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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财政监督;财政审计;关系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审计和财政监督,决定了我国财政经济的发展趋势和取向。随着财政监督体系的逐步确立和基本完善,使我国的财政审计工作产生了巨大变化。
一、对财政监督的理解
对财政监督的理解存在着三种代表性的观点:一种观点是从经济运行全过程阐述财政监督的含义,以孙家琪主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概念辞典》提出的财政监督的定义为代表,认为财政监督指的是通过财政收支管理活动对有关经济活动和各项事业进行的检查和督促。另一种观点是从广义的角度对财政监督的含义进行归纳,以顾超滨主编《财政监督概论》提出的财政监督的定义为代表,认为财政监督是指政府的财政管理部门以及政府的专门职能机构对国家财政管理对象的财政收支与财务收支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调查处理与建议反映活动。还有一种观点是从财政业务的角度来阐述财政监督的含义,以李武好、韩精诚、刘红艺著的《公共财政框架中的财政监督》提出的财政监督的定义为代表,认为财政监督是专门监督机构尤其是财政部门及其专门监督机构为了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而依法对财政性资金运用的合法性与合规性进行检查,处理与意见反馈的一种过程,是实现财政职能的一种重要手段。
二、对财政审计的理解
财政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对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收支活动及财政部门组织执行财政预算的活动所进行的审计监督。财政审计,又称财政收支审计,是审计机关依照《宪法》和《审计法》对政府公共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所实施的审计监督。根据我国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和审计机关的组织体系,财政收支审计包括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下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根据《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中央预算执行审计主要对财政部门具体组织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国税部门税收征管情况、海关系统关税及进口环节税征管情况、金库办理预算资金收纳和拨付情况、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预算外收支以及下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等七个方面进行审计监督。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建立和完善,财政审计逐步实现了三个重要转变:一是由收支审计并重转向以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为主;二是由主要审计中央本级支出转向中央本级与补助地方支出审计并重;三是财政审计范围已由传统的财政决算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税收和海关征管审计,扩展到预算执行审计、部门决算审计、转移支付审计、税收和海关收入审计、政府采购审计、财政绩效审计、社会保障审计等。逐步形成了“大财政审计”的概念。大财政审计是财政审计的扩展,也是财政审计的补充。
三、财政监督中对财政审计的监督
20世纪90年代上半期,中国对原有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了一整套重大改革。会计准则的重要作用不仅得到实践工作者的支持,而且也得到了政府财政部门的认可。与此同时,中国又全面地推进了新税制改革,税收的刚性通过立法途径得到了保证。新税制规定,当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与国家财经规章制度存在不一致的地方时。税收征管机关在征税时,应以国家财经规章制度的规定为准。这一规定对于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规范政府与企业的行为。明确政府与企业的分配秩序有积极的作用。自实施财会制度和税制改革以来,理论界围绕税收原则的刚性内涵与会计准则的公允内涵的联系和区别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从历史发展的趋势和逻辑来看。税收原则体系同会计准则体系是一致的,二者都应体现社会资本和个人资本运行的客观要求。但从某一特定的时期看,税收原则体系与会计原则体系又是有区别的。首先,税收原则由于阶级性要求可能会做出某种强制规定,
但会计准则体系的阶级性要求相对而言并不十分鲜明,审计的准则无疑应是以各项公认的会计准则为基础的,其实我国早已有注册会计师与注册审计师合一之实。其次。财政监督有独立存在的实体一财政资金言,财政实体还应包括国有资本部分;而审计则没有独立存在的实体。财政管理的目的应是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益;而审计则只是属于方法论的范畴,审计的阶级性并不突出,国家统治的代表――各级政府需要审计,对于微观经济单位――公司、企业来说。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完善公司的内部审计功能。也是它们管理的重要职能。再者,财政监督包括人事监督和财经监督两方面内容,而审计监督只有财经监督之责,并无人事监督之权。从法律角度看,一级或上级审计机关实施监督所依据的法律准绳也只能是由立法部门或财政部门所制定的各项财经法规。我国现行的一级审计机关对同级财政的审计也只能在预算法等法规所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当然在这里也可能会有新的情况出现。从长期来看,税收刚性原则不会脱离会计准则而孤立发展,税收在它的立法时,会不断地吸收会计准则演进过程中出现的新东西来充实自己、完善自己。简言之,税收刚性既是立法的要求,也会体现会计准则演进中的精华。由于审计监督与财政监督在我们今后的财政活动中将会出现更多的交叉,而且审计监督也有由政府内部监督模式往人大的独立审计模式过渡的趋势。探索审计监督和财政监督各自的内容、监督范围、监督手段、监督效率等也将会显得日益重要。
四、完善财政审计监督机制的必要性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财政改革与发展都要围绕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这个目标努力推进。从内容上讲,公共财政体系包括公共财政收入体系、公共财政支出体系、公共财政预算体系、公共财政政策体系、公共财政责权配置规则体系、公共财政制度体系、公共财政管理体系和公共财政监督体系八个方面。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表示,在2008年财税改革稳步,推进的基础上,2009年将大力推进财税制度改革。由此可见,将对我国财政审计产生了深刻影响,财政审计面临着“五新”:一是面临着新的财税管理模式和管理内容;二是面临着要确定新的审计客体和审计对象;三是面临着要运用新的审计手段,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已经刻不容缓;四是面临着要确立新的审计的目标,更注重绩效审计;五是面临着要适应新的审计环境,要实行阳光审计。由此可见,在公共财政制度重构过程中,要解决制度缺陷,堵塞各方面的漏洞,不仅需要财政内部的检查监督,更重要的还要借助于财政审计的作用。通过财政审计和财政监督,发现问题和提出建议,促进各项公共财政管理制度的完善。
参考文献:
[1]魏长生,查勇.浅谈绩效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审计与经济,2009,(5).
[2]徐佳.论转型经济时期公共财政监督体制的问题和解决途径[J].山东社会科学,2008,(12).
2012年2月,网络媒体曝光了铁道部“奢侈动车”高价采购事件,立即引起了网民的强烈关注。最先报道此事件的财新网称:“一个自动洗面器7.2395万元,一个感应水阀1.28万元,一个卫生间纸巾盒1125元……这些令人咋舌的价格,不是来自某高档别墅,而是我们乘坐的动车。” 动车的采购价格为什么会比市场价格高这么多?供应商中国南车于3月5日回应媒体的报道与事实不符,却不愿出示相关采购名录证实此事。目前,该事件的影响还在网络上持续发酵,相关部门尚未给出明确的回应。
尽管《政府采购法》作为一种外部监督手段,近几年在推进政府采购机制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透过“奢侈动车”事件,我们可以看出政府采购仍然存在这种“只买贵的,不买对的”现象。如何改善政府采购中这些不合理的现象?从外部监督角度来说,加强政府采购的审计监督,提高审计质量对解决这一问题有着积极的作用。
就我国目前的政府采购审计监督的状况看,由于政府采购制度的改革是一项长期且复杂的过程,对其的审计监督工作还难以完全发挥效用,仍存在以下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政府采购的法律规章制度不够完善
虽然我国2003年出台并实行了《政府采购法》,但是仅仅依靠《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等一些部门规章还是没有办法解决实际当中的问题。而没有政府采购的具体细则,往往影响企业的公平竞争,甚至为政府采购人员滋生腐败行为提供了温床。
二、审计部门与其他监管部门的关系处理
政府采购机制本身是一项规模浩大的工程,客观上来说需要各个部门共同配合协助,发挥好监督管理的作用。而我国现行的相关制度和规范中,并没有明确审计部门与其他监管部门在政府采购监督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直接导致了审计部门、监察部门对自身的职责和权限认识尚不明确,表现为各监管部门未能协调和沟通好工作,造成重复监管或者监管留白的结果。
三、政府采购和制定预算的分离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一些政府采购部门制定的预算编制非常简单,缺乏具体的内容细化,对其预算金额的估算也并非来自于市场价格。二者之间的脱节会造成政府采购预的执行过程当中没有资金保障的结果。另外,临时采购的现象也普遍存在,给采购工作带来盲目性,这将直接影响到采购的效率和质量。
要想有效地解决政府采购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更好地发挥政府审计监督的作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定和程序。我国至今已出台了众多规范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因此,必须强调这些制度法规的重要性,并且认真贯彻执行现有的制度体系,才能够保证把政府采购工作做到最好。另外,我国也应该尽快完善《政府采购法》的具体实施细则,抓紧制定在采购过程中的具体管理条例,例如采购程序的具体内容、采购人员的专业素质及其任职要求、采购合同的管理细则以及供应商的质疑处理方式等。简言之,政府部门要在实际采购工作中严格遵照已经颁布的法规制度执行,相关法规制定部门也应不断完善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对不合理和尚有欠缺的部分进行积极的修改和补充。
第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监督体系。如果对政府采购进行分散式的监督管理,很有可能会导致采购工作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和监督,因此完善监督机制,并建立一个完整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是当务之急。具体来说,要充分发挥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与作用,财政部门必须要与上述监管部门及时沟通和交流,相互配合协调。而审计部门更要端正态度,把政府审计看成履行自己职责的重要部分,并使财政部门意识到政府采购审计是法律赋予审计机关的责任和权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审计,从而与财政部门达成共识,相互配合完成审计监督工作。最终的目的则是通过政府采购的监管实践,逐步形成以财政监督为主,监察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政府采购动态监督体系。
第三,提高审计机关的审计质量。通过政府采购专项审计,可以反应和体现政府采购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率。
1.政府采购审计应拓宽范围。审计机关应当明确,政府采购审计与普通的财务收支审计有很大的区别。例如,审计的客体是政府采购活动,而政府采购活动在内涵和外延上比财务收支更加广泛。在实际的审计工作中,所要做的审计工作范围和覆盖面要更宽,也就是要做到全过程全方位的审计监督。具体来说,首先要对政府采购预算是否科学合理进行检查,并对供应商资格执行严格审查制度,其次加强对招投标环节的监督,对政府采购所涉及的方面进行全面审计,又要突出重点。另外,内部控制制度测评和实质性审计相结合也是全方位审计的一个体系,由于政府采购审计涉及面广、专业性和政策性都比较强,因此可以先进行内部控制制度测评,再进行实质性审计。既可以对其内控的薄弱方面提出改进意见,又可以明确实质性审计的重点和方法。
2.加大政府采购审计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审计人员专业素质。审计人员作为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者,对其专业素养的要求是相当高的,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合同、招标投标等相关法律知识,还要对工程建筑、商品性质、市场行情等方面有准确细致的了解。审计机关应通过各种培训方式,着力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全面提升政府采购审计质量。
参考文献
[1]傅道忠.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制度的思考[J].山西财经学院报,2005(6).
[2]安春静.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07.
人大财经监督与政府审计监督是两个不同层面的监督主体。人大财经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重要内容,也是人大实现国家经济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属于最高层、具有强制力、权威性的监督。它依据《宪法》和《监督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宏观地对政府的经济行为、执法行为实施监督,判定政府部门的经济行为、执法行为是否合法。政府审计监督是政府内部的自我监督机制,同时也是保证政府的经济行为、执法行为健康运行、合法的一种手段,它依照《宪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微观地对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发生的财政、财务支出活动实施监督,判定财政、财务支出安排、处置是否违规。这两种监督,虽是不同层面,但它们之间有鲜明的共同点,也有着紧密的相连关系。即:二者都是以国家权力为依托,以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强制力,以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预算执行为目的,履行各自所承担的监督职能。一个是从宏观上监督,一个是从微观上监督,两者结合起来,必然会对经济行为产生强大的约束力。
二、两种监督结合的理论性和实践性
从理论上讲,实现两种监督的结合,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首先,是两种监督互补的迫切需要。在法律依据和各自职能上,两种监督各具特点;在监督层次、监督程序和监督方式上存在差异,监督手段各有所长。从现实情况上看,人大财经监督仍存在监督不力的问题,其中的重要原因是缺乏有力的监督手段;而审计监督往往受行政干预,监督的客观性和公正性难以完全体现。因此,人大财经监督需要审计监督的配合,审计监督也离不开人大财经监督的支持,二者是相互促进、相互作用的。第二,是适应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十七大报告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预算审查监督与审计监督是加强民主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监管、保证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形式。二者有效结合,必然会增强监督合力。
实现两种监督的结合,具有较强的实践基础。首先,党的以来,我国加强了法律的制定和完善。尤其是十六大以来,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不断加快民主政治建设进程。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的加快,为两种监督的结合,奠定了重要基础。其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为两种监督提供了现实可能。在现今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主要是靠市场配置和调节。政府审计监督相应地将工作重点放在公共财政和财务支出项目上,防止公共财政的流向和开支出现异常,保护国家资金安全。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借助审计监督手段,运用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依法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二者的结合从现实意义上说是可能的。其三,一些地方依照《宪法》、《监督法》、《预算法》和《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实施二者有机结合上也做了尝试,并且结累了一些经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了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多种形式,密切了与审计部门的工作联系,了解和把握了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强化了预算审查,监督力度日益加大。各级审计部门受政府的委托,每年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并就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问题回答询问。这就突出了国家审计机关服务于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这种有益的尝试、实践,是审计监督由行政型向立法型的转变。两种监督模式的结合,形成了一定的合力,推动着市场经济向法制化方向发展。
三、实现两种监督结合的有效途径
1.审计监督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审计部门要按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要求,在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过程中遵循“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原则,正确行使审计职能,严格遵守法定的审计程序和审计纪律“八不准”,全力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尤其要不折不扣完成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审计任务,反映情况要真实可靠,分析要透彻,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提供有效的依据。
2.人大与审计在知识和业务上实现资源互补。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各自的人力资源和物质条件,联合开展活动。每年人大财经部门或机构和政府审计部门在研究工作计划时,要互通情况,尽量做到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上协调同步。在某些具体工作上,可以相互联合组成工作组,将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与审计监督部门的审计监督紧密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互监督。另一方面,要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双方可以联合组织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审计业务知识讲座、培训,进一步提高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更好地为监督工作服务。
关键词:绩效评价;审计;财政监督
中图分类号:F239.4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3-0-01
十报告提出,“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提高财政支出效率。作为提高公共财政效能,打造责任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预算绩效评价与审计和财政监督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准确把握和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揭示三者之间存在的客观联系和区别,明确以绩效评价为主,绩效审计、财政监督检查为辅,三者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的工作思路,对于促进以绩效为导向的公共财政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绩效评价与审计的异同分析
(一)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与审计的共同点
1.两者的产生是公共财政职能的内在需要。随着公共财政框架的确立,我国财政管理已进入以面向绩效的全过程管理新阶段。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体现了财政部门的理财水平,政府部门效能建设与财政资金的科学、合理、高效使用息息相关,这都促使财政、审计以及各政府职能部门更加注重资金的使用绩效。
2.两者实现的政策目标的一致性。绩效评价政策目标表现为提供效率、公平、稳定的基本公共产品,为全民提供一定质量的基本公共服务,保证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的经济性、效益性、效率性和公平性。审计的目标是评价经济责任,鉴证经济业务,以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两者关注的财政资金配置的政策目标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3.两者的绩效标准在一定范围内是一致的。绩效评价标准是财政与预算部门对预算支出资金使用的绩效进行评价的关键,是衡量经济效益优劣的尺度,也是审计人员分析、评价并出具审计意见的依据。同一部门、项目的评价或审计标准如果不一致,必然导致基于不同评判标准的评价或审计意见的建议的分歧,将使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以及各职能部门感到无所适从,同样出具的评价或审计意见的严肃性、有效性也大打折扣。因此,对同一部门、项目的绩效标准应保持一致。
(二)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与审计的区别
1.实施主体不同。绩效评价是针对财政资金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的评价,由财政部门统一组织管理,财政、主管部门、各职能单位分级实施。审计则是由审计机关或人员,依据有关法规和标准,运用审计程序和方法,对被审单位或项目的经济活动的合理性、经济性、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其规范管理、提高效益而进行的一种独立性的监督活动。主体不同的制度安排,能够确保内部评价与外部审计的互补性和有效性。
2.依据法律规范不同。两者都建立在一套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基础上,在法律框架指导和约束下开展工作,两者的不同在于所依据的法律规范是不同的。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公共收支的综合部门,绩效评价依据《预算法》以及财政部门制定的绩效评价制度、实施指南和技术规范,例如,中央层面,财政部印发的《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等,以及各地财政部门出台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等相关规章。审计机关依据《预算法》、《审计法》、《审计条例》中对效益审计的规定开展财政绩效审计工作,注重检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而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管理规范等相关内容[1]。
3.工作过程内容不同。一是工作过程不同。从财政资金筹集、分配、使用的过程来看,绩效评价属于全过程评价模式,包括事前(设定绩效目标)、事中(开展绩效监控)和事后(进行绩效评价);审计则属于面向结果的事后审计模式。二是工作内容不同。绩效评价侧重对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全过程评价。审计则是对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审查,据此提出审计建议。
二、财政监督与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的定位
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的侧重点不同,财政监督更多的是财政部门为履行财政监督职责,纠正财政违法行为,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而开展的针对单位和个人的财政执法活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具体工作中,财政监督更加侧重于对财政资金的规范性、安全性进行检查。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两者之间也具有明显的区别和不同。主体上有区别。财政监督的开展既针对部门单位,也针对个人。绩效评价的开展则始终围绕预算这一主线,以资金分配使用和项目安排管理评价为主体。内容上有区别。财政监督检查内容上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单位和个人执行财税法规情况、重大财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如进行税源监控、非税收入的查收查缴、预算信息公开情况等等。二是对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会计等管理事项进行检查或调查。三是对财经纪律、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相对于财政监督,绩效评价更加侧重于预算的管理,是对财政资金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科学测量和评价。“绩”体现资金的产出,具备数量、质量、时效和成本四方面特性;“效”则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特征和结果运用上有区别。财政监督始终围绕各项财税法律法规开展,是对执法情况和财政、财务、会计等管理事项实施财政检查,依法作出检查结论或处理、处罚决定,更加强调的是问责。而绩效评价始终围绕预算管理活动,以“效果”为导向,更多地强调“成本核算”,体现“4E”原则,将“放权”与“问责”相结合,最终实现提高管理效率,改善决策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的最终目的[2]。
三、结语
综上所述,绩效评价与审计和财政监督体现到具体实践中表现为相互协作又互有分工的关系。应提高绩效评价结果与审计报告和财政监督检查报告的应用价值,针对绩效评价与审计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取得的结果,建立通报交流沟通C制,提高结果应用价值,以达到1+1+1>3的效果。
参考文献:
一、构建财政审计运行新模式的必要性
财政审计是国家审计的永恒主题和基本职责,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维护公共财政安全的重要举措。随着公共财政体系的不断完善和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进入新常态,审计机关在政府公共财政审计上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原有的财政审计模式已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一些突出问题成为阻碍审计事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首先,财政审计覆盖范围不全。如预算执行的审计,主要关注一般预算、政府基金预算、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地方财政收支的审计,而对政府性非税收入、地方政府债务、社会保障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重视不足,使得部分财政资金处于审计“盲区”。其次,财政审计目标定位不准。尽管财政部门已较成熟地运用财政杠杆和宏观政策“聚财、理财、用财”,但审计部门的财政审计还停留在就事论事层面,偏重于对具体单位和具体项目的审计,没能从更高的角度认识资金、数字所反映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深层次问题,阐述对问题产生原因的整体性、针对性分析。第三,财政审计组织形式分散。在“各管一块”的审计职责划分体制下,财政资源分属于审计机关内部不同职能科室审计,财政审计的项目计划、工作实施由各专业科室分别完成,审计人力资源得不到有效整合,“各走各路、各自为战”的审计局面严重影响了审计信息的交换,消弱了财政审计的效能发挥。第四,财政审计技术手段落后。主要体现在审计人员习惯于用传统方法进行审计监督,信息化手段的应用不足,财政联网审计、被审计单位数据库和审计数据库建设滞后。面对上述问题,审计工作者应充分认识构建财政审计运行新模式的必要性,坚持“揭示问题、促进改革、规范管理、维护安全、提高效益”的审计工作原则,强化探索与实践,总结和完善财政审计运行新模式的构建策略。切实强化财政审计在财政管理、预算执行、资金流向、财政支出结构和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的监督保障作用,促进廉洁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的建设。
二、财政审计运行新模式的构建策略
改革与创新是构建财政审计运行新模式的核心要素。只有在财政审计的内容、目标、组织方式、资源配置、信息利用等方面潜心研究和总结,才能探索出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新常态相适应的财政审计运行新模式构建策略,进而统筹整合审计资源,充分发挥审计的公共财政监督职能,有效提升财政审计整体质量和水平。
(一)完善审计计划,实现财政审计的全覆盖
制定完善的财政审计计划,是避免财政资金游离于审计监督之外、实现财政审计全覆盖的基础和保障。审计机关和审计工作者要进一步提高对审计计划重要性的认识,紧紧围绕财政这一中心,结合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制定周密的财政审计计划。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公示财政审计计划,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集体智慧,多环节、多渠道征集对财政审计计划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完善财政审计计划,科学安排审计项目。通过完善审计计划,使审计范围实现全覆盖,既涉及政府财政预算、投资、拨付、管理和使用环节的审计,也包含对普九化债专项资金、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社会保障资金、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的审计。不仅对重点国有企业的税收征缴情况进行审计,也对以往审计中忽视的民营企业、个体经营户进行审计。这样就了消除财政审计的死角,使审计视野不断向全部政府性收支扩展,有力地推动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二)把握审计重点,明晰财政审计的既定目标
财政审计的重点也是当前财政改革的热点、难点。审计机关和审计工作者要通过明确财政改革的发展方向把握财政审计重点,进而明晰财政审计的既定目标。为此,财政审计应突破单纯的查账、就收支审收支,以发现资金违规问题为目的的简单、狭隘的审计内容,关注财税政策体系的完善、财政体制的改革、财政支出结构的优化以及税费改革和依法理财,将公共财政项目与资金的决策、分配、使用和绩效等环节全部纳入审计范畴。不仅要审计资金收支是否按照预算执行、预算执行是否实现了既定目标、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是否符合国家的政策法规,也要审计财政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经济性原则、是否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以及推动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更要从体制、制度层面和管理层面分析财政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揭示违法违规问题所反映的体制障碍 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从专业的角度提出整改意见,有效发挥财政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三)优化审计资源,促进财政审计的部门协作
政府性资金量大面广,涉及单位既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又有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以往的各部门“单打独斗、各自为战”的财政审计格局显然难以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审计机关应结合构建大财政审计的审计理论研究新成果,整合优化审计资源,促进财政审计的部门协作。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财政审计协调指挥中心,统一规划安排方案拟定、业务处置、工作协调、信息传递和审计综合等财政审计工作。根据财政审计工作的新特点,打破科室分工,实行审计部门之间、审计人员之间的混合编组,合理搭配,改变按行业归口安排审计项目的传统做法,注重人力资源、信息资源、技术资源的共享,充分发挥不同类型审计人员的业务专长,营造主体清晰、团结互助、共同进步的财政审计环境。加强与政府和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内部审计机构熟悉本单位、本行业工作特质的优势,通过对内部审计的监管和质量评估,科学利用内部审计结果,减少与内部审计工作的交叉重复,提高审计资源的配置效率。
(四)更新审计手段,推动财政审计的信息化
关键词:审计;监督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16015502
所谓审计机关是指各级政府中专门从事经济监督的重要职能部门,又被形象地称之为“经济警察”,有时也称之“财经卫士”,它具有监督、评价和证签等三个重要职能又有促进性、建设性和防护性三个方面的重要作用,审计监督是审计机关的基本特征。
1 充分认识审计监督工作发挥的重要作用
首先,审计监督,可以积极促进生促进人口、经济、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依法开展的环境审计,可对自然资源的法律、国家环保资金的运用以及产生的生态效益进行合理和有效的评估,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有效监督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自然资源的法律以及其他法规的执行情况,保护自然资源的合理有效开发和利用,使人与环境共处和谐利益最大化。
其次,审计监督,可以促进社会财富和社会幸福总量的最大化,使经济发展和谐。通过审计,对妨碍自由竞争的行为应及时进行查处,促进自由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运行环境,促进社会财富的最大化。通过推进效益审计,可以促进社会财富和社会幸福总量的最大化,最终实现社会的健康和和谐发展。
再次,审计监督能推进民主政治、法制建设和求得国家权力和谐运行。加强审计监督,完善预算编制,为推进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提出了更高的具体要求,同时也加强了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国家审计部门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能积极促进国家权力的和谐运行,保证重点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2 和谐社会的发展需要审计部门发挥作用
2.1 加强财政审计工作,必须有稳健的财政政策做保障
审计机关只有依据《审计法》,搞好财政审计,才能真正有效服务于和谐社会,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形势,及时将扩张的财政政策调整为稳健的财政政策,主要原因是当前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主要问题已经发展为结构问题,城乡之间的矛盾、协调产业结构中的矛盾、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等几乎都与经济社会的结构不合理有重要关系,因此,政府的财政政策要取决于整个社会经济的结构协调发展,从当前更多地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刺激经济的增长,转移到更多地关注经济结构调整问题,关注经济社会和自然的和谐发展上来。因此,围绕稳健的财政政策,审计机关要通过审计促进稳健的财政政策发挥应有的作用:(1)要加强财政预算编制的审计力度,积极促进财政预算体现公共财政观念、体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理财观念,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促进财政预算的公开度和透明度,让广大公众真正成为政府预算的决策者、知情者和监督者;(2)通过加强财政收入的审计,积极围绕财政收入审计政府的负债,可以有效控制财政风险,通过税收制度的改革,积极促进国家关于减轻农民和企业负担的政策落到实处,激发人民群众创业的积极性,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增强活力和动力;(3)加强财政支出的审计力度,努力使财政支出要保证对农业、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切实保证各个方面的发展。通过财政审计,也可积极促进依法理财和依法用财,不断提高理财和用财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关键词 工程造价 咨询机构 政府审计监督 作用
建筑行业的发展在对经济建设带去强大动力的时候,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如建筑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问题的存在以及滥用财政资金情况的发生。因此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相关政府部门开始面临着更为艰巨的任务和挑战,尤其是审计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笔者结合政府审计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以及工造咨询机构工作的开展,主要就工造咨询机构在政府审计监督工作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展开具体分析,以供参考。
一、政府审计监督工作开展的主要内容
就政府审计监督工作的开展来说,实际是为我国社会经济建设提供有效保障的积极措施。通过对建筑行业的审计监督,不仅能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有一个具体的了解,好对社会纳税人有一个交代;同时还能规范建筑行业的发展,对其建筑施工质量进行有效监督,从而规范建筑市场,促使其朝着规范有序的方向前进。对于建筑行业而言,政府的审计监督作用主要包括了三个阶段:即与建筑施工过程中所面临的三个工造阶段相对应的环节,概算阶段、预算阶段以及结算阶段。在这三个阶段,政府相关部门会根据提交上来的相关报表对整个建筑施工过程中资金的使用情况,相关机械设备、材料的损耗状况,以及最后的待摊费用进行相应的审计和检查。进行审计检查的大致方针有两点:一是在具体建筑过程中,相应的财政资金是否使用到位;二是财政资金的使用是否与其体现出来价值相匹配。而对这些工作进行支撑的就是相关数据。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作为中介方,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应为提供有效的成本控制依据;对于政府相关审计部门来说,他们应将工程相关的报表等数据如实的进行上交和反映,从而为政府部门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相应的保障。
二、工造咨询机构在政府审计监督工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从上文的相关叙述中,我们已经对政府审计监督工作的开展以及工造咨询机构的重要服务范围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对于政府审计监督工作的开展来说,工造咨询机构在这一过程中主要发挥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对建筑安装相关工程以及设备投资方面的审计监督
在相关评审团队进场后,会根据审查内容的不同分成不同的组,就工程专业组的主要职责来说就是对建筑安装相关工程以及设备投资方面进行有效的审查。工程专业组进场以后,建筑施工单位或者是项目单位应将相应工程的竣工图纸以及结算方面的相关报表资料提交给工程专业组,在这一过程中会进行多个项目的审查,如工程结算的浮率,工程造价是否存在多计情况。从这一内容对工造咨询机构的作用来看,我们可以知道,在政府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审计监督的过程中,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工作开展的真实性直接影响着最终的审计效率以及审计质量。
(二)资金的使用以及管理情况的审计
除了工程专业组对相关设备、安装方面的投资进行审查之外,审计团队中的财务专业组还会对整个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管理情况进行详细的审查。在专业组进场之后,相关项目的建设单位或者承包单位应将涉及到建筑施工的所有财务清单以及财务报表交给财务专业组,从而对各项资金是否使用单位进行有效的审查。从以往的经验来看,在这一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占用财政资金的情况,或者对相应建设资金进行转移等问题的存在。财政资金使用不到位情况的产生,归根结底,实际上是由于这一建筑施工项目在进行设备采购或者相应的验收环节存在管理方面的缺陷和漏洞。结合这一情况来说,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在整个财务审查的过程中看似与工作的开展不相关,实际上其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真实性以及完整性,对于财务专业组审查的开展能够起到有效的保障作用。
从上文的相关叙述中,我们已经了解到,政府审计监督工作开展的最终目的是对交付过程中资产的真实性以及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有效的保障;同时还要保证政府资金在投入使用过程中的规范性、安全性以及有效性。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对政府审计团队的专业能力以及团队协作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而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作为数据的提供,对政府审计工作的开展起到相应支撑作用。现阶段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工作开展来说,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为了充分发挥其对政府审计工作的辅助作用以及对项目单位的成本控制功能,建议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数据来源的真实性以及可靠性;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也应对工造咨询市场进行严格的规范,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良好发展奠定基础,提供相应的保障,更好的促进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万礼锋.基于增值的中国工程造价咨询业发展战略研究.天津大学.2010.
[2]贾丽霞.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质量控制方案设计.天津理工大学.2012.
强化政府的公共责任是推动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的关键。政府责任监督是政府责任机制的组成部分。政府审计是政府责任监督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国家宪法的规定,建立的和不断完善的我国政府审计制度,在维护和监督公共财政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法定性和权威性。
一、公共财政的责任与公共财政审计
财政经济理论告诉我们,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是一种资源配置系统,是一种有效率的运行机制,但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不是万能的,它有其本身固有的缺陷;政府也是一种资源配置系统,财政是一种政府的经济活动行为;由于存在“市场失灵”和“市场缺陷”,为政府对公共活动的介入和干预,提供了必要性和合理性的依据。
财政作为政府行使职能和进行社会公共活动的一种财力保障,代表国家支配和管理公共经济资源。在此过程中,国家的经济责任也转移到财政部门的预算行为和公共资金的分配使用;在现行体制下,财政活动主要应定位于弥补市场经济的缺陷,满足社会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建立相应的公共财政政策和制度,引导和不断规范用财财政行为,维护国家公共资源的合理和有效使用。
财政部门和政府其他的预算执行部门,作为公共资源的管理者,执行着国家的各项财政收支计划,其对公共资源行政作为的有效性,直接体现了政府的公共经济责任的履行。由此而言,公共财政的执行部门,不仅需要按照政府的公共职能使用财政资金,谋求社会的公共利益,而且,还有责任对公共财政资金进行有效的管理。
社会公共资源是有限的,有限资源的分配和使用,如何才能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以增加公共的益,这就产生了外部的评价问题。公共财政的支出,责任在于效率和效益,其根据就在这里。从这个意义上讲,增强公共财政的责任行为,提高公共财政支出的使用效益,是公共财政支出的核心问题。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坚定不移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将为国家公共财政的体制发展,提供更加明确的导向,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财政的框架,是现阶段及今后一个时期财政体制改革与发展的目标。财政改革的重点应转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增强公共物品的投资建设,完善财政管理制度的职能。使财政行为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增强社会公共有效供给,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财政的社会公共属性将更加明确。
公共财政的改革和发展,也给公共财政的审计提出了新的要求。公共财政审计是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对政府财政及其他预算执行部门分配、管理和使用公共资源,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等履行公共经济责任的行为,进行监督、评价和报告的独立控制活动,是与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相联系的一种财政审计形式。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公共财政的改革和发展,正促使审计机关进一步更新思想观念,调整审计理念,关注体制变化,从宏观的、全局的、辩证的、跨专业的角度,去研究和思考公共财政审计的发展问题。根据政府财政的工作重点和资金流向,更加突出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更加关注财政公共资金的使用与绩效,更加顾及社会发展目标和民生的公共利益,即财政审计需要树立财政审计一体化的工作理念。
二、关于财政审计一体化的实践与讨论
关注科学发展,关注公共财政的走向,审计机关应重视对财政审计一体化的认识和目标把握。财政审计一体化在一般意义上可理解为:集中配置审计资源,对公共财政资金从收入组织、预算编制、拨付执行、管理使用等过程环节的审计;对公共财政资金的运动过程进行审计监督,并对其真实性、合规性和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最终以审计报告和审计信息的形式反映审计成果,影响和提供对政府公共财政行为的决策评价。
财政审计一体化与传统的财政审计相比,在认识上更为深入,定位上更为灵活,组织上应更为周密。
首先认识上,传统的财政审计是针对本级财政(或者说对财政部门)的年度预算收支审计,侧重于预算审查、数据核审、批复程序、内部控制等环节的审查;而财政审计一体化更关注年度预算执行的一个系统性,从预算的编制、收入的组织,资金的拨付,预算的执行,使用的绩效加以检查和评价,沿着财政资金的走向进行重点沿伸和审计,因此,对公共财政资金运行一体化的认识和评价更加深入、更加全面。
其次,在定位上,传统财政审计的目标定位,主要侧重于收入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财政审计一体化的取向目标,更应注重公共财政支出的合规性和效益性;在资金的界定上,不仅要看财政预算资金,而且应该关注其他非税性资金和国有资产的运行;在审计项目上,不仅要看本级预算执行,而且应该关注财政性投资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主要预算部门预算执行的情况。在一个大的公共财政资金和资产运行框架内,来审视本地区财政综合经济的运行质量和存在的问题,反映和揭示宏观层面的情况,结合党委政府科学执政的方向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来提升审计的运用成果。
其三,在组织上,财政审计一体化是审计机关在现有的审计对象、人员配备、装备手段、审计组织程度条件下,对审计资源的一种整合和配置,以求在规定的时期内,能最大效能地实现审计目标,提升审计成果。这种资源整合,不仅有审计对象的配置,还有审计力量的配置,包括社会审计力量、内部审计力量的配合。在审计对象、审计力量、审计信息、审计资源共享的条件下,审计一体化的价值取向十分清晰,审计职能的履行具有高度的统一性和针对性,这对审计组织者来讲,是一种考验,需要一种宏观的跨学科的驾驭意识,以便能生产出更好的“审计产品”。
有学者提出:“国家审计的产品就是审计信息”,这个观点十分形象和恰当,如果审计最终产品-审计报告和审计信息,最终只是会计数据的确认和罗列,而不能经常地适时地从财政经济一体化的角度提示分析,为党委政府的科学执政的领导和公共财政的分配导向,提供有益的审计评价和监督,审计的公共性监督和评价的职能必将弱化。
近几年来,在浙江省审计厅和杭州市审计局的领导下,杭州市下城区审计局在推进财政审计一体化方面作了如下的审计实践:
实践A:以预算执行审计为主线,以促进预算管理的规范性,提高财政资金的效益性为目标,在指导思想上树立为党委政府决策管理和人大常委会财经监督服务,推进公共财政审计制度的深入。连续三年来,审计机关对本地区财政预算执行进行客观反映和提示问题的同时,对预算执行中16项重要事项提出审计建议,引起了党委、人大、政府的高度重视,财政部门和有关政府部门有效执行审计意见,落实审计结论,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随之形成一批政策性的规定,极大的丰富了财政审计的内涵,使审计成果得到有效的转化。
实践B:区审计机关连续二年推行了六个预算执行部门的决算审计,围绕预算执行,从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严肃性、预算收支的合规性进行检查,拓宽和增强了区级预算执行审计的深度和广度,使财政审计一体化的工作,从预算编制的源头和预算执行的过程中统一起来,为人大常委会加强预算执行监督提供了审计依据。
实践C: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结合部门决算、财政绩效、专项资金、转移支付、政府采购等关联问题,拓展财政审计一体化的内容,探索对财政重要的专项资金的跟踪监督,在本地区已建立了对工业技改、商贸发展、农业开发、科技进步、外贸支助等五项政府贴息资金的年度定期审计制度,开始形成主管部门立项、财政部门分配、审计部门监督的工作运行机制,有效地促进了财政资金使用管理部门的责任意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性。
实践D:根据近年来,财政公共性建设投入增多的特点,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我区落实和建立国家建设投资项目的审计制度,推进国家建设项目的必审制,审计机关全面介入国家建设投资的审计监督,并建立了有效的工作控制流程,二年半来,先后实施投资审计项目202个,核减和节约财政性建设投资5584万,为提高财政投资的绩效,筑起一条新的监督防线。
实践E:按照公共财政体制下,财政资金、国有资产一体化运营的特点,在财政审计一体化中加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和关注,二年来,审计机关组织了对八个部门(街镇)的国有资产资金审计,取得巨大的监督成效。为政府掌握本地区重要的公共资源、国有资金、土地存量、公有房产、或有债务提供了审计依据,使公共财政在资金和资产二种形态上的资源配置基础更加清晰,为党委政府对公共资源的统一调控和运营奠定了决策基础。
浙江审计厅根据全省的审计实践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及公共财政审计体制发展的趋势,对财政审计一体化已经作出新的定位,提出:财政审计一体化,除有关原有财政审计内容为基础外,还应包括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公司的审计、其它财政收支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上级审计机关对财政审计一体化范围和内容的涵盖,结合审计的实践来认识,我们认为具有很大的针对性,带来很大的启示,是一个切合实际的导向,值得引起我们在工作中深入研究和思考。
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完善、科学发展理念的更新,标志着我们正步入构建公共财政建设新框架的阶段,公共财政体制的改革,也必然会激发审计环境和审计观念的全方位变革。在审计资源一定的情况下,解决问题的关键,要靠审计工作理念的转变,审计监督职能的调整,并善于把握工作的取舍,以从更高的层次上认识财政审计工作的发展和创新,更好地把握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工作内涵。
三、推进财政审计一体化的对策思考
实现财政审计一体化,要树立财政审计“一盘棋”的观念,充分发挥审计各专业部门的优势,形成合力,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使审计机关的整体效能大于分兵出击,最终为社会公众和党委政府提供更加丰富的审计产品,使审计的成果得到有效的提升和利用。
(一)重视审前计划提高组织管理
审计一体化可以看作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面广点多,需要加强审计项目立项和审计计划编制的思考,做好审前调查方案的形成,按照财政资金的走向和资金运动的规律,确定本地区的计划目标。审计一体化工作,既是一个系统,就具备一定的网络和层次,具备一定的时段和对应。审计的组织需要跨越时空和项目的单一观察,从年度审计的重点和关注的倾向性问题,进行串联和分析,分而不乱,合而为一,以提高年度财政审计项目的组织化程度。财政审计一体化,对审计机关内部来讲,首先要做到审计项目组织管理的一体化,提高项目指挥协调、项目质量控制、项目问题综合、项目成果提炼的一体化。
(二)综合审计内容做到“六个结合”
审计机关内部各职能部门有着自己的特性和优势,在财政审计一体化的目标下,各专业审计都承担着为终极目标提供服务的责任。局部项目与整体工作目标是一个统一体,局部的问题不能局部看,应连贯看,综合看。从中得出公共财政资金运行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有效性,加强各单项审计项目的综合性、宏观性。
因此,在财政审计一体化中,应努力做到“六个结合”:(1)加强专业审计目标与财政审计目标的结合;(2)加强一般部门单位审计与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结合;(3)加强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财政绩效审计的结合;(4)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审计的结合;(5)加强专项审计调查与财政审计的结合;(6)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与财政审计的结合。
(三)整合信息资源构筑信息平台
我们说,从本质上讲,财政作为一个经济范畴,可以说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的分配活动。财政收支体现了政府与其它经济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财政审计一体化的实施,使这种“分配活动”和“利益关系”在一个新的统一体方面得到观察和思考。比如说一笔“财政专项资金”在预算执行审查中,观察的要点是程序和合规。但在审计一体化的组织中,将沿着资金的流向,一直跟踪到受益单位(企业)使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得到的信息又反馈出该项财政支出的绩效性和必要性。
因此,在财政审计一体化条件下,各类审计资源的整合尤为必要。这既包括审计机关内部的审计资源整合,也包括外部的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资源的整合。这些纵横交错的审计信息,同置于一个公共的审计信息平台,通过各审计组信息的共享,使财政审计信息得到更好的开发利用。客观上,审计信息的一体化,信息的完备性,传导的流畅性,在财政审计一体化的项目管理中具有决定性的意义。特别在审计计算机管理系统(OA)和审计计算机辅助审计系统(AO)条件下,使信息的搜索、传递、处理和反馈机制成为可能,审计信息的共享机制,将有助于财政审计一体化项目的有效推行。
(四)确定终极目标提高审计成效
推行审计一体化,其最终的目标,应该是不断深化财政审计的内涵,提升财政审计的质量,综合反映财政经济的情况和问题,形成具有价值的“两个报告”,为政府公共财政的发展提供评价,为人大常委员会审议财政的预算执行提供依据,使审计成果得到有效的利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审计机关年度财政预算执行的审计报告,要求立意高、力度强、容量大,具备全局性和宏观性,这是审计机关审计成果反映的最重要的载体,需要认真的把握。
由于财政审计一体化带来审计项目的多样化,也带来审计目标的多元化,在年度审计任务执行中,各审计组应按财政资金运动的不同环节,财政资金使用的不同成效,对审计项目提出不同的评价,提供分项的审计报告。客观上来讲,审计的信息或审计成果是丰沛的,但同时,对“两个报告”的综合整理难度也在相应提高。
王同志充分肯定了年全市审计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对年全市审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1、突出全市工作主题
即“保二争一,科学跨越”,为打好“三大战役”服务。他指出,作为经济运行的“免疫系统”,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务必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紧扣中心,服务大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一是要重点关注公共资源、企业能耗、环境保护、政府行政成本等领域和部门,通过处理和纠正违法违规问题,强化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加快促进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为“两型”社会建设发挥作用;
二是要对“三大战役”项目资金的依法、有效使用进行严格审计,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最大程度地发挥资金的效用,千方百计降低建设成本,全力打造“放心工程”。
2、突出审计工作主题即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确保完成全年审计任务。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是国家审计机关永恒的主题。他强调,近年来,我市各级财政预算收支逐年加大,去年全市财政总支出达到118亿元,较上年增长了25.5%。财政投下去的钱用得是不是科学合理,效果好不好,只有通过审计监督才能反映出来。各级审计部门必须把对财政预算执行的审计作为重中之重,从对政府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按照过紧日子和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要求,促进财政增收节支和财政支出结构的优化;牢固树立大财政观念,拓宽财政审计监督视野,要对政府性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既要关注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也要关注财政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实效性,使财政收支按预算、按程序执行,使财政预算执行符合人大决议。
3、突出发展主题即科学审计管理
提高队伍素质,促进强化审计监督效能:
一是树立法治意识。审计人员要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独立行使监督职责,坚持讲真话、报实情,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审计工作的尊严。对于审计查出的问题,要深入分析研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出处理。
二是树立创新意识。要紧跟时代步伐,不断创新审计工作的方法和手段,特别是要加大数字化技术在审计工作中的推广应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审计信息快速通道和共享平台,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科技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