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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工委会议纪要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关工委会议纪要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第1篇:关工委会议纪要范文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围绕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认真总结五年来取得的成绩,安排部署2011年项目申报工作,对今后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出意见。

1.正确评价五年来新农村专项资金投入的积极作用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历史任务。五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工作,先后制定了《吉林省2006~2020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纲要(草案)》,成立了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设立了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2006年专项资金1亿元,2007年增加到2亿元,过去五年累计投入省级专项资金9亿元,重点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农村环境建设,突出了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两个重点,协调推进了农村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党的建设,全面提高了农村精神文明、物质文明、生态文明、政治文明建设水平,农村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村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概括五年来省级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建设所发挥的重要作用,集中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带动了各级财政投入,形成了省市县乡四级财政共聚财力和共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大好局面。据统计,五年时间市(州)和长白山工委会投入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1.46亿元,县(市、区)投入达到10.77亿元,乡镇投入达到4.09亿元,加上省级投入,各级财政投入总计达到25.32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投入占35.5%,市(州)级财政投入占5.8%,县级财政投入占42.5%,乡级财政投入占16.2%。到目前,全省有近1/3的市(州)、1/2的县(市、区)、3/4的乡镇都有新农村建设的专项资金投入,有力地推动了新农村建设。

二是有效捆绑了各类资金项目和集聚了社会各方面力量,专项资金示范引导和辐射带动效应十分明显。在省专项资金引导支持下,按照资金项目投入渠道不改、使用方向不变的原则,进一步整合和打捆使用农村泥草房、道路交通、安全饮水、电网改造、商贸网点、市场流通、清洁能源、科技推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农家书屋、信息网络、职业教育、扶贫开发、畜禽养殖、绿化美化、环境整治、社区建设、兴边富民、水库移民等项目资金,集中投向新农村建设,形成合力。在整合项目的基础上,在全省进一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主动参与的新农村建设有效推进机制,有效整合各级领导、部门单位、大专院校力量,创新建立了村企共建、军民共建、部门帮建、社会捐建、干部回乡援建的新农村建设有效方式。同时,积极调动发挥了乡村集体和农民投入的主体作用,形成综合性、多元化投入格局。五年来,全省新农村建设总投入达到227.06亿元,其中整合各类项目投入46.43亿元,占20.4%;各级各部门单位帮扶投入14.74亿元,占6.5%;发动社会能人和有关团体、企业捐助投入3.9亿元,占1.7%;乡村集体投入51.55亿元,占22.7%;农民自主投入94.12亿元,占41.5%。省级专项资金辐射带动效应达到1∶25.23,起到了“四两拨千斤”和杠杆撬动作用。

三是有力地支持了项目建设,推动了农村产业发展、农村民生改善和村屯改造。对新农村建设项目补贴是省级专项投入的重点。五年来,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了试点阶段“百镇千村”和深入实施阶段1000个示范村建设,支持建设农村基础设施项目1538个,支持建设农村社会事业项目609个,支持建设农村环境改造项目437个,支持建设畜禽养殖小区424个,支持改造农村泥草房50110户,支持建设大型秸秆气化站13个。省级专项资金投入促进形成了新的农村投入机制,构建了城市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的渠道,推动了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益事业向农村覆盖,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实现了市带县、城帮乡,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在全省共同努力下,有6类项目建设呈现了快速推进的大好局面:第一类是在产业发展上,全省新农村建设发展“一村一品”专业村屯4205个,工业集中区72个,各类专业合作社978个,实现产业立村230个,市场活村75个,人才强村36个,旅游兴村58个,城镇带村63个,第二类是在农村道路建设上,全省1000个示范村,累计修水泥路11132公里,柏油路47公里,巷道铺砖466公里,修边沟12513公里,实现了村村通,屯屯通和户户通达到70%以上,第三类是在农村房屋改造上,新建砖瓦房16.4万户,改造旧砖瓦房15.4万户,新建和改造面积2449万平方米,户均面积达到80平方米,重点推广了新式农居和暖房子,农民居住条件得到了改善,第四类是在农村环境整治上,改围墙8.3万延长米,修铁大门21.6万个,建公共厕所14443个,建室内水冲厕所32151个,建户外卫生厕所33.9万个,建垃圾站18180个,建垃圾填埋点15117个,栽树15098万株,安装路灯50547盏,第五类是在办公健身活动场所上,新建和改造村部2240个、卫生所2342个、农民夜校1213个,建乡村文化站599个、村图书室2150个,建文体健身广场1093个,安装体育健身器材4600套,第六类是在便民服务上,新建农村超市3056个、幼儿园746个、网吧293个、洗浴点602个、老人托养所161个。通过新农村建设,全省打造了一大批产业发达、环境整洁、院落整齐、设施完备、美化绿化的魅力村庄。

四是强力推进了新农村建设规划,切实将新农村建设纳入到科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上来。规划是建设的前提。加大规划编制的资金支持,是启动规划、做好规划的重要保证。五年来,全省新农村建设始终坚持和把握规划先行的原则,累计投入规划编制资金5500万元,其中投入省级专项资金2220万元,地方配套3280万元。开展并完成了全省696个乡镇(街)、9306个行政村、38539个自然屯和364个国有农场自然概况、经济发展、农民收入、主导产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规划布局等11个方面数据普查,支持完成了28个县(市、区)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和1361个试点(推进、示范)村、51个省级试点镇建设规划编制任务,促进了城乡规划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生态保护、公共服务的一体化建设。

五是支持启动了多层次、大规模培训,提高了各级干部新农村建设的实践能力和工作信心。五年来,在省专项资金的支持下,先后举办了地厅级领导干部新农村建设培训班,组织了全省60个县(市、区)县委书记和县(市、区)长到中央党校参加新农村建设培训,省新农村办和省委组织部联合对全省624个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了新农村建设知识培训。从2009年开始,由省纪检委、省委组织部、省农委和省民政厅共同组织实施了万名村干部培训工程,利用5年时间,对1万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选聘高校毕业生(选调生)进行系统培训,实施两年已完成培训任务4000名。省里还组织3期90人的韩国新农村建设培训班,组织5期近200人到长三角、珠三角考察新农村建设活动。

总之,五年来,全省新农村建设取得的成绩是巨大的,这一成绩的取得与省和各级加大专项资金的投入是分不开的,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专项资金的设立已经成为凝聚各级各方面力量,合力建设新农村的原动力和活化剂。并在工作实践中,不断积极探索,不断改革创新,不断完善规范,积累了一定经验。一是突出重点,切实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急迫、受益最直接的问题。扭住关键,找准切入点,牢牢抓住发展生产和改善民生两项重点任务,加大投入,强化扶持力度,加快建设步伐,这是建设新农村的基本前提。只有这样,才能抓纲带目、纲举目张,才能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果,才能加快农村面貌的改变。二是尊重民愿,切实发挥农民自主决策、自主管理、自主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新农村建设中,坚持还权于民,建什么、怎么建都由农民自主决策,不包办代替,不行政命令,不搞暗箱操作,实行公开公示,接受农民群众监督,这是搞好新农村项目建设、加强专项资金规范管理和安全使用的有效办法和重要保障。三是激励约束,注重发挥专项资金的示范引导和辐射带动作用。主要是充分体现专项资金的补、引领性和带动性,对于项目捆绑多、自主投入大、干的效果好的,坚持多补助、多奖励,调动积极性;对于具有创新的、方向性强、起点高的项目,比如建设大型秸秆气化站这类项目等,给于重点倾斜和大力支持;对于那些无所作为、工作推进慢、建设效果不明显的,适当削减支持规模。四是立制规范,把各项制度建设贯穿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注重项目审批程序,坚持村申报,乡镇、县、市和省逐级审核审定的办法;建立健全项目申报公示制、建设合同制、工程招标制、法人负责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资金使用报账制等,严格履行各种手续;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检查,每年春秋各集中检查一次,既检查项目,又检查资金,确保项目建设扎扎实实,资金使用管理安全规范。五是协调配合,努力做到部门之间工作衔接有序、上下工作拧成一股绳。多年来,与省财政、省发改部门工作协调顺畅,保障了专项资金的规模和及时审批下拨;加强了与市(州)、县(市、区)和村镇工作的有序衔接,确保了项目建设的真实性、可行性,保证了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地发挥了专项资金的支持作用。可以说,这些工作经验是上下共同努力、共同实践的结果,要倍加珍惜,积极运用,以利工作,切实把今后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建设做的更加扎实、更富有成效。

2.全力做好今年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申报工作

2011年是全省新农村建设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第二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省里继续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1000个示范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环境整治项目建设补助。前段时间,经过与省财政厅沟通协调,省农委党组研究确定,省新农村办公室和省财政厅共同制定了《吉林省2011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指南》,以吉农综字[2011]56号文件下发到各地组织实施。2011年项目申报工作与历年比较,基本上是一致的,但也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情况:一是时间紧。按照计划,在2月底前完成了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指南下发工作,3月15日前完成项目申报,3月31日前完成项目考核,4月15日前完成项目调整,4月30日前审定项目上报省专项资金委员会,争取5月份第一次例会审核通过,6月底前将资金拨付到市、县。从整个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上看,可以说是步步紧逼、环环紧扣,时效性很强,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二是任务重。1000个示范村项目申报和审核审定工作,无论是从示范村数量来说,还是从工作环节来讲,都存在着点多面广、程序多项目多、数据量大工作量大、检查任务重和复核任务重的特点,需要我们上下共同努力、合力攻坚,在较短时间内完成艰巨的工作任务。三是责任大。项目建设不仅仅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直接关系到示范村建设水平,而且也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项目资金的后续管理和使用是否科学和规范。因此,必须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确保项目申报质量,工作上要细上加细,做到申报无纰漏、无遗落,一次申报、一次成功。四是关注程度高。尽管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支持的规模不是很大,但是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级新农村办公室以及各个示范村对此非常重视,不仅关注能批多少资金,还关注今年干什么项目,我们一定要引导好,把好事办好,切实让各个方面和各个层级满意高兴。

根据2011年面临的新形势,按照省农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指南文件精神要求,今年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工作,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明确和落实。

(一)申报范围、补助原则和支持重点项目。项目申报范围主要是被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1000个示范村。补助原则主要有5条:上限控制,对示范村上报的项目补助资金实行上限控制,并根据示范村大小、建设成效和原有条件等情况,适当确定补助额度;重点支持,主要是支持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相对集中,申报项目要具备一定规模,避免出现项目投资过小、数量过多。每个村申报项目1个,最多不超过2个,排好顺序;尊重民意,按照基层和农民群众意见和要求确定建设项目;奖优罚懒,对于地方投入大、乡村集体和农民主动投入、新农村建设成效突出的,给予适当倾斜。相反,则适当削减支持规模。

2011年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共10类,分别是:一是农村道路建设。包括村道、屯道、巷道的水泥路、油路、铺砖建设。二是桥涵建设。三是自来水工程建设。包括水源、泵房、管线铺设的基础设施建设。四是排水排污工程建设。包括路边排水沟、屯内小河流两岸整治。五是清洁能源建设。兴建集中供气的大型秸秆气化站。省支持最高额度不超过70万元,不足部分由县(市、区)财政和村集体、农民自行筹措。六是休闲文化广场。包括场地整治、设施配备、宣传栏建设等。七是垃圾处理场点建设。包括垃圾堆放场所、垃圾处理场、垃圾转动车等。八是有线电视建设。接入有线电视网络或建设卫星接收装置。九是农户围墙、大门改造。支持示范村改造农户围墙,统一格式,美观实用。十是太阳能路灯。这10类项目是省里综合考虑全省情况确定的,既照顾了建设好的地区,又考虑了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项目申报不得超出这个范围。对于省里没有支持的项目,各地可通过本级专项资金、乡村集体和农民自筹资金、社会帮扶资金予以扶持。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申报程序基本是与往年一致。各示范村要按照规划建设的要求,提出本年度具体建设项目,编制《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书》,经市(州)、县两级农业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签属意见后,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财政厅。按照早申报、早批复、早实施的要求,省里已将《项目申报管理指南》通过网络进行了转发。要求各地在3月15日前将申报项目上报到省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省里还要对项目进行实地考查、集中审核、专家论证,上报省专项资金审核委员会审批。这样,2011年的项目申报审批和资金拨付工作最晚不迟于6月底前完成。因为,省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规定,2011年同2010年一样,凡是6月底前没有下拨专项资金的,每逾期1个月削减10%,并在第二年预算安排时扣减。11月份起不再下达专项补助资金,结转下年使用。这次会议结束后,大家就要立即着手组织抓好本地项目申报工作,尤其是部分县(市、区)示范村数量较多,市县两级要加快项目审核进度,在哪个层级、哪个部门出现贻误时间,影响省里项目批复,责任自负。

(三)项目核查。为确保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投入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省里要对各地的申报项目进行检查。3月15日以后,省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将会同财政部门组成9个组,对全省1000个示范村项目申报工作进行实地考核,对所有示范村2010年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是查阅账目,对2011年申报项目进行逐村现场对接,根据实地与可能确定建设项目,同时对部分示范村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现场考核和检查。要坚决杜绝和防止利用申报项目争取资金,偿还历史积累的债务。发现哪个地方出现这类问题,不仅要追缴今年的专项资金,以后也不再支持安排。

(四)专项资金分配办法。在申请补助额度上要注意两个问题:一个是申请额度要实事求是。一般来说,每个村申报资金规模在20万元左右,工作开展好的村可以多报一些。另一个是注意项目捆绑。省专项资金委员会规定“专项资金的使用要相对集中,不撒‘芝麻盐’,单个项目在40万元以下的原则上不再安排”,这是硬性要求。各县(市、区)要继续按照2010年的做法,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捆绑立项,以申报指南的10类项目进行捆绑整合,如,道路建设项目就是将各个示范村申报的道路建设项目捆绑为一个以县(市)为单位的项目,一般一类项目申报示范村个数要在3个村以上,申报补助资金超过50万元。各(县、市)在申报时一定注意,没有达到这个规模就协调各村进行项目调整。

(五)需把握好几个关键问题。一是坚持以规划为指导进行项目申报。做好规划是搞好新农村建设的首要前提。特别是这1000个示范村,要进行连续三年的投入建设,必须要制定科学建设指导规划。去年,在省里的要求和督促下,各地、各示范村都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一些县(市、区)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本级拿出很大一块资金,推进省级示范村规划编制工作。到目前已有近70%示范村规划编制任务已经完成。2011年还没有完成的,要抓紧完成,避免盲目建设和无序建设。在项目核查中,是否是按照规划进行申报将作为考核的一项内容。二是突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是新农村“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的一个重要方面,直接影响到我省新农村建设的整体面貌。经过省里积极协调,农户的院墙、大门建设和安装太阳能路灯纳入了2011年省里支持项目,这是一个突破。同时,市县两级也要把环境整治作为主要投入方向,建立起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的长效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检查监督机制,切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三是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要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建立引导、鼓励各种社会力量投入的有效机制。充分利用2011年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全面铺开的有利时机,把省里专项资金支持和积极争取其它政策支持与广大农民群众投工投劳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以奖代补、项目补助、以物抵资等方式,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省级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立项和批复会充分考虑对其它方面投入带动情况,凡是有其它投入的就优先立项,凡是其它投入较大的就给予多一些的支持。几年来,省里一直督促市、县两级要设立本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实践看,凡是设立的,工作就主动,工作成果就大,就能形成多渠道投入、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基层干部群众积极响应、社会广泛关注支持的良好氛围。这次会议后,还没有设立专项资金的市(州)、县(市、区)还要继续积极争取,这不仅是我们做好工作的要求,也是强化单位职能、树立部门形象的重要方面。四是切实尊重农民群众建设意愿。项目申报要坚持和贯彻因地制宜的原则,抓住影响农民生产生活的关键问题,从群众要求最迫切的建设项目入手,重点解决好农民群众最为关心的路、水、气、文化生活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要坚持民主程序,项目申报要进行民主决策,申报项目要在村里公示7天。五是做好大型秸秆气化站项目申报。2011年继续以试点性质安排一部分秸秆气化站建设项目,总体考虑数量控制在15个以内,力求做到当年投入、当年建设、当年运营。由于秸秆气化项目投入较大,省里只解决项目投入的一半多一些,所以要求申报兴建大型秸秆气化站的示范村要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所在的县(市、区)财政投入要达到30万元以上。同时考虑项目长久运营,在项目检查中,凡是申报大型秸秆气化站的,省里将对村班子组织能力、集体经济实力、农民自筹能力和县级财政匹配资金情况也要进行考核。对于不具备条件或条件不成熟的,不得申报秸秆气化站项目。

3.切实抓好省级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近几年,从全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看,各县(市、区)都能够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统筹安排,科学使用,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日趋规范和完善。但个别县(市、区)仍然存在着缓拨、滞拨、串项使用等倾向性问题,如果不引起重视、切实加强管理,就可能出现更加严重的违规、违纪问题。所以,我们要从切实保障专项资金安全使用出发,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一)严格按照批复项目使用专项资金。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1000个省级示范村的新农村建设项目补助。补助范围严格按照当年省里批复的建设项目使用,不得截留、挪用、串项使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及补助的额度使用,严禁用于补充工作经费、发放奖金等,杜绝套取国家补助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及时拨付和使用省级专项。按照省财政厅和省农委联合印发的《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吉财乡指[2008]797号)文件的规定,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在接到省财政厅指标文件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资金拨付到建设单位,并通知当地乡镇财政所(分局)。各地要严格按照这一要求,及时拔付专项资金,不准缓拨和滞拨,务必将专项补助资金在规定时限兑现到村,用到项目建设上。各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要协调当地财政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特别是市所辖的区,资金必须及时由市拨付到区,由区拨付到乡镇财政所。发现缓拨和滞拨的,省里要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建议省财政部门收回资金,另行安排。

(三)建立严格的使用管理制度。一是坚持实行报账制度。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在乡镇财政所(分局)实行报账制,严格防止白条入账。二是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相关程序和手续。主要是建立健全工程招投标、项目合同、工程监理、法人负责、竣工验收等相关制度,严格程序,完备手续,经得起检查和审查。三是及时公开。项目建设要充分尊重群众意见,专项资金和项目建设每一个环节都要及时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透明度,不准暗箱操作。四是建档立卷。对于开展各类基础设施、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情况,都要及时备存相关的文件、资料和图片。县(市、区)和各村都要建立相关档案,以备查询和检查。

(四)加强存在问题的整改。从前段时间省里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调度的情况看,绝大多数县(市、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是严肃规范的,专项资金也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效能,有力地推动了当地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开展。但也存在着有的地方资金挂帐、项目无法实施问题。对于过去擅自串项的要妥善处理,抓紧解决。对于去年和今后批复的项目,无论是因灾还是其他原因,省里要求一律不准串项。各地要坚决杜绝这类问题,哪个地方再出现这样问题,就取消哪个示范村资格,同时对县(市、区)级新农村建设办公室提出批评,并取消年终省级先进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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