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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统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局,围绕建设“平安**宁,和谐**宁”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突出“以人为本”,“努力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题,普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集中力量,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推进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镇道路交通安全。通过集中整治客运车辆、货运汽车、摩托车、拖拉机非法载人等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无证驾车、超载超速、非法拼装和报废车辆上路行驶、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以及道路规划、建设、施工等方面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和整改,客运经营者和客运汽车站的交通安全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最终达到减少一般交通安全事故,遏制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杜绝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总体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镇交通安全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由唐淼华同志任组长,蒋开松、刘思池、徐家伟同志为副组长,杨昌国、杨通尧、张秋萍、唐丽群、黄荣志、陈丽萍、杨盛宝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这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年11月11日至2009年1月10日
四、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的主要内容
1、以村为重点,利用二个月时间开展集中整治,重点对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非法载客营运,超载超速,乱停乱摆,无校车通行征接送学生等严重违章行为进行整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12月起,对查获的违法营运车辆要从重处罚(其中把三个村作为本次集中整治的重点)。
2、各村(居)委会会同镇安监站、综治办,对本村(居)公路做好事故多发路段的整治工作,建立事故多发路段档案,增加安全标志和安全防范设施,在特殊气象条件下做好道路交通的安全保障,严防恶通事故发生。各村(居)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摸底工作必须在11月10日前报镇安监站),及时督促无证驾驶人员和无牌无证行驶车辆车主到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对屡教不改,不听劝告者,配合执法部门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到位,重点整治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微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无证、违法搭人载客的严重违法行为。强化客运站场管理,纠正治理安全设施不达标,出站检查不严格,站外停车下人的现象。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道路交通安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各村(居)要认真深入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有效措施,扎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抓紧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依据上级文件精神,根据本院实际,特制定**县oN中心卫生院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排查整治的内容
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第二、三、四次集中行动和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各科室全面排查治理基础设施、医疗设备、工作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险情,全面排查整改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各科室要对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查找安全漏洞和火灾风险隐患,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等的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办公楼、病房楼、家属宿舍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重点抓好对人和物的管理,要保证安全疏散设施(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通道、疏散指示、应急照明)完好,配足配齐消防设备,消火栓及消防水带齐全有效。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做好消防灭火及人员疏散演练,增强职工的安全用电用火常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坚决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情况。要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高低压变配电系统等各类特种设备和大型医疗设备的检查、检修,确保生产设施、设备时刻处于正常运转状态;本科室各类特种设备定期年检,加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坚持持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
(四)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要加强对毒、麻、精药品安全监管,加强对放射源、剧毒化学品、毒菌种及其他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尤其是存放和使用剧毒化学品的科室要建立管理台帐,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必须用专用仓库储存或单独存放的规定。
(五)各项安全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安全责任是否明确,执行是否认真;水、电、气等后勤保障系统的安全运行及维修、保养情况;财务部门、收费处、计算机房、病房、宿舍、居住区等要害部位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设施的落实和管理情况。
(六)建筑安全监管情况。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实行安全"三同时"的规定;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用火用电、危险作业等安全管理措施。
(七)交通安全监管情况。坚持以人为本,加强人员和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全面检查车辆安全隐患,加强日常维护,坚决杜绝车辆带病上路。对驾驶人进行经常性的面对面安全教育,促使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坚决杜绝违章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遏制各种交通事故的发生。
(八)行业安全监管情况。加强对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增加监督频次,加大执法力度,防范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发生;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监测、调查及处置能力。
(九)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科室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上岗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科室安全文化建设情况等。
(十)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情况,对科室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进行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同时,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进一步检查各科室安全监管机构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科室主要负责人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安全许可制度实施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二、方式和责任分工
采取各科室自查、医院督查的方式进行。
三、时间和步骤
从7 月3 日开始至12 月10 日结束,按照分步实施、压茬进行的原则,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7 月3 日至7 月5 日)。各科室要根据排查整治行动的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行安排部署。要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广泛动员。加大对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深刻认识开展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7 月6 日至7 月31 日)。各科室按照排查整治行动的内容要求,认真组织,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三)专家"会诊"阶段(8 月1 日至9 月30 日)。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各科室要深入排查影响本科室、本岗位安全生产的问题和隐患,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附件2),分区域、分岗位登记造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重大隐患,各科室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填写《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表》(附件3),并上报局监察室。
(四)督导落实阶段(10 月1 日至11 月10 日)。卫生局组织专门人员对各科室进行不间断地督查,重点督查各科室开展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情况和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等。
(五)巩固提高阶段(11 月11 日至12 月10 日)。
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查缺补漏,建章立制。各单
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巩固集中排查整治成果,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科室要把这次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稳**全生产形势的关键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明确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其它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迅速行动,务求实效。各科室要立即行动,结合辖区、行业实际细化排查内容,坚持边制定方案边检查,迅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列入隐患整改计划,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整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跟踪进行治理,整改完毕销号。
(三)统筹兼顾,搞好结合。各科室要注重搞好结合文章,坚持把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与深化日常安全监管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把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与"打非治违"工作结合起来,加大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坚持与"双基"建设结合起来,深化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及时调度,加强沟通。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期间,
各科室要及时分析排查整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按照要求及时报送表格和信息,从7 月5日开始至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结束,于每月7 日、17 日、27日上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表》,每月27 日前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每周报送2 条以上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动态,内容包括:整治行动部署推动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等。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结束后,各科室要认真总结,并于12月3 日前将本科室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总结报局监察室。
2012.7.5
**县oN中心卫生院
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明才 院 长
副组长:李玉耀 副院长
成 员:杨在山 副院长
潘洪友 副院长
刘洪奎 副院长
高乐宝 副院长
刘 霞 副院长
周兴家 工会主席
秦东礼 办公室主任
冯瑞起 财务科长
徐晓宁 妇科主任
葛胜仁 保卫科长
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经开区、苏相合作区建设管理局、高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高铁新城规划建设局、度假区管理办(阳澄湖镇)规划建设局,各镇(街道、区)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安全环境,确保“十四五”开局起步之年安全形势稳定,紧紧围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目标,深入分析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点,对全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坚决堵塞安全漏洞,经研究决定,现将《全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全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相城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章)
2021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
相城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印发
全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安全环境,确保“十四五”开局起步之年安全形势稳定,紧紧围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目标,深入分析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点,对全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坚决堵塞安全漏洞,提高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委办分管主任、区住建局(园绿中心)、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住建局(园绿中心)、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和各属地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园绿中心)。
三、主要任务
(一)整治时间
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7月30日
(二)整治范围
全区各类工地,包括:建筑、市政、道路、桥梁、隧道、管线、小型(临时)、拆除、农民自建房工地及其参建的建设、监理、施工等企业。
(三)整治内容
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安全培训教育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论证和实施情况。
(四)整治重点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切实担负起首要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和合同约定的合理工期。施工单位要落实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履责,进一步落实“一必须五到位”管理要求;要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全面梳理和排查,查找问题和隐患,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切实做到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落实”。
2.激发企业安全生产内生动力。各企业要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成果,强化一线工人安全生产意识,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各地、各部门要为企业搭建安全生产平台,实现“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将企业的优势资源整合,分享先进的、有特色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安全管理经验,加快实现安全管理经验从企业中产生产出、在企业间交流提升、到企业里发挥作用,从而进一步激发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内生动力。
3.完善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参建各方要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建立危大工程清单制度、强化危大工程实施各方主体责任、完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及专家论证制度,并进一步加强危大工程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控,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4.强化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措施。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要进一步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严格落实施工现场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现场隐患的排查治理,不断提高安全防护标准化、工具化、定型化的水平。
5.健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信用管理责任体系。参建各方要贯彻落实包括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拆(一体化)、检测等多方责任主体的《江苏省建筑起重机械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办法》,推动建立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模式,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全生命周期管理,解决租赁企业小零散、以租代管、维护保养不到位等问题。
6.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参建各方要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苏住建质〔2020〕33号)要求,严格按照应急处置程序进行处置并执行信息报告,确保我区建设领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规范、有序、高效。
7.重点时段安全管控情况。参建各方要落实项目在雨季、台风和夏季高温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保障措施。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对新进、转岗一线操作工人进行“三级”教育;落实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消防防火等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配合区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开展施工项目灭鼠和蚊蝇消杀活动等。
8.全面深入推进工地扬尘精细化管理。参建各方要进一步提升扬尘防治意识,深入剖析自身工地扬尘管控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强化如秋冬季等大气重污染时段,土方开挖、市政后三通等重点工序环节的管控措施,提升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
9.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参建各方要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制定并落实现场消防安全制度和防火技术方案, 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
10.提升施工安全信息化监管效能。规模以上的项目要积极建设智慧工地,实现数据与相城智慧安监平台的互联互通,推动建立政府监管端、企业端、项目端三级预警机制,进一步提高项目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管理水平。
11.持续开展工地危化品专项整治。参建各方要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使用条件,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各类事故。
12.强化小型(临时)工程与农民自建房安全管理。各属地政府要加强对小型(临时)工程、农民自建房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并及时发现、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堵塞辖区内小型(临时)工程、农民自建房安全监管“盲区”和“漏洞”。
五、实施时段
此次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从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7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20日至5月10日)。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分析本地、本行业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要求传达到每个企业、每个工程项目部。要立即督促参建项目责任主体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责任到人,限期整改,现场隐患不消除、工人教育培训不充分的不得带病作业、继续施工。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5月11日至2021年6月30日)。各地、各部门要细化检查内容和执法标准,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综合督查等多种方式,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坚持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相结合,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要突出重点企业、项目、部位的隐患排查整治,抓好对停工整顿、发生亡人事故企业和工程项目的跟踪复查,在排查整治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长效机制,逐项梳理出在政策层面、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项。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21年7月1日至7月30日)。各地、各部门要对已排查出的施工安全风险隐患,实施清单管理、逐项销号,并严格依法依规处置,对不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风险隐患,定岗定人、严防死守,确保安全可控;要采取明查暗访、“回头看”检查等多种方式,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要推进建筑市场、工程现场联动监管机制建设,严格市场准入,从工程招投标、商品房预售许可等管理节点严格把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针对在建工程实际和以往事故高发类型,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各建筑企业要明确专项整治的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认真组织,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措施、全面推进。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出发,统筹谋划,将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日常检查力度,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监督检查,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委会将根据此方案并结合工作实际,每月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三)严格执法、联合惩戒。各地、各部门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频次,要依法严惩和曝光一批违法违规施工行为;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按照“四个一律”要求,突出对非法建筑施工行为的严厉打击,对非法建筑施工活动,一律予以停工整改,对从事非法建筑施工活动的有关企业和责任人,一律予以严厉处罚;对存在非法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违反法律的有关企业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要按照“隐患即是事故”的要求,加大事前查处和非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公布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黑名单”。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借助各类信息平台,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全社会、全行业关注、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强化社会监督,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执法检查,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
(五)强化信息报送,及时总结。请各地、各部门将本地区、本行业范围内的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及领导小组、联络员名单于2021年4月30日前报送至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2021年5月起,请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案要求,每周五前报送本地区、本行业专项整治开展情况(附件1、2);2021年7月23日前报送本地区、本行业专项整治总体情况。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及时梳理汇总全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并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梁吉成、刘伟伟,联系电话:85182396,邮箱:2364293143@qq.com。
附件1
各板块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每周)
序号
镇(街道、区)
督查检查 项目数
(个)
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起)
发现问题隐患数
发现重大隐患数
立案 处罚数
(家)
处罚 金额
(万元)
备注
排 查
(项)
整 治
(项)
排 查
(项)
整 治
(项)
1
经开区
北桥街道
2
澄阳街道
3
苏相合作区
4
相城高新区
5
高铁新城
6
度假区(阳澄湖镇)
7
黄埭镇
8
渭塘镇
9
望亭镇
10
黄桥街道
11
太平街道
合计
填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附件2
序号
部门
督查检查 项目数
(个)
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起)
发现问题隐患数
发现重大隐患数
立案 处罚数
(家)
处罚 金额
(万元)
备注
排 查
(项)
整 治
(项)
排 查
(项)
整 治
(项)
1
区城管局
2
区交运局
3
区水务局
4
区应急局
5
区国资办
合计
专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每周)
填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行政执法服务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坚持打防结合原则,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创新安全监管机制,依法查处非法生产、蓄意瞒报事故、不顾职工生命安全盲目生产的违法案件,全面提升全系统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开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三、执法重点
本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对象为:
1、无证和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许可证过期仍然生产经营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或群众举报和上级督办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
3、瞒报事故的;
4、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5、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6、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XX年以来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列为挂牌整治的;
8、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9、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工作步骤
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时间为XX年4月20日至11月3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1、动员启动阶段(4月22日—4月30日)。市安监局制订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动员。
2、执法检查阶段(5月1日-10月30日)。市局统一组织、统一部署,集中时间,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和重点专项监察,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尤其是生产经营单位瞒报事故的、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要从严从重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镇、区、环本农场在平时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要及时向市安监局报告,并配合市安监局展开行政执法活动。
3、总结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市安监局撰写XX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南通市安监局。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全市各镇、区、环本农场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要把这次行动作为深入开展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主要载体,积极主动搞好配合,确保行动有序顺利推进。
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镇党委、政府目前开展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讨论”活动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按照“全镇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利用1个月的时间在全镇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改、大检查、大惩处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六月风暴”专项行动,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正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网络。全面排查取缔一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规范一批证照不齐和超范围经营的经营户,全面提升一批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管理水平,封堵整改一批生产、流通和消费领域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和漏洞,严厉打击一批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惩处一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分子,彻底捣毁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和“黑窝点”。督促我镇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企业达标、规范,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食物中毒事件,促进全市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
三、工作任务
(一)食品安全大排查
各村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责任,依托网格化管理切实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力度,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本辖区内的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排查到位,包括所有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小商小贩、食品摊贩、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及其周边、农村集贸市场、超市、饭店、餐饮店、农家院、猪牛羊肉屠宰点以及在出租屋和自家进行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开展全面排查,重在发现问题和解决隐患。督促经营户与房主签订不出现食品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承诺书,签订率要求达到100%,不留盲区,坚决取缔食品生产加工“黑作坊”、“黑窝点”,根除一切食品安全隐患。
(二)食品安全大整改
对于排查出的各类食品安全隐患,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履职,全力配合,积极整改,及时有效将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在正式出台之前,要严格按照规定,对本部门界定的品种、范围和职责进行全过程监管。要逐步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正规经营,发现违法行为的要立即查处,涉及违法犯罪的案件要立即移送市公安局。
1.初级农产品。由镇农办负责,以中小型市集贸市场为重点部位,重点整治蔬菜农药残留、“毒豆芽”、“毒生姜”、水产品和水发产品等,对蔬菜特别是豆芽要从生产加工到销售实行全过程监管。对全市所有种植基地农药的使用情况、农资经营户是否存在销售剧毒农药情况和各类超市、集贸市场进行摸底排查,加强监督抽检。
2.生产加工环节。由市质监局驻白寨一中队负责,重点加强对豆制品、牛肉、粉条、粉皮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隐患的排查力度。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出场全过程逐个进行彻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依法处置到位。
3.流通环节。由镇工商所负责,重点加强对卤肉卤鸡等熟肉食品、单体蛋糕店、奶茶店、豆浆店、饼店、馒头、烧饼、炒货店等面向最终消费者加工销售食品的食品商户排查力度。全面清查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县范围内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整治目标
坚持以《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武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思想,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两节”期间消费较多的商品、食品,把好商品流通和消费环节关口,实行追踪溯源,跟踪监督,全程监管。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巩固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防止无照经营反弹,查处一批违法经营食品案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排除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隐患,净化节日商品和食品市场。保障人民群众元旦、春节商品质量和饮食安全,使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为消费者提供规范有序、质量可靠的节日市场,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____年度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平交易分局、专业市场分局、办公室、消保股、法制股、各基层分局、所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消保股,××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各分局、所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
三、整治内容
(一)重点品种
开展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生活必需食品和节日大宗食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如粮油、肉及肉制品、腌腊制品、糕点、面粉、米粉、奶制品、豆制品、调味品、蔬菜、水果、水产品、罐头、酒、散装食品和九类重点商品等消费量大、问题出现比较集中的食品和商品。特别强化对豆制品、动物血制品、奶及奶品、腌腊制品和家电、低压电器的整治。
(二)重点环节
对辖区食品经营单位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检查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按许可要求进行经营,清理整顿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村集市、连锁超市无证经营行为,强化食品经营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等制度的执行;严禁注水肉上市流入餐桌,强化酒类流通管理。
四、整治时间
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月__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本文来源:文秘站 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__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各分局、所要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动员部署和广泛宣传。要求食品经营者进一步加强自查自纠,排查隐患,立即整改。
(二)组织实施第一阶段检查(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元月_日)。各分局、所要组织人员,成立专班,重点开展以九类重点商品为主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低压电器,家电的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对节日食品市场也要进行有重点的检查,防止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确保节日消费安全。
(三)组织实施第二阶段检查(____年元月_日至____年_月__日)。一是各分局、所要组织专班,集中力量,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声势。对食品安全薄弱环节、薄弱部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进行拉网式检查,抓重点、抓典型,营造声势。二是各分局、所以环节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强化日常监管,确保万无一失。各分局、所要认真按照制定的具体整治方案的要求,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各分局、所要利用配置的快速检测箱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及时发现不合格食品,并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霉变及其它不符合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县局将组织开展一次食品抽样送检,对检测的不合格食品,各分局、所要组织立案查处,办一批食品违法大案,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四)总结阶段(_月__日至_月__日)。县局将组织对全县各基层分局、所的整治行动进行抽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食品安全监管和九类重点商品工作存在的问题。同时,各基层分局、所要认真总结这次集中整治行动的经验和成效,将总结材料、报表、图片宣传资料及典型案例按规定时间上报。
五、整治要求
_、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分局所要站在贯彻“十七大”会议精神、执法为民、构建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认识这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制订本单位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将工作落到实处。
_、加强宣传,营造声势。各分局、所要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整治活动情况的宣传;对制售假冒伪劣的违法行为要及时曝光。各分局、所要组织一次宣传咨询活动,向群众印发宣传资料,宣传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知识。
_、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各分局、所要认真组织,加强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工作中要认真细致,深入扎实,不可走过场,搞花架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有检查笔录,有处理意见,严防“一阵风”、“雨过地皮湿”的形式主义。在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活动中,要做好检查记录,经得起上级督查组的检查。实行节日值班制度,及时处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春节期间各分局、所要组织巡查小分队进行节日市场巡查。同时,积极受理消费者各种申诉,及时调解纠纷,处理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考核验收内容和范围
各县(市、区)政府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开展环境保护确保环境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府办字〔2012〕194号)精神,开展本辖区内造纸、医药化工、赣江及其五大支流水环境安全、生猪和水库养殖、非煤矿山及尾矿库、城区油烟、噪声、污水及管网配套建设专项整治情况,特别是对淘汰落后生产设备、落后产能的情况和违法企业关闭取缔情况;各县(市、区)对验收不合格的企业,实行限时挂牌督办情况;抽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情况。
二、考核验收时间
2012年9月24日~9月26日。具体验收考核时间由各验收考核小组自定。
三、考核验收标准(100分)
(一)组织开展情况(15分)
1、各县(市、区)成立领导小组和制定实施方案情况(10分)。成立了领导小组(4分);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4分);及时报送实施方案(2分)。未成立领导小组和未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不得分。
2、信息宣传报道情况(5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专项整治行动报道(2分);编写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简报(3分),至少3期,每少1期扣1分。
(二)专项整治情况(85分)
1、各县(市、区)阶段性材料、总结汇报材料情况(10分)。按时间节点报送阶段性材料(5分),及时报送总结材料的得5分,未及时报送总结材料的得3分,未报送总结材料不得分(总结材料中应体现调查摸排企业数,关停到位企业数,下达整改数,整改到位数,未整改到位应说明原因)。
2、专项整治行动摸排建档情况(10分)。建立了详细档案的得10分,建立了档案但不全的得5分,未建立档案的不得分。
3、六大专项整治情况(60分)。造纸行业污染专项整治情况(10分);医药化工行业污染整治情况(10分);赣江及支流水环境安全整治情况(10分);非煤矿山及尾矿库专项整治情况(10分);生猪养殖和水库养殖污染整治情况(10分);中心城区油烟、噪声、污水及管网配套设施整治情况(10分)
6个专项整治行动由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考核标准,重点突出整改、关停企业落实到位情况。
4、其他环境安全问题(5分)。存在污染整治死角、盲区和存在严重环境违法问题隐瞒不报的不得分。
在整治期间,出现环境安全事件的扣20分。
本辖区内无造纸企业,未开展造纸行业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其他五个专项整治行动每项分值为12分。
四、验收考核方式
1、听取当地政府工作汇报。要求提供辖区内开展六个专项整治行动书面总结报告,由验收考核组带回。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指示和省、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重点打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着眼长效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击和遏制非法采砂活动,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
二、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河道为泗河段,市内其他河道为巡查河道。
三、行动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市、镇行政首长负责制,本着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按照市统一安排,整个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4个月时间完成。
(一)广泛宣传阶段
一是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二是扎制宣传车,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部署专项行动,提出相关要求。
(二)专项打击阶段
一是根据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集中时间、人力对泗河段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对专项打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对发现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
(三)迎接检查阶段
按照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重点内容和时间节点,对我市重点区域、重点河段、重点环节准备好检查的材料和现场,迎接省和市的检查。
(四)成果巩固阶段
各镇要全面巩固专项打击、集中检查阶段取得的成果,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整改,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标准。把专项整治成果转化为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建立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各镇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行动,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工作方案,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城中村”综合环境整治,使“城中村”的综合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善,乱搭建、乱堆放、乱停车、乱设摊、乱倒垃圾等不文明现象得到有效整治,综合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加强,居民集聚区绿化率进一步提高,居住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整治范围
集中整治县城区周边5个农村社区:城桥社区、城东社区、车站社区、西项社区、庄港社区。共整治各农村社区的32个居住小区和自然村,分别为城桥社区1个,城东社区5个,车站社区9个,西项社区6个,庄港社区11个。其中列入重点整治小区的有12个,分别为城桥社区的城桥小区,城东社区的张家桥小区、城东小区、安乐桥小区、陈家浜小区,车站社区的野师庵浜、日晖桥下北、善东花苑、城河滩,西项社区的上南浜小区、南杨浜小区,庄港社区的茅草新区。其中城桥小区和张家桥小区列入重点示范整治小区。
三、整治重点
1、加大违章建筑清理力度。在摸清底子的前提下,积极研究清理违章建筑方案,做到党员干部违章先拆、对一些有安全隐患的违章必拆、沿路沿河违章必拆,妨碍建设违章必拆,公共用地违章必拆,切实改善城中村的环境面貌。
2、加大生活小锅炉整治力度。加强集中排查力度,整治一批影响居民生活、焚烧有毒有害垃圾、焚烧物堆放杂乱的小锅炉。加强日学巡查和宣传,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
3、加大废品收购点的整治力度。开展沿线、沿路和小区内废品收购点的集中整治力度,取缔一些脏、乱、差,影响小区环境卫生的废品收购点,加强日常巡查,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美化小区环境和居住环境。
4、加大小区经营户、摊点整治力度。各农村社区会同相关执法部门要加强经营户的长效管理力度,进一步发挥好小区管理员的作用,加强日常巡查,取缔店外占道经营和无证经营户以及临时流动摊点。
5、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各农村社区要组织人力,集中力量对辖区内的环境卫生进行一次集中整治,全面清除道路、房前屋后、河道的垃圾,全面清理乱堆放,清除卫生死角,做到辖区内无卫生死角,杂物堆放有序整齐,小区干净整洁。加强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商铺等公共场所进行集中整治,落实管理责任,改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和市场化运作的监督检查,提高保洁质量。
6、加大河道保洁和绿化力度。组织人员开展河道漂浮的打涝和清淤工作,加强对城边、小区内的河道落实专人分段负责河道保洁工作。以小区主干道、进村入口、房前屋后、公共活动场所以及河岸边的绿化为重点,进一步提高绿化覆盖率,做到小区绿化成荫、河清岸绿,切实改善小区居民生活环境质量。
四、实施步骤
本实施方案分前期准备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和巩固提升三个阶段,从2013年5月下旬开始到7月底基本结束。
1、前期准备阶段(2013年5月31日前)。街道与相关职能部门在前期试点整治的基础上,制定城中村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项整治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落实职责。做好宣传发动,积极营造良好的集中整治工作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6月1日-7月20日)。各农村社区根据街道的实施方案,对照整治标准和要求,制定相应的整治目标任务,全面开展城中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要针对整治中的重点和难点,积极与街道相关部门和县级有关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50天的集中整治行动过程中要形成有力声势,确保整治行动有序推进。
3、巩固提升阶段(2013年7月21-31日)。加强环境整治工作监督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巩固提升整治成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建立健全综合环境长效管理各项机制,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五、职责分工
此次农村社区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由各农村社区具体根据街道的总体要求组织实施,并按照各项整治工作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并制定相应的整治工作方案。为把整治行动顺利推进,街道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并分4个专项整治小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整治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各整治小组与各农村社区要加强日常的巡查和对接,加强与县级各责任部门的沟通和联系。
六、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形成合力。各专项整治小组和农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根据“三改一拆”行动和城中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做到措施有力,确保整治行动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