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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体系中的基层机构,如何把总分公司甚至集团公司所有的经营管理要求高效地推动落实到一线四级机构等生产业务单位?面对各种纷繁复杂、名目繁多的经营指标、管理指标乃至风控指标,基层机构如何通过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这个“牛鼻子”上的这根主线来组织、指挥、协调、控制辖属四级机构实现各项经营管理目标?总分公司在这方面已经设定了非常全面的制度来推动实施,但相对于基层机构来说,上级公司下发的绩效考核制度是针对全省的较为广泛的共性问题、一般性的问题,部分绩效考核的要求相较宏观、发散与抽象,主观测评的因素大于客观测评,实际操作时难以具体量化,一些阶段性的临时目标难以同长效的绩效考核机制相结合,基层机构如不对此加以分解细化、解剖延伸、客观牵引,则极容易引发新的组织管理矛盾,难以带领机构实现组织管理的效率、效能、效益三者的高效优化及统一。
那么,基层机构如何实现合理设定并分解目标,运用绩效考核的管理手段,从而实际目标统一、绩效优异的组织管理意图和价值就显得尤为至关重要。本人在近五年的基层总经理室管理岗位上试图不断研究探索、总结实践的一些思路、措施及体会,在此抛砖引玉,提出讨论,以期得到更高一级的管理层领导进行指导和斧正。
目标管理是以目标为导向,以人为中心,以成果为标准,而使组织和个人取得最佳业绩的管理方法。目标管理亦称“成果管理”,俗称责任制。是指在企业个体职工的积极参与下,自上而下地确定工作目标,并在工作中实行“自我控制”,自下而上地保证目标实现的一种管理办法。绩效考核也称成绩或成果测评,绩效考核是企业为了实现生产经营目的,运用特定的标准和指标,采取科学的方法,对承担生产经营过程及结果的各级管理人员完成指定任务的工作实绩和由此带来的诸多效果做出价值判断的过程。
目标管理理论是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率先提出来的。德鲁克认为:如果一个领域没有目标,这个领域的工作必然被忽视;管理层级应该通过目标对下级进行管理。与目标管理紧密相关的是绩效考核,在一定程度上,绩效考核完全可以视为目标管理的一部分。如果光有目标而没有每阶段的绩效考核,那么这个目标可能永远不会有实现的一天。要真正实施目标管理,就必须以绩效考核为后盾。
相对于寿险公司的基层机构而言,依据上级公司下达的目标或任务,应用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的一般理论原理,结合基层机构的产能现状,制定出具体的符合实际的、可操作性强的绩效目标考核管理方案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主要包括了目标设定、操作原则、实施步骤、制度制定、目标分解、目标检查、绩效考核、绩效反馈、目标修正、调整制度等。具体细化的绩效目标考核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坚持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员工工作表现和工作结果为依据,严格按照考评标准,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绩效考核工作。
(二)责任落实原则。实行分级分条线管理、逐级考核,将条线的责任与目标逐级落实到岗到人,形成“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递、动力层层激发”的管理机制。
(三)组织和个人绩效管理相结合原则。积极引导员工既关注个人绩效,又关注组织绩效,打造高绩效团队。
(四)持续改进原则。通过绩效管理的闭环过程,实现员工个人绩效的持续改进,进而实现组织绩效的持续提升。
(五)绩效优先原则。绩效考核的目的在于体现工作业绩优先的导向,激发员工的使命感、责任感,提升员工持续改进绩效的内生动力。
(六)全员参与原则。为使全体干部员工均参与到目标绩效考核方案的制定中,先由人力资源部按照基层机构经营班子的总体要求和意图完成初稿后,分三个层面进行意见征求,分别在基层经营班子、中层以上干部、全体员工等三个层面征求意见,通过认真讨论完善后形成《目标绩效考核方案》终稿,在此基础上再由人力资源部修订完善后下发基层机构全辖执行。
二、适用范围
基层公司全体劳动合同制内勤员工(各条线可参照细化并延伸至劳动合同制外勤员工;试用期员工参与考核,但无需参与排名)。
三、组织架构
(一)员工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及职责
员工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是实施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和决策机构,负责监督、维护绩效体系的公正与公平性。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协调公司员工绩效管理工作。
2.负责审议员工绩效管理质量提升的相关方案、规定。
3.领导并组织实施员工绩效管理工作。
4.协调解决绩效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受理调解员工绩效管理中发生的争议。
(二) 员工绩效管理办公室及职责
员工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是员工绩效管理的日常办事机构。
1.起草有关员工绩效管理的方案、规定。
2.组织开展公司员工绩效管理的日常工作。
3.收集、汇总各部门及基层机构员工绩效管理工作的意见。
4.汇总分析绩效评价结果,提交改进建议,不断改进和提高员工绩效管理的有效性。
5.将员工绩效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争议提交员工绩效管理领导小组裁定。
6.负责评估考核结果运行的效率和效果。
四、绩效管理考核目标及原则
(一)考核与基层机构业务工作目标达成进度和经营管理指标挂钩,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履职考核。
(二)量化考核与主观测评相结合,重点考核事项力求量化考核,降低主观测评占比。
(三)考核结果强制排序。对考核结果强制排序,根据排序结果顺序确定基层全辖在编在职的劳动合同制员工的绩效考核排名。
五、考核周期
按每季度考核一次,分别于每年的1月、4月、7月、10月进行考核。其中1月考核的是上年第四季度及上一年全年的目标绩效指标。
六、考核内容
从五个维度对各层级的干部员工进行评分考核,即:基础管理、合规风险、能力素质、管理目标、经营目标考核。其中基础管理方面包括八项内容:工作纪律、会议管理、培训管理、活动管理、工作通畅、公司形象、安全责任、过程管理,重点测评分值分布于过程管理与工作纪律;合规风险方面包括三项内容:风险防控、基础内控、合规问责,测评分值分布相较平均;能力素质方面包括四项内容:政治素质、协作能力、创新能力、执行能力,重点测评分值分布于政治素质与执行能力;管理目标与经营目标方面均包括两项内容:季度达成及年度达成,测评分值分布相较平均,主要牵引的目的在于季度目标的达成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年度目标的达成。
七、考核方法
(一)根据岗位及职务的不同,由相应层级考核人对被考核的干部员工都对应一份《目标绩效管理考核表》进行考核评分。
(二)根据考核项目内容的不同,考核人主要有总经理、分管总、部门及基层机构负责人(含副职)和一般员工。
(三)考核采用百分制。
1.部门及基层机构负责人(含副职)考核:总经理评价占40%、分管总评价占30%、部门及基层机构负责人(含副职)互评占20%,下级员工评价占10%(其中:部门或机构中无一般员工的,其下级员工评价取分管总评分)。
2.一般员工考核:总经理评价占10%、分管总评价占40%、直接领导评价40%,员工互评占10%(其中:部门或机构中一般员工仅有1人的,其员工互评取其直接领导评分)。
八、考核结果运用
(一)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主要参考依据(个人绩效方面),提请各岗位人员检视自身的岗位履职情况,从而总结自身不足、扬长避短,完善自我。
(二)体现本人的职位胜任能力水平,作为本人职位晋升或降级的主要参考依据之一。
(三)作为每季度、年度分公司绩效考核、绩效回算以及结构化奖励、利润分享和各阶段临时性、一次性等相关奖励的主要分配参考依据。
(四)人力资源部对每次考核的结果进行公布,公布时管理序列和技术序列分开公布。
1.中层、一般员工考核结果得分排名在最后1位的,将分别给予红灯警告。
2.中层考核结果得分排名倒数第2位的,给予黄灯警示。
3.一般员工考核结果得分排名在倒数第2、3位的,给予黄灯警示。
4.全年四个季度考核中累计出现三次及以上红灯的人员,基层机构将考虑对其作降级或调岗等相应处理。
九、考核要求
(一)为使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工作得到有效实施、客观公正,不流于形式,要求分管领导、各部门及基层机构负责人务必予以高度重视,应加强平时的基础管理并做好必要的工作记录,以保证考核打分有理可依、有据可循。若相关责任人所提供的内容缺失或无法提供必要的管理工作记录或依据,视同管理失职,将在总分中被扣罚40分。
一、考核对象
20个社区(含望湖)、11个居委会。
二、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设基本分100分,另设附加分和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具体附后)。基本分考核内容分党建工作、城建管理、社会管理、社区(居)建设、社会事业、领导评议六部分,具体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如下:
(一)党建工作(基本分10分,由党政办考核提供)
1.组织建设5分。(1)班子健全、形成合力,群众反映两委班子集体或个人履职不力情况属实的,每次扣1分;街道对两委班子履职能力年终评议不合格的,扣5分;(2)搞好“两票制”党员民主评议,健全落实党员年度公开承诺制度和党员季度“闪光言行”之星评选制度,每年评选不少于1名,未正常开展的每项扣0.5分;(3)未正常开展以“先锋指数”考评为抓手的党员评星晋级活动的扣1分;(4)打造服务型基层党建,通过“微动力”志愿服务平台注册成立党员志愿者服务团队,未完成的扣0.5分;(5)未完成街道下达的微博转发评论任务的每次扣0.5分;现代远程教育每月登录少于5次(按月考核,每次登录时间少于30分钟视作未登录)扣0.5分,被县远程办通报批评每次扣0.5分;落实1名组工信息员,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2篇(按月统计),未完成组工信息月度任务的每次扣0.5分;(6)开展“创先争优”、“评星晋级”活动,四星级、五星级通过考核验收的每降一级扣1分;(7)未开展民间人才“”工作的扣0.5分。
2.廉政建设4分。(1)深入推进居务监督积分管理系统,居监会工作按要求开展得基本分,每月未按要求上报积分系统各类报表的,每起扣0.2分;(2)便民服务中心未按“三务”公开要求规范建设的扣1分;未建“三务”公开栏的扣2分,未按要求公开内容的每起扣0.5分;(3)街道会议无故缺席并被通报的,每次扣0.5分。
3.人民团体1分。工、团、妇、关工委等组织不健全、活动开展不正常各扣0.5分。
(二)城建管理(基本分32分,由城管办、经发办、房屋征收办考核提供)
1.数字城管2分(此项红丰、中泽、中梅、大溇不考核)。当年未落实数字城管联络员的扣1分;对街道数字城管员交办的案件及时督促物业公司或自行解决处理不力的,处置率在60%以下的,包括重复案件,每宗扣0.1分。
2.违法整治3分。对当年出现的违章建筑未及时制止、上报、措施不力,每出现1起扣0.5分;制止、上报后未拆除的,每起扣0.2分;对马路市场、打卷行业等整治工作不力的每次扣0.5分。
3.清水绿化1分。不配合做好县引水活水工程、河道清淤工作、城区河道整治、创省森林城市的,每项扣1分。
4.船(船屋)整治1分。对遗留的船(船屋)未销毁的每只扣1分;新出现1只船(船屋)扣1分,社区(居)积极主动及时清理销毁的不予扣分。
5.车库整治10分(此项红丰4分、中梅3分、中泽2分、大溇不考核)。巩固车库整治成效,建立车库长效管理机制,车库整治率第一季度未达到95%、第二季度未达到97%、第三季度未达到98%、第四季度未达到100%的,经每季度考核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新出现住人或开店的每处扣0.5分;拆迁居委会要全力参与安置在其他社区(居)的车库整治工作,不配合整治的视情况予以扣分。
6.环境卫生10分(此项红丰和大溇6分、中泽2分、中梅1分)。实现卫生社区创建全覆盖,没有通过验收的,扣3分;没有建立社区干部联系包干小区环境卫生机制的,扣1分;社区(居)督促、协助物业公司搞好环境整治工作,每出现一起居民反映或投诉小区环境卫生问题情况属实的扣0.5分;在各类检查中,被点名通报批评的每起扣0.5分;被县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每起扣1分;通报批评或评比中列为最差的扣2分;没有做好“门前三包”工作的扣1分。
7.物业管理4分(此项红丰、中泽、中梅、大溇2分)。督促物业或自管小区实行即时保洁制,没有实行的,每个小区扣0.5分;对物业服务企业工作开展,配合、指导不力而导致不良影响或被县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扣0.5分;应成立而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每个扣1分;小区物业费收交率达到95%,每下降1%扣0.5分(以社区下辖小区平均值计算,收交卫生费的小区按减半扣分);拒交物业管理费的在该户年终分红中扣除,并列入《业主公约》,没有落实的扣1-3分;去年考核在年终分红款中扣除已升分,但实际未扣除的按去年考核细则扣分(考核对象为住户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或居)。
8.环境保护1分(此项大溇5分)。辖区内出现环境污染事件,不主动反映、不配合处理的每起扣2分。
9.安置房建设7分(此项仅考核中泽、红丰、大娄、中梅)。确保安置房建设按建设局要求施工,因居委会配合不力原因引起工程延期,每延期10天扣1分;组建质量监督小组,协助抓好安置房建设工程质量,未组建质量监督小组的,扣1分;协助做好安置房建设工地安全工作,出现安全事故的,每起扣1分;施工期间出现上访案件的,视情扣分。
10.清除拆迁遗留户6分(此项仅考核中梅、中泽)。至8月底每遗留1户(育才路除外)扣2分。
11.土地征用和交地7分(此项仅考核红丰、中梅、大娄、中泽)。完不成土地征用和交地的每5亩各扣1分。
(三)社会管理(基本分25分,由社会综合管理办、经发办、人武部考核提供)
1.社会管理综合治理11分。(1)平安创建4分。①社会服务管理站机构健全,不健全的酌情扣1-2分;②辖区内全年无命案或事故发生,发生命案每起扣1分,非生产经营单位发生死亡事故的每起扣2分;突出治安问题被市级以上媒体曝光或县级以上挂牌整治的扣2分;③辖区内全年无新生或复吸的本地籍涉毒人员,每出现1人扣1分,未开展戒毒(康复)工作的扣1分;④反工作宣传不力、档案资料不规范不齐全的各扣1分;⑤基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平台运作规范及时,未落实专人管理的扣1分,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完整的酌情扣1-2分。(2)网格化管理4分。①网格化管理组织机构、制度健全、台帐齐全,否则酌情扣1-2分;②每季召开网格内或辖区内民情分析会,及时上报民情民意,未召开一次扣0.5分,民情民意每迟报一次扣0.1分;③服务团队未开展系列服务的扣1分。(3)流动人口服务管理3分。①流动人口登记站健全,运作规范,办证及时,资料档案齐全,否则酌情扣1-2分;②配合县流管局月考,得分85分以下的扣2分。
2.维稳6分。(1)每发生一起到京、省、市、县的集体上访案件,依次分别扣5分、4分、3分、2分,个访案件减半扣分;因工作失职、决策失误等自身原因导致的上访案件加倍扣分;信息上报不及时、失灵或消极稳控的每起扣1分;社区(居)主职干部不按要求到现场配合接访处置的,每次扣0.2分;(2)办理市长(县委县府)公开电话不力、回复不及时的,每次扣0.2分;如同一事件出现3次及以上电话的,每次扣0.1分;累计超过15件扣1分。
3.司法行政2分。(1)司法行政工作机构健全及普法宣传工作开展,否则酌情扣1-2分;(2)矫正人员脱、漏管或重新犯罪的每起扣1分,不协助司法所开展社会调查的每起扣1分;(3)人民调解工作不规范、档案不齐全的扣0.5分,出现弄虚作假的每起扣1分。
4.安全生产3分。(1)建立组织,未配备专(兼)职安全员的扣1分;安全生产台帐记录不完整、档案不规范、不及时上报各类报表和检查资料的扣2分。(2)发现辖区内企业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每家扣0.5分;出现“三合一”企业,未及时落实整改的,每家扣2分;辖区内出现严重安全生产隐患被上级部门通报的,每家每次扣1分。(3)辖区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每起扣1分,每死亡1人扣4分;重伤3人或急性中毒10人以上等重大事故,每起扣3分;火灾事故损失在10万元及以上的每起扣3分,同一企业一年连续发生二起安全生产事故的,再扣3分;未及时上报事故信息的,每起扣1分。
5.人武工作3分。做好国防教育、民兵整组、军事训练、征兵等工作,不配合的各扣1分;兵役登记少登1人扣0.1分,年度征兵未按时参加街道目测、体检的每人扣0.5分,不参加目测、体检每人扣1分,因主观原因出现退换兵的每起扣2分。
(四)社区(居)建设(基本分10分,由党政办、社事办、指导中心考核提供)
1.社区(居)管理5分。建立健全社区(居)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办事制度未上墙的扣1分,去向牌标注不正确的发现一次扣0.5分;不作为、服务差,被居民投诉或被媒体曝光,经查实,每次扣1分;树立社区工作者良好形象,提倡温和、耐心、亲切、微笑、敬业的服务状态,不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和网络资料,发现一次扣0.5分;档案管理不规范的扣1分;管理、利用好社区固定资产及公益设施,瞒报或漏报资产、管理不规范、利用不善或挪作他用等现象的,发现一起扣1分。
2.社区规划调整2分。未按街道要求调整完成社区(居)规模的,扣2分。
3.制度建设2分。建立社区(居)成员及社区工作者联系小区、居民户制度,居民反映事宜属职责范围内未及时解决并出现举报的扣1分;健全上下班制度和节假日值班制度,未严格执行制度的查实一次扣0.5分,出现举报并查实节假日脱岗的扣1分。
4.志愿者服务1分。组织动员辖区内单位和社区居民开展自助、互助和志愿服务,做好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没有组织开展服务活动的扣1分,志愿者组织未注册的扣1分。
(五)社会事业(基本分18分,由社事办考核提供)
1、计划生育4分。①出现违法生育一、二孩的扣2分、3分,出现违法生育多孩扣5分;②出生当年上报率96%以下扣1分,统计误差率1.8%以上扣1分,漏报、瞒报扣1分,发生非病理性大月份引产扣1分,上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③婚前医学检查率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测率均达88%,不达标分别扣1分;查孕查环率100%,查孕查环应检未检每人扣0.2分;④协会工作不符合上级要求扣1分,育龄群众计生基础知识知情率和满意率95%以上(以抽查为准),每降1%扣0.5分;依法行政被投诉扣1分,资料缺失扣0.5分;⑤流动已婚育龄妇女管理服务率85%以上,全员人口基础信息管理准确率96%,流动人口档案资料缺失扣1分,抽查中流动人口档案与实际抽查不符扣1分,代表街道接受上级考核出现差错扣1分,报表不及时、不完整每次扣0.5分;全员人口基础信息管理准确率每低1%扣0.5分(以抽查为准)。
2、民政残联3分。骨灰集中存放率达100%,骨灰生态葬率达50%,出现弄虚作假、不按规定存放,手续不齐全的每例扣1分;骨灰生态葬完成率达到50%,每减10个百分点降0.5分(限降2分);认真做好困难群体清理核查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扣1-2分;不主动做好低保户取消工作,或经举报取消低保的,每例扣1分;困难群体档案不齐、不公示、不组织低保对象参加公益劳动的扣0.5-2分;未落实残疾人专职人员,资料档案、康复服务记录不全的扣1分;残疾体检率达到85%以上、参保率95%以上,每下降10%扣0.5分,小康工程达到95%以下扣1分;配合街道开展爱心创建工作不力扣1-2分;双拥服务工作制度、组织网络、活动记录不健全的扣0.5-1分;发生复退军人上访事件的,每起扣0.5分;配合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相关定点服务机构做好辖区居家养老管理服务工作,配合不力,服务对象满意率低于95%的扣0.5分。
3、公共卫生2分。积极抓好社区公共卫生工作,公共卫生联络员工作缺位发现一次扣0.2分;配合做好区域内传染病防控工作,配合不力的,扣0.5-1分;被举报或督查发现非法行医现象且未能配合处置的,每发现一起扣0.5分,发生致残、致死等严重情况的每起扣1分;未完成义务献血任务的扣0.5分;配合国家级卫生县城及灭鼠灭蟑先进城区复查考评工作不力的,各扣1分;爱国卫生、健康教育资料、档案不规范的扣0.5分;60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低于80%的扣1分。
4、食品药品2分。按照三级责任、四方监管要求,落实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人员,设立宣传专栏,健全有关基础台帐,落实不到位的,扣0.5-1分;配合监管部门抓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配合不力,全年每出现一例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扣1分;加强对居民集体聚餐的管理,未按要求上报相关申请及备案表,或工作配合不力的扣0.5-1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知晓率和满意率低于85%的,扣1分;未按要求完成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状签订的扣1分。
5、社会保障3分。社区(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室未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的扣1分;完不成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任务的扣1分;未按县就管处要求,开展充分就业动态管理、验收不合格各扣0.5分;做好征地农民社保及军龄转入城镇职工社保工作,因延误通知等工作不到位被审办者投诉的,每发生一次扣0.2分;合作医疗参保率低于98%的,扣1分;退休职工体检等社会化管理工作不力的,扣0.5-1分。
6、宣传文教4分。不扎实开展“提三力、促发展”主题大讨论活动的扣1分;积极做好文明系列创建活动,配合不力的扣0.5分;建立社区“道德讲堂”并开展活动一年不少于4次(要求有详细档案记载),每少一次扣0.5分;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和深化“春泥计划”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每少一次扣0.5分;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的扣2分,县报社区县报到户率100%,每下降10%扣0.5分;宣传制度健全、宣传阵地完善、宣传内容及时,因社区工作失误出现的负面报道每起扣0.5分;开展社区教育有计划、有内容、有总结、有实效,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每少一次扣0.2分(以记录和照片为准);社区全年经常性文体活动不少于5次,积极开展“幸福水乡才艺秀”活动,不开展活动的扣1分;统战、侨务、民宗等工作正常,完成街道布置任务,完不成的每次扣0.1—0.3分,开展活动不经常、档案不齐全的扣0.1-0.5分;新出现一处非法庙宇及安全事故的扣3分;未完成街道组织的失地农民培训和转移就业、下岗职工培训、社区教育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各扣0.5分。
(六)领导评议(基本分5分,由党政办提供)由街道全体班子成员对各社区(居)一年来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议打分。
三、难易系数
分五档:第一档,湖滨、望湖、笛扬、大渡系数为1;第二档,瓜渚湖、育才、百福园、鉴湖园系数为1.03;第三档,福东、港越、福年、立新、管墅、双川、双梅、红建、上谢桥、大溇、红升、梅巷、后梅系数为1.05;第四档,锦湖、柯亭、黄社溇、大寺、红丰系数为1.07;第五档,柯福、双渎、中梅、中泽、下市头系数为1.1。
四、计奖对象及结算办法
(一)计奖对象:全体社区专职工作者和居委会当年在编干部。
(二)基本工资:社区(居)正职2000元/月,副职及文书、妇女主任1850元/月,干事及其它在编干部1700元/月。
(三)分数结算方法:(基本分+附加分)*难易系数=考核得分。
(四)奖金系数及结算方法:
1.社区专职工作者:奖金根据考核得分确定,奖金分值分为基本分分值和附加分分值,具体分值年终由党工委研究确定;奖金系数为:书记兼主任1.3,书记、主任1.25,副书记兼副主任1.15,副书记、副主任、文书、妇女主任1.1,副主任兼文书(妇女主任)、文书兼妇女主任1.13(仅限不设计生干事的社区),其它1。考虑到社区之间客观条件的不平衡性,凡年终考核得分低于最高得分社区75%的,按最高得分社区的75%计算奖金。当年成立的社区(不含居转社区),其奖金按全部社区平均奖的8折计算(按实际月份)。
2.居委会当年在编干部:奖金分为行政工作奖和经济发展奖。行政工作奖奖金分值分为基本分分值和附加分分值,根据所在居委会年末实际管辖住宅套数(拆迁居按年末在册户数)确定;经济发展奖奖金根据当年行政工作完成情况和所属股份经济合作社当年可分配净收益确定奖金,行政工作奖奖金分值和经济发展奖结算方案年终由党工委研究确定。奖金系数为:书记10折,主任8.5-9折,文书8-8.5折,文书兼妇女主任8-8.8折,其它在编干部5-8折。奖金当年限发80%,余额待街道经管站审核无误后次年发放。
3.基本分分值占奖金(居委会为行政工作奖)分值比重不低于70%。
4.妇女主任奖金系数结算与街道妇女主任岗位责任制专项考核意见挂钩。
五、其它事项
1.重点工作的扣分和升分分别计入基本分和附加分中;基本分和附加分考核部分(含重点工作)的扣分、升分以对应六大考核项目的基本分为限,经济工作限升20分。
2.当年年终考核得分社区前五位、居委会前三位的,其在编干部奖金系数另增加0.05。
3.出现计划外一胎、二胎生育每例分别扣见奖人员奖金5-10%,出现计划外多胎生育扣见奖人员20-50%奖金。
4.拆迁安置工作完不成全年目标任务,视完不成比率扣减所在社区(居)见奖人员10%-20%奖金。
5.出现重大社会治安、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件,扣减见奖人员不少于10%奖金。
6.出现干部违法违纪被查处,扣减直接责任人不少于30%奖金;正常的婚假、产假、病假、事假等按相关规定执行,并与奖金挂钩。
7.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不力,群众反响大,被明查暗访点名批评或被媒体曝光后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扣减见奖人员10%-20%奖金;在县对街道各社区(居)环境集中整治验收中被列为不合格的,扣减见奖人员20%奖金。
8.对出现计划外生育、重大社会治安、食品药品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干部违法违纪、环境卫生整治不力、未完成重点帮扶村年度整转目标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评比先进资格。
六、组织领导
1.考核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考核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实施,驻社区(居)指导中心负责汇总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