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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县审计局对县2014年秋季、2015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审计调查涉及学校59..所,其中小学48..所,初中11..所。审计抽查了民中、麻栗、一小等中学和中心校。农村教育营养餐改善计划经过三年多的实践,使县各学校的各项制度和工作环节不断完善。
通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的审计,学校在不断的改进和提高,不管是从制度的建立、完善,还是政策的贯彻、执行都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在资金管理上县教育局和各乡镇学校的资金往来一致,各学校的资金管理也较规范。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学校食堂的工人无编制、工资不能解决,和上级文件要求差距大。(二)第一民族中学没有按要求对带量食品及营养餐菜谱等进行公示,同时三个食堂实际执行不符合营养餐的食谱。县审计局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建议:(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按十五部委文件要求,投入资金很大,县财力差,建议上级部门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力度,以期尽快在食堂建设,人员配备等方面达到上级要求。(二)尽快完善营养餐实施的各项措施,保证营养改善计划达到增加营养的目的。通过县审计局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大大提升了学生的身体素质,为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奠定了基础。
为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工程建设,县审计局积极对相关建设项目开展审计,重点对工程造价和基建财务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对部分虚报建设项目、乱列管理费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帮助相关部门健全财务管理措施,为学校的建设工作积累了科学的管理经验。2015年,县审计局先后对阿月乡中心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及中心幼儿园工程、县职业高级中学教学实训楼工程等项目进行了审计,节约了政府、学校的投资,改善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学环境和教学质量,大大提高了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非法保健品被查后虚假广告仍“横行”网络
触网容易下线难,专家表示目前监管仍存在漏洞与盲区
随着越来越多的中老年人成为互联网用户,近来非法保健品加快了“触网”步伐。在各类社交平台和医疗网站上,非法保健品以惯用的套路——贴上各类 “高大上”的标签,摇身一变成为“灵丹妙药”。尽管套路和以前一样,但在线上海量信息的掩护下,这条新的非法保健品营销渠道伸向了监管的交叉区域,呈现出 屡打不尽、屡禁难止的势头。
6月6日,台州警方通报了浙江史上最大一起有毒有害保健品案。据台州警方披露,章某波等人已非法销售“基因口服胰岛素II代”“苦瓜养胰素”“糖必平”等6种有毒有害“保健品”超过4200万盒,手机微信、互联网平台等成为重要经销渠道。
记者调查发现,此前,相关产品已先后在内蒙古、湖南等多地被查获。屡屡被查,却屡屡“重生”,这些非法保健品究竟有何“法宝”?
在台州警方通报发出之后,记者以案件查获的产品名“基因口服胰岛素二代”为关键词搜索发现,“基因口服胰岛素、基因口服胰岛素二代官方网站”赫 然出现在搜索结果前列。进入其“官网”,首页中展示的产品与台州警方查获的有毒有害“保健品”的外观以及虚假批准文号均相同。在其网站上,产品介绍信息 “丰富翔实”,产品实拍、订购方式等窗口中还实时滚动着客户的购买记录。
记者随即拨通网站提供的订购热线,接听电话的男子称“目前这款产品已经没货了”。当记者询问所售产品是否为警方披露的有毒有害保健品时,男子称并不清楚。随后,记者又通过微信找到该产品的销售客服,客服也未透露该产品有毒有害情况,只是称“断货很久了”。
记者注意到,该“官网”并未标注正规网站应该有的公安机关备案号,在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中也查询不到“网站”的任何信息。但该网站运行平稳,搜索引擎和安全软件均未对网站安全性进行任何提示,普通消费者很难判断其为非法虚假网站。
随后,记者搜索了其他几款已经被查获曝光的非法保健品发现,这些产品的网络销售渠道同样未见任何“异样”。
一、积极投入学习,努力提高素质
为了使自己能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我积极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培训学习,学习党的十精神,学习人大依法履职的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了解人大基本制度理论,掌握人大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通过学习,增强了我的政治敏锐能力和政治鉴别能力,提高了思想理论水平,对如何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如何审议计划、预算报告,如何提出代表议案和建议,如何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等代表履职所需要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有了系统的了解,提高了自身的综合素质,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了,群众意识、权力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代表意识、监督意识增强了,为履行好代表职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积极参加活动,依法行使权利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既要积极参加人代会,认真审议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投好每一张“神圣的一票”,更要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当人大代表以来,我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有:视察检查、执法检查、小组活动、学习培训、监督评议,评议派出所等,做到人到、心到、口到,即坚持不作不发言不提建议意见的“挂名代表”;倾听群众呼声,不闭目塞听;审议讨论发言积极;会议表决严肃认真。在依法履职中,努力做到工作有能量,发言有质量,建议有份量。
三、积极提出建议,反映群众呼声
在履行代表职务中,我坚持做到勤写建议。为了收集各种写建议的素材,为了掌握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准确反映民意,提交的建议具有前瞻性、代表性、针对性、准确性、可操作性,我坚持做到“四个勤”:勤于动脑、勤于动腿、勤于动耳、勤于动手。总之,只要有“用心、留心、细心”这3个“心”,就会掌握写建议的第一手资料,就会有可说、可写、可议之处。参加人代会前,为了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建议,我都要花近两个多月的时间和精力把平时调研、视察,深入社区征询群众意见所收集掌握到的各种资料、信息进行认真思考、梳理归纳、分门别类、去虚留实,力求提出有价值的建议。每次在提建议时,我总是既指出问题,这些问题必须有根有据,并解剖分析问题,做到言之有理,使人信服,但更重视提出对策,而且对策要有一定的高度和深度,让有关部门可操作,增强议政的准确性、实效性。对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即使是人代会闭会期间,我也是不厌其烦认真写好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群众的呼声,为他们办实事。
四、积极调查研究,做人民代言人
一年多来,我始终坚持了解群众疾苦,努力做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一是及时了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在人代会召开之前,我都要深入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了解最需要解决的哪些问题。通过调查研究,了解民情,掌握到第一手的资料,为出席人代会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酝酿、起草、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做好准备,为在人代会上充分反映原选举单位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做好准备,协助政府推行工作。
坚持依法推动,立足本职促规范
坚持依法治贫、推进法治扶贫是扶贫工作的关键。县乡人大切实抓好法制宣传和工作监督,努力把扶贫开发引向法治轨道。一是宣传扶贫开发深入人心。通过专题法制宣传和人大代表进村入户宣讲,宣传好扶贫开发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同时,利用县人大常委会网站,积极宣传各级人大代表在扶贫攻坚中的工作实践和先进事迹,推动形成“主动脱贫”和“我要脱贫”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实施执法检查不打折扣。将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作为县人大常委会本年度工作重点,精心制定方案,深入了解情况,认真提出意见,严格督促整改,推动《条例》有效实施。三是督促扶贫措施落到实处。将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富民产业培育、教育事业发展、基本医疗服务和新风正气塑造等作为监督工作重点,通过视察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询问等方式,督促全县各级政府依法推动扶贫攻坚工作。
发挥能动作用,依托主体促发展
以实施“扶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活动为抓手,各级人大代表找准定位、发挥作用,以实际行动赢得社会赞誉。一是增进交流。实施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化机制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联系沟通、激励约束、服务保障、建议办理”四项工作机制,每名农村人大代表每月结对联系10户选民,每月参加接待选民活动至少两次,每年全覆盖联系选民一次以上,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更加紧密,代表在扶贫攻坚中的作用发挥更加有效。涌现出带领群众谋发展的王甲堂代表和为特困户垫资修建新房的吴化江代表等一批先进典型。二是抓好活动。突出“脱贫攻坚、民生改善”主题,推进代表小组规范化建设,组织引导代表小组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视察或调研活动,每两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聚焦扶贫,助力攻坚。自2015年4月以来,全县112个代表小组开展调研视察561次,召开小组会议382次;1050名代表联系走访选民30万余人(次),形成专题报告240件、建议953件,推动1000多个问题得到重视和解决。三是强化督导。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乡镇人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以“定期阅看、督促推动、约谈提醒、奖惩通报”四项指导制度逗硬奖惩;完善县级人大与乡镇人大、乡镇人大与代表小组信息共享、经验交流互动机制,督促推动扶贫攻坚。2015年以来,约谈提醒8名乡镇人大干部,重点督办代表建议36件,通报优秀代表建议32件,充分展现代表履职风采。
一、在工作场所挂牌公示政务公开内容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银监分局的授权,向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公开行政许可的事项、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项目公开、内容上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让被监管单位明明白白办理业务。
二、员工挂牌上岗,实行首问责任制
为了便于社会监督,办事处要求职工挂牌上岗。并且实行了首问责任制,凡是来银监分局监管办事处办事或通过通讯工具联络接触到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做到热情接待,对属于职责范围或本人能够答复的事项,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告知答复期限;对不属于职责范围或本人不能答复的,负责向询问人指明有关科室或及时请示报告。一人责任客户全程服务,改变了以前客户办理一项业务要找几个工作人员的问题,解决了客户办理业务的环节,节约了客户办理业务的时间,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客户的认可。
三、依法、照章办事,限时办结
办事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的规定进行监管,对机构设立、变更、终止、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初审等市场准入事项,基本上做到了依法、照章办事,限时办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对申请事项的审查回复。
四、廉正监管履职问责
刚才,品谋同志代表人大党组对机关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分析检查阶段作了一个很好的总结。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对市人大机关下一步的解决问题阶段也做了很好的部署。应该讲,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前两个阶段的工作都做得很好,群众对前两个阶段的测评满意度达到97.3%。群众能够满意,前两个阶段能够取得实质性的效果,跟全体机关干部的努力是分不开的,对下一步促进市人大工作更上一个台阶是相当有帮助的。下面,我补充几点意见,强调几个问题:
一、要继续充分发挥人大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善始善终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搞好
首先,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每一位党组成员、机关党员同志,都有一个昂扬的精神状态。精神状态决定了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果,疲疲沓沓、拖拖拉拉、无心干事,这样是干不好工作的。第二,要有扎实的工作作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同志每抓一项工作都要实实在在,讲求实效,不做则已,一做就要成功、一做就要有成效,不要注重外表、注重形式,要注重实效。第三,要率先垂范,团结和带领全体同志一起来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善始善终把人大机关的学习实践活动搞好。
二、要紧紧抓住解决问题这个重点,认真落实市委关于第三阶段的几个要求
下一步要实实在在解决的问题是:
(一)首先是怎么抓好人大的自身建设问题。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能否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的自身建设。为此,今后要注重做好如下三方面的工作。第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作用。要健全和完善地方党委领导同级人大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各项制度,尤其是人大党组要主动跟党委提出意见和协商,形成一种制度。作为地方党委来说,一是应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的总体工作布局,坚持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定期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制度,向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人大常委会提出任务和要求;二是坚持地方党委领导同志分工联系人大工作的制度,及时研究和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问题;三是坚持地方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和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地方党委有关重要会议的制度;四是坚持和完善人大常委会及工作机构参加地方党委组织重大调研活动的制度;五是坚持和完善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培养、选拔、交流制度,优化人大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大胆起用优秀人才;六是要建立和健全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的各项制度,坚持和完善党组工作规范,建立健全党组议事制度,严格决策程序,实现党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七是坚持人大党组向地方党委汇报工作制度,及时报告人大工作中遇到的、需要地方党委讨论研究并帮助解决的重大问题;八是坚持和完善人大党组落实地方党委重大决策的责任制度,加强对地方党委重大决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九是坚持和完善党组培养、选拔人大机关干部的制度,抓好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人大机关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第二,规范和完善地方人大常委会的机构设置。人大的机构设置应根据人大工作的需要大胆创新,把逐步“适当扩充”与“优化结构”有机结合起来。要适当调整和增加人大工作委员会的设置,继续加快人大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年轻化的步伐,扩大专家学者在人大工作委员会的比重,适当调整人大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性别,逐步提高常委会委员担任人大工作委员职务的比例。第三,加强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议事制度建设。人大履行职能主要是通过会议进行的。要按照新的形势、新的要求,修改和建立健全好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议事制度。今后要适当增加人大的开会时间,增加会议审议时间,调整人大会议的报告内容。其次,要完善操作性强的会议制度。目前在人代会上审议议题,往往是“领导”代表发言多,普通代表发言少;肯定成绩多,批评建议少;谈自身工作多,议全局大事少。今后,要探索建立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审议中的发言制度,逐步引进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辩论机制,规范常委会会议联组审议制度。
(二)重点是怎样抓好人大的监督工作问题。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对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深刻领会监督法,主动适应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为惠州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对市人大常委会来说,就是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从长远着想、从现在做起,围绕履行职能使命,抓几件大事。因为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国家权力机关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职责的重要内容。因此,如何进一步规范人大监督工作程序,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是今后要重点推进的一项工作。
第一,认真研究解决好监督内容到位的问题。这个问题各个工作委员会都要很好地研究。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监督重点,推动解决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影响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问题出发,选择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作为人大监督的重点,着力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要围绕常委会工作要点列出的各项任务开展监督工作,重点解决好涉及民生的经济适用房建设、安全生产、公共财政建设、城乡规划建设、生态环保、小型水库管理、民生保障、社会治安、交通建设等方面的问题,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要围绕推进公共财政建设,加强对财政预算以及执行情况、专项资金和超收收入使用情况、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使用、债务收入(包括BT项目)的监督,确保财政预算真正体现政府的工作任务和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要逐步把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作为开展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和经常性监督工作来抓,从制度上、源头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第二,解决好监督手段运用到位的问题。首先要制订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对人大监督的法律依据、对象范围、内容程序、原则和结果处理等问题进行具体规定。其次要确保“三权”落实。要在运用检查权、审议权的同时,充分重视处置权的运用,即应大胆依法运用法律有规定而不常采用的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和罢免、撤职等刚性监督手段。再次要注意探索把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全面监督与跟踪监督、对事监督和对人监督、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预算审查和专项审查、执法检查与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推动自行整改与依法纠正等监督方式结合起来,形成强有力的监督体系,更好地适应新时期人大监督的任务。具体做法:一是对经常运用的审议、工作评议、执法检查和视察等手段,要做到注重调查研究,力求深入,务求实效,不走过场,务求在监督中提出切合实际的监督意见。二是要正确处理好加强人大监督与支持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增进共识与协作,努力做到既不失职也不越权。特别要加强司法监督,通过建立法官检察官办案情况跟踪监督、人大常委会领导约谈司法办案人员、司法人员任前公示和人大代表旁听庭审等制度,促进司法公正。三是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通过建立预算编制审计制度、重大项目审计结果报告制度和审计结果、审计整改情况的公示制度,把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行政监察监督、社会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审计结果的跟踪监督,依法追究违法违规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实现审计监督的社会效果。四是要完善监督工作情况向人大代表通报和向社会公布制度。根据监督法规定,常委会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计划和预算调整方案、审计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一府两院”提交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要向人大代表通报和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透明度。
第三,解决好监督层次怎么到位的问题。要在重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作用的同时,努力为代表履行监督职责建立平台,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闭会期间,要适当邀请更多的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鼓励代表积极参与审议,做好代表审议意见的落实。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和代表的广泛联系,各项监督工作都要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要加强对下一级人大的工作指导和支持;争取市委的重视和支持,科学设置和逐步规范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设置,统一称谓,充实人员,优化结构,使市、县两级人大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人大担负的任务相适应,形成互相支撑、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合力。
(三)突出如何抓好基础性的代表工作问题。建设科学发展的“惠民之州”,时不我待。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大工作的主体,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如何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支持、规范和保证其依法履行职责,是搞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因此,下一步的代表工作应突出抓好五点:
第一,加强对人大代表系统的、有效的培训。培训要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的原则,加强计划性、针对性和区域差异性,注重提高培训的实效。首先要突出重点。什么是培训的重点?就是要把增强代表意识、明确权利义务、熟悉履职程序、提高履职能力及提高全局意识,增强代表编写议案、建议的水平和能力等内容作为培训的重点。其次要科学安排时间。在每年人代会召开前或为人代会准备而开展代表视察前,组织代表学习培训,边学边干,学用结合,以提高实效。还要根据代表学习培训的基本内容,结合代表的构成、职业等特点,将代表学习培训的基本安排,分为初任学习、履职学习、专题学习,制订出不同素质组别具体的安排。再次要制订培训目标。代表学习培训工作最终以提高代表素质和能力为根本目标。为此,在培训的内容上要分三个层面进行:第一层面是“应知应会”,包括人大制度基本知识、代表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何起草议案和建议案等;第二层面是“知情知政”,主要是要代表了解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第三层面是“专业知识”,主要是通过举办专题培训,帮助代表掌握行使职权应具备的专业知识。
第二,为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履行职责创造必要条件。一要提前将人代会会议议题,让代表在会前有充分的准备时间;二要在会前组织代表围绕审议的议题开展视察和调研,征求选民的意见,为审议做好充分准备;三要保证代表在会上有充足的时间审议各项议案。
第三,要加强“两联系”,努力发挥代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闭会期间要加强代表联系,组织代表履职。要更多地吸收代表参加常委会及职能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完善常委会正、副主任与代表的双向约见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各工作委员会联系相关代表制度,以及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与选举单位工作联系制度。
第四,完善代表活动机制,活跃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除要不断创新各代表小组的活动形式、活动内容外,还要总结代表统一活动日的工作,每年早作安排,提高活动效果,对代表专业小组的活动也要大胆探索。
第五,建立健全代表的激励机制。一是建立表彰制度。现在开始制订代表的履职评估办法,每年根据代表履职考核情况,评选出优秀代表,并对其进行奖励。可以分设最佳议案、建议提案人奖和最佳代表履职综合奖(即优秀代表奖)。二是建立交流制度。每年年底要求每位代表将自己履职的情况、履职的经验,以及学习体会在代表小组会上进行交流,组织优秀代表在大会上交流,通过交流达到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三是建立宣传制度。要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门、各代表小组对代表的工作及其履职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宣传典型人物或典型事迹,使其他代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起到正确的引导作用。四是认真落实代表执行职务的物质保障。
(四)重视依法治市工作方面。依法治市工作是市委交给市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坚持依法治国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的要求,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在依法治市中的主导作用,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努力营造我市良好的民主法治环境。一是继续加强对依法治市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深化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政府工作法治化和政府职能转变。二是依据依法治市工作测评标准(试行),组织开展对各县(区)、各部门实施依法治市工作五年规划情况的督促检查,开展好依法治镇(乡、街道)工作考核验收,认真督促依法治镇(乡)工作指导纲要的实施,力求在将依法治市工作向纵深推进方面有新突破。
(五)依法规范人事任免工作方面。要正确处理好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的关系,加强与市委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人事任免工作机制,既确保市委人事安排意图的实现,又维护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干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特别要加强对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监督,利用专项工作报告把对人和对事的监督结合起来,加大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坚持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推动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你办关于上报贯彻落实《2018年XXXX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自查报告的通知要求,我委结合《2018年XXXX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重点工作中第四项扎实开展工业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中的第一、二小项工作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18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XX纪委按照《2018年八师XXXX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围绕严明工作纪律,强化执纪问责,确保各项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强力推进、取得实效,为人民群众营造“风清气正”的生产、生活环境。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计划,今年3月以来,全省人大上下联动,深化对法院、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的监督。省人大常委会对此十分重视,召开视频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分别带队到各市进行专项检查,推动了司法监督的深入开展。内务司法委员会认真拟定工作方案,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地公检法司机关和相关部门的情况介绍,征求人大代表、律师和基层群众的意见,了解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的反映,实地察看执法办案场所,及时将调研情况以口头和书面形式逐个向公检法司机关作了反馈。各市、县(市、区)人大根据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了各具特点的深化司法监督工作。全省公检法司机关周密部署,落实措施,自查自纠,务实推进,积极配合人大监督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今年深化司法监督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把握了指导思想的一贯性。本届以来,省人大对公检法司机关陆续开展了修改后的刑诉法执行情况的监督、规范执法公正司法情况的监督。今年,根据省委、省人大主要领导的要求,对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深化监督。在连续三年的专项监督中,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循序渐进,由浅入深,全面促进我省的司(执)法工作更加规范公正,把握了司法监督指导思想的一贯性,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公检法司机关的要求和期待。
(二)把握了工作推动的协同性。全省人大系统和公检法司机关对深化司法监督工作协调联动,配合默契。省人大内司委深入多地开展调研,先后召开三次全省人大内司工作座谈会进行专题研究,并通过实地检查、工作简报等形式,指导各地把握节奏,协同推进。省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厅、司法厅分别运用案件评查、专项督察、执法考评等方式,指导各地开展自查自纠,边查边改。与此同时,各市、县(市、区)制定方案,深入推进,在贯彻省人大部署要求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坚持多措并举。杭州市将深化司法监督与反贪反渎、经济犯罪侦查等专项监督工作相结合;宁波、舟山市与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相结合;温州市突出立案和执行两个重点问题、金华市突出主要业务部门和基层庭队所两个重点对象开展监督;湖州市专门组织了关注公正司法、代表一线视察活动;嘉兴、衢州市深入市县司(执)法基层单位逐个听取意见;绍兴、丽水市列出问题清单进行“健康体检”;台州市早谋划早部署,严格督促自查自纠工作。各市人大工作各具特色,效果逐步显现。
(三)把握了深化监督的创新性。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各级人大以发现问题、梳理问题、指出问题、督促整改问题为重点,深入推进司法监督工作。情况反馈后,公检法司机关普遍认为,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实在,对推进公检法司机关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表示认真整改。二是改进调研方式。既有面对面听取公检法司机关的汇报,又有背靠背征求纪委、政法委、等部门的意见;既直接听取律师、基层干部群众、企业家代表的意见建议,又深入实地了解监狱服刑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看守所羁押人员的反映,获取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增加了调研的实效性。三是把握关键环节。在调研的基础上,内司委分别上门召开座谈会,向公检法司机关主要领导当面反馈调研情况,对成绩充分肯定,对问题直接指出,意见建议实实在在。公检法司机关向常委会的专项报告,不讲常规工作,而是就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向常委会作报告,随后进行满意度测评,目的在于进一步促进整改。
(四)把握了代表参与的广泛性。全省人大在深化司法监督工作中,注重发挥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建议,积极邀请代表参与调研活动。省人大内司委在代表履职平台上向省人大代表发函征求意见,并对征集到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和吸收。每次调研活动,都邀请当地三级人大代表参加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广大代表对深化司法监督工作也给予了大力支持,有的省人大代表全程参与了省人大内司委在当地组织的调研活动。
(五)把握了问题整改的实效性。省人大内司委向省公检法司机关反馈意见后,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即认真研究,有的当场作出分工,有的专门召开党委会和全省电视电话会,研究整改举措,分解落实任务。反馈至今不到2个月,整改工作初见成效,对一些能够整改的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也落实了责任,列出了计划。深化司法监督工作开展以来,省法院、省检察院联合出台了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七条规定;省法院开展了千名律师民主测评活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依法保障律师执业的措施意见》;省检察院围绕涉案款物清理、律师会见制度落实等重点问题,对11个市检察院和20个县级检察院进行了专项督察;省公安厅修订完善了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办法;省司法厅会同公检法出台了《关于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等。
二、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的基本情况
(一)主要成效
调研中,各方对近年来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1.队伍素质有提升。公检法司机关重视加强对司(执)法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和教育引导,不断提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通过“三严三实”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司(执)法工作人员强化纪律意识,积极践行司(执)法为民宗旨。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督促司(执)法工作人员严守铁规禁令,切实改进作风,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制度建设有深化。公检法司机关重视制度建设,努力把司(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切实规范司(执)法行为。结合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法院系统探索建立科学量化的案件质量监管机制,针对办案涉及的各个环节,自动生成办案数据 “体检表”,运用大数据分析办案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检察机关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积极推广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转变司法工作人员办案方式,规范办案行为。公安机关围绕“又好又多”执法办案体系,以执法规范化工作为抓手,规范执法行为。司法行政机关及时出善有关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罪犯奖惩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指导执法实践。
3.司(执)法公开有推进。省法院高度重视“阳光司法”,连续几年请第三方机构对全省各级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进行评估,并公布结果。在中国社科院2015年中国司法透明指数评估中,浙江省高院、宁波市中院、宁波海事法院均列全国高级法院、中级法院和海事法院榜首。检察机关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推进互联网上案件流程信息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等机制,邀请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推动检务公开。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推行警务公开、狱务公开,开发执法办案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执法办案信息。
4.司(执)法保障有加强。公检法司机关通过加强硬件设施和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强化司(执)法保障,规范司(执)法行为。法院系统扎实推进“浙江法院互联网+审判”改革项目,“点对点”网上查控财产执行机制、网上司法拍卖机制、数字化法庭改革等多项措施,已经运行。检察机关加强办案工作区建设,完善同步录音录像设施,用技术手段规范自侦工作。公安机关大力推进办案功能区建设,不断规范办案区的设置、管理、使用。司法行政机关全面深化智能化现代文明监狱建设,对监管区域、执法岗位的视频监控实现了全覆盖,同时积极推进县级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和执法大队建设,不断完善监管教育帮扶体系。
(二)主要问题
调研中,各方也反映了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在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省人大内司委针对公检法司的具体情况,分别作了梳理,经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已当面作了反馈。归纳来看,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司(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端正。一些基层司(执)法工作人员仍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重办案轻规范、重口供轻其他证据的问题,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司(执)法理念还需要进一步转变。少数司(执)法工作人员为民服务意识还不够强,工作不够细致,作风不够深入,律己不够严格,影响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认识与认同。少数司(执)法工作人员执法不够严格,程序不够规范,简单就案办案,办案社会效果不佳。
2.严格、规范司(执)法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有的公安办案人员调查取证不够细致,证据收集保存不够全面规范,有的基层公安机关办案工作区使用不够规范,有的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还不够到位。公安协辅警人员数量众多,素质参差不齐,问题反映较多,影响了公安整体形象。看守所对入所羁押人员以健康为由拒绝收押的情况依然存在,有关方面对此反映强烈。二是有的基层检察人员在办理自侦案件时,没有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正常的休息时间,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的执行还不够严格,职务犯罪案件律师会见难的问题反映也较多。三是有的法院立案登记标准的执行不够统一,立案难现象依旧存在。民事执行工作意见反映比较集中,法院的案件执结率与群众的实际感受相差较大。四是有的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理念还有待进一步转变,社区矫正工作措施手段还较为单一。此外,基层对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考核工作反映也比较多,有的为了完成考核任务,忽视执法过程的规范,影响执法质量。
3.廉洁司(执)法的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公检法司机关经过多年努力,采取多种措施强化管理,加强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调研中大家也提出,公检法司机关队伍庞大,管理难度大,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廉政风险也不容忽视,少数司(执)法工作人员身份意识欠缺,与当事人交往过密,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情况依然存在,有一定数量的司(执)法工作人员因违法违纪受到刑事和行政处分。据省检察院提供的数据,2013年至2015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处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16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62人,渎职侵权犯罪101人。公检法司机关内部也各自立案查处了一定数量的违法违纪案件,涉及、失职渎职、违反工作纪律、违公德等几个方面。
三、进一步推进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的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规范和公正是司法工作的永恒追求。要切实加强队伍教育管理,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法治的队伍。一是提升思想理念。要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提升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法治理念和宗旨意识。二是提升司(执)法能力。要继续加强法律和业务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转变执法理念,提高办案能力,要切实加强对下指导,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类型案件,提高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加强人才梯次配备,促进队伍良性发展。三是提升职业道德。要加强教育引导,树立法律信仰,增强职业荣誉感。要从严管理队伍,牢固树立底线和红线思维,严格防止与当事人、律师的非正常接触,严格约束业外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要认真剖析违法违纪案例,举一反三,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队伍。
(二)进一步强化制度落实。通过多年的努力,公检法司机关各项工作的制度日趋完善,关键还是要狠抓落实。一是加强制度学习,要通过学习让每个人对各项制度了然于胸、内化于心。二是规范制度落实,要切实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同一事项要尽量统一做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执行异化。三是强化落实责任,要建立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制,执行不力的要严肃追究,以切实强化制度执行力。四是强化监督推动,要通过内外部监督机制,切实推进制度落实。
(三)进一步深化监督管理。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推动体制机制完善,提高工作实效。严格落实司(执)法责任制和内外部人员干预执法办案登记报告等制度,加强监督制约,高标准严要求,切实规范司(执)法权力的配置和运行。一是要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上对下的监督管理,落实后置环节对前置环节的监督制约,实现司(执)法的全过程留痕。要认真研究考核评估工作,科学设定考核内容,消除消极因素,发挥积极作用。二是要完善公检法司机关之间相互监督制约机制,按照刑诉法规定要求,建立健全相互间科学的配合和制约机制。三是要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敢于监督更要善于监督。四是要健全制度、畅通渠道,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四)进一步完善工作保障。要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完善的执业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深化信息化建设,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积极稳妥推行员额制改革,切实防止骨干人才流失,稳定队伍,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关心关爱队伍,提高待遇,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增强队伍凝聚力,做到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进一步加大对公检法司机关工作的正面宣传,让公众了解、理解、支持公检法司机关工作。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公检法司机关的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司(执)法环境。
一、认清形势,增强内审转型的责任感
1.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强化内控管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抚州市中支认真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照“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努力在深化“”整治、巩固和拓展成果上见实效,在守纪律讲规矩、营造良好党风行风上见实效,为有效履职提供有力保障。武汉分行党委今年提出,要坚持从“从严治行”的角度去探求加强内控管理的新路径。全辖干部职工深刻地认识到,这种严格的内部管理态势将是新常态,“从严治行”将是新时期基层行内部管理的共同要求,内部审计也必将承担更大的责任。
2.严守“底线思维”要求加强风险防控。当前,经济金融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面对更加复杂的内外部环境,基层央行高效全面履职的任务更加艰巨,内部审计在风险防控方面的责任更加重大。这些风险不仅有内部的风险,也有外部的风险;不仅有业务层面的风险,也有人员管理层面的风险;不仅有资金方面的风险,也有声誉方面的风险。内审部门要坚持“底线思维”,掌握风险防范的主动权,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提示、早报告,通过监督检查,营造合规文化,将依法依规办事作为规避风险的不二选择,不踩“红线”、不钻空子、不存侥幸心理,切实保障基层央行安全平稳运行。
3.实现“高效履职”需要完善体制机制。新常态下各级行管理层更加注重从源头上加强内部管理,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组织治理来提高基层行工作水平的需求更加迫切,对于内部审计在揭示体制障碍、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方面的期望也越来越高。内部审计需要更有前瞻性和洞察力,做到摸清真实情况、揭示风险隐患、反映突出问题和体制机制,并推动及时有效解决,更好地服务于基层央行治理。
4.落实“依法治国”要求提升治理能力。抚州中支积极致力于法治央行建设,全辖对于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有效履行央行职责的要求越来越高。内部审计要围绕推进依法行政,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和依法管理的能力,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在推动完善中央银行金融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履职能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做更多的实践和探索。
二、突出重点,提升内审服务水平
新常态下,内审工作服务于基层央行发展、提升履职绩效的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各级内审部门紧紧围绕上级行和本行中心工作,集中力量对重点领域、重要业务和重点项目进行审计,系统反映业务风险和履职难点问题,在促进问题系统整改,推动机制和制度完善等方面发挥保障服务作用。
1.提高审计创新能力。各级内审部门要紧扣央行业务发展状况和管理要求,坚持创新与传承相结合,用变革的眼光审视现有工作的不足,用创新的理念引领思路、谋划措施、解决难题。进一步深化转型实践,积极探索新的审计领域,满足业务创新风险防控的需求;进一步优化组织管理,通过跨区域审计的形式,逐步建立支行之间的横向合作机制;进一步采用新的审计方法,加快计算机辅助技术的应用,适应业务系统不断集成的实际。
2.提高审计分析能力。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以标本兼治为目标,通过深度揭示问题、系统分析问题,促进政策落实和制度完善。充分发挥内审独立视角、客观评价的专业优势,从微观上发现问题、揭示表象,在宏观上分析成因、追溯源头,要提高问题分析的针对性和关联度,把找问题、查原因、提建议、抓整改、促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使内审工作更加贴近各级行管理和业务发展大局。
3.提高成果转化能力。内审成果运用是内审价值的集中体现,也是内审服务组织治理的重要途径。坚持突击检查和后续审计的精准结合,精简程序,突出重点,全面关注审计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通过持续跟踪关注,督促审计整改,防止屡查屡犯。全面普及审计成果“四挂钩”制度。力争在全辖范围内实现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与年度考核、干部政绩考核与任用、以及廉政建设相挂钩,推动将审计发现作为领导决策、业务管理、绩效考核、干部任用、创优评先、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深化审计监督影响力,提高审计工作的严肃性。
4.提高咨询服务能力。内审工作要围绕中支党委中心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从而实现内审工作价值的最大化,在规范化、制度化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内审工作质量,以落实整改为重点,推动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内审部门通过自己的检查指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站在管理层的角度,分析问题,提出建议,为管理层服务。一是提供决策服务,为领导及时提供可靠的审计资料,同时做好综合、对比、分析,为领导者做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二是提供管理服务,利用自己掌握的大量微观信息,从中提炼出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规律性的问题,及时给领导提出管理建议;三是提供绩效考核依据,通过对各职能部门全年内部控制管理状况的检查评估,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年终绩效考核提供必要的参考。
三、聚焦增值,推进内审立体转型
1.更新内审理念,转变工作重心。内审工作要把抓风险防范和内控建设作为首要的职责,更新内审理念。通过开展内审工作,把风险防范的关口前移,将问题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尽可能的将问题在暴露之前发现并纠正过来。只有这样,内审工作才算做到位,才为组织增加价值。加快审计创新步伐,积极推进审计转型,逐步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查错防弊逐步向内控评价和以风险为导向的管理审计转变;二是内部审计职能从单纯财务收支审计逐步向监督与服务并重转变;三是审计方式从事后审计逐步向全过程审计转变。通过组织学习培训,鼓励、支持内审人员参加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和其他相关职业资格的培训和考试,为他们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提高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2.改进审计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实施的审计项目要突出审计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时效性、覆盖性等特点,从行政执法、金融服务、内部管理各条线出发,保证各项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既要恰当的进行处理,又要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从帮助建全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谋士”作用。利用审计每个单位所取得的成果,影响带动其他单位,使其从中得到教训,以收“举一反三”之效。全面落实日常审计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机制,及时全面掌握基层行的真实运营状况,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将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3.加强审计沟通,形成监督合力。内审机构要在行长的领导下工作,并向行长负责,建立完善遇有重大事项和问题直接向行长报告的机制。完善内审反馈报告、后续跟踪审计问责、系统内部审计通报和内审工作联席会等一系列配套制度,从而建立起上下左右多层面联动的监督整改机制,最大限度地扩大内审价值效能。树立服务意识,善于为审计对象出谋划策,在节约成本、改善管理程序、方法等方面提供建议与参考,为审计对象提供咨询和服务。
4.注重成果运用,实现价值增值。做好审计整改落实,真正发挥内审工作的内在价值,对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提出审计工作整改意见和建议,要求限期落实整改。然后,根据整改报告中的问题逐条、逐事、逐笔进行后续审计,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进行督促和再次后续审计,确保审计整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其次,将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以审计告知单的形式分别抄告各业务部门,建议相关业务部门做好督促整改工作以外,不断建立健全各类管理制度,使其能涵盖整个业务操作流程的各个环节。最后,为进一步树立审计服务大局的理念,利用有限的审计资源实现全行共享,从而提升审计工作对经营风险的防控能力与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