包括损伤性治疗和理疗等服务),实施集中送药上门服务;
2、对符合建床指征的入住老人开设家庭病床;
3、为入住老人建立健康档案,将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慢性病的入住老人纳入社区慢性病管理系统,开展规范化管理;
4、结合辖区内养老机构的实际情况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5、加强对养老机构日常消毒、传染病防护等卫生工作的指导,为老年人创造更为健康的生活环境;
6、为养老机构内医生、护士、护理员等提供护理、保健、康复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养老机构自身卫生服务水平。
三、养老机构的工作职责
1、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场所;
2、做好简易门诊、健康讲座等的组织协调工作;
3、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做好药品、费用、发票、医保卡等交接管理工作;
4、做好养老机构的卫生防病工作,防止出现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3例或以上类似病例及时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系,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5、入住老人出现急症、重症疾病,及时与120急救中心联系。
四、管理职责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机构根据本指导意见签订服务协议,并组织实施;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该项工作纳入常规工作范畴,指定全科服务团队开展工作,同时鼓励各单位采取党、团员服务、志愿者服务等形式为养老机构及入住老人服务;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卫生强区”总体战略目标,以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为核心,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公共卫生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保证人人享有基本卫生服务和基本卫生安全保障,推动我区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创建目标
年,卫生强镇(街)创建达到60%;年,达到85%以上,并按照嘉兴市卫生强镇(街)考核办法实行动态管理;年底以前通过省级卫生强区创建验收。
三、考核内容及责任分解
按照《省卫生强区、卫生强县考核办法(试行)》、《嘉兴区卫生强镇(街道)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创建省级卫生强区考核主要内容包括五大部分16个方面;具体为:(一)基本要求,包括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主要环境卫生、卫生投入等方面;(二)卫生事业发展水平,包括居民健康水平、医疗保障水平、公共卫生安全、卫生科技教育和信息化工作等方面;(三)卫生资源配置状况,包括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等方面;(四)综合保障水平,包括卫生规划及考核推进机制等方面;(五)卫生管理水平,包括卫生管理体制、卫生行政能力、主要卫生管理指标等方面。创建卫生强镇(街道)考核主要内容包括三大部分25个方面,即:(一)政策保障;(二)机构建设;(三)工作指标,同时明确了一票否决的4项指标。(考核内容、指标要求及责任分解详见附件)。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
一是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提高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对创建卫生强区重要性的认识,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创建卫生强区工作,营造创建氛围;二是成立卫生强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细化实施方案和工作步骤,完善创强有关政策;三是召开全区创强工作动员大会,分解指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
一是对照《省卫生强县考核标准(试行)》,分析我区卫生工作现状,查找薄弱环节,同时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沟通,组织到先进兄弟县区学习取经,及时发现并解决创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措施,积极做好卫生创强各项工作;三是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落实专门人员收集、整理卫生创强材料,建立基础档案;四是组织开展卫生强镇(街道)创建工作和全区卫生创强工作督查。
(三)整改提高阶段
一是根据前阶段创建工作进程,对照省卫生强区(县)考核的五大部分16个方面,进一步查缺补漏,落实整改措施,全面提高卫生工作水平。二是完成16个方面评估验收指标的基础材料的搜集整理工作。三是对前阶段创建工作进行总结,撰写《自查自评报告》,并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对自查自评报告进行审议。四是接受市检查组初评,针对市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落实整改。五是正式向省政府提出考核验收申请。
(四)申报评估阶段
一是完成创建申报材料,并做好创强工作各种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二是召开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部署迎检工作.三是对全区迎检准备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做好验收前的一切准备工作(汇报材料、创建计划、实施方案、相关文件、创建活动资料等的收集、整理工作;制作影像光盘、宣传画册、展板等)。五是接受省卫生强县(市、区)考核组对我区卫生强区创建工作的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增强对卫生强区创建重要性的认识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卫生强区创建作为推进“平安”、“和谐”、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并及时解决卫生强区创建中的重大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协调共进的领导机制和工作局面。要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强化督查和考核,建立健全卫生强区、强镇(街道)工作考核推进机制,将卫生创强工作纳入镇(街道)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纳入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和综合考核评价,形成层层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建设卫生强区的目标、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要强化卫生强区的创建基础,推进卫生强镇(街道)创建。
(二)建立组织,切实加强对创建省级卫生强区的领导
建立创建省级卫生强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委办、区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发改局、教文体局、公安分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劳动保障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农经局、水利局、人口计生与卫生局、环保局、安监局、新居民局、农办、科协、残联、工商分局、质监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各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口计生与卫生局,由人口计生与卫生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区创建省级卫生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安排具体人员,落实相关创建任务和工作职责。
(三)加大投入,保障卫生创强工作的顺利实施
进一步强化财政投入,推进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全面落实新型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农民健康体检、社区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等各项卫生专项经费,逐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和社区卫生服务等公共卫生机构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面推行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新增卫生投入主要用于农村卫生事业、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提供,确保卫生创强工作顺利实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部署推进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即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举措。本市农委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根据国务院和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抓紧细化本部门本单位“**”实施方案,早动员早部署;要加强督促检查,解决突出问题,及时排大隐患,并定期向市农委报送“**”进展情况;要统筹规划、明确责任、周密部署、加强配合,确保“**”取得实效,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国庆**周年和筹办世博会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贡献一份力量。
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本部门本单位(领域)工作重点、工作方法、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要建立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监管和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依托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强化执法;农机、渔业管理系统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执法力度,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予以打击和治理,确保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落到实处。
二、加大治理力度,加强安全执法
本市农委系统开展“**”要在全面部署、有效推进的基础上进行,重点在车辆交通与管理、油库、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保管、燃气使用、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违章搭建的建筑、学校、商场、宾馆饭店和非法设立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出租场所和地下空间、渔港渔业船舶管理与生产操作、农业机械管理、维护和使用操作等重点行业(领域),及其他近年来事故相对多发的行业(领域),开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执法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理。该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整顿;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关闭、取缔的,坚决关闭、取缔。对于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力度,坚持“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各种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责任追究,坚决惩处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以及失职渎职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明确工作重点,注重整治实效
根据国务院与市政府文件的精神,本市农委系统开展“**”着重治理或查处以下行为: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农机生产与经营管理、渔船生产、操作和维修等活动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即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4、瞒报事故的;
5、对于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
6、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
四、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安全检查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手段和途径,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意义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广泛发动群众,鼓励群众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总结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及时曝光,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创造良好氛围。要统筹兼顾,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与“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使“**”相互促进、协调推进,同时要统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的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三项建设”,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奠定坚实基础。要注意结合汛期、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组织开展检查,确保执法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及时做好总结,加强信息报送
**年**月**日,**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进展情况,注意认真总结,分析把握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并明确提出了向市安委会办公室及时报送工作信息的要求。根据文件要求,现对市农委系统“**”信息报送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信息统计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每月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人;要了解和掌握“**”的进展情况,总结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于每月月底前将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
(二)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月**日前向市农委经贸处报送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从**月到**月,每月**日前,报送本部门本单位当月的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行动开展情况文字说明和相关统计表。其中:
1、“执法行动”。主要报送**市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开展情况月报表(附表1)和各区县、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统计表(附表2)。
2、“治理行动”。主要报送**市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月报表(附表1)和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附表3)、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附表4)和重大事故隐患概况及治理报告表(附表5)。
3、“宣传教育行动”。主要报送**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开展情况月报表(附表1)和各区县、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统计表(附表6)。
一、指导思想
坚持突出重点、分级负责、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广大卫生技术人员的积极性,采取内联外引、上下联动等形式,鼓励、支持开展多种形式的进修培训,着力提高各级医疗卫生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服务。
二、进修培训任务
根据省卫生厅安排,2012年全市选派126名卫生技术人员到省外进修,选派66名卫生技术人员到兰州省级5所医院进修,市人民医院接收110名各县(区)选派的进修人员,各县(区)综合医院接收不少于10名本辖区乡镇卫生院进修人员,以上进修时间均不得少于3个月(任务分配见附件1)。各乡镇卫生院负责落实管辖范围内的村医每周1天或每月1周到乡镇卫生院坐诊制度,保证年内把所有村医培训一遍。
三、进修培训方式及内容
进修方式以连续进修培训为主,也可采取分段学习和分程轮转科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进修培训内容市级卫生技术人员以学习新技术、新业务为重点,县、乡卫生技术人员进修培训内容以学习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为重点,村医培训以全科医学诊疗方法应用为重点。
四、进修培训接收单位及相关费用
进修培训的接收单位由省卫生厅统一联系和各单位自行联系相结合,省卫生厅已联系了省9所和省8所医院(见附件2)。各县(区)、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与接受医院联系,有计划地安排本县(区)、本单位人员的进修培训。
省外进修人员的进修费、住宿费按照接收单位确定的标准由派出单位支付,交通费、伙食补贴由派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报销。省内各接收单位免收进修费,进修期间省人民医院、兰大二院、总院安排住宿,省中医院可安排部分住宿,兰大一院不安排住宿,住宿费用由选送单位按照本单位相关规定解决。具体标准为:省人民医院每人每月180元,兰大二院每人每月240元,省中医院每人每月450元,兰州总医院每人每月150元。进修人员报到时需自带单位介绍信、口罩、听诊器和工作服,其他生活必需品请在报到前与各进修单位联系,按接收医院的要求携带。
五、进修培训任务分解
坚持统筹兼顾、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原则。按省卫生厅分配名额,市局负责全市卫生技术人员进修培训任务的分解与落实,统一向省级进修单位派出进修人员,并协调市医院接收各县(区)人员进修;县(区)卫生局按照市局分配的指标,具体负责与省、市进修接收单位联系,选派辖区内医护人员到省、市医疗机构进修,安排县级医疗机构接收乡镇卫生院进修人员;各乡镇卫生院负责安排村医轮训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进修培训工作是在职医护人员继续教育的一种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实施全市卫生事业跨越式发展的重大行动计划,各县(区)、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根据国家、省、市、县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做好2012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观念,坚持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事故防范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主攻方向,把规范生产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把科技进步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支撑,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落实工作责任,注重依法监管,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目标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不突破县政府下达的生产安全控制指标,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重特大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平稳态势。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严格落实各行政村、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继续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全面落实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为基本原则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工作格局。对照县政府下达我镇的各类事故控制指标、任务和要求,逐项分解落实到各行政村和相关部门,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二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突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指导和督促企业强化内部责任制度,强化职工安全培训,强化生产过程和安全技术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推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建立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一是继续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行政村、相关部门要在2011年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同时,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民用爆破器材、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水上交通和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燃气、特种设备、农业机械、校车等十二个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做好隐患建档登记工作,加强隐患整改监督监察,严格规范隐患整改销号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整改管理台账,真正做到内容、标准、措施、进度和责任“五落实”,确保隐患治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二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各行政村和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监督管理。完善安全生产“隐患定期排查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组织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各行政村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巡查、抽查和督查。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情况通报制度”,各整改责任单位要在本单位内部定期通报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并报镇备案;各行政村、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及时发现和掌控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隐患和问题,迅速、及时、有效地治理和解决,务必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控减到最低。
(三)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一是严格落实监管职责。突出有关部门的监管主体作用,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惩事故责任者,切实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二是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行业主管部门要以行业管理为基础,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协作,针对重点行业、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强化联合执法工作。三是切实加强“打非治违”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关闭取缔后“死灰复燃”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三违”、“三超”等违规违章现象。四是严格落实“安全准入”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切实加强资源整合、兼并重组及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监管,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有效转变。
在医院领导及同事的支持和帮助下,顺利地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在此过程中学到了很多以前从未触及到地知识,使我受益终生。所以必将怀着一颗感恩的心继续努力工作,认真学习。
具体工作成绩如下几点:
一、参加下乡65岁老年人免费体检工作,完成体检表的汇总、完善、回执等各项工作,服务人群达到了1586人。
二、上报国家疾控网死亡报表,已经上报157人,办理医学死亡证明书27人次。
三、目前全镇建档人数达到了27733人,常住人群21067人,流动人群6125余人,暂住人口650余人,系统修改和调整人数达到了4720人,清理出死档357余人,新建立档案410人,迁出、迁入户籍人数为220,申请迁入18人,失踪人数为:2人。
四、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始终保持虚心好学的态度对待业务知识的学习。平时,多看、多问、多想,,此外,认真参加各类培训和工作例会,吸取他人的先进经验,掌握了更多业务知识。在生活上发扬了艰苦朴素、勤俭耐劳、乐于助人的优良品质,尊老爱幼、真诚待人,严格要求自己。在不断地学习和探索中使自己业务水平有所提高,充分发挥岗位职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
虽然完善了一大部分的档案,信息更新工作也取得长足的变化,但还是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系统信息还有部份不完善的缺项,还有完善的空间。以及部份人员还未建立档案,非管理人群的信息整理工作还需要加大力度,还需进一步补充完善。
为第做好第十六届中国科协年会召开期间医疗救治、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等卫生保障工作,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目前前期保障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第十六届中国科协年会卫生保障工作的领导,确保圆满完成“年会”卫生保障工作任务,市卫生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和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医疗保障组、疾病预防控制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组和卫生监督组。
二、制定工作方案
根据省卫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组织制定了昆明市《第十六届中国科协年会卫生保障工作方案》。在方案中对卫生保障工作进行了分解,并进一步明确了有关单位的工作职责。
三、有序开展前期卫生保障工作
1.卫生监督部门: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要求,对各自发证的接待单位开展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和培训,并对存在问题的接待单位开出限期整改监督意见书,并计划5月21日和22日对重点接待单位开展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现场快速检测。
2.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一是对接待单位分别落实了义务报病员;二是对定点接待单位义务报病员进行了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知识培训,明确报告方式、内容及时限;三是明确疫情报告电话号码及报告方式,由市疾控中心和接待单位双方共同负责宾客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四是对全市县区医疗机构、疾控中心进行疫情报告管理检查,督促整改存在问题;五是对接待单进行了指导消毒,并培训了相关工作人员。
3指定市延安医院、市一院、市三院和市中医院为第十六届中国科协年会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并根据省卫生厅的要求,安排了市延安医院、市一院、市三院和市中医院共7组医护人员将于第十六届中国科协年会召开期间入驻7所酒店进行医疗保障。
根据《县爱卫会关于转发省、市爱卫办关于2012年卫生创建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今年,我镇将迎接五年一次的省卫生镇创建工作复查。为落实这次复查的各项迎检工作,进一步巩固发展省级卫生镇创建成果,顺利地通过这次复查验收,特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理念,以省级卫生镇复查迎检工作为契机,进一步优化镇村环境卫生,落实长效管理,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按照新修订的《省卫生镇(乡)标准(试行)》要求,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确保爱国卫生组织、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病媒生物防制、食品与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社区单位卫生、村级卫生等各项指标全面达标,使集镇功能、人文素质不断得到提升,实现人与自然和谐,镇村一体和谐,社会关系和谐的目标。
三、工作重点
(一)完善镇村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完善镇容镇貌管理、绿化管理、市场管理、交通秩序管理、“十小”行业卫生管理、除“四害”管理等长效机制;强化镇、村、企业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管理,延长保洁时效,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明确任务,理顺体制,创新机制,努力使镇村卫生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及时补充、添置垃圾箱、路灯;及时维修垃圾中转站,因地制宜改建公厕;规划改造集镇农贸市场。
(三)改善薄弱环节卫生面貌。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突击整治,重点清除卫生死角,落实保洁责任制;加强集镇主要道路两旁综合整治,改善周边环境面貌;限期整改或取缔无照经营、占道经营、马路市场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建筑工地卫生管理。开展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闲置地块环境卫生整治,抓好建筑工地民工生活区的各项卫生管理。
(四)深化健康教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多种形式开展以生态环保为主题的健康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民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确保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省级卫生镇标准。
(五)加强除“四害”工作。根据四害消长规律,开展突击与日常相结合的科学灭害工作。专群结合,有计划、有组织地发动全民开展除四害活动。
(六)做好资料整理工作。对照省级卫生镇标准要求,注重日常创卫资料的收集和积累,做好资料整理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保证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系统性。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3月份)。召开省级卫生镇复查工作动员会,全部部署复查迎检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动员。成立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组,制订实施意见,明确任务和职责。开展全镇卫生大检查,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二)整改整治阶段(4月至6月份)。广泛开展宣传,营造人人创卫的良好氛围,增强群众认知度和责任感,掀起创卫复查热潮。组织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和大扫除活动,重点是集镇环境卫生、环卫基础设施、行业卫生和一些老大难问题的整治。开展除四害达标活动,开展创卫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完成各项工作汇报材料。
(三)巩固提高阶段(7月至10月份)。严格对照标准,逐项逐条自查梳理,发现问题和差距及时整改,查漏补缺,迎接省、市爱卫办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省级卫生镇复查是一项民生工程,保的是牌子,得的是民心,受益的是广大群众。全镇各级应从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巩固发展创卫成果的重要意义,把省级卫生镇复查迎检工作作为今年的重要工作来抓,增强复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加强领导。建立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建立由相关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和职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高标准严要求地落实复查迎检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