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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积极参加学习,努力提高素质
为了使自己能更好地履职,我积极参加县人大组织的代表培训学习,学习党的xx大精神,学习人大依法履职的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了解人大基本制度理论,掌握人大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通过学习,增强了我的政治敏锐能力和政治鉴别能力,提高了思想理论水平,对如何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如何审议计划、预算报告,如何提出代表议案和建议,如何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等代表履职所需要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有了系统的了解,提高了自身的综合素质,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了,群众意识、权力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代表意识、监督意识增强了,为履行好代表职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积极参加活动,依法行使权利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既要积极参加人代会,认真审议人大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投好每一张“神圣的一票”,更要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当人大代表以来,我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有:视察检查、执法检查、小组活动、学习培训、监督评议,评议派出所等,做到人到、心到、口到,即坚持不作不发言不提建议意见的“挂名代表”;倾听群众呼声,不闭目塞听;审议讨论发言积极;会议表决严肃认真。在依法履职中,努力做到工作有能量,发言有质量,建议有份量。
三、积极提出建议,反映群众呼声
在履行代表职务中,我坚持做到勤写建议。为了收集各种写建议的素材,为了掌握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准确反映民意,提交的建议具有前瞻性、代表性、针对性、准确性、可操作性,我坚持做到“四个勤”:勤于动脑、勤于动腿、勤于动耳、勤于动手。总之,只要有“用心、留心、细心”这3个“心”,就会掌握写建议的第一手资料,就会有可说、可写、可议之处。参加人代会前,为了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建议,我都要花近两个多月的时间和精力把平时调研、视察,深入社区征询群众意见所收集掌握到的各种资料、信息进行认真思考、梳理归纳、分门别类、去虚留实,力求提出有价值的建议。每次在提建议时,我总是既指出问题,这些问题必须有根有据,并解剖分析问题,做到言之有理,使人信服,但更重视提出对策,而且对策要有一定的高度和深度,让有关部门可操作,增强议政的准确性、实效性。对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即使是人代会闭会期间,我也是不厌其烦认真写好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群众的呼声,为他们办实事。
四、积极调查研究,做人民代言人
*年4月15日上午,镇政府镇长*在镇政府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镇安委会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县近期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分别听取了公安派出所、供电所及地质灾害防治、防汛、等工作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会议通报了*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对*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
*年,在全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共同努力下,我镇安全生产总体保持平稳态势。*年1—3月,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安全生产基础还比较薄弱,特别是相关业主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淡薄、个别业主安全生产意识不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较为严重等,会议通报了4月10日晚,宝发综合加工厂发生死亡一人的安全生产事故,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务必重视,加强督促,狠抓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
二、会议:
各责任单位、责任人务必提高认识,增强责任;要经常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要狠抓督促整改,消除隐患;要加强协作,齐抓共管,确实扎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创建安全稳定和谐大洛。
三、会议要求:
各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要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责任范围的实际情况,认真、扎实地抓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
1、强化宣传培训。
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各生产企业开展一次特岗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生产过程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树立“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安全是最大的效益”意识;各村要配合公安派出所开展一次全面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整治活动。
2、强化责任,明确工作目标,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在思想上
重视安全生产,在行动上自觉抓好安全生产。参照县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年初我镇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与各村委会、相关部门、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做了明确责任、责任到人、严格管理,真正使责任落到实处。
3、要持续深入排查治理隐患,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
⑴要从政府、企业两个层面建立隐患排患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经常化,坚决杜绝新的隐患产生,企业要全面排查隐患,对可能发生事故的各种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保障安全生产,政府强化隐患排查工作的指导、督促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定期督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健全和完善季度例会制度、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完善相关部门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三个要求:一是隐患排查认真仔细,不留盲区和死角;二是隐患整治工作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三是建立健全重大隐患的分级管理机制,巩固隐患治理成果。
⑵加大安全事故的查处力度,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按照发生事故“四不放过”(原因查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
⑶突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部门的职能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开展好道路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非煤矿山安全、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安全、锅炉压力容器等设备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学校安全等各项专项整治活动。
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呈现二个特点:一是“五一”就要来临,二是春夏季节多雨进入汛期容易出现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这些都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下阶段要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①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消除安全整治坚决关闭取缔“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坚决关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公共聚集场所。②建筑施工安全整治,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等。③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素质,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④加强应急管理,完善监控体系,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重视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保证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
4、强化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制度。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地区、县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县公安局党委安排,我深入到联系点单位伊拉湖派出所及其辖区进行了实地调研走访和座谈。调研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重点征求基层民警和群众代表对当前公安机关管理与服务、领导干部作风、队伍建设、执勤执法行为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基本情况
此次调研活动,主要采取“听、看、谈、问、议”的方式,先后召集联系点派出所民警、乡党委、村(组)小队长、派出所负责人、基层民警座谈会10场次,走访辖区群众、宗教人士等监管对象31户。查找基层派出所在服务意识、办事效率、工作创新履职尽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征询意见和建议。调研中,基本上摸清了当前干部群众最为关心、反映最为强烈的突出问题,了解了基层民警的思想动态和所思所盼,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调研中,共收集群众意见4条,民警意见5条,基本上摸清了当前群众最为关心、反映最为强烈的突出问题,了解了基层民警的思想动态和所思所盼,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调研中梳理出的问题
(一)维稳形势严峻,公安民警压力不断增大。维护辖区治安稳定是此次调研中辖区群众呼声最高的问题,通过走访座谈,一些群众反映,当前,托克逊正处于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的时期,各种矛盾纠纷不断增多,群体性事件苗头日益凸显,社会治安维稳形势日趋复杂,社会治安任务相当繁重。为了维护好辖区社会稳定和治安问题,在警力相对不足情况下,托克逊县公安局全体民警不得不放弃休息,延长上班时间,增派车辆、人员加强巡逻,努力维护好社会治安,这无疑是增加了民警的工作量,民警普遍感到工作超负荷运转,心理压力较大。
(二)部分民警的素质难以适应当前公安工作需要。近年来,进入公安队伍新民警(村警)较多,虽然我们开展了大练兵、集中培训等一系列的培训工作,但部分民警的素质与现实的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有的民警不会做群众工作、不会调查、取证,执法办案水平不高;有的民警下基层入户走访调查留于表面,只是简单的进行登记,没有和群众进行深入的交流和接触,无法掌握各种敌社情信息;有的民警对当前形势认识不足,在开展日常工作中看不到隐患,不能及时掌握潜在的社会不安全隐患等等。
(三)缺乏学习能力不足,存在处事畏难思想。相当数量的民警厌烦政治理论学习,缺乏对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与钻研,对法律常识和一些应知应会的政策理论、公安业务一知半解,面对新形势、新问题往往束手无策,工作起来力不从心,不能得心应手;一些民警虽然有工作热情,但存在“想干不会干”的问题,表现为无法胜任本职工作,不能独立完成工作任务。一些民警自身控制能力较差,自我要求不严,容易产生惰性,个别民警不能伏下身子深入基层一线,入户少,了解的情况少,群众不了解、不认识警务区民警,做群众工作能力差等问题。因一些民警、协警的综合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工作缺乏创新精神,所队领导对工作的指导不够,民警对上级下达的如追逃、破案等硬性指标工作任务完成上颇感吃力。
(四)领导能力欠缺统筹,存在他人工作安排他人完成。个别民警不注重业务的提高,本应自己完成的警综平台录入工作,推脱不会,领导为完成总体工作,安排其他业务骨干代为完成,久之“懒人”更懒,骨干越干份外的工作越多,导致骨干民警“不愿干”的问题,一些所队领导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态度不端正、自身位置摆不正。以老资格自居,自以为是,班子之间沟通联系少,工作相互推诿,影响整体队伍干工作的积极性。
三、几点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根据当前基层派出所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要促使民警热爱基层工作、安心基层工作,要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激发派出所民警立足岗位、乐于奉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通过教育,使派出所民警树立以下三种意识:一是牢固树立长期在基层工作的意识。要使广大基层民警明确,由于公安工作性质任务决定,从事机关工作的只是一小部分,大部分警力都必须长期在基层工作。而随着基层基础工作的强化,基层警力的比例只会增大,不会减小。二是牢固树立在艰苦岗位锻炼的意识。近年来参加工作的年轻民警中,独生子女多,不少人从小生活比较优裕,加之受社会上各种思潮的影响,青年民警的价值取向发生变化,奉献精神淡化,吃苦精神缺乏。要针对这一实际,教育他们懂得“宝剑锋自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的道理。三是牢固树立在派出所工作大有作为的意识。派出所岗位任务繁重、工作辛苦,这既给青年民警带来更大压力、需要更多付出,也为民警提高素质、展示才华提供了舞台。只要扑下身子,扎实工作,勇于在本职岗位锻炼自己,就可以有所作为,就能够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通过情感交流互动、营造融洽的内部环境,把思想教育搞实搞活搞好,真正起到“掌握民警思想、了解民警疾苦、沟通民警感情、倾听民警呼声、激发民警热情”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从优待警保障机制,努力消除派出所民警后顾之忧。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是新形势下队伍建设的新要求。一方面要切实加强民警的教育,转变观念,换位思考,真正以人民公仆的要求来认识我们在感情上、工作上的差距,正确对待群众投诉;同时,要着力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提高执法办案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切实做好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保护工作。要建立民警举报投诉澄清制度,对于查实的、当事民警无过错的投诉举报件,应当以相关组织的名义,在一定范围内,及时公开澄清;对于恶意诋毁公安民警形象的投诉人员应予以相应的处理,以维护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保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不受侵犯。要加大对派出所经费装备的倾斜,要采取各种措施,使派出所办公经费、办案经费、民警补助补贴、装备和办公设施得到保障。
三、要切实重视民警身心健康,努力为派出所基层工作提供良好的保障。首先做思想政治工作要真正走入民警工作、家庭、生活、社交,甚至思想、心理,多从民警身边事、身边人、民警关心、关注的人或事深入浅出、入情入理地讲道理,要将思想工作切实做到因人而异,针对性强,实效性明显,使思想政治工作成为解决实际问题的先导。其次要围绕缓解基层民警的心理压力,借助各种社会专业力量,开展心理健康辅导下基层服务,提高民警心理健康水平。再次要进一步丰富警营文化生活,越是工作紧张繁忙,越要注意劳逸结合,有张有弛。要以所队为单位,多开展适合青年民警特点的文体活动,活跃民警业余生活,减缓身心压力,增强队伍的凝聚力。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学校安全工作,完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学校师生安全,现就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要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校长作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领导,要将学校每个岗位的安全管理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建立起全方位、全覆盖的安全责任体系,构建起“学校班子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全体师生广泛参与和支持”的安全工作格局。要将安全工作作为考核广大教职工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年度考核、评职晋级、绩效工资和评模选优挂起钩来,实行安全问题一票否决制,对出现安全问题,视其情节轻重,在考核中要给予处罚,对于严重安全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一票否决,并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坚持重大活动报批制度,学校举办大型活动(包括外出学习、参观、考察、参加庆典活动等)必须按组织程序履行审批手续,确保学生安全。要坚持安全报告制度,学校在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在按有关规定全力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的同时,要立即向乡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不得迟报、瞒报和不报。要切实把握好安全工作的规律,充分掌握本地本校最容易出现安全隐患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处置教育安全事故的工作预案,同时,要定期组织师生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迅速、果断、有序处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是各村、各相关部门和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各村各部门必须破除学校安全工作是教育主管部门的事、是学校的事的错误思想,按照分工,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绝不允许出现推诿扯皮、推卸责任的现象。
加强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安全工作动态性很强,各村、各有关单位和学校要及时分析研究新情况和新变化,包括天气变化引发的新的安全问题,迅速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及时发现和预见新的问题和隐患,尤其是对一些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坚决做到检查到位、监控得力、整改及时、消除彻底,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学校作为校园安全的所在地,要切实担负起责任,特别是校长要作为第一责任人,组织力量在今天之内开展校内安全大摸排、大检查。乡里也将组织相关部门和村、学校负责人成立校园安全专项检查组,对辖区内的学校进行逐一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指定联系人,并将隐患及整改意见上报安监局。此次检查要对我乡学校安全情况包括学校食品卫生、周边环境、危房改造、交通住宿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一次系统、全面的检查,给学生提供安全健康环境、为师生构筑安全坚实防线。主要要做好以下六个方面防患于未然的工作。
一要抓好校舍安全。乡村建服务中心、安办、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及各村要立刻组织对学校校舍和学校周边地质进行一次全面拉网式的安全隐患排查,该抢修的要立即组织力量抢修,该停止使用的要果断停止使用,一时整改有困难的,也要明确监督责任、严防死守,通过完善的制度和严密的措施防范各种安全事件发生。对校舍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对教室里的各种教学设施、用电设备等要进行专门检查,防患于未然。对当前在建的学校工程项目,要严把工程质量关和施工安全关,不能降格要求或偷工减料,严格按照工程项目要求,确定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确保所有工程项目安全施工、安全使用。校内围墙、黑板报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加固整改到位,无法整改的,一律予以拆除;特别是要坚决拆除校园内的单块砖危墙。同时,校园周边的违章搭盖也要全部拆除。
二要抓好交通安全。学校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切实加强学生交通安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尤其是在上学放学的高峰期,派出所要加强警力配备,做好该时间段的车辆通行和学生过往安全疏导工作。同时,要加大对专用校车未按规定粘贴校车统一标识、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和两轮摩托车超载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要抓好饮食安全。学校饮食是容易造成群死群伤安全事故的问题之一。学校要监督食堂、小卖部把好进货关,经常检查其进货质量,特别是食品不能有过期和不合格产品,要杜绝“三无”产品进入校园。食堂卫生要认真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和规范进行操作,炊事人员必须有健康许可证。同时,要对校门口的流动摊点、小吃等加大清查力度,彻底杜绝食品安全隐患。
四要抓好校园治安安全。乡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要强化力量,大力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地区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同时,通过各种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在学生中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和互助自救能力。
五要抓好校园消防安全。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消防预案,配足备齐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特别是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计算机房等易发生火灾事故的人员集中场所,以彻底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要对广大师生、宿舍管理员、物资保管员、电工、锅炉工等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和培训,并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切实提高其消防意识与应对能力。
六要抓好日常安全。学校在日常管理中,要针对学校教学和课外活动的实际,规定统一具体的安全要求,科学设置好教室、宿舍的紧急安全通道,放学时要有专人指挥,避免因拥挤发生踩踏事故。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46号)和公安部等5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8号)精神,建立健全全市消防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基层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推进全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促进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推行消防安全网络化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随着灾后重建的完成,全市城乡基础设施大幅提升,将迎来新一轮高速发展跨越的关键时期。但是,全市基层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镇乡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监管机构不规范、工作人员不稳定、技术装备支撑不足等突出问题,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已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各镇乡、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对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大意义,正确处理好推进经济发展与抓好消防安全的关系,做到经济发展和消防安全“两手抓、两手硬”,切实采取过硬措施,扎实推进基层消防安全工作。
二、消防安全网格划分和工作目标
各镇乡、各部门要充分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按照属地管理的方式,划分三级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即搭建以镇乡人民政府为一级网格、以村(居)民委员会为二级网格、以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社会单位、场所为三级网格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构架,实行“政府主抓、逐级指导、层层定责,动态管理”的原则,形成“覆盖全市、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络监管模式,逐步实现“全覆盖、无盲区”的目标。
前,各镇乡、各有关部门要出台本地区、本部门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月,所有镇乡要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划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发动综治办、村(居)委会、治安巡防队等基层各方力量,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村(居)民楼院、村组进行全面排查。从月起,每月要有10%的镇乡按要求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建设任务;每月要网格化排查整治30%的单位、场所及社区、村庄。年内,50%的镇乡和村要完成消防规划的编制或者在总体规划中明确消防规划的内容。年,要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域覆盖,力争到年,全市建立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城乡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防控火灾能力显著提高。
三、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
(一)镇乡人民政府网格责任。各镇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网格中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要成立由镇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综治办、安办、公安派出所等负责人和社区、行政村、辖区重点单位等负责人参加的镇乡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突出问题。要依托综治办或安办等设立消防办公室(以下简称“消防办”),明确由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依法开展网格内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二)村(居)民委员会网格责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是网格中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社区、村“两委”应确定1至2名工作人员和警务室民警为消防管理人员,并根据实际情况聘请3-5名消防安全协管员,具体负责网格内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建立防火安全公约,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负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建立完善各类单位、场所、居民小区、农村院落等消防安全基础台账,并定期向镇乡人民政府报告辖区消防安全情况。
(三)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社会单位、场所网格责任。居民楼院(小区)、村组要建立由楼院长(物业管理单位)、村组负责人牵头的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在居民群众中确定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社会单位、场所网格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达标创建活动;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员工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的要求。
(四)相关监管部门责任。公安、综治、民政、工商、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建立完善联席会议、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依法落实消防监督工作职责,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分包联系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形势,指导镇乡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定期对镇乡和社区村庄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公安派出所及警务室民警、村(居)“两委”成员进行培训(原则上每年轮训1次),提高消防管理能力;要将镇乡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治安巡防队等基层力量纳入灭火救援指挥体系,指导开展专业训练,定期组织综合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能力。公安派出所要切实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区、农村警务工作,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建立健全分包联系机制,指导镇乡和社区、村组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综治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重要内容。
民政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城乡社区建设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要将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社区建设和减灾、救灾等工作与消防工作有机结合,督促基层政权组织做好消防管理工作。
工商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行为;要将消防安全作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的重要审查内容,对《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需经公安消防部门出具消防安全意见的,必须凭消防部门出具的同意意见,方可办理登记。
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范畴,作为安全创建考核评定的重要因素。镇乡安办要结合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认真排查火灾隐患,一旦发现要立即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
各镇乡人民政府要组织治安巡防队员、基层治保员等综治力量,积极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
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主要工作
(一)召开联席工作会议。镇乡人民政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形势研判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突出问题。
(二)完善城乡消防规划。镇乡人民政府网格应加强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满足灭火救援需要;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
(三)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镇乡人民政府网格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假日期间和农业收获季节要加强防火检查;村(居)民委员会网格每月应对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排查;居民楼院(小区)、村组每周应进行防火检查;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要结合岗位职责,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及时移交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
(四)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要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假日和民俗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要深化消防宣传“六进”活动,在村(社区)、居民楼院、单位、公众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橱窗(标牌),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提示。有条件的村(社区)要依托村级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室,建设消防教育体验活动室,定期组织居民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和灭火逃生体验。
(五)基层力量开展防火灭火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治安防范力量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中的作用,推行巡防消防一体化和“保消合一”模式,加强治安巡防队员、保安人员的消防业务培训,提高防火检查、消防宣传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各镇乡要依托干部、民兵等建立一定规模的应急救援队伍;村(社区)要以村(社区)干部为主组建志愿应急救援队伍;居民小区、村组、社会单位要充分整合社会单位、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人员和治保、巡防、保安人员、消防志愿者,组建志愿消防队伍;各级网格要制定完善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灭火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快速有效处置。
(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公安消防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网格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监管,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报告备案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实施动态管理。对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公安消防部门要督促单位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五、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建设
各镇乡、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机制,分清责任,明确任务。
(一)健全镇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全市应建立“划片、分包、定人”的责任制以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督办和消防工作逐级汇报等制度,确保消防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为消防安全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完善消防工作档案资料。各级网格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具体包括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区域图》,与责任片区或辖区社会单位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辖区各类单位、场所、居民小区、农村院落等消防安全基础台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包括日常消防检查记录、巡防巡查记录、隐患处置记录、隐患移交记录、火灾扑救记录等),消防宣传培训资料和应急救援预案等。
六、强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保障
公安消防部门要紧贴基层消防工作实际,组织专业技术骨干力量,以消防宣传和业务培训为重点,定期对网格相关责任人、管理人、联络员分批分类开展培训,全面提升网格管理人员的消防业务水平,指导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消防网格化管理的内容和消防业务基本知识,培养一批合格的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切实提高基层消防管理能力。要将镇乡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治安巡防队、保安等基层力量纳入灭火救援体系,指导开展专业训练,定期组织综合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能力。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是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有力抓手,是全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举措。各镇乡、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从固本强基的角度出发,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全力抓好推进落实,确保工作措施到位,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镇乡、各部门要成立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领导小组,按照方案确定的工作计划、任务和目标,要逐级签订责任书,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到具体单位、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做到定任务、定时限、定标准,逐条逐项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一、目标任务
通过全面摸底、严格检查,对无证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和未经许可、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物流网点,坚决依法查处;对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的企业,坚决停业整顿;对因上述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和个人,坚决依法追究责任。切实提高行业规范管管理水平,推动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加快推进寄递物品100%先验视、后封箱,寄递物流活动100%实名制,邮件、快件100%通过x机安检制度,对重点时段、运往重点区域和特殊场所的货物要进行重点查验,对全部零担货物进行x光机安检,从源头上防范利用寄递物流和零担货运渠道实施违法犯罪。
二、工作步骤
(一)全面清查阶段(2017年7月31日前)。相关部门按照本方案,结合实际,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对相关企业、从业人员开展拉网式排查,逐一“过筛子”、“梳篦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最大限度地把各种问题隐患排查出来,将整顿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头。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对前期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牢固树立“有患必除、除患务尽”的思想,逐级压实责任,及时整顿落实。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明确整改时限,限期督办,并在整改完毕前依法暂停相关企业、网点的经营运行,严防引发重大安全问题。对一时难以整改解决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镇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办公室,统筹研究整改解决。
(三)巩固完善阶段(2017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村(居)民委员会和相关部门要对开展清理整顿的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经验,认真剖析存在的问题不足,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研究,创新工作方法,及时推动健全相关领域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寄递物流行业安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底,规范行业管理。以镇综治委为主,派出所、安办和交管站参与,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掌握全县寄递物流企业底数。要加大对货运站(场)的摸底排查力度,对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不具备开业要求安全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寄递物流企业和货运站(场)、仓储单位,主管部门要限期责令改正,不能按要求改正的,由主管部门吊销相关许可。交管站、派出所要督促指导寄递物流企业加强精细化管理,落实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各环节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提高安全管理能力水平。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积极推动对重点时期、重要区域、特殊场所的物流活动实行实名制度。派出所要按照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的职责分工,主动加强监督管理,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严格按照商贸物流有关法规、规划、标准和政策,加强商务领信用管理,促进物流标准化、社会化、信息化水平的提高。要依据物流安全标准,依法管理物流行业计量器具及量值递和比对,依法对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要按照部门职责依法对寄递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立足职责加强对寄递物流有关规定的宣传,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为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提供基础保障。
(二)持续推动落实“三个100%”制度。要持续推动寄递物流企业落实寄运物品l00%先验视、后封箱,寄递物流活动100%实名制,邮件、快件100%通过x光机安检制度。除信件和已有安全保障机制的协议客户快递、通过自助邮局(智能快件箱)等交寄的邮件、快件外,一律要求通过对寄件人电话号码及相关身份信息比对核实后方可收寄。电商协议客户应当填写完整准确的寄件人信息。加快推进寄递物流标准规范体系和寄递物流企业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寄递物业实行业务流程全程计算机管理。企业要向市邮政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报送完整真实的用户信息。对寄往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邮件、快件集中安全检查,对可疑邮件、快件进行重点查验。对邮件暂时达不到100%通过x光机安检的寄递企业,要限期整改。2017年11月1日起,对邮件、快件、零担货物运输仍达不到通过x光机安检的寄递物流企业,由主管部门吊销经营许可,邮政、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省邮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厅即将出台的《贯彻落实“三个100%”管理办法》和《道路零担货物运输安全查验管理办法》。
(三)大力加强日常安全监管。镇交管站、派出所要加强日常检查,督促寄递物流企业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对拒不执行“三个100%”制度的,果断采取相关措施,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其他从业人员法律责任,对负有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要依法追究、失职渎职责任,确保安全稳定。要督促寄递物流企业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发现寄送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违禁物品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可疑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公安机关和主管部门查办处理,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妥善处置,防止发生伤亡事故。
(四)严格依法倒查追责。派出所要对办案掌握的非法寄运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宗教极端宣传品、物品、假币、假发票、枪支弹药、危爆物品、管制刀具,物品、假证件、假印章、、易制毒及易制爆化学品假冒伪劣商品等线索,建立落实物品溯源、责任倒查、违法行为追究制度。在侦办案件工作中,要追溯物品源头,严肃追究寄件人违法寄递行为的法律责任,逐环节倒查涉及企业和员工是否履职尽责,对负有责任的依法追责,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建议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处罚情况要向社会公布,倒逼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本次清理整顿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当前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公共安全、建设平安村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要加强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是寄递物流的责任主体,相关部门是实施主体,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措施,强化督导,确保清理整顿取得实效。镇上将组建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名单附后)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县清理整顿专项行动。
(二)强化责任,落实制度。一是主体责任,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要以此次行动为契机,严格督促企业落实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力推动相关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对因安全管理不到位引发重大案件、事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要坚决依法倒查、处罚当事企业及其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二是监管责任,要强化主管部门的监督责任,督促指导基层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深入企业、深入现场,严格督促检查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全力推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以深化“清剿火患”战役工作为契机,按照全面清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组织检查与单位自查相结合,专业指导与区域负责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开展全区集体宿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排查整改一批火灾隐患,集中查封一批危险场所和部位,集中处理一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全面规范全区集体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全区集体宿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由区政府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进、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为副组长,区监察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城管局、区安监局、区房管局、区文体旅游局、区民政局、区国资办、区建设局、区公安分局、区规划分局、区消防大队等部门及各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集体宿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消防大队办公,办公室主任由区消防大队大队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指导以及情况收集、信息上报、工作调度、会议组织等工作。
三、街道及相关部门职责
(一)区监察局负责建立治庸问责机制,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单位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履职情况;
(二)各街道全面负责本辖区集体宿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明确工作分工和职责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有效落实。
(三)区国资办、区经信局负责督促所监管企业开展集体宿舍火灾隐患自查整改工作,完善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员工宣传教育培训。
(四)派出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多警联动机制开展摸排整治,全面掌握集体宿舍消防安全状况,精心排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及时制发法律文书并督促整改,依法应予以行政处罚的,一律立案查处。
(五)区规划分局要按照相关规定,对未经行政审批擅自变更建筑物使用性质设置集体宿舍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六)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技术指导。区消防大队要加大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执法力度,依法应予以临时查封的,一律予以临时查封;依法应作出“三停(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处罚的,一律予以关停;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七)区城管局负责对违规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户外广告牌、防盗网等依法。
(八)区房管局负责对排查发现用作集体宿舍的出租屋依法予以登记备案,对擅自改变用途或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要及时通报区规划分局、区消防大队依法予以查处。
(九)区教育局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和寄宿制中小学校集体宿舍的排查整治工作。要督促学校开展学生宿舍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指导学校落实消防安全教育活动,组织灭火疏散逃生演练。要重点整治学生宿舍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楼梯和建筑外窗设置铁栅栏、消防设施设备配置不足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等隐患,严格禁止学生宿舍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酒精炉、蜡烛等用火用电行为。
(十)区民政局负责养老院、福利院和民办(私立)幼儿园集体宿舍的消防安全整治。重点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公共走道、建筑外窗是否违规设置铁栅栏,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是否完整好用,电气线路敷设是否合理,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标准,用火用电是否管理规范等,对宿舍检查发现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及时抄告区消防大队依法查处。
(十一)区建设局负责辖区工地工棚板房集体宿舍的消防安全整治。重点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公共走道、建筑外窗是否违规设置铁栅栏,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是否完整好用,电气线路敷设是否合理,用电用气是否管理规范。
四、整治范围
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寄宿制中小学校、养老院、福利院,企业及其他单位设置的住宿人数在4人以上的集体宿舍,均应纳入整治范围,包括:自建自管宿舍、集体承租宿舍、个人承租宿舍。
各街道、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将辖区和监管单位设置的其他形式集体宿舍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
五、排查内容
(一)是否在生产、存储、经营的建筑内违规设置集体宿舍。
(二)是否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违规设置集体宿舍。
(三)集体宿舍布局和人均使用面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四)集体宿舍所在建筑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建筑及集体宿舍内固定消防设施,灭火、逃生器材配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集体宿舍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是否堆放影响安全疏散的物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六)是否落实集体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接乱拉电气线路,违章用火、用气等现象,门窗、外墙是否设置影响人员逃生的防盗网、广告牌。
(七)学校、养老院、福利院和企业是否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街道及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周密具体的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整治对象、重点、方法和要求,强化责任,细化任务,对辖区集体宿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全面排查阶段。各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广泛发动社会单位开展集体宿舍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整改行动,社会单位要向区消防大队或者派出所提交自查报告,由区消防大队统一整理造册后报区人民政府备案。各街道、各部门和单位要比照《集体宿舍消防安全检查标准》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逐一填写《集体宿舍消防安全整治情况登记表》,建立“一户一表”,对排查发现的成片设置的集体宿舍集中登记造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挂牌督办并组织研究制订专项整治方案。
(三)集中整改阶段。区集体宿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成立综合整治联合执法工作小组,对违规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户外广告牌、防盗网等,一律依法;对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违规设置集体宿舍或者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依法予以查处;对违规在生产、存储、经营建筑内设置集体宿舍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或者停产停业。同时,各街道及相关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并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设置集体宿舍消防安全员,规范集体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严防整改期间发生火灾事故或者产生新的火灾隐患。
(四)总结验收阶段。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区公安分局、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等部门成立检查验收组,对各街道及相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中发现未按要求开展整治、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行动走过场的,要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并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重新组织整治。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街道、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体宿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真正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摆到重要位置,加强领导、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各街道、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的协作配合,畅通信息互通渠道,建立火灾隐患通报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社会消防安全齐抓共管的合力,切实做到有患必除,除患必尽。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重点针对出租屋、“城中村”等进城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区域,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火场避险、逃生自救知识。社会单位要找准本单位消防教育工作的薄弱点,结合实际开展“一次集中培训、一次安全检查、一次逃生演练等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发现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火场疏散逃生的能力。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近日,省政府批复同意了该起事故的调查报告,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违法搭建、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现将有关事故调查和处理情况公开如下:
一、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经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荣健市场B区A栋A56号商铺西南角上方的自制冷藏室空气冷却器电源线路短路引燃商铺内可燃物蔓延成灾。
(二)间接原因。
1.荣健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1)安全意识淡薄。荣健公司作为荣健市场建设、经营和管理单位,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了自身经济利益而无视消防安全;法定代表人许日送在事故发生后,未能组织员工进行有效疏散和初起火灾扑救,反而擅自驾车离开现场逃往外地。
(2)违法建设经营荣健市场。荣健公司在荣健市场建设过程中未办理国土规划相关用地审批、报建手续,未经公安消防部门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以及开业前安全检查;违规搭建大量铁皮棚房,顶棚彩钢板大量使用聚氨酯泡沫,内部没有承重墙体和防火分隔,整体互相连通,导致燃烧时释放出大量有毒浓烟并迅速扩散,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3)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荣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人员不明确;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不彻底,未能及时消除违规住人、用电隐患及消防设施不完善等事故隐患。
(4)用电安全管理混乱。荣健公司雇请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违规布设电气线路,导致荣健市场存在室外路边低压电缆头制作不规范、敷设高度严重不足,且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整体配电干线、入户线敷设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通讯电路与强电线路未分开敷设;电缆线任意接驳、浮拉、拖地、多线缠绕;电源线路绝缘破损、老化未及时进行更换;插座回路未独立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保护接地线采用缠绕及钩挂方式等大量用电安全隐患。
(5)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不到位。荣健公司从未组织荣健市场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用电及消防方面的培训;未按规范要求建设市场消防设施,未安装火灾紧急报警装置,商铺未设置紧急疏散出口,造成人员未能及时逃生。尤其是违规将荣健市场内消防栓锁闭,消防水管网总阀未调至最大状态,导致火灾发生后无法及时扑救初期火灾。
2.A56号秦晋果业商铺经营户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
(1)消防安全意识淡薄。A56号商户未履行租赁合同和防火责任书,擅自改变商铺结构,大量使用彩钢板、木材等材料违规搭建阁楼,大量使用聚氨酯泡沫板保温隔热。未对存在的消防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消除,尤其是在周边商铺经常性地存在电线开关跳闸的情况下,没有引起警醒,及时整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2)存在三合一问题。A56号商户无视消防法律法规要求,将经营、储存和居住场所合为一体,未采取有效防火分隔和消防安全技防措施。尤其是在相关监管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和违规住人专项整治后仍拒不拆除和迁出。
(3)违规安装自制冷藏室和配电线路。A56号商户用电安全意识淡薄;聘请无相关资质资格的人员使用铁皮层、聚氨酯泡沫保温层、压缩机、冷凝剂等设备、材料违规自制冷藏室;配电线路使用不阻燃管穿管,线路乱拉乱接;在自制冷藏室及电源线附近堆放可燃物及杂物或可能导致电源线发生机械损伤的物品;未规范安装漏电保护。
3.黄家威违法组装销售自制冷藏室。
黄家威违法组装自制冷藏室卖给A56商铺使用,并负责电线连接工作。经查,该自制冷藏室是一个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和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因素。
4.深圳市公明根竹园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根竹园公司)出租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
根竹园公司违法将未办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手续、没有消防许可手续的土地及上盖建筑物出租给荣健公司建设经营市场。同时,根竹园公司未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和《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相关规定,对荣健公司擅自建设铁皮棚房行为实施有效监督,也未督促承租方及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和向有关部门报告,未履行出租场所消防安全责任。
5.公安消防部门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不力。
(2)2011年1月以后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公明派出所负责辖区(含荣健市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在发现荣健市场未取得消防许可而擅自营业的情况下,未按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未能有效制止该市场消防违法行为和消除该市场长期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工作严重失职。
(3)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负责辖区消防监督检查的业务指导,对公明派出所业务指导不力,未能督促其严格依法实施监管、消除辖区内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4)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负责辖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对公明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疏于监管。
6.土地监察及规划国土部门对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监管不力、指导督促不力。
(1)公明街道办事处执法队对荣健市场内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制止不力、查处拆除不力,对荣健市场内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规模不断扩大问题失管失控,工作严重失职。
(2)光明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未认真履行辖区内规划地违法行为的日常督查职责,对荣健市场内长期存在的违建问题失察;对查违中队及公明办事处执法队开展市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巡查检查和查处整改工作指导、督促不力。
(3)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未能正确履行职责,违规为荣健市场违法占用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的部分国有未出让土地补办了临时用地手续。
7.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把关不严。
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为荣健市场违法占用辖区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的国有未出让土地违法建设补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存在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8.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分局对荣健公司擅自变更登记事项监管不力。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分局对于荣健公司擅自在其登记注册的住所外违法建设大面积铁皮棚房用于经营行为监管不力,日常巡查流于形式。
9.根竹园社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力。
根竹园社区片面强调增加社区收入而忽视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能严格督促辖区内市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责任;个别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收受荣健公司老板许日送的巨额贿赂,为该公司违法建设等行为提供便利。
指导思想:以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为引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实际落实安全监管工作,加大执法力度,深化专项整治,加强宣传教育,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总体目标:依法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力争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同比有所下降,确保不突破区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现安全生产状况平稳好转。
二、围绕“创新思维,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依法监管”的工作思路,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1. 强化监管人员管理。着力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强化镇、村两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明确具体的职责分工安排,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到责任。加强对镇及村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增强镇、村两级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在解决应知、应会的基础上,重点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村级基层安监队伍的建设。
2.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季度要逐级落实签订好2012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工作,建立和完善村居、企业安全生产层级责任制,实现安全监管责任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各村居要做好与辖区内企业100%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工作,监督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细化各项指标,加大对村级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力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留空档。另外,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考核办法,结合我镇实际,及时制定我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及“一票否决”办法,认真考核我镇各有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履职情况。
3. 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协调。积极发挥镇安委会职能,坚持联席会议制度,指导村居和协调好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落实各自领域的安全监管,重点落实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的安全生产联合督查,特别是加强工矿企业生产安全、交通,消防等指标考核部门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今年要重点建立村居之间、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村居与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的联动学习机制,借鉴别人好的经验及做法,取长补短,改进自身的监管方式。
4. 完善企业基础工作。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工作为抓手,认真落实规模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推进特种设备使用企业标杆企业申报工作,促使企业按照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完善自身的安全监督管理,提升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以点带面,并共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5. 大力推动中介机构帮扶工作。2012年我镇开展安全生产中介帮扶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今年将继续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社会化,加大力度推进对村居委、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企业、新办的中小企业、安全生产高危企业、家具企业等领域进行中介帮扶。全面推广安全生产中介帮扶,购买社会服务,借助中介专业力量,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推向社会化。另外,创新、探索特种设备监管模式,尝试以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开展特种设备监管,借助社会力量对我镇特种设备的登记、业务受理、检查、业务指引等方面工作实施帮扶。
6. 进一步加强应急机制建设。强化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积极指导企业、单位适时开展各类应急演练,重点抓好危化品、家具、公共聚集场所、特种设备企业等单位的应急演练工作,今年重点组织中小企业开展联合演练、规模企业全员演练,大力提升各村居、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活动的质量,争取更多的企业、更多的员工能够参与,进一步提升企业及群众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充分掌握逃生、自救、互救方法。
7. 积极开展各类安全培训教育工作。重点抓好企业安全培训,落实企业负责人和初级安全主任培训和再教育培训;配合开展好危化品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积极推进“安全培训进企业”全员培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积极拓展镇、村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渠道,重点提升镇级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为全镇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提供有力保障。
8. 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工作。一是继续办好《市场安全监管》(月报),充分发挥月刊的宣教、指导作用;二是根据季节特点,定期通过电视、媒体、手机信息等渠道宣传各类安全生产常识、小知识,增强全民的安全意识,通过加大对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让安全生产理念深入民心。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信息电视宣传力度,加大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曝光率;四是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安全日及“交通安全”宣传月等系列活动,以各类主题活动为契机,强化各个领域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五是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模式,深入到村居(社区)、企业、学校,组织、指导各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
(二)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执法力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 加强日常监管,落实重点行业的隐患整改治理。各村居、各部门要强化对全镇辖区内企业的监管工作,认真开展对企业的日常检查、巡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各单位要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加大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企业的排查治理的力度,突出重点,铁腕狠抓隐患整治,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不突破上级下达的各项考核任务指标。
2.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执法工作。要加大对各类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坚持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各部门对我镇辖区内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并着力推动这项工作长期化、常态化、制度化,努力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能够遵章守法开展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3. 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市监局继续深化对辖区内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油站等重点单位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严格按照危化行业检查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并督促有关单位完善相关安全监控技术措施和安全监控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同时,要加大对下放危险化学品事权的学习,确保区、镇危险化学品管理职能下放的无缝对接。
4. 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各村居要联合市监局重点开展好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加强对特种设备现场检查业务知识的学习,确保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检查到位。要进一步理顺好新下放的特种设备登记审批职能事项,把好特种设备登记、审批与现场监察关,全力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5. 深入推进家具行业专项整治。根据我镇《关于全面开展家具行业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求,派出所、市监局、专职消防队、卫生、环保、供水、供电、各村居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突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家具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将家具企业整治工作转化为常态化监管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对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环保等方面落实有效整改,进一步提升家具行业的管理水平。
6. 大力推进防火安全工作。结合《 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派出所、专职消防队、综治办、各村居委等部门在2011年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行动,特别要重点对公众聚集场所、“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屋、易诱发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高危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镇防火安全。
7. 强化道路交通监管工作。认真排查镇及村级道路交通事故黑点,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由交警中队、城管局等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对各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对镇巴、校巴的安全管理,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车辆的安全检查、道路线路、站点的规划,责令运输公司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城管局要做好水上交通、道路运输、搬运装卸等领域的安全监管。
8. 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城建局要强化建筑施工工地监管,指导监督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综合管理。针对2011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复查行动,对曾发出整改、被扣分的工地加大检查频率,加强建筑工地的检查力度,以保证我镇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
9. 落实校园安全管理。镇宣文办、教育局、消防、交通、综治办等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强化校园周边环境监管,提升学生安全意识,特别是对防火、防毒、防溺水、防交通事故进行教育及组织演练,提高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并积极组织校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10. 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城管局、市监局、派出所、各村居等部门要加大对“禁炮”工作的宣传力度,向我镇辖区内的群众广泛宣传我区禁止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并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11. 强化商贸、旅游行业安全监管。宣文办要加大对我镇碧江金楼等旅游景点的安全监管;市监局要强化相关机动游戏项目、游乐设施的监督力度,并健全我镇各宾馆、酒店的安全营运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消防、卫生、公共安全定时进行专项的检查,落实相应的预警措施。
12. 做好供水、供电安全管理。镇供水、供电等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隐患整改治理工作,加强对全镇供水、供电设备的监管和维护,确保全镇供水、供电安全运行。同时,全力配合镇有关部门推进的各项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行动,依法配合对需要实施停水、停电的场所予以停水、停电处理。
13. 落实其他领域安全监管。镇其他安委会成员单位也要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健全制度,利用定期会议、联合执法等方式,提升安全监管实效。
(三)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各项专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