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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管理,促进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成果转化资金的使用效率,依据《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遵循“诚实申请、公开受理、公正立项、择优支持、科学管理、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依据《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确定的支持范围与对象,省科技厅会同财政厅编制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年度项目指南,并提出项目申报要求。
第二章项目申报
第四条申报单位按成果转化资金的项目指南及申报要求,编制项目建议书,提供相应的申报材料,逐级报省辖市科技局;经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由省辖市科技局统一报省科技厅。在宁的省直和中央部属单位也可直接向省科技厅申报。
第五条一个申报单位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请一项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并根据项目的不同情况,申请相应的支持方式。申报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应提供以下有关材料:
(一)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建议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与技术依托方的合作协议;
(四)企业上两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报表附注(复印件)等;
(五)可以说明项目技术状况的证明文件,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或其他技术权益证明等。
已进入可行性论证的项目,需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
第六条申报单位及推荐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可靠。如弄虚作假,一经查明,取消其申报资格。
第七条省科技厅采取公开方式常年受理项目申报,并建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章立项审批
第八条省科技厅依据申报的条件与要求,对项目申报的主体及申报材料的具体内容进行形式审查。
第九条省科技厅对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咨询。
第十条省科技厅根据专家的咨询意见,按照成熟一项论证一项的原则,通知相关单位编制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一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审核并出具地方匹配资金承诺证明后,由省辖市科技局报省科技厅。
第十二条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并逐一进行可行性论证。
第十三条在专家咨询和可行性论证中,严格执行专家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以及《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办法》(苏科监[2003]01号文)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对通过可行性论证的项目,由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提出立项及经费安排建议,报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协调小组审定。
第十五条经审定的项目,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省科技厅、财政厅下达立项批复,并签订项目合同。项目经费由省财政厅根据项目合同,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第四章实施管理与验收
第十六条省科技厅会财政厅对项目的实施进行跟踪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审核项目年度经费预算,提出核拨项目经费建议,审查项目经费决算;
(二)组织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三)聘请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作为项目监理,对重大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
(四)向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协调小组报告重大项目总体进展情况,提出相关的建议。
第十七条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受省科技厅、财政厅的委托,承担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一)落实项目合同约定支付的配套经费;
(二)定期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经费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协调项目的实施管理;
(三)及时报告重大项目进展及实施中需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
第十八条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严格执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合同书,切实完成项目的目标任务;
(二)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合同书的要求,落实自筹资金、设施条件及相关人员,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三)接受对项目的检查和评估,准确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同时每半年报送项目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四)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
第十九条项目实施中如有重大调整,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及时经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向省科技厅、财政厅提出调整的申请。调整批复内容视同对合同内容的调整或补充,作为项目检查验收的依据。
第二十条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项目,省科技厅、财政厅将视情况采取缓拨、减拨、停拨后续资金或中止项目合同等措施予以纠正。有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项目,将追回拨款,并追究有关方面责任。
第二十一条项目实施单位在完成项目合同预定的目标任务后,向省辖市科技局提出验收申请。省辖市科技局依据项目合同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确已完成预定目标任务的,签署同意进行验收的意见后,由省辖市科技局报省科技厅。具体的验收管理参照《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苏科计[2002]431号)执行。
第二十二条省科技厅会财政厅批复项目的验收结果,并报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协调小组。
第五章知识产权管理
第二十三条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对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研究成果要及时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并给予有效管理和充分使用。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与有关人员签订技术秘密保护协议,防止项目的主要参与人员在科研任务尚未结束前要求调离、辞职,导致该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秘密泄漏。
第二十四条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项目研究成果的保密工作,对需要以技术秘密方式保护的研究成果,要按《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制定技术秘密的保护方案,采取相关的保护措施。
第二十五条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法取得的知识产权,参照国家科技部《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关键词】高校 知识产权管理 问题 对策
知识产权是市场经济中有效实现科技创新成果价值的必不可少的法律形式,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的科技成果,可以被他人任意使用或仿制;放弃对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等于放弃对创新成果的法律权益,也放弃了可能带来的市场竞争优势。应该切实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着力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大力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支撑。
1.高校是创造知识产权的重要来源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科学技术方面或文化艺术方面,对创造性的劳动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具有五大特征: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知识产权的法定性和知识产权的双重性(人身权和财产权两个部分)。
根据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试行),所称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专利实施权、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和转让权、著作权(版权)、以及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
高校是高级人才密集、知识集中、学科综合交叉的科研场所,具有其他研发机构无法比拟的优越性,是科学技术创新的重要源头,成为我国科技创新的基地。在加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同时,严格掌控知识产权,必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这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强有力的技术权利支撑,也是新时期国家科技项目的重要命题。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激励下,高校科技成果已达到每年2万多项。高校是知识创新、教育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和思想文化创新的源头,肩负创新型国家的主力军的作用,重点承担国家、省部和地方科技项目,作为引领我国科技创新活动的国家科技项目,集中了我国重要的科技力量和科技资源,是创造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来源。在关键技术领域尽快形成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重要技术与产品,是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又一项新的任务和目标。
2.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状况不容乐观
高校已经形成了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也有很多先进的具有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成功地进行了有效的转化和付诸实施,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的经济、政治、科技和社会的建设发展。但是,高校技术转移过程中知识产权管理也面临的诸多问题,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2.1科技成果转化成功率低、效益差是普遍存在的事实。由于科研与生产脱节,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不到15%,专利实施率不到10%,而发达国家则高达70%—80%,由于现行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宣传与实施力度不够.科技成果与产业转化之间仍存在较大的瓶颈,限制了科技成果的转化。
2.2许多科技人员对技术转移法律法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等新的制度了解不透彻,激励机制尚未在科技人员中发挥作用。
2.3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工作经费不足,导致科技成果转让无法获得预期成效和收益。
2.4大学科研机构对科技人员的考核、晋升必备条件仍然是以科技项目、文章和科技奖励为主要依据,而轻视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成绩,这些因素造成科技人员技术转移和转化科技成果积极性不高。
2.5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流失现象也很严重。由于科技人员流动,或者下海经商、办企业,或者在合作过程中不经意将知识产权流失,或者在对外交往中不经意泄露了自己的研发成果,伤失了本该属于自己的知识产权等等现象。
2.6高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进行技术转移和转化需要加强立法,加强政策引导,要建立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政策环境;高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侵权发生后,难以调查取证,难以维护权利、执法不力等现象。
3.提升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的对策
人类的创造力是最伟大的力量,创造力决定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未来,身处一个创新和知识产权国际竞争激烈的时代,我国的科技工作已经由科技引进、科技跟踪向实现自主创新的转变;科技产品已经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变;国家发展战略已经由科教兴国、建设学习型社会向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转变,在提升创造能力和实现战略转变过程中,必须要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切实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为了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高校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必须加强知识产权立法、强化政策引导和宣传、健全专兼职知识产权队伍、加大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树立社会诚信的良好风尚,国家制定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明确知识产权七个方面的专项任务,就是要加强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特殊领域知识产权、国防知识产权等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必须通过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鼓励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加快知识产权法制建设、提高知识产权执法水平、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扩大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等战略措施,全面落实《2011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才能不断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为早日实现富国强民的中国梦做出更大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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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孙国瑞,郑瑞琨.知识产权法教程[M].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出版.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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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石油高职院校科研管理成果转化
中图分类号:C36 文献标识码:A
随着知识经济的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为激励发明创造,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2009年科技管理部组织制定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公司专利管理办法》。9月16日-21日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科技信息处组织各二级单位科技管理人员,按照股份公司要求和公司法律风险控制的规定,聘请了股份公司科技管理部、科技成果评估中心、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的专家进行了“科技成果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科技奖励”、“科技成果经济效益评价及案例分析”、“科技管理平台的应用”等专题讲座,并传达了集团公司科技知识产权培训班的相关内容和科技管理部副总经理何盛宝的讲话精神。
在之后的研讨会上各石油院校都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对照检查了目前科技管理、科技研发及转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了解决的对策、措施和办法。现以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为例,石油院校在科技管理及成果转化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谈点自己的看法。
随着近几年各类学院高学历人员的不断增多,科研管理方面,首先要激发教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教研人员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充分调动学术带头人及其团队的积极性,探索以学术带头人为中心、科研项目为纽带、高水平学术为核心的多样化科研组织机制。其次,将创新的科技成果有效地实现产业化,让其尽快地转变为现实生产力,为油田生产服务,是石油类高职院校科技创新的最终目标。因此,我们要正确认识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创新、技术创新之间的重要性。并逐步加强石油类高职院校科研工作中的科技成果转化。
一、石油类高院校现阶段科研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以我院为例,我院属于企业办学,油田公司为学校办学从各方面提供了大量资金,近几年我院有几十项科研项目在油田公司成功立项,但大部分项目鉴定完成后就将成果归档入柜,无人问津,所以在今后的科研管理中要加强成果转化、知识产权和专利实施等方面的管理。因此,加强科研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对高职院校的科研管理人员来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⒈ 观念和意识
当前,在高职学院中大家更多关心的是立项、争取经费、成果鉴定和报奖,而很少有人做到把科技成果转化贯穿于整个科研管理的全过程为油田生产服务,更少有人意识到专利权会给自己开拓市场提供方便,使高职学院自然形成了一套重学术水平而轻视生产服务的科技成果鉴定和奖励机制,形成了重论文、重成果奖励而轻视专利的弊端。
⒉ 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渠道不畅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了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继实验、开发、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发展新产品等活动。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着顺序相连的三个阶段:一是成果的立项和研制阶段;二是成果的转移阶段即中间试验阶段或工业化试验阶段;三是科技成果的应用阶段。科技成果转化的根本目的是要把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目前,高职学院的科研人员在选择科研项目的时候,只是出于自己学科相关的研究方向,一旦有阶段性成果,也只是为了完成科研任务,所以,这样的科研成果大多没有市场前景或者和市场的关联度不大,即使申报专利,也只是为申报而申报,一旦获得专利授权便束之高阁。另外,石油企业在制定政策时没有把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摆到一个重要位置上,专利等知识产权指标在科技活动评价指标体系中所占比重较小,成果鉴定、论文、获奖等仍是科研管理的主要目标,是教师职称评定时的考核指标。在这种政策导向下,重轻专利实施、重成果鉴定轻专利申请的现象很普遍,许多科研成果以论文形式发表, 丧失了作为专利或专有技术的保密性而不能得到法律保护,从而失去了作为无形资产的经济价值,同时也造成科技成果的资产和权利流失。
⒊ 管理体制上的各环节脱离
科研到底是为了什么?能否为石油企业带来实际的效益。在申请专利方面,如果有一个专利指标,学院、油田公司会想方设法帮着申请,但最终成果转化如何、专利申请的质量到底怎样却考虑甚少。最根本的原因是现有的科研管理体制存在着脱节的现象:科研在立项前缺乏知识产权研究分析,重申请,轻转化,授权后如何管理又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为鼓励科研人员的积极性,目前申请费、维护费都由油田公司出,这项政策极大的鼓励了一些科研人员,但申请成功后的后续管理不到位。造成了知识的严重浪费。
二、加强石油类高职院校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管理的建议
作为知识经济时代的管理者,不仅要注重知识和人才资源,更要注重管理者的业务水平,这是提高高职学院科研管理创新能力的重要因素之一。
1.科研管理者应该具备良好的合作精神、奉献精神、学习精神并拥有合理的知识结构。除了要不断更新自身所从事的专业知识外,还应该具备现代心理学、教育学、管理学、知识产权、计算机、外语的基本知识,注意掌握各学科前沿的研究态势,了解相关的国内外石油类学术最新动态。只有这样才能做好科研的信息管理、经费管理、项目管理和成果管理等工作,才能从容处理好校内外千头万绪的工作和矛盾。
2.科研管理者要不断提高自身的创新能力。当前高职学院的科研管理,只能做一些上传下达的工作,充当“中转站”的角色,维持长远的管理工作,难以把工作做到规范化、科学化、细致化及更趋合理化。科研工作要有所突破和创新,管理者就必须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有所创造。结合石油企业情况,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健全、完善、创新各种管理办法;在学科队伍培养、科研项目管理等方面建立公平、完善的制度和措施,营造一个时间充裕的工作环境和自由公正的学术氛围,使科研管理者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潜力,从而让科研工作迈上一个个新台阶。
3.科研管理者还要不断提高组织协调、对外开拓的能力。随着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发展,科研人员单凭个人的力量已难以完成一些综合性重大研究课题。因此,学院的科研管理不仅要尽快建立重大课题集中攻关机制,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的凝聚力,建立学术团队,加强团队精神和合作精神的意识;同时要求科研管理者应该具备组织协调意识,与生产现场的相关的科研力量组织起来,找准切入点,协作攻关争取多拿项目、多出成果。
4.科研管理者还应加强与校内其他管理部门如人事、财务、教务、企业的生产现场等的业务联系,以形成管理上的合力。每学期按时组织具有科研能力的人员系统学习石油企业的体系文件安排部署了下一步科技管理工作任务,并就科技立项、科技投资、项目津贴、鉴定验收、科技奖励、知识产权、合同审查、重点项目的过程管理、中评估检查的组织、科研项目的周期、技术发明奖奖项、项目津贴和科技奖励单元等相关专题进行研讨。
三、结束语
总之,石油类高职学院在科技管理工作中应把科研管理和成果转化管理及油田公司的政策宣贯等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教师、科技人员进行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科技工作的稳步发展。通过深化科研管理体制的改革,形成有利于发挥学术带头人的主导作用,有利于焕发科研活力,更好的为学院创造效益、为石油企业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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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云南;农业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基金项目:云南农业大学2015年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云南农业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问题研究,编号:2015ykc50,课题组成员:黄菊、夏晓芳、陈宁伟、黄涛霖。
农业问题能否解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程度,且传统农业能否实现跨越式发展,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农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进程。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只占全部成果数量的15%~20%,远低于发达国家60%~80%的水平,而实现产业化的也仅占5%左右。为提高云南农业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进程,分析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制约因素并找到相关的解决途径是一项迫切的现实任务。
一、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研究的总体态势
以“科技成果转化”为主题进行2006―2015年为期10年的CNKI高级检索,共检索相关文献12445篇,再以“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为主题进行CNKI高级检索,共检索相关文献730篇,占文献总数的5.9%;以“农业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为主题进行CNKI高级检索,共检索相关文献18篇,占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文献总数的2.5%。从文献的总体比例看,科技成果转化的研究较多,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研究则相对较少,而农业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研究更少。我国学术界关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农业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研究总体状况如表1所示。
二、云南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现状
目前,云南省共有高校69所,其中本科院校19所,独立院校7所,专科院校36所,然而科技创新的覆盖率较低。云南高等院校有省一级实验室的仅有17个,主要分布在云南昆明等地方高校,本科院校占37%。云南省的高校平台建设不仅与东部发达省份有巨大差异,甚至在西部地区的高等院校中也处在落后状态。2013年云南省在已登记的1121项科技成果中,按第一完成单位统计,企业、独立科研机构、高校、医疗机构、其他分布情况如表2所示。
表2数据表明,企业、独立科研机构和医疗机构是科技成果研发的主要组成部分,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成果总数所占比例仍处于优势地位,而高校在科技成果转化中所占的比例最小。
三、云南农业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获奖科技成果数量多,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少
云南省农业高校由于受资金、人力和生产条件的制约,大多数科技成果停留在实验室内或小试水平。此外,受管理体制的影响,科研人员更多地注重、出版专著、申报奖项,不太重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广,科研成果被鉴定为“先进”或“领先”之后便无人问津。以云南农业大学、西南林业大学两所高校为例,从表3、表4可以看到,两所大学获奖科研成果项目数都较多,但实际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却少之又少。
2、成果转化对象差异性大
据调查,中国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中,仅有29.4%的乡镇有交通工具,35.2%的乡镇有仪器设备。云南省农业从业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仅占1.23%,由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直接对象整体素质不高、整体差异性大,对农业科技成果难以接受,导致技术拓展和延伸到产业发展的服务功能明显不强,仍然沿袭着资料发放和技术培训的推广方式,服务内容与农民实际需求存在偏差。
3、资金投入力度不够、管理不当
2013年云南省农业科技成果在农、林、牧、渔行业的实际推广应用仅为总量的三分之一,高校科技成果实际推广应用仅占5%。云南省农业高校、科研院所由于对其专项资金量投入力度不够,科研成果研发和科研规模扩大受阻,未能充分发挥出高等院校作为科技研发主力军的优势,再加之对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不当、疏于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数据的统计,这些都严重阻碍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环境创造,阻碍了云南现代农业发展的进程。
4、未设立统一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评价标准
云南省农业高等院校每年有大量的优秀科研成果结题或获奖,但由于农业自身的特殊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周期长,以及农业科研成果的局限性,某些成果只能适应于某一地区。再者,云南省科技成果管理部门并未准确地对云南农业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进行及时追踪和评估,现实中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都只有估计的概念,而未有准确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数据,致使云南农业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下。
5、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配套服务体系不健全
云南省各类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如大学科技园区、科技孵化器、产业化基地等层出不穷,但未能真正适应技术转移或转化为生产力的需要,形成有效的创新产业链。云南省一些中介机构的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和服务意识不强,成果转化的媒介作用并未充分发挥出来,与市场经济和技术创新发展环境不协调。此外,缺少专业的科技成果风险评估、技术价格和技术定价等中介机构,很难对于科技成果的价值风险做出及时有效的判断。
四、影响云南农业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因素分析
1、农业科技成果供给与市场实际需求脱节
由于受到云南农业政策导向、农业高校科技体制、评估机制、接受对象差异性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影响,云南省农业科研院校的经费绝大部分来自于政府各种资金的资助,其多为基础研究,而农业实际应用型研究和转化的比例较低,因此农业高等科研院所和科研人员研发项目的选题,更倾向于政府和理论方面的研究,忽略了整个农业市场的实际需要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实际效益。
2、研发团队结构单一,基层人员基础薄弱
传统意义上的农业科研机构研发模式和评价体系,使得我国农业科研院所科研团队结构呈现出科研人员高学历、高职称、专业结构单一、基层人员基础薄弱等特征。在农业前沿技术研究方面,这样的团队更容易开发前瞻性的技术成果。但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角度来说,由于其涉及技术、市场、生产、管理等多方面,需要各种各样的人才进行支撑,如遇到上述问题时,便无法及时、有效的解决,容易造成成果、生产、市场之间断层。此外,部分云南高校科研人员缺乏产前、产中调研和实际的生产经验等基层经验,其成果离实际应用还有差距,致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进一步降低。
3、缺乏高效的科研管理模式
目前,云南农业高校的科研管理方式很多过于陈旧,并没有对科研活动进行宏观协调、管理和服务,出现了以下问题:第一,在思想和体制上,重研发,轻管理,缺乏对科技成果管理人员的重视和培养;第二,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上,研发全过程把关不严,缺乏多种监管手段;第三,从科研人才的管理上来说,人才筛选与聘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并未完善,导致科研研发人员积极性不高,人才流失严重;第四,从研发管理的信息化程度来说,信息化程度不高,信息流被隔断,创新性和实用性得不到融合;第五,从研发环境上来说,缺少综合的研发平台,导致研发综合性减弱;第六,在成果评价上,缺乏多角度、多元化的成果评价体系,局限于学术价值,忽视科技成果的经济和社会价值,并未从经济角度对其进行高级管理,导致重成果轻转化的现象普遍存在。
4、国家相关成果转化政策配套体系不对称
我国曾经出台了一些有关成果转化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中试产品、新产品免税的相关政策,但只限于列入国家计划的新产品才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在信贷方面,由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带有一定的风险性,大多数银行拒绝向科研教学事业单位发放贷款。即使这些单位已经研究出了符合农业生产需要的成果,但常常由于缺乏转化资金的“孵化”作用,只能使成果转化过程中断。因此,国家税收政策、信贷政策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客观需求不配套,也是制约云南农业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因素之一。
五、加快云南农业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对策
1、构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支撑体系
充分调动社会投资的积极性,拓宽筹资渠道,逐步完善农业科技投入机制。首先,增加云南省财政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合理配置研发与转化的资金投入比例。同时,各级地方政府应适时制定出台鼓励农业科技投入的优惠政策。对于某些农业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可对其形成的产品实行政府优先购买政策,帮助其启动市场,降低市场风险。其次,扩大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农业科技开发高投入、高风险的特点,决定了仅靠银行贷款难以满足成果转化的需要,可借鉴国外在这方面的经验,建立多渠道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融资体系。
2、深化农业科技成果体制改革
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科研成果已成为农业科研单位的立足之本。农业科技、教育部门应进一步深化改革,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农业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体制。同时,云南农业高校科技人员也要树立起科技成果商品化的观念,从选题立项开始,就要围绕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开展研究。但农业科技成果研究周期长、保密性差,转化后取得的社会效益远远大于农业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所取得的收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还应认真研究并解决这一问题,通过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调动科研人员在研发和转化过程中的积极性。
3、提升科技成果质量
加强云南农业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促进农业科研与经济紧密结合,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质量,需做到:第一,对技术先进、应用性强、有明显经济效益、并能自创条件尽快完成研究任务的选题优先批准立项。第二,对项目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督促,确保项目按期完成。第三,科研管理部门应履行监管职能,严格按程序执行成果鉴定、核查、审批手续,保证鉴定结果质量。第四,鼓励农业科研人员在选题时要切入实际,把当前需要与长远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地选准选好研究项目。同时还要根据实际生产变化特点、科技发展的新动向,不断完善课题,使研究成果不但价值高,且易于转化。
4、完善激励政策,强化市场意识,健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
改变过去“项目论文―鉴定发表―评奖―晋升”的管理办法,创造激励和尊重那些投身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人员的环境,制定各种激励机制以提高科研人员将科研成果与生产实践相结合的积极性,使其自主地将科研与市场、学术上的远大抱负与追求利润紧密地联系起来,引导科技人员积极投身于成果产业化,增强市场开发意识,将科研人员的晋升、职称评定与其科研成果的社会经济效益结合起来。建立科技报告制度,建设科技报告服务平台,开展科技报告服务共享;完善农业科研成果的验收与评估体系,全面衡量科技成果的社会效用和经济效用。
5、提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政策保障
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农业技术推广法》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云南省司法部门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云南省政府应通过政策手段,鼓励支持云南地方企业自身创建研发机构,对其技术创新、研发、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在土地征用、税费减免、信贷和贴息等方面予以优惠支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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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创新专项资金是指由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自主创新的政府性资金。
第三条创新专项资金的安排应坚持“突出重点、集中使用、效率优先”原则。
第四条创新专项资金重点支持:
(一)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国内外市场前景好,特别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和能够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高新技术项目;
(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三)为全面提高产品综合性能和重大装备成套能力,开展提升设计和工艺制造水平,解决行业产品共性的关键性的技术环节或具有核心技术优势的技术创新项目;
(四)四大基地和产业集群中,产业链条长,带动作用大的主导产品和成套整机技术升级项目及为骨干企业龙头产品配套的关键零部件产品的技术攻关项目;
(五)以国家重点工程成套为依托,以工程配套为重点,以提高产品光、机、电、液、仪一体化水平为目标的技术装备研制项目;
(六)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企业孵化器内企业的创业项目;
(七)科研院所、行业研发机构、大学以及国际技术向科技企业转移的技术转移项目和产学研合作项目;
(八)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中介机构等提供专业化服务的项目;
(九)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十)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项目;
(十一)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需要支持的科技项目。
第五条创新专项资金包括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技术创新与新产品开发资金、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资金以及科技投融资引导资金等。
第六条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国家科技计划、国家知识创新工程产生的重大科技成果在本市实施转化的项目,支持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重点、能较快形成较大产业规模、显著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项目补助额一般不超过200万元。
第七条技术创新与新产品开发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重点新产品开发、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等项目。项目补助额一般不超过项目研发投入的20%。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技术中心,一次性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补助。
第八条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资金,主要用于经认定的市级以上各类综合孵化器、专业孵化器和二次孵化基地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营补贴,用于支持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研发平台建设,用于支持认定的从事科技企业孵化、科技成果转化、咨询和科技信息服务等科技中介机构发展。项目补助额一般不超过200万元。
第九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种子期和初创期企业、孵化器内企业以及其他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支持技术的第一次商品化过程。项目补助额一般不超过50万元。
第十条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对我市重点产业核心技术领域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尤其是发明专利,支持专利示范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支持企业、行业组织、研究机构自主制定或参与制定重大技术标准。专利申请资助,按照《**市鼓励专利申请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本市和落户本市的优秀专利产业化项目,补助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
第十一条科技投融资引导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金融机构、贷款平台和担保机构为科技企业提供贷款服务。对符合**市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的贷款企业提供的贷款贴息,贴息比例一般不超过贷款利率的50%,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十二条根据企业和项目的不同特点,创新专项资金分别以无偿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支持。
第十三条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本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创新专项资金一般不再予以安排。
第十四条市科技局、市经委(市中小企业局)根据本部门的职责分工,每年会同市财政局归口管理资金的支持重点和工作指南。
第十五条凡符合创新专项资金支持条件的项目,由企业按规定提供相应申请材料。
第十六条市科技局、市经委(市中小企业局)按照有关要求,归口组织和受理项目申请并负责程序性审查,组织成立由具有一定权威的技术、经济、管理专家和企业家组成的专家组进行评估或评审。
第十七条专家组对申报项目的市场前景、技术创新性、技术可行性、风险性、效益性、申报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财务状况等进行客观评估、评审,并出具明确的评估、评审意见。
第十八条市财政局负责确定创新专项资金的年度预算,参与审议创新专项资金年度支持重点和工作指南,会同市科技局、市经委(市中小企业局)审核并下达项目计划,下达并拨付创新专项资金。
第十九条市科技局、市经委(市中小企业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创新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及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收回资金、取消申报财政性补贴资金资格等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条企业收到创新专项资金后,按照**省地税局、**省财政厅《关于企业取得财政拨付款项计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地税[20**]2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关键词:中小型煤炭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成果转化;创新思维
中图分类号:F4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3)05-0001-02
1 概述
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增加科技含量,促进产品更新换代,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然选择。我国的煤炭行业普遍存在技术工艺落后、资源利用率低、低水平生产能力过剩、高附加值产能过低的问题。以中小型煤炭企业为例,还普遍存在单位产品能耗远高于平均水平、成本过高、环境成本高等一系列的问题。因此,对于中小型煤炭企业来说,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产品升级改造是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我国煤炭的来源由国内生产和国外进口两部分组成,长期以来,我国为了鼓励出口,制订了一系列的出口退税政策,刺激了煤炭的出口增长,但自出口退税政策取消以后,我国的煤炭出口增长量远远小于煤炭进口的增长量。2012年一季度,由于国际煤炭市场对我国煤炭行业的影响,我国成为煤炭的净进口国家。
目前,澳大利亚、南非、印尼、越南、美国、加拿大、哥伦比亚、蒙古、俄罗斯、朝鲜10个国家为我国煤炭的主要进口国,其吨煤成本远远低于我国煤炭平均吨煤成本,以占我国进口煤炭份额最大的印尼煤炭来说,印尼煤的到港价格同我国中部大部分井工煤的成本价格基本持平,也就是说我国煤炭生产成本远远高于进口煤炭的生产成本。导致我国煤炭生产成本长期居高不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煤田地质构造、开采工艺、机械化水平等。
2 中小型煤炭企业科技创新现状及原因分析
中小型煤炭企业由于机械化水平、开采工艺等方面原因,造成其吨煤生产成本高于国内行业平均水平。因此,在这种背景下,中小型煤炭企业要想生存发展,就必须加快提升中小型煤炭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能力,降低吨煤生产成本,增大企业利润空间。
(1)中小型煤炭企业由于其固有的特性,决定了其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不仅具有其他行业科技创新固有的创新型、综合性和高风险,还具有以下几种特性:
一是由于产品以煤炭为主,也就不存在其他行业普遍存在的产品升级改造,而是集中在生产工艺的创新上。
二是和中小型企业的资源条件和企业的发展情况密切相关。
三是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能力的建设。
四是由于普遍存在机械化水平较低的问题,应注重提高机械化率。
五是注重适合中小型煤炭企业使用的新工艺引进和革新。
(2)目前,我国煤炭行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为19.2%,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60%~80%的水平,而中小型煤炭企业的转化率又远远低于这个水平。
(3)绝大多数中小型煤炭企业科研投入不足1%。中小型煤炭企业由于其经营规模、科研能力等因素决定了其研发能力的不足进而造成其科研的低投入。
(4)和大型国有企业相比,中小型煤炭企业还面临着对国家科技创新优惠政策把握程度不高,很多优惠政策难以利用的现象。如在承担国家大型科研项目、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和实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方面,中小型煤炭企业要远远落后于大型国有企业。
(5)企业的高级技术人员远远低于其他行业及大型国有煤炭企业,这是由于中小型煤炭企业的性质、收入、待遇等一系列的原因造成的。
3 中小型煤炭企业科技创新发展方向
(1)积极利用国家关于科技创新方面的优惠政策。对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认定(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复审)当年起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减按15%征收所得税。以企业年纳税1亿元人民币进行计算,三年即4500万元人民币。
(2)进一步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通过对国家及地方科技创新方面的政策进行分析,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分为两方面:
一是国家和地方政府通过制定成果转化的优惠政策,对应用科研成果进行转化生产的企业,增加固定资产折旧率、无息贷款率或减免税费,鼓励企业主动寻求本地科研成果。同时,鼓励企业将本单位科研成果进行推广转化,通过成果转让的方式,增加企业的收入。
二是企业通过大力引进固有科技成果,并对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吸收,形成适合本单位实际的科技成果,进而推动本单位的生产力发展。
(3)由政府科技部门主导,利用大型国有煤炭企业的先进设备和技术基础,建立由政府、科研院所、大型国有煤炭企业同出资入股的形式,建立专业和综合性中试基地。通过此项措施,可解决中小型煤炭企业普遍存在的研发力量不足、企业高级技术人员过少的问题。
(4)加快煤炭行业兼并重组和企业改制,通过国有企业战略重组,或兼并、或破产、或退出等,整合现有资源,实现优化配置,增强竞争力,提高企业竞争意识和承接能力。通过实施该项措施,可有效解决中小型煤炭企业科技人员欠缺的
问题。
(5)重视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支持全体员工共同参与到科技创新工作中来,营造创新无大小,人人可创新,事事、时时可创新的良好科技创新氛围。
(6)加强企业管理者创新思维建设。通过利用安全资格证、矿长资格证等培训,增加科技创新能力和意识的培训,进而改变创新思维,从领导层面改变科技创新的氛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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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校科研文化 科研管理 建设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6)24-0150-02
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是高校自主创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的学科、人才、信息、学术环境等优势,使其成为我国基础研究、原始创新、攻克高新技g的重要阵地。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教育和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高校的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意识逐步提高,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阻碍了我国自主创新与知识经济的发展。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对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我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制度尚不健全、不规范,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知识产权管理不力、无形资产大量流失、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等现象。这不仅挫伤了高校师生发明创造和智力创作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发挥高校优势,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产业化,更不利于国家科技和经济发展。
近年来,吉林农业大学科研工作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科研人员取得的科研成果硕果累累。为了更好地促进知识转化为生产力,吉林农业大学不断加大对科研管理工作的投入力度,积极探索知识产权管理的新思路,通过将知识产权工作与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工作进行统筹管理,实现知识产权全过程贯通管理;通过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利用机制,提升知识产权质量,提高科技创新能力;通过创新成果产权化和市场化,建立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推动创新成果价值实现;提升了专家知识产权意识,强化科技源头创新和科学规范管理,重视加强与县市区(企业)沟通合作,加速成果推广与转化,推动了区域地方经济建设发展。
一、完善机构建设,制定管理办法,强化科研成果规范化管理
《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是指导高等学校依据法律法规,基于学校基础状况和发展战略制定知识产权目标并予以实施,旨在引导高等学校建立可与其他管理要求有效融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帮助学校实现其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目标。为有效开展吉林农业大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吉林农业大学早在1985年就已设立科技奖励、知识产权与成果管理岗位,专人负责学校科技奖励和知识产权工作,并严格对照《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要求,以建立和完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为主线,以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统筹优化高校创新资源、增强知识产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核心,不断完善我校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着力厘清、破解制约学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发展的机制障碍,全面提升吉林农业大学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全面实施树立标杆,力争形成知识产权贯穿教学科研全过程的新型管理体制。
吉林农业大学成立了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最高管理层、学科专家、管理和运营机构代表等组成的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知识产权管理事务,主要负责拟定与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相适应的目标;审核知识产权相关规定、工作规划并监督执行;协调知识产权管理各相关部门的关系;形成知识产权重大事务决策方案;审核知识产权重大资产处置方案。吉林农业大学还组建了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运营机构,专门负责学校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学校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设在科技管理处综合科,主要负责知识产权日常管理,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文件的拟订和组织实施,建立知识产权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培训等。
吉林农业大学知识产权运营机构设在科技管理处社会服务科,主要负责建立知识产权资产统计、分析体系;建立知识产权资产评价体系;成立资产运营公司,提出重大知识产权资产处置方案,知识产权运营的日常工作。
吉林农业大学先后修订出台了《吉林农业大学科技成果管理办法》《吉林农业大学科研奖励管理办法》《吉林农业大学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暂行规定》等管理办法,用制度统筹形成建立学校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有效发挥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范性,不断提高学校创造、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大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力度,增强科研人员知识产权意识
(一)注重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培养
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学习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保护条例,已经组织50余名专职管理人员、相关专业教师参加全国高校知识产权培训班的培训;鼓励管理人员考取全国专利人资格考试。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努力建设一支既懂知识产权法规又具有较高管理水平的骨干队伍。
(二)注重开展有针对性的知识产权普及教育
近几年,针对部分科技人员知识产权知识匮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的现状,吉林农业大学先后邀请到知识产权专家和知名专利人来校,就“专利申报与知识产权保护”“如何从研究课题选择可申请专利技术”“专利申请文件应注意的问题”等,举办了多场知识产权专题讲座或报告会、专题座谈、案例分析,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各学院(单位)科研分管领导、科研秘书、相关项目的科研人员参加讲座或报告会,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对我校的专利工作进行指导和培训,使全校科教人员不仅了解知识产权工作,提高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并使其充分认识到知识,广大教职工特别是学校科研骨干、科研管理队伍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观念逐步渗透到了学校科研工作的各个环节。
(三)注重完善专利信息服务平台
在校科技处网页上,友情链接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专利申请流程;并开展服务提供查询相关领域专利申请情况,为专利申请提供参考资料。另外,全校科教人员可到学校图书馆利用数据库资源进行专利采集、检索、分析等,为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科研人员在项目的申报、立项及技术引进过程中,学校要求查新首先要查专利数据库,否则原则上不予受理。通过专利信息的检索、分析等过程,做到心中有数,为项目的申报奠定基础,同时规避技术引进过程中出现专利纠纷的可能性,逐步培养科研人员利用专利信息的习惯。通过专利信息的有效利用,使立项研究内容及引进技术的质量得到提高。同时,学校在同各类企业以及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技术合作的过程中,注重运用知识产权法律状态检索的工具,避免了在技术交易中使用失效或无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了学校和合作方的利益,维护了发明创造者的权益。
三、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为促进吉林农业大学科学研究和科学建设,鼓励科技人员多出高质量的科研成果,积极争取高层次的研究项目,提高吉林农业大学的整体科研水平,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吉林农业大学先后出台了《吉林农业大学科研后补助条例》《吉林农业大学科研奖励条例》《吉林农业大学科研奖励管理办法》等科研奖励管理办法,对科研工作人员的科研成果进行奖励。吉林农业大学奖励发明专利8000/项、实用新型专利2000/项、外观设计专利1000/项、动物新品种30000/个、动物配套系6000/套、大田作物新品种6000/个、其他经济作物新品种4000/个。同时,吉林农业大学也对专著、论文、行业标准等进行奖励。近两年,共投入科研奖励940余万元,奖励教师千余人次,共计奖励科研成果1700余项,不仅调动了广大科教人员从事技术创新活动的积极性,而且还促进了我校的技术创新活动健康发展,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科技进步作出了一定贡献。
四、以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为核心,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
(一)把论文写在吉林大地上,社会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探索出面向“三农”,以示范区、专家大院等为载体的新型r村科技服务之路。探索技术研究和现有成果的集成配套转化模式,以促进企业新产品开发、推动大学和科研院所走进产业园区、推动产学研模式的创新、推广校企合作模式等方面为重点,几年来,共承担各类项目千余项,建设科技示范区、星火科技专家大院、新农村建设帮扶点总计54个;选派科技专家赴企业帮扶300余人次,组织科教人员开展农业技术推广8000余人次,培训地方农业技术人员和农民200余万人次,5个作物新品种、1个动物新品系得到成功转让,单个成果转让金额达到240万元;累计技术增收90亿元。“把论文写在吉林大地上”的办学特色得到进一步彰显。
(二)积极推动产学研结合,探索崭新的科研合作模式
逐步向社会开放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产学研组织模式,推动技术创新,推进并完善重大横向科研成果的培育转化机制。按照“项目启动、互惠互利”原则,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与相关县(市、区、企业)在科研开发、成果转化与推广、人员培训等方面开展共建活动。与35个市县区(企业)签订了共建协议,通过与企业、社会的合作来提高专利技术转化运用能力;如与安图县签订长期共建协议,定期开展校企科技成果转换对接大会,双方围绕主要中草药病害防治等方面进行了多项实质性合作。同时,率先建立了院级董事会办学体制,按照开放式办学的思路,注重与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等开展争产学研用联合办学,推广自主创新技术,谋求社会、企业、学校的全面共赢,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辽宁技术创新体系,推动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发展。“十一五”来,学校两个学院累计与董事单位开展横向联合科研项目近百项,专家为企业开发新产品、改进、转让新技术近百项,为企业增收数亿元。
几年来,吉林农业大学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逐渐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和一系列规范化知识产权的政策。2016年,吉林农业大学获得授权发明专利43项,实用新型专利34项,外观专利1项,软件著作权16项,专利申请和授权的数量和质量都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同兄弟单位相比还有不少差距,在新形势下,面临着新的挑战。在知识产权的管理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如专利工作还存在着与科研项目开展、与技术创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知识产权战略意识总体上还比较薄弱,对专利的重视程度还停留在数量大于质量的阶段,特别是对专利的产业化能力和创造价值的能力重视不够;在促进专利审查与技术创新的沟通交流和有效对接以及开展相关的专利工作交流活动等方面还做得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积极开展专利信息利用以及专利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工作,制定和利用专利战略,抢占技术与市场竞争制高点,积极组织申请国际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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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分五章,包括总则、主要功能与目标、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认定与管理、政策与措施、附则,共计二十条。此《办法》的出台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认定和管理提供了依据。
什么是科技企业孵化器
《办法》中概括:科技企业孵化器也称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为入孵企业提供研发、中试生产、经营的场地和办公方面的共享设施,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财务、融资、市场推广和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以降低企业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功率,为社会培养成功的科技企业和企业家。
创业中心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完善服务功能。在提供高品质服务的同时,逐步实现自收自支、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同时要充分利用当地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和企业服务机构的研究、试验、测试、生产等条件,扩大自身的服务功能,提高孵化服务水平。
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认定程序和评审时间
近年来,在研制项目增多、研制周期短和技术难度增大的情况下,邹汝平按照未来高科技战略发展要求,把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作为创新的重点和加快发展的重要途径。充分利用国内外一切资源,采用多种渠道引进关键技术、关键设备,开展了自主、联合等形式的创新活动。与集团公司和其他相关企业共同投资组建了3个有限责任公司,大力发展核心技术。并抓住国家加大对重点型号、技术基础、大型研发平台建设以及信息化建设工程投资力度的有利时机,立足高起点,完成了多项国家重点项目保障条件建设,引进了一批先进的工艺、检测和试验设备,建成了高水平的实验室,使科研保障条件得到显著改善。符合专业化发展要求的、成体系的整体研发能力显著提高,设计、集成、试制、试验、检测和评价手段不断完善,为“十一五”的发展提供了先进的研发平台和研制手段,增强了持续发展的动力。
邹汝平按照三大总体技术和相关核心技术的发展需要,对专业研究室和科研管理机构进行了整合,强化了技术部的专业技术支撑能力,成立了以重点专业为主线,由行业内外专家组成的各部专业技术委员会,对部内承担的所有科研项目和重大技术方案进行严格把关,使科研项目研制与专业技术协调发展、互为支撑。在各部内设立了二级行政指挥,负责研制任务的组织与分工,落实重大技术措施,协调解决科研项目研制过程中出现的技术质量、技术安全等问题,保证设计师系统技术决策的实现与科研任务的按期完成。并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了项目研制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质量控制要求,构建了适应现实任务需要的科研开发和质量保证科研体系。
为了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研制周期产业化进程,邹汝平按照"小核心、大协作"的研制生产模式,在初样机研制阶段,就要求科研人员与生产厂家进行技术协作,在工程设计和工艺生产之间进行协调。一方面促进了设计中工艺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减少了浪费,缩短了研制周期,便于批量生产,尽快使产品转入产业化阶段。五年来,科研项目在设计定型后顺利完成了产业化进程,在20多个厂、所形成了批量生产能力,带动和促进了生产厂家的技术创新和发展,产生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