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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园区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园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园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健全、责任明晰、安全监管力量进一步强化;园区建设及园区内企业布局进一步规范,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显著增强,本质安全水平有效提升;完成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加快建设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园区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
1.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进一步落实园区管理主体安全责任,充实壮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根据园区内企业类型,有针对性强化高危行业专业监管力量,配齐配强园区安全监管执法力量。
2.实施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面整体考虑,综合园区内公共设施、上下游产业链、应急救援等各方面各环节,实施一体化管理;建立园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及时会商研判安全风险,统筹协调解决园区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管理模式。
3.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园区内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大中型及高危企业建立满足企业要求的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加强警示教育,强化法治意识、风险意识;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完善日常监督考核机制,定期组织隐患排查治理和企业开展安全管理情况自查互查,推动企业之间加强安全管理交流;依法开展日常安全执法检查,既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增强执法实效。
(二)强化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
1.规范园区规划布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统筹园区区域布局,明确园区产业定位、管理体制和未来发展方向,有序开展园区扩区等工作。在安全评估的基础上,优化园区各功能分区布局,严格控制高风险功能区规模。
2.严格园区项目准入把关。按照产业发展定位,制定完善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建立由发展改革、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组成的新建项目联审机制。明确园区项目准入条件,制定“禁限控”目录等负面清单,禁止自动化程度低、工艺装备落后等本质安全水平低的项目进区入园。严防高风险项目转移,严禁承接其他地区关闭退出的落后产能;建立并完善园区内企业退出机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及时淘汰退出园区。
3.合理布局园区内企业。通过园区项目联审机制,严格落实企业安全防护距离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综合考虑主导风向、地势高低落差、企业之间的相互影响,统筹企业类型、物资供应、公用设施保障、应急救援等因素,合理布置企业分区。对园区内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实施改造、搬迁、退出等措施。
4.完善园区公共设施。结合园区产业特点,统筹考虑产业发展、安全生产、公用设施、物流输送、维修服务、应急救援等各方面的需求,以有利于安全生产为原则,完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公用管廊、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设施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
(三)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1.开展园区安全风险评估。树立园区整体安全风险意识,组织开展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安全容量,实施总量控制,提出消除、降低、控制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通过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细化行业企业评估办法,突出园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产生“多米诺”效应。
2.建立安全隐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安全风险摸排和隐患治理,确保各类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建立集中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3.强化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结合园区内企业类型,深刻吸取近年来重特大事故教训,针对性的开展危险化学品、涉爆粉尘、液氨制冷、建设施工、受(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治理,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难以整改的企业,依法关闭退出。
4.加强承包商管理。建立完善承包商入园作业管理制度,对进入园区施工、检维修及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等作业的承包商进行审核登记,实施诚信管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对承包商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四)夯实园区信息化和应急保障等安全基础。
1.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结合产业特点,以对园区安全作出准确、高效的智能响应为目标,采用“互联网+产业”模式,综合利用电子标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建立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定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实现对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安全风险监控预警。
2.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全面掌握园区内企业应急救援相关信息,制定园区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及专项预案,统筹园区应急救援力量,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建立健全公共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明确应急管理的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做到应急救援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安全高效。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认真开展专项整治,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所有企业的摸排梳理,落实园区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关停退出。推动园区建立完善隐息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园区、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园区安全管理存在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改进园区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园区安全管理制度成果,推动园区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园区发展纳入工业集中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园区安全整治专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问题协调;强化园区专项整治责任落实,园区主要领导对专项整治负总责,并牵头建立园区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机构,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一、积极动员部署,认真制定实施方案
为确保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顺利开展,积极深入企业宣传动员,结合非煤矿山企业实际及时制定了《县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将方案下发至有相关乡镇和非煤矿山企业,方案中明确了整治目标、整治范围、整治重点和各阶段时间安排,并针对整治工作开展的各个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三年行动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二、严格执法检查,推动企业隐患整改落实
为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按照三年行动工作要求,成立由分管负责人为组长、基础股人员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从7月底起,执法检查组深入县机砖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县砖厂等开采企业,严格按照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重点对开采企业是否遵循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开采,并坚持“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是否存在不按采矿许可证圈定范围设计、开采。是否存在故意超层、超深、越深、越界。开采边界是否设可靠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于执法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下发了行政执法文书并要求企业按时整改到位;一时无法完成整改的,要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制定方案,明确措施,保证生产安全。
第三季度,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含开采)4家,发现隐患16条,下发行政执法文书4份。
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全面落实管道保护责任,建立健全管道保护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强化形势分析研判,统筹协调县相关部门建立分工负责机制,指导督促相关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管道企业主体责任,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推动管道企业建立“六项机制”,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风险闭环管理制度,全面消除油气输送管理安全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不断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各类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害程度。
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已经运行的全长33公里的中石化仪长线段输油管线及复线,由环峰镇政府、林头镇政府承担管道保护安全专项整治属地管理责任,由中石化南京输油处和县输油站承担管道保护安全专项整治企业主体责任;在建的全长35.5公里的巢湖—江北产业集中区天然气干线(段),由环峰镇政府、清溪镇政府承担管道保护安全专项整治属地管理责任,由淮南矿业集团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管道保护安全专项整治企业主体责任。县直相关部门按照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部门责任。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涉及管道重大施工项目会商机制,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由县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县供电公司等单位,对与管道交叉施工的公路、铁路、水利、电力等重大项目提前会商,协调解决项目规划、建设与管道保护相冲突事项。推进管道保护“六项机制”建设,督促油气管道企业根据《关于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方案》要求,规范风险管控工作的基本流程,提高风险管控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实现风险管控闭环管理。
(三)全面排查整治隐患。结合季节性特点,重点围绕占压、泄漏、违法施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等,分区域、分阶段开展全县管道保护安全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持续深化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深入排查治理隐患,着力“控风险、除隐患、防事故”。结合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督促管道企业对风险隐患进行全面自查自改,加强对管道企业风险隐患自查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适时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检查。
(四)严格开展行政执法。通过以会代训、预案演练等多种形式,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管道安全保护工作人员执法监管能力和工作水平。持续推进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制度建设,通过“四不两直”方式,规范开展管道保护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底前)。县发展改革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镇、县直相关部门,明确具体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各油气输送管道企业开展自查摸底,制订工作方案。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油气输送管道企业全面开展油气输送管理安全风险自查、辨识、评估。县发展改革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油气输送管道相关风险进行深入排查,建立风险责任清单,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对已形成的隐患及时落实整治。
(三)集中攻坚(2021年)。县发展改革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镇、县直相关部门,针对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安全整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切实规范管道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秩序。
(四)巩固提升(2022年)。县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县直相关部门对全县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对重大风险管控情况、重大隐患整改情况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推动建立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安全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各有关镇、各有关部门要分年度对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情况实施评估,报县发展改革委汇总并形成年度报告,于每年年底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2022年年底前形成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报告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实施。各有关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要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传递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一、总体目标
以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长关于“6.15”事故的批示精神,按照市长要求,针对安全生产季节性、区域性特点,在全区养老机构范围内集中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持续加大责任落实、隐患查改、巡视暗访、警示约谈、执法震慑、制度创新力度,做到责任落实“零容忍”、隐患治理“零遺漏”、安全管理“零缺陷”、安全操作“零失误”、设施设备“零故障”为实现“零死亡”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检查范围
区各公(民)办养老机构。
三、重点检查任务
1、各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是否及时传达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是否研究具体落实措施。
2、各养老机构是否将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措施落到实处,日常工作中是否存在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心存侥幸、麻痹松懈、效益至上、等错误的思想认识。
3、各养老机构安全责任人理念是否深入人心、是否有心存侥幸不顾安全的思想、是否有事不关已漠视安全的思想、是否有素质偏低不懂安全的现象。
4、各养老机构是否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生产保障(主要包括设备设施保障、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机构及人员配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落到实处。
5、各养老机构是否存在消防通道堵塞、易燃可燃材料装修、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消防设施损坏、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6月20日至30日)。各养老机构要召开安全生产会,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周密部署安排,确保全覆盖、无死角。
(二)实施阶段(7月1日至9月10日)。各养老机构要严格按照检查内容和标准,全面自查自纠,认真整改问题隐患,并逐项造册、登记、建档,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整治落实情况。区民政局将对各养老机构专项整治的组织、部署和实施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推动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的深入扎实开展。
(三)验收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区民政局将组成复查验收组对各养老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对整治落实质量进行复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机构,责令其关停整治。
五、工作要求
1、各养老机构要把此次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摆上重要日程,作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阶段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2、各养老机构要按照“4个100%”(100%的要开展隐患自查,查出的隐患要100%建立整改台账,100%的要开展自查自纠,并100%建立隐患台账)要求的力度,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不留死角和空白。
(一)重点工作推动部署情况及完成情况。按照《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文件要求,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计划》,专项制定《镇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力争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年初,镇政府与辖区单位、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和幼儿看护点、危化品经营者(商店)共100余家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督促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健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每月按时报送“两项清单”,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层层传导安全压力,形成了职责清楚、目标明确、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求辖区内2个加油站必须保证对上岗员工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以及关于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今年11月我镇安监站组织开展了“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走进中心校,对8、9年级师生进行了安全知识培训。其中重点培训了危险化学品的相关知识,讲解了废旧电池等化学品的处理方式方法,通过此次活动,不仅让学生了解了危险化学品的有关知识,更重要的是树立了学生的安全意识。
(二)督查检查情况。我镇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坚持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全面开展大检查与隐患整治工作,镇安监站每月进行1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求企业当场整改,开展了“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监管、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等系列活动,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娱乐场所、学校、生产型企业、危化企业等进行排查检查。为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我镇特成立检查组1个,全年督导检查12次,镇主要领导每季度带队检查1次,检查单位100余个,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全年开展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专项检查4次,暂未发现重大隐患,无约谈企业及关闭企业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企业对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工作停留在口头上、会议上、文件上,叫的多做的少,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等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安全生产台帐管理不健全;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上流于应付、流于形式,还没起到很好成效。
(二)安全监管力量严重不足有待加强。监管力量薄弱、监管能力不强、监管力度不大等问题依然突出,缺人才、缺专家、经费、装备的现状依然制约着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监管力量薄弱与监管面广、量大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质量、安全监管力量有待进一步理顺和整合。
(三)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安全管理松散,企业负责人责任意识淡漠、思想麻痹、管理松懈,对安全生产问题抱有侥幸心理,得过且过心态严重,安全投入和保障水平还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抓好一岗双责、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隐患整改责任制等制度的落实,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逐级分解,明确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二)严格落实《市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线上线下,利用政府微信公众号,村村通大喇叭,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村民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安全责任意识。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性重点任务》和省安委办《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四方台生态环境局扎实推进全省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完成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阶段性工作要求,现将我局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专班,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摸排整治力度
我局执法大队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针对我区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的突出问题,对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目前我局共对辖区内3家企业(XXX矿、XX煤矿、XXXXX有限公司)进行危废监督检查,着重抽点行业企业和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建设项目“三同时”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企业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以及利用处置方式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否相符,目前三家企业没有发现此类问题。
(三)加强危险废物重点企业监管。
对纳入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的翁氏环保企业,严格执行管理计划、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情况等制度规定,督促企业落实相关法律制度和主体责任,如实通过信息系统申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
(四)规范危险废物转移管理。
严格监管危险废物的转运管理,要求企业执行国家危险废物经菅许可证和转移联单制度。根据《固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污染环境。
(五)宣传学习新《固废法》
一是积极参与学法培训。在市局开展的2020年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培训中,我局相关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了解和掌握了固体废物领域环境监督管理的基本要求,明确了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监督管理的职责,做到了知法、懂法、守法,为落实好《固废法》的法定要求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是积极进行学法问答。我局执法人员积极参与“固废污染防治法知识问卷”调查活动。通过“双鸭山生态环境保护”微信公众号、生态环境局网站等媒体,学习固废小百科等环保知识,提高对《固废法》的广泛了解和认知,全面推动《固废法》的贯彻落实。
二、存在问题
(一)一些企业对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危害认识不足,对危险废物潜在的环境风险隐患及危险废物管理的必要性认识不到位。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不够重视。
(二)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机构改革以来,我局选调的工作人员都是非环保专业的,这些同志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但还不能适应环保专业的工作需要,对危废方面执法还有些力不从心。
(三)《固废法》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固废法》修订以来,我区部分干部和企业还没有把《固废法》学深悟透,没有把学习与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进一步明确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抓好危险废物重点源管理;进一步加大现场督查指导力度,创建标准化危险废物管理单位模板,全面推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
(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人员及企业培训等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管理,严格落实执行危险废物管
理规定,提升危险废物处置一线人员及企业相关人员对危险
废物危害的认知,规范危险废物处置,完善危险废物管理人
员及企业培训等机制,广泛推动新《固废法》的学习和宣传。
(三)进一步加强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
进一步健全部门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推进联合执法长效化、常态化,进一步整合执法资源,明确执法责任,增强执法效果。开展“清废净土”专项执法攻坚行动,以铁的手腕全力遏制偷排偷放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全区危险废物整治工作。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深入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公司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构成如下:
组长:吴远顺
副组长:
成员:
二、活动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排查阶段。(2020年3-4月)
1、全面宣传发动。制定下发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必要性、紧迫性和专业性,以及与公众个体安危的高度相关性。
2、全面辨识风险和查找隐患。通过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全面、准确、深入查找出在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和职业卫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1)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1.要全方位、全过程辨识周边环境、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岗位、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加强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环节的风险管控和监督检查。明确分级管控(公司、车间、班组、岗位),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并上线运行使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1.根据《青原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2.登入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按要求在线上报送企业安全生产基本信息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按照省安监局“两个15 天”的要求上线运行信息系统,即每15天内至少登录- -次信息系统,每15天内至少录入一-次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实现隐患排查治理自查登记和闭环管理。(3)开展--次系统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标梳理对照《安全生产法》和《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全面系统梳理各部门、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查缺补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标准化。
(4)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1.对照车间安全风险标识评估、安全风险告知、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标梳理等情况,开展全员岗位安全教育培训,并组织进行考试,保证车间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岗位操作技能。
2.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利用微信群、宣传专栏、典型示范、案例警示、安全讲评、岗前岗中安全培训等方式方法,向员工灌输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5)开展一次全面的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集中行动
1.建立完善反“三违”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
2.建立和完善查处“三违”行为实施办法,及时纠正。3.加大反“三违”查处力度,突出习惯性违章的行为,坚决防止因习惯性违章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为推进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接到通知后,办事处成立了由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召开了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了市、区文件精神,确定了全面发动,全员参与,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工作思路。按照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明确了各社区网格为此次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并制定下发了《顺河街办事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对辖区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
二、狠抓宣传,提高认识
为增强全民的安全意识,我办坚持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全办的重点工作来抓,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会议。积极推进安全文化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100幅、发放家庭消防知识手册及宣传页7000份、张贴宣传贴画10000份等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增强居民的安全意识,提高居民的安全常识和技能,确保了辖区安生形势的稳定。
三、多措并举,扎实推进
(一)开展拉网式大排查。组织人员在辖区内迅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通过排查摸清底数,查明情况。全面掌握存在隐患的单位及场所的基本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治责任。
(二)全面排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结合我办实际情况,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以消防、危险品生产运输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特种设备、汛期综合防灾减灾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排查整治。
(三)加强社区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辖区属于老城区,老旧居民区和棚户区较多,火灾隐患突出,形势严峻,一是办事处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居民楼栋长、居民小组长的作用,对老旧居民区、棚户区电气线路乱接乱拉、违章用火用电情况进行治理,同时开展“三清”工作即清理居民楼院疏散楼梯、走廊、前室等公共区域可燃杂物,清理居民楼院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违规存放充电问题;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和方式,在居民中深入开展火灾案例、火灾危害、消防常识、自救知识的宣传,引导居民从思想上重视消防安全,从行为上遵守消防规范,督促居民做到“三会、一提高”(会查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提高家庭成员消防安全意识)。确保辖区的消防安全。三是完善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配备消防器材,抓好社区消防队伍建设,同时在辖区老旧小区配备800具灭火器,基本覆盖全辖区老旧小区。
(四)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活动。对辖区高层建筑小区摸底排查,建立了档案。
四、存在问题
(一)部分企业商户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仍然不强。依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安全生产是企业商户的法定职责,企业商户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责任者,政府则主要履行监督和引导职能。但实际上责任主体错位,部分企业商户特别是中小企业商户重生产经营、轻安全、安全意识缺乏,安全投入严重不足。
(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责任重大,辖区居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虽然社区安全管理网络已经建立,但社区层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的业务水平不高,监管责任也尚未真正落实,给工作带来极大不利。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严格按照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过组织开展安全技能实训、业务培训等活动,切实提升干部群众风险辨识能力和技能水平,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安全责任意识。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要求,推动排查整治全覆盖、真到位,做到动员部署一竿到底、问题排查全面起底、整治整改深入彻底。通过拉网式排査,全面查清违法违规“小化工”企业、黑加油点和各类生产、使用、存储危化品的“兵工厂”“黑作坊”“黑窝点”;通过专项整治,查清底数,分门别类建立清单台账坚持标本兼职,及时彻底消除安全风险;结合“零事故”单位创建,建立健全常态化联动监管机制,严厉打击黑加油点,有效防止非法违法“小化工”死灰复燃,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进全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三、依法查处,从重打击
(一)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是一次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排査结果,建立健全非法违法“小化工”清单台账,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分类处置、严厉打击。
1.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超许可范围生产、储存的,责令立即停产整顿,限期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2.对非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未经许可或未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从事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生产的,责令立即停产,封闭非法生产装置及所在区域,限期拆除非法生产装置。
3.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的非法违法“小化工”,或者以挂靠、租赁或“厂中广”等方式非法违法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或个人,要立即依法责令停止生产,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二)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1.对超许可范围生产、未经许可从事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生产的,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2.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非法违法从事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的,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公安派出所要靠前作战、第一时间采取强制措施,控制违法人员。
3.对违法出租场所、设备的企业或个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并充分发挥问责的警示震慑作用、及时依法公开问责结果。
5.对风险排查不到位、存在非法违法“小化工”企业而未建档上报的,因非法违法“小化工”企业发生事故的,年度“零事故”单位创建判定不合格。
6.各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等生产经营使用企业不得向非法违法“小化工”企业销售产品或购买其违法产品,一经发现,依法依规按上限处罚。
7.对发现的非法违法“小化工”企业进行倒查,一旦发现与之有业务往来,而未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的,将依法依规予以有关责任人和企业严肃处理。
(三)建立健全常态化联动监管机制。
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充分利用大数据、网格化、社会监督等多种手段,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常态化联动监管机制。定期研判、打击清理。
1.充分发挥大数据的支撑作用,应用化工企业和疑似化工工业的市场主体清单、动力电用户或短期内用电量效增的用户清单、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异常轨迹等大数据,进行初步排查。
2.充分发挥“零事故”单位创建及社会综治网格化的功能作用,建立健全应急网格功能,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并借助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对网格内疑似“小化工”的单位进行精准排查。
3.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重要推动作用,各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或邮箱,并建立举报受理、核查、奖励等工作制度,形成社会广泛参与、共同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的良好氛围。
四、时间安排
从2020年9月至2021年7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9月)。各村、各专安委、各科室、各企业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大众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各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讲清非法违法“小化工”的严重危害,做到不组织、不参与一切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二)排查整治(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牵头组织区域检查组,10月20日前召开专题动员会,对辖区内“小化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要按照“全署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建立健全非法专法“小化工”清单台账。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分类处置、严厉打击。
(三)现固提升(2021年4月至7月)。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经验做法,深入查找问题不足,完善监管方法措施,进一步厘清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固化形成长效机制,并全面总结工作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守土有责,由政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实施,将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作为省委“零事故”单位创建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统筹考虑,一并部署,深入开展;要坚持协调联动,层层压实责任,严格督导检查,强化社会监,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有力有序推进。要紧密结合实际,各村、各专安委、各科室、各企业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倒排工期,把握好时间节点,力戒形式主义、官像主义,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