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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申报材料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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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申报材料

第1篇:实验室申报材料范文

建立、保存、使用本地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承担量值传递、强制检定、仲裁检定、委托检定、非强制检定和测试任务;承担与本地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质量检验任务和适应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需要的监督检验任务等。

二、工作程序

㈠、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工作

1、抽样人员持定检计划、检查许可证按规定抽样,收取检验费;

2、样品交样品室,下达检验业务传递卡到承检室;

3、检验室凭卡领取样品,进行检验,出具报告;

4、原始记录、检验报告由主管所长审核签字后盖章、归档;

5、业务服务大厅通知相关单位、人员领取检验报告。

㈡、产品质量委托检验工作

1、到业务服务大厅提出申请,填写委托检验申请单;

2、提供检验标准及样品,并按收费标准缴纳检验费;

3、样品交样品室,下达检验业务专递卡到承检室;

4、检验室凭卡领取样品,进行检验,出具报告;

5、原始记录、检验报告由主管所长审核签字交业务室盖章,归档;

6、业务服务大厅通知相关单位、人员领取检验报告。

㈢、计量检定工作程序

1、检定(校准)的受理:

⑴、对送检的计量器具,由仪器收发员按规定填写《收发单》(一式四份),通知检定人员取走送检仪器和两份收发单;

⑵、对需要到现场检定的项目,由检定(校准)人员填写《收发单》(一式两份);

2、检定(校准):计量检定(校准)人员按规定进行检定(校准),并填写收费数目;

3、出具证书:经检定(校准)合格出具检定合格证书(校准证书),不合格出具《检验结果通知书》,经核验员签名核准、室主任签名批准。并将仪器、证书和收发单送交收发室;

4、仪器验收:申请检定人凭《收发单》验收仪器(现场进行检定的由申请检定人现场验收),并交纳检定费用,收发人员凭交款单在合格证上加盖钢印并进行登记,申请检定人取走仪器、检定证书。

第2篇:实验室申报材料范文

为贯彻落实全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推进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实验教学改革,加强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建设,提升高等学校实验室的整体水平,提高大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我厅决定今年继续开展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建设工作,同时组织2009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省级示范中心立项建设

(一)建设要求与遴选条件

省级示范中心建设要求立足高起点,高标准,进一步突出以学生为本的建设宗旨,通过加大实验室建设力度,深化实验教学改革与创新,全面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提高大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通过建设,在建设理念、运作机制、教学改革、管理机制、资源建设、队伍建设等六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在同类高校、同类学科中争创一流,形成特色。具体要求详见苏教高8号文件的附件一《*省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管理办法》。

省级示范中心建设点的遴选以受益面大、影响面宽、基础性强的学科专业为主,要求充分体现学校发展定位与专业建设特色,充分体现实验教学资源整合与开放共享,充分体现在同类实验教学中心中的引领与示范作用。学生受益面较大的专业基础实验教学中心、社科类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遴选作为省级示范中心建设点的实验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为校级实验教学中心。在学校层面,实验教学工作归口集中,实验教学资源集成整合,根据学生需求,实验教学与实验室管理开放运作。

2.面向多学科、多专业开展实验教学,实验任务饱满,实验课程和实验项目开设充足,创新人才培养成效显著。

3.具有先进的实验教学理念,与时俱进,注重实验教学改革,实验教学工作富有特色,在培养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方面基础较好、教学科研成果丰富,在同类高校本领域中有较大影响。

4.实验教学师资与管理队伍梯队整齐,结构合理,注重培训,整体素质较高。

5.学校注重经费投入,基础设施和配套建设经费充足,实验室装备先进。

(二)立项数量与申报名额

1.省级示范中心建设工作仍采取集中申报立项、分年度建设、分批验收挂牌的方式进行。2009年拟在全省高等学校中继续遴选省级示范中心建设点100个左右。

2.省级示范中心建设点在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基础上择优申报。根据学校类别、在校生人数和专业设置情况,确定学校申报限额。

(三)经费资助

省级示范中心建设点由学校按省确定的要求负责建设,省教育厅根据省级示范中心建设点的类别与规模,给予一定经费资助。省教育厅安排的经费主要用于设备购置。

(四)申报材料

1.书面材料:*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申报表。书面申报材料请用标准A4纸双面打印,经学校审核属实后加盖学校公章。

2.电子材料

(1)*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申报表。

(2)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有关情况表。

3.网站材料

申报省级示范中心的实验中心需建设其独立的网站。网站建设要求从立项申报、过程管理、阶段性成果展示、总结验收等方面系统考虑,便于省教育厅进行过程监控,便于校际间相互交流学习。

立项申报阶段要求网站信息包括立项申报材料、实验中心建设整体情况介绍、学校及实验教学中心制订的相关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1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项目论证报告、实验教学计划、实验项目和实验课程信息等内容。

实验中心建设整体情况介绍请采用文字与图片相结合的形式,要求图文并茂,便于网上评议专家了解实验中心的环境与设备全貌。

学校现有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请按照以上要求进一步完善网站材料,我厅将适时组织专家进行检查。

二、关于国家级示范中心推荐申报

(一)申报范围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精神,教育部2009年在全国本科高等学校中开展土建类,环境类,轻工纺织食品类,能源动力类,资源勘探类,交通运输类,航空航天类,水产类,农林工程类,临床技能类,中医类,公共卫生类,法学类,艺术类,考古类,文科综合类等16个类别国家级示范中心的申报评审工作。各类别评审数量及具体要求请以教育部2009年正式文件为准。

(二)推荐对象与数量

国家级示范中心从省级示范中心中择优推荐申报,可以是已列为省级示范中心建设点的实验教学中心,也可以是2009年推荐申报省级示范中心建设点的实验教学中心,每校限报1项。推荐时请从全省角度出发,充分考虑学校类型与学科特点,力求形成最佳的专业布局。

(三)申报材料

1.书面材料:《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

2.电子材料:《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

3.网站材料:请在省级示范中心网站材料要求基础上,参照国家级示范中心申报要求准备网站材料。其中,典型教学案例视频文件和典型多媒体课件暂不作要求。

三、关于国家级示范中心推荐、省级示范中心立项的评审方式

省教育厅将通过学校申报、网上评议、会议评审、答辩评审、材料公示、省教育厅审定的方式,遴选确定2009年省级示范中心建设点和国家级示范中心推荐名单。

1.学校申报:学校按照限额择优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实验中心,同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网上评议: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通过网上评议方式,全面认真审阅学校申报材料,形成网上评议意见。

3.会议评审:省教育厅从网上评议专家中,遴选部分专家进行会议评审,集中审议网上评议意见,研究讨论需宏观调控的特殊问题,确定省级示范中心建设点名单和国家级示范中心意向推荐名单。入围国家级示范中心意向推荐名单的实验教学中心再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全面准备申报材料。

4.答辩评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意向推荐申报国家级示范中心的实验教学中心进行答辩评审,确定推荐名单。

5.省教育厅审定:省教育厅根据网上评议、会议评审和答辩评审情况,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省级示范中心建设点名单,同时正式推荐申报国家级示范中心。

第3篇:实验室申报材料范文

(宁德市计量所,宁德352100)

(NingdeMeasurementInstitute,Ningde352100,China)

摘要: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会经常用到压力变送器,作为一种比较常用的传感器,在工业生产的很多领域,有着比较广泛的应用。值得注意的是,压力变送器的校准测量工作,比较繁琐和复杂。越来越多的计量部门及校准机构将压力变送器作为国家实验室认可(CNAS)的重点申报项目。本文按照JJG882-2004《压力变送器检定规程》及CNAS-CL07:2011《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内容对0.5级的压力变送器全量程的校准和测量能力(CMC)的表示方式进行阐述。

Abstract:Inindustrialproductionprocess,pressuretransmitterwillbefrequentlyused.Asacommonlyusedsensor,ithasarelativelywiderangeofapplicationinmanyareasofindustrialproduction.Itisworthnotingthatthecalibrationmeasurementofpressuretransmitterismorecumbersomeandcomplex.MoreandmoremetrologydepartmentandcalibrationorganizationstakethepressuretransmitterasthekeydeclaredprojectofCNAS.AccordingtoTHEcontentofJJG882-2004"PressureTransmitterTestProcedures"andCNAS-CL07:2011"MeasurementUncertaintyRequirements",thispaperelaboratestheexpressionwayofthecalibrationandmeasurementcapabilitiesof0.5-levelpressuretransmitter.

关键词 :压力变送器;不确定度;校准和测量能力

Keywords:pressuretransmitter;uncertainty;calibrationandmeasurementcapabilities

中图分类号:P225.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5)21-0105-02

0引言

随着企业出口的增多,企业对于压力变送器的检测要求也不止满足于计量部门的检定合格,更多的要求检测方具备国家实验室认可(CNAS)的资质。因此,获得CNAS认可就十分必要,而申报材料中尤为重要的部分就是关于压力变送器校准和测量能力(CMC)的表示方式。在CNAS认可中,不允许按原来在建立计量标准时不分情况以一个“典型值”的测量不确定度(单一值)来表示某个项目的测量不确定度,应按照CNAS-CL07:2011《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的CMC来表示测量范围内的测量不确定度,这就加大了评定的范围和难度。现在,就按CNAS的要求对(-0.1~60)MPa、0.5级的压力变送器进行全量程分析。

1概述

1.1测量依据

依据JJG882-2004《压力变送器检定规程》、CNAS-CL07:2011《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

1.2测量环境条件

温度:(20±5)℃,每10min变化不大于1℃;相对湿度:(45~75)%RH。

1.3主要标准器

智能数字压力校验仪(压力测量兼电流测量同时提供DC24V的电压输出),压力测量准确度:±0.05%FS,测量范围:(-100~0)kPa、(0~1.6)MPa、(0~10)MPa、(0~60)MPa;电流测量准确度:(0.03%RD+0.02%FS),测量范围:(0~25)mA,分辨力为0.001mA。

1.4被测对象

对一块测量范围(0~60)MPa,准确度等级0.5级,输出电流:(4~20)mA的压力变送器进行校准为例。

1.5测量过程

测量环境对传感器测量结果的精确度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因此,技术人员在进行测量时,一定要保证传感器和测量仪器所处的环境,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连接好相关的测量仪器和压力变送器接口。

7结论

经过本次分析,解决了检测实验室在评定方法和方式上的困难,完整地分析和评估了0.5级压力变送器的校准和测量能力(CMC),满足了检测实验室的申报要求,也给其他项目的校准和测量能力的评定提供了参考。

参考文献:

[1]单新宇,李玉军,罗长斌,郭淑梅.长庆气田压力变送器确认间隔的选择与调整[J].石油工业技术监督,2009(07).

[2]吴晨,薛文艳,高晓枫.压力变送器的安装技巧[J].计量与测试技术,2008(06).

[3]何尚华.绝对压力变送器在实际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J].石油化工自动化,2007(03).

第4篇:实验室申报材料范文

Abstract: In industrial production process, pressure transmitter will be frequently used. As a commonly used sensor, it has a relatively wide range of application in many areas of industrial production. It is worth noting that the calibration measurement of pressure transmitter is more cumbersome and complex. More and more metrology department and calibration organizations take the pressure transmitter as the key declared project of CNAS. According to THE content of JJG882-2004 "Pressure Transmitter Test Procedures" and CNAS-CL07: 2011 "Measurement Uncertainty Requirements", this paper elaborates the expression way of the calibration and measurement capabilities of 0.5-level pressure transmitter.

关键词: 压力变送器;不确定度;校准和测量能力

Key words: pressure transmitter;uncertainty;calibration and measurement capabilities

中图分类号:P22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5)21-0105-02

0 引言

随着企业出口的增多,企业对于压力变送器的检测要求也不止满足于计量部门的检定合格,更多的要求检测方具备国家实验室认可(CNAS)的资质。因此,获得CNAS认可就十分必要,而申报材料中尤为重要的部分就是关于压力变送器校准和测量能力(CMC)的表示方式。在CNAS认可中,不允许按原来在建立计量标准时不分情况以一个“典型值”的测量不确定度(单一值)来表示某个项目的测量不确定度,应按照CNAS-CL07:2011《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的CMC来表示测量范围内的测量不确定度,这就加大了评定的范围和难度。现在,就按CNAS的要求对(-0.1~60)MPa、0.5级的压力变送器进行全量程分析。

1 概述

1.1 测量依据

依据JJG882-2004《压力变送器检定规程》、CNAS-CL07:2011《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

1.2 测量环境条件

温度:(20±5)℃,每10min变化不大于1℃;相对湿度:(45~75)%RH。

1.3 主要标准器

智能数字压力校验仪(压力测量兼电流测量同时提供DC24V的电压输出),压力测量准确度:±0.05%FS,测量范围:(-100~0)kPa、(0~1.6)MPa、(0~10)MPa、(0~60)MPa;电流测量准确度:(0.03%RD+0.02%FS),测量范围:(0~25)mA,分辨力为0.001mA。

1.4 被测对象

对一块测量范围(0~60)MPa,准确度等级0.5级,输出电流:(4~20)mA的压力变送器进行校准为例。

1.5 测量过程

测量环境对传感器测量结果的精确度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因此,技术人员在进行测量时,一定要保证传感器和测量仪器所处的环境,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连接好相关的测量仪器和压力变送器接口。

2 数学模型

7 结论

经过本次分析,解决了检测实验室在评定方法和方式上的困难,完整地分析和评估了0.5级压力变送器的校准和测量能力(CMC),满足了检测实验室的申报要求,也给其他项目的校准和测量能力的评定提供了参考。

参考文献:

[1]单新宇,李玉军,罗长斌,郭淑梅.长庆气田压力变送器确认间隔的选择与调整[J].石油工业技术监督,2009(07).

[2]吴晨,薛文艳,高晓枫.压力变送器的安装技巧[J].计量与测试技术,2008(06).

[3]何尚华.绝对压力变送器在实际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J].石油化工自动化,2007(03).

第5篇:实验室申报材料范文

本办法。

第一条科学技术部(以下简称科技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对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进行认定,负责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制定相关制度与标准、编制《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申报说明》、组织开展产品认定工作并公布《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产品目录》)。

第二条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经认定的国家自主创新产品将在政府采购、国家重大工程采购等财政性资金采购中优先购买,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相关产业化政策中给予重点支持,以引导全社会支持自主创新产品的发展。

第三条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凡在中国境内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均可申请认定。

第四条申请认定的国家自主创新产品,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

(二)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权益状况明确。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是指,申请单位经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在我国依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依法通过受让取得的中国企业、事业单位或公民在我国依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三)产品具有自主品牌,即申请单位拥有该产品注册商标的所有权。

(四)产品创新程度高。掌握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有根本性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在国内外率先提出技术标准。

(五)产品技术先进,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六)产品质量可靠,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检测。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如: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产品),必须具有国务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七)产品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大的市场前景或能替代进口。

第五条申请单位须根据《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申报说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科技厅(委、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统一的申报表格。

(二)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若属中外合资,应提供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股权结构。

(三)关于产品知识产权权益状况和品牌状况的有效证明文件。涉及多个单位的,应提交与产品技术归属及权限有关的技术转让、许可、授权、合作生产、合作开发的合同或协议。

(四)产品检测报告,或特殊行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五)产品采用标准证明。

(六)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包括环保达标证明及产品创新程度与生产规模等方面的有效证明。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会同本级经(贸)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等根据《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申报说明》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本地区的申报产品进行汇总和初步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对符合条件的产品择优向科技部推荐,提交推荐产品的推荐意见及产品申报材料。《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申报说明》及产品认定标准和具体认定程序将另行制定。

第七条科技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委托相关机构,按照统一的认定条件具体承担自主创新产品认定评价工作。

(一)承担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的机构和人员(以下简称认定机构)必须符合《科技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对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要求,具备承担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的能力和条件。

(二)认定机构应组织产品相关领域的研究开发、生产、知识产权、管理、认定评价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对产品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与评价,必要时可进行现场考察或要求申请单位进行陈述和答辩。

(三)认定机构出具产品认定报告对其报告负责,必须依法保守认定产品的技术秘密,不得非法占有申请单位的科技成果,不得从事认定工作范围内的产品研究开发或生产工作。

第八条科技部对认定评价结果进行审定,形成《产品目录》初步意见,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科技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形成正式《产品目录》,办法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证书。

第九条科技部在其官方网站和,《科技日报》上向社会公布《产品目录》。《产品目录》主要包括产品名称、型号、主要性能与配置、有效期、单位名称等内容。

第十条认定证书有效期根据产品的不同特点分为两年、三年或四年。有效期满,被授予单位可再次申请认定,但应在有效期截止前三个月提出。

有效期内,若产品状况发生变化,被授予单位应及时向科技部报告。对不再符合认定条件的产品,将取消其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资格,并收回认定证书。

第十一条产品认定结果及参与产品认定工作的相关部门和机构接受全社会监督。对于有异议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向科技部申述,科技部根据情况进行调查或组织复议,并反馈调查结果。

第十二条科技部对申请单位和认定机构进行信用记录和监督管理。

(一)申请单位提交的各种材料应真实可靠。对于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认定证书的单位,将取消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资格和认定证书、取消一定时期内申报自主创新产品的资格。

(二)认定机构如泄漏认定产品的技术秘密、非法占有申请单位的科技成果、从事认定工作范围内的产品研发或生产、认定工作中弄虚作假、出现重大错误且造成严重影响,将其取消其认定资格;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管理部门如泄漏认定产品的技术秘密、认定工作出现重大错误或,将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军事装备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办法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6篇:实验室申报材料范文

一、发展历程及所获荣誉

中心于2011年、2013年连续两届获得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012年、2013年连续两年获得北京市“重点支持技术转移机构”专项资金支持。

2012年9月获得“科技服务业信得过单位”荣誉称号。

2013年12月,中心与中关村石景山园技术转移中心、京西创投基金·创业公社、北京中关科园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京西技术转移服务基地。

2013年12月被评为“中关村科技服务诚信机构”。

2014年2月,在北京市科技部门指导下,成为“首都科技条件平台”资源指定对外对接机构。

2014年2月,被认定为“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二、业务范围

1、开展部级科技成果评价(鉴定)、科技查新等工作。

2、开展技术成果专家评议、专家论证、专家评审等工作。

3、召开新闻会、技术交流研讨会、项目汇报会等。

4、组织领导、专家去企业实地考察、调研等工作。

5、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课题组,为企业开展技术难题攻关工作。

6、为新技术、新产品提供各种检测、实验等服务。

7、帮助项目方完善国家科技计划申报材料。

8、向京西创投基金、中科招商集团等创投机构推荐优秀项目。

9、与地方政府进行技术难题对接,与地方政府合作建设科技创新平台。

第7篇:实验室申报材料范文

一、职业病诊断工作:组织召开中心职业病诊断会议11次,共确诊职业病73例。其中布鲁氏菌病37例、尘肺病新病例28例,晋期病例6例、森林脑炎2例。

二、职业健康监护工作:9月21~27日,对大庆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接触汽油、噪声、粉尘等工人开展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共计体检191人,未检出疑似职业病及职业禁忌症。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7月7~9日对东海拉尔电厂储灰场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对储灰场空气中粉尘进行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总粉尘浓度和呼吸性粉尘浓度的测定,并依据相关标准进行了卫生学评价工作。

四、完成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系统信息报告工作:按规定时限完成职业病诊断、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监护等工作网络直报工作,并填写报告卡存档。

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续展工作:

根据呼卫办字【2009】256号转发自治区内卫监字〔2009〕703号《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续展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共卫生科利用一个月时间对中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续展材料进行编撰汇总。根据申报材料要求准备申请表、申请单位简介、技术人员名单、实验室资料、仪器设备清单、质量控制与管理体系、曾经完成的工作总结等。公共卫生科为保证资质续展材料的质量,逐项准备,逐项审核,并编制完成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表格记录模板在内的职业卫生质量体系文件,使我中心质量管理体系得到细化补充。圆满地完成了此项工作。

六、指导培训基层工作:

第8篇:实验室申报材料范文

海淀区

1、促进科技企业加速器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注册于海淀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营一年以上的加速器经营管理机构,至少有10家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快速成长企业入驻,具有一定的加速器运营管理经验。

支持方向:支持海淀区加速器增加基本建设投资、提供增值服务。具体支持项目包括:加速器基本建设投资贷款贴息、加速器增值服务补贴、加速器引进企业房租补贴、加速器财政贡献奖励、加速器培育上市企业奖励。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服务体系建设处。

2、促进创新企业品牌建设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海淀区创新企业,具有海淀园国际化发展服务平台会员资格。

支持方向:主要用于促进海淀区创新企业有效开展品牌创建工作,促进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重点企业和重大产业项目开展品牌推广。

申报窗口: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

3、促进中小企业融资临时性补贴

支持对象:扶持对象为工商、国税、地税注册在海淀区,符合海淀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企业。

支持方向:该项资金用于中小企业发生融资行为的贴息、担保和信用评估费用的补贴。主要用于支持高技术制造业、信息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节能环保和资源节约、服务外包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

申报窗口:受理单位为“海淀区金融办”,北京中关村海淀金融创新商会、海淀资本中心和北京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协会接受海淀区金融办委托负责接收申请,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经过评审论证后确定支持的项目,由区金融办和区财政部门联合报送区政府审批。

4、海淀园国际化经营促进资金

支持对象:园区注册、取得进出口经营权资质的高新技术企业。

支持方向:支持积极面向国际市场,卓有成效地开展国际化经营的园区高新技术企业,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具备较高品牌知名度的企业。支持内容包括出口项目研发资助、国际市场营销体系建设等。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5、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注册在海淀区的企事业单位,国税、地税注册登记地在海淀区的企业。

支持方向:重点支持海淀区创意产业发展领域的企业和项目,重点支持海淀区内创意产业基地、集聚区以及公共服务平台和企业孵化体系建设。

申报窗口:海淀区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6、促进科技中介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在海淀区注册、登记或备案的科技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科技中介机构的范围包括:与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相关的知识产权、产权交易、技术转移服务、财税、法律等中介机构;为科技发展服务,提供科技咨询及行业信息并服务于海淀区创新企业的行业协会和组织;金融及投融资相关中介机构等。

支持方向:主要支持五个方面:科技中介信息服务平台补贴专项、科技中介机构办公用房补贴专项、行业协会启动资金专项、大型活动补贴专项、公益活动补贴专项。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7、促进产业聚集区及专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产业聚集区及专业园区是指海淀行政区域内经区级以上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高端服务业、总部经济、文化创意产业等产业为主的各种特色产业空间。

支持方向:支持产业聚集区及专业园区制定与海淀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的发展规划,重点支持智力密集型高端服务业、技术密集型高端制造业、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和鼓励以经营、决策、研发为特征的高新技术总部型经济发展,鼓励各产业聚集区及专业园区之间形成差异化发展。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8、促进重大产业发展专项

支持对象:该项资金从海淀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优先支持海淀区重点企业、百家创新企业的项目。企业须在海淀区注册一年以上。

支持方向:重点支持智力密集型服务业、技术密集型制造业和高新技术总部经济的发展。

申报窗口: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

9、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中小企业创业基地、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中小企业专业协会、中小企业公共信息化建设项目、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担保机构。以及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国家免检产品、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等奖、北京市名牌产品、北京市质量管理先进奖、中国驰名商标、北京市著名商标等各类优秀称号的各种所有制企业。

支持方向:支持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市场体系、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以及非公经济及中小企业培育扶持项目。

申报窗口:属于海淀园区的非公经济及中小企业项目相关申报材料报送海淀园企业发展处,由海淀园企业发展处负责初审和筛选;获得本申报指南中规定的各类优秀称号企业,根据获得称号的种类不同,相关申报材料分别报送区质监局或工商分局,由质监局和工商分局负责初审和筛选;(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北京市著名商标称号的企业将材料报送工商分局,获得其余符合奖励范围的各项先进称号企业将材料报送质监局。)其他项目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区发展改革委,由发改委负责初审和筛选。

10、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该项资金适用于海淀区行政区域内所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街道的社区居委会、乡镇的村委会以及在海淀区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手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支持方向:专项资金主要适用于:能源节约和替代技术等循环经济技术应用项目建设、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建设项目等重点工程项目、以及包括节能服务平台建设、产业结构调整项目、节约型小区等在内的循环经济建设相关工作。

申报窗口:海淀区发展改革委。

11、海淀园创新资金

支持对象:支持项目包括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一般创新项目、重点创新项目。

支持方向:优先支持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和项目:智力密集型高端服务业关键技术研发项目,技术密集型高端制造业关键技术研发项目、高新技术企业总部研发的行业关键技术项目、海淀区重点企业研发的行业关键技术项目、海淀园百家创新型试点企业研发的行业关键技术项目、专利项目(包括已授权或已申请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12、科技项目专项计划

支持对象:海淀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支持方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专项计划、中小企业虚拟研发中心专项计划、企业博士后科研专项计划、新农村建设专项计划、初创科技型小企业研发专项计划等。

申报窗口:海淀区科委。

13、科技项目基本计划

支持对象:海淀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支持方向:支持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的研发和技术创新活动,支持的重点技术领域参照《北京市海淀区科技发展重点领域指南(2009―2013)》。

申报窗口:海淀区科委。

14、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孵化场地位于海淀区内,经营管理机构在海淀区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孵化器。

支持方向:鼓励孵化器引进资本、项目、人才,聚集优势创业资源;鼓励孵化器开展对外合作,共享孵化资源,提升区域国际化程度。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海淀区科委。

15、重点项目引进扶持专项

支持对象: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在海淀区,产业领域和经济指标符合《海淀区重点项目引进扶持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企业。

支持方向:吸引重点项目入海淀区发展和扩大投资。优先支持新设立的总部型企业以及智力密集型高端服务业、技术密集型高端制造业的重点企业。

申报窗口:海淀区投资促进局会同区财政局、海淀园综合办等部门,对项目(企业)进行评估并提出支持意见,报区政府批准。

16、促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所属行业为海淀区重点发展产业,注册地、经营地在海淀区、属于海淀区税务局直接征管的科技型企事业单位,为海淀区创新企业提供仪器设备、科学数据、科技文献等资源共享服务,提供试验验证、测试考评、开发设计、科技成果转化等检测研发服务,以及其他技术服务。

支持方向:支持海淀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新建、改造升级和对外服务。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17、促进创新企业国际化发展专项

支持对象:海淀区内创新型企业。

支持方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海淀区内创新型企业为促进国际市场拓展、国际合作研发、对外投资设立跨国分支机构和国际资源整合等国际化业务而实施国际合作研发项目,开展国际交流活动及购买中介服务的相关支出。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18、促进企业挂牌上市补助资金

支持对象:已完成股份制改造,与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签订上市合作协议,符合海淀区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经营情况良好,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地址均在海淀区的拟上市企业。

支持方向:支持、促进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含创业板和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挂牌。

申报窗口:海淀区发改委。

19、促进商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均在海淀区的企业。

支持方向:优先支持有利于促进消费指标增长、引进国际品牌、服务改善民生、促进流通发展、倡导低碳经济等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重点项目,全面促进海淀区商业服务业的发展。包括促进消费项目、优化调整商业结构,升级改造传统商业项目、商业服务行业创新项目、商业服务业人才培训项目等。

申报窗口:海淀区商委。

20、产业技术联盟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注册地点在海淀区、符合国家及北京市关于社团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产业技术联盟。

支持方向:产业技术联盟初创资助、产业技术联盟专项活动补贴、产业技术联盟重大科技攻关项目。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21、企业研发中心补贴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经认定的国家级或市级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研究开发机构,且属于海淀区创新企业。

支持方向:支持企业创新研发及产业化、扶持产业技术联盟、补贴企业研发中心,强化知识产权战略和促进标准化实施。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22、专利实施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海淀区创新企业(申请企业专利战略资金同时必须是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

支持方向:支持企业创新研发及产业化、扶持产业技术联盟、补贴企业研发中心,强化知识产权战略和促进标准化实施。包括专利成果转化专项资助补贴和企业实施专利战略专项资助补贴。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23、标准化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属于海淀区创新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清晰,且设有标准化管理部门,有统筹管理企业标准化工作的专职人员。

支持方向:支持企业促进标准化实施。包括“订标”专项资助补贴、“订标”专项奖励补贴和“采标”专项奖励补贴。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24、促进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专项资金申报仅限于以海淀区创新企业为主体,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在风险共担、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机制下开展的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项目。优先支持海淀区重点企业、中关村科技园区百家创新型试点企业申报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支持方向:支持海淀区创新企业牵头进行的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的产学研合作,奖励产学研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技术转让、委托开发和合作开发资助;产学研合作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贷款贴息;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资助,产学研合作共建研发中心资助;产学研合作重大科技攻关、重大产业化项目资助;高校、科研单位科技成果产业化资助,高校、科研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发明成果产业化资助。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25、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

支持对象: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在海淀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离岸服务外包企业、相关行业协会及培训机构。

支持方向:促进海淀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以软件和信息服务为主要特色的离岸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

申报窗口:海淀区服务外包企业协会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并上报海淀区商务局。

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

1、专利促进资金

支持对象:属于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或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保护工作产权巴黎公约申请国际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的企业。

支持方向:该项资金用于中关村的专利促进工作,提升企业专利意识和专利管理能力。

申报窗口:中关村管委会。

2、技术标准资助资金

支持对象:标准的主要起草或主导制定单位、中关村标准化示范区试点企业。

支持方向:资助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主导制定技术标准;中关村标准化试点企业承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的工作和中关村标准化试点企业参加、组织国际标准化会议三个方面的标准化活动。

申报窗口:中关村管委会。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该项资金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企业进行的技术研发、自主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包含中关村科技园区及其他地区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实现产业化的科研项目)等科技创新活动进行支持。

支持方向:企业自行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

申报窗口: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朝阳区

1、专利实施项目

支持对象:企业在朝阳区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且项目具有较高科技含量,拥有有效专利。

支持方向:鼓励发明创造,加速专利技术转化。

申报窗口:朝阳区投资服务大厅区科委(知识产权局)服务窗口。

2、企业研发投入资助计划项目

支持对象:在朝阳区依法注册和纳税,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自主创新型企业。

支持方向: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和加大科技研发投入。

申报窗口:朝阳区科委产业科。

3,高技术产业与现代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在朝阳区登记、注册、纳税的高新技术企业及其项目。

支持方向:支持3G运营商、3G设备商以及“后3G/4G”研发企业的引入,支持生命科学、环境科学、新能源及节能技术产业项目的引入。支持为保增长重点推进的在建和新建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项目。支持重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实施。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引入风险投资。

申报窗口: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办公室。

丰台区

1、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重点建设项目

支持对象:在丰台区依法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研发、生产、服务的产业活动单位。

支持方向:符合丰台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的高端产业、特色产业、产业集聚区和特色街区、低端产业的淘汰和改造升级以及国家、北京市支持并要求区政府配套资金的产业项目。

申报窗口:丰台区产业项目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

2、专利转化资助项目

支持对象:在丰台区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的企事业单位。

支持方向:申请资助的专利转化项目,原则上应是正在实施或准备实施的;且科技含量高、授权有效的专利,没有专利纠纷,具有产业化条件,并可预见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申报窗口:丰台区政府3号楼301室。

东城区

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支持对象:东城区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及驻区高新技术企业。

支持方向:适合东城区发展的经济、建设、环保、治安等科技项目,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软科学项目。

申报窗口:东城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管理科。

西城区

科技计划项目

支持对象;西城区企、事业单位及驻区高新技术企业。

支持方向:重点扶持区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创新创业活动、持续创新能力、强化自主创新、原始性创新;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及以高新技术为特征的中介服务等智力密集型产业。

第9篇:实验室申报材料范文

[论文摘要]高校教学档案建设日趋完善,但专业建设档案资料的收集尚略感不足。为了提高专业建设和教学质量水平,应该从专业设置与专业培养目标、课程体系与结构、科目课程、教学环节、专业素质教育、教学环境、产学研合作、教学改革与建设、师资队伍、学生素质、学生就业、专业特色等方面加强专业建设档案资料的收集工作。

专业建设是高校教学工作的中心任务之一,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所在。论证专业设置、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与社会需求的符合程度,专业教学条件与专业培养目标的符合程度,专业实际培养效果与原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符合程度,判断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水平,揭示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和专业办学特色,客观反映学校办学资源、条件与利用水平以及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管理、人才培养水平。简而言之,专业剖析着重从“三个符合度”的角度,分析评价专业建设现代,总结成功的经验,指出存在的不足,进一步理清思路,优化方案,进而形成特色,建成精品专业。为此,高校应该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专业建设档案资料的收集工作。

一、专业设置与专业培养目标方面的资料的收集

专业设置与专业培养目标方面的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专业概况(含专业沿变、专业背景、人才培养情况等);(2)专业目录;(3)新增专业、精品专业申报材料;(4)相关行业、企业人才需求现状分析及未来需调研报告等原始材料;(5)专业设置论证报告与培养目标调研报告;(6)专业培养目标(含知识、能力、素质要求);(7)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8)专业建设年度计划、中长期建设规划、年度总结;(9)用人单位对专业毕业生的反馈信息。

二、课程体系与结构方面资料的收集

课程体系与结构方面的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制订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2)教学计划修订的有关规定;(3)专业培养方案与实施性教学计划;(4)专业建设与各项教学改革的思路与措施;(5)专业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含各学期进程表、教学任务书、课程表);(6)课程体系与结构改革情况。

三、科目课程方面资料的收集

科目课程方面资料的收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学校关于教学大纲制定与实施的规定;(2)教学大纲、实训大纲和考试大纲;(3)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材;(4)实验实训指导书;(5)CAI课件;(6)专业课程建设情况(含规划和总结);(7)精品课件建设情况(含规划、总结、教案、课件、课堂教学录相等相关资料);(8)专业课程成果及原始资料;(9)课程实践教学情况。

四、教学环节方面资料的收集

教学环节方面的资料收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学校关于教学大纲制定与实施的有关规定;(2)学校关于授课计划制定与实施的有关规定;(3)每学期授课计划、教学进程表教学日志;(4)每门课程教案及备课笔记;(5)每学期学生考勤表;(6)每学期每门课程教学总结;(7)每学期每门课程期末试卷及试卷分析报告;(8)实验、实训、实习报告及总结;(9)教研室教学研究计划、教研活动记录和工作总结;(10)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目录、选题要求、评分标准、答辩工作安排及记录、成绩分析表;(11)教学检查记录、学生座谈会记录、听课评课记录、专业教师学生测评表等。

五、专业素质教育方面资料的收集

专业素质教育的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的整体方案;(2)科技文化活动的原始资料(含计划、内容、小结);(3)社会实践活动的原始资料(含计划、过程、内容、总结);(4)学生社团活动的原始资料;(5)学生心理咨询工作的原始资料;(6)向学生开设的各类学术报告、讲座讲稿及图片等原始资料;(7)学生参加各类知识竞赛活动,文化活动的通知、获奖情况及证书复印件。

六、教学环境方面资料的收集

教学环境方面的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专业实践教学管理规章制度(2)专业可利用教学资料情况(含图书资料、电子图书资料、校园网建设及运行情况、机房、实验室、实训基地、教学仪器设备等);(3)专业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规划;(4)专业实训基地利用率、实验开出率情况(实验室使用情况登记表、实验情况登记表、实习实训情况记录簿、教学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开放实验室情况记录表);(5)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书或校企合作协议;(6)教学经费预算及教学经费投入。

七、产学研合作方面资料的收集

产学研合作方面的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院系产学研合作领导小组及专业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2)专业指导委员会工作会议纪要;(3)校企合作协议书、合同书;(4)从企业或行业聘请的兼职教学人员名单及证书,聘书复印件;(5)专业教师企业实践锻炼的相关资料;(6)院系教师为企业、行业开展技术培训的通知、计划、讲稿、图片等资料;(7)教师承担或参与企业科研课题研究及有关技术协作、项目推广的协议书、合同书;(8)为解决技术难题、开发新产品方面新创造出经济效益的证明材料、技术报告、科研任务书(结题报告)、成果鉴定证书等;(9)校企人员互兼互聘协议书、聘书及工作情况;(10)校内外实训基地共建协议书及资料共享方面的材料;(11)专业教师与企业(或行业)有关人员合作、论著等材料。

八、教学改革与建设方面资料的收集

教学改革与建设方面的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专业教学模式与课程改革方案,实施过程、工作总结等方面的原始资料;(2)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等方面的原始资料;(3)院系教学工作,教学管理文献;(4)学生学分制实施细则;(5)学生学籍异动情况;(6)教学改革方案、实施过程、阶段小结及原始资料。

九、师资队伍方面资料的收集

师资队伍方面的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师资队伍基本状况(含学历、职称、年龄、学缘情况);(2)教师科研、教研活动情况(含参加各类科研、教研学术会议、科研教研课程立项项目及结题报告、、出版专著、主编参编教材、获奖情况);(3)教学效果测评情况;(4)师资队伍建设规划;(5)教师培训进修情况;(6)教学管理队伍和学生管理队伍情况(含培训进修内容、效果和经费投入等);(7)人才引进情况;(8)教学管理队伍和学生管理队伍情况(含管理人员、业绩);(9)省级、校级专业带头人申报材料及批复;(10)优秀教师申报、评审及批复;(11)教学、科研骨干基本情况。

十、学生素质方面资料的收集

学生素质方面的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学生毕业论文(设计);(2)学生参加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情况及证书复印件;(3)学生课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计划、过程和总结(含文字材料、图片资料);(4)学生社团活动情况。

十一、学生就业方面资料的收集

学生就业方面的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学生就业机构及人员情况;(2)就业工作的政策文件;(3)开展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及原始资料;(4)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统计表和学生就业单位一览表;(5)毕业生跟踪调查报告及原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