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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各基层单位及相关科室10月底前要建立一批堵漏洞、管长远的制度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治理,
二、主要任务
1、开展行业乱象整治。聚焦保护区、林地、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景区景点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深挖细排,严厉打击,全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责任单位:各基层单位、生态保护科、生态恢复科、天保和林政稽查科、资源管理、林业产业科、局扫黑办。
完成时限:8月31日前。
2、建立行业监管长效机制。各基层单位及相关科室要对专项斗争以来建立的行业监管制度机制进行全面梳理汇总,逐一健全完善,形成制度汇编,确保专项斗争期间创建的制度机制常态长效。
责任单位:生态保护科、生态恢复科、天保和林政稽查科、资源管理、林业产业科
完成时限:10月30日前。
三、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落实。各基层单位及相关科室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把“行业清源”百日攻坚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各基层单位及相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压茬推进,各督导小组做好督导检查落实工作,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向局(中心)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确保如期完成既定目标。
2、强化宣传引导。各基层单位单位要加强宣传攻势,及时广泛宣传局(中心)“行业清源”百日攻坚战的战果,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做好网上正面宣传及與论引导等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我局(中心)行业治理与建设的浓厚氛围。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红蚂蚁”为你整理了这篇交通运输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交通运输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总结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县交通运输局按照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交通领域工作实际,积极做好扫黑除恶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
县交通运输局及时成立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宣传发动方案以及线索摸排工作方案,按时推进工作。
(二)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氛围
县交通运输局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电子显示屏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在城区营运的出租车、公交车上统一张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共计550份,向服务对象发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致全县人民群众的一封信》1200余份,县长途汽车站电子显示屏幕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工作宣传视频,取得良好宣传成效。
(三)加强线索摸排,强化监管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县交通运输局向县扫黑办移交涉黑涉恶线索10条,每月按时向县扫黑办报送当月线索移交月度汇总表;县扫黑办转县交通运输局查办的线索共11条,11条线索均已查办完结,六安市交通运输局扫黑办转县交通运输局查办的3条线索也已查办完结,并按时报送《涉黑恶犯罪线索核查情况审核表》及线索核查办结报告。
(四)针对我县交通运输实际,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领域,制定具体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即:专项整治非法营运行为、超限运输违法行为、驾培市场、交通建设领域、水上运输领域5个方面。
1、非法营运行为专项整治
霍邱交通运输局针对非法营运行为特点,积极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全方位开展集中滚动排查,切实加强对非法营运行为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
以县扫黑办移交转办的“黑车非法营运线索”为契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正常监管、错时稽查、突击检査和重点整治相结合方式,多次开展夜查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经营行为。2018-2019年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共查处非法营运车辆1672台,处罚违法违规出租车89台,打击黑头车76台,其中查处非法网约车26台,非法巡游车50台。2020年开展道路运输领域专项整治期间,1-9月份共查处违法违规车辆474台次,其中“黑车”79台次、非法网约车9台次,违规出租车42台次,非法改装136台次,非法营运7台次。
2020年霍邱县交通运输局联合霍邱县公安局出台并下发《霍邱县公安局 县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霍交〔2020〕91号)文件,积极开展“霍邱县非法违法道路运输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非法道路客货运输行为,重点整治巡游出租汽车司机不打表及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随意喊价、故意绕道、态度恶劣、随意拼客等行为,重点打击非法经营的组织者、牵头者,特别是通过不法手段长期控制某一地区运输市场、垄断资源分配、欺行霸市、具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营运团伙、黑恶势力等。2020年截止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00余人次,查处违法经营车辆844台,其中“黑车”84台次,改型车辆392台次,非法网约车11台次,城区违规出租车33台次,乡镇违规出租车14台次,危险运输车辆1台次,非法流动加油车3台次,公安拘留1人。自10月30日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查处车辆30台次,其中,霍邱至合肥非法拼车9台次,霍邱至六安非法拼车4台次,霍邱黑车15台次,旅游异地营运的客车2台次。
结合行业管理,进行常态化整治。在重拳打击非法运输经营的同时,将疫情防控放在首要位置,监督运输企业及车辆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不服从管理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从重处理。3月份,正是疫情传播的高峰期,利达客运公司车辆不服从禁运安排,擅自组织乘客由霍邱至常州,霍邱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对车辆承包人及公司做出了严厉的整改措施,给予2000元罚款并依法将违规车辆暂扣于汽车站内,公司及当事人做出深刻检讨,并在交通系统内曝光通报。疫情防控期间皖NB0503、皖N55556两台车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异地经营,霍邱县交通运输局积极行动,联合公安、城管部门及时开展查处行动,将皖NB0503、皖N55556两台车封存在霍邱县马店镇红喜酒家后面停车场,同时霍邱县马店交通管理站责令当事车辆不得异地经营。此举有效的遏制了其他车主不听劝告,冒险经营的行为,对疫情的防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0年5月份,接群众举报反映合肥籍旅游客车在我县长期非法经营,为有效阻止外籍客车的非法经营行为,霍邱县交通运输局派出专班执法力量,对涉及车辆展开调查取证,得到交警部门的积极配合,调取了监控录像,有力的促进了证据的收集。在六安市运管处和合肥市运管处的有力支持下,外籍客车停止了非法经营活动,退出了我县客运市场,取得明显治理成效。
今后,将继续保持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行为高压态势,规范安全、文明的客运市场秩序。
2、超限运输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在涉黑恶线索摸排过程中,国道105马店超限超载检测站共排查出3条望风车线索,及时移交县扫黑办,转交公安机关办理。
同时,为有效遏制货车交通事故多发势头,全力维护国道105良好交通秩序,2019年,交通公安联合整治暨铁拳出击共进行6次集中突击行动,共出动交警、巡防、治安、派出所、交通执法等执法力量共800余人次,警车、交通执法车辆290台次,重点对国道105、S310、S343进行全面布控。共检查各类车辆11400余台次,交通公路部门共查处各类违法车辆108台次,其中超限超载车辆32台次、非法改装车辆76台,卸载货物168吨,罚款47.6万元。
2019年1-12月,全县各治超站、巡查中队共查处超限超载车辆289台,卸载6370吨,罚款129万元,交警记分累计829分,查处车货总重超75吨或100%的恶意超限车辆43台。
2020年1-11月,在专项整治期间,站内共检测车辆10575台次,查处超限超载车辆187台次,其中超限率达到100%以上的双超车辆17台,卸载货物4049.72吨,罚款6.9万元。
下一步,马店治超站将认真总结和汲取行动工作方法和管理措施,对治超工作中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长期制度,实现国道105沿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可控。
3、驾培市场专项整治
根据县交通运输局制定的《霍邱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排,自2019年1月20日起,对全县驾培市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分布实施总要求,各交管站所在本辖区内通过上门宣讲、现场通知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深入摸排登记。截止2019年4月底,全县各交管站共上报摸排登记非法报名点17个(外籍6个)、代训点30个(外籍9个),分布在全县各乡镇(村)、街道。
截止目前,全县共拆除非法报名点招牌8个,清理取缔代训点15处,查扣非法培训教练车辆5台,专项整治初见成效。
4、交通工程建设领域
县交通运输局多次召开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推进会,结合霍邱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暨扩面延伸工程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对交通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的梳理,深挖在交通工程领域中恶意竞标,项目建设过程中强占、无故阻碍施工等涉黑涉恶线索。霍邱县交通运输局每月按时向县发改委报送《招投标领域问题线索排查进展情况汇总表》。截止目前,交通建设领域未排查出现涉黑恶线索。
5、水上运输领域
县海事处重点摸排水上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港口码头大气污染防治、非法码头等领域黑恶势力和违法行为线索。
在日常巡察过程中,发现1条线索。在前期核查线索基础上,2019年8月29日,县海事联合县公安、河道、王截流乡政府等多部门采取联合执法行动,对线索当事人进行约谈,并彻底清除违法建筑,恢复原侵占滩地。
(五)加强行业联动,提升效能
2019年3月县纪委第二巡查组对县交通运输局开展重点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巡察后,县交通运输局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具体制定《县交通运输局重点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及时完成整改工作,整改材料按时报送县委巡察组审核归档。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梳理,发现当前霍邱交通运输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线索深挖彻查突破小,摸排力度深度有待加强。二是交通系统与公检法司等各部门联动不够紧密,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导致工作成效不明显。对一些重点行业、领域监管不够深入全面,日常监管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今后,我局将以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认真梳理举报信息,从源头加强管理;发现线索及时移送县扫黑办,依法严处。同时,加大与公检法司各部门相互协作力度,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2018年,街道综治工作在党工委办事处坚强领导下,在各社区的全力支持下,紧盯考核目标,突出实干实效,全力推进“平安创建”、“社会治理创新”等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019年,街道综治工作将继续秉承务实作风,紧紧围绕“三个全域”、“新五大硬仗”工作总体要求,结合街道实际,以新起点、新要求、新理念、新举措、继续谋划街道社会治理工作,争创和谐稳定**新篇章。
一、坚持智慧治理,提升治安防控新高度。
一是继续完善“智慧安防”项目建设。今年计划投入概算690万元,统筹推进智慧安防项目升级建设;重点做好公共区域、重点部位“人脸识别”点位新增;新型社区及开放式小区监控提升改造及新增;新建道路、新开发地块、及个别部位监控补盲;模拟监控提升改造;大数据分析室共五个子项目,做好系统开发、运用和平台管理等工作,最大限度发挥智慧安防工程增强治安管理和打击、预防犯罪方面的作用。二是全力推进区级试点智慧工程。2019年区政法委指定街道开展“城市大脑”智慧运用、智慧综治项目、智慧安置小区建设等试点工程,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统筹资源、组建立体防控体系,街道要紧紧抓住这一试点契机,综合定位、合理布局,充分结合好、利用好已有的监控平台,及时有效地发现和预警风险隐患,优化资源配置,如期完成试点工作,提炼工作经验,更好的服务群众、给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三是深化“四个平台”。在已有的工作框架下,重点深化探索联调访调、联防联处、联合执法三项工作机制。强化“三治融合”,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扩充“律师智囊团”、“银色调处人才库”等社会组织,互联多方力量,强化执法支撑、加强站所联动,简化工作程序,着力提升联合执法及时性,实效性,实现联合执法工作常态化管理。通过执法练兵,不断提升部门执法效力,并形成了一定的执法威慑。
二、加强队伍建设,完善群防共治新要素。
一是发挥网格力量。落实完成专职网格员“一格一专”配备工作,多层次的开展网格员业务技能培训,加强日常排查专业化,规范化,实效化;进一步配强如执法记录仪等网格装备,加强工作取证,提高工作效率,保护网格员自身权益;广泛开展专职网格员身份宣传,增加网格员社会认知度和身份认同感。进一步强化网格考核,建立能上能下的工作机理机制。探索引入专职网格员工作报告制,拉近“网群”关系,综合推动社区网格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发动站所力量。结合前期工作经验,继续统筹下沉部门多方力量资源,加强统一监管,强化整体联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会商、联合执法等机制,开展区域内统一的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雷霆行动”、全域交通治理等重点整治工作,继续扎实开展信息联动联查,基础隐患排查和“两站两员”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形成街道统一领导,条线常态协作的良好格局。三是发展社会力量。2018年,街道社会组织先后参与到专职网格员素质锻炼、平安问卷测评等工作中来,不仅有效助力街道综治工作,也是社会治理创新的积极成果。2019年要继续加大社会组织参与到街道社会治理的工作力度,同时,不断吸纳壮大兼职网格员队伍,引导社会成员更广泛的参与到矛盾调解、社区矫正、重点人管控等工作中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管理格局。
根据XXX文件要求,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构建完善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总河长,县委副书记任副总河长,同时县委、县政府XX位领导分别担任相关河流、水库的县级河(湖)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任河道总警长,河流所流经乡(镇)的XX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乡(镇)河长,配齐乡(镇)河道警长XX人、村级巡河员XX人的河长制工作体系,实现了县、乡、村三级“河长”全覆盖。XXXX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公安、水务、环保、农业、武管等单位抽调8名同志组成的水环境综合整治联合执法大队,全力推进河湖治理工作。
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开展专项行动,实地走访水库、河道“六个责任人”,特别是管理人、水库承包人、水库周边群众、辖区水利工程的行政负责人,了解和收集水库水环境存在的问题,及时主动地向各乡(镇)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印发《河湖长巡河工作提示函》,强力推进了河长制工作,督促县级河长湖长及联络员单位按时巡河巡湖,完善“一河一策”方案。
三是强化执法效力。充分发挥“河长+警长+水环境综合整治联合执法大队”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作用,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全面整治砂石企业,关停采砂权到期的砂石生产企业15家,剩余3家(东石双鑫隆商贸有限公司、交泰砚岩砂厂、玛瑙瓦苍砂厂)已与县聚源公司达成砂石、设备、设施残值的回购协议。实现全县砂石国有化管理,即全县所有河道全面禁采,政府委托国有平台公司对梓江梓潼段实施生态修复、清淤疏浚,清淤疏浚后的可利用砂石料由国有平台公司统一经营管理。使有限的砂石资源得到有效利用,规范了砂石经营秩序,解决了砂石供需矛盾,实现了可持续发展。清淤疏浚河道长度达12.98公里,砂石价格同比下降20余元/立方米,有效抑制了砂石价格虚高,真正实现了资源利用与生态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四是开展日常清理。针对河湖“四乱”现状,实现巡河问河常态化、流域共治常效化、日常工作规范化。聚焦流域重点问题,大力开展了水质提升专项行动,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河湖“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以及河湖“乱采、乱占、乱堆、乱建”清四乱等专项行动。按照水利部“特定飞检”的三个实施办法,对全县169座水库和梓江、双板河、魏城河等9条河流逐一巡查,发现问题293个,提出整改意见268条,拆除增氧泵58台,投饵机21台,溢洪道口拦鱼网38处。全年排查“乱采、乱占、乱堆、乱建”等问题5个,完成整改5个。全县水库169座,到期收回养殖承包权的93座,实行“人放天养”。
五是加强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县农业部门坚持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开展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实现农药减量控害和化肥使用量负增长;开展春季禁渔工作,对全县天然水域、集贸市场、餐馆等进行了拉网式宣传和监管;县住建、环保部门实施生活污水处理厂技改及管网配套项目;采取PPP模式,积极推进工业污水处理厂及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城区雨污管网、检查井及水篦子进行清掏;制定了《城市垃圾处理监督办法》;启动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预沉池及应急调节池建设项目。
通过上述措施,梓江出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同比水质改善十分明显。
二、存在不足问题
全县水环境涉及169座水库,3座大型栏水埝,4个规模闸坝,700多道小型石河堰,8551口山坪塘,9大水系,54条河流,管控压力大,任务重,主要面对以下矛盾:
一是管理问题。一是管理体制不健全,按照水利确权工作要求及河长制工作要求,小(一)型水库由县级水利主管部门管理,小(二)型水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管理,但目前水库没有进行正式移交,另外,目前全县水库管理工作“划江而治”,县级水利主管部门有县水利局和县武管局,因此出现管理混乱,各责任部门不能明确管理职责的情况;二是一级饮用水水源地承包问题,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规定,一级饮用水水源地禁止养殖,但目前仍然有8处一级饮用水水源地承包给私人从事养鱼活动;三是合同问题,按照县政府《关于禁止肥水养鱼确保饮水和水产食品安全的通知》(梓府办发〔2009〕110 号)文件规定,凡收回承包的水库不得再进行对外承包。但目前梓江以西片区水库采取的目标管理办法,存在变向承包、明退暗包等问题。其次,由于早年合同签订不规范,部分水库承包人为规避县政府文件要求,存在擅自修改合同年限问题。据调查,全县2020年前合同到期水库126座,2020年至2030年前合同将到期37座,2030年后到期6座水库。比如双板镇毛家河水库承包期限为2047年,夜河坝水库承包期限为2043年,文昌镇关田坝水库,部分村民争管理权长期缠访等。
二是“肥水养鱼”问题。经过近两年有关部门大力整治及多部门共同宣传教育后,“肥水养鱼”现象有了好转,但仍然有部分水库承包人怀有侥幸心理,投喂颗粒饲料、豆粕等精饲料高密度养鱼。目前,部分水库水质由于往年承包人进行肥水养鱼,污染物多年积淀,仍然对水体水质影响较大,不能达到水功能区要求。比如石牛复兴寺水库,长卿松垭水库,双板镇德胜水库等。
三是畜禽养殖粪污直排。调查发现,全县规模性养殖场、代养场虽然基本有完善的环保处理设施,但仍然存在养殖场、代养场、小型养殖户、散养户粪水泄露入库、入河的情况,存在小型养殖户、散养户将粪水偷排入水库情况,同时也对水库河道水质造成严重影响。比如小垭乡圆柏头水库等。
四是白色垃圾污染仍然存在。由于农村群众环保意识不强,白色垃圾、建筑垃圾乱扔、乱放、乱堆、乱倒的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洪水过后,河道“经幡式”的垃圾到处可见,对水环境污染十分严重。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常态化持续开展河(湖)长制工作。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各县级河(湖)长联络员单位主要领导要充分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河(湖)长制工作与本地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常态化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明确并落实河(湖)长制“六项责任清单”,更新巡河APP的数据图片资料,完善巡河记录,实现巡河问河常态化、流域共治常效化、日常工作规范化,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河湖警长制和县水环境综合执法大队的能力,与生态环境局沟通协调,对水质跟踪检测,发现水质较差的水利工程,将责令整改治理并依法处理;依法收回延期或者到期承包的水库,实行“人放天养”,严厉打击肥水养鱼。
三是进一步加强拆违整改。对巡查发现安装增氧泵、投饵机、溢洪道口设置拦鱼网、违规建筑子埂闸门、超汛限水位蓄水等突出问题的水库、塘埝,细化责任到人头,跟踪督促整改。
四是进一步深化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强与县农村农业局配合,对水库、河道周边养殖场及农业面源污染,以及“四乱”处置白色垃圾问题,特别是养殖场粪污直排现象必须加大查处力度,全力开展水环境专项治理,维护水质达标,保障人民群众拥有“健康安全”的水源和生态环保的水环境。
四、建议
(一)理顺管理体制。县水利局是县级唯一水利主管部门,水环境治理工作不能“划江而治”,做到一个标准、一把尺子。按照水利体制改革要求,做好水库移交工作,小(一)型水库由县级水利主管部门管理,小(二)型水库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