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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围绕小微金融服务,当前应积极调整金融结构,培育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促使不同的金融机构在小微金融服务中找到其定位,使其与小微企业的实际需要相匹配据统计,当前中国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数量1000多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贡献了中国60%的GDP、50%的税收,创造了80%的城镇就业机会。央行的《2011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12月末,小企业贷款(含票据贴现)余额l0.76万亿元,同比增长25.8%,比上年末下降3.9个百分点。全国工商联调查显示,规模以下的小企业90%没有与金融机构发生任何借贷关系,小微企业95%没有与金融机构发生任何借贷关系。中小企业为社会创造的价值与其获得的金融资源相比明显不匹配。特别是在经济紧缩时期,金融机构容易将更为稀缺的信贷等金融资源向大型企业倾斜,客观上形成对小微企业的挤压,加大了小微企业的经营压力。要逐步缓解这个问题,需要针对小微金融的不同金融需求,为不同的金融机构找到为小微企业服务的商业定位与可行的商业模式,一方面要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小贷公司等小微金融机构,同时要推动大型的商业银行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大型商业银行要通过建立差异化的考核机制和商业模式推进客户结构调整。
二、适当放宽金融市场准入,鼓励小贷公司等小微金融机构的发展当前金融业的严格的准入管制,使得面向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明显不足,即便是在民间融资十分活跃的2011年,主要面向小微企业的小贷公司在年底贷款余额也仅仅达到3914.74亿元,仍远远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其实,不仅小贷公司,从整个金融机构的分布看,在小微企业较为集中的中小城镇,能够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十分有限,金融服务的供应不足,也使得面向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市场竞争不充分,从而使得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相对较高。从这个意义上说,面向小微企业服务的金融业的严格准入管制导致竞争不充分,直接提高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而且严格的准入管制,带来了显著的牌照溢价,也使得金融机构往往习惯于依赖牌照管制带来的溢价等来经营,内在的改进经营管理的动力不足。因此应当适当放松管制指标,以促进小贷公司等小微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并通过引进新的小贷公司促使竞争来降低小微企业贷款成本。
三、以支持小微金融机构发展为突破口,推进利率市场化,探索小微金融机构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小微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内涵是小微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所获得的收入可以覆盖其营业成本和资金成本,以实现其独立生存并不断发展壮大,小微金融机构的财务可持续性是其主要内容之一。从总体上看,利率市场化有利于促进小微金融机构本身的财务可以持续发展的发展。从发展历史看,中国的一些早期小额信贷经营状况欠佳的原因之一是政策导向上一度错误地认为低利率才是“扶贫”,这一方面使得商业化的金融机构不愿意从事小额信贷业务,或者从事小额信贷业务的机构只能依靠扶持性质的特定外部资金,从而无法实现小贷公司的财务独立;另一方面低利率可能导致的寻租现象往往使得真正需要资金的小微企业无法获得信贷机会和资金扶持。可见,要促小微金融机构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就必须使其能够通过正常经营获取必要的利润,十分重要的一点就是逐步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放开利率的管制。在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小微金融机构应聚焦小微企业的客户定位,提供那些最能体现小微企业需求的金融服务,并发挥小微金融机构区域特征明显、信息成本较低以及业务审批速度快、交易成本较低的优势,集中精力发展有潜质的小微企业客户,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风险管理创新,调整业务结构和业务竞争能力,走与大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有差异化的发展道路。这样在客观上也有利于推动整个金融结构的调整。
四、应鼓励优秀的小贷公司转制成村镇银行现行的关于村镇银行的管理规定是2009年6月中国银监会下发《小额贷款公司转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其中允许符合条件的小贷公司转为村镇银行,该文件对希望改制的小贷公司,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但是从实行该规定以来,小贷公司目前尚没有一家改制为村镇银行。其实,对比《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两份文件不难发现,小贷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的条件在许多方面要高于投资者直接申请设立村镇银行的条件,这种看似正向的引导实际上反向封堵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的道路。从机构规模以及客户定位方面看,村镇银行客观上可以结合大型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二者在提供小微金融服务方面的一些优势,例如大型银行的风险管理制度和监管框架,以及小贷公司的区域特色和灵活机制。因此,有必要在坚持“只贷不存”的前提下,必要时适当放松其他制度限制参数,从而让那些在实际经营中表现非常优秀的小额贷款公司晋级为村镇银行,以扩大其在提供小微金融服务方面的能力。同时,小贷公司谋求向银行转型,实际上是尝试将小贷公司的资金来源直接与公众资金联系,相应地在监管方面自然应当根据商业银行监管的一般要求相关强化。
五、应适当放松小贷公司从银行融资比例的限制
实践中由于小贷公司自身信用资质较弱、增资扩股难度较大,并且小额贷款公司被定性为特定性质的金融机构,使其不能进入同业拆借市场,而只能是以工商企业身份从银行获取贷款,贷款利率受目前银行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0.9倍的限制,导致其融资成本明显较高。同时根据《意见》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实行“只贷不存”的模式,这种模式可以使部分规模较小的民间资本纳入正轨,但是在吸收大规模的民间资金方面竞争力有限;在“只贷不存"制度框架下,小额贷款公司主要以股东投入的自有资本放贷。虽然《意见》允许小贷公司向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不超过自有资本50%的资金,但是l:0.5的杠杆率对小额贷款公司来说是一个明显的硬约束,这就使得原本资金来源狭窄的小额信贷机构进一步面临“资金供给瓶颈”,往往在小贷公司发展到后续阶段时使其现金流出现问题。对比当前监管机构确定的担保行业10倍、银行业10多倍的杠杆,在坚持小贷公司的“只贷不存”原则前提下,适当放宽小额贷款公司的负债率上限,允许风险控制能力强的小贷公司能从银行获得一定的资金支持,这样既可以有效地替代民间融资,从而一定程度上降低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潜在风险,又能提高小额贷款公司放贷规模,更好地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还能提高小贷公司的经济效益和小贷公司合法合规经营的积极性。当然,为了控制风险,在提高上限的过程中应强化一些风险约束,例如提高小贷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建立小贷公司的评级制度、建立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对小贷公司的检查评估制度等,一方面约束一些风险控制能力差的小贷公司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促使经营能力强的小贷公司能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六、应尽快出台针对小贷公司的扶持政策,降低小贷公司税收负担《意见》适当放松了贷款利率上限,贷款利率最高可以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某种程度上给了小贷公司的小微金融服务提供了一定的风险补偿空间。但财政部2009年开始实施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以及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均未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政策补贴范围,目前在国家层面也没有其他针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优惠或者奖励性的财政税政策,反而对小额贷款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征以5.5%的营业税附加和以及25%的所得税,在开业的前期也无任何的减免和优惠。这种政策冲突削弱了小额贷款公司在替代民间融资方面的相对竞争力,也使得小额贷款公司面对借款人时更多倾向于选择高利率,以求自身的盈利和发展。这种对小额贷款公司利率和税收上的硬约束客观上加大了“三农”和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此外,高企的税收成本也增加了小额贷款公司为追求回报而推高利率水平的冲动,这将导致一方面中小微型企业的融资成本居高不下,另一方面增加小额贷款公司客户选择过程中事实上的高风险倾向。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民间借贷活动在事实上不需要缴纳税款,不受严格的监管。因此,较高的小额贷款经营成本使得其与民间借贷竞争中并不具有优势,反而促使一些社会资金不是通过规范的小贷公司进入市场,而是直接走向民间借贷。如果能够在税收政策以及财政补贴政策上向小额贷款公司倾斜,适当地推出针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优惠政策,不仅能有效调动小额信贷行业的积极性,增加民间资本合理向合法经营的小额贷款行业回流,也能使得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监管的范围,利于金融环境的稳定发展。
关键词:小微金融;软信息;信用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3)12-0070-04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3.12.15
一、小微金融中的“软信息占优”
中国有2.3亿农户、460多万中小企业、3800万个体工商户和1.5亿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均为小微信贷业务的潜在服务对象,其贷款需求达万亿以上,为金融机构发展提供了巨大市场空间。2013年7月20日起,央行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限制,取消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取消票据贴现利率管制,农信社贷款利率不再设立上限。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进度明显加快推进,小微金融由于贷款利率相对较高,将有利于整体息差的稳定。因此,从市场前景和商业银行业务结构角度来说,小微金融仍应是未来重点开拓的领域。近年来,政府虽已出台一系列政策指引解决小微融资难问题,而金融机构面向的小微金融客户,其信贷需求特点不同于大型公司,通常具有急需获取贷款、申贷频率高、每笔申贷金额低的特点,提高了银行对小微企业的单位授信成本。同时,信贷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及合格抵押品的缺乏,带来信用风险的上升,由此使得金融机构特别是大型商业银行对于小微贷款出现实质上的缺位。
信息不对称是研究小微金融信贷配给(Credit Ra-tioning)的重要视角[1],金融机构金融中介功能的发挥,要基于其所拥有的信息收集、处理、风险定价和决策能力。在小微金融信贷中,金融机构面临的客户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商户,为此,传统上大型企业所具有的财务报表通常是缺失的,或其报表的准确性有待核实。为此,这种对财务资源稀缺的状况进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本身和信贷技术就不能依赖可靠的财务“硬信息(Hard Information)”,而只能通过考察借款人特征、市场状况等“软信息(Soft Information)”[2]。林毅夫(2008)指出,“硬信息”通常指报表、有形的抵押品和法律形式的担保合同;“软信息”通常是难以量化的信息、无形资产和非法律形式的约束,如人与人之间的血缘关系和贸易关系、借款人的工作能力、借款人的经验和信誉、关联博弈等[3]。对于小微金融信用风险管理中使用的信贷评估信息分类见表1。
由此,金融机构在小微金融信用风险控制中不能仅仅依赖硬信息,还应关注软信息(Soft Information)具有的占优效应①。例如,Allen N. Berger,Gregory F. Udell(2002)强调了定性的非财务信息对于小微企业获得微信贷支持的主导作用[4],Jonathan A. Scott(2006)分析了微信贷决策中借款人私人信息占有对于提高微信贷可获得性以及建立良好信贷关系的作用[5],Edward I. Altman,Gabriele Sabato,Nicholas Wilson(2009)考察了资产特性以及客户和供应商品质等信息对于小微金融业务开展的重要性[6]。
二、硬信息和软信息在信贷技术中的应用
传统上,信贷技术分为两个类型:基于“硬”定量信息的交易型借贷和基于“软”定性信息的关系型借贷。在这种分类下,交易型借贷主要用于向信息透明的借款人授信时使用,而关系型借贷则主要用于向信息不透明的借款人授信时使用。这种分类方法本身是有缺陷的,交易型借贷并不是单一同质的信贷技术,金融机构使用不同的交易型技术,例如财务报表型借贷、小企业信用评分、资产基础借贷、保理、固定资产借贷和租赁,其中财务报表型借贷主要用于信息透明的借款人,其它的几种交易型信贷技术则致力于向信息不透明的借款人使用。金融机构使用不同的信贷技术,其对小微企业金融业务的适用性和营利性也都不相同。以往的研究认为金融机构的规模与小微企业信贷之间存在关系:基于硬信息,规模大的金融机构在向小微企业授信时有比较优势;基于软信息,规模小的金融机构则有比较优势。例如,Banerjee(1994)提出的长期互动假说中,认为中小金融机构经营更具有区域性,在与当地小微企业的长期合作中,通过相互的了解,减少了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问题[9]。实质上,纳入不同信贷技术的使用,这种观点并不成立,大银行和小银行都可以在小微企业授信业务中拥有自己的优势[10]。即通过纳入不同信贷技术,收集和掌握和小微企业“软信息”,在实际信贷审核中作为是否放贷的依据,以能够或敢于承担向借款人放贷产生的高风险,即本文所说的“软信息占优假说”①。
笔者对不同的信贷技术可以适用的信息类型进行重新归纳:
第一,财务报表型借贷。其信息来源主要基于借款人的财务报表,适用于信息透明的公司。该项技术在使用时有两个基本要求:一是借款人必须有经过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财务报表;二是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必须良好,财务状况通过财务报表计算出的财务比率来反映。在对小微企业客户授信时,小微企业财务比率的可信性和状况是授信的基础,还款保证来自于未来的现金流,对此笔授信的监督机制主要靠对财务报表的持续观察。第二,小企业信用评分。适用于信息不透明的公司。其信息来源主要基于小微企业主或小微企业负责人以及小微企业的硬信息,包括小微企业主或小微企业负责人的个人消费数据和小企业的财务状况。这些信息通过进入贷款预测模型来获得评分,金融机构基于评分来决定是否对申请企业授信。通常使用这种信贷技术时不要求借款企业提供抵押品,但利息稍高,对此笔授信的监督机制主要是对及时还款的观察。第三,资产基础借贷。该项信贷技术的授信基于抵押品、应收账款或存货的价值,对于金融机构而言,还款保证是手中所持有的抵押品,问题是抵押品的价值必须定期重估值。第四,固定资产借贷。该项信贷技术类似于资产基础借贷,其不同之处在于以房地产或设备作为抵押品。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在向小微企业授信时较多采用的资产基础和固定资产信贷技术,研究表明80%的信贷都要求申请企业提供抵押品或担保品。如果申请企业缺乏抵押品,则无法从商业银行获得授信。第五,保理。其信息来自于应收账款(作为抵押品)的价值,其授信基于企业客户的品质。银行作为保理商,购买小微企业由于赊销而形成的应收账款,小微企业获得资金。第六,租赁。该信贷技术常见于设备、车辆、房地产的融资。银行购买资产并出租给借款人,借款人通常在租赁结束时购买该资产。对此笔授信的监督机制主要是对及时还款的观察。第七,关系型借贷。其信息来源于对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主或小微企业负责人、社区等长时期以来收集到的软信息,信息大部分是由信贷员通过与借款人的直接接触和观察小微企业银行关系所有维度的表现获得。软信息主要用于解决信息不透明问题,但软信息主要由信贷员掌握,不易被观察、验证和传递给其它人[12]。关系型借贷是基于银行与借款人之间多年往来所积累的经验,用较长时期收集起来的软信息。所以,如果财务数据有限,关系型金融是在技术上可以考虑的选择。财务报表借贷是基于对企业的财务报表信息进行评估,在信贷决策上很大程度取决于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基于资产的借贷主要基于可获得的抵押品的质量,这种类型的信贷其监督成本高,并且需要高质量的应收账款和存货来申请[13-14],当银企之间的关系时间较短时可以用其作为关系型信贷的替代技术。小企业信用评分是将原先应用于消费者信贷的统计技术应用于小企业,除了企业的财务报表信息外,企业主的信用状况和信用历史也被给予很高的权重[15]。无论使用何种信贷技术,从金融机构信用风险有效管控的角度,均应将“硬信息”和“软信息”共同纳入信贷前、中、后阶段。
三、强化小微金融信用风险管理的相关建议
基于上述分析,中国的小微金融业务在未来的经营与发展中,应着力于以下四个方面以强化其信用风险管理,实现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
第一,在不同的信贷技术中,引入“软信息” 应用于贷前、贷中、贷后,通过“面对面调查+调查+交叉验证”的方式多维度、多渠道收集信息,建立金融机构自身信息优势和竞争优势。有效的客户选择可以减少后期的道德风险,并尽可能获得完美的信息。熟悉客情的信贷员从多角度、多渠道(例如,小微企业的上下游客户、行业协会等)收集小微企业的行业发展前景、企业经营动态、商业经验、资信情况、订单执行状况、应收应付账款情况、结合行业协会、上下游企业交易、关联企业情况及水表、电表、水表、海关联网数据的查询对这些信息进行交叉验证,可以提高信息的可信度和有效性。以此决定是否提供贷款、提供何种类型的贷款、贷款的金额、期限、差别利率、付息方式等,并对还款期中信贷质量进行维护,以及贷后跟踪调查以决定是否提供后续贷款。发挥软信息的优势,风险控制中采用交叉管理,才能有效嵌入目标市场。
第二,贷款审批权限的下放和激励惩罚机制的重新设计。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的贷款审批权可以分为集权和分权的方式,软信息由于本身具有非定量的特点,决策链条长容易造成信息传递失真、扭曲、损失。如果投资决策更多依据软信息,则在组织形式中,采用分权的方式更为合适,对应与更多依据硬信息,采用层级的组织形式。金融机构中,愈接近信贷申请客户的层级,对当地信息的掌握程度愈高,适宜有更多信贷处理权限。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对于不良贷款,实行信贷员贷款终身责任制,即上追两级和终身追究。这在确保贷款质量方面发挥很大作用,在实践中有一个负作用,很多银行的客户经理不愿意给小微企业贷款,风险比较大。由此,建议银行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或调整为尽职免责,建议核销金融单笔贷款在500万及以下增加到800万及以下。
第三,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客户贡献率。软信息的收集、梳理、归纳对于信贷员的能力要求较高,为在成本和信息成本之间取得最佳平衡,金融机构需要招募合格具有银行经验和社会能力的员工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并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以加强对客户的指导。利用小微客户信贷发放中获取的客户数据,积极进行交叉销售,以数据共同资源为基础,向客户提供储蓄、汇款、理财、租赁等多维度的金融服务,即不断深化和延伸金融服务,增加客户粘度的同时,挖掘客户价值,提高客户贡献率。
第四,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议政府用税收的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推动其业务向下,对符合要求的银行免征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营业税及附加,将减免用于建立事业银行内部小微企业风险补偿基金,与前述不良贷款容忍度的提高可以作为配套政策适用。同时,政府可以建立小微企业的信息平台建设,将有助于金融机构以较低成本提高小微企业的信息可获得性,优化风控;同时建立违约信息通报共享机制,从环境约束下形成动态博弈,推进小微企业诚信建设。
综上所述,软信息对于提高金融机构开展小微金融的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在小微金融的信用风险控制中引入软信息约束,并加强其与硬信息指标的整合,对于构建高效、便捷的小微金融信用评估体系,降低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的交易成本和较高的违约风险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并从“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两个方面实现了小微金融信用风险定价方法的改进与提升,服务于小微企业的同时,推动社会资本的重新构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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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已经成为我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方面,促进科技进步的重要主体,壮大区域经济的重要依托。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黄浦区积极采取措施,着力优化融资环境,触动金融产业,助推中小企业发展。近年来,黄浦区大力引进融资租赁、股权投资、典当等新型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小额贷款融资担保企业设立试点,通过这些新型机构的引进和设立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新型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多元化融资提供配备服务。同时,黄浦区加强与银行合作,推进银企联动。今年黄浦区与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中分别都将银行服务中小企业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当前,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具体问题,各商业银行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创新和信贷评审制度创新,不断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其中民生银行在这方面更是领先一步,商业合作社的运作经验让此次民生银行上海分行与黄浦区小微企业合作更加相得益彰。
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小微企业城市商业合作社,是由民生银行牵头,协同广大小微工商企业、关系支持小微工商企业发展的有关人士及支持、服务小微工商企业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等自愿组成的服务性组织。
截至8月末,黄浦区内的十个街道商会、一个园区商会和一个行业商会都与民生银行开展了合作,共建立了12家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合作社,吸收小微工商企业会员600多家。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将为这12家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合作社提供无担保信用授信2.4亿元。
【关键词】小微企业 外部融资 内部融资
一、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现状及问题
国际上关于小微企业的定义一般以资产或销售总额以及企业人数来界定,但又因地域、行业和时间的不同,以及各国发展水平差异而有所区别,因此,国际上尚没有被广泛接受的统一标准。2011年7月,我国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这不仅有利于与国际接轨,而且有利于区分中小微企业的不同情况,实施更为有效的政策措施。当前,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主要包括外部融资和内部融资两种途径。其中,内部融资大部分依赖企业未分配利润和所有者投资。外部融资主要依靠信贷融资、民间融资、资本市场融资等方式。近年来,尽管国家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一)小微企业内部融资存在不足
目前,我国大部分小微企业发展的资金主要靠自身的积累,内部融资是小微企业融资的主要途径,但由于受到积累时间和企业利润率的限制,其融资能力十分有限。据统计,我国小微企业资金来源的45%以上是依靠企业内部留存收益积累的资金。
(二)非正式金融融资风险较大
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现状使非正式金融融资活动得以客观地存在。然而,非正式金融融资多处于半地下或地下状态,缺乏必要的制度和法律规范的制约,因而非正式金融融资具有较大的风险。
(三)融资成本相对较高
小微企业资金需求具有“快、短、频”的特点,金融机构为其发放贷款的营运成本相对较高,一般在基准贷款利率基础之上上浮一定比例,加上担保费、公证费、评估费、保险费等,小微企业所承担的融资成本高出大中型企业很多。此外,绝大多数金融机构在放款时,以预留利息名义扣除部分贷款本金,小微企业实际得到的贷款额仅有本金的80%左右。若小微企业选择通过民间借贷,贷款利率通常达到金融机构的数倍,远远超过小微企业的承受能力,使其不堪重负。同时,体制外的融资成本节节攀升,导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断提高,融资难度不断增大。
二、我国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欠缺的成因分析
(一)小微企业相关体系不完善
一是小微企业技术创新相关体系不完善。存在着技术创新所需资金缺乏、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备、金融支持不足、财税支持体系存在缺陷等一系列问题。二是小微企业法律法规相关体系不完善。在保护与促进小微企业的全面发展方面,政府采购、反垄断、行业准入等方面的力度还不够,仍存在法律法规缺失和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三是小微企业行政管理体系不完善。缺乏一个统一的专门机构管理与指导,虽然国家经贸委专门成立了中小企业司,但不同行业的小微企业依然从属于不同的部门,导致对小微企业的有关政策不一致。而且,各级政府部门并没有对负责小微企业工作的部门做出统一的规定,从而导致服务小微企业工作的部门工作效率低下。目前,小微企业在信息服务、管理咨询、科技制度、政策法律等方面的体系不完善,服务体系滞后等问题,均成为制约小微企业全面发展的瓶颈。
(二)信贷资源制约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
2011年至今,国家为遏制通货膨胀采取了适度从紧的宽松货币政策,并对商业银行的存贷款比例和贷款规模进行了严格的监控,受到国家投资导向政策制约与自身利益的要求,商业银行往往会将有限的信贷资源进一步倾斜于重点项目及老客户,相关的金融服务也理所当然的倾向大企业。今年国家将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各银行在存款增长乏力、信贷规模紧张的情况下,贷款投放一般是投向重点项目与流动资金规模大、能为银行带来较多存款的大中型企业,而小微企业由于流动资金不充裕、派生存款较少、且风险相对较大,想获得充足的信贷资源仍有难度。
(三)缺乏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中小金融机构
大银行普遍存在对大中型企业尤其是对小微企业“惜贷”和 对大中型企业“挣贷”的现象,也更倾向于向成立时间较长、规模较大、财务更有保障的大中企业发放贷款。而小银行则更可能向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财务上缺乏保障的小微企业发放关系型贷款,因为小银行可以更有效获取小微企业的“软信息”,更准确地判断企业的实际信用程度,从而可以减少小微企业的信贷风险和成本。美国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就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美国数量众多的中小银行。而在我国目前的银行组织体系中,虽已有中小金融机构如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但由于其没有得到政策性融资权,自身问题还没有解决,尚无法满足小微企业贷款需要。此外,中小金融机构也存在规模做大的倾向,贷款也随之向大中企业倾斜,加剧了小微企业的贷款困难。
(四)银行与小微企业信息不对称
小微企业大多有信息不透明的诟病。小微企业的信息基本是内部化的,通过一般的渠道很难获得这些信息。此外,大多数小微企业并不需要由会计事务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他们的信息基本上是不透明的。因此,当小微企业在寻求贷款和外源性资本支持时,很难向金融机构提供证明其信用水平的信息。银行因此不愿向小微企业放贷。
(五)抵押担保困难
在商业化经营和资产负债管理制度的约束下,为了降低贷款风险,银行一般要求贷款企业提供财产抵押担保或连带担保,对小微企业申请贷款的条件则更为苛刻。而大多数小微企业实物资产较少,流动性不强,负债能力有限,甚至一些小微企业土地证和房产证不全,企业抵押品严重缺乏。因以其应收账款、股权、存货抵押的财务要求较高,极大地制约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活动。
截至 2013 年一季度末,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已为超过 1400 多家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贷款余额超过 90 亿元。记者采访了解到,6 年时间内,该行小企业贷款余额增长 45 倍、客户 数量增长了 31 倍。
5 月份,按照北京市银监局工作部署,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开展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 传月”活动,通过与小微企业面对面交流,了解其金融服务需求,探索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 题。北京分行不仅通过成立专门的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为小微企业服务,各支行还纷纷推出活 动。
截至目前,工商银行已陆续在北京市小企业集中的中关村、顺义、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域 成立了 10 家小企业金融业务中心,提供专职、专属、专业的“三专”服务,打造全方位、综合 化的小企业金融服务品牌。
同时,各支行还根据不同区域特点及客户群体特点,积极打造“个性化”的小企业金融服务 中心。如工行中关村小企业金融业务中心主要定位为科技中小企业服务,工行顺义小企业金融 业务中心主要服务于当地制造业企业,工行北京地安门支行主要服务于中石油供应链企业等。
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工行北京海淀支行邀请小微企业客户参加“科技通”专场推介会,重点 介绍了近年来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针对科技型小微企业推出的各类特色融资产品及政策,为客 户融资解答疑惑。
工行北京大兴支行则以供应链融资产品为核心,积极拓展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客户,根 据客户需求量身定做不同融资方案,获得了客户的肯定。
除了“专属服务机构”外,工行北京分行还推出“专业化审批”和“专属产品”,进一步为小微 企业融资提供便利。为适应小微企业贷款“短、小、频、急”的特点,北京分行建立起区别于大 企业的“2+1+2”高效垂直审批机制,实行专职审批,在提高小企业信贷业务审批效率和质量的 龙源期刊网 .cn 同时,实现了风险管理和业务授权相结合,最大程度简化业务办理流程。此外,北京分行还陆 续推出了“科技通”、“政采通”、“置业通”等小微企业特色金融产品,全力服务小微企业发展。
金融助力小微及民营企业口号_十二五金融信息化助力小微 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分合未定十二五金融信息化助力小微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分合未定“我们解决不了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直接的信贷问题, 因为我们并不 贷款。
”快钱公司 CEO 关国光近日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他 希望通过其支付公司提供的服务,让企业的资金流转效率提高,从而 降低企业对股本金和资金流动的要求, 快钱正与商业银行一起推动这 项工作。
上周(9 月 17 日)公布的金融十二五规划中提及,提升信息化水平 以促进金融创新以及增强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能力, 但是以管理风 险为本职的商业银行, 对于第三方支付和一些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合 作机会能否认同,还存在分歧。
目前,大型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已区分出其主要业务领域,如阿里集团 的支付宝专注于针对零售客户的支付服务,而快钱、汇付天下等支付 公司主要市场在于企业客户,前者通过支付宝积累的大量零售、小微 商户信息,直接推出了阿里贷。后者则如关国光所说,未涉及放贷。
外部系统信息可靠性存疑 阿里巴巴的成功吸引了银行的目光,今年 6 月份,国家开发银行和阿 里巴巴签署合作协议, 双方将共同探讨构建小微企业社会化融资服务 平台,共同支持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上的小微企业发展。
当时,阿里巴巴称通过纯信用小微贷款产品,已成功为超过 12 万家 电子商务小微企业解决了融资需求。
“阿里巴巴是一个商业平台,他有很好的数据积累,对企业的现金流 和营业额都很清楚,是风控很好的平台和系统。
”国家开发银行投资 总监张旭光对记者表示,国开行缺乏网点,而阿里的系统可以为国开 行提供很好的中小企业客户资源。
但是,也有商业银行人士认为,通过电商或支付平台收集到的企业信 息,并不一定能保证真实。
一位国有大行的电子银行部门人士就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电子商户的成交量和价格可以通过各种方法造假做量, 从而积累很高 的信誉度,商业银行在使用这些数据时,仍然需要谨慎地做基础的审 核工作。
比起外部收集的数据,银行更愿意使用内部数据,民生银行推出的乐 收银 POS 机系统,通过交易的流水、结算的流水,反映商户的经营健 康状况, “这很好地解释了我们和阿里的区别。
”民生银行零售银行部 风险管理中心人士表示。
此外,也有商业银行抛开现有的支付和电商平台,自建商务平台积累 客户。如建设银行上线“善融商务”电子平台,希望通过电子商务平 台中客户详细的交易记录,解决与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所 有第三方支付机构都有自己的信息记录和评级, 但现在很多交易记录 可以通过各种不同的手段去增加,交易不完全真实。
”建设银行电子 银行部总经理徐捷表示, 银行需要的是真实有效的交易形成的企业信 用记录。
跨行支付合作加强 由于每家商业银行处理业务的速度不一致, 在解决网上购物的跨行支 付结算方面,目前商业银行仍有赖于与第三方支付的合作。
“跨行的特征,其实越来越明显。
”快钱市场部副总裁周萍表示,客 户足够大的话, 把自己的全部分支机构账户开在一个银行是很困难的。
因此,一个银行满足不了客户快速归集资金、实时反映财务变化的需 要。这正是第三方支付新的商机所在, “客户还是银行的,跨行部分 由快钱来完成。
现在已经开始出现这种趋势。
我们跟银行后端在对接, 充分发挥支付平台跨区域的特色, 这使得银行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得到 了满足。
” 在上述建行善融商务的案例中, 虽然建行希望夺回被第三方支付抢走 的网上交易市场,但在跨行领域,它依然需要与通联支付和宝易互通 合作,解决他行账户充值和消费支付等问题。
“缺乏有效的金融产品和工具,使得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快钱市场 部副总裁周萍认为, 对于一些小急频的订单支付结算, 银行很难处理, 如果是核心企业下游极小的企业,银行都是用手工做的,每审一单要 经过多个环节,所以银行不会做。而支付公司把这些信息打包之后再 给银行,使它跟一个大单没有区别了。
“所以这就使得我们跟银行面 临合作的关系,这部分客户是银行原来不能拓展的客户。
” 但是,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直接跨行的合规性,也有银行人士提出了 质疑。今年两会期间,就有供职于商业银行的政协委员提案中表示, 应仅允许第三方公司一点接入经过批准的转接清算组织, 不得与各家 银行直联进行跨行清算, 这样就可通过转接清算组织对所有金融和非 金融收单机构进行集中监控, 避免出现第三方支付机构即做清算又做 结算,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现象。
而这些争议问题的解决,则还有待于监管机构政策的进一步明朗。
金融助力小微及民营企业口号_宜信启动小微企业成长助力计划等宜信启动小微企业成长助力计划等 8 月 19 日消息,宜信公司与国内知名商学院再 次携手,启动 2014“宜信小微企业成长助力计划” 。
该计划是一个公益培训和企业咨询项目,针对小微企 业及其负责人公开招募。凡是创业 1 年及以上,形成 一定的商业模式或发展方向,面临经营管理问题、亟 待获取管理技术支持的小微企业及其业主,均可报名 申请参与。
宜信公司与北大博雅总裁商学院合作,推出面向 小微企业主的公益培训项目。通过体系化的学习,全 面提升小微企业主在管理、经营、营销、战略等方面 的核心能力。同时,该计划还将提供一系列有针对性 的企业实战课程,小微企业主们将有机会和优秀导师 共同探讨企业发展,获得持续性的管理和技术支持。
与此同时,宜信公司还联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 院,为小微企业提供专业的管理咨询服务。清华大学 MBA 学员们将组成咨询团队, 分别进驻咨询企业, 通 过与企业管理者的深度交流、 深入调研、 座谈讨论等, 帮助企业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并量身定制管理咨询 方案。咨询团队还将开展为期半年的跟踪,切实帮助 小微企业实施咨询方案。
伊顿发起议题: 能效管理 项目名称: 能效管理与 城市可持续发展 伊顿深圳工厂实践“零填埋废弃物” 伊顿继续推进其全球“零填埋废弃物”项目,在 2013 年成功减少 4,900 吨废弃物填埋量,同比下降 18%。因此,伊顿在 2014 年 6 月世界环境月之际,对 以深圳电气工厂为代表的全球 39 座成功实现 “零填埋 废弃物”目标的工厂进行了表彰。深圳沙头角工厂信 瑞电子(深圳)有限公司通过回收利用和改进生产工 艺等方式,几近实现零废弃物填埋量。
作为公司废弃物管理项目的一部分,伊顿持续号 召旗下所有工厂努力实现 “零填埋废弃物” , 以降低二 氧化碳排放,从而缓解温室效应并减缓全球变暖。通 过实施“零填埋废弃物”计划,这 39 家工厂成功减少 了 2, 500 吨在废弃物运输和储存过程中释放的二氧化 碳量。
可口可乐发起议题:水资源 项目名称:水资源保护与管理 2014 可口可乐 520 活动顺利开启 8 月 2 日,2014 可口可乐 520 活动在位于昆明高 新区的可口可乐(云南)饮料有限公司顺利开启。该 项目旨在为女性零售店主及有意愿创业的妇女提供零 售商业基础知识培训,帮助她们更有效地管理自己的 商铺,扩大盈利并改善生活品质,增强女性的自信心 和荣誉感,为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中,可口可乐(云南)饮料有 限公司还将在昆明市的五华区、西山区、盘龙区、官 渡区、呈贡等地陆续开展培训招募活动,邀请零售店 主及有意愿创业的妇女来可口可乐公司参加免费专业 培训, 预计昆明市将会有超过 1000 名妇女从此项计划 中受益。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 小微金融 金融监管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日新月异,通过网络介质兴起的投资理财、金融产品销售等互联网金融业务得到了极其迅猛的发展。规范互联网金融服务也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被提上了国家金融监管的日程。因此,后金融危机时代,互联网金融越发蓬勃的大背景下,完善网络金融监管对促进小微金融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小微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分析
网络金融正逐步演变为我国的一个主流金融业务。网络金融在提高金融的国际竞争力、引导产业发展、升级其现代化水平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仍旧不能否认其客观存在的高风险。只有在充分认知网络金融的风险,做好监管工作,才能够有高效率、精准性地利用好网络这把“利剑”,促进我国的小微金融发展。
(一)传统网络金融风险
网络金融的经营范围突破了传统金融活动,因此它不仅具有传统的利率、市场、信用风险等,还具备自身特有的一些风险:
1.先天缺陷。由于计算机网络在设计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因此借助网络开展的小微金融不可避免地会面临这些安全威胁。
2.业务操作的风险。网络金融的虚拟特性,使得无论是金融机构还是客户在进行交易时,会出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从而引致网络市场上的“劣币驱逐良币”。
(二)网络金融风险新特征
1.风险多元化。近年,除了操作风险和安全风险外,网络金融相继出现法律风险、技术风险等新类型风险。
2.网络信息污染严重。随着网络媒介的推广,各种虚假信息充斥着网络环境,比如网络诈骗、木马病毒以及包含大量广告的“垃圾”。
3.法律约束需求高。我国的网络金融还处于起步阶段,其发展涉及众多领域,因此,在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还缺乏充分的管理条例和规则。
综上,我国的网络金融业务自1998年网络银行开幕以来,获得了高速发展,但是,网络金融风险监管方面还存在风险种类多、监管力度小等不足。因此,在互联网背景下,正确引导小微金融的发展,离不开对其进行相应的网络金融监管,并且任重道远。
二、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
我国目前的网络金融发展水平还位于初级阶段,但是,网上业务的种类、数量正蓬勃发展。然而,相比较于欧洲和美国的网络金融监管模式而言,我国的网络金融监管还远远不能满足金融市场有序发展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监管法律体系缺位
目前,涉及网络金融的法律和制度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网络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网络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但是,这些法律条文具有明显的过渡性,条例不具体,实践性差等特点,已经不符合实时的网络金融业务发展。比如,小微金融想要借助互联网来发展自身,黑客是其面临的一个重要威胁,目前的金融法规对黑客问题的处理和预防都不够明确,其它法律中对黑客的量刑也不足以威慑其犯罪行为。
(二)金融监管模式落后
首先,以互联网为媒介的金融活动,不仅涉及领域广,而且还模糊了以往的银行、证券和保险之间的边界,使得目前的分业监管面临巨大挑战;其次,网络金融的服务对象为全球,因此它为所有大、小型金融机构,都提供了一个统一、公平的竞争平台,这也就加大了外部对其的监管难度;最后,由于互联网金融活动模式的转变,加大了电子货币的货币创造功能和规模,增加了流通速度,间接放大了金融市场的潜在风险,使得现有的网络金融监管显得空洞,缺乏实质性的内容。
(三)监管行业协调欠缺
首先,网络金融作为提升我国金融国际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目前,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因此缺乏一个统一的行业权威和规划。各个金融机构之间的网络认证系统不协同,会造成大量的网络金融资源浪费。其次,没有统一的行业技术标准,也不利于网络金融行业的统筹以及整体风险的防控。
(四)金融监管人才短缺
由于网络金融业务自身的前沿性和高科技性,对从业人员的技能和素质条件提出了更高的挑战,既要具备丰富的专业金融知识,还要具有广泛的实践经验;既要技术过硬,又要事业宽阔。就我国金融监管而言,还不能满足金融监管的客观需求,也不能建立这样标准的一支队伍。
三、对小微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政策建议
对小微金融的发展来说,互联网时代是一个“春天”。但是,也只有做好各方面的金融监管工作,优化监管的结构,突破金融监管的理念,才能最大化“春天”的效用,推进我国小微金融的和谐有序发展。
(一)尽快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一个健全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是网络金融监管的根本保障,也是网络金融稳健发展的立足之本。在现有金融监管法律基础上,不但要清晰化各种金融违规的判定和处罚力度,界定网络金融各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还要完善、具体化法律条例。对小微金融的进行网络交易秉承四个原则:市场准入慎重、交易数据真实、电子签名合法、责任事故明确。
(二)革新监管策略
1.创新监管模式。利用网络信息建立实时跟踪监测系统,抽查网络小微金融的运行情况,核查其是否“违规”,如果发现问题,则进行即时纠正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2.提升监管水平。全方位提高从业监管人员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处理和预判能力,优化实践操作水准。同时,对网络金融监管的建设坚持规范化、现代化和科学化的基本原则。3.强化信息披露。制定高于传统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信息披露实时、有效、明确。4.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网络金融监管需从现场和非现场两方面同时着手,不但要严格检查对技术要素的核实,还要关注业务发展规模等等,综合考核网络金融活动。
(三)改善监管行业协调性
对内,健全网络金融风险监管体系。统合各个金融部门,如中央银行、银监会、保监会、公安部等部门,共同建立一个统一的行业权威和规划,以减少互联网金融交易的资源浪费,确保网络金融风险监管有一个核心指挥和协调“中枢”,在对互联网小微金融进行高效的监管同时,还能实现资源共享、监管联动,进一步促进网络金融监管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对外,加强国际间网络金融监管合作。对一些国际非法金融交易(如:利用网络银行进行跨国走私及贩毒、非法入侵国家网络银行等)进行协作监管,坚决维护网络金融的纯净环境,保障互联网金融的健康运行,建立一个对我国小微金融乃至全球网络金融护航的坚实监管体系。
(四)培养综合人才
1.利用高校培养人才。高校应当有针对性地培养金融领域和互联网领域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给网络金融监管储备丰富的就业人才资源。2.“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向水平先进的网络金融监管国家看齐,适当引进国外的专业人才,调整我国目前的网络金融监管团队结构。除此,还要依靠加强本国内部人才技能的提高,所以,必须注重培养现有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采取出国考察学习、委托培养、交流访问等形式,尽快打造一支信息技术和金融知识内外兼修的综合人才团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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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金融遇到互联网,其互联网特有的思维、方式,不仅迅速改变着人们的金融消费习惯,也促使传统商业银行加快探索创新业务运行新模式。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行长吕家进日前在全行工作会上指出,“近年来,众多互联网企业纷纷向支付、理财、融资、担保、征信等传统金融领域大举进军,借助互联网交易成本低、覆盖范围广、服务效率高的优势,对银行业务造成冲击。我们要深刻认识到,互联网重构传统金融业态的趋势不可逆转。”
据官方媒体统计,2014年共主持召开39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其中18次都涉及小微企业,从税收政策、融资方式、简政放权、产业发展等多个方面强调促进小微企业发展。作为国内服务县域小微企业主力军和拥有超过1亿电子银行客户群体的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依托遍布城乡的近4万个网点优势,为县域小微企业提供家门口的金融服务,通过主动上门,将普惠金融延伸至“最后一公里”。
我们知道,互联网金融具有深刻的“平台经济”属性,其能通过技术积累,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深挖潜在市场,推动现金流、物流、信息流、信用流的信息整合,创造性的研发革新性产品,应对日益提高的客户金融诉求和愈发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
2014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立了互联网金融创新实验室,推动前沿产品、技术、流程和商业模式的概念验证和快速研发,无论是“线上保理业务、E捷贷,还是邮乐网电商平台项目的整合”,都成为互联网金融为小微企业服务的普惠产品。
眼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正在致力于快速将线下实体网络优势转化为线上电子渠道优势,推动实体银行、虚拟银行“两个银行”并驾齐驱。这些依据互联网思维的创新,可以为客户提供专属的互联网产品,更便捷的服务体验,以及平台化的金融支撑,努力为小微企业的发展作好金融的服务。
着眼201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行长吕家进表示,“移动金融将是未来金融服务的重要渠道和竞争主战场,我们必须对此高度重视,积极应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乘势而上,实现商业模式转型。”为此,2015年度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将推出小企业专属手机银行,整合小企业客户移动金融需求,优化产品流程,力求通过简化操作,进一步提升服务的整体性和便捷性。
另外,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微金融服务平台除为小微企业提供在线申贷、支用、还款服务的接口外,还通过银行与核心企业、核心商圈、核心园区的系统联通,为小微企业量身定制基于其历史交易记录的纯信用融资支持。通过盘活历史信用记录,缓解成长期、轻资产、优信用的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小微企业;融资途径
一、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政策的调整,小微企业融资状况有所改善,但小微企业融资还是存在较大困难。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迫切需要在理论界对小微企业融资问题进行有指导意义的探索。近年来,电子金融商业模式的建立以及互联网行业涉足金融行业等一系列的金融互联网化为我们找到问题的解决方法提供了新思路。[1]泛金融机构的兴起,为融资、投资等提供了更为丰富的渠道。如何抓住二者之间的纽带,实现其共同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从理论意义上来说,以云计算和大数据为基础的互联网金融作为金融学研究中的新兴领域,各方面理论尚未形成体系。从实践意义角度分析,通过研究互联网金融和小微企业存在的融资难问题,既可以规范当前处于混乱状态的互联网金融,又可以为小微企业提供解决融资难问题的方法。相对于以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互联网金融所面对的资金供需信息对称性强,可以便利与小微企业进行交易。[2]中小企业融资、民间借贷、个人投资渠道等问题也能得以解决。互联网金融无疑为小微企业融资实践注入了新的血液,促进了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本文以互联网金融与小微企业融资的关联为研究核心,通过文献综述发现在这两个方面研究的重点和不足,在发现小微企业融资瓶颈问题中,认识到新兴的互联网金融的重要性。在分析互联网金融的特点模式,与小微企业融资相结合的前提下,结合目前已经发展起来的融资途径,探索互联网金融如何实现小微企业融资,并且提出新的途径用以改进和展望,为小微企业的融资发展提供有益帮助。本文采用的相关研究方法如下:一是案例研究法。对互联网金融和小微企业融资的具体实例,比如P2P借贷中的阿里小贷、积木盒子、LendingClub等进行途经分析,从个别到一般实现理论深化;二是文献资料法。通过查阅大量书籍和文献资料,总结相关学者的研究成果,并提出新的观点。
二、互联网金融和小微企业融资概述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经历了网上银行、个人网上贷款、众筹等多个阶段,[3]在中小微企业的资金供应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技术与传统金融相结合的产物,其让市场上的闲置资金通过互联网得以实现最优配置。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科技,特别是当前热门的移动支付、社交网络、搜索引擎和云计算等,都对人类社会的传统金融模式产生深刻影响。[4]第一,依托强大的移动互联网技术,使得资金供需双方可以在网络平台上自主完成信息甄别,加强了供需双方的互信,自然信息不对称就能够削弱了。第二,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交易,使得客户自身能够突破时间和地域的约束,得到更广阔的客户,为互联网金融赢得站稳脚跟的基础。第三,相对于传统金融业,互联网金融的操作流程完全标准化,可提高其办事效率。第四,最为重要的是互联网金融在夹缝中求生存,其针对的客户大多是传统金融业中的金融服务盲区,即主要以小微企业为主,帮助其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第五,当前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处于起步阶段,所以没有完备的监管和法律约束,缺乏有效的准入门槛和行业规范,这就使得该行业有滋生泡沫性和风险性的可能。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主要表现:第一,小微企业自身不够壮大,不具有投资优势,无法吸引资金供给方的注意;第二,小微企业贷款不具有规模而且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导致其市场交易成本比较大;第三,相关担保市场、信用评价市场、资产交易市场发展不足;第四,传统银行一般会向大企业倾斜,对小微企业存在一定的信用歧视。
三、互联网金融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途径探索
1、P2P网络贷款平台P2P网贷平台的发展路径为搭建“全国征信平台+网贷互联平台+网贷信息交易平台”。[5]首先,利用互联网积累的客户信息和交易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和风险定价,搭建全国征信平台。其次,将所有P2P网贷平台的资金供需双方的信息实行共享,搭建一个全国性网贷互联平台。最后,在上述基础上,建立只提供资金供需双方信息,不提供担保的信息交易平台。互联网金融中典型的P2P网贷平台是阿里小贷。阿里小贷以其独特的自身优势,成功运用阿里巴巴及相关企业多年积累的海量数据进行信用甄别,有效控制了小微企业的风险问题,满足了小微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求。[6]另外,互联网的批量化、流水化作业大大减少了业务成本,为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小微企业、个人创业者提供了持续性的资金。2、众筹服务平台众筹融资在模式上主要表现为债券众筹、股权众筹、回报众筹、捐赠众筹等四种模式。它运用当前比较熟知的“团购+预购”形式面向网民募集资金,具体表现为项目发起人申请项目筹资,网友跟据自己的实际能力和风险偏好给予资金支持。以小额、大量、融资门槛低、项目广、依靠网络大众力量以及强度的创意、面对的法律问题比较少等优势,吸引了大量的小微企业在这个平台上筹资,为小微企业的融资开辟了新的道路。天使汇创业融资平台是典型的众筹平台,该平台为小微企业提供详细的融资指导、商业计划书模板、项目预路演、投资人约谈辅导等一站式服务,激发项目潜力,帮助项目成长。同时小微企业可以化被动为主动,规避融资风险。3、大数据金融平台大数据金融平台发展思路就是“平台+数据+金融”模式。平台可以是第三方支付平台、社交平台和电商平台,进而依据平台上积累的数据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目前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阿里贷就是依托阿里巴巴电商平台,借助互联网、云计算等信息化技术对客户较长时间里累积的信息和交易数据进行深层次专业化的挖掘、分析和预测。[7]此平台有两种模式:一是自己做大数据金融平台,以阿里贷为代表;二是仅仅作为一个信息处理中介,一般是互联网企业借助自己的数据处理分析优势,为相应的资金供需双方提供相应的融资、筹资信息,从而减少阻碍双方成功交易的信息不对称、不透明的问题,简而言之就是一个信息销售中介。
四、结论与展望
1、互联网金融的融资风险和困境互联网金融在传统金融领域的融资服务盲区里面,加以开发和创新,为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开辟了新的资金来源,也促进了我国小微企业这一微观主体的生存和发展。互联网的大数据技术,能够凭借大量客户曾经留下的信息,加以处理加工,提取与客户融资有关的信誉资料,了解和评估融资主体的偿债能力、信誉水平,从而降低金融机构出借资金的风险,实现了信息的双方对称,免除不必要的逆向选择以及道德风险。但是,在互联网金融与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监管方面,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形式,面临着监管上的空白问题。[8]在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的征信系统方面,由于该领域尚未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缺乏信息共享机制,容易诱发恶意骗贷、卷款逃路现象。[9]并且,有一些小微企业借贷人信誉不高,一般都是大型商业金融机构和贷款公司甄别之后不愿意对其贷款的企业,因为信誉风险大,融资风险高,存在潜在坏账的可能性。2、改进措施与展望互联网金融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方面既有重大的意义,也有相应的风险,政府、金融机构以及小微企业自身都应该意识到这个问题,并在相应领域采取改进措施。第一,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的融资方式之一,可能存在很大的监管漏洞和制度空白区域,这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制定相应的准入条款以及相关手续程序,同时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在鼓励该途径创新的情况下,加以严整和规范。第二,小微企业融资难主要还是自身内在的原因,所以小微企业需要规范自身的财务系统,避免财务状况有太大漏洞从而缺乏能得到融资机构和投资者信任的财务信息。另外,对于企业的制度设置、生产管理、信誉积累等方方面面都需要严格把关,从而建立良好的企业信誉。第三,互联网上提供的客户信誉信息处于分散、杂乱、可信度较低的状态,这就需要建立小微企业和互联网金融融资的相应征信系统和征信平台,实现信息的透明公开共享。第四,作为一个法律制度监管的盲区,特别容易引发金融犯罪和网络犯罪,所以需要健全和完善失信惩罚机制。小微企业及其他主体应该树立互联网金融思维。同时,互联网金融在利用其优势解决小微企业融资短板问题时,必须重视风险规范,从而促进该领域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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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互联网金融融资模式
小微企业在社会的经济发展、技术的创新和增加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融资问题成为当前困扰小微企业和谐稳定发展的最主要因素。当前经济环境下,传统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已经缺乏效率,应该由更具有效率的互联网金融服务于小微企业融资。李安朋指出:互联网金融融资模式非常符合小微企业融资所表现的特点。第一,网络平台降低了对小微企业融资的高门槛要求,第二,依托于网络平台积累的网络信用可以一定程度上弱化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信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1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1.1网络融资规模小
目前,我国网络融资存在规模小,金融机构合作方、第三信用平台方和贷款对象范围小的问题。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2016年(上)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截止6月份,电子商务的市场交易总额达到了10.5万亿元,但由于受到我国当前经济下行及相关制度法规不完善的影响,网络融资规模明显缩水。网络融资企业会员制的限制,也使得网络融资申请对象的范围严重缩小。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需要网络融资、银行金融机构和电商企业三方协作一起努力。
1.2融资渠道狭窄
基于第三方融资中介平台的融资模式是我国网络融资的主要模式,第三方平台为融资双方建立连接,嫁接桥梁,小微企业通过在线申请的方式向银行提出融资需求。目前的融资渠道不能满足小微企业庞大的资金需求量,融资渠道太窄,小微企业获得的融资支持较少。
1.3风险性大
与传统的金融模式相比,互联网金融融资模式有法律和道德两方面的风险。从法律风险来看,国家有关部门监管力度不够,并未出整的监管和控制体系来指导和防范互联网融资平台的风险。部分互联网融资模式处在法律的灰色地带,极易跨越到非法集资的行列。从道德风险来看,互联网融资信息的渠道来源于网络,其所收集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很难保证。互联网融资平台创始人和融资企业因利益和逃避风险,常发生跑路的现象。进入2016年问题平台数量迅速增多。零壹研究院数据中心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2月29日,问题平台共2133家,占总平台数比例高达55.6%。
2互联网融资与传统融资模式的比较
2.1操作平台
互联网融资模式主要依靠互联网搜寻借贷者,而传统融资模式主要依靠实体的网点搜寻借贷者。互联网融资模式可以通过网络数据支持,快速获取征信人的信息,有效筛选出借款人,其所用成本更低,效率更高。而传统融资则多采取实地调查,配合间接调查,通过营业网点和市场等有形的节点搜寻借贷人。
互联网融资只需借贷者采取平台操作的模式即可,大大的节约了时间,并跨越了空间限制,给融资双方提供了方便。而传统融资方式的业务需要由消费者进行实体操作,客户必须亲自去办理存取业务。
2.2资金供给
互联网融资模式的资金供给可以通过商户交易、银行、上市等途径进行资金的融通,而传统融资方式可以通过吸收存款和同行拆借等途径获得融通资金。互联网融资平台可以选择的渠道更加多样化、模式更为灵活,能够随时满足商户的融资需求,不受任何限制。这种资金的借贷方式周转灵活,资金利用效率高,迎合了小微企业的需要。而传统的融资模式则采取吸收个人贷款、单位贷款、财政贷款等增加资金供给能力,以及通过向中央银行借款、同行拆借和预收款项等其他的资金来源渠道来增加自己的资金储备量。
2.3风险控制
互联网融资模式在数据控制方面主要通过“软信息”和支付系统来降低风险,传统的金融模式则通过“硬信息”和各种抵押担保来减少风险。互联网金融的贷款类型主要分为质押贷款和无质押贷款。无质押贷款是互联网在放贷前,通过查询以往的历史信用,历史往来的交易记录,依据这些“软信息”对借贷人进行评定,通过支付系统对借贷资金的用途和流向进行实时监控,在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措施来降低损失。传统金融融资模式主要通过判定“硬信息”,进行风险预估,在贷款放出后,可以通过客户完全透明的信息对其进行监督,并通过实际掌握的抵押物来降低风险,提高借贷交易的安全性。
2.4运营成本
传统融资模式的运营成本过高,而互联网融资模式大大降低了运营成本,互联网融资的成本主要用于平台维护,数据开发方面。相比传统融资实际的大量的人力物力的投入,实际网点的增设,节约了在信贷审核方面的人力和时间成本,更加符合小微企业融资的需求。
3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3.1打造网络融资平台
互联网融资平台中小额贷款机构和融资中介平台占绝大多数,网络融资所能提供的贷款额度是有限的,而有限的信贷额度远远不能满足小微企业巨大的融资需求,使得融资规模受到限制。现有网络融资平台的融资规模不能满足日益增加的网络融资需求。
3.2拓宽融资渠道
目前的融资资金来源仅限于银行网络贷款,来源渠道仅依赖少数商业银行和第三方平台。大数据需要大平台的支持,但是大型电子平台的数量很少,数据缺乏,大量的数据只掌握在少数金融机构手中。
3.3加强风险控制
虽然互联网电子化带来了便捷,但也降低了数据的安全性,信息具备了更强的传递性可复制性,因而泄露的几率也大大增加,大数据平台给金融融资带来了机遇,也增加了不可避免的风险。且互联网融资比起传统融资的历史要短很多,发展并不成熟,互联网融资的违约成本较低,所以跑路现象更为频繁。
4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模式建议
4.1优化组织框架
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核心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这其中除了小微企业自身的原因之外,另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在于我国金融体系的组织结构性缺失。虽然银行等各种金融机构都在不断创新针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担保和抵押机制,但总体制度改革依旧缓慢,需要加快改进进程。
优化融资担保体系可以帮主体分散所承担的风险,促进互联网融资方式的良性发展。我国应建立一批国家出资、资金雄厚的担保机构,旨在帮助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间构建连通渠道。政府可以通过降低税率、补贴等方式鼓励民间资本的加入,最终形成以国家担保机构为主体,多种商业性担保机构共存的多元化担保体系。国外P2P模式运营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于国家健全的征信体系。任何人和机构都可以通过网络及其他方式来获得相关企业真实信息,企业的违约成本一直很高,但是我国目前各种社会公正体系并不完善,所以完善组织框架迫在眉睫。
4.2创新金融产品
创新金融产品对信贷市场作为资金提供者的一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一方面需要更加严格地控制贷款的信用风险,另一方面需要积极创新适合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特点的信贷产品。金融产品创新是互联网融资创新的重要途径,金融产品的创新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比起国际金融界上万种的金融产品,我国的金融产品种类明显不足,互联网融资要进行发展,必须强化融资产品的创新能力,促进软件和平台的创新和发展,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4.3加强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一直是融资过程中关键的一部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不外乎两点,一是风险难以有效控制,二是由于风险难以控制造成的贷款成本较高。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小微企业融资的风险控制更应该得到重视。
正处于起步阶段的互联网融资方式蕴含着巨大的风险,对监管也有着很高要求。我国可以在原有相关法律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以适应互联网融资模式的发展,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非法网络融资的犯罪行为。并通过市场监管和信息披露的方式,防范风险的发生。虽然防范风险是必要的,但是要避免一刀切。监管部门也要加强自身学习,保证小微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4.4完善法律体系
市场机制的缺失是中国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原因,要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应尽快建立中小企业相关法律法规,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修订和完善现行的法律法规,同时,要明确金融支持体系,为中小企业网络融资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在完善法律制度的同时,需要加强行业自律、净化行业环境。当前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体系还不能完全覆盖,而且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不能完全照搬到传统金融机构的监管,涉及的相关法律和政策体系的出台可能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在监管缺位的情况下,行业自律对于互联网金融显得尤为重要。
4.5建立网络信息平台
建立网络信息平台是解决融资难的一种途径,通过建立信息网络服务,可以通过共享信息,及时获得准确信息,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目前我国监管体制是分行业监管,因此在信息交流时会产生矛盾和冲突,不仅费时费力,还可能因为理解偏差,对数据分析不准确,造成决策上的重大失误,产生难以挽回的后果。
要解决信息交流不畅,信息传递不及时,必须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机制。使有价值的信息在最短时间内得到共享,充分实现信息的时效性。各个部门应该在政府的统筹下建立网络服务,将自己手头的资源分享,同时搜寻对自己有价值的资源,实现互利共赢。通过网络服务的构建,小微企业能更便捷的获得融资,实现高速发展。
4.6建立多层次信用担保体系
影响小微企业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是资金短缺,现有的财政背景决定了,小微企业不可能获得低息甚至无息的贷款。因而我国有必要建立强健的网络融资体系,该体系以担保体系为主,基于网络平台建立适合我国商业市场的货款担保政策,制定具体的担保规则,如规定每次限额,贷款偿还时间和不能按时偿还的赔偿方法。一方面保证政府设立专门提供给中小企业资金扶持的财政渠道,另一方面企业通过交纳风险金,中小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政府提供担保,企业按时定期偿还。职责下分,在区和县设立网络担保机构,小企业通常集中分布在各区县,便于统一管理。政府从政策上给小微企业提供支持和优惠。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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