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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弘扬社会正气,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并保护其合法权益,根据《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和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保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见义勇为行为,是指公民在法定职责之外,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
第四条对见义勇为人员实行精神奖励、物质奖励和提供保障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建立县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保障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县综治委牵头,公安、民政、人劳社保、财政、卫生、教育、宣传媒体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县综治办,负责协调有关见义勇为人员的举荐、确认、奖励、保障、宣传等工作。
第二章确认
第六条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由县公安局负责。
见义勇为人员可以向县公安局申请确认其见义勇为行为,有关单位或个人也可以向县公安局举荐见义勇为人员。向县公安局申请或者举荐见义勇为行为,应当提供有关情况或者材料。
第七条县公安局在接到申请或者举荐后,应当及时调查、核实。认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审核并予以确认,下发见义勇为行为确认书,送达申请人或者举荐人;对不符合条件而不能确认的申请或举荐,应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或者举荐人。
见义勇为人员未提出申请,也未被有关单位或个人举荐的,公安机关根据调查,认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直接予以确认。
第八条见义勇为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公安局应当予以确认:
(一)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的;
(二)主动协助公安、司法机关追捕犯罪嫌疑人或者脱逃犯,事迹突出的;
(三)在排除治安灾害事故中,事迹突出的;
(四)在与自然灾害作斗争中,事迹突出的;
(五)其他见义勇为的行为,事迹突出的。
第三章奖励
第九条对见义勇为人员应当根据其事迹和贡献,分别给予奖励:
(一)对见义勇为人员给予通报嘉奖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嘉奖证书,并发给00元的奖金;
(二)对见义勇为人员给予记三等功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记功证书,并发给2000元的奖金;
(三)对见义勇为人员给予记二等功、一等功或授予荣誉称号奖励的,由县人民政府分别上报金华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四)对见义勇为行为尚不够嘉奖以上奖励的,由协调小组评定见义勇为积极分子,颁发荣誉证书,并发给500元至800元的奖金;
(五)在见义勇为行为过程中受到伤害而住院治疗的,由协调小组组织人员前往探望,并发给200元至500元的慰问金。
第十条县公安局应当将见义勇为人员的事迹材料、见义勇为行为确认书和表彰建议意见,及时提请协调小组审核,报县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见义勇为的表彰奖励原则上一年一次。对个别见义勇为人员事迹非常突出、社会影响较大的,可视情及时组织表彰。
第十二条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应当公开进行,奖励人员要求保密或者有关部门认为应该为其保密的除外。
第四章保障
第十三条县人民政府设立见义勇为基金专户,基金主要用于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有关保障。见义勇为基金采取财政拨款、慈善基金捐助、企业及个人捐款等多种渠道筹集,实行独立建帐,民主管理。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每年向县人民政府报告一次,并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四条县各级医疗单位对见义勇为受伤人员应当及时组织抢救和治疗,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或者拖延。
在抢救和治疗过程中,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公安机关应当出具证明或签署意见;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八条第(四)项至第(五)项的,由有关单位出具证明或签署意见。
第十五条见义勇为伤亡人员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补助费及丧葬费等费用,由行为发生地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监督加害人或者其监护人及时支付;不能及时支付的由协调小组帮助见义勇为伤亡人员或亲属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有关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见义勇为伤亡人员参加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的,县公安局可以根据情况书面通知社会保险机构先行支付有关费用。
无加害人、加害人或者其监护人确实无力支付有关费用,或者社会保险机构按照规定支付后仍不足以支付的,剩余费用经协调小组审核,县政府批准后,在见义勇为专项基金中列支。
第十七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因见义勇为而误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发给其工资、奖金以及其它福利待遇。其他人员因见义勇为而误工的,按本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解决后,可以给予适当补助,其经费在见义勇为专项基金中列支。
第十八条见义勇为人员受伤致残的应给予伤残等级鉴定,见义勇为人员待伤势基本稳定后,可凭县公安局出具的见义勇为行为确认书或介绍信,直接到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县劳动鉴定委员会要及时出具伤残等级证明。
第十九条见义勇为受伤致残或者牺牲人员的待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有关工(公)伤规定办理;其他人员,由县民政局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受到二等功以上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和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配偶、子女,享有就业、入学等方面的优先待遇。
第二十一条县公安、司法机关对需要保护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亲属,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保护。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推诿、拒绝或者拖延救治见义勇为受伤人员的;
(二)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对有关人员未予保密或者保护,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在确认、奖励、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工作中,推诿、拖延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弄虚作假、的;
(四)打击、报复、诬陷见义勇为人员的。
第二十三条负有维护社会治安和抢险救灾职责的人员坐视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遭受重大损害威胁,不予救援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内容
2003年度
第一卷:政务环境、法制环境和市场环境
1、社区的学习制度和记录
2、社区干部的道德教育的制度、计划、主题和典型
3、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和内容
4、维护未成年人的机构和内容
5、法制教育的计划和总结
6、社区居民、青少年的学法记录、安排、考核
7、普法宣传的安排、简报、资料
8、人民调解委员会、治安防范巡逻制度
9、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规划
10、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的有关机构
11、民主决策制度
12、诚信主题教育的安排、记录和实践活动的安排、记录
第二卷:人文环境、生活环境
1、重要事件、重要纪念日、节庆日开展教育活动的安排、记录
2、国防、国家安全教育的安排和记录
3、形势报告会制度
4、群众性形势教育主题活动的安排、记录
5、2003年-2005年公民道德建设规划
6、2003年公民道德建设计划、总结
7、市民教育的学习型组织
8、市民教育计划、教材、学员名单、报到册、教师队伍(本材料要按照教学计划分别准备教学计划、学员名单、报到册和教师队伍)
9、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教育制度和计划总结
10、公民道德宣传的安排、总结和资料以及先进典型的材料
11、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安排、总结和工作机制
12、学校、社会、家庭思想道德建设的网络和为未成年人办实事记录
13、科普宣传的安排、总结和资料
14、社区科普志愿者组织、活动记录、
15、社区多功能文化活动场所的统计记录(总面积每万人大于500平方米)
16、社区公共体育设施记录
17、社区居委会群众业余文化活动辅导员的注册登记制度
18、社区居委会群众业余文化体育活动队伍名单(不少于4支)
19、社区群众文体活动简报或记录(不少于4次)
20、见义勇为先进的事迹材料和表彰材料
21、扶贫帮困的机构和措施
22、经常性社会捐助的安排、记录、机制
23、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名册(占社区人口总数的比例大于8%)
24、开展志愿者活动的记录
25、公益性活动的机构、制度和记录
26、社区卫生服务站有关资料
27、计划生育率记录(大于95%)
28、登记失业人口再就业材料(大于70%)
29、低保工作资料(制度、名册等)
第三卷:创建活动
1、2003-2005年3年创建文明城区规划(有目标、计划、措施)
2、2003年创建文明城区计划、总结(有目标、计划、措施)
3、2003年-2005年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有目标、计划、措施)
4、2003年精神文明建设计划、总结(有目标、计划、措施)
5、2003年创建工作计划、总结(有目标、计划、措施) 6、2003年爱国卫生工作计划、总结(有目标、计划、措施)
7、2003年创建文明城区实施方案(有目标、计划、措施)
8、2003年创建文明城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创建、爱卫工作4个工作机构、职责和工作制度
9、创建文明城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专题工作记录
10、创建的评估表彰制度和奖励措施
11、创建文明城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爱卫工作宣传、实践活动的简报、记录
12、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安排、记录、总结(覆盖面大于80%)
13、创建文明行业、单位、社区的有关资料
14、创建宣传资料
15、门前三包责任制、自行车停放管理制度和责任人
第四卷:上级有关文件资料
2004年度
第一卷:政务环境、法制环境和市场环境
1、社区的学习制度和记录
2、社区干部的道德教育的制度、计划、主题和典型
3、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和内容
4、维护未成年人的机构和内容
5、法制教育的计划和总结
6、社区居民、青少年的学法记录、安排、考核
7、普法宣传的安排、简报、资料
8、人民调解委员会、治安防范巡逻制度
9、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规划
10、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的有关机构
11、民主决策制度
12、诚信主题教育的安排、记录和实践活动的安排、记录
第二卷:人文环境、生活环境
1、重要事件、重要纪念日、节庆日开展教育活动的安排、记录
2、国防、国家安全教育的安排和记录
3、形势报告会制度
4、群众性形势教育主题活动的安排、记录
5、2004年公民道德建设计划、总结
6、市民教育的学习型组织
7、市民教育计划、教材、学员名单、报到册、教师队伍(本材料要按照教学计划分别准备教学计划、学员名单、报到册和教师队伍)
8、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教育制度和计划总结
9、公民道德宣传的安排、总结和资料以及先进典型的材料
10、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安排、总结和工作机制
11、学校、社会、家庭思想道德建设的网络和为未成年人办实事记录
12、科普宣传的安排、总结和资料
13、社区科普志愿者组织、活动记录、
14、社区多功能文化活动场所的统计记录(总面积每万人大于500平方米)
15、社区公共体育设施记录
16、社区居委会群众业余文化活动辅导员的注册登记制度
17、社区居委会群众业余文化体育活动队伍名单(不少于4支)
18、社区群众文体活动简报或记录(不少于4次)
19、见义勇为先进的事迹材料和表彰材料
20、扶贫帮困的机构和措施
21、经常性社会捐助的安排、记录、机制
22、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名册(占社区人口总数的比例大于8%)
23、开展志愿者活动的记录
24、公益性活动的机构、制度和记录
25、社区卫生服务站有关资料
26、计划生育率记录(大于95%)
27、登记失业人口再就业材料(大于70%)
28、低保工作资料(制度、名册等)
第三卷:创建活动
1、2004年创建文明城区计划、总结(有目标、计划、措施)
2、2004年精神文明建设计划、总结(有目标、计划、措施)
3、2004年创建工作计划、总结(有目标、计划、措施)
4、2004年爱国卫生工作计划、总结(有目标、计划、措施)
5、2004年创建文明城区实施方案(有目标、计划、措施) 6、2004年创建文明城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创建、爱卫工作4个工作机构、职责和工作制度
7、创建文明城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专题工作记录
8、创建的评估表彰制度和奖励措施
9、创建文明城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爱卫工作宣传、实践活动的简报、记录
10、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安排、记录、总结(覆盖面大于80%)
11、创建文明行业、单位、社区的有关资料
12、创建宣传资料
13、门前三包责任制、自行车停放管理制度和责任人
第四卷:上级有关文件资料
2005年度
第一卷:政务环境、法制环境和市场环境
1、社区的学习制度和记录
2、社区干部的道德教育的制度、计划、主题和典型
3、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和内容
4、维护未成年人的机构和内容
5、法制教育的计划和总结
6、社区居民、青少年的学法记录、安排、考核
7、普法宣传的安排、简报、资料
8、人民调解委员会、治安防范巡逻制度
9、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规划
10、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的有关机构
11、民主决策制度
12、诚信主题教育的安排、记录和实践活动的安排、记录
第二卷:人文环境、生活环境
1、重要事件、重要纪念日、节庆日开展教育活动的安排、记录
2、国防、国家安全教育的安排和记录
3、形势报告会制度
4、群众性形势教育主题活动的安排、记录
5、2005年公民道德建设计划、半年总结
6、市民教育的学习型组织
7、市民教育计划、教材、学员名单、报到册、教师队伍(本材料要按照教学计划分别准备教学计划、学员名单、报到册和教师队伍)
8、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教育制度和计划总结
9、公民道德宣传的安排、总结和资料以及先进典型的材料
10、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安排、总结和工作机制
11、学校、社会、家庭思想道德建设的网络和为未成年人办实事记录
12、科普宣传的安排、总结和资料
13、社区科普志愿者组织、活动记录、
14、社区多功能文化活动场所的统计记录(总面积每万人大于500平方米)
15、社区公共体育设施记录
16、社区居委会群众业余文化活动辅导员的注册登记制度
17、社区居委会群众业余文化体育活动队伍名单(不少于4支)
18、社区群众文体活动简报或记录(不少于4次)
19、见义勇为先进的事迹材料和表彰材料
20、扶贫帮困的机构和措施
21、经常性社会捐助的安排、记录、机制
22、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名册(占社区人口总数的比例大于8%)
23、开展志愿者活动的记录
24、公益性活动的机构、制度和记录
25、社区卫生服务站有关资料
26、计划生育率记录(大于95%)
27、登记失业人口再就业材料(大于70%)
28、低保工作资料(制度、名册等)
第三卷:创建活动
1、2005年创建文明城区计划、半年总结(有目标、计划、措施)
2、2005年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半年总结(有目标、计划、措施)
3、2005年创建工作计划、半年总结(有目标、计划、措施)
4、2005年爱国卫生工作计划、半年总结(有目标、计划、措施)
5、2005年创建文明城区实施方案(有目标、计划、措施)
6、2005年创建文明城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创建、爱卫工作4个工作机构、职责和工作制度
7、创建文明城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专题工作记录
8、创建的评估表彰制度和奖励措施
9、创建文明城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爱卫工作宣传、实践活动的简报、记录
10、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安排、记录、总结(覆盖面大于80%)
11、创建文明行业、单位、社区的有关资料
12、创建宣传资料
13、门前三包责任制、自行车停放管理制度和责任人
第四卷:上级有关文件资料
2003-2005年3年的图片资料用影集附说明单独组成一卷
二、要求
1、所有卷宗封面均打印贴纸,标题为“创建文明城区专卷”,均使用正规档案盒按照标准归档,所装内容除会议记录、活动记录或教案讲义等,其它均打印归档。
2、档案卷内均按照要求分年度组卷,每年4卷,每卷内容严格按照上述标准准备,不能少项。
3、各社区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人员,集中时间准备资料,在四月中旬全面完成档案资料的准备,办事处将组织进行检查。
全面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实施仁爱工程、道义工程、礼仪工程、学习工程、诚信工程、文化惠民工程、全民健身工程。开展以弘扬“仁、义、礼、智、信”道德标准,全面提升干部群众思想道德素质,打造全镇文化亮点,提高百姓幸福指数为主要内容的阶段性活动,扎实推进各村(居)、各驻镇企事业单位思想道德文化阵地建设。
思想道德文化建设推进活动基本原则是:一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善于发现、总结和宣传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和引导群众,弘扬“仁义礼智信”道德标准。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因地制宜,大胆创新,针对各村实际,妥善安排活动时间,充分利用冬季农闲和农民工返镇的时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三是解决实际问题。要把教育活动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起来,与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活动结合起来,与解决实际问题和化解矛盾纠纷结合起来,合理安排,统筹兼顾。
二、目标任务
年,全镇思想道德体系建设的工作思路是:围绕“一个目标”,重点开展“四建一树”活动。“一个目标”即重塑思想道德体系,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为目标。“四建”即各支部“建”立一支道德建设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建”立各村(居)民道德协会,指导和引导各村(居)开展道德体系重建工作;依托党务公开栏,“建”立各支部道德专栏,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建”立一支道德宣传文艺小分队,宣传弘扬道德模范和道德标准。“一树”即“树”一批先进典型,推动思想道德文化活动的全面开展。以阶段性思想道德文化活动开展为契机,建立思想道德教育长效机制,常态化主题活动,完善村规民约。
三、活动安排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时间从年3月5日---6月20日)
1、宣传发动。召开镇思想道德建设推进活动启动仪式,宣传“仁、义、礼、智、信”道德标准,《实施方案》和各类道德模范评选方式及标准。
2、成立村(居)民道德协会。一是建立领导机制。协会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村(居)协会会长由各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由有威望的老党员、老干部以及村民代表组成,采取自愿参与,组织考评模式招募一定数量的协会会员,副会长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宣传“仁义礼智信”道德标准,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倡导道德规范。坚持公平公正、尊重他人的原则,在评议过程中,充分听取意见、细致调查、公正评判,作为实施阶段性推进活动的自治评议组织。采取“好事大家传、坏事大家管、歪风大家纠、喜事大家办”的方法,让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
3、开展寻找各类道德模范活动。按照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要求,分别设立“学雷锋标兵”、“敬业模范”、“诚实守信模范”、“孝老爱亲模范”奖项各一名。并根据我镇实际,制定评选标准,由各村(居)、各驻镇单位支部道德评议协会具体实施。
(1)开展“寻雷锋足迹,扬志愿精神”活动
以“学习雷锋月”为契机,大力弘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雷锋精神。各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活动,使党群关系更加密切。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通过广播、宣传栏、制作学雷锋标语广泛开展志愿者精神宣传教育活动。镇学校以“雷锋在我心中”为主题组织一次“学雷锋”征文比赛,畅谈心得体会,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主题班会、团课等形式,宣传有关雷锋及志愿者的突出事迹。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见好人好事由道德评议协会按照“学雷锋标兵”评选标准(见附件1)评选。
(2)开展争创敬业标兵活动
设立“敬业模范奖”。在全镇党员干部队伍中开展“比敬业、争当模范”的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评选爱岗敬业、踏实勤恳的好公仆、好干部。各支部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由道德评议协会按“敬业模范”评选标准(见附件2)评选。
(3)开展“讲诚信、比信誉”活动
设立“诚实守信模范”奖。在全镇驻镇企事业单位中开展“讲诚信、比信誉”评选活动。对于在业务工作开展中讲诚信的单位或个人按标准予以表彰。
(4)开展“寻找孝子”、“好媳妇、好公婆”活动
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寻找孝子”、“好媳妇、好公婆”评比活动,道德评议协会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见附件4),采取协会推荐、党委考察、社会公示三级评选方式,根据各村(居)实际情况,推选出“孝老爱亲模范”
(二)第二阶段树典型阶段(时间年6月20---6月30日)
采取“两比两评”的方式,通过三级评选方式在“寻雷锋足迹,扬志愿精神”活动,“寻找孝子”、“好媳妇、好公婆”活动中评选出的典型进行镇级比评,镇级评选“学雷锋标兵”、“敬业模范”、“诚实守信模范”、“孝老爱亲模范”奖项各一名,给予表彰奖励,并张榜公布。
1、评选方式。一是协会推荐。各村(居)道德协会认真做好评选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努力做到家喻户晓,通过召开村组干部、群众代表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本村符合评选条件的人选进行初审把关,确定推荐人选。二是党委考察和走访。镇党委整理、汇总推荐名单后,镇党委将对各村的推荐人选进行考察,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重点了解被推荐人的家庭情况,主要事迹及社会影响等,初步确定候选人。三是社会公示。候选人初步确定后,各支部要及时向本村干部群众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为7天,期间如有群众反映,经调查属实,取消评选资格。
2、监督方式。一是完善监督制度。各村(居)成立监督小组,建立起群众监督,村组监督的两级监督机制,对在评选中弄虚作假的行为给予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在当年村(居)考核中扣分。形成年中督促检查,年底严格考核,认真兑现落实,确保群众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建立评优评先制度。对道德思想道德教育的考核内容,加重份量,加大分值,制定奖惩制度。
3、奖励方式。设立道德模范基金,按一定标准对评选出的道德模范进行奖励表彰。经费来源一方面由镇财政拨付一定数额,另一方面接受社会捐助。镇财政所建基金专户,实行公开、公平、透明原则,对该基金实行专项管理。定期进行帐务公示。
(三)第三阶段宣传弘扬阶段(时间:年3月—年12月31日)
通过各类形式,宣传评比出的各类道德模范,掀起学习身边模范,弘扬模范精神的活动。
1、阵地宣传弘扬。充分利用镇村广播、电视、宣传栏、等文化宣传阵地,弘扬典型事迹,以村组为单位开辟文化墙,设置道德模范专栏,对候选人事迹进行宣传,强化先进典型。发挥身边典型榜样力量,引导人们自觉践行道德约束,树立良好道德意识,逐步提高居民道德素质。
2、建立道德宣传文艺小分队,宣传弘扬道德模范和道德标准。由镇居委会牵头,各村(居)组织文艺骨干,将典型事例、典型人物编排成相声、小品、歌舞等文艺节目组建文艺表演队,进行巡回表演,使广大群众在娱乐中受到教育和启发。
3、依托党务公开栏,“建”立各支部道德专栏,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各村收集好人好事的先进事迹材料、活动图片、个人照片和有关新闻报道,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类进行收集、整理、备案,在道德专栏上张贴宣传并建立好人好事档案库。
四、具体要求
(一)各村(居)及各驻镇单位以支部为单位成立道德协会。要求协会名单于3月10日前上报镇党政办。
为期半年的“最美长宁人”选拔工作终于告一段落,我到没付出多少,只是配合交些事迹材料、拍点专题短片怎么的。这么长时间的准备工作,看到那么多工作人员为此受冷熬夜,心里感动,也非常理解他们的辛苦。
20年一遇的如此隆重的颁奖晚会被我们9个人赶上了,我只能说我很幸运。曾经获得过那么多大大小小的奖,却没有哪一场是如此隆重。曾经对婆婆的爱,我不曾想过要感动别人,要获得什么奖。我为婆婆做的仅仅是因为婆婆对我无私的爱以及我对婆婆的那颗感恩的心,我觉得在她有生之年我必须报答她,否则,这将是我一生的遗憾。
我们9个人,或敬业奉献、或见义勇为、或助人为乐、或孝老爱亲、或自强不惜,每个人的背后都有一次或一段刻骨铭心的经历。那个以我和另一个获奖者的为原型的小品《爱心小花》,我从彩排到晚会完整地看了两次,但颁奖现场中,那个扮演我的角色那个小花最后喊了一声妈,还是赚了我的眼泪。场上场下好多人都被这个小品感动得热泪盈眶,只可惜我没来得及和那位扮演我的角色的那位演员合张影。
整个晚会,我们9个人就像贵宾一样,坐在嘉宾席的第二排,被周到的接待着。场下近万名观众,也许是巧合也许是幸运,高中毕业离开长宁五年后,又回到长宁中学的足球场,回到长宁的土地上,领到了一份沉甸甸的奖。场下还有很多我曾经的老师,或许他们都不太确定领奖台上的我是否就是他们曾经的学生,主持人跟我互动时还专门问到我高中的母校,场下的学弟学妹们一听我说曾经是长宁中学的学生一下子就轰动了。
颁奖结束后,又碰到几个曾经教过我的老师。潘明剑老师,我高三的历史老师,以前知道我家庭困难还给过我好多照顾,经常给我复习资料怎么的。还有高一高二的语文老师,陈书彬老师,记得以前他的朗诵好有激情,好多人都很欣赏他,不过以前我们上语文课总不给他面子,老是爱摆龙门阵。
还有高刚老师,曾经关系很好的地理老师,也是一位一直以来对我影响很大的老师。每次别人问起我一路走来是什么让我选择坚持,每次我都会提到的老师之一。昨晚碰到高老师是继高中毕业后第二次看到他,我突然觉得好激动,一下子就滔滔不绝跟老师说了好多话。高老师也很为我开心,说看到我走到了今天他很欣慰,他说如果我走了另一条道,他会觉得我很可惜,很为我惋惜。同时他还提醒我,学业工作这一关是差不多了,只是我的人生还有最重要一关就是婚姻,高老师提醒我一定要擦亮眼睛好好选择。一直都很喜欢高老师,曾经因为他的关心我努力学地理,从高一的一窍不通到高二女生中的地理优生,其实学生的学习成绩、兴趣爱好与各科科任老师关系是非常大的。
好不容易回到母校碰到那么多老师,心里真的好高兴。一路走来,我的真的很感激我的每一位老师,无论是精神上还是物质上,曾经他们都是那么关心我,随时开导我,鼓励我,给我做思想工作,让我一定要坚持读下去,走上一条光明的大道。
激动归激动,我深知,那些光鲜对于我并没有太多的好处。只是,在这种场合下我没有觉得那种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虽然是短暂的,但那种光鲜是实实在在的。荣誉并不代表什么,只有自己才知道自己实实在在的经历,我不值得同情,我也不需要同情。还是那句话:贫困并不是博得同情的资本,自立自强、懂得感恩才是做人的基本信条。
很多人建议我回去工作,以后的路可能会走得顺一些,谁又不希望自己的路走得更顺,只是我更希望自己坚持自己的原则,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走过来,安稳、踏实并且心安理得。为什么那么多人为我提供工作机会我都选择拒绝?这就好比我从出生到23岁,一直在努力攀爬一个很高的阶梯,当我挺过一切艰难困苦爬到最后一步台阶时,突然一个人站在我面前说要拉我一把,我会觉得不习惯,会觉得没有成就感。
回到崇州,我还是我,一个小小的工作人员,每天上班下班吃饭睡觉打球等等,过着平凡的上班族生活。我心里很平静,我知道什么东西才是实实在在的,什么东西才是自己的本职工作。我需要的不是升官更不是发财,我只需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以后能有一个稳定的家。没有婆婆的日子,我也就像断了线的风筝,飘到哪里,哪里就是家。所以,对于工作地点,哪里都一样。
以后的路,谁知道呢?那些漂亮的鲜花、沉甸甸的奖杯、鲜红的荣誉证书,绚丽的领奖台,除了代表暂时的光鲜和永久的纪念意义以外,并没有什么价值。自己摆正心态,为自己的梦想默默奋斗,让自己过得开心,过得充实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