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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单项信息会员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提供给企业会员的服务
企业黄页:在企业黄页专栏添加公司信息。
供求信息:在供求信息专栏供货,求购信息。
信息服务:提供_________单项信息服务。
相关活动:参与_________网相关活动的权利。
信息会员费用:人民币_________整,服务期为_________年。
二、付款方式
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付清会员费用(以邮寄,汇款发出之日为准),甲方在收到款项后3日内为乙方提供会员服务。
三、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乙方:
(1)乙方自行保密企业帐号及密码。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期支付应付款项。
甲方:
(1)甲方为乙方提供_________网上述服务。
(2)甲方和乙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电子商务业务的法律、规定。
四、违约责任
甲方如违反合同有关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索回相关款项。
乙方如违反合同有关规定,甲方有权停止或取消提供会员服务。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及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双方由于不可抗力或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可免于承担相关责任。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提供的会员服务期满后本合同自然终结。(注:传真件或复印件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关键词:国际商务合同;翻译;研究
一、国际商用合同的特点与翻译目的论概要
(一)国际商用合同的特点
国际商务合同核心价值体现在国际范围内用来维护商务合同相关利益主体(一般是合同双方)合法权益,并明确界定各自义务的法律文书,对国际经济与贸易的规范化发展具有重意义和作用。关于国际商务合同的特点,概括来讲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专业性、规范性和法律性。所谓专业性,主要是指国际商务合同的内容涉及大量专业术语,比如Return the allocation proportion、Appendix to tender、The Contractors documents for approval等,它要求翻译人员不仅具备良好的语言素质,更具备坚实的国际经济与贸易基础。所谓规范性,是指国际商务合同的用语,尤其是翻译语言要切实做到完整规范,尽可能使用完整句子,并注重特定修饰语言的合理使用,切勿使用简单句、疑问句、反问句和感叹句。所谓法律性,是指国际商务合同作为规范合同双方乃至多方权利和义务的一种法律文书,要求无论是格式还是用语均必须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尤其是要合乎国际经济与贸易领域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翻译目的论基本概要
翻译目的论最早是德国翻译学家弗米尔(Vermeer)在研究中提出的一种翻译假说,该学说核心要义是翻译不仅仅是一种语言文化现象,而是一种具有特定目的的文化交流载体或工具。在翻译目的论看来,人类的经济社会活动总是在特定情境中发生的,具有特定的目的性和效果价值追求,因此翻译者在进行翻译时决不可仅仅根据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将两种语言进行简单的对接,从而就大功告成。由此可以看,目的视角下的翻译工作,对翻译者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不仅要求翻译者具有特定的语言学功底,更要深刻领会翻译对象的中心思想和目的追求,重在突出翻译过程的目的性以及翻译内容的功能性,要求翻译人员不仅要对翻译内容进行精准把握,更要从深层次把握翻译的目的和价值追求,在此基础上合理选择翻译方法与翻译策略。一句话,翻译目的论要求翻译者首先要贯彻翻译活动的预期目标和价值最求,切实将语言翻译整合成为涵盖语言文化和经济贸易交往的综合法律文书过程,从而促进国际经济与贸易健康稳健发展。
二、国际商用合同翻译的原则与策略
(一)目的性原则与策略
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国际商务合同翻译要首先坚持目的性原则,科学界定合同源文本的内涵,明确界定合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了更为清楚地阐释目的性原则及其翻译技巧,本文在这里主要就国际贸易中的包装条款翻译问题进行分析,旨在系统归纳和总结关于包装条款的义务和权利界定技巧。英文语句:The Se11ers sha11 be 1iable for any damage o f the Commodity and expenses incident there to on account of improper packing and/or improper protective measure s taken by the Sellers in regard to the packing.中文翻译:一旦合同方因包装不当或者未实施包装措施,导致的一切损失则由合同方负责。在具体翻译时本文并未严格按照英文语序进行机械翻译,而是采取了祈使句的翻译模式,重点突出了该条款的主要价值取向,即强调卖方的包装责任以及未履行包装义务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一句话,中文翻译,简明扼要,抓住精髓,顺利实现了翻译目的和价值追求,具有很强的实用性。
(二)连贯性原则与策略
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国际商务合同翻译在坚持目的性原则的基础上,还要坚持连贯性原则,切实提高翻译语言的可读性,努力提高翻译语言的流畅性,促进国际贸易健康发展。为了更为形象生动地阐释连贯性原则及翻译策略,本文在这里以国际贸易中的免责条款进行举例分析。英文语句:The Se11ers sha11 not be held responsible for the de1ay in shipment or non-delivery of the goods due to force majeure,which might occur during the process o f manufacturing or in the course of loading or transit.中文翻译:一旦因不可抗力方面的因素,造成买方在制造、物流等环节无法按时完成预定的交货任务或者延期交货,卖方可以免除责任。很显然,该条款的英文原句是一个典型的非限定性定语从句,即“ which might occur… ”,但是在中文翻译中本文作了技术处理,并未过于在此纠缠,而是聊聊几个词语,简明扼要地阐释了本条款的核心目的和价值追求。
(三)忠实性原则与策略
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国际商务合同翻译在坚持目的性和连贯性原则的基础上,还要坚持忠实性原则,准确无误地将翻译条款的涵义和价值追求翻译出来,充分体现国际商务合同翻译的专业性和严谨性。
众所周知,国际商务合同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的经济贸易交往,一般涉及的金额比较大,合同双方的责任与义务界定十分重要,因此在翻译时翻译者必须要忠实于原文。比如,英文语句:With in 30 day s after the Signing and coming in to effect of this contract,the Buyer Sha11 proceed to pay the price for the goo d s to the Seller by opening an irrevocab1e L/C for the fu11 amount of US D 30,000 in favor of the Se11er through a bank at export pert.中文语句:买房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一个月以内,通过在出口地银行开设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支付凭证,并支付货款3万美元。本文在翻译中,集中围绕两个国际商务合同专用术语进行翻译,较好地实现了结构严谨和前后连贯,做到了中英文翻译紧密融合、滴水不漏和高度一致,最大限度地实现了中文翻译对英文翻译的忠诚和严谨,有助于国际商务合同方更好地贯彻合同条款。
三、结论
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国际商务合同翻译要首先坚持目的性原则,科学界定合同源文本的内涵,明确界定合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坚持连贯性原则,切实提高翻译语言的可读性,努力提高翻译语言的流畅性,促进国际贸易健康发展。要坚持忠实性原则,准确无误地将翻译条款的涵义和价值追求翻译出来,充分体现国际商务合同翻译的专业性和严谨性。
(作者单位:费城大学)
参考文献:
[1] 杨伟胜.国际商务合同翻译[M].北京:北京外国语大学出版社,2012.
甲 方:
乙 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事项及内容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在下列第______项为乙方提供商务信息咨询调查服务:
1.商业咨询调查:保险索赔咨询调查,资信咨询调查,资产追踪咨询调查,企业危机事务咨询调查,反不当竞争咨询调查,风险控制咨询调查,雇佣资质调查,其他。
2.打假维权咨询调查:商标、专利侵权调查取证,调查假冒产品证据,调查假货销售源头及存放仓库,协助执法部门查处,其他。
3.行踪咨询调查:债务人,侵权人,利害关系人,其他。
4.人员背景调查咨询。
5.商业欺诈调查咨询:商业诈骗,保险索赔诈骗,网络诈骗,集资诈骗,其他。
6.债务调查咨询。
7.资产调查咨询:不动产,动产,对外投资及债权,分支机构,知识产权,出资状况,其他。
8.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保证其具有承接乙方委托进行商务信息咨询的法律资质和条件,因甲方不具有相应的法律资质而导致乙方受损的,甲方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根据客户需求组成专业调查小组,为乙方展开商务信息调查服务;
(3)按进度计划完成各阶段任务,保证服务质量,及时与乙方沟通,按乙方提出的指导性要求
修改和完善各阶段调查成果。
(4) 确保各阶段的调查和咨询工作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得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利。
(5)甲方不得将为乙方调查的商务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作为本合同约定外的其他用途,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须指派专人作为联络人,负责与甲方联络并协助甲方开展商务信息调查咨询工作;
(2)为甲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背景资料和相关信息;
(3)对甲方各阶段成果提出建议性要求或修改意见,并在审定通过后及时给予书面确认;
(4)及时向甲方支付报酬;
(5)如果对委托调查咨询的项目内容、期限做出改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适当措施,便于甲方及时调整工作。
第三条: 收费及支付方式
1.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商务信息咨询费用总计为 元人民币( ¥ 元)。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总费用的 % 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 元)。
3.甲方向乙方交付工作成果,并经乙方书面确认后的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款项,即人民币 元(¥ 元)。
4.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款项后,应当向乙方出具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式发票。
5.以上费用由乙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至在甲方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4.第四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未作选择的,视为选择1)
(1)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就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五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以及对方基于和约或法律的原因对第三方承担保密义务的资料和信息和知识产权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六条:免责条款
1.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或者诉讼行为导致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应当将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对乙方造成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2.其它免责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附则 1.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并达成书面的补充协议。 3.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e to Guangzhou.在此例中,repatriate 这个词明显比 send back 这个词组更正式,更准确,它似乎使得整个句子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和法律性质,是一个典型的合同用词汇。此外,像“indemnities”, “lease”, “terminate”, “valid”, “invoke”及 “peremptory”等正式的书面用词也常出现在商务合同中。
㈡、术语、合同专项词汇和外来词
合同本身是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务文本,它包含了一些既可用于法律又可用于商业的术语。例如“legal representative”, “legal address”, “dispute”, “arbitration”, “binding”, “the material law of P.R.C”, “imputed negligence”等词语及常用搭配。一些频繁应用于商务合同中的词组及固定搭配已经渐渐在商务合同中形成合同专项词汇。一些词汇或者词语组合,如“Whereas”, “in accordance with”, “in compliance with”, “prior to”, “subject to”,等等词语及搭配已成为合同的常用的专用术语的一部分。一些外来词,如“ex dividend/ex coupon”,“prorata tax rate”,“ force majeure”等词语及词组常用于合同文本当中。
㈢、同义词、近义词连用
在商务合同当中,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近义词常由“and” 或“or”连接在一起使用,这是商务合同语言的显着特征之一。这种结构可以更加清楚地表达一个较复杂的句子或解释澄清复杂概念,使整个句子更易懂。这样的结构,例如“under or in accordance with”, “signed and delivered”, “in whole or in part”, “today and hereafter”, “licenses and permits”等等,在合同中是十分常见的。
㈣、常用名词和“here”“there”“where”等前缀
商务合同中经常使用名词的原因主要有两个,第一,大量的使用名词词汇是英语语言的一大语言特征;第二,代词的使用经常会造成困惑或者歧义。例如:If the Seller determines the performance has not been completed satisfactorily and in conformance with this Contract, the performance bond may be retained by the Seller until the Seller can determine damages caused by the lack of performance. 在这个例子当中,我们可以看到,频繁的使用seller这个词可以避免读者或者合同双方的一些困惑和歧义,能够更加清楚地划分买卖双方的职责和义务。
以“here”,“there”及“where”为前缀的词语经常出现在合同文本中,如“hereafter”, “hereby”, “hereto”, “thereafter”, “thereinafter”, “wherein”等。这种结构的使用使得合同文本更加严肃和有逻辑性。
㈤、为加强语气常用“shall”
Shall比should更常用,因为它可以传递一种更强的责任感,强调了法律的强制性。This Contract shall be written in English in four copies. Each party shall keep two copies. All goods shall be accepted only after the Buyer’s inspection.从以上例子当中,我们可以感受到shall这个词的用法使得整个句子的语气更加正式和具有强制性,更加强调了买卖双方的职责。
二、句法和语篇层面
㈠、常用长句、复杂句
在合同当中经常使用较复杂的句型结构以用来阐述细节、原因和解决方案等等。在商务合同当中,一个句子经常能构成一个段落。此外,为避免遗漏或者避免指称相同引发的误解,在合同文本当中,有很多的定义、限定词、修饰词和重复及复杂状语,因此,句子都较长。为避免买卖双方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模糊或者误解,合同中常采用一些复杂重叠的状语。在合同中,常用一些复合句并列句,并列复合句,不仅使整个句子更加严谨,有逻辑性,也显得更加正式,较完整的清晰地阐明买卖双方的职责义务。
㈡ 、常用陈述句和条件句
陈述句和条件句常出现在合同文本中,而疑问句、感叹句等句型却很少在合同中出现。陈述句常用来描述、阐释、说明要求或者作出判断,其语 言较为客观、平实。合同中的条件句常用来描述或规定买卖双方在一些特定条件下应采取的措施。合同中常会有一些假设,合同文本的严谨性使得尽管一些假设在现实中发生的概率很低,也不能忽视其发生的可能性,应将有特殊情况发生时买卖双方的职责阐明。 ㈢、常用主动语态而非被动语态
; 虽然英语的一个主要特征是常用被动来代替主动,然而英文合同中却常用 主动句来代替被动句。如:Party A shall bear all expenses for advertising and publicity. 主动句使得强调的重点放在了主语上,而合同中主语常是买卖双方,因此,主动句的应用使整个句子更多的强调负责人到底是买方还是卖方,双方职责更加明确。
㈣ 、常用现在时态而非将来时态
在学习初中英语语法时,我们就学到过当句子表示按计划、时间、安排要发生的事或者在时间或条件还有其他一些从句中时需用一般现在时表将来。因为在商务合同当中,时间基本是确定的,比如30天后,60天后等,所以在合同文本当中,很多将来要发生的动作或者状态都是用现在时来代替将来时态的。
㈤ 、标准、规范的格式及连贯、一致的句子
英语商务合同一般包括三部分:首部、主体和结尾。格式标准规范,这赋予合同需要慎重实施的寓意。连贯一致的句子的使用,尤其是间接称呼在句子中的使用,是合同的一项主要特征。从以上列举的例子我们对于Sellers, Buyers, Party A/B及 the Licensor等称呼已经比较熟悉,这种称呼的使用及重复使用使得整篇文章更加连贯,不易产生歧义。
三、语义层面
㈠、符合合作原则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商务合同的语言中选用的词汇精确、正式、具有法律英语的特征;合同文本中明确了买卖双方的职责、权限;另外,合同还涉及将来发生的意外情况,如不可抗力。以上合同的一些特征分别遵循了质量准则,数量准则及关联准则。下面我们主要聚焦方式准则的遵守:含糊表达。含糊表达一方面用来避免歧义,另一方面用来表达不确定的事件或想法,这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方式。一些模糊术语,如best”, “satisfactory”, “may”, “generally”等在合同中的应用,我们来看几个例子:The Sellers guarantee the commodity hereof is made of the best materials with first-class workmanship brand-new and unused and complies in all aspects with the quality and specifications stipulated in this Contract. “best”在这里就是一种模糊表达,因为在这里”best”并没有精确的定义。
However, under such circumstances the Sellers are still under the obligation to take all necessary measures to hasten the delivery of the goods.在此例当中“necessary”是一种模糊用法,因为合同中并未再提及有什么具体的措施,只是用“necessary measures”来表达。
㈡、准则的违背
商务合同中的缩写词的应用违背了数量准则,模糊表达的频繁使用违背了数量、质量和方式准则。然而,模糊表达的应用能够使得商务合同更加客观、简洁、灵活,适当使用模糊语言表达,也可以使得合同条款更加周密和完善。此外,这种表达有利于保护合同双方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避免买卖双方的争执。而同义词、近义词连用也违背了方式准则,显得累赘、不简洁,但这种表达在应用在商务合同中却使得信息的传达更加完整有效。因此,合同语言对于合作原则准则的违反有时也是有某种特殊有效的作用的。
【Abstract】In order to maintain its leading position in technology, enterprises began to attach importance to investment in scientific research, besides their own scientific research units,they also use social technology resources to finish their research on purpose. In the implement process of the whole research, kinds of business contract mode appeared. In this process, the R&D institute gradually form the business mode with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 technology service. This paper combed the contract modes that R&D institute involved, and analyzed the selection of scientific research contract, intellectual property, confidentiality and other contract issues in advice.
【P键词】科研;合同;知识产权;保密
【Keywords】 technology research; contract; intellectual property; confidentiality
【中图分类号】F81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7)04-0070-04
1 背景
在市场经济下,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为了在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保持技术和产品的优势,在加强科研单位的建设和研究经费投入的同时,也逐步加强了与外部科研单位的合作。从近几年总的科研发展趋势来看,我国科研经费、数量均表现出明显的增长。随着科研任务及外委联合的种类越来越多,科研单位的合同模式及呈现的商务问题也更加复杂化,就承担的任务书有国家级、企业级两个类别;研究过程中与外部单位的商务关系上又有联合、委托等方式;在进行成果转化时又有技术服务、技术使用许可等模式。论文就任务书模式、技术开发类模式、技术服务/咨询类模式以及技术转让类模式四种模式进行探讨。
2 商务模式
科研单位的商务模式大体分为研究开发类和成果转化类两大类,其中研究开发类主要是指科研单位通过企业内部立项或者承揽外部科研任务,通过科研单位自身力量或者联合社会力量进行技术或者产品的研究开发;以科研项目及经费来源进行划分,研究开发类又可分为国家来源(含国家各部委的课题)和企业来源。无论是从国家还是企业,项目的承揽以任务书形式存在;与相关部门签订任务书后,就项目具体执行时,取长补短,充分利用社会上其他单位的优势,部分项目会以外委研发或者联合研发两种商务模式执行。成果转化类指在科研单位经过技术开发之后具备了一定的对外提供服务或者产品的能力或者成果,在进行成果转化过程中产生效益形成的成果转化类。成果转化类主要由技术服务类及技术转让类模式。
2.1 任务书模式
任务书模式,分为国家级和企业级。在国家级的任务书中有牵头方和承担子课题任务的参研方两种情形。在企业级的任务书中,科研单位作为内部或者关联单位,大都以牵头方承揽科研项目。
①国家级课题任务书。该类任务书一般为国家纵向科研项目合同。该类合同主体一般包括三方当事人:
一是项目委托方,即科研计划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包括分管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的国家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二是项目承担人,即主持和负责项目研究的个人或单位(当项目承担人为单位时,有时把该单位的行政主管机关作为一方当事人);
三是项目依托单位(含协作单位),即项目承担人、参与人的人事关系所属单位[1]。
此类任务书具有行政契约和民事契约的双重属性。所谓行政契约性,指科研单位享受国家级有关主管部门拨款资助,完成项目开发后将成果交给国家的过程符合行政合同形式特征,合同主体方有一方是行政主体,项目目标的设置中体现了国家的行政目的。所谓民法契约性,指在该类合同是科技法规的一种具体形式,是科研项目有关行为双方为实现预期科研目标、明确双方权责关系的契约。国家级任务书模式由于合同的主体较为特殊,其有关科研费用的数额、分类及使用,成果的评价及验收、研究成果的归属和管理利用等内容不得自主协商[2]。
②企业级课题任务书。任务书主体为科研单位的上级公司科技部门和承担科研任务的科研单位,科研单位在企业内部是科研课题的主要实施单位,而科研单位在与上级集团签订任务书过程中,体现的是科研课题管理部门和执行部门之间的公司行政管理关系,任务书中主要就科研课题的目标和内容、验收和考核目标、计划、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和实施方案、经费和人员等进行约定,而在合同商务条款设置上则比较弱化。
因为科研项目的实际管理需要、合同主体的性质及合同主体间的关系,在形成任务书时,任务书模式较民事合同,具有以下特点:具有不完全契约性,任务书相对缺少“监督”、“责任”条款;具有一定风险性,任务书的客体是特定的研究任务,而科学研究的进展及其结果是难以预先确定的,相比存在较高的研究失败的风险。
2.2 技术开发合同模式
技术开发合同主要指一方为一定的科研目的与其他科研资源签订的合同。包括技术委托开发合同及合作开发合同两种。合同客体是尚不存在的、有待开发的技术成果。合同主体一般为两家科研单位。根据《技术合同认定规则》,技术开发合同的认定条件为:
①合同标的为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
②合同当事人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
③成果有一定的创新性。
科研技术委托开发合同指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就委托方确定的研究开发目标、内容所订立的合同。合同主体为委托方和受托方两方。根据《合同法》,委托方的主要义务是:
①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②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并完成协作事项;
③按照约定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受托方的主要义务是:
①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
②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
③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帮助委托方掌握研究开发成果。
科研技术合作开发合同指合同双方就新科研、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共同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合作开发各方的主要义务是:
①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入,包括资金、人力及技术投入;
②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进行研究开发工作;
③与其他各方协作配合;
④技术保密;
⑤知识产权。
在合作开发过程中,各方应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及分工;各方应共同投入,共担风险。合作开发各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与任务书模式类似,技术开发合同,由于合同客体是不存在的或者不成熟的、有待开发的技术,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较大的技术风险。
2.3 技术服务和咨询合同模式
技术服务和咨询合同主要用于科研/技术单位对外提供技术服务/咨询的情形。合同的课题为可以基于成熟技术解决的技术问题。合同主体分为委托方和受托方,科研/技术单位一般作为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供服务并获得报酬。
2.3.1 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技术服务合同认定条件为:
①合同标的是解决特定技术问题;
②履行过程中需要专业技术工作;
③履行过程中不涉及专有技术/技术秘密成果或专利的权属问题;
④成果满足约定的具体要求。
2.3.2 技术咨询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与技术服务合同类似,指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技术预测、可行性论证、分析评价、专题技术调查报告等委托受托方的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技术咨询合同的认定条件为:
①技术咨询合同是在一定技术领域内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
②技g咨询合同的目的为委托方在决策时需要受托方进行科学化的建议、意见和方案,以供决策参考;
③特殊的风险责任承担原则,受托方不承担因实施咨询报告而造成的风险损失责任。
2.4 技术转让合同模式
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专利转让、专利实施许可、专有技术/技术秘密转让以及专有技术/技术秘密实施许可所订立的合同。
根据合同法,技术转让合同的主要特点为:
①转让方或者实施许可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了技术成果,这些技术成果一般为合同的标的;
②合同标的可以形成一项工艺、产品或者材料的技术方案,具有实用性和完整性;
③当事人对知识产权有明确的权属约定;
④当事人对费用有明确约定。
在实际操作中,有时技术转让合同不单仅仅提供技术或者专利的转让,在转让时还会包括一定的技术服务内容,所以在有些技术转让合同中会融合部分技术服务的内容。
3 科研单位实操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3.1 选择正确的合同类型
正确的合同类型能有效的趋利避害,降低风险。任务书类型,多为向国家相关部门和关联企业相关部门进行承揽科研课题时使用,承揽前均有课题申请、立项等一系列工作进行科研目标、实施技术及资金投入等进行论证,除此之外的商务情况均不适合使用任务书模式,因为任务书中合同条款有一定的特殊性。而在科研技术开发过程中需要社会上其他研究资源或者承揽技术项目时,应根据合同的标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技术风险等因素进行区分是用委托/联合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咨询合同。
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作为委托方进行合同模式选择时,应根据合同标的情况进行辨别,如果为成熟技术则应为技术服务,如果为专项研究则为技术咨询,如果为不成熟技术则应为技术开发合同。作为受托方时,应对己方的技术情况和工作性质进行甄别,是咨询类、服务类、开发类或者转让类,如果将转让合同签订为开发合同的情况较多,从而导致全部或部分所有权损失;或将不成熟的技术签成转让合同,导致巨大的技术风险。
3.2 知识产权相关事项
由于技术开发或者科研的性质,在合同中知识产权问题权尤为重要。 知识产权问题一般有三个方面的约定。
①关于第三方知识产权的约定。在技术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者合法利用第三方知识产权,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应由侵犯方负全责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另一方的损失。
②关于知识产权的归属约定。一般在合同执行前,各方的知识产权应归各方所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合同标的开发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在合同中应有明确约定,涉及知识产权归属问题、发明创造和专利问题、专利申请及维护问题、知识产权收益分配的问题。这些问题应根据不同的合同模式、合同双方谈判结果和投资情况而确定。如果为合作开发合同,双方应相互通报发明创造情况,知识产权应为共有,不得单方申请专利或实施专利,且按照双方的权益比例来支付专利申请及维护费用,而知识产权收益分配原则上应与知识产权权属比例相一致。
③专利或成果的后续改进的约定。后续改进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方或双方对合同标的的专利技术或者技术秘密成果所作的改良和革新。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的规定,技术转让合同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标的的专利技术或者技术秘密成果进行后续改进后的产权归属,凡未约定的且无法确定的,后续改进技术成果的权属归改进一方。互惠使用后续改进的技术,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或另行订立合同。
3.3 保密相关事项
在关系到技术方面的合同中对保密均有强烈要求。在任务书模式中,特别是国家级任务书对保密是强制性要求;而在企业或者科研单位之间的技术合同,无论是从科研单位的积累成果还是企业的商业秘密出发均对保密有着强烈需求。根据技术合同的性质,应对保密进行约定。如在联合研发合同中,合同双方在合同中应就合作获得的数据、研发结果、样品及其他需要保密事项列出清单,并要明确约定保密期限、保密范围、泄密责任、处理方式等内容。
在合同中保密相关事项主要有保密对象或者保密内容、保密要求、保密期限、保密义务和责任以及保密的违约约定。保密的事项的合理设定能够有效的保护合同方的各项利益。
【参考文献】
[关键词] 英文商务合同;语言特点;文体特征
随着全球一体化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外国公司与中国本土企业进行贸易往来。在贸易过程中,为了避免纠纷或将来容易地处理纠纷,双方将通过订立合同来保护彼此的利益。这样以来,商务合同就显得尤其重要。在国际贸易中,英语是通用语言,因此商务合同和多都是以英文形式出现的。为了更好的保护合同双方尤其是本土企业的利益,对英文商务合同的了解和认识就显得尤其重要。
一、合同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自然人或法人)关于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此类合同是产生债权的一种最为普遍和重要的根据,故又称债权合同。根据定义,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合同,首先,一个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或者换句话说,一个合同是一种法律;其次,合同严格规定所有各方都必须遵守没有任何理由违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最后,合同各方必须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联系。而英文商务合同是合同的一种类型,具有合同的所有特性和法律效力。
二、英文商务合同的结构
一般来说,正式的英文商务合同包括三个部分:序言,正文和结尾。序言是合同开始部分,是合同有效性的基础,通常有合同名称、合同各方、各方的有效住址、合同签署日期和地点以及合同签署的原因、目的和背景等;正文是英文商务合同最重要的部分,本部分详细明确的对合同有关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规定和解释,如合同类型的对象和范围,合同对象的价格、数量、付款方式以及其他各种附带的费用、合同转让的条件、支付赔偿金、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保险条款等;合同结尾主要明确的合同使用的语言和他们的有效性、合同各方的签名和印章等。
三、英文商务合同的语言特点
英文商务合同具有自己独特的风格不同于其它的问题类型。英文商务合同所使用的语言属于法律英语。首先,英文商务合同的内容必须只包含字面意思,不得有暗示的语言和表达;其次,英文商务合同必须有严格正规的格式风格,无论是在词、句或段落上;最后,英文商务合同的词或短语的意义必须是相对稳定一致的。
1、词汇特点
用于商务合同的英语是一种法律语言,是有别于日常表达和其他领域的。为了显示合同语言的正规、准确和庄严,大字眼词的使用是英文商务合同的独特的语言现象之一,例如:The work shall be perform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he Contract,该句中in accordance with就比 according to更正式庄严;古英语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很少使用,但在英文商务合同中却屡见不鲜,如:hereby, hereinabove, hereinbefore, herein below, hereafter, hereinafter, hereof, hereto, hereunder, thereby, therefrom, thereof, therefor, whereby, wherein, whereof, and whereupon,这些古词的应用使英文商务合同显得非常正式。另外一些很少在日常表达中出现的外来词在英文商务合同中经常出现,如:拉丁语的Bona fide activity(慈善活动)、inter alia(还有其他事项)、mutatia mutadandis(根据情况在细节上作必要修改)等; 法语的bar(律师)、suit(、控告)、complain(投诉)、jury(陪审团)、terms(条件、条款)等。
术语的广泛应用是商务英语的另一个特点,特别是法律和商业术语在合同中发挥着特殊作用。商务合同首先是一种法律文件,因此法律条款和词汇的应用是很自然的,如:whereas (鉴于),in witness whereof (特此立据),know all men by these presents(根据本文件,特此宣布),now before ( 特此)等;另外,大量的常用词在英文商务合同中已经变成了术语以表明合同属于该领域的法律文件,如:action (诉讼)、 negligence (过失)、limitation (时效)、counterpart (文件副本)、prejudice (损害)、execution (签订) 、party (当事人)等;其次,商务合同可能涉及各行各业的企业利益,大量的商业条款和词汇的使用也是必要的,如TPND(偷窃及提货不着险)、irrevocable L/C at sight (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 negotiable instrument(可流通票据)等。
2、句法特点
英文商务合同的句子是独一无二的,不同于其他专用英语。这些句子都比较正规有严格的结构。大量陈述句的使用是最明显的特征之一,合同中的陈述句用来描述事实,缔约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显示出正式平实的风格;为了明确有关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英文商务合同经常使用被动语态。
参考文献:
[1]陈建平.《法律文体翻译探索》[M]. 浙江: 浙江大学出版社, 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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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谢金领.《世纪商务英语翻译教程》[M]. 大连: 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 2005年.
[4]咸飞.英语商务合同的语言特征及翻译原则 [D].大连:大连海事大学,2009年.
[5]谢新苗. 语篇分析在商务合同汉译中的应用[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1年,1月,140-143页.
【关键词】名词化语法隐喻商务合同
1. 名词化及语法隐喻
《现代语言学词典》中对名词化的定义是“指从其他某个词类形成名词的过程或指从一个底层小句得出一个名词短语的派生过程”(戴维?克里斯特尔,2000:240)Trauth&Kazzazi (2000.327-8) 认为名词化是指名词从其他词类的派生,例如动词派生的名词(marketing, construction, and revolution),或形容词派生的名词(cleverness, whiteness, and possibility)。总之,名词化可以被理解为一个派生转化的过程,结果是名词或名词词组的产生。
系统功能语言学派认为语言是由语义层,词汇层和音系层等构成的多层系统,其中语义层体现复杂多变的现实语境,同时又由词汇层体现出来。词汇和语义之间的体现和被体现的关系又大致分为两种:一致关系体现和非一致关系体现。一致关系体现即词汇和语义之间的直接自然体现,也就是动词,名词,形容词和连词分别体现过程,参加者,特征,时间或结果等逻辑关系;非一致关系指的是词汇和语义之间的非自然体现,即名词或名词词组也可以体现过程和特征,逻辑关系等,学者们把词汇和语义之间的非一致体现称为隐喻体现,把由名词词组隐喻体现语义的非一致体现称为名词化隐喻。
2. 英语商务合同的语言特点
商务合同是有关各方之间在进行某种商务合作时,为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正式 订立的、并且经过公证的、必须共同遵守的协议条文。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现代商务合同一般会使用国际语言英语签订,本文只讨论英语商务合同中的语言使用特点。由于商务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书,其所使用的语言也应该体现其法律严肃感,因此要求用词正式;一份商务合同必须全面规定合同各方在进行经济活动过程中的具体义务和权利,因此合同中所使用的语言必须用词简洁严密;另外,近现代合同观念可以追溯到17世纪,现代商务合同在长期具体经济实践过程中形成了特有的格式化结构和表达方式。
3. 名词化隐喻在英语商务合同中的作用
3.1名词化形式在形成过程中,经常会省略和放弃与动词相关的语气或情态词,使整个语言形式趋向客观,符合商务合同对语言用词客观正式的要求。
1a) We can improve its performance when we use superheated steam.
1b) The use of superheated steam enables an improvement of its performance.
1a 中的主语是“我们”,谓语部分使用了情态动词“能”,整个句子呈现出一种主观能动性,更多的是表达参与者的一种意愿;1b 中的句子使用了名词化,略去了参与者和主观情态意义,整个句子呈现的是对客观事实的陈述,没有任何主观因素的影响。商务合同是一种合作各方共同商定的协议文件,需要照顾到合作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在陈述非强制性因素的时候,应该尽量使用客观陈述句,而名词化正好符合了这个要求。
3.2一些学者(Bloor,1995; Thompson,1996)认为,名词化的“过程”被确立为一种业已存在的和共同接受的“事物”,具有很大的“包容性”,使整个语言形式趋向简洁,符合商务合同对语言用词简洁严密的要求。
2a)The contract can be amended only under the condition that the two parties have signed agreement in writing.
2b)Any amendment to the contract will come into force with the written agreement conducted and signed by the two parties.
2a中表示过程的amended 通过名词化变成了3b 中的amendment;其形式主语变成了amendment的后置修饰语;2a 中用一个句子表达的意义在2b 中变成了一个名词短语,在形式上变得更加简洁。商务合同中包含的信息量很大,对信息内容的逻辑关系要求也比较高,因此需要所使用的语言尽可能简洁严密,名词化隐喻在语法上体现参加者和过程两种语义,在形式上确实简单的名词或名词词组,正好符合合同语言所要求的简洁严密。
4. 结语
Halliday(1994:353)认为“名词化可能最早是在科学或技术类语域中形成的。”,在谈论语法隐喻的时候,提到“隐喻表达方式是所有成人语篇的特点。”(1985: 321)名词化隐喻在商务合同中的使用,使其语言成为意义更加明确和概括全面的陈述。总之,英语名词化隐喻英语语言使用的高级阶段,广大的英语学习者应该理解并熟练掌握这种表达方式,并且能够应用到具体的社会实践(例如商务合同签订)中。
参考文献
[1]Bloor, Thomas and Merial Bloor. The functional Analysis of English: A Hallidayan Approach [M]. London: Arnold, 1995.
[2]Halliday, M.A.K. (1985/1994) An Introduction to Functional Grammar. London: Edward Arnold.
[3] Thompson, Geoff. Introducing Functional Grammar [M]. Arnold: London, 1996.
[4] Trauth, G. P. & K. Kazzazi, Routledge Dictionary of Language and Linguistics [ M] . Beijing: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 2000.
乙 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约定事项
1、 甲乙双方所约定用车的线路为: ,预计 公里。
2、 甲乙双方所约定的用车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共 天/小时。甲方应按协议约定准时到达集合地点。集合时间: 年 月 日 时,集合地点: 。
3、 甲乙双方所约定用车的车型为: ,车牌号: 共有正座 个,边座 个。车内空调:
甲方所派司机的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驾驶证号码: 车辆保险单号码:
第二条 租金及付款方式
1、 租车车款总额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油费承担对象:甲方乙方过路费承担对象:甲方乙方停车费承担对象:甲方
2、 付款方式:乙方应预付甲方 元,余款 元,余款应在乙方本协议车辆启用时结清。
3.租赁车辆每一天(24小时)限行驶260公里,超公里按 元/ 公里收取超程费;驾驶员每天工作时间(含中途等待、用餐时间)8小时,超时按 元 /小时收取加时费。
4.驾驶员餐费及住宿:主城(含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渝北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以内甲方自理,主城乙以外由方负责驾驶员食宿。
第三条 双方责任和义务
1、 甲乙双方因故停止用车,必须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对方;乙方赔偿甲方车款总额的30%。
2、 甲方必须保证所用车辆状况良好,证照齐全;必须保证车辆保险手续齐全(具有足额的座位险、第三者险)。当行进途中甲方车辆损坏,不能及时修复、正常运行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负责解决。如在2小时内不能修好车辆,乙方有权更换车辆。
3、 甲方司机必须遵纪守法和高度重视安全,做好各方面保障。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带故障驾车和超员行车,以确保行车和座乘者人身安全。
4、 在协议执行期间,甲方应保证所派司机服从和配合乙方工作人员安排,确保按照乙方要求履行协议。当发生争议或特殊情况时,司机必须保证行程结束,事后区分责任。如与安全行车无关,司机给乙方带来损失的,由甲方给予赔偿。
5、 甲乙双方约定的价格、车型、车座确定后,甲方不得随意更改车辆,甲方向乙方提供20%的违约金。
6、 经双方协商,补充协议同等有效。
7、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甲乙双方有违反协议的,要承担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酒店)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承租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共同制定。
一、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酒店方同意将号房间出租给承租人(以下简称出租房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截止,租金不变。
2.酒店为承租人提供_______部分机电话。因线路原因,如承租方需加直线电话,分机电话将相应减少。
二、承租人同意
1.自起租日开始5天内,向酒店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押金。此押金不包含利息,在合同期满时酒店退还给承租人。然而任何由于承租人违反合约而造成的损失,酒店,应从押金中扣取一部分或全部作为赔偿。
2.从承租开始第一天起及以后合同期内的每个月5日前,承租人需支付相当于每间每天___________元的全月租金。该价格不含电话费。电话费及其它费用应在每月月末支付。如有拖欠,将自拖欠之日起,每天加罚2%的滞纳金,如拖欠逾期30天,则视为承租方单方终止合同。
3.在承租期内没有酒店的书面同意,不得转换、转让或分租部分房间给其他人。
4.遵守酒店的规章制度。
5.不得使用出租房间进行任何非法及不道德活动。
6.未经征得酒店的书面同意,不得对出租房间做出任何改变。
7.出租房间的内部、地面、墙壁、顶棚及室内的装置,包括所有出租房间的门、窗、电器设施、排风扇、管道、线路应保持良好状态。
8.在接到酒店书面通知七日之内,赔偿不论是由于承租人疏忽还是由于承租人的服务员、职员、工人、客人或租人无法控制的因素造成的任何损坏的原有设施的更换费用。
9.在出租房间内不得做任何对建筑结构、设备、设施的任何一部分会产生伤害、损坏的活动。
10.在出租房间内不得安装使用除标准办公用品以外的任何设备、机器用品,未经事先征得酒店书面同意,也不得安装额外的电线。心须配电的办公设备,必须征得酒店批准同意,由酒店派电工进行安装。
11.允许任何酒店授权的酒店人员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进行出租房间检查,并完成必要的维修与保养工作。
12.除了指出酒店的地址、位置外,不得在与承租人有关的生意经营中使用酒店名称。
13.不得在出租房间或部分出租房间内存放易燃物、大量物品或做饭。
14.任何时间不得在出租房间内大声播放音乐、制造噪音。
15.不得改换出租房间入口门上现有的门锁、栓或其他装备,未经酒店书面痛意,也不得额外增加门锁、门栓或其他装备。
16.空调系统运转时,请保持门窗在关闭状态。
17.不得在出租房间外摆放任何物品。
18.合同期满时,归还出租房间内的所有原有设备,所有设施应保持在完好、干净、可出租状态,并清理掉所有个人物品。
19.分机电话不可做传真机使用,如承租方需安装直线或传真机,须征得酒店同意并由承租方支付相应费用。
三、特别提示
1.酒店将对电动扶梯、电梯、公共照明、火警监视、空调系统的失灵或停止运转向承租人做出合理保证,但不能减少降低所应该付的租金或部分租金。
2.在任何情况下,酒店不对在出租房间内发生的丢失、盗窃向承租人做任何保证与赔偿,但可以协助承租人报案及公安机关调查。
3.酒店应为承租方提供信件、报纸传递、清除垃圾、卫生清洁等服务,并为出租房提供电视机一台、电视柜一个。
四、装修承诺
酒店在承租方租期内,可能对酒店的某些部分进行装修,届时酒店将保证承租方员工正常出入,对因施工给承租方可能造成的影响,请承租方给予谅解,但不能减少所应该付的租金或部分租金。
五、终止协议:
在承租期内,双方都有权提前终止此协议,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扣除对酒店的所有未付帐款后,酒店应在协议终止后将承租方所付两个月押金退还承租方。
六、未尽事宜:
双方在执行合同时应保持诚意,在试图解决任何不符合之处时应采取友好态度,并且坚持相互信任的原则。
七、本合同及合同中的条款条件交由酒店、其继任或指派人监督执行。承租人也应履行义务,严格执行承租承担的责任。
酒店授权代表:承租人代表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