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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财务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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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财务制度

第1篇:合作社财务制度范文

【关键词】小型企业 内部控制 财务管理 建设

自2009年7月1日起《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陆续在我国上市企业和大中型企业广泛施行后,财政部于近期又了《小型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征求意见稿)》(财办会〔2016〕12号),正式对小型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构建公开征求意见,究竟小企业如何做好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本文就从财务管理体系建设的流程和内容两方面来探讨。

一、建立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背景和必要性

(一)国家法律法规的通知和要求

一是根据财会[2008]7号文的通知要求[4],上市公司自2009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鼓励非上市的大中型企业执行。

二是财会[2010]11号文[5]: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制定了《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等18项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施行;在此基础上,择机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施行。鼓励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提前执行。

三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征求《小型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财办会〔2016〕12号文][6],为大力支持小型企业发展,保障广大小型企业持续运营,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财政部研究起草了《小型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征求意见稿)》,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等单位,以及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委员和咨询专家征求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区(部门)小型企业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

尽管我国现在有《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对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做出了一些规定,但这些法律法规多侧重于规范企业基础会计核算工作,并不能有效的防范可能面临的财务管理上的风险,且目前我国小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如责权不清、不相容职务没有清晰划分、岗位轮换机制的实施也比较困难,导致财务核算也存在多处不规范的地方,这就要求小企业必须建立规范化的制度、标准化的流程,确保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能与时俱进的进行创新和调整。

二、建立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流程

对于如何建立健全适合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目前并没有标准的流程和方法,在开始实行内控规范的上市公司和大中型企业,多数委托风险管理咨询公司或者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内控建设服务,小型企业如也采用委托的方式,必将导致实施成本高的问题。通过多方面的学习和经验积累,笔者总结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需要进行的如下六个步骤[1][2]:

(一)重大风险识别与评估

识别财务业务活动方面可能对公司层面产生影响的重大风险,多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根据调查结果建立风险数据库,评估重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的重要性,对风险进行排序。

(二)全面梳理财务业务控制框架

通过访谈、审阅现行的管理制度,整理搭建企业财务制度框架。

(三)梳理财务范围内关键业务流程

编制会计核算、资金管理、预算管理、成本费用管理等业务流程体系文件。

(四)对财务流程层面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

结合流程体系,挖掘财务具体的业务风险,对财务业务流程的风险进行评估。

(五)通过制度匹配与控制评价

评价并优化财务活动关键控制点,评价现行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对制度进行修订。

(六)定期组织开展财务制度评价活动

通过评价活动,及时发现制度存在的缺陷,不断的进行优化。

三、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包含的内容

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应能覆盖企业所有的财务活动,防范可能对企业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的风险,而流程又是内部控制与全面风险管理的基础,因此,小型企业根据其性质和经营业务,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几项或全部业务流程[1][2][3]:基本财务管理、资金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一)基本财务管理

企业应以制度化的形式保证财务管理工作贯穿于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夯实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基本财务管理类制度主要是为了规范企业的财务行为,加强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维护各方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适应企业战略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统一的企业会计准则等财经法规,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来制定的,它至少应当包财务管理的体制、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权限、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预算管理、资金的筹集和管理、资产和负债管理、收入和成本费用管理、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财务会计报告与财务评价、会计档案管理和企业清算管理等内容。

(二)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加强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可以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制订资金类管理制度的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企业同时需结合自身的实际来考虑。资金管理主要包含资金收支管理、资金计划管理两方面,资金收支管理覆盖资金审批流程管理、货币资金管理(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票据和印章管理等,资金计划管理主要规范资金计划的编制、审批、执行和分析管理工作。

(三)预算管理

建立科学、高效、有序的预算管理体系,可以加强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管理,进一步完善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促进企业实现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通常制定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的依据主要是《公司章程》及企业的实际情况。全面预算,是指企业对一定期间经营活动、投资活动、财务活动等作出的预算安排,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又可进一步分为以下三部分:业务预算,业务预算作为全面预算的有机组成部分,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应考虑业务预算包含的业务范围、编制的流程和采用的方法。投资和筹资预算(小型企业如涉及),筹资预算是指企业在预算期内需要新借入的长短期借款、经批准发行的债券、股票及对原有借款、债券的还本付息、股票的股利支付等所编制的预算,其主要依据公司有关资金需求决策资料、期初借款余额及利率等编制;投资预算是指企业为了实现发展战略,获取更大的投资回报,针对企业长期投资决策编制的资本支出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权益性资本投资预算和股票等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预算等。财务预算,是指反映企业预算期内现金收支、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各项预算,主要包括现金预算、预计利润表和预计资产负债表。

(四)成本管理

成本管理应当加强成本核算和成本管控两项基础工作,包含成本的基本内容、成本核算方法和成本分配方法的确定,以及成本预测、决策、控制、分析和考核过程的管理,成本管理制度需要结合企业生产工艺、产品特点、成本控制的目标和所能采取的管理措施等方面综合考虑制定,规范的成本管理流程应能提高成本核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有效降低产品生产成本。

(五)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财务报告,是指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财务报告的编制流程、财务报告分析的工作流程和内容两方面。因小型企业多数不涉及合并财务报告的业务,财务报告的编制流程较为简单。财务分析制度依据企业管理和决策需求,可以对财务评价主要指标、财务分析方法等内容做出规定。

四、结束语

总体而言,小企业业务流程单一,机构和人员配置简单,只要能应用系统的流程和方法,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内控规范为依据,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构建自身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实际并复杂,但由于大部分小企业不重视管理,对风险管理以及内部控制的认识不足,整体内控环境薄弱,内控建设还是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阻力,小型企业在进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前,还需多进行内控基本知识的宣贯。

参考文献

[1]刘永泽,池国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操作指南》,大连出版社,2011.1.

[2]李三喜,须荣才.《基于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 设计流程 设计实务 设计模板》,中国市场出版社,2013.1.

[3]朱荣恩.《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与案例》,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9.8.

[4]财会[2008]7号,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通知.

[5]财会[2010]11号,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

第2篇:合作社财务制度范文

关键词: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问题;原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1.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4-0043-2

庆元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007年仅25家,2010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214家,现已覆盖粮、菌、竹、果、茶、蔬、药、养殖等产业,总社员11637人,联结基地12.92万亩,带动农户5.7万户,注册资金10522万元。达到市级规范化专业合作社80家,市级示范性专业合作社8家,省级示范性专业合作社6家。2010年销售收入39649.92万元,盈余1913.5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解决了农民单家独户难以解决的实际问题,有效实现了生产与市场的对接,为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扩大农业经营规模开辟了新的途径。但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财务管理上存在的一些问题。

1 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轻视财务管理

当前我县有部份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重盈利轻管理思想,有的合作社财务人员是兼职人员;有的合作社只有出纳没有会计;有的合作社甚至没有财务人员由理事长负责记录收入支出,根本没有内部控制、监督机制,无法起到会计应有的核算和监督作用。

1.2 记账不规范

合作社存在记账科目运用不当、会计凭证不规范,有的合作社没有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规定科目记账,用企业会计科目记账。合作社经营利润及上级拨款形成积累公积金只有总账科,大部分合作社没有建立财务制度和规范的会计账簿,只有内部收支流水账。外来的原始凭证和自制的原始凭证过于简单,没有完整的会计资料,支出没有正式发票、白条入账普遍、缺少经办人审批人签字,绝大多数合作社不能结合自身业务的特殊性设置内部科目,不能准确恰当的反映合作社的经营状况。

1.3 成员账户管理混乱

没有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设置成员账户科目量化到社员,社员不了解自身权益增减变化情况。一些合作社连最基本的股权登记制度都没有,不发给社员股票权证,社员的利益从形式上得不到保障。

1.4 财务公开不到位

有些合作社财务收支情况长期不公开,有些作社年终不召开社员大会公布一年来的经营情况,社员对合作社的经营情况不了解。有些合作社的收益分配方案没有经过社员(代表)大会批准,分与不分全由理事长一人说了算。

1.5 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偏低

合作社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大部份是只经过短期培训后就进入工作,正规学校毕业从事合作社财务工作的人员很少,有的合作社为了减少支出,从社员中选取并不懂财务的人员从事财务工作,不能准确反映合作社财务状况。

2 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原因

2.1 合作社重生产轻管理

合作社的主体是农民整体文化水平偏低,缺少管理经验和缺少管理人才,对合作社法律、法规、章程等学习不不够,管理上认识不到位,由于合作社性质决定他与其他企业不同,产品生产、管理、销售连结在一起,合作社主要重视产品的产量和质量而把财务管理放在次要地位。

2.2 缺少财会人员、管理制度不健全

近年来合作社发展较快,对财务人员需求较大,合作社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大部份是只经过短期培训后就进入工作,正规学校毕业从事合作社财务工作的人员很少,合作社中有一部分财务人员是从事企业、商业会计兼职合作社会计,没有经过合作社财务制度培训和学习,用企业会计科目替代合作社会计科目,有的合作社为了减少支出,从社员中选取并不懂财务的人员从事财务工作,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偏低造成财务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

2.3 成员账户管理混乱、盈余返还不符合法律规定

由于对合作社性质和经营方式不了解,对成员账户不重视,没有按照合作社律规定设立社员账户,合作社的盈亏情况没有直接反映到社员账户,社员不了解对自身权益增减变化。生产经营决策和盈余分配等重大事务由少数人说了算,一般成员没有发言权,社员行使基本表决权的机会被剥夺,可分配盈余返还标准和比率不符合法律规定,惠顾额返还低于60%的法律规定,由于利益分配不合理引发的矛盾而影响合作社正常生产经营。

2.4 监督机构没有发挥作用

民主管理、财务公开是合作社财务管理的重要特征,也是财务制度的要求,合作社没有按照章程操作,有些合作社年终不召开社员大会公布一年来的经营情况,社员对合作社的经营情况不了解。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没有真正发挥作用,造成合作社财务收支情况长期不公开。

3 规范合作社财务管理的对策

3.1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法律、法规宣传

首先要在思想上提高对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再认识 ,确立财务管理在合作社经济中的中心地位,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加强合作社有关法律、法规宣传,使合作社成员了解合作社法规、政策和合作思想、合作原则、合作技巧、财务管理等理论知识,全面提高合作社整体素质。

3.2 加强对合作社财会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建立合作社会计上岗培训制度,担任合作社会计必须经过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充分利用农经队伍的业务优势,从乡镇农经员中挑选事业心强、会钻研业务的人员组成合作社财务辅导员,与合作社开展一对一的业务指导,提高合作社财会人员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

3.3 落实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会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依,完善内部财务的控制制度,形成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的工作关系,杜绝集体资产的流失,促进财务管理制度化。

3.4 强化成员账户核算,提高社员监督意识

成员账户是合作社成员利益的载体,按照合作社律规定设立成员账户,成员账户应准确记载成员出资、成员公积金份额、形成财产的财政补助资金量化份额、捐赠财产量化份额、盈余返还金额,公积金份额。盈余分配等重大事务按照要一人一票进行表决,可分配盈余返还标准不得低于按交易额60%的法律规定。

3.5 依法推进规范化建设、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

第3篇:合作社财务制度范文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对财务管理工作重视度不够

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对于财务管理工作普遍重视度不够,这主要是由于合作社发展初期经营活动相对较少,收入较低,这也导致合作社不愿意再花钱聘请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而且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经济组织,成员财务管理意识普遍淡薄,对财务知识缺乏了解,认识不到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因此造成一直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财务管理缺乏重视,这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带来了较大的制约。

2.缺乏健全的财务制度

??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缺乏健全的财务制度,这也造成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较多的疏漏,部分财务事项无法顾及,而且没有构建完善的财务管理系统,这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质量带来了较大的影响。

3.金融服务缺位经营,资金筹集难度大

虽然在理论上讲,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社员股金,提留的发展基金、风险金、公益金、盈余积累,金融机构的融资,政府和组织支持的资金等都是其资金来源,但在实际情况中,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来源十分单一,缺乏有效及稳定的金融贷款支持,在合作社成立初期,受制于信用级别影响很难从金融机构中贷到款,资金筹集难度较大,这就导致合作社很难持续的运行下去,这对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带来了较大的制约。

4.收益分配制度不规范

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收益的分配责任主要由合作社负责人承担,但由于缺乏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权利过于集中的情况,这就使盈余分配欠缺公平性。再加之收益分配制度化不严谨,分配存在着随意性,社员参与度较低,从而使社员的知情权和切身利益都无法得到保障。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问题的解决对策

1.提升财务管理意识,普及财务知识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过程中,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日益突显出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化发展的重要保障。但当前很大一部分农民由于缺乏财务知识,即使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实现财务公开,许多成员也看不懂,因此起不到有效的监督作用。因此需要做好财务知识的普及工作,努力提高社员的财务管理意识,通过开展财务知识普及教育,使社员树立起重视财务管理的思想。

2.创新融资方法,扩大筹资渠道

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运行必须通过足够的资金实现,因而合作社应该通过其他方法进行有效融资,扩大筹资范围和筹资渠道,有效集中融资,实现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政府应放宽政策,鼓励各金融体系成为合作社的融资来源,同时合作社也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融资来源端的拓展,将社员的参与度和活跃度提高,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民服务的目的。

3.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财会队伍的建设

财务管理制度,是合作社理财活动的重要依据,对合作社理财活动起着重要的规范作用。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应以满足出资人需要,服从出资人利益,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只是手段,实施财务管理制度,狠抓落实,推动合作社全面科学管理。另外,必须提高财会人员的要求。其一,合作社聘请具有较高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的会计人员。其二,根据合作社不断出现的新的经济活动,鼓励财会人员通过继续教育方式达到知识及时更新以适应新要求。其三,合作社要加强对财会人员的考核,完善考核机制。

4.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收益分配

在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中,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来设立成员账户,进一步建立健全收益分配制度。合作社在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并由成员大会形成决议来提取一定比例的盈余公积,并为每一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按章程决定量化成员的份额,计入个人账户中。并根据合作社自身的发展情况来合理对盈余返还、股金分红和股息的比例进行确定。另外,农民专业合作社还要建立盈余支付机制,将提取的盈余及时、全额的支付给合作社成员,严禁虚提及不及时、不足额向成员支付的现象存在。

第4篇:合作社财务制度范文

关键词:能量跃迁 管理者 激励机制 制约机制

基于个人能量跃迁视角下管理者影响机理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者的界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者不同于单纯职业经理人,是物质资产所有者(股权持有者)、合作社使用者、组织管理者的结合体,是合作经济发展低层次低阶段的产物,也是特色与特殊性所在,既是较大股份持有者,又是重要经营管理者身份,智猪博弈中合作社发展的更大收益者(小股份持有者普遍搭便车,是小受益者),有更大激励驱动力做好合作社管理。同时由于人力资本的相对优势(农村人才稀缺),决定了合作社管理者身份内在规定性,即有能力、有意愿成为合作社带头人,预期在外引内联基础上能够达成合作共赢。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者个人能量跃迁机理

本文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者视为具有一定能量的分子,通常这些人属于农村精英类型,是农村的稀缺资源,这些人通过打工、创业等经历获得的人力资本、社会资本、资金、信仰都视为能量,通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个人能量的跃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者是初期的倡导推动者、发展期的核心领导(董事会成员)、深化期的推进者(制度规范)。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初期,管理者凭借个人威信、资产、社会地位、信仰等因素吸引、说服农民参加合作,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参与市场竞争;在发展期,管理者利用个人的社会资本、资金、经验领导合作社项目投产并负责销售、解决卖难的问题;在深化期,管理者坚持合作信仰,保障成员利益,规范合作制度,让更多农民享受到合作的收益,所以合作社管理者是具有合作精神的企业家。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项目选择、成员组织、生产管理、资金投入、资料采购、产品销售、品牌塑造等环节仅仅依靠普通成员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所以需要这些农村精英的管理者在各个方面投入精力、时间和资本,通过个人能量的释放,解决以上环节的问题,并带动合作社发展,从而实现能量的跃迁,可以说管理者是否优秀决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成败。作为稀缺的农村精英分子,担任合作社管理者意味着放弃了一些其他渠道的经济收入,如果没有激励将降低他们投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热情,特别是现在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初级阶段收益较低,管理者经济回报也较低,甚至是义务劳动,所以在这个过程中要对这些管理者进行激励,发挥他们的积极性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同时也要采取制约保证合作不会变质。普通村民在能量吸收的过程中同样产生了能量跃迁,从低能量向高能量的变化。为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需要对外部人力资源进行激励引入农民合作中来,如图1所示。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者现状

1.现有合作社管理者的类型。笔者从近几年调研陕西、河南、湖北的近3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来看,只有很少比例的合作社能够为管理者支付工资,经营情况稍好的合作社能够为管理者出差提供当地农民日平均工资的补助,大多数管理者从合作社获得人力资本的回报还是相对较低的,兼职、兼业是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者普遍现象。现有合作社管理者可分为以下类型:一是行政类,村干部和挂职干部是一个重要的管理者类型,他们发展合作社出于经济和政治业绩的双重目的,有其他的经济来源和政绩压力,所以积极推动合作社发展;二是经营类,企业代表、农村经纪人主要从经济的角度考虑,通过合作社可以扩大自己的生产规模和市场竞争地位,自己发展的同时带动村民致富;三是兼职类,兼职的专家、科技人员、合作志愿者是出于社会发展、对合作社的热爱和公益事业的目的,愿意用一部分时间、精力和资金去帮扶、关注、影响合作社发展,他们对于经济回报要求很低;四是回馈类,回乡的企业家、部分农村党员则是出于回报家乡和发展农村经济的考虑,能够为合作社发展提供较多资金和时间支持;五是事业类,回乡打工者和大学生村官发展合作的热情较高,他们将个人事业发展与合作社发展紧密联系起来。由于参与合作的目的不同,所以对合作社的期望、回报、关注程度、投入、对合作社发展影响也有所差异。

2.激励和制约机制缺乏产生的问题。合作社实行“以按交易量利润返还为主”、“以按资本分配为辅”的分配制度,保证了合作社的公平性,但弱化了管理者的人力资本回报。管理者不能作为职业经理人享受人力资本的报酬,所以难以吸引高级管理人才加入合作社管理。缺乏激励将导致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缺乏可持续性,特别是在发展初期长期的经济和精神激励的缺乏,管理者的热情难以持续,没有优秀的管理者仅靠农户是无法维持合作社的正常运转。调查中部分合作社长期处于空壳状态,无人管理、无人参与。缺乏制约会导致管理者的机会主义,部分合作社管理者会倾向于将合作社变为谋取私利手段。调研中发现一些经营较好的合作社中,管理者获得大部分利润,仅仅给农民基本的价格改进或一次利润分配,管理者用较多的股权或者依靠社会资本的优势独占从销售渠道获得的高额利润,农民收益没有显著提高,这样的合作社有强烈的倾向转变为股份制公司,或者合作中资本占有主导优势,合作被异化,合作的原则被抛弃,违背了合作的初衷。

基于个人能量跃迁视角下管理者激励与制约机制构建

激励制约机制的层次分析图如图2所示。

(一)激励机制

1.激励机理与激励需求。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者的分类中,行政类管理者较为注重政绩考核、荣誉和政治地位激励以及自我激励,合作社不是其收入的主要来源,所以经济激励位置可以靠后;经营类的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营业务,所以经济激励如工资、报酬、提成、补助的激励应该放在首位,其次是社会地位和荣誉的激励;兼职类管理者的社会资本和政治、荣誉激励应该是首位的,适当经济激励能够提高兼职管理者的参与程度和积极性;回馈类管理者主要是推进家乡农村发展,经济回报激励效果不明显,但是社会资本和政治、荣誉激励能够有效促进这类管理者的加入,同时公益形象激励、税收减免能够激励这类管理者。

2.差异化的激励制度和措施。合作的原则和制度限制了合作社管理者的积极性,但从我国农村专业合作社法以及国外合作社的制度的演进过程中,可以看到在剩余索取权以及剩余控制权的配置上逐步放宽了限制。合作社组成具有明显的复杂性和异质性,也给管理者激励机制提供了空间。从剩余索取权角度,合作社要追求自身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只有充分发挥管理者的才能和调动成员的积极性才能实现。在总目标层下,可以组合不同的激励方案,达到最大的激励效果。

工资、补助制度激励、政府津贴。在现有条件下尽量设立工资和补助制度,让管理者对合作社的发展有良好的预期,工资制度是长期激励,但补助制度应该及时建立实施,补助的标准达到当地农民日平均工资即可。政府可选择运作规范具有代表性的合作社,对合作社的管理者发放政府津贴,从政策上引导合作社管理者积极工作。

人力资本的股权化和利润分配制度激励。由于工资激励实施有难度,所以人力资本的股权化可以为管理者提供未来的收益和持久经济激励,将合作社的业绩、资产与个人收益紧密的结合起来,可以提高管理费用比例,用于补贴管理者的经济收益。

社会资本激励。从中央到地方我国各级政府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越来越重视,创新型合作社模式、经营理念、农业项目和影响较大的合作社会受到各级相关部门的重视,并在媒体上得到推广和宣扬,这对于管理者来说无疑是树立个人形象和扩展个人社会资本的有效途径。

荣誉和社会地位激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推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业生产环境促进农业现代化转变,并提高农民收入。这对于解决我国“三农”问题很有帮助,因此政府可以对发展较好合作社的管理者进行荣誉的奖励,树立“榜样”给予相应的荣誉称号,以提高管理者荣誉感和社会地位。

管理者的考核激励。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者可以采用考核激励的方式,特别是村干部、挂职干部、大学生村官类型的管理者,将合作社发展作为考核政绩的重要因素,并享受同选调生一样公务员考试加分制度,激发更多大学生和基层干部进入合作社的管理层。在未来的全国合作社体系建设中,为基层的合作社管理者提供优先发展的机会。

合作文化激励。合作文化是一种以成员相互信任为基础的组织文化,真诚、信任是合作的基础,在拜金主义日益盛行的年代,合作文化是一种道德和情感的追寻,而情感是人们寻求组织归属感的需要。

(二)基于个人能量跃迁视角下管理者制约制度构建

1.合作社财务制度的完善。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章对财务制度有相关的规定,但是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很多合作社盈利性较差,成员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也不高,并没有完善的财务制度,并进行公开。这就给管理者的制约带来不便,因此完善合作社的财务和审计制度是监管合作社管理者的有效手段。

2.成员监督和沟通制度。成员是合作社的主体,其对合作社管理者监督能制约管理者的机会主义,成员的监督不仅体现在成员大会和监事会的工作中,也可以通过特定的沟通制度对合作社管理者提出疑问并要求解答,在国外成员较多的农民合作社中,成员可以通过多种途径与合作社管理者对话,要求解释管理行为或发展方向。通过监督和沟通制度成员与管理者能有效的沟通,成员能够充分了解管理政策与组织发展趋势,管理者也能够了解成员的真正需求,以较低的成本实现制约。

3.机会主义的惩罚制度。在现有的合作社管理制度中,没有设立惩罚制度,这会导致管理者和成员的机会主义倾向加大,违背合作契约的行为发生概率较高。因此有必要建立适当惩罚制度,加强对成员和管理者约束。

4.管理者选举和罢免制度。合作社需要建立健全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等权力分离、相互制衡的治理结构。完善中小农户入选监事会和社员大会制,并充分发挥监事会和社员大会的监督作用,要把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活动置于服务对象的监督之下,以充分民主的方式管理农民合作社。

5.其他制约方式。经济契约,管理者与成员签订合作经济契约,如有违反合作契约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监督;外部的审计部门、司法机关、工商管理部门等对管理者的监管。

参考文献:

1.王军.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机会主义行为的约束机制分析[J].中国农村观察,2011(5)

第5篇:合作社财务制度范文

按章操作。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企业没有一个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就不能规范运营。因此,我们依照《农民合作社法》、《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账务管理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管理制度》制定了五大连池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服务暂行办法、会计岗位责任制、档案管理制度、报账员责任制度、申请代记账合同等相关规定。使双方都能按章操作,明确责任与义务,规范运营,健康发展。

现状

经精心准备,集资入股近六万元、实行有偿服务(月收费100至300元不等)、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健全的规章制度、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和业务素质较高的从业人员——五大连池市合作社会计服务中心于四月二十日挂牌营业了。目前已有十个签定合同,交纳费用,申请记账的,有意向报名的近十个。到年末有近二十个记账单位纳入服务中心。现实纳入服务中心记账的少些。

收费低,投入大,入不抵出。但是为合作社健康发展搭建一个服务平台,也是我们主管部门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是我们转变职能,服务基层的大胆偿试。同时也坚信,只要是优良的种子,有生命的土壤,适宜生长的环境,有机结合,一定会生根、开花、结果的。

预期成效

一是解决了记账难的问题。有的合作社没有专职的财务人员,出纳、会计、经理全是一人,有的合作社有财务人员,大都文化不高、没受过专业培训、政策水平和专业知识差,难以胜任工作。聘用专业人员费用高、合作社的经济状况又承担不起,低了专职人员不给作。合作社会计服务中心给搭建了这个平台。真正开展业务的合作社,它们欢迎这个平台。

二是完善了财务制度,规范设置了会计科目,统一了会计记账方法,从而规范了账务处理和全面反映了合作社的财务活动状况,有利于合作社的财务公开和财务监督。及时上报各类报表。

三是强化了经营管理和档案管理。合作社会计服务中心在日常开展工作时,对上报一些手续不完备的票据给予指导、完善。进而对一些合理的经营活动给予了完善和支持,对一些不合理的给予了及时纠正,减少的经营风险,控制了不合理现象发生。同时服务中心设有专用档案柜,严格会计档案管理,防止账本和单据保管不善而出现丢失、虫蚀和霉烂现象。

四是降低了成本,管理能力在工作中得到了培训和提高。聘用专职会计的费用至少是会计服务中心的二到三倍。纳入会计服务中心的合作社在减少支付费用的同时,通过月报账,进行了手把手的培训,对一些相关的法规政策进行讲解。特别是对一些集资入股、贷款、捐助、政策补贴和利益分配的重要经济活动按要求操作,不违规、不违法。不出现偏亲向友、不公平、不合理现象发生。

五是提高了会计核算重要性的认识。专业合作社在发展初期因规模小、经营活动少,有限的资金活动一目了然,不设专职人员管理,大家心理也清楚,出现了重经营、轻管理。随着合作社规模发展状大,还延用老办法管理,最终出现了财务管理混乱,管理者迷、成员蒙、互相猜疑。等事实显现出会计核算有多重要时,有的亡羊补牢未为迟也。有的就此夭折。六是表现主管部门转变职能,服务基层的工作态度和决心。转变职能,服务基层要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在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下,能为合作社解决点实际困难才是最受欢迎的领导者和指导者,在困难与问题面前,有条件要解决、没条件创造条件也要解决,才能互为一体共同发展。

不足之处

第6篇:合作社财务制度范文

1、抓典型,促发展

要继续落实《喀左县县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抓3个省级示范标准合作社和10个县级示范标准合作社的典型,以点带面,引导其规范运行,增强带动辐射能力,全面发展,促进县级示范标准合作社有了一个很大的发展。

2、抓培训,上水平

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县内合作社之间互相学习等方式,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内部管理上水平。不定期的对全县合作社的理事、会计人员进行培训,并召开农民专业合作社经验交流会。在经验交流会上,要各合作社负责人积极发言,就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互补长短,各取所需。

3、抓规范,上档次

在借鉴各地合作社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确立了“服务社员,规范管理,滚动发展,促进增收”的办社宗旨,制订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主体、入社自愿,民主管理、盈余返还,重视教育、鼓励联合”的六项基本原则。注重依靠政策加强合作社制度建设,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详细规定了组建合作社的程序步骤、内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分配制度、合作社标准以及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等,保证合作社真正成为“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农民自己的互合作经济组织,不断提高合作社的档次。对新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人员对合作社进行认真检查,统一规范管理。凡是正式成立的合作社要统一登记备案。搞好建章立制,指导规范运作,做到建一个成一个。

4、抓品牌,上效益

注重产品品质,打造知名品牌,逐步实现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在我县162个合作社中,有注册商标的合作社7个,无公害产品35个,绿色产品2个,有机产品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我县主导产业的开发进行技术、资金、知识等合作,农产品由无公害向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不断换代升级,拥有自主品牌的名优特产品不断出现,农产品的质量不断提高,经济效益不断增强。

5、抓扶持,强功能

第7篇:合作社财务制度范文

通过对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地调研,收集了相关资料后,统计和分析表明:截止到2013年底,本省共有依法已经在工商执法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0759家,平均每月增长350家,注册资金达到230亿元,涉及农民社员10.95万户,带动农户15.25万户。从产业整体分布情况来看,果蔬种植类专业合作社占56.2%,家禽养殖类占16.5%,渔业水产养殖类占8.9%,花卉、经济林类占18.4%。据调查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民收入普遍比非成员农民高出6%左右。虽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趋势迅猛,,但由于合作社的登记门槛较低;加之一般的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是由种贩销和养殖大户担任,没有足够的会计基础知识,缺乏财务管理意识;同时还缺乏相应的审查和监督等等。因此众多不规范的行为也日益显现,阻碍了合作社的积极发展。因此,当务之急便是寻找有效的对策和建立完善的制度来解决财务管理问题,加强财务管理意识,改善农村合作社的现状。

二、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管理体制不健全

国家虽然出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但是合作社对于制度的执行却不彻底,存在许多漏洞。并且没有建立自己内部的一整套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没有规范具体的措施,只是根据部分需要建立了相关制度,缺乏研究量化标准和定性标准,可操作性不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一般比较小,入社成员也偏少,业务量不多,运作较简便。因此,合作社的负责人完全忽略了财务问题,合作社没有设立专门的会计核算岗位,当需要结账的时候,通常找临时的人员以“流水账”、“豆腐帐”草草了事。一些出纳人员和会计管理人员甚至是由一个人承担,并且合作社负责人在大多时候一兼多职;合作社的管理层和普通成员都没有强烈的财务管理意识,没有意识到规范的会计制度和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的重要性。因此在合作社初建立的时候,就没有财务管理的相关概念,而且合作社所有事务都由负责人主观判定,这样就使得财产的流动和使用变得不透明,权利过分集中在一个人的主观意识上,缺乏财务管理的科学性,不利于理财。

(二)缺乏规范的会计核算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中规定道“合作社应按本制度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但是合作社却没有按照制度严格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簿,大部分建立的账簿是只记录了收入和支出的“流水账”。有些建账人员甚至没有合格的会计从业证书。”;合作社的部分农业生产材料的购买,没有向对方收取正式发票,或者也有一些已开具发票的,发票上却没有标明清楚的用途和没有经过审批人的审批。这些使得合作社的财务资料失去了真实的信息,非常不利于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也没有建立专门的档案存放和管理机构,没有对会计档案进行集中的管理。大部分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直接放在合作社负责人或者记账人员家里,不仅非常的零散,导致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无法进行及时的归纳整理和归档装订。

(三)资金运作流通性差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时的资金,基本来源于农民和入社成员的入会基金、股金,加之国家对合作社的财政补贴和向银行的贷款,资金的结构非常薄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社员是农民,所以投资范围少,投资额又小,盈余有限;对于大部分的固定资产,仓库存货,应收账款没有进行相关的科学管理和有效控制,导致这些资产分配混乱,没有明确的分工。还有《合作法》中有明确规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但多数合作社对于利润分配没有按照这个规定去制定相应的分配制度,而是负责人随意决定盈余分配情况。从而导致了社员的个人应得利益受损,普通社员和负责人或者股东的所分配到的利润存在较大的差异。不利于提高社员的积极性,严重阻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管理和可持续发展。

(四)没有完善的监督机制

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设立了监事会,理事会,但是在走形式,真正起到的作用却微乎其微。大部分的日常经济事项以及大的经济活动都是由合作社负责人一手操持决定,缺乏民主意识。国家要求地方政府需要按照法律来规范监督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但是合作社是一种新的组织形式,这使得政府管理机构没有多少过去的经验可循,需要不停的在实践中进步,这难免导致在对合作社的监督管理中出现漏洞。另外,审计、税务等部门都各有其侧重点,没办法全面的监督,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个新产生的组织没有太多的关注度。

(五)财务管理人员素质低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人员当中部分是不能完全了解会计基础知识和相关的国家最新的会计法律法规以及政策,专业素养低,法律意识淡薄。这些财务人员不能按照规定的记账方法记账,也不懂得科学的财务管理,不了解最基础的税务知识,不懂得如何规范填写税务报表;并且合作社也没有开展一定的专业培训来提高这些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加之农村的条件有限,熟悉电脑操作的人更是缺乏,财务人员基本不会使用专业的会计电算化软件,导致工作效率低下,错误率高,最新的财务信息获得渠道匮乏。

三、改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体系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和合作社实际情况分析,制定相应的量化和定性指标,列举有效的改革措施,建立适合本合作社的财务制度,然后按照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财务管理;其次聘请具有专业会计知识,熟悉国家会计法规和政策的专业会计人员出任财务人员,并且要将出纳和管理人员等等分开,避免亲属担任重要会计人员,将管理账本和管理物资的人员明确的分配;举办讲座、活动等宣传财务管理意识,加强负责人及社员的财务管理意识,定期学习最新的会计法规和相关政策,增强财务人员的理财观念,特别是对合作社负责人财务管理观念的提高,需要让负责人以身作则,提高整体合作社员的水平,让大家了解到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息息相关。

(二)合理规范会计核算

根据会计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统一的记账方法,记账科目来记录账簿,相应的建立明细账、总账,对于经济业务的往来要及时记入账本,在年终的时候及时编制会计报表;编制和执行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对于资金流动和经济往来,必须向有关单位收取原始发票,每一笔业务都要有明确的原始凭证,仔细检查凭证上的来源用途、审批情况等细节信息,确保无误后完好保存,支票和财务的印章分开存放。并且要做到账物匹配,需要专项记账的则单独记账,严格将凭证装订好,禁止“白条”入账,私自挪用资金;根据会计档案管理条例进行建档和会计档案管理。

(三)增强资金流通,提升资金增值

资金是合作社发展的核心,首先应该扩大资金筹措渠道,从合作社自身角度来说,可以扩大合作社的自身规模,增强水平,吸收更多的社员,再根据这些社员的自身实际情况来分配入社时候所缴纳的股金,增加合作社创立的本金。从外部筹资条件来说,合作社应该积极利用政府的财政资助资金,提高自身的筹资能力。并且政府应该加大对合作社的财政支持,同时要尽量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水平,创造积极的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另外银行、贷款机构可以增加一些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的业务,以便合作社更快的赶上市场经济的发展脚步;其次建立有效的资产管理制度,合作社需要定期盘点清算固定资产和存货,观察是否发生贬值,记录好相关信息,需要赔偿的则立即处理,资金资产要及时核对;最重要的是建立合理规范的盈余分配制度,一定要从盈余分配中提取公积金,风险基金,发展基金,并且可以实行二次返利,在按照法律规定从盈余分配中提取相应基金之后,再依据盈余部分原则,进行适当的股利分红和产品贩销量的利润分配。以此来促进合作社成员的向心力和主动性,有利于合作社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健康发展。另外,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例如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做到帐实相符;定期清查和核对各种应收款项,对外单位和本社成员欠款,应采取措施加以摧收。

(四)完善监督体系,加强内部控制制度

从合作社内部来说,充分发挥理事会和监事会的作用,避免监事会人员为负责人的亲属,制定科学规范的内部监督制度,定期向社员公开社里的财务情况和财务信息,并且将财产在年终进行公开化,增加财产的透明度,接受社员对财产疑问的质疑,保障所有社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民主意识;从政府角度来说,政府有关部门要定期检查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人员是否依法上岗,依法从业,其次职能部门需要经常派遣人员到合作社进行检查和指导,审核政府的财政资金是否有被合理使用,是否出现公款私用的状况,加强对合作社日常经济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可以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而社会上的审计单位,也可以专门成立有针对性的合作社审核,毕竟农民专业合作社也是在未来市场经济发展中重要的一部分。

(五)提高财务人员整体业务素质

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深入了解会计法律法规,然后不定期的开展培训班,鼓动财务人员参加培训,不断完善强化会计专业知识,再结合合作社的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条件的管理方法和制度;尽量的聘用有高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的财务人员,实行奖励机制,或者定期开展考试,确保财务人对财会信息的熟悉度;另外也可以派遣财务人员到其他的模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优秀的财务管理人员进行交流,吸取工作经验,取得进步。

四、结束语

第8篇:合作社财务制度范文

根据嘉农经管(20*)1号精神和县委、县政府“一城三地”工作部署,结合我局20*年度工作思路,现将20*年全县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20*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围绕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和谐为目标,继续抓好农村三大管理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指导、服务、协调工作。

一、以合作社作用的发挥为重点,抓好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以法律、法规为指导原则,重点从数量的增加向质量的提升转变,在稳定发展的基础上加强规范化建设,发挥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年内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5家,规范化合作社7家,“五化”合作社7家,省级示范性合作社1家以上,对县、市二级的示范性合作社实行动态管理,重新认定县级示范社10家,以充分发挥合作社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的作用。

(一)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联合会作用,建立*名、特、优农产品直销店2家以上,积极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销售网络建设,增强联合会的凝聚力,增强合作社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提升竞争力;

(二)开展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的培训,建立合作社财务报表体系和报表上报制度,加强对合作社财务活动的监督;

(三)深化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按照合作社规范化、“五化”、市级和省级示范性的建设标准,指导合作社对照、完善、提高。对已被认定为规范化和“五化”的合作社开展复查;

(四)完善对合作社的资金扶持政策,加大对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开展对合作社的授信活动,解决合作社资金短缺问题;

(五)积极培育、发展服务型农民专业专业社,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统一服务水平;

(六)开展合作社农产品生产档案记录的专项检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

(七)开展合作社规范化、“五化”、示范性的检查、验收,提高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重点,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以《*省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为指导,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建立土地承包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抓好土地承包仲裁机制建设,争取在年内制订出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政策措施、建立土地承包仲裁机构、新建土地股份经济合作社1家,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1家,实现新增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2000亩。

(一)进一步做好土地承包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完善工作,并开展专项工作检查;

(二)加强土地承包权证的动态管理,做好权证的变更、换发、回收、注销等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地证相符;

(三)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完善土地承包管理体制;

(四)制订出台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政策措施;

(五)做好因土地承包与流转而引发的纠纷调处,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

三、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重点,加强集体资产和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加大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政策扶持,加快经济薄弱村的转化速度;100%的乡镇、村财务管理达到规范化要求,深化、完善农村财务公开;充分发挥县、镇二级农村财务监管网络,并向村级延伸,争取实现三级联网的村达50%;完成35个村的农村审计,完成1个以上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的改革。

(一)继续开展省级财务规范化管理示范点的创建活动,总结于城镇的创建成效,充分发挥示范点的示范效应;

(二)继续做好经济薄弱村的转化工作。加强对07、*年重点扶持项目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确保安全,加快建设进度,争取提前完成这一轮的全部重点扶持项目,出台下一轮的扶持对象,并落实好扶持项目,加快经济薄弱村的转化步伐;

(三)组织开展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检查,确保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到位;

(四)召开农村审计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农村审计工作经验、问题,充分发挥农村审计在推进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中的监督作用;

(五)组织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村之间的交流活动,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进程。

四、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探索农民负担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加强农民负担监督员队伍建设,在于城、秦山、通元三镇设立农民负担监督员,并继续坚持月报告制度,健全预警体系,加强对各类涉农收费的监督管理,确保不出现因农民负担问题而引发的恶性案件和。

(一)召开全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会议,部署今年的工作;

(二)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员制度,健全减轻农民负担预警体系,确保农民负担管理规范化、正常化;

(三)组织开展农民负担暗访活动,对发现的案(事)件按规定严肃查处;

(四)组织开展农民负担年度工作考核,落实部门责任制,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

五、以加强农经队伍建设为重点,强化农经基础业务工作。

(一)围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等农村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积极开展调研;

第9篇:合作社财务制度范文

服务倾斜

从现实来看,农村信用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性质有着本质的不同,但都根植于“三农”土壤,后者是前者的服务对象,有着天然的合作关系。近年来,齐齐哈尔市农信社大量信贷资金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两社合作”逐渐向纵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日益发展壮大,农民由一家一户的条块生产、分散经营向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经营转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活动内容也由过去的单一信息服务,拓展到了农资供应、农技推广、土肥植保、加工、储藏和销售等各个环节。

截至目前,齐齐哈尔市农信社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84个,投放贷款23836万元,其中,向合作社发放贷款32笔,金额9008万元;向合作社社员发放贷款3824户,金额14828万元。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齐齐哈尔市联社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先选择有典型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贷款支持试点,在试点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齐齐哈尔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管理办法》,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开辟贷款绿色通道,简化贷款手续,给予利率优惠、延长贷款期限、提高授信额度等多项优惠。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同的经营方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采取了信用、抵(质)押、第三人保证或农户联保及保证金担保等贷款方式。根据合作社贷款方式、贷款用途、担保能力、销售额等情况,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贷款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可达三年。

除了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量身定制服务,齐齐哈尔农信社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评级授信,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全面摸底,重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近年来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财务状况、固定资产及抗风险能力等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掌握了大量情况和信息。在此基础上,综合分析评价,实施授信。对一些信用水平高、发展能力强、经营效益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提高授信额度,延长授信时间,授信时间一般为三年,在授信期限内,实行随用随贷、周转使用。

此外,适当下放各基层信用社贷款审批权限,简化贷款流程,限定贷款审批时间,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贷款可得性和及时性。在基层信用社权限范围内的贷款,贷款人申请后,要求在三日之内全面了解贷款人情况并给予答复;不在基层信用社权限范围内的贷款,要在五日内掌握情况并给予答复。

在贷款方式上,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对于有抵押物且能抵押的,优先考虑以抵押形式放款,但是所发放的贷款必须与该专业合作社的核心领导层利益捆绑,以最大限度地控制贷款风险;对于不能提供抵押物的,可以采取质押、信用担保、农户联保等形式进行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独立法人名义申请贷款时,可由其社员提供担保。在合作社社员申请贷款时,鼓励社员采取合作社内封闭联保的方式解决担保难问题。

关注风险

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具备贷款主体资格。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规模小、“体质弱”等多方面的先天不足,很多合作社尚未成长为合格的经济主体,能够获得贷款的往往是以种养大户或者企业的名义获得贷款,直接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贷款对象还存在困难。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名义上是“合作社”,实际上大多是由经营相同项目的多个农户松散联合,没有共同资产,更无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向这样的“合作社”贷款风险隐患很大。

农民专业合作社抵押物无效。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房屋、车库等建筑物,都是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产部门不予评估,土地价值基本为零;所有的大型农机具在其他银行都有贷款,权属不明确,抵押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