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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理解艺术作品的主要构成,掌握艺术作品三个层次的内涵,深刻理解典型和意境的意义,对于艺术风格、流派和艺术思潮有基本的了解。
(一)艺术作品的构成
1.内容与形式的统一
(1)艺术作品的内容,是指经过艺术家体验伽工和创造的人类生活,其中包括客体世界和人的主观世界。内容主要指题材、主题、人物、环境、情节等诸多要素的总和。
(2)艺术作品的形式,是指艺术作品内容的存在方式,亦即作品的内部联系和外部表现形态。其内部联系表现为内部形式,包括内容诸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组织方式,主要指结构;其外部表现形态呈现为外部形式,即表现内容的方式和手段,包括艺术语言、艺术手法、类型体裁等。
(3)艺术作品的内容和形式是不可分割的有机体。在艺术创造中,内容常常起到主导的作用,形式的选择应以是否适应内容的需要为原则;同时,形式又呈现相对的独立性,它不仅具有独立的审美价值,而且由于形式的变幻,可以直接影响和制约内容的审美价值的实现。
2.感性与理性的统一
(1)在艺术作品中,感性更多地是指隐含于作品之中的情感因素,以及寄寓在形式之中的感性特色。
(2)在艺术作品中,理性是指通过作品的形象及意境所凸现出的理性内涵。
(3)艺术作品是感性与理性的统一。一方面,艺术作品表现为感性形式与理性内容的统一;另一方面,艺术作品还表现为情感因素与理性精神的统一。
3.再现与表现的统一
(1)再现是指在艺术创造中将客体世界及人物真实地呈现于作品之中。
(2)表现是指在艺术创造中重在表达主体的情感和理想,以及对客体世界的思考和评判。
(3)再现和表现从来都是紧密联系的,在侧重再现的艺术作品中,不可能没有表现的因素;在侧重表现的艺术作品中,也不会没有再现的因素,其间只是存在比重大小的差别。再现性艺术作品同样需要融入主体的情感和理想,表达作者的思想和情趣;表现性作品也要注重对客体世界及其规律的遵循,只不过它所表达的主要是心理和情感的真实。
(二)艺术作品的层次
艺术作品分艺术语言、艺术形象和艺术意蕴三个层次。
1.艺术语言
(1)艺术语言是创造主体在特定艺术种类的创造活动中,运用独特的物质材料和媒介,按照审美法则,进行艺术表现的手段和方式。
(2)艺术语言是各门类艺术创造的媒介和形式的总称,艺术语言又可具体划分为文学语言、音乐语言、绘画语言和电影语言等。
(3)艺术语言具有多样性和丰富性,并在艺术发展中不断变化和革新。
(4)艺术语言是渗透了艺术家独特个性的特殊语言。艺术家应在创造活动中不断锤炼语言,追求艺术形式与表现手段的创新。
2.艺术形象
(l)艺术形象是艺术反映社会生活的特殊方式,是通过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的相互交融,并由主体创造出来的艺术成果。艺术形象既包括鲜明生动的人物,也包括其他富有审美特征的情境、画面和意境。
(2)艺术形象是个性与共性的统一,感性与理性的统一,思想与情感的统一。
3.艺术意蕴
艺术意蕴是指在艺术作品中蕴含的深层的人生哲理、诗情画意或精神内涵,它是艺术主体对于艺术典型或意境深刻领悟和创造的结果。
艺术意蕴具有多义性和模糊性。艺术意蕴是艺术创造的境界。
(三)典型和意境
1.典型
典型是指艺术作品中具有一定社会本质概括性的个性化的艺术形象或形象体系,它包括典型人物、典型环境等。
2.意境
意境是指艺术形象或情境中呈现出的情景交融、虚实相生,能够蕴涵和昭示深刻的人生哲理及宇宙意识的至高境界,它是主体情感与客观物象的有机统一,在有限的艺术形象中体现出无限的意蕴。
(四)艺术的风格、流派与艺术思潮
1.艺术风格
(1)艺术风格就是艺术家的创造个性与艺术作品的语言、情境交互作用所呈现出的相对稳定的整体性艺术特色,风格是艺术家创造个性成熟的标志,也是作品达到较高艺术水准的标志。风格既包括艺术家个人的风格,也包括流派风格、时代风格和民族风格等。
(2)艺术风格的特性
①独创性;②稳定性;③多样性。
2.艺术流派与艺术思潮
[关键词]艺术;艺术作品;结构
一、传统美学对艺术作品的结构做出内容与形式的二分
对艺术作品结构的探讨,历来都为美学和艺术理论所关注,且众说纷纭。但众多的说法中,对艺术作品所做的内容与形式的二分,影响最大,也最为深远。“长期以来,关于艺术品的形式/内容的二分及其互相对立的思想,在文艺理论史上占据主导性地位。”因此,谈艺术作品的结构,不可能不谈及内容与形式的二分,也不可能不谈及内容与形式对于艺术的重要意义。
作品结构上的内容与形式二元对立的思想在近代美学中正式形成,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包孕在古典美学中。柏拉图认为,艺术作品是“理式”的“影子”或“幻像”;艺术作品只能在“外形”上对“理式”加以模仿,而不能分享“理式”本身。在这里,一方面,还没有内容和形式的二元对立的思想;另一方面,艺术作品只是“外在的形式”,“与真理隔了三层”,这也隐约暗示着后来形式与内容二元对立的某些因素。亚里士多德指出,事物为“材料因”形式因”“动力因”“目的因”等所规定;艺术作品是艺术家赋予材质以形式,形式本身就是作品的内容。这里的“形式”与“材料”的对立,虽不等于后世的内容与形式的对立,但无疑蕴含了二元对立的思想。
真正将内容与形式二元对立的思想在美学中发挥到淋漓尽致的是黑格尔。他认为,美或艺术作品作为感性存在,只是一种“形式”,其背后蕴含的“内容”是作为世界本源的“绝对理念”。黑格尔说:“艺术的内容就是理念,艺术的形式就是诉诸感官的形象。艺术要把这两方面调和成为一种自由的统一的整体。”但这种统一不是内容与形式的等价并列,而是有主与次,有高与下之分,作为内容的绝对理念是本体,高于它的显现形式。因此,内容是主因,决定形式,并且“形式的缺陷总是起于内容的缺陷”。黑格尔的内容与形式二元对立统一的美学思想,确实概括了当时艺术的概况,揭示出艺术作品在结构上的某些真理性的东西。但黑格尔是孤立的,尽管他的美学思想在当时的理论界震动巨大,可在艺术实践领域,“他的学说没有发生多大影响,感性主义和形式主义一直在泛滥着。”特别是重形式的现代艺术崛起后,对内容的强调已变得不合时宜。
西方现代艺术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形式主义”的和“抽象主义”的,前者弃绝艺术的内容转而致力于对纯形式的专注和开掘,而后者累于沉重的内容,将其“抽象”为单纯的“形式”。诚如李斯托威尔所言:“在近代艺术和近代艺术批评家当中,出现了一股强大的形式主义倾向。”这股形式主义不仅表现在克莱夫·贝尔等人所倡导的视觉艺术领域中的形式美学,也表现在文学中的俄国形式主义、英美新批评以及法国结构主义美学思潮等。它们涉及的领域和探讨的对象不尽一致,但其理论趋向却是一致的:它们仍然基于内容与形式的二元对立思维,弃绝内容,单纯地在艺术形式或文学形式上探究“本质性”的东西。英国的克莱夫·贝尔主张:“艺术除了呈示其形式关系的抽象式样之外,就再也没有更重要的东西了。其余一切,如情调、信息以及理性的内容等,都与艺术无关,毫无美学价值。”在这里,已无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的问题,而是说内容根本就与审美无关,因而应从艺术中坚决加以清除。在文学研究领域,20世纪初俄国形式主义者及布拉格学派,单方面突出形式的作用,认为并不是内容决定和创造形式,而是形式决定和创造了内容。“文学可以表现各种各样的题材内容,文学作品的特性就不在内容,而在语言的运用和修辞及技巧的安排组织,因此文学性仅存在于文学的形式。”三四十年代英美新批评派步其后尘,英国文学批评家、诗人兰色姆提出“架构—肌质”理论,认为诗的本质不在于内容的逻辑陈述(即“构架”),而在于与“构架”相分立的细节部分即“肌质”。“兰色姆所说的构架和肌质尽管与通常所说的内容和形式不能完全等同,但与后者还是大体类似的。”
形式主义把艺术实践和批评引向了艺术自身核心的东西,确实揭示了以往艺术研究所忽略的重要的东西。对于形式主义美学及其理论价值,或许可以用克罗齐一句话加以概括:“审美的事实就是形式,而且只是形式。”
二、现代美学对艺术作品结构继续探讨
但是,建立在内容与形式二元对立基础之上的结构观,同样存在着致命的缺陷,西方现当代美学和艺术理论对艺术作品结构的研究日趋深入,很多学者对此提出严厉的批评。
只有艺术作品的整体,不存在纯然的“内容”与“形式”,因为没有人可以将“内容”或“形式”从作品中分离出来。法国解构主义哲学家德里达指出:“形形的两极对立范畴,如能指/所指、自然/文化、语音/书写、感性/理性等均受到质疑。”因为,传统哲学总是将这些范畴组中的前项置于中心在场的位置,并主导后项的存在。所谓“内容”与“形式”的二元对立,只不过是逻辑上的预设,缺乏真正可靠的基础。在艺术作品中,几乎没有什么因素可以被看做是纯然的“内容”或“形式”。例如,舞姿是舞蹈艺术的语言因素之一,如同音乐中的休止符,它使舞蹈结构上的承转鲜明呈现出来。在这一个意义上,它显然应该属于形式的范畴。但是,“舞姿在舞蹈中既作为模式的一部分,又是感情要素的一部分而存在”,“把观众引入主人公的灵魂深处”。在这一意义上,舞姿又似乎应该属于内容的范畴。这说明,艺术作品中的内容与形式绝非判然两清。内容与形式二元对立的结构理论一旦接触到具体的艺术问题时,必然陷于难以克服的悖论之中。因为,二元对立在逻辑上必然导致重视一方忽视另一方,即非此即彼;这样,无论是重视作品的内容,还是重视作品的形式,都必然脱离艺术欣赏的实际经验。单纯地重视作品的内容,使得艺术欣赏实际上成为文献学考证,弊病明显,姑且不论。再者,貌似深刻的形式主义美学在遭遇艺术实践时,情况也不见得好多少。形式主义主张作品中存在着一种富有秩序感和张力的结构或抽象模式,而这正是艺术之为艺术的东西,只有对它的欣赏才算是“纯审美”的。这一说法很有诱惑力,但实际上却不是那么一回事。“在我们倾听贝多芬或巴托克的音乐时,实际上并不只是为了听它们那‘纯粹的形式关系’,在我们阅读陀思妥耶夫斯基、莎士比亚或但丁的作品时,同样也不单是为了获得这种‘关系’。即使观看米开朗琪罗或凡高的绘画,我们也不完全是为了欣赏这种狭隘形式主义者们所说的平衡和秩序。”既然事实上艺术作品的构成因素是复杂的,那么为什么还要从浑然一体的作品中刻意抽象出干巴巴的“形式”因素呢?既然艺术作品的价值在于这种抽象的“形式”,那么艺术家为什么还要殚精竭虑地将外在世界的鲜活形象移植到作品中呢?这是形式主义者所无法解释的。因此,内容与形式二元对立的结构理论,只有形而上的意义,在实践上价值相当有限。
正是由于这些缺陷,内容与形式的二元结构理论受到现当代美学和艺术理论的广泛批评。音乐批评家、美学家汉斯立克在分析音乐中的内容与形式时,归纳说:“任何企图把一个主题中的形式跟内容分离开来的实际上的尝试,都会引向矛盾或主观任意性。”实际上,将艺术作品区分为内容与形式只是一种人为的粗暴行为,它将鲜活、浑然的艺术品一刀两断,这在理论上必然陷于不可克服的矛盾之中,在实践上必然是荒唐可笑的。因此,韦勒克、沃伦指出:“这种分法把一件艺术品分割成两半:粗糙的内容和附加于其上的、纯粹的外在形式。显然一件艺术品的美学效果并非存在于它所谓的内容中。几乎没有什么艺术品的梗概不是可笑的或者无意义的。但是,若把形式作为一个积极的美学因素,而把内容作为一个与美学无关的因素加以区别,就会遇到难以克服的困难。”
因此,很多现当代美学家和文论家纷纷抛弃了内容与形式这组大而无当的范畴,转而对艺术作品的结构层次做更为实际和深入的探索。其中,尤为值得重视的是现象学对艺术作品结构的新探索。杜夫海纳在其《审美经验现象学》一书中,分析一般艺术作品的结构为这样三层:材料层、主题层与表现层。该结构模型揭示了艺术作品从外到内、从表层到深层的实际情况,还是有相当的科学价值的。“迄今为止最为详尽系统,严谨而有致的艺术作品层次分析思想,无疑当推波兰现象学艺术理论家英伽登。”他认为,文学和艺术作品既非实在的客体,也非观念的客体,而是介于二者之间的“纯意向性构成”,“它存在的根据是作家意识的创作活动,它存在的物理基础是以书面形式记录的本文或其它可能的物理形式”。基于此,英伽登将文学作品分为四个层次:
(1)词语声音和语音构成以及一个更高级现象的层次;
(2)意群层次:句子意义和全部句群意义的层次;
(3)图式化外观层次,作品描绘的各种对象通过这些外观呈现出来;
(4)在句子投射的意向事态中描绘的客体层次。
英伽登的这一结构理论,以现象学观察的方法论,将作品的作者、文本与读者有机地联系起来,将静态考察与动态考察联系起来,将艺术作品在结构上的诸因素联系起来,就如同浑然一体的艺术作品那样。
三、艺术作品的结构是多层次的
借鉴以上各家对艺术作品的结构分析的长处,整合其相异之处,推及各门类艺术样式,以务实的态度,笔者对艺术作品的结构层次做如下归纳:材料与媒介层、技术与技艺层、符号与图式层、形象与意象层以及意蕴层。逐一论述如下。
1,材料、媒介层
艺术作品以其独特的精神价值作用于人类,这是没有疑问的。因此,传统美学总是有意无意地忽略艺术作品的物质性的一面,对艺术作品结构的探讨,往往无视它所得以存在的物质基础,好像艺术纯粹是一种心理体验。但是,艺术作品的精神内涵必须有所凭借才得以呈示;不借助于物质材料,作品就不可能以实体方式存在。因此,艺术作品在结构上的基层就是“材料与媒介”,它是艺术作品赖以存在的物质凭借,即海德格尔所说的“物因素”。“在建筑作品中有石质的东西。在木刻作品中有木质的东西。在绘画作品中有色彩的东西,在语言作品中有话音,在音乐作品中有声响。”与之并列的,还有作品构成、存在及展示所凭借的物质媒介,例如画笔、纸张等之于绘画,乐器之于音乐,人体等之于舞蹈,摄像设备、放映设备等之于影视等。
艺术作品的“材料”与“媒介”间的关系比较微妙。比如,对于绘画作品,颜料是媒介,它以“色彩”的方式融入作品,并构成其物质存在的一部分,因此,“色彩”是绘画的材料。对于音乐,乐器是媒介,它所发出的乐音才是音乐的材料。材料与媒介手段虽不等同,但二者间有密切关联。“艺术家同物质手段的纠缠无非为了使它在我们眼中不再是物质手段,并使它作为材料得到颂扬。”但细致说来,媒介物之中也存在着复杂情况。比如,颜料作为媒介,它可以进入作品,以“色彩”的方式继续存在,因而是可转化的;但对同样是媒介物的画笔,情况就不固然,艺术家的内在世界在艺术作品中的表现确实重要。英国浪漫派诗人柯勒律治说:“如果诗人不是首先为一种有力的内在力量、一种情感所推动,他将始终是蹩脚的不成功的耕耘者。”对浪漫主义者,这样的说法仿佛金科玉律,即便是对现代美学而言,情感之于艺术的重要性似乎也没有丝毫衰减。但反过来看,只要持实事求是的态度,人们就该承认技术和技艺是构成艺术作品的相当重要的因素。罗丹说:“艺术只是情操,但没有体积,比例,颜色的知识;没有灵敏的手腕,最活跃的情感也要僵死。”如果缺乏技术和技艺的支持,艺术家的情感体验、对人生的感悟以及对世界的洞察等,都无法得到恰如其分的表达,或者根本无从表达。因此,要想真正深刻地理解艺术作品,从技艺或技巧的角度切入是最地道的选择。阿多诺说:“除非弄懂作品的技巧,否则就不会理解作品本身。”
技术、技艺对于艺术的重要性,从艺术发生学的角度看就更为清晰。“艺术”(Art)一词本来就是指一般意义上的“技术”或“技艺”,无论古希腊人,还是中国古人,都是这样。在他们看来,无论是木匠造床或农民植树,还是诗人写诗或画家画画,都是“技艺”。这说明,艺术本来就是从技术与技艺中升华而成。直到现在,艺术与技术的关系仍相当密切,特别是在工艺美术中,有时技术或技艺本身就能构成一种工艺的式样,比如微雕。艺人通常更喜欢说“看我的绝活!”而不是说“欣赏我制作的工艺品”。“绝活”这个词表明,工艺注重的是不同凡响的“技术”或“技艺”,“艺术性”倒在其次。因此,“对于工匠、艺人和工艺师而言,要紧的不是创新,而是继承;不是别出心裁,而是技艺娴熟。”
3,符号、图式层
艺术家将其精湛的技艺施展在材料上,对它进行改造、整合并重新组织,改变它原来的存在方式和性质,使其成为“另一种”存在——“组织化”的外在形式之中寓有“意向性”的内在品质,即艺术作品的符号或图式。在这一过程中,材料消失了,因为它藉由艺术家的创造而转化和升华为艺术语言。“这种创造活动的实质是由艺术家有意识的明确行为构成的,但这些行为总是以某种物理的作用来实现自己,而这些作用是由那实现或改造某种物理对象——物质材料——的艺术家的意志所引导的,赋予物理对象以它藉以成为艺术作品本身存在的基质的形式。”材料由艺术家的意志改变了它的物理法则,因而作为艺术作品的有机部分隶属于艺术存在的法则。从这一层开始,作品褪掉了它的“物的因素”,并以符号、图式尝试着对人的“内在”进行“敞开”。因此,符号、图式层也就是作品的形式层,即狭义上的艺术语言层。例如,对于舞蹈艺术,人体是其唯一重要的媒介物(但不是其材料),人体做出的动作和姿势是材料。单纯的动作和姿势,如生活中的那些,作为纯物质性的存在,是没有意义的。但舞者却将一系列的动作和姿势加以整合和排列,组织成前后相续、动静有致的“力的结构”——在此构成中,芭蕾舞的舞者藉以“开、绷、立、直”或者中国舞的舞者藉以“圆、拧、曲、倾”等程序化的动作,以及富有造型感的舞势、舞步、手势、表情等等“符号”或“图式”,将它与其内在世界——心灵的运动、情感的姿态——吻合起来,从而身心如一。因此,在舞蹈艺术中,与其说是身体的舞动,不如说是心灵的舞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舞蹈艺术是表现性的和个体性的,只有亲自参与而不能单纯地旁观。
但符号、图式对内在的呈现是有限的,只是一种粗线条的勾勒。它从媒介、材料层蜕变而来,作为内在的初始形态,往往是象征性和暗示性的。因此,符号、图式对内在、情感的呈现,“实则是一种处于抽象状态的表现,这种抽象表现也叫符号性的标示。”符号、图式一方面对内在进行“敞开”,另一方面在“敞开”中又留下了诸多空白和“未定点”。在这一方面,很多现代派艺术作品都给我们提供了绝好的例子。在爱尔兰剧作家贝克特的最著名的《等待戈多》中,按照传统戏剧美学,与其说两个流浪汉、埃斯特拉冈、弗拉基米尔、戈多等是剧中“人物”,毋宁说是一种抽象化的符号,他们没有“戏剧性动作”,没有“戏剧性格”;同时,剧情本身——无聊而无望的等待,也同样是符号性的标示,它没有冲突,没有发展;剧词也是抽象化的符号,它无逻辑性,不可理喻。这些符号或图式以其特定方式呈现在观众面前,留下了诸多空白点,引人深思,耐人寻味:戈多是谁,流浪汉为什么要等戈多,他们从何而来,为何在此地,波卓、勒克为何突然成为瞎子和哑巴,他们之间为何相互折磨而又难以离弃,等等。这些图式留下的“空白”或“未定点”需要观众自行解答。英国雕塑家摩尔,常以实体与虚空之间的对比构成作品,图式化似乎更为彻底,很难从中看到确定的具象,抽象的雕塑符号或图式给观者留下了玩味不尽的空间。
4,形象、意象层
人的内在世界生动多变,具体而微,“像在森林中的灯火那样变幻不定,互相交叉和重叠。”符号、图式层只是一种粗线条的“勾勒”,充满暗示性和不确定性,并不足以清晰呈现内在。因此,艺术符号或图式就必须联结一体,构成丰富而生动的、具有内在生命的有机整体,即形象、意象层。
此处所谓的“形象”,并非是指通常意义上所说的艺术作品中主题(特别是人物)的写照,而是指作品中以艺术符号和图式所呈现的感性总和。例如,在法国画家安格尔《泉》这幅画作中,不能认为“形象”就是画面上那个肩扛着水罐的少女以及倾泻着的泉水,更不能认为“形象”就是少女本身,尽管观者的目光和兴趣会不自觉地集中到她身上。因为画面中的其它部分,例如少女脚下那含苞未放的雏菊、她背后的岩面以及画面中呈现出的少女肌肤的柔软细腻感、富有韵味的线条、正面的构图等,都有其审美意义。所有这些感性的存在,都是构成画作“形象”的不可缺少的因素。作品的“形象”丰富,鲜明,生动,有着内在的生命。这里通常还有一个误解,即艺术“形象”往往只是被理解成作品中“再现”部分,特别是在文学、绘画、雕塑等“再现型艺术”中,它很容易地被看做是对自然、社会生活的“反映”或“模仿”。但作品中的“形象”还应该同时包括抽象型艺术及表现型艺术中由符号、图式构成的审美形式。在抽象绘画或抽象雕塑中,只有纯粹的线条、色块、体积极其构成,至于它们具体指涉什么事物(事实上,很可能什么都不指涉),我们往往根本无法辨认;而在音乐这样的表现型艺术中,我们则只能听到一些有组织的乐音的行进。这些形式或符号连同它们的构成,同样也属于作品中的“形象层”。
需要指出的是,作品中的“形象”并不等于对外在世界的复制,哪怕“形象”是具象的,写实的,也不可能是绝对客观的。“并不存在什么绝对的写实主义,也没有不偏不倚的或绝对忠实的自然正义,任何对现实的复制都不是自动的和机械的。”事实上,任何艺术作品及其“形象”都是一种意向性的存在物,形象“此在”,意指“彼在”。艺术家不是机械的存在物,他对客观世界的再现,“主要是从这个世界抽取某个确定的、有意义的对象,使之成为自己的财富,并不断地把我们领到这个对象上去。”这就决定了艺术作品中的形象层不可避免地带有艺术家的意向性。因此在这个意义上,作品中的“形象”也就是“意象”。
作为美学范畴,“意象”一词最早由意象主义诗人庞德提出。但“意”与“象”的存在,一直是艺术作品构成上的现实。大致说来,所谓“象”即上述“形象”,是指作品的外在的“显相”;而“意”则是渗透在“象”之中的某种倾向性或者某种朦胧的意味。“意”与“象”无论是在意象派诗作中,还是在其他流派或风格的诗作中,或者是在其他式样的艺术作品中,都是存在的。例如,唐人韦庄的词作《菩萨蛮·人人尽说江南好》,极富有鲜明的画面感。但这如诗如画的风景之中其实渗透着韦庄对江南的深切的情感体验——对江南的依恋、热爱和痴迷,这正是词作之“意”。因此,原本地理意义上的“景”(江南)在此变为浸渍着情感体验的“景”,而词人的情感则呈现为“景”之“情”。“景”与“情”,“象”与“意”融合一处,由此构成了一个关于“江南”的“意象”。
叶朗先生说:“审美意象正是在审美主客体之间的意向性结构之中产生,而且只能存在于审美主客体之间的意向性结构之中。”在这一结构中,审美主体趋向客体,通过体验,得“意”于“象”,“象”因“意”见。因此,“意象”是审美主客体在这一结构中的“和弦”。
5,意蕴层
大凡那些艺术杰作或者有着持久魅力的作品,除了以其“形象”或“意象”显露出深厚的美学意义之外,还有一种令人回味无穷的意蕴。意蕴不是作品结构中的实在物,而是由审美主体的意向行为所引发的“盈余”意义。宋代范温说:“有余意之谓韵。”主体的“意向”将作品引向其本文(由有限的“形象”或“意象”构成)之外的广阔空间,这时便发生了意义的“盈余”或“增值”,即意蕴。因此,意蕴层是艺术作品的结构中最为深远的一层,仿佛行星之虚无缥缈的“光带”,相当于英伽登对文学作品的结构分析中的“形而上质”。荚伽登认为,伟大的作品中的再现客体层能够呈现出“崇高、悲剧、恐惧、震惊、神秘、丑恶、神圣、悲悯”等特质,它既非客体性的,也非主体性的,“通常在复杂而又往往根本不同的情境或事件中显露出来,作为一种氛围弥漫于该情境中的人与物之上,并以其光芒穿透万物而使之显现。”
这种由“意向”或“意境”所引发的哲理性意蕴,实际上也就是中国古典诗论所讲的“象外之象”或“弦外之音”。受老庄哲学和禅宗思想的影响,中国古代文人不太“滞于外物”或者执着于观相,而总是力图“把握那个作为宇宙万物的本体和生命的“‘道’”,或者力图在色相中悟“禅”。然而“象”却总是有限的,主体需要超越这有限的“象”或“色”,在“象外”探寻“道”,在“色空”中悟得无上正等正觉。南朝谢赫在《古画品录》中说:“若拘以体物,则未见精粹;若取之象外,方厌膏腴,可谓微妙也。”这里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唐代之后的古典诗歌往往总是极力追求“象”之外的一种玄妙的意蕴,即“象外之象”。“只有这种‘象外之象’——‘境’,才能体现那个作为宇宙的本体和生命的‘道’(‘气’)。”司空图在《与极浦书》中引用戴叔伦的话说:“诗家之景,如蓝田日暖,良玉生烟,可望而不可置于眉睫之前也。”既然,宇宙万物之终极的“道”不在这有限的物像,而在“象外之象”或“景外之景”,因而诗人和词人总是力图通过一幅看似平淡的画面,实则创造出意义深远的“意境”。刘禹锡《乌衣巷》写:“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这里,朱雀桥、乌衣巷、野草花、夕阳、飞燕、百姓家等都是诗人眼前所见,是有限的“象”,但诗人(也包括我们读者)却由这有限的物象直觉到王朝兴废的沧桑感、人生短暂的凄凉与无奈,顿悟到世事无常的深邃哲理,由“有限”领略到“无限”。
意蕴使艺术作品超越了它自身,超越了有限的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使得不同时代、不同民族、不同文化圈的读者或欣赏者都能靠直觉或顿悟领略到艺术作品的深邃意义。因此,意蕴层使得一部艺术作品保持着长久的魅力。
以上是对艺术作品的结构所做的一般分析。需要指出的是,不同的艺术作品在其结构上各具特色,或者某一或某些层次相对鲜明或突出,或者不那么明显。例如许多写实主义的绘画、雕塑作品,在意蕴层上可能就不具有什么形而上的哲理;而抽象主义的绘画、雕塑作品以及古典音乐则在符号、图式层上则给人以深刻的印象。因此,读者或欣赏者在阅读或欣赏艺术作品时,不必亦步亦趋地执着于这里的一般分析。同,画笔介入作品是过程性的,作品完成后,画笔就离它而去,因而不可转化为艺术作品的材料,只是单纯的媒介。
材料的情况同样复杂。并非乐器奏出的声音就是音乐的材料,因为演奏者随便奏出的不成曲调的声音,便不能构成音乐的材料,只有那些有组织的乐音才成为音乐的材料。这是一个不言自明的事实,但却隐含着一个深奥的艺术学问题:“自然的实体”如何变成“艺术的材料”?秘密显然就在于艺术家的介入——他对物质实体的“处理”,使之从“物理的存在”转换为“艺术的存在”。在雕塑中,雕塑家使得石头不再是它本身,而是人体的某种“形象”或者其它什么。虽然作品中的材料,从自然科学的角度上讲还是石质的,但这时我们总是不把它看做是一块石头,而是将它看做是人体,并从中感觉到肌肤的细腻温润,或者将它看作是有着某种意味的纯粹的图式。如果某件雕塑作品好似人体形状的石头,这往往意味着它是失败的。因为,这并非一件真正的雕塑作品,石头也还是它自身。因此,在艺术作品中,材料总是被消除其自然属性,除非它本身就具有值得我们观照的价值。在很多工艺品中,材料的自然属性要尽力保持,并使其彰显。例如,明式家具“充分利用了紫檀木、黄杨木、花梨木这些硬木的特性,既不用漆饰破坏它们天然的美妙纹理,又不用镂空装饰违背它们自然的沉重结实感。”在这里,木料的天然纹理、它的沉重感等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审美价值,因此当它进入工艺品之中,不仅不需改变,还应彰显。
对艺术作品结构的探讨,历来都为美学和艺术理论所关注,且众说纷纭。但众多的说法中,对艺术作品所做的内容与形式的二分,影响最大,也最为深远。“长期以来,关于艺术品的形式/内容的二分及其互相对立的思想,在文艺理论史上占据主导性地位。”因此,谈艺术作品的结构,不可能不谈及内容与形式的二分,也不可能不谈及内容与形式对于艺术的重要意义。
作品结构上的内容与形式二元对立的思想在近代美学中正式形成,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包孕在古典美学中。柏拉图认为,艺术作品是“理式”的“影子”或“幻像”;艺术作品只能在“外形”上对“理式”加以模仿,而不能分享“理式”本身。在这里,一方面,还没有内容和形式的二元对立的思想;另一方面,艺术作品只是“外在的形式”,“与真理隔了三层”,这也隐约暗示着后来形式与内容二元对立的某些因素。亚里士多德指出,事物为“材料因”形式因”“动力因”“目的因”等所规定;艺术作品是艺术家赋予材质以形式,形式本身就是作品的内容。这里的“形式”与“材料”的对立,虽不等于后世的内容与形式的对立,但无疑蕴含了二元对立的思想。
真正将内容与形式二元对立的思想在美学中发挥到淋漓尽致的是黑格尔。他认为,美或艺术作品作为感性存在,只是一种“形式”,其背后蕴含的“内容”是作为世界本源的“绝对理念”。黑格尔说:“艺术的内容就是理念,艺术的形式就是诉诸感官的形象。艺术要把这两方面调和成为一种自由的统一的整体。”但这种统一不是内容与形式的等价并列,而是有主与次,有高与下之分,作为内容的绝对理念是本体,高于它的显现形式。因此,内容是主因,决定形式,并且“形式的缺陷总是起于内容的缺陷”。黑格尔的内容与形式二元对立统一的美学思想,确实概括了当时艺术的概况,揭示出艺术作品在结构上的某些真理性的东西。但黑格尔是孤立的,尽管他的美学思想在当时的理论界震动巨大,可在艺术实践领域,“他的学说没有发生多大影响,感性主义和形式主义一直在泛滥着。”特别是重形式的现代艺术崛起后,对内容的强调已变得不合时宜。
西方现代艺术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形式主义”的和“抽象主义”的,前者弃绝艺术的内容转而致力于对纯形式的专注和开掘,而后者累于沉重的内容,将其“抽象”为单纯的“形式”。诚如李斯托威尔所言:“在近代艺术和近代艺术批评家当中,出现了一股强大的形式主义倾向。”这股形式主义不仅表现在克莱夫·贝尔等人所倡导的视觉艺术领域中的形式美学,也表现在文学中的俄国形式主义、英美新批评以及法国结构主义美学思潮等。它们涉及的领域和探讨的对象不尽一致,但其理论趋向却是一致的:它们仍然基于内容与形式的二元对立思维,弃绝内容,单纯地在艺术形式或文学形式上探究“本质性”的东西。英国的克莱夫·贝尔主张:“艺术除了呈示其形式关系的抽象式样之外,就再也没有更重要的东西了。其余一切,如情调、信息以及理性的内容等,都与艺术无关,毫无美学价值。”在这里,已无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的问题,而是说内容根本就与审美无关,因而应从艺术中坚决加以清除。在文学研究领域,20世纪初俄国形式主义者及布拉格学派,单方面突出形式的作用,认为并不是内容决定和创造形式,而是形式决定和创造了内容。“文学可以表现各种各样的题材内容,文学作品的特性就不在内容,而在语言的运用和修辞及技巧的安排组织,因此文学性仅存在于文学的形式。”三四十年代英美新批评派步其后尘,英国文学批评家、诗人兰色姆提出“架构—肌质”理论,认为诗的本质不在于内容的逻辑陈述(即“构架”),而在于与“构架”相分立的细节部分即“肌质”。“兰色姆所说的构架和肌质尽管与通常所说的内容和形式不能完全等同,但与后者还是大体类似的。”
形式主义把艺术实践和批评引向了艺术自身核心的东西,确实揭示了以往艺术研究所忽略的重要的东西。对于形式主义美学及其理论价值,或许可以用克罗齐一句话加以概括:“审美的事实就是形式,而且只是形式。”
二、现代美学对艺术作品结构继续探讨
但是,建立在内容与形式二元对立基础之上的结构观,同样存在着致命的缺陷,西方现当代美学和艺术理论对艺术作品结构的研究日趋深入,很多学者对此提出严厉的批评。
只有艺术作品的整体,不存在纯然的“内容”与“形式”,因为没有人可以将“内容”或“形式”从作品中分离出来。法国解构主义哲学家德里达指出:“形形的两极对立范畴,如能指/所指、自然/文化、语音/书写、感性/理性等均受到质疑。”因为,传统哲学总是将这些范畴组中的前项置于中心在场的位置,并主导后项的存在。所谓“内容”与“形式”的二元对立,只不过是逻辑上的预设,缺乏真正可靠的基础。在艺术作品中,几乎没有什么因素可以被看做是纯然的“内容”或“形式”。例如,舞姿是舞蹈艺术的语言因素之一,如同音乐中的休止符,它使舞蹈结构上的承转鲜明呈现出来。在这一个意义上,它显然应该属于形式的范畴。但是,“舞姿在舞蹈中既作为模式的一部分,又是感情要素的一部分而存在”,“把观众引入主人公的灵魂深处”。在这一意义上,舞姿又似乎应该属于内容的范畴。这说明,艺术作品中的内容与形式绝非判然两清。内容与形式二元对立的结构理论一旦接触到具体的艺术问题时,必然陷于难以克服的悖论之中。因为,二元对立在逻辑上必然导致重视一方忽视另一方,即非此即彼;这样,无论是重视作品的内容,还是重视作品的形式,都必然脱离艺术欣赏的实际经验。单纯地重视作品的内容,使得艺术欣赏实际上成为文献学考证,弊病明显,姑且不论。再者,貌似深刻的形式主义美学在遭遇艺术实践时,情况也不见得好多少。形式主义主张作品中存在着一种富有秩序感和张力的结构或抽象模式,而这正是艺术之为艺术的东西,只有对它的欣赏才算是“纯审美”的。这一说法很有诱惑力,但实际上却不是那么一回事。“在我们倾听贝多芬或巴托克的音乐时,实际上并不只是为了听它们那‘纯粹的形式关系’,在我们阅读陀思妥耶夫斯基、莎士比亚或但丁的作品时,同样也不单是为了获得这种‘关系’。即使观看米开朗琪罗或凡高的绘画,我们也不完全是为了欣赏这种狭隘形式主义者们所说的平衡和秩序。”既然事实上艺术作品的构成因素是复杂的,那么为什么还要从浑然一体的作品中刻意抽象出干巴巴的“形式”因素呢?既然艺术作品的价值在于这种抽象的“形式”,那么艺术家为什么还要殚精竭虑地将外在世界的鲜活形象移植到作品中呢?这是形式主义者所无法解释的。因此,内容与形式二元对立的结构理论,只有形而上的意义,在实践上价值相当有限。
正是由于这些缺陷,内容与形式的二元结构理论受到现当代美学和艺术理论的广泛批评。音乐批评家、美学家汉斯立克在分析音乐中的内容与形式时,归纳说:“任何企图把一个主题中的形式跟内容分离开来的实际上的尝试,都会引向矛盾或主观任意性。”实际上,将艺术作品区分为内容与形式只是一种人为的粗暴行为,它将鲜活、浑然的艺术品一刀两断,这在理论上必然陷于不可克服的矛盾之中,在实践上必然是荒唐可笑的。因此,韦勒克、沃伦指出:“这种分法把一件艺术品分割成两半:粗糙的内容和附加于其上的、纯粹的外在形式。显然一件艺术品的美学效果并非存在于它所谓的内容中。几乎没有什么艺术品的梗概不是可笑的或者无意义的。但是,若把形式作为一个积极的美学因素,而把内容作为一个与美学无关的因素加以区别,就会遇到难以克服的困难。”
因此,很多现当代美学家和文论家纷纷抛弃了内容与形式这组大而无当的范畴,转而对艺术作品的结构层次做更为实际和深入的探索。其中,尤为值得重视的是现象学对艺术作品结构的新探索。杜夫海纳在其《审美经验现象学》一书中,分析一般艺术作品的结构为这样三层:材料层、主题层与表现层。该结构模型揭示了艺术作品从外到内、从表层到深层的实际情况,还是有相当的科学价值的。“迄今为止最为详尽系统,严谨而有致的艺术作品层次分析思想,无疑当推波兰现象学艺术理论家英伽登。”他认为,文学和艺术作品既非实在的客体,也非观念的客体,而是介于二者之间的“纯意向性构成”,“它存在的根据是作家意识的创作活动,它存在的物理基础是以书面形式记录的本文或其它可能的物理形式”。基于此,英伽登将文学作品分为四个层次:
(1)词语声音和语音构成以及一个更高级现象的层次;
(2)意群层次:句子意义和全部句群意义的层次;
(3)图式化外观层次,作品描绘的各种对象通过这些外观呈现出来;
(4)在句子投射的意向事态中描绘的客体层次。
英伽登的这一结构理论,以现象学观察的方法论,将作品的作者、文本与读者有机地联系起来,将静态考察与动态考察联系起来,将艺术作品在结构上的诸因素联系起来,就如同浑然一体的艺术作品那样。
三、艺术作品的结构是多层次的
借鉴以上各家对艺术作品的结构分析的长处,整合其相异之处,推及各门类艺术样式,以务实的态度,笔者对艺术作品的结构层次做如下归纳:材料与媒介层、技术与技艺层、符号与图式层、形象与意象层以及意蕴层。逐一论述如下。
1,材料、媒介层
艺术作品以其独特的精神价值作用于人类,这是没有疑问的。因此,传统美学总是有意无意地忽略艺术作品的物质性的一面,对艺术作品结构的探讨,往往无视它所得以存在的物质基础,好像艺术纯粹是一种心理体验。但是,艺术作品的精神内涵必须有所凭借才得以呈示;不借助于物质材料,作品就不可能以实体方式存在。因此,艺术作品在结构上的基层就是“材料与媒介”,它是艺术作品赖以存在的物质凭借,即海德格尔所说的“物因素”。“在建筑作品中有石质的东西。在木刻作品中有木质的东西。在绘画作品中有色彩的东西,在语言作品中有话音,在音乐作品中有声响。”与之并列的,还有作品构成、存在及展示所凭借的物质媒介,例如画笔、纸张等之于绘画,乐器之于音乐,人体等之于舞蹈,摄像设备、放映设备等之于影视等。
艺术作品的“材料”与“媒介”间的关系比较微妙。比如,对于绘画作品,颜料是媒介,它以“色彩”的方式融入作品,并构成其物质存在的一部分,因此,“色彩”是绘画的材料。对于音乐,乐器是媒介,它所发出的乐音才是音乐的材料。材料与媒介手段虽不等同,但二者间有密切关联。“艺术家同物质手段的纠缠无非为了使它在我们眼中不再是物质手段,并使它作为材料得到颂扬。”但细致说来,媒介物之中也存在着复杂情况。比如,颜料作为媒介,它可以进入作品,以“色彩”的方式继续存在,因而是可转化的;但对同样是媒介物的画笔,情况就不同,画笔介入作品是过程性的,作品完成后,画笔就离它而去,因而不可转化为艺术作品的材料,只是单纯的媒介。
材料的情况同样复杂。并非乐器奏出的声音就是音乐的材料,因为演奏者随便奏出的不成曲调的声音,便不能构成音乐的材料,只有那些有组织的乐音才成为音乐的材料。这是一个不言自明的事实,但却隐含着一个深奥的艺术学问题:“自然的实体”如何变成“艺术的材料”?秘密显然就在于艺术家的介入——他对物质实体的“处理”,使之从“物理的存在”转换为“艺术的存在”。在雕塑中,雕塑家使得石头不再是它本身,而是人体的某种“形象”或者其它什么。虽然作品中的材料,从自然科学的角度上讲还是石质的,但这时我们总是不把它看做是一块石头,而是将它看做是人体,并从中感觉到肌肤的细腻温润,或者将它看作是有着某种意味的纯粹的图式。如果某件雕塑作品好似人体形状的石头,这往往意味着它是失败的。因为,这并非一件真正的雕塑作品,石头也还是它自身。因此,在艺术作品中,材料总是被消除其自然属性,除非它本身就具有值得我们观照的价值。在很多工艺品中,材料的自然属性要尽力保持,并使其彰显。例如,明式家具“充分利用了紫檀木、黄杨木、花梨木这些硬木的特性,既不用漆饰破坏它们天然的美妙纹理,又不用镂空装饰违背它们自然的沉重结实感。”在这里,木料的天然纹理、它的沉重感等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审美价值,因此当它进入工艺品之中,不仅不需改变,还应彰显。
2,技术、技艺层
艺术作品中的技术和技艺(也包括技巧,下同)也往往被美学家和艺术理论家所忽略不论。原因大概以下两点:其一,技术与技艺往往被看做是纯物质层面的因素,而被排斥在艺术之外,因为,艺术品主要是凭其精神价值、而不是单凭其技术或技艺含量被认可的,事实上上,向来就存在着这样一种观点,认为技术与艺术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鸿沟;其二,技术和技艺只是在创作过程中才’是明显的,在已经完成的作品中,不像艺术形式、艺术形象那样,它是隐遁的。固然,艺术家的内在世界在艺术作品中的表现确实重要。英国浪漫派诗人柯勒律治说:“如果诗人不是首先为一种有力的内在力量、一种情感所推动,他将始终是蹩脚的不成功的耕耘者。”对浪漫主义者,这样的说法仿佛金科玉律,即便是对现代美学而言,情感之于艺术的重要性似乎也没有丝毫衰减。但反过来看,只要持实事求是的态度,人们就该承认技术和技艺是构成艺术作品的相当重要的因素。罗丹说:“艺术只是情操,但没有体积,比例,颜色的知识;没有灵敏的手腕,最活跃的情感也要僵死。”如果缺乏技术和技艺的支持,艺术家的情感体验、对人生的感悟以及对世界的洞察等,都无法得到恰如其分的表达,或者根本无从表达。因此,要想真正深刻地理解艺术作品,从技艺或技巧的角度切入是最地道的选择。阿多诺说:“除非弄懂作品的技巧,否则就不会理解作品本身。”
技术、技艺对于艺术的重要性,从艺术发生学的角度看就更为清晰。“艺术”(Art)一词本来就是指一般意义上的“技术”或“技艺”,无论古希腊人,还是中国古人,都是这样。在他们看来,无论是木匠造床或农民植树,还是诗人写诗或画家画画,都是“技艺”。这说明,艺术本来就是从技术与技艺中升华而成。直到现在,艺术与技术的关系仍相当密切,特别是在工艺美术中,有时技术或技艺本身就能构成一种工艺的式样,比如微雕。艺人通常更喜欢说“看我的绝活!”而不是说“欣赏我制作的工艺品”。“绝活”这个词表明,工艺注重的是不同凡响的“技术”或“技艺”,“艺术性”倒在其次。因此,“对于工匠、艺人和工艺师而言,要紧的不是创新,而是继承;不是别出心裁,而是技艺娴熟。”
3,符号、图式层
艺术家将其精湛的技艺施展在材料上,对它进行改造、整合并重新组织,改变它原来的存在方式和性质,使其成为“另一种”存在——“组织化”的外在形式之中寓有“意向性”的内在品质,即艺术作品的符号或图式。在这一过程中,材料消失了,因为它藉由艺术家的创造而转化和升华为艺术语言。“这种创造活动的实质是由艺术家有意识的明确行为构成的,但这些行为总是以某种物理的作用来实现自己,而这些作用是由那实现或改造某种物理对象——物质材料——的艺术家的意志所引导的,赋予物理对象以它藉以成为艺术作品本身存在的基质的形式。”材料由艺术家的意志改变了它的物理法则,因而作为艺术作品的有机部分隶属于艺术存在的法则。从这一层开始,作品褪掉了它的“物的因素”,并以符号、图式尝试着对人的“内在”进行“敞开”。因此,符号、图式层也就是作品的形式层,即狭义上的艺术语言层。例如,对于舞蹈艺术,人体是其唯一重要的媒介物(但不是其材料),人体做出的动作和姿势是材料。单纯的动作和姿势,如生活中的那些,作为纯物质性的存在,是没有意义的。但舞者却将一系列的动作和姿势加以整合和排列,组织成前后相续、动静有致的“力的结构”——在此构成中,芭蕾舞的舞者藉以“开、绷、立、直”或者中国舞的舞者藉以“圆、拧、曲、倾”等程序化的动作,以及富有造型感的舞势、舞步、手势、表情等等“符号”或“图式”,将它与其内在世界——心灵的运动、情感的姿态——吻合起来,从而身心如一。因此,在舞蹈艺术中,与其说是身体的舞动,不如说是心灵的舞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舞蹈艺术是表现性的和个体性的,只有亲自参与而不能单纯地旁观。
但符号、图式对内在的呈现是有限的,只是一种粗线条的勾勒。它从媒介、材料层蜕变而来,作为内在的初始形态,往往是象征性和暗示性的。因此,符号、图式对内在、情感的呈现,“实则是一种处于抽象状态的表现,这种抽象表现也叫符号性的标示。”符号、图式一方面对内在进行“敞开”,另一方面在“敞开”中又留下了诸多空白和“未定点”。在这一方面,很多现代派艺术作品都给我们提供了绝好的例子。在爱尔兰剧作家贝克特的最著名的《等待戈多》中,按照传统戏剧美学,与其说两个流浪汉、埃斯特拉冈、弗拉基米尔、戈多等是剧中“人物”,毋宁说是一种抽象化的符号,他们没有“戏剧性动作”,没有“戏剧性格”;同时,剧情本身——无聊而无望的等待,也同样是符号性的标示,它没有冲突,没有发展;剧词也是抽象化的符号,它无逻辑性,不可理喻。这些符号或图式以其特定方式呈现在观众面前,留下了诸多空白点,引人深思,耐人寻味:戈多是谁,流浪汉为什么要等戈多,他们从何而来,为何在此地,波卓、勒克为何突然成为瞎子和哑巴,他们之间为何相互折磨而又难以离弃,等等。这些图式留下的“空白”或“未定点”需要观众自行解答。英国雕塑家摩尔,常以实体与虚空之间的对比构成作品,图式化似乎更为彻底,很难从中看到确定的具象,抽象的雕塑符号或图式给观者留下了玩味不尽的空间。
4,形象、意象层
人的内在世界生动多变,具体而微,“像在森林中的灯火那样变幻不定,互相交叉和重叠。”符号、图式层只是一种粗线条的“勾勒”,充满暗示性和不确定性,并不足以清晰呈现内在。因此,艺术符号或图式就必须联结一体,构成丰富而生动的、具有内在生命的有机整体,即形象、意象层。
此处所谓的“形象”,并非是指通常意义上所说的艺术作品中主题(特别是人物)的写照,而是指作品中以艺术符号和图式所呈现的感性总和。例如,在法国画家安格尔《泉》这幅画作中,不能认为“形象”就是画面上那个肩扛着水罐的少女以及倾泻着的泉水,更不能认为“形象”就是少女本身,尽管观者的目光和兴趣会不自觉地集中到她身上。因为画面中的其它部分,例如少女脚下那含苞未放的雏菊、她背后的岩面以及画面中呈现出的少女肌肤的柔软细腻感、富有韵味的线条、正面的构图等,都有其审美意义。所有这些感性的存在,都是构成画作“形象”的不可缺少的因素。作品的“形象”丰富,鲜明,生动,有着内在的生命。这里通常还有一个误解,即艺术“形象”往往只是被理解成作品中“再现”部分,特别是在文学、绘画、雕塑等“再现型艺术”中,它很容易地被看做是对自然、社会生活的“反映”或“模仿”。但作品中的“形象”还应该同时包括抽象型艺术及表现型艺术中由符号、图式构成的审美形式。在抽象绘画或抽象雕塑中,只有纯粹的线条、色块、体积极其构成,至于它们具体指涉什么事物(事实上,很可能什么都不指涉),我们往往根本无法辨认;而在音乐这样的表现型艺术中,我们则只能听到一些有组织的乐音的行进。这些形式或符号连同它们的构成,同样也属于作品中的“形象层”。
需要指出的是,作品中的“形象”并不等于对外在世界的复制,哪怕“形象”是具象的,写实的,也不可能是绝对客观的。“并不存在什么绝对的写实主义,也没有不偏不倚的或绝对忠实的自然正义,任何对现实的复制都不是自动的和机械的。”事实上,任何艺术作品及其“形象”都是一种意向性的存在物,形象“此在”,意指“彼在”。艺术家不是机械的存在物,他对客观世界的再现,“主要是从这个世界抽取某个确定的、有意义的对象,使之成为自己的财富,并不断地把我们领到这个对象上去。”这就决定了艺术作品中的形象层不可避免地带有艺术家的意向性。因此在这个意义上,作品中的“形象”也就是“意象”。
作为美学范畴,“意象”一词最早由意象主义诗人庞德提出。但“意”与“象”的存在,一直是艺术作品构成上的现实。大致说来,所谓“象”即上述“形象”,是指作品的外在的“显相”;而“意”则是渗透在“象”之中的某种倾向性或者某种朦胧的意味。“意”与“象”无论是在意象派诗作中,还是在其他流派或风格的诗作中,或者是在其他式样的艺术作品中,都是存在的。例如,唐人韦庄的词作《菩萨蛮·人人尽说江南好》,极富有鲜明的画面感。但这如诗如画的风景之中其实渗透着韦庄对江南的深切的情感体验——对江南的依恋、热爱和痴迷,这正是词作之“意”。因此,原本地理意义上的“景”(江南)在此变为浸渍着情感体验的“景”,而词人的情感则呈现为“景”之“情”。“景”与“情”,“象”与“意”融合一处,由此构成了一个关于“江南”的“意象”。
叶朗先生说:“审美意象正是在审美主客体之间的意向性结构之中产生,而且只能存在于审美主客体之间的意向性结构之中。”在这一结构中,审美主体趋向客体,通过体验,得“意”于“象”,“象”因“意”见。因此,“意象”是审美主客体在这一结构中的“和弦”。
5,意蕴层
大凡那些艺术杰作或者有着持久魅力的作品,除了以其“形象”或“意象”显露出深厚的美学意义之外,还有一种令人回味无穷的意蕴。意蕴不是作品结构中的实在物,而是由审美主体的意向行为所引发的“盈余”意义。宋代范温说:“有余意之谓韵。”主体的“意向”将作品引向其本文(由有限的“形象”或“意象”构成)之外的广阔空间,这时便发生了意义的“盈余”或“增值”,即意蕴。因此,意蕴层是艺术作品的结构中最为深远的一层,仿佛行星之虚无缥缈的“光带”,相当于英伽登对文学作品的结构分析中的“形而上质”。荚伽登认为,伟大的作品中的再现客体层能够呈现出“崇高、悲剧、恐惧、震惊、神秘、丑恶、神圣、悲悯”等特质,它既非客体性的,也非主体性的,“通常在复杂而又往往根本不同的情境或事件中显露出来,作为一种氛围弥漫于该情境中的人与物之上,并以其光芒穿透万物而使之显现。”
这种由“意向”或“意境”所引发的哲理性意蕴,实际上也就是中国古典诗论所讲的“象外之象”或“弦外之音”。受老庄哲学和禅宗思想的影响,中国古代文人不太“滞于外物”或者执着于观相,而总是力图“把握那个作为宇宙万物的本体和生命的“‘道’”,或者力图在色相中悟“禅”。然而“象”却总是有限的,主体需要超越这有限的“象”或“色”,在“象外”探寻“道”,在“色空”中悟得无上正等正觉。南朝谢赫在《古画品录》中说:“若拘以体物,则未见精粹;若取之象外,方厌膏腴,可谓微妙也。”这里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唐代之后的古典诗歌往往总是极力追求“象”之外的一种玄妙的意蕴,即“象外之象”。“只有这种‘象外之象’——‘境’,才能体现那个作为宇宙的本体和生命的‘道’(‘气’)。”司空图在《与极浦书》中引用戴叔伦的话说:“诗家之景,如蓝田日暖,良玉生烟,可望而不可置于眉睫之前也。”既然,宇宙万物之终极的“道”不在这有限的物像,而在“象外之象”或“景外之景”,因而诗人和词人总是力图通过一幅看似平淡的画面,实则创造出意义深远的“意境”。刘禹锡《乌衣巷》写:“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这里,朱雀桥、乌衣巷、野草花、夕阳、飞燕、百姓家等都是诗人眼前所见,是有限的“象”,但诗人(也包括我们读者)却由这有限的物象直觉到王朝兴废的沧桑感、人生短暂的凄凉与无奈,顿悟到世事无常的深邃哲理,由“有限”领略到“无限”。
艺术接受
这一部分从艺术传播、艺术鉴赏、艺术批评三个方面阐述了有关艺术接受的知识与基本理论。学习这部分内容,要注意结合艺术传播的实际,结合自己鉴赏艺术作品的体会来理解。同时,还要补充自己没有的鉴赏实践活动,如艺术批评。此外,运用所学知识和理论进行艺术鉴赏,也是全面理解鉴赏理论、巩固鉴赏知识的有效途径之一。这部分内容在考试试题中约占20%的比例。
学习要求:了解艺术传播的涵义,理解艺术鉴赏的意义,掌握艺术鉴赏的过程,理解艺术批评的内涵与功能。
一、艺术传播
1.艺术传播指的是某种信息的传递和交流,是艺术信息在社会系统中的运行。艺术传播具有公共化与个人化相互交融的特点。它借助一定的物质媒介和传播方式,将艺术信息传递给艺术接受者,使其得到扩展。
2.构成艺术传播的五个要素是艺术传播主体、艺术传播内容、传播媒介、受传者和传播效果。
艺术传播主体即艺术传播者,是指艺术传播活动中控制与发送艺术信息的人或机构。艺术传播内容是指通过传播媒介传送的艺术信息。传播媒介是用来承载并传递艺术信息的载体和渠道。受传者是指艺术传播活动中接收到艺术信息的受众。传播效果指艺术信息在传播活动中产生的效应及其对受传者的影响程度。
3.艺术传播的方式有很多种。历先后出现口头传播、文字传播、印刷传播、电子传播和网络传播等方式。在现代社会中艺术传播的主要方式有:现场表演传播方式、展览性传播方式和大众传播方式。
(1)现场表演传播方式,是指传播者与受传者面对面进行艺术信息传播的方式,具有沟通直接、手段多样、反馈及时、互动性强等特点。
(2)展览性传播方式,是指在一定的场所陈列艺术作品,供观众直接接受艺术信息的传播方式。
(3)大众传播方式,是指专业化的媒介组织运用先进的传播技术进行大规模艺术信息传播活动的方式,主要包括报刊、广播、影视、网络等。
二、艺术鉴赏
1.艺术鉴赏的性质
艺术鉴赏是一种以艺术作品为对象、以受众为主体的欣赏活动,是接受者在审美经验基础上对艺术作品的价值、属性的主动选择、吸纳和扬弃。它是一种积极能动的再创造活动。
2.艺术鉴赏的主体能动性
(1)对艺术作品审美娱乐属性的享用
(2)对艺术作品审美认知属性的认知
(3)对艺术作品文化价值的阐释
(4)对艺术作品形象或意境的再创造
3.艺术鉴赏的过程
(1)审美期待
①审美期待是艺术鉴赏的准备阶段,指接受主体在欣赏之前或欣赏过程之中,心理上往往会有一个既成的结构图式,它使接受者具有了审美需求,并希冀在欣赏中得到满足。②审美期待可分为形式期待、意象期待和意蕴期待。形式期待即指艺术鉴赏者由于艺术作品的类型或形式特征而引发的期待指向;意象期待即指接受者由于作品定的意象或形象而引发的期待指向;意蕴期待即指接受者由于作品呈现的深层的审美意蕴、人生哲理和情感境界而引发的期待指向。
(2)鉴赏流程
鉴赏流程包括艺术的直觉与感知、体验与想象、理解与创造。
①直觉与感知艺术直觉是指人们在审美活动中对于审美对象具有一种不假思索而即刻把握与领悟的能力。审美感知是指人们在注意审美对象形式特点的同时,也开始关注审美对象的意义。鉴赏活动往往是在直觉与感知的心理基础上开始的,它将使鉴赏者完成对作品形式美的注意和对其意义的初步感受。
②体验与想象在鉴赏过程中,主体以自身审美经验为基础,潜入作品规定情景之中进行审美体验,不断推进与作品中所包含情感的交流与融合。同时由于审美想象和联想的展开,鉴赏者可以与作品或艺术家进行交流,洞察其深层意蕴,并逐渐生成审美愉悦。
③理解与创造理解既包括对于作品的形象、情境、形式、语言的审美认知,也包括对于作品整体价值的追寻。艺术鉴赏的结果是接受者审美再创造的完成。鉴赏者对于作品中形象、情境、典型和意境的补充与完善,正是审美再创造的结晶。
(3)审美效应
审美效应主要有以下三种表现:
①共鸣共鸣是指在鉴赏过程中,鉴赏者为作品中的思想情感、理想愿望及人物命运所打动,从而形成的一种强烈的心灵感应状态。不同时代、阶级、民族的鉴赏者,在鉴赏同一部作品时可能会产生相同或相近的审美感受,也可称作共鸣。
②净化净化是指接受者通过对艺术作品的鉴赏和共鸣的产生,使情感得到陶冶、精神得到调节、人格得到提升的状态。
③领悟领悟是指接受者在鉴赏艺术作品时由此引发的对于世界奥秘的洞悉、人生真谛的彻悟以及精神境界的升华,这是一种更高层次的审美效应。
三、艺术批评
1.艺术批评的性质
艺术批评是根据一定的思想立场和美学原则、理论体系,对以艺术作品为中心的一切艺术现象进行理性分析和审美判断的创造性文化活动。
2.艺术批评的类型
在艺术批评出现过多种批评类型,主要都是围绕“客体世界”、“艺术家”、“艺术作品”、“读者(接受者)”等艺术活动要素进行的。
(1)社会历史批评
社会历史批评立足于“客体世界”来评价艺术,强调艺术作品必然自觉或不自觉地打上这个社会历史环境的印记。艺术作品价值的高低取决于它对社会历史生活的深刻反映程度以及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力。如19世纪法国丹纳在其《艺术哲学》中从种族、环境和时代三要素出发,进行艺术批评。
(2)心理学批评
心理学批评从创作主体_____艺术家的精神世界入手来评价艺术。它既可以从艺术家的创作动机、创作中的心理活动来理解艺术作品,也可以从艺术作品折射出的心理因素来反观艺术家的心理状态。如20世纪奥地利心理学家弗洛伊德运用精神分析方法来研究艺术现象和艺术作品。
(3)文本批评
文本批评认为艺术作品本身是一个自足的整体,其意蕴和魅力需要从文本中去寻求。尤其注重艺术作品的文本语言和物质媒介。如20世纪西方符号学强调对艺术作品本身或艺术符号的研究。
(4)接受批评
接受批评模式强调从接受者的角度研究艺术活动,认为观众、听众和读者的接受过程才是艺术研究的中心所在。这种模式突出了接受者在鉴赏艺术作品过程中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如20世纪60年代出现在德国的以尧斯和伊塞尔为代表的接受美学强调从接受者的角度研究艺术作品和艺术史。
3.艺术批评的功能
(1)通过对作品的分析和阐释,评判其审美价值。
(2)通过将批评的信息反馈给艺术家,对创作产生影响。
关键词:形象 艺术生命 形式 艺术表现 困惑 解惑
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直到现在,在赣南,在我的家乡,每到过年的时候,总有舞龙灯的习俗:只要你家有大厅堂、有院子或有块晒谷坪……也就是说只要你家有一块较大的空间、一块够龙灯舞动的地方,那么在大年二十五至年三十的这段时间,一定会有人给你家送来帖子。帖子上注明了大年初×的晚上×时,某某龙灯会到你家来送上“龙的祝福”,收到帖子的人家一般都会准备准备,几挂鞭炮、一个红包是一定要备的。到了那天晚上,刚吃过晚饭全家人就有点翘首以待了,终于鞭炮响了,龙进屋了,首先是“龙的祝福”:“一祝是全家万事兴”,“是,不会错”。“二祝是全家身体健”,“是,不会错”……龙灯队头领每一声祝福刚落,我们马上“是,不会错”应答上了,十声祝福十声应答,代表了“龙的祝福”,也代表了我们对美好生活的憧憬。锣鼓响了、喇叭吹了、龙灯舞了……年复一年。
就是这么熟悉的场景,这么清晰的记忆,当我拿起画笔想表现它时,却不知从何处下笔,无从下笔,这是我曾经很久的困惑。
现在回头来看无非就是要解决好形象与形式的关系,也就是常说的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唯物主义说存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意识是存在的反映。因此一切艺术都是社会生活的反映。车尔尼雪夫斯基说:“再现生话是艺术一般性格的特点,是它的本质。”①列宁说:“不言而喻,没有被反映者,就不能有反映。”②艺术既然是社会生活的反映,艺术作品中所表现的生活,只能来源于实际的社会生活。社会生活是艺术的唯一源泉。离开了社会生活,艺术就不存在了。
现在的问题是有了生活的素材,为什么还是常常无从下笔呢?
生活不等于艺术,绘画不是照抄生活。
车尔尼雪夫斯基说过:“艺术的另一作用是说明生活。”③也就是说艺术作品在描写社会生活的同时,还应该体现出作者对生活的评价和看法。一件优秀的艺术作品之所以常常被誉为生活的镜子,是因为它能够真实而深刻地反映社会生活,帮助人们认识社会生活。
从卵变为娇艳的蝴蝶经过幼虫和蛹。生活的素材在人的心灵里变为灿烂不朽的艺术品,又经过什么样的幼虫和蛹呢?这不仅是由于一个人的才能,我们相信学习、探索和勤奋。
卵变为蝴蝶,细胞生长的规律人们已能够掌握它,而“上帝”赋予蝴蝶的灵魂至今还是个谜。生活变为艺术,理论上讲起来颇简单,而它的演变不只是幼虫和蛹,也有自己的灵魂,它涉及人的思维的各个方面。从生活变为艺术有很多困素,包括:作者思想、艺术修养、生活基础、艺术技巧……仅就艺术技巧而讲,不论是具体抑或抽象,都离不开形象的表现。
一、形象――艺术作品的生命
艺术和社会科学同样都是社会生活的反映。但是,人们欣赏艺术作品时,好像直接接触到实际生活一样,甚至会有亲临其境的感觉。而当他们阅读社会科学著作时,一般不能产生这样感觉。这是因为艺术反映社会生活有它不同于社会科学的特殊性,它是用形象反映社会生活的。形象性是艺术的基本特征。
当艺术家开始酝酿、构思艺术形象的时候,或者说形象还只是停留在艺术家的头脑里,没有创造出来的时候,艺术并不存在。艺术家要把头脑中已经构思好的形象变成客观的东西,给人们欣赏,需要运用一定的表现手段。例如音乐运用旋律和节奏作为基本表现手段塑造听觉形象;绘画通过构图、造型和设色等手段创造视觉形象;舞蹈则是以经过提炼、组织和艺术加工的人体动作作为主要手段;戏剧主要通过演员在舞台扮演角色进行表演来塑造舞台形象;电影运用蒙太奇(镜头组接)构成形象;而作为语言艺术的文学是用语言(书面语言和口头语言)作工具来塑造形象,如此等等。
尽管各种艺术形式用以创造形象的表现手段不同,它们都必须具有形象的具体可感性和概括性这两个共同的特点。
艺术家用形象反映社会生活,总是要对生活有所取舍,有所提炼,有所加工。在艺术创作中不仅要努力去选择那些最能反映事物的本质特征,最富有艺术表现力,最能激动人的生活场景和细节,而舍弃一切无助于表现创作意图的不必要的东西,而且要在这种选择的基础上加以提炼、概括和创造,使形象比一般的普通生活更集中,更带有普遍意义。成功的艺术形象,既是具体可感的,又是概括的;形象的具体可感性和概括性是统一的。
艺术用形象反映社会生活,但是艺术家在塑造艺术形象时并不是纯客观地摹写社会生活,而是主观意识的加工改造,渗透着艺术家自己的审美态度和思想感情。艺术家对待生活的审美态度和爱憎感情灌注在作品的形象中,赋予形象以一定的思想内容和艺术感染力量,才能使欣赏者得到某种美感享受,因此,形象总是包含着审美和情感两个主观方面的因素。形象离开审美和情感,就不能成为艺术的形象。
二、形式――艺术作品的表现
任何艺术作品的内容,都必须通过一定的组织结构和表现手段表现出来,才能成为可供欣赏的具体艺术作品。因此,用来表现作品内容的组织结构和表现手段的总和,就是艺术作品的形式。结构和艺术语言就是艺术作品形式的要素,两者的有机结合,使作品的内容形象化,构成具有一定体裁的艺术作品。体裁是艺术作品存在的具体形式。
结构是组织艺术作品的内容和艺术语言,构成艺术形象和意境,从而制作成艺术作品的重要表现手段之一。没有适当的组织手段,就不能构成完美的艺术作品。
艺术作品的内容,最终必须通过一定的艺术语言,才能表现成为可供欣赏的艺术作品。美术的语言,基本上是诉诸视觉的造形语言(如写实、夸张、变形等),以线条、明暗色彩、体面为词汇,来塑造人物、景物、环境等和体现思想感情。
结构包括剪裁和布局(即造型艺术的构图)。
艺术语言就是表现手段,如写实、夸张、变形、曲折隐喻等等。
就绘画来说,绘画构成和建筑、雕塑、图案……的构成有很多共同之处。其中建筑、雕塑是立体,都是研究线条、色彩、块面、光线的组合。特别绘画主要是通过自然形象(包括人或物)来感染观者,因此画面上的人和物的形象,在画面的构成上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如画一幅人物画,作者往往先画一个人或几个人,再考虑构图,这样完全可以的。画面上出现具有生命力的人物形象,即使构图十分普通也可以是动人的。在具象绘画中构图只能衬托和加强人物形象。
也就是说在艺术创作时,形象的塑造是第一位的,而恰当完美的形式表现又是必不可少的。两者是相辅相承、完美统一的关系。
了解明白了形象与形式的关系后,只要你有一定的生活素材,艺术创作中无从下笔的困惑将迎刃而解。
我的解惑过程:
注释:
①《艺术概论》文化艺术出版社,1983版,第8页。
②《艺术概论》文化艺术出版社,1983版,第8页。
③《艺术概论》文化艺术出版社,1983版,第72页。
参考文献:
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柏拉图的“三张床”理论更是把西方人对艺术与现实的基本关系的认识发挥到了极致。他的“理念说”认为这个世界分为三个层次:理念的世界,现实的世界和艺术的世界。但是他给艺术的定位非常低,甚至把诗人驱逐出他所勾画的“理想国”。而文艺复兴时期发明的透视法更把这种求真的原则发展到了又一个高峰。
到了大众传媒时代,艺术作品与人的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革,这主要表现在艺术作品的形象性向符号性的转变表现得更加的明显。由于机械复制时代的到来,艺术作品不再是不得一见或难得一见的对象。任何东西都可以以商品的身份出现在人的视野,只要你有关于它的需要;因此艺术作品的独特的精神属性也就慢慢被消费属性所侵蚀。这样,艺术作品必然要在精神领域和人们的需要寻找新的平衡点,才能使艺术品自身得以实现。艺术馆模式早已被打破,这只能成为艺术家成功后的最后公展地。而在艺术品成功的过程中,它在某种层面上要和消费时代的生存模式相适应,象广告一样潜移默化地影响大众,并追求达到与流行品一样达到时尚符号水平。
艺术创作的符号化所带来的大众取向加剧了艺术定义的难度。首先艺术走出高贵的殿堂,进入平凡的日常生活,不再是不可一世的奢侈品。其次由于教育的普及,大众文化水平的提高,它也不再仅仅是学院派进行判定的对象。最后,社会结构的改变,艺术家不再附属于达官贵族,也不再单纯寄生于学院系统,而是大量地进入到商业系统。因此,艺术自身的存在就明显地具有大众倾向,通过与大众密切接触,这就为艺术表现及内容传达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这种模仿型的艺术作品及其符号化的结果,最终导致了艺术欣赏的感官化倾向。我们已经过于重视感官愉悦在欣赏艺术过程的作用,而这和当下经济的快速发展,人的内心浮躁,对于外在世界快餐式消费的心理关系密切。这样就造成了艺术水准的下降,艺术形式也下意识地针对观众的感官享乐。艺术和商业或市场合谋,飞速地将自身变成了娱乐工具和商品。时下的一系列媒体娱乐节目的成因就是符号化和娱乐化泛滥的结果。
艺术的商品化运作使欣赏者既没有产生良好的情感投射,也没有获取到积极的有益于人生的观念价值。而艺术品背后的美育精神本应是艺术存在的题中应有之义。宋代的“江西诗派”被诟病就是因为存在类似的问题。他们的诗作喜用典故,而且他们还提出“点铁成金”、“夺胎换骨”的创作手段。但这毕竟不是艺术品的正常生产程序。艺术创作若是保持这种滑坡态势,最终的结果就是“死亡”。我们势必要对这个趋势加以干预,让艺术重新焕发光彩。而真情实感是这个干预因素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通过艺术交流的是人与人之间真挚的感情,是在欣赏中得到情感共鸣和精神慰藉,而不是读之使人感到乏味。
艺术作品必然要表现为一定的形式,但是形式只是艺术最终效果的一种辅助。如果形式跃迁为艺术表达的主体就会使其效果大打折扣。艺术的本质仍然是人类的情感和生命关怀,我们应该冷静地处理我们面对的艺术现象,不能使其只停留在表层的官能享受,还要使其能够进入接受者的精神领域,与他们的情感价值相沟通,通过有效的对话让他们对其内在的本质有更深刻的理解。
表现:艺术作品情感论
艺术作品不仅仅是能够进入我们感官系统的感性形式,它势必要进入人的情感系统。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通过艺术进行精神沟通和情感交流。苏珊•朗格在论述艺术品时提出,“一件艺术品就是一件表现性的形式,这种创作出来的形式使我们的感官去知觉或供我们想象的,而它所表现的东西就是人类的情感。当然,这里所说的情感是指广义上的情感。”朗格很敏感地捕捉到艺术存在的情感特性。
通过对艺术作品进行分析,我们发现艺术作品自身具有一定的层级性。大体上,艺术品可划分为材料层,形式层,意蕴层和意识形态层。这显然是一个有系统、有组织的综合整体,单独强调任何一个部分都不能得到预期的效果。像米开朗基罗的雕塑品《大卫》,它所采用的材质是大理石,刻画的是一个肌肉充满力量的男性形象。这与希腊时代的雕塑作品所强调的“高贵的单纯,静穆的伟大”大相径庭,是对过去的雕塑范式的挑战。它体现的是艺术家内心的情感纠葛,是矛盾斗争的内在生命的具象表达。类似的是,中国的古典艺术理论也特别强调“情感”的价值,“诗言志”实际是“求真情”的代名词,而这种真情是在儒家伦理所划定的范围内的。后世西方的浪漫主义作品也表现情感,但这与中国古典艺术既有求真情的相似又有表现方式的不同。中国的艺术作品很容易激发起人的感性想象,而西方的作品却导向人的理性思考。但是,它们共同追求的一个目的就是情感愉悦。
情感是艺术表达的基本要素,这其实与人的基本属性相关。康德认为“人们各种悦意的和烦恼的不同感受之有赖于引起这些感受的外界事物的性质,远不如其有赖于人们自身的感情如何”尤其是对于诗歌来说更是如此。浪漫主义流派诗人华兹华斯提出“诗歌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我们可以看出他对“自我的情感”的强调。这一时期的理论家在评价艺术作品的时候特别强调艺术创造者的重要性,康德认为这是天才的力量。而艺术家们则极力张扬个人的情感,他们对于生命感受极其自信,在作品中充分表现个人的价值理念。但这并不排除西方作品也有伤情的成分,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就是“狂飙突进”运动中的一个特例,而这种低回的旋律在拨动人的心弦所起的作用与那些表现强烈情感的作品相类似。
中国文论有“诗缘情而绮靡”的论断,认为正是情感增加了诗歌的味道。中国古代文人大多是政治型艺术家。这样,一方面艺术的情感因素会影响政治的现实功利性,而政治的现实属性又限制艺术的诗意想象空间的拓展。当政治失意时,他又变成了思想型艺术家,这时候间于政治与世俗生活的伦理问题成为其主要表达的目标。但是当这个文人对于政治和思想都排斥的时候,他就是绝对表情的艺术家,他们把自己面对遭遇所产生的情感艺术化为具有人类普遍意义的情感。王国维曾经在《人间词话》中评价李煜的词,认为他的作品是用血书写出来的,体现的是对人类的生命承担。
艺术作品的情感属性衍生出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艺术是应该表现个人情感还是人类普遍情感?“无论是作为一种情感表现,还是作为一种社会对话,艺术无疑都是基于满足人们的各种现实需要之上社会行为的一种‘文而化之’的产物,使得各种社会行为都趋向一种感性的完满,并且使其超越实用性而更具观赏性。”但是,艺术作品如果单单表现个人情感会使其局限在“小我”的空间得不到舒展。如果偏执于自我表现势必会使作品导向绮靡无骨的状态。而人类情感的表达,会让作品产生跨时空的艺术魅力,形成古今之间的对话和精神交流。凡是成功的艺术家,他们的作品都会遵循这样的情感规范,以“小我”起笔最终与“大我”打通融合。
另外,对艺术本质的情感性的过分强调就会减少对其可视性的追求,因为情感性的语言其抽象的程度比描写的语言高。这样的艺术作品在无形中被消解掉许多现实内容,成为后来艺术家所极力反对的矫情样式。所以六朝的颓靡文风是唐代以后中国文论批评的重心,艺术作品的尚实性明显地被提出和张扬。这种虚实之争一直是中国古典艺术的主要样态,只有到了能够把艺术的形象和情感有效结合起来的新样态出现,艺术才能向前选择一新流向。
创造:艺术作品意象论
我们发现再现论对于形式的强调容易使作品走向符号化、官能化,而表现论对于情感的张扬又使作品容易走进主观而脱离现实。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在一个更加公允的向度来分析以往的艺术现象呢?法国艺术理论家德比奇曾经提出“在艺术上,持久性要比独特性更为重要,集中的、瞬间的价值命里注定要被永久性所超越。”那么,这种“持久性”到底表现为何种形式呢?这是历来艺术理论家所关心的问题。我们的探讨也是期待寻找到这样一个理论平台,能让我们的批评更有针对性和实际效果。
艺术作品的“持久性”应该依赖于艺术形象表现和艺术欣赏心理的稳定性。对于艺术的最终评判在其价值系统如何整合,也就是主体的价值理念如何与作品的感性形式形成良好的交流。这就需要我们寻找到这种交流所依赖的对象的确定性,即艺术作品内部是否存在一个层面能够将艺术形式和艺术情感统一起来。
康德认为美是“一种美好的感情;之所以这样称它,或则是因为人们可以长久地享受它而不会餍足和疲劳,或则是因为,可以说,它预先假定灵魂有一种敏感性,那同时就把它趋向了道德的冲动,或则是因为它表现了才智与理解力的优异,而与那种全然没有思想的才智和理解力是截然相反的。”在这里,他一方面强调主体对于对象的感官和情感享受,另一方面他又极力强调灵魂的重要意义,也就是作品中所要表达的伦理价值。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艺术作品的本质应体现为物质形式的精神化。它不单纯地存在于作品的形式或人的情感,而在于这两者的巧妙结合。这也就是朱光潜先生在论述美的本质的时候提出的“主客观的统一”。当然,它不是主观与客观的简单相加,而是主客观的协同共时运作后的一个状态。而这个状态是精神性的,或者说是发生在主观领域的。艺术“是一种把人类生态变成直觉审美形式的创造。”艺术可以被抽象为一种创造性,而这种创造性具体表现为意象的发现和展示,通过意象表达的是对社会人生的真理性认识。17世纪左右的培根提出“艺术是人与自然相乘”的著名论断,这里面表达了艺术与自然、人生的关系。而梵高的看法是对这一论断的最佳注脚,他认为“对艺术,我不知道还有没有比下面更好的定义:艺术,是人加入自然,并解放自然。”总之,西方的理论家和艺术家在观照艺术作品时总是会把艺术所依凭的“自然”作为一个重要的质素提及,这类似于中国的“天人合一”,实际上这暗含着对作品形式由来的判断。
艺术作品的意象表达可以同时调动人的感性和理性,这就规避了只重视形式而引起的感官化和只重视情感而引起的远离现实的弊病。艺术意象是艺术作品的高级呈现,它是艺术与非艺术之间的区别的重要表征。苏珊•朗格认为,“‘幻象’是艺术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则——一个凭借它就可以不必经过科学抽象中的概括过程就能够取得艺术抽象的中心原则。”这个“幻象”也就是克莱夫•贝尔提出的“有意味的形式”,而这种意味应该与人的生命经验相关,是感性价值与理性价值的有机结合体。这就是我们所要谈论的意象的主要构成要素,它包含形式与生命经验。
如果这两位大师真地能够进行学术对话,话题有可能集中在下述几个问题上。
话题之一,艺术作品是什么?
对此,潘诺夫斯基肯定传统的有关艺术的定义,说包括绘画艺术在内的艺术品,乃是“需要有美学角度来衡量的人为物品”〔1〕13,是用来审美的感性存在物,是对象性的存在物,因此他说道:“任何人面对一件艺术作品,不论是美感的再创,或是理性的解析,都会受到作品本身的三项构成因素影响:外在的形式、理念(就造型艺术而言,即是主题)和内容”〔1〕15,还说这三项构成因素不是彼此独立的,是紧密结合的,但从他对心理印象一派关于强调形式和色彩独立性的态度来看,潘诺夫斯基是强调内容要素的。
海德格尔承认所有艺术作品都有一种“物因素”(das Dinghafte),正因为如此,艺术作品就像生活中普通的物件一样,也是自然现存的,比如“一幅画挂在墙上,就像一枝猎枪或者一顶帽子挂在墙上”,“人们运送作品,犹如从鲁尔区运送煤炭,从黑森林运送木材”。〔2〕3而我们的审美体验也似乎证明,艺术作品就在物里头,比如建筑作品存在于石头里,木刻存在于木头里,油画存在于色彩里,语言艺术存在于话音里,音乐存在于音响里,这都说明,艺术作品是离不开“物因素”的,“艺术作品的物因素差不多像是一个屋基,那个别的东西和本真的东西就筑居于其上”〔2〕4。可以肯定地说,“物因素”是艺术作品的基础。
但海德格尔指出,不管“物因素”对于艺术作品多么重要,但还不是艺术作品的本源,拘泥于“物因素”,不仅不能回答什么是艺术作品,还可能陷入形而上学的对象性思维而不能自拔,他主张应该回到存在者那里,从存在者之存在的角度去思考存在者本身。在海德格尔看来,艺术作品的创作对象是大地,艺术作品所展示的内容是世界,开启的世界通过对被遮蔽的大地去蔽,使存在者“进入无蔽状态之中”,而存在者的无蔽即是真理。艺术作品的意义就在于它“开启”了存在者的存在,而开启就是“解蔽”,就是存在者之真理的“置入”,就是为艺术作品对存在意义的理解提供独特的文化空间,所以海德格尔的结论是,艺术的本质就是“存在者的真理自行设置入作品”〔2〕18,“美是作为无蔽的真理的一种现身方式”〔2〕37。
从海德格尔的答案我们得到一点启示:自从柏拉图提出有关艺术和“自在之物”的形而上学预设以来,人们为了使艺术达于或接近那个虚无缥缈的“自在之物”,即达于或接近存在的本真境界,进行了旷日持久的艰难探索。这些探索,或者提倡对现实进行再造式纯粹描绘,或者主张主体重新建构理念世界,或者干脆强调绝圣去智和率性而为,其结果还是没有找到令人满意的答案。
海德格尔所做的探索,是否也是如此呢?
话题之二,诠释的切入点在哪里?
诠释艺术作品,必须找到一个合适的切入点。这个切入点之所以重要,因为它不仅要解决诠释的具体途径问题,而且具有方法论意义。潘诺夫斯基和海德格尔在这一点上也大相径庭。
潘诺夫斯基强调,作为方法论的图像学,一般可分三个阶段或三个层次。第一个阶段或第一个层次是对绘画文本的主题和题材进行确认,即是说要通过画面的颜色、线条和形体明确这幅画究竟画了什么,是风景还是人物;第二个阶段或第二个层次是透过形象画面,进一步厘清作品的意象(image)、故事(stories)、寓言(allegories)。这两个阶段都同传统的图像志方法有关,前者属于前图像志阶段,后者即是图像志阶段。这两个阶段的释读任务,是从形式和内容上把握作品,尽可能地避免误读,而避免误读也是诠释学的初衷。举例说,如果不对达•芬奇的名作《最后的晚餐》进行图像志意义上的诠释,就有可能将其误读为一帮男子汉的热闹晚宴。
第三个阶段或第三个层次是图像学阶段,这是潘诺夫斯基图像学方法的精华或重点,也是最能显示其诠释学方法的阶段。这一阶段的要义,是在前两个阶段的基础上,进一步把握作品的内在含义或内容,用潘氏的话说,这“乃是透过弄清楚透露一个国家、一个时代、一个阶段、一门宗教或哲学信仰其根本态度的潜在原则”。潘氏还认为,图像学的诠释学方法,是一种综合的方法,而不是分析的方法,所以他紧接着又说道:“诸般原则可集于一身,且浓缩表现于一件艺术品。”〔1〕35潘氏始终坚守这个综合的诠释学方法,因此人们可以从中看到不同的艺术诠释向度,比如历史的向度、人文的向度以及诗学的向度等等。
以上不难看出,潘诺夫斯基选择这样的切入点,与他把艺术作品理解做“人为物品”的观点有关,从最浅近的方面说来,是没有在艺术作品和纯然物之间划开界限,所以海氏主张,应该在纯然物与艺术作品之间寻找一个新的切入点,这个新的切入点就是“器具性”。器具是人创造的,它既是物,又高于物,最突出的特点是有用性,并凭此遮蔽了物的无用性,从而把存在者的本质显现出来,就这一点来说,它与艺术品较为接近。概言之,器具恰恰处于艺术作品与纯然物之间的地位。
海德格尔以凡•高的画作《农鞋》为例说明。画中的农鞋最显著的特点,是它的“器具性存在”,即它的“有用性”,农妇可以穿着它站立、行走、劳作,使其现实地发挥着用途,而在农鞋这个器具存在的敞开之中,显示着存在者的特性,因此人们能够从这双再普通不过的农鞋的款式、颜色及其磨损程度,看到作为农鞋的使用者的农妇的“凝聚着劳动步履的艰辛”,甚至“分娩阵痛时的哆嗦,死亡逼近时的战栗”〔2〕16。所以海德格尔认为,诠释艺术作品,其要义是把器具中隐秘的意义揭示出来,而不能就物论物,甚至只见物不见人,诠释学的重点,是对“此在的存在”的理解和诠释,最终目的是揭示“存在”的意义。
话题之三,如何对待图像志?
在英语世界中,图像志与图像学有时说的是一回事,然而真正把两者严格区别开来而又紧密联系起来的学者是潘诺夫斯基。与以往的研究所不同的是,潘氏把恩斯特•卡西尔符号形式哲学引入图像志与图像学之中,并把符号这一概念置于图像学方法的中心地位。其实符号就是象征,英文symbol本身就包含了符号和象征双重含义。潘诺夫斯基认为,图像“寓意”的象征意象,有时会传达一些约定俗成的概念或抽象含义,类如天平象征着正义,一些象征物代表“忠实”、“奢华”、“智慧”等等。其实,表现这类题材的画面中的物体,动植物或水果、建筑、风景多半是象征性的,但这并非是卡西尔所谈的象征,卡西尔语谓的象征,具有更加深广的意义,用他自己的话说,象征是指在特定的文化中,图像代表着根本性的原则或者观念,所以我们可以将艺术品看做是一个艺术家、宗教、哲学或者是整个文明的“文献”。〔1〕25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一个基本事实:无论是传统的图像志理论,还是潘氏的图像志理论,从根本上来说,是对传统的模仿论、表现论和象征论的理论及其文化的肯定和认同,这是不争的事实。
但是,这正是海德格尔所不赞同的。在海氏看来,凡•高的油画之所以是艺术作品,是因为其中发生着真理,而不在于现存之物得到“正确地临摹”,他说:“我们是不是认为凡•高的那幅画描绘了一双现存的农鞋,而且因为把它描绘得惟妙惟肖,才成为一件作品的呢?我们是不是认为这幅画把现实事物描摹下来,并且把现实事物移置到艺术家生产的一个产品中去呢?绝对不是。”〔2〕19他强调,艺术作品的现实性,就体现在真理的发生这一点上。海德格尔并没有直接就图像志做文章,或者说并没有就图像志说三道四,但是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看出他对图像志的基本态度:其一,他认为促成艺术作品现实性的是真理而不是真实;其二他强调释读艺术作品的要义是理解和解释存在者的本质;其三他认为构成艺术作品价值的不是对现存事物的精确描绘,等等。其实更能证明他的基本态度的还是他的诠释实践。
海德格尔在《艺术作品的本源》中曾对凡•高的《农鞋》做过解读,本文也曾几次提到和摘引过有关文字。但从这些文字来看,海氏的解读似乎与画面农鞋的具体图像并不搭界,而是天马行空,浮想联翩,自说自话,结果引发出许多争论。人们发问,画家一生一共创作过八幅以鞋子为题材的作品,海氏所看到是究竟是哪一幅?画上的鞋子是农妇穿过的鞋子,还是画家自己的鞋子?这双鞋子究竟是乡下人穿的鞋子,还是城里人穿的鞋子?如此等等。海德格尔没有回答人们的这些疑问,他所关注的是这双鞋的使用者,是设置入其中的真理,而不是这双鞋的图像。
不是结语的结语
达勒瓦女士所期待的两位大师的对话,话题可能并不止于上述,而且本文的上述论列,目的也不是作出孰是孰非的判断。以往有关艺术史的研究反复证明,哪怕是最传统最保守的理论和方法,只要条件具备,用得恰当,就有可能依然奏效,就拿已经很不时兴的图像志来说,如果用来释读包含认知因素的图像,仍不失为一个好的理论和方法。此外任何理论和方法,只要包含着某种真理性认识,都不会画地为牢,固步自封,潘诺夫斯基就曾经说过,“图像学是一种诠释的方法”。〔1〕36―37这说明他至少不排斥诠释学。
究竟怎样释读艺术作品,这是艺术史研究的重大课题。在文化多元发展时代,人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就此提出过许多新见解,也实践过许多新途径,诠释学和图像学就是两种产生过重大影响的理论和方法。当然就影响的广度和深度来看,图像学很难同诠释学相提并论,前者仅限于视觉艺术特别是绘画艺术,而诠释学的影响却涵盖了从哲学到整个人文学科领域。因为学说覆盖面严重不对等,所以两位大师的对话是难以进行的。
注释
〔1〕Erwin Panofsky,《造型艺术的意义》,李元春译,台北: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6。
1.依存性
从传统的动漫艺术创作角度来看,作者在完成作品之后,就已经脱离了艺术创作范围,与实际的艺术作品分离,这就使得传统的动漫艺术仅是建立在作者的审美程度之上的,脱离了受众。在技术层面上,传统的动漫艺术创作也不需要不断地更新技术手段,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传统动漫艺术的创新与发展。但从另一角度看,为了作品能够吸引受众,作者不得不花费更大的精力和时间去创作优质的作品。就日本动漫的发行态势看来,长时间的连载并没有使人们的热情退却,反而更加痴迷,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制作精良。与此同时,作者在完成作品期间,不断地推敲与思考,积极地接收读者的反馈意见,从而形成了独具一格的动漫风格。这种作者对于动漫艺术作品的信息完整度的保持是传统媒体在传播特性上与新媒体的不同之处。进入了新媒体信息时代,新媒体所依赖的高科技在传播特性上是与传统媒体截然不同的。新媒体对高科技的依存性主要体现在电子、数码、网络等,这是由新媒体环境所决定的。动漫艺术有区别于文学作品的语言诉说效果,其对网络数据信息的依存程度可见其对现代化社会下的高科技的依存性。
2.仿真性
传统的动漫艺术作品所具有的能够让受众群体直接感受到艺术作品内涵的效果使得其具有可感性,人们能够直观地了解到所见的艺术作品的内涵。动漫作品的独到之处就是能够将作品简单化,将纷繁复杂的道理具象化,使人们能够从诙谐的表达中了解事情的发展规律。传统的动漫艺术作品往往是基于纸质媒体的基础之上塑造的,由于纸质媒体的视觉性,就使得传统的动漫作品着重塑造人物形象与故事情节。对于新媒体环境下的动漫艺术作品而言,由于所传播的媒介不同,使得所描述的同一对象在不同媒介之上有了不同的形象:新媒体能够赋予人物更为鲜活的性格特点,具有拟人化的仿真性。仿真性往往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艺术传播媒介所体现的仿真性。电子、网络与多媒体等都能够为艺术传播动漫作品添加人物声音和形象,使得人物形象更加饱满,纸上的人物“活”了起来;二是传播形态的仿真性。高科技手段加强了艺术表达作品的专业性,从多方面深入挖掘,凸显人物的性格特征。数字媒体的不断升级,人们对于动漫艺术的感知程度则更加深层次化,能够从基本的观看转变为互动,这是以往的纸质媒体无法完成的,这一仿真性加深了人们对于动漫人物的喜爱程度。
3.间传性
传统的动漫艺术是不需要借助外来工具形成的艺术作品,从传播特性来看,是可以依靠其本身的形象直接进行传播的,不需要二次加工,观众也能够直接感知角色的独特之处。而新媒体环境下的动漫艺术却有间传性的特质,因其大范围地依赖数字技术,故其表现形式是依靠媒介工具而体现的。艺术作品的表现形式往往能够反映出作品的主要表达思想,新媒体环境下的动漫艺术是借助科学手段进行完成的,从而形成了独特的视听效果。在新媒体环境之下,动漫艺术作品的人物能够有更加鲜明的人物特性,间接地使受众与作品有着不同程度的沟通,这是一种新型的艺术传播形式,能够达到多维度的立体式的传播效果。
二、新媒体环境下动漫发展存在的问题
1.新媒体动漫产业发展需要突破内容瓶颈
从宏观角度来看,新媒体环境下的动漫产业并不是万无一失的,其发展态势较为平缓,虽然有人气高的动漫作品出现过,但仅是少数。目前,动漫市场的态势较为低迷,虽然发展潜力无穷,但是缺少能够发现美的伯乐,仅仅是在既有的素材之上不断地重复,缺少创新性与独特性。内容是动漫艺术作品的主要灵魂,如果内容一味地重复,受众群体会进行更为新颖的选择,创作者不仅要更新内容,更要使作品的完整度得以保持。新媒体环境下的动漫产业前景不容乐观,由于缺乏新颖的题材,内容停滞,止步不前。内容这一环节的发展水平能够直接反映整个行业的发展水平,因此相关从业人员需要对此进行高度重视。
2.创意型人才的匮乏
艺术作品最为重要的是作品的创意性。一个好的作品的诞生,需要背后凝聚创意的来源,而目前的动漫产业创意型人才紧俏,自然不能够生成好的动漫作品。就动漫作品的仿真性而言,创意型的作品能够激起受众群体的喜爱程度,相反,一味地搬用以往的素材,只是换个模式运作,会降低其受欢迎的持久性。在原创作品中,能够看到作者的心意与表达欲望。就网络游戏而言,目前市面上的基本都是在原有的文学作品之上进行加工,少了自我构思的过程,这样使得作品的完整性不够,也不能保持受众群体对其的喜爱度持久。相关的动漫艺术产业工作人员,需要始终保持灵活的头脑,培养自己能够发现新的闪光点的能力,这样就能够保持作品的新奇性与吸引力。
3.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使动漫艺术产业的发展受到了制约。具有创意型的作品被竞相模仿,少了原作品的独特性。由于网络的自由性特点,使得作品不能够受到良好的保护,互联网上的任意一个角落都能够看到几乎相同的动漫艺术作品。这些直接影响了原创作者的创作积极性,流失了大量的原创人才。新媒体环境下,动漫艺术要想长久不衰地健康发展,就需要进行相关的立法并付诸实施,打击盗版行为,建立创作者的信息,保护原创作者的创作权不受侵犯,促进其创作新产品的积极性,从而促进动漫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新媒体环境下的动漫发展对策
关键词:艺术 时代 文化心理结构
中图分类号:J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09)06-0052-01
从原始社会到现代,艺术发展的每个阶段都有其鲜明的时代特征。在艺术的发展过程中,每个时期都有代表其最高成就的艺术类型,这些艺术无一不是应时代的需要而产生的,艺术作为意识形态的性质就决定了它必须在总的发展趋势上同当时的时代要求相一致,它或是走在时代前面,为先进意识鸣锣开道,或是拖在时代后面,为保守意识鸣冤叫屈,而且它在时代前后波动的曲线正好体现了它是时代精神的具体表现。
艺术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它与上层建筑的其他组成部分、与其他语境中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联系。经济只有通过影响上层建筑的政治,宗教,道德,哲学才能进而影响艺术。但是,“不仅不能从单纯的自然和社会政治经济直接推及艺术。横亘在自然和社会诸因素的关系模式与艺术结构之间,还必须有一种中介结构,即文化心理结构。”文化心理结构是由艺术家生理心理中自然秉赋予与他一生中通过学习和实践获得的文化性经验两大领域的因素构成。自然赋予人类先天的心理结构,包括集体无意识在内的许多遗传信息,是人类从童年的原始时期经历每个时代的变化逐步形成的心理结构形式。它的发展变化是极度缓慢的,但却深深保留着时代变迁的痕迹。人类在漫长岁月的实践中不断发展所形成的社会文化内容,特别是艺术家后天的经验学习获得的信息更直接影响艺术家本身以及作品。
也就是说,只要伴随着社会与文化的转型,时代综合因素不断变化,文化心理结构无疑也发生相应的转变。而这又影响了审美文化的走向和审美心理结构的变化。进而影响了创作主体――艺术家,促进了艺术的发展变化。任何一个艺术家的艺术作品,任何一种艺术风格或艺术形态,都不能被关在时代精神凝聚的文化心理结构之外。文化心理结构是经过历史积淀而来,渗透于每个个体心灵深处,无声无息地发挥着作用,对于善于体会生活的艺术家而言,这种作用尤为显著,推动着他们在艺术创作中加以表现。
“心理结构创造艺术的永恒,永恒的艺术也创造、体现人类流传下来的社会性的共同心理结构。”艺术作品一旦产生,便完全属于全人类的时代成果,并由时代对它进行优劣筛选。只有符合时代精神和反映真实的文化心理结构的艺术作品,才能最终具有永恒的魅力。希波战争的胜利和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那个时代需要创造新的典型,讴歌奴隶主民主政治和战争的胜利。那个时代的艺术任务就是刻画有充沛生命力的理想的自由民。时代需要艺术,艺术品体现时代特征。只有蕴含时代精神内容的艺术作品才能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经得住考验,而一直闪烁着人类智慧的光芒。
时代不同,文化心理结构不同,审美心理结构不同,艺术也因此不同。瑞士艺术史家海恩瑞希在其《艺术史原理》中指出,不存在某种能适合一切时代的艺术形态与风格,艺术作品及其风格,形式特点的形成,不仅同艺术家的个性有关,而且同他浸染接续的时代精神有关。艺术史家一般都把毕加索的艺术经历分为几个时期:蓝色时期、玫瑰红时期、立体主义时期、晚年艺术。毕加索一生绘画风格的不断更新和变化,这与艺术家本身心理和后天经历有极大的关系。但在他身上,正好印证了变化了的时代赋予艺术家不同的时代观念。从写实绘画到抽象,立体的形象变化,绘画一连串发展在毕加索各个时期淋漓尽致地被表现出来。艺术的每一种形式都既是艺术主体内心深处的自我表现,又同时是时代观念变化的化身。
艺术家和艺术作品风格的存在,其本身成为时代风潮与社会风气的预兆,成为其所处时代社会生活环境的回响。丹纳在《艺术哲学》中说,“要了解一件艺术品,一个艺术家,一群艺术家,必须正确的设想他们所属的时代的精神和风俗概况。这是艺术品最后的解释,也是决定一切的基本原因。”艺术形态与艺术风格是随着时代变化而形成的,同时随着时代变化而变化。艺术只有通过由时展变化形成的形式承载了时代赋予的内容时,才是具有生命力的艺术。
古希腊雕刻作品的理想化写实风格,中世纪宗教艺术的神权至上风格,以及宗教对个体灵魂的自我克制、压抑的体验。现代艺术作品中的无序感,对复制形式的追求,以及后现代艺术的虚拟、拼贴。每一个历史时期的艺术作品都负载着时代精神、理念心态、审美情趣。每个时代所造成的文化心理结构决定了艺术家与艺术作品必然深深反映了它的时代特征。
我们无法阻止时代的脚步,更无法决定艺术的去向。但是,艺术作品需要我们观众――整个时代来给予自己的解释。当代艺术朝着多样化发展,我们应该站在时代的角度看今天的艺术。我们要以一种更宽容的心态去接受:艺术必须紧跟时代,时代性的才是世界性的、全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