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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实际上提出了令学术界关注的一个最根本的问题:经济学的目的究竟是什么?经济学是解释世界,追求科学,还是改造世界,实现人文?
东北财经大学博士生导师朱成全教授所著《经济学的“科学困境”及人文转向》(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一书运用科学发展观,从哲学、经济学、社会学、历史学等多角度对此做出了科学的、精辟的解释。该书认为,经济学不仅具有科学性,而且更具有人文性。作者指出,如果忽视了经济学的人文性,就会使经济学走向“科学困境”。经济学若想摆脱当今的“科学困境”,就必须走向人文。J.M.布坎南在《经济学家应该做什么》一书中说:“假如我们围绕所谓的‘具有自然科学性’的经济学……打转……我们就会在促进人类进入衰败过程。”阿马蒂亚・森在《伦理学与经济学》一书中指出,对现代经济学进行了反思,一方面肯定了现代经济学的合理性――科学的追求;另一方面指出了现代经济学的缺陷,即缺乏伦理学的内容。现代经济学要克服这一缺陷,就应当给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就必须和人文结合起来。朱成全教授在其专著中论述了如下几个问题:
1.经济学是科学与人文的统一
“经济学是什么”一直是经济学哲学的根本问题。经济学中几乎所有的争论、困惑和危机都会上升到这一问题及对其回答。对此问题的回答最终会体现出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现代主义与后现代主义这两大思潮,尤其是前者。这就是说,应该从这两大文化背景来理解经济学。
从两大文化思潮的对立、影响,可以得出科学与人文之间的关系。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总是以自己的观点来努力改造对方的做法最终都失败了,这表明科学与人文是有区别的。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出现了相互融合的趋势,这表明科学与人文又是相互联系的。科学与人文的相对确定性的区别表现在:科学多是以外物作为研究对象,而人文多是以价值作为研究对象;科学主要以实证方法为主,而人文主要以解释学方法为主;科学的认识成果一般具有共识性,而人文的结论通常是个别性的;科学往往要根据实验或实践来判别,而人文往往很难通过设计实验的方法来进行判别。简单地说,科学偏重真,人文偏重善和美;科学被称为“工具理性”,人文被称为“价值理性”。科学与人文都是对人或人类社会最高境界――“真善美”的追求。
经济学具有科学性,这是因为从科学的划分标准来看,经济学有其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理论体系、检验标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说明或解释世界,以至于能够指导人们改造世界。
但是,经济学和自然科学是有重大区别的,自然科学通常能够做到“价值中立”,而经济学却往往很难做到。所以,如果经济学完全具有科学性的话,就意味着经济学和自然科学没有本质的区别,必将导致经济学的“科学困境”。
摆脱经济学“科学困境”的出路就在于经济学还具有人文性,科学哲学的文化转向表明了科学是一种文化现象。经济学不仅要从科学的角度来进行理解,还应从人文角度来进行理解。从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角度来看,经济学是人学,毕竟具有人文性,经济学中充满了价值分析和道德特质。
如果仅仅将经济学视为科学,就是科学主义的理解,必将使经济学走向“科学困境”,而缺乏人文性。如果仅仅将经济学视为人文,就是人文主义理解,必将使经济学缺乏科学性。
不少学者乃至“大家”都有与此相近的观点。盛洪认为,经济学就其最高境界来说,不是科学,而是人文,他大呼“经济学精神”;汪丁丁认为经济学介于哲学与科学之间,他也直言“作为人文精神的经济学”;萨缪尔森认为,经济学处于科学与人文之间。
2.阐明了经济学的境界
依据冯有兰先生的人生境界说,经济学可以分为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
西方经济学还处在功利境界,具有科学性,但尚未进入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缺乏人文性。虽然西方经济学有人文追求,但是,这从属于科学追求,且局限于功利追求,所以,西方经济学仍然缺乏合理的人文追求。经济学既有科学追求,又有人文追求,并且强调通过科学来实现人文追求,所以,经济学思想更具有广阔的发展前途。
3.经济学不仅要应用科学方法,更要应用人文方法
由于人文学科是以人文世界为研究对象的,所以,人文学科的研究方法主要是对“意义”的理解方法,而不能像研究自然界那样去进行实证分析。特别强调的是,人文学科必须遵循的历史学科的原则和方法,即历史主义的原则、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人文学或人道主义的方法。经济学的德国历史学派则在某些方面不自觉地运用历史主义的原则。恩格斯曾经说过,经济学研究的不是物,而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
4.要从“经济人”与“道德人”、“理性”与“非理性”相统一,同时要吸取中国传统文化的合理性,来构建有中国文化特色的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具有西方文化特色,我国应当以为指导,参照19世纪到20世纪的西方文化,在我国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批判地吸收每一种文化的合理思想,这样,才能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构建出有中国文化特色的经济学。
5.西方经济学要从中国传统文化中吸取丰富的营养
西方经济学要从功利境界提高到道德境界、天人合一境界,当然离不开的指导,还应当吸取中国传统文化的合理性:“天人合一”思想、“人际协调、道德修养”思想、“义利”思想、“中庸”思想、“自由经济”思想以及中国传统文化所具有的意象语言,进而,当今西方经济学才能克服其基本上仍然停留在科学与功利境界的缺陷性。中国传统哲学中意象语言是一种介于概念(或科学)语言与诗性(或人文语言)语言之间的一种语言,所以,中国传统哲学中意象语言有可能全面地把握经济学的本质。
6.广义的人文指标
科学和人文的关系是:人文应该以科学事实为基础,且在一定程度上遵循科学标准,而科学应该以人文为价值规范。
科学与人文的关系,又称功利与人文、科学与哲学的关系。
功利与人文,又称为“功利”与“超功利”的关系。人的生命存在并不仅仅是功利性的,同时还要有超功利。所以,超功利的终极关怀固然表现为对功利的超越,但这种超越是内含有功利追求的,其使命就在于实现从功利物欲到精神境界的升华。
由于科学是人的事业,所以,对科学进行批判,就必然会揭示出科学中的人性内容,这就是说,哲学不仅仅是科学,更重要的是人文。冯友兰先生指出,学科学的目的,是使人能成为有一定职业的人,这至多是人的“生存意义”,而学哲学的目的,就在于使人生活得更有价值。由“科学是哲学的基础,哲学指导科学”可知:科学是人文的基础,人文规范科学。
既然人文以科学为基础,人文因素也就包含着科学因素,当然包含着经济因素。所以,可以将包含经济等在内的人文因素视为广义的人文因素。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国际学术界一直在开展“国际人文因素项目”研究。“人文因素”涉及个人、社区、国家和全人类层面上的生活、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
“社会责任会计”一词最早产生于1968年,它是美国会计学家戴维・F・林诺维斯(David・F・Linowes)在美国《会计杂志》上发表的《社会经济会计》(Social Economic Accounting)一文中提出的,文中提出了社会责任会计的初步概念,随着以后各国的深入研究,世界各国对社会责任会计的概念不尽相同,在我国对社会责任会计这一概念的理解也可谓各有千秋。
【关键词】
社会责任会计;理论基础;内涵
1社会责任会计产生的理论基础
“社会责任会计”一词最早产生于1968年,它是美国会计学家戴维・F・林诺维斯(David・F・Linowes)在美国《会计杂志》上发表的《社会经济会计》(Social Economic Accounting)一文中提出的,文中提出了社会责任会计的初步概念,从此以后社会责任会计开始了广泛地研究。社会责任会计的理论研究是从古典经济学的研究开始的,19世纪早期已经开始对其基本概念进行研究。1819年,法国古典经济学家西斯蒙蒂首次提出了“社会成本”概念。英国经济学家皮古提出了“外部效应”。 马歇尔提出了“外部经济”概念。
(一)相关理论
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产生有广泛的思想理论基础。社会责任会计的理论基础是西方经济学派从不同角度对社会责任的观念。社会责任会计的服务对象是面向各个社会集团的而不是面向股东。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对社会造成的影而应承担的义务。
1.1新福利思想。福利经济学是西方经济学家根据福利观点,对经济体系的运行进行社会评价的经济学分支学科。旧福利经济学的代表人物是皮古(A.C.Pigou),他以完全竞争作为前提,在马歇尔(A.Marshall) 等人的一般均衡经济理论和边沁(J.Bentham)的功利主义哲学基础之上,对福利概念及其政策应用进行了详细地论述,其中对收入均等化理论、边际效用价值论、最大社会福利原则等理论进行了系统地阐述,建立起福利经济学的理论体系。新福利经济学的代表人物有咖儿多(N.Kaldor)、金纳(A.P.Lerner)、萨缪尔森(P.Samuelson)、博克什(A.Bergson)和西克斯(J.Hicks),他们通过“帕累托最适度”、“序数效用论”、“社会福利函数”、“补偿原理”等分析工具来说明个人的自由选择应当得到政府的保证,整个社会的福利要通过个人福利的最大化来增加,最终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1.2新环境思想。新环境思想强调人类生存环境的重要性。人类社会以前总是忽视人类对生态环境的依赖性,始终认为应该从人的角度出发看待人们从事地任何活动。新环境思想则认为,人类的生存离不开生态环境,它是同自然环境紧密联系的,人们的生产活动不仅影响到了生态环境,同时生态环境的好坏也直接影响到社会财富的创造和经济的运行。新环境思想积极促进了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产生,社会责任报告也随着它的发展而逐渐完善。
1.3从经济到社会的推进理论。该理论认为,过去人们只关注经济效益,却忽视了社会效益。经济方式和社会方式是企业分析问题的两种不同角度,但是,由于企业经营行为已使人们生存的整个社会环境发生恶化,政府受到公众舆论的压力也越来越大。经济方式较为注重经济效益,主要依赖价格机制和市场机制,社会方式较为注重社会效益,对社会需求和公民利益比较重视,在经济方式和社会方式的共同作用下,企业利益与社会效益相互影响,企业的生存离不开它所处的社会环境,企业有众多的利益相关者,它与社会各利益集团和个人有着密切的利益关系。
(二)相关学科
2.1环境经济学。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日益严重,而传统的经济学理论已难以解决资源枯竭和环境污染问题,在这样的条件下环境经济学应运而生,它成为一门新兴的经济分支学科。
2.2生态经济学。由于环境污染对生态平衡产生了严重的破坏,生态经济学作为生态学和经济学之间的一门新兴学科能更好的解决生态经济问题,生态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在生态和经济系统共同作用下的经济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其运动规律。
2.3社会学。企业利益和社会利益息息相关的,社会学是研究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存在问题的一门学科。企业是一种社会关系的集合体,而不仅是一种经济的存在。随着社会伦理观逐渐完善,要求企业在既要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还应保证社会效益,这样在传统会计不能解决的前提下,必然会产生社会责任会计。
2 社会责任会计的涵义
关于社会责任会计的涵义各国的观点也不同,美国学者David・F・Linowes首次提出了“社会责任会计”概念(社会经济会计)。他认为,社会责任会计是会计在社会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等社会科学中的应用。此后学者广泛开展了这方面的研究。美国会计学教授Sylil C.Mobley认为社会责任会计是整理、衡量和分析政府及企业行为所引起的社会和经济结果;美国会计学教授Ahmed Belkaou认为社会责任会计是防止和处理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对由于没有很好的履行社会责任而对社会带来的影响;美国伊利诺斯大学的贝尔考依教授认为,由于传统会计的局限性,它是从微观经济的角度反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济实体之间的经济交换及其结果,而没有反映企业对社会环境带来的影响,因而传统会计不能说明企业经营带来的社会效益。
在吸取国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我国会计学者发展和补充了一些新观点。1992年宋献中和李皎予出版的《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一书是我国最早关于社会责任会计的研究,他认为社会责任会计是以企业与社会之间的社会责任为中心而展开的会计并且对企业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社会成本进行计量和报告。在我国对社会责任会计这一概念的理解也可谓各有千秋,但无论是从微观经济角度、宏观经济角度、哲学原理角度还是实用性角度来解释社会责任会计,最终社会责任会计是由于有关各方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强烈要求而产生的,它是社会责任同会计学的有机结合,社会责任会计是在传统的会计模式上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的会计分支学科,它以会计特有的方法和技术来反映和控制某一单位经营活动所带来的社会贡献和社会损害,其目的在于通过确认和计量企业社会成本和社会效益,真实地反映企业对社会的贡献和损害,将企业对社会的影响提供给政府和社会公众,以利于企业决定经营方针、评价经营成果和揭示社会责任,其最终目的是实现企业整体效益,实现社会净贡献最大化。
[关键词]发展经济学;理论;新兴学科
[中图分类号]F2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1-0144-02
1 发展经济学的一般内容
发展经济学是指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以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问题,主要以经济发展与经济增长为研究对象的理论实用性都很强的综合边缘新兴学科。
发展中国家是曾经遭受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的压迫和剥削,经济基础十分薄弱,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迫切需要发展经济的国家。这一百多个发展中国家的人口占世界人口的3/4以上。虽然它们在规模、条件、文化、信仰、制度、经济结构有很大差异,但它们都具有生活水平、生产方式低下,人口负担过重,失业率高、劳动力不得其用,二元结构明显,处于国际生产链的底端,在国际关系中处于劣势等共同特征。
经济学是研究人们和社会如何作出选择,使用有限的稀缺资源来生产各种物品,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类需要的一门社会科学。由于LDCs大多是由原来的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和地区直接转化而来的,一般特别贫困,独立后,经济发展的动机也特别强烈。同样,LDCs与DCs的经济差距越大,经济变化速率也就越大。在过去的60多年,相对于原来一直停滞不前的经济,LDCs的GDP增长率一直保持在较高的水平。快速的经济增长并没有改变人民的生活质量,许多国家的贫困人口也随之一直在增多,经济增长与许多社会问题同步增长,如此不协调的情况,不仅是由于收入分配不公造成的,还由于贫困,贫困不仅是由于物质的缺乏,还包括心理和社会层面。所以,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深刻认识到,经济增长不仅是GDP总量的增长率,还因包含更广泛的多维体系质量指标,例如,消除贫困、关心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大部分人的生活质量等,以使经济发展建立在最广泛坚实的群众拥护和参与的基础上。
2 发展经济学的发展
发展经济学是一门古老而新兴的学科。所以又有学者称研究现今贫困、具有不同文化背景且复杂而又类似的LDC的经济发展问题的发展经济学为贫国的《国富论》,见下表。
占世界3/4人口的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建设是人类历史上所面临的最伟大的事业。发展经济学是一个国家具体所属经济阶段的产物,与历史上具体发展国家的经济发展问题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任何生搬硬套西方经济发展模式的做法都是不得其果的。尤其我国,从“”到改革开放这段浮浮沉沉的历程更是证明了这一点。
一般认为,经济学的理论研究方法是一种演绎方法,即在已知或假定的经济特征的基础上提出假设,据此提出有关经济行为的概念和原理,再把这些概念和原理经过适当的编排和阐述,就可以形成一套为人们更好的解释和理解经济系统运行的理论,再把此理论简化为模型。重要的是,发展经济学家必须扎根于发展中国家的沃土上,不懈地追求发展的规律。由于西方经济学理论只涉及在一个经济体系中一定数量的资源有效配置问题,是一种静态的经济理论,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问题还涉及增加可用资源的数量、改进技术和如何打破现行体制变革的问题,是一个整合了静态理论的动态过程理论。这势必对发展经济学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 人口问题
发展中国家的人口问题,本质上是指由于人口迅速增长所引致的人口系统运行的内部失衡现象,以及人口变化与资源环境系统之间的矛盾冲突。
这个问题是现在全球最主要的问题之一,是当代许多社会问题的核心。它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具体表现,但其实质都是人口再生产与物质资料再生产的失调,由此引发人类居住的生态环境的承载力崩盘,影响了人们的生活质量。许多发展中国家人口基数大,人口增长率高,人口性别比例失调,人口的过快增长不仅会影响当代人的发展和经济福利,也会影响他们的后代实现经济发展目标的机遇。当今时代,由于医疗保健事业及技术的发展,人均寿命增长了一倍以上,又由于处于和平年代与工业化时代,社会人口的需求量是瞬间下降的。但对于如此瞬息万变的科技时代,人们在社会文化心理层面上还不能及时地扭转过来,导致了如此一个尴尬狼狈的局面。现今社会的许多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如生态环境污染、劳动就业压力大、青少年犯罪都是人口问题引起的。
[关键词] 幸福经济学;资源;效用
【中图分类号】 F1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3)08-105-2
幸福经济学,就是用经济学的视角来研究幸福。通常大多数人认为幸福感是一种主观感受,对幸福感的研究应该是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的研究任务,经济学应该关注生产、消费、商品、通货等客观经济活动和经济变量的研究,不应该将幸福感纳入经济学的研究范畴。其实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因为古典和新古典经济学对经济活动研究的基础恰恰就是每个个体的主观心理的感受,其研究的最终目的就是增加人们的幸福感,提高人类的福祉。这样一来,对幸福感的研究实际上就是经济学本来的应有之义。
幸福经济学虽然也属于经济学的研究范畴,但是它与传统经济学有着三个方面的区别:首先,在对人的行为的假设方面,传统经济学认为人是理性的,而幸福经济学认为人是有限理性的。其次,在理论模式上,传统经济学是规范性的,幸福经济学是描述性的。最后,从研究目的来讲,传统经济学主要研究如何增加人们的财富,但是幸福经济学则研究如何从根本上增加人们的幸福。因此,幸福经济学研究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资源配置与人类需求
经济学研究的动因就是资源的稀缺,经济学研究的最重要的内容就是在资源稀缺的前提之下如何配置这些资源,从而达到产出最大化。这种产出,不仅是产品和服务,还包括人们在使用了产品和服务之后的心理满足感。而这种心理满足感其实是无法达到最高点的,同时它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地变化。从某种角度来说,有限的资源和人类无限的需求之间的矛盾不光是人类福利问题的核心,也是经济学研究的基本任务之一。因此,幸福经济学研究的就是怎样配置有限的资源来使人类的幸福感最大化,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物质与文化生活的需要。
二、人性假设与有限理性
“经济人”假设是经济学研究的前提,在现代社会中求利仍然是人们行为的基本动机,但是面对着复杂的环境,以人们对其非常有限的计算能力和认识能力,在其进行行为决策时将纷繁复杂的外部环境都精确地纳入自己考虑的范围的这种理想的“理性”是不可能的,因而人类本质上具有有限理性的特征。有限理性就是指人的行为和实践的理性是有意识的理性,但是这种理性又是有限的。在有限理性的条件下,人类的社会行为可以分为如下四种类型:1.工具理性行动,指的是行动的手段和目标通过理性的计算来决定;2.价值理性行动,行动也是理性的,但是其手段和目标是有既定的价值体系事先决定的;3.情感行动,指的是行动者以自己的感情或情绪状态来选择自己的行动;4.传统行动,指的是行动者参照习俗或惯例来选择自己的行为。这四种行动类型之间互相渗透交叉,其复杂程度不是经济人假设的外延所能覆盖的。经济学研究只有充分地将有限理性作为重要的条件纳入人性假设当中,才具有现实价值。
三、边际规律与自我实现
边际规律是经济学理论中的一条非常重要的规律,而边际递减规律则是边际规律的一个基础规律。所谓的边际递减规律,就是指在对某一事物的正向的动因增加时,就会换来一定效果;但是当这种动因持续地增加时,这种效果的增加却会越来越少,当正向的动因增加到一定的程度时,无论再怎么对这一事物给予正向的动因,效果都不会再增加。而人类追求效益最大化的最理想状态却是要使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因此边际递减规律使得人类无法按照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这一原则从而使其能够达到真正的自我实现。
自我实现是人类幸福感的一项重要内容。自我实现指的是人都需要发挥自己的潜力,表现自己的才能;只有当人的潜力充分发挥并表现出来时,人们才会感到最大的满足。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级理论,当一个人较低层次的需求(如安全感)获得基本满足之后,他便会转而尝试满足更高层次的需求(如自我实现),相应地其对自身生活的满意度也就会随之提高。但是,由于经济学中的边际递减这一重要规律的存在,使得人们达到真正的自我实现只能成为空想。唯物史观认为,人类追求自我实现的过程也就是社会化的成长过程,人类只有在对其自身条件有了正确而清醒的认识之后,自觉地按照客观规律并积极投身于社会实践,才有可能实现其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最终达到自我满足与社会贡献的统一,在这个过程之中,边际规律这一客观规律会贯穿始终。
四、市场效率与社会规范
根据经济学的有效市场理论,信息的传递是时而充分的,市场主体在进行经济活动的时候都掌握了完全的信息,可以根据信息作出理性决策。然而,有效市场只不过是一种不现实的理想状态,实际中影响市场效率的因素错综复杂,瞬息万变,其中最根本的原因在于社会规范因素的作用。
社会规范是主观幸福感的一个重要维度的基础。以社会规范为标尺,人们才能得出幸福与否的主观结果。社会规范是人们对于利益的追求而共同有意创造的社会习惯或惯例,其在经济领域主要体现在产权、消费和分配这三方面,从而与市场效率紧密相关。从这三者入手,优化其关系,改善其质量,不但可以尽可能实现市场效率,而且可以提高人们的主观幸福感。
五、层次需求理论与幸福方程式
美国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认为人类价值体系存在两类不同的需要,一类是沿生物谱系上升方向逐渐变弱的本能或冲动,称为低级需求和生理需求;一类是随生物进化而逐渐显现的潜能或需求,称为高级需求。低层次的需求基本得到满足以后,它的激励作用就会降低,其优势地位将不再保持下去,高层次的需求会取代它成为推动行为的主要原因。有的需求一经满足,便不能成为激发人们行为的起因,于是被其他需求取而代之。在其需求层次理论中他进一步将人的需求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会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五类,指出人都潜藏着这五种不同层次的需求,但在不同的时期表现出来的各种需要的迫切程度是不同的。人的最迫切的需求才是激励人行动的主要原因和动力。人的需求是从外部得来的满足逐渐向内在得到的满足转化。
就我国而言,建国初期,我党正确地认识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与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此一阶段,物质生活及其匮乏,人民的温饱问题尚未得到较好的解决,因此,追求低级需求的满足即成为衡量城乡居民幸福感的重要因素。然而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国民经济得到长足发展,不仅物质文明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精神文明建设也初具规模,人民群众尤其是城市居民在低层次的需求普遍可以得到较好的满足,该层次的因素对人的激励力度就大幅减弱,人们转而追求更高层次的需求。
根据五层次需求理论,当个人需求得到满足即达到自我实现时,个人将获得完美的巅峰体验,而这种巅峰体验所达到的程度可以用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的幸福方程式来衡量:
从这个公式来看,幸福取决于两个因素:效用与欲望。当欲望既定时,效用越大,越幸福;当效用既定时,欲望越小越幸福。
从经济学的角度研究幸福时,我们假定欲望是既定的,即在某一阶段内欲望可以看作是既定的,当欲望既定时,人的幸福就取决于效用。而效用则指的是人从消费某种物品(或劳动)中得到的满足程度。一般情况下,消费的各种物品越多,所得到的效用也越大。因此,在某一阶段内,幸福最大化=效用最大化=收入最大化。
然而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个人欲望不可能得到无限的满足,城市幸福感只能是一种从总体意义上而言的帕累托最优状态,即无法再不损害别人幸福感的情况下通过资源的重新分配使某人的幸福感得到增加。
六、结语
通过以上对于幸福经济学研究内容的分析解读,我们不难看出,人类幸福感的研究和测量不仅仅是社会学和心理学的任务,也属于经济学的研究范畴,经济学对于研究人类幸福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幸福经济学作为研究人类幸福感和国民幸福的理论依据和方法手段,将在学术舞台上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参考文献:
[1]傅红春.满足与幸福的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2]刘正山.幸福经济学[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7.
[3]奚恺元,工佳艺,陈景秋.撬动幸福[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8.
关键词:高职高专;旅游经济学;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2)09-149-02
一、高职高专“旅游经济学”教学中的问题
“旅游经济学”是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普遍开设的一门专业必修课。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应掌握有关旅游经济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并学会运用旅游经济学的有关理论知识解决旅游业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但实际上,包括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在内的旅游管理专业“旅游经济学”的教学,还存在不少问题。课程定位不够准确,旅游经济学学科特性不够明显;教材建设严重滞后于旅游经济发展的实践,现有教材大多机械地移植了经济学基本框架,内容则流于空泛;教学方法手段落后。“满堂灌”的教学方法只能使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信息,不能达到教与学“共鸣”、“共振”的效果。而且作为一门基础课程,忽视对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践动手能力以及与社会沟通协调能力的综合培养。这既不利于高职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的提高,也有悖于高职高专旅游管理专业学生的培养理念和目标。
“旅游经济学”这门课程自设立以来就引起了很多学者的研究和关注。戴斌、厉新建研究了学科体系的构建以及教材的建设;汪季清、唐建兵等探讨了旅游经济学教学改革;瞿华等探讨了案例教学法在本教学中的应用;刘俊探讨了研究性教学方法在教学中的运用。从目前的研究成果看,这些研究还不够深入。基于国家对于高职高专学生的培养目标的设定以及对于学生职业能力的要求,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专业“旅游经济学”课程组教师团队,根据学科特点和自身研究积累,尝试构建基于能力本位的“旅游经济学”的教学模式,希望抛砖引玉,共同提高教学质量。
二、基于能力本位的高职高专“旅游经济学”的教学改革
1.师资培养和培训。师资是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保证和基础。为了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了解旅游行业的最新发展趋势,以更好地进行“旅游经济学”的教学工作,课程组教师一方面先后赴旅行社、酒店、景区等行业企业挂职学习;另一方面,课程组教师先后赴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知名高校,进行相关授课方法与学生培养模式的学习。对教师的培养和培训是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工作之一。
2.教材选用。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自开设“旅游经济学”这门课程以来,尝试采用不同学者编著的旅游经济学教材,但是教学效果一直不能令人满意。教材虽然框架完整,体系完善,但是太过于理论化和抽象化。从2006年开始,本门课程采用厉新建、张辉和厉新权主编的高职高专旅游管理系列教材《旅游经济学》。此教材思路清晰,知识完备,而且通过一些具体的案例传授知识,达到了深入浅出的效果,非常适合高职高专旅管专业的学生使用。学生反响良好。
3.教学内容的设置。本门课程在考虑学生学习接受能力的基础上对教材内容进行了重新设计。考虑到旅游管理专业培养计划中没有“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课程,因此在章节内容上进行了补充。与此同时,为便于学生清楚地把握旅游经济学的核心知识,对每章内容设置详略有度,有些章节需要详细讲解,而有些章节则简要介绍一下。具体内容主要有:第一章导论(详讲),主要讲授经济学概述、旅游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旅游经济学的研究方法等内容;第二章旅游需求基本理论(详讲),主要教学内容有旅游需求概述、旅游需求基本规律、旅游需求的影响因素、旅游需求的衡量指标等;第三章旅游供给基本理论(详讲),主要教学内容有旅游供给概述、旅游供给的影响因素、旅游供给规律;第四章旅游供求矛盾的调节(详讲),主要教学内容有市场均衡理论及其运用、旅游供求矛盾的价格调节、旅游供求矛盾的制度调节;第五章旅游消费行为(详讲),主要教学内容有旅游消费概述、旅游消费行为决策、旅游效用最大化;第六章旅游目的地的建设与发展(略讲),主要教学内容有旅游目的地的吸引力、旅游目的地生命周期、旅游目的地容量;第六章旅游产业(详讲),主要教学内容有旅游企业组织、旅游产业的市场结构、旅游产业的一体化行为;第七章旅游经济影响与衡量(略讲),主要教学内容有旅游经济影响定性分析、旅游乘数与旅游卫星账户;第八章旅游发展模式与政府主导型战略(略讲),主要教学内容有旅游经济发展模式、行业管理与政府主导。
4.推进与实践能力相结合的教学项目。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的经济学的思维方式、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实际动手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本课程在进行基本知识讲授的同时,根据每章的内容,如旅游需求基本理论、旅游供给基理论、旅游供求调节、旅游消费行为、旅游经济影响等,设计了几个学生实际参与的实践项目。这些项目加深了学生对于书本知识的理解,培养了学生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待问题的思维方式,同时锻炼了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比如,针对旅游需求基本理论,师生共同设计一份“大学生旅游需求”调查问卷,以小组为单位对青岛市几所高校进行实地调查,并以调查报告的形式得出结论。项目的实施,培养了学生灵活运用经济学知识的能力、团队协作和创新能力、实际动手能力。
5.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与手段。基于“旅游经济学”理论性较强的特点,为了更好地提高授课效果,可以考虑采用形式多样的授课方法。在本门课程的讲授中可采用项目驱动法、案例启发法、头脑风暴法、小组讨论法等教学方法,同时结合一些视频资料,提高授课质量。案例分析法是本门课程采用的一种主要的教学方法,每个章节都有一些典型案例,帮助学生对某些问题的理解和掌握。例如,第一章导论,案例有“经济生活中的黑色幽默”、“我国对汽车征收燃油税对汽车市场需求的影响”;第二章旅游需求基本理论,典型案例有“到巴黎去做乞丐”、“焦作现象”、“汽油价格与汽车需求”、“泰国2010年政局动荡对泰国旅游业的影响”;第三章旅游供给基本理论,典型案例有“北京如何解决奥运会期间的住宿问题”;第四章旅游供求矛盾的调节,典型案例有“昆明酒店过多,逼出价格联盟”、“黄金周”、“菜贱伤民、洛阳纸贵”、“旅游景点导游演双簧骗游客”、“黑车黑导占据京郊旅游半边天”;第五章旅游消费行为,典型案例有“世界正在等待中国”、“欧洲公路游与深度游”;第六章旅游目的地的建设与发展,典型案例有“丹霞山、兵马俑景区之生命周期”;第七章旅游产业,典型案例有“美国运通旅行社的扩展之路”;第八章旅游经济影响与衡量,典型案例有“乡村爱情火了一个村”、“乡村旅游给农民带来的变化”。
6.教学效果。自2006年以来,课程组教师积极进行课程改革,广泛与旅游行业企业进行接触,重新选定教材,设置教学内容,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加之教师教学经验的逐步积累,教学效果逐年改善,无论是教材、教学内容的设置,还是教学效果,满意度都在96%以上。发展至今,“旅游经济学”作为专业的核心课程,受到广大学生的一致欢迎和认可。
三、结语
法经济学领域,科斯的贡献在于在主流经济学和法律分析之间搭建了一个坚固的桥梁。在科斯之前,法律与经济之间的关系早就被人们所关注,分别形成了一些分析思路,但它们都没有成为被普遍接受的分析范式。直到1960年科斯的《社会成本问题》发表,才改变了上述局面。在文中,科斯按照主流经济学的逻辑,不仅表明了法律对于资源配置的重要性,而且指明了如何对法律进行分析。这一方面使经济分析具有了不同于其他法律分析的立足点,尤其是区别于以公平为基点的分析;另一方面,表明研究稀缺资源配置功能的经济学,今后不仅要研究价格机制的配置作用,更要研究法律制度对资源配置的影响。要理解现实经济世界是如何运作的,就必须放弃交易成本为零的假设,认真研究法律制度。与此同时,科斯也提供了对法律进行经济学分析的基本方法——交易成本分析方法。法律制度的有效运行需要付出成本。这些成本不仅包括产权界定的成本,而且包括在法律框架下权利交易的成本。经济分析的目的就是要说明这些成本,并比较它们的大小,以寻求成本最小的制度安排。交易成本成为比较法律制度效率大小的标准,说明交易成本及其最小化的途径,就说明了法律制度与资源配置之间的关系。因此,法律的经济分析就演变成为一种选择学说,主体根据理性最大化原则,在不同的制度之间按照交易成本的大小进行选择,从而与主流经济学融合在了一起。更为重要的是,科斯还将研究者吸引到一起,具有形成较统一的研究团体和开辟新的研究领域、指引新的研究方向的作用。总之,《社会成本问题》的发表,成为法经济学诞生的标志。按照科斯开辟的道路,使用其所提供的方法,法经济学繁荣发展了起来。
但是,随着法经济学学术收益的边际递减,法经济学的未来发展方向逐渐成为学者们关心的问题。1997年秋季卷的《芝加哥大学法学评论》专刊在讨论法经济学的未来发展方向时[1],虽然讨论很深人,但分歧也比较严重。贝克尔、埃普斯顿(RichardA.Epstein)等对法经济学未来发展表示忧虑,而波斯纳等则对法经济学的发展充满信心。双方都有充足的论据支持自己的观点,这表明在法经济学未来发展方向上已经产生了重大分歧。那么,法经济学未来将向什么方向发展呢?
一、谈判分析范式:曾经的主流分析范式
在科斯等人开辟了法律的经济学分析道路之后,更多的法律领域进入了分析视野,更多的经济学理论被用于分析法律制度。尤其是在波斯纳等人的推动下,谈判理论被广泛地应用于具体法律制度的分析中,为法经济学的蓬勃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谈判理论以传统价格理论为基础,认为自愿合作可以使一项资源从估价低的主体手中转移到估价高的主体手中,从而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同时也提高了合作双方的福利水平。在谈判过程中,双方自愿地对交易对象、价格、数量、方式以及风险分配等进行协商,结果或是达成一致进行合作,或是难以达成一致无法合作。在零交易成本的前提下,出现何种结果取决于合作风险值的大小和如何分配合作剩余。谈判的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确定风险值,不仅要明确各方的资源察赋状况,还要明确交易双方的竞争情况,确定竞争出价;(2)预测合作剩余,找出交易双方的评价差异,预测双方福利水平提高的可能程度;(3)分配合作剩余,在预测的基础上,明确各方获得的份额、分配合作中的风险,履行协议获得剩余。在不存在外界压力和双方谈判实力均等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谈判找到合作均衡解,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社会福利水平。
然而,有诸多因素阻碍着自愿合作的进行,合作是有成本的。不仅存在着风险值难以确定、合作剩余难以预测和顺利分配等阻碍谈判顺利进行的内部因素,而且垄断、外部性和信息等外部因素也阻碍着谈判的进行。合作失败和合作难以使资源正常流动,无法被用于最能发挥作用的地方,无法形成最佳的资源配置格局,也无法提高社会的整体福利水平。如果采取非正常的手段进行流动,如偷窃将会造成更大的效率和福利损失。所以要克服合作障碍,努力减少因合作失败带来的福利损失。建立法律以使私人协议失败造成的损害最小,成为立法的基本原则。这就是“规范的霍布斯定理”[1]。
以谈判理论为核心展开的法经济学分析框架,是建立在新古典经济学上的,它以传统价格理论的三大假设一一理性人、稳定偏好和均衡分析为基础,加人了产权、信息及交易成本等因素分析制度对资源配置的影响,具体说明了合作的益处和阻碍自愿合作的交易成本的来源,为建立制度克服阻碍、促进合作提供了理论基础,同时也提供了评价标准。并且,谈判理论是以市场主义来看待法律问题的,认为法律规则形成的只是不同行为的“隐性价格”,人们之间的法律关系只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交易。法律的作用,即在于使人们进行合作的交易成本最小化,并竭力降低合作不成带来的损失。因此,谈判理论实际上是揭示了在交易成本为正的世界中如何实现效率的问题。而对各种阻碍因素的克服涉及了多方面的经济理论,克服阻碍的制度安排也涉及到了几乎所有的法律制度,尤其是在财产法、契约法、侵权法以及程序法等部门法的分析中,谈判理论起到了基础理论的作用。[2]这些部门法分别涉及了权利的界定、流转和保护三个方面,被认为是法律体系的主干。谈判理论对这些领域均作出了自己的解释,以效率观对它们进行了重新检验。谈判理论将它们都统一到降低交易成本、促进自愿合作的宗旨之下,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使较为散乱的对部门法律制度进行的经济学分析,有了一个统一的理论核心。谈判理论因此成为法经济学在兴盛之初的主流分析范式。
二、博弈分析范式:目前的主流分析范式
随着博弈论在经济分析中的广泛应用,不仅给经济学带来了分析方法的优化,而且推动经济学向更加现实的方向发展。法经济学同样引人了博弈论,并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与博弈论在经济分析中发展趋势相一致,法律的博弈分析逐渐取代了构建在新古典经济学基础上的谈判分析范式,成为新的主流法经济学分析范式。
法律的博弈分析之所以取得的突破性进展,主要在于博弈分析的行为假设与法律行为具有更高的一致性。法律不仅关注个体对法律规则的反映,更关注在法律规则下行为人之间的相互反映。博弈论所分析的对策行为的基本特征,就是行为的形成不仅是自身约束条件的函数,同时也是博弈对方行为的函数。这与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行为模式是一致的。在既定的法律关系中,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行动选择,既受到自身因素的影响,也必然受到其他当事人行为的影响。并且这一行为也将影响所有当事人的今后决策。因此,将法律规则下的行为人之间的行为互动归结为对策行为,比新古典经济学的行为假设更加准确。
博弈论承认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存在冲突。尽管博弈论承袭了新古典经济学的哲学基础,但博弈论解释与分析了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的冲突,不再认为这是一种不正常的状态,反而认为均衡的实现要符合一系列严格的条件才能达到。博弈论严格地坚持了个人理性最大化的假设,但这个最大化是将其他参与人的决策考虑在内的最大化,说明了参与人之间的相互制约是人们选择不利制度及其长期存在的重要原因。
博弈论突破了新古典经济学无外部性、信息完全和竞争充分的假设,运用了不同于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具有比新古典经济学更强的解释力和预测力。目前,博弈论已经被学者们较为成功地重新分析了法经济学几乎所有的领域[1]。总之,博弈分析给法经济学带来的主要进展,集中体现在它对交易成本分析范式和谈判分析范式的突破上。
第一,博弈分析突破了市场本位。科斯等尽管强调交易成本是决定性的制度选择标准,但是在基本观念上,他们依然坚持“市场本位”,认为自愿交易是实现效率的最佳途径,即使在“市场失灵”的环境下,也不能就此认为政府干预就是比市场更好的选择。这也是整个芝加哥学派的核心观念。波斯纳的分析更是突出了“市场本位”,他认为“效益最大化”是法律及其活动的主要价值追求,是评判法律规则的核心标准[2]。博弈论尽管与经济学具有共同的核心基础—个人理性最大化,但是博弈论并非源于经济学,也不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它是一种数学方法。因此,博弈论可以作为多个社会学科研究方法,只要该学科的研究对象涉及对策行为,进而避免以一种社会学科的规范和了馗标准来评价另一学科的弊端,从而使博弈分析不必以“市场至上”为基本观念。博弈论着重强调行为手段对追求目的的适应性,是一种形式理性。所以在博弈分析中,可以没有先验的价值判断。更为重要的是,博弈论已经显示出博弈均衡的达成有赖于参与人的价值判断,在存在多重均衡的状态下,价值判断的不同可以导致不同的均衡。斯切菱(Schelling)的“聚点”[3]均衡就说明,当在无法确定均衡状态的博弈模型中加人外来信息,如,社会文化习惯、参与人过去共同的经历等,就可以达到均衡。因此判断制度是否有效的标准不一定限于效率,也可以是效率之外的其他价值追求,如公平等。只要制度能使参与人的行为在追求价值目标的过程中保持了内在一致的效用(或预期效用)最大化,该制度就是有效的。
第二,博弈分析使交易成本更确定。交易成本分析方法因为交易成本概念的不确定性和随意性而备受批评。谈判理论是交易成本的细致化,阻碍合作的因素就是各种各样的交易成本。博弈论进一步将研究重点放在对策成本和信息成本上。实际上信息不完全和对策行为是我们迄今所揭示的交易成本的最主要来源。人们对交易成本最初的理解来源于科斯对它的初步界定,即利用价格机制的成本。库特(Looter)讨论了谈判中的对策行为[4]。威廉姆森则深人研究了企业组织内的机会主义行为[5],这实际上也是对策行为的一种。博弈论的分析将这两种交易成本的生成源泉结合在了一起,通过数学工具的运用使对它们的分析更加严密和具有可操作性,从而使不同法律规则的交易成本分析更加明确,进而得出的立法建议更具有可操作性。
第三,博弈论在坚持个人主义方法论的基础上,包涵进了整体主义的因素。个人主义方法论和整体主义方法论一直是主流经济学和以制度学派为代表的非主流经济学的重大分歧之一,如何协调两者始终是个难题。博弈论在坚持个人主义的基础上,成功地引人了整体分析的因素。博弈论的分析是从个人主义出发的,个人效用的最大化是分析的起点,并且均衡的达成也是个人最大化行为的组合。但是,博弈论中参与人的最大化行为是所有参与人最大化行为的函数,个人的函数中包含了整体的影响。最终均衡结果的生成也是全体参与人共同博弈的结果,而不是单个最大化行为的结果。并且,制度的规则和风俗习惯可以作为博弈的框架,构成个体最大化行为的约束。这样,更多的因素被引入了法律的形成和效应判断中,极大缓解了对法经济学仅强调效率价值的批评。
三、行为法经济学:正在成长的分析范式
行为经济学是在西蒙的大力倡导下发展起来的,实验经济学则是从20世纪40年代以后逐渐发展起来的另一个新兴经济学学科。它们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根据从心理学、实证观察以及行为实验中得到的经验材料,对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行为假设—理性选择理论进行了全面的检验,发现了许多与理性选择理论不相一致的“反常现象”。
尽管在行为经济学中,尤其是在实验中,行为人的个人选择依然是主要的观察和研究对象,但是行为经济学对行为选择的研究已经充分显示出,在面对复杂且意义不明的现实进行选择时,个人往往不是一个充分自主的选择主体,选择更多地受启示、偏见、过去以及社会规范的影响。行为经济学虽然没有直接反对理性选择理论的个人主义方法论,但个人决策的非自主性,已足以促使我们思考:从个人角度出发理解社会是否是一个充分的角度。因为存在着许多从个人角度理解问题而产生的理论困境,如以囚徒困境为基础的一系列集体行动的困境。当然,这些理论困境在多大程度上就是现实的真实困境,还需要更深人的研究。对社会规范的研究已经成为法经济学研究中一个热点,对法律的研究也是建立一个外生于行为人的但要作用于其行为选择的适当体系。这些研究都将与行为经济学一起使我们深人地思考理性选择理论的未来前景,有助于发展出替代的并能够被广泛接受的新分析范式。
行为法经济学(BehavioralLawandEconomics)是法经济学研究中出现的、运用行为经济学研究成果分析法律问题的学术趋势。学者们将行为法经济学的研究目的谨慎的定位为:运用行为科学的成果,更好地解释法律所追求的目标及实现这些目标的手段,提高法经济学的解释力和预测力,使其摆脱远离现实的困境。孙斯顿(Jolts,Sunstein)和萨勒(Thaler)说,“我们分析的核心观念是,行为经济学还允许我们用传统的经济分析方法对法律行为进行判断和模型化,但是是在对人类行为更准确的假设、对法律更精确的判断的基础上进行”[1]。考罗布肯(Koroblun)和尤伦(Ulen)则认为,“正如我们反复强调的,我们并不是提出一个新的范式来代替理性选择理论。我们的目标仅是将来自其他社会科学的大量的实验结论融合进法经济学中,以使人类行为判断和法律体系目标实现之间的关系得到精炼。”[2]。
行为法经济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构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最大化地降低行为人理性受到的限制和影响。各种因素的限制使行为人的计算能力、意志力不能够符合最优决策的要求。理性选择理论尽管不现实,但它毕竟描述了一个理想的完美状态,说明了实现最优决策所需要的条件。因此,行为法经济学的一个主要研究内容,就是说明如何限制那些使行为人理性受限的因素发挥作用,使行为人的计算能力和得到的信息符合最优决策的要求。法律的重要作用就是建立这样一个环境。从这个角度来理解法律比传统法经济学的理解更为深刻,解释力更强。二是应用行为科学的结论,判断法律规则约束下行为人的反应,说明法律规则的效果,进而为法律规则的选择提供依据。
从总体上来看,行为法经济学还是很单薄的,行为科学所得出的结论还没有得到很好的消化,这些结论对于法律分析到底有哪些意义还在探索中,如何统一这些散乱结论和分析更是还没有找到有效的途径。
四、法经济学的未来:“理性”再精炼基础上的实证方向
应当肯定法经济学已经取得了巨大成绩,法经济学展示了以前没有被法学理论所充分探讨的效率因素,表明了法律所具有的经济结构,使较为散乱的法律制度可以统一在效率的基础上,都可以从效率的角度进行解释。在许多领域,经济分析的成果已经成为基本理论的一部分。但是从整体上来看,法经济学已经越过了发展顶峰,正处在学术收益递减的阶段。在波斯纳以谈判理论等为主要工具分析了几乎所有的法律领域后,这些领域又被博弈论重新分析了一遍,行为法经济学更是使人们在重新审视这些领域。尽管博弈分析和行为法经济学得出了一些新的结论,但同时也凸显越来越多的对经济学基础理论—理性选择理论的质疑和突破。伴随着对理论基础的怀疑,自然产生了对法经济学发展方向的迷惑和分歧。因此,对法经济学未来发展的判断,必须建立在对其发展历程和基本分析范式深人反思的基础上。
理性选择是经济学的基本行为假设,它是自我利益最大化理性假设的规范表述,它包含以下内容:(1)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认为是个体的选择决定了社会关系的内容和形式而不是相反;(2)要求经济行为人具有完全的意志能力、充分的计算能力和完全的记忆能力,从而使偏好稳定并能够对其进行排序和计算;(3)认为决策时的环境因素对于决策没有影响,排除了历史和制度对选择的影响,并且选择是孤立的,每个行为人是根据自己的效用函数及面临的约束单独决策;(4)认为众多行为人同时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状态代表着一种理想的均衡状态,实现了最佳的资源配置效率,是经济运行的追求目标。此时,所有参与者都有维持均衡和不偏离均衡的内在激励,因此理性选择理论认为,允许行为人自主决策的自由市场价格体系,是实现资源配置效率的最佳途径,由此产生了效率价值观的引申观念—市场至上观。
从法经济学分析范式的发展历程中,可以清晰地看到,这个过程同时也是不断突破理性选择理论非现实性假设的过程。科斯的贡献在于将经济学引领进了交易成本世界,看到了不同法律规则安排对应着不同的交易成本;谈判理论更是具体分析了阻碍交易顺利进行的各种交易成本,说明了如何利用法律降低交易成本;博弈分析则突破决策独立、信息完全假设,集中分析了在特定法律关系约束下的行为选择;行为法经济学更是直接指向理性选择理论的核心一理性,提出了更加丰富的决策模型和更多的决策影响变量,进而使法律分析更加趋于现实。从这个发展趋势来看,法经济学的未来方向依然会建立在对“理性选择”这个基础的突破和精炼上。我认为,可以从内容和形式两个角度对“理性选择”进行精炼:
第一,内容上的精炼,主要是确定理性概念中是否要限定行为的性质,是否要限定所追求的目标。一般认为,经济学的任务是如何在资源稀缺的条件下实现资源配置效率的最大化,但这并不代表着资源配置效率的最大化是人们的最终目的。资源配置效率最大化只是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的手段,而什么是社会福利、什么状态才是福利最大化却不是经济学所能够说明的。所以经济学中的“理性”是工具理性,而不是认知理性,经济学不应对行为人的追求目标进行限定。因此,精炼理性概念的第一步,是不要求理性概念对行为人追求目标的内容进行限定。不对目的进行限制,或者说对经济分析来说目标是外生的,这样可以容纳进更多的价值追求,如公平,从而不将对法律的理解限定在效率的实现上,也不狭隘地认为法律体系是在建立类似于“市场”的价格体系。
但是把目标追求外生于经济分析,并不等于目标的选择和追求与个人无关。相反,我认为,目标的选择是由社会和个人共同决定的,而经济学对于人类的目标形成及其选择并没有足够的发言权。如社会认同也是人类的基本生存动机之一,黑格尔甚至认为“为承认而奋斗”是更高层次的人类行为动因。人类不仅需要获得生存与发展的物质条件,更需要被他人承认,只有人才追求荣誉这类东西,也只有对“承认”的追求才使人和动物区别开来。财产在黑格尔看来只是“追求承认的历史斗争的一个阶段或一个侧面”[1]。但是对于人们为什么追求社会认同目标,与其他学科相比,经济学显然没有给出什么充分的解释。经济学的重心在于说明目标设定后的实现安排上,而不是说明目标本身是如何形成的。这样在目
标外生的假设下,不坚持行为选择必然要实现目标效率,而是将重心落脚在手段效率上,我们就可以看到更多的行为被容纳进目标实现集合中。如在社会认同的要求下,行为人完全可以选择非自利的目标。社会规范实际上就是已经形成的社会认同标准,它可以外在于行为人,使行为人为获得认同而遵守它;也可以内化于行为人的目标追求中,行为人自觉地遵守它。库特(Cooter)就在内化社会规范的基础上,讨论了行为人的理性选择问题。[2]公共产品的供给实验,在表明行为人有供给公共产品偏好的同时,也表明这个偏好是建立在自己的供给行为被他人承认的基础上的。
第二,与内容精炼相一致,从形式上精炼理性概念,则是将理性限制手段与目标的“一致性”上,要求手段是最适合目的实现的手段。“一致性”是对行为人理智的最低要求,要求行为人具有这种选择能力或至少有追求一致性的内在心理趋势。这样,在理想状态下,行为人的认知能力,能够认识到自己将要追求的目标和实现这些目标的手段,计算能力则能够计算不同手段的实现效率,意志能力则是能够实现目标之间的统一。当有限制性因素(如信息的不完全、偏见的自我加强等)时,行为人的一致性追求就建立在了错误的基础上而不能达到理想状态。但不是不追求一致性,而是一致性追求没有完美实现。如果这些因素得以消除,行为人的一致性追求才得以完美实现。
考罗布肯(Korobkin)和尤伦(Ulen)认为,将理性限定为“一致性”后,理性概念就太过宽泛了,因为任何行为在事后都可以解释为是当时缓适合的行动选择[3]。但是,如果我们在事前就确定了行为的追求目标,行为人的选择就可以“证伪”了。尽管我们不对行为人的目标进行限定,但这并不代表我们认为行为人的行动是没有目的的。相反,行为人的选择都是基于一定目标的选择,而且目标是先于行动而存在的。即使行为人有多重目标,因为认知能力的限制,行为人不能具体确定目标的追求顺序,行为人的行为选择也是在向实现这些目标的方向努力,而不是没有目标。习惯、传统、嗜好等使行为人的行为选择看起来好像没有目标,但实际上是目标已经隐含在行为中,行为人在过去的经历中已经设定了目标。尽管这个目标与当前行为人的目标可能不一致,但这只意味着行为人的目标选择是错误的,而不是行为人没有目标。
只要行为人的行动选择和所选择的目标相一致,即使目标错误,从“一致性”的标准来看,也是“理性”的。经济学不对目标进行判断,只着重于目标和手段之间的“一致性”。“一致性”就是经济学要追求的目标,这是工具理性。这在经济学被用于分析非市场制度时,尤为突出。非市场制度的追求目标不是经济学所能说明的,将经济学应用于非市场制度的分析,只能限于对非市场制度实现其目标的“一致性”进行判断,不能将工具目标与目的目标混同在一起。传统法经济学的一个失误就是混淆了两者,将效率解释观和效率价值观混在了一起,认为效率是法律制度的唯一追求目标。判断各种法律规则是否最适合实现它的目标,并不代表着资源配置效率必然是法律的追求目标。如果说法律追求效率,也只是追求工具意义上的效率,而不是目的意义上的效率。不同的法律制度有它自己的追求目标,不能将法律制度简单地类比于市场制度,以市场制度的标准和价值观来解释所有的法律制度。这一点与
法律实证主义的思想是一致的。法律实证主义认为,法律的追求目标是外在于法律的,法律和道德没有关联,“恶法亦法”,法律研究的任务仅限于判断法律规则与其目标之间的“一致性”。法经济学虽然不认为法律和道德没有关联,但也应只限于判断法律规则与其目标之间的“一致性”。
关键词:“任务驱动型”;实验;体系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10-0279-02
《计量经济学》是现代经济管理人才必须掌握的方法论基础,具有很强的应用性。其实验教学在两类专业的人才培养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和意义。基于此,笔者结合多年的本科教学实践,总结出一种基于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实验教学模式――“任务驱动型”实验教学。这一模式主要是基于一些实际任务,在明确的学习目标下,启发和鼓励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现实问题,从而使学生学习到隐含于任务背后的知识与理论,并掌握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这套实验教学体系包括一个实验教学目标与一条任务主线、教师与学生两大主体、三个实验教学层次和四种教学方法。
一、一个实验教学目标与一条任务主线
计量经济学作为经济管理类专业的核心课程,其教学目标应该是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核心,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综合素质。因此,该套实验教学体系的最终目标确定为使学生轻松掌握计量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并能够运用相关理论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鉴于计量经济学理论较为复杂,学生在学习时有畏难情绪,笔者认为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关键是要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让学生主动地参与到教师的教学中。因此,要让学生一直带着解决实际问题的任务去学习,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
二、教师与学生两大主体的有效配合
在实验教学过程中,需要教师与学生的有效配合。教师要做好实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还要及时收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和信息反馈,将具有共性和特性的问题纳入教学中。学生要积极配合教师,充分利用课上和课下时间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1.教师的充分准备与精心指导。(1)三个实验层次都需要教师布置合适的教学任务,真正激发学生讨论探究的积极性。教师在设计问题时,必须重视任务的可行性,提出包含具体问题的任务。(2)三个实验层次都要编制实验计划、指南和软件操作说明。实验计划的设计要符合计量经济学课程性质和理论教学、实验教学进度;实验案例的选取应紧密结合经济热点问题、焦点问题;实验指南的撰写应与课程的实验计划保持一致,具有启发性和可操作性,要考虑学生的理解和接受能力。(3)指导学生选择创新性实验内容。每个小组要选择一个研究课题,这些研究课题往往是现实的社会经济问题。在选择研究课题时,教师要提供各种选题,并让学生参阅已有的建模和研究报告,引导其选择切实可行的选题。(4)检查、监督和指导学生进行实验。教师要定期检查了解学生的理论学习、软件操作和任务完成情况及其所遇到的问题,根据学生的掌握程度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5)指导学生撰写实验报告以及评定实验成绩。教师要指导、督促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既定的格式撰写实验报告并及时上交。教师根据每个小组日常的实验工作量、任务完成情况和实验报告质量,评定实验报告成绩。
2.学生的积极配合与认真对待。在验证性和综合性实验中,需要学生提前做好软件学习的准备工作,包括安装Eviews软件、阅读Eviews软件操作说明,充分利用集中上机时间,结合具体任务认真练习软件操作,有问题及时向教师求助。在创新性实验中需要学生有较丰富的经济学理论知识,而且要求在实验前期有较全面的知识储备,包括大量阅读相关文献资料及了解社会热点问题等,在实验初步完成后,还需要通过学生及师生间的多次讨论,进一步修正和完善。因此,创新性实验会利用大量的课余时间,且学生要具有较强的主动性。
三、三个实验教学层次全面覆盖实验教学内容
学习计量经济学的最终目标是应用,使学生掌握模型构建与应用的全过程,其最终实现方式是创新性实验,但创新性实验要求掌握系统的计量经济学理论知识。学生独立操作实验的难度较大,在进行创新性实验教学前必须掌握建模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论,这就需要以验证性实验和综合性实验为基础,在完成这两者以后再开始实施。所以,结合计量经济学的知识体系和理论特点及建模要求,针对不同的W习内容,必须分别采取验证性实验、综合性实验和创新性实验三种实验方式,前两者是后者的基础。(1)采取验证性实验讲解模型估计与检验的基本理论;(2)以经典案例引出综合性实验,重点突出对“数据诊断、模型设定与应用”等计量经济学建模过程和方法论的讲解和实际操作;(3)以创新性实验让学生进行模型构建与应用的全过程操作,对经济社会的热点问题、焦点问题进行分析。
1.通过验证性实验教学使学生掌握基本理论知识和软件基本操作。验证性实验教学以培养学生学习能力为主要目标,教学重点在于让学生掌握计量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基本技巧和基本软件。(1)由教师提出与要讲授的基础理论知识相关的“小型”任务;(2)由学生思考要完成该任务可能会遇到的问题,这些问题便是要讲授的理论知识;(3)教师讲授基本理论知识和软件操作方法;(4)由学生模拟教师练习软件操作,并验证基本理论知识。在本套实验教学体系中,该模式采用教师操作、学生模仿的教学形式,重点突出对一元线性回归、多元线性回归、非线性回归、异方差检验、自相关检验、多重共线性检验、时间变量与虚拟变量等重点、难点理论的验证,并让学生熟悉实验软件的基本操作。
2.通过综合性实验教学使学生掌握构建模型的方法论。综合性实验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拓展能力,重点在于让学生在掌握基本理论、基本方法的基础上,通过阅读相关的文献和经典案例,学习计量经济学的基本分析范式,掌握构建与分析计量经济模型的技能。(1)由教师提出一个能贯穿整个理论知识体系的“中型”任务;(2)由学生思考如何去完成该任务;接着,教师分步骤讲授模型的构建与分析;(3)由学生模拟教师练习计量经济学建模的全过程。在本套实验教学体系中,该模式仍采用教师操作、学生模仿的教学形式,重点突出对“理论模型构建、模型应用”等计量经济学建模全过程的讲解和实际操作,让学生对理论知识体系融会贯通,并掌握实验软件的系统操作。
3.通^创新性实验教学使学生掌握模型构建与应用的全过程。创新性实验教学模式采用教师引导、学生操作的教学形式。(1)由教师提出一个“大型”任务――用计量经济模型分析经济社会的热点、焦点问题;(2)由学生结合专业背景,自行选择要研究的问题,自行设计研究方案、收集数据、撰写报告;(3)由教师组织答辩、反馈意见。创新性实验教学的最终目的是让学生熟练掌握计量经济学模型的建模全过程与实验软件的操作。
四、四种教学方法的有机结合
本套实践教学体系中,核心的教学方法是任务驱动法,该方法贯穿于三大实验教学层次,在验证性、综合性和创新性实验中分别将学生放置到相应的“小任务”、“中型任务”、“大型任务”中,使学生在学习之初就能明确培养目标。在整个授课过程中,教师围绕提出的各种实际问题展开讲解,而不是空洞的说教;同样,学生也带着对经济问题的疑惑与解决这些问题的冲动,主动参与到授课中来,积极讨论各种解决问题的途径,享受解决问题之后的快乐,在这个过程中他们自然而然地学到了新知识与新方法。除此之外,还需要配合使用互动式教学法、探究式教学法和经典案例教学法。在三个实验层次中都需要教师通过互动的方式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避免教师单方面做出简单的结论性评判;在创新性实验中尤其要注意结合经典案例,让学生在模仿中积累经验的基础上,按照自己的想法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从被动的接受知识转变为主动的探究问题,提升其实际应用能力。
参考文献:
[1]李广析,孔荫莹.浅析计量经济学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J].高教学刊,2016,(15):72-73.
[2]郭亚军.基于“学、拓、化”架构下的计量经济学教学模式探索[J].高教论坛,2013,(11):55-58.
[3]王欣.应用型本科计量经济学教学改革探索――以三亚学院国贸专业为例[J].大学教育,2014,(3):146-148.
[4]孙文杰.计量经济学教学模式的改革与能力培养[J].科教文汇,2015,(2)(上):36-37,73.
[5]张勇,陈国平.本科计量经济学开放式实验教学的方法与探讨[J].学周刊,2014,(12):9-10.
The Design of "Task Driven" Experimental Teaching System for Undergraduate Econometrics
TIAN Cui-jie
【关 键 词】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核心范畴;前序范畴;后序范畴;公有价值;理论体系。
【作者简介】曹 建(1957-2009),生前系中国土地制度史专家,曾任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刊》编辑部编辑、东方社会科学出版社有限公司资深编辑。
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范畴问题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极为重要的问题。几十年来,学术界对此进行了艰辛的探索,成果丰硕,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没有形成共识。本文的任务是努力以基本原理为指导,对这些成果进行比较研究,力求对各家各派做出科学评价,求得共识。
(一)
矛盾特殊性原理告诉我们,政治经济学是研究社会经济的基本矛盾运动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部分)是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的基本矛盾运动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其核心问题是揭示资本主义生产的实质。指出:“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1]进一步说,事物的实质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之核心决定的。资本主义社会代替封建社会后,生产社会化和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矛盾,成为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这一矛盾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具体表现。在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生产社会化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它要求废除封建私有制,确立资本主义私有制;在资本主义社会确立以后,资本主义私有制成为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主要方面,由此决定该社会的资本主义性质,决定资本主义生产的实质是生产剩余价值。也就是说,由资本主义私有制成为取得支配的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的决定,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资本对雇佣劳动,即资本家阶级对工人阶级的统治和剥削关系,它集中体现为资本家无偿占有雇佣工人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经济关系。而这一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之核心则是资本增殖,决定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实质和生产目的是生产剩余价值。正如马克思所说:“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实质上就是剩余价值的生产。”“这种剩余价值的生产……是资本主义生产的直接目的和决定性动机。”[2]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追求作为资本主义生产的实质、目的和决定性动机,是资本主义社会全部经济活动赖以运行的轴心。马克思正是以唯物辩证法为指导,科学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实质是生产剩余价值,并以剩余价值为核心,构建了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体系,从而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的规律,揭示了其产生、发展和必然灭亡的历史轨迹和必然命运。所以说,剩余价值范畴是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部分)的核心范畴。
由此可见,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范畴,是由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中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之核心所决定,是揭示社会生产的实质和生产目的,反映了一定社会生产的一切主要方面和主要过程的基本经济范畴;并且是对整个社会经济规律体系中起主导作用的基本经济规律的科学规定和在此基础上所确立的科学范畴。在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和范畴体系中,核心范畴是一个纲,纲举才能目张。因而,在社会经济关系的矛盾运动的系统或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之核心,有其一系列存在条件(或者说前提条件)和运动条件(或者说实现条件)。因此,以核心范畴为中心的政治经济学范畴体系中,必然有一系列范畴相互结合起来,以揭示其矛盾运动。我们把关于处于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之核心的存在条件、前提条件的理性认识,称为前序范畴;把处于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之核心的运动条件、实现条件的理性认识,称为后序范畴。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是由以核心范畴为中心的一系列范畴(前序范畴、后序范畴)互相联系、互相结合而构成的范畴体系。
资本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是最大限度地追求剩余价值。它决定着资本主义生产的一切主要方面和主要过程,因而是决定着资本主义生产实质和生产目的的规律,并且在整个资本主义经济规律体系中起主导作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也必然决定着社会主义生产的一切主要方面和主要过程,因而是决定着社会主义生产实质和生产目的的规律,并且在整个社会主义经济规律体系中起主导作用。因此,直接体现着一定社会生产实质和生产目的,并且直接揭示一定社会的基本经济规律的范畴是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范畴。确立政治经济学核心范畴的标准,有两个标准:直接体现一定社会生产实质和生产目的,并直接揭示一定社会的基本经济规律是核心范畴的客观标准;准确的语词表示是确立核心范畴的主观标准。是否符合这两个主客观标准,是关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核心范畴问题研究的成果是否科学的基本依据。本文就依据上述标准对学术界关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核心范畴问题研究的成果进行比较和述评,并以核心范畴为中心,以一系列范畴(前序范畴、后序范畴)为,初步构建一个互相联系、互相结合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范畴体系。
(二)
在政治经济学发展史上,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首次提出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即“用在高度技术基础上使社会主义生产不断增长和不断完善的办法,来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经常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3]。这无疑是斯大林的重大理论功绩。然而,中国学术界有的先生指出:斯大林“没有提出一个中心范畴来概括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中心内容”[4]。这“是关于社会主义产品经济的基本规律,并非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有机计划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5]。我们同意上述评价。然而斯大林在理论上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核心范畴的研究开辟了广阔的发展道路。
下面,根据我们所掌握的文献,对中国学术界关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核心范畴问题的研究成果分为五类进行评述。
第一类:关于“公共必要价值”“净产值(净产品)”“公共价值(社会价值)”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核心范畴的观点。这类观点认为,“公共必要价值”“净产值(净产品)”“公共价值(社会价值)”相当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说的商品价值中的剩余价值部分,即C+V+M中的M部分。我们原则地同意这一观点。
早在1961年,卓炯先生提出了“公共必要价值”范畴。他提出:“一个社会主义的商品价值构成的公式:W=生产资料价值的补偿部分+个人必要价值+公共必要价值。”“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矛盾,就是个人必要价值和公共必要价值的矛盾。”“公共必要价值就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因为它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只有劳动人民掌握了公共必要价值规律,才能不断再生产、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需要。”[6]卓炯在中国经济理论界首次提出“公共必要价值规律”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这是具有一定的开拓意义的。然而,到20世纪80年代,卓炯先生的观点发生了变化,他没有沿着上述思路做进一步的研究。他提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存在剩余价值”“出路只有一条,承认剩余价值。”[7]“社会主义扩大商品生产的目的,也有二重含义,一是作为扩大商品生产,追求剩余价值,二是作为社会主义特征为社会追求剩余价值,剩余价值转化为公共必要价值。”[8]这一观点我们是不同意的。
宋涛先生提出:“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范畴是净产品。” [9]以后,他进一步提出:“社会主义社会公有制经济的两个基本经济范畴是资金和净产值。”[10]“社会主义企业职工的劳动,是为自己和为社会的劳动,他们在劳动过程中创造的新价值为自己和企业及社会主义国家所占有,所以,对为企业及社会主义国家所占有的这部分价值,我认为应叫做净产值,我所以叫这部分价值为净产值,是因为它是职工超过企业成本所创造的为公共占有的价值。”[11]宋涛先生的理论贡献是,明确提出了“净产值”相当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说的商品价值中的剩余价值部分,即C+V+M中的M部分,即社会主义社会的企业职工所创造的超过企业成本而为公共占有的价值,而且比“净产品”更充分地体现了社会主义经济的商品经济性质。这是宋涛先生作为老一代经济学家的杰出与可贵之处。但是,我们不能同意宋涛先生把资金和净产值并列为社会主义社会公有制经济的两个基本经济范畴。我们认为,同马克思的《资本论》的核心范畴只能是一个范畴,即剩余价值范畴一样,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范畴也只能是一个范畴。此外,净产值范畴在语词表示上虽然体现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这一形式特征,但没有充分表达出社会主义公有制这一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特征。
刘永佶先生提出:“社会主义经济矛盾的本质规定,就是社会价值,它是作为资本主义经济矛盾的本质规定的剩余价值的转化,也是规定社会主义经济矛盾系统的概念体系的核心。”[12]以后,他把“社会价值”改称为“公共价值”,提出“新价值按劳动者所付出劳动的质和量分配其生活资料;新价值中其余部分为公共价值,即个人劳动创造,但用于公共的生产资料与公益事业、社会保障的价值。”[13]在这里,他提出了社会价值或公共价值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核心概念,并且也把社会价值或公共价值看作是相当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说的商品价值中的剩余价值部分,即C+V+M中的M部分,这是我们所同意的,但是,他没有明确表述社会价值或公共价值直接体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反映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这一重要理论规定,却提出用“提高人的素质技能”来规定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观点[14]。我们不能同意之。
第二类:关于“必要价值”“社会必要产品”等范畴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核心范畴的观点。
王珏先生提出,劳动者创造的新价值即必要价值分割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工资,即劳动者的个人劳动收入,用以维持劳动者的生活和满足他自身发展的需要。这部分价值称为“个人必要价值”,创造这部分价值的劳动称为“个人必要劳动”;另一部分表现为劳动者的国家和企业的收入,被用于社会扩大再生产和发展公共福利。这部分价值称为“社会必要价值”,创造这部分价值的劳动称为“社会必要劳动”。对于社会主义劳动者来说,这两部分同样是必要的,他的全部劳动都是必要劳动,他所创造的全部新价值都是必要价值。必要劳动作为社会主义经济范畴体现了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15]。必要价值规律就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16]。“必要价值”是体现社会主义经济运动“轴心”的中心范畴[17]。
雍文远先生提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所进行的劳动也要分为个人必要劳动和公共必要劳动两个部分。个人必要劳动构成劳动者的个人收入,这部分劳动产品,称为个人必要产品;公共必要劳动构成社会基金,这部分劳动产品,称为公共必要产品。个人必要产品与公共必要产品之和称为社会必要产品[18]。与之相应,直接生产者在劳动过程中所创造的全部新价值,对劳动者来说都是必要的。全部新创造的价值,称为“社会必要产品价值”。“社会必要产品价值也要相应分为个人必要产品价值(V)和公共必要产品价值(M)”[19]。“为满足社会及其成员日益增长的需要而生产尽可能多的社会必要产品,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目的”[20]。“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可简称为‘社会必要产品规律’”[21]。“社会必要产品”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经济范畴[22]。
巫继学先生提出:“自主劳动者付出的全部劳动归结为必要劳动。”“必要劳动又有其内部划分。”“劳动者直接为个人付出的必要劳动可称为个人必要劳动;劳动者为公共集体付出的必要劳动可称为公共必要劳动。”“与此相应,必要劳动在产品上表现为个人必要产品和公共必要产品;在价值上表现为个人必要价值v和公共必要价值m。”[23]这两部分价值之和即必要价值(V+M),“在量上,它是全部产品价值减去转移的旧价值而余下的增加的新价值”“新增价值,是社会主义生产的客观目的”。“进一步的结论是,自主劳动从量上说整个地表现为必要劳动,作为社会主义客观生产目的的新增价值也就全部表现为必要价值”[24]。“必要价值规律是社会主义经济体系中的基本经济规律[25]。
马仁典先生提出了“公本价值产品”范畴,即“社会公本总产品扣除用以补偿耗费掉的生产资料后的公本新创产品,其价值形态是公本价值产品”。公本价值产品包括两部分:“即个人价值和公共价值”[26]。“满足劳动者个人消费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叫做个人价值”“由社会公共占有的、超过其个人消费的生活资料的价值以上的价值”叫做公共价值。“个人价值与公共价值之和”“即公本价值产品。公本价值产品乃是社会主义公本阶段的社会生产目的”[27]。“公本价值产品规律是社会主义公本阶段的基本经济规律”[28]。
以上观点有两个共同特征:第一,认为他们所提出的“必要价值”“社会必要产品(社会必要产品价值)”“必要劳动(必要价值)”“公本价值产品”都直接体现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目的,直接反映和规定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这与我们关于确定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范畴的客观标准是一致的;第二,这些范畴,都相当于马克思所说的“价值产品”范畴,即V+M。这是他们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核心范畴在性质和量上的基本规定。这个观点我们是不能同意的。我们认为,应当以相当于马克思所说的商品价值中的剩余价值部分,即C+V+M中的M部分的新价值来规定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核心范畴的性质、内容和量的界限。我们将在本文第三部分详尽论述之。
第三类:关于“使用价值”“资金”“公本”“自主劳动”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核心范畴的观点。
有些先生认为:“只有使用价值才能表示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不同意采用价值范畴。”[29]我们认为,社会主义经济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共同体商品经济,其生产目的必然采取价值形式来表示;同样,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核心范畴也应当用价值形式来表示。因此,我们不同意这一观点。
陈典模、刘锦棠先生提出:“资金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主体范畴。”“资金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类似资本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30]宋涛先生认为,资金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价值形态”[31]。
马仁典先生提出:“社会主义公本阶段的经济,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能够科学地反映这一经济实际的基本范畴就是公本。”[32]关于公本的定义,他认为:“公本是能够带来公共价值的价值。”[33]
巫继学先生提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作为从属劳动的雇佣劳动转化为自主劳动。”[34]“自主劳动是社会主义财富的普遍形式。”[35]“自主劳动是社会主义经济体系中占统治地位的经济范畴。”[36]“它的地位相当于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中占统治地位的经济范畴──资本。”[37]
我们认为,上述观点没有揭示社会主义生产的实质和生产目的,没有揭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因此,不符合我们关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范畴的客观标准,是我们所不能认同的。
第四类:关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中存在剩余价值范畴的观点。20世纪80年代初,卓炯先生提出了“社会主义剩余价值范畴”[38]。逄锦聚等先生提出:“剩余价值是商品经济的一般范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剩余劳动必然要表现为剩余价值。”[39]我们不同意上述观点。我们认为,剩余价值范畴是揭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剥削关系的特殊经济范畴,只有在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下,劳动力成为商品,从而工人的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被资本家无偿占有,因此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才表现为剩余价值。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下,已经消灭了资本主义剥削关系,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为了满足整个社会的需要,包括劳动者个人的需要。劳动者的劳动不再划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因此劳动者创造的新价值也不再是劳动力价值和剩余价值。由此可见,剩余价值是标志资本主义生产的实质和剥削关系的范畴,不是反映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的经济范畴,也绝不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范畴。
第五类:关于公有价值范畴。曾昭禹先生提出了公有价值学说,并论述了“公有价值理论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理论”[40]。我们认为,他实际上提出了公有价值范畴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范畴。我们完全赞同这个学说,在本文第三部分将展开评述。
(三)
曾昭禹先生的公有价值学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基本点[41]:第一,社会主义经济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共同体商品经济。其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有机计划市场经济。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在社会主义计划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义劳动分为必要劳动和公有劳动。必要劳动形成必要价值,即社会主义工资;公有劳动形成公有价值。必要劳动创造的价值,作为工人的工资,是补偿给工人的劳动力消耗的那部分价值;公有劳动创造的公有价值,即工人的劳动创造的总价值中去掉工人的必要价值后剩余的那部分价值,由国家代为占有,国家以保障工人根本利益的形式补偿给工人。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工资和剩余价值、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独特的资本主义性质被去掉,从而获得了必要价值(社会主义工资)和公有价值、必要劳动和公有劳动的社会主义性质。第二,确立公有价值范畴,是由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制度下,剩余的劳动的性质是社会主义的,是公有劳动,它创造的价值,即公有价值,与剩余价值相比较,公有价值的特点在于:(1)公有价值是由工人自主劳动创造的,而剩余价值是由雇佣劳动创造的;(2)公有价值是由工人的公有劳动创造的,而剩余价值是由剩余劳动创造的;(3)公有价值是由人民委托的国家和集体代为占有,而剩余价值是由资本家无偿占有的。第三,公有资本(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生产资料),是能够带来公有价值的价值。公有价值是公有资本的增殖,体现的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社会主义企业的利润──公有利润,是公有价值的转化形式。第四,社会主义生产不仅是商品生产,它实质上是公有价值的生产。参与公有价值的创造的劳动,都是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第五,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应该把生产公有价值作为直接的生产目的。只有使用公有制的生产资料的劳动,才是社会主义劳动。这种劳动的目的是取得公有价值。第六,公有价值体现了国家对集体、劳动人民的代表和服务关系,揭示了国家和工人、劳动人民在政治上一致的经济根源、经济基础。必要劳动和公有劳动、必要价值(工资)和公有价值的矛盾关系体现了工人和劳动人民自身的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矛盾、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矛盾。解决这些矛盾的根本途径,是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使公有价值不断增长。第七,社会主义本质在公有价值不断增长中实现,公有价值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核心。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是在公有制为主体和高度先进科学技术基础上以及先进体制(社会主义计划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下,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最大限度地追求公有价值,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简明地说,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是最大限度地追求公有价值。这一规律决定着社会主义生产的一切主要方面和主要过程,因而是决定着社会主义生产实质的规律,并且在整个社会主义经济规律体系中起主导作用。第八,公有价值理论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理论。确立公有价值理论是建立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关键。这实际上阐明了公有价值范畴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范畴。
这些观点互相联系起来,形成了一个以公有价值范畴为核心的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正如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使社会主义从空想变成科学一样,公有价值学说深刻论证了马克思的公有制、计划经济和按劳分配观点,使马克思以这三大支柱为主要内容的关于未来社会的设想成为科学理论。因此,我们认为公有价值理论为建立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奠定了基础,指明了方向。下面,我们对公有价值学说做若干补充和展开。第一,公有价值范畴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范畴。公有价值是社会主义生产的实质,是社会主义劳动者满足自身的、也是满足社会的共同需要而创造的价值。它相当于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所说的“社会扣除”的主要部分。马克思说:“虽然从一个处于私人地位的生产者身上扣除的一切,又会直接或间接地用来为处于社会成员地位的这个生产者谋利益。”[42]因此,公有价值用来满足社会的共同需要,最终仍归结为满足每一个劳动者的需要,直接或间接地为每一个劳动者谋福利。社会主义生产的实质和生产目的就是生产公有价值。公有价值范畴是社会主义所特有的客观经济范畴,它最典型、最集中地反映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关系,因此公有价值范畴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范畴。
在经济学中,“公共”一词使用得比较广泛,如西方经济学中有“公共物品”“公共政策”和“公共财政”等概念。“公共”一词不能反映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本质。一些先生提出的“公共价值”“公共必要价值”“公共必要产品价值”等在语词表示上也不能反映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范畴的特殊性质。因此,我们认为,对社会主义劳动者创造的新价值中相当于M的部分,在语词表示上用“公有价值”更为准确。社会主义经济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共同体商品经济,“公有价值”的“公有”在词义上表达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含义;而“价值”,则在词义上表达了商品经济的含义。因此,“公有价值”在语词表示上清晰地、明确地体现了社会主义共同体商品经济的基本经济关系。把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范畴确立为公有价值范畴在语言表述上是准确的。
第二,社会主义劳动者创造的新价值,划分为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社会主义商品的生产过程,包括旧价值的转移和新价值的创造。新价值则包括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社会主义商品的价值(Gp,p为“public”的英文缩写,意为“公有的”)由三部分构成,即:Gp=Cp+Vp+Mp。其中,Cp是生产资料转移的旧价值;Vp是必要价值;Mp是公有价值。
社会主义劳动者的劳动,一方面,作为具体劳动,生产出社会主义产品,并且把生产资料的旧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去;另一方面,作为抽象劳动,创造出新价值,并且使价值增殖。社会主义劳动者的劳动划分为必要劳动和公有劳动。必要劳动作为具体劳动,生产出必要产品;作为抽象劳动,创造出必要价值。公有劳动作为具体劳动,生产出公有产品;作为抽象劳动,创造出公有价值。必要产品是必要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公有产品是公有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必要价值是物化的必要劳动,公有价值是物化的公有劳动。
第三,必要价值生产与公有价值生产的社会经济条件。巫继学先生认为,必要劳动所以划分为个人必要劳动和公共必要劳动,根源于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所有权的二重性。劳动力个人所有权决定个人必要劳动的存在,劳动力公共集体所有权决定公共必要劳动的存在[43]。马仁典先生认为,公共价值产品分为个人价值和公共价值。一方面,在劳动力个人所有权的意义上,劳动者的劳动耗费创造个人价值;在劳动力社会公共所有权的意义上,劳动者的劳动耗费创造公共价值[44]。我们不同意上述观点。因为这种观点抛开了个人价值(或个人必要价值)和公共价值(或公共必要价值)生产的最主要的社会经济条件──生产资料公有制,因而是片面的。刘永佶先生提出:“在联合劳动中,不仅劳动者个体的劳动力可以创造其价值,而且会由协作形成集体劳动力的价值。这种集体劳动力的价值及从劳动者个体创造价值中扣除一部分,构成公共价值。”[45]我们不同意这种关于公共价值的来源的观点。我们认为,劳动者在公有制企业中的劳动方式是集体劳动方式或者说结合劳动方式。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都是劳动者集体创造的,只是必要价值是分配给劳动者个人的。因此,不能因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在划分与分配上的不同,而把二者看作是由个体劳动力和集体劳动力分别创造的。
我们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力所有权不存在两重性,劳动力所有制是劳动力个人所有制[46],劳动力所有权是劳动力个人所有权。生产资料公有制与劳动力个人所有制的结合,决定了必要价值的生产和占有关系。其中,劳动力个人所有制是必要价值生产及其归劳动者个人直接占有(采取按劳分配方式)的前提和必要条件;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必要价值生产及其归劳动者个人直接占有的充分条件(实现条件)。由生产资料公有制所决定,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从性质上和总体上不再是商品,因而必要价值不再是劳动力价值。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生产资料公有制决定了公有价值的生产和占有关系。一方面,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公有价值的生产和占有提供了前提;另一方面,生产资料公有制本身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又是公有价值再生产过程运动的结果。既然公有价值实质上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关系,那么,公有价值的生产和再生产,同时也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关系的生产和再生产。由生产资料公有制所决定,公有价值不再是剩余价值。
第四,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生产的客观目的和主观目的。劳动者从事生产劳动的目的,分为客观生产目的和主观生产目的。劳动者通过劳动满足自身需要,是劳动者的生产目的。其中,满足需要是客观的,即客观生产目的;劳动本身则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为满足需要提供劳动,即劳动者的主观目的。客观生产目的决定主观生产目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的客观生产目的是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出新价值,包括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来满足整个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其中,必要价值用来满足劳动者的个人需要;公有价值用来满足全体劳动者的社会共同需要,并且最终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方法反哺于每个劳动者。由满足整个社会需要这一客观生产目的所决定,社会主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为满足整个社会需要而提供的劳动。其中,劳动者提供的必要劳动是为满足个人需要的劳动,即为自己的劳动;公有劳动是为满足全体劳动者的社会共同需要的劳动,即为社会的劳动。劳动者为己劳动和为公劳动,是社会主义劳动者的主观生产目的。客观生产目的引出主观生产目的。为己劳动和为公劳动作为主观生产目的是社会主义生产的出发点,而满足整个社会需要作为客观生产目的是社会主义生产的落脚点,从而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的最终结果,达到社会主义生产的最终目的。
第五,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的分配。社会主义劳动者创造的新价值,用来满足整个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其中,必要价值用来满足劳动者的个人需要;公有价值用来满足全体劳动者的社会共同需要。为达此目的,就必须对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进行合理分配。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的分配是通过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得以实现的。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包括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者的按劳分配;国家、企业之间对企业纯收入的分配。因此,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结果,形成工资、国家税收和企业税后利润;个人收入采取税收形式(包括个人所得税、财产税)上交国家,国家运用税收收入和其他财政收入进行财政支出,则属于国民收入再分配。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对象是企业劳动者创造的新价值,包括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必要价值的分配是通过按劳分配实现的;公有价值的分配(即企业纯收入)的分配通过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其他环节(国家税收与企业留利)以及国民收入再分配实现的。
在社会主义企业中,按劳分配的对象是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的一部分。必要价值形成劳动者的工资,通过按劳分配获得;公有价值的一部分也可以作为奖金,对先进劳动者给予奖励。这也属于按劳分配。劳动者通过按劳分配获得劳动收入,用来满足劳动者的个人需要。企业劳动者的劳动收入的一部分,采取个人所得税等形式上交国家,则属于国民收入再分配。
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的一部分之按劳分配是建立劳动者个人所有制的社会主义形式,也就是马克思所提出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有人对此加以曲解,认为:“‘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形式,这就是股票”即股份制[47]。有学者指出:“‘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社会生产资料的公有制;2、消费资料的个人所有制;3、劳动力的个人所有制。这三个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48]我们同意这一观点。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公有制与劳动力个人所有制,决定了按劳分配的客观必然性,而只有以按劳分配方式为基础,才能建立消费资料的个人所有制,马克思指出:“除了个人的消费资料,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转化为个人的财产。”[49]所以说,生产资料公有制与劳动力个人所有制是按劳分配的前提,而按劳分配则是消费资料个人所有制实现的途径。
公有价值的分配,则划分为两个环节。第一个环节是公有价值的初次分配(属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即企业纯收入(公有价值)在国家与企业之间分配。公有价值的一部分以税收形式上交国家。另一部分是企业税后利润,分为企业扩大再生产基金、奖励基金、福利基金及后备基金。扩大再生产基金用于企业积累和扩大再生产;奖励基金采取按劳分配形式奖励给企业先进劳动者;福利基金用于企业劳动者的集体福利;后备基金则用于对企业意外事故等非正常的物质损耗进行弥补的支出以及其他一些特殊性的必要支出。
公有价值的分配的第二个环节是公有价值的再分配(属于国民收入再分配)。经过公有价值的初次分配,形成国家税收等财政收入后,国家必须通过财政支出,形成下列社会基金以满足全体劳动者的社会共同需要:(1)社会积累基金,用于社会范围内的扩大再生产需要;(2)非生产劳动者的工资基金,通过按劳分配方式满足非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者的个人需要;(3)社会消费基金,用于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公共消费需要;(4)社会管理(包括国防)基金,用于国家行政管理、社会管理需要以及国防支出;(5)社会保障基金以及社会准备基金等,用于社会成员的社会保障需要以及国家后备需要等。
第六,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的占有主体及分配主体是同一个主体──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从分配形式上看,在社会主义社会,必要价值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公有价值分别由国家和集体代为占有,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的占有主体似乎是国家、企业、个人三个主体,但这是一种误解。实质上,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的占有主体及分配主体是同一个主体——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这是由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性质所决定的。
在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条件下,国家(社会)、企业、个人是融为一体的。首先,个人与企业融为一体。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是社会主义劳动者组成的集体,企业劳动者不仅是企业生产资料部分所有者,而且是这部分生产资料的管理者、运用者和收益者。企业的劳动方式是集体劳动方式,实质上是自主的自由联合劳动方式。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是劳动者的集体劳动创造的,只是必要价值分配给劳动者个人,公有价值的一部分由企业代表企业劳动者占有之。因此,作为企业生产和管理主体的劳动者,他们既是生产资料所有者、劳动力所有者,亦是直接生产者和管理者,这三种身份是合一的,他们是社会主义企业中当之无愧的主人。其次,劳动者与国家(社会)融为一体。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是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形式。国家则是组成为统治阶级的社会主义劳动者的共同体,政府是其代表,代表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总和。因此,全民所有制生产资料的最终所有权、处置权属于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这是政府代为占有生产资料的前提。也就是说,政府代为占有生产资料是建立在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的授权和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享有最终所有权、处置权的基础上的。而社会主义劳动者则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家作为生产资料代为占有者与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是融为一体的。再次,国家(社会)与企业(劳动者集体)融为一体。在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条件下,经济管理根据生产需要划分为两个基本层次:国民经济管理和企业管理。管理的主体分别是国家和企业。但是,由于全民所有制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具有整体性,即由国家代表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行使所有权,并根据整个社会需要进行国民经济管理,包括实行统一计划和统一经营;在这一前提下,国家根据生产和管理的需要把生产资料即公有资本“交回”企业劳动者,由企业劳动者自主管理并进行生产活动。企业在国家的统一计划和统一经营下为社会需要进行生产,并把所生产的公有价值的一部分交由国家代为占有。因此,一方面,全民所有制下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合一的,不可分割的,最终合一于由国家所代表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另一方面,国家的生产资料代为占有权、计划和经营权与企业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管理权和运用权即从事生产,是既有分工又相互联结的,所以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是结合在一起的。
综上所述,在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条件下,国家、企业、个人虽有利益上的差别,但三者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因而三者是融为一体的。巩固、发展和壮大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是国家、企业、个人的根本利益之所在。国家、企业、个人只是职责分工不同,没有什么根本利益的对立。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自主结合而成的社会是整个社会生产、占有和分配主体,是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的占有主体及分配的同一主体。
第七,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的比例关系的国家调节。当社会主义劳动者创造的新价值(国民收入)总量为一定时,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在数量上存在着此消彼长的矛盾关系。因此,在国民收入(必要价值+公有价值)的分配中,社会主义国家必须根据生产的发展和劳动者的实际需要,在不同阶段科学地、有计划地调节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的比例关系,从而正确调节劳动者个人需要与社会共同需要的关系,使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两种生产、劳动者个人需要与社会共同需要两种需要得到和谐发展。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在论述“自由人联合体”时指出:“这个联合体的总产品是社会的产品。这些产品的一部分重新用作生产资料。这一部分依旧是社会的。而另一部分则作为生活资料由联合体成员消费。因此,这一部分要在他们之间进行分配。”[50]马克思还提出,社会产品经过“社会扣除”之后,“才谈得上在集体中的各个生产者之间进行分配的那部分消费资料”[51]。因此,在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的分配中,我们既要考虑到满足劳动者的个人需要,又要根据“社会扣除”原则,充分保证全社会的共同需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是社会主义国家调节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的比例关系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第八,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的关系。公有价值规律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从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的关系上看,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具有一致性。这种一致性是由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生产关系所决定的。一是两者具有同一的归属性,即这两部分都属于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所有、占有和使用;二是两者具有同一的目的性,即这两部分都用以满足整个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三是两者具有同一的发展趋势,即在社会主义再生产的动态过程中,这两部分在量上都是绝对增长的。
但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在具有一致性的前提下,也有各自的特殊性。首先,必要价值是公有价值再生产的必要条件,而公有价值量的增长又是必要价值不断增长的前提条件。因为,必要价值(工资)是劳动力再生产的费用,而无论是在每一个工作日后,还是在每一个生产周期后,劳动者都要通过获得工资以进行个人消费,使劳动力得到恢复即再生产,才能在下一个工作日或下一个生产周期中继续再生产出新的必要价值,同时创造出新增的公有价值。然而,在社会主义再生产过程中,公有价值(Mp)一部分通过积累形成追加给劳动者的工资基金(ΔVp),投入下一个生产周期的扩大再生产,从而转化为在量上扩大的必要价值(Vp)。所以,只有公有价值量的不断增长,才能带来必要价值的不断增长。其次,劳动力再生产与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的用途。劳动力再生产分为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劳动力扩大再生产又分为数量上(外延)的扩大再生产和质量上(内涵)的扩大再生产。必要价值主要用于劳动力的简单再生产,其中一部分也用于劳动力扩大再生产,如劳动者用于养育子女的费用,以增加劳动力的数量,并通过个人消费及其家庭消费,提高劳动者及其家庭的生活质量。公有价值则用于劳动力扩大再生产。其中,公有价值的一部分形成积累基金中的ΔVp部分,用于追加劳动者的工资基金,在下一个生产周期,则转化为必要价值(Vp),从而实现劳动力数量上的扩大再生产;公有价值的另一部分转化为社会消费基金,用来满足全体劳动者的物质文化需要,以丰富劳动者的自由个性和推动劳动者全面发展,从而实现劳动力质量上的扩大再生产。第三,必要价值的生产是商品生产的共同规律。无论是简单商品经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还是社会主义共同体商品经济,劳动者都要通过生产必要价值,用来满足个人或低或高的消费需要。而剩余价值的生产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特有的、特殊的经济规律,公有价值的生产则是社会主义共同体商品经济的特有的、特殊的经济规律。因此,必要价值是商品经济的一般范畴,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特有的、特殊的范畴,公有价值则是社会主义共同体商品经济的特有的、特殊的范畴。第四,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与必要价值相比较,公有价值的生产则具有根本性、主导性、整体性和长远性。公有价值生产的根本性表现为,公有价值的生产为整个社会生产的不断扩大提供现实条件,公有价值的积累和不断再生产是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个人需要不断获得满足的充分条件;公有价值生产的主导性表现为,它对经济社会的发展起着主导的推动作用,因而它的发展程度也就成为反映社会主义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性质、方向、水平、规模的基本标志;公有价值生产的整体性表现为,它客观上形成整个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基础,在整个社会主义生产和价值创造中占据主要地位,它关系到社会主义全体劳动者的整体需要和整体利益的最终实现;公有价值生产的长远性表现为,它和必要价值生产相比较,必要价值反映了一种短期的经济效果,而公有价值对劳动者需要的满足是通过长期的经济效果表现出来的。公有价值的生产是全体劳动者长远利益的实现。
总之,必要价值的生产是发展社会主义生产,满足整个社会需要的前提条件(必要条件);而公有价值的生产是发展社会主义生产,满足整个社会需要的实现条件(充分条件)。指出:“物质利益也不能单讲个人利益、暂时利益、局部利益,还应当讲集体利益、长远利益、全局利益,应当讲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暂时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52]所以,与必要价值相比较,公有价值的生产更加具有重要性。从公有价值的生产的根本性、主导性、整体性和长远性看,与必要价值相比较,公有价值的生产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它才是社会主义生产的实质和生产目的,是整个社会主义生产过程的关键,发挥着主导作用。
既然社会主义生产的实质和生产目的是追求公有价值,那么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最大限度地生产公有价值,就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我们把这一规律称为“公有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社会确立以后,社会主义公有制成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主要方面,由此决定该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社会主义生产的实质是生产公有价值。作为揭示社会主义生产实质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是由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主要方面之核心所决定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具体表现为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与生产社会化之间的矛盾。其中,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是这一矛盾的主要方面,由这一主要矛盾方面所决定,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53]。而生产公有价值,用于满足全体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作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则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主要方面之核心。公有价值的生产与再生产,一方面是公有产品即物质资料的生产与再生产;另一方面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生产关系的生产与再生产。只有公有价值的生产与不断再生产,才能为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与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关系的发展和完善提供物质条件和社会条件,才能使全体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的满足程度得到不断增长和充分实现。因此,公有价值的生产,或者说公有价值规律,反映了社会主义经济运动的本质的、内在的、必然的基本联系。它决定了社会主义生产的一切主要方面和主要过程,因而它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是集中地体现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规律;因此,最大限度地生产公有价值,是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公有价值学说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理论,公有价值范畴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范畴。
第九,以公有价值范畴为核心,构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体系和范畴体系,是由其核心范畴与前序范畴、后序范畴构成的。我们认为,应当以公有价值范畴为核心,构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体系。必要价值与公有价值范畴规定了社会主义的直接生产关系(狭义的生产关系),即社会主义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社会主义劳动的总产品包括生产资料补偿产品、必要产品和公有产品;社会主义劳动既是物质生产劳动,也是创造价值的劳动。其中,必要劳动生产出必要产品,并创造出必要价值;公有劳动生产出公有产品,并创造出公有价值。公有价值的矛盾运动,直接反映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公有价值的生产,是社会主义生产的实质和生产目的,公有价值规律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
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体系中,公有价值以及必要价值范畴的前序范畴,按照逻辑顺序排列,包括以下五个范畴:生产资料公有制、公有资本、劳动力个人所有制、自主的自由联合劳动、社会主义共同体商品经济。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生产资料归社会主义劳动者共同拥有和占有的所有制形式。包括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无产阶级通过社会主义革命资本主义制度后,在无产阶级条件下建立起来的,因此,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
公有资本,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生产资料的价值形态,是带来公有价值的价值,它体现了社会主义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
劳动力个人所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下劳动力归劳动者个人所有的一种劳动力所有制形式。在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下,劳动力也归雇佣劳动者个人所有,但那只是形式上的,劳动力的所有权与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是分离的。雇佣劳动者的劳动力是商品,雇佣劳动者通过劳动力商品的买卖方式,把劳动力的占有、支配、使用权转让给资本家,从而听任资本家的剥削和奴役,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力不再是商品,因而不存在也不允许存在劳动力的买卖关系。生产资料公有制企业是劳动者组成的集体,生产资料和劳动者在企业范围内直接结合,劳动者个人与企业(劳动者集体)融为一体。因此,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力所有权与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是合一的,即统一集中于社会主义劳动者本身。
自主的自由联合劳动,是劳动的社会主义形式,它体现了社会主义劳动的性质本质。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劳动力个人所有制条件下,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在企业范围内直接结合,决定了社会主义生产劳动首先是自主劳动:劳动者自己当家作主,自主占有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自主进行有计划的生产经营活动,自主实行按劳分配,自主占有自己的劳动成果。在自主劳动中,充分体现了劳动者的主人地位:劳动者是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主人;是生产经营过程和劳动过程的主人;是生产经营成果和劳动成果的主人。这种自主劳动,一方面,由劳动力个人所有制所决定,是自由劳动。社会主义劳动者的自由包括人身自由、择业自由、消费自由和个性自由,从而也使劳动者支配的自由时间不断增加,逐步获得自由全面的发展;另一方面,由生产资料公有制所决定,劳动者的自主劳动是自主联合劳动。社会主义联合劳动关系是一种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共同控制生产过程、共同享有生产成果的经济关系。在社会主义联合劳动关系下,劳动者个人与企业和国家融为一体。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由于劳动者和生产资料是直接结合的,所以,劳动者的自由劳动和联合劳动是结合在一起的,并且二者的结合是以自主劳动为前提的,是以社会主义民主为前提的,所以,我们把这种劳动的社会主义形式称为“自主的自由联合劳动”。
社会主义经济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共同体商品经济”[54]。它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以公有资本和自主的自由联合劳动为依托,在社会主义国家的计划调节下,国家、企业和劳动者个人三者的根本利益一致,劳动者之间、企业之间合理分工、合作互利和平等竞赛,以实现劳动者自身需要和整体需要的商品经济形式。马克思认为:“商品生产从而商品流通也能够在不同的共同体之间,或者在同一共同体内部不同机构之间产生。”[55]从国际范围内讲,不同的共同体之间,即社会主义国家之间可以产生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而在一个社会主义社会中即同一共同体内部,公有制企业的不同机构之间即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之间也可以产生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在全民所有制范围的经济管理分为两个层次,即分为国民经济管理和企业管理两个层次,相应地,社会经济活动也分为国民经济活动和企业经济活动两个层次,这是全民所有制内部也存在商品经济形式的主要原因。由于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经济管理分为国家和企业两个层次,从而客观地存在着局部(企业)劳动与整体(社会)劳动的矛盾,这是社会主义共同体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在这一矛盾运动中,一方面,由局部(企业)劳动与整体(社会)劳动的差别性所决定,相对独立的局部(企业)劳动的产品,才作为商品形式而相互区别开来;另一方面,由局部(企业)劳动和整体(社会)劳动的根本一致性所决定,从而使社会主义国家的计划调节成为可能和必然。
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体系中,公有价值以及必要价值范畴的后序范畴,主要有:社会主义经济运行形式和运行机制,包括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必要价值和公有价值的实现,社会主义积累和再生产;社会主义经济调节方式即资源配置方式──社会主义有机计划市场经济即计划经济;社会主义分配关系和分配方式,包括按劳分配、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社会主义消费关系和消费方式;等等。
综上所述,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由公有价值这一核心范畴、生产资料公有制等前序范畴、社会主义经济运行形式和运行机制等后序范畴,互相联系、互相结合而构成的理论体系和范畴体系。
本文初步构建了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范畴体系。希望理论界同仁提出宝贵意见,尤其是批评意见。任重道远,希望先生们共同努力!
注释:
[1]《选集》(第1卷)第32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2]《资本论》(第3卷)第27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3]《斯大林选集》(下)第56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4][16][17] 王珏主编:《必要价值论》(第1卷)第90、4、8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5][40][46][48][54]曾昭禹:《社会主义新论》第122、130、190、190、121页,[香港]银河出版社2004年版。
[6]卓 炯:《试论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载《学术月刊》1961年第12期。
[7][8]卓 炯:《〈资本论〉体系与社会主义经济——扩大商品经济论》第37、91页,[北京]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0年版。
[9]宋 涛:《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范畴是净产品》,载《经济学周报》1982年1月25日。
[10][11][31]《资本和剩余价值不是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经济通用的经济范畴》,载《高校理论战线》1995年第7期。
[12][14]刘永佶:《主义·方法·主题 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之基本》第399、410-412页,[北京]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年版。
[13][45] 刘永佶:《中国经济矛盾论——中国政治经济学大纲》第304、305页,[北京]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年版。
[15][29]参见王珏主编:《必要价值论》(第1卷)第80-81、8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18][20][21]雍文远主编:《社会必要产品论》第56、78、83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19][22]参见雍文远主编:《社会必要产品论》第61-62、“导言”第10-13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23][24][25][35][36][37]参见巫继学:《自主劳动论要》第271-273、265-266、381、168、176、175、19-20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26][27][28][32][33][45]马仁典:《公本论》第155、4、219-220、3、4、15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30]陈典模、刘锦棠:《资金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主体性范畴》,载《晋阳学刊》1982年第1期。
[38]卓 炯:《对剩余价值论的再认识》,载《学术研究》1980年第5期。
[39]逄锦聚等:《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继承和发展》第346、341页,[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
[41]参见曾昭禹:《社会主义新论》第121-131页,[香港]银河出版社2004年版。
[42][49][5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03、304、30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47]谢 涛、辛子陵:《试解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与中国改革》,载《炎黄春秋》2007年第6期。
[5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9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52]《文集》(第8卷)第13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一)产生背景的不同
从两者发生发展的历史来看,财务治理的发展则伴随着制度经济学、产权经济学、企业管理等理论。财务治理产生的原始动机是对资源有效配置进行优化处理,防止由于公司信息的不对称产生的相关失误。财务管理起源较早,在企业成立初期就有相关的财务管理思想。早期的财务管理是应用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后,它得到了相当程度的发展,并演化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总的来看,公司财务管理是和企业理论紧密相关的。
(二)具体目标的不同
从公司的制度结构出发,可以把财务治理看作是一种制度下的安排,并通过一系列的实际操作予以实施,这些操作包含了资金的筹集制度、投资制度和分配制度等等。财务治理是为了均衡利益各方的要求,但财务管理却是为了实现财富的最大化。同时,两者的目标差异还表现在发展驱动力上,企业管理论的发展是影响财务治理的主要因素,而科学技术和管理方式则是影响企业财务管理的主要驱动力。
(三)作用的互补
作为财务体系内的两种财务工作方式,两者各司其职又相互协调,相互补充。公司财务治理是从宏观上对制度进行调整,均衡利益权责,而财务管理则是在微观上处理企业经济信息,完善企业财务制度,保障企业其他部门的正常运营。两者虽然在职能划分上和最终目标上并不统一,但无论是宏观还是微观,两者的相互补充才能使企业财务流动得以顺畅,使企业更好的适应当今市场的发展需求。
二、公司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对接的措施
(一)构建合理的财务分配机构
构建完善的财务权利分配机构是为了明确公司财务权利并将财务权利精确化,最终目的是最大程度的发挥公司财务作用,使企业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更好的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为企业取得高效率的财务控制效果。
(二)创造完善的监督激励机制
建立完善的监督激励机制可以更有效的实现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的对接工作,赏罚分明是体现企业管理信用的主要指标,同时也是促进企业积极性的良好途径。外部的监督机制可以及时地发现财务工作中的漏洞甚至是严重失误,可能挽回巨大的损失;而人性化的激励机制则是合理实现管理目的的有效手段,完善的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相结合为企业的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对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保证信息交流的通畅
公司需要建立信息互换平台,以达到避免信息的不对称和信息失真的情况。现今的公司管理模式中,由于绝对权力和线性的机构设置,使得信息传达出现失真的现象非常普遍,而信息失真产生的连带效应是无法预估的,甚至对企业带来毁灭性的打击。为了避免由于信息失真和不对称引起的财务上的损害,就要建立能为企业实现通畅沟通的信息平台,使得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的对接顺利进行。
(四)发挥自身财务纽带功能
在部门设置上,企业财务是企业运营的节点,与各业务部门的工作开展密不可分。同时,在时间跨度上,财务工作具有战略性的中长期特点,实现企业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的对接就要使财务部门这种特征充分的发挥出来。