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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职务犯罪讲座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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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职务犯罪讲座

第1篇:预防职务犯罪讲座范文

【关键词】 预防职务犯罪;经济发展;环境

一、加强预防调查,堵塞制度漏洞

为了准确把握职务犯罪的规律性,进一步预防职务犯罪,该院加强对市各相关单位的预防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总结出调查报告,对其在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易发职务犯罪漏洞及隐患提出预防性建议。通过预防调查,协助我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建立规章制度,引导项目负责人依法经营和管理。同时,认真做好重点工程项目物质采购、承包发包、招标投标等关键环节的预防性调查监督工作,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健康运行提供了一道高效、安全的防火墙。

二、加大预防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该院充分利用"工农检察旧址、纪检监察部旧址"、"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中心"以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街"这三个基地,不断深入开展预防警示教育。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要求,结合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内容,组织干警对设在我院的市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中心的展板内容进行更新,并组织重点工程项目的相关人员到我院开展警示教育,打好警示教育预防针。同时,在驻所检察室设立"警示教育展览厅"。组织新任干部、全市重点工程项目相关人员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和看守所,帮助他们从思想上、作风上增强自我教育及自我防范意识。

三、严格档案查询,把好准入关口

坚持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作为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宣传良好形象的重要窗口,抽出专人负责行贿档案查询工作,并重新配置了查询工作所需的专用设备,规范完善了查询流程,严格落实在重大工程建设、重大项目投资招投标等领域的行贿犯罪档案 "一次一查"制度,认真把好预防职务犯罪的首要关口。实行《工程项目招投标廉洁准入制度》,规定所有工程招标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一旦发现投标单位或其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给予一票否决,积极开展行贿档案查询,发现有问题的及时取消相关单位或个人的投标资格。

四、剖析典型案例,扩大预防效果

针对重大、典型职务犯罪案件或窝案串案进行深入剖析、查找规律、"以案说法"、做好总结,并作为"廉政讲座"以及经验交流的典型教材,扩大职务犯罪预防效果。由我院预防科干警组织某一行业或单位的干部职工观看预防公益广告和典型职务犯罪案例影视资料,使参与的每个人都能深刻感受到职务犯罪给自身和家庭带来的严重危害,使其身心受到强烈的震撼和感染。选派法律素养高、表达能力强的检察官组成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为行业或单位干部职工上一堂警示教育课,精心挑选发生在该行业的职务犯罪案例,让听课人员了解该行业职务犯罪滋生的特点、重要环节、原因及防治对策,牢固树立不能犯、不想犯、不敢犯的理念,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去年,该院根据上级检察机关预防工作重点,在涉农、征地拆迁、重点工程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以及发案单位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讲座,教育的相关单位及乡村干部均有参与。

五、加大监督力度,落实检察建议

近年来,该院针对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领域及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堵塞漏洞,促进各项监督和管理制度的建立并健全,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犯罪,使发展少受挫折、经济少受损失、干部少犯错误,预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对信用卡诈骗活动积极预防和严厉打击,如发现某银行工作人员在信用卡审批办理中未依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查职责,导致犯罪分子有机可乘。为预防此类犯罪的再发,该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加强与银行联系,并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从制度的执行、督查、,相关人员岗位责任意识等方面加以整改,加强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堵塞漏洞,同时进行不定期回访,监督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某银行根据检察建议和要求,立即召集发卡业务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大员工办理发卡业务的合规性审查,从而有效降低了职务犯罪的发案率。

第2篇:预防职务犯罪讲座范文

关键词:预防职务犯罪;办案社会效果;和谐稳定

导语: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地处偏远,队伍相对薄弱,工作保障相对滞后,如何积极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为地方工作大局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及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服务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2009年以来,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高检院、自治区检察院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整体部署,强化工作措施,重点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以及社会关注的行业和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全年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9件,侦查终结后向法院13件,法院均作有罪判决。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50多万元,树立了党和政府的社会形象,维护了大化少数民族社会稳定。

一、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的基本情况

(一)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

1、办案力度加大、立案数量增多。2000年至2010年,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力度,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76件89人,立案数位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尤其2009年,立案数比前年多了9件,增长一倍多。办案力度的加大,在全县人民群众中树立了检察机关严惩腐败的良好形象,办案的社会效果明显。

2、加强内部制约,确保案件。为突出办案的法律效果,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完善内外监督机制,严把立案关、强制措施关和终结处理关,强调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职务犯罪初查成功率、侦查终结率和移送率同比较大提升,提起公诉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没有出现无罪判决现象。

3、针对农村实际,突出办案重点。近年来,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本县特点,把查处涉农案件作为职务犯罪打击重点,有针对性地查处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公益林基金管理等涉农领域的职务犯罪,仅2009年就查办了19件涉农案件,占查处案件总量的绝大多数。这些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但保护了国家、集体和群众的财产,维护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更维护了农村稳定的社会大局。

4、立足打击职能,追求综合效果。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查办职务犯罪过程中,重视检察机关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追求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在查处户户通电工程建设项目中个别工程管理人员贪污工程款案时,办案人员发现其他一些管理人员向群众乱收费,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后,决定拓展检察职能,从保民生、保稳定出发纠正乱收费问题,还少数族群众一个公道。为此,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协助和监督县供电公司将这10多万元的乱收费用全部退还到群众手中,群众拍手称快,七百弄乡保上、弄雄和弄合三个村的群众给大化瑶族自治县检察院送来了锦旗。

(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主要做法

按照中央关于“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把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以检察建议为重要手段、积极开展个案预防。在开展个案预防工作中,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确立了“一案一分析、一建议、一整顿、一教育和一回访”的“五个一”方式,追求办理一起案件、完善一套制度、教育一批干部的效果。仅2009年,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就对10件案件开展个案要预防工作,针对发案单位管理上、制度上存在的问题开展犯罪的因分析10件,发出检察建议15份,到发案单位开展获救教育5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以领导挂帅为主要方式,深入开展法制教育。为强化相关单位的重视与投入,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领导亲自挂帅,到有关部门开展专题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座,仅2009年,院班子领导就深入民政局、大化电厂和供电公司等单位做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座10次,听课人数达3000多人,掀起了预防职务犯罪的热潮。如10月10日县检察院分管职务犯罪工作的副检察在民族会堂对全县计生系统人员以案说法,结合典型案例,进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受到听众的广泛好评。

3、以举报宣传为契入点,广泛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力争形成职务犯罪预防的大环境、大格局。如2009年举报宣传周活动中,上街设点宣传,展出举报宣传挂图50张,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在检察长接待日活动中,检察长在热情接待上访群众之时,也有目的地开展群众教育,开展法制宣传,向群众宣传举报常识及预防职务犯罪的相关知识,引导广大群众升起抵制腐败的“防火墙”。

4、以重点工程为重点目标,及时开展同步预防。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把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重点放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把惩治和防职务犯罪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点建设工作上,结合检察机关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积极与有关工程建设单位配合,在工程的不同阶段相应采取不同的预防对策,共同开展预防职犯罪活动。如分别与岩滩电厂、县公路局建立了联合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推进预防工作的及时化、社会化、网络化,力争在重大工程项目上强化预防效果。

二、大化瑶族自治县检察院惩治与预防治职务犯罪的基本经验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机关惩治与预防职务工作必然遇到其他地区所没有的问题。从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探索与实践看,在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下列经验值得认真思索与借鉴。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检察机关做好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根本保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教育相对落后,职务犯罪案源少,少数民族干部培养不易,在此大环境下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需要更加坚定地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争取党委和人大的全力支持,在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下考虑各种现实因素,决不能只求打击力度、只讲办案数量、只讲法律效果,而不顾地方建设的实际情况,不顾办案的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

(二)调整充实办案量,抓早、抓紧、抓实。大化瑶族自治县检察院人少事多,尤其是侦查人才、群众工作人才缺乏。在此情况,要有效开展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只唯有统筹安排,整合内部力量,及时调整充实办案人员、工作人员。同时,要立足于抓早、抓实,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2009年元月份,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立案3件3人,实现了“开门红”,带动了全年工作的开展。在查办过程中,该院强化领导责任,院领导带头办案,与侦查人员一起加班加点,及时解决工作遇到的问题。由于抓早、抓紧、抓实,当年查办职务犯罪数比上年增长一倍多。这不失为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检察院解决人少事多的可行办法。

(三)转变侦查思路,突破案源瓶颈。近年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少、突破难是检察机关共同面临的难题。大化瑶族自治县检察院的职务犯罪案源更是制约其相关工作正常开展的重大瓶颈。要实现创新发展、跨越发展,就必须转变侦查思路,突破案源瓶颈。如2009年以来,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一方面充分发挥干警工作积极,主动深入到重点行业,重点部门摸底排查,同时在生活中注意捕捉犯罪信息和线索,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单纯依赖举报线索办案的被动状况。二方面加强与内设部门的工作协作关系,从普通刑事案件中寻找职务犯罪信息,反读局就从这方面入手成功查办了1起读职案件。三方面树立深挖意识,注重扩大战果,在办案中发现线索,不少职务犯罪案件就是通过办此案而发现比案。

第3篇:预防职务犯罪讲座范文

最近,我们对黑龙江省海伦市检察院近两年查处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主要表现

近两年,我院查处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23件,占全院所查处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72%。从查处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看,大体分四种类型:

1.假冒名义,冒领补助,坑害国家。侵害的对象是国家政策给予农民的优抚金、补助款等,仅2007年就查处这类案件5件。如,海伦市前进乡民政助理刘某在2004年到2006年期间,采取复员退伍军人死亡不上报的手段,假冒已故复员退伍军人的名义共领取优抚金8 000余元;海伦市伦河镇政府干部柴某某在1999年至2004年任镇民政助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冒用四名复员军人的名义,领取优抚金1.1万元。

2.,克扣农民,从中贪占。原海伦市前进乡党委副书记李某某,于2004年初,把国家补助给前进乡退耕还林户的水稻卖出142吨,以低价兑现给退耕还林户,从中截留7 000余元;海伦市双录乡林业站站长金某某在任职期间,于2004年2月,把国家补助给双录乡退耕还林户的水稻卖掉,然后以低价兑现给农民,从中截留1.1万元。

3.挪用公款,个人赢利,实施贪污。原海伦市东升种业有限公司出纳员李某,于2007年1月从库存现金中拿出10万元用于购买基金,基金收益3 000元个人占有;原海伦市永富乡林业站站长王某,于2006年1月,将4.4万元的全乡退耕还林补助款,用于自己经营种子和借给他人使用。

4.利用职权,挤占贷款,挪用牟利。海伦市百祥乡信用社主任张某,于2004年至2006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用假名、冒名等手段,办理虚假贷款手续,从信用社贷款380余万元,用于个人开支及借贷给他人从事个人赢利活动,获利数十万元;海伦市农业银行伦河办事处原主任李某,于2003年12月至2004年4月期间,先后通过不正当手段贷款转借他人使用,给国家带来了巨大损失。

二、涉农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

1.贪污和挪用案件多。贪污和挪用公款犯罪仍是涉农贪污贿赂案件的主要犯罪类型,在我院查处的23件涉农贪污贿赂案件中,贪污案件15件,占所办案件65%,挪用公款案件7件,占所办案件30%。

2.犯罪主体多元化。农村职务犯罪主体已经不仅仅是村级干部,在我院查处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中,犯罪人员中既有乡镇领导干部,也有乡镇中层干部,还有乡镇所属的国有企业、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人员。

3.犯罪手段由侵占型向擅权型转化。涉案人员不论是管钱还是管物,有权就用,能贪就贪,能占就占,这表明等腐败现象正在农村滋生蔓延。

4.犯罪涉案领域或部门集中。主要集中在民政、林业、农村信用社等经营和管理等领域。

5.危害民生利益社会影响巨大。在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中,乡镇管理部门的经济犯罪比一般农村经济组织人员犯罪更具社会危害性。犯罪分子直接侵害广大农民的经济利益,社会影响大,后果严重。

三、当前涉农职务犯罪的成因

1.权力集中,监督不力。在农村经济活动中,很多重要生产要素的开发利用权掌握在少数乡镇干部手中,这给腐败分子造成了可乘之机。同时,监督机制跟不上,使腐败分子,发生职务犯罪。

2.制度不严,管理松懈。出现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单位普遍存在着财务制度混乱问题。无章可循、有章不循,少数乡镇及涉农管理部门干部独揽财务、贷款等特权,为滋生腐败现象提供了温床。

3.学习放松,思想教育淡化。由于农村工作的特殊性,学习制度、工作制度得不到有效落实,有些乡镇干部长期不读书、不学习,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放松思想改造,经不起金钱诱惑,从而走向犯罪的道路。

4.法律意识淡薄,对实权乡镇干部缺乏有效监督。由于农民自身法律意识不强,在利益受到侵害时没有勇气去揭发、举报犯罪分子。一些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了农民的这些弱点,有恃无恐,连续作案。

四、预防涉农职务犯罪的对策

在新农村建设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重,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职务犯罪体制,不断开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途径,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涉农职务犯罪的发生。

1.要完善预防职务犯罪组织。将预防职务犯罪组织建立到各涉农部门直至到村级组织。检察机关要从各乡镇、各部门聘请专兼职预防工作人员为联络员,指导、监督开展社会化预防工作。还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涉农职务犯罪的新动向,及时了解掌握容易诱发涉农职务犯罪的问题,及时制定有效的预防对策,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对乡镇村及涉农管理部门干部的监督作用,消除滋生职务犯罪的隐患。

2.加强农村干部的管理。从组织上严把涉农干部质量关,选好用好干部。农村各级组织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纪律作风建设、规章制度建设,经常性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增强服务意识,使乡镇村及涉农部门干部时刻懂得自己要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农村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情况,统一制定以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责任追究制度为核心的各项制度。纠正各自为政、财务管理混乱的局面。做到“五要”:一要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把村账乡管落到实处;二要实行审计监督,对乡镇村两级干部及涉农部门干部进行定期审计和离任审查;三要加强民主集中制,防止少数人说了算;四要加强政务和村务公开,构筑预防农村职务犯罪的制度防线;五要建立农民评议干部制度,实行群众监督。

4.建立教育防范机制。加强农村干部思想教育、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强化宗旨意识,构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三个要”:一要开展直观警示教育;二要加强对农村干部进行法制讲座和廉洁自律教育;三要扎根农村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预防声势。

5.加大打击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力度。要不断研究涉农职务犯罪的新动向、新特点,探索打击犯罪的有效途径,及时重拳打击涉案人员。在打击的同时还要积极做好犯罪预防工作,从源头上杜绝涉农职务犯罪的发生。

第4篇:预防职务犯罪讲座范文

关键词:职务犯罪预防;社会化格局;职责定位;实现路径

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政治、经济、社会及意识形态的各个领域。要全面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必须把它纳入党和国家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格局中。在我国应坚持走开放型的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之路,必须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检察机关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齐心参与”的职务犯罪预防的社会化格局。

一、职务犯罪预防社会化格局的职能定位

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它的产生和存在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是主客观因素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作用的结果,是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诸多社会矛盾的综合反映。因此,要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这种复杂的“社会综合症”,单靠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努力显然是不能达到目的的。坚持检察预防工作的职能定位应当把握以下几点:一是检察预防工作是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一个分支,必须要有整体、大局意识。检察预防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具有优势和自身的特点,但不能有“包打天下”的错误认识。二是检察预防工作必须在党委领导下进行,不能脱离检察职能搞预防,因为检察预防工作是非权力性工作,而有的地方在国有企业等领域试行“咨询性审查”的预防,一定意义上是越权行使行政权。三是检察预防工作具有司法性质,不能像行政预防、立法预防那样主动地、超前地介入某些社会生活或经营管理活动,在没有违法犯罪的场合只有劝说和建议的资格,没有行使权力的资格。因此,检察预防应摆正位置,在党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 以检察机关为主体,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预防职能作用,同时动员社会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参与和配合,采用政治、经济、法律以及纪律和教育等各种手段,步调一致、目标一致地进行,构建完善的职务犯罪社会化预防体系,形成强大的预防合力,从而将腐败现象消灭在萌芽阶段。

二、建立和完善职务犯罪预防社会化格局的必要性分析

(一)建立和完善职务犯罪预防社会化格局是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某些领域职务犯罪有上升趋势,而且在犯罪客体日趋复杂、犯罪领域不断扩大、犯罪手段更加隐蔽的形势下,仅凭检察机关的个案打击、个案预防和一些单位的局部预防已经不能完全遏制职务犯罪的多发势头。因此,必须下大力全面深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动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检察机关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齐心参与”的职务犯罪社会化大预防机制,在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支持配合和积极参与下,努力营造预防职务犯罪的浓厚氛围,形成预防职务犯罪的强大合力,才能逐步减少职务犯罪发生的条件,促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二)建立和完善职务犯罪预防社会化格局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标本兼治的需要。职务犯罪存在于社会的方方面面和不同领域,诱发职务犯罪的因素十分复杂,它不仅涉及到政治的、经济的、历史的、文化的、教育的、制度的、法律的等等诸多的客观原因,同时也与职务犯罪嫌疑人的思想道德、政治品格、价值取向、心理素质等主观因素紧密相连。由此可见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长期、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企图依靠单纯的打击惩治已经不能有效杜绝职务犯罪,只有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才是遏制职务犯罪的根本之策。要全面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就必须把它纳入党和国家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格局中,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坚持走开放型的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之路。

(三)建立和完善职务犯罪预防社会化格局是发挥检察机关预防作用的需要。检察预防工作具有司法性质,不能主动地、超前地去规划和介人社会生活或经济管理活动,必须严守司法活动范围,在没有发生违法或犯罪的场合,只有劝说和建议的资格,而没有行使权力的资格,而这种没有强制力的劝说和建议如果不通过某种恰当方式转化为具体行动的话,那么检察机关的这种劝说和建议是起不了什么作用的。但如果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人社会大预防之中,借助党委、政府的力量,与其他社会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各单位必将引起高度重视,而我们检察机关多年反腐败实践中积累起来的预防经验和对策亦可通过党委的决策转化为各单位各部门日常经营管理的一部分,我们的预防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在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方面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三、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检察机关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主力军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专门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惩治职务犯罪的职责,在多年的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不仅积累了丰富的打击职务犯罪的经验,而且比较全面地了解职务犯罪的信息,掌握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和原因,知悉发案单位、发案部位存在的漏洞,这是我们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得天独厚的优势。随着社会的发展,检察机关在严肃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也在不断探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的方式、方法。近年来,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一是围绕大局,开展宣教预防。深入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厂矿、农村、学校等单位,印发各种宣传资料、制作警示教育图板;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召开案件分析会等形式,组织重点行业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使党员干部和群众受到预防职务犯罪的法治宣传教育。二是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坚持惩治与预防相结合,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教育。三是突出重点,开展专项预防。坚持把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重点,积极探索有针对性的规范化预防途径。四是认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协助相关单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

但是,检察机关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也存在着以下问题:

1、工作上的随意性。目前,有些地方的检察机关一头扎进预防里,有的地方见什么新就做什么,见什么热就跟什么,对本地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缺乏具体的分析和思考。甚至上级机关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方面,还缺乏宏观的预防规划和指导,各地埋头各搞各的,造成许多研究成果得不到推广和应用,也造成了检察资源的浪费。工作的开展不够规范,内容不统一,工作程式各异,与检察职能、案件查处及其他检察业务工作相分离,使预防工作成为检察机关的一项行政职能。

2、形式上的表面性。许多地方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仅仅流于形式,缺乏具体深入的措施。这一问题,在系统预防中表现尤其明显。有的地方,为了完成岗位目标考核任务,片面追求面上的拓展,但由于后续力量和工作措施跟不上,从而造成只有架子没有梯子的局面。有的系统预防联系点建立多年了,仍然缺乏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有的预防联系点虽然建立了,却还不知道下一步工作应该怎么做,抱着边摸索边干的思想,使系统预防工作流于形式。

3、职责上的超越性。有些地方检察机关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没有准确把握到位而不越位、服务而不代替、帮忙而不添乱的度。有的大包大揽,超越检察权进行预防,甚至插手企业经济活动。

4、效果上的缩水性。部分单位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对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识认识不高,不愿接受监督,预防措施落实不到位,使预防工作打了折扣,无法达到从根本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使我们的预防建议、措施难以得到切实有效落实,而各单位各部门的预防工作也缺乏针对性, 并且力度不够, 往往是“讲起来重要, 做起来次要, 忙起来不要”, 影响预防工作社会效果的有效发挥。+①

(二)各单位各部门根据自身的实际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近年来,一些发案单位和一些易发多发职务犯罪的领域也逐步认识到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和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纷纷自发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的预防宣传和教育活动来预防职务犯罪。他们有的是邀请法学专家、检察官等为本单位关键岗位和部门工作人员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有的是组织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有的专门组织干部参加服刑职务犯罪人员的现身说法,有的是通过建章立制强化内部监督和管理。这些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围内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但是,有关单位和部门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当前许多单位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认识不足。通常,只注重本单位本系统内部是否发生了重大职务犯罪,如何处理已经发生的职务犯罪,如何用本单位本系统的职务犯罪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如何就个案进行预防,概括起来就是存在着重打击轻预防、重自身预防轻整体预防、重个案预防轻系统预防等问题。

2、预防工作不同步。一些单位的预防工作滞后于犯罪,当本单位本系统发生了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后,在党委、政府的要求下,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才匆忙成立临时机构进行自查自省,亡羊补牢,大搞廉政教育活动。这种做法没有发挥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应有之义,预防滞后于打击,所谓预防只是事后的一种摆设。+②

3、工作开展不深入。当前一些人没有真正认识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只是把这项工作当作表面形式的需要,会议上讲、学习中讲,讲形式、走过场,就是没有具体落实,没有认真抓起来,只强调客观原因,没有把工作重心放在这个方面来,使预防工作流于形式。如有的为了宣传而搞预防;有的制定出一些较为笼统、抽象的制度,然后大张旗鼓进行宣传,称效果如何明显,仿佛立竿见影;一些行业和系统预防工作投入不够,只满足于建个机构,开几个会,工作不深入、不扎实,不解决问题,致使某些案发率较高的系统和部门职务犯罪屡有发生。

四、建立与完善职务犯罪预防社会化格局的现实路径

(一)争取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

党委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组织领导,要建立本辖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机构,确保辖区内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统一有序地进行,形成预防合力,打造整体预防效果。我们认为,应当在各级党委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地区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构建市、区(县)、乡镇村委三级完整体系的职务犯罪社会化大预防网络,使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向社会的各个方向、各个层面不断渗透发展。政府支持主要是从人力和财力两方面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给予支持。从人力方面协同和配合党委选配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干部,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提供好的人力资源和坚实的人力保障;从财力方面主要是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给予必要的财力倾斜和支持,保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正常开展所需必要经费。

(二)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主导作用

1、提高预防工作人员素质。一是加强培训,建议预防科室(局)定期选派年轻干警到实力较强的高校、研究所学习,只有预防人员的素质进一步提高,知识不断的更新,我们的预防工作才能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我们的工作才能有所创新。二是跟班学习,抽调人员到预防工作开展得较好的单位跟班学习,吸取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同时也可以派人到相关的行业、部门学习,了解工作对象的工作流程,有利于更好地开展预防工作;三是扩大交流,加强与外界的交流学习,有利于我们走出闭门造车的樊篱,借他山之石,为我们预防工作的创新开展提供动力。

2、打防结合彰显成效。打击是特殊的预防,通过深入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给腐败之源造成强大的压力,动摇腐败之邪念。同时在预防治本上投入更多的精力,寻找综合治理的有效方法,牢牢把握打击职务犯罪的主动权,促进惩治与预防工作的深入开展。个案预防与行业预防齐头并进。对职务犯罪的预防从层面上分析,主要是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社会预防,而行业预防作为检察环节预防的重心,是预防犯罪的中心环节,抓好行业预防使个案预防得到升华,为社会预防打下良好的基础。

3、加强与社会各部门的联系协作。各种职务犯罪具体发生在社会各个部门或领域,各有其发案特点和规律,这与社会各部门、领域规章制度的健全、完备程度,监督管理情况密切相关。所以,预防职务犯罪单靠检察机关而缺乏与其他相应部门联系和配合,就会显得单薄无力,很难取得实效。而对某个具体单位来说,预防职务犯罪,检察机关是外因,该单位是内因,内因不起作用,外因再努力也收效很小,作用不大,最终达不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目的。所以,预防职务犯罪要想取得实效,最终达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的目标,非有社会各个部门、各行各业的积极参与和配合不行,而这也有助于改变因预防人员知识结构欠缺不能了解预防单位内部的实际情况、帮助预防单位真正建立相关制度的现状。由此可见,只有实现检察机关与社会各部门的充分联系,才能形成整体预防合力,达到最佳预防效果,取得明显预防成效。

4、注重调查研究因案施策。察机关可以聘用法学专家、公检法和纪检、监察、审计等机构精通业务的工作人员以及各领域、各系统精通业务的工作人员组成对策研究队伍,每年根据职务犯罪的发展趋势、特点以及国家打击的重点,选取相关领域或部门作为研究对象,深入易发职务犯罪的环节和岗位进行实地研究,深入剖析体制、机制、制度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并提出从体制上、宏观上完善工作管理、预防职务犯罪对策,共同促进预防工作的深入发展。

(三)提高各单位各部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积极性

针对当前有关单位和部门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存在着的一些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通过建立预防工作考评机制予以改进:社会化大预防机制能够常态化运行并取得实效,社会各成员单位能否转变思想认识,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将预防职务犯罪做好做实是至为关键的环节。因此,为充分调动各成员单位的主动性积极性,可以借鉴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单位创建等考评机制的经验,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将“无职务犯罪”作为一项硬指标,并辅之以一定的考核系数和指标,用考核手段使各成员单位真正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从而不断提升预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四)强化社会各界预防意识

职务犯罪是人类社会的一大痼疾,具有很强的社会属性,这同时也决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社会性。作为一项社会性工程,必须充分调动、发挥全社会的力量,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才能取得良好的预防效果。因此,要提高全社会公众对职务犯罪危害性的认识,鼓励公众参与。广大人民群众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基本力量,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起着监督和评判作用。我们要通过各种方式,最大限度地宣传和发动人民群众,提高他们的廉洁意识,使他们能够积极支持和参与预防工作,使预防工作在“人民战争”中实现科学发展。此外,实现法律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职务犯罪具有群体化、高端化、隐蔽性强的特征,由此导致职务犯罪存在发现难、追诉难等问题。而新闻媒体作为舆论工具,报道的迅捷性、受众的广泛性与透明度高都使其成为参与职务犯罪预防的一支重要的有生力量,具有最直接、最广泛的传播作用,同时,对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行为中出现的腐败问题进行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不仅是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也是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需要,可以对全社会产生良好的教育、警示作用。

[注释]

①王国明、胡冬平:《纳入综合治理考核范畴——职务犯罪社会化预防机制新探索》,载《检察实践》2002年第6期第27页。

第5篇:预防职务犯罪讲座范文

在预防工作上,鼓楼区也成效显著。比如南京市开展的“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鼓楼区有近百家单位参加,是全市参与单位层次最高、参与度较广的辖区之一。这些都决定了鼓楼区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有深厚的工作基础和条件。

鼓楼区人民检察院的初步构建方案,概括起来就是建立“12345”工作机制:成立一个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保障制度两项制度;组建“预防职务犯罪讲师团、专家咨询队伍、预防联络员队伍”三支队伍;关注“医疗系统、高校系统、行政执法、工程建设”等四个重点领域;开展“预防宣传、风险排查、预防提示、专项预防、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等五项重点工作。

自从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步入公众的视野,人们在对职务犯罪的危害逐渐加深了解的同时,也改变着对检察官的认识。在预防工作中,他们是导师,授履职者以德行和法则;是朋友,传身边人以关爱和知识。他们既是预防理念的传播者,也是廉政建设的践行者。

在建设“首善鼓楼”的道路上,检察人不必独自前行。在“争创活动”的推动下,各系统、部门、院校、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到预防工作中。在此基础上,鼓楼区进一步深化工作,在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的构建工作中奋勇争先,逐步推动着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朝社会化方向迈进。

10月9日上午8:50,在南京最高的标志性建筑紫峰大厦会议大厅里,可容纳近三百人的现场已是座无虚席。蓝色的背景板上,气势恢宏绵延万里的长城正契合着会议的主题“构建联动防线,争创清廉首善”。在全区动员大会上,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建萍宣读了《鼓楼区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实施意见》,标志着鼓楼区预防工作“人民防线”这一概念,由单一创新理念向创新机制体系的实质性跨越和转化。

充分依靠群众,发挥民智民力,一场意义深远的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动员大会由此拉开序幕。

整合资源,以专业化促社会化

今年8月,国家电力某公司在江宁一工程项目招标中,出现串标行为。后来该单位纪检监察部门领导找到鼓楼检察院,邀请检察院给他们开设一次怎样防止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出现围标串标问题的讲座。

于是,一场由法学专家、会计师、审计人员、检察官、基建干部、工程建设专家、招投标专家参加的特殊会议在南京举行。他们共同的目标就是研究如何应对工程领域职务犯罪。这些人就是鼓楼区院所牵头的专家咨询团成员。

“接到企业的邀请后,考虑到我们虽然在围串标行为的法律认定方面有一定的优势,但在防止围串标行为的实践、对围串标行为法理的研究等方面并不擅长。”区院预防科的同志们对这项任务能否完成,心里也没有底。

预防科力量不够,那就向社会借脑借力。于是,检察院里请来了与他们联合进行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预防调查、并有独到见解的南大教授狄小华;请来了工程建设方面招投标专家、南京市建委工程招投标中心主任杨洋;也请来了中石化负责招标监督工作,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的中石化江苏石油公司纪检监察干部——他们都是该院预防职务犯罪专家咨询队伍的成员。

三位专家来到国电公司后,有针对性地对案件当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讨论。在一场有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的座谈会后,国电的同志们表示收获很大:“搞工程建设可谓是‘与狼共舞’,以前我们只知道要防范危险,但是并没有识别危险的慧眼,也没有战胜危险的武器。这次检察院带着他们的专家团队来企业,就是为我们送来了慧眼和武器,这次座谈十分务实,十分必要。”

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建萍说,预防工作要实现社会化,必须靠专业化做保证。有了专业力量的介入,机关、企业、学校等社会组织的预防工作必将如虎添翼。

检察院的同志说,相对于以往的预防职务犯罪常规举措,“人民防线”最大的亮点在于预防队伍更壮大、更专业,预防工作更深入,更具针对性,就好比把一块一块的砖垒成了一堵墙。

讲师团,由省市院预防专家、从事预防工作的专家学者、相关职能部门人员、检察院全体党组成员组成,每人负责一个课题进行分析研究,形成高质量的讲课内容,在辖区开展预防宣传教育活动。

专家咨询团,邀请法律专家、检察实务专家、各行业预防工作领域负责人、部分单位纪检监察负责人,为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进行咨询、评估、建议等工作,共同研究相关领域职务犯罪的规律、特点和防控措施。

预防联络员队伍,是从预防协会单位和街道、社区聘请的人员,负责预防信息的收集、处理以及相关工作的落实等,保证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工作能够在辖区单位和社区有效开展。

三支队伍中,由64名社区联络员组成的预防联络员队伍是最庞大的一支。他们不仅覆盖了鼓楼区七个街道64个社区,也是最能体现凝聚民心,汇集民智,调动民力,筑牢预防职务犯罪思想防线、制度防线和监督防线的一支队伍。

正是有了这三支队伍,才使“人民防线”这一先进理念有了可操作的制度,有了足够专业广泛的队伍作支撑,使这堵墙有了精神内核和人力、智力保证,让它更加坚实可靠。

蓝天园里“防”意浓

如果说腐败分子是社会中的癌变细胞,那么之前预防腐败的制度措施、教育手段只是停留在防止正常体细胞癌变的阶段。而现在鼓楼要做的,却是要调动身体每个健康细胞的力量,主动同癌变细胞作斗争。

围绕反腐预防工作,作为鼓楼区基层社区的代表,蓝天园社区在“人民防线”理念提出以前就做了很多工作。为了营造廉政宣传氛围,他们曾经以清廉、和谐为主题,请机关干部自己创作作品,在全社区征集格言做成标牌放在楼道门口;征集对联,并辑选了四十几副质量较高的喷绘到小区里的柱子上;在社区建立廉政文化读书角;与家庭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

蓝天园社区党委书记王玲在社区工作了多年,她介绍说,这个社区有居民3246户,共计一万余人,其中90%是省级机关干部,有处级以上领导两千多人,11位副省级以上领导。多年来,蓝天园社区也一直致力于培育特色鲜明的廉政文化,先后获得过“省级廉政文化示范区”等荣誉称号。如今当了社区联络员,王玲正盘算着邀请讲师团进社区宣讲。

“我们希望通过廉政文化宣传,潜移默化地帮助大家自己约束自己。”王书记说,“宣讲团进社区进行宣讲,通过身边的案例,来讲廉政家庭建设,吹好枕边风。这些活动很受欢迎。2005年以后,居住在我们社区的干部没有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根据自身的特点,蓝天园社区在人民防线构建中主要做的是宣传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他们调动社区里的各种力量,共同参与到预防职务犯罪的宣讲当中。有一次在宣传中,就请了一名保外就医,正在社区矫正的人员(曾经是副厅级领导)。在让他谈一谈自己的感受时,他说很后悔,以前是部队的正师级领导,后来转业到地方,临退休前被查出问题。他想借助这次机会告诫别人,一定要时刻绷紧这根弦,等出事了就一切都晚了。

相比靠单位进行廉政教育而言,社区进行这种熏陶的意义更加深远。毕竟单位只能管到八小时之内的事情,而大多数干部的职务犯罪都是在八小时之外。刚开始搞的时候,很多居民感到不解:“社区里搞什么廉政,这跟你们社区干部根本不相干嘛,这是单位党委、纪委干的事情!”在征集格言的时候,社区领导就向老干部们解释说:“我们想营造一种氛围,假使有人有些不好的想法的时候,看到这些提醒的话就能收敛一点。我们能做的就是告诉机关干部,在家在外都一样。”最终有79位机关干部参与了征集活动。

社区活动更能吸引不同群体参加到预防宣传中来。蓝天园社区的居民中有厅级干部、纪检干部,也有普通党员、作家、学者。他们中有很多人的孩子也是干部。党员吴大妈有一个现在房地产公司做老总的儿子,在参加完宣讲大会之后说:“回去我要给儿子敲敲钟,跟他说人要有知足感,钱是赚不完的,但是不能犯错误。不该你拿的,手不能长,犯错误终生后悔,对家庭不负责任。你现在做生意赚钱,要回报社会,清清白白做人。”

正是有了许许多多像吴大妈这样的普通群众的参与,才使得人民防线的构建工作做到广泛发动人民,真正依靠人民。鼓楼区院的工作思路也正好契合了十再次重申的“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思想。

这是一场需要耐力的持久战

发动社会每个细胞是项大工程,绝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有人说,轰轰烈烈的动员大会召开,就好比婚礼仪式,固然是个不易的开头,但接下来一辈子的相守则更需要不移的信心和艰辛的努力。对这样一项需要长期坚守的社会系统工程,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建萍说:“在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必须将预防工作当作一项长期性和战略性的工作来抓。通过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发挥检察机关等职能部门的专业作用,引导各方力量主动参与到预防工作之中,推进社会的协同管理,实现全社会联防联控,赋予‘争创首善之区,建设幸福鼓楼’活动更多的清廉内涵。”

人民防线建设是多层次、多方位的立体化工程。“要开展好这项工作,首先要更加体现人民性,扩大群众参与的渠道。”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宁虎说,“一是进一步完善预防协会和联络员制度;二是加快外网的建设,加大12305接待平台的宣传,也可以建立微博,开辟人民防线的对外联络窗口;三是要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和硬性规定,保证辖区内的机关单位、学校,等都要参与进来。

王宁虎说:“如何为人民防线寻找支撑点,真正发挥人民防线的作用,避免使之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人民防线也要有支撑点。一是职务犯罪风险点的排查要以职能部门之间的配合为支撑。之前各个单位搞得主要是廉政风险的防控,我们要跟纪委一起行动,在其中要更强调职务犯罪风险点的防控;二是构建工作要以争创活动为支撑,要把‘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构融入到构建工作中去,除了展板、讲座是不够的,还需要活动的支持,如果这两项活动都开展起来了,便成为了预防工作的“一体两翼”。第三,人民防线的构框架要以实施方法为支撑。人民防线的台子已经搭好了,接下来就是宣讲、法律咨询、机制建设、拍片子编杂志等具体实施方法,四个重点领域的子防线建设上也要靠相关的机制和方法来规范实施。我们还在考虑人民防线工作能不能搞一个评价标准。有了标准,单位就知道我们构建人民防线到底要干什么事情,促进工作由虚到实发展。第四,预防工作的推进要以理论为支撑。比如搞构建人民防线的论坛,听取社会方方面面对人民防线的认识和评价,共同探讨人民防线的现实意义和发展空间。”

人民防线的专家团成员、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杜骏飞说,构建人民防线贯彻的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大思路,是对在检察系统如何贯彻执行中央在社会管理创新上的精神的深度思考。这种思考分成三个方面,一是通过构建人民防线,对社会资源实现了有效利用,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党政部门和相关单位的资源,打破了这些主体间的创新壁垒,从制度上对预防职务犯罪做出了周密部署和相关准备。二是以构建人民防线为依托,在检察业务的集成上做了很多相关工作,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把工作重心下移,密切联系检察对象的区情、地情和一些个性化的情况,开展多方面的检察工作,这种重心下移的工作态度和理念,也契合了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思想。构建人民防线还有利于社会沟通。检察院在社会团体、相关单位等不同的阶层、不同对象之间的沟通上做了很多工作,这种沟通对话也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促进检察工作效能的终极化和最大化。“这三个方面是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在构建人民防线上做得比较有特色的地方。”杜教授说。

第6篇:预防职务犯罪讲座范文

预防发力 民生发展更惠民

“感谢省检察院给省扶贫办提出的中肯建议,我们将加强政策研究、加强制度建设、堵塞漏洞,规范行为,并加大对干部职工的管理、教育力度,加强对资金和项目的监管,确保扶贫资金用到刀刃上。”这是今年6月23日,贵州省扶贫办对省检察院关于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的《检察建议》的回复。

2011年至2013年,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涉农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共立案侦查涉农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985件2344人,提起公诉139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83亿元。

全省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坚持“案件查办到哪里,专项预防就跟进到哪里”的思路,积极开展涉农民生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根据查办的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开展民生预防工作2302次,10万多人次受到法制宣传教育,发放预防手册28万份,提出预防对策1047项,形成202份专题报告报送当地党委、人大、政府。仅2013年,就有34件预防调查报告报送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后,得到肯定和批示。黔东南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预防检察建议,推动全州建立健全农村合作医疗“药品采管分离”等制度,使医疗资源更好地惠及民生。此外,全省检察机关预防部门把好民生项目招投标“入口关”,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53个单位和个人,建议查询单位对其作出取消投标资格、扣减投标分值、降低信用等处置。

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通过查办职务犯罪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和保障民生。检察机关查办了一批套取农民工就业培训资金的案件,社会反响强烈。在土地使用审批环节、工程建设领域中开展的专项活动,有力地惩治了职务犯罪,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

为更好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贵州省检察院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保障投资安全”专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积极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意见》,对全省重点工程项目预防工作作出规范,用制度为保障重点工程涉及的征地拆迁、移民补偿、退耕还林等涉农民生资金装上“安全闸”。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涉农资金、民生补贴、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查办和预防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腐败案件发生,为保障民生资金安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作出了重要贡献。”2013年12月17日,贵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克志在省检察院报送的查办和预防涉农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情况报告上,作出上述批示。

预防助力 打虎拍蝇多举措

2013年6月4日,毕节市中级法院判处雷夏犯贪污罪、非法持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共犯顾某某、廖某分别判处十五、十四年有期徒刑。

这一案件缘于威宁县检察院预防局在接受预防咨询中了解到的信息。预防人员在咨询中了解到该县卫生与食品药品监督局“出纳员雷夏疑将单位近两千万资金转到私人账户”的信息后,立即将线索移送反贪局进行查实并移送,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像这样通过检察机关预防深入基层,得到干部群众信任和支持而检举揭发的职务犯罪案还有很多。织金县检察院从“检务公告牌”挂出并失踪一事,查出村支书陈兴元犯贪污罪、、罪一案,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余庆县检察院从群众反映的“白天装太阳,晚上装月亮”烟水配套劣质工程入手,一举查实涉案33人的烟水窝案,其中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1人;白云区检察院在查办拆迁领域职务犯罪过程中,通过对全区村干部、城管等相关人员的警示教育,促使22人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

201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通过深入基层采取预防宣传、预防调查等举措,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和接受干部群众举报共计211件次,这些线索在转给自侦部门后,立案174件,使一批“老虎”、“苍蝇”被绳之以法。通过深入基层开展警示教育,全省共有93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通过进机关、进企业、进乡镇、进学校、进社区开展预防讲座、警示教育、预防告诫等方式,使广大机关干部、事业单位人员、企业员工受到教育,远离职务犯罪,营造了廉洁爱岗的浓厚氛围。

预防给力 跨越发展有保障

贵州省委、省政府提出“跨越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的发展战略后,全省各地项目建设蓬勃开展。围绕大建设、大发展,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保障投资安全”、“百日助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专项预防工作,为促进项目优质、干部廉洁、资金安全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服务。

2013年8月28日,贵州省检察院召开“服务企业发展――两长(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检察长袁本朴与14名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共商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服务,提出检察机关要做企业发展的“腰杆子”、“助推器”、“服务员”。参会企业家们对省检察院重视为企业服务工作,出台《关于积极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意见》,制定20条具体措施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举措给予高度评价。

参加座谈的省人大代表、多彩贵州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毛剑青感慨地说:“袁检察长的讲话让我很感动,民营企业有了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帮助,发展壮大就多了法律保障。”

“省检察院预防局组织开展的此次学习调研活动,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检企共建理念,为我们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之间相互沟通经营管理、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搭建了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这是贵州航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写给省检察院的感谢信。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秦如培在该感谢信上作出批示:“工程领域是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抓好预防职务犯罪非常重要,省检察院在这方面工作主动,出实招、重实效,赢得了有关方面的赞誉。望再接再厉,为保障企业发展多作贡献。”

201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与企业召开两长座谈会、预防联席会议708次,与318家企业建立预防协调机制,共开展以“正风强企”为主题的预防宣传4442次;为企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2万件次;开展预防咨询9441次,协助企业完善制度292个,帮助企业防控法律风险125次,帮助完善内控机制344项;共挂牌督办、全程跟踪服务“黔中水利枢纽”、“贵阳国际金融中心”等重点工程364个,保障了国家项目建设资金安全。

党政重视 预防工作添活力

各级党政领导对全省检察机关“撤处(科)建局”等工作的重视,有如源头活水给预防工作增添无尽的活力。

为进一步落实好“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指示,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高度重视预防机构设置工作。

第7篇:预防职务犯罪讲座范文

一、工作基本情况

进行系统预防3个部门、行业,共进行个案预防6件。进行工程专项预防1次,开展法律宣传4次,省院预防专栏发表简报、信息2篇。进行预防调查5次,开展预防调研3次,预防调研演讲被县委转发2篇,发检察建议7份,率先在全省引入惩防一体化工作机制。

二、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深入开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工作。依照省院《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市院《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和部署。制定了县人民检察院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实施方案》制定了培训计划和授课内容,认真编写了培训资料,共开展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法制培训2次,共培训农村基层组织干部200余人,占农村基层组织干部人数的98今年年初,院又配合县组织部、纪检委、农委、司法局等部门,对新选举上的村级“三职”干部,进行专题法律知识讲座。

抓住农业设施、水利设施、畜牧业投入、交通建筑业、新农村合作医疗投入五条主线,同时我以服务“三农”为重点。围绕资金的来源、支出、用途进行全程预防,确保资金用到实处。今年1月份,针对群众反映的打抗旱井上级配发的喷灌设备,被水利站工作人员私自收费,涉嫌贪污的线索,配合反贪部门进行了案件初查,并结合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县水务部门及相关乡镇发出检察建议,提出具体预防措施。

(二)积极开展个案预防工作。对自侦部门所立的案件。并结合案件的不同性质,从发案的原因、特点,认真进行分析犯罪的起因,从中探索发案的规律,找出预防的对策。如:2009年2月份,查处的县林业局某干部涉嫌一案,由于这位干部在2003年至2004年开展退耕还林工作时,对乡镇上报的不符合国务院颁发的退耕还林管理条例》协议没有进行认真审查,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违规发放补助金,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80余万元。对此案进行预防时,针对相关工作人员对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不够,工作不尽职,相关领导对所管辖的部门工作情况掌握的不够详细及对相关职权部门缺乏监督措施,及时下发检察建议书,建议他应从加强具体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教育、不时完善制度、强化责任追究意识等方面,加强监督和管理,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把县棚户区这一惠民工程做为预防的对象并及时立项。同主管部门及建筑施工部门联合制定了预防方案。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开展预防工作。一是对招投标工作通过媒体等进行公示。二是对重大原材料推销的来源、金额、数量通过召开会议、媒体等方式进行公示。三是工程各阶段对工人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公示,三)认真开展工程项目专项预防工作。院积极对由国家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并向劳动部门演讲。四是对拔付工程款情况进行公示,并向财政局演讲。五是对工程质量情况、规范、等级进行公示。此项工作现正在进行中。

(四)着力开展系统预防工作。以国税、教育和采油十厂系统等部门为系统预防工作重点。设立了预警机制,注意通过开展预防工作,发现或提供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年初,废州县国税局和县教育局被评为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

(五)积极探索职务犯罪工作新途径。为了更好的开展职务犯罪预防。2008年,院就把尝试运行惩防体一体化工作机制作为一项创新工作来抓,今年年初,院派人到山东省荷泽市牡丹区人民检察院,学习他预防工作经验。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县人民检察院惩防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法》把预防、控申、反贪、反渎职四个部门做为一个整体,工作中相互融合,互为资源,互相服务,共同发展,这一做法,有力的推动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省、市院两级预防部门的领导两次专门到院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调研,准备在全省推广,现经验资料已经完成,并上报省、市院,已被市院做为经验在全市进行了交流介绍。

三、工作中存在问题

只是国税、教育等几个系统进行了预防工作,一是行政执法领域的工作开展的辐射面不够宽。对于工商、国土资源、交通、技术监督、林业等行政执法的职务犯罪易发部门,还没有开展预防工作。二是预防工作开展的深度不够,有些工作还只是停留在外表,没有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调研分析演讲的理论深度还有待于提高。三是法制宣讲方式单一,还是停留在走一走,看一看、说一说”上,预防方式单一,宣传力度不够。

第8篇:预防职务犯罪讲座范文

“作为经济发达地区,顺德地区有很多企业家,也发生了企业家犯罪的案件,这表明现阶段企业家们防范刑事法律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严重缺乏。我们对辖区内的企业家犯罪案件进行整理分析,希望能为改进企业成长的法制环境和推动相关立法科学化提供一些实证素材,进而帮助企业家有效防控刑事法律风险。”顺德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黎明表示此次专题调研不仅要揭示企业家犯罪现象的规律性和代表性,还要以此来弘扬顺商精神,服务当地企业的健康发展。

预防要走进企业

“腾越公司是碧桂园‘御用’的建造商,我们在侦办一起案件中发现腾越公司内部人员的职务侵占行为,当时我就思考一个环节出了问题,会不会在其他环节也有关联影响,于是和企业组织了一次座谈,了解了企业的内部运作,最后给企业发了检察建议,后来和企业负责人交流,我能感觉检察建议都说到点上了,企业也在积极整改。”黎明说这件事给他留下很深的印象,他认为检察院的办案人员不能老是在办公室里坐着,要多走出去看看外面的环境,了解企业是怎么运作的。

“走进企业”的想法很快就付诸实践,尤其是在对辖区内的企业家犯罪做了专题调研之后,发现要从源头上防范企业家犯罪的发生,必须不断提高企业家犯罪的防范意识和手段,顺德区检察院便开始在这方面做很多有益的尝试,开展与企业相关的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在这其中,最让人瞩目的便是“一镇街一民企一行业协会”的共建活动,而这个共建活动也有着鲜明的顺德特色。“顺德有十个镇街,几乎每个镇街都有一家非常著名的企业,比如北滘镇美的集团、勒流街道的东菱凯琴、容桂街道的格兰仕等,我们之所以开展‘一镇街一民企一行业协会’这样的共建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是根据顺德特殊的地区经济格局来进行安排的。”顺德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吴绪珍告诉《方圆》记者,顺德检察院在每个镇街选取一家名企、一家行业协会作为共建活动的切入点,通过开展讲座,与企业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法治宣讲,重点讲解关于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刑法规定,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和防范指导。

检察院的做法得到了当地企业的积极响应,在2013年举办的两场廉政文化讲座上,均安镇那一场中层企业家参与人数就有60人,北滘镇的办税员协会听讲人数达上百人。不仅如此,很多企业单位开始主动联系顺德区检察院,希望检察院能参与他们自己组织的职务犯罪预防活动。均安镇医院便是其中的一家,2013年12月9日晚,职务犯罪预防科便受到该院邀请,副科长兰琳英为此做了一场题为“珍惜自由、珍惜家庭、珍惜岗位、远离职务犯罪”的廉政法治讲座。

吴绪珍表示面向企业的法治宣讲工作不能单纯依靠预防科,检察院正在构想成立一个宣讲团,根据企业需求的不同,选派相应科室的骨干去举办法治讲座。“因为每个企业的需求不同,像有的企业需要劳动合同法的宣讲,就需要民行部门的骨干,有些企业想了解合同诈骗、挪用资金、职务侵占这类案件,我们可以找公诉或者侦监的具体办案人员去现场普法,因为他们接触的案例比较多,而普通的普法宣教都可以由预防部门来进行。”

多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如果一个企业遇到什么困难,很多都是通过行业协会讨论,大家给出一些意见,我们和行业商会协会有沟通的话,能够及时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顺德区检察院民事行政科检察官叶建说他们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行业协会的枢纽作用,能将企业和检察院更迅速地连接起来,发现这是一个能很好为企业服务的平台,由此,顺德区检察院与各个行业协会也展开了积极的合作。

“在强化法制宣传,提高企业家的法律意识的同时,我们也强调要发挥法定机构及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吴绪珍表示行业协会或者商会的作用不仅是为会员企业开展融资服务及融资担保服务,它能发挥的作用还有很多。“开展各类法律培训活动,强化企业的法律意识,或通过常设法律顾问或专业顾问团,在公司企业营运的过程中,为会员企业提供及时的专业意见及法律意见,帮助其审查合规和风险环节,对风险进行判断评估,督促企业建立与完善决策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有效防控会员企业的刑事法律风险。”

第9篇:预防职务犯罪讲座范文

建立制约机制 设置多条“隔离带”

下洋涂围垦工程指挥部将相关权力分解到有关单位,责任到人,形成互相制约的权力运作机制,构筑了多条绿色“隔离带”。

一是政策处理“隔离带”。下洋涂工程政策处理涉及两个乡镇42个行政村,工程指挥部合理运用分权来降低职务犯罪风险。落实属地管理,明确责任到乡镇。县政府与工程所处在的长街、力洋两镇,签订了政策处理工作责任状,工程指挥部与两镇签订了政策处理承包合同,由两镇负责政策处理的具体工作。工程指挥部只负责监督和协调,不直接参与政策处理兑现工作。做到一切政策处理由乡镇落实,一切政策处理手续由乡镇办理,一切兑现补偿款项由乡镇支付,一切问题由乡镇解决,一切责任由乡镇承担。对政策处理项目,乡镇落实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测量、评估,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然后与村、户签订补偿、兑现合同与手续,在镇长和前期办主任共同签字后,支付补偿款项。工程指挥部履行审核、监管职责,整个政策处理过程公开透明,流程操作规范。二是工程招标“隔离带”。工程指挥部自觉“让权”,确立以宁波市重点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为主导,招标机构具体操作,在检察院等多部门的全程监管下,开展招标工作,保证招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工程款项支付“隔离带”。坚持严格的支付签证流程管理,实行分级审批,严把签字监管权。由施工单位提出支付申请,监理和驻工程跟踪审计人员到现场核查并签证后,经工程技术科和合同管理科审核,分管工程副总指挥签字,报请常务副总指挥批准后,才可支付。四是内务管理“隔离带”。建立系列内务管理制度,规范考核考勤、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管理,规范与工程建设相关单位的交往,严格要求工作人员,把握与施工单位交往的分寸,防止业主和施工单位出现亲密接触,成为职务违法违纪的隐患。一位来自浙江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的监理说:“做工程18年了,还从来没见过这么严的指挥部。别的工程项目,项目经理请做工程的人吃饭,都是很正常的事。这吃饭的口子一开,许多不廉洁的事也就随之发生了。但在下洋涂,为了杜绝这种事情的发生,便作了硬性的规定。所以饭都是在食堂吃的,没有到外面饭店吃过一顿。”

建立预警机制 排除多项“风险点”

为及时排查建设工程的廉政风险点,隐患,宁海县院充分发挥监督权,建立预警机制。

一是建立通报制度。针对建设工程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要求工程指挥部通报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重点事项至检察院备案,内容包括工程招投标、工程变更、物资采购、资金拨付等职务犯罪的多发和易发环节。检察院通过对通报事项的审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预警建议进行防范,将红灯亮在越轨之前,实现了预防与工程建设的同步。在工程的整个建设期间,检察院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五个,根据情况向指挥部提出预警建议三份,及时帮助有关单位堵塞了漏洞。二是建立回避信息数据库。通过发放《干部信息采集表》和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等多种形式,对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和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等信息进行采集。同时,将参与日常考察的工作人员也纳入采集范围。所采集的信息全部录入计算机,建立系统利益冲突回避信息数据库。通过数据库的查询,针对直接或间接特定关系人,一律实行利益回避。三是深化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认真开展职务犯罪风险源点防控等工作,对工程建设项目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进行源头排查与控制,结合对制度事项的梳理,查找权力运行中的薄弱环节。尤其是有效辨识权力运行中各个内在环节、各个岗位已经构成或可能构成的权力风险点、管理风险点和人员风险点等,结合相应业务工作,强化预防措施,形成“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据可查”的内部防控体系。如根据工程特点,设计了“三表一簿”,即现场全面督查表、设计变更专项督查表、廉政情况建设表和基础情况簿,进行全程留痕,可查可控。针对易发职务犯罪的环节,实行了“三重一大”党政联签制、财务人员委派制、验工计价集体会审联签制等管理制度,在不同岗位实行互不相容控制法,在同一岗位实行AB角色交叉控制法。

推行“项目检察官”制度 编织多面“防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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